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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1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行;“三农”服务;新农村

一、引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股份制改革原则,强化农业银行在支持“三农”中的定位和责任。为此,农业银行把面向“三农”、服务“三农”做为本行的基本职能和市场定位,坚持把服务好“三农”放在改革发展的首要位置,确立了面向“三农”的蓝海市场发展战略,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模式。

二、中国农业银行在“三农”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适应“三农”经济需求的金融产品少。由于机构缩减,缺乏竞争,长期以来,农村的金融服务产品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增值服务更少,存款仅是传统的定活期,贷款也仅限于传统的种养殖业,而对于农村中新兴的产业,农民新的需求,如教育贷款、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基本上没有涉足。农村金融缺乏个性化服务,服务手段简单粗放,只求量的增长不求质的提高。农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

第二,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缺失。在市场经济体系运行中,金融商业化运作,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各金融机构网点按照效益保本点测算,低于甚至略高于保本点的营业网点被大量撤并,出现农村金融服务“空洞化”现象,如网点最多、分布最广的农行,网点也主要集中在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发达乡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十分有限,有的金融机构每年还有在撤并网点,大部分县域金融机构在乡镇一级没有网点,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

第三,“三农”经济融资服务存在梗阻点。一是现有金融信贷产品、准入标准与流程,多是出于项目营销和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难以适应“三农”经济的特点。二是金融信贷产品支农效率不高,不能适应农业经济贷款“急、频、少”的要求。呈现贷款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特性不一致,即使获得贷款的农民也无法按农业的生产周期特性进行灵活周转使用,增加了借贷成本。三是利率政策没有优惠,融资成本高。“三农”融资渠道少,资金大部分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央行支农再贷款和民间借贷而取得的,为了抵御风险,追求利润最大化,其贷款利率大大高于基准利率且不断上浮。

第四,“三农”经济金融信贷扶持呈现弱势现象。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大多没有贷款审批权,属于单纯的存款机构。县域经济发达的,则支持项目经济,吸收的存款大多通过系统上存流向城区,金融网点吸储融资的作用大于放贷促发展的功能。二是融资担保困难,金融信贷都以有效担保为前提,而“三农”项目基本上位于农村,其资产形态确认形式相对不配套,开展抵押、保证、质押等很难落实,特别是农村的房地产评估不便,估价不高,抵押登记收费高,有的金融机构不愿承办甚至规定不办理位于偏僻乡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三是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依法借贷、依法还贷”的意识还未得到普及,加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终身责任制,使农业放贷积极性降低。四是因为不确定性因素多,农业产业风险较大,农业保险尚不健全,信贷安全保障上存在不足,许多金融机构在贷款上持谨慎态度。

三、经济危机后“三农”经济的发展特点

当前,农业的生产条件、运行机制和功能作用明显变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正在加快,农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农业农村正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城镇化明显加速,以乡镇企业和服务业为依托的小城镇建设加快,同时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持续实施水利、农村路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电信“村村通”等工程,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落实村级“六大员”补贴,加强涉农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等。

第二,农村社会组织趋于多元化。乡镇企业的产权关系和组织形式发生巨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成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其他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三,农民群体正在发生分层和分化。农民的就业方式、经营活动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单一务农的减少,农民收入构成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近50%,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0%左右。

四、农业银行改进“三农”服务的建议

第一,重新构建县支行经营架构。围绕“以客户为中心”、“小管理、大经营”的原则,应重新构建县支行经营架构,将县支行由管理型转型为经营管理型,网点由交易核算型转型为交易营销服务型。为简化县支行的管理职能,强化其经营职能,应将支行的审计、人事、工会、监察等保障职能上收到二级分行;将支行的现金押运、物业管理、车辆管理、接待等安保和总务工作实行社会化运作。梳理整合现有个人业务流程,提高柜面业务处理时效,减少客户等候时间,提升客户满意度。创新县域营业网点的服务与营销模式,提升县域网点为“三农”的服务效率和营销能力。

第二,建立农户(微贷)业务体系,服务好农民生产生活。以服务农民增收为核心,为种养大户、基地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提供微贷服务,帮助微小客户群体发展生产、工商经营、就业培训、回乡创业;为富裕农民提供消费信贷、新居建设、投资理财和网上银行等服务;为传统农户和贫困农民提供额度较小的普惠型贷款,解决其简单再生产和脱贫致富资金需要。

第三,建立农业金融业务体系,服务好现代农业发展。开发农产品季节性收购贷款、农产品存货质押贷款、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订单贷款、农产品加工项目贷款、农产品科技创新项目贷款、农产品市场改造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农用设施融资租赁、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融资等特色产品。提供农产品期货交易服务、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农产品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和农资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大型产业化企业和批发市场金融服务方案、国家农业高科技园区综合服务方案等特色服务。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整个链条,梳理和完善现有贷款品种、资金结算、现金管理、公司理财、投资服务、电子银行、投资银行等公司类通用产品,结合开发的特色产品和服务,建立农业银行农业金融特色产品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关键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第四,建立农村建设金融业务体系,服务好新农村建设。围绕系统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改造、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农民新居建设四大领域,重点支持农村路网工程项目、农村电网工程项目、“金农”工程项目、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整治项目、县重点医院、县重点学校、房地产开发项目、村庄整治和农民新居建设项目等九类客户(项目)建设。推出单一型项目融资、综合还贷型项目融资、转移支付型项目融资、结构性项目融资等醒目融资服务。

第五,开发针对“三农”和县域特点的融资产品。创新适用农村地区的新型融资产品。一是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的合作,解决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农业生产养殖户的担保难题。对市场化运作、有稳定收益、还贷有保证的企业,推出林权质押、动产(存货)质押和收购资金贷款“封闭运行”等多种担保方式;试办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抵押贷款和养殖水面使用权质押贷款;探索多样化的组合增信方式,创新质押、抵押、保证以及保险多种组合的担保方式,研究农户及小企业多户联保、协会担保等担保方式。二是和保险公司合作,创新融资产品。可合作开发农业保险项下贷款。三是开发政策性融资新产品。如与中央和地方政府合作,推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贷款等。四是开发出口劳务保证金贷款。

第六,创新面向“三农”的存款与理财产品。设计开发一系列与农产品价格指数、涉农类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等挂钩的投资产品,成为国内银行业涉农理财产品开发的领先者和引导者。对于已在城市应用成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农村和县域客户特点进行适应性改造后推广。

第七,构建服务“三农”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是健全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实行风险经理派驻制,建立确保垂直化管理有效执行的配套制度,提高风险控制的独立性和及时性。二是设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大到期贷款现金收回率在风险衡量指标中的比重,辅以新增贷款不良率、贷款损失率、贷款周转率、信贷结构、案件发生率等指标。三是改进风险控制方法。对所有的风险信号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级别的风险赋予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流程,确保每类风险得到正确处理,提高风险处置的有效性。四是创新风险控制手段。编制“三农”信贷操作手册并植入CMS系统,详细规定各类业务调查、审查、审批的要素、方法、程序,揭示主要风险点,方便一线员工随时查阅,提升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辖内县域经济运行特点和状况的研究,编制当地的区域经济技术参数。五是在农业银行内部建立“三农”信贷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小额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用高利率对风险进行覆盖。

第八,构建服务“三农”业务的资源配置机制。坚持机构层级管理为主、部门(产品)条线管理为辅的原则,实施“五个单独”的资源配置政策。一是单独编制“三农”和县域业务综合经营计划。二是单独安排信贷计划。全行县域组织的资金,总体上都要用于“三农”和县域。全行县域机构的增量存贷比不低于全行平均水平,“三农”贷款的增速高于全行平均水平。三是单独安排营业费用。四是单独安排固定资产投入。安排专项资源,集中时间、集中财力、集中建设和改造一批县域经营网点。五是单独配置经济资本。建立经济资本战略储备制度,优先保障“三农”和县域业务的经济资本需求。适当降低农村微小信贷业务和农户贷款的经济资本要求。实施分类指导,对不同县域支行确定不同的经济资本回报要求。

第九,构建服务“三农”业务的组织绩效管理机制。首先,创新等级评定指标体系,以等级评定结果为基础,对县域支行实施差异化的业务指导和资源配置模式。其次,再造机构为主、部门为辅的县域绩效考核体系。以平衡计分卡管理系统为战略传导平台,从城市业务和“三农”业务两个方面、纵向机构和横向部门两个维度,全面构建矩阵型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在机构绩效方面,根据“一行两制”的总体方针,建立城市业务与“三农”业务并重的“双百分制”绩效考核体系。在部门绩效方面,以“三农”事业部制为切入点,依托管理信息系统,从落实部门职责、增强部门协作、提升战略执行力等方面,建立部门(条线)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服务计价体系,完善部门、行际间的服务支持激励和利益分摊机制,通过引入虚拟收入和虚拟利润等先进的绩效管理工具,推动非“三农”部门、城市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和县域业务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农业银行研究室课题组.农业银行面向“三农”的产品与服务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07(12).

2、王廖宝珠.农行服务“三农”的实践与启示[J].海峡科学,2009(5).

3、曹裕伦.论农行服务“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8(5).

第2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041-01

当前,虽然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措施,也取得了不少效果,但在现实运作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极大影响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试对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作一些分析和思考。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1.队伍建设不适应管理要求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不顺。虽然村级财务实行了会计委托制,但会计由乡镇农经干部担任,与农经岗位职责相冲突。(2)乡镇农经干部兼职过多,严重影响农经工作的开展。绝大多数乡镇农经干部兼有多职,然而,乡镇农经干部的年终考核权主要掌握在乡镇街道,乡镇农经干部不敢违命于乡镇街道领导的安排,把主要精力放在应付兼职工作和驻村工作上,而本职农经业务工作却很少顾及,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的开展。(3)部分村报账员形同虚设。部分村主要干部保管现金和统一收据,还有部分村在设有报账员的同时,另外还设立出纳,致使报账员被基本架空,形同虚设。

2.具体财务管理问题突出

在具体的财务管理问题上则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货币现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库存现金较大。(2)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没有实行招投标、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更没有预决算清单等。(3)经费开支监管不严,非生产经营性开支较大。(4)个别村收支票据管理不规范。(5)原始单据的取得很随便,购买物品时不去索要发票,到要报销时写张票或是用领款单填写。(6)结账、报账不及时,未按季度结报帐,个别村甚至一年结报一次。(7)联审联签制度未落实到位。

3.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

财务公开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两委会的一项义务。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但是个别村集体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少数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影响了财务公开的质量。

4.监督不到位

由于法律规定存在缺陷,查处机关认识问题、乡镇监管的力度问题,加上村级财务问题自身复杂化,导致查处难度大,扶正纠偏难。法律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而没有明确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由于乡镇有限的权限,一旦村干部在财务上出问题,除非触犯刑律或者触犯党纪,否则也难以具体处理。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思考

笔者认为,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具体建议如下: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乡镇村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农村报账员考核办法》,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村书记、主任财务联审联签工作职责。其次,要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严格账户管理,严格会计的核算制度。第三,要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的管理,村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项目一定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形成决议。第四,要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制度。建立村级固定资产台帐,明确保管责任人,完善登记、使用、保管制度。最后,要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凡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的会计凭证、合同等会计资料都要按《会计法》规定的保管期限给予妥善保存。

2.实行村级财务“双”制

村级财务可以实行“双”制度。即村级财务会计、出纳由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同时建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各乡镇建立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三资办”与乡镇经管办合署办公,人员由乡镇在在编人员中调剂,“三资办”主任由乡镇经管办负责人兼任。

3.构建“三资”信息化监管网络平台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同时,结合三资监管网构建,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网上管理平台,推行审计文书网上送接、审计要素网上审核、审计资料网上备案、审计问题网上督改。设立农民负担监管单独模块,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二项创新机制引入到三资监管网络。

4.加强“三资”民主监督

结合三资监管网建设,设立三资公开模块,将公开内容通过网络和触摸屏公开,并拓展四方面民主监督内容,即实行各级法规制度网上公开、民主监督活动网上备案、民主监督建议网上办理、民主监督问题网上督办。同时,推行村级财务账目数据公开、资产资源实物取证公开、民主决策全程公开、民主监管透明公开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三资”公开模式。

5.加强“三资”日常管理

结合三资监管网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常态管理。将村级出纳掌握的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账、库存现金盘查表、银行对账核对、票据购领纳入网络管理,推行电子化操作。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将经济合同兑现到期、工程项目实施结算、债权债务催收结付等关键关口设置网上实时警示,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强化长效管理。把村级经济合同、工程管理、票据登记、支票登记等日常管理台账引入三资网监管内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黄玉.对农村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J].会计师,2011(1).

[2]刘艳平.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创新模式选择[J].现代农业. 2007(8).

第3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市农委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农委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市农委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牵头组织市扶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督导和重点检查钟山区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交流和通报情况,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市农委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农委领导小组相关材料的起草,根据市农委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有关资料,做好日常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工作内容

(一)内容

1.清理。对本单位2007—2011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2.检查。一是接受市审计局牵头组织的对我单位的检查;二是牵头组织检查钟山区2007—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1)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2年7月开始至2012年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启动阶段(7月下旬)

成立市农委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市农委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8月10日)

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主要工作包括:(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按市级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填列表格和撰写自查自纠报告,经市财政局农业与基层财政科审核后报市级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一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接受市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重点检查。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和市级重点检查方案牵头组织市扶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组成检查组对钟山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重点检查。

4、整改总结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本单位和钟山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级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加强对本系统和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把专项清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专项清查,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不得影响整体工作进展。

第4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结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重点解决好全委干部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领导干部做起,引导全委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工作状态,把心思用在推动转型升级上,把精力放在狠抓工作落实上,把力量使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上,全面提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及市农委(粮食局)党组工作安排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委上下切实形成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xx转型升级和推动“三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三大整顿”活动,推动全委干部队伍作风彻底转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从根本上形成五个方面好作风。

1、形成讲政治的好作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及市农委(粮食局)党组工作安排,不打折扣、不作变通。

2、形成狠抓落实好作风。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不高、落而不实等现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沈xx现代农业发展三年滚动规划》为载体,强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3、形成担当作为好作风。教育引导全委干部自觉形成勇于担责敢碰硬、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的过硬作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体系。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探索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利益分配机制,以耕地轮作和秸杆综合利用为主要地力保护措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以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为主要抓手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提质增效的新途径,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解决好农民卖粮难为主要内容的粮安工程。在全委干部队伍中形成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4、形成勤于学习好作风。在学习上下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八个执政本领”,在学习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提振士气,切实提高“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的工作能力。

5、形成遵规守纪好作风。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主要任务

开展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三大整顿”活动,要以解决农委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做到“三查三反思”。

(一)查思想,反思“四个意识”牢不牢

1、深入查找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反思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入耳入心入脑;贯彻中央重大决策是否态度坚决;落实省、市委部署是否措施有力;执行农委(粮食局)党组工作安排是否效果显著。

2、深入查找党性观念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反思是否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做到夙夜在公、殚精竭虑;是否层层明责,把责任及时传导落实到位;是否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是否勤勉履责,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深入查找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等问题。反思是否主动对标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其他部门的成功经验,对标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是否能够克服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甘于落后的思维模式,善于用新理念创造性工作;是否有好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举措,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查纪律,反思遵规守纪严不严

1、深入查找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反思是否时刻牢记和践行“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是否始终在心中划清底线、红线、高压线,时刻牢记、始终警醒越线的严重危害,明确该做的事情必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2、深入查找遵守纪律不严格、执行法律不规范的问题。反思是否存在执行《准则》、《条例》不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中央决定和省、市委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是否存在落实市农委(粮食局)党组工作安排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同程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袒护包庇违法犯罪的问题。

3、深入查找用制度规矩管权管人管事不严不实的问题。反思是否存在“不想管”的问题,用关爱代替严管、用信任代替监督,对下属管理放松放纵;是否存在“不敢管”的问题,对问题不敢说、不敢查,当“太平官”、“老好人”;是否存在“不会管”的问题,对相关纪律规矩不掌握、不熟悉,领导能力较差。

(三)查作风,反思履职尽责实不实

1、深入查找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反思是否存在主要领导当“甩手掌柜”,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督查问责,工作思路不清、工作重点抓不住、有效举措定不出的问题;是否存在分管领导当“二传手”,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重过程轻结果,不愿担责、回避矛盾、明哲保身等问题;机关科室(站)是否存在服务水平不高、对外来办事人员态度生冷硬、科室间责任不清、推诿扯皮、工作协调不好的问题。

2、深入查找工作作风飘浮、工作庸懒散拖等问题。反思是否存在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等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争先创优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严谨、不细致、不较真,缺乏精细化工作态度和“工匠精神”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三农”工作不细、不主动,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对标在党的报告中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求找差距。

3、深入查找生活作风散漫、自律不严等问题。反思是否存在落后生活文化,工作不思进取、生活追求享受问题;是否存在丧失政治立场,发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言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拘小节、变相吃请、变通娱乐、高档消费,不注重社会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生活格调不高、交友观不端正、朋友圈不纯洁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三大整顿”活动从2017年11月初开始,到2017年1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从11月初到11月15日,重点做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营造“三大整顿”的浓厚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11月3日,召开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农委(粮食局)动员大会,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并作动员部署; 11月7日前以各直属党组织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由直属党组织书记作工作动员部署,市农委(粮食局)“三大整顿”活动督导组督导会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担当的自觉、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三大整顿”活动中来。

2、精心组织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老一辈革命家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沈阳等先进地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成功经验,学习先进人物特别是身边人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典型事迹。

(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从11月16日到11月30日,按照“三查三反思”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1、要“对照查”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镜,以先进地区和模范人物为镜,以思想、纪律、作风三个方面9项突出问题为镜,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找出事例、分析原因,以小见大、见微知著。

2、要“开门查”。机关及基层党组织要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要主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分管部门和干部亟待解决的问题。

3、要“互相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撰写全面深刻的剖析材料,深入查摆存在突出问题和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从12月1日至12月15日,针对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党组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安排好所涵盖的各事业站和企业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出问题查找准确、整改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要同省委第五巡视组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紧密结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重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个人有计划、有行动。整改方案由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并落实,报市农委(粮食局)机关党委。

2、狠抓整改落实。对于梳理出需要整改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各单位领导班子需要整改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制定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切实解决,个人需要整改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整改计划,积极主动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3、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工作中经验,深刻反思长期积累下来的制度、机制等方面问题,立足标本兼治,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督查问责

开展“三大整顿”活动,必须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基本原则,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活动开展后仍然存在作风突出问题的干部,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护短、绝不搞下不为例。

1、对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农委(粮食局)党组工作安排思想认识不到位、传达贯彻不及时、推进措施不得力,“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的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导致政令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纪律意识不强,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公开不公开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过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2、对组织领导能力弱、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低,存在懒政怠政现象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工作布置后不督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的干部;不敢担当、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影响事业发展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调整工作岗位。

3、对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作风不实的干部;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得过且过,面对困难找不到解决办法,打不开工作局面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贻误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干部,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4、对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干部;对直接管辖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5、对应由几个科室(站)、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相互协调不好、工作配合不积极,推诿扯皮,致使工作延误的,对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确定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评定,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6、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干部;不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擅离岗位,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游戏、炒股等的干部;借婚丧喜庆、逢年过节之机敛财,权力寻租,收红包、拿回扣,以权谋私的干部,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涉嫌违反法律的立案审查,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

六、加强组织领导

直属党组织要坚持把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三大整顿”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活动实效。

(一)成立市农委(粮食局)“三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城

副组长:吕俊军

成员:李雅军、宫殿龙、李静、杨林、任宝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俊军兼任、副主任由林麟兼任。在市农委(粮食局)“三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综合调度,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制定措施、组织落实。

(二)成立市农委(粮食局)“三大整顿”活动督导组。

(1)第一督导组组长:王城

副组长

督导单位:直属事业第一党支部

(2)第二督导组组长:

副组长:

督导单位:直属事业第二党支部

(3)第三督导组组长:

副组长:

督导单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

(4)第四督导组组长:

副组长:

督导单位:直属事业第三党支部

(5)第五督导组组长:

副组长:

督导单位:粮油工贸公司、

(6)第六督导组组长:

副组长:

第5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农民工子女就学最为集中的地方。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这些特点:人数多、比重大、主要就读民办学校。近年来,呼和浩特政府和教育部门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作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

一、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一)就学情况。2005年全市有57021名外来人员子女就读,占城区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6.4%。部分公办学校,占总人数的55.8%;民办学校,占总数的33%;教育部门指定的接收进城农民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占总数的11.2%。

(二)构成情况。呼和浩特市城区的外来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其子女占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57.4%,工作经商人员的子女占18.7%,外来求学的人员占19.6%,其他人员子女占4.3%。

(三)城区分布情况。玉泉区外来人员子女占区内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较大,占到34.7%,其余三区比例相当,分别约占22%左右。这说明各区都承担了很大比重的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责任。

目前是这样一个现状:农民工子女就学依然困难。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在不断增加,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依旧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呼和浩特教育部门来看,存在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接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机构主要分这三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部门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而主要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是有限的,学校面积、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资金储备都是存在一定局限的,民办学校的教育是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需要的。

(二)从国家政策来看,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执行系统、社会支持系统、资金支持系统,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忽略的,但这些却没能很好落实贯彻。国家颁布的一些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相关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歪曲的现象。社会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关注度夜是不高的,支持是不够的,社会部分人士对农民工和其子女存在一定的歧视。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受政府重视又怎么会有发展呢?

(三)从农民工自身方面来看,农民工子女存在心理问题。调查发现,一些农民工的子女的交际能力差,表现较为孤僻。学校是个小社会,农民工的子女在学校,就跟他们的父母在社会中一样,可能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歧视,这对孩子来说,心理承受力和解决的方式方法都存在局限。这很多问题根源都是环境。

三、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现行户籍制度的影响。现行户籍制度在教育方面是存在排外性和分割性的,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要想进入当地学校,阻力重重。

(二)政府部门的失职。呼和浩特市对农民工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三)学校教育的不足。学校在农民工教育方面硬件和软件设备都存在局限,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的辅导不足。

(四)农民工自身素质低。部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重视不够,以及自身知识的缺陷,不能很好地辅导孩子的学业,另外由于工作繁忙,也少有关心孩子的心理,少有与孩子的沟通。

(五)社会舆论的不重视。呼和浩特的各种社会媒体对农民工的教育问题关注不够,社会舆论的不重视,没能在社会中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没能在市民中营造一种共同支持,共同发展的意识。

四、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的策略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事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要备受重视。

(一)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让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章可循。在制度中明确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共同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政府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其一,政府从学校的教育资源方面入手,整合教育资源,组织教师培训,完善学校的教育设备。其二,是加强引导与监督,保证各方面都能按要求办事。其三、保障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并且还是就近入学。

(三)学校教育要有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老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学校的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但也要有针对性。重视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等各各方面的沟通。

(四)社会要广为关注和支持。这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注,而不是带着歧视的心态去看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这个世界,都是兄弟姐妹,应该相互扶持,共同发展。

(五)企业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意识。农民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效益,企业也应该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以人为本,增加农民工的休假,增加他们与孩子的沟通,这也有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

五、结束语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存在,也是社会普遍的存在,以个体事例为出发点,解决社会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高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新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2008,(24).

第6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农民工 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城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5亿左右,由于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都还没有达到养老年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目前还不突出,没有成为社会问题。但若现在不重视,在不久的将来,大规模的农民工年老体衰后的养老问题将发展为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年老后在哪里养老,城市还是农村?谁将承担养老义务,是农民工自身、是其子女还是国家和社会?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给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亿人被纳入该制度的覆盖范围。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全部职工,明确规定包括1年以下的农民工,而且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有强烈的需求。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并不乐观,存在许多障碍。

(一)制度有缺陷

目前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了规定年龄就可领取退休金。但农民工从事的多数是体力活,多数是灵活就业,也很少有单位会这么长时间雇佣他们。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造成农民工大量退保的现象。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统筹层次低。二是转移办法滞后。三是省际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遇到问题,迁出地省社保机构解决不了,迁入地省社保机构也不管,农民工不知找谁才能解决问题。

(二)立法滞后,执法不严

近年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立法不足、执法不严和行政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者必须依靠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低“硬度”使维权工作缺乏力度,其存在的不少漏洞和操作性不强,以及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等问题,使该部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对于涉及农民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大多都是出现了问题或投诉举报才进行检查处罚,主动监督不足。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立法滞后、行政管理和执法的缺位,导致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时,是逃费的多,纳费的少,主动纳费的更是微乎其微。

(三)企业不愿参保

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脏、累、差的体力活和高危行业,这些企业人工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参加养老保险对企业的压力较大,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他们只能考虑当前的生存问题,因而产生部分收入低的农民工愿意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导致许多企业根本不给农民工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四)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

农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虽然农民工普遍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存在的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二是生存压力。目前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区只有600元。三是就业压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措施

建立平等、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城乡差异现实,决定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衔接性,才能有助于逐渐消除人身差异,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提高国家、社会在老龄化高峰来临时承受风险的能力。

(一)加快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至今尚未颁布《社会保险法》,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加快《社会保险法》、《职工养老保险法》的立法工作,已成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和迫切要求。目前,农民工参保率在低位徘徊与参保后其利益得不到保障有直接关系。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要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保,就要设计适应农民工高流动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10年 1月1日新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下转第14 页)

(上接第39 页)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一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特别是2009年全面实现了省级统筹,劳动者在省内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了制度和体制的基础。三是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只要参保缴费并达到规定条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深远影响。

第7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农民工 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城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5亿左右,由于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都还没有达到养老年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目前还不突出,没有成为社会问题。但若现在不重视,在不久的将来,大规模的农民工年老体衰后的养老问题将发展为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年老后在哪里养老,城市还是农村?谁将承担养老义务,是农民工自身、是其子女还是国家和社会?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给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亿人被纳入该制度的覆盖范围。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全部职工,明确规定包括1年以下的农民工,而且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有强烈的需求。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并不乐观,存在许多障碍。

(一)制度有缺陷

目前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了规定年龄就可领取退休金。但农民工从事的多数是体力活,多数是灵活就业,也很少有单位会这么长时间雇佣他们。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造成农民工大量退保的现象。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统筹层次低。二是转移办法滞后。三是省际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遇到问题,迁出地省社保机构解决不了,迁入地省社保机构也不管,农民工不知找谁才能解决问题。

(二)立法滞后,执法不严

近年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立法不足、执法不严和行政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者必须依靠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低“硬度”使维权工作缺乏力度,其存在的不少漏洞和操作性不强,以及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等问题,使该部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对于涉及农民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大多都是出现了问题或投诉举报才进行检查处罚,主动监督不足。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立法滞后、行政管理和执法的缺位,导致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时,是逃费的多,纳费的少,主动纳费的更是微乎其微。

(三)企业不愿参保

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脏、累、差的体力活和高危行业,这些企业人工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参加养老保险对企业的压力较大,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他们只能考虑当前的生存问题,因而产生部分收入低的农民工愿意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导致许多企业根本不给农民工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四)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

农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虽然农民工普遍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存在的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二是生存压力。目前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区只有600元。三是就业压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措施

建立平等、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城乡差异现实,决定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衔接性,才能有助于逐渐消除人身差异,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提高国家、社会在老龄化高峰来临时承受风险的能力。

(一)加快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至今尚未颁布《社会保险法》,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加快《社会保险法》、《职工养老保险法》的立法工作,已成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和迫切要求。目前,农民工参保率在低位徘徊与参保后其利益得不到保障有直接关系。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要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保,就要设计适应农民工高流动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10年 1月1日新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下转第14 页)

(上接第39 页)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一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特别是2009年全面实现了省级统筹,劳动者在省内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了制度和体制的基础。三是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只要参保缴费并达到规定条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深远影响。

第8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农民工 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城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5亿左右,由于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都还没有达到养老年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目前还不突出,没有成为社会问题。但若现在不重视,在不久的将来,大规模的农民工年老体衰后的养老问题将发展为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年老后在哪里养老,城市还是农村?谁将承担养老义务,是农民工自身、是其子女还是国家和社会?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给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亿人被纳入该制度的覆盖范围。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全部职工,明确规定包括1年以下的农民工,而且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有强烈的需求。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并不乐观,存在许多障碍。

(一)制度有缺陷

目前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农民工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了规定年龄就可领取退休金。但农民工从事的多数是体力活,多数是灵活就业,也很少有单位会这么长时间雇佣他们。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造成农民工大量退保的现象。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统筹层次低。二是转移办法滞后。三是省际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遇到问题,迁出地省社保机构解决不了,迁入地省社保机构也不管,农民工不知找谁才能解决问题。

   (二)立法滞后,执法不严

近年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立法不足、执法不严和行政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者必须依靠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低“硬度”使维权工作缺乏力度,其存在的不少漏洞和操作性不强,以及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等问题,使该部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对于涉及农民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大多都是出现了问题或投诉举报才进行检查处罚,主动监督不足。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立法滞后、行政管理和执法的缺位,导致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时,是逃费的多,纳费的少,主动纳费的更是微乎其微。

(三)企业不愿参保

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脏、累、差的体力活和高危行业,这些企业人工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参加养老保险对企业的压力较大,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他们只能考虑当前的生存问题,因而产生部分收入低的农民工愿意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导致许多企业根本不给农民工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四)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

农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虽然农民工普遍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存在的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二是生存压力。目前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区只有600元。三是就业压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措施

建立平等、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城乡差异现实,决定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衔接性,才能有助于逐渐消除人身差异,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提高国家、社会在老龄化高峰来临时承受风险的能力。

第9篇: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三农问题”;分析框架;统筹城乡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4-0073-05

解决好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究竟什么是“三农问题”的确切内涵,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性质、根源以及根治途径是什么,“三农问题”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执政有何内在联系,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并没有完全清楚说明,在实践中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如果不能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就会陷于不得要领,迷失了问题的要害和本质,甚至偏离了方向。本文的任务是建立“三农问题”的一个一般分析框架,阐释“三农问题”的内涵和一般特征,解析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性质、根源和根治途径。

一、“三农问题”的内涵和一般特征

(一)“三农问题”用语的缘起和流行

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从来就是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但是,“三农问题”这个用语提出并受到高度关注,却是最近十多年的事。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一个时期,理论和政策研究主要关注农业问题,又归结为粮食问题,这种认识可称为“一农论”[1]。“一农论”有深刻的经济根源,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落后,温饱尚未解决,必须最大限度生产粮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粮食问题只是中国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的一个部分,理论和政策研究必须走出“一农论”,全面研究农民、农业、农村问题。

虽然对农民、农业、农村“三农问题”研究早已有之,但是,一般认为,“三农问题”这个用语最早是温铁军提出。1996年,温铁军在《战略与管理》第4期发表《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一文,首次明确提出了“三农问题”用语。温铁军从我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资源秉赋来认识“三农问题”,他说,“中国从来就没有纯粹的农业调控政策;从来宏观决策研究的着眼点在于解决农民、农村、农业这‘三农问题’。对农民、农村、农业这‘三农问题’起制约作用的矛盾主要是两个: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二是体制矛盾——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矛盾。正是受制于这两个愈演愈烈的基本矛盾,我国农业因小农经济严重小规模化,土地随人口增加愈加分割细碎而无法与市场经济基础接轨”[2]。2000年,温铁军在《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试验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一书中,做了更为清晰的表述,“正是因为资源秉赋制约,中国历来并无纯粹的农业经济问题,我们历来面对的其实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这‘三农问题’”;“由于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土地仍然首先作为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并非经济理论所讨论的‘生产资料’),只好按人口平均来分,亦即只能体现与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相对立的公平原则。这就是说,农业经济理论立论的前提和农经微观研究追求的目标——‘效率原则’,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条件作为第一原则来体现”[3]。

虽然“三农问题”这个用语在1996年就提出了,但是并没有马上流传开,“三农问题”这个用语流行是进入21世纪以后。2000年初,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在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信中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后来,李昌平把他的信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写成《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该书2001年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被认为是对“三农问题”的描述,对“三农问题”这个用语的流行起到了宣传推动作用。

“三农问题”这个用语真正在全国流行,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正视城乡二元结构折射的城乡发展差距过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解决好农民、农村和农业“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次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明确指出中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重中之重”的表述表达了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从此,“三农问题”这个用语在全国空前流行。

(二)“三农问题”的内涵与一般特征

一般而言,“三农问题”就是农民、农业、农村问题。但是,这个回答并没有清楚解释“三农问题”的具体内涵,没有说明“三农问题”所指的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究竟是什么。如果停留于这种解释,会使人们对“三农问题”的认识陷于不得要领甚至偏离方向。君不见,在“三农问题”用语流传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对“三农问题”的含义明确界定,很多人对“三农问题”的理解发生了“个性化”,一些人望文生义,在很泛的意义上谈“三农问题”,把凡是与“农”有关的都说成是“三农问题”。一些人认为中国不仅有“老三农问题”,还有“新三农问题”①。“三农问题”俨然成了一个“筐”,什么问题都可以往里面装。

笔者认为,“三农问题”是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的总称,“三农问题”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组相互联系的问题,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不同方面和具体表现。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不能孤立地进行研究并试图解决;同时,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而且必须在联系中分别进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把握“三农问题”的丰富内涵,找到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有一种认识,认为“三农问题”是中国特有的问题。对此,笔者不能苟同。笔者认为,“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三农问题”的一般特征是城乡发展差距过大,呈现明显的二元结构。既然“三农问题”的一般特征是城乡发展差距过大,最本质的“三农问题”是什么?我们认为,“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过大,不是说农民收入没有增长,而是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三农问题”中的“农业问题”是城乡产业的发展差距过大,不是说农业没有发展,而是远远落后于工业;“三农问题”中的“农村问题”是城乡公共事业的发展差距过大,不是说农村没有发展,而是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

综上,我们将“三农问题”定义如下,“三农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城乡发展差距过大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在居民收入、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发展差距过大。

二、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

现有文献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表述和归纳不完全一致,原因在于对“三农问题”的内涵没有明确定义。运用上述分析框架,笔者认为,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民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城乡收入增长速度不同,城乡收入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见图1)。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改革开始时,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6倍(以农村为1)。改革率先从农村开始,农民收入获得较快增长,198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8倍。此后,农民收入增长起伏,增长速度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又不断扩大。1993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超过了改革初期达到2.8倍,2002年达到3.1倍,2007年达到3.3倍。需要指出,有研究认为,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城乡收入差距偏小,农村居民收入中大约30%是实物收入,30%用于简单再生产,而城市居民的实际消费中包含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福利性收入,估计人均每年3000元,城乡居民的真实收入差距在6倍以上[4]。据《世界银行1998年发展报告》,36个国家的数据显示城乡收入差距一般为1.5倍,超过2倍的极为罕见,按照货币收入计算,当今世界城乡收入差距大于中国的只有南非和津巴布韦两个国家,如果考虑城市居民的实际消费,则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②。

注:城乡居民收入均为当年价格。

图1 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二)农业问题:城乡产业发展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产业都有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重工轻农”的经济发展战略,城乡产业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城市以工业为代表的产业生产手段和组织方式已经实现了相当程度的现代化,而农村农业的生产手段和组织方式还相当落后,距离现代化有很大的差距,很多地方的农业处于弱质地位。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由于农业投入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失修,有效灌溉面积减少,旱涝保收面积和机电排灌面积提高缓慢,农村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发展落后。第二,农业生产手段改善缓慢。2000年全国平均每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603千瓦,拥有农用大中型拖拉0.003台,拥有小型拖拉机0.039台。2004年,全国平均每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093千瓦,拥有大中型拖拉机0.0037台,拥有小型拖拉机0.048台。4年之间只有微小的改善③。第三,农业经营规模细小分散。据农业部数据,2003年全国2.4亿农户,户均7亩,平均6块④。第四,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由于城乡教育资源占有不均,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差距悬殊,农村劳动力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这种局面一直没有明显改善。

(三)农村问题:城乡社会发展差距扩大

在“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下,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事业建设由政府出资,日新月异锦上添花,而农村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力量,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事业落后或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第一,城乡基础设施发展差距扩大。2004年全国农村有145个乡、50124个行政村不通公路,不通公路的乡镇88%在西部地区,不通公路的行政村82%在中西部地区⑤。2006年农村96%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89%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2007年全国仍有3亿多农民饮用不合格的水,农村饮用水符合饮水卫生条件的仅为66%。第二,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差距扩大。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自实施义务教育以来,在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投资比例中,中央政府占2%,省和地区合起来占11%,县占9%,乡镇负担78%,农村教育经费更多依赖预算外资金和农民集资⑥。农民教育负担沉重,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低,辍学率高,农村教育资源超负荷运行,教育水平不高。第三,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差距扩大。我国卫生投入向城市严重倾斜,80%以上的农民完全自费医疗。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发展报告》对191个成员国卫生筹资和分配的公平性进行排名,中国排第188位,居倒数第四,与巴西、缅甸、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⑦。第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差距扩大。我国城市居民享有较多的社会福利以及较高的水平,而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家庭保障,保障水平低,社会保障缺失。

三、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性质

对我国“三农问题”性质的认识存在分歧。一些人认为“三农问题”是我国特有的问题,甚至是改革开放以后才产生的问题。一些人认为“三农问题”是经济问题,生产力水平不高是“三农问题”的根源;一些人认为“三农问题”是经济社会结构和体制问题。一些人认为“三农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5];一些人认为“三农问题”是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就要消灭小农经济[6]。笔者认为,“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性质,可以从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性和中国的特殊性两个角度进行认识。

首先,我国的“三农问题”具有一般性。“三农问题”不是我国特有的问题,而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必然存在“三农问题”。旧中国有“三农问题”,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有“三农问题”,我国当前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上“三农问题”的遗留和延续,“三农问题”不是新中国甚至改革开放后产生的。正确认识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一般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三农问题”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执政以及改革开放无必然联系,不能用“三农问题”否认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否认改革开放。

其次,我国的“三农问题”具有特殊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为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提供了制度条件,然而,我国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历史上遗留的“三农问题”不仅没有消除,反而累积和叠加,变得更加尖锐和引人注目。我国当前的“三农问题”不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般性城乡发展差距问题,而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确认识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特殊性质的意义在于,虽然“三农问题”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执政无必然联系,但是,能否有效治理“三农问题”,客观上成为检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如果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不能成功治理“三农问题”,人们就有理由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

四、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根源和根治途径

(一)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根源

我国当前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上“三农问题”的延续,党和政府不是今天才面临和解决“三农问题”,然而,“三农问题”屡治无效愈演愈烈,从根本上说是长期奉行“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累积性后果。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千疮百孔的国民经济和严峻的冷战国际环境,党和政府选择了依靠本国农业剩余优先发展工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了确保工业化的顺利进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管理制度,中心是转移农业剩余。由于对“三农”取多予少,农民、农业、农村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扮演“纳贡”的角色,这就必然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而且更加严重。因此,“三农问题”虽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但历史遗留的“三农问题”愈演愈烈,却是长期奉行“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结果。

(二)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根治途径

既然“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三农问题”愈演愈烈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

第一,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农内”和“农外”两个渠道,“农内”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农外”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导性因素。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创造就业岗位,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消除对进城农民的制度歧视,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民“农外”收入增长;另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增加城市人口,增加农产品需求的数量和种类,提高农产品质量需求,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农内”收入增长。

第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缩小城乡产业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一直受人多地少、资金不足的制约。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减轻农村土地的承载压力;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第三,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村公共事业,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距。城乡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根源在于“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市的公共事业由政府建设,而农村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力量。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距,必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

五、结论

本文从“三农问题”用语的缘起与流行着手,讨论“三农问题”的特征和内涵,分析我国当前“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性质、根源和根治途径,建立了一个“三农问题”的一般分析框架(见图2)。

图2 “三农问题”的一般分析框架

“三农问题”的一般特征是城乡发展差距过大,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居民收入、产业、社会发展等方面。“三农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必然存在“三农问题”。但是,我国当前的“三农问题”不是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性城乡发展差距问题,而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执政无必然联系,是长期奉行“重工轻农、城乡分治”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累积性后果。因此,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注释:

①例如,李培林认为,我国的“新三农问题”是农民工、失地农民和村落终结。见李培林:《序言》,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程必定认为,我国的“新三农问题”是农民工、老人农业和空心村。见程必定:《中国的两类“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思路》,《中国农村经济》2011年第8期,第4-11页。

②转引自李实:《中国个人收入分配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期,第388页。

③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第443页计算。

④转引自李功奎、钟甫宁:《农地细碎化、劳动力利用与农民收入——基于江苏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第42页。

⑤转引自《深化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政策走向研究》课题组:《建设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改革:一个整体性政策框架》,《改革》2006年第10期,第6页。

⑥转引自马晓河:《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及其政策建议》,《改革》2006年第1期,第6页。

⑦转引自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0,210-211。

参考文献:

[1]傅 晨.三农问题:方法论、内涵及其任务[A].谢元态,翁贞林.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2004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8-12.

[2]温铁军.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J].战略与管理,1996(4):17-23.

[3]温铁军.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试验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37.

[4]农业部产业政策法规司课题组.统筹城乡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4(1):27-31.

[5]王朝科.“三农”问题成因的机理分析:基于劳动力单向流动的视角[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7):75-80.

[6]赵 磊.“三农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J].农业经济问题,2005(6):12-17.

A Research Framework : Issues of Agriculture, Farmers and Rural Areas

Fu Chen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aungzhou, Guangdong, 51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