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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双减政策调研报告

第1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一)美俄新核裁军条约

与会者认为,美俄在2010年4月8日签署的核裁军条约是奥巴马政府推行新核秩序的步骤之一,两国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实现核武库的裁减,对于此前陷入停滞的核裁军是一个显著的激励,但不应该高估该条约的意义。

新核裁军条约的关键内容体现在条约的议定书当中。新核裁军条约改变了计数规则,例如,新条约按照弹道导弹实际携带而不是携带能力来计算部署的弹头数量,将战略轰炸机按照携带一枚弹头计算。新的计数规则决定了这个裁军条约仅是一次战略力量的调整,而不是真正的大幅裁减,美国仍然保持了非常灵活的“上载”能力。新条约不仅没有触及那些处于储备状态的弹头,也没有限制导弹防御能力和常规“即时全球打击”能力的发展。新条约比2002年签署的《莫斯科条约》有所进步,规定了核查机制,但与《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相比,简化了很多内容。俄罗斯在裁军谈判中的很多要求没有在最后的条约中体现出来,相比而言,俄罗斯做出的让步更多,这反映了双方不同的战略需求。条约的签署对美俄“重启”双边关系有积极意义,但未来美俄能否延续深度核裁军仍有待观察。

(二)核安全峰会的成果及影响

与会者认为,2010年4月12至13日在华盛顿召开的核安全峰会表明,美国仍然具有很强的塑造国际议程的能力。通过主办此次峰会,美国成功地凝聚了国际社会对加强核保安的共识,将此前通过“合作削减威胁”项目加强核保安的努力提升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

这次核安全峰会提高了核保安的地位,搭建了一个新的国际平台,确认了国际社会就此展开合作的重要性。虽然峰会通过的文件并没有约束力,但这毕竟是各国高层就此做出的承诺,它对国际社会加强核材料监管与合作是有益的,对核电复兴、防范核恐怖主义具有积极意义。核安全峰会并不是一个鼓励性的行动,它是一系列加强防扩散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落实加强核保安的文件并就此展开合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仍将面临诸多的挑战。有与会者认为,经过此次峰会,防扩散安全倡议有可能制度化,未来诸如巴基斯坦、伊朗和朝鲜等国将面临更大的防扩散压力。

(三)美国《核态势评估》报告

与会者认为,美国2010年4月6日的《核态势评估》报告是国内主张维持现状的保守派和主张大幅降低核武器作用的自由派之间博弈的结果,集中地体现了奥巴马政府的核政策。

相比1994年和2002年的两份《核态势评估》报告,这份评估报告体现了美国核政策在如下几个方面的调整:首先是调整了对核威胁来源的判断,突出强调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威胁;其次是改变了对国际核裁军、军控和防扩散机制的态度和政策,主张维护并加强现有国际军控机制;第三是降低了核武器的作用,并对那些签署并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核国家做出了不对它们使用核武器的承诺,进一步界定了使用核武器的条件;第四是强调维持与俄罗斯和中国的战略稳定,承诺不发展新型核武器,并且推动核裁军。但同时,报告重申美国将继续维持一个“安全、有效的”核威慑能力,并为此加大对核武器项目的投入;要加强地区威慑能力,维持前沿部署能力,继续发展远程打击能力;美国还计划加强先进常规武器能力的建设,包括即时全球打击能力等。虽然美国核政策的调整结果并不符合一个理想的预期,但所有这些政策调整措施均体现了奥巴马总统的核政策调整理念,美国核政策正从“不变”中“谋变”。总的来看,由于美国核政策的调整,国际核裁军和军控呈现上升势头,并将对中小核国家构成压力。

(四)《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

第2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供给侧改革与财政政策

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空间。报告认为,积极财政政策在适当兼顾总需求条件下应将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成果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各地经济发展促进效果显著,同时应重视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双重叠加的问题。

权衡考虑两种风险

中国财科院日前开展的“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调研,分别针对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并面向全国开展“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在线问卷调查。

调研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比如,东部地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领先发展,呈现诸多积极变化,工业运行平稳,进出口降幅明显收窄或转正,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升级态势明显。

报告表示,前3季度,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有所回暖,大部分调研地区的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如工业用电量、货运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呈增长态势。

报告在肯定经济发展诸多亮点的同时,也着重关注了风险问题。“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整体风险在加大。”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调研显示,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

报告所述的公共风险,包括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结构性风险等,具体表现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对公共服务提出挑战,地区之间的分化明显,传统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等。

财政风险则是指财政收支面临的压力,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市县财政收入负增长或零增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债务增长的压力大。这其中既有“挤水分”的因素,也有经济下行在财源上的反应,应警惕财政运行风险。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万东华也认为,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就要更多地发挥财政的作用;另外,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压力也很大,因此在政策空间方面也提出一些挑战。

“这显然是一个两难问题,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的权衡组合是当前制定宏观政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实际上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的空间,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当前的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刘尚希强调。

地方债应透明规范

调研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步,尤其是置换债券对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成本、明确政府权利义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不确定性风险意义重大。

报告指出,无论是东北、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的规模不断下降,政府债务的偿还责任更加明确,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水平也相应降低。

与此同时,报告也揭示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问题,包括经济下行和减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局部地区债务率偏高、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难度大、不规范的融资行为等。

比如,对东北地区调研显示,有的地方债务率超过了100%的警戒线。与此同时,支出刚性难以改变,收支矛盾较大。中部地区调研则显示,不少地方“发展依赖于项目”的现象较普遍,融资平台的政府投融资职能很难简单免除,一些地方存在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这些都可能为未来政府债务的增加带来隐患。

报告建议,要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止财政风险蔓延,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债务规模限额控制,严格控制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债务规模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杜绝盲目举债;规范发展PPP模式,避免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伪PPP”“假PPP”。

“当前,加强地方债务管理,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增强,债务的增长明显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地方的支出压力和债务增长压力并没有减弱。”刘尚希指出了地方政府面临的收支矛盾。

对于我国政府债务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孙学工表示,我国政府杠杆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当中是最小的,风险总体可控。“以前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主要不在规模,而在于不规范、不透明。现在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融资方式和防控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和市场的约束,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他认为。

用好积极财政政策

刘尚希认为,明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还将延续。以前的积极财政政策可能更多着眼需求方面,现在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考虑,在适当兼顾总需求的条件下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报告认为,进一步减税降费在未来宏观政策中具有重要性和导向性,并提出以下建议:针对关键环节完善税收制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在现行已适度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适度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率。

“政府要为市场创造条件,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避免过多地采取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市场活动领域。”报告建议,在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应更好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减少直接行政性干预;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性或引导性应通过投资领域来体现,采取清单管理模式,将具体项目选择权和投后管理等委托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

报告还对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法治化的财政体制提出建议,认为要加快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实践层面的落地;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间的税收分享机制;探索各级财政支出责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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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高校财务管理;变革研究

一、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的变革

新制度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等进行了详尽规定,并在附录中举例列示了主要经济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方案,这对高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直接导致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

(一)会计核算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其中预计会计包含三个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财务会计包含五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2]。新制度下的“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原制度)中的会计要素进行了适当调整并重新归类,例如在资产会计要素中增加往来科目、研发支出、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受托资产等科目;在负债要素中增加预计负债、受托负债等科目,并将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分配、无偿调拨净资产等科目归类为净资产要素;取消资产基金类科目,新设“资金结存”核算等。通过对会计要素及其所包含会计科目的系列调整,形成的新型会计核算模式,使得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在高校财务核算中的应用变得更加纯粹,依托于此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也更加全面、准确。

(二)会计核算功能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2]。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主要是通过“双功能”会计模式记账规则---平行记账规则来实现,即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在同一个会计账套下完成。对于一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必须首先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然后再对经济业务实质进行职业判断,看是否需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纳入高校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还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3],即在同一张凭证里既要做财务会计处理也要做预算会计处理,完整填写相应的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新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并对预算会计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使得会计核算功能变得更加强大和全面。

(三)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高校的财务报告要同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2]。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保留并完善了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增加了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自愿非强制)、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并对报表附注所需披露的内容进行细化。财务报告和预算会计报告相结合的新型综合财务报告模式,即实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制度改革目标,也为加强高校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风险防范、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提供了数据支持。新型综合财务报告可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科学的财务数据,将有效提升高校财务战略水平及对高校管理层的决策支持能力,也为未来推行高校全成本核算管理、校院两级管理等制度奠定基础。

二、新旧制度转换衔接中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

新制度直接导致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使各类经济事项在新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为确保高校的新旧会计制度的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需对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一)调整更新财务管理系统

新制度要求在单账套中同时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功能,这就要求对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升级。高校现阶段使用的财务管理系统多为天财高校财务管理系统5.0版,未来会升级为高校财务系统6.0版,升级后的财务系统应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应对会计科目、经济分类、功能分类、辅助核算等信息进行从新设置,并通过增加会计核算维度、增强财务控制功能、增强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功能、增强凭证录入和综合查询功能等措施,确保在2019年1月1日能够实现财务数据的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和新账套的正常使用。2019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账套后,可在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在会计人员对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时,当录入财务会计分录,由系统自动判断并触发生成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真正的实现新制度的“平行记账”。通过定义周密的业务逻辑,使财务系统智能判断记账凭证的正确性,尽量减少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构建模型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差异化记录、标识和分析,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及本年盈余和预算结余的差异调节表,减少因会计人员人为操作造成的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开展资产核查工作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与资产相关的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归类统计,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主体。同时还应该确定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标准、计提折旧的标准,包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方法和计提时点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方法等,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各责任主体的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财务处应与国资处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资产、财务数据的动态匹配,切实提升高校资产数据的质量。并通过对资产的合理配置、正确处置、有效利用来提高资产的使用绩效。

(三)清理分析往来款项

高校财务部门应及时开展对财务系统中的往来款项的专项清理工作[4]。因以往对往来款项清理的不够及时或者其他历史原因,导致高校的往来款科目余额较大,且有很多没有资金来源的支出挂在往来款科目,未冲减事业基金等净资产科目。如果不对往来款余额进行清理,而是直接转入新制度下的账务系统中,会导致在财务会计科目中,虚增资产(往来款)和净资产(累计盈余),在预算会计科目中,非财政拨款结余可能会出现巨额赤字等不良后果。因此高校需要在执行新制度前,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分析,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程序冲减相关的财务会计科目,及时进行核销往来款项的账务处理,以尽可能的减少科目余额。对于仍需保留的应收账款科目金额进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确定计提范围、减值迹象、计提方法,计算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并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实施新制度后,财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确保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以准确核算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

(四)清理基建会计账务,做好并账工作

新制度规定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首先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因此,高校的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协同联动,进一步清理基建会计账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以确保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对基建“并账”后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也要进行系统分析,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性质的金额,应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属于工程物资性质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减去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和工程物资款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五)规范合同管理

高校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合同的规范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可通过启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业务合同进行线上“拟定—申请—审核—审批”,实现对合同管理的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目标,切实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办事效率。新制度下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这就要求科研事业收入等收入类合同需明确收入确认方法、确认依据及确认时点,支出类合同需明确付款依据和付款进度时间,为在新制度下准确确认收入和费用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三、结论与展望

本次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财务会计体系,完善预算会计体系,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以全面、清晰的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5]。高校作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之一,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新制度的过程中,高校应针对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好政策配套、标准细化、系统整合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在政策配套方面,除会计准则和制度外,还应尽快出台与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制度。在2019年1月1日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前,高校财务部门应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出台符合本校实际的新制度操作指南,对各类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方案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高校应以会计制度改革的施行为契机,由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向集成数据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转变,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6],完善与优化学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等配套工作,推动经济业务与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将财务、资产、合同、科研、人事、内控等系统整合起来,走“业财融合”之路,切实提升高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及决策支持能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A].2015.10.23.

[2]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A].2017.10.24.

[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7(23):6-10.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A].2017.10.24.

第4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宁波外贸的平稳较好发展,离不开商务部及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广大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我市及时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与保障。2008年,我市相继于3月份出台《2008年宁波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措施》,8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推进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外贸保稳促调政策”),10月份出台《关于加强外贸风险防范,促进外贸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说,外贸扶持政策出台的频率前所未有,力度也前所未有。其中,“外贸保稳促调政策”提出“保外贸就是保生产、保就业、保港口、保财政、保金融、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推进外贸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方向,专门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出口进行奖励,提出减免外贸企业相关税费、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改善海关通关环境等10方面共28条措施。该项政策的出台,集“保稳”与“促调”功能于一身,既缓解眼前中小出口企业生存困难问题,又着眼于外贸结构调整优化。这项政策及时出台,延长了一部分中小外贸企业的生命力,对保持我市外贸出口稳定增长起到了突出作用。

按照2009年的外贸形势,我市已确定外经贸扶持政策的方向和工作重点是保外贸出口稳定,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市场开拓经营能力及风险防范支持力度,同时,2009年将继续安排3亿元资金实施“外贸保稳促调”,并根据形势对政策内容进行了微调。

2008年外贸扶持政策和举措的及时有力推出,乃至2009年外贸政策思路的提出,主要得益于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严密、有效的外贸监测体系,针对性极强的调研分析工作和与有关部门的紧密合作。

一、严密、有效的外贸监测体系有助于准确把握外贸运行动态

除关注进出口额海关统计体系数据所反映出的外贸规模、结构运行动态外,我局还特别加强了对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的运用,通过制度规范、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数据运用及分析、坚持每月出分析报告,每季出趋势研究材料,并加强日常情况沟通等措施,实现对宁波外贸财务运行情况的及时、有效监测,从而真正实现了对外贸运行规模、质量、效益的全面监测。

(一)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财务信息体系工作。包括:制定并实施了《宁波市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评优办法》、《宁波市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工作规程》、《宁波市进出口财务信息体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办法)。这些办法(规程)受到商务部财务司的肯定并在全国商务部门转发推广。

(二)做好财务信息体系的组织管理、审核及报送工作。按照商务部要求,组织企业及时报送财务信息数据,经初审、复审后上报商务部,自该体系实施以来,每月上报率均达到100%。

(三)重视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数据的分析及运用。自2008年3月起,我市每月均开展系统性的进出口企业财务运行情况分析,并每月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是全国对该体系数据进行月度系统性分析的唯一省市。该分析材料每月发送给商务部、浙江省外经贸厅及与外经贸密切相关的我市其他相关部门。这些数据及分析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指导性日益增强。

2008年1季度,在我市进出口额增幅尚有31.38%的情况下,根据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数据所反映出的问题,撰写《一季度宁波市定点跟踪调研进出口企业财务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提出“尽管一季度我市外贸进出口仍保持31%的较高增幅,但过半的外贸企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多数企业出口获利水平下降,进口获利较少,净资产收益率较低,财务运行压力明显加大,对下阶段我市外贸发展极为不利,亟需引起高度重视。”这份报告引起了我市毛光烈市长高度关注,并做出批示要求县市区抓好落实,指导有关县市区出台相应的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从而引起了我市各级相关领导对外贸企业困境的警觉与关注。受此分析的预警作用,部分县市区立即开展了相关的外贸企业生存状况调查,为下一步采取及时措施帮助外贸企业解困打下了基础。

5月份,根据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体系数据撰写的《宁波进出口企业财务状况继续下滑》再次被市政府专报发送,并再次受到毛光烈市长详阅及批示。随后的每月财务运行状况的跟踪,使我市清晰、准确地把握住了外贸的真实发展情况,对采取进一步措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针对性极强的调研工作有助于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措施

面对2008年以来各种政策变动频繁、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多端的现实,财务处开展了十多项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及分析。这些调查研究均成为出台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和思路,对工作的指导性十分明显。

(一)针对外贸中小企业生存状况问题开展专题调研。4月份,当我局透过进出口企业财务体系数据发现部分外贸企业面临出口增产不增收甚至是亏损面扩大的苗头后,立即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赴各县市区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专题调研,并于5月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市政府,系统、详实地指出了影响出口企业生存的多项因素,提出要求加大对外贸出口扶持的若干政策建议。该份调研报告在全市相关经济部门里是最早全面剖析中小出口企业生存困难的一份报告,对接下来的一系列政府工作都起到了极大作用。直接推动了“外贸保稳促调政策”的出台。在此项政策下,市财政一次性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出口进行扶持,大部分外贸企业的水利建设基金得到减免,取消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税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海关、商检等部门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出有利于减轻外贸企业人力、物力、财力负担的承诺(如:国税部门承诺45天内退税,并对退税流程进行调研简化等)。

(二)针对国家2007年底提出的从紧货币政策,开展了银根紧缩对外贸企业影响专题调研。2月初,根据央行可能进一步收缩银行信贷的形势,及时开展了调研并撰写《银根紧缩对宁波外贸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通过《动态与调研》发送相关部门及领导,引起了相关部门对外贸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此文还被商务部财务司在《商务财务简报》上刊发)。此外,还撰写了《外贸企业如何应对银根紧缩》,对外贸企业进行指导。围绕这一调研报告,我局在2008年把为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一系列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外贸企业资金管理能力的工作。如:1.协调进出口银行创造了以鄞州银行为主体、进出口银行提供资金保障的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2.为企业出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证实书,推进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的应用。3.组织召开银行、外汇、企业三方座谈会,反映企业呼声,探索和推动待核查账户质押贷款的实施。4.推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贷款的实施,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牵线搭桥等。

(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宁波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调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完成了《宁波市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报告》,该调研课题系商务部财务司、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2008年两大商务财会研究课题之一,由我局具体负责实施。调研报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与外向型中小企业的实际特点,并借鉴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典型经验,系统性地提出了解决我市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五方面共22条对策建议。该报告对我市乃至全国外向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意义。

(四)针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问题进行分析指导。8月份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连续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我局在每次政策后,均以最快速度,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进出口企业财务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通报情况,指导企业积极运用政策。同时,及时将政策变化及其影响报相关领导。此外,针对电池等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合理问题,联合市财政、国税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修正要求,最终获得认可,出口退税率从0恢复至13%。

(五)针对出口收结汇新政进行分析指导。包括政策未出台前就进行预先分析,多次向外汇管理部门、商务部反映该政策存在的问题,呼吁完善、修改政策。政策出台后,又联合外汇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政策影响分析,报市领导,通过新闻、网络、座谈会等方式指导企业积极适应新政等。

(六)防范外贸风险,分析研究、采取有效举措。除采用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外,还开展调研并多次向相关领导报送材料,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化解和减少风险。具体措施如:

1.推进和完善进口贸易保险险种,促成国内第一进口保单的签署,并作好宣传推广。我市被列为全国首个进口信用保险试点城市。

2.针对外贸风险明显增加的新形势,联合经委、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拟稿《关于加强外贸风险防范,促进外贸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并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

3.联合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举办“宁波外贸发展与风险管理”高端论坛》。

4.会同财政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研究外贸进出口中的法律支持,组织召开防范风险法律服务座谈会等等。

5.新设计和安排了“贸易融资与汇率风险规避培训班”、“进出口企业外汇风险管理实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人民币汇率避险工具及贸易融资产品实务、进出口企业资金管理与财务分析实务、信用保险实务以及最新外贸、外汇、金融政策及形势通报等。

三、加强合作是保障政策措施得以全面实施的基础

在研究落实各项外贸政策措施的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拓宽了部门协作领域。为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相关难题,我局根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加强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

通过财贸协作,及时掌握了企业实情,推出了新的扶持政策。在具体实施3亿元资金过程中,我局与市财政、市国税、人行宁波中心支行联合,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和途径进行了多方探讨、摸索,最终完成了企业专项奖励资金具体操作办法,对3亿元出口奖励资金的管理与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这种操作方式在全国应属首创。

通过加强税贸协作,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退税方面遇到的难题;通过险贸协作,实现了出口收结汇新政的平稳顺利实施,尽可能地为企业减轻了适应政策的负担。

通过加强银贸协作,会同市金融办等部门为个别因遭受巨额拖欠、诈骗导致资金链濒临断裂的外贸大企业多方奔走,解决资金问题,最终助其实现平稳过渡。联合市人行召集全市二十多家银行召开“市金融外贸合作座谈会”,搭建“银行外贸对接平台”,促进银企双方达成紧密合作。

第5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200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运用“结构性减税”来刺激经济增长。两会上,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

结构性减税已成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工具,其内涵更需正确的解读。

首先,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政策,不是对所有税种的税负水平进行一刀切式的削减,而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削减。其次,结构性减税并不排斥结构性增税,增减并举的措施对税制实施结构性调整,是改革和优化税制的一个必要的过程。另外,在必要的结构性调整之后,结构性减税的最终结果是适当降低总体税负。

“减”:考虑空间压力

结构性减税是指在总体税负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对税制内部实施结构性调整。对于总体税负的降幅,结构性减税的空间应该与当前的“扩内需,保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联系起来考虑。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包括继续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暂免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个人所得税;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取消和降低了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并且改为单边征收;降低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印花税以及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减免政策。

这些结构性税收减免政策今年还将继续实施。根据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将实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落实已出台的中小企业、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相关税收优惠以及出口退税等方面政策,加上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应该说,这个数额是相当可观的。

一系列减税措施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显而易见,再加上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财政收入增速不断下滑。同时,财政支出却面临着快速增长的压力,增支也成为本次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条措施,计划两年投资4万亿元。因此,结构性减税必须要考虑到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支差额的扩大再所难免,因此需要增发国债进行弥补,如此才能保证支出增长。这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还是很有必要的。预计2009年全国财政预算赤字将达到95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为62708亿元。虽然目前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预计将控制在3%之内,属于国际警戒线之内,但必须意识到巨额的财政赤字无疑会加剧财政风险。

因此,当前实行结构性减税应注意其空间压力,把握好“度”。同时,注重运用组合工具发挥调控作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

“增”:完善绿色税制

推行本次结构性减税的另一个重要的使命是改革和优化税制。结构性减税并不排斥结构性增税,应立足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税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

当前是提高我国税制绿色化程度,完善税制的绝好时机。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税收手段已经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被证明是应对环境污染的最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为发达国家广为采用。同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现有税制绿色化程度不高,资源税等同环境密切相关的税种存在着征收标准不高等问题。

最重要的是,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环境税。而此类税种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 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完善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对建设生态文明、完善税制、深化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环境税的开征以及资源税的调整可能引发部分产品价格的提高,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其出台的时机持谨慎态度。而当前则是研究开征环境税的绝好时机。一方面,调整资源税,环境税作为结构性增税与增值税转型搭配出台,可以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强化税收调控效果。另一方面,国家统计局最新信息显示,2009年2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6%,PPI(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5%。CPI、PPI近年来罕见的双双告负局面将会给环境税和资源税调整腾出一部分空间。改革的思路如下:

第一,抓紧改革资源税。基本思路是在资源有偿开采、使用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二,研究开征环境税。今后可以考虑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具有征收对象稳定、征收比较容易的特点等污染物,由现在的收费改为征税形式。对于开征环境税可能产生的影响,可采用实行税收优惠、逐步提高税率和实施预先告知企业的开征预告制度等,缓解环境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第6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折旧初期计提较多折旧,而在后期计提较少折旧的方法。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相比于直线法,根据配比原则,采用加速折旧法符合资产使用期间的自然生产效率,使得资产的投资在前期较多收回,而避免了因外部科学技术或固定资产老化带来的资产提前报废的风险。

从2009年到2015年,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就固定资产折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的相关问题下发了多部文件,其中显示出国家对于相关产业的重视和鼓励企业创新研发的倾向。本文则仅就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作一定解读,围绕政策相关规定,以具体示例说明政策带来的对相关产业内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加强企业在应用政策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内容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同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在该政策后的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9月25日又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有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该公告就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进行了扩围,除六大行业(专用设备、生物药品、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外,增加了允许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具体规定。

具体来说,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在2015年1月1日新购进或自建的固定资产,都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法。其次,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用于研究发明和生产经营用的设备仪器,在2015年1月1日后购入的,政策根据单位价值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抵扣方式。当单个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则该价值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抵扣掉,即全额作为折旧额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固定资产单价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则对于此类资产,企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中的税收筹划

会计准则和税法上对于何种固定资产采用何种方法计提折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会计核算上,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选用比较自由,根据企业自身管理需要,企业可自由选择折旧方法,但方法一旦选定,不得随意变更;税法上,前已述及国家税务总局在该方面均有相关政策出台,即允许符合要求的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方法。

影响企业纳税期折旧额的主要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会计核算上对以上因素的确定只影响当期会计利润的大小。一般当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确定后,而根据税法的规定,如何确定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当期所得税额。税法一般规定,企业应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除了做出特殊规定的企业,如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因此,通过缩短或延长折旧年限以及选择不同折旧方法,可以实现会计利润在不同期间的转移,实现税负延迟的作用。

(一)示例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68号),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本文下面则依据该规定,作相关示例分析,分别采用缩短折旧年限与加速折旧方法,对不同方式节税效果进行计算分析,就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不同应用对企业纳税筹划方式的讨论,其实现最优节税效果。

1、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

例一:某轻工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台生产制造设备,用于纺织生产活动。该设备价格为6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无风险报酬率为10%。

从表1可以看出,在固定资产原值既定情况下,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中,资产折旧总额和抵税额总额相等。但在缩短折旧年限时,一方面,资产折旧的计提不仅更早完成,并且每年产生的抵税额更大,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会减小,相应地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抵税效果;另一方面,虽然折旧总额相同,但折旧年限为6年时的抵税额现值为108.25万元,相比于折旧年限为10年时的92.16万元,缩短年限的折旧带来了108.25-92.16=16.09万元的现值收益。

2、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例二:某纺织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台生产制造设备,用于纺织生产活动。该设备价格为5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不考虑净残值,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无风险报酬率为10%。根据政策,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从表2可以看出,对于原值既定的固定资产而言,不论采用何种计提折旧的方法,其在所有折旧年限中,折旧总额相同。但通过以上计算可知,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相比,在折旧前期计提较多折旧,因此所抵税额也会偏多。具体而言,在第一年,双倍余额法所抵税金额最多,为50万元;年数总和法次之,为41.67万元;年限平均法能抵税金额最少,为25万元。而在第二年,年数总和法所抵税额最多,双倍余额法次之,年限平均法最少;在第三年到第五年,加速折旧法的抵税额比年限平均法所抵税额少。当把货币时间价值考虑进去的时候,双倍余额递减法所获得抵税额现值收益最多,不仅在于折旧前期可以抵扣更多所得税,还在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产生的抵税额现值要多于另外两种方法,而年数总和法次之,年限平均法最少。

3、一次性全额抵扣

针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公用的仪器、设备,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这里通过简单计算可知,针对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单件资产而言,一年内可以最多产生100万元的折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因此可以最多实现25万元的抵税额,抵税现值为25*0.909=22.725万元。对于企业整体而言,由此所带来的抵税额更多,因此能过减少更多的所得税。

(二)不同政策应用的税收筹划方案

通过对不同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下抵税效果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采用缩短折旧年限,可以提前计提完折旧,能在较短时间内抵减所得税,同时取得所得税递减较大的效果。同时,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时,考虑抵税额现值时,缩短折旧年限带来的企业所得税延迟缴纳的效果更明显。第二,选用不同折旧方法对资产进行折旧时,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抵税额现值最大,说明该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效果最大。加速折旧法总体上来说比直线法可以较早地进行税负的减免,即把税负大部分分配在折旧年限后期,能在近段时间较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第三,当存在符合一次性抵扣条件的企业类型和资产类型时,即企业如果含有用于研发的不满100万元的设备,这样的固定资产都能够用来一次性抵减更多企业当期的所得税。

四、政策背景下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税收筹划的建议

(一)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折旧不同规定的协调

国家税务总局所下发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文件都为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上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即允许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采取加速折旧。而企业在会计上如何选用折旧方法,应考虑会计准则和企业自身情况两方面因素。如果企业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加速折旧,则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能减少纳税调整的工作量,但同时会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则虽然在增加期末纳税调整的工作量的同时却能保证企业比较好的会计利润的呈现。那么,企业在税法允许情况下,出于缓解当期现金流或者减少前期税负的考虑,可以完全按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采用加速折旧计算抵扣相关费用,会计上为核算简便,可以采用直线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

(二)盈亏环境下对折旧方法的选择

通过上文示例分析可知,加速折旧法和缩短年限都能帮助企业取得实在的节税收益,但是为充分发挥折旧额“税收挡板”的作用,根据企业盈利或亏损的不同情况,应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如果企业处在亏损期间,按规定弥补亏损最长年限为5年,企业若采用加速折旧法,则企业亏损期间会加大亏损额,一方面面临需要用更多利润额完全弥补或部分弥补亏损的风险,另一方面,倘若企业回到盈利状态,因为通过资产折旧在前期大量计提的折旧已经被“补充”到亏损额中,因此在企业盈利状态下所能用来扣减利润的数额会偏小,而无法实现将折旧额充分抵扣利润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效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尽量在亏损情况下选择直线法计提折旧,盈利情况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以将折旧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作用充分的应用。

(三)对相关政策的充分解读

第7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碳会计信息 信息披露 双重上市公司 对策

近年来,双重上市的方式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所青睐,在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境外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下,双重上市企业应及时披露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由于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同,中美双重上市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披露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中美双重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问题,有助于完善我国碳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碳信息披露领域的制度、标准与理念。

一、美国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法律约束完善具体

美国对于低碳领域的研究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经历了由鼓励企业自愿报告到强制性要求企业进行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历程。

1990年,美国出台了《酸雨项目》,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需要监测并上报排放的二氧化碳浓度。自此,美国在《证券交易法》和《证券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需要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与环境有关的或有负债、重大法律诉讼等,另外针对环境信息披露,美国还相继颁布了《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债务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截至2009年底,美国的18个州政府强制要求当地的上市企业量化碳排放活动并予以报告。

(二)碳信息披露内容全面规范

美国对环境会计披露问题的研究投入大、起步早,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在S-K规则中要求企业披露环境风险因素、环境成本等要素,美国会计学会(AAA)为了研究环境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披露问题成立了专门组织---环境影响委员会。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统一健全的低碳信息披露的核算体系和实施方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EnT90-8环境污染费用的资本化》、《EITF93-5环境负债会计》等财务会计准则,为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提供了法律指引,也为企业解决具体的碳信息披露问题提供了详细指导。

(三)上市公司披露积极性较高

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和规避政策风险,美国上市公司积极主动的将低碳目标将纳入公司的整体战略中。2014年,在美国委托书征集季中,20家国际领先的美国上市公司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源于资本市场的压力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美国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年度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布告栏、环境报告说明书等多种渠道披露碳排放信息,针对碳信息披露的内容逐渐具体、范围逐步扩大。例如:2010年1月1日以来,美国的31个工业部门和种类均要向美国环保局(EPA)提供年排放报告,覆盖了美国约85%的碳排放源。

(四)监督机制完备有效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一方面,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内部监管部门的审核后,企业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通过财务报告、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众传递公司的碳会计信息及气候风险相关的财务影响,以便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第三方见证机构和政府监督部分通过对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确认和审核,对企业提供的有关碳信息的报告进行见证,并出具外部鉴证报告。

二、中国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零散、不健全

为推进企业实施节能低碳行动,国家通过多项政策予以支持。例如: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将重点耗能企业把入企业节能行动中期,经5年的关停并转,1008家企业剩余881家。

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可以对国家实施的政策予以反馈,但是我国还未针对低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也散见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中,导致披露要求笼统宽泛、缺乏实际操作性。

(二)披露内容不全面、模式不统一

从已披露的碳会计信息来看,各个企业主要采用定量描述的方式,另外碳信息存在于年报的各个部位,披露内容和格式不存在统一的模式,不同行业间的碳会计信息差异较大。

一方面,由于缺乏完整、成熟的环境会计作为依据,企业很难对排放的碳进行分类和对碳排放成本进行计算,从而难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另一方面,财务数据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的缺少,导致利益相关者无法借助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

(三)碳会计信息披露意识逐渐提高

在节能减排政策和多源头压力的推动下,企业逐渐意识到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主动地对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2014年10月,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了《碳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4》,报告中指出2014年CDP对中国10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中,回复企业从2013年的32家增加到了2014年的45家,增加40.6。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性规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只是表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内容也局限于环境保护计划,这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方面,大多数企业缺乏碳会计信息数据搜集体系,使得会计人员只能定性的描述碳会计信息,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短期成本大于收益,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企业不愿主动而全面的披露其履行环境责任的状况。

第8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近日,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在北京了《2012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指数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与上年同期相比,二季度15个城市4个行业的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长18.3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仍可达到15.12%的增长。未来由于宏观政策调整效果显现,用工需求将显著增加。

报告显示,分城市来看,与上年同期相比,多数城市的聘用量上升,但广州等城市聘用量出现下降;中西部城市劳动报酬增长明显。二季度15个城市的劳动报酬呈现“十三增二降”的态势,除昆明、上海外其它城市的劳动报酬都有增加。此前,一季度的报告显示,广州、深圳两个城市聘用量连续三个月出现同比下降,从劳动就业的角度反映了两城市一季度经济收紧的态势,也凸显了外向型经济在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背景下所面临的结构调整任务的艰巨性。

2012年二季度GDP增速为7.6%,在宏观经济形势更为严峻的情况下,二季度15个城市4个行业的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长18.32%,而一季度同比增长为13.13%,一线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增速有加快迹象。

劳动者薪酬提升

劳动报酬方面,除金融业外其它三个行业的劳动报酬保持增长态势。与上年同期相比,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的劳动报酬在4月-6月的变动情况比较一致,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且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劳动报酬的增幅在4月-6月超过了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

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院长苏海南认为,劳动报酬变化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劳动工作强度的增加和提高劳动报酬措施继续发力双双推动劳动报酬的增长。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其派送员的劳动强度高、劳动工作量大,引起劳动报酬的增加。与此同时,近期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应提高劳动报酬的措施,如地方政府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提升与中低收入者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措施都在继续发挥正效用。

其次,不同地区城市经济结构调整策略的差异,引起劳动报酬变化的迥异。由于制造业正在从沿海转向内地,中西部的城市在承接东部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的转移过程中,逐渐进入收入增长带动就业增加的良性循环,劳务派遣用工出现供需两旺现象,供求比较均衡。与其他领域的劳动者相比,他们的薪酬在加速增长恰好见证了区域间产业转移的有效行进。

最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继续推动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的发展,制造业结构性调整初见成效。

根据商务部的2010年-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1年中国电商交易额5.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近30%。俄罗斯网络购物公司协会近日一份研究资料带来的2012年全年数据的预测则更为“惊悚”,2012年中国的网络购物将增长122%。强劲的网络购物需求,唤醒了物流行业的快速扩容,并由此带动了相关从业人员的薪酬提升。

聘用量各有千秋

分行业看,四个行业的聘用量同比呈现“两增两降”的态势。与上年同期相比,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的聘用量连续3个月都有逾40%的增长;金融业的聘用量也出现连续3个月的增长;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的聘用量连续3个月出现下降。

报告认为,劳务派遣用工聘用量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形势增速下滑。2012年二季度经理人采购指数PMI跌至50.1,仅高于荣枯分界线0.1,企业开工投产意愿一再降低,则不能为社会投放更多的就业岗位。

不过,珠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增速有所回升引起聘用量降幅的扭转,加上其它多数城市的经济平衡运行支持对劳动力的需求,带来了中西部地区部分行业的聘用量稳步增长。

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行业发展状况不同引发劳务派遣用工聘用量的行业差异。此外,二季度一些新现象的凸现也对该行业聘用量的增加形成压力:一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减少了制造业的就业机会;二是产业结构升级中出现的高端制造业对劳动力学历和技能的高要求也减少了大多数低学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未来问题待解

报告预测,由于一二季度以来国家以稳定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所做出的宏观调整政策效果显现,未来必将带动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聘用量下降的诱因也存在,主要是由于低端制造业中劳动成本占比过高,成本的压力与外部市场的缩减可能会推出迫使部分吸收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退出市场。

市场上部分行业特别是制造业破产企业增加,环境趋紧的压力诱导企业多方缩减成本,会对劳动报酬的持续上涨形成约束,且12省区工资指导线涨幅下调,也将可能引导劳动报酬增长率的下调。

报告指出,2012年第二季度劳务派遣人员的聘用量和实际劳动报酬有一定程度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为此,报告建议:第一,加快落实相关减税、信贷优惠措施,同时积极为民间投资创造条件。在落实好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谨慎采取新的经济刺激计划。同时,要动员民间投资,促进劳动力吸纳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劳动者的合理流动。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均等化的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在制订适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培训大纲的同时,还要结合当地求职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劳务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有关岗位之间的匹配率。

第9篇:双减政策调研报告范文

两房”的尘埃尚未落定,雷曼兄弟申请破产又产生了新的冲击波;美林刚刚躲到美国银行麾下,美国国际集团又已摇摇欲坠……更加糟糕的是,人们不知道华尔街还有多少这样的金融巨头已百病缠身。如果美国金融市场这头“大象”就此倒下,后果无疑是灾难性的。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中国经济不大可能独善其身,有必要采取应对措施以保证经济继续稳定发展。

金融危机对经济的侵蚀,导致世界经济形势近来持续恶化。对世界经济的悲观预期,又造成人民币兑美元和欧元同步升值,中国出口继续减速,而今年以来增长强劲的国内消费,尚不足以弥补净出口和投资增速下降所造成的缺口。国内投资在资金紧张和外部需求下降的双重挤压下继续萎缩,使防止经济急剧减速、保持经济稳定发展成为一项艰巨任务。

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市场需求潜力的释放。国际市场需求萎缩,是承担了全球制造业迁移的中国不愿意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完善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财富再分配制度,从而在更广泛的层面提升内需,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广州日报》:“人头税”变“家庭税”更公平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主任杨崇春近日表示,多位专家建议个人所得税“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研讨中。自今年3月1日,国家个税起征点调至2000元后,有关再次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先是有专家认为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很低,像清华大学教授魏杰表示不如一步到位提高到5000元;接着又有消息说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发表报告,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而就在上个月,财政部长谢旭人也在财政部的官方网站发表文章,说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很明显,现行的一刀切式个税征收办法存在着弊端,那就是只要收入相同,纳税额就会一样,结果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三口之家,只有一人工作,养活好几口人,每月只有三四千元的收入,本已不宽裕,但仍要缴个税。这里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同样的收入,其支出却不一样,有人要承担家庭生活负担,有人却完全不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符合国际惯例。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个税都是“家庭税”,而不是“人头税”。因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可以更真切地反映工薪阶层的生活成本,使得税收显得相对公平合理。并且个税由“人头税”变为“家庭税”,工薪阶层税负过重的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第一财经日报》:“双降”不代表货币政策根本转向

央行在9月15日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被市场解读为货币政策由紧到松的转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近日表示,“双降”体现的是货币政策的微调,结构性调整不代表货币政策根本转向。吴晓灵称,我国现在既面临通胀,最近又开始面临经济下滑风险,要处理好理顺价格、防止通胀、防止经济过度下滑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一保一控”的经济目标,应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灵活的金融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实行这个政策组合还需区分宏观货币政策和微观金融活动的关系。

在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企业难以生存,因此就需要“宽”财政,这意味着要通过减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通过一定的财政支出,如成立一些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实施财政贴息等,帮助有产品、有前途的中小企业融资。在此过程中,“两资一高”(资本型、资源型、高耗能)或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会倒闭。此时,宽松的财政政策还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解决失业人群的生活问题。此外,在理顺价格的过程中,通胀会保持在一定范围内,这需要加大财政投入来保证低收入人群的生活。

《中国证券报》:近半数银行家预计下季度货币政策松动

央行近日的《2008年第3季度全国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股份制银行与外资银行有超过或接近7成的银行家认为货币政策“过紧”或“偏紧”。银行家对下一季度货币政策预期产生了较大变化,近半数银行家预期下季度货币政策将有所松动。调查显示,本季度,银行家货币政策感受指数(选择货币政策“适度”的银行家占比)回升,达44.9%,较上季度提高13.7个百分点,表明银行家对现行货币政策认可度提升。

报告显示,本季度贷款需求指数为67.4%,较上季度出现明显回落。分行业看,农业、非制造业贷款需求降幅较大;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需求下降突出,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仍相对强劲;分贷款用途看,个人消费贷款需求跌势加剧。此外,银行家对经济下行的担忧增强,判断经济运行偏冷的银行家占比升至自2004年调查开始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对下季度经济运行走势的判断中,13.6%的银行家预计偏冷,35.3%的银行家预计将持续偏热,48.1%的银行家认为下季“正常”。本季度银行家宏观经济信心指数回升,达46.1%。报告称,第3季度银行业景气指数为68.5%,比上季略有回升。银行资金头寸紧张状况缓解,财务状况良好是支撑其景气回升的主要原因。

《人民日报》:市场正在回归理性

“降不降”,“买不买”?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角力已经持续了几个月,人们的观望情绪仍在升温。往回看一年,一边是开发商高歌猛进,一边是购房者焦虑情绪弥漫。而今,在房市专项调控和宏观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房价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市场正在逐步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