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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精选(九篇)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第1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一、广开筹资渠道,落实配套资金

为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并在国债资金及省市两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采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办法,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为此,××市政府决定今年财政列支4500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另外各乡镇采取财政承担一点,向银行贷一点,村集体负担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等办法筹措资金,同时对于部分断头路、连村路采取谁受益、谁负责的办法进行建设。截至目前,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投资大,涉及面广,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决策。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交通、公路、财政、公安、经委、土地、林业、广播、电力、电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村通油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市的公路建设工作。有关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一名副职干部专门靠上工作,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三次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十天一调度,半月一检查,帮助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廉政责任

在加强廉政教育,提高自律意识的同时,全面建立和落实廉政责任制,规范建设行为。项目法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监理人员都签定廉政责任书,在工程招投标、监理、原材料采购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大力推行“阳光操作”,并对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存、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切实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落实四项制度强化工程管理

(一)全面规范招投标制度。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市根据去年“村村通油路”工作经验,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规定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进入建设市场,既看资质又重业绩;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厉查处施工转包和违规分包。通过招标,择优确定了施工单位,为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创造了先决条件。

(二)建立市乡两级项目业主负责制度。

××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实行双业主制,××市村村通油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工程监理为市级业主,负责国债资金、省补资金的管理;相关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乡级业主,负责乡镇配套资金筹措和落实。签订合同时,两级业主的法人代表共同作为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严格落制度。为把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拿出112万元聘请潍坊市交通工程监理中心12名专业监理人员,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全程监理。××市交通局质监站也充实了多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这些工程监理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决实行合同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所有施工单位都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同时按照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义务,并且所有“责任状”均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一旦工程出了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市建立完善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市交通局质监站及村村通油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工作在一线,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政府监督之下。并规定工程竣工后进行交叉验收,并由审计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拨付资金。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资金暂不拨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其次,聘请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市交通局还组织施工单位自检人员参加了交通厅和潍坊市交通局举办的质检人员培训班,并要求企业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了施工企业自检工作。

六、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内业资料

为保证工程质量,规范施工程序,××市严格了内业资料的上报程序:根据业主和工程监理的要求,各项目设立专职资料员二名,分别负责测量、实验资料的内业工作。测量、实验人员将原始数据交给内业人员整理,经工地总工对资料审查无误后与原始数据一并上报给监理,监理审查签字后,作为合格材料加以保存。若所报资料反映出实体工程不能满足标准及规范要求,则由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整修或返工,直至满足要求。复测后的数据需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农村公路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所有资料均按规定做到了归档管理。

七、坚持建管并重保证完好畅通

第2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精神,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25号)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交通强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全省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重点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不低于75%,基本完成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及以上的县超过96%,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

到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0%;基本建立农村公路发展制度体系,市辖区和乡级专门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每个地市至少创建一个省级示范县,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乡镇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5%;农村公路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完善。

到2035年,全面实现硬化路进村入户,农村公路管理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1.明确权责清单

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负有监管责任,对市、县实施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明确发展目标、质量安全要求,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筹集省级奖补资金,指导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对本区域农村公路负有监管责任,对县级实施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筹集市级奖补资金,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农村公路资金使用及质量安全,组织协调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区域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对乡级实施绩效管理,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应急保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其履职尽责。

2.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省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切块下达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不用于公路新建及偿还债务,2022年起,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目前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其他支出,应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一般债券逐步解决。继续执行省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确保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低于15%。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政府通过自有财力予以保障,省级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进一步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因素,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县级政府按照县、乡、村级公路每年分别不低于25000元/公里、10000元/公里、5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小修保养资金,省依据年度督导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成绩优秀、良好、达标的县(市、区)分别按上述标准的40%、30%、20%予以奖励性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市、县按实际工程需求并结合本时期投资政策分别筹措,省里给予适当补助。从2021年起,每年从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中抽取10%,统筹用于奖励上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市级也要相应抽取市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的10%用于奖补。

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和政府投资杠杆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并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和相关资源开发权,推动“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并将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发展。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

3.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坚持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鼓励将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捆绑招标,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交由农民承包实施。同时严禁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各级财政、交通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加强安全和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公路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共同进行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加强农村公路市场监管,省级交通部门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县级交通部门具体实施评价,将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强化农村公路法制建设。结合《公路法》修订及《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适时修订《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的法规政策,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实施农村公路分类管理,省级交通部门要确定重要和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的划分标准,并会同发改、财政、土地、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简化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程序。稳定农村公路建设用地政策,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

(二)深化建好农村公路

4.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路网提档升级,有序推进低等级公路升级改造,在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基础上,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抵边自然村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保持通客车线路宽度达标。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加快完善既有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5.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结合村庄布局调整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和村内道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与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快通往主要产业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稳步推进国有农林场公路建设。鼓励在农村公路适宜位置增设服务设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6.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交通部门的质量监督作用,明确质量监管职责,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源头监督和过程监管,严控质量验收关,切实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继续落实“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管好农村公路

7.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美丽农村路”、“爱路日”活动等示范创建,制定“美丽农村路”考评指标及办法,并纳入“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体系,对年度评定为“美丽农村路”所在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奖补,奖补资金由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的10%部分落实,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8.加强路产路权保护。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模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9.加强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及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空间及属性数据库,开发应用手机APP,使用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统计监测体系和综合数据平台,实现农村公路全要素管理数字化,行业监管信息化,业务管理智能化。

(四)深化养好农村公路

10.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全面落实路况巡查和桥梁养管“十项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补完善,确保裂缝及时清灌、坑槽和啃边及时修补、网裂断板和桥梁病害及时处置,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避免小病害变成大病害、小投入变为大投入,达到“低投入、高效能”的养护效果。

11.及时实施养护工程。积极推广智能化快速检测技术,加强对路面、桥隧及附属设施的检测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科学确定养护工程实施方案,县级政府要及时落实资金实施改造。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改造力度,保持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12.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县级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做好用地确权工作,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步实施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改善,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

(五)深化运营好农村公路

13.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

14.加快推动乡镇客运站转型发展。鼓励乡镇客运站向综合运输服务站转型,积极开展小件货物上门取送、二次包装、加固、代收货款等业务,主动加强与现有的物流、快递企业对接合作,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小件运输服务能力。

15.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指导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筹做好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规划,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指导物流、客运企业开辟农村物流市场,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同步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对下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贴;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和指导,制定本辖区具体落实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要压实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各项目标任务。

第3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农村公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活跃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特作如下决定。

一、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以实施县乡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工作为重点,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要达到5000多公里,实现县乡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的目标,形成与国省道沟通、衔接,布局合理、安全畅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各区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做到发展有规划,实施有计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相协调,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相衔接,与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相结合。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与扶贫开发及整村推进工程,与旅游资源开发及旅游项目建设,与农田基本建设及水利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相互促进。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由市发改委、交通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区县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报市发展改革、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发展改革、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规划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计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做到“六要六不”: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适当简化程序,不盲目照搬重点工程建设程序;三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四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五要选择合理线形,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六要尽可能利用现有土地和料场,不乱采乱挖,妨碍行洪通道。

三、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皖政〔**〕7号)精神,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体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渠道。市发改委、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资金的投入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市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补助,具体办法另行研定。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筹资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除每年财政预算安排部分资金外,在分成的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中、在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与农村公路建设,具体的筹资措施由各区县自行制定。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的办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降低农村公路建设成本,尽量减少各种费用,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主动配合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发改、城建、国土、公安、监察、税务、水利、环保、林业、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一是凡与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的地方税收按政策足额征收,所征收税款全额补助,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免收砂砾石、取土、弃土等有关费用;三是工程取土等临时设施用地由区县、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复垦;四是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讯、广播等杆线迁移由杆线权属单位自行解决;五是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行政性和技术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六是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协调服务、政策措施、监管督查等方面做细做实有关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出工、出钱、出物,增加农民负担。对农民群众自愿出工、出资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依法加以组织和引导,给予鼓励和帮助。

四、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全面负责,精心实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审批程序,科学规划设计,强化建设管理,尽量利用原路基础进行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多占耕地和河道,着重提高道路技术等级。二是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推行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做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杜绝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确保设计和施工质量达标。三是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在省交通厅质检部门的指导下,以市交通局质量监督机构为主体,各区县质量监督人员参与配合,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四是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工程竣工后,项目审批部门要组织或委托市、区县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和评定,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五是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交通、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该项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六是加强生态保护。特别是通往景区、景点的乡村公路,在规划设计施工中要注意保护好周边环境,公路设施要尽量与景区环境相协调。七是加强廉政建设。市、区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效能监察和审计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和质量要求如期实现。

五、探索建立长效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

农村公路建设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体制,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职能。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的管理职能。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安排人员负责本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和交通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逐步推行管养分离、事企分开,组建养护企业,开放养护工程市场,推进养护市场化。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承包责任制,通过统筹建养、民养公助、自建自养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村级公路的养护可以分包到行政村或承包给专业户,行政村可利用“一事一议”的形式筹措养护经费用于村级公路养护,也可以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区县交通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对乡村公路养护给予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和工作协调,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乡规民约,坚决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要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保证农村公路发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4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一、统筹协调,强势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农村公路发展史上完成投资最多、建设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发展成效最大的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公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5.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6592公里、大中桥梁667座37316延米,新增通硬化路行政村351个,全市达7115个,行政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9.1%。二是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成绩显著。文泗公路、沂新公路、临册公路、沂河生态路等重点县道新改建工程先后竣工,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十大为民工程"之一的农村公路新改建任务,实现了部、省共建"十一五"行政村通畅目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安全通畅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明确了符合实际的相关管理养护政策和措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化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得到初步落实。积极探索税费改革后公路养护管理的新模式,成立了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了群众化、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养护管理新机制,提高了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四是农村客运发展不断加快。按照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把发展农村客运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培育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努力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安全、便捷、经济、优质的客运服务。五年来,全市新改建乡镇客运站154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8.14%,极大方便了农村人民群众出行。五是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超额完成了第一批县乡公路综合整治任务,改善了公路沿线环境面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畅通、安全、清洁、美观的路域环境。

"十二五"时期农村公路的发展,无论是发展理念,还是发展重点,都将发生新的变化。中央关于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对农村公路发展赋予了新内涵。农村公路不仅要进一步延伸,覆盖更多的人群,还需与城市道路相衔接,为城乡人员往来和物资流通创造安全、便捷的条件。农村客运也不再是简单地为农村地区"通车",而是要有利于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与此同时,还要看到,当前农村公路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县区间发展不均衡,管理养护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尚显不足等。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理念、新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公路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必须把贯彻落实《省农村公路条例》作为总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公路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这是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省农村公路条例》中明确规定,"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乡、村分别是县道、乡道、村道的责任主体。今后农村公路发展要强化县区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协作;要经常深入农村一线和条件差、情况复杂的地方,加强工作指导,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不断完善以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合作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发展体系,形成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凝聚力。

二是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只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一部分。要严格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凡今后资金配套落实不到位的,省交通运输厅将不予立项,已立项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好责任主体的职责,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搭建好融资平台,保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一方面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各级交通、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检查、审计,严禁挪用截留,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剩余行政村通硬化路问题,按时完成全市"十大为民工程"之一的10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任务,力争实现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百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要加快环城快速公路建设,北环路确保年底竣工通车,西环路力争今年开工建设,南环路、东环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完善警示标志标牌,提高路网安全通畅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县乡老油路和危窄桥改造力度,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抓紧拿出县乡老油路和危窄桥整治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县乡老油路和危窄桥改造步伐,逐步消除危窄桥,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强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细化参建各方质量管控责任,强化质量监督,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确保农村公路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是狠抓养护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力度,以推进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公共财政投资体制为重点,抓好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努力做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要以正常化、精细化、市场化、机械化养护为方向,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养护指标,提高养护水平,做到精修细养、勤修细养。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要统筹城市交通和城乡交通之间的规划衔接,统筹城乡客运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要将公共交通场站和设施纳入县域城市总体规划,先行试点县城到中心乡镇的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对县域内和到县域中心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做到县乡客运线路全覆盖,逐步形成农村客运服务网络。要加快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支持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深度,特别是尽快提高客运班车通乡镇、通建制村的比例。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农村客运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六是深入开展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围绕"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整体思路,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按照梯次推进、由点到面纵深发展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00公里县乡公路整治任务。各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好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交通、住建、公安、城管、工商、林业、国土、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根据整治工作目标要求,指导、督促各相关整治工作的落实,严格红线建筑控制区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手续,拆除违章建筑、标牌、广告牌,取缔占道经营,严禁公路打场晒粮,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整治马路维修市场,完善公路标志标牌,清除绿化空白路段,清理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和抛放污物,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并督促做好县乡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乡镇、村庄的建筑设施净化、美化工作,全面提高县乡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5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今天,全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总结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以来的建设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创新思路、落实举措、强化管理,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把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刚才,*同志回顾总结了一年来的建设工作,并就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继续把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把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高点定位,强势推进,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并开始发挥作用。总结去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即组织推进有力度,化解瓶颈有办法,建设管理有特色。从组织推进来讲,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和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专门班子,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各类资源,实施挂图作战,协力组织推进,走出了一条又好又快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新路。目前,234个村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建筑面积全部超过400平方米的市定标准,73.4%的村建筑面积突破500平方米,*、*、*等村的建筑面积甚至超过1700平方米。从化解瓶颈来说,各乡镇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方设法破解土地、资金等难题,按照“不增加村级负债、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动用集体积累”的原则,通过盘活资产、能人捐资、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据统计,全市237个村先后筹得建设资金8700万元,平均每村筹资超过36万元,最高村超过200万元。从建设管理来讲,各乡镇坚持集发展经济、服务群众、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等功能于一体,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完善管理中,使服务中心成为党建的主阵地、育民的大课堂、便民的服务站和和谐的新平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推进不平衡。乡镇与乡镇之间、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存在不平衡,有的建设起点不高,有的推进速度缓慢,极少数村至今未见动静。二是设施不配套。少数镇村仅是主体建筑建设完工,大量的配套设施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功能的发挥。三是作用不明显。部分村没有很好地开展后续管理,甚至存在铁将军把门的现象,服务中心成了空壳摆设,成了形象工程,这与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推进,完善功能,强化管理,力求把这一为民、惠民的工程全面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二、加强管理,延伸服务,把发挥作用作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大楼的落成,只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成,更重要的任务在于如何发挥其作用。我们必须彻底摒弃传统意义上的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建设的思维定势,严肃认真地思考其规范化管理问题,赋予服务中心新的内涵、新的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思考功能定位,精心研究制度内容,仔细策划整体布置,真正使公共服务中心内外兼修、相得益彰,真正成为展示组织形象、为民服务的平台。

1、贯彻建管并重原则,在科学谋划中做好后续建设。坚持建管并重是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做当前基础设施逐步到位的情况下,如何按照序时进度做好后续工作是当务之急。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功能配套工作。各项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村,要积极拓展服务功能,紧紧围绕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项为农服务活动。基础设施已经建成的村,要加紧内部配套设施设备的完善,确保本月底之前能正常开展活动。因种种原因基础设施尚未建成的村,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建设标准,扎实抓好服务中心竣工验收工作。对建设达标的,要按照新建村每村5万元、扩建改建村每村3万元的标准尽快将市级补助发放到位;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必须在整改达标后兑现补贴。二要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按照“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常开常用、常用常新”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规章制度、值班接待、资产管理、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确保中心管理有序。各村党组织、村委会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承担着日常管理的职责,要深入思考、动足脑筋,围绕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工作规章。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要对全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三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新路。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不断拓展村级集体增收的渠道。要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区域经济特色等状况,积极探索以商兴村、以企带村、合作富村的路子,努力使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2、突出公共服务根本,在发挥作用中造福广大群众。按照“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优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享受经济发展和先进文明的成果。一要让服务中心成为党组织活动的基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阵地和平台。要利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良好条件,大力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村务”和民主管理,不断提高村级办事效率,增进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把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村级组织发挥作用、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二要让服务中心成为致富农民的桥梁。要按照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好公共服务中心“六所学校”(农技学校、法制学校、人口学校、文明礼仪学校、就业创业培训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学校)和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加大涉农政策的培训宣传,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普及,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或农技农资服务,努力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三要让服务中心成为繁荣农村文化的舞台。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中心“三室五家”(阅览室、乒乓室、室、青年之家、民兵之家、妇女之家、老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功能,使之成为农民群众活动、体育健身、看书读报的主要场所。要重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雅俗共赏的文化娱乐活动,有效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让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籍、廉政文化下乡、文艺纳凉晚会等活动,积极扶持“农家书屋”建设,开展“农村文化节”、“农村邻里节”等活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促进农村健康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3、强化部门服务职能,在共建共享中打造服务品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机关部门服务“三农”的重要窗口。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活动,努力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一要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供服务。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项目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外向化和标准化进程。要加大技术服务的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办法,帮助农民掌握发展现代农业所必需的技能,提高农民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增收的本领。要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准确把握上级财经政策的发展动态和扶持方向,用足用好省、市财政扶持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上报各类投资项目,力争得到更多的政策性投入。要加大财力支持的力度,充分体现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力度,逐步加大农村教育、交通、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财政支持力度,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大地。

二要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孵化器”作用,浓化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在外能人返乡创业、农民群众自主创业,加快形成“人人搞经济、家家忙创业、户户上项目”的生动局面,逐步实现由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的转变。特别要激励和指导农民通过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当农民经纪人等途径,积极参与农副产品流通,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三要为整治农村环境、改善农村面貌提供服务。通过多年的整治,农村环境正日益好转,但农村整体落后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各部门要以改变农村面貌为己任,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村更美”。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形成以公共服务中心为龙头的农村新社区,进一步发挥公共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大力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加快实现农村道路逐步由“路路通”迈向“埭埭通”。继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水环境和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环境小康建设成果。

三、强化领导,强势推进,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水平

第6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健全路站养运发展机制,推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二)落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新要求,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落实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落实改善民生、加强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服务农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落实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的新要求,着力推进理念、科技、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努力解决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新时期农村公路稳中求进、好字优先、科学发展。

(三)认真落实部《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

二、加大投入,推进农村公路稳步发展

(一)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力度。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使今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长。

(二)调整投资结构,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方式。要实现农村公路发展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正确处理好规模和结构、速度和质量、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突出建设重点,优先解决没有通公路地区的通达问题。部今年将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选择若干地州市进行试点,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公路的发展。

(三)在资金使用上,鼓励各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一)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制定的质量年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省份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质量目标,落实质量责任,组织、指导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好质量年活动,确保今年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质量管理模式,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网络,加强质量监督,组织农村公路质量督查,分析本地区质量状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质量抽查情况。

四、以人为本,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

(一)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今年的“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责任,抓住关键,针对当地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组织专项督查,重点加强对山区农村公路路基高边坡和隧道开挖、满堂支架的石拱桥、梁桥施工的安全管理。

(三)加强危桥改造。今年要启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要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消灭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的危桥。

(四)公路安保工程实施经验,安排必要资金,抓好试点,逐步推开。有条件的省份,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实施步伐。

(五)加强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建设。各地要针对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特点,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解决项目进展慢、投入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五、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一)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各地要认真落实省级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做到责任落实、机构落实和资金落实;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协调、监管、考核机制。要按照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南》的要求,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二)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工作。各地要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大对农村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按照全国治超办的统一部署,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通过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防止超重车辆行驶农村公路,保护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六、发展客运,提高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

(一)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农村客运站点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建设的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征地难、成本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客运站建设标准要以满足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不要求一乡一站或都建等级站。

(二)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根据农村客运的公益性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使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改善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要根据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情况,及时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科学调整、改造和延伸现有客运线路,适当增加班次密度,努力提高客运班车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

(四)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要学习借鉴城市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在乡镇、村庄比较集中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增加停靠站点,滚动发车,定线循环,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最大程度地减少中转次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

(五)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要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优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让农民群众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七、完善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一)落实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特别是落实对省内外合法整车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网络和标识,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二)加大源头监管力度。要从装载环节入手,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按规定装车、配载和运输,严厉查处冒充鲜活农产品车辆和超限超载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为鲜活农产品快速进入市场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绿色通道”运行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装载要求等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鲜活农产品运得出来,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带来的实惠。

(四)继续落实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和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的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

八、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发展。要统筹城乡交通发展,统一规划,完善路网结构,发挥整体效益;统筹考虑农村公路路面、桥梁、安保设施、渡口改造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要协调好农村公路建设速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协调好建设、养护、运输的关系,推动路站运一体化。

(二)加强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要针对农村公路交通的特点,落实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研究加强行业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推广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对基层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交通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与审计。

第7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服务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量力而行、好中求快”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二)继续抓好交通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八件实事”的实施,确保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加快实施农村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和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切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扩大农村客运网络,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

(三)重点围绕“质量、资金、安全、技术、群众利益”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监督,建立上下协调、信息通畅的部省农村公路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目标和建设重点,做好农村公路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

(五)按照农村公路廉政建设的要求,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

二、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六)分解建设目标,建立考评体系。各地要按照部省共建意见要求,按年度对“十一五”建设目标进行分解(目标分解表附后),建立并完善项目库,明确建设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考评制度,年底各省份要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部备案。在此基础上部将对各省份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以确保整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七)完善投资政策,提高投资效益。各地要按照部提出的“四个重点”、“两个倾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投资在公路建设总投资中的比重。建设资金要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要优先解决没有通公路地区的通达问题。对特别贫困的地区要研究出台扶持政策,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原则。在项目投资安排上,既要考虑主体工程,也要将桥梁、涵洞、排水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纳入到项目中。在资金使用上,鼓励各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落实政府对建设与养护资金的监督职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八)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筹资体系。要加强融资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新的融资平台。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资金,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

(九)高度重视乡村债务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中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做到不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增加乡村负债建设农村路,不超规模、超标准搞建设,不由企业带资施工,不拖欠企业工程款。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

(十)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为主,群专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档案,明确工程各环节责任人。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质量抽检和技术指导。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通报处理结果。要创新质量管理制度,安排资金补助、考核单位绩效、评估企业信用应与工程质量挂钩。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加强技术研究,提高技术含量。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设计标准、典型路面结构、防护与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等技术问题的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二)推进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要对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关措施。要通过渡口改造和以桥代渡等工程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特别是水网地区、江河两岸和岛屿居民过渡难和渡运安全问题,让农民群众过安全渡、乘放心船、走方便桥。

(十三)推进县乡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各地要在做好国省干线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的基础上,逐步进行县乡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今年要摸清底数,开展试点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并将试点结果报部。

四、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十四)各地要按照国办文件要求,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到养护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十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导,推进养护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地要认真总结养护示范点经验,扩大示范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今年部将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南》,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推进乡镇客运场站建设,发展农村公路运输

(十六)实施农村公路“路、站、运一体化”。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协调”的原则,以及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深入研究,制定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运输的发展。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当前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征地难、补助标准低、工程进度迟缓等问题。

(十七)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要合理安排农村客运线路,对已通路未通客运班车的,应创造条件,尽快通车。要推广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扩大覆盖范围,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确保农村客运班车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六、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十八)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各地要学习借鉴一些地区创造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基层民主议事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十九)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民负担。要做到“四个不准、三多三少”。即:不准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不准将多年需征集的集资款一次性征集;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准代扣应给农民的各类补助款。鼓励农民多投工投劳,少让农民集资出钱;集资标准要多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少搞“一刀切”;路线设计要多利用老路改建,少占地拆迁。要鼓励施工单位多用当地农民工,增加他们的现金收入。

(二十)广泛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就业。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动员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加强对农民工、养路工,以及从事公路运输业的驾驶员、维修工的交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能力。

(二十一)依托公路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公路建设要尽可能使用当地农民工和运输工具,积极发动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增加农民收入。各地要对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情况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定量分析农村公路促进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情况并进行通报。

七、做好行业指导,加强舆论宣传

(二十二)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地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了解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拓宽工作思路,调整完善政策,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今年要重点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农民负担以及养护管理机制等问题进行调研。

(二十三)加强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大对基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要做好人员培训的组织与规划,制订具体措施,提高培训质量。

(二十四)依托示范工程,总结新经验,探索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各地要继续依托示范工程,探索总结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施工技术、质量控制、资金筹措、政策创新、服务“三农”、建管养运并重等多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组织交流与学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十五)加强农村公路的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农村公路统计工作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将农村公路通达、通畅进展情况,纳入统计范畴,为全面分析农村公路建设形势和发展趋势提供基础资料。

第8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随着一条条农村公路的相继建成和通车里程的显著提高,农民群众深刻地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和变化。郾城区新店镇冉口村路通后,79岁的村民冉东海几年都卖不掉的近3亩苗木花莆,在一个月内全部销售完。舞阳县侯集乡,是一个以养殖为主的乡,路修通后,该乡当年就招商引资建起了一个万头养猪场,23个千头养猪场,38个500头养猪场。召陵区老窝镇,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镇,路修通后,大葱、辣椒、花生等农产品价格一路攀升。通过近3年来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建设,新增通达学校379个,通达敬老院267个,通达民营企业412个,通达重点工业小区36个,通客车的村达到1347个,新增招商引资项目167个,新增投资额46.9亿元。如今,运输农产品的车直接开到了农民的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交通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改善,全市2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

省交通厅在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今年的农村公路工作将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过去以“村村通”建设为主,转变为县乡道、村道、危桥改造同步发展:由过去的以建设为主转变为建设、管理、养护和发展农利客运协调发展上来:由过去关注建设目标、规范和速度为主转变为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水平。同时,为调动地方积极性,今年我省农利公路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政策。根据新形势,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要完成260公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市交通局自加压力,争取并下达了342公里的建设计划,其中,县乡公路里程240公里,是前两年县乡道建设规模的总和。同时,继续积极向省交通厅反映漯河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情况及群众修路的迫切要求,力争早日把行政村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自然村连接起来,打通断头路,使农村公路联网成片,最大限度地发挥路网效益。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今年以来市交通部门积极行动,强力推进,加快发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整体进展顺利,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超额完成了上半年建设任务。截至6月底,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9718万元,是计划总投资的81%,完工项目21个,里程242.9公里,是计划里程的77%;其中,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426万元,是计划投资的76.4%,已完工项目21个、124.9公里,是计划里程的72%;通村公路项目118公里已全部完工。在上半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检查中,漯河市农村公路建设进度位列全省第二。

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2008年,漯河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十大实事”之一,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狠抓落实,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科学安排,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特别是召陵区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落实责任,建立了区领导包乡镇、镇领导包村庄的包干责任制,而且还从区财政拿出2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启动资金,同时,区主要领导现场办公,逐条逐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遇到的问题。

交通部门精心组织农村公路建设。交通部门认真总结了三年“村村通”建设经验,并结合今年县乡道建设的特点,制定出台了很多办法。一是认真调查摸底。组织力量对全市县乡公路及桥梁进行了全面的专项调查,为大规模的县乡公路改造和桥梁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抓源头,严格项目前期工作。针对县乡道投资大、标准高的特点,交通部门按照省交通厅制定的建设标准,严格进行了勘察设计和评审。三是县区交通部门及早行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县区交通部门及早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四是制订办法。严格措施。规范管理。今年,市交通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实行分片督导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各个方面、不同层次地来强化和加强漯河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正是各级交通部门糟心组织、科学安排,保证了全市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了今年的建设工作得到快速推进。同时,通过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改善了民生,拉动和支撑了经济发展,并且也通过农村公路建设提升了行业形象,提高了管理水平,造就了团结拼搏、善打硬仗的农村公路职工队伍,凝聚了干事创业、开拓进取、高效务实的精神。

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今年由于实施货币从紧政策,加上原材料涨价,资金压力确实很大,但这既是困难,也是挑战。各县区交通部门主动向政府汇报,抓住政策的机遇,广开筹资渠道。在资金筹措上,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发动社会各界共同支援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主要做法:一是市、县区两级政府,从财政经费中挤出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二是群众自发捐款。三是群众自发组织的义务工投入。

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今年,县乡公路建设的业主都是县级交通主管都门,加强管理、确保质量,交通部门责无旁贷。第一,认真履行行业职责,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按照交通部和省厅的要求。市交通局质量意识明显增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二、坚持建设标准。坚持路面结构标准不降低,全部修耐久实用的水泥路,提高投资效益,提高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第三、加强过程控制。建立和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强度、密度、厚度等主要指标的质量抽检,确保了主要技术指标最大限度满足设计要求。第四,加强了督导检查。市、县区都成立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督导组,在促进度、抓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成效显著。

第9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范文

一、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思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实现通村公路网络化、等级化、规范化、舒适化,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当前,根据国家扩大内需的要求,国家交通运输部提出今明两年完成中部地区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省下达我市2009年通村公路计划共1824.5公里,初步确定2010年建设计划为920公里,全市通村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住这次通村公路建设的难得机遇,把加快通村公路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荆门崛起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打好通村公路建设攻坚战,力争用两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村路网,实现“村村通”目标。

二、科学调整规划,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网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路网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为总要求,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把通村公路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移民新村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要按照“外连干线、内通环线”的要求,适度调整发展规划,在农村形成畅通的区域路网和内部环线;要统筹考虑通村公路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通农业板块基地和养殖小区道路纳入建设规划;要将农、林、渔场道路建设纳入通村公路建设范畴,调整规划满足要求;要将通往旅游景区的村级道路建设纳入规划,重点旅游乡镇公路向村延伸。

三、积极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

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通村公路建设筹资体制,确保通村公路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渠道,是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各地要按照“国家扶持引导,地方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一)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要在积极向上争取计划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建设通村公路的主体作用,依法组织和引导农民自愿捐资投劳。严格按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措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促进通村公路建设。

(三)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等征地补偿资金村集体使用部分,要优先用于通村公路建设。

(四)各县(市、区)要加大支农资金对通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对贫困村应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同时,对通村公路建设中的施工企业营业税实行即征即返,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有效整合土地平整、移民后扶、水利建设、贫困帮扶、迁村腾地等涉农项目资金,与通村公路补助资金捆绑使用。

(六)积极动员社会捐资,进一步发动各方人士、受益工矿企业等对通村公路建设进行赞助。

(七)将通村公路建设作为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驻点包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实行部门帮扶,建设通村公路。

要严格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通村公路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全市通村公路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通村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优化工程设计,降低工程造价。要加强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推行挂牌施工,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建立完善“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行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监理覆盖面要达到100%。工程竣工后,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组织验收和评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今明两年通村公路建设里程长,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通村公路建设这项惠及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要建立健全“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