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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

第1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 论我国中小学校园“冷暴力”的危害及对策 我国中小学校园暴力事件预防对策研究 浅谈转型期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问题及对策 略谈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成因及干预对策 中小学校收支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中小学校园暴力预防对策 中小学校园暴力问题的成因及其预防措施 深思日本中小学校园暴力频发的成因 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开展弥补美育的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策的探析 中小学校园欺凌应对策略的国外借鉴 辽宁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开展的对策研究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现状及思考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防范建议 中小学校园网络文化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芬兰、瑞典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的特点及启示 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研究现状及防治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戚谢美,王静.用法律消除校园歧视现象.教育管理与评价,2011(9).

[3]胡建成.校园歧视透析[J].教学与管理,2001(6).

[4]王志勇.“‘后进生’心理问题的表现、成因及转化教育的个案研究”的结题报告[EB/OL].百度文库,http://.

第2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 生命教育 生命意识 缺失

近年来,中小学的校园暴力愈来愈严重。笔者认为,在校园暴力的背后,是生命教育的缺失!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使其在人格上获得健全发展,养成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让生命悲剧不再重演,已迫在眉睫。

一、校园暴力与生命教育的关系

(一)生命教育(life education)的含义

在对生命教育的内涵理解上,刘济良教授认为,生命教育就是“指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的价值、人的生命、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对终极信仰的追求,养成学生的关爱情怀,使他们学会过现代文明生活”。也有学者从人本位和教育的最终目的出发,认为“教育的过程实质上是不断提高个体生命质量的过程”,“生命教育包括生命意识、生存能力和生命价值升华教育三个层次”。台湾教育界人士对生命教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实施,他们认为,生命教育的内涵包括从肯定、珍惜个人自我生命价值,到他人、社会乃至自然、宇宙生命的互动与伦理关系等大生命的反省思考,并涉及生死尊严、信仰的探讨,范围颇广。上海也在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认为,生命教育是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认为,生命教育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生命与尊重他人的生命,进而能珍惜人类所共同生存的环境,能主动地去思索生命的意义,找出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定位,进一步将自己所学回馈社会,造福更多的生命,即:立足生命,发展生命,完善生命,提升生命质量与意义,实现生命全面、和谐、自由发展的教育。

(二)生命教育的缺失是校园暴力频发的重要原因

近些年来,以学生为施暴主体的校园暴力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低龄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导致校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2004年4月《海峡都市报》等部门曾就“校园暴力状况”进行问卷调查,认为,“促使校园暴力事件产生的因素”有:家庭背景(23%)、传媒渲染(22%)、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22%)、学生自身(17%)、校风(13%)、个别教师辅导不当(3%)。由此可见,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校园暴力的最主要的因素。

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孩子缺乏应有的生命意识,归根结底是孩子所处的环境(家庭、学校、社会)缺乏生命意识的教育。生命意识,不仅包括生命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生命的体验、生命态度(对生命的珍爱与敬畏)、生命的尊严感和价值感。虽然素质教育、新课改都提出要把人当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生命体看待,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科学理性及科学实证主义盲目崇拜的惯性,当前的学校教育依然是片面强调教育的社会性、工具性,而恰恰忽视了教育的生命性。在一切以升学率、成绩为重的功利倾向驱使下,学校教育依然是“只见分数不见人”的“目中无人”的教育,教育、管理工作缺失人性、人情和个性。为应付升学考试的压力,个别老师甚至会对“问题孩子”采取不理睬、疏远或讽刺体罚等伤害的行为。这种反人性、反生命的教育将会极大地伤害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轻则导致他们厌学、自我放弃,重则会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使他们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教育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人格形成。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父母离异、家庭生活的不和谐或家庭暴力、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等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尊重、关爱和安全感,从而形成“攻击性^格”。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他们往往采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一方面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还可借此在同学中树立“威信”。但现在家庭教育更多的问题则是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这表面上看是对孩子生命的珍视,而实质上却是对孩子生命的一种不负责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从而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或者社会适应性差,抗挫折能力低,遇到困难和挫折易走极端。

社会风气和媒体文化对学生暴力行为带来的影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不良风气侵蚀青少年尤其是大众传媒过度宣扬暴力、凶杀,助长了校园暴力的滋生。据一些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不良文化的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在暴力文化熏陶下的孩子,往往冷酷残忍,缺乏同情心和怜悯心。血腥暴力的背后实际上是对生命的漠视和掠杀。

此外,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差、人格缺陷、心理压力过重、应对方式不良等,也可能导致他们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舒解压力。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我们的教育本身缺乏对生命的真正的尊重、珍视和关怀。因此,解决校园暴力需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着手,从小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

二、防范和减少校园暴力的生命教育措施

如何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容上更多的是从道德、心理健康、法制的角度对学生进行教育,而忽略了生命教育;二是防范策略上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分析。要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校园暴力,就必须从多个层面有效地开展生命教育。

(一)提高对校园暴力和生命教育的重视和理解

首先应该提高整个社会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理解。生命教育至少可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关于生命本质的教育,即让学生认识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升华生命;二是教育过程的生命化,即教育要以人为本,做到人性化、人性化、个性化。为此,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需要转变教育价值观,改变“重智轻德”、反生命的社会现象,使教育能够真正以生命的发展为本真,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过程以及教育结果等都要关注生命,通过教育引导人认识生命的意义、发现生命的价值、体验生命的多彩。

其次,要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整个社会对校园暴力与生命教育的认识,包括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各种媒介的宣传等,其中,学校教育的作用不可替代。教师在生命教育的实施工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学生生命意识的强弱以及价值取向,更多的是在学校和教师的引导下形成的。教师对学生生命意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教师自身生命意识表现出来的示范效应和对生命意识相关知识、态度和价值观的传授和引导。教师自身对生命理解,对生命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生命教育的效果。因而,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训,配套激励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相关措施,成了生命教育实施的首要任务。

(二)加强生命教育的针对性

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陆续开展生命教育,但效果不够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加强生命教育的针对性,有利于防范和减少校园暴力,提高生命教育的实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指出,13、14岁到17、18岁是校园暴力的重点年龄层。这一阶段的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随着第二性征的出现,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他们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的冲动下,就可能会通过暴力达到目的。这就要求生命教育无论从对象还是内容、方法上都要有针对性。

1,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在对全体学生进行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要特别关注那些易冲动、易产生暴力与攻击行为的少数“问题孩子”及受欺侮者。教师要关心学生的情绪表现,注意发现学生的消极情绪和受拒斥现象,要积极寻找原因,而不应让受欺侮者忽略、忍耐或者自己解决遇到的问题。

2,内容的针对性。社会交往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是生命适应能力的重要体现,缺乏正确的社会交往能力的人,容易造成与同龄群体的隔离而产生社会交往能力障碍,严重时可能导致情绪失控而引发暴力与攻击。因此,应该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和驾驭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帮助学生适应与处理人生几个重要的关系。

3,具体方法的针对性。针对校园暴力的生命教育方法有不少,笔者在实践中发现,这些方法行之有效:一是学校可以将一些符合生命关怀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概括成规章,要以规章的形式表明,教师在解决暴力问题时应该采取何种恰当的反应。二是针对学生的攻击性行为,教师应掌握一些辅导策略,如:了解学生在何种情境下最可能表现出攻击性行为,如何避免此种情境出现;尽可能强化他们的非攻击性行为,以培养积极的行为,抵制攻击性行为的发生。避免惩罚性行为,以爱的情感冲淡他们对他人的紧张、敌对情绪等等。三是通过建立同伴关系调节团体,帮助受害者。四是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学生识别暴力的危险信号。向学生介绍一些反校园暴力的成功案例,使学生明白在受到暴力侵害时,哪些反应是有效的,提高学生的自我维权意识。

(三)实现生命教育的有效渗透

鉴于目前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现实情况和生命教育的特点,笔者不赞成将生命教育列为专门的课程,而主张通过教学渗透和适时的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三大载体的作用,进行生命教育。这种渗透与融入不仅包括融入课程之中,也包括融入教育教学生活之中;不仅以内容的方式融入,也包括在方式方法上体现生命关怀。通过充分发挥各学科课程的功能来挖掘生命教育的内涵,并有机渗透在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突出重点,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坚持以实践体验为主,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生命教育活动。

(四)启动立体化生命教育

第3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校园暴力 概念 成因 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1概念的界定

校园暴力的定义最早是由Olweus:提出的“一个学生长时间、重复地被暴露在一个或多个学生的负面行动中,并进行欺负、骚扰,或被锁定成为出气筒的情形”。目前,理论界对“校园暴力”的界定尚有一定的争议。

1.1“校园”中心界定模式

此类观点强调界定校园暴力应以学校为中心,多以中小学生为研究对象。有人认为校园暴力行为指发生在校园之中的,学生欺负弱小同学的不良行为。也有人认为校园暴力行为属于社会暴力的范畴,还应该包括校外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还有一种观点倾向于校园暴力是主要以校园受害者为对象实施的多种侵害案件的总称。

1.2“师生”中心界定模式

从被害者角度而言,强调校园暴力是针对在校师生,或者学校、师生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而从行为人角度定义,强调校园暴力是以学校为背景的未成年学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

1.3综合说

认为校园暴力是指“行为人针对在校师生实施,对受害人身体、心理,或校园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包含在校师生对校外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美国的研究者还特别强调校园暴力行为还包括导致情绪痛苦,伤害人际关系(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阶层歧视)等在内的心理暴力。

笔者结合有关校园暴力各有关要素,将校园暴力行为的概念界定为:发生在学校及校园合理辐射的校外地区,学生同侪间实施的,针对包括身体、心理、财产安全、校园管理秩序在内的暴力行为。

2行为的成因

国内多数学者研究认为校园暴力是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生理及心理素质等多层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个体层面上,青少年处于生理和心理变化较剧烈的时期。身体已经趋于成熟,其心理成长尚较幼稚,自我控制力不强。如果他们旺盛的精力寻找不到恰当的抒发途径,则可能导致出现行为偏差,甚至是暴力问题。受认知结构、社会经验的限制,认知曲解能显著预测暴力行为的发生率。生活方式、自我效能感、社会交往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子。(2)学校方面,师生对相关问题的不当态度助长了暴力行为的发生。很多学校在处理时宁可将其解释为管理疏漏造成的偶发事件,而不愿意承认校园暴力现象的存在。在我国,校园暴力还受到教育模式功利化,忽视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职业技巧和师德培养,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薄弱等特殊原因的影响。(3)从家庭角度看,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教养态度、家庭结构缺陷、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都容易诱发处于特殊心理时期的青少年产生心理偏差和暴力行为。(4)社会大众传媒负面作用下暴力文化泛滥,相关法规、制度仍不完善,甚至与社会现实脱节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国外研究涉及到的种族歧视、枪支泛滥及药物滥用等特殊因素,国内目前几乎未涉及。

3国内外研究比较

针对校园暴力现象,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最早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尤其以美国的研究成果最丰富。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研究者们就开始更多关注校园暴力的理论成因、影响校园暴力发生的相关因素及干预措施。

我国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本国校园暴力现象进行的,已有研究主要在理论层面。近十年,从心理学、教育学出发,实证研究正不断得到加强。有的学者是在针对某一地区的青少年人群进行问卷筛查发生率同时,结合心理学因素(如人格、认知能力、自尊水平等)进行相关研究。有的则是分别针对不同攻击行为、不同攻击渠道、特殊攻击群体等要素进行特征研究。

4未来的研究方向

近年来,校园暴力现象呈现恶化趋势,虽然已引起公众热点关注,但不少人仍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有校园暴力“事故化”的现象。已有研究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成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也提出了不少干预措施,对减少这一现象具有相当地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青少年蓝皮书报告网络暴力已悄然成为中国校园暴力的新兴形式。我国自2008年开始逐渐出现对于青少年手机暴力、网络暴力等新兴暴力的研究文献,但具体实证研究还很少。对于虚拟世界进行的校园暴力,以往的研究结果具有多大程度的解释力,还需要做更多的探讨。在研究方法上,国内调查校园暴力现象主要为问卷形式,能否对研究工具、方法进行突破,比如进行实验研究或质化研究,也是未来可以努力的方向。我们如何结合实际,为政府、学校、家庭提供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预警方案还需要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

参考文献

[1] Dan Olweus. Peer abuse or bullying at school: Basic facts and a school-based intervention programme. Prospects. March 1995, 25(1).

[2] 张健.国外“校园暴力”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中国成人教育,2012(12).

[3] 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4] 季成叶.预防校园暴力:一项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7(3).

[5] 戴利尔,戴宜生.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4).

第4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预防;德育;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621;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5-0012-02

所谓校园暴力,就是对校园师生身心造成重大伤害的暴力行为。生活中,它离我们似乎比较远,但是只要在媒体上出现,便又离我们很近。它严重影响了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给学生身心健康及校园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文章对新形势下预防校园暴力的策略进行相关研究。

一、校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

近年来,校园暴力逐渐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残忍化等趋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校园暴力有如下的表现形式。一是校园内的隐性微小暴力,比如经常对同学吐唾沫、辱骂同学、用手拍打、用脚踢等。二是“突发身体伤害”暴力事件。施暴学生大多为“问题学生”和“辍学流失学生”,有时表现为团伙施暴。三是校园周边环境不安全,存在“不良青少年在学校附近殴打学生”的社会暴力事件。

(1)教育责任:学校需要认真反思。大多数教育工作者每天都在课堂上渗透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如何做人,教育学生感恩社会、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以及与人为善、帮助同学、注意安全。但是,单调空泛的说教效果不太理想。平时,教师们忙于钻研课堂教学改革,忙于备课批改作业,忙于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检查,而对学生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的关注不够,未能有效促使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2)家庭责任:家庭教育问题突出。多数施暴者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家庭教育的缺失造成孩子内心的道德意识、控制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非常差。家庭教育的问题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家庭结构缺陷,单亲家庭或是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孩子与家长缺乏沟通,导致心理不够健康。二是家庭缺乏和睦,孩子冷漠、压抑、孤独,容易冲动。有关研究显示,不被重视的孩子和经常遭到虐待的孩子,在成人之前实施暴力行为的可能性要高于同龄孩子。三是错误的教育方式影响孩子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方式,特别是父母溺爱型、专制型、放任型的教育模式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各种不良的家庭教育,造成部分孩子不愿诉说内心的委屈,默默忍受,长此以往,形成心理上的偏执和性格上的孤僻,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同时也有可能变为施暴者。

二、预防校园暴力的相关策略

(1)学校的责任在于预防,主要措施是“教育、管理和关爱”。预防校园暴力,学校是主阵地,重点要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管理方面,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课间管理,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管理。同时,要重点做好问题学生和弱势学生的关爱工作,消除校园暴力的主体和对象。1)重点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法律知识进课堂,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校园普法剧”“模拟法庭”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来打好基础;第二层是严肃校规校纪,在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之上,开展智慧的惩戒教育,让学生从小有明确的是非观念,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内化为纪律意识;第三层是引入司法部门开展现身说法的教育,让穿着警服的司法人员进校园给学生讲实例,让学生体会到违法行为不可触碰,对法律产生敬畏感。2)关爱问题学生和弱势学生,将校园暴力消灭在萌芽期。预防校园暴力,最重要的是抓好施暴者的教育、受暴者的爱护工作。一是学校建立问题学生信息库,设立班级、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三级关爱体系,时常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关爱、扶助,并重点教育他们“做一个不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引导他们感受被欺负同学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乐于帮助同学,正确认识友谊的含义,做一个阳光健康、受人喜欢和尊敬的学生。要经常开展主题班队会和专题体验教育活动,并安排一些服务类工作让他们去做,时间久了,他们便会成为同学们眼中可爱的人。二是对校园发生的欺凌事件要及时记录,并通过布置学生写心情日记的方式和每天早晨班干部向教师汇报班里动态等做法,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3)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特殊的家长,会带出特殊的孩子。在家长学校,通常只是用集体讲授的形式进行说理式教育,效果不佳。每个班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家长,其语言和行为方式可能有时比较极端,教育也不得法。因此,教师可利用QQ群或微信圈,以文字、图片、视频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教育引领。一方面,通过表扬优秀家长,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将存在的教育问题客观地指出来,提醒家长修正自己的教育态度。还可以组织学生和家长在信息群开展“拼爹”之类的专题讨论活动,并在班级里开展拼家长有多关注孩子、拼家长多有才气、拼家长多么支持老师的工作等活动。这样的活动,能很好地引导家长交流情感,传递民主的教育方式。与此同时,信息化的快捷方式也可让家长及时将心中的情绪宣泄出来,及时化解矛盾,优化亲子关系,形成正能量。

(2)家长的责任在于“呵护”,主要措施是“表率、引导与沟通”。1)用温暖的家庭环境呵护孩子。一是杜绝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影响着孩子的暴力意识;二是单亲家庭的家长一定要更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关注孩子日常情绪和在校表现;三是父母切忌在孩子面前发生冲突,要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四是家长要审视并矫正自己的教育方式,引导孩子用和谐友爱、宽容大度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培养孩子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让孩子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力。2)用榜样与沟通的力量呵护孩子。首先,家长要给孩子做好表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的模仿对象,所以,父母以身作则是最重要的。在家里要重视教育方法的终身学习,要多读书,通过言传身教自觉做孩子成长的表率。其次,要多与孩子和老师沟通,掌握孩子的动态。要引导孩子学习如何理性地解决问题,面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则必须寻求同学、老师、父母的帮助。同时,还要教育孩子不去欺负其他同学,要用爱心与人交往,这也是对自己孩子的一种保护。3)家长要严格控制孩子对网络的使用。要随时掌握孩子的网络使用状态,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严防学生效仿虚拟网络中的一些暴力行为,严防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进入孩子的视线,并教会孩子辨析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3)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护”,主要措施是“法治保障、实施关爱”。1)优化学校警务工作站职能,保护好校园安全。一是政府要积极保障校园安全,重视“一键报警”设施是否畅通。学校是弱势群体,是人员密集场所,每所学校都必须有畅通的“一键报警”设施,保障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二是加大对闯入校园实施暴力行为者的惩治力度,凡进入校园殴打师生者,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处理,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三是完善立法,加强对施暴者的惩戒。通过修法、释法或制定“校园安全法”,形成一种威慑力。2)建立社会关爱体系。家庭教育若出现问题,仅靠学校开展“家长学校”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政府来进行解决。可设立“家庭教育爱心基金会”,启动“家庭教育提升计划”;还可由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学校进行配合,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针对“特殊家庭”“问题学生”的关爱活动。通过“阳光你我他”普查活动,广泛关注各学校心理不健康的学生,积极寻求多种方式化解他们心中的矛盾,确保学生都能遇事冷静,做一个团结友善、积极向上的好学生。

三、结束语

有效地控制校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结合对部分学校的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走访,分析校园暴力的成因、特点和危害,有针对性地研究预防校园暴力的对策。认为学校的责任在于预防,主要措施是“教育、管理和关爱”;家长的责任在于“呵护”,主要措施是“表率、引导与沟通”;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护”,主要措施是“法治保障、实施关爱”。

参考文献:

[1]季成叶.预防校园暴力:一项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7(03).

[2]吴桂翎,辛涛.校园暴力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中国特殊教育,2009(06).

第5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网络暴力,校园网络暴力,校园安全

 

2010年3月23日的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以及之后接连发生的几起校园凶杀案,将校园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甚至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家长、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都加入到了这场校园保卫战中来。论文大全,校园安全。其实,除了现实生活中的校园安全外,虚拟世界中的校园安全也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现在日益严重的校园网络暴力问题。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关于“什么是网络暴力”,法律虽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但通常认为,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以键盘和鼠标作为武器,以互联网络为载体,发表不负责任甚至捏造的煽动性、攻击性言论、图片、视频等信息,丑化、诽谤、污辱、谩骂当事人,或者对某些自认为不道德的现象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搜索”乃至谴责,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当事人伤害的行为,表现形式包括“网络骚扰”、“网络攻击”、“网络欺凌”和“网络勒索”等。曾经在网络内外轰动一时的“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最毒后怒事件”等等就是网络暴力的真实写照。

在网络暴力蔓延的今天,校园这片净土也不能独善其身。校园网络暴力就是网络暴力在以校园学生为主体的网络世界的延伸,甚至超载网络世界的界限,成为导火索,演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校园暴力。而且由于校园网络暴力发生在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学校这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后果可能更加严重,比如在大社会环境背景下,网络暴力公众事件的当事人身份相对模糊,茫茫人海,就算是进行地毯式“人肉搜索”,也未必都能找到当事人;但学校相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弹丸之地了,学生要通过帖子内容的蛛丝马迹寻找始作俑者并不难,而学生群体更加容易表现出来的冲动性和从众性往往会对事件起着“无风也起浪”的作用,使得校园网络暴力事件比社会网络暴力事件更加容易激化,当事人在相对狭小的校园环境中要承受更大的压力,暴力事件对学生的影响也从网络世界延伸到现实世界,部分当事学生会出现厌学、逃学甚至抑郁、幻听幻想等严重的精神问题,有时人身安全还会受到影响,进而学生人际关系恶化,校园气氛紧张,危害性不一而足。

另外,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电脑上网外,学生喜欢新鲜事物的特点,使得手机和其它便携式网络设备在这个群体中日益普及,多元化的短信、彩信、飞信、QQ、电子邮件、博客等网络通讯工具,可以让学生基本上做到随时随地地交流信息,但如果出现校园网络暴力事件,这些工具无疑也会起到了放大和推波助澜的效应,科技的双刃剑作用也正在于此。

那么校园网络暴力日益严重,学生这些花季少年也成为“网络暴民”的原因有哪些呢?应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学生自身的特点。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高,正如前面所说,做事往往带有较强的从众性、冲动性、叛逆性等非理性的特点,对于校园网络暴力事件,学生中不乏主动挑起矛盾的“先行者”,但抱着看热闹心态的“跟风者”、“打酱油者”的人数更众,后者对暴力事件的跟帖、转载等热炒行为无疑更加扩大了事件的影响。

二、网络自身的特点。互联网的重要特点就是虚拟性、开放性、隐蔽性,很多学生自认为,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依仗不记真名的ID和匿名的“马甲”身份,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网络暴力,而“网络的世界是没有警察的世界”,违法被发现的风险很低,加上网络沟通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性,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没有或者难以监管的世界里“躲猫猫”,纵横驰骋、为所欲为,而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享受着风险趋近于零的所谓“想说就说”的畅快和“自由”,实质上是高举道德之旗,大行“暴力”之实。

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论文大全,校园安全。在社会不断开放包容、信息交流日益方便频繁的今天,社会风气,包括不良风气对校园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学校教育一个钟,抵不过社会一分钟”是很多学校德育工作者的体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是社会的缩影,而校园网络暴力正是社会网络暴力在校园范围内的反映。比如,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不少网络游戏、动画片和电影等文化娱乐媒介,里面充斥了“很黄很暴力”的镜头,渲染以暴制暴的所谓“正义理念”,不仅让学生颠倒是非,看不清事情的本质与发展方向,而且容易导致激情代替冷静的思考,影响自我判断的客观与公正,使得对暴力的态度有可能从开始的憎恨、反感到默认和接纳,甚至是尝试。

校园网络暴力行为不断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演变为日益严重的校园安全问题,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那么如何有效降低遏制这类事件的发生呢?可以从网络管理、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法治建设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加强网络管理。从学校的方面讲,学校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学生,包括学生网络方面的管理,并且学生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学习生活在校园里(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校方有管理上的便利性和直接性。学校应该管理好自己的校园网,制作学生喜欢的栏目,随时关注热门网站论坛的动态,及时更新校园网内容,发现并解决学生在网络论坛上反映的问题,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干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发寓教于乐的软件,让学生在网络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尽量让学生乐于留在学校,减少校外上黑网吧的机会;学校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利用校园网访问外网时将影响较坏、思想低俗的网站屏蔽,或者限制上网浏览内容,培养学生自律、负责任和安全的绿色上网意识,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道德。

从社会的方面讲,网络是社会的网络,而不仅仅是存在于学校这个狭小的范围内,社会对网络的管理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国家要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管机制,健全网络暴力事件的管理规定。在近年发生的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往往没有尽到内容审查和监管的义务,在出现问题后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是导致暴力事件升级激化的重要原因。此外,报纸等传统媒体在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有时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报纸还援引从网络上获得的未经证实的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网络暴力中去。对此,政府监管乃至惩罚的力度还要继续加大。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二、重视学生的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对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形成阶段的青少年学生来说,系统科学的学校教育作用无可代替,对学生进行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而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通过自我内化的力量遏制甚至杜绝校园网络暴力,意义重大。

人文教育的范围很广泛,其核心学科是传统的文、史、哲、艺等人文类学科。广博的文化知识滋养、高雅的文化氛围陶冶、优秀的文化传统熏染可以促进学生境界的提升、理想人格的塑造以及个人价值的实现,可以让学生的思想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学生的文化、文明程度提高了,其情趣修养也会越来越高雅,离低俗暴力自然也越来越远;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与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养成宽容、平和的心理态度,营造尊重他人、文明上网的社会氛围,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媒体信息交流环境。

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上网”,我们不能期望把网络世界打扫干净了再让他们进去,必须要教育青少年学生在网络面前学会自律,养成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习惯。学校可以通过上课、讲座、视频、墙报、辩论赛等方式,理性地引导学生看待网络,要让学生认识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也可以滋生潜伏暴力,在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当事人生活秩序被打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世界,但不是超越道德法律的虚无世界,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网络行为和现实行为一样,有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网络相关立法虽然还不完善,但并不代表现行法律就不能制约网络违法行为。造谣诽谤、毁坏他人名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已将保护个人信息作为修改的重要内容,个人信息也有望通过专门立法获得保护,这些法律规定,虽然并不是针对网络的,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但并不能说在网上违法就无法可依。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学校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自律能力,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在网络上正常行使个人的自由权利,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的界限,“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要将现实中必须尊崇的道德和法律同样作为网络世界的规则,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做一个成熟、理性、负责的网民,让网络远离暴力,远离校园,不参与校园网络暴力,而在遭受校园网络暴力时,不能屈服忍让,也不能以暴制暴,要向家长、老师、学校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直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三、加强法治建设。校园网络暴力严重的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例如侵犯隐私权等,但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等方面的立法保护还有欠缺,就算是对现在备受争议的、已成为网络暴力行为典型代表之一的“人肉搜索”,以及提供“人肉搜索”平台的网站,应尽什么样的义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处于互联网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迫切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先后颁行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方面的法律规范,但相对于网络的快速发展,这些法律规范无论从效力等级上还是在可操作性上都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可喜的是,随着网络方面立法进程的加快,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例如正在修改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就包括网络侵权方面的内容。

相信有了法律正义之剑的护航,加上严格的执法,以及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校园网络暴力行为能得到有效遏制,校园的网络天空更加纯洁,青少年学生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赵越,马兵.网络暴力犯罪的应对困境、原因及对策.职业时空.2003年04期

2.秦平.治理网络暴力需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法制日报.2008年9月4日第001版

3.刘敬,张志超.“网络暴力”愈演愈烈:亟须运用法律和道德手段给予制止.中华新闻报.

2008年9月24日第C02版

第6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初中生;暴力行为;相应措施

中学生暴力行为,是指中学生违反纪律道德规范或国家法令所实施的各种类型的暴力行为,可分为一般暴力行为和暴力犯罪行为。最近几年,媒体报道中学生校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面对这样触目惊心的一幕幕,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禁自问:当今的中学生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如此崇尚暴力?如何恢复我们校园的宁静与和谐?

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简单分析初中生校园暴力行为产生的原因。

初中生的暴力倾向是受到了社会暴力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的。在当今的商品社会中,暴力文化越来越冲刺着当下人们的浮躁的心,尤其以初中生为主要群体的青少年更是暴力文化商品的主要消费者,影视、音像制品、电子游戏里暴力情节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于价值观形成期的初中生来说,暴力文化很有可能一步一步地扭曲了初中生的价值观,因此,可以说暴力文化是校园暴力的催化剂。

缺失和错误的家庭教育导致孩子暴力性格的形成。家庭治疗师海灵格说过:“孩子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父母”。当代物质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对孩子有求必应,可一些家长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的家长固执暴躁的性格无形中滋生了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性格倾向;有的家长经常忙于事业,几乎没有时间与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不能及时地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对孩子出现不良思想不能及早发现并加以控制;家庭暴力是造成校园暴力的直接根源,喜欢用暴力惩罚子女的家长,他们的孩子最易产生攻击行为。家长管教方法过于严厉或家庭气氛紧张等家庭状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的养成产生消极影响,如此一来,孩子很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通过暴力行为来寻求自己的存在感。

学校道德教育的不到位是校园暴力的主要根源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校园暴力是学校道德教育的一面镜子。然而很多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老师一味追求考试成绩,在应试教育面前,道德教育只能为升学、分数让路,无形中就被被冷落或忽略掉了。学生道德观念模糊,暴力倾向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甚至会愈演愈烈,由此校园暴力事件就很难避免了。另外,学校对学生校园暴力行为往往采用不当的处理方式来替代心理健康教育:如打骂、惩罚、特别是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都会滋生初中生的暴力倾向。

学生自我辨别能力差,是非观念不清也是导致初中生暴力行为的原因之一。一些初中生分不清善恶丑、黑与白,他们中有的认为同学友谊就是哥儿们义气;有的认为学雷锋、助人为乐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的认为勇敢就是斗殴、干危险的事等等。这些错误的思想意识常会导致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面对频发的初中生校园暴力事件,社会各界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学校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但同时也是防止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学校有必要设立心理咨询与辅导室,聘请心理专业教师,给予学生相应的心理疏导,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应制定校园暴力发生的应急预案;设立正规严格的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安装摄像头等。更重要的是加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创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以身作则。作为一个教师,言行举止是最容易被学生效仿的,所以教师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真正做到进德修业,为人师表。

作为家长,首先应该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当孩子做好某件事时,不要吝啬对孩子的赞美;当孩子做错某件事时,不应采取打骂的错误教育方法,应耐心地教导,尊重孩子的人格,理解孩子的心理,让孩子自信地成长,快乐地成长。另外,家长也应该认识到自身学习的重要,要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良好的榜样。

第7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一系列恶性校园暴力事件接踵发生,中国校园暴力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与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近几年中“校园暴力”逐步体现出4个基本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校园安全的加强,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基本被杜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北京市初高中基本都实现了封闭性管理,在上课时间外人如不经登记基本上无法进入校园。各个初高中学校的领导对于校园中的人身伤害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关注),因此,校园暴力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与日本近似而不同于以陌生人间冲突为主要特征的美国校园暴力[1]。第二,由于学校对于校园内的突发安全情况控制较严,冲动性暴力行为逐步发展为团伙性的、计划性的、学校周边地区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之间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工具组织、合谋现象较为普遍。第三,侵财案件高发,而且通常表现为未成年人之间、熟人之间恃强凌弱的长期性敲诈勒索。第四,未成年侵害者懂法、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不再是一些学者想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而是知道法律漏洞之后的理。比如一访谈对象表示“我们打人的时候都知道轻重,避着能打出事的地方,扇几个耳光,踢几脚,警察根本不管,家长找到学校也最多就是道个歉、做个检查”。简单而言就是“不打死、不打残、不就没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的校园暴力正显现出西方国家校园暴力中“霸凌”现象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它的暴力程度虽然未必严重,但是其对受害者人格尊严、精神状态以及校园风气的危害性极大。然而,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对这一变化予以充分重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于校园暴力普遍存在着反应迟缓、处置偏轻、应对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也许是执法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事实,从而造成了在“校园暴力”现象中,较为普遍的法律缺位。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2],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大多数的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与12~13岁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都是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外[3]。显然,这种几十年来一贯的立法与执法思路,已经严重落后于社会现实。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4]。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5]。未成年人在今天的社会氛围之下,其发育之快、成熟之快以及堕落之快、习得残忍之快,已非几十年前生活于单纯、封闭环境中的父辈可比。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理解了刑罚的性质、功能与后果[6]。一些青少年凶徒之所以施暴,往往并不是对法律无知,而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7]。

二、对校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估计不足带来的保护缺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青少年犯罪做出了严格的限定。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立法思路实际上是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这种思路不仅在刑法上有所体现,而且也是民事、行政法律中常见的思维惯性。然而这种思路明显将侵害不同类型客体的“校园暴力”进行了混淆,这导致了以侮辱人格、压抑被侵害人心理的校园“霸凌”行为往往由于其物理危害较低而处于无法可治的空白状态。所谓“霸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语词汇,而是音译自英语中的“bullying”。挪威学者DanOlweus认为,霸凌就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8]。与当前中国近似的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美国,霸凌行为并非如现在般是一个饱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而被作为一般的暴力行为看待。甚至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学生们在校园中需要经历挫折磨难来使自己变得坚强,彼此间发生的暴力冲突是校园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事实证明这种观点对无论是霸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就受害者而言,霸凌行为使其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痛苦、焦虑、沮丧的精神状态,严重的可导致受害者终身性的精神疾病[9]。受害者因惧怕霸凌而逃避校园生活、干扰正常学习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甚至有受害者因不堪忍受而自杀[10]。而霸凌者同样受害颇深,霸凌行为可导致其潜在形成暴力倾向及犯罪心理(有些霸凌行为本身即已构成犯罪)。根据Olweus的研究,霸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极高,高于普通人约37%,其他诸如酗酒等个人问题也更为普遍[11]。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有关机构与研究者对霸凌行为的关注都相对匮乏,立法机关忽略了霸凌行为的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一般暴力行为的范畴。相当多的人单纯将霸凌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用对待一般校园暴力的观念眼光和手段措施来对待霸凌行为[12],而忽视了霸凌者的施暴原因远非很多教育工作者认为的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等因素。霸凌者主观上抱有的侮辱、炫耀及足以比肩成年犯罪者的主观恶性,远非一般暴力行为者所持有的愤怒心态可比。而此类行为却通常由于物理伤害轻微而逃脱法律惩罚,甚至只被作为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对其解决手段仅仅局限于当面制止或口头批评,根本无法达到对受害人的保护。在已经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被害人常常处在心理几近崩溃,但是刑法无法追责,民法赔偿偏低的不利局面。在司法实践当中,尽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受害者的心理重建、转学等事宜进行多方面的帮助,但这些成本往往并不由加害者承担。侵害方往往仅就医疗费、营养费进行补偿,其精神赔偿通常极为有限。除了极个别的人身伤害事件之外,“校园暴力”对于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伤害往往就是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精神与心理健康这一最易受损且最难恢复的权益却处于保护缺失的状态。

三、对校园暴力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带来的纠治缺位

一方面,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校园暴力,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理机构与治理经费。相比较而言,美、日等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机构,并拨付经费。美国教育部专门设立有安全无毒校园办公室,年投入经费在500万美元左右。日本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实施了专门的干预计划并拨有相应的预算。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以监外执行、社区矫治为主,而相应的机制尚有待完善。以四川省为例,现在全省仅一所少管所,容量为2000人。除了犯有重伤、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之外,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尤其是对于在校未成年罪犯,都以缓刑和监外执行为主。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未成年罪犯的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而并未侧重于防范校园暴力。事实上,尽管有部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确改过自新,但有相当比例的人仍然会重新犯罪。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尚待完善,一些社区、派出所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与帮扶流于形式,甚至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更是近几年基层法律工作的难点。

四、应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防范校园暴力

刑事责任、保护功能与纠正制度的缺位,让法律治理“校园暴力”常常面临“管不了、护不住、治不好”的尴尬境地。除非有极端恶性的事件发生,法律基本上难以有效约束校园中的未成年侵害者。这让中国校园中“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现象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造成了常为人所忽视却极为严重的普遍性后果。在社会现实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呼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3年,或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以当事人的恶性补足其年龄,从而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凭借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逃避正义。另一方面,则应在司法实践中纠正有关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片面从轻的工作惯性[13]。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需对“霸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以填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空白,针对性地惩治校园暴力中的霸凌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人格与人身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

参考文献:

[1]宋雁慧.中日校园暴力防治措施的比较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9,8:17.

[2]姚建龙.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42.

[3]张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J].法制博览,2014(5).

[4]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6]吴培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7):67-68.

第8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校园文化语言暴力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1-0029-07

语言是人际交往和社会沟通的重要工具,承载着人类的文明知识,传达着人类的情感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以言谈是否文雅作为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志,民间也存在着大量规范约束,用以谴责不文明的用语,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大学生作为国家精心培养的社会栋梁之才,其语言的文明不仅关系到自身人格的发展,也关系到一个学校的风纪风貌,更重要的是它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文化、文明,引领着一个社会的风气,并最终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问题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大学生语言的和谐文明格外值得我们关注。

一、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现状

何为语言暴力?2006年《南国都市报》将语言暴力比较具体地描述为“使用嘲笑、侮辱、诽谤、诋毁、歧视、蔑视、恐吓等不文明的语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感受到痛苦或伤害”。然而,不文明的语言一定是语言暴力吗?语言暴力的构成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采用了口头或书面的语言形式;存在语言暴力的施体和受体;无论语言施体有意或无意实施语言暴力,只要其语言形式破坏了受体的正常逻辑,使受体感觉痛苦就构成语言暴力,反之则不构成语言暴力。语言暴力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是暴力在语言中的表现,而不仅仅是不文明的语言。“暴力显现在语言中,就是用语言霸权的形式剥夺他人的平等交流的权利……从而对他人的思想或者心理上产生某种程度的伤害”。所以,语言暴力是使人精神上或心理上感受痛苦、伤害、反感或不舒服的行为,不文明的语言因语气、语调、场合的不同,表达效果也有所不同,如久别好友重逢,相互叫嚷寒暄:“妈的!这么长时间你跑哪去了!”这时的脏话通常已经异化为口头禅或交际用语,而不能被看作是语言暴力,因为其非但不令人反感,而且增进朋友感情,可谓是一种“社交融合剂”。另外,文明的语言有时却构成语言暴力,如有些女生喜欢“八卦”,编排他人,造谣生事,间接使他人名誉等受损,用文明语言行使不文明行为,类似于俗语所指的“骂人不带脏字”。总之,语言暴力是使人精神上或心理上感受到痛苦、伤害、反感或不舒服的不文明行为。而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是大学生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采用嘲笑、侮辱、诽谤、诋毁、谩骂、歧视、蔑视、恐吓等不文明行为,致使他人精神上或心理上感受痛苦、伤害、反感或不舒服等,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伤害和暴力行为,通常发生在大学校园或校园附近场域,包括学校的宿舍、食堂、教室、操场、学校附近的网吧、歌厅、餐厅、台球厅、医院、商店等物理场域,以及囊括其中的制度、文化结构、人与物等相互之间多元存在的复杂关系网络。

2011年6月~7月,针对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的调查在昆明市的五所高校展开,即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和昆明理工大学。根据各院校网站上的信息,截止2011年6月,各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共计13.3万人,其中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各约2.5万人,云南民族大学约1.9万人,云南财经大学和昆明理工大学各约3.2万人。由于总体规模较大,为了确保研究的可行性,在经费、人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在各大学分别随机抽取40名男生和40名女生进行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其中有效问卷366份,有效回收率91.5%。这也是本研究的一项不足,即受样本量的局限,研究结果可能对被调查的这366名学生更具有代表性,而是否能够代表昆明高校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的总体情况,还有待今后研究给予检验。从调查对象的性别与民族分布来看,在有效作答的366名大学生中,其中男生181人,占49.45%,女生185人,占50.55%;汉族学生271人,占74.04%,少数民族学生95人,占25.96%。从调查对象的政治面貌与科类分布来看,在本次调查中,团员有233人,党员有115人,群众有18人;理工科学生112人,占30.60%,文科学生254人,占69.40%。经过实地调查访谈与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从大学生语言暴力的发生情况、影响、成因及应对四个方面对昆明市五所高校的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情况概括如下:

首先,学生遭受语言暴力的情况。调查设计了多选题“您认为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来源于何处”、“在最近半年内,您有自己经历过或看到、听到别人遭受过哪些语言暴力”、“您认为哪类学生最容易遭受校园语言暴力”,单选题“在最近半年,您是否自己参与过或看到、听到过校园语言暴力”,共4个问题来考察学生遭受语言暴力的情况。结果显示:在最近半年内,有227人即超过六成的学生,曾作为校园语言暴力的实施者、受害者、旁观者或旁听者接触过语言暴力,5.74%的学生充当了校园语言暴力的实施者,14.48%的学生遭受过校园语言暴力,41.80%的学生曾看到或听到他人间的校园语言暴力。在语言暴力的使用上,男生实施语言暴力的次数、恶劣及粗俗程度要明显高于女生;理工科类学生要多于文科类学生,所占比例分别为7.14%和5.12%,理工科类与文科类学生曾作为校园语言暴力的实施者、受害者、旁观者或旁听者接触过语言暴力的比例分别有64.29%和61.02%。其中,在“您认为哪类学生最容易遭受校园语言暴力”一题中,位于前三位的选项分别是脾气差的学生、品质不好的学生、话多的学生。(见表1)

(二)学校教育管理缺失

学校是孕育知识与文化的象牙塔,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的主要场所。然而,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当前国内一些大学过分强调专业教学与科研,法治、道德、心理健康教育形同虚设,作为多元文化的聚集地,对于违公德的亚文化、反文化,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坚决地摈除或净化之。一些教师在教学中不能做到以人为本,职业道德滑坡,对学生没有耐心和责任心,动辄采取责令、歧视、挖苦、贬损的态度,给学生贴上“问题学生”、“不良青少年”的标签,使处于话语权低位的学生丧失话语权,造成部分学生丧失信心,暴力情绪得到激发,在感觉自尊心受到强烈伤害后,以更为严重的偏差甚至暴力行为,做出适应、防卫和反击。调查中,个别授课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化,通过语调的变化、土话或变向的挖苦某位同学来吸引注意、活跃课堂气氛,而根本不去考虑这些暴力用语会不会被学生效仿、传播与使用,更不会考虑被挖苦学生的感受,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也教会了学生使用语言暴力,并在无意识中给学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三)父母管教方式不当与家庭结构存在缺陷

校园语言暴力的发生与家庭教育、家庭环境密切相关。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攻击行为是经过建模过程习得的,个人在观察他人时学会攻击反应。家庭人际关系和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与态度对子女暴力倾向的形成有着明显的影响。处于溺爱型、放任型、失和型以及单亲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子女更容易发生暴力行为,其家庭往往具有以下特征:形式上或实质上破碎、不和谐、经济水平低、暴力冲突不断、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父母染有恶习或者犯罪行为∞。家庭结构不完善,父母离异或感情不和,使子女感觉不到家庭温暖,在得不到关爱的同时也不关心他人,自卑、焦虑、性格敏感、脾气暴躁,容易产生压抑、紧张、恐惧和攻击性心理,既可能遭受他人的语言暴力,也具有一定的语言攻击性。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如果对子女的语言暴力没有及时制止,甚至听而不闻,会使子女错将语言暴力养成习惯。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道德品质、家庭成员之间的语言攻击、暴力行为,会对学生身心健康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模仿家庭成员的行为,为语言暴力埋下隐患。大学阶段的家庭教育是以往各阶段家庭教育的延续。子女考入大学后,一些家长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一些家长过多依赖学校教育,而且只重视子女的智力发展,对于子女思想变化和精神需求较少留意,教育方式也延续传统的家长制作风,缺少民主和谐的沟通方式。调查发现,一些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其父母文化素质较低.受不良风气影响,经常参与酗酒.不但对子女的情况不闻不问,而且经常酒后动粗,使子女感受不到亲人的关爱,即使在学校发生不愉快的事也不愿和父母倾诉,常通过语言暴力等方式来发泄内心的压抑;有些学生考试作弊受到学校处罚或同居意外怀孕,父母不是对他们进行教育,而是又打义骂,使学生更加自暴自弃,产生攻击心理和行为;还有一些学生父母长期不合、争吵不断、家暴时有发生,子女虽在学校却总是感到担心、紧张、不安,唯恐父母离异,从而影响其人格的健康发展,在学校中一旦和同学发生矛盾便很容易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

(四)学生心理发育不成熟、道德法制观念有待内化

大学生在经历“千军万马过独桥”的淘汰式严格筛选之后,主要精力仍局限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对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够重视。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黄金期也是人生极为脆弱的时期。一方面,生理成熟使得他们精力旺盛、思维活跃,富于想象力和创造力,有了对爱情、性、自我实现与肯定等的需要。然而,现实社会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失业保障匮乏下读书无用论沉渣泛起,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的同时,老师、家长又不给予理解支持,反而归咎于学生自身不够努力,学习、升学、工作、竞争压力的沉重,一些同学开始抱怨社会、嫉妒同学,对未来丧失信心,存在心理健康隐患,为标新立异、彰显个性而将一些不文明用语挂在嘴边。同时,部分大学生进入大学后表现出的迷茫、无所事事、精力过剩,使他们容易心烦气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他人言语攻击时,容易冲动,认为不反击会显示自己很软弱,在同学中很没面子,所以采取“以暴制暴、以怨报怨”的方式,反唇相讥,在充当语言暴力受害者的同时,又演变为语言暴力的实施者,使语言暴力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淖。另一方面,心理发育不成熟又使他们在人际关系、生活琐事、学习与爱情等方面表现得不是很游刃有余,对新鲜事物判断能力不够,存在一些认知偏差,容易心理不平衡、叛逆、嫉妒、爱出风头、看不起别人等。如大学生对话语的理解不尽相同,在个体性格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一些学生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态度偏激,过于敏感、小气,甚至只是出于搞笑、好玩、标新立异等目的就使用语言暴力,虽无大害,却严重违反了中华民族谦虚、谨慎、温和、宽容、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一些学生缺乏正确的恋爱观,通过谈恋爱来消磨时间,弥补心灵空虚,当双方感情、性格不合时就大爆粗口,伤害对方。一些大学生认知能力不强,道德观念薄弱,主体意识淡薄,在朋辈群体的不良影响下,人云亦云,盲目跟风,觉得语言暴力无所谓,甚至刻意去模仿,将不良偏差行为当作一种时尚,自认为在话语中带上语言暴力很酷,逐渐养成使用语言暴力的习惯。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大学后,文化与生活习惯的不同使得他们常自我封闭起来,敏感、焦虑、不自信,总觉得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以致脾气语言变得粗鲁暴躁。总之,当大学生人际交往出现困难,受到孤立。交往需求得不到满足,或者在学习、就业、恋爱等方面遭遇挫折的时候,容易一蹶不振、萎靡消沉,在消极情绪不能得到及时排解时,就会产生挫败感,引发语言暴力行为,用以发泄内心的压抑与不满。

三、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的防治

(一)动员多方力量齐抓共管

政府作为国家力量的集中代表,掌握着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权威力量,通过政府的影响,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提倡良风益俗,净化社会环境,同时结合社会控制与道德约束的力量,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各类偏差、越轨及犯罪问题。大学生校园语言暴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偏差行为,同样应从政府层面考虑应对措施。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同时,必须确保两性平等的话语权,维护女性权利,减少对女性的歧视,在语言规划上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其次,国家应尽快制定家庭教育法,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原则、内容和方法,把家庭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并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以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学生个人的健康成长。再次,大学生语言暴力也是一种特殊的校园暴力,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校园暴力法,明文规定预防校园语言暴力的条款,明确社会、学校、教师、家庭各方的责任,进一步落实《民法》、《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维护学生人格权、名誉权等的有关规定,确保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最后,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净化网络环境,制止网络语言暴力,强行关闭一些、色情、暴力网站,对不文明的网络用语进行屏蔽,严格限制网民制造、使用并传播网络暴力语言,确保网络的用语文明。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教育、公安、司法、工商、文化、建设等部门应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加大力度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向学生出售黄色、暴力书刊、暴力影像资料的商贩进行严厉查处。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媒体的价值导向进行监督,严禁渲染社会不良之风,并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等,利用媒体进行文明语言使用的宣传,以社会公德约束人的行为,对不文明用语、语言暴力予以纠正,并施以舆论压力,充分管理好并发挥好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加强社会文明风气建设。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余年辉煌灿烂的文明史,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价值的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素有“礼仪之邦”之美誉,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56个民族,无不将谈吐文雅、举止文明作为对个人修养的最基本要求,并以社会舆论、道德谴责等方式对言谈粗鲁之人予以惩罚。如云南少数民族德昂族,以一串野果穿织而成的项链,褒奖言谈举止和思想品德出众之人;而口吐脏话、假话、丑话之人,头上将上一根荆棘,直至被罚种竹,并由全寨群众给予当面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我们在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语言美作为“五讲四美”活动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即在全社会展开。语言文明是个人道德修养的直接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认为,传统是不断被现实发明出来的,并随着现实的需要而不断改变。我们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时俱进的品质,不断从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净化整个社会的语言环境。对少数民族学生,我们要充分尊重其民族习惯、民族心理和民族信仰,消除民族偏见和民族歧视,通过举办一些有关民族风情展示的活动,增进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共创和谐发展的友好关系。同时,我们要发挥社会、学校、同辈群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校园语言暴力的预防与控制,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紧紧镶嵌在中华民族悠久文明的长河之中。

(二)整合学校各类资源

学校是孕育知识与文化的圣地,教师是文明的传播者。学校要加强法律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升其法律意识,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爱情观,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校园语言暴力。首先,学校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设法律基础知识等课程,定期邀请专家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用行为守则、校规校纪、班级班规等规范学生的行为,利用培训讲座、校园海报、校园广播等宣传法律知识与学校纪律,对违反学校规定、肆意使用语言暴力、对教师同学出言不逊、在校园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纪律处分;对品德美、语言美、行为美的学生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其次,学校应开设有关人际交往、职业规划、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课程,定期对大学生进行礼仪培训,提高就业指导与信息服务,组织学生深入社会锻炼实习,让大学生明确奋斗目标,学会待人处事之道,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践,对学习充满热爱,对未来满怀希望,不断完善自我,摆脱迷茫与焦虑。最后,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在每个学院或系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热线,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让学生有地方倾诉心中的委屈与苦闷、宣泄心中的不满和怨愤。教师不仅需要教书,还需要育人。要对所有任课教师加强心理学知识培训和心理技能训练,将心理健康教育引入正常的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掌握真诚而有效的沟通技巧,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避免使用语言暴力。

同时,和谐、文明、积极、健康、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本身即是对校园语言暴力的最好屏障。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硬件设施和物质环境的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工作,禁止校外不良人员出入校园,对学校的失窃案件、暴力行为立案、查处并予以解决,为学生营造安定祥和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学校管理制度,重点是健全与学生直接接触的班主任、辅导员管理、监督、评价和投诉机制,严肃处理大学生打架斗殴、夜不归寝、嗜酒成性等不良行为,关注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健康成长,满足学生获得安全感的需要;严厉禁止大学生在公共场合发表不恰当言论,对课桌、墙壁、厕所等公共设施上的文字及时清理,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对肆意在校园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制造垃圾文化的学生给予警告和处罚。另一方面,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营造宽松、乐观、健康、高尚的校园精神风貌。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橱窗等展现学生的风采,宣扬宽容、礼让、勤俭、奋斗等主题思想;通过班集体活动、迎新晚会、送旧晚会、大学生运动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学术研讨会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充实自我的机会,增强学生、老师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学生在积极、文明、健康的环境中,会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校园语言暴力会随之减少。

(三)发挥家庭积极作用

学生进入大学后,与家人的接触、沟通相对变少,但是家庭的整体氛围、父母的教育方式、大学生从小养成的习惯等却仍然对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防治校园语言暴力是一项持久战,需要父母从家庭教育的源头做起,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以身作则,以嘉言懿行作示范,培养子女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言行习惯,防微杜渐,避免语言暴力放任自流,将语言暴力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要教导子女正确处理问题,培养其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和社会责任感。调查中一些学生在学校里与同学发生矛盾,会打电话向父母诉苦,此时,父母正确的引导对学生日后处理同类问题起到关键作用。如果父母采取“你傻啊,别人骂你,你不会骂他啊?!怂恿说:就会大大增加学生日后诉诸语言暴力解决问题的几率;如果父母问明原因,帮助子女正确地分析和面对问题,并对子女给予劝慰,抚平其伤痛与气愤,教导子女与人为善,那么就会大幅减少其日后使用语言暴力的冲动。

优化子女成长环境。学校生活与家庭生活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要有效防治校园语言暴力,离不开健全和谐的家庭环境。父母分居、离异、再婚、死亡或家庭内部冲突暴力不断,对子女缺乏关爱、照顾或过度溺爱都会助长学生语言暴力的使用。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主动调整对子女过高的期望值,调节好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重视与子女的沟通交流,使子女在父母乐观向上的情绪和努力工作的实践中受到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积极影响。在亲子沟通中应遵循尊重、理解、宽容、信任、激励的原则,善于用“良言”去挖掘子女的闪光点,捕捉子女的进取心。当子女达不到要求时,也不要急躁恼火,要以平常心、慈母情去对待子女,切不可处处指责,事事挑剔,更不能时时咒骂。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养成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内心光明磊落,没有不良情绪的积累,自然能避免使用语言暴力。

(四)学生强化自我管理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发生语言暴力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看解决语言暴力的态度与方法。调查中,多数学生能够意识到语言暴力对他人的伤害与对自身形象的损害,然而,发现问题是一回事,愿不愿意、能不能、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则是另一回事。正所谓“君子闻过则喜,小人闻过则怒”,大学生要培养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善意的批评和意见,要端正态度,严以律己,正视自身不足,积极征求同学和老师的意见,及时弥补缺陷,使自己不断成长进步。对于他人的失误或过错,要避免意气用事,不要得理不饶人,要学会换位思考,宽以待人,做到心平气和、心胸开阔,多一点忍耐,少一点心浮气躁。要加强防范意识,同学问相互监督,恪守原则,一旦遭受到语言暴力侵害,要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学会控制情绪,保持冷静,理智地处理问题,或征求同学、老师和家长的意见,或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免使问题复杂化、严重化、恶性化。

第9篇:校园暴力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教养方式;认知干预

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人的行为。因此,认知的改变是导致行为发生改变的重要因素。正如班杜拉(A.Bandura)所言;“离开了对人类心理活动的理解,就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的行为。”对于像暴力行为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行为的研究而言,离开了对认知中介过程的探讨,就永远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所以探讨学生的社会认知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归因、移情和后果评估是社会认知的重要部分,本文从这三个因素进行研究。

一、归因方式与青少年校园暴力行为相关性

归因是指个体对某一事件或行为结果的原因的知觉,研究的焦点在于个体如何对行为的原因作解释。归因可分为自我归因和人际归因,前者是对自身行为结果原因的知觉,后者是对他人行为结果原因的知觉。在学生问卷问题9中,给被试提供了一个模糊的社会冲突情境――遭受到一个意图不明的伤害,此时对对方行为意图的解释将反映出归因方式上的差异,包括偶然性归因、敌意性归因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不明确归因三种方式。学生问卷第9题设置了一个受到不明原因攻击的情境,以此来调查被试的归因方式。将暴力行为综合指数=1.00作为分割点,把被试分为无暴力行为组(暴力行为综合指数=1.00),计算两个组的归因方式的均值与标准差,结果如表1-1。从表中可以看出:有暴力行为组的归因均值大于无暴力行为组,有暴力行为组的归因标准差大于无暴力行为组,说明有暴力行为组在一个模糊情境中遭受一个意图不明的伤害时,他们普遍偏向于作敌意性归因。且有暴力行为组对模糊攻击情境归因的个别差异相对要大于无暴力行为组。

将归因方式与暴力行为综合指数作皮尔逊相关分析,结果如表1-2。结果表明归因方式和暴力行为之间的确存在着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即在模糊的冲突情景境中,对对方行为意图的解释越倾向于作敌意性归因,就越倾向于采用校园暴力行为。但敌意性归因与校园暴力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部分作敌意性归因的被试并不表现出具体的校园暴力行为,在归因和行为反应之间移情和后果评估起到很大作用,在下面的调查分析当中会有具体体现。

二、移情的影响与青少年校园暴力行为相关性

移情是一种替代性的情绪反应能力,是既能分享他人情感,对他人的处境感同身受,又能客观理解、分析他人情感的能力。学生问卷第10题设置了一个校园暴力行为的旁观情境,此时对暴力受侵者的情绪感受能够反映出被试的移情差异。计算无暴力行为组和有暴力行为组的移情的均值与标准差,结果如表2-1。由表可知:无暴力行为组移情均值大于有暴力行为组,两组的移情标准差没有太大区别。即是说,在移情方面,无暴力行为组较有暴力行为组对受害者有更多的感觉体验,且两组的移情个别差异大致相当。

另外,将移情与暴力行为综合指数作皮尔逊相关分析,结果如表2-2。结果表明归因方式和暴力行为在.01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即对受害者的有越多的感觉体验,则暴力行为综合指数越低。

三、后果评估与青少年校园暴力行为相关性

后果评估是在反应计划形成后,还要对其进行比较评价,预测各种反应的效果。对反应计划的评价将决定采取何种行为反应以及将达到的效果。评估受到个体的自我效能感和结果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学生问卷第11题设置了一个暴力反应计划已形成的情境,对计划实施的效能预测可以反应出后果评估的差异性。计算无暴力行为组和有暴力行为组的移情的均值与标准差,结果如表3-1。由表可知:有暴力行为组后果评估的均值大于无暴力行为组,两组的移情标准差没有太大区别。即是说,在后果评估方面,相对于无暴力行为组,有暴力行为组对以暴力行为方式解决问题的后果预期更为乐观,且两组自后果评估方面的个别差异大致相当。

另外,将后果评估与暴力行为综合指数作皮尔逊相关分析,结果如表3-2所示:后果评估和暴力行为在.01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即对以暴力行为方式解决问题的后果预期越乐观,则暴力行为综合指数越高。

四、校园暴力行为的社会认知干预

学生开放问卷性的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具有从自我心理调节和控制出发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自我防范的良好意愿。另外,在对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当中,我们发现,社会认知因素与校园暴力行为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环节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社会认知干预:一是冷静自制,在冲突情境下引导无恶意的归因;二是换位思考,使移情能力得到强化;三是三思而后行,进行更深层面的后果评估。青少年学生对自己的社会认知环节进行有意识地干预对增强学生心理素质,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是可行且有益的。

【参考文献】

[1]班杜拉(A.Bandura),谭旭东译.思想和行动的社会基础-社会认知论[M].黑龙江: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2007

[2]温芳芳,佐斌.评价单一态度对象的内隐社会认知测验方法[J].心理科学进,2007.09

[3]李佳.寻找校园暴力犯罪的根源――暴力性网络游戏对大学生攻击性内隐社会认知的影响[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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