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法医学的作用精选(九篇)

法医学的作用

第1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尸体解剖;医疗纠纷;问题和对策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对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在认识上不一致而发生的分歧或争议。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而尸体解剖是医疗纠纷处理中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客观依据,尤其是在医疗事故认定、医疗纠纷司法认定和医疗纠纷审判中。全面、系统的尸体检验,是查明死因的最直接、最科学的手段。同时,当发生涉及有患者死亡的医患纠纷时,正确的尸检结果,还可以为事后的医疗纠纷鉴定及司法裁判提供直接的法律证据,故尸体检验在医疗纠纷中是十分重要的[1]。

一、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意义

(一)在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无论最终的目的是调解还是鉴定,首先查明事实,分清责任都是最重要的,而规范化的尸检是查明事实真相和相关责任的最重要途径,也是最客观的科学依据。如果没有科学的尸检依据,任何调解或鉴定都只是依据现有的病历进行猜测、推理。此外,尸体解剖对于临床的诊断与治疗、医学生的教育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尸检对于预防或者解决医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二)有利于责任认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患纠纷实质上是医患之间的利益纠纷,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尸检,明确医生是否有过错,其过错与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参与度是多少等。若医生无过错,则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死后尸体解剖对确定死因、明辨是非、明确医生是否有过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着决定性作用。(三)有利于医学普及和提高医疗质量。规范、细致的尸检可以发现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不规范的地方,同时及时反馈医院管理存在的不足或者过失等,例如院内感染导致的死亡,有利于以后的整改及提高医疗质量。此外,尸检可以促进医学的进步,发现一些疾病的病理改变,有助于临床治疗。向普通群众普及尸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一些医学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有助于提高群众的医学知识,普及医学知识[3]。

二、尸体解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解剖尸体规则》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一部与尸体解剖有关的法规,1979年由原卫生部。该规则规定尸体解剖分为三种,即普通解剖、病理解剖和法医解剖。《解剖尸体规则》只是一个部门行规,不仅内容不全,而且条文规定较时展明显滞后。因此,加快我国尸体解剖立法的步伐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一个独立完善的尸检法律,对于调解医疗纠纷、促进医学发展、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此外,2002年9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这些条文规定的医疗纠纷发生后一般进行尸检的时间和条件。此外,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12月24日由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医疗纠纷发生后的一些司法鉴定问题,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

三、尸体解剖的标准程序和尸体解剖常用的技术规范

尸体解剖的标准程序包括1.委托受理,2.知情同意,3.现场尸体勘验,4.尸表检验,5.大体解剖,6.脏器固定取材,7.组织学检验,8.特殊检验及会诊,9.出具鉴定报告。尸体解剖死因分析的一般流程包括:大体解剖,脏器固定,组织取材,切片制作,组织学检查,报告制作,审批签发等。尸体解剖常用的技术规范包括《GA/T117-2005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148-2019法医学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GAT150-2019法医学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规范》《GAT151-2019法医学新生儿尸体检验规范》《GAT167-2019法医学中毒尸体检验规范》《GAT168-2019法医学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规范》《GAT170-2019法医学猝死尸体检验规范》等。

四、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建议

(一)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尸体解剖的双轨制问题医疗纠纷鉴定的双轨制,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过程中,医学会和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且分开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双轨制的鉴定体系直接导致了在实际涉及尸体解剖的医疗纠纷鉴定过程中,医院的病理科和社会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尸体解剖工作。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由医院的病理科进行尸体解剖工作,优点为就近处理、经济低耗,依托医院、检验方便等,缺点是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医学及法学培训,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一般仅出具一份诊断报告书,缺少对死亡原因的详细描述,给医疗纠纷处理带来一些不便。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体解剖工作,优点为属于司法鉴定,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尸检人员为经过临床和法医学系统培训并依法取得鉴定资质的鉴定人,有医疗纠纷处理的意识和经验,对死亡原因鉴定的方法、理论知识更系统、全面,法律意识也要高于临床医生。缺点是水平参差不齐,法医病理鉴定人培养周期较长,基层机构缺少毒化分析项目或设备等[4]。2.尸体解剖率低的问题日本对非自然死亡的尸检率达11.2%,美国12.5%,德国19.3%,英国45.8%,芬兰78.2%,瑞典89.1%。相比之下我国的尸检率很低,甚至缺乏相关的统计数据,除了与不愿意做尸体解剖的传统观念有关外,还与法制观念有重要的因果关系。我国目前医疗纠纷相关的死亡人数每年达20多万,然而进行系统尸体解剖的不到1%。尽管我国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但是尸检率却一直较低。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从原则上都应该进行及时的尸体解剖,明确死亡原因和医疗过错,以便后期进行诉讼或者调解。例如,在实际案件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一些病人在医院的诊疗过程中死亡,家属立即向医院提出相关赔偿,但是却一直因为各种原因拖着不愿意尸体解剖,最后经过很长时间没办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再去解剖,发现尸体已经腐败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很难确定具体的死亡原因,也就无法明确后面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给医疗纠纷案件的解决带来很大的麻烦。一般来说,尸检没有进行的原因如下:第一就是患者在医院死亡的时候没有发生医疗纠纷,当家属回家一段时间后,感觉诊疗行为有问题,又向医院提出赔偿,发生医疗纠纷,此时遗体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第二就是患者在医院死亡后,家属认为医疗行为有问题,但是就是不同意尸检,只要求赔偿。第三就是一些家属因为、解剖费用、封建迷信或其他问题不愿或放弃解剖。3.尸体解剖不够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问题医疗纠纷的尸检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解剖检验,尽管拥有尸体解剖的标准程序和尸体解剖常用的技术规范,但是我们发现在基层的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并没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标准的尸体解剖工作,导致出现许多问题。在实际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尸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尸体解剖人员没有详细了解死者的相关临床资料,对死者的诊疗过程也不了解,必然导致尸检没有重点性和盲目性。其次对于尸表检查不详细、不规范,尸体解剖没有系统性和全面性,一些该检查的器官和部位会漏掉,记录或者拍照不规范,不全面,导致事后无法溯源,还有就是病理检材检查和取样不规范,例如心脏冠脉和传导系统检查不仔细,导致漏掉关键性的证据,而无法得出科学的死因;还有一部分从业人员的法医病理诊断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准确地进行病理诊断,容易对腐败、自溶等死后现象判断错误,对于死亡原因分析缺乏逻辑性,无法分清直接死因、根本死因、辅助死因、死亡机制、诱因等,经常搞混。以上各种因素均会制约尸检的质量,影响死因的客观判断,最终影响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5]。

(二)对涉及尸体解剖的医疗纠纷案例相关问题的改进建议

1.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鉴定制度只有对医疗纠纷鉴定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鉴定机制,实现单轨制转变,才能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医疗纠纷问题。基于以上医疗纠纷鉴定双轨制模式下的优缺点,我们建议司法机关和卫生部门共同出面,建立统一的医疗司法鉴定制度。在该制度下,其医疗纠纷鉴定不受任何组织和团体的干涉,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其鉴定行为受到社会群众和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的监督,也受到第三方监督部门的监管。对于疑难复杂或者二次鉴定的医疗纠纷案件,建议委托高水平研究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重视尸体解剖,提高尸体解剖率,加强尸体解剖立法工作为了从根本上或者源头上解决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中医疗过错的问题,必须向群众宣传尸检的重要性,使群众认识到只有及时、全面的尸检,医疗纠纷案件才能更快、更客观地解决,才能更好地维护正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对于尸体解剖工作,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尽早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以便基层人员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促进我国尸体解剖立法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6]。3.规范尸检,加强尸检的质量控制尸体解剖必须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行,才能得出客观、科学的结论。有关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司法鉴定机构法医病理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应该加强监督以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能力学习和提高。要求所有尸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进行,不能缺少步骤或者偷工减料,才能保证尸检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尸体检验常规流程一般包括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组织学、毒化检查、特殊生化检查等,有时候甚至要基因测序等,来发现是否患有基因缺陷疾病。解剖前应该详细收集死者的生前资料,包括临床病历、死亡过程等。解剖过程中应该全面、细致、胆大、心细,不漏掉任何一个部位,不管是阳性还是阴性,都应该全面检查。解剖后要进行仔细的病理取材,不断学习组织病理诊断的技能,以及死因分析的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提高尸检结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文平,苗成军.尸体解剖的重要意义[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2):29.

[2]丁福康,潘书文,张小澍,等.尸体解剖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8):535-536.

[3]王伟国,任宏斌.浅谈尸检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的作用和意义[J].中国卫生法制,2018,26(5):79-81.

[4]徐长苗,黄光照,戴佳丽,等.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意义[J].中国司法鉴定,2012(6):134-136.

[5]舒军,庄启元.医疗纠纷尸解之相关法律问题的对策[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8(4):199-200,209.

第2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公安;法医;损伤

Abstract: rib fracture in forensic diagnosis mainly depends on medical imaging examination results, imaging misdiagnosis or missed diagnosis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accuracy of expert opinion, which may lead to criminal or civil case trial errors. In this paper,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various imaging techniques of rib fracture, the causes of misdiagnosi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and the factors needed to be considered in the diagnosis of rib fracture are analyze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the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forensic; injury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及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大,致使打架斗殴等恶性伤人案件屡见不鲜,其中伴有肋骨骨折的胸部外伤极为常见。然而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要依据肋骨骨折的数量来进行伤情等级评定,并未对骨折的类型、形态等加以明确的解释,故在实际检案中,由于对标准中相关条款的理解和把握尺度存在差异,导致不同鉴定人对同一肋骨骨折可能会作出不同的鉴定意见。

2 肋骨骨折法医学鉴定现状

2.1 CT的局限性

多层螺旋CT三维重建技术在肋骨骨折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其也存在假阳性及假阴性。出现假阳性的主要原因是患者由于疼痛而屏气不足,呼吸运动产生的伪影被误诊为骨折,应嘱患者再次屏气或待病情稳定后复查CT三维重建可有效避免伪影干扰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另外,CT三维重建技术各有优缺点,仅依靠其中一种也有可能导致漏误诊。

2.2 肋骨骨折影像学表现具有时间性

复查能明显提高肋骨骨折的检出率。二次复诊与首诊的诊断不一致,除了肋骨骨折部位的复杂性、扫描技术条件和呼吸运动等原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肋骨骨折不同时间段的病理变化在影像学上的表现不同。

2.3 影像学检查设备的先进性

影像学检查设备的先进程度影响肋骨骨折的检出率。基层县级医院CT目前大多数是多层,扫描层厚多为10mm、5mm,很少做三维重建。MSCT三维重建良好清晰的图像是基于至少1.25mm薄层轴位图像之上的,10mm、5mm层厚重建的图像模糊不清,必然影响肋骨骨折的诊断。所以,基层医院遇到可疑的诊断,条件许可时应直接到设备好的医院复查MSCT三维重建。

3 肋骨骨折法医学鉴定时需考虑的因素

肋骨骨折是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常见疑难问题。外伤后是否存在肋骨骨折以及骨折的数目、后果和新旧程度能够决定加害人是否构成犯罪、徒刑的时间以及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在各类法医临床鉴定时,是否有肋骨骨折的存在,肋骨骨折的数目是技术鉴定的关键点,而该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影像学检查方法和影像学专业人员的判断水平,同时,也与复查时间和方法有关。

3.1 选择最佳影像学检查方法

对于重症或胸部外伤者首选MSCT,外伤后第2~5周复查CT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DR可以作为筛查的首选技术,正斜位和多角度摄片可以提高肋骨骨折的检出率;超声价格低廉,且在诊断肋软骨骨折及骨折的愈合方面有其优势,也可应用于法医鉴定。MSCT由于其强大的三维重建技术,适合作为法医学鉴定的优选检查项目;三维重建应结合多种三维技术综合观察分析,主要以MPR和薄层图像为主,辅以VR、MIP图像,要求对各肋骨逐根仔细观察。

3.2 摄片的适宜时间

复查CT三维重建可明显提高肋骨骨折的检出率,对肋骨细微骨折患者,应在外伤后第2-5周复查摄片。

3.3 伤情的判定

肋骨骨折发生致命性损伤的危险期多在伤后2-4天,在实际检案中,气胸和血胸往往缓慢加重。法医鉴定人员在确定肋骨骨折的同时,必须考虑相关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正确运用鉴定标准评定损伤程度。

4 结语

综上所述,MSCT及其强大的三维重建技术不仅可作为肋骨骨折法医临床学鉴定的主要方法,而且对于全身其他外伤的法医鉴定必将发挥其重要的诊断作用。在法医学鉴定时,需要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如各种检查技术的局限性、重建方法的优缺点、肋骨骨折的时间以及影像学报告人员的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参考文献:

[1]冯海,朱玉春.64层螺旋CT在肋骨骨折诊断中的应用价值[J]河北医药,2014,36(15):2271-2273.

[2]李跃兴,向军益,凌小莉,等.MSCT的VR、CPR重建技术联合应用在诊断细微.肋骨骨折中的价值[J].医学影像学杂志,2013, 23(1):110-112.

[3]宋灿罗,黄爱文.超声与X线检查肋骨及肋软骨骨折的对比分析[J].河北医药,2014,36(6):879-881.

作者简介:

第3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中兽医;效果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3-0239-02

中职中兽医课程系统地阐述了中兽医的基本知识、技能,包括了基础理论、诊法辨证、常用中草药和方剂、针灸以及家畜常见病证防治等。由于歌诀具有语言精练、概括性强、音韵相随、脍炙人口、趣意浓厚、增强记忆等特点,所以,歌诀自古至今在医学上都被广泛运用,实为初学中医、中兽医的一种良好启蒙读物文体。笔者自编中兽医歌诀,把它应用到教学中去。但是,中职生学习基础薄弱,仅凭个人力量难以学习、理解、掌握笔者自编的概括性、实操性都很强的中兽医歌诀,为此,在实验、研究中,我把“合作学习”教学法与“歌诀”教学法创造性地综合起来运用,形成“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以增强教学实效性。

一、研究内容、方法与对象

(一)研究内容

“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在中职中兽医课程的应用效果。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在研究中,学习、借鉴关于“合作学习”教学法、“歌诀”教学法和中兽医学等方面文献资料,并以这些文献资料中的理论为指导,对本课题的研究加以设计、分析和讨论,确定调查、研究的方向和实验方法。

2.调查、统计法。设计、制定试卷,试验后,分别让两个处理组的116个受试者参加闭卷考试,试卷有效回收率为100%。调查、考试内容包括在兽医岗位工作必备的中兽医基本知识和技能。另外,在每次上课之后,教师都深入学生中,不厌其烦地与受试者访谈、交流,做好访谈、交流记录,作为调查研究的第一手材料。然后,运用统计学方法处理在调查与考试中所获得的各项数据,分析在中兽医课程中应用“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的效果。

(三)研究对象与实验控制

本课题研究选取广东省化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畜牧兽医专业2013级2班共116名学生作为受试者,一班为实验组(60人),另一班为对照组(56人)。实验组以“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进行中职中兽医课程教学;对照组以常规方法进行。

二、在中职中兽医课程应用“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的实验地点、时间与程序

(一)时间、地点

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地点为广东省化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程序

1.教师开展实验准备工作。作为任教二十多年的中职中兽医课程专业教师,在教学中,我坚持深入研究,探求教学方法,力求做到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提纲挈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学生听之明白,学之有趣,有效地调动他们学习、训练的积极性,以达到知其义,懂其理,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效果好的目的。我在实验前坚持反复学习研究有关文献,认真熟悉教材内容,掌握关键问题,先后把中职中兽医课程的重点内容用七字句和三字句的形式编写成歌诀,计有《四诊歌》、《八纲辨证歌》、《兽医常用中药歌》、《兽医常用草药歌》、《兽医中药三字经》、《兽医汤头歌》和《牛常见病证歌》等,共达四万多字。这些歌诀新颖、顺口、易记,适合中兽医初学者的记忆,对兽医临床不无帮助。运用到课堂教学,起到提纲挈领和归纳总结的作用,深受欢迎。

2.师生合作完成实验项目。本阶段教学的特点是时间长,任务重,实验组学生需要理解、记忆、运用的歌诀很多,学生主体性和教师主导性程度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教师讲解每首中兽医歌诀教学的目标、内容,就歌诀中涵盖的技能点作出示范;实验组学生以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分组讨论、记忆歌诀、训练技能;教师在巡查中悉心指导,指导学生讨论、理解、训练、记忆,让实验组学生在相互之间的传、帮、带中共同提高;课后,教师指导实验组学生将当天所学的歌诀抄录在卡片上,学生随身携带经分类整理,装订成小册子的歌诀记忆卡,在教室、宿舍或校园树荫下,随时都可拿来朗读、默念、背诵,学生之间互相检查理解、记忆的效果;学习歌诀后,教师分批轮流带领实验组学生到学校养殖场及校园周边养殖场进行本课程的综合实训,指导学生按照小组合作实训的方式,灵活运用在课堂上所学习的歌诀中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利用中草药对家畜常见病实施防治。通过合作完成学习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歌诀教学与技能训练的热情,确保小组中每位同学都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每首歌诀涵盖的知识点和技能点。

3.师生配合进行教学评价。主要体现在实验组学生在小组活动中相互测试训练、记忆的效果,互评等方面。教师通过观察测试的结果及分析原因,掌握每一首歌诀的教学动态,采取补救措施解决问题。

三、结果与讨论

(一)实验前调查结果与分析

由于该校对畜牧兽医专业新生随机编班,两个处理组的学生均未学习过中兽医课程。调查结果显示,在学习本课程的起点上,两个处理组无显著差异,确保实验有效性。

(二)实验后调查结果与讨论

1.实验后,两个处理组受试者参与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在兽医岗位工作必备的中兽医基本知识和技能,统计、分析考试成绩。整理并统计分析访谈、交流记录。结果如下:

其一,关于学习兴趣:一方面,83.2%对照组学生认为,需要死记硬背的中兽医课程内容实在太多,难学、难记,枯燥无味,不愿记也记不住,学习无兴趣。另一方面,96.5%实验组学生认为,用歌诀来归纳总结中兽医课程的关键内容,吟诵歌诀时觉得顺嘴爽口,生动活泼,百读不厌,能够帮助解决记忆问题。所以,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学习有兴趣。

其二,关于语言运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一方面,93.2%对照组学生认为,没有开展小组讨论等方面合作式学习活动,难以发表意见,难以培养语言运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另一方面,98.6%实验组学生认为,在各首歌诀教学中开展小组合作式学习、训练,在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中各抒己见,有助于提高语言运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其三,关于记忆效率:一方面,93.2%对照组学生认为,按常规方法授课,需熟记的中兽医课程内容千头万绪,千辛万苦地熟读一些零散杂乱的内容,但很快就遗忘了,记忆效率低。另一方面,91.3%实验组学生认为,学生在主动状态下按照“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学习中兽医课程内容,有助于提高记忆效率。

其四,关于中兽医课程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一方面,对照组考试平均分为68.5分。88.3%对照组学生认为,教师照本宣科地向学生讲授抽象理论,不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实验组考试平均分为90.8分。98.5%实验组学生认为,实施本法更有助于理解掌握和巩固知识、技能。

2.讨论。其一,编写歌诀要坚持“语言精练,执简驭繁”的原则。由于中兽医学是一门内容丰富多彩,理论自成一体,系统性强,其理法方药贯彻始终,实用价值大的科学,所以在教学中如何做到提纲挈领,执简驭繁,这是上好中兽医课的重要一环。例如,我在熟悉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辨证论治”的中心内容,结合自己临床的体会,采用精练的语言,编写成歌,在教学中起到提纲要领,化繁为简的作用,例如“四诊”中的“望精神”内容,就用“欲知正气有否伤,首从精神来端详。精神饱满目光锐,气息平顺是正常。精神沉郁病情重,神躁不宁心火伤。精神尚盛预后好,神气颓败兆不祥”等八句话来概括,使初学者记住家畜精神饱满,目光敏锐,呼吸平顺是正气旺盛无病的表现;若患畜精神沉郁,是正气大损,病情严重的征象;如果患畜精神烦躁,狂奔乱跑,是火邪过盛干扰心神之状;患畜精神尚好,正气损伤不甚,其预后多属良;患畜精神萎靡,垂头贴地,目光暗淡,是元气耗尽的表现,其预示多属不良。以上仅短短八句话就概括了健与病、疾病的性质、病情的轻重和预示的好坏等诸方面的内容,确为简明扼要,经合作学习后,学生易懂易读。

其二,编写歌诀时要做到音韵相随,脍炙人口,使吟诵者觉得顺嘴爽口,生动活泼,引人入胜,百读不厌。现仅就兽医中草药为例。中草药种类繁多,性味功能复杂,如果用一般说理文体叙述,虽有利于初学容易理解的一面,但存在难以上口,不易记忆之弊。如“清热解毒药”常用的就有十多味,往往难以记住。若采用歌诀的形式来归纳,只用“清热解毒蒲公英,银翘蓝根与大青;豆根射干黄白药,头翁心莲共鱼腥”等二十八个字的分类歌,就将这类药概据起来了,由于字少顺口,吸引力强,所以容易使实验者熟读,记住其共性具有清热解毒,主治热毒症的作用。

其三,以小组合作方式组织学生学习歌诀,训练技能,其目的就是让学生在团体活动中做到学之能懂,懂之能记,记之能用。正是由于在本课题实验中运用“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学生个体能够通过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凝聚集体智慧,在团队帮助下学会运用中兽医歌诀,教学质量好。大多数实验组学生能够边学习边运用中兽医的理法方药治疗畜病,并取得比较满意的疗效,这与运用“合作学习歌诀”教学法是分不开的。正如古代医家所言“心中有汤头,行医不用愁;心中无汤头,行医挠破头”。例如,蔡超伟同学某日回家恰遇邻居蔡某某的一头公水牛患风火赤眼病(已上翳膜),畜主先后请过两个兽医诊治无效,后来得知他在我校学习兽医的消息,而请其诊治,他记住了“肝火上炎目赤红,肿胀痒痛流泪脓;眼脸外翻胬肉凸,翳膜遮睛视物朦;治以清肝明目法,内服外治一齐用”和“风火赤眼菊生地,栀芩防蝉红归尾,木贼谷精夜明砂,蒺藜芍决蒙花备”的歌诀所述的症状、治法和方药,进行分析判断,处方用药,连投药施治三天,病证痊愈。畜主连声称赞,村里顿时传开,从此上门请他治疗猪牛病者络绎不绝。

第4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导师思想政治教育,临床医学研究生

2019年考研成绩公布后,教育部随即引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在培养管理部分特别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导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也说明导师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还不够,需要学院、学校及各方面都合作加强导师在临床医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临床医学研究生直接面对临床工作,在面对复杂的医患关系、社会舆论时,更加需要导师发挥领路人的作用,稳定学生的思想,指导学生前进的方向。

一、加强导师在临床医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的意义简析

1.符合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

1953年,当时的国家高等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采取了苏联的“导师制”,明确规定了“研究生的业务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但并未涉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指导。

1987年8月,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研究生的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也要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上的健康成长。”这是第一次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相提并论,即导师既是研究生的业务指导者,同时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参与者。

2000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导师对研究生治学与为人处世上都产生着重要影响,是开展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力量”,“研究生导师应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進一步确立了研究生导师在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0年11月,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更是明确提出了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地位。“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导师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美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对研究生尽心给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2018年2月,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明确了七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其中第一条就是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另外还包括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六个方面。这是国家首次出台针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从简单的导师负责制,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再到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被重视,也说明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日益加强,制度也日趋完善。

2.符合临床医学研究生和导师的需求

(1)由于研究生教育本身就比较注重个性化发展,“重师门、轻班级”的特点一直存在。尤其临床医学研究生要兼顾科研和临床工作,大部分时间都在临床上班或在实验室做科研。大多数同学都表示与同门、同科室的同学关系好过同班同学,甚至好过宿舍舍友。临床医学研究生还需要经常参加导师组织的组会,科室的集中学习、交班等活动,与导师见面的时间和机会大大超过辅导员。因此,临床医学研究生无法集中管理的特点让辅导员较难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因为与导师交流更多,学生也更渴望导师的指导,所以不仅仅在于学业方面,在情感上学生也会希望导师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关爱。

(2)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心理问题隐藏更深。不少人可能会认为医学生对心理问题都有所了解,加上在医院的大环境下对心理问题的排解能力应该也会更好。但是实际上,医学生在临床和科研压力的重负下反而更易发生心理问题,并且更难发现。医学生的时间被临床工作和科研任务填满,面对困难得不到较好的沟通交流进行排解。由于对疾病更加了解,清楚疾病会带来的影响与后果,医学生面对自身的疾病困扰时,反而更容易引起焦虑心情,对工作学习造成影响,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导师更需要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学生异常并及时沟通。

(3)部分导师对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认识偏差,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导师认为自己只负责研究生的学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是辅导员或教学管理部门的事情;有的导师认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要,他已经是成年人,做什么不做什么都是自己的选择,不应该管也不需要管;也有的导师认为研究生的思想品格已经定型,管了也没有用。因此导师需要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明确自身职责。

(4)临床医学专业的导师相比其他专业的导师,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他们的双重工作角色。他们不仅仅是学院的教师,更重要的身份是医院里救死扶伤的临床医生。他们的本职工作是救死扶伤,因此在教书育人方面就多少会有所欠缺,教育理念与方法得不到及时的学习和改进,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不足。而且临床工作繁忙,精力不够,容易疏忽学生的思想状况异常,发现了也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导师和辅导员都需要花费更多精力了解临床医学研究生。(5)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学习动机和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动机不相符。“导师爱项目,不爱学生;学生爱前程,不爱科研”,这句话基本就是研究生和导师之间动机矛盾的生动描述。研究生读研的目的大部分都是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或者为了继续深造,很少是真心因为对科研感兴趣而选择读研。而临床医学的研究生的就业方向大部分都是成为临床医生,所以他们除了完成毕业要求的科研任务外,更感兴趣的都是临床技能的锻炼。但是导师因为自己的科研任务、晋升要求,必然更重视学生的科研成果,重视学生是否可以完成自己的课题。双方动机的明显不符很容易引发师生矛盾,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心理都可能产生影响。这可能是导师在培养研究生时最需要加强注意与思考的问题之一。

(6)培养单位对督促导师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还不健全,缺少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培养单位在导师遴选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中,普遍缺少对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的考察,缺少有效的导师评价激励制度,以及应有的导师培训,特别是针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和指导。辅导员和其他教学管理人员与导师之间缺少协作管理机制,辅导员和导师之间缺少沟通交流,不能有效合力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加强导师在临床医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的方法探索

1、重视导师队伍建设

明确研究生导师职责,可制定研究生导师工作手册,规范导师职责和行为准则。导师工作手册在规定导师科研、培养工作的同时,还应强调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立德树人的职责。并且将导师工作手册与导师考核标准相结合,严格按照工作手册中明确的职责对导师进行考核以及评优评先。同时在遴选新增导师的评审中也加入导师的思想品德考核,对于临床医生应纳入医德醫风考核结果。

健全导师培训机制,定期举行新增导师现任导师培训与座谈会等活动。新增导师在参与招生资格审核前应进行全面的研究生教育培训,了解研究生导师职责,清楚临床医学研究生的不同培养类型所需完成的培养过程,并了解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基本的应对方法,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对现任导师定期开展培训和座谈会,帮助其不断提高培养学生的能力,并通过导师之间的交流、导师与辅导员和教学管理部门的交流,了解导师和学生存在的问题,加强合作以更加有效地服务学生和老师。

2、完善导师评价激励体系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不仅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还指出要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表彰奖励机制、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学院应每年对现任导师增加考核制度,考核指标中除了学术成果外加入思想政治教育能力考察,将学术道德、医德医风、治学态度等相关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纳入学生、教师对导师的评价,尤其通过学生的角度来评判导师是否做到对学生的指导与关心。针对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的特点,还应该将医德医风加入考核标准。导师对学生有相当大一部分言传身教的作用,尤其是在临床工作中。因此对工作中有严重违背医德医风的导师应考虑暂停其招生资格。

增加导师评优评先活动,在评价指标中加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以此作为“风向标”,提高导师对思政教育工作的重视。并加大对优秀导师的宣传,请优秀导师开展讲座,以发挥其带头作用,带动其他导师提高自身培养学生的能力。

3、建立协作管理机制

第5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 蒙医;传统疗术;现代医学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956-01

1 理论体系

蒙医药学是在蒙古民族传统的长期的医疗实践基础上,不断总结长期的临床经验,借鉴了古印度医学、藏医学的部分基础医学理论及汉方医学的哲学思想,以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及自发的辩证法思想为指导,逐渐形成的相对独立的蒙民族医学。蒙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重视从宏观层面上动态地来研究人体的各种内在联系。该医学的特色是阴阳五元学说,三根、七素理论,蒙医学以病因依据把疾病总结成六基症,分析疾病的本质把疾病分为寒热症,按照入侵部位归纳为脏腑、五官、黑脉、白脉等疾病。蒙医学认为,人体发病时因为三根七素(正)在与外因(邪)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失去了相对平衡而导致。在治疗上坚持“平衡三根”、“扶正祛邪”的原则。蒙医传统疗术是蒙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蒙医发展的现代化,蒙医传统疗术的基础及临床发展也渐趋完善,形成了一门特色的相对独立的临床学科[1]。

2 蒙医传统疗术的特色[2]

2.1 民族特色比较鲜明 蒙古民族的生活方式主要以游牧、狩猎为主,主要的饮食为乳汁品、肉类、奶茶、马奶酒等。蒙医疗术就和上述的生活习惯及饮食联系在一起,还与蒙民族居住区环境、自然环境等密切相关,不断地实践发展和完善直到到现在。蒙医传统疗术至所以能在游牧民族当中广为流传取决于以下几个特点:器具简陋,易于掌握;应用范围广;治疗效果快;安全系数大,副作用小。

2.2 独特的治疗原则

2.2.1 平调寒热原则 矛盾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中最基本的规律,蒙医传统疗术中就有寒热相搏这一矛盾对立统一的辩证观点,这种观点在其认识自然界、研究人体与自然界的关系、探索生活规律及疾病治疗等各个领域均有所体现,蒙医传统疗术中始终把“平调寒热”作为重要的治病指导原则来坚持。

2.2.2 引病外除原则 在蒙医临床上,始终坚持着引病外除的原则,以此为指导,针对患者不同的病情,灵活使用拔罐、发汗、放血贴敷、缠、蒸、涂抹等传统疗法,以将病毒直接引出。其中拔罐疗法可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能够直接引出病毒,使疾病得到快速治愈。在蒙医近代临床上相互配合使用拔罐、放血等疗法,能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在引病外除原则指导下的烙法在消除恶血和风湿病毒方面应用非常广泛,疗效确切。

3 蒙医传统疗法在现代医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3]

3.1 蒙医放血疗法在现代医学中的应用及作用 蒙医放血疗法是应用特定的器具刺破沿人体表浅静脉特定的穴位,通过直接放血,使气血循环得到调整,进而达到防治疾病的目的。该疗法包括术前近行与远行准备及结扎、穴位选择、具体操作、观察血量、血色等内容。术前远行准备,是指服用三籽汤等“分离汤”,使正血和病血分离。放血疗法主要适用于血和希拉引起的热症疾病,如疫热、伤热扩散、疮疡、疖肿、黄水病等。该疗法的禁忌症主要是孕妇、产妇、浮肿、胃阳衰退等体弱寒症。蒙医认为放血疗法可以把病气和病血同时排除体外,具有泻下病血、引病出外、去腐生新、消肿止痛、干涸黄水、根治脓液等功效。

3.2 蒙医针刺疗法在现代医学中的应用及作用 蒙医针刺疗法是使用特定的针具,刺入人体特定的体表穴位,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该疗法的刺激性较强,还能具有一定的创伤性,还被称为火针疗法或穿刺疗法。蒙医常用的传统针具主要是金针、银针,所用穴位有110个,现代蒙医在临床用穴上也有中医的一部分穴位。蒙医针刺疗法多用于治疗赫依性疾病、不消症、巴达干性寒症、黄水症。功能抑制赫依、疏导气血运行、调理寒热、增强胃火、散积消聚破痞、舒筋通络、活血化瘀、排除脓液、消肿止痛、干涸黄水、平衡阴阳、调理机体。

用现代医学理论来讲,针刺疗法具有针灸麻醉、消炎镇痛、提高局部体表温度、加速局部血液循环、改善神经传导、修复神经损伤、通过调节神经传导负反馈的作用促进脑细胞的结构重组等作用。可用于治疗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征及面肌痉挛;还能用于治疗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退行性膝关节病、中风、失语症、面神经麻痹、神经性头痛、血管性头痛、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肌肉劳损、末梢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多种疾病。总之,骨科、神经科、风湿免疫系统疾病通过针刺治疗均能取得较好的疗效。

3.3 蒙医灸疗法在现代医学中的应用 蒙医灸疗法是用艾草炷烧灼、熏熨体表的特定穴位来防治疾病一种疗法,该疗法在治疗过程中对皮肤具有较强的刺激性。灸疗所用的穴位据古书记载有224个,部分穴位和针刺用穴相同。该疗法的主要适应症为痞症、不消症。其禁忌症为男女生育脉道疾病、一切希拉性热症、血症、及五官疾病。蒙医灸疗法的功能有守护脏腑之门、防护脉道要隘,抑制赫依、消除黄水、增强胃火,还可以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

4 蒙医传统疗术的未来发展及展望

蒙医传统疗术主要是指蒙医中的五疗法,这是蒙医治疗学中的主体部分,也是蒙医学中最具有特色的部分。该疗法主要包括针灸、推拿、拔罐、放血及人工药浴等,这些都属于外部疗法。这种疗法一般不用太长的疗程,且起效较快,费用比较低,无明显的不良反应,简单易学,对特殊的疾病还有其独到的疗效,因此,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及患者的肯定。

今后要想使蒙医学得到长足的发展,需要进行多种学科的交叉研究,找出蒙医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点,并进行综合研究。现在,蒙医传统疗术在理论和临床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有突出的不足,就是其所用的器具比较落后,这严重影响了蒙医传统疗术的发展。要推广研究蒙医传统疗术,需要重新应用现代的医学理论、方法对传统疗术中的指导理论及临床诊疗方法进行对比研究,使其更加科学、规范,其中有些落后或错误的理论或诊疗方法一定要予以摒弃,还要应用现代先进的技术来研究更新提高传统疗术中所用的各种器具,使之适应现代医疗市场的形势,不断地更新换代,这样传统的疗术才能取得持久的发展,才能在医学界中占据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 白清云.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蒙医学分册汉文版[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1-8.

第6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医学统计方法;临床医学研究;应用

在现代临床医学科研工作中,医学统计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但是部分医学科研人员却相对忽视对于医学统计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并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巧,导致临床医学研究中出现较多的实际问题。在今后的临床医学科研中,科研人员只有加深对于医学统计方法的认识,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才能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1医学统计方法概述

在现代临床医学科研工作中,专业设计与统计学设计是重要的两个环节,也是影响科研工作实际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科研人员的高度重视。医学统计方法作为现代临床医学科研中一门独立的自然科学,其从形成与发展共经历了近300年的历史,由较为简单的统计方法逐步向各种科学统计方法综合应用的方向转变。随着现代电子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SPSS、SAS等统计处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客观促进了临床医学科研工作的大幅发展。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医学统计方法在临床医学科研中应用的基本步骤为:1)对于某项临床医学科研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设计;2)根据统计学设计的基本要求,收集和整理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临床数据;4)对于经过归纳后的资料和数据,选择科学、合理的医学统计方法,以保证科研工作所获取各类信息和数据的客观性、可靠性。从现代临床医学科研发展的角度而言,科研人员在专项研究或论文撰写时,都离不开医学统计方法的应用,所以他们必须掌握基本的医学统计学原理和方法,并且依靠其掌握科研项目的客观发展规律,形成具有一定价值的专业文献。由此可见,现代医学统计方法则广泛用于临床医学科研、医学论文撰写,以及卫生事业管理等领域,其实际作用和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2统计学设计与指标选择

在现代临床医学科研中,统计学设计和指标选择是科研人员开展工作的首要环节,他们必须坚持对照、重复与随机化的基本原则,在重复观察一定数量的样本基础上,合理设定对照组,以保证统计学设计中的随机抽样或随机化分组。在临床医学科研的统计学指标选择时,应注意下列问题:1)采用配对设计的医学统计方法,尽量保证组间的均衡性2)临床医学科研的目的必须明确,特别是要与现代医学实践工作紧密结合,以促进现代医学事业的稳步发展;3)注重医学统计方法与指标的可行性研究,注重于解决某一或几个方面的现实医疗问题;4)临床医学科研中的统计样本要尽量全面,样本越大其统计结果也越接近于实际情况,也有助于提高临床医学科研的可靠性与科学性。

3医学统计方法在临床医学科研中的应用

在现代临床医学科研工作中,医学统计方法合理的应用必须引起广大科研人员的高度重视,而且要加强对于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同时,国内科研人员应积极吸取和借鉴外国先进的医学统计方法,并且不断加强计算机技术及各类新型软件的研发,最终全面提升临床医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效率和质量,为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贡献重要的力量。

3.1COX模型的应用在临床医学科研中应用COX模型时,科研人员要应用C0X模型进行单因素的筛选,并且综合分析影响统计结果的接近显著性或显著性因素。在应用COX模型进行统计结果多因素分析时,应逐步检验和清除不显著的因素,最终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的优化数学模型,以便科研人员进行深入的分析。在利用COX模型进行临床医学科研的危险因素分析时,必须保证方程公式的进一步优化,特别要注意两组数据模型的对比与分析。

3.2多元回归与常规统计方法联合应用在临床医学研究的多指标统计分析时,科研人员必须采取常多元回归与常规统计方法联合应用的模式,尽量减少统计结果的模糊性。例如:在进行某一药物的功效研究时,要采取先进的电脑测定方法,并且通过临床病例脏器功能指标与多项形态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建立专业的多元回归模型,在对比病例治疗前后的各项检验指标变化情况的基础上,从而科学判定某一种药物的实际效果。

3.3其他方面的应用随着各类现代化检验仪器的研发和应用,在临床医学科研中要适当强化正常值的研究范围,绝不能简单的采取实验组与对照组对比分析的医学统计方法。科研人员应提高样本的数量,进行各类临床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的统计学处理,并且按照正常值的统计方法进行其余工作。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与生命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在临床医学科研工作中,对于各类医学资料和数据的科学收集、整理与分析是不容忽视的关键性问题,也是构建现代医学基础研究体系的重要一步。在今后的临床医学科研中,科研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不但要掌握基础的医学统计和概率论知识,而且要强化自身的分析判断能力与逻辑思维,这对于促进临床医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金丕焕,主编.医用统计方法[M].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3:144-153.

第7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 中医医案;规范化

近20年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国家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与时间,对中医学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行了专门研究,其中规范化是实现中医学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关键。中医学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来源于大量的临床实践及对其经验的总结[1],而中医医案则为中医理论提供了第一手宝贵的临床资料,它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研思维的指导下去研究、建立规范化的中医医案对中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 中医医案的价值及现代中医医案存在的问题

中医医案是医生对患者诊断、治疗、疗效、预后等中医临证资料的如实记录,它体现了中医理、法、方、药的综合应用,记载了医家辨证论治、遣方用药和治疗疾病的经验,同时也反映了医家的学术思想和他的创新超越之处。历代医案所记录的真实确切的临床疗效也正是中医学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关键之所在,它不仅是中医理论的有力验证,也是中医理论不断发展的摇篮。中医医案是中医理论和实践的载体,不仅对中医学术的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为中医的现代研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信息资料,是中医临床工作者进行经验交流、学术探讨的重要途径。对于挖掘中医宝库、研究医家学术思想、提高临床疗效、升华新的理论具有重要意义。章太炎先生曾给予中医医案很高的评价:“中医之成绩,医案最著”。在现代医学飞速发展、并大力倡导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今天,现代中医学正处于转型时期,其名词术语、药物计量单位、治疗范畴乃至临床规范、思维方式都与古代有所差异,中医医案亦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如医案的书写由古代的实录式、追忆式演变为病历式医案,运用了现代医学病名、吸收理化检查资料以及疗效客观化等,使医案全面清晰、贴近现实、更为实用。但中医医案强调个案的个性之异,每一个案乃是一个证,即所谓的“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特色和生命,这一观点给予临床中医师极大的临床发挥空间,然而过大的发挥空间是不能规范的空间,也是没有确切依据的空间。因此,现代医案存在以下问题:①中医的病名、证名、证候名称比较混乱,缺乏严格统一的标准。由于其外延、内涵等概念比较模糊,故与西医病名做对照时,存在着实际操作上的困难;②中医收集病史资料的基本方法——“望、闻、问、切”四诊,主观因素占有一定的比例,尤其是中医诊法中两大特色的舌诊和脉诊,从而影响了辨证的准确性;③选方用药等也有一定的出入。中医方剂的组成根据药物作用分成君、臣、佐、使,对药物用量比例也有严格的规定。尽管组成的药物相同,但用量比例不同,其主治功效也就大相径庭,名称也不同。在现代医案中,对方剂的命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比例以及药物计量单位的应用多不规范、不统一,变化多端。

此外,现代的中医医案多注重记录和整理各医家个案证治经验,忽略了中医医案规范化建设,医案书写格式、内容、诊治标准、研究管理等方面出现了混乱和不统一的状态。过于注重个性,则不利于共性的把握,这也是导致现代医案概括结论可重复性甚小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医医案规范化的研究是现代中医文献研究的热点,科学规范的书写、收集整理、利用医案是今后中医师和医案工作者的首要任务。

2 中医医案规范化的意义

美国哲学家库恩认为:“规范就是一个公认的模型或模式。”其涵义包括下列意思:首先是指基本假定、理论和定律以及把理论和定律应用到各种情况中的标准方法,必要的仪器和技术;其次是科学共同体共同遵守的某些成规、条例,持有相同的对科学成就评价的约定(价值观);最后是这种规范必须得到共同体的拥护与认可,它是共同体的信念、价值和方法的集合,决定了这一共同体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2]。

从对现代中医医案存在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从事中医学研究和临床医生,对于医案所包括的中医基本理论,如证候的命名、概念和方剂的组成原则与变化规律,以及中药学的基本知识等,无统一的认识,甚至基本观点也不统一,几乎是有一个医者就有一种理论,相互间缺少共同认可的成规、条例、信念、方法和价值观,使现代医案呈现散射、无序、混沌状态的反复重叠,很难有突破性的进展,即使取得了成果,也很难得到学术界的认同与推广。可见,中医医案的规范化是中医学发展的需要,是中医学现代化、国际化的需要。规范化的中医医案更能客观地记录医家用药证治经验、学术思想;规范化的整理研究医案,可以更加科学系统的从个性中寻求共性,由偶然到必然、特殊到一般,有据可依地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再应用到实践,使中医学进一步完善、发展。

3 中医医案规范化的设想

3.1 树立并提高规范意识

实现中医医案的规范化,首先要充分认识和理解规范在中医医案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性及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中医医案的规范化能更充分地体现中医医案的严谨性、科学性,也能实现“经验医学”逐步向“实验医学”的过渡,并能严肃科研与临床工作的作风和纪律。其次,不断地提高规范意识。有了规范意识,大家在科研、临床中都能心照不宣地遵守公认的模型或模式,采用公认的方法,依据共同的条例将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起来实现共同目标的突破。

3.2 顺应时展,完善规范标准

3.2.1 中医术语的规范化

中医术语有它的独特性,进入21世纪,中医现代化和国际化成为中医发展历史上的重要进程之一。而这个过程不仅需要多学科的参与,需要现代科技手段的投入,还需要概念清晰、规范统一的中医术语。在医案规范化的过程中中医术语的规范化也成为关键性问题之一。中医术语的规范化包括:①疾病命名、证候分型的相对规范化。以高等中医药院校全国统编教材《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等为蓝本,采用经全国名词委员会中医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中医药学名词》进行规范。尽可能使中医病名、证候分型相对稳定化、标准化、规范化,并尽量与现代医学相同或相近的疾病作以参照。②药名和药量的规范化。医案中的药名应该使用药典上的法定药名,以避免用药不清或混淆用药。对于有使用区域限制的地方用药,应对其主要功效进行特殊标注。另外,由于古今度量衡的标准不一致,且折算方法又比较复杂,有必要把医案的药量进行统一处理,按现有的计量习惯一一标出,这样便于掌握和应用。

3.2.2 医案格式的规范化

医案书写格式的规范化是提高中医医案质量的重要一步。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①书写格式。当代医案应包括固定部分和正文部分。固定部分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时间。正文部分有:病史、病证(包括西医阳性体征和各种检查报告)、病机、诊断(中西医两种诊断)立法、组方用药、治疗经过,结果及按语。②书写要求。现代医案的基本要求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医案描述客观真实、资料可靠、记录完整详细,从选题、正文至按语,自始至终遵守逻辑学规则。同时在理论上、方法上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对于临床、教学有指导意义。要重点突出,立题新颖,与同类医案相比,采用的方法、技术、效果都具有优越性。按语务求对客观事实作出学术上的评价,并从理论上进一步阐发、论述,对于独特理论、经验应予明确提出,给予重点阐述。自我评价要恰如其分,不可过高。

3.2.3 医案研究方法的规范化

医案是承载医理的宝贵资源,中医理论要继承和发展,研究医案是一切实可行的道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统计、计算机等技术都不断被引入,客观分析方法中的频数统计、相关关系等分析,从定量分析得出定性的结论更科学,更有说服力。计算机技术中文本挖掘方法的发展与利用,更深层次地挖掘隐藏在大量医案后面的规律。面对这些医案中海量数据的时候,要合理利用这些数据,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深度挖掘其中的知识内涵,为中医理论发展开辟新的道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由山东中医药大学研发的中医医案数据库的建立和统计方法[3],以Visual FoxPro 6.0为开发平台,编制中文操作界面及相关数据库,用国际通用的SAS 6.12统计软件的非条件Logistic多元逐步回归法进行统计,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3.2.4 医案管理的规范化

医案管理包括管理标准、管理手段和管理过程的规范化:①实施ISO9000质量标准对医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过程进行规范化。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组织在总结世界发达国家先进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并的一套实用而有效的管理标准,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是科学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医案进行规范化管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医案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曙光。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大大加强医案的管理力度,提高医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中医医案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也可大大增强医案的信息性、实用性、科学性,而且还会给查询资料、科研、教学等方面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对医案的规范化管理,具体的做法可按流程分为收集、整理、装订、编码、录入、归档、供应等基本环节,把多个组织结构的工作流程进行组合,并进行编制计算机医案管理系统和实现网络医案管理。③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医案的规范化工作还包括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可设全国性的“中医医案规范化领导监督小组”,具体负责中医医案的规范化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评审等工作。

3.3 建立和健全规范机制

各种规范化过程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按工作流程进行任务分解,从而建立和健全规范机制。这种规范机制建成的基本要素包括组织结构要合理、健全,人员要广泛,运作要到位、有序、实效。这种机制建设可分为管理和制定两类。管理系统包括规范化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检查、督促、评审等,负责制定、规划、论证、完善本专业的规范内容。管理和制定是机制组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两者要相互配合、互相协调,形成程序化、规范化,确保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4 结语

中医的发展需要规范,规范又能促进其发展。中医医案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科学性、先进性、多元性、实用性和严肃性为基本原则,要符合中医学的理论,紧密结合临床,尊重中医学的自身发展规律。同时还要汲取西医、中西医结合,尤其是一些边缘学科能够为规范所用的一些成果,使规范真正成为中医学发展的一种途径。中医医案的规范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深化和更新的过程,这个过程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医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其与国际接轨,实现中医学的科学化、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岱 波,陈家旭,鲁兆麟.浅析DME方法学与中医方证研究思路的联系[J].中国医药学报,2002,17(9):546.

第8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一、培养医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

医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培养符合时展需要的人文素质,其中法律素质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人文素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文件中指出,医学生必须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可见,法律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与期望日益增加,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医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基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导致在今后的执业中医生没有恰当履行诊疗义务、说明告知义务、医院的安全保护义务,或没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等,使得医疗纠纷日渐增多。因此,提高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培养医法结合全面发展的医学生,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

(一)传统的教育观念忽视法律素质教育

医学是专业性极强的学科,因此医学院校非常重视学生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养。目前国内大多数普通医学院校对医学生培养计划基本上由三大块组成,即公共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其中基础和临床医学都属于专业教育。[2]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医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法律教育则属于完成任务、修满学分的教育。这种纯属应付、敷衍了事的现状根本无法完成培育医学生执业法律素质的目标。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目前医学生所接受的法律教育课程主要由两大块组成,一是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二是选修课《医事法学》或《卫生法学》。首先,“基础”课是自2005 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改革,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的结果。那么法律部分所涉及的内容大量减少,只占八个章节的其中两章。相应的课时量也在锐减,之前的《法律基础》是36学时,现在的“基础”课总共才54课时,平均分配的话,法律基础的内容只有14学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开展教学,把法律部分的内容讲解清楚给老师们提出了难题,通常任课老师通过两种途径完成,一是把所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到为止,不深入讲解;二是选取少量相对重要的法律知识分专题讲解。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不可能系统地讲授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无法实现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目的。另外,许多医学院校还开设有《医事法学》或《卫生法学》选修课,目的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但选修课现在已经沦为部分学生赚取学分的工具,普遍不予重视,导致教师教学积极性也不高。因此同样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缺乏复合型师资力量

医学法学学科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有着很高的要求,教师除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外,还要掌握医学本身的规律,了解基本的医药学知识。但是,目前医学院校这样即懂医又懂法的跨学科复合型师资力量极为短缺,师资力量相当薄弱,教师在教课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造成种种教学缺陷,影响教学效果。

三、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途径

(一)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提升医学法学学科地位

要改变传统的医学教育重视医学专业知识教育,忽视人文素质教育的观念;转变传统的重视医德伦理,轻视法律规范对医疗行为的调整作用的观念,最终形成医学专业知识、医德伦理和法律素质教育相结合的综合素质培养机制。医学教育不能忽视人文素质教育特别是法律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医学法学学科地位,应该优化课时和教材结构,增加法学课程的课时比例,还要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增加培养法律素质的环节。在医学生临床实习前,通过认真学习医疗规章制度和临床技术操作常规,使实习生的临床医疗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带教老师需按照要求认真带教,监督学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习生的临床技术操作,如要认真学习《医院各项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3]保证临床工作中无漏洞,无过错,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理念

在法律教学中,“基础”课要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守法观念的教育。不应局限于法律知识的传授,从而改变以往教学“重法律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培养”的教学理念。在有限的课时中不可能实现完整法律知识体系的讲授,因此开展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具有可实践性和现实意义。关于具体的法律知识可由学生在课下根据自身兴趣自学,遇到问题可由老师通过网络进行答疑,在互联网异常发达的今天,可以通过邮箱、QQ、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以此解决课时量有限与教学内容庞大的矛盾。

(三)开设医学法学必修课

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较多。在提高医学生一般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结合医学院校的特点进行医学法律的学习和教育,使医学生了解和掌握医学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今后的医务服务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因此,高等医科院校应把《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列为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从而掌握卫生法或医事法的基础理论、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等。

另外要重视教材的选择,选择系统性和实用性强的教材。教材的内容应避免过于单调和枯燥,不能是大量法律条文的罗列,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材以医疗法律案例为主,并且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新颖性,这样才能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教材的内容还要结合医科院校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这些与医学生执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教学重点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守法,规范其诊疗行为,当出现医疗纠纷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教学方式要立足于医学生的不同专业进行针对性授课。比如针对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着重讲解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内容,并且还应当结合临床实践中容易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指出依法行医的重要性。总之,老师的教学必须具有针对性,让学生真切体会到法律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增强其学习医事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课程[4]

如前所述,由于“基础”课的课时局限,学生前期接受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不足,即使开设医学法学必修课,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作铺垫,学生依然无法理解和掌握部门法的内容,因此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课程可以保证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律素质教育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在医学院校开设法学第二学位的教育,可以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使医学院校的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打下“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法律素养,在学校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医学院校在校医学生,今后将走向各个医疗岗位,在他们的学习阶段,应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明确医务人员在医药卫生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它对拓宽医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增加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培养医法结合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教学环节的主导,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教师质量直接影响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的成效。提升师资力量,培养一批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跨学科跨专业的高素质法律专业师资队伍至关重要。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的优势资源,鼓励法学教师学习医学知识,旁听学习医学基础课程,如《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卫生管理学》等,强化对医学相关知识的了解。另一方面激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增加教育背景,对新进教师要求具备医学和法学背景。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完善医学法学学科师资队伍建设。

(六)营造良好的医学人文校园环境

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医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的主观意识,实现医学法律教育的目标。医学院校可以设立“医学与人文大讲堂”,专门邀请有丰富医疗实践经验、德高望众的资深医学专家,在人文科学领域造诣较深的知名学者,具有丰富医疗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 如法官、律师等,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家,校内在人文素质方面有研究的优秀教师在“大讲堂”进行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另外还可以开展知识竞赛、辩论赛等主题明确、生动有趣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5]

(七)多样化的实践教学

1.模拟法庭

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学生认识、消化和接受法律知识。应该多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法律,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得出答案。在学生掌握了较多的医学与法律相关知识后,可自行举办模拟法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学生根据分工讨论具体案情,找出相关的医学、法学知识点,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对应的法律文书,布置法庭,演绎完整的法庭审判。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又可以培养学生注重诉讼程序公正性的理念和对医学法律知识的感性认识。

2.观摩审判

这种教学方式有两种形式,一是组织学生到法院现场旁听医疗纠纷典型案件的审判,通过旁听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学生可以最直观地感受诉讼的全过程,体会具体的法律知识在庭审中的作用,培养学生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把法院的真实庭审搬进校园,在学校进行真实庭审。这种方式对于学生更加方便安全,省去了很多麻烦。可以和法院联系选择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庭审进校园的实践活动,让学生真切感知自己的医学专业和法律的融合,认识到依法行医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法律理念的同时又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3.诊所式教学

“法律诊所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其仿效医学院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老师指导,让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特点就是给学生提供真实案件、接触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办理真实案件的全过程,有利于学生深化理解和把握法律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第9篇:法医学的作用范文

1.满族医学文化现存状况

1.1人员状况

现在,我国很多地区都存在满族民间医生,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满族医学文化继承人数量较多。很多满族医生已经将满族医学和中医药理论相结合,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很好的发展和丰富了满族医药文化。比如,北京市很多满族医生在集成以往宫廷针灸的情况下,进行了独特针灸方法的创造,这些针灸方法在治疗腰椎间盘突出、中风失语以及神经系统疾病时,疗效出色。在满族聚集的地区以及长期繁衍的过程中,满族人民积累的疾病治疗经验也较为丰富,留下的验房和偏方数量较多,直至今日,还在医疗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1.2医药资源状况

据统计,现在还在使用的满族药物达到了300多种,这些药物生长区域大都是中国北方,并且药物中大都是植物药,矿物药以及动物药占了很小的比例。传统满族医生在用药时,往往采取就地采集、加工以及炮制的办法,药物使用过程中实用剂量较大,使用的单位药比较多,使用的复方药比较少。比如,在治疗蛇虫咬伤过程中,捣烂新鲜的马齿苋,将其外敷在伤处,煎煮新鲜的马齿苋来进行腹泻肠炎的治疗;在治疗月经不调和崩漏症时使用血见愁;治疗外伤出血时使用马勃粉外敷;治疗冻伤时,使用茄秧煮水等。

目前,在进行满族医药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进行癌症治疗时使用满药核桃楸已经得到了肯定,还有通过木鸡汤研制出的相关系列产品,不但得到了患者的肯定,还进行了满族医药文化的宣传。最近几年,已经多次定期举办了满族医药国际论坛,多国专家都参与了进来,在论坛中,深入研讨了满族医药历史沿革和文化价值、满族医药特点和传承发展等问题。

满族民间医生现在仍在使用的满族医技医法达数十种,在给患者的治疗过程中使用脉诊、指诊、舌诊等诊断技术,用以治疗外伤、骨伤、寒湿病痛等北方常见的疾病,治疗方法简便易行,且有较好疗效。如:针灸按摩(擀、点、推、滑、搓)疗法、拔火罐、正骨疗法、药酒疗法、药浴、熏蒸、水泡、热熨法、喷酒法、冰敷、热敷法、温泉浴疗法、雪疗法、食物疗法、避瘟疫法、蜂蛰、药物涂抹等,这些方法现在仍然在民间医疗保健中使用,并发挥作用。

满族医学文化在养生保健方面发展较早。在乾隆时期,养生保健知识到就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曾有“十常四勿,即:齿常叩、津常咽、鼻常揉、耳常弹、睛常运、面常搓、足常摩、肢常伸、腹常旅、肛常提的“十常”和食勿言、卧勿语、饮勿醉、色勿迷“四勿”的养生方法,这些养生方法现在仍被广泛应用。满族适应北方寒冷气候的强身健体方式,如:赛马、射箭、滑冰车、跑冰鞋、抽冰嘎、雪地走等冰雪运动,都适合全民健身运动。

随着满族历史的不断进步,其医药历史也在不断的演变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积累的医学经验和医学知识也较多,满族医生已经全面的认识到,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和趋利避害调制,很好的将自然药物运用到了治疗过程中去,进行了不同疾病诊断以及治疗方法的创造,积累的养生经验也较为丰富,这些都是我国医学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很多满族医生在进行经验技术和知识传承时,都进行了中医学理论的借鉴,现在实用满族医疗技术和办法的医生大都是民间医生以及满族医药传承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医药研究相比,现在从事满族医药研发的企业和机构还比较少,满族医药的传承方式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形式存在,导致发掘整理和研究开发的困难很大。但是作为民族医药的瑰宝,对满族医学加以抢救整理挖掘研究开发意义重大,动态保护满族医药任重道远。

2.满族医学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必要性

满族早期医学是适应环境摸索出来的生存科学,满族早期医学中利用食疗和自然环境进行医疗保健等方面,促进了满族和东北各族人民的繁衍生息。满族医学具有内涵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理论,在临床方面也有独特的优势,不但对疾病的治疗产生很好的效果,而且在疫病的预防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清朝是满族医学全面发展时期,它兼收并蓄,借鉴各族医学,乃至西方医学,大批整理翻译医书,培养医学人才,留下了许多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医学典籍。因此,对满族医学文化遗产进行动态保护,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在医疗保健和临床实践上也具有一定的医学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由于满族医学文化属于中华民族珍贵的民族传统医学,所以国外几乎没有相关研究。目前国内在满族医学文化遗产方面的研究学者也寥寥无几,其研究也仅停留在满族医学发展史资料的搜集整理上。因此,进行满族医学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研究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这符合人类文明传承的需要。

首先,满族医学文化蕴涵着该民族文化的本体特质,是其原生时代人类医学活动的客观记载,具有稀缺性、唯一性、不可再生性,对它实施动态保护,才能从根基上保护该民族的文化特色,有利于弘扬民族文化。其次,满族医学文化作为人类历史文明的符号载体之一,不仅属于本民族,也是人类所共有的,对它实施动态保护,就是对人类共同文明的保护、延续和发展,因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再次,动态保护满族医学文化,是为了保存,也是为了利用和发展,这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

3.满族医学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措施

3.1对满族医药积极开展普查工作,抢救与保护满族医药文化

对满族医药进行普查是有效保护与抢救濒危满族医药项目的基础。通过普查摸清一个地区流传的满族医药的主要类别和形态、蕴藏情况、传承范围、分布地区、传承脉络、衍变情况以及采集的历史;通过普查记录或录制各满族医药的原真形态与现状等;通过普查采集有代表性的满族医药的医书、采药经验,发现承载满族医药的传承者、采集者等。

3.2对满族医药传承人加以保护,建立满族医学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机制

保护传承人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培养传承人是传承机制的一个方面。传承危机是满族医学文化遗产的濒危性的集中表现,对满族医药传承人加以保护是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通过传承人的传授,学习、接受并掌握满族医药的方法与技能,并有可能成为新的传承人。传承可以通过正规教育以及非正规教育的办法实现,教育在传承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满族医药文化遗产保护中,不但要保护传承人,还要培养传承人,才有可能使满族医药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

3.3 对满族医药特殊保护的法律建立并完善

与西方医学相比较,满族医药及其他民族医药具有独特的方法和理论,这是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在法律保护方面,中医药和西方医药也应该存在明显区别,只有建立满族医药及其他民族医药特殊的法律保护制度,才能够给我滚中医药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特殊法律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医药标准、医药业务、传承制度、医师执业要求与资格认定、知识产权保护、医疗纠纷等诸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