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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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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护理服务规范

第1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2011年12月24日,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中国保健协会母婴家庭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筹)“中国月子会所行业规范与发展高层研讨会”于上海召开,来自国家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保健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近300人参加了研讨会。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仅上海一地就有近30家月子会所、月子中心和母婴会所,而众多选择到月子会所坐月子的夫妻,更是在怀孕初期就根据自己的预产期预订好了入住时间,为宝宝的降生提前做好全方位的准备。

问题是,面对需求,我们做好准备了吗?

“月嫂”需要华丽转身

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中国保健协会母婴家庭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筹)秘书长、优艾贝国际月子会所总裁耿梓轩介绍,选择到月子会所坐月子的家庭已经占到全部分娩孕妇的5%左右,该行业已然成为母婴保健服务领域最重要的板块之一。尤其是在新生儿阶段的照料,其专业要求极高,看似平常的细节,却暗藏许多风险。

那么,这一服务行业眼前面临的境况如何?

耿梓轩说:“月子服务面临着一个很大的市场,属于朝阳产业,但服务水准要求很高,其投资巨大,这对于行业发展来说,是一个掣肘。”

春节临近,城市会不会像往年一样,出现“一嫂难求”的现象?

有关人士对此不无担忧,又到年关,来城市打工的保姆开始准备回家过年,而近几年来春节前后成为宝宝出生的高峰期,月嫂的紧缺现象肯定凸显。与月子中心、月子会所不同的是,月嫂中介往往仅能起到“介绍人”的作用,有道是“月嫂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中介只负责介绍,接下来月嫂的工作能否称心如意,是否够专业,就看这位雇主的运气了。因此,“一嫂难求”的真相是,要为宝宝找到一位真正懂专业、好性格并富有爱心的合格月嫂是难上加难。

这样的市场诉求,就给了月子会所等类似机构很好的发展空间。优艾贝国际月子会所的盛大开幕,便预示着月子服务行业向规范化、高端化迈出了具有领引性的第一步。

市场准入亟待标准和规范

月子服务机构不是医疗机构,它是为产妇和婴儿提供保健的一个机构,所从事的活动不是医疗活动,只是一种保健活动。当前这类机构,存在着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法律法规缺失,监督主体缺失。

有关专家说,这类机构市场的混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一个严格的准入机制。母婴妇幼保健机构鱼龙混杂,有的保健机构以科技公司、文化公司等工商注册以后,摇身一变就开始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目前,没有政府和卫生部门对其经营和许可、服务质量的监管,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来进行管理。

不仅如此,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也令人担忧。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使得一些不能严格自律的母婴保健机构介入医院和家庭监管的盲区。如当婴儿和产妇生病时,这些服务企业是否有将病人紧急送入医院的反映机制和通道?会所自制烹饪的月子餐是否有专业部门的监管和卫生部门的监督,真正达到卫生和健康的标准?这一系列问题都应该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来进行规范。

另外,母婴保健机构的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机构的从业人员根本不具备卫生护理和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有些健康咨询师和护理师并不具备专业的资质,甚至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就上岗。

在研讨会上,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月子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从业门槛,对其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硬性的要求。同时,根据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软件、硬件设施,分高中低不同的档次,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同时,要有相应的母婴保健机构公共用品及环境卫生国家标准,以保证母婴的身心健康。

对此,耿梓轩认为,月子中心除了提供餐饮和住宿的基本服务,还要考虑到产后营养膳食调理,专业的产后修养环境。此外还要兼顾产后的心理疏导,科学育儿知识培训,产后形体修复,康复训练,中医调理和照顾等方面的服务,所以服务包括了整个母婴家庭所有的需求服务。

正是基于此,优艾贝国际月子会所才高标准地开了这个行业的先河。

月子会所时代来临

在研讨会上,相关领导和专家提出了建设性的思考。

张凤楼(卫生部原副部长、中纪委委员,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

月子会所与专业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不同,月子会所等不是医疗卫生机构,它是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保健服务的机构。会所拥有的人才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这些专业人才提供的是保健服务。当前这类机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规范标准缺失,监管主体缺位。我希望对这个新的业态、新的朝阳产业,各位专家、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给予更多的关注,把我们有关的规范搞好。这个规范现在是月子会所的规范,以后就是专委会的规范,就是保健协会的规范,最后我们可以交到国家国标委来探讨。

秦小明(国务院参事、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我们今天的研讨会,实际上就是母婴保健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好的论证。母婴保健服务事业是惠及家庭的好事,特别是这几年广大母婴家庭对于保健服务的需求在日益增长。我们的论证会对月子服务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我认为行业的规范离不开行业的自律,离不开诚信的经营,离不开科学的支撑,我希望早日正式成立母婴家庭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促进整个行业共荣共进。优艾贝会所运营管理团队坚持尊崇母爱的信仰、以母爱的精神为源动力,用心服务好母婴家庭,带动了月子会所行业的规范发展,为我国的母婴保健事业惠及到更多的母婴家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李萍(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

为使母婴保健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中国保健协会已于2009年向卫生部申报成立中国保健协会母婴家庭保健服务专业委员会(简称为专委会),并已获得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的注册登记,专委会将于2012年正式挂牌成立。主要任务就是全面负责全国母婴家庭服务保健行业的协调、规范与发展。我们相信,专委会有信心为母婴家庭提供高质量的指导。

第2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关键词] 护理安全管理;母婴同室;应用;护理差错

[中图分类号] R473.7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12(a)-0151-02

全”,使每一位护理人员自觉树立护理安全意识。

1.2.2 加强病区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护理安全

病区主入出口新安装监控探头,并设有消防通道、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置。每个病房与护理站新安装有传呼系统保持随时联系,医院保安人员定时到病区巡视。管理不严或失控是影响护理安全的重要因素,护理管理者应不断加强管理力度,认真完善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护理核心制度,对临床各级护理人员坚持做好规范化培训,不断加强专业理论技术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技术性护理缺陷的发生。对新入科护士有计划做好岗前及专科培训,严抓进修生及实习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针对产科夜班工作特点,实行弹性排班,老中青搭配,夜间遇到棘手的护理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有效避免护理差错发生,根据母婴同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如母婴同室病房巡视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母婴同室病房健康宣教制度、护理安全告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母婴出院指导制度等,护理管理者不但要监督以上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而且要针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每月召开各级护理人员针对每月护理质量进行护理安全隐患讨论会,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把护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2.3 识别母婴同室病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有效防范措施

1.2.3.1 安全隐患的识别 (1)产妇方面:产妇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为产妇分娩后身体虚弱,易出现性低血压引起头昏而致摔伤或伤口裂开和子宫收缩不良致产后出血。(2)新生儿方面:新生儿由于生理特点易出现呛咳、窒息;由于护理不当易出现捂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摔伤、新生儿吸入性肺炎;由于缺乏医学知识而导致挑马牙、挤引起新生儿感染;由于疏忽大意致新生儿被盗、被骗、新生儿抱错等[3]。(3)消毒隔离措施不当所致母婴感染。

1.2.3.2 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 (1)加强工作责任心,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健康宣教,对产后刚回病房的产妇要耐心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嘱其及时进食,对于身体虚弱的产妇协助使用便器,加强巡视,对于子宫收缩等不良的产妇应及时汇报医生并积极采取促子宫收缩等相应措施。(2)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及时做好新生儿喂养、保暖及生理特点相关知识指导,指导家属新生儿要采取侧卧位。(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保持母婴同室空气新鲜,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及湿度,每日用消毒液拖、抹地面及物表2次,督促医护人员、产妇及家属做好手卫生。(4)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措施的告知义务,新生儿离开母亲时,应有家属相随,护理人员要加强母婴同室病房的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2 结果

2.1 增强了护理人员的护理安全认识和服务意识

通过强化护理安全管理在母婴同室有效应用,把“安全第一”放在所有护理活动的首位,使所有护理人员懂得“安全第一”的重要价值,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每一位护理人员自觉树立护理安全认识同时增强了服务意识,对每一位产妇及新生儿能及时提供所需服务。

2.2 提高了护理人员识别护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和防范能力

安全隐患的识别就是要求护理人员对临床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和潜在的各种护理安全隐患进行不断识别和归类,分析发生护理安全隐患的常见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要求每位护士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汲取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护士识别护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确保了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2.3 提高了护理质量,有效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率

通过强化母婴同室护理安全管理,使各级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防范护理安全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力落实。2年来共住院分娩3 860例,抢救危重病人96例,其住院产妇及家属的住院满意率达98%,抢救成功率达97%,一般差错的发生率由2009年的0.5%下降至2011年的0.1%,2年未发生一起护患纠纷,护理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3 讨论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4]。护理安全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的必备条件,是减少质量缺陷,提高护理水平的关键环节[5]。强化母婴同室的护理安全管理,从根本上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把差错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护理人员的护理安全认识、服务意识及工作责任感,提高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从而有效避免护理安全隐患的发生,减少母婴同室护理缺陷,保证母婴同室护理质量[6-7]。

[参考文献]

[1] 薛珍. 基层医院产科母婴同室的安全隐患与防范对策[J]. 护士进修杂志,2009,24(6)1073-1074.

[2] 邱敏芬. 产科病区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及风险管理[J]. 护理杂志,2006,23(9):79-80.

[3] 蔡英如. 产科病房的新生儿安全管理[J]. 护理杂志,2008,25(2A):65.

[4] 潘绍山,孙方敏,黄始振. 现代护理管理学[M]. 1版.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349.

[5] 王芳,叶志弘,葛学娣. 护理安全管理研究及进展[J]. 中华护理杂志,2008,43(11):1053

[6] 林凤莲,黎欢. 影响护理安全的因素分析及对策[J]. 当代医学,2012,18(8):14-14.

第3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665.3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26-3587(2012)12-0123-01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健全、医学知识的普及以及人们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妇产科病人对护理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因此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高居各科室首位,究其原因与妇产科护理工作特点有直接关系。提高妇产科护士的风险意识,采取积极、主动而且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减产科护理纠纷发生的关键。

一、分析原因

1.态度冷漠,缺乏沟通,妇产科工作面对的多是焦虑的产妇和家属。孕妇临产后心情难免急躁、恐惧、孤独,她们渴望得到医护人员的关爱、呵护。此时如果助产士言语生硬,极易给孕妇心理上造成不安全感,产后一旦母婴病情有变,则引发纠纷;其次入院宣教不到位。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待产妇一般入院后就想赶快顺利生产,特别是过期妊娠的孕妇更是着急。如果护士不主动听取病人主诉,与病人沟通并给其精神心里安慰,病人会因为没得到充分重视而产生不满情绪,从而诱发纠纷。

2.病情观察不细致,工作主动性差责任心不强。忽视产力、产道、胎儿及精神因素。这四要素当中任何一个因素异常都可能造成难产。产程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助产士需要严密观察孕妇的产程进展及各项情况。特别是静滴催产素引产及有妊娠并发症的产妇如不及时发现汇报医生或告知家属。很容易使产妇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引发护理纠纷。

3.妇产科技术操作不熟练 妇产科技术操作有其特殊性,绝大部分为有创性操作,且很多操作需要手法和经验灵活运用。有些操作技术根本无法在直视下进行,只有心领神会用“心”来操作,稍有闪失就会影响母婴安危。如产时确诊性的阴道检查、保护会阴的技巧、产时会阴侧切的角度、会阴缝合技术、臀位接生等,是妇产科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有失误则会伤及母婴. 而当前临床助产士又趋于年轻化。这使得护理风险大大增加。年轻助产士由于临床经验欠缺,专业技术操作不熟练,应急能力差。尤其遇到紧急事件或抢救患者时表现慌乱,工作无条理,这些都容易诱发护理纠纷。

4.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由于妇产科病情变化快,护理文书记录较多,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笔误。加之医护在治疗护理上缺乏沟通出现医护记录不一致的现象。尤其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不能做到及时准确详细。一旦母婴病情有变。这些都容易作为法律依据而发生护理纠纷。

二、妇产科护理风险防范措施

1.改善服务态度,防范护理纠纷。产妇从入院到出院每个环节都关系着母婴的安危。从细微处做起。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提高护理质量,以热情、亲切、温暖的话语,理解、同情孕产妇的痛苦,使孕产妇感到亲切、自然,用住院须知的形式,介绍医院的环境、各种规章制度、病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与病人的沟通,通俗易懂地解释分娩过程,详细介绍各种检查的目的、医嘱用药的注意事项,仔细观察胎心及宫缩的变化,使病人产生一种安全感、满意感。从而建立良好护患关系,减少不必要的护患纠纷。

2.提高责任心强化法律意识 组织、引导助产士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妇产科工作性质的特殊,既要学法、知法、懂法又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敏锐的观察能力,优秀的道德品质,精湛的专科技能。能够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到自己和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护患纠纷。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妇产科专业操作能力。根据妇产科专业特点,妇产科护理纠纷的发生往往与护理人员缺乏应有的专业理论和过硬操作技术有关。在助产技术上,让有经验的助产士介绍助产技巧,并采取新老助产士配对带教的形式,传授助产技术,让年轻助产士尽快提高助产水平为新上岗助产士制定妇产科规范化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和考核。护理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能力的培训,制定相应的应急急救流程,严格操作规范,重视护理风险的教育,强化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杜绝和预防不安全因素,确保母婴安全和自身权益。

4.加强护理文书的质控与管理。护理文书要求及时、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在护患纠纷中具有法律效应,因此,护士应加强护理文件的书写与管理,不得有涂改、黏贴刮痕或医护治疗记录不一致现象。

第4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一、《妇婴护理》与《母婴护理》的不同

1.涵盖的对象不同

《母婴护理》中的“母婴”,从名称本意上是“母”与“婴”,即围生期妇女和婴儿,服务对象仅限于孕妇、分娩期妇女、产褥期妇女及胎儿、新生儿。《妇婴护理》的对象则涵盖广,其对象为:未孕妇女、孕期妇女、分娩期妇女、产褥期妇女、中老年妇女及胎儿、新生儿,因此“妇婴”比“母婴”更能涵盖妇女一生的生殖周期。《妇婴护理》中的“婴”,根据儿童期从出生四周到12岁左右,[3]故《妇婴护理》中的“婴”部分包括胎儿及出生后28天内新生儿,以此与儿童护理划分开。《妇婴护理》中的未孕妇女的划分也需与儿童护理界定开,根据青春期是儿童到成人的转变期,是生殖器官、内分泌、体格逐渐发育至成熟的阶段,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青春期为10~19岁,[3]故《妇婴护理》服务对象中的未孕妇女从10岁开始较妥。实质上,《妇婴护理》从女性的性健康开始,因为良好的性生理与心理状态是成为健康母亲和孕育健康孩子的必备条件,所以,女性从小女孩开始,就应进入《妇婴护理》的范畴,[4]也支持了《妇婴护理》服务对象中的未孕妇女从10岁开始较妥。即出生28天后到10岁前的女性是儿童护理的范畴,余下是妇婴护理范畴。

2.工作范畴不同

《母婴护理》限于服务的对象不同,工作范畴只限于产科而无妇科,因此,教材内容也只限于产科内容而无妇科内容,而很多妇科疾病如妇科炎症则是产科发生问题的延续,妇科疾病与产科疾病常常互为因果,如拆开就不符合临床工作实际,学生在知识框架的构建上也不系统。《妇婴护理》,其课程是根据护理岗位要求,范畴包括了产科、妇科、计划生育三大部分。三部分在学术上均以女性生殖系统的生理与病理为基础,在工作岗位均以女性生殖健康问题为主导,引出护理工作任务,[5]工作范畴符合临床实际。

3.《妇婴护理》比《母婴护理》更贴近卫生行业命名

在临床,全国有很多以“妇婴”命名的医院,如武汉康健妇婴医院、北京玛丽妇婴医院、沈阳市妇婴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等等,因此,《妇婴护理》比《母婴护理》命名更贴近卫生行业,其课程内容也更符合职业标准。

4.《妇婴护理》比《母婴护理》更系统、更利于教学

《妇婴护理》课程设置,涵盖了妇女一生的生殖周期,从服务对象到工作范畴,从正常到异常,从产科到妇科,更系统、更科学,也更贴近实际工作岗位。在教学中,由于知识与技能系统符合认知规律,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妇婴护理》课程设置遵循了“以生命周期为主导,以工作过程为主线”的原则,更符合高职教育理念和要求,[5]因此,《妇婴护理》更有利于教学。

二、《妇婴护理》的课程性质与培养目标

《妇婴护理》是护理专业必修课和核心课程,是研究各个年龄段女性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以促进妇女身心健康的一门专科护理,其课程涵盖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学生能掌握妇婴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运用整体护理程序对未孕妇女、孕期妇女、分娩期妇女、产褥期妇女、中老年妇女及胎儿、新生儿,在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进行整体护理的能力;并具有向个体、家庭、社区针对妇婴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临床护理、健康指导和保健宣教的能力;具有对妇婴常见急危重症者进行应急处理并能配合医生抢救的能力;能正确实施妇婴护理主要技术操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为从事妇婴护理及社区妇婴保健工作打下重要的基础。

三、《妇婴护理》课程内容

1.基础部分

包括基本概念,女性生殖系统的解剖及其一生各阶段的生殖周期的变化,女性生理——心理——社会特点及各发展阶段的成长与变化。

2.生理过程

正常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的生理——心理社会变化及护理和正常新生儿的特征与护理。

3.病理改变

异常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的生理——心理——社会变化与护理和围生儿常见异常的评估及护理。

4.妇科部分

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生理——心理——社会变化及护理。

5.计划生育与妇女保健

计划生育的内容与方法,生殖健康与妇女保健。

四、教学改革的内容

在《妇婴护理》五大基本课程内容的基础上,适当添加新的内容,使教材保持与临床实际工作的一致性乃至前瞻性。

1.新生儿抚触、新生儿游泳等内容

新生儿抚触、新生儿游泳,是一种简便而有效的育儿方法,是近几年来在我国新兴的一种婴儿护理技术,在教材中应有推广与介绍,让学生能掌握适用的育儿技术,能到临床进行推广与运用,保持与临床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2.青少年健康促进、性教育

《妇婴护理》从10岁小女孩开始,因此,教学内容可中加入青少年健康促进、性教育,这一直是我国教育的空白,如何进行教学改革,在教材内容上可大胆进行改革。

3.妇婴家庭护理

家庭是组成社区的基本单位,[6]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妇婴是社区护理开展的重点服务对象,家庭护理及新生儿家庭访视、产后访视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深入开展,在教材中呈现体现了与临床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4.妇女保健与生殖健康

妇婴是家庭和社会的核心组成部分,自国际组织提出“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倡议后,妇幼保健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生命的准备、生命的保护和晚年生活质量是新世纪国际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三大主题。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发表的题为“珍爱每一位母亲和儿童”的报告中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强维护母婴的健康和安全,促进各项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做好妇幼保健是保证人类繁衍、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需要。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提出了生殖健康的概念,生殖健康赋予妇女保健更深刻的含义,其宗旨是保护和尊重妇女权利、增进妇女健康、控制和调节生育、促进社会健康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文明与医学进步的标志。[7]

5.其它

分娩痛对即将成为母亲的女性来说尤其焦虑,教材应介绍分娩镇痛的方法,包括药物、非药物镇痛方法;水中分娩是顺产的一种方式,给产妇多了一种自然分娩方式的选择,分娩是人类繁衍的自然过程,分娩方式多元化,让分娩方式回归自然,减少医疗干预,已成一种共识;[7]自由体位分娩及无保护自然分娩让分娩方式更加多元;“以孕产妇为中心的导乐陪产”及“一对一的全程陪伴分娩”等形式,教材中也应有介绍;孕妇学校、助产士门诊、新的助产服务模式,临床正在摸索,教材中适当介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学生体会到服务妇婴的全方位,突出以“妇婴健康为中心”的现代护理理念。

第5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在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一年来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围绕“两法一例”,努力抓好妇幼两个系统管理,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产科质量

提高产科工作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途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加强产科各类手术操作规程,每周组织业务学习两次,每月医护人员写业务学习文摘卡不少于4篇交院质控办考评。

三)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学习《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100%。并在产科门诊和爱婴区设置母婴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专栏。

四)积极开展妇幼两个系统管理

1)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今年前来我院分娩的产妇共460人、系统管理460人、系统管理率100%、产后访视460人、访视率100%。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今年共有高危孕产妇62人,全部进行了管理,监测和追踪,并实行产前产后一次性收费制度。为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的合格率,把保健手册的填写纳入质量检查,严格控制错漏和不规范现象。

2)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患者的理解和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并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一年来在我院分娩的活婴有463人,访视463人,访视率100%。

3)积极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孕产妇进行耐心宣教,讲授孕期,产褥期保健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并对孕产妇进行测试。共宣教460人,宣教率100%、测试合格率100%。

4)对来我院产检的孕产妇发放孕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手册,在门诊候诊区和病房设有健康宣传专栏,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每季度换一次,今年共开办四期。在院内设有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在门诊设有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正确解答母乳喂养知识的咨询。

5)建立健全的妇幼各项原始登记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国家,省级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6)不断完善爱婴医院工作。全院医务人员经常为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和指导,成功实施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十点措施。具体做法如下:对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每年3小时复训,重点科室人员每年实行两次3小时强化复训,新上岗人员实行岗前培训18小时,并定期组织考核,使爱婴医院成果不断完善和巩固。

第6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论文摘要】 辽宁省卫生厅与省人大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宣传《母婴保健法》和《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进行执法检查,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母婴保健法》和《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辽宁省母婴保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到1996年,我省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由1990年64.84/10万、29.77‰、12.00‰分别下降到43.12/10万、19.34‰、7.94‰。卫生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的几点具体做法如下。

1 广泛深入地宣传一法一条例,普及推广母婴保健科学知识,为执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1 逐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两年来,全省为宣传教育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内容全、层次深,使全社会都知道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关心,是利国利己,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从而自觉地更新观念,移风易俗,知法守法。据统计,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由各级人大、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传动员会、座谈会27次,发表电视讲话和电台专题采访报道41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9次,发放宣传材料360万份。根据1995年底的调查统计,对一法一条例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的知晓率分别是:各级领导90.0%,医疗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90.0%,婚姻当事人72.0%,孕妇及婴幼儿母亲89.0%,为一法一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1.2 动员部门和专家力量投入宣传。我省从1995年1月1日起,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科委、广播电视厅、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各部门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发达和民族强盛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和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结合宣传《母婴保健法》,将宣传母婴保健科学知识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领导。通过政策引导、科学管理和增加投入等多项措施,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本地区科学普及工作的总体规划。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普工作,加大宣传的力度和频次,创造了有利于母婴保健科普工作的全方位的舆论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了有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宣传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提供母婴保健知识及有关科普知识的稿件及宣传资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渠道和服务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和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同时积极推广并开展与优生优育有关的母婴保健新技术服务。

1.3 举办各级法律知识和推广适宜技术培训班,将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工作引向深入。从1995年5月起,各级人大教科文卫委(办)、政府法制办(局)、卫生局先后联合举办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近万名有关领导、行政执法人员、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了2次以上的培训。省卫生厅举办了7次高层次的各类适宜技术培训学习班,推广国际国内先进实用、符合我省省情的新生儿窒息复苏、优生3项血清学检查、孕妇服用叶酸防止神经管畸型、围产保健新方法等技术,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学识水平及能力,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优质服务。

2 从我省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

为把《母婴保健法》中的原则规定加以具体化, 把我省近几年来开展母婴保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用法规条文确定下来,力求保持某些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的连续性,保证《母婴保健法》在我省顺利实施,在《母婴保健法》颁布不久,省卫生厅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制定母婴保健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这项建议得到批准后,卫生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于1995年1月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有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业务处室领导同志参加的起草小组。为了使草案初稿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起草小组成员在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深入到我省城区、乡村调查研究,多次召开有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由于我们在草案起草过程中注意并较好地解决了草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等几个问题,同时得到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草案初稿形成后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等有关部门的认同。在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依法审核修改的基础上,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一次通过。1995年11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也一次审议通过,使我省步入全国母婴保健地方立法工作的前列。

《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政府于1995年11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辽宁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确定在我省境内全面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省卫生厅又相继制定下发了《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暂行管理办法》、《婚前医学检查单位验收标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基本条件》等9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96年初,省卫生厅分别与省公安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物价局下发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法规文书的发放使用、婚前医学检查的收费等实际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婚检疑难病例转诊程序和转诊接受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根据《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省卫生厅印发了《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助产技术服务许可和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截止1997年8月底,全省依法审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单位409个,聘任母婴保健监督员920名。经全省统一考试,2 439名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取得了技术考核合格证书,10 000名家庭接生员接受了孕产期保健和接生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卫生行政部门对合格者颁发了国家统一制发的合格证书。助产技术人员技术操作考核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全省还清理取缔了城市助产接生站和个体接生诊所,处罚了农村无证接生人员。至此,除从事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的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办法尚待制定外,实施《母婴保健法》相关的配套文件均已制定出台。我省现已形成了层次分明、结构严谨、上下衔接、相互协调、有机结合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使妇幼卫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经费的投入,仅为宣传和培训工作就投入了120万元,并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增加了经费,使绝大多数县级机构人员经费年人均达到3 000元以上。到1996年,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总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专业设备总值增加到2 668万元,分别比《母婴保健法》颁布前增加了18.9%和25.4%,全省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已由1993年的3.2%上升为4.0%。

4 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4.1 切实加强物资技术支持体系的建设。1996年省卫生厅采取配套投资等方法为朝阳县等10个贫困县购置了妇幼保健用车,方便了偏僻地区群众婚检,解决了在这些地区开展孕产期和婴幼儿保健服务难的问题。许多地区也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使偏远贫困地区的群众接受到法律法规要求的一系列保健服务。葫芦岛市连山区妇幼保健院制定了农村婚检实施方案,在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结合婚姻登记定时定点的特点,巡回下乡进行婚检,受到当事人的称赞。大连、阜新等地实行了检查、登记、发放生育指标及婚姻、优生优育、避孕知识教育一条龙服务。在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同时,宣传贯彻《婚姻法》和《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既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结婚、依法生育的觉悟,维护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性,又减轻了群众不必要的负担,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4.2 为各级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加大工作力度,适时解决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1996年和1997年,省政府和各市政府签订了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目标责任书,我厅建议将城乡婚检率等执法的难点和重点指标列入目标责任书中,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到1996年底,全省的婚检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0%,婚检率城市达到96.0%,农村达到72.0%。1997年,在筹备我省卫生工作会议时,省政府领导特别指示要将认真实施《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写入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中,依法保护母婴健康。

4.3 强化行政执法,提高各项服务质量。

4.3.1 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省卫生厅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必须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执法工作,加大违法案例处罚力度,树立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权威。大连市率先由市编委下文成立了专门执法机构——母婴保健监督办公室,使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督员的素质,全省举办了执法处罚案例培训班和学习行政处罚法讲座,将是否有正确实施母婴保健行政处罚案例纳入全省妇幼卫生处(科)评比方案中,积极促进两个转变,即由单纯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由单纯对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向全行业管理转变。

4.3.2 加强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服务行为。1997年,我们从创建和评比文明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入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婚前医学检查单位肩负着依法服务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任,是妇幼保健工作面向群体、面向社会的重点窗口单位,行风的好坏直接影响政府和卫生部门的形象。从今年初开始,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婚前医学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了具体的评比方案,要求婚检单位讲职业道德,树文明行风工作常抓不懈。要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改革措施要求扎实到位,让广大服务对象参与监督,使评比活动富有成效,并通过评比文明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强妇幼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形成较完整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妇幼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4.3.3 建立行政执法和婚姻保健服务公示制度。建立这个制度是把卫生行政职责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姻保健服务的依据、内容、价格、工作标准、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让群众知道,加大执法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以此来严格规范自身的执法和服务行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们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严格执法,严格依法服务。

5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执法工作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卫生部门进一步重视做好协调财政、物价、民政、计生、公安、教委等部门的工作,注意处理好执法主体和配合执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密切配合,从1996年3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统一规范使用了新的出生医学证明,使这项与国际接轨的改革工作很快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并保证了正常运行。丹东市卫生局在市教委的积极支持下,制定了丹东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规定。为强化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的管理,省教委配合卫生厅联合编印了《辽宁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各级教委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对全省5 621名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了培训。各级托幼园所认真执行《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严把工作人员上岗体检和招收儿童入托入园健康体检关,认真查验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和儿童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据统计,全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0.0%,儿童入托入园健康检查率达94.3%,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率达到94.1%。

6 严格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加强立法工作固然重要。而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更为重要,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的实施,严格有力的执法监督是法律实施的保障。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厅就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准备实施与贯彻执行情况在1995、1996两个年度已经分别进行了视察和检查。特别是两次大检查都由省人大徐廷生副主任和有关常委带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母婴保健事业的热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一法一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妇幼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级政府承诺的妇幼保健各项指标的如期实现。在省人大、省政府的带动下,各市人大、政府也普遍就一法一条例在本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几次视察和执法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1996年9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促进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7 建议

当前面临世纪之交,我省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卫生服务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将有更多更高的要求,妇幼卫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族健康素质的不断提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保护重点人群健康,认真实施《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辽宁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九十年代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的目标。这一切要求我省母婴保健事业要有一个大的发展,而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7.1 要更加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母婴保健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力度,持之以恒,注重实效。不仅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而且要与有关部门合作,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载体,创造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宣传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倡导新风正气,使它既有群众性又不流于形式,既能持续开展又不成为负担。

7.2 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理解、正确把握一法一条例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贯彻实施好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一法一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确立了母婴保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它的权威性和重要性来源于它对全局的普遍的指导意义,即从保护占人口2/3重点人群的健康、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这一利国利民的大局出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大计;不是部门意志,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卫生主管部门要尽快完成从单纯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从单纯管理妇幼保健机构向全行业管理转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今后执法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母婴保健法》、《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和《辽宁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涉及妇女儿童健康的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助产技术、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终止妊娠、结扎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等法律规定的内容,依法实行归口管理,实行许可制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不允许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对于侵犯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

7.3 抓好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和公示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执法责任制包括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建章建制、落实岗位执法责任、严格考核、加强监督等内容。通过执法责任制的施行,实行执法权限法制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促进执法责任到位,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状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则是执法责任制的发展和升华。它把执法的各个环节向全社会公开宣示,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依法行政的职能,以促进“两个转变”尽快完成。同时,抓好依法监督和执法检查,保证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建设的统一和行政命令的畅通。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完善仅仅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今后工作的关键是在实践中将各项规章制度一一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使依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建设精神文明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为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4 切实加强领导,增加投入,确保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我国在落实人口政策中总结的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就是“党政两个一把手负总责不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要实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也必须充分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九五”期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因此必须有基本投入做保障。首先是增加领导者精力上的投入,加强调查研究、关心过问、解决实际问题;其次是增加人力资本的投入,在现行体制下调整充实相应人员保证执法监督的需要;再次是增加经费投入,设立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专项经费和《母婴保健法》执法经费,真正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全额拨款政策。各级卫生部门也要调整卫生经费内部投入结构,确保对妇幼保健经费的投入,使我省执法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7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关健词】个案管理;婴儿; 重症监护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1038-02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专门收治危重新生儿,此类新生儿多数免疫力极低,需要保护性隔离,同时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24小时监护、治疗和护理,其中护理工作是重中之重。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都是使用无陪伴封闭式管理,存在不够人性化的缺陷,有关的改进方法曾见报道[1],其中一种改进方法就是个案管理。个案管理是根据个案形式提供相应的护理管理模式,从新生儿入院到出院,以及出院后家庭回访贯穿为一体的护理。视婴儿为主动参与的合作者,用婴儿的行为做照顾上的指标,提供一种较为人性化和个体化的护理措施[2]。保证患儿获得优质的护理服务,促进患儿的康复。现将我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实施个案管理模式后护理服务满意度及出院后回院复诊的情况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2年1月一2012年11月在我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住院的患儿共440例,随机分为两组。实验组220例,其中男123例,女97例;体重(4230±1380)g;身长(45.5±4.63)cm;胎龄(35.1±4.3)周;剖宫产分娩83例,阴道分娩137例;新生儿窒息7例,缺氧缺血性脑病8例,颅内出血3例,极低出生体重儿11例,早产儿69例,新生儿病理性黄疸共111例,先天性疾病 2例,胎粪吸入综合征9例;入院平均年龄3.2 h,出院平均年龄10.9 d。对照组220例,其中男138例,女82例;体重(4150±1400) g;身长(46±4.7)cm;胎龄(36.1±4.5)周;剖宫产分娩78例,阴道分娩142例;新生儿窒息6例,缺氧缺血性脑病7例,颅内出血5例,极低出生体重儿16例,早产儿63例,新生儿病理性黄疸共109例,先天性疾病 1例,胎粪吸入综合征13例;入院平均年龄3.5 h,出院平均年龄11 d。两组新生儿性别、年龄、体重、身长、胎龄、分娩方式和病种、治疗方面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1)实验组实施个案管理。实施前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使全体护理人员全面掌握新生儿疾病的护理常规,掌握与家属沟通技巧,并接受个案管理护理模式理念,掌握个案管理的内涵以及个案管理的技巧。患儿入院时主管护士就和患儿父母取得联系,在发放探视卡的同时,留下双方联系电话号码,保持随时联系。主管护士每天早上10时主动打电话向患儿父母亲汇报患儿情况,并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让家属放心。主管护士每天下午16时还接待家属探视,探视期间如果患儿病情稳,在其母亲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母亲经过洗手、戴口罩帽子、更换隔离衣和隔离鞋后,在主管护士的指导下亲自给婴儿吸吮母乳,并让母亲亲自为婴儿更换尿布、沐浴、新生儿抚触,进行感情的交流,增进母婴感情。主管护士还教会母亲观察正常婴儿呼吸、肤色、口腔黏膜以及婴儿常见疾病的预防等,指导出院后奶具、衣物的清洁消毒。强化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增加了护士同患者交流、沟通的时间,让患者得到了全方位服务[3]。出院后主管护士继续电话跟踪服务,出院一周内电话随访1次,随访喂养情况、生长和护理状况,必要时上门访视,协助母亲解决出院后婴儿出现的问题,并给与早期的干预,使其顺利进入母亲角色。督促母亲按时回院复查、定期预防接种及婴儿生长发育监测,建立婴儿健康档案,1个月后将婴儿档案移交儿童保健科跟踪。(2)对照组患儿入院后按常规治疗及护理,并嘱咐家长定时回院进行新生儿预防接种和生长发育监测。

1.3 观察指标。

使用我院制订的统一优质服务调查表,对家长进行调查问卷,观察两组的出院服务满意度;出院后回本院复诊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8.0统计软件。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出院后服务满意度调查,经χ2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出院后回院复诊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3.1 个案管理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随着新生儿急救技术及抢救技术的不断提高,危重新生儿的存活率也更随提高,同时也发现部分患儿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如智力低下、脑瘫、运动障碍等,这些后遗症有时不能及时发现。个案管理护理模式的实施,使住院的危重新生儿从入院就有自己的主管管床护士,主管护士从婴儿入院起除做好住院期间的治疗及护理外,还要主动与母亲沟通,同时在出院后还要做好出院的健康教育,提醒家长坚持母乳喂养,按时预防接种,回院复查及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如何鉴别婴儿异常,并帮助母亲及时给予干预。本研究的结果显示,实施个案管理护理后,出院后,母亲能坚持母乳喂养、定期预防接种、按时回院复查及按时进行生长发育监测的患儿达95.45%,为婴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3.2 个案管理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

实施个案管理,住院期间主管护士每天和婴儿的母亲联系,建立了互相信任的护患关系,出院后主管护士继续跟踪服务,与患儿父母保持联系,督促家人按时回院复查、健康体检等。家属有需要可叫主管护士帮助,有疑问可咨询主管护士。婴儿有特殊情况时,护士能早期给与干预,并指导家属及时带婴儿就医、诊疗,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问题,增加了患者家属对医院的信任感,促进医护患的关系和谐。同时,对危重症患儿的后遗症,如因智力低下、脑瘫、运动障碍等,能及时发现、及早治疗,提高其生活质量,提高社会人口素质,减轻社会、家庭带来的负担。

3.3 个案护理有利于产妇身心健康,转变母亲角色。

分娩后,由于体内雌激素和黄体酮水平急剧下降,产妇容易出现心境不良。我国近10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产后抑郁症发生率为15%一30%[4]。新生儿在重症监护室住院,母婴分离容易使母亲心情产生焦虑。产后抑郁症严重影响产妇心里及身体健康,将对产妇和婴儿造成不良的影响及后果。因此,危重新生儿在接受抢救及治疗的同时,还要注重母亲的心里护理。护理人员24 h在患儿身边,护理患儿,对患儿的病情及情况最了解,如护士每天能主动联系和关心母亲,把患儿的情况告诉母亲,让母亲放心,减轻担心和焦虑,对患儿和医护人员有信心,这样可以预防和减少产后抑郁症的发生,有利于母亲产后身心健康的恢复。住院期间,护士把常规育儿护理知识,健康教育知识告诉母亲,教会母亲护理技巧,告知母亲出院后会随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让母婴放心和安心出院。现代年轻的父母们普遍缺乏育儿知识和技能,尤其当面对有一定出生缺陷的婴儿如LBWI时,更是感到无所适从。家庭护理教育是医院护理的延续[5]。护理工作从新生儿入院到出院延伸到家庭,帮助母亲顺利转母亲角色,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的服务大大提高家属的满意度。

3.4 个案管理有利于体现护士的自身价值,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

实施个案管理,主管护士每天要和家长联系及沟通,要给家长解释病情及家长提出的问题,使护士不得不加强学习,了解每种疾病的发生的原因、发展、转归、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护理的要点及健康教育知识。个案管理的实施,大大地提高了护理人员学习护理专业知识自觉性,使护理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树立良好的护士职业形象,以优质服务赢得患者及家属的信赖,有效地提高了护士的职业综合素质。吴渭红等[6]认为,护理实践应该是将传统的护理服务与新的护理知识体系及新的护理技术融为一体,使护理的专业价值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实施个案管理,主管护士接触患者家属的时间增加,增加沟通及交流的机会,建立了良好的护患关系,使护士学到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充分的应用,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增强,护士的自身价值得到体现,同时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增加了护士的工作成就感和工作热情。

参考文献:

[1] 文琼仙.新生儿科整体护理模式的研究与应用[J].实用护理杂志,200 1,17(9):44.

[2] 李艳平,吕迎春,王美云.低出生体重儿家庭发展性照顾的应用研究[J].护理学杂志,2009.21(11):35-36

[3] 徐爱云.王秋萍.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的体会[J].齐鲁护理,2007,23(13):76-77

[4] 关宏岩,戴耀华,张二妹,等.坐月子对产后抑郁症的影响.中国妇幼保健,2002(8):471-472.

第8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1 “以产妇为中心”加强“人性化”服务

以人为本,以产妇及她们的胎婴儿为主体,从2002年开始,我院产科就开展了“一对一式分娩”,即从科室中选派技术高、医德好、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为孕产妇提供各种健康指导,整个产程中具有丰富助产经验的医护人员始终陪伴在产妇身边,给产妇以安慰和科学的分娩指导,陪伴护士负责整个分娩过程的指导,减轻产妇的心理压力和恐惧,为产妇提供舒适、便利的环境和设备。减少模式化检查(如肛查、早期人工破膜等),减少痛苦,产程观察人性化以产妇需要为主,废除常规灌肠、剃毛、常规会阴侧切等。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调动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解除了产妇的孤独、紧张和恐惧感,缩短了产程时间,保证正常分娩,减少难产及死亡悲剧的发生。

2 “以产妇为中心”完善服务方式

20世纪70年代中期,Balint博士等提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与“以疾病为中心”的传统服务模式相比,“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具有明显的时代与人文特点。据此,我院将原来产科门诊、母婴同室、产房分离现象改为产科门诊、母婴同室与产房一体化团队服务的模式,母婴同室制度的完善,为保证母乳喂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整体护理在病房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临床护理质量,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产后康复和婴儿抚触两个服务项目,增强了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和增进母子感情。通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医疗质量和医护技术水平、理论水平、交流技巧等方面的提高。同时,增强了医生与产妇及家属之间的感情,避免了一些医疗纠纷。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临床护理质量。我院专门指定妇幼组进行产妇家庭访视制度,部分医护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对产妇进行免费家庭随访。通过访视达到了巩固院内健康教育,产后母乳喂养指导,提高围生期保健质量,及时了解社会的需求,促进了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完善了整体护理的护理模式。

3 “以产妇为中心”模式的必要性

为了孕产妇的安全,改变产科服务模式是医疗战线上的一场革命。必须根据产妇的需求来提供服务。要以“产妇为中心”,而不是以“医疗为中心”采取各种医疗措施来替代产妇的自然过程。一种有效的医疗服务模式,需要同时重视孕产期各种变化发展,还必须关注孕产妇的身心健康。不仅要让医生、亲属陪护产妇。更要组织训练有素的医护人员为产妇进行全方位和不间断的高质量服务,为产妇排忧解难。在临床工作中,医学工作者除了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外,还应注重人文科学知识,从而更好地与产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尊重和善待产妇和胎婴儿,降低两个死亡率,保护妇女的生殖健康,防范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全产程陪伴服务是指整个产程中家属和具有丰富助产经验的医护人员始终陪伴在产妇身边,给产妇以安慰和科学的分娩指导。在以往生物医学模式的时代产妇分娩时与家属是分离的,在待产室及产房中产妇是在孤独与阵痛、焦虑中渡过的,面对的是助产士冷淡的面孔与机械的动作,家属则在产房门口紧张焦急的等待。我院为了适应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从2002年起在产房实施了全产程陪伴家庭化分娩,设立了单间产房,制订了产程陪伴的规则,陪伴助产士负责整个分娩过程的指导,调动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做好产妇生活和心理护理,协助做好新生儿早吸吮,直至送入母婴同室病房休养。2002年起实行助产士出门诊与产妇“结对子”相结合,使陪伴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近年来,已实行产程陪伴4506例。事实说明,产程陪伴能使产妇和他们的亲入双双安心,解除了产妇的孤独、紧张和恐惧感,缩短了产程时间,并可以使丈夫更理解妻子,可以使产家更理解医务人员工作的艰辛,增加了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同时,也可以通过家属对医务人员的医疗工作的监督,促使医务人员工作更加规范化。从2000年开始我院产科就开展以“医患沟通为基本要素”的医患关系建设。医患沟通要克服内容单调、过度使用专业词汇、语言贫乏等不足。如实告知病情,并结合个体情况,将剖宫产和阴道试产的利弊如实告知,使孕妇及家属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执行自己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应注重情感交流,使患者消除误解和隔阂,让患者知悉医疗措施的必要性,使医患双方共同面对和接受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负效应,共同承担医疗风险。

4 产后整体护理模式

第9篇:母婴护理服务规范范文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6、免费婚检率>90%。

(二)儿童保健

1、新生儿访视率>99%,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体弱儿检出率达省定标准,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体弱儿恢复率≥70%;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60%;高危婴幼儿管理率100%,转诊率>5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0%。

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

3、围产儿死亡率<8‰,婴儿死亡率<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出生缺陷发生率<5‰。

4、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80%。

5、幼儿园儿童健康建档率为100%,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目标人群知晓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2、目标人群叶酸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10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分别>7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80%,梅毒疑似阳性、阳性随访率100%。

4、全区“两癌”筛查不少于1.5万人,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95%。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

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对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继续实行准入管理。妇幼保健所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助产机构进行一轮摸底调查与技术服务质量评审,根据助产机构年接产量、房屋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适时开展产科资源整合,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屋、设备、人员不达标单位将取消相应执业资质。对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岗不一”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幼保健服务正常秩序。认真贯彻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注重内涵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要抓好等级保健所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一级医院妇女保健及妇产科建设标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细则”等要求,配足配齐妇产科设施设备;辖区服务人口达5万人及以上的镇卫生院要合理规划、科学设置、配足人员、优化流程,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建成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改善服务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区妇幼保健所、镇卫生所、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继续实行新上岗人员进修制度、妇儿保人员上岗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妇幼人员“三基”知识考核、“三基”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全区妇幼卫生专业队伍人员素质。各镇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妇幼人员,并且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综合考核,工作实绩与报酬直接挂钩,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技能,切实发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作用。

三是强化科研工作。根据国内外妇幼保健研究进展及动态,结合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由区妇幼保健所牵头,在全区推广1-2个新技术、新项目,同时,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调查研究,有目的地开展1-2项科研课题,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根据《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抓好对高危孕产妇、高危婴幼儿和体弱儿的筛选、评估、干预、转诊等专案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流动儿童的保健管理率。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常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程系列优质有效服务。区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区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与指导中心要制订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对镇村两级指导、督查和质控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增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镇卫生所要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反馈和对镇医院、村服务站的妇女儿童管理督查工作;镇卫生院要落实妇女儿童首诊负责制,并填写各类表、卡、册;村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妇女儿童保健摸底调查、服务动员、数据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农村孕产妇住院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500元,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限价收费的政策,进一步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报流程。强化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规范管理,确保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全面达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重大项目,确保检测、治疗、随访到位,资金补助到位。重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继续在三院、二甲人民医院、六院、七院、八院、区妇幼保健所等六家单位实施此项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有计划地实现镇级全覆盖,每镇完成目标任务数不少于800人,确保全区完成不少于1.5万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早策划,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做好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强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巩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科学管理。今年,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全面实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套打模式,进一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的服务内涵和工作实度。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大对镇、村的上传信息监管,并做好工作量、网络数据统计。镇卫生所要利用网站查询功能掌握辖区服务人群接受管理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并对镇、村两级服务单位进行网络监管。镇卫生院要利用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对辖区孕产妇、儿童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管理功能。

四是抓好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把提高产科质量作为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产时医疗保健和分娩监护,要成立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小组,建立产科应急绿色通道,规范转诊流程,不定期组织产科急救演练,不断提高产科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孕产妇和新生儿急重症救治等专项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促进医疗保健核心制度的落实。镇卫生院要规范执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高危孕妇转诊制度,严格产科手术分级管理,未经区卫生局许可的镇医院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有效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确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爱婴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

五是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织足够人力,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规范提供服务,如期完成辖区内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集体儿童体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微量元素检测及妇女儿童常见病、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抓好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落实区卫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药物流产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杜绝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积极做好育龄妇女节育知情选择,凭证分娩,凭计划生育专用证明取环、输卵(精)管吻合术和5个月以上引产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台帐、报表。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加强对生殖技术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是积极开展“三网监测”管理工作。根据省、市“三网监测”工作要求,区妇幼保健所作为业务管理职能单位要做好“三网监测”业务培训、指导与质控工作;镇卫生所要定期组织质量监控,并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上报及时,不瞒报;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将“三网监测”工作从基础抓起,将工作做细做实。各单位做好妇幼卫生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断规范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登记、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