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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盈利模式精选(九篇)

合伙人盈利模式

第1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1. 商业模式

1.1商业模式的定义

商业模式,至今还没有一个可以达成共识的答案。运营模式流派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内部流程和结构来实现价值的创造。Chesbrough认为商业模式是“技术开发和价值创造之间的协调转化机制”。Petrovicr认为“商业模式不是对于复杂的社会系统本身的参与者、关系和流程的描述,而是描述了一个商业系统隐藏于实际业务流程后的价值创造逻辑”。盈利模式流派获得了大部分人的支持,即认为商业模式等同于盈利模式,是企业获得利润的方式。Rapper认为“商业模式是公司通过价值链上的定位来赚钱的方式,是公司通过创造收入来维持自身生存的商业方式。”Geoffrey认为“商业模式就是企业赚钱的方式”。此外,还有系统构成流派,定义的商业模式为多个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构成要素组成的系统。国内学者李振勇定义商业模式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并通过提品和服务使系统持续达成盈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

1.2商业模式的核心组成部分

因对商业模式的定义理解不同,商业模式的组成要素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大多学者认为商业模式组成要素数量为5到10个左右,出现频率最高的要素有核心竞争能力、客户关系流程、价值主张、消费目标群体、分销渠道、价值配置、合作伙伴网络、经营结构、收入模型和盈利模式。在这10个频率较高的要素中,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最核心的4个部分应该为核心竞争能力、客户关系流程、经营结构和盈利模式。

2.当前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商业模式

2.1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要完成一系列实现价值的活动,需要一定的资源、技术、人力等,支撑着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获得利润的能力,叫做核心竞争力。例如科技型企业对核心技术的掌握,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成熟的管理体系等等。核心竞争能力是商业模式的支撑点,是决定商业模式是否成功的核心因素。

对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来说,核心竞争力可以是成熟的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它包括企业的管理系统、物理技术系统、员工的知识与技能、价值与规范等,具体表现为企业有一个完善高效的项目管理团队,有项目管理运作和流程管理标准,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与引进体系,有能满足企业内外数据交流的信息化系统,能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的企业资质等级,等等。

2.2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客户关系流程

客户关系流程是企业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全部过程,它体现的是一个交易的流程。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是否成功,最终还是要通过客户流程来进行检验。尤其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根本目标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更是要注重对服务流程的理解与把握。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客户关系流程就是通过项目管理手段实现的。项目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服务流程,就是项目管理的流程。工程咨询公司应从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理念着手,去审视客户关系流程,发现创新点。例如“管监合一”的项目管理模式,正是对全项目寿命周期管理咨询服务的最好体现。

2.3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经营结构

经营结构体现企业与顾客以外的其他商业伙伴之间的交易关系,包括企业达成经营目标所需要的内外部的业务环节、各商业伙伴与企业间关系、与商业伙伴合作与交易的方式方法等内容。经营结构为企业提供了在复杂竞争环境下寻求合作的途径,是商业模式创新必不可少的因素。

项目管理是多方参与的复杂体系,包括业主方、承包方、设计方、供应商、咨询方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参与其中。工程管理咨询公司作为咨询方进行全寿命周期的项目管理服务必然将会与参与各方相互合作以保证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咨询方的项目管理必然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相互联系、协同。如果业主是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客户方的话,那么参与建设项目的施工方、供应商、设计方都可以成为是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与项目管理参与各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必然保证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顺利进行。

2.4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盈利模式

在商业模式中,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是基础,客户关系流程和经营结构作为有力保证,而盈利,是商业企业的最终目标。盈利模式是企业如何通过价值链获得利润,这包括通过何种方式盈利、从何处盈利以及如何平衡风险与收益等内容。

对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而言,盈利模式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获取利润的来源是什么,有无主要的客户群。二、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是什么?是降低管理服务的成本、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还是其他特有的途径。三、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盈利模式存在哪些风险,收益与风险的对比情况如何。

3. 当前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商业模式存在问题

如果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去审视,就会发现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内部和外部面临着许多影响公司发展的问题:

3.1业务渠道单一

工程项目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但现在市场上的大部分的工程咨询公司的业务都是比较单一的如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是招标服务等。由于项目管理模式发展不完善,缺乏专业化系统化的人才尤其是同时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尖端人才,大部分咨询企业目前并没有形成成熟的独特的技术服务体系,造成了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的业务渠道较单一,缺乏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利润低的困难局面。

3.2地位尴尬

事实上,业主方现多采用削弱咨询公司管理职能或者只赋予咨询公司监理的职能。同时,业主方也不愿意交出如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等控制权,而工程其他参与方不愿意接受咨询公司的职能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咨询公司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并不能做到全过程全生命周期,那么严格意义上讲,其作用和意义就要大打折扣,形成责任无限大而权利非常有限的剪刀差,当然,合理的取费也就存在问题。

3.3承接任务困难

我国的工程管理服务并未实现公开招投标。另外,我国的工程咨询行业并没有建立一个强制或具有指导意见的项目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咨询公司就必须通过关系介绍或者低价竞争的手段赢得业务。这就造成了咨询公司依靠不合理的低价来竞争业务,必然会影响到项目管理服务的质量。

因此,从商业模式上来看,商业伙伴的作用就凸显,咨询公司需要在现有的经营结构上做出创新,挖掘商业伙伴。

3.4盈利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

工程管理咨询尤其是从事监理业的公司较多,竞争异常激烈。许多咨询公司并不能有效的估计成本与利润,很多咨询企业盲目的采取低价竞争的手段,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商业模式中的盈利模式部分,注重企业的经营风险以及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从财务的角度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竞争手段,会发现企业运营中的来自方方面面的风险,必须对盈利模式做出调整。

4.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思路

4.1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和高端人才的引进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咨询企业成熟的项目管理体系中,更应以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突破口。现在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济、管理以及具有丰富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咨询工程师十分缺乏。企业应当大力引进高端咨询工程师作为企业的支撑性技术人才。与此同时,应注重培养市场调研人员、方案策划及评审专家、技术经济以及估算工程师、投融资管理人才等作为能满足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骨干人才。

4.2注重企业的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实力和竞争能力

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的趋势对咨询企业来说是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要求咨询企业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需要具备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系列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定要首先具备相关资质,同时还要有品牌优势和实力,来赢得客户的信服,获取任务。

4.3开展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工程建设与信息化结合越来愈密切,信息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起到了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和有效目标控制的作用。

咨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首先应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息网络,保证企业员工间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满足项目进行过程中各参与人员的协同配合。其次,咨询企业应当激励员工学习国内外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去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4通过在共同客户目标群中挖掘商业伙伴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宜采用合伙制公司的形式。因为咨询企业是高智力密集型企业,依靠的是高端人才尤其是尖端项目管理人才,非专业人才股东来进行公司决策不易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采取合伙制公司形式,合伙公司的合伙人由工程技术专业合伙人组成,对客户而言更容易使人信服。工程咨询公司可以从没有利益冲突的、有着共同服务目标的施工方、供应商、设计方中寻求商业伙伴,快速的形成合作机制。

4.5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应从客户关系流程着手改进着手,为客户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对投资、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控制,通过对项目管理过程的思考与改进,提升客户的满意度。“管监合一”是将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管监合一”的模式下,监理只是咨询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之一,采取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强化管理职能,统筹规划,减少多头领导带来的协调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管监合一”体现了咨询公司全项目周期管理的思想。项目管理咨询公司随着项目的进行提供相应的服务,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有助于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合理优化,确定责、权、利的合理分配。同时,“管监合一”的管理模式,与客户签订一系列的整体合同文件,有助于通过合同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对客户的服务流程,并通过合同有效地进行目标控制,及时检查、反馈、纠偏,以实现客户对项目管理服务满意的目标。

5. 结语

目前,在我国工程管理咨询服务不完善的情况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应主动发出击,积极探索,从商业模式创新角度提出解决方法和途径。商业模式由核心竞争力、客户关系流程、经营结构和盈利模式四个部分组成。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应主动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积极挖掘商业伙伴,扩展业务增加利润来源,通过创新,推动企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王洪. 初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组织模式[J]. 建设监理, 2008,(6)

[2]王岩.加强工程咨询企业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 [J].商业经济,2011

[3]周羿.工程监理企业开展项目管理服务的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4]李永红. 工程咨询企业的项目管理服务[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1)

[5]蒋艺. 基于传媒性的服务型企业商业模式创新[D].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第2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文1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年:从 至 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文2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在西藏宾馆进行餐饮合作的 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用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地点、经营项目及范围

1、 合作地点:西藏宾馆院内(贵宾楼旁)

2、 经营项目及范围: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 管理。

第三条 合作方式

本协议生效时起 至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 合作餐饮独立核算、利益共享、自负盈亏。

2、 甲方出资70万人民币,乙方出资30万人民币,共投资100万人民币, 房租以每年万人民币(房租根据与西藏宾馆租金按比例进行分摊),甲方不再支付该区域房租。

3、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 止后,双方根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4、 为提升业绩,激励餐饮管理者的积极性,甲乙双方各拿出3%的股份在年终分配时给予餐饮管理者进行提成或奖励。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负责提供场地,负责建设员工宿舍与西藏宾馆进行协调。

2、 负责协调解决与西藏宾馆的所有事务。

3、 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但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

4、 合作餐饮对外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5、 提供会计一名,负责合作餐饮部账务的核算及处理。

6、 甲方必须保证五年的房屋使用权,如未保证五年房屋使用权,而终止 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投资款。

(二) 乙方的权力、义务

1、 提供出纳一名。

2、 自改造之日起,合作餐饮自行安装水电表,乙方根据用量按价、按月交给甲方。

3、 负责餐饮产品的研发、改进、材料选购、加工、配送及日常管理。

4、 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负责合作餐饮的定位、室内布置、陈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 温馨的外部形象,建设良好的就餐环境。

6、 负责合作餐饮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 开拓市场,努力使合作餐饮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7、 负责合作餐饮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勤、管理,营造融洽的劳 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8、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饮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 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9、 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职业道德和操 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 己私利。

10、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关财务凭证、按时 分红。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合伙名义向他人借款、贷款、抵押、 担保等行为。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每年;乙方占盈余 50%,按甲乙双方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 乙双方的实际比例进行承担。

第七条 合作期间合作、退出合作

1、 加入合作: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 执行 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出合作:

(1)合作第一年内不得退出合作,甲乙双方若未经双方 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内退出合作的,应当双倍返还单方的投资,承担 甲乙双方设立合作餐饮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合作餐饮中享受的 盈利分红;

(2) 如一方退出合作需提前 月告知另一方同意;

(3)退出合作后以退出合作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 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的以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 终止合伙关 系;

(3)合作餐饮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 当事人请求判决解除合作。

2、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 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 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合作之前甲方的所有财产不参 与清算,合作之后的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于合伙人或第三 人,先以合作时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双方按 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 和修改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文31: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2、合作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共同经营位于湖滨2里20号楼下的餐饮面点项目。

3、合作入股方式及职责:

甲方负责支出全部投资资金款项。前期经营房屋转让金投入款及房屋装修款广告款原价¥38000.00折成人民币¥32500.00元人民币,后期经营项目开办的所需经营工具,桌椅,及场所修缮合计【人民币¥ 】元,详见设备清单,负责财务资金管理原料采购经营产品发展及连锁店规划。甲方占60%股份,乙方以技术入股,乙方占40%股份,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制作生产出品,培训熟练员工团队,产品的质量控制,每日计划生产量的分布和原料储存的报备计划和质量管控进出仓,生产设备使用维护及管理控制 。产品开发规划技术及现场前台员工经验管理由双方共同共享合作管理。乙方不得在经营不利情况下退出合作,未经甲方同意自行退出而造成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4、财务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盈利按照股份分配,其中乙方每月分配营业纯利润的20%,其余的营业纯利润10%每年年终一次性分配,还有营业纯利润的10%作为今后合约发展保证基金,也可为作开发新店之乙方发展金。

5、运营发展模式:

由于是甲方资金加乙方技术合作的形式,结合面点小吃的模式发展,将来双方也要共同朝着连锁目标发展,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装修风格,统一产品,统一人员培训和产品原料配送。

6、经营纯利润的体现方面及债务:

经营过程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每月的房租,员工工资,提成,水电费用,广告费用,装修费用,设备折旧,转让费用折旧,原料成本,日常损耗,即为本店的纯利润体现。经营过程中的经营运作资金及财务盈利收入由甲方统一管理,利润分配甲方按照合约上的比例正常支配。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经营过程中的盈利或者亏损及债务须由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合作者之前之外的债务不得影响餐饮的项目发展,

7、合作的转让终止及善后事项:

合作人有正当的理由影响合作须退出,经甲乙方同意转让股份或者终止,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合作长年亏损。如果有遇到终止合作后的清算情况,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可作价给甲乙方和第三方,清算后如有亏损及债务,由甲乙方按比例承担

8、合作发展行为准则:

对于甲乙方合作者之外的特许加盟及开发须经过双方同意,不得单独对外承诺及签署合作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未经同意与其他人发展相同和相关业务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9、纠纷的解决:

甲乙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0、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讨论补充及修改。

11、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日起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3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信托

一、消费信托是怎样的一种信托,它的功能和机理是什么?

消费信托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障。消费信托产生首先是通过信托让消费者多一层保障。消费信托与投融资信托不同,传统的投融资信托是在融资需求,在产业端产生的,消费信托是从个体的消费需求产生的,不完全是投资需求,这是消费信托的内涵之一。所以,消费信托是信托公司以“分担、共享”为核心理念,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接受消费者的委托,通过甄选消费产品,向产业方进行集中采购,同时,利用沉淀资金集中投资获得超额收益,弥补产品运营成本,分担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从而让消费者获得高性价比的消费权益的创新信托模式。

消费信托有三个功能。第一,帮助消费者识别可提供更好的消费权益的消费品的商家和服务机构,这是消费信托的目的;第二,帮助消费者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投资权益和消费权益;第三,保护消费者上述消费权益的实现。

消费信托实际是打通和对接了几个环节。第一步是理财收益空间,即打通理财消费环节让理财直接对接消费。利用消费者的沉淀资金创造理财收益;第二步是折扣及渠道空间,即减少中间环节,消费者直接面对品牌商、脱离中间商,需求和供给对接,同时消费者可以以类似的团购方式购买产品;第三步,数据对接,所谓大数据应该是通过对已有数据的挖掘发现商业机会。

二、消费信托的两点特征

(一)消费信托的普适性

因为消费是普世的行为,消费信托又是为了个体消费行为服务的,实质即为个人信托,按照消费合作社理论,极有可能产生性价比最高的产品或者权益常态性吸引消费者。在这个意义上,消费信托业务是普惠的消费金融业务,这让信托公司计入了一个巨大而持续的市场,而消费行为的经常性使得消费信托业务可以常态存在,能够成为经常性和黏性产品。

(二)消费者的聚集方式

消费信托既涵盖高端消费者,也包括普通消费者,因此,其营销行为以及消费者交易、管理服务行为都将不可避免互联网化。而消费信托作为产品和服务的金融化、标准化、证券化工具,加之金融机构的信用和金融技术的介入,所以在互联网端最容易形成消费场景和交易“商品”。

可以想象的场景是,消费信托产品由两端(消费者和生产者)自主生产、自有交易后,将真正形成具有互联网基因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

所以,一个消费者和一个生产者都活跃的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金融是为实体服务的,互联网上的金融依然要为线上的经济生态中所需要的金融而服务。今后,消费信托生态圈的形成,也将成为信托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构造基本环境,也可能成为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未来发展的基础。

三、消费信托的三种模式

(一)消费型消费信托

1.业务结构

消费型消费信托,核心业务逻辑为消费,客户向消费信托投入资金,然后获得相应的消费权益。

2.业务流程

客户以本金T购买消费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将消费信托产品的资金以折扣价格P(P≤T)向供应商购买消费权益,并协助客户管理消费权益。客户在产品运作期内享受相应消费权益,在产品到期后由信托公司将剩余消费权益原罘祷梗或转化为资金返还。

3.设计要点

消费型消费信托主要有以下的设计要点: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商品服务折扣,提前锁定获取难度较大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定制化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二)理财型消费信托

1.业务结构

理财型消费信托,核心业务逻辑为理财,客户向消费信托投入资金,信托公司通过运作获取理财收益,产品运作期间客户既可以选择以现金形式按约定收益率兑换本金与利息,也可以选择以消费权益的形式来兑换本金与利息。

2.业务流程

客户投入本金T购买理财型消费信托产品,信托公司约定在产品到期时以收益率R兑付本金的利息,并归还本金。在消费信托产品运作期间,客户可以自行是否选择将账户净值兑换为折扣价格为P的特定消费权益,产品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回收本金T、支付R并扣减P,或选择将剩余的消费权益原状返还。

3.设计要点

理财型消费信托所对应消费权益的设计,可以参考消费型信托的设计思路;本身在模式设计上还可以细分为以下三种:收益消费权的实现,本金消费权的实现,本金+收益消费权的实现。

(三)投资型消费信托

1.业务结构

投资型消费信托,核心业务逻辑为投资,客户向消费信托投入资金,信托公司与供应商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并作为 GP,消费信托项下的资金作为有限合伙基金LP参与项目投资,在有限合伙基金运作期间供应商承诺为项目参与方提供一定的消费权益,包括商品或者服务;信托公司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消费权益进行管理与分配。对于退出的问题,客户可以一直持有有限合伙基金份额,从而持续获得消费权益,或者在约定好的时间点选择转让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由信托公司协助客户安排所持有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转让事宜,转让方可以为新一期的消费信托,或者其他有意愿收购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机构或个人。至于项目分红或者到期亏损的分配,则按照《合伙协议》上约定的GP和LP之间权责利划分进行操作。

2.业务流程

客户以本金T参与投资型消费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Y格)与供应商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基金并担任GP,消费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基金LP出资,资金由GP负责运营管理投资到特定的项目。同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向LP方也即消费信托计划提供价值P的消费权益,信托公司根据客户的参与金额大小对消费权益进行分配。退出方面,客户可以一直持有有限合伙基金LP享受消费权益直到基金完成退出并将剩余财产原状返还,或者在基金运作期间的约定时间点向信托公司提出赎回或者转让申请,由信托公司协助处理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退出事宜。

3.设计要点

理财型消费信托所对应消费权益的设计,可以参考消费型信托的设计思路;根据资金的投向与消费权益的来源,有以下两种设计方案:(1)直接支持型项目投资;(2)间接支持型企业投资。

四、消费信托中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

消费信托的盈利又分为直接带来的盈利和间接带来的盈利两大类。直接利润主要取决于信托公司的自主定价权以及消费信托的规模,而间接利润主要来源于增值服务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创新。相比而言,信托公司布局消费信托业务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间接利润部分创造的潜在收入以及推动公司整体盈利模式的升级。

(一)消费信托的直接盈利

消费信托的直接盈利主要由消费信托管理费、资金收益两大部分组成。

对于事务管理类信托而言,信托管理费是信托公司获取利润的最重要的来源。但是当前,由于消费信托的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相对较低、投资(消费)者尚未形成较大的规模以及信托管理费率较低甚至是零费率,制约了信托管理费收入的规模。未来随着消费服务平台上客户数量增长和客户黏性的增加,信托公司可以设定合理的信托管理费率,增加消费信托直接利润。

(二)消费信托的间接利润

消费信托间接盈利有可能不是直接的现金收益,而是成本的节约或者其他业务的收益增加而带来整体收益的增加。具体而言,消费信托的间接盈利主要由三大服务平台或者生态系统的盈利、信托公司深入产业端带来的盈利和信托业务协同带来的盈利三个部分组成。

五、消费信托中产业方的收益空间

消费信托模式打通了产业方和金融方,并未双方创造出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全新的机遇。一是为产品及合作方增信,信托公式的特质为产品及合作方提供双重增信;二是全新渠道,旅游度假产品、养老、医疗保健等产品进入金融机构的全新渠道;三是已销定采,通过消费信托提前确定未来消费者人数和需求量,实现已销定采;四是供应链压力减小,资金提前回笼,现有资金后有生意;五是金融反哺实业,信托资金可投入产业方运营,实现产融结合;六是资产管理,通过对消费者委托资产的运用实现更大收益。

第4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6日

近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了题为《审计质量框架:创建审计质量环境的关键要素》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会对审计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IAASB主席阿诺德・希尔德说:“审计质量是并且仍将是IAASB和其他会计团体关注的首要问题。审计人员理所当然地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而新的审计质量框架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希望在财务报告供应链各方参与者的积极互动和共同努力下,审计活动的质量可以达到最优。”本文也是基于这样的理论背景,分析财务报表供应链各方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提高我国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保护利益相关者。

一、审计质量的含义

国外学者DeAnge1o(1981)较早指出,审计质量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发现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报告的联合概率。并指出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舞弊行为,而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如实地报告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则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国内学者从不同侧面阐述了审计质量的涵义,其实质与国际趋同:是指在给定客户发生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审计人员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具体来说,是审计人员发现某一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并对已经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披露的概率。关于审计质量涵义的阐述有:吴水澎(2006)把审计质量定义为会计师事务所抑制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操控盈余的能力。张龙平(1994)指出审计质量表现为执业质量在审计过程的具体表现,最终体现为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的审计工作能够增加会计报表可信度和可靠性的程度。

二、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财务报表供应链各方对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影响:财务报表的提供者(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者(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我国审计市场的审计环境。

(一)被审计单位因素

1、被审计单位规模及业务复杂度。在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这其中隐含的错报可能越难被发现,这就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通常认为,企业的规模越大,经营活动越复杂,盈余管理的空间越大,且因企业的社会影响比较大,更倾向于对盈余进行管理以维持其良好的社会形象。Jeong(1999)的研究结果表明,与小公司相比,大公司更倾向于对盈余进行管理;李建然、陈政芳(2004)发现当审计客户的规模越大,其对事务所越重要,审计人员允许其操纵的盈余空间越大,审计质量越低。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应加大审计力度,保证审计质量。

2、被审计单位面临的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一般都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风险。当被审计单位面临较严重的风险时,一般情况下,会把这种风险传递给审计师,从而加大审计师的工作难度,甚至会导致审计失败。一般来说,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越弱,公司管理层进行可操控性盈余的力度和动力越强,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强。通常认为,企业在利用财务杠杆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债务契约或财务危机状况时,往往倾向于对盈余进行管理,以达到操纵利润,降低风险的目的;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弱,表明其经营状况越差,相应的就越需要进行盈余操控;这就必然会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风险和审计难度。

3、被审计单位对高审计质量的需求。很多情况下,被审计单位自身对高审计质量的需求不足。拥有政府关系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更多的政府补贴、税收和费用等的减免和优惠、提高销售业绩、获取外部融资便利、危急时得到政府的救援、保护企业产权免受政府损害(潘红波等,2008)、进入管制性行业(罗党论和刘晓龙,2009)等等,这些经济利益使得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能力等有所提高,企业的风险主观地“被降低”了,即与没有政府关系的企业相比,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其破产的可能性会较低。所以,在这种现状下,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对高质量的审计业务的内在需求是不足的。同时,在一些地区信任度较低的地区,交易双方倾向于不信任,企业为了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会聘请拥有行业专长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主动地提高自己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大环境的影响。

(二)会计师事务所因素

1、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从目前看来,全国各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行为为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然而合伙制特别是特殊普通合伙制在我国市场上尚没有形成主流。由于不同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失败承担的责任不同,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这样就大大弱化了审计师的责任意识,可能会使审计师一味地追求个人的利益而降低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普通合伙制,合伙人以其个人全部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审计师的责任意识很强,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但是因无过错的审计师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些不合常理;特殊合伙制是普通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的结合体,无过错者对审计失败承担有限责任,有过错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有利于强化各审计师的责任意识,保证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出现越来越多的特殊合伙制组织形式。

2、会计事务所规模。DeAngelo(1981)认为,事务所规模可以用来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事务所规模越大,与每一特定客户相关系的准租占事务所整个准租总和的比重越小,该事务所以机会主义行事的可能性就越小,其可预期的审计质量就越高;也就是说,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发生审计失败,大量的准租将随之逝去,更别提由于声誉受损,事务所可能面临倒闭的风险,比如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大规模事务所而言,规模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客户少,可能仅仅某一个客户的业务就已经占据了其全部业务的很大部分,所以在巨大的利益的驱使下,规模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强烈的审计违规动机,从而降低了审计质量。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力求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主要参考文献:

[1]漆江娜,陈慧霖,张阳.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国际“四大”中国审计市场费用与质量研究[J].审计研究,2004.3.

第5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在本届合作伙伴高峰会上,思科帮助合作伙伴明确了未来的渠道发展方向及其所带来的业务增长机遇,提出了创新的渠道模式――协作型渠道。通过构建一个可在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创造价值和交付价值的全新系统,思科将与合作伙伴建立协作、互信的关系,从而为最终用户创造价值。为了与合作伙伴共同追求机遇,思科中国将2009财年渠道战略重点锁定了五大领域,包括:支持渠道容量的增长;支持渠道能力的提升;增强渠道的盈利能力;合作伙伴的投入;互信、盈利。

2008财年对于思科中国发展来讲是关键性的一年。在这一财年里,思科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先生三次访华,开启了思科中国“创新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篇章,并逐步落实了思科在中国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战略和蓝图,致力于在未来五年内将中国市场发展成为思科全球三大市场之一。此次峰会的主题“变革,未来无限”就是响应思科在华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寓意这一变革将带动思科在中国各个行业和区域的业务机遇,为思科中国合作伙伴带来无限可能的崭新未来。

思科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林正刚在会上表示:“思科发展战略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是我们能够敏锐地把握住市场转型中的机遇。伴随高速发展的中国市场所出现的经济转型及结构调整,思科将不断推进在中国的创新、教育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在即将到来的2009财年,思科将更迅速全面实施战略转型,以捕捉变革所带来的更多商机,与中国的合作伙伴、客户实现共赢。”

思科中国副总裁兼合作伙伴事业部总经理王昀表示:“在下一财年中,我们将细分区域市场,增强行业部署,进一步拓展矩阵式的市场覆盖。通过倡导下一个市场转型期的协作型渠道,我们将与世界上最好的合作伙伴一起提升用户的体验。在2009财年,我们将依据思科全球新的渠道策略,进一步协助和推进思科中国战略。未来的思科中国渠道将以变革为开端,与中国合作伙伴一起加强协作、互信,为合作伙伴开辟无限商机。”

第6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联邦所得税;双重纳税;IRC;财务结构

一、问题的引出――联邦所得税对财务的影响

联邦所得税因素的形成:假设M以他几年前1000万美元买来的农场用作经营,后随着土地价格的升值,M转换投资渠道,将农场入股换做A公司价值1500万美元的普通股,。这个交易就会被视为纳税交易,意味着M需要将这500万美元收益在个人所得纳税申报中作为收入报告。而如果M不是用土地换做A公司的股票,而是M自己成立了A公司,并把土地作为出资换取普通股,那么从形式上讲,M拥有A公司的所有股票,同时A公司拥有土地。在概念上,这都是以土地换取新成立的公司的股票,与以土地换取A的股票一样,而且其收入应当纳税。但在法律中,M只是改变了对土地的所有形式,这一交易得到所得税法律认可,交易的收益不被“认可”[1],即无需纳税。

作为商事交易主体之一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其成立运营的主旨在于盈利,那么企业财务问题则应为商事判断的主要考量。传统理论认为公司存在“双重课税”的弊端,但公司也有诸如“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等合伙所不及的优势,如何合理运用财务手段,达到财务效应最大化,可以通过简单的经济学分析做些初探。

二、公司和合伙在所得税缴纳中的一般问题

(一)公司的“双重纳税”问题

1.一般分析

公司是一个独立实体,换句话说,其盈利与否都要独立于股东而承担赋税。组建公司的一大财务弊端就是“双重纳税”问题[2]。公司要对其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税后给股东分红,股东的红利作为其收入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同一笔收入上被分别加征了两次所得税。例如:假设A公司净盈利1000万美元,美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也是累计所得税,简化将其定为35%,那么A公司要交税350万。税后为650万,暂不考虑提取公积金或者其他支出,而将其全部分配给股东,暂定个人所得税为30%,那么股东所需缴纳的税款是195万。所有的税款总和为545万,相当于对这笔盈利苛征了54.5%的高额税负后才最终流入股东的口袋中。(但如果这里的股东是公司的话,对分得红利所征的税率将会非常低,这是对“公司红利”的特殊安排)

2.经营者选择性规避

在封闭公司当中,双重课税的问题并不像看起来那么严重,如果公司在税前将利润以高额薪金支付给管理者(一般也就是所有者)的话,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因为支付的薪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此,大部分红利的征税只是在个人所得的层面,而不是公司层面(因为公司在支付完薪金之后所余将非常少)。双重课税问题只有在公司红利实际分配之后才存在,如果公司将其红利用于再投资,就只有公司层面的征税了。(美国国内税收法也可能会为了防止公司以这种方式积聚资本而专门设置了对这种分配方式征税的条款)

税法上也对公司纳税问题做了分类安排,如果公司在扣除成本后盈利适中,公司层面的实际税负将会较低。原因在于如果公司申报的盈利在1.5万美元到7.5万美元之间,税法对这个类别的盈利设定了较低的税率,就比分配给股东然后征收个人所得税要低得多(这种假定是基于公司将此盈利留存或再投资,而不是作为工资薪金等发放)。美国国内税收法第S章也对特殊规模和盈利的公司做了专门规定[3]:如果公司的规模和运营符合美国国内税收法的第S章规定,一般的公司税负就会避免。

另外,许多给予管理者(一般也是所有者)的额外福利都享受到了优惠的税收待遇[4]。例如,养老金和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等,此时,作为公司就会比合伙的分配能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二)合伙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一般分析

合伙企业和公司不同,不是分别纳税的实体,合伙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加总。合伙企业会填写一个税款返还表,这种填写仅仅为了披露其盈利状况和合伙人之间的分配,真正的纳税只是在个人层面,并根据个人的收入和支出来汇总纳税。合伙可以避免在公司中发生的双重课税,例如刚才提到的A公司案例,1000万美元的税前盈利可能最多只被征收300万美元的税款,所有的税款只在合伙人个人收入的层面加征。

(二)税法在规制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上的发展

多年以来,公司以及合伙等其他企业的纳税区分主要由IRS(国内税务局)规制,被称为“Kintner规则”[6],IRS认定公司时主要遵循四个特征,分别为:存续时间;集中管理,有限责任和股份的流动性。

随着有限责任公司的增多,“Kintner规则”成为了新企业实体发展的“在喉之鲠”,为了避免被加征公司层面的税款,章程起草者和业务的筹备者被迫消除至少两个方面的公司特征:如解散规则(非永久存续),限制权益的流动(而非自由流动),建立成员管理的机制(而非集中管理)等,因此,税法在公司形态的多元发展上拖了后腿,强迫有限公司成员去建立一种为规避税收而成立的畸形实体。

从1996年之后,这种情况有了很大改观,IRS实施了大胆的“箱内检查”[7]规则(Check-the-box Regulation),允许任何封闭的非公司实体按照合伙组织纳税,除非当事人选择公司征税方法,非公司实体如一般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符合投资者的组织形式,赋予这些组织以流动纳税实体的地位。

(三)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四、税负规制下企业的路径选择

在“箱内检查”规则出台之前,公司经营者在不丧失有限责任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手段来规避双重征税,这些方式对公司形式的采纳仍有借鉴意义。

(一)采用S章中规定的特殊公司形式

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RC)允许某些公司选择流动收入实体(flow-through entity)的税收待遇[8]。S公司具有一般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在内的全部特征,但却不属于独立纳税实体,所有的公司收入、损失、扣减等都直接归属于股东,其设立非常灵活:

1.S公司是国内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2.只发行一种股票;

3.其股东不超过100人,包括一些免税实体的股东在内,如员工持股计划,退休金支付方案,慈善机构等;

4.股东必须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排除所有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

当预计有较大亏损时,S公司的组织形式就不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S公司的股东只能在其认缴的股款限额内抵扣损失,虽然这种损失可以分摊到未来几年。

(二)封闭公司的影响

在美国联邦所得税中,一些封闭公司(LLC)能规避公司层面的税收。联邦所得税对债务和股权决策的相关规定如下[9]:

1.除了盈利非常低的情况,公司层面的所得税是固定税率,没有盈利的公司不用交税,如经营亏损,课税扣除以及免税规定等。

2.在计算公司的应税收入时,利息支付要在盈利中扣减,而红利不能扣减。

3.个人投资者要对多的的利息和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4.股东不必为未分配的利润交税,因此公司留存盈利在股东层面的纳税可以延迟支付。

5.已实现的资本利得的税率低于其他所得税的税率。

6.如果股份一直被个人持有致死,将使用遗产税基,以前的利得就规避了税收。

7.公司证券可以被免税机构或者养老基金等持有。

这些规则证实了许多一般性观点。首先,公司盈利分配给股东后,就需要被双层课税;其次,未分配的盈利仅征收公司层面的所得税,股东只有在实现资本利得时才需缴税,如将股票卖出的溢价所得;第三,将盈利作为利息支出时,债权人仅承担个人所得税。

(三)股东零分配

公司层面的纳税可以通过一些分配安排而大大减少,如一般的封闭公司可以将盈利以薪金或者其他利益而支出,扣减之后的可纳税所得额为零,就只能在股东层面征税了。

兼为员工的股东可以支付工资、奖金和其他利润共享方案。合理的薪金支出是可以从公司的盈利中扣减的,而分红则不能。如果薪金支付不合理,如和其劳务付出不相关时,IRS可将这些超额支付视为“推定的分红”(constructive dividend)[10],公司不能做扣减。

兼为借贷者的股东可以支付利息而非红利来达到应纳税额的扣减,如果这些借款被置于经营的风险之下而具有股款的特征时,IRS也会将其视为资产。

五、联邦所得税对企业财务结构的影响

(一)个人税率低于公司税率时

从一个极端探讨,假定公司税率为35%,而个人所得税率为零,那么公司的投资价值将会随着债权取代股权比例的提高而提高,也就是存在有利于最大可能运用财务杠杆的税收刺激。例如,假设公司所有的证券都有一个慈善组织所有,该组织对红利、利息或资本利得都免税。从税收分析的目的来看,忽略个人所得税而至考虑公司层面的税负。假定公司的盈利为1000万美元,如果它拥有全股权的资本结构时,将支付350万美元的税收,余下的650万美元作为留存收益或红利分配。如果该公司能用负债替代股权直到利息支付1000万美元时(支付给该慈善组织),该公司将不缴纳任何税收。该慈善组织能保有全部的1000万美元,此时比全股权结构和税后收益做出红利分配的情形多出350万美元。或者可以将该1000万的收益留存而再投资,那么该投资价值将比全股权结构和税后收益作为公司留存的情形要远大于350万美元。

这种分析也可适用于拥有要交税的股东而个人税率低于公司税率的情形。假定公司盈利为1000万美元,个人所得税率为30%。在一个全股权结构的情形下,股东分得的红利即使可以在合并纳税时作出相应扣减,最多能获得的收益也不超过650万美元。在全债权结构的公司中,盈利的1000万美元作为利息支出时,公司不用交税,投资者支付的税收为300万美元,最终将获得700万美元。此时,税收安排有利于债权融资。

(二)公司税率低于个人税率时

在美国税收史的大部分时期,对红利和利息的最高个人税率多数高于公司税率[11]。例如,1980年,最高的公司税率为46%,而最高的个人税率为70%,此时投资者将倾向于用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活动,虽然这样做将会产生双重课税的效果,对经营采取公司形式,可以通过将收益留存于公司而规避双重征税。如果希望公司将一些盈利支付出去,可以采取其他策略:其一是在资本机构中加大债务比重,利息支出可以做扣减;其二是用盈利回购普通股票,从而增加未出售的股票价值,且免于交税。确已卖出股票实现溢价的股东则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即使最终这些盈利要归为股东,也实现了税收的迟延支付(deferred payment)。此时,税收安排有利于股权融资。

(三)税收效应有利于债权而不利于股权时

假设没有税收,A、B两家公司的总体价值都为1000万美元,A公司的资本结构全部由股权构成,而B公司的资本结构为一半股权和一半债权,其盈利都为100万美元。

A公司股权的收益以10%资本化,B证券的总体价值也反映了10%的比率,这和“资本结构无关论”[12]的原理一致。B的总体价值是通过平均资本成本率对总收益资本化的,平均资本成本率为10%,和A一样。但B的债务以8%的比率资本化,而股权是以12%的比率(60/500)资本化的。

假定在公司的收益扣除利息后征收35%的所得税,A公司要支付35万美元的税收,剩下65万美元归于股东。若以10%的比率资本化,其税后回报将为650万美元。对于B公司,40万美元归债券持有人,不用在公司层面纳税,余下60万美元要缴纳19.5万美元的税负,余下的40.5万美元归为股东,若股权以12%的比例资本化,价值为337.5万。加上500万美元的债务为837.5万――比A公司的650万多出187.5万。

换个角度可以认为,公司层面的课税使得政府成为了35%股权索取的权利人,而不是债务索取者,因此对A的索取是35万,而对B的索取是19.5万。因此,使用财务杠杆的公司在税收方面有很大优势。

(四)税收效应有利于股权而不利于债权时

忽略个人层面的税负,只要公司能以投资的当前回报率对收益进行投资,留存收益就会因股权价值的增长而得以体现,股东在收益被留存时的处境改善将等同于收益被当做红利分配时的处境改善。当考虑个人所得税时,利息的分配需要被加征个人所得税,股东的分红可以留存并再投资,因此,留存的收益节约了个人层面的税收。个人所得税的可递延至最终实现为止;资本利得税享有优惠税率;股份持有至死可以完全规避税收;股份可以赠予给低收入的人或者慈善组织。

如果100万美元的公司收益作为利息支出,将免于公司层面的所得税,但要上缴个人所得税,假定此时边际税率档为70%,需缴纳70万美元的个税,税后为30万美元。如果公司税率为35%,盈利留存,则公司承担35万美元的税负,余下65万美元可以分配给股权,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留存优势,则将这65万美元用于转投资,最终税负的现值可能会很低,比如说30%,那么65万美元红利的税收现值为19.5万,这意味者留存收益的价值将是45.5万,比30万多15.5万。

(五)小结

米顿・米勒论证了企业债务对股权的最优比率[13]。公司的总体债务将存在一个均衡水平……因此,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司行业,存在均衡的债权股权比例,但对于具体企业,将不会存在最优的负债比例。无财务杠杆或低财务杠杆(如IBM或KODAK)会发现高税负的投资者市场;而高财务杠杆的公司(电力等公共事业公司)也会发现自己债权的投资者群体。尽管在计算公司应纳税额时要扣减利息支付,但任何企业的均衡价值独立于它的资本结构。

六、结语

税法的调整会对资本市场造成影响。公司作为传统的“双重纳税”实体是选择企业形式时的一大考量,通过经济学的例证分析可以明显得出合伙企业在所得税缴纳上的优惠,但在联邦所得税法的规制下,公司可以采取S章下的形式,封闭公司或者留存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获得税收利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的情况下,企业在财务安排方面也要做出不同选择,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根据IRC 351(a)而达成,认为“当个人财产转入公司换取股份时,盈利或损失在纳税层面上就不为该法承认”,参见,访问日期:2010年12月25日.

[2]See .The Income Tax Return for an S Corporation see .

[8]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并非通常翻译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法律实体介于“公司”和“合伙”之间,成员承担有限责任;其经营较为灵活,作为流动纳税实体(flow-through entity)避免了公司层面的纳税,只在成员个人层面缴税.

[9]See .

[10]LLC filing as a Corporation or Partnership,see .

[11]See

第7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第8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两人合作合同范本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第9篇:合伙人盈利模式范文

合伙企业合同范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条 企业依法在_临桂县和龙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45年。从20xx年算起。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为:临桂广福科教基地(临桂)花坪科教园(龙胜)

企业住所:临桂广福科教基地:临桂县黄沙乡黄沙村安江坪 花坪科教园:龙胜县三门镇花坪村天坪山

第五条 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 经营范围:_动植物保护、繁育、标本制作及科学研究,住宿、餐饮服务

第三章 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 元。

(二)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第九条 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合同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它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 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合同;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它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它个别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合同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从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业合同范文2甲 方: __________(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作经营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项目,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甲方_______股份,乙方_______股份,丙方_______股份。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甲_____ %,乙_____ %,丙_____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设计提成:

甲乙丙三方,图纸设计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_______%提取。

合伙提成发放方式:

单个项目工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非正常、低利润项目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___________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________担任,任期为 ______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决定,其余两人合伙监督人。

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支付合伙债务;

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禁止合伙人私自在外承接项目,经发现将以项目总金额的50%为处罚金,处罚金由另外两方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章、手印)

丙方:(签章、手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合同范文3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