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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精选(九篇)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

第1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在教学实践中,“逻辑学”、“逻辑与批判性思维”、“法律逻辑学”等课程在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理性思维和理性人格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产生了良好效果。但由于课程内容和结构的单一性和注重理论知识教学的倾向性,导致学生在以逻辑思维实践能力测试等应用性的知识运用中掌握的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生运用逻辑思维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第一,解决怎样实现教学定位从“教会学生解题或探讨题目”到“教会学生现实使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努力考取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国家公务员,在这些考试中有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要考察学生的逻辑知识,其考察重点并不是学生关于逻辑知识的学习情况,而是偏重在考查学生逻辑思维运用能力,即何把外在的基本逻辑知识转化成内在的逻辑分析能力。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等考试中多数考生分数较低,原因是由于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逻辑判断,主要测试考生应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于学生仅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应用实践能力不强,造成较多考生在逻辑试题上虽用了大量时间却没有做好,其他题目也受到了影响,造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较低,影响了考试的整体成绩。第二,解决怎样实现教学目标从“知识掌握”到“能力培养”转移的问题。逻辑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仅是一门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一种运用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应用工具。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树立“理论实用、掌握使用、动手能用”的学习理念,通过丰富的教学形式培育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创新动力。第三,解决怎样实现教学方式从“主动教”到“被动教”转变的问题。在当前的形势下,国内本科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而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在学生的思维认知和具体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培养其正确的认知观念和树立正确的就业思维有着不可替代地位。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和论证,更深层次研究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出切实改变教师教学被动性的有效办法和方式。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侧重点

一是对传统逻辑学教育理念转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索论证。探讨如何转变传统逻辑学教学观念和方式,探索如何树立逻辑学教育职业化和实践化理念的具体途径,论证对逻辑学教育模式进行实质性的改革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二是研究转变课程配置的方法。逻辑学教学需要借鉴国外高校相关的课程配置,依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合适方式的逻辑学课程,定制对应的教学纲要和实行不同的授课方式。以法政学院为例,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律逻辑课,有利于增强学生在法律论证中的逻辑思考能力;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逻辑课程,侧重于开展逻辑基础性知识的学习;在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专业开设逻辑学,重点在于通过对逻辑思维知识的讲解和对批判性思维的学习,增加学生的思想和语言表达的精确性、严谨性、条理性;在文化和传媒院校开设逻辑学课程,侧重于提高学生与写作、论辩和演说等中文实践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技巧。三是分析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对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实现传统教学模式和应试教学模式的综合互通。过具体而深入的论证,阐述如何推动逻辑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保证教学效果的稳定提升,最大程度减少教师和学生在改革期的不适。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路径

(一)建立科学的教学实践反馈机制探讨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逻辑教学实践反馈机制,从而不断优化逻辑学的授课方案,切实提升逻辑学教学模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探讨如何打破教学模式单一的现状,实现逻辑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主要是案例教学方法)双向互通,分步骤进行,促进教学效果最优化的方式方法。主要是探讨采用具体个案与传统教学模式进行互动补充的方法,深入探讨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的具体路径。以公务员考试中的职业行政能力考试、行政管理MPA、工程管理GCT测试为例:逻辑试题分为:(1)推断型:(2)加强削弱型;(3)集合型;(4)排序型;(5)真假话型;(6)前提型;(7)形式比较型;(8)论点型;(9)因果型;按照具体的推理规则、论证思路又分为:简单判断推理、模态判断推理、直接推理、复合判断推理、AB结构:由因诉果、BA结构:由果诉因。答题思路又可分为:运用逻辑方阵、“假言”、“联言”、“选言”综合运用、凭语感、常识和一般的逻辑推理等。剖析逻辑题目的分类,从出题的形式中寻找题目的普遍特征和答题思路。

(二)引导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在社会上的一些热门考试中,针对于这一现状,教学体系是如何突出问题导向,将逻辑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解题能力。教师重点要解决的是将逻辑学知识转化为解题能力,依照不同题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解答方式,分析研究命题人的思路,提高学生跳过思维陷阱的能力。具体教学中的讲解重点要对逻辑试题进行细化分类,在教学中用贯穿不同知识点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在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增强逻辑解题的各种方法,从而训练并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逻辑与法律的交叉,在法律逻辑的教学中,要更加注重对实际案件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分析,引导学生在掌握了逻辑理论知识,准确运用理论知识分析研究涉法案例,培养法治逻辑思维能力。

(三)强化学生的逻辑实践学习能力通过对逻辑实践应用的教学指导,使学生更加有效地掌握和运用理论知识,增强学生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既熟知逻辑知识又具备运用逻辑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教学的实践不断证明,在课堂上精彩的逻辑谬误分析,对提高逻辑学教学效果和改善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在我自己的教学经历中,就会常常把收集到的各种生动有趣的逻辑案例运用在教学中,让学生具体分析,促进学生对逻辑知识理解的更快,接受的更容易。

(四)探索更加丰富有效的教学形式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教学效果。同时,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认知主体地位和对教学过程的参与。在课堂教学中,创新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课堂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教学过程成为“主导作用的教师”和“主动学习的学生”之间的互动作用的过程。同时,辅助以多媒体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切身感受逻辑知识应用的具体性和广泛性。

第2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WwW.133229.coM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

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http://www.dffy.com,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訾其伦.我国高校文科专业的逻辑教学情况探析.职业圈.2007 (11)电子杂志.

第3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

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訾其伦.我国高校文科专业的逻辑教学情况探析.职业圈.2007 (11)电子杂志.

第4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关键词:数学;逻辑思维;影响

数学是促进人类逻辑思维能力发展进步的源泉,数学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阶梯,它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数学为人类展现的是诸多与现实实体分离的概念所构成的世界,与数学本身逻辑本质是相近的,逻辑思维来源于人类的理性思维,人们在思想世界获得的所有认识,都依赖于逻辑思维推理。因此,数学与思想的逻辑进步过程有着密切联系。目前,从事数学教育及相关人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数学?数学对个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发展有怎样的影响?数学对人类的发展以及人格完善到底起着怎样的作用呢?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数学修养和素养?怎样培养良好数学人才?怎样提高整个民族的数学修养和素养?许多数学家、科学家和相关人士都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对于我们深入认识、思考和理解数学及其价值,树立正确的数学观、数学学习观和数学价值观等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指导意义。著名哲学家培根说过:数学是打开科学知识大门的钥匙,忽视了数学必将会伤害所有科学的知识体系,因为忽视数学的人是无法了解任何其他科学乃至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事物的。更为糟糕的是,忽视数学的人不能真正理解他自己的这一疏忽,最终将会导致无法找到任何补救的措施。归根结底,数与形反映了现实世界中一切事物的最本质的特征。拿破仑曾说过:“国家的兴盛与数学的进步和完善有着紧密的联系”。著名数学家吴文俊曾指出:“数学的生命力以一种最基本的常理去处理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构成”。著名数学家田刚院士曾指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数学发展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科学发展水平”。数学与所有科学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可能并不专门从事数学研究的人,但其数学素养如何,将对他的方方面面有着极大的影响,尤其是逻辑思维能力。

一、数学是人类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的来源

人类思维是我们人脑对客观现实世界的概括以及间接反映,它反映出了现实世界事物本质和规律。我们的思维如同知觉一样都是我们人脑对现实世界客观的反映。我们的知觉反映现实世界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事物及外部的特点和关系,是感性的认识;我们的思维反映一类现实世界客观事物共同本质属性和其之间内在、必然的关系,是理性的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我们的思维实现了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使我们达到对现实客观世界事物的理性认识,从而形成人类认识的高级阶段。[1]我们的思维从一个层面是指逻辑思维,其利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途径反映客观世界的理性认识。逻辑思维是抽象思维的一种,是我们依据自己思维形式和规则的活动。逻辑思维中,我们通过感官系统认知抽象概念,形成概念间的联系,经推理,获得结论。世界著名数学家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中:“除人之外,动物是凭表象与记忆生存,只有很少存在联系的经验;而人的生活可凭技术与推理。”[2]亚里士多德这句话至今都是正确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我们人类特有的。我们逻辑思维能力与数学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人类逻辑思维的过程是一个演变和推理的过程,也是我们做出推理实现的前提,是抽象概念。因逻辑思维性质,数学对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数是最初客观世界的认识,其概念是客观事物高度抽象的数。前苏联著名数学家阿亚历山大洛夫:“数学有确定现实的材料作为自己对象,却存在考察对象时舍其具体内容和本质的特点。”[3]

二、数学推动了人类思想的逻辑化过程

我国总理温家宝曾说过“在我上学时收获最大的是逻辑思维训练,至今受益匪浅。”无论是理科生还是文科生,选读《数学与思维》均可收获颇深。在我国中学尚未开逻辑思维相关课,故我国的中学数学教学担负了逻辑思维训练重大责任。根据学术研究界的观点,逻辑思维始于数学,尤其是以欧几里得《几何原本》为代表的几何学。自此数学逻辑思维很快便运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相关思考之中,加快了思想逻辑化进程。人们对于社会生活最初的理解是感性的。由于认知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下,人们不能运用个人理性对美好社会生活进行逻辑设想,只能依赖于经验性历史生活或神。在荷马时代时期,最明显的典型就是诗人对神的崇拜,在当时时期的人们来看,现实社会的秩序和法则都是神安排的。在荷马时代以后,自然哲学家们用逻辑思维方式进行思考,人们逐步开始相信现实社会的秩序和法则不是神决定的,从此古希腊的思想学说开始了逻辑化进程。据相关史料记载,古希腊的柏拉图学院门口悬挂着这样一块牌子“不懂数学者,禁止入内”,由此可知,柏拉图时代,人们已经认识数学素养对哲学的重要性。这种数学和哲学之间的相关性,一直持续到现代,在近代的哲学史上,有着重要影响的哲学家,比如说笛卡尔、康德及莱布尼茨对数学均有深刻见解,具有较好数学素养是他们在思想领域有所建树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在东西方思想文化史上,均可以看到数学和思想逻辑化进程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比如说,我国的传统思想逻辑化进程大概汉魏时期至唐宋时期完成,宋明时期理学的形成象征着完结。和我国传统思想逻辑化进程相对应的是我国传统数学正好取得举目的成果。比如,我国魏晋时期著名伟大的数学家刘徽的古典数学理论,南朝时期著名数学家祖冲之精确计算圆周率并将其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六位即π≈3.1415926和311415927之间等等。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国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逻辑化要比古希腊的思想漫长一些。与之相应,我国古代数学和古希腊数学实现逻辑的过程也是不一样的,以此更好地说明了数学与逻辑思维的相关性。[4]数学给我们展现出来的是许多和实物分离后的概念形成的纯思维的世界,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面,我们所获得的所有结论都是由逻辑思维推理出来的结果,这和数学的逻辑本质是类似的,我们的思想也是理性思维的产物,在这个思想的世界里面,我们获得的所有认识和结论均依赖于逻辑推理。在东西方思想文化史上存在着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凡是数学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他们的思想文化逻辑化发展程度也相对比较高。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我国传统思想和古希腊思想能够成为东西方文化传统的代表,主要是依赖于这种文化传统中的数学发展水平的程度较高。[5]

三、数学对人类逻辑思维的影响

培根说过,哲理使人深刻,诗歌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数学不单单使人精密,数学同样也使人深刻,使人聪慧。人类的思维是后天形成的,并且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且表现出多面性,只有符合逻辑的、精密的、深刻的、聪慧的思维才是每个人希望达到的最高境界之一。人们常常把数学类作为思维的体操,从开始有数学起,数学就与思维有了紧密的联系。创造数学、学习数学、构造数学、研究数学等均是思维的活动过程,故数学与思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人类的逻辑思维方式主要分为: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如果我们想讨论数学与思维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三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他们是互相依存,密切相关的。

(一)数学与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也被称为抽象思维,它是放弃具体的形象以及认识的对象,通过语言表达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它借助认知、概念和推理等过程,在思考过程中概念推理反映现实,以抽象的概括、间接的反应和使用语言等等为其主要特点。在数学实际运用的实际活动过程中,逻辑思维常常成为其主要干线。数学和逻辑思维关系可以追溯到数学还只是一个经验科学时代。在以后的古埃及、古巴比伦、古代印度以及古代中国数学史中,有迹象显示简单的归纳、分析、演绎和合成。在古希腊的数学家,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德的工作,结合数理逻辑系统形式相对比较完善,使数学真正成为一个演绎科学。从那以后,数学与逻辑一直以来是都作为与数学发展的一门科学,从而在整体的科学知识体系中,数学自然而然的成了最合乎逻辑的学科。从逻辑思维科学角度来看,数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共同特征主要有以下四点:其一是具有符号化以及形式化特征。其二是在现代的数理逻辑中实现高度统一。其三是形式结构都是从协调作用中抽象演化出来的。其四是相对独立以及客观思考的特点,其规律在其他科学领域普遍适用。

(二)数学与形象思维

数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科学,数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其抽象性。通过数学认识活动的过程,就不难发现形象思维时刻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等等,从而常常引发特别重要的数学认知的发现。形象思维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其一是几何思维,最直接的形象思维。其二是类几何思维。其是较为间接的形象思维,主要利用几何空间关系进行想像。其三是数觉,数量关系的形象化感觉。这种感觉是特别抽象和朦胧的,似乎进入了具有神秘色彩的直觉领域。其四是直觉。对数学观念的形象化感觉,虽然很难使用逻辑语言来具体的表述清楚,但在数学创造性思维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学的发展在各种类型的数学想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想象力是数学猜想发生的一个主要来源。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想象力是无限的并总结了世界的一切,刺激了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的现实因素。”那么在数学和自然科学发展中重要的数学思想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1]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思维――互动百科[EB/OL].

[2]亚里士多德,李真译.形而上学[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3]阿亚历山大.数学概观[J].自然辩证法通讯,1957,6(4).

[4]袁缘,李辉来.数学的逻辑思维在人类思想逻辑化进程中的作用[J].数学教育学报,2012,21(6).

[5]郝乐,郝一凡,马乾凯.数学与逻辑[J].沈阳大学学报,2013,12(03).

[6]特伦斯欧文,覃方明译.古典思想[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7]斯图尔特夏皮罗,郝兆宽,杨睿之译.数学哲学一对数学的思考[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第5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关键词 教学逻辑性 知识逻辑 认知逻辑 过程和方法逻辑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识码 B

科技的发展成就了课堂的变革,教师可以运用新颖别致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课堂“精彩纷呈”,然而,潜心分析才发现形式丰富的表象下,往往呈现的是教学环节组织的混乱,学生无法形成意义学习。而另一种课堂却截然不同,教师只运用简单的几张幻灯片,却能够使整堂课如行云流水般顺畅,环环相扣,层次分明,似乎有一条无形的线贯穿其中,深深吸引着学生。教学效果的巨大差异引发教师对生物课堂教学逻辑性的思考。

1 教学逻辑性的概念

教学逻辑性是指在教学法方面体现出逻辑学各规律的运用,具体为在教学中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过程、教学内容及方法、教学组织等诸方面不违反逻辑规律。合理的教学逻辑性是建立在教师对课程教育目标深入理解和对教学内容进行充分发掘的基础之上,融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教师的教学风格而形成的。

2 教学逻辑性的建构

构建教学逻辑时,首先要设计好逻辑主线。一般说来,教学的逻辑主线可以在教材的知识逻辑、学生的认知逻辑以及过程和方法的逻辑中选择。下面以人教版必修3第三章第1节“植物生长素的发现”为例,简述课堂教学逻辑性的构建。

2.1 教材的知识逻辑

教材的知识逻辑是指教材从整个结构体系到每个知识的叙述都要遵守逻辑学规则。新教材强化了知识的来龙去脉及逻辑关系,使知识的呈现、各知识之间的相互关系更符合科学发展和人类认识事物的逻辑规律。例如:“植物生长素的发现”教材的知识逻辑如图1所示。

通过图1可以看出,教材以生长素的发现历史为线索,选取关键史实进行组织,以引导学生体验科学家探索的过程和科学知识形成的过程。再比如:人教版必修二第一章第一节中孟德尔四点假说间也具备严密的逻辑关系(图2)。

把握教材的整体逻辑设计,对于教师教学逻辑的设计,恰当地处理好章节间关系、知识点安排、情境设置、拓展实际应用知识等是很重要的。

2.2 学生的认知逻辑

教师的教学设计仅体现教材的逻辑表达还不够,必须与学生的认知逻辑相配合。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逻辑选用最具针对性的逻辑思维方式进行教学。“植物生长素的发现”按照教材的逻辑组织教学符合科学家探究的历程以及知识的形成过程,但由于教材中每一位科学家的实验都涉及直立生长和弯曲生长两组实验,学生需要不停地切换思维。因而,这样的编排虽然符合科学史发展的逻辑,却不符合学生的认知逻辑。如果按照学生的认知逻辑设计教学,教师可以从中理出两条逻辑主线(图3):主线一是植物为什么能够直立生长;主线二是植物为什么能够弯曲生长。沿着这两条主线,师生共同探究、推理,得出结论。

如图3所示,师生首先共同探究胚芽鞘直立生长现象产生的原因,在学生对直立生长分析清楚之后,再转到弯曲生长的探究。胚芽鞘直立生长的探究为后续弯曲生长的探究做了很好的铺垫,为学生的学习建立“脚手架”,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课堂教学更加轻松和顺畅。

2.3 过程和方法逻辑

“植物生长素的发现”一节的教学也可以以科学探究的步骤为线索对其中涉及的过程和方法进行逻辑设计,也让学生具体地体验了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

2.3.1 科学探究的逻辑

科学探究过程一般包括提出问题、作出假设、设计实验、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等步骤,其过程体现了学科内在逻辑性与学生认知规律的统一。以“植物生长素的发现”中胚芽鞘生长部位的探究过程为例说明科学探究过程中的逻辑。①提出问题:胚芽鞘的哪一部分在生长?②作出假设:胚芽鞘的生长部位在尖端、尖端以下或各个部位(三个假设)。③设计实验:在胚芽鞘上画一条竖直的实线。④实验验证:进行实验,观察现象―胚芽鞘尖端仍是实线下部变成虚线。⑤得出结论:胚芽鞘的生长部位在尖端以下。上述探究过程逻辑严密,环环相扣,通过探究活动提升了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

2.3.2 逻辑起点的设计

逻辑起点是整堂课所围绕的中心点。恰当的逻辑起点不但引发思维的过程,也能使学生思维过程合理、有效,增加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例如,2.2中围绕“直立生长”与“弯曲生长”这两个逻辑起点展开教学,教学逻辑清晰,使得课堂形散而神不散。再比如必修1第六章“细胞的分化”,教学时可以围绕“细胞分化”这一逻辑起点构思课堂教学,拓展出什么是细胞分化、细胞为什么要分化、细胞为什么会分化等一系列问题(图4)。

教学围绕“细胞分化”这个逻辑起点展开,从现象到本质,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规律,逻辑关系非常清晰。

2.3.3 问题串设计逻辑

关于教学逻辑性的设计,有一环节至关重要,即教学过程中问题的提出、分析和解决的全过程要符合逻辑。“问题”是学生思维的开始,但并不是所有的提问过程都是逻辑思维教学过程。如果所提问题和原有的认知结构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将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应对问题进行预设,形成问题串,问题与问题之间应该合乎逻辑。

例如,图3中提及的逻辑主线一:植物直立生长的探究,其中问题的设置极具逻辑性。① 胚芽鞘的哪一部分在生长?(胚芽鞘的生长部位在尖端以下)② 尖端与胚芽鞘的生长有关吗?(胚芽鞘的生长与尖端密切相关)③ 尖端产生生长素促进尖端下部生长。上一问题是下一问题解决的前提,层层递进,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得到提升。

再如,必修一第四章“细胞膜――系统的边界”中体验细胞膜制备实验教学也采用了问题串设计(图5)。

上述实验教学,教师从材料的选择入手,引出学生所熟知的哺乳动物成熟红细胞之后逐步深入。在推导时,教师注意交待其中的逻辑过程,一步步地展开,在已知条件和所求问题之间设置衔接通道,通过解决问题,培养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第6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关键词:常用逻辑用语;逻辑推理;数学思维

逻辑在数学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在形象思维和直觉顿悟思维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进一步的抽象.五十年代的数学教学大纲中逻辑思维能力涵盖了概念、原理、性质等逻辑知识,并要求学生必须具备逻辑思维能力,指出了其重要性.随着逻辑涉及的知识内容不断丰富,使用范畴逐渐扩大,其在数学大纲中的地位及重要性日益凸显.到2003年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逻辑的基础知识、常用逻辑用语及推理与证明就已作为独立章节被选入高中数学必修及选修教材中.

逻辑用语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学课程标准》中提出正确地使用逻辑用语是现代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如何正确地使用逻辑用语表达我们的思考显得非常重要.高中阶段逻辑教学课时少,不足十课时,但是所涉及的逻辑思维、逻辑推理、逻辑知识却贯穿于高中教学的全过程.可以看到高中所学的逻辑知识不但在数学领域而且在其他诸多领域都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下面根据个人教学经验, 谈谈有关逻辑教学的看法.

数学学科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抽象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是一个基本的工具,因而逻辑在教学上的定位及落脚点应是着重于阐述数学思维的方法.心理学家认为,高中阶段学生的思维方式是从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的阶段,在整个高中时期学生的思维应是以逻辑思维为主导,如果此时抓住契机加强逻辑知识的学习,训练学生的抽象思维,就能最大限度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我们知道数学思想方法蕴含在数学知识之中,它是数学的精髓和灵魂.数学教学的核心是在教会学生掌握数学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运用数学思想方法解决数学问题.逻辑推理便好比是适当地连接那些数学知识的螺丝钉,将知识融为一体.比如几何学中的公理化方法,就是指从公理、公设出发根据一定的演绎规则得到其他命题,从而建立一套逻辑体系的方法.而且在逻辑推理过程中不断地研究还会不断地发现新的性质, 假如我们不设法加以整理,只是把空间的无数性质杂乱地收集着, 最后无法成为体系,所以我们必须要把几何的种种性质加以整理,而逻辑推理就是我们的工具, 我们的不二法门.可见逻辑这种素材在数学上是绝对必要的.具体地说,常用逻辑用语和逻辑推理是高中数学逻辑学的主体,其中常用逻辑用语包括量词、四种命题、充要条件等,逻辑推理包括三段论、合情推理等.对于逻辑的最简易部分弄清楚之后,在今后的教与学进程中如何不断地适时适地渗透它们,才能使学生逐渐熟悉它的用法,也就是说逻辑在教学中不能把它当成只是一个独立的知识教过就算,因为它是普遍出现在数学的各个领域及问题之中,因此我们在教学上务必掌握它的这个特性,适时适地的突出它的作用,逻辑的教学才可能落实.

下面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上述的观点.

例1. 设椭圆的两焦点是F1(-c,0),F2(c,0),而椭圆上的点到这两焦点的距离和是 2a(a > c > 0), 则椭圆方程是+=1(a>b>0).(注: 本问题及下面的证明出自人教A版选修2-1中2.2.1椭圆及其标准方程)

证明: 点M(x,y)在椭圆上的充分必要条件是MF1 +MF2=2a,因为MF1=,MF2=,所以+=2a.〔1〕

为化简这个方程,将左边的一个根式移到右边,得=2a-,〔2〕将这个方程两边平方,得(x+c)2+y2=4a2-4a+(x-c)2+y2,〔3〕整理的a2-cx=a,〔4〕上式两边再平方,得a4-2a2cx+c2x2=a2x2-2a2cx+a2c2+a2y2,整理得(x2-c2)x2+a2y2= a2(a2-c2),〔5〕两边同除以a2(a2-c2),得+=1.

由椭圆的定义可知,2a>2c,即a>c,所以a2-c2>0,令b2=a2-c2得椭圆方程为+=1.

评注:我们在讲授这个证明的同时,就应该引导学生思考并回答下面问题:由〔2〕推 〔3〕及由〔4〕推〔5〕,因为使用平方操作, 会不会因此产生增根? 也就是〔2〕与 〔3〕,及〔4〕与〔5〕,它们是彼此互为充要吗? 或者说它们在逻辑上是等值吗?

例2. 已知f(x)=为R上的奇函数,求实数a的值.

解: f(x)是R上的奇函数, f(0)=0,解得a=1.

评注:上述解题过程只能说明结果a=1是题设的必要条件,结论虽正确,但目标是不是题设的充分条件呢?如果将 f(x)改为 f(x)=x3+ax2+a2-a,按上述逻辑推理应解答为: f(x)是R上的奇函数 f(0)=0 a=1或a=0.可是当a=1时 f(x)并不是奇函数,故a=1是增解应舍去.有些学生利用原问题的一个较弱的必要条件或者充分条件,即利用非等价转化来进行解题.但是最后缺乏进行等价性检验或证明,从而丧失了纠错的机会.

例3. (2012年高考全国大纲卷2O题第2问)设函数f(x)=ax+cosx,x∈[0,π], f(x)≤1+sinx,求a的取值范围.

解:由 f(x)≤1+sinx在[0,π]上恒成立,则其必要条件为 即a≤.

g(x)在x=0或x=π处取得最小值.又g(0)=0,g(π)=2-πa≥0,所以a≤.

综上可知:a的取值范围为(-∞,].

第7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一、通识教育与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的关联

概括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的两方面要求,我们可以说,人才思维能力的培养已成为通识教育的首要目标,进一步说,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与通识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度契合的。一方面,逻辑思维能力是有效表达和论证思想以及言语沟通的基础。逻辑性是具有说服力的语言的必备条件,是判断表达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明确的概念、恰当的判断和严密的推理,才能准确、流利地表述思想。许多大学生论述偏题、表达含糊、文章论证层次不清和自相矛盾等问题,都是逻辑思维薄弱的表现。离开了逻辑基本技能的训练,学生表述或论证思想的能力必然会受影响。概念、判断和推理是论证思想的基本要素,论证的过程是从已知为真的判断出发推断另一判断的真假的过程,而确定判断的真假必然涉及许多逻辑问题。逻辑教学中,通过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可实现对概念的基本认识;通过运用概括与划分、定义与限制等逻辑方法,可确定概念的内涵及概念之间的属种关系,并理解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中内涵的区别;通过对不同概念间外延关系的探讨,可掌握不同概念的运用范围;通过分析不同命题的逻辑形式及命题之间的真值关系,可做出正确判断;通过探究不同推理的形式及推理的逻辑规律,可保证推理的有效性;通过剖析论证的逻辑结构,掌握证明和反驳的方法,可识别诡辩和批判谬误,并做出有效论证。总之,通过对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的逻辑形式的学习,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规则、基础理论以及逻辑方法。通过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有助于学生严谨地思考问题,规范地进行语言表达,达到准确地表述和论证思想的目的。另一方面,逻辑思维能力是培养批判意识和理性判断能力的前提。通识教育的重要任务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的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问题的提出通常有两条路径:一是源于理论自身,二是源于经验事实。无论何种路径,问题产生的过程都是在分析已有经验事实或理论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思维的重要方法———归纳方法形成一般性认识的过程。而解决问题的通常程序是:提出假说,进而以假说为起点预测未知事实。当通过实践使预测的事实得到证实时,问题获得合理解释,而解决问题的路径遵循的主要是演绎推理的逻辑方法。在知识的检验方面,检验过程如果拒斥证伪证据,便会偏离逻辑轨道。某理论提供的经验内容越多越精确,科学性就越高,可证伪性就越大。因为科学理论的确证过程,正是在思维实践中逐渐完善认识、发现真理的过程。而逻辑思维强调的正是反思的精神,要求我们对思维对象不能一味肯定地接纳,在思考其表象的同时,更应追问深层的原因,离开了逻辑思维的保障,便难以通过提出假说和证伪,推动认识不断发展。

二、通识教育中逻辑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

我们认为,应将逻辑学作为高校通识教育的重点课程加以推广,这是由逻辑学的自身性质和通识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决定的。逻辑学作为一门有关思维发展的科学,对培养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人才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逻辑学以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具有全人类性、工具性和基础性。全人类性决定了任何具有思维能力的人,无论国家、民族、所属阶层,也无论地域和文化背景,他所进行的思想和语言活动的过程,都是遵循思维的逻辑规律并运用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过程;工具性决定了通过掌握逻辑规律及逻辑方法,可获取从形式上保证思维有效性的知识,从而实现知识创新,在科学研究、预测与决策分析等方面取得可观的应用成果;基础性决定了它可以为掌握不同学科的专业知识提供有效的思维方法,提高受教育群体的科学研究素质。大学生要成为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所倡导的“全面而和谐发展的人”,就必须具备运用逻辑思维工具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也是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的一个主要目标。基于此,应将“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和“综合推论能力”作为通识教育逻辑课程的重要内容加以打造。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探索逻辑教学理论,系统化研究逻辑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并付诸实践,打造通识精品课程。逻辑通识课的目的:一是使学生系统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明确思维的基本逻辑规律;二是在逻辑思维训练中,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能够明确而恰当地使用概念、做出判断,并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三是引导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思维效率的提高,为其他学科知识的学习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为达到这些目的,就应在逻辑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目标等方面加以改革。通识选修课内容范围的可选择性大,但由于受课时限制(通识选修课通常在36学时左右),内容多而深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在选择内容时要注意几个方面:第一,内容既应实现教学目标,又应适当删减以降低深度与难度,应以传授逻辑基本知识和训练基本技能为核心内容。第二,内容应密切联系现实,贴近社会、时代热点问题及学生关心的问题,并与其他学科的学习相融合;还应结合学生实际,选取对其学习和工作有帮助的内容。教学方法上,应多运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加强师生互动。可通过课后练习、专题讲座、辩论会等形式帮助学生从不同角度去理解、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思维和论辩能力。教学目标上,应能体现通识教育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而非单纯地培养专业技能的特征。在教材的选择上,应突出通识课程的特征,符合大众需要,要以生动通俗的语言、精练的内容和多样化的形式,体现逻辑学作为通识基础课程的独特魅力。

作者:张蕴 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所

第8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关键词:逻辑学;知性思维;理性思维;普通逻辑;辨证逻辑

中图分类号:B811.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3)05-001-06

收稿日期:2013-04-06

作者简介:马佩(1929―),男,河南巩义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一、黑格尔论逻辑学

(一)黑格尔关于逻辑学对象的论述

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黑格尔说:“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为研究对象。”“关于思想的某些形式如概念、判断和推论与其他的形式如因果律等等的关系,只是在逻辑学本身内才能加以研究”。黑格尔又说:“对思维的细密研究,将会揭示其规律与规则……从这种观点来研究思维的规律,曾构成往常所谓逻辑的内容。亚里士多德就是这门科学的创始人。”由上可知,黑格尔认为,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我国逻辑学界关于逻辑学的对象的观点有两大派。一派人称大逻辑观派,认为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本文作者属于此派);另一派人称小逻辑观派,认为逻辑学是关于必然推出亦即研究演绎推理的科学。是否可以请持小逻辑观的同志们看一看黑格尔的《小逻辑》呢?

什么是思维形式的本质?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如何?试看以下黑格尔关于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的论述:“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形式与内容的绝对关系的本来面目,亦即形式与内容的相互转化。所以,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根据这段话我们可以推知:逻辑学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实乃思维内容的转化。思维形式是什么思维内容的转化?黑格尔没有进一步加以说明,在拙作《逻辑哲学》中倒是有这种解释:“在客观事物的一般性质和关系中,有某些最一般的性质和关系,像事物之间类的包含关系,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选择关系、同时关系……正确地反映这些性质和关系,能够正确地运用各种命题、推理形式,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的其他一些一般的性质和关系,这样的事物的一般性质和关系我们称之为事物的逻辑性质和关系。逻辑科学的范畴(思维形式)、规律所反映的乃是事物的逻辑性质和关系。”“思维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反映在思维中的客观存在(事物的性质和关系)就是思维内容。……思维内容又可以分为思维的非逻辑内容和思维的逻辑内容两类。思维的非逻辑内容是客观事物的个别性质和关系以及非逻辑的一般性质、关系的反映……思维的逻辑内容则是各个具体思维中的某种一般内容,它是客观事物的逻辑性质、关系的反映”。这也就是说,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其实也是一种思维内容。它是思维的逻辑内容,是客观事物某些最一般的性质和关系的反映。

(二)黑格尔关于逻辑学作用的论述

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作用是加以肯定的。他说:“从事这种形式逻辑的研究,无疑有其用处,可以借此使人头脑清楚,有如一般人所常说,也可以教人练习集中思想,练习作抽象的思考……人们可以利用关于有限思维的形式的知识,把它作为研究经验科学的工具,由于经验科学是依照这些形式进行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下,也有人称形式逻辑为工具逻辑。”黑格尔又说:“概念的逻辑通常被认作仅是形式的科学,并被理解为研究概念、判断、推论的形式本身的科学,而完全不涉及内容方面是否有某种真的东西;殊不知关于某物是否真的问题完全取决于内容。如果概念的逻辑形式实际上是死的、无作用的和无差别的表象和思想的容器的话,那么关于这些形式的知识就会是与真理无涉的、无聊的骨董。但是事实上,与此相反,它们(逻辑形式)作为概念的形式乃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现实的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但这些形式本身的真理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直至现在还没有受到考察和研究。”黑格尔的这段话讲的是多么精彩啊!这一段话可以给我们如下三点启示:(1)逻辑学所提供的各种逻辑形式绝非是和真(理)无关的所谓思维纯形式的东西;(2)逻辑形式乃是事物的某种(些)本质(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可解释为,逻辑形式乃是客观事物某些最一般的性质、关系的反映);(3)现实事物只有凭借这些本质才是真的(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可解释为,任何思想只有符合这些逻辑形式时才可能是真的)。

由上可知,黑格尔认为逻辑学虽然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科学,但绝非是与真理无关,而是获得真理的科学。列宁在《哲学笔记・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曾对黑格尔的这段话作了如下批注:“逻辑学是和具体科学(关于自然和精神的科学)相反的‘形式科学’,可是它的对象是‘纯粹真理’。”“黑格尔反对纯粹形式的逻辑观……他说:逻辑中形式的东西是‘纯粹真理’。”列宁还进一步批注道:“逻辑学是和认识论一致的。”“逻辑学一关于真理的问题。”遗憾的是,我国逻辑学界至今仍有人宣扬逻辑学只研究思维形式,不研究思维具体内容,因此,是不管真假的。我们奉劝这些同志,还是读读黑格尔和列宁的这些话吧!

二、黑格尔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

(一)、黑格尔关于知性思维(普通思维)和理性思维(辩证思维)的论述

黑格尔并没有构建任何相对完整的普通逻辑、辩证逻辑系统。他是在论述有关知性思维、理性思维的过程中,对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进行了相应的论述,从而形成了他关于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的思想。

黑格尔关于知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思想来源于康德。黑格尔说:“康德是最早明确地提出知性与理性的区别的人。他明确地指出:知性以有限的和有条件的事物为对象,而理性则以无限的和无条件的事物为对象。’然而,黑格尔对于康德关于知性与理性的观点并不满意,他认为康德关于知性的观点具有片面性,因为康德“认为知性范畴之所以有限,乃因为它们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而物自体永远停留在彼岸世界里。事实上,知性范畴的有限性却并不由于其主观性,而是由于其本身性质,即可从其本身指出其有限性。然而依康德看来,我们思想的内容之所以有错误,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思维”。他认为康德关于理性思维的观点“仅停滞在物自体不可知性的消极结果里,而没有更进一步达到对于理性矛盾有真正积极的意义的知识。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因此认识甚或把握一个对象,正在于意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

黑格尔认为知性思维(黑格尔也称之为理智思维)和理性思维(黑格尔也称之为辩证法的思维亦即辩证思维)乃是思维的两个阶段。他说:“思维无疑地首先是知性的思维。但思想并不仅是老停滞在知性的阶段。”什么是知性思维?他说:“就思维作为知性(理智)来说,它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黑格尔充分肯定知性思维对于认识的必要性。他说:“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先就认识方面来说,认识起始于理解当前的对象而得到其特定的区别。例如在自然的研究里,我们必须区别质料、力量、类别等等,将每一类孤立起来,而固定其特性……知性的定律是同一律……也就是通过这种同一律,认识的过程首先才能够由一个范畴推进到别一个范畴。”接着黑格尔又从数学、法学,理论方面、实践方面,人的品格方面、人的教养方面等,说明知性思维的必要性,这里就不赘述了。

显然,黑格尔所谓的知性思维也就是由亚里士多德创始的传统逻辑所研究的思维(本文作者称之为普通思维)。但是,黑格尔又认为知性思维有其局限性,它必然要进一步上升为理性思维(辩证思维)。他说:“理智并非究竟至极之物,而毋宁是有限之物,而且理智的发挥,如果到了顶点,必定转化到它的反面。青年人总喜欢驰骛于抽象概念之中,反之,有生活阅历的人决不容许陷于抽象的非此即彼,而保持其自身于具体事物之中。”什么是理性思维(辩证思维)?黑格尔说:“在辩证的阶段,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思辨的阶段或肯定理性的阶段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或在对立双方的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到它们所包含的肯定。”黑格尔又说:“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因此认识甚或把握一个对象,正在于意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由上可知,黑格尔所说的理性思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辩证思维,就是按照辩证法进行思考的思维。

黑格尔给予辩证思维以最高的评价。他说:“辩证法构成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只有通过辩证法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正确地认识并掌握辩证法是极关重要的。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显然,这些看是对辩证法进行肯定的话,同时也就是对辩证思维的肯定。

(二)黑格尔关于普通逻辑的论述

1.黑格尔对同一律的批判

由上可知,黑格尔说同一律是知性思维的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规律),并且对同一律的作用加以肯定;但是,当他谈到知性思维局限性,当然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局限性时,又对同一律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于是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甲’。否定的说法:‘甲不能同时为甲与非甲’。……这个命题的形式自身就陷于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谓词间的区别,然而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有人说,同一律虽说不能加以证明,但每一意识皆依照此律而进行……但这种逻辑教本上的所谓经验,却与普遍的经验是相反的。照普遍经验看来,没有意识按照同一律思维或想象,没有人按照同一律说话,没有任何种存在按照同一律存在。如果人们说话都遵照这种自命为真理的规律(星球是星球,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简直应说是笨拙可笑。”这里对于普通逻辑同一律的批判可谓十分严厉了。如果按照同一律讲起话来就只能是“星球是星球”、“磁力是磁力”,那么,同一律乃至整个普通逻辑不仅不是什么科学,而且成了人们思维的桎梏了。问题在于真正了解同一律的人都知道,同一律并不要求人们说话只能说“星球是星球”,同一律的“甲是甲”只是要求人们思维要保持概念的确定性,不要混淆、偷换概念。黑格尔为了强调知性思维以及普通逻辑的局限性,不惜片面曲解同一律的内容,确实是不应该的!

2.黑格尔对排中律的批判

黑格尔说:“排中律是进行规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则,意在排除矛盾,殊不知这种办法反使其陷于矛盾。说甲不是正甲必是负甲;但这话事实上已经说出了一个第三者即甲,它既非正的,亦非负的,它既可设定为正的,亦可设定为负的……即就数的单纯的加减或抽象的方向而言,我们也可以说以零为它们的第三者……”可以看出,黑格尔对排中律的批判同样是在歪曲排中律的基础上进行的。众所周知,排中律的公式“甲或非甲”,是说任一事物都有它之所以为它,以及它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不同之处。因此,任一事物,要么是甲,要么不是甲,绝不可能既是甲,又不是甲,亦即任一事物,如果是甲,就不是非甲,如果是非甲,就不是甲。如果对任一事物,既称之为“甲”,又称之为“非甲”,这就是“自相矛盾”。黑格尔说排中律“意在排除矛盾”,这倒是正确的。但说排中律又使自己陷于矛盾,却是不正确的。黑格尔把排中律的“甲或非甲”歪曲为“正甲或负甲”与“正数或负数”,说什么“正甲”与“负甲”之间有“甲”这一中间物,“正数”与“负数”之间亦有“零”为中间物。但是,试问黑格尔,难道排中律的“甲或非甲”与“正甲或负甲”、“正数或负数”是一样的吗?难道“甲”能成为“甲”与“非甲”的中间物吗?

黑格尔又说:“代替抽象理智所建立的排中律,我们毋宁可以说,一切都是相反的。事实上无论在天上或地上,无论在精神界或自然界,绝没有像知性所坚持的那种‘非此即彼’的抽象东西。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这里,黑格尔用辩证思维来否定普通思维的排中律,又犯了片面性的错误。不错,任何事物都是具体的,都是内部包含有差别和对立的统一体。辩证思维能看到这一点正是它比普通思维高明(看得更深刻)之处;但是,决不能把辩证思维和普通思维对立起来,用事物都具有具体性来否定排中律。从一方面看,事物内部都包含有差别和对立的统一;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任何事物也都有它之所以为它以及它与其他事物所以根本不同之处的规定性。并且就认识的秩序来说,人们总是首先要认识事物之间的这种差别,然后才能进一步认识事物内部的那种差别和对立的矛盾。当然,我们可以肯定普通思维有局限性,肯定普通思维与辩证思维之间初等思维与高等思维的关系,但决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以辩证思维来否定普通思维。黑格尔要求人们必须首先承认普通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并且从多个方面证明认识事物的规定性和确定性的重要性。这里却又要用辩证思维来否定普通思维的正确性,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3.黑格尔对充足理由律的批判

什么是充足理由律?黑格尔说充足理由律是“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首先,黑格尔对充足理由律的解释是不准确的。充足理由律是有关思维的规律,而黑格尔却把它说成有关事物的规律了。

黑格尔又说:“形式逻辑在阐明这条思维规律(指充足理由律)时,却对于别的科学提出一个坏的榜样。因为形式逻辑要求别的科学(须说出根据),不要直接以自己的内容为可靠,但它自己却提出一个未经推演、未经说明其中介过程或根据的思维规律。”我们认为,说形式逻辑未给充足理由律提供充足的根据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形式逻辑充足理由律最早是由莱布尼兹提出的,他说:“充足的理由或最后的理由应当存在于这个偶然事物的系列之外……所以事物的最后理由应当在一个必然的实体里面……而这个实体就是我们所谓上帝。”这种“上帝”是事物的充足理由或最后的理由的唯心主义说法,当然不能算是为充足理由律本身提供了充足的根据。但是,决不能说形式逻辑绝不可能为充足理由律提供充足的理由(根据)。当代具有一定形式逻辑知识的人都知道,充足理由律的客观根据(客观基础)乃是客观事物必然联系特别是事物因果联系的反映。“既然一个事物存在必然有它所以存在的条件和原因,那么,一个判断被确立为真,也必然要有足以确立该判断为真的理由;既然没有一定条件和原因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那么,没有充足理由,一个判断也就不能被确立为真。”因此,说充足理由律是没有客观根据的,是不正确的。

4.黑格尔对普通逻辑“概念”理论的批判

黑格尔说:“在‘知性逻辑’里,概念常被认作思维的一个单纯的形式。”但是,黑格尔却又说:“我们常说,从概念去推演出内容,例如,从财产的概念去推演出有关财产法的条文,或者相反,从这些内容去追溯到概念。由此就可看出,概念并不仅是本身没有内容的形式。因为假如概念是一空无内容的形式的话,则一方面从这种空形式里是推不出任何内容来的,另一方面,如果把某种内容归结为概念的空形式,则这内容的规定性将会被剥夺掉,而无法理解了。”很显然,黑格尔这里犯了“偷换概念”的毛病:把普通逻辑中所研究的仅仅是“概念”这种思维形式的概念,偷换成某个具体科学中的具体的概念(如“财产”)了。以这种办法来批判普通逻辑,又怎么能服人呢?

黑格尔又说:“关于知性逻辑所常讨论的概念的来源和形成问题,尚须略说几句,就是我们并不形成概念,并且一般来说,概念决不可认作有什么来源的东西。……我们以为构成我们表象内容的那些对象首先存在,然后我们主观的活动方随之而起,通过前面所提及的抽象手续,并概括各种对象的共同之点而形成概念,――这种想法是颠倒了的。反之,宁可说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它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换句话说,世界和有限的事物是从神圣思想和神圣命令的圆满性里产生出来的。由此必须承认,思想,准确点说,概念,乃是无限的形式,或者说,自由的、创造的活动,它无需通过外在的现存的质料来实现其自身。”先有客观事物,后有概念――概念是人们思维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这是关于概念的唯物主义观点,也是正确的观点。黑格尔却说什么“这种想法是颠倒了的”。黑格尔认为,概念具有神圣性、无限性,是先有概念,整个世界都是由概念创造出来的。这里,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倒真是把事情弄颠倒了。

由上可知,黑格尔在对普通逻辑进行论述时,为了说明普通逻辑的局限性,往往不惜对普通逻辑加以歪曲,以致造成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的根本对立。这一情况所造成的恶果之一就是后人往往把普通逻辑与形而上学混为一谈。我国在上世纪30年代,曾经因此对普通逻辑开展了大规模的批判。苏联建国后则长期把普通逻辑排斥在大、中学校的教学范围之外。直到1940年,斯大林为普通逻辑恢复了名誉,苏联在全国范围内又进行了逻辑问题大讨论,人们才把普通逻辑与形而上学严格区分开来。

(三)黑格尔关于辩证逻辑的论述

在黑格尔的《小逻辑》中,并未把“哲学”和“逻辑学”、“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严格加以区分,书中有关辩证法的论述,也就是他有关辩证逻辑的论述。

1.黑格尔关于对立统一律的论述

“一切有限之物并不是坚定不移,究竟至极的,而毋宁是变化、消逝的……有限事物,本来以他物为其自身,由于内在的矛盾而被迫超出当下的存在,因而转化到它的反面”。“同一矛盾原则是构成其他一切自然现象的基本原则,由于有了内在矛盾,同时自然被迫超出其自身”。“近代哲学常被人戏称为同一哲学,殊不知,揭穿了脱离差别的单纯知性的同一是虚枉不实的,恰好就是这种同一哲学,特别是思辨逻辑学,而这种新哲学也曾确实竭力教人不要自安于单纯的差异,而要认识一切特定存在着的事物之问的内在统一性”。“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这就是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所以,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由这些话可知,黑格尔认为对立统一规律(他称之为“同一矛盾原则”)乃是事物、思维和辩证逻辑(他称之为思辨逻辑学)的基本规律。这一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和思维内部都包含有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推动事物由此物必然转化为他物。

2.黑格尔关于质量互变规律的论述

“如果某一质量统一体或尺度中的量超出了某种界限,则和它相应的质也就随之被扬弃了。但这里所否定的并不是一般的质,而只是这种特定的质,这一特定的质立刻就被另一特定的质所代替。质量统一体……的这种变化的过程,即不断地交替着先由单纯的量变,然后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过程”。“尺度中出现的质与量的同一,最初只是潜在的,尚未显明地实现出来。这就是说,这两个在尺度中统一起来的范畴,每一个都各要求其独立的效用。因此一方面定在的量的规定可以改变,而不致影响它的质,但同时另一方面这种不影响质的量之增减也有其限度,一超出其限度,就会引起质的改变”。黑格尔在对立统一规律中告诉我们,事物中所包含的矛盾必然促使此一事物转化为彼一事物。在质量互变规律中黑格尔又告诉我们,事物由此一事物转化为彼一事物的过程,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一开始仅仅是数量的变化,即该事物仍然是该事物;但这种量变的逐渐积累,一旦超出一定限度,就必然引起质变,亦即该物也就变成他物了。

3。黑格尔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得比较简单,只是说,“某物成为别物,而别物一般地又成为别物。某物既与别物有相对关系,则某物本身也是一与别物对立之别物”。“如果我们另外说,无限是‘非有限’,那末就可算得真正道出真理了,因为有限本身既是第一个否定,则‘非有限’便是否定之否定,亦即自己与自己同一的否定,因而同时即是真正的肯定”。在这里黑格尔又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必然转化为他物,此他物对该事物来说是第一个否定,而此他物进一步发展,又必然转化为他物的他物,此他物之他物则是否定之否定,而这种否定之否定乃是真正的肯定――事物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

以上是黑格尔关于辩证法(也是辩证逻辑)基本规律的论述。在《小逻辑》中,黑格尔也谈到了辩证逻辑与普通逻辑的关系问题以及辩证逻辑有关概念、命题和推理的一些问题,这里限于篇幅就不予涉及了。

第9篇: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0B-0016-02

人的思维有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两种形式。这两种思维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逻辑思维通常发生在显意识之下,主要是借助概念来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推理过程一般表现出一维性(线性)的特点。非逻辑思维一般隐藏于潜意识的活动中,被显意识主宰,呈现为立体交叉式思维,没有固定的逻辑顺序,是一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意识活动。人们对于逻辑思维的研究已较多较深,本文主要谈谈非逻辑思维及其培养。

逻辑是一种以语义和语法学作基础,以概念作出发点,经过严格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结果的理论,也称为形式逻辑。非逻辑主要是针对形式逻辑而言,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抛开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即不用概念作为其出发点,也没有经过严格的推理和判断,更没有借助语义和语法学,却能得出形式逻辑所不能得到的结果的一种思维方式。所谓“非逻辑”并非是指其具有“非理性”“非规律”的特点。人的认识活动是由非逻辑思维和逻辑思维共同参与的认识活动。

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有灵感、直觉、想象等。各种形式的非逻辑思维,是任何一种逻辑思维都无法取代的,但同时这些非逻辑思维又寓于各种逻辑通道中,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非逻辑的变换,逻辑的中止”。科学实践证明,在人的认识从量的积累过渡到质的飞跃的发展过程中,各种形式的非逻辑思维对实现这些飞跃是至关重要的。解决问题时,有时逻辑思维遇到障碍,而非逻辑思维往往能取得“突破”。所以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时候,要注重对其非逻辑思维的培养。那么在化学教学中我们应如何培养、提高学生的非逻辑思维能力呢?方法有很多,这里只谈其中的三种。

一、意识记忆法

“意识记忆法”是一种在意识的支配下增强记忆的同时,又有意识地启动记忆,从而实现思维创新的一种方法。按脑神经化学一种比较成熟的观点,当客观信息呈现于大脑时,能使大脑神经元的电位发生剧烈变化,神经元可以利用这种电位的变化将客观信息编译成密码后再进行处理、加工、储存。神经元的电位变化时,会出现多种化学反应,最后产生出一些新分子,相应地形成我们所说的非逻辑思维。由此看来,强化记忆法能调动潜在的意识,开发潜在的大脑功能,从而能提高非逻辑思维能力。因此教师在教学时不但要让学生知道博闻强记的重要,更要让学生掌握记忆的方法。如讲授取代反应时,引导学生想象是几个原子团在互相取代;看到凯库勒苯环的结构式时,引导学生设想蜜蜂采蜜时是怎样飞的;记忆原子的结构时,引导学生想象6对漂亮的姑娘围成一圈跳舞的情形。通过诸如此类的记忆训练,会使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他们的旧知识会得到一个全新的整合,非逻辑思维能力由此得到发展。

二、相似诱导法

“相似诱导法”就是选择一种与所追求的目标相类似的因子来反复刺激大脑,使大脑快速做出相似信息的整合,并由此受到启发,从而实现目标的一种方法。科学研究表明,人的大脑在思索某一问题的时候,会把已储存的信息和新输入的信息进行整合。而如何整合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与诱导因素有关,尤其与“相似诱导”因素的关系最为重要。通过“相似诱导”因素的激发,人会出现情感、情绪及注意力等方面的变化,进而有机地将原有信息与新输入的信息结合起来,通过它们的相互交叉、相互兼容、相互作用,大脑的潜能得到开发。根据“相似诱导法”的原理,教学中应多进行类比和归纳,并且要鼓励学生学会运用类比、归纳。比如在化学学科中,要学会多方位地对比各种电解质的异同,笫一主族的元素性质的异同,电解池、原电池、电镀池的异同,酯和羧酸、酮和醛、酚和醇的异同等;要学会归纳气体发生装置、有机物分类、无机物分类、有水参与的化学反应、无机反应类型、常用化学巧解等知识要点。学生在多次的类比、归纳中会比较容易激发潜意识,从而对旧知识进行重新梳理整合,其非逻辑思维能力因此能得到提高。

三、激活潜意识法

“激活潜意识法”主要用于诱发灵感,是通过有目的、有意识地运用显意识来激发潜意识活动,进而达到发明创造目的的一种方法。真正意义上的调动潜意识的过程也是一种提高非逻辑思维能力的过程。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激活学生的潜意识。

1.进行科学联想。联想是最能激发潜意识的一种方法,运用联想的方法能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选择和分析。比如化学学科中“氯水”的教学,氯气和水发生反应: H2O+Cl2=HCl+HClO,所以氯水中有4种离子(Cl-、H+、OH-、ClO-)、3种分子(H2O、Cl2、HClO)。运用化学平衡原理,可以联想到要增大氯水中次氯酸的浓度可以把碳酸钙粉末加入氯水中。还可以联想,要除去氯气中所夹带的微量HCl气体,最有效的试剂是饱和食盐水,而并非蒸馏水。碱与氯气的反应生成物是次氯酸盐和氯化物,所以可以联想到要除去溴苯中的褐色,可使用NaOH溶液。同时还可以联想到制取氯气除用二氧化锰与浓盐酸反应外,还可以用漂白粉与硫酸或盐酸反应。氯气能够与有机物产生加成反应、取代反应,进而生成卤代烃等化合物,而卤代烃是一种致癌物,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所以要停止使用氯气消毒自来水。经常这样有意识地进行联想,潜意识很容易被激发和诱导,非逻辑思维能力将能得到提高。

2.利用偶然因素。偶然因素往往能有效地激活潜意识,调动潜意识。因此,教师要善于指导学生在思考问题时,要及时捕捉脑中闪现的灵感,并将其记录下来进行研究。经常如此,自然能提高激发潜意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