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精选(九篇)

革命文物保护规划

第1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一、我区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及革命遗址现状

__区西部山区(__山)是当年津浦路西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区之一,是__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地处山丘,背靠__山,地形难攻易守,便于游击战、运动战;农副产品较丰富,且群众基础好,是理想的游击区。这里一度是中共苏皖省委、中共中央中原局、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等重要领导机关驻地,留下了许多革命遗址、遗迹及其文物。中原局旧址、中共苏皖省委旧址、刘少奇旧居瓦屋薛是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原局旧址是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还有刘少奇亲自召开的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第一次军政干部大会遗址,海东大坝遗址,黑狼庙战斗遗址和林英坚烈士墓,大韩战斗遗址和大韩烈士墓等多处红色旅游的宝贵资源。

我区革命遗址背景及现状:

1、中原局第一次会议旧址、中共苏皖省委旧址(瓦屋薛)

1938年冬,新四军挺进队到达__山区,开展民运工作。1939年春,中共苏皖省委、新四军四支队陆续到达__,其中苏皖省委驻在瓦屋薛薛宗元家(又名薛慕柳),书记刘顺元,李世农、郭述申、方毅等七人为委员。1939年11月底,刘少奇和徐海东及中原局机关来到__山区,刘少奇住在瓦屋薛。12月上旬,在此召开了中原局第一次会议,参加人员有刘少奇、张云逸、徐海东、罗炳辉、郑位三、刘顺元、李世农、郭述申等,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确立了放手发动群众,大力发展人民武装,建立巩固革命根据地的基本方针。

目前苏皖省委旧址已立碑。20__年被__市政府批准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__年,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年的四合院已不存在,只剩下西厢房两间屋。刘少奇在两间小屋住了80多天(1939年11月至1940年2月),用过的桌子、板凳、木床、马灯等文物仍保留,小屋内陈列着部分历史资料和图片。

2、军政干部大会遗址(瓦屋薛西头庙山洼)

中原局第一次会议后,刘少奇在瓦屋薛西头庙山洼(露天会场),召开了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第一次军政干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原局机关、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四、五支队及地方干部在内约200人,刘少奇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目前大会遗址仍在,刘少奇讲话时的露天讲台基本完好。

3、江北指挥部及“海东大坝”等遗址

1939年底,副指挥兼四支队司令徐海东驻在窝子李。为解决当地群众用水问题,徐海东带领警卫连在窝子李附近筑了一座拦水坝,蓄水一万多方,当地群众称之为“海东大坝”。徐海东在指挥打胜周家岗战役之后,一直在窝子李养(病)伤,1943年移驻太平集,直到抗战胜利时他才离开这里。

目前海东大坝尚存,但未立碑。此外,四、五支队以及此后成立的二师下属的许多工厂也曾设在__山区。据当地知情人介绍,被服厂设在北窑,肥皂厂、医药库设在东王刘,兵工厂设在黄山冲,医院设在郑刘。徐海东还在太平村创办了抗日小学。

4、黑狼庙战斗遗址和林英坚烈士墓(__大冒)

林英坚等烈士是1941年冬在章广黑狼庙战斗中牺牲的。1941年11月27日,桂系171师分三路向章广黑狼庙的新四军五旅13团阵地进攻,因敌众我寡,我军伤亡较重,团长林英坚等指战员阵亡。当时因情况紧急,烈士们被就地安葬。1972年,__公社党委决定在大冒对面山上修建烈士墓,并立了一块纪念碑。1982年烈士墓重修了一次。1990年,原县级__市委计划将烈士墓修建成烈士陵园,有关部门已将占地12亩的规划图编制好,后因为地改市、分区,修建陵园计划搁置。目前烈士墓杂草丛生,规模小,破旧不堪,亟待维修、扩建(林英坚,安徽金寨人,1908年出生,1929年参加红军,1930年入党,参加过鄂豫皖苏区四次反围剿和长征,牺牲前为新四军二师五旅13团团长,牺牲后,江北指挥部于1941年12月15日在岗村隆重举行追悼大会,张云逸副军长致悼词)。

5、珠龙南山头战斗遗址和烈士纪念碑(南山头)

1945年11月初,为阻止军队向津浦路西根据地的主力部队和地方党政机关进攻,定滁全支队回民连二排的30多名战士在连长董立才率领下,坚守珠龙南山头,抗击蒋顽进攻,终因寡不敌众,4人壮烈牺牲,27人被俘。其中董立才为保护同志,假称排长,被敌活埋于珠龙街北,英勇就义。1966年,珠龙公社党委在南山头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目前烈士纪念碑已破旧,且无围栏,四周杂草丛生。

6、大韩战斗遗址和大韩革命烈士纪念碑(施集镇大韩村)

1948年5月,时任江淮地委书记杨效椿与支队司令艾明山,带领__支队一个营攻打周家岗和施集,在歼灭周家岗全椒县

保安大队一个中队后,途径大韩,因误食桐油,部队行动不便,五连和司令部及县武工队在此宿营。又因敌保长告密,天亮前被军一个连包围。我军英勇作战,打了一天直到黄昏时才突围。此仗,我军牺牲23名战士、被俘30多人。战斗结束后,杨效椿派人到大韩把牺牲的20多名烈士遗体掩埋。1977年8月,李集公社党委决定在掩埋烈士遗体的山岗上,修建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目前纪念碑四周无围栏,急待维修。

7、黄泥岗战斗遗址和烈士纪念碑

1945年,黄泥岗日伪据点共有日军一个小分队、伪军80多人,直接残害当地百姓。新四军二师师长罗炳辉亲自指导拟定作战计划。8月6日至7日,嘉山县总队在新四军二师学兵连的配合下,在嘉山县总队徐政委、胡主任、总队副李占彪等具体部署指挥下,8月6日夜发起强攻,经过两日激战,我军奋勇向前,炸开敌人碉堡,大获全胜,打死日军木村小队长等日伪军30多人,俘虏80余人。战斗中,我军也有一些伤亡。1993年,黄泥岗镇政府在原日伪军碉堡的遗址上,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

除上述遗址外,还有施集蔡家洼战斗遗址及烈士墓,章广五尖山战斗、花山战斗、皇道山战斗等多处遗址。

二、革命遗址保护面临问题及原因

以刘少奇旧居、中原局第一次会议和苏皖省委旧址为主的大量革命遗址尚存,但原物、原貌都发生很大变化。有的地方已遭到一定破坏,有的正面临消失的危险。如林英坚烈士墓原先周围有松树,现已被原__乡卖给私人,树被砍,墓址周围已变成私人承包山场。江北指挥部第一次军政干部大会遗址,20__年春卖给私人已栽松树。

其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客观方面主要有:一是受战争环境破坏和解放后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而改变现状。窝子李村庄当年是徐海东大将养病的地方,曾被敌人放火焚烧成灰烬,后来又发动战士上山砍树割草重新盖房,解放后村民居住的草房已翻盖成砖木结构的瓦房或平房。刘少奇居住瓦屋薛薛宗元家的房,因年久失修,原四合院房已扒重建平房。刘少奇当年居住两小间西厢房也是两次重新修建。二是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黑狼庙战斗遗址,当年战士们挖的两米多深的壕沟依稀可见,现历经60多年的风雨残蚀,壕沟仅有五六十公分深且周边长满了松树和杂草等。

主观方面主要有:第一,有关领导和部门对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重视不够,宣传保护力度不大。有少数镇、村干部没有保护革命遗址的意识,乱作为。革命遗址本应是集体所有,不经请示却擅自卖给私人。第二,农民群众对保护革命遗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自觉性不高。有的农民明知瓦屋薛庙山洼是重要的革命遗址,却为了一时的私利在遗址上取土,栽种杨(松)树等。第三,我区对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缺乏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第四,投入不足,经费匮乏。从太平村部到瓦屋薛村庄仅存一公里多的土路,因没有经费而未修成水泥路(村村通工程的水泥路已修到太平村部)。

三、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1、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需要

保护、维修这些革命遗址、遗迹,整理、修复历史资料、文物,既能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业绩,铭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又能激励广大干群和青少年学习先辈们不畏艰难、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发展红色旅游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它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最好形式。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外来文化严重地冲击着中国的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受到冲击更大。特别是青少年,一个时期以来对外来文化的崇拜相当严重,对祖国文化特别是对现代革命史的了解很少。而发展红色旅游,寓教于旅游之中,是丰富生动和切实有效的。

2、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场所

我区至今无一处区级“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与我区有着众多革命历史遗迹的革命老区是不相称的。这些革命遗址、遗迹,记录着民主革命时期珍贵的历史资料,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场所、好教材。因此,保护好革命遗址,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一件十分必要且有意义的工作。对于做好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把青少年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无疑起着重要的导向、教育作用。

红色旅游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形式。随着人们精神生活消费需求的不断提升,红色旅游作为一种崭新的宣传形式,登上爱国主义教育舞台,担负起弘扬和教育民族精神的使命。实践证明,红色旅游的形式已成为广大民众所乐意接受的新的教育方式,也是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一个好形式。

3、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是建设先进文化的有效途径

保护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具有巨大的文化意义。每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记录了意义重大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拥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开展红色旅游,就是要把这种先进文化进一步弘扬,教育后代,激励后人。红色旅游过程,既是观光赏景的过程,也是学习历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修养的过程。人们感受到红色景点,已不是几处简单的旧址,而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通过发展红色旅游,了解革命历史知识,挖掘革命精神内涵,赋予新的时代特色,培育新的时代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效途径。

4、保护、修复革命遗址,发展红色旅游,是带动老区发展的富民工程

当前全国各地发展红色旅游方兴未艾。井冈山、瑞金、延安等革命圣地吸引了国内众多游客前往参观、学习、旅游,对推动老区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我区西部抗日根据地作为__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遗迹也有着较高观赏价值和研究价值。保护、整理好这些文物、遗址,可以为发展红色旅游事业打下基础。目前同是津浦路西抗日根据地的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定远县藕塘烈士纪念馆已被国家列项投资;坐落在我区__山区的中原局旧址瓦屋薛至今还未立项上报。只有把中原局旧址等一大批遗址统一规划,立项上报,列入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投资盘子,从而更好地保护、维修和建设好,才能使中原局旧址(瓦屋薛)和藕塘烈士纪念馆成为完整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同时,通过我区红色旅游资源的充分整合,也完全可以单独成为一条内容丰富多彩的红色旅游线路。

四、保护革命遗址,抢救历史文物,发展红色旅游的几点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一代人相继离世,__山根据地革命历史遗址、文物如再不加快抢救,将无法挽回损失。经文史委探讨,建议如下:

1、强化领导,形成共识

修好革命遗址,使之发挥教育和激励后人的功能,对于服务三个文明建设,打造__新形象,意义深远。全区广大干群特别是区级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切实将我区革命遗址保护维修工作落到实处,要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保护维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分解任务,分期分批地监督实施。各部门要依照分工,相互配合,分步实施,落实责任机制。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近期(20__年)需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三项:

①划定遗址保护范围。及时清除控制区内未经批准

的农林作物及建筑物,如庙山洼军政大会遗址、太平集江北指挥部等遗址。对林英坚烈士墓、大韩、珠龙烈士墓要拉起围墙或护栏。

②树立标志。区有关部门(文物、文化)要把太平集新四军四支队司令部旧址及徐海东居住的窝子李旧址、海东大坝、黑狼庙战斗等多处遗址,上报市政府批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③编制好“刘少奇在皖东”(或__山抗日根据地)陈列室或纪念馆和林英坚烈士陵园两个规划图。

中期(20__—20__年)需完成工作主要有四项:

①恢复苏皖省委四合院落。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在刘少奇旧居对面,恢复建设原东厢房,购买旧居北侧民房,拉建围墙(青砖),形成四合院落。

②按照规划图,做好革命烈士墓园区内植被恢复、绿化工作。

③区文物部门确定专人搜集、整理革命史料,征集相关文物,为陈列室或纪念馆、烈士陵园提供图文资料;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__山革命根据地沙盘。

④区公路部门结合“村村通”工程,积极与相关部门实地调查论证,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制定遗址参观路径和延伸方案,并分期实施,力争20__年修通瓦屋薛到定远藕塘的柏油路。

后期(20__-2015年)工作主要是:在遗址保护初步修复后,走市场化开发道路,鼓励、引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结合我区的红琊山、__山的旅游,进一步投资开发,扩大旅游市场。

第2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摘 要 通过对远安红色文化遗产资源状况、特点及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和问题分析,探讨远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对策,即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正确定位,确立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构建红色旅游精品体系、加快红色旅游配套建设;着力构建红色旅游发展新模式。

关键词 红色文化遗产;遗产保护;遗产开发;__县

一、远安主要的红色文化遗产资源及特点

遗产是指自然演进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历史积淀的精华。红色文化遗产是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解放前夕28年的历史阶段内,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和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

__是一块红色土地,是土地革命时期__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何基沣、刘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经在这里浴血奋战,留下了许多战斗足迹。五县乡俗改良运动是一场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的改革运动,是新文化运动和在远安的继承和发展,乡俗改良会的建立及其活动的倡导者和支持者乃是中国共产党的著名活动家肖楚女;率领红三军先后三次进驻远安境内,打击发动势力协助地方党组织发动群众、建立地方农民武装,成立地方政权机构,开辟革命根据地;震惊鄂西的瓦仓起义在鄂西地区树立起了第一面武装反抗反革命武装的旗帜,创建了鄂西地区第一块红色根据地和第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革命政权—瓦仓区工农革命政府,诞生了鄂西第一支脱产的工农武装—鄂西挺进大队;解放战争时期鄂西北区党委召开的党政军紧急会议(即老观窝会议)在鄂西北地区的解放战争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这片厚重的热土上,红色文化遗产较为丰富,__镇等七个乡镇均有分布。截止__年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和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发现并登录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纪念地或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革命旧址、遗址类文物点39处。其中,鸣凤镇5处,占全县登录红色文化资源总数的12.82%,__镇数量最多,共15处,占38.46%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

这些丰富而珍贵的革命遗迹、旧址和纪念物(馆)可分两大类:

(一)物质类。又分四种:

1、墓地、纪念碑(塔)。共10处,即革命烈士纪念碑、瓦仓起义纪念碑、吴永德纪念碑、李时鲜烈士墓、__烈士墓、__千烈士墓、陈海涛烈士墓、周武谟烈士墓、叶发秀烈士墓、鄂西抗日烈士纪念塔。全县现有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9处。

2、遗址(遗迹)、旧址。即__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月畈溪农民协会旧址、竹马沟红军驻地旧址、南远县民主政府旧址、中国人民第四十七军军部旧址、南襄城乡苏维埃政府旧址、远安县特别区委旧址。荞麦寨战斗遗址、解放洋坪战斗遗址、赤卫队队长周诒芬等同志被害遗址、中共鄂西北区委员会紧急会议旧址、中共鄂西北区委员会紧急会议旧址、__烈士纪念碑、紫山工委旧址、__县特别区委旧址、南襄城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等,都成为远安红色旅游的重要内容。

3、馆藏革命文物。全县馆藏红色文物较为丰富,共__件,其中二级20件、三级58件、资料品218件。

(二)非物质类。红三方面军先后在__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三次攻克__县城,留下了大量的红军轶事、革命歌谣和宣传标语等。

__作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红色旅游资源具有三个较为显著的特点:

第一,资源较为丰富。一是类型多样,既有重要的革命遗址,又有将帅旧居和活动地,还有重要战役、战斗遗迹。二是分布较为广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全国革命历史遗址遗迹普查数据显示,我县现有重要的红色文化遗产39个,分布在全县7乡镇。

第二,特色较为鲜明。拥有“嫘祖故里”、“鄂西苏区”红色旅游品牌。何基沣、刘真等几十名高级将领曾在此战斗过,在远安留下了许多战斗足迹。早在1927年,__就领导和发动了震撼全省的瓦仓起义。

第三,开发潜力较大。集中表现在红色文化与历史文化、绿色生态与自然风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有一定影响力、吸引力和开发潜力的综合旅游景区,这既是远安旅游资源构成的一大特色,又是远安旅游资源开发的一大优势。远安地处山区,交通不便,也使远安一些大山深处的村落保留了淳朴的民风民俗,一些民间古建筑、少见的自然风光等,都成为吸引广大游客的重要景点。素有“鄂西武当”之称的__地貌景区、龙潭河溶洞等优美的自然风光,也使远安旅游资源体系更加丰富多彩。

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现状及问题

(一) __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显示,远安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保护良好,保护一般,保护差。良好的17处,所占比例为43.59%,保存一般的12处,所占比例为30.77%,保存差的12处,所占比例为__%。

近年来,我县委、政府对红色旅游的发展高度重视,全力打造红色旅游,在项目、资金上重点倾斜,让红色文化遗产已成为宣传远安革命史、弘扬革命传统、振奋民众精神的重要载体。逐步开发了部分富有教育和革命纪念意义的优秀红色旅游景点。在 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编撰出版了《中国共产党远安历史》第一、二卷、《瓦仓风云录》、《临沮风流颂》等作品,拍摄了《红色热土》电视专题片,组织了远安“走进鸣凤山.红色远安游”活动,制作了以“嫘祖故里、红色土地、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在世纪广场展览。目前,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明确十二五期间将狠抓红色旅游重大建设项目。

(三) 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尽管《__县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发展条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项目、交通规划、形象定位、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对未来远安红色旅游开发进行了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但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实情况看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怎样兼顾 ,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分离又该如何分离,资源特色如何挖掘 ,开发层次、重点、开发方式如何确定等都是远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面临的问题。纵观远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尚存在以下问题或不足:

1、开发单一,没形成整体优势。尽管政府对红色旅游的开发十分重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从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红色旅游以来,政府财政的投向主要流向那些影响力大的红色资源地的保护与开发,远安红色文化资源中真正能称得上是红色旅游地的并不多。远安红色文化资源绝大数散落于边远农村,开发难度大,并没有形成红色旅游资源,远安红色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总体来说还没有得到开发。

2、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配套开发滞后。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多为革命旧址、革命烈士纪念碑等,在对这些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中,展示的手段单一、雷同,缺乏游客的参与性与互动性。没有充分展示不同旧址的特定文化内涵,对游客的吸引力较差,客源市场有很大的局限性。

3、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监管不力。目前红色文化资源所在的乡镇政府对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发展缺乏合理的规划及科学的管理。采取的保护措施仅仅只是依照县政府文件的规定确立该处的红色文化地位,之后,因经费问题便置之不理,处于想保护而没有能力保护的尴尬境地。保护工作的滞后,致使其教育价值大大降低。

4、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宣传不够到位,知名度不高。一是宣传面不广。只停留在本县、本市宣传,跨省市的不多,在国家、省级电视台的宣传更少。二是宣传主体层次较低,公信力不足。为数不多的旅游宣传活动均为各景区、旅行社自发组织的小范围的推介,政府介入过少,缺乏整体包装、整体宣传。三是特点不突出。主题不鲜明,形象不统一,与其他地区同类旅游产品比较不能凸显其优越性。

5、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机制不全。现有的管理机构主体不明、经费短缺、人员缺少,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机制。

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对策

针对__红色文化遗产的类型、特色、价值、区位条件、发展阶段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现状和问题 ,现提出如下对策。

(一) 坚持科学的开发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关系,走保护与开发并重之路。远安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必须坚持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13-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法规或文件精神 , 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红色文化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紧紧结合在一起的,没有保护的开发,是不可持续的开发,而没有开发的保护,则是没有根基的保护开发。红色文化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若开发利用不当,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二者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要有效整合宣传、党史、文物管理和民政部门的管理职能,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方式,加大对各类革命遗址遗迹的行政保护力度,杜绝各类人为破坏损毁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外在形式上的保护,可考虑在各革命遗址遗迹所在地普遍设立醒目标志碑(对年久失修的烈士墓要统一修缮),将遗址名称、产生或发生的时间、历史由来简介以及负责保护的单位名称、保护时间都镌刻上面,既有效制约人为损坏行为,又方便后人及游客凭吊瞻仰;另方面,要大力借助法律保护手段,尽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法律规章,对各种损坏行为做出详细的惩处规定,并公布于众,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自律性。

(二)选择合理的特色定位,确立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模式。远安红色资源因大多分布边远区乡,因此,定位为乡村红色文化资源较为合适。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既要考虑资源特色和社会影响,又要对乡土教育不能一味的拔高;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吸引投资的能力。而对于乡土红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办学校的方式,如命名红色小学。可以是发展乡村红色旅游,打造历史名村,历史名镇;可以是利用红色资源进行新农村文化建设。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把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是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和革命精神、引导乡村红色旅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三)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对于原建筑尚存且有较大教育影响力的革命遗址遗迹,要优先进行修缮,加强空间布局规划、建筑物设计施工和内部设施安放装饰工作,尽量恢复原貌,尽快收集、抢救内部陈列物品,并建立定期保养制度;着眼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积极创造条件“远安县建立党史教育馆”,逐步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于原建筑物已不存在的革命遗址遗迹,短期内可依托附近学校、村庄,利用学校队室、德育室,村委会的党员服务中心等举办图片展览,进行党史宣传教育,待资金筹集到位,再行原貌恢复乃至开发拓展等工作。对已经得到科学开发的红色文化资源,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保护、确认和保存,对红色文化资源的实物、资料,予以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实物和资料流失。要运用文字、影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其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编写名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对地处偏远山区的红色文化资源,政府、社会要主动关注,投入资金进行抢救性保护。

第3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关键词】:烈士陵园;园林化;纪念性景观;可持续发展

【概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和殡葬改革的推进,墓地已经不都在荒山野岭,墓地内涵和外延颠覆传统得以延伸,园林式公墓、公园式公墓应运而生,一改公墓阴森形象,凸显人文情怀。烈士陵园作为公共墓地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以新的属性:公益性、文化性、纪念性、经济性,形成现代烈士陵园的新概念。陵园规划设计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园林化、艺术化、人文化是陵园规划设计的发展方向。

1 研究目的及意义

课题旨在景观的现代化发展的视角下寻求当代陵园规划的新策略,从陵园的特殊性出发,在公益性、文化性、纪念性、经济性原则的指导下,挖掘当代烈士陵园规划建设的人文纪念功能与游览休闲功能有机结合的可能性。

将人文纪念功能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既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祭扫先人、瞻仰烈士、弘扬爱国主义文化的一个文明场所,又达到为青少年和市民游览休闲、接受教育的目的。两大功能的有机结合,既为社会提供精神文化效应,又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为社会的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2现代烈士陵园景观园林化研究

2.1 现代烈士陵园景观规划主要内容研究

2.1.1 基础研究

对革命烈士陵园的资源特点和旅游需求进行理论研究,总结我国革命烈士陵园面临的普遍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

2.1.2 规划思想研究

在新时代背景下,追求革命文化及其精神的传承、追求高质量的游憩品质、追求精神上的体验。对于革命烈士陵园园林化规划思想的内涵进行深入分析。

2.1.3 规划策略与方法研究

更新观念,创新发展,突破传统规划理念,对革命烈士陵园进行规划设计,采用环境园林化、氛围休闲化、景观人性化的规划设计方法对革命烈士陵园进行规划提升。

2.2 现代烈士陵园景观规划主要原则

2.2.1 历史人文性原则――充分展现革命历史、文化底蕴,建设赋有历史特性、文化特质、时代特征及生活特色的园林化陵园景观。

2.2.2 生态性原则――充分尊重、合理利用烈士陵园原有的自然条件,以免或减少未来发展所可能导致的生态破坏。

2.2.3 人本性原则――保证设计空间的公益性、参与性,同时在设计中保证参观者的舒适和方便。

2.2.4 关联性原则――各功能分区、活动单元能够有机布局,生态与人造、场所与场所、活动与活动之间存在有机联系。

2.2.5 景观性原则――塑造优美的整体景观。

2.2.6 连续性原则――考虑合理的分期实施方案,确保近期与远期的衔接和各阶段的景观效果。

2.2.7 操作性原则――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设计的理念与方向符合功能定位。

2.3 现代烈士陵园景观园林化设计要点

2.3.1 尊重历史

革命烈士陵园所承载的革命历史文化以及其空间结构和纪念氛围是漫长历史造化的结果,避免为了园林化而使革命烈士陵园失去其纪念功能,因此革命烈士陵园的开发应该重视挖掘文化的内涵,尊重革命烈士陵园的传统纪念功能、纪念空间和纪念环境,力求在保持原有纪念功能的基础上进行陵园园林化的完善。

2.3.2 功能引导分区布局

合理的空间结构有助于各功能的协调以及空间组织的有机发展。为了保持革命烈士陵园的传统文化氛围,提升休闲游憩吸引力,需要根据革命烈士陵园的特点在某些空间限制陵园过度园林化。多一些开放式的空间,少一些封闭、狭窄的空间,减弱陵园的神秘感和郁闭度。

2.3.3景观人性化

我国革命烈士陵园的景观通常都是庄严、伟岸、高大的形象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使人们产生敬佩、瞻仰之情,主要表现在景观格局的规划宏大、景观尺寸的高大上。进行人性化的景观设计拉近人与革命时代人、事、物的距离,还能让人感受到平等、亲近,从而更容易走进革命时代,切身感受当时的革命人物、革命故事和革命事迹。

2.4陵园景观园林设计手法与目标

2.4.1注重全园建筑环境的合理布局

在总体设计思路上,综合考虑建筑群落,合理布局,创造多样化的景观空间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各种功能分区的划分,系统整合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满足红色旅游需要,合理布局园区的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绿化设计为理念,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依托现有的自然环境和条件,巧妙构思,精心设计,达到人与自然、景观与自然的和谐交融。

2.4.2景观园林设计因地制宜

景观园林设计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土地条件的合理利用;二是对园林植物的选择。合理利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少动土方,这样可以减少资金投入,降低成本,自然起伏的多变的地形比平坦整齐的地形更令人感到轻松、温馨与自然。园林植物的选用应遵循“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的种植,疏密适宜,形成多层次的绿化景观。绿化布局与园区道路、建筑物、设施布局协调统一,植物生存空间与人们活动空间相兼容,充分发挥植物的多种生态功能。

2.4.3彰显陵园景观园林的空间特色

一组雕塑、一个碑文、一棵古树、一块景石、几组植物等,都是人近距x接触的景观元素,是最能体现景观地域特色、陵园文化特色的道具。特色性景观对人们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是陵园景观园林设计的追求目标。一个陵园的景观特色是它区别于其他陵园的符号特征。

结语

革命烈士陵园是传统纪念文化和革命文化精神的承载场所,烈士陵园的园林化以轻松的形式展现深厚的文化内涵,才能带给人们精神上的愉悦体验,从而达到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的融合统一。新型陵园应该突破时空界限,令人怀念历史,研究历史,并延续着融入人类文化情感的历史文脉,现代陵园在园林化的过程中,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以人为本,除了重视人的感受外更要重视人与周边环境的双向互动关系,人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才是持久的,才能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达到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的融合统一。

【参考文献】:

第4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由于对革命遗址保护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一些干部群众对革命遗址不甚了解,无保护的自觉性。一些部门认识不到革命遗址的重要性,面对大量流失损毁的现实,听之任之,或持等待态度。重申报,轻保护管理现象普遍存在。譬如,烈士纪念建筑物由民政部门管理;遗址文物由文化部门管理;革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研究由党史部门负责。对于一些重要场所,宣传部门也似乎在管。目前各部门之间没有很好地配合进行保护和管理。而乡(镇)、村级既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也没有资金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如万宁市烈士陵园,应该是一处庄严肃穆的场所,但却被晨练的人们占用,跳舞的、打羽毛球的、遛狗的,一片嘈杂拥挤,而且乱扔垃圾。一些人甚至在纪念碑上乱涂乱画。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保护规划和措施,因自然灾害和城乡建设影响,我市革命遗址遗迹毁损严重。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损毁,无迹可寻。二是损毁严重,行将消失。如谢育才故居,杨树兴故居等。三是损毁比较严重,遗迹残缺。如莫同荣故居、官天民故居等。 一些地方还盲目地对旧居遗址改建拆除,使遗址、文物失去真实的价值。

万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具体对策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革命传统教育。

革命遗址遗迹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我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市的认识和保护的自觉性。不仅如此,要在干部群众中切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了解历史,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以提高人们思想道德素质,培育革命精神。充分发挥革命遗址和文物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

建议市政府出台《万宁革命遗址保护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市应成立包括宣传、党史、文物、国土、民政、旅游、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乡镇成立相关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和专人看护。

3.增加经费投入,实施有效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5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关键词 九江;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作者简介 时玉柱(1983-),男,硕士研究生,华东交通大学红色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助研;卢丽刚(1965-),男,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红色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红色旅游与革命传统教育资源的保护与开发》(06BKS035)的阶段性成果。

一、九江红色旅游资源的概况

九江位于江西名山庐山北部、长江之滨、鄱阳湖西岸,是部级旅游名城,它不仅有着享誉中外的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同样也有着丰富而又多样的红色旅游资源。

在长期的革命年代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如刘少奇、、、、、叶挺、、聂荣臻、、粟裕、陈赓、许光达、罗瑞卿、、吴玉章、李立三等,在九江留下了他们战斗和生活的足迹。例如,1927年“南昌起义”的提出、酝酿、策划、制定纲领,以及起义部队集结等等都发生在九江。当时的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指挥部驻扎在如今的柴桑小学里,叶挺指挥部驻扎在如今的171医院内。又如,1927年9月9日拂晓,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1000余名官兵,在九江修水县举行了气壮山河的誓师大会,打响了秋收起义的第一枪。根据党中央指示,秋收起义要亮出自己的旗帜。前敌委员会即指派师参谋处长陈树华、参谋何长工、副官杨立三负责具体设计制作出了我军第一面军旗――中鼠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军旗。更是与九江结下了不解之缘,1959年初上庐山、1961年再上庐山和1970年三上庐山,使这座名山打上了厚厚的红色文化烙印。

九江在长期的革命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这些资源分布在九江全境,主要包括:位于庐山的庐山会议旧址及庐山别墅建筑群、位于九江市区的日本领事馆旧址和南昌起义策源地,包括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叶挺指挥部旧址――圣约翰中学、“小划子会议”会址――甘棠湖、位于九江县的二十五师参加起义出发地――马岭火车站、位于星子县的“一见心寒”墓、位于修水县的秋收起义第一枪暨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面军旗升起的地方,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部旧址――冷家祠、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部旧址――修水风书院、位于德安县的万家岭战役遗迹、位于武宁县的墓、位于彭泽县的马炮台等。同时,九江城乡各处还遗存着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许多革命历史遗迹。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建国后,九江各地先后修建了一批革命纪念性建筑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资源供游客瞻仰和凭吊。如九江市区的“八一”起义策源地纪念馆、蔡公时烈士纪念碑、九江革命烈士陵园、九江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星子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修水县的“秋收起义”纪念馆、武宁县革命烈士纪念馆、湖口县革命烈士陵园等都是九江的重要红色旅游资源。

二、九江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取得的成绩

1 积极申请,将现有红色旅游资源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九江红色旅游资源中,不乏部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2007年公布的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部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一处,即庐山会议旧址及庐山别墅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9处,分别是万家岭战役遗迹、日本领事馆旧址、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叶挺指挥部旧址、庐山中四路286号、“一见心寒”墓、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部旧址、墓、马炮台、二十五师参加起义出发地――马岭火车站等。

2 积极开发红色旅游资源,修复、兴建红色旅游景点、景区。近年来,修水县委、县政府为把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作出了实施文化兴县的战略决策,积极申请国债资金和九江市地方配套资金对全县60多处革命遗址进行整合,规划了红色旅游路线,重点修建了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秋收起义师部旧址、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部旧址。2005年,为纪念九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重大历史时期所取得的胜利,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特色,增强城市魅力,九江市投入1亿元巨资,建设胜利碑、胜利大道及胜利公园;2007年,九江城区开辟了首个红色旅游景点――八一起义策源地纪念馆。

3 积极宣传、营销红色旅游资源。近年来,九江在宣传营销红色旅游资源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选拔导游、召开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及运营机制研讨会、打造重大节日营销等。2007年9月,九江红色(绿色)旅游精品线路及运营机制研讨会召开,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掘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加强红色旅游的宣传推广,积极开展红色旅游产品的建设。全市要着力扶持一批重点红色旅游景点和主要经营红色旅游产品的旅行社,尽快形成九江红色旅游产业的初步规模。为纪念秋收起义80周年,修水县和中央电视事节目中心联合拍摄6集电视专题片《秋收起义》,组织了千里骑行上井冈红色之旅、修水徒步上井冈、中国著名作家修水行、纪念秋收起义80周年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并建立了“秋收起义在修水”网站。起到了宣传、营销红色旅游资源的良好效果。

三、九江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品牌支撑。从井冈山、延安、韶山、西柏坡等红色旅游的实践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好的品牌往往具有聚合效应、磁场效应、衍生效应、宣传效应和带动效应。九江红色旅游资源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其他的如“延安”、“井冈山”红色旅游品牌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市场竞争力不强。

2 多种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多种旅游资源并存发展的状态下,为了消解不同旅游形式之间的竞争,必须实现区域内各种旅游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捆绑优势和整体优势,这样才可以提高红色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九江作为部级旅游名城,市场主打品牌是以庐山代表的绿色旅游资源和和白鹿书院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资源等,要想实现红色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必须实现红色旅游资源与其它形式旅游资源的整合。

3 资金匮乏。资金不足始终是制约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瓶颈。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困难,缺乏较多资金投入,导致红色旅游资源特殊作用难以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明显。

4 在保护、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一是对文物的数量、存在地、文物的保护与开发现状缺乏足够的梳理和清点;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文物实物少,资

源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和利用;三是景区遗址遗迹存在损毁现象,缺乏有效保护;四是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宣传内容单一落后,缺乏富于时代性的展览设备设施。

5 专业人才匮乏。九江市在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中,有关红色旅游资源史料的整理、精神文化的深度挖掘、红色题材作品的编创、红色旅游资源解说等方面的人才匮乏,成为制约九江红色旅游资源实现有效开发的又一个制约因素。

四、九江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九江在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可采取以下对策。

1 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努力提升九江红色旅游整体形象。在旅游活动中,品牌具有识别功能和导购功能,它全面简洁地向游客传递本身所代表的独特形象和产品吸引力。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既关系到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又关系到红色旅游产业发展的速度、规模、效益,必须从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品牌打造是一项综合工程,九江在品牌打造中应从观念、体制、管理、形象、特色、宣传等方面人手,积极打造富于区域特色化的红色旅游品牌,努力提升九江红色旅游整体品牌形象。

2 整合各种旅游资源,形成区域旅游合力。九江集名山、名江、名湖、名城、名洞、名寺于一身,自然资源丰富,人文景观独特,生态环境优美,有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万里长江,有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和鄱阳湖候鸟奇观,有世界地质公园庐山,有久负盛名的白鹿洞书院和第四纪冰川遗迹。在九江地区还有湖口的石钟山、星子的秀峰和温泉。在九江城区内,有甘棠湖、浔阳楼等。只有将红色旅游资源与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绿色自然旅游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开拓更大的旅游市场。

3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机制。红色旅游是一项政治工程、经济工程、文化工程。地方各级领导部门包括宣传、发改、旅游等要联合党史、文化、民政、教育、交通、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理顺红色旅游资源的管理体制,加大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力度,制定区域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规划,建立科学的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机制,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4 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支撑。首先,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的基础上,市县乡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投资力度。其次,要积极寻求公益团体、基金会、企业捐助资金等社会团体的资助,发行红色文物保护等多种筹措资金的途径。此外,还可以积极探索增强自身活力的途径,通过增加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餐饮等“弹性消费”的比重的方式,提高资源综合赢利能力。

第6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省委党史研究室副巡视员李林达在会上对两年来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作了全面总结。指出:为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的部署,2008年2月1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将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列为(2006―2010年)全省党史工作“五大工程”之一,即“浙江党史胜迹普查工程”。在公布的《党史胜迹普查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该项工程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即:准备阶段、展开阶段、检查验收阶段。通过对全省党史胜迹的普查,主要达到六项工作目标:1,由省委下发在全省开展党史胜迹普查的通知;2,评选出“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3,评审并下拨“浙江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资金”;4,编纂出版《红色印记――浙江省党史胜迹图志》;5,拍摄一部浙江省党史胜迹电视文献片;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党史胜迹保护条例》。

李林达说:经过省、市、县共同努力,基本摸清了全省党史胜迹家底。据统计:全省党史胜迹1615处,其中民主革命时期1348处,社会主义时期139处,著名党史人物纪念地238处,综合性纪念场馆164处。完成了《红色印记――浙江省党史胜迹图志》各市的资料征编工作,公布了第一批27个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

回顾两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主要经验是:

1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对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的要求。

中央、省委对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非常重视。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2006]23号文件提出“开展对革命遗址的普查”工作。2007年7月,省委党史工作会议提出“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切实加强对党史重要遗址、史迹的保护”要求。2008年,又将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列为(2006-2010年)全省党史工作“五大工程”之一。7月,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革命遗址普查的意见的通知》,强调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是我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对普查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时间和方法”、“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组织领导”等提出要求。同时,省委党史研究室还专门成立革命遗址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市县的指导。

在革命遗址普查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他列入重要议程。各市县党史研究室认真抓好落实。2008年7月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后,各市县党史研究室积极组织力量,对区域内1615处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重大党史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进行逐一寻查和梳理。经过两年的努力,我们基本搞清了革命遗址的数量、内容和保护现状等。许多参加普查的同志反映,通过革命遗址普查,不但对地方党的历史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受到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革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

经过几年的努力,2008年10月,省里争取到普查工作经费209.5万元。2009年9月,省里又争取保护专项资金490.5万元。2010年初将下拨260万元保护专项资金。三年共1050万元。为各级党史部门更好地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确保了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省下拨经费的同时,各市县也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如:温州平阳县建设中共浙江一大会址和山门抗日干校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乐清市永乐总队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先后投入了1200万元财政资金,新建成的纪念馆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展览手段新颖,进一步推动了当地红色旅游的发展。台州黄岩区财政投入党史胜迹维修保护经费700多万元,其中修建“浙东浙南部队会师纪念馆”260万元。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王志芳连续两年在市政协会议上提出“关于修建钱壮飞烈士纪念馆”的提案,得到了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肯定,现在,钱壮飞烈士纪念馆已经立项。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积极筹建“浙江省第一党小组纪念馆”,目前已相继完成了方案编制、史料征集、内容遴选、图文设计、调研认证和展示效果图片、美化设计招投标等项工作。萧山区委党史研究室争取到普查经费200万元。并会同衙前镇党委扩建衙前农民运动纪念地,准备投入1200多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正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义乌市委党史研究室争取财政资金160万元,建立义乌党史陈列馆,有效地弥补了义乌同类展馆不足的缺憾。

3 评选党史教育基地。推动普查工作健康开展。

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开始酝酿评选党史教育基地。2009年3月,省委党史研究室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一批“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的通知》。5月份,经过各市县(市、区)推荐,组织专家评选,普查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公布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等27个单位为第一批“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并加强管理,充实内容,完善设施,比较好地发挥了党史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4 以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为契机,主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

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委党史研究室调研组先后到部分市、县调研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市县党史研究室紧紧抓住革命遗址普查的契机,将党史工作与中心工作、革命遗址普查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注重革命遗址的修缮,加强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协助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先后建成了遂昌王村口、松阳安岱后、龙泉住溪等一批红色旅游景区,红色旅游经济有了发展。这几年,每年接待省内外游客上百万人次,这些地方成了省内外关注的红色旅游热点,有力地促进了革命老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温州、绍兴、台州、三门、永嘉、衢州、温岭、岱山、开化、桐庐、淳安、桐乡、海盐等市县区党史研究室,在革命遗址普查中,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出主意、想办法,修葺了一大批重要的革命遗址,推动和促进了地方红色旅游的蓬勃发展,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李林达对今后进一步做好革命遗址工作提出了5点意见:

1 要认真贯彻2009年11月在江西召开的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要从为国家、为民族、为党做好事的高度去深化认识和深化理解,认真细致地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

2 要加强对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党史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革命遗址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爱护革命遗址的意识。要综合运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和文化载体,大力宣传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的意义、价值,不断扩大影响。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鼓励、引导、吸收社会各个方面参与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要继续研究党史胜迹保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 要加强革命遗址普查成果的转化。省里编辑出版《红色印记――浙江省党史胜迹图志》是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拍摄电视片是我省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党史宣传教育“六进”的要求,我们要继续利用好这个手段,把革命遗址普查的成果用电视的形式表现出来。

4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浙江省党史胜迹保护条例”。革命遗址保护,关键是立法。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保证。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要大力加强革命遗址立法工作,在新的《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革命遗址保护体制。

5 使用和管理好革命遗址保护专项经费。要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把专项资金用到最重要、最急需的项目。

绍兴、岱山、松阳、黄岩、平阳等市县区党史研究室的代表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和保护利用的经验。

岱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淑霞:

在这次全省革命遗址普查活动中,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提出“全面普查、掌握现状,加强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从2008年8月至2009年11月底,共调查出岱山境内革命遗址23处,其中大革命时期5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0处,建国后8处。按类别分,共有人物故居2处,遗迹、遗址15处,纪念碑、烈士墓6处。在对革命遗址普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一些体会:1,要加深对革命遗址的认识。革命遗址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在当地它们往往承载着一段光荣的革命历史。是一种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一旦遗址被破坏,都会对当地的历史、文化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我们党史工作者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2,做好革命遗址普查,掌握境域内革命遗址的第一手资料,是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先决条件。3,开源节流,多方争取革命遗址保护经费,是做好革命遗址普查的保证。4,尊重历史、合理规划,对于革命遗址的修建,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切不可乱修乱补,更不能随意移动位置。5,加强革命遗址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充分发挥其“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重要作用的关键。

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处长张显辉:

利用革命遗址开展教育活动,是党史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绍兴是中共较早开展活动和建立地方组织的地区之一,是涌现了众多建党先进分子和优秀人物的地区之一,也是改革开放先行的地区之一。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其丰富的党史资源,运用革命遗址发挥资政育人作用,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据普查统计,全市现有各类革命遗迹199处,其中属党史胜迹的149处;原有136处,通过普查新增加63处;已修复和开发利用的有121处,有待修复保护的78处;已被各级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党史教育基地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有62处。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史部门十分重视对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采取抢抓机遇创建、多方集资筹建、市(县)镇(乡)村三级联动合建、结合开发边远山区红色旅游兴建等方法,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先后在典型地区和重点革命遗址纪念地开辟了纪念馆“风范园”、曹素民故居陈列室、后堡抗日纪念堂,重建了“枫桥经验”陈列室、上虞革命史迹陈列室、许岙战斗纪念馆,新建了马青生平陈列室、商阿大事迹陈列室、孙越崎纪念馆、马寅初故居“风范园”、新北区革命纪念馆、何文隆墓及故居、张光熙烈士墓,修复了绍兴县上旺村事迹陈列室、中共诸暨一大会址、新昌警钟山碑亭、上虞胡愈之故居等20余处纪念设施与场馆,进一步增加了革命遗址数量,丰富了党史教育内容,为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基地。

台州市黄岩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林明达:

从2008年8月开始,历时一年多,我们在省、市两级党史部门的指导下,按要求基本完成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我们摸清了黄岩区党史胜迹的基本情况,并确定了20处在党史上有一定历史地位和影响、有一定纪念意义的胜迹,作为重点挖掘、保护和建设的对象。利用革命遗址建设党史教育基地的几点体会:

1 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关键在于领导重视、乡镇支持、部门配合。要把一处党史遗迹或遗址建成设施功能较为完备的党史教育基地,首先要涉及到建设资金问题,有的还涉及到征地、拆迁等问题。这些问题协调解决起来很复杂、很困难,如果没有党委和政府领导重视,没有所在地乡镇的支持,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那就根本无从谈起。这些年黄岩财政投入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的经费约700万元左右,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扶贫资金和党费。做法基本上是: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由所在地乡镇负责;纪念场馆工程建设由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史料的征集及场馆内处布展设计由党史部门负责。这三处基地在建时都被列为区重点工程,都成立了由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乡镇、部门各司其责,这就保证了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工程竣工之时都举行隆重的开馆仪式,扩大了当时教育基地的影响。2,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基础是要善于挖掘好、利用好党史遗迹遗址。党史遗迹遗址较多,这是基础。没有对党史基础资源的充分挖掘利用,基地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米之炊。3,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前提是对党史工作要有真感情,要有责任 感和使命感。

松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洪关旺:

对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我们的做法:1,确定“二上二下”的普查方法。根据党史胜迹遗存面广量大的特点,于2008年8月底,整理出我们所掌握的松阳县革命遗址名录,共160个,连同自己设计的《松阳县革命遗址调查表》下发各乡镇,要求逐个调查、登记、核实、补充。2008年底,各乡镇把普查核实后的调查表上交给我们,我们对收集的调查表进行梳理整合,把确定的党史胜迹第二次下发给乡镇,征求下面的意见。最后,乡镇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通过“二上二下”的过程,我们确定了135个革命遗址。2009年6月,我们将革命遗址名录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再次征求群众的意见。结果,新增一个革命遗址。2,加强领导,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松阳的革命遗址,分布面广,且建筑物的权属又各种各样,为加强对党史胜迹的统一管理,2006年,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党史研究室、宣传部、发改局、旅游局、民政局、文广体局、交通局和机关乡镇组成的“松阳县革命遗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们党史研究室,避免多头管理,便于统一安排维护、利用。3,整合资源,多方筹资对老区的扶持。对革命遗址的维护和合理利用,省级许多部门如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博物管等都有扶持项目,省老促会也有协助扶持的项目,还有我们自己的党史部门,今年也开展了这项工作。我们就是通过管委会,整合这些资源,将各方面下拨的有关“红色”经费,用于革命遗址的软硬环境设施中去。4,搞好规划,有序推进。根据各个时期革命遗址的重要性和特点,我们把革命遗址按现状划为轻重缓急,对濒临湮灭的胜迹,如对红军标语、挺进师政委会旧址、竹溪区苏维埃旧址等,优先抢修,保存了一批重要的革命遗迹。

平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陈彤:

2008年9月至10月中旬进行初查,对党史胜迹的名称、所处位置(所在乡镇、社区、村)、历史背景和目前的保护状况、所有权属和管理情况等资料,进行了全面普查。经统计,全县共有38处有级别、有保护、有建设、有规模的成型革命遗址。

从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我县投入大量资金,保护党史胜迹,并用于胜迹开发、利用,已建成红军挺进师纪念园主入口及道路工程和中共浙江省一大纪念园一期工程。中共浙江省一大纪念园工程项目以省一大会址为依托,以省一大为主题,包括大会旧址、代表驻地旧址、交通站旧址、临时省委机关驻地旧址维修,陈列馆、停车场、道路及广场等新建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工程预计总投资2230万元,已投入650万元。目前,省一大陈列馆工程已完成,并已完成第一、第二展厅布展工作。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园工程位于平阳县山门镇凤岭山,围绕浙南革命根据地和挺进师北上抗日的光辉业绩,结合凤岭山自然风光,依山而建。主要建筑纪念物有红旗观光通道、红旗广场、《红旗飘飘》主题柱阵、艰苦历程、五百将士出征浮雕敲、北上抗日出征门、纪念碑群和闽浙边抗日干部救亡学校旧址等。工程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已投入1000万元。浙江平阳干部学校已于2006年10月建成。挺进师纪念园主入口已建成;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陈列馆已完成图纸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

对党史胜迹保护工作,我们有几点体会,概括起来是一个认识、两个互动、三个结合。

一个认识:党史胜迹保护工作既要重视非物质文化,更要重视物质文化。套用文物工作术语,编研工作是非物质文化,党史胜迹则是物质文化。爱好党史的大多数人会更重视物质文化。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非物质文化,而且更要重视物质文化。

两个互动:一是党史部门与研究团体互动。平阳县新四军历史研究会非常热心党史研究,县委党史研究室积极指导、配合县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研究工作。二是乡镇党委与当地群众互动。党史胜迹所在地的乡镇、村非常关心党史胜迹保护工作。

三个结合:一是保护与建设相结合,即革命遗址保护与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二是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即党史胜迹保护与红色旅游开发相结合;三是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即党史胜迹保护与党史编研工作相结合。

第7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关键词:古迹保存;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史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process, the history relevant to the preservation of ancient sites, ancient relics and the legal system building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historic & cultural ancient city protection during the past 100 years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are fully reviewed and sorted out. At present, China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aus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inter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ctivities, and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oncept and action are gradually geared to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Key words: ancient site preservation;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historic & cultural city;history of protec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981-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09)03-27(7)

作者简介:张 松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

1 古迹保存100年

我们的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城市建筑对人的精神和意识影响重大。2200多年前,刘邦刚建立起汉朝,萧何即开始建设壮丽非凡的宫殿,征战归来的刘邦起初不解,在听到正是因为胜负未定、天下未稳,所以才需堂皇的宫殿来体现帝王显赫的解释后,方才明白宏伟的建筑可以稳定人心的道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历史上每遇改朝换代之时,总会对前朝的宫殿、城池等建筑进行彻底地破坏。项羽火烧秦咸阳,“大火三月不灭”就是典型的例子。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枪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明目张胆地抢劫与盗窃我国的古董、古物,任意掠夺和破坏中华民族的文物古迹。还有以考古为名,掠夺珍贵文物,以及以非科学的方法对古迹遗址进行调查发掘,致使许多古代遗迹和遗物再次遭到破坏和掠夺,对我国古代文化遗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面对种种破坏和掠夺行为,文物保护问题开始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也促使我国开始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立法。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设立民政部,拟订《保存古物推广办法》,并通令各省执行。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第一章第三节中,将“保存古迹”与“救贫事业、贫民工艺、救生会、救火会”等作为“城镇乡之善举”,列为城镇乡的“自治事宜”(第五条)。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古物、古迹保存的法律。但是由于清政权飘摇不定、政局纷乱,文物保护并未得到各省督抚的重视。

时至民国五年(1916年)3月,当时的北洋政府内务部颁发了《为切实保存前代文物古迹致各省民政长训令》,同年10月,该部又颁发《保存古物暂行办法》,共5条,要求各地对待古物应“一面认真调查,一面切实保管”。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共11条。同年,在著名教育家蔡元培主持的国民政府大学院内设立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机构――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会共有委员20名,除蔡元培先生外,还有陈寅恪、张静江、林风眠、易培基、胡适、傅斯年、李四光、徐悲鸿等文化、科技和政界著名人士。

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2日,国民政府颁布《古物保存法》,共14条,明确要求将在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等方面有价值的古物作为保护对象。1931年7月3日,颁布《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1932年,国民政府设立“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裁撤原隶属教育部的古物保管委员会,同时还制定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当时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开展了全国范围的文物调查活动,并就境内盗掘和毁坏文物古迹的案件予以追查并制订保护办法。时任古物保管委员会登记科长、编审科科长的傅雷,用笔名“傅汝霖”编译了《各国文物保管法规汇编》,呼吁“会同内政教育两部发起保管古物运动,举办大规模之宣传工作”。后来古物保管委员会递交了“函请教育部,通令全国学校尽量协助,保存古物古迹事项,并设法于教科书内,插入保存古迹古物之材料”的议案。

《古物保存法》和《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吸取并借鉴了西方近代文物立法的成果,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法律的轨道,是辛亥革命以来宪法精神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直接体现。这些法令和机构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法规和国家古迹保护专门机构,是国家实施文物保护与管理的滥觞。

正是由于两个古物保管委员会的努力,相继出台《古物保存法》、《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采掘古物规则》、《古物出国护照规则》及《外国学术团体或私人参加采掘古物规则》、《暂定古物范围及种类大纲》、《古物奖励规则》、《非常时期保管古物办法》等一系列保护、保管文物的法规,中国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由于时局动荡,尽管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没有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也没有设置相应的文物管理机构,法规基本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各地大量文物仍处于管理不善的状态。

2 文物保护60年

2.1 1961年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1949年之后,新中国的文物保护制度就是在新中国成立前管理不善的状态下逐步建立起来的。国家针对战争造成的大量文物破坏及文物流失现象,中央人民政府从1950年起,通过颁布有关法令、法规,设置中央和地方管理机构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

随着国家工农业的发展,各项基本建设工程的进行以及法制的不断完善,制定一个文物保护法规的事宜提上日程。1961年3月4日,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

(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3)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

(5)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还指出一切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都由所在地县、市人民委员会负责。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委员会在制定生产建设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时候,应当将所辖地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规划,加以保护。”

《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同时,还公布了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将一批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石窟寺、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刻等公之于世,置于国家制度的保护之下。1982年制定的《文物保护法》,整个法律框架尤其是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定受这个暂行条例的影响很大。

此后又于1963年颁布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对《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方法》进行修改,对《文物保护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做了补充和深化。由此初步建立起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制度。

2.2 1982年《文物保护法》的制定

始于1966年的“十年”,使国家刚刚建立起的文物保护制度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以“破四旧”为代表的一系列革命运动使文物古迹遭受了广泛的、前所未有的人为破坏,以致形成了一种忽视文化、忽视传统的“破旧立新”的社会倾向,在今后的岁月中产生了长期的不良影响。直到70年代中期,文物保护工作才得以逐步恢复。197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3条第174条中规定了对违反文物保护法者追究刑事责任。1980年5月17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强保护历史文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保护各种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古建筑、石刻、石窟等历史文物”。

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奠定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制度的创立。

《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里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从1982年开始实施以来,只在1991年对该法的第30条、第31条做了修改。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没有《文物保护法》,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就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截至2006年,国务院分6批公布了合计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1982年版的《文物保护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2.3 2002年《文物保护法》的全面修订

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条款比1982年法有大幅度的增加。1982年法全文只有33条,新法为80条,增加了近一倍半。此次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在内容上是一次全面深入的修改和完善。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新的历史时期文物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修改工作紧紧扣住这一主题,在保留原法一些原则和制度的基础上,对其内容做了大幅度修改,使其更符合文物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

把近20年来被实践证明并行之有效的一些原则确定下来,在总则中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第四条),这一方针既符合文物保护的客观规律,又符合我国的国情;既强调了文物保护,又兼顾了文物的合理利用。它进一步规范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和抢救是首要的,是第一位的,利用是以保护、抢救为前提的,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利用,是有限制的利用。

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增设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十四条)。同时还规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历史文化城镇、街道、村庄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九条)。

新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第二十四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第九条)。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半年后,国务院总理于2003年5月18日签署国务院第377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条例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3 名城保护30年

3.1 名城保护法制建设历程

1978年开始全面推行改革开放,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和改造建设,以城市空间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再分配形式在城市形态上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然而在这些城市建设之中,许多历史环境,如历史城区、传统街市、地方古镇、名胜古迹等,被成片地加以更新改造,遭到前所未有的建设性破坏。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际交流的加强,国外对城市历史环境的保护观念逐渐被专家学者们所认识接受,进而提出我国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想法。1981年12月,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报告。

1982年2月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并指出:“保护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对于继承悠久的文化遗产,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批准公布了北京等24个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为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现在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已达110个。近3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也积累了一些富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经验。

1980年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城市规划编制及批准的暂行办法》和19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关于强化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通知》等文件,促使文物保护工作同城市规划走向结合。1986年国务院文件中提出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要求 “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1993年10月,在襄樊召开了首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名城研讨会。这次会议提出了建立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设想,还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正式讨论。

1994年3月,由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聘请各方面专家共同组成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名城保护的执法监督和技术咨询,并把专家咨询建议正式纳入名城保护管理的政府工作范畴,提高政府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同年9月,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规划的内容、深度及成果,促使保护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向规范化迈进。

1995年国家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中重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维修和整治”。1996年6月召开了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会上经过讨论达成共识,认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已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

1997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文物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是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文物、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在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建设中,特别是在城市的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城建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抢救和保护一批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同时加强对文物古迹特别是名城标志性建筑及周围环境的保护”。1997年8月建设部发出《转发的通知》,通知指出“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单体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完整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明确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征、保护原则与方法,并对保护管理工作给予具体指导。

2005年7月15日、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是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而制定的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技术性规范,为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以及名城保护规划的审批工作提供了依据。对确保保护规划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对各地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和实施措施,具有规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切实保护城乡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8年4月2日国务院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保护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保护条例确立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实行整体保护的原则,强化了政府的保护责任,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明确了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保护条例具体作了以下规定:

(1)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2)强化政府的保护责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控制人口数量,改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3)在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4)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活动;进行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的活动的,应当制定保护方案,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5)明确对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同时,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明确了审批程序,要求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3.2 地方性保护立法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之前,不少省市为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实际,纷纷制定了地方性的保护条例。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年),对指导本省的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名镇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北京、苏州、西安、广州、福州、长沙等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在名城保护立法方面推进迅速,效果明显。如北京市制定了包括《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5年)、《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规定》在内的名城保护相关法规,作为法律依据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严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山西省等在历史文化名城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在国内较早的制定了一系列相关保护条例。如:《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制定,2005年改为《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5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6年)、《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1998年)等。

从总体上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立法在保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形势和实践的需要。如果说名城的破坏有着多种多样的原因,而法规条例的缺乏肯定是其中之一。凡是名城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其保护法规条例及相关立法一定比较完善,如苏州、丽江、平遥等历史名城就是实证。在城市化快速推进、大规模旧城改造还在进行的时候,必须对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倾向加以控制,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即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今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立法工作亟待加强和完善。

3.3 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1988年11月10日,建设部、文化部联合发出《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国家主管部门对近代的建筑价值有了新的认识,逐步开始重视其保存与再利用问题。通知发出后,在各地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展开了不同程度的近代建筑调查,经过多年努力,推荐数处优秀近代建筑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3月,建设部又了《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其保护对象包括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50年代建造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专项立法的进程,做好近现代建筑的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规划制定的保护措施。至此,可以说近现代建筑保护已经成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从各地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状况看,一些城市的近代建筑遗产保护制度的建设已经有一定的基础,特别是近现代建筑遗产保存较多的历史文化名城。2000年,厦门市开始施行《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为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一适合近现代建筑保护客观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在历史风貌建筑的认定上,可以有自荐、推荐或实地调查的多种方式,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信息来源畅通;对不同类别建筑采用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等不同控制措施;对历史建筑周边环境进行明确限定;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明确违反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条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厦门鼓浪屿的近现代建筑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成为国内该领域较早的探索实践。针对上海的历史文化遗存主要为近代建筑的实际情况,1989年上海市公布了第一批共61处优秀近代建筑,并全部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1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3年公布第二批175处优秀近代建筑,1999年公布第三批162处优秀历史建筑。2002年7月,上海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保护管理制度由政府规章上升至地方性法律,并借鉴了国外在历史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它标志着上海城市建筑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较为完善的阶段。2005年按照保护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公布了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234处(740幢)。至此,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总数达到了632处,计2138幢,总建筑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作为对国家制度的补充,地方性的保护制度针对本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情况以及近现代建筑遗产的特点,采取更具灵活性的保护措施。厦门、上海、哈尔滨、武汉等城市的实践探索,对全国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立法和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8年7月1日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要求保护“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即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以外的建(构)筑物。在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中明确了历史建筑保护的措施要求。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历史建筑清单,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档案。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补助。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对历史建筑原则上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4 结语

今天,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已经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有关遗产保护的国际事务中,并和其他国家或组织一同制订了部分重要文件。这些文件虽是国际经验与智慧的结晶,也足以表明,我国遗产保护正在更多地接受国际大熔炉的考验。2005年,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山西省建设厅主办的“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山西省碛口古镇召开,与会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碛口宣言》。2006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ICOMOS中国委员会、江苏省文物局和无锡市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会议通过了《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呼吁“编制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鼓励区别对待、合理利用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同年10月在西安古城召开的“纪念《西安宣言》发表一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以《西安宣言》的主旨精神为中心,围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世界遗产保护、城市考古和历史名城保护、保护培训和科学研究等主题进行了广泛的学术讨论。

从关注乡土建筑、产业遗产、文化线路、20世纪遗产等新的保护对象和保护命题这一现象看,说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努力与国际接轨,并按国际组织制定的保护原则精神处理相关热点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思想与具体行动上,与欧美等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参考文献:

[1] 张松.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和国内法规选编[Z].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2] 张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关键词解[N]. 中国文物报,2005-12-16(8).

[3] 马树华. 中华民国政府的文物保护[D]. 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0.

[4] 江琳. 留学生与近代中国的文物保护[J].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

[5] 王景慧,阮仪三,王林.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6] 李晓东. 文物保护法概论[M]. 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

[7] 罗哲文. 罗哲文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保护文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8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好全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顺利推进*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革命老区是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作为红色政权和人民武装根据地,革命老区在传播革命火种、培养锻炼干部、壮大革命队伍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党的事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改革开放30年了,全县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但我县大部分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依然严重滞后,老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仍然低于其它地区。为此,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认真做好当前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革命老区开发规划编制这一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组织开展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这主要是因为搞好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对于促进我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此次革命老区开发规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抢抓机遇,搞好协调配合,认真组织编制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为促进我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明确思路,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

此次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州上要求各县要于20*年8月份全面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工作。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结合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作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连片开发,全面推进革命老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

要严格遵循“五个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规划编制工作。一是要遵循老区开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遵循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要遵循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四是要遵循统筹兼顾与优先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五是要遵循政府扶持、社会资助与充分发挥老区人民的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五个结合”力争使老区产业支撑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明显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同时,确保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综合生产力全面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的工作目标。确保革命老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基本解决老区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

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是指导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革命老区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这次涉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所有规划一定要严格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贫困人口结构、贫困原因等实际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革命老区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救济救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把解决好居住在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的出路问题,作为此次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研究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工作规律,探索有效的发展途径,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要立足于全县农业资源开发基础条件,根据各地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理优势,搞好种植业,发展畜牧业,开发林产业,大力发展辣椒、花生、蔬菜、水果、三七、蚕桑和以核桃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大力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大规模推广适用先进技术,特别要选择具有资源优势和农民参与程度高的产业,集中科技力量连片开发,形成适度规模的区域性支柱产业,使其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原则要求每个建制村要规划实施好1至2个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每个乡镇要抓好1至2个特色产业。对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要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尽快促进其做大做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批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品、户有增收项目的老区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作为家民增收致富的一项基础工程,涉及范围广大,增收致富项目众多。为此,如何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综合素质,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不断提高老区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县劳动保障、农业、科技等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认真分析当前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就业率。要切实加强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各种服务体系和输出地输入地互动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目的有组织地输出,不断提高老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有序化程度,确保贫困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户均培训转移1名劳动力,力争老区农民工资性收入提高到占年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上,努力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同时,要认真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和规定,加强引导、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要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纳入全县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每年从革命老区中筛选一批重点贫困村和特色产业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对象,在整村推进、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产业扶贫和信贷扶贫项目建设中优先组织实施。县属各挂钩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把部门行业优势与老区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帮助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四)加强老区“四通”工程建设。在村村通公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四通”工程建设中,要优先安排革命老区。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村村通公路、户户通电,通邮和开通广播电视。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项目资金投入,紧紧围绕人均1亩以上旱涝保收基本农田的目标,规划新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水窖等水利设施,加大农村“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户兴修基本农田,发展小型、微型水利,全面提高农村水利化程度,努力建成能灌能排的农业灌溉体系,切实解决好农田灌溉、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的问题。

(六)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在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中要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环境恶化、缺乏生存条件的村寨要优先实行易地搬迁;大力推进沼气池、节柴改灶、太阳能建设,减少薪柴消耗,着力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老区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切实保护老区农民的生存环境。

四、明确职责,确保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圆满完成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综合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为此,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和工业基地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筹措并及时划拨有关经费;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及特色产业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全县通路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及经济林果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全县农村科技培训及项目推广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文化局负责乡村文化事业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民宗局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三老”人员(老战士、老党员、老交通员)遗孀、遗嘱以及农村低保等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境保护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种数据资料;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三七特产局负责三七产业的生物药业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县烟草公司负责全县烤烟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全县百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县分公司负责全县通信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公司负责全县农村通电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革命老区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各部门行业规划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县革命老区开发规划(20*—2012年)》的最终定稿和上报。同时,各部门的行业规划必须于20*年6月15日前上报县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9篇: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范文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党的十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林业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十三五”林业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后五年,我国林业处在新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林业改革发展具备了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

第一,林业发展提升到了新高度。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林业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将林业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第二,绿色发展赋予了林业发展新使命。实现绿色发展,是我国发展理念和实践的重大创新,迫切要求林业承担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生态根基的重大使命,承担起创造绿色财富、积累生态资本的重大使命,承担起引领绿色理念、繁荣生态文化的重大使命。第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林业发展新任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林业建设把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加生态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强大生态功能,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第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林业发展新要求。林业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功能和供给能力,满足全社会对林业的新需求。第五,全球生态治理带来了林业发展新机遇。重视森林、保护生态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各国发展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要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明确指出“中国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林业在全球生态治理格局中扮演更加重要角色。

在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务林人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林业“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和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国森林覆盖率顺利完成21.66%的目标,森林蓄积量超额完成任务,达到151亿立方米;全国湿地面积5360万公顷;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林业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67万户,惠及林区500万人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林业自然保护区达到2189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达4300多个;林业产业产值由2.28万亿元提高到5.94万亿元,2015年林业旅游与休闲人数达到23亿人次;林产品进出口额由963亿美元增长到1385亿美元。林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林业投入达到1.77万亿元,其中中央投入达到4948亿元。“十二五”取得的成就,为“十三五”时期林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进一步确定了林业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定位、重大任务。为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五中全会建议和国家规划纲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新要求,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记者:《规划》编制是怎样开展和进行的?

答: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林业局历时一年多时间,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给予及时指导。《规划》编制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形成基本思路,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了《规划》前期专题调研、重大问题研究,走访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十三五”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二是组织力量集中编写,形成了《规划》初稿、征求意见稿。期间,局党组多次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局领导分别带队到基层开展调研。三是广泛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先后征求了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单位和老领导的意见建议,召开了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听取了18位院士专家的意见建议,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吸纳在《规划》稿中。四是正式定稿,《规划》稿经国家林业局党组会审定,于近日正式印发。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规划》的主要内容。

答:《规划》稿共分六章、28节,全稿约4万字,配19张图、9张表、9个专栏,做到了图文并茂。第一章林业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总结了“十二五”林业建设的主要成就,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主要挑战。第二章“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规划目标和发展格局。第三章主要讲战略任务。第四章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提出了国家重大工程和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五章制度体系,提出了7个方面的制度。第六章加强组织领导,主要从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林业机构队伍、强化规划实施监督3个方面进行阐述。

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从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林业生态公共服务更趋完善、林业民生保障更为有力、林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4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增加14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稳定在8亿亩,林业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稳定在17%以上,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森林年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5万亿元,林业年旅游休闲康养人数突破25亿人次,国家森林城市达到200个,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7万亿元。

在上述目标的基础上,《规划》还从生态保护、经济民生、基础保障3大类,设置了22个发展指标。其中,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混交林占比、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生态服务价值、森林植被碳储量、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林业就业人数、林业在岗职工收入年增长率、国家森林城市数量、林业机械化率、林业信息化率等10个指标,属于新增指标,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林业质量效益的提升,与推进林业现代化要求相适应。

林业发展格局。以国家“两屏三带”和三大战略为基础,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了“一圈三区五带”的发展格局,包括京津冀生态协同圈、东北生态保育区、青藏生态屏障区、南方经营修复区、北方防沙带、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沿海防护减灾带。这个发展格局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和抓手,是建设生态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发挥林业多功能多效益的主战场,是服务于国家三大战略,提升环首都、沿江、沿边、沿路、沿海生态承载力的重点区域。

十大战略任务。针对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规划》提出了10项战略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二是做优做强林业产业,三是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四是强化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五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六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七是切实加强依法治林,八是发展生态公共服务,九是夯实林业基础保障,十是扩大林业开放合作。

九大重点工程。从国家层面提出了9大重点工程,包括一批延续工程和一批新增工程,涵盖了改革创新、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绿色惠民、基础保障、开放合作等领域,包括专栏中的62项建设重点。一方面,国土绿化行动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生态工程,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从中央层面加大投入,强化组织实施;另一方面,通过中央资金引导、调动地方积极性、广泛吸引金融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措并举、多元投入,组织实施好林业产业建设工程、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同时,在全国规划了100个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为国家工程的重要补充,明确了地方项目在全国林业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中央与地方合力推进重点区域生态建设,推动中央与地方在建设范围、建设重点、投入政策、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协调协同。100个区域重点项目按照主导功能,分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功能提升6大类。

七大制度体系。为了确保实现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资产产权、林业资源用途管制、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保护补偿、公共财政投入、金融保险服务等7项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具有根本性作用。

记者:《规划》在哪些方面体现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要求?

答: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和总遵循,也是对林业发展的最新要求。五大发展理念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是一个系统联动的过程。《规划》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并作出了系统安排。

――在创新发展上,提出了顶层设计创新,健全完善国有林和集体林管理体制;部署了创新驱动,实施科技引领新战略,构建林业管理新模式,打造“互联网+”林业发展新引擎;突出了产权模式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金融、社会等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

――在协调发展上,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和做强林业产业,发挥林业综合效益;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大力抓好京津冀生态保护率先突破、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一带一路”防沙治沙;切实推进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生态一体化;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补齐发展短板。

――在绿色发展上,增加生态空间,保障生产空间,提升生活空间;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集中连片建设森林、保护湿地和治理荒漠,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全面保护天然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推进重点物种国家公园建设,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培育混交林。

――在开放发展上,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大力推进林业国际履约、全球生态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国际合作,全面提升林业对外经贸水平,推进中国林业机械装备和服务“走出去”,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在共享发展上,突出绿色惠民,大力提升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加快构建生态公共服务网络,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繁荣和弘扬生态文化;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建设和保护力度,开发林业旅游休闲康养产品;加大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通过生态补偿、退耕还林、发展木本粮油等举措脱贫一批,巩固林业脱贫成果。

记者:《规划》印发后,如何顺利实施?

答:规划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指导思想、重大目标和重点任务都已经确定,关键是要真抓实干、抓好落实,将《规划》提出的思路目标和相关举措落到实处,真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国家林业局将举全林业系统之力,汇聚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任务。

国家林业局在印发《规划》的通知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林业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