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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树木的方法精选(九篇)

保护树木的方法

第1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一、目的意义

通过新一轮全面、规范的古树名木调查、登记、鉴定、拍照、建档,准确掌握全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政策、实施科学保护提供依据;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薄弱环节,挂牌公示、签订养护责任书、完善保护设施、制定保护制度,进一步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创造健康、安全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面调查、切实保护、广泛宣传“三管齐下”,把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创建园林城市、建设生态示范县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任务内容

(一)全面、准确完成古树名木调查、登记、鉴定、拍照、建档任务。

要严格按照《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号,调查记载古树名木树种、位置、树龄、树高、胸围、冠幅、生长势、树形、立地条件、权属、养护责任人、历史传说、保护现状和建议,同时拍照,建立起文字、表格、照片齐全、一树一套的古树名木档案。

1、科学界定古树名木范围。按照国国绿委和国家林业局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列为古树名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树龄在百年以上;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树形奇特,国内外罕见;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树种。成片生长的古树群应按古树群调查方法调查。树龄超过百年的经济林树种如核桃、柿子等一般不列入古树名木范围;关山深山区零星分布的云杉、冷杉、松类、柏类一般也不列入古树名木范围。

2、全面把握工作要求。对树种、位置、长势、形状、立地条件、权属、养护责任人等调查因子能够定性的,必须完全正确,不能出错;树龄、树高、胸围、冠幅等定量因子要尽量降低误差率,提高正确率;有关的历史传说、名人轶事以及保护中的问题和建议要尽可能具体、准确、有内容,有针对性。要注意抓好两项关键调查。一是树龄认定分极。

全国规定分等级进行,即树龄500年以上的定为一级、300-499年的定为二级、100-299年的定为三级。我县古树名木少有文献、史料记载的真实年龄,因此传说、估测年龄一定要综合个方面因素,尽可能准确、不能误差太大。二是结合现地每木调查,收集传说记载资料,增强保护宣传效果。

3、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此次调查要求每株保证照好两张电子照片,一张全景,一张以主干为中心的近景,在晴天当天最佳时间拍照,构图美观,画面清晰,色彩正常,能够完整反映树木的自然生长状态。同时,备好文档资料,内容要全面,包括调查表、照片、文字等资料,并要专人管理,永久保存。

(二)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各项措施。

1、逐树挂牌公示。各乡镇要按照市绿委办宝市绿发[]4号《关于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规定,逐树挂牌,保护古树名木。挂牌名称统一为“古树名木保护标牌”,由县政府统一编号,书写内容由上到下依次为树名、学名、科名、树龄、编号、设立单位及时间。设立单位统一为“人民政府”标牌材质为防绣金属材料,规格30厘米×25厘米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红色,字迹要清楚、耐久,标牌用防绣小金属钉钉挂于树干高度适中且醒目位置处。

2、逐树签定责任书。由各乡镇政府与养护责任人签定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并不定期对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奖惩。

3、实施科学复壮和救护。在日常监测和专业技术人员会诊的基础上,对调查发现的人为破坏严重、枝叶稀少、长势衰弱,甚至濒临死亡的古树名木,由绿化委员会组织有资质专业单位采取修建围栏、堵洞、支撑、通气透水、病腐防治等措施科学复壮救护,延长其生命周期。

4、创新日常保护管理机制。以属地管理和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为主,设立专项经费,统一工作机制,将专业保护与群众保护、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结合起来,建立古树名木定期调查、科学研究、考核奖惩制度,从严查处违法采伐、毁坏、移植古树名木行为,使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三)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

在进行古树名木调查和落实保护措施的同时,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按树种分类筛选珍稀、历史文化价值高、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录制专题片、编发专题节目,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包括:各乡镇及有关属地国有林场贯彻执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全县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保护、管理、养护古树名木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例;全县古树名木资源特别是知名度和保护价值高,在全县具有代表性的古树名木分布、形态、历史文化背景等;与古树名木保护有关的历史名人轶事、群众护树趣事以及古树名木养护科学知识等。各乡镇要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状况,以及收集和向县上提供适合宣传的有关内容,特别是搜集整理有关的历史文化资料配合县上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古树名木调查、保护、宣传工作,量大面广,需要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保证。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林业局牵头的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林业局业务股,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及各国有林场、千山防护林建设管理站、县林业工作站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组织,明确领导责任,集中开展调查、保护、宣传等具体工作。各乡镇要聘请负责本辖区林业技术指导的国有林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古树名木调查、拍照、收集资料等工作;各国有林业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国有林区及划分的乡镇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记载、搜集历史资料、拍照等工作,(各国有林业单位分片包干乡镇名单附后)。各乡镇及各国有林业单位将领导小组及联系人员名单于7月5日前上报县林业局备案。

(二)制定方案,全面实施。

各国有林业单位要参照以往调查和掌握的辖区古树名木资源数量、分布情况以及调查和救护的工作量、资金需要量,认真研究,积极争取乡镇政府支持,多方筹集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各国有林业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一培训和合理搭配林业专业调查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摄影技术人员以及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配合调查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排除干扰,集中时间,同步开展调查、保护、宣传三方面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方案要于7月10前报县林业局备案。

(三)严格验收,保证质量

为了保证调查质量,县林业局将按调查总量的10%,对各国有林业单位调查结果进行抽查。凡领导重视,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调查质量等级评为良好以上,保护、宣传工作得力、效果好的,县上将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调查质量不合格、拖延时限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古木名树;现状;原因;移植;施工;技术

一、古树名木的相关介绍

古树指生长百年以上的老树;名木指具有社会影响、闻名于世的树,树龄也往往超过百年。就其本身来说,它是经过长时间沉淀、遗留下来的珍贵植物,不仅珍惜并且也是濒危植物,它的存在对于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护生态的平衡以及保护、改善环境都是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因为古树名木是生长百年以上的古树,其已进入缓慢生长阶段,干径增粗极慢,形态上给人以饱经风霜、苍劲古拙之感,这因为这些形态上的特点,[1]古树名木的观赏价值是相当高的,这在当今社会中对于森林资源是一种久远的展现,同时为我国的旅游事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除此之外,古树名木还有另外的一种价值,那就是记述历史,因为其经历的年代久远,历经的时代或者朝代更是各不相同,所以又被人们形象的称为:“活文物”、“活化石”,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

我国古树名木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十一省(区、市)。其中,湖北、山东最多,分别占全国古树名木总量的27.5%和23.4%。虽说相较于其他地区这些区域的古树名木数量不在少数,但是相较于其他国家以及占据的世界古树名木比重来说,我国所有的古树名木数量还是很不客观的,这与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更加需要我们做好一切保护古树名木的措施。

二、古树名木当前发展现状及造成原因

古树名木因为其自身生长的特点,所以在数量上并不会太多,再加上当前各种原因对其造成的忽略,使得古树名木当前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下面我们就具体分析下造成古树名木衰败的原因:首先古树名木并没有收到全社会的重视,第一是因为宣传的力度不够,群众都没有养成保护古树名木的习惯,会在树身上乱刻乱画,也因为一些迷信的习惯挂东西,甚至在树洞里丢扔垃圾,[2]第二是在道路建筑的时候对古树名木的砍伐,第三就是因为土地的征用,居民会将这些古树名木让施工人员肆意的移植,而且又不运用具体的保护措施,所以造成的树木死亡比例不断增加;其次是因为保护古树名木的法制体系不健全;第三就是因为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这样就没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最终无法实施保护措施;最后就是我国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投入不很充实,这对具体的保护操作的实施限制住了手脚,无法真正的做到面面俱到。

三、古树名木的移植施工技术

在造成古树名木不断减少的各种原因中,因为不合理的移植造成的古树名木的死亡占据很大的比重,所以针对这一原因,我们下面具体介绍古树名木在移植的过程中所需要施工技术,以便更好的提高移植树木的成活率,从根本上保护古树名木。

1.运输过程中注意遮阳、防脱水的操作。虽说古树名木相对于其他普通的苗木来说在储存水分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长时间的离开土壤的时候,其失水的速度也是相当迅速的,并且因为古树名木的珍贵性,是不能使其因为失水过多而死亡的,所以在这一运输过程中必须要做好防脱水的工作,其具体的措施是喷洒呼吸蒸腾抑制剂,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古树名木的移植都是要实施持续喷水的保湿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往往造成树木根部过湿而死亡的现象,所以喷洒呼吸蒸腾抑制剂这种方法是最好的选择,根据不同树木的种类选择最合适的抑制剂浓度,既保证了树木不会因失水而死亡,更能够防治树木受到这些药物的药害。

2.起树时注意对根部的保护。古树名木是经过上百年或者更久的时间积累、保留下来的,所以其树冠与树根的发展和发达程度更不是其他树木所能比拟的,所以在起树的时候要重点做好对于树根与树冠的双重保护,不能让两者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任何的伤害或折断,这对于树木本身也是一种无法估量结果的破坏,同时因为古树名木的体型都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在使用重型机器对其进行转移的时候必须要保证不伤害到这些树木的树身,而且在移动的过程中也必须做到两边的平衡,这样才不会发生树木从中间折断的现象。

3.古树名木根部处理技术。古树名木经过长时间的生长,根部会比较发达,所以在移植的过程中不能够将所有的根部都随着树木进行移动和栽植,所以对于其根部的修剪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还要说的就是根部是不被允许在外面的,所以根部都会带着一个将根部包裹在里面的土球,[3]至于根部的修剪不同的树木品种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易生根的植物,虽然树龄和树体比较大,但在适合移栽的早春和深秋还是可以裸根移栽的。

4.转移之后树木的种植以及支撑保护。古树名木的种植与普通的树木种植并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但是要给予其更多的重视,在种植之前要根据移植的树木体型的不同提早准备好树穴,保证土质的肥沃,同时还要达到便于种植的疏松程度,以便栽培操作,对于其透水性和排水性加强则是另一层保障,树穴大小深浅以及土壤中砖块、瓦块等杂质的剔除等准备工作都要做到合理。[4]因为古树名木的体型较大,所以在种植之后支持保护措施的实施就更为重要,因为一旦树木出现倾斜甚至倒地的情况,对于树木本身树冠、树枝都会造成折断的伤害,同时大型的树木倒地,对周围的用户居民以及建筑物都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除了支撑的保护之外,还要同时做好浇水、遮阳措施,防止水分过度流失,并且在种植后的一段时间内都要进行定期的勘测,直到情况彻底稳定下来。

综上所述,古树名木是我国重点保护的历史瑰宝之一,但是因为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对于其保护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其中还因为不得不进行的移植的问题存在许多技术上不足,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我们不可再生、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我们必须要切实的做好古树名木的移植,运用全面的移植施工技术,将古树名木更好的保护、照顾起来。

参考文献:

[1]玉云玮,张启翔,高亦珂,等,园林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策略[ J]山东林业科技,2004,150( 1): 53- 54

[2]徐建民,陆钊华,黄月华,等,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与桉树良种化发展机遇的探讨[ J] 桉树科技,2002,( 1):16- 22

第3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二、规划部门在下达建设项目设计条件时要明确保护树木的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制定设计方案中必须包含伐移树木的意见和详细具体的树木保护方案。规划部门在审查上报的设计方案时,要将实施树木保护方案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对能够采取不伐移树木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或没有树木保护方案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批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切实做到能不伐除的树木,坚决不伐;能不移植的树木,坚决予以保留。

确需移植、砍伐树木的,项目业主单位须在取得规划审批之前向市园林部门和辖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园林部门和辖区政府现场核实,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予以公示。

需砍伐或移植一棵树木的,须经主管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多棵树木的,须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树木移植要遵循“移一补一”的原则,即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在确保移植树木成活的基础上,再补植成活同数量、同品种和不小于原规格的树木,确保城区绿量不减少、绿化质量不降低。

五、在市政、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通过的树木保护方案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树木实施有效保护。如发现树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直至树木保护措施完全落实到位。

六、树木移植工作须由绿化管护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作业。移植树木须留冠留根,树冠主枝不得小于6米,根系不得小于1米。在起挖、运输、栽植过程中须做好树体保护工作,确保树体不受机械损伤。

七、移植和接收单位要认真填写苗木去向备案表和苗木交接单,做好交接及备案工作。接收单位要做好移植后的养护管理,确保树木成活。移植及养护工作须接受市园林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在住宅小区改造中,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照本意见认真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实施严格的树木保护措施。各区园林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小区树木的监管,真正落实“移一补一”的要求。

第4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园林树木;养护管理;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脚步不断加快的前提之下,园林绿化工作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因此对于园林绿化工作的细节和工作成果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在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过程中,既要把握充分发挥树木的生态适应性,保证树木健康的原则,又要根据栽植地的立地条件特点和树木的生长状况与功能要求,实行科学的养护管理。

1、园林树木养护管理的现状

1.1、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意识浮浅

现代园林绿化,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建设工程,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同时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本身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造成很多园林管理单位人员思想意识浮浅,对园林绿化的重要性未能充分明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1.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政策导向片面

受客观因素影响,有些地方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针对性太强,只注重“黄金”地段的养护管理,喜欢做“面子”工程,而次要地段重视不足,养护管理质量较差,造成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能全面整体性统一发展。

1.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滞后

在现代市场运行机制下,园林绿化也应与市场接轨,适应市场竞争环境。

1.4、园林绿化护理与社会不协调

园林绿化属于社会公益性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1.5、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技术开发缓慢

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也应具备科技平台,由于养护管理得市场机制弱化,导致很多地方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培训,开发严重不到位,绿化护理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出现滞后,人才资源流失严重,不利于绿化养护工程的管理。

1.6、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法制保障弱化

法制管理是现代管理形式的基础保障,虽然有一些地方政府加强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法制化措施,但从整体上看,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法制保障薄弱,导致科学,法制和规范化的养护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2、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措施

2.1、园林树木的水分养护

对于园林树木的水分养护工作主要指的是根据自然环境的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气候变化保证树木能够具备足够的水源补给。由于树木的生长离不开水源,如果不能够做好水分养护工作必然会影响园林树木的正常存活。在树木种植完成之后,首先要为树木提供足够的水源补给,保证能够满足树木的正常水分消耗。对于园林树木的水分养护工作还要根据物种的不同调整水分供给,有些树木由于对水的需求比较少,所以要及时的排除多余的水量,如果水量补给过高必将会导致树木由于根本长期浸水而遭到破坏。由此可见,无论是水分过多还是水分过少都会对树木的生长造成影响,而且根据季节的不同也要对树木的给水量进行合理的调整,保证园林树木的水量补给充足,又不会由于水量过高而影响园林树木的生长。由于各种树木的品种不同,一些树木的水分散失比较快,对于此类园林树木要求定期对树木进行喷水,从而有效的避免和解决树木生长受阻甚至死亡等问题的出现,保证树木能够健康的生长。

2.2、园林树木的肥料养护

树木的生长自然不能够离开养料的供给,若树木缺乏养料必然会由于各种生长元素不能够满足生长需求而导致树木不能够正常生长,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树木死亡。 自然土壤中通常都含有一定的肥量,但是随着树木的吸收以及养分的损失,时间久了土壤中的肥量必将会减少,这对园林树木的正常生长也是极为不利的。 在园林树木的养护过程中要根据土壤中的含肥量做好相应的调整,定期的检测土壤微量元素的含量,根据需求及时的改善和提高园林树木的需养量,保证树木不会由于养料缺乏而使得生长受阻。在园林树木的肥料养护当中建议采用有机肥料,并且要定期的更换肥料的种类,在树木的后期生长过程中要根据树木所处生长期的不同对树木提供肥料,并且根据树木生长需求做好追肥处理。树木肥料养护工作当中肥料的控制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避免由于肥料过多而导致树木被烧根这种现象的出现。

2.3、树木的修剪

树木的修剪主要去处一些多余的枝干,这样可以提高营养的利用率,从而使树木生长的更好,开花结果率也大大增加。同时,通过修剪可以让植物的外形变成设计的造型,以与环境搭配协调,提高其美观性。树木的修剪并不是简单将一些枝干剪去就可,它有很多需要讲究和注意的地方。下面就以乔灌木的修剪为例进行讲解。首先是其修剪的时间,由于不同树木的特性不同,因此,修剪方式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要对树木的休眠期、生长期,还有一些特殊时期分别进行修剪。休眠期的修剪时间为 3 月初~4 月上旬和 10 月中旬~11 月中旬,这个时期是树木收浆后至返浆前的时间;生长期的修剪是指树木开始生长至落叶收浆前;前两者都是为了提高树木的生长率而进行修剪,而特殊性的修剪则是为了让树木保持预定的姿势,对于不同的植物其修剪方式也各不一样。比如,榆叶梅、连翘、迎春等灌木一般是用重剪更新枝条,轻剪维持树形,修剪时间宜选择春季开花之后;而八仙花、山梅花一般用重剪使新梢强健,修剪时间为冬季或早春。修剪的方法很多,一般主要通过剥芽、疏枝等,修剪的对象主要枯死枝、病虫枝、折枝,密度比较大的树木、街道树木、灌木等。

3、园林树木的病虫害的防治

3.1、病害防治

病害的发生一方面与树木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另一方面与树木本身的生长状况及树种间的搭配有很大关系。园林树木的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树木栽种之前要做好检疫工作,搭配中不能存在互为寄主关系。同时做好养护工作,创造树木生长的良好环境,增强抗病害的能力。当树木出现病害病状时再进行喷洒化学药剂,对己感病的植株并无多大效果,只能防止病害的进一步蔓延。因此,相对比较而言,春季及高温高湿的雨季来临之前喷洒一定量的化学药剂,对于防止园林树木病害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用量比病害发生后的喷洒剂量要少的多对环境污染也轻的多,我们建议尽量使用生物农药这样既不能产生抗药性,又不能造成环境污染。

3.2、虫害的防治

园林树木害虫的防治方法很多。传统方法认为发生虫害就得喷洒药物,其实这只是其中的化学防治方法,优点是功效快便于机械化和大面积作业,受影响的因素比较小,在控制虫害中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着杀伤天敌、产生抗性、污染环境等明显的副作用,防治效果不持久,要尽量少施化学农药或施低毒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副作用。

园林树木的害虫防治方法还有物理方法和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就是利用光热,电灯光等诱杀,洱木诱杀,人工捕捉等。生物防治是利用昆虫或其它生物寄生或捕食害虫的原理,用有益生物防治有害生物,包括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微生物治虫,以蜗治虫,以激素治虫等。其优点是无毒无害无污染,对天敌植物自然界许多有益生物无副作用,能收到长期的控制效果。

4、树木的安全性管理

树木遭到外力(人为、自然作用)破坏后,往往折断、落枝、倒伏,会对周边居民和设施造成威胁。因此,园林养护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树木的安全性管理。应建立树木安全性管理体系;确定树木安全性指标,根据树木伤害和腐朽状况划分安全性等级;建立树木安全性的定期检查制度;建立树木安全性管理信息系统(对重要地段的树木,古树名木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其日常检查,处理等基本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等);加强树木安全性的管理和测评方面的研究。

结语

总而言之,园林绿化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已经成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工作,是现代园林建设的保障。而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是项长期工作,因此,要注重环境意识,掌握养护管理技术,使园林树木发挥其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的生态功能,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参考文献:

第5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树形奇特、国内外罕见以及具有历史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或者在风景点、城市景观中起重点点缀作用的树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第四条福州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林业、文物管理、旅游、公安、城建监察等有关部门,协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对于损害、损坏古树名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保护古树名木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六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筹集为辅,并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和养护,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树龄在三百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特别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定为一级;其余的定为二级。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分级和价值评估,并报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八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并加强管护技术指导和监督,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和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古树名木资源的开发利用。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主管部门制定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划,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做到树体、生长环境、景观同步保护。

第十一条一级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专业队伍负责管护。

二级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按下列原则划分:

(一)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园、风景名胜区、寺庙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铁路、公路、水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分别由铁路、公路、水库和河道管理单位负责;

(三)居民院落、住宅小区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城市公共地段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五)单户住宅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负责。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管护。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发生变更,原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管护责任单位发出古树名木受损害、衰萎,应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配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复壮和养护。古树名木死亡的,应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和责任后作出处理;其保护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占用。

第十三条对损害严重或者濒危的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抢救、复壮和养护的计划和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对现有围困古树名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污染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清理,限期拆除或者搬迁。

第十四条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景外侧五米以内的空间范围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树冠偏斜的,还应按根系生长的实施,设置相应的保护范围。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树木正常生长的其他设施。

第十五条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在保护范围内设架空线、堆物、倾倒污水废渣、排放废气、动用明火;

(二)在保护范围内封砌、封固和开挖地面,损坏表水层和改变地表高度;

(三)折枝摘叶、剥损树皮、损伤枝干树根和刻划树干;

(四)借树木搭盖、作业、拴绳挂物;

(五)栽植缠绕树体的藤木植物;

(六)损坏古树名木附属设施;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保护方案,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规划手续。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保护方案施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主动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七条严禁砍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无法避让确需移植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同意移植(移植后能够保活)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因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确需修剪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

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过程中为避免损害需要修剪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罚。

经批准移植或者修剪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和时限实施,其施工费用、树木损失费、三年内的管护费及其他与移植、修剪有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管护责任单位变更,原管护责任单位未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的;

(二)树木受损害或衰萎、死亡,管护责任单位未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的罚款;擅自占用死亡古树名木原保护范围内绿化用地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按每日每平方米三十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树木正常生长的其他设施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属二级古树名木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五千至七千元罚款,属一级古树名木的,处以八千至一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一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划审批文件无效;造成损失的,由审批单位负责赔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保护方案和时限进行施工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属二级古树名木的,处以五万至七万元罚款,属一级古树名木的,处以八万至十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砍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损害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按其价值赔偿损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可以处以等额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因保护、整治措施不力,不按时检查指导,或者,致使古树名木损害严重或者死亡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除对该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外,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古树名木;调查;管理意见;泰宁

中图分类号:S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7011003

1 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

古树指生长百年以上的老树,名木指具有社会影响、闻名于世的树,树龄也往往超过百年。按照古树名木的分级标准: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树龄300~499年,国家三级古树树龄100~299年。部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它是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形成的生态景观,是历史的见证、人类文明的象征,是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综合载体。

泰宁古镇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曾有“隔河两状元、一门四进士、一巷九举人”之盛况。泰宁从属客家人,具有爱林护林,重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优良传统。由于地理环境优越,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生产历史悠久,早在唐末宋初民间就有植树造林的习惯,特别是在村庄和寺庙周围营造珍贵树种,作为风水林。前人植树造林留传至今的许多古树名木,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人文遗产,堪称“活的文物”、“绿色的化石”,也是城乡绿化、美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 泰宁县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调查

2.1 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情况

据泰宁县2014年古树名木资源现状调查数据显示,该县现有古树名木总株数854株,其中散生古树名木364株,古树群19群490株。

2.1.1 散生古树名木调查情况

现有散生古树名木,共计15科30种364株,详见表1。

2.1.2 古树群调查情况

现存古树群,共计19群,主要树种400株,总株数490株,树群面积23.58 hm2。详见表2。

2.1.3 古树名木保护级别

按照保护级别划分:一级8株,二级85株,三级761株。国家Ⅰ级保护的植物24株(其中南方红豆杉23株,银杏1株),省重点保护的植物8株(均为柳杉)。

2.1.4 古树名木分布情况

从乡镇分布情况看,各乡镇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大龙、新桥、杉城、朱口4个乡(镇),占全县总株数的75%;从分布区域来看,泰宁县范围内只有1株分布在城区,其他古树名木均分布在农村。具体公布情况详见表3、4。

2.2 省市级“树王”评选情况

2013~2015年省、市开展了“树王”评选活动,泰宁县已有3株古树被评为“树王”。

2.2.1 柳杉王

生长在大田乡料坊村新华的柳杉古树(树高27.5 m,胸围870 cm,冠幅23.0 m×18.8 m,古树编号350811203021),在2013年度“福建省柳杉王”评选中名列前茅,当年在全市树王评选中被评为“三明市柳杉王”。

2.2.2 桂花王

生长在梅口乡谢家坪村的桂花古树(树高17.3 m,胸围309 cm,冠幅17.9 m×17.0 m,古树群编号350811204008),在2013年度“福建省桂花王”评选中名列前三名,当年在三明市树王评选中被评为“三明市桂花王”。

2.2.3 细柄阿丁枫王

生长在大龙乡善溪村螺心下的细柄阿丁枫古树(树高24.7 m,胸围526 cm,冠幅20.5 m×18.6 m,古树编号350429206024),在2014年度三明市评选中被评为“三明市细柄阿丁枫王”。

3 泰宁县古树名木保护的主要做法措施

3.1 认真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

全面实行古树名木保护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部门依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行政区内乡村和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古树名木所属单位的主体责任。

3.2 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

根据《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泰宁县逐步建立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书》。2014年,由县绿化委员会、县林业局制定实施了《泰宁县“树王”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树王”保护的责任、任务、措施等内容。

3.3 及时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工作

泰宁县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组建调查队伍,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全县古树名木普查或核查工作,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对、补充,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资料。

3.4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古树保护意识

泰宁县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重视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民保护意识,使公众自发保护古树名木。在农村,历来就有利用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古树名木保护活动。近几年来,该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树王”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森林文化,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植绿、护绿、爱绿、兴绿逐步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4 泰宁县古树名木保护的存在问题

4.1 古树生长问题及原因分析

泰宁县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及生存现状不容乐观,人为损害和破坏现象时有发生,或因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科学,造成有的古树名木长势衰弱、空心枯枝,甚至濒临死亡。如该县也曾出现古树资源枯死受损的情况。

通过调研,造成该县古树生长不良和死亡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4.1.1 病虫危害

客观上古树生长势弱,容易受病虫危害,因未及时防治,不同程度受到虫蚁侵食和病害传染,造成枝断、脱皮、干空、根腐,致使树木衰弱速度大于生长速度,直至枯死。

4.1.2 自然灾害

有的古树因强风吹倒枝干,甚至整株吹倒;有的因雷击劈断枝干,严重的导致树木死亡。还有因洪水冲出侵蚀古树,或整株冲毁。

4.1.3 偷盗祸害

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满足私欲而进行偷盗一些极具价值的古树名木,如南方红豆杉、柳树等,非法买卖,谋取暴利。

4.1.4 人为损害

有的古树因人为在其保护范围内乱挖、搭盖、堆放杂物、倾倒垃圾等,或在树体上出现缠绕绑伤现象,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4.1.5 移植伤害

受城市化或景观建设所需,任意移植乡村或异地古树及古树后备资源将严重伤害被移植树木的正常生长。

4.1.6 其他危害

有的工程建设,如路面过度硬化会影响到古树根部的正常呼吸和生长;有的古树由于建筑密集等原因,使生长生存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4.2 保护管理的主要问题分析

4.2.1 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居民树木保护观念不强,未养成爱惜古树名木的习惯,在大树上乱刻乱划、拴绳挂物、乱搭乱堆物品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绿化步伐加快,乡村或异地古树名木或古树后备资源被移植进城,由于移栽和管理不善以及生长环境的变化,造成一些移栽进城的树木死亡。

4.2.2 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够

有的责任单位由于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视和认识不够,造成一些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并未按照责任制要求真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未签保护合同,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理也不固定。许多古树因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管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4.2.3 保护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尚未纳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除了阶段性完成古树名木调查任务,由林业部门明确一定古树挂牌和调查费用,以及上级林业部门下拨少数树王保护费以外,没有确定常规的古树名木保护费。

5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意见及建议

5.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树王”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古树名木和“树王”的现状、科学价值、历史文化背景和养护知识,倡导全社会爱护古树名木的良好风气,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增强全民古树名木保护意识,自觉爱护古树名木。

5.2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护责任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保护责任,共同做好古树名木及“树王”保护工作。根据古树名木分布和权属的实际情况,落实古树名木所在辖区、有关职能部门、管护主体单位的保护责任,签订管护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将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5.3 健全长效机制,实施科学管护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的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及生存需要,及时落实除虫、消毒防腐、施肥、复壮等养护措施,以及修建护栏和安装避雷针等保护设施。在古树受到危险性虫害侵蚀,遭受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时,有关部门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5.4 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经费需要

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财政补助的办法,将古树名木保护落到实处。积极寻求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基金,吸纳社会各界投资管护。鼓励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认养古树名木,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5.5 实施分级管理,确保防范安全

由林业绿化和住建园林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古树名木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古树名木风险等级,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岗位责任制,实施风险防范制度管理。

6 结语

只有不断加大古树名木管护力度,建立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才能把老祖先留下的“瑰宝”再留传给后人,才能发挥其融纪念、观赏、研究为一体的自然史书作用,延伸其在泰宁森林城市中的传承性、完整性以及深厚的人文内涵。

参考文献:

[1]丁红军.谈古树名木保护及复壮[J].安徽林业,2007(6).

第7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古树名木;衰弱原因;保护、复壮措施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不仅是城市最珍贵、最鲜活的文物,也是城市重要的绿色名片,更是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活化石。但由于树龄大、树体生长势逐渐衰弱、根生长力减退、死枝数目增多、抗逆性差等不良因素的影响,或遭受人为破坏,导致古树名木数量急剧减少。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古树名木衰弱的原因

近年来,古树名木的生长衰退严重,部分品种面临生存危机,甚至濒临灭绝,因此,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越来越重要。在对古树名木进行救治和保护前,首先要了解古树名木衰弱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1.1 自然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全球气候都趋于一个不稳定的趋势,自然灾害频发,这是古树名木面临重大的生存危机之一,极端的气候和自然灾害是造成古树名木树皮开裂、断枝倒伏、树皮树干积水腐烂成洞的重要原因。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使得土壤含水量失衡,加速了古树名木的衰老,更y抵挡病虫的侵蚀,从而一步步走向衰亡。

1.2 土壤因素的影响

古树都是长期生长在同一块土壤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壤中所含的营养越来越少,加上土壤中的养分并不能够及时得到补充,使得土壤中的营养分布不均,古树名木不能吸收到充分的营养。大部分数年没有翻过土,导致土壤透气性较差,对古树名木的生长造成了很大影响。

1.3 古树名木本身生理老化

随着古树名木的年龄越来越大,其本身的各项生理机能也在不断退化。光合作用能力逐渐降低,生长趋势逐渐衰退,树枝和树叶变得极其脆弱,古树名木逐渐趋于老龄化,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衰退期。

1.4 人为因素的影响

一些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公园或旅游景点中,来往人员密集,客流量大,古树名木周围的土壤被大量踩踏,使得土壤密度越来越高,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能越来越差,严重影响了古树名木的根系生长。还有一部分游客在古树名木上乱写乱画、肆意攀折,也严重影响了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生长在野外的古树名木难以避免遭受到人们的破坏。

2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措施

古树名木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研究价值,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已然成为一种趋势,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古树名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2.1 改良古树名木生长环境

古树土壤表面的沉积物影响着土壤的透气透水度,因此,首先要清理名树古木土壤表面的沉积垃圾。因游客踩踏或者铺砖错误所造成的影响,应铺装透气透水性能更好的烧制青砖。为了使古树名木获得更多的营养,还应扩大护树池的面积。为了更好地帮助古树名木进行复壮,复壮沟作为最有效的地下环境改良技术必不可少,不仅可以增强土壤的透气透水度,而且还能为古树名木补充养分。

2.2 修复古树名木树体

古树经过长时间的生长,损坏严重的地方经常会腐烂,造成树干的腐朽形成空洞,古树名木的空洞不仅影响了树木的整体美观,而且影响了其正常的生长和发展,因此,树体的修复对于保护名树古木至关重要。修复古树名木树体,首先要清理干净腐朽的位置,将表面削切平滑,再用专业的杀菌杀虫剂仔细喷洒2遍。随后选用适合的填充物填充树体,填充物在填充前应先消毒,若填充的体积过于庞大,建议用同种类树枝搭建龙骨后再进行填充。填充物凝固之后将表面多余的材料削平,并喷涂阻燃剂,罩上铁丝,在表面涂抹上硅胶或者玻璃胶,边缘用蜂胶进行密封。以上这些材料都具有较好的防水性能,防止古树名木再度腐朽,促使古树名木的树体能进行自我修复,有利于古树名木的生长。

2.3 支撑、加固古树名木树体

古树名木周围的围栏可以对古树本身起到加固作用,防止出现树体倾倒和树杈劈裂等问题。应采用钢筋或木质物等组成仿真立柱支撑树体,要注意的是,仿真立柱对古树名木树身的接触面积要大,并且与古树名木之间要加装橡胶垫,这样能充分降低古树名木树与支撑物之间的摩擦力,避免支撑物与树体摩擦对树木造成二次伤害。

对于有劈裂危险的树枝,可以采用硬拉纤和软拉纤的方法固定树体。硬拉纤是现将2个加了软橡胶垫的铁箍与有劈裂危险的树枝分别加以同定,再将钢管与2个铁箍进行连接。软拉纤就是将连接的钢管换成了钢丝,在钢丝之间加装1个紧线器。软拉纤相较于硬拉纤更方便,它可以调节拉线器以配合树木生长。对于树根部土壤较薄或者根系在外的古树名木,可以在树基周围人工搭建一个大的围台,为古树名木填补适合的土壤,使得古树名木更加稳固的生长。

3 古树名木的后期养护

古树名木的保护与复壮不是一劳永逸是事情,要通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精心养护。保护古树名木不仅要对其进行保护、复壮措施,后期养护工作更是至关重要。

3.1 定期松土除草

对古树名木必须要定期进行除草,翻耕表土可以提高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能,使营养分布均匀。一般土壤的翻耕范围是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半径的1/2以外到1m内的距离,无特殊情况1年1次即可。清除古树名木周边的杂草,减少对古树名木营养的竞争,使古树名木能够充分地吸收营养。

3.2 浇水施肥

古树因为树龄过大,对营养水分的吸收过于缓慢,因此,在对古树名木浇水的过程中,切记不要喷灌,应采用缓慢的水流方式从古树名木的根部进行灌溉,灌溉的水量应根据土壤的含水量决定,尽量1次浇透,浸湿深度大约在90cm,浇水后应立即松土,使水分能在土壤中分布均匀,增加土壤的含水量。也可以对古树树体进行喷水,有效提高古树名木自身的光合作用。

每年的秋季和春季是古树名木最适宜的施肥时间,秋季施肥可以提高古树名木的越冬性,春季施肥可以补充土壤中的营养成分,增加土壤的透气性。如发现古树名木树身叶面变薄、变小,可以单独对叶面进行追肥,施肥过后切记要及时浇水。

3.3 修剪保护

对古树名木定期进行修剪,清除古树名木的断枝和病枝,在提高树冠通光度的同时,还有效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剪掉的树枝下部还能生长出新的健康枝丫。古树名木树洞封堵后,树皮出现局部裂缝脱落的情况时,应定期对古树名木喷涂封缝保护层,增强其密封性,防止其被蛀虫和雨水侵入,避免古树进一步腐朽。

第8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野生植物;古树名木;资源状况;保护对策;峡江水利枢纽库区

1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内资源状况

峡江水利枢纽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工程,是集蓄水、灌溉、发电、航运、防洪于一体的综合工程。峡江境内,库区涉及巴邱镇、罗田镇、福民乡等2个镇、1个乡共6个村委,其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巴邱镇、罗田镇的3个村委11个自然村。库区分布的苔藓、蕨类、裸子、被子植物约有220科、790属、1 400种左右。主要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亚热带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竹林、灌木林等。主要植物资源有杉树、马尾松、混地松、樟树、槠树、银杏、水杉、池杉、柳树、厚朴、杜仲、桂花、黄檀、罗汉松、鹅掌楸、杨树、油茶、茶叶、毛竹、小山竹以及狗脊蕨、铁芒萁等。

根据调查,水利枢纽淹没区峡江境内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主要是樟树)以及古树名木(树龄100年以上树木)共913株,其中樟树835株,枫香30株,木荷13株,椤木石楠3株,板栗1株,枸骨1株,黄檀1株,槠树11株,小叶栎14株,女贞2株,柿树1株,梓树1株。樟树按胸径分:20~40 cm约520株,40~60 cm约247株,60~80 cm约39株,80~100 cm约7株,100 cm以上22株。913株古树名木中,达到保护等级的有69株,按保护等级分:三级(100~300年)57株,二级(300~500年)8株,一级(500年以上) 4株。

2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09年10月动工兴建,库区海拔50 m以下分布的古树名木面临着淹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204号国务院令)、《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4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规定: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4条)。以切实保护古树名木不受损坏、采伐和无序采挖[1-4]。

2.1保护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野生植物保护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行使保护职责,乡、镇、村、组以及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同时,对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的迁移,应当依照法规规定,逐级申报批准。迁移一级、二级保护古树名木的,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迁移三级保护古树的,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坚持统一规划、整体移植的原则。峡江水利枢纽属于永久性建设工程,对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破坏不可恢复,应采取整体移植的方式予以抢救性保护。三是坚持移植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当前,峡江县正在进行声势浩大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绿化水平,改善县域生态质量,打造一流宜居环境。将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保护与生态工程建设结合相结合,可以相得益彰,事半功倍,既可以加速造林绿化进程,又可以提高野生植物保护功效。四是坚持工程实施的原则。对于异地移植的,要通过制定科学移植方案,采取工程招标形式,公开、公平向全社会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移植,可以降低移植成本,提高移植保护效果。五是坚持审慎稳妥的原则。要确保移植工作中的社会稳定,确保移植技术效果。做好当地村民的宣传和教育,要大力宣传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野生植物所有者的认识,争取广大村民的支持与配合。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建设项目依法征占古树名木生长地土地的,应当给予古树名木原所有者适当补。做好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移植的技术保障,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技术队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全程监管移植工作,有必要时应聘请古树移植专家来县指导,以确保移植成活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移植带来的损失。落实管护责任,严格管护措施。对分散移植的,按照移植后管理职能,由承担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加强管护;对集中移植的要指定管理部门和单位或成立专门管理队伍,制定管理制度。

2.2移植保护模式

由于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分布的国家、省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数量较大,应当采取多种移植保护模式,确保保护工程顺利进行。一是就地移植。是指对胸径小于20 cm的樟树以及不宜移植的枫香、木荷、椤木石楠、板栗、黄檀、苦槠、枥树、女贞等古树名木,就地移植到海拔55 m即淹没区以上的区域。就地移植由所在各乡镇组织实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林木所有者在土地所有权范围内自行移植。实行“谁所有,谁移植;谁移植,谁所有”的原则。二是异地分散移植。是指按照移植方案,跨越土地所有权的的非集中移植。主要移植胸径大于20 cm的樟树及其他古树名木。异地分散移植按照管理权限,由移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移入地点包括新县城、工业园区、赣粤高速公路出口、水利枢纽埧址两岸、各乡镇城区等重要标志性地点。三是定点集中移植。在巴邱镇附近选择1~2个集中移植点,定植点选择要具备地势开阔、平坦、土壤深厚、排水良好、交通便利的特点。移入胸径40 cm以上樟树235株以及其他树种的古树名木。

2.3资金筹措

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主要通过5个途径筹措:一是财政资金。《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野生植物保护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二是上级扶持。有关部门要编制好峡江水利枢纽古树名木保护方案,积极向国家、省、市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等部门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三是建设单位出资。峡江水利枢纽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因工程建设直接导致库区古树名木面临损毁,抢救保护刻不容缓,古树名木保护是工程建设重要组成内容。《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3条、14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把库区古树名木保护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范围。四是部门投资。古树名木的异地分散移植,主要用于城区绿化,这既是对库区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也是库区古树名木的合理利用形式,移入单位和部门应投入相应的保护费用。五是吸引民资。可以通过对库区野生植物的合理利用,吸引民间资金。通过统一组织、单株评估,对一些移植难度大,保护价值低、树径较小的树木,作为绿化大树有偿出让,或作为绿化树苗经营性移植保护,筹集部分保护费用。

3保障措施

3.1组织保障

库区古树名木保护性移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地域广、对象多、操作难度大,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做好保护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工作组织与协调,资金筹集与使用等。各有关乡镇和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协作,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2技术保障

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组织,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移植技术标准;指导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采挖、造形、包装、运输、栽植和养护,确保移植质量;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库区古树名木保护在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履行政府职责、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改善区域绿化水平的重大意义,不仅要有得力的组织措施,还要为工程实施做好资金安排,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参考文献

[1] 林自强.古树名木保护及复壮措施[j].安徽林业,2010(3):42-43.

[2] 张庆峰.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10, 14(5):26-28.

第9篇:保护树木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园林工程;大树种植;后期养护

收稿日期:2011-08-26

作者简介:黄 强(1975―),男,壮族,广西融安人,工程师,主要从事园林养护工作。

中图分类号:S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9-0049-03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文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园林工程建设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成为热点,因此各地都在加大园林工程建设。大树生长周期较长,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主要采取移栽种植的方法。由于移栽种植大树树龄大、发育程度深,在移栽种植过程中易受损伤,存在较大风险,后期养护不当会造成大树发育迟缓,甚至会造成树木脱水死亡。本文重点阐述园林工程大树种植的后期养护管理,为我国园林工程大树种植提供参考。

2 大树移栽种植技术

大树的概念是以树木胸径或高度界定的,落叶乔木大树的胸径一般在20cm以上,常绿乔木的胸径一般在15cm以上或高度在6m以上。目前移栽种植已成为园林工程建设大树种植的最重要方式。

在移栽种植树木来源的选择上,应遵循“适地适树”、“生境相似”原则。“适地适树”是指园林工程建设中要根据园林工程的需要合理选择适宜园林环境生长的树种及规模,切忌盲目追大求新,影响移栽种植树木成活率。“生境相似”是指充分考虑园林工程所处环境的土壤、温度、湿度、光照等树木生长影响因子,尽可能移栽种植原生长环境与移栽环境相似的树种。因为树木的生长环境是一个包含土壤、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的整体,移栽种植后的生长环境近似或优于原生生境,移栽种植的成活率比较高。如把平原生长的大树移栽到高山或者把酸性土壤大树移栽至碱性土壤,其成活率必然较低。

大树移栽种植过程应遵循“树势平衡”原则。“树势平衡”原则是指在移栽种植过程中应保持树木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的平衡。移栽大树时,如对根系破坏较大,则应依据根系的分布情况对大树地上部分进行适当修剪,使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的生长保持平衡。如果地上部分保留过多,水分蒸发速度大于根系水分吸收速度,易造成树木枯萎,影响树木的成活。反之,如果对大树地上部分的修剪过多,不但影响园林景观,而且会影响树木的光合作用,使根系得不到充足的影响物质,影响根系发育。

大树移栽种植一般分为前期准备、起运定植、后期养护3个阶段,其中前期准备包括制定移植方案、掌握苗木环境因素、树苗选择及处理、选择移植时间、栽植地树坑处理等过程;起运定植包括起苗、吊运、定植3个步骤,需要指出的是,起苗是移栽种植的关键,目前使用较普遍的是人工挖掘,通常采用“软件包装移植法”;吊运直接关系到树木的成活、树形的美观及园林工程质量等,是大树移栽种植的关键环节,吊运过程中注意不要损伤树干;定植要及时,而且需注意根系舒展、不要窝根,以提高移栽种植树木成活率。

3 后期养护管理

3.1 后期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移栽种植树木的后期管理是确保树木成活并健康生长的重要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后期养护管理得当,树木成活率高,树木生长速度快;反之,后期养护管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移栽种植树木的死亡。这是因为在移栽种植过程中树木的根系破坏严重,吸水能力降低,树木易脱水枯萎甚至死亡。俗语“三分栽、七分养”就是对移栽种植后期养护管理重要性的生动表述。

大树的后期养护管理还可以改善园林景观。大树后期养护管理得当,树木茁壮生长,光合作用旺盛,有利于促进园林景观生态环境的提升。此外,后期养护管理措施到位,树木不易发生病虫灾害,避免因虫害而破坏园林景区的生态环境。

3.2 后期养护管理措施分析

3.2.1 树体支撑固定

移栽种植过程中破坏了树木原有的根系,使得树木在新的生长点固定能力差,遇风或震动树冠容易歪斜,造成树木枯萎或死亡,因此在对移栽种植的树木后期养护管理过程中应对树体支撑固定。通常情况下,选择通直的竹竿、木杆或水泥柱作为支撑物。支撑物的高度应视树木高度而定,一般支撑在树木的1/3~1/2处。树体支撑固定有单支式、双支式、三支式等3种方式。在树体支撑固定过程中应注意支撑物要牢固固定,一般基部埋于地下30cm以上;支撑物与树体结合处要束缚捆紧,提高树体支撑结实度;在捆缚时树干与支撑物之间要有防护措施,以保护树木不受损伤,如在树干与支撑物之间安放隔垫、树干先用草绳缠绕等。

3.2.2 树干包裹

树干包干是用包装材料将移栽种植树木树干及比较粗的树枝等包裹的后期养护管理方法,其优点包括树木可以避免风直接吹袭和太阳光直射,减少树木水分蒸发;可以调节树干温度,避免高温或低温给树干带来的危害;可以保持树干湿度,储存部分水分,促进树木生长。

包干材料的选择应注意保湿型、保温性,通常选择草绳、苔藓、蒲包等。目前有的地方采用蜩料薄膜进行包干,此外在冬季树木休眠阶段效果较好,但在树木生长阶段因其透气性差反而不利于被包裹树木的呼吸作用,尤其是在夏季,散热性差,容易引起树干高温,灼伤树干,损伤芽体,影响树木生长,甚至会造成树木枯萎死亡。

3.2.3 喷水

树木移栽后根系破坏严重,对水分的吸收能力减弱,但树体地上部分,尤其是叶面因蒸腾作用造成树体大量水分散失,影响树木生长,必须经常喷水保湿,特别是在夏季。喷水的作用在于为树体提供一个湿润的小气候环境,因此喷水时要注意细而均匀,并且喷水要覆盖树体周围空间,喷水多采用喷雾方式进行。

3.2.4 遮阳

在大树移栽种植初期或者高温干燥的夏季,阳光直射易造成树木的枯萎死亡,需进行遮阳养护,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搭制荫棚遮阳,避免阳光直射,以减少树体水分蒸发、降低棚内温度。

搭制荫棚遮阳应根据园林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方式,如在树木成片种植、密度较大的园林中,应搭制大棚,方便管理、节约成本,单株大树应按株搭制。在搭制遮阳荫棚时应注意3点事项:保证树木光合作用,荫棚不能完全遮阳,通常遮阳度在60%~70%;保证荫棚内空气流动,荫棚周边及上方应与树干保持一定距离,以50cm左右为佳,既节约成本又保障了空气流通;荫棚应视树木的生长情况和季节的变化而改变,随着树木的生长机能恢复,荫棚可以逐渐去掉。

3.2.5 控水

树木根系发达,吸水能力极强,但在移栽种植过程中,绝大部分根系被破坏,无法吸收土壤深层水分,必须合理控制移栽种植树木的土壤表层水分,确保树木能够吸收到所需的水分,保障树木成活成长。

控水即要保持土壤湿润,又不能使土壤含水量过大,否则会导致土壤透气性差,抑制根系呼吸,不利根系生长,含水量过大甚至会造成根系的腐烂,因此在园林工程树木后期养护管理中要严格控制土壤水分含量,科学浇水。

(1)科学浇水,一方面树木移栽种植前要检查分析土壤土质及含水状况,在第一次浇水时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谨慎浇水,同时要让树球周围的土壤湿润又要防止过多水滴进入移栽树木的根系区域照成侵泡。

(2)移栽树木的树池一定不能积水。通常认为种植留下的浇水穴应积水才有利于树木成活,事实上与科学相违背,应在第一次浇透水后将透水穴填平或使之略高于周围地面,目的在于防止浇水或下雨时积水。如果移栽树木地势低洼,则应开排水沟,保证雨天能够及时排水。控水还应保持适宜的地下水位高度,防止腐根。通常情况下,水文高度应保持在1.5m以下,若地下水位高度较高,则应开挖排水沟,在汛期水位上涨地下水位攀升,则应开挖排水坑,将地下水用水泵移至场外。

3.2.6 防病防虫

移栽种植树木受损严重,自身抗虫抗害能力减弱,容易遭受病害、虫害,如不注意防范和及时治疗,很容易造成树木枯萎、死亡等。树木防病防虫应坚持预防为主,一旦发现病害虫害,对症下药,及早治疗。在树木预防病害虫害防治中应根据树种特性以及病害虫害的发生规律勤检查,并定期喷施多菌灵、托布津、敌杀死等药物。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生物科技的发展,新型生物农药不断上市,园林工程树木病虫害防治应逐步以生物农药为主,提高环境生态效益。

3.2.7 施肥

施肥是树木后期养护管理的最主要内容。对移栽种植树木合理科学施肥,有利于树木获得充足营养,恢复长势,促进树木快速、健康成长。但是不科学的施肥很容易损伤移栽种植后树木的根系,反而会造成树木的死亡,因此移栽种植后的树木必须合理、科学施肥。

树木在移栽种植过程中根系受损严重,第1年为根系萌发时期,该阶段不能直接对土壤施肥,否则很容易损伤树木,阻碍树体根系的发育。但为促进移植后树木的成活及生产,可以少量选用高效有机叶面肥,均匀喷洒大树叶面,促进大树根系发育。根系萌发后第2年,应根据大树的生长情况,在春季及秋季施2~3次农家肥或有机肥,以提高树体营养水平,促进树体健康成长。但须注意在施肥过程中慎重控制肥料用量,防止肥料浓度过高,损伤树体根系,可以采取低浓度多次施肥的施肥方法。

在肥料的选择过程中,要注意肥料营养的全面搭配,氮肥、磷肥、钾肥全面施用,而且应遵循“优先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次选农家肥,最后无机肥”的使用原则。

4 结语

园林工程建设的大树种植通常采用移栽种植的方式。在移栽种植的过程中树体根系受损严重,为提高移栽树种的成活率,应遵循“适地适树”、“生境相似”、“树势平衡”等原则。因此大树移栽种植后期养护管理,直接关系到树体的成活及生长,应加大对移栽种植大树的后期养护管理,采取科学的养护措施,提高移栽大树的成活率,促进移栽种植大树的茁壮生长,进而促进我国园林工程建设,改善我国城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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