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精选(九篇)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

第1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文化权利

"十"把文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不仅体现在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思想和目标,而且表现在它对文化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本文拟就少数民族大省及民族文化资源浑厚的贵州省为例,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问题略陈管见。

一、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现状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共有4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9%,全省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46个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254个民族乡,民族乡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5%[1]。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历史上少数民族在社会生活中创造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优秀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考古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民族学等多学科的学术研究价值。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现状令人担忧,这种状况集中地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文化物质遗产的淡化消失。不少空前绝后的传统民族工艺,大多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危机[2]。尤其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些熠熠生辉的传统民族工艺中,只有小部分能够得到较好的开发和利用。贵州省传统工艺濒临失传的项目占15.6%,已知失传的项目约占5.6%[3]。

2.文字的消亡。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的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逐渐萎缩。有些少数民族的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自己民族的历史和民族特色。本民族特色的文化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民族文化人才资源日益短缺,民族文化传承面临着断裂的危险。

3.民族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欠缺。譬如,有些文化遗产已先后被国外申报,公布在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诸多人为的因素加快了民族文化的流失。

二、民族文化法律保护的功能

法律保护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中重要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渊源是国内外的法律文件。它们指出权利原则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基本原则。所谓权利原则指的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必须遵循维护人权和发展公民文化权利的原则,必须遵循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原则[4]。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具有和谐功能

十指明,应把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置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做好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能发展和完善和谐社会的内涵。具体来讲:

它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把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体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少数民族居民的民族意识不断的增强。民族意识是民族的利益意识。是内化为自觉的、自发的和自主的权利保护运动[5]。民族意识的增强,一方面使民族成员更加注重对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化权利的关注,民族意识已成为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发展的内部心理动力[6]。

(二)、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具有认知和促进功能

要保护一种文化,尤其是要通过法律措施,就更需要一种严谨的态度,做好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工作能够使我们更加准确,更加深刻的认识少数民族本身,尤其是对民族文化权利的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分为三类:民族物质性文化权利,包括民族科技、经济、居住、服饰、饮食等文化权利;民族精神文化权利,包括民族古籍、心理、信仰、教育、民族文艺文化权利等;狭义的民族文化权利,也可简单分为民族风习文化权利、民族文艺文化权利、教育文化权利等[7]。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中国各民族的多元文明之间存在优势互补,这种优势互补是促进中华文明进步和繁荣的关键因素。

三、贵州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面临的挑战

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面临十分困难的挑战。首先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深的农耕文化的烙印。而在当下,由于工业文明冲击,人们的意识形态和观念的转化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往社会功能性的缺失,这是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难以为继的根本原因。这些冲击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无法改变,也不会改变。因此,工业化时代,农耕文化是应该进入博物馆、受到保护的文化。

其次,城市化和现代化等作为一种不可漠视的趋势已从经济领域正在向政治、文化、道德等领域渗透扩张。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8]。尤其是2000年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贵州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城市化是少数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9]。城市社会常常具有抑制、消除特殊文化的功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面对城市化的压力,城市化对以传统为内核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产生巨大冲击:尤其是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受到的影响最深,而传统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则受到来自于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威胁,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亟待保护[10]。

最后,面对全球,在现代西方文化输入的强大冲击下,以汉族传统文化艺术为代表的中华民族本土文化相对处于被动守势的弱势地位;在国内,传统的文化领域中,周边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一直处于边缘的弱势地位。少数民族传统价值观属于 " 非主流文化 ",更应该得到更多的保护。

四、做好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法律保护的措施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有明显的特殊性。首先要遵循这些特殊性,才能有针对性逐步推进法律保护和建设工作。这些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动态性:要不断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发展性:少数民族文化及文化权利不是停滞不变的,它是在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过程性:动态性和发展性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性[11]。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少数民族自身,针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表现出明显的特殊性的特征,政府和少数民族自身要做出更大的努力,主要包括俩个方面。

(一)、从政府的角度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

1.清政府自身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中的责任

政府在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进行法律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拥有强大权势、掌握着雄厚的公共资源,对文化的管理方式和政策是影响文化权利实现的主导力量。长期以来,政府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导致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上出现一系列问题。社会文化与经济发展失衡,会关系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重要规则和制度缺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使少数民族文化有流失、破坏现象。

2.因地制宜,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指导当地的工作。政府在切实履行其文化管理职能时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化保护格局。

3.建立一系列先进有效的保护机制。指导并建立文化传承机制、分级保护制度和体系,建立国家和地方级别的保护名录;对珍贵、濒危、具有历史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系统的抢救和保护等。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不在于物与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在保护过程中既要注重传承人的保护,抢救、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具有立法的紧迫性。必须通过明确法规,给他们合法的身份保障,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只有有了可靠的保障,才有切实的保护。

4.发展民族特色经济以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迅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从而消除贫困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壁垒,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12]。 特色经济体现了浓郁的地域文化特征。采用科学合理的途径,将它们开发出来并不断地创新,既能保留传统的精神又能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这其中,以旅游文化的影响最为广泛,应用最为持久,效果最为显著。它最大限度和最广泛地利用了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资源,将经济与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了越来越强大的产业优势。

5.和谐处理各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问题

通过立法正确处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规范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有关的经济活动,如文化遗产旅游、传统文化产业开发、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等,同时构建合理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将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这实质上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最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文化遗产地方立法灵活性与创新性的要求,是提高地方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关键所在。

(二)、从少数民族自身的角度看少数民族文化保护

1.要积极调动民族自身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西部地区民族文化要想真正得到保护和发展,关键还是在本民族自身--民族自身才是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决定性因素。传统如果没有主体的文化自觉,必定是一潭死水。通过立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僵化的保护、被动的保护,也不是完全依靠国家强制力的外在的保护。而是要通过制度的构建,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项自发性、自主性与自觉性的内化的文化行动,最终实现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性,社会成本小而收效较大。

2.积极参与自身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主体地位的缺失导致民族文化保护的决策者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实践者相脱节。少数民族在文化权利保护中的法律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政府官员、文化保护专家和专家学者等在民族文化保护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而真正作为文化保护主体和文化保护实践者的少数民族成员却没能充分发挥作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实践者与决策者的脱节导致保护民族文化的法律、政策违背少数民族成员的意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不尽人意。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立法过程中,要确立少数民族成员自身的主体地位,应发扬民主原则,民族成员的积极参与和专家意见相结合,需要借鉴和吸收非正式制度当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对本土资源的利用,是"法律制度能有效运作的一条便利的途径,是法的合法性-即人们下意识的认同的一条有效途径"。从而就能够降低法律执行的成本、增加法律实施的效果。

3.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自身对其民族文化权利保护意识较淡薄,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主体意识,应从外发的保护模式转向内生的自觉的保护模式,即由"要我保护"转变为"我要保护",形成一条新路径。可通过寻求行政、法律等多种渠道做到自我保护。

参考文献:

[1]贵州省少数民族简介[z].中国少数民族网.

[2]钟进文.西部大开发与小民族文化遗产的弘扬保护[J].青海民族研究,2001(2).

[3]王希恩.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及其走向[J].民族研究,2000(6).

[4]张德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7.

[5]高永久,朱 军. 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政治学思考.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5(6).

[6]谢志峻.城市化:民族文化的一元化还是多元化?[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6(4).

[7]塞缪尔.P.亨廷顿,王冠.华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89.

[8]高永久,秦伟江.论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J].理论月刊, 2006(11).

[9]高永久,单菲菲.论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o.2.2008.

[10]张钧.文化权法律保护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的文化权保护[J].思想战线,2005(4).

[11]高永久,秦伟江.论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J].理论月刊,2006(11):5-11.

第2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语言 保护策略 传承策略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城镇家庭外语规划研究项目编号:2242016S30024;项目名称:江苏策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外语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5YYA003

少数民族语言是我国重要的文化瑰宝,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当前在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技术的冲击下,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越来越深刻,同时在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下,国际间的文化交融也如火如荼。科学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遇到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只有不断创新保护和传承措施,才能真正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才能真正发挥语言文化瑰宝的魅力与价值。

一、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现状分析

少数民族语言是少数民族文化和发展的象征,是少数民族地方风俗和发展历史的直观呈现。随着少数民族语言的流失及口口相传带来的传承难题等,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保护少数民族的特色语言。但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随着国际间文化交融的日益蔓延,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危机。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由于缺乏文本或纸质资料,在口口相传或代代传承中逐步地遗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据相关部门统计,在国际范围内平均每一周就会有一种少数民族语言丧失。可见,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虽然从名义上我国拥有56个民族,但少数民族的语言习惯在使用过程中是多样化的,甚至一个少数民族就拥有多种语言,特别是在交通不便的西南、、新疆等地区,几乎每隔一座山就存在一种语言。在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过程中,仍有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少数人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未能得到官方认可和记载,这增加了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工作的难度。特别是在当今时代里,随着新媒体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可以通过电视、上网等方式便捷地与外界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少数民族地区汉化的进程,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同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为交通不便的贫困山区,特别是一些仅有少数人使用的民族语言,他们往往生活在封闭的山区。这些地区交通不便,教育资源存在明显的短缺,这使得当地的教育资源稀缺,教师无法承担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因此,在当前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新技术、新环境等对于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存在着巨大的挑战和威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迫在眉睫。

二、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网络文化、快餐文化等盛行,不少人认为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已经成为了狗尾续貂,无需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经费来开展针对性的保护工作。同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少数民族语言应该属于历史,不应该下大力气来传承,而应该直接舍弃。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少数民族语言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和历史进程的见证,更是我国的民族文化瑰宝。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少数民族语言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

语言是文化的直接表现形式,这就使得语言并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沟通与交流的工具而存在,语言更是一种文化烙印和文化宝藏。在少数民族语言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内质,语言中包含着故事、传说、寓言、哲理等,通过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能够有效地挖掘语言中的这些文化特质,从而丰富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如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等等,都是从少数民族语言中发掘出来的。一些少数民族语言中的丰富的文化内涵,已经逐步地成为文学作品的主要取材地,一些影视作品等也通过挖掘少数民族语言来汲取丰富的营养。当然相比于被挖掘出来的文化素材,少数民族语言中蕴含着的东西和内质是非常丰富的,仍有待开发与利用。

(二)少数民族语言中饱含着历史经验

语言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历史经验的积累和传承。在少数民族语言中,它如同一台吸尘器,将千百年来的历史信息记录和收集起来,并通过代代相传和口口相传传承下来。

从少数民族聚集地出现到少数民族的繁荣、衰落周期等,都能够从少数民族语言中得到体现。如满语的发展,是满族部落逐步兴起、并占领中原、一统中国的见证者和记录者,研究少数民族的发展史,从少数民族语言的演变中就能够获得答案。因此,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有助于帮助史学家深入地分析少数民族的历史渊源。

(三)少数民族语言的丧失影响民族感情

少数民族语言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象征,是少数民族同胞的情节所在。在当前新媒体技术及国际间文化交融的影响下,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能够有效地维系民族团结,有效地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节和民族情感。一般来说,语言的消失会给这个民族或族群带来心理上不可弥补的创伤和心理阴影,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砖添瓦。

三、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策略

随着少数民族语言丧失情况的日益严峻,我国政府已经认知到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关键作用,并出台和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旨在全面保护少数民族语言。但受新媒体等冲击,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仍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因此亟需采用科学全面的保护和传承策略,推动少数民族语言的长治久安。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立法工作

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强制性地予以保护。国家已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文化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机构,国家民委承担了濒危语言资料的记录和抢救工作,这些都从宏观调节上,强有力地保护了少数民族语言。但从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全局角度来看,当前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仍存在着巨大的法律空白,这使得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在实践中常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和困境。因此,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应该积极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通过立法保护来深刻地全面地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同时,在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的过程中,仅仅注重结果立法是不全面的,还应该针对性地进行程序立法,针对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环节及保护措施进行程序立法,不断规范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行为。此外,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桥头堡的作用,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投入等来推动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应该结合本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的实际进度和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共同推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的切实有效地施行。

(二)大力开展民族语言的研究工作

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仅仅以研究人员的一己之力显然是无法深入开展的,更是难以提升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效果与质量的。鉴于此,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中,应该积极开展民族语言的研究工作,将民族语言的研究纳入规范化的教学体系中。一方面,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应该在政府部门的扶持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工作,将少数民族的语言通过数据库、信息技术等方式予以记录下来,深入挖掘少数民族语言中蕴含着的文化内容和文化内质。另一方面,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加强其语言研究工作,高校应该充分发挥引领者的作用和角色。通过学科构建、体系优化等来深入地开展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工作。此外,社会其他部门应该注重挖掘少数民族语言中的经济元素,如将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成果搬上荧幕、网络等。

(三)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教育工作

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少数民族聚集地、民族学校应该成为起点,通过提升教师的民族语言的掌握水平,通过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的编订,通过优化和创新教学方式,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莘莘学子们,全面掌握本民族的语言。首先,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教师不仅应掌握科学的普通话,同时更应该了解和熟悉少数民族语言的发音习惯及表达方式。同时通过加强对教师素养的提升和培训,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其次,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过程中,还应该科学编订和修订语言教材。根据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实际,编写科学的全面的教材,使得教学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最后,在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过程中,还应该积极创新教学方式,有效地改良教学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来提升少数民族语言的整体教学质量,优化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结语

少数民族语言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瑰宝,当前少数民族语言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危机四伏,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迫在眉睫。在实践中,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立法工作,通过改良教学方式,通过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工作等,能够综合性地全面化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

参考文献

第3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经验启示

[作者]哈正利,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杨佳琦,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0级硕士生。武汉,430073

[中图分类号]H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2)02-0189-005

本文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研究”(10JZD0031)阶段性成果。

少数民族语言不仅是少数民族日常生产生活中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情感的纽带,更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因此,少数民族语言问题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但是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方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起步时间、观念、政策和措施截然不同,呈现多元态势。发展中国家面临全球化和现代化压力,坚持把国家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文化和语言逐渐边缘化。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发展中国家逐渐探索经济发展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相协调的道路。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从落实少数人权利和坚持文化多样性出发,各国都较早地关注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并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一、国外少数民族语言发展现状

发达国家内部少数民族成分复杂,语言多样,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和发展日益引起各国重视。欧盟正式认可的官方语言有20多种,少数民族语言有大约150种,此外,还存在相当数量的移民少数民族语言。加拿大的人口将近3400万,其中有将近110万人是原住民。过去,加拿大政府对原住民一直采取民族同化政策。受此历史和传统影响,原住民一直处于被压迫的地位,文化得不到尊重,语言逐渐消失。现在,加拿大的原住民最主要的有三大部族组成:北美印第安人、梅蒂斯部族和因纽特人。其中北美印第安人,所占的人口数是加拿大原住民总人口数的一半左右。目前,在澳大利亚2100万人口中,原住民仅有约45万,且大多生活在偏远贫瘠地区,是澳大利亚最贫困的群体。在澳大利亚人口中,原住民成为文盲、失业者和罪犯的可能性最高,自杀率也高居各族群之首。因此,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工作更加艰巨。

近年来,发达国家少数民族语言保护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首先,移民人数增多,“新少数民族”融入问题越来越严重。来自东欧、非洲、亚洲和拉美地区的外来移民日益增长,在发达国家全国人口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移民一般不被政府接受为少数民族,因此即使他们的数量多于本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官方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专门保护他们的语言文化。

其次,法律上平等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比如说,澳大利亚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权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支持《联合国原住民人权宣言》,制定《反种族歧视法》等等。但是土著人民权利和文化权益一直没有得到保障和维护。2009年,联合国土著民族人权特别报告员詹姆斯·安纳亚在堪培拉就批评澳大利亚原住民政策说,澳大利亚原住民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他们的文化和习俗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历史上针对原住民的种族歧视问题在澳大利亚仍然存在。可见在大洋洲对原住民的保护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最后,人们开始反思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法国人和德国人如今对这种方式明智与否深表怀疑,丹麦和荷兰已经逆转了其官方政策,甚至连英国也充满了疑虑。”阿玛蒂亚·森认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悲剧在于“两个混淆”:一是文化保守主义和文化自由之间的混淆。二是在于忽视了一个事实,即虽然宗教也许是人们的一个重要认同(特别是如果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赞美或拒绝自己继承或被归入的传统),但还有其它一些政治、社会、经济层面的联系,人们也有理由对其加以重视。所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是发达国家在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语言过程中所面临的严峻挑战。2010年10月,德国总理默克尔公开表示“德国试图建立多元文化社会的努力已经彻底失败”,她指出穆斯林移民需要努力融入德国社会,学习德语。

二、国外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经验

(一)倡导多元文化的价值观念。多元文化主义强调尊重文化多样性,因其更加包容而代替了同化主义模式。加拿大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多元文化政策作为一项法令颁布的国家。从1970年代开始,在各种移民群体压力下,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放弃了同化主义模式,转而采取多元文化主义模式。

多元文化政策提倡保护少数民族(包括移民)语言,其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政府支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对少数民族成员实行双语教育;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提供公共服务等。欧盟各国尊重各民族的多元文化,建立健全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尊重。比如说,法国政府不承认人种、宗教、语言或其他形式的少数族群但是法国保留多元文化传统,并一直致力于多元语言的发展。

加拿大首先把“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作为基本政策,给予少数民族群体权利,不同族群的传统文化和语言得到保护和发展。美国的印第安人除了享受其他少数民族的权利以外,还有享受保留地和自治政策等权利。多元文化的价值观念是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基础,为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由于多元文化政策的保障,使文化多样性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使不同族群的语言得到保护和发展。

第4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1.民族高校图书馆传承民族文化的意义

1.1有效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识,减缓少数民族文化的逐渐弱化。

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当今急剧变革的社会及现代文明发展的强烈冲击下,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着消亡和继承的两难困境。而民族高校图书馆作为民族地区的高校图书馆,在其服务于民族教育事业,发挥其教育职能的同时,也肩负着抢救和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历史重任。这既是民族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也是民族事业发展的需要。

1.2参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民族高校图书馆文化自觉的体现,也是其正视、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表征。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这些宝贵的财富多以民族文献的形式流传下来,历史上,我国少数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和古老的璀璨文化,它不仅表现在民族的地理环境、语言文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宗教信仰方面,也表现在民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明的各个方面,因此,民族高校图书馆对民族文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不仅是民族高校图书馆的职责,也是民族高校图书馆民族特色的最重要体现。

1.3民族高校图书馆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民族高校图书馆长期以来结合自身所处的地理和人文环境,积累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文献资料,成为各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汇聚、传播的集散地,基于各少数民族在文化、传统、习俗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更好地为民族高校图书馆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各民族之间更好地相互理解,民族高校图书馆需要大力加强特色馆藏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民族文献资源,推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振奋民族精神,发展民族文化。

2.民族高校图书馆传承民族文化的措施

2.1加快特色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民族文献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的丧失,都很难再现或复制。因此,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特别是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显得十分重要。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各民族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也对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冲击,一些少数民族文化或消失或衰退,传统的民族文化传承模式,在新时期开始遭遇困境。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正面临严重的传承危机,民族高校图书馆作为各民族地区文献信息资源的中心,收集、整理、传播着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信息资源,更应大力构筑特色馆藏,创新机构设置,深化服务,开展民族文化研究,将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责任。

2.2加强文献资源建设,注重特色馆藏的建设

特色资源是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学院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发展的文献信息资源,民族高校图书馆的民族资源,是民族高校图书馆在数十年发展过程中积累、形成的文献资源,一般是以民族文献为主体的,具有地方文献性质的资源体系,是民族高校图书馆的优势资源,图书馆应大力开发利用民族文献资源,挖掘它的潜在价值,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馆藏。特色馆藏是民族大学图书馆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民族高校图书馆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而随着文献信息载体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内容丰富的民族文献在载体形式上也日趋多样化,为民族特色文献的收集、整理、收藏和开发利用创造了有力的条件,也为建立民族文献特色数据库提供了坚实的文献基础。

2.3结合民族高校图书馆的内容和结构,提供贯穿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的个性化服务

民族高校图书馆的特点与优势就在于民族文献信息资源的收藏与利用,民族高校图书馆应当立足本校,为本校科研服务,充分利用特色信息资源,开展有本校学科特色、民族特色的知识信息服务。加快搞好民族高校图书馆特色馆藏建设与服务,加快特色数据库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民族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做出应有的贡献。民族高校图书馆在满足广大读者知识信息时,要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用户进行文献推送服务,如为民族高校专家学者开展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前瞻性知识服务;拓宽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品牌信息服务;完善特色数据库建设,强化服务职能等。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特色馆藏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5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旅游;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take the national culture as a tourist attraction of the national tourism i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domestic and foreign tourists, touris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resources, cultural assimilation 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phenomenon. As soon as the national tourist attraction national culture be assimilated, National Tourism survival will no longer exist. Therefore, how to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ethnic culture protection of the two is a very important research topic.

Key words: tourism; ethnic culture; tourism resources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旅游及旅游资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日常休闲、消遣的首选。经历了最初的山水观光旅游热后,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开始把兴趣与目光转向文化旅游,以民族文化为吸引物的民族旅游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内外游客。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但同时也给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带来了负面影响,民族文化被同化的现象十分突出。如何妥善处理这对矛盾,既发展民族地区的旅游事业,又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作为生活方式,那也就意味着它是一个经济消费过程。外出旅行逗留时间的交通、游览、娱乐、饮食、住宿、购物等各个“生活”环节,都需要开销,而且花费的金钱要远大于居家的日常生活。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和旅游业赖以存在的基础。所谓旅游资源,就是令游人感兴趣、能够把游人吸引来的各种因素。当今世界旅游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就要求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依据旅游者的需要,根据客源市场特点及其变化,确定和调整资源利用的方向、内容和形式。经济的目标和需要,决定了旅游资源开发在整体上要确立大众化的方向。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对利润的追逐和市场竞争的适应。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产生的影响

二、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产生的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给少数民族文化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旅游对少数民族生产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由农业生产转变为提供旅游服务。在传统的民族社会里, 农业、畜牧业是人们从事的基本产业, 在比较后进的少数民族地区, 采摘、游牧也是人们经常劳作的方式。人们生产劳动的目的几乎都是为了收获粮食,满足温饱的需要。这种“温饱文化”在少数民族的生活仪式中表达得十分充分。哈尼族的“新米节”仪式就是通过吃新谷、喝新谷酒来预祝来年稻谷丰收, 越吃越多;傈僳族的,“阔时节”与苗族的“吃新节”也有类似的含义。佤族的“新米节”、瑶族的“达努节”、水族的“祭土地节”, 独龙族新年“卡尔江哇”等, 同样是为了祈祷粮食丰收。但随着旅游者的到来, 许多少数民族已不再从事, 或者说不单独从事农业生产, 生产的目的也不只为了满足衣食之需, 他们开始转向为旅游者服务, 获得现金收入, 进而购买除粮食之外的生活用品, 甚至是奢侈品。总之, 旅游改变了少数民族的劳动场所、劳动方式、劳动目的, 以往以农业生产、粮食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悄悄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 变得渐渐模糊而遥远。旅游与少数民族节庆仪式的日常化。民族节日不仅是民族生产、劳动、饮食、服饰、娱乐、社会、政治、历史、经济等文化事象的载体,而且是民族意识、民族性格、伦理道德、等民族深层次文化的形象表达。简言之, 节庆仪式既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 又是民族文化的一种重要表达方式。旅游活动对民族节庆仪式的利用, 产生了两种结果, 一是节庆仪式的空间移位, 二是节庆仪式的时间移位。节庆仪式的日常化会导致人们对节日的情感淡漠, 对传统的想象枯萎, 促使传统节日的意义趋于扁平化。

促进旅游与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建议

首先,我们知道旅游业发展与少数民族文化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保护使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得到保持,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开发;同时,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使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 更有可能得到保护,并广为传播。政府引导唤起少数民族旅游意识, 建立社区参与的保护和开发机制。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接受咨询、组织旅游业知识培训来培养少数民族导游等形式, 唤起当地居民的文化旅游开发意识。主要是通过唤起文化旅游意识和旅游开发使当地居民产生民族文化自豪感,从而转化为保护的自觉意识。社区参与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的全过程,并通过参与来享受经济、社会等各项利益。应该让当地居民参与旅游规划,文化保护措施的制定, 同时, 优先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使当地居民与政府和开发商实现经济利益的共享。通过社区参与, 能够避免急功近利的一些开发行为,增强当地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以经济杠杆作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外在动力。2000 年7 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云南大学人类学系组织了一次关于苗族服饰的短期田野调查,在苗族村寨里, 村民们拿出的手工缝制的纯麻制品以及甚至已用过的东西,有很多被高价收购,而被当地人视为时髦的、漂亮的掺有化纤原料的色彩艳丽的新衣服却无人问津。当地人大为震惊。这一事件对于促使他们重新认识本地传统文化价值的作用远远大于泛泛的说教。抽象的文化保护的意义在具体可见的利益中体现了出来。大力开发少数民族工艺品。这无疑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资源和潜在的财富,若能充分利用,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对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具有深刻意义。

第6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和谐社会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

一、保障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权益

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是对自己民族生活和生产实践的反映、赞美和歌颂,是民族情感、婚姻爱情、人际关系、道德礼尚、风俗传统和精神信仰真情流露和表现。原生态民族文化是本真的文化,是非常珍贵的,因为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每个民族的独立存在的标志,是我们生存的这片土地的生命轨迹,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见证,是全人类不可代替的精神财富。从原生态文化的稳定传承中使我们一窥古老文化的真面目,这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古老文化的“活化石”,是古老文明在现代社会中的“活体”。这样的文化,除了让人惊喜、让人惊叹,更让人珍惜。

对于人类的生活而言,原生态文化的意义是多重的。

第一,原生态文化对于历史文化的发现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原生态文化是古老文化原型在历史的长河中的积淀,它的稳定传承性决定了它基本保留了古老文化的原貌,这给我们了解我们祖先的文化、认识人类的历史提供了现成的、活生生的材料。

第二,对于拥有原生态文化的民族而言,原生态文化具有巨大的精神功利性和实现男女交际的实用价值。它能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劳动之余的欢歌劲舞、美味的特色饮食、绚丽的民族服饰等等,都能让人们喜笑颜开保持愉快心境;它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讲述世代流传的关于本族由来的传说、跳相同步调蕴涵相同意义的舞蹈……,都能使人们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属于这个民族,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原生态文化也能实现男女交际等的实用功能,从而实现该民族的繁衍生息。

第三,原生态文化对于唤起各民族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珍惜之情,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最有效的途径,对各民族所具有的价值是巨大的。

第四,原生态文化对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价值。原生态文化的地域性特点决定了原生态文化具有鲜明特色,原生态文化经过后期加工和市场化的运作往往能在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第五,依托原生态文化构建起来的民族文化旅游业已经成为很大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旅游,掀起了一浪又一浪文化冲击波,在带给观众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强大的经济一体化浪潮中,面对着来势迅猛的西方化、汉族化、单一化、消费化,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无力应对,只有随着潮流改变自己。很多富起来的地区,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受到冲击,原生态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传统民居已经被“小洋楼”取代,民族服装及服饰及其工艺日渐式微。由于没有相关的保护法规,宝贵的原生态文化遗存物难以保护。少数民族的年青一代外出打工,远离自己的传统。而学校教育很少民族文化内容,青年人对自己的文化传统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感情,一些少数文化的传人相继去世,很多经典文化已经无人传承,如今,民族语言在不少村寨已不复使用。这些现象告诉我们形成于成百上千年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板块正在瓦解与松散。当前,许多组织和个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原生态文化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很多有力的措施来保护。但是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如何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是一个历史性的大课题。如果对原生态文化不加紧抢救、记录、保护,就是对历史的犯罪,有悖于当今国际对待文化遗产的文明观,有悖于先进文化建设的性质规定,有悖于民族平等的社会理想。故此还要做好以下的工作:

1.加快对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

2.国家要加大民族地区濒危文化抢救和保护的财政投入。

3.我国民族多,文化繁多,在保护上不能项目化,而应该体系化。项目保护是枝节保护;体系保护是整体保护。建立国家性权威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数据库,以图片、文字、录音、录像多种技术手段,综合地存录民族文化资料。各民族自治区域应制定文化抢救方案和保护体系。

4.对一个小民族的迁徙,民族文化形式的消失,乃至民族文化传承人,都要给予极大的关注。要尊重传承人,调动和发挥传承人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使他们自觉地主动地承担起传承责任。

5.设立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基金,募资并资助少数民族文化重要形式的抢救。并唤起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爱、尊重与保护。政府应该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引导从而让他们主动去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

6.在全国各地学校教育中开设有关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成就与重要特征的课程,增进民族间的学习与了解,传承民族文化,培养民族情感,强化民族审美。

7.对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权益保护需要与世界接轨,二是不能过分追逐商业利益。重复强调一句:保护遗产,政府主导,民众参与,传承人是关键,保护文化遗产,是建设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

二、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

文化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又能深刻影响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文化的发展繁荣提供了广阔而丰厚的土壤,推动着文化的创新,生产出丰硕的文化成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把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证,文化是灵魂。要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就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农村、边远地区农民、农民工和少数民族人民等群体的文化生活。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因此,制订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培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努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努力创建“共享文化成果,共建和谐家园”的长效机制,还要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为本,以基层为根”的文化理念和文化氛围。

一是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化工作、文化建设最为重要的任务,融入文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文艺创作、文化活动和文化建设各方面工作实践当中。

二是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推出更多的艺术精品,丰富人民群众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少数民族生活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是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要重心下移,普惠共享。把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不断扩大受益面,把公益性文化服务的触角也要延伸到少数民族生活地区,通过举办文化大讲坛、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和公益性讲座,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

三、保障少数民族公平享受文化教育权益

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不同群体受教育的机会有较大差别。在大城市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义务教育区域内资源配置不均衡、校际差异过大,上好学校难,上好学校贵,这种现象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社会的和谐,少数民族群众反应强烈。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流向发达地区,农村教师流向城镇,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不同地区教育质量差距拉大。

当有的地区已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时,而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还远远没有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当有的校园置于欧美发达地区也叫人叹为观止时,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的学校即使摆在非洲也让人感到寒碜;当有的中学出现了教职工私车群时,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教职工还在温饱线上劳作;当有的学生被电子产品包围时,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至今与电子产品绝缘……。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突出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的这种不均衡发展已经成了制约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至已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教育的不公平,已引起广泛关注。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努力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具体说:

第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把少数民族教育也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建立少数民族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二,在全国农村和边远地区建立远程教育网络,使全国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孩子们能够共享教育资源。农村的教育、边远地区教育、中西部教育发展,是突出教育公平的一个重大举措。

第三,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术的培养。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优势,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培养。

第四,实行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轮换、从名牌学校抽调一大批骨干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担任校长或任教。采取措施确保城乡教师待遇一体化,激发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教师的积极性,以此作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调节手段。

第五,扶困助弱,是近几年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又一引人注目的政策导向。要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的投入,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此外,大专院校要有意识地增加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培养学生的比例,同时,还需相应政策,鼓励他们返回家乡。

第六,目前民族地区教师素质等教育“软件”满足不了需求,建议政府设立“民族贫困地区教师培训专项基金”。

第七,农村教育要构建一种“以人为本”的全新教育模式。特别是针对一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辍学的孩子,要从教育保障机制入手,尽力保障他们顺利的上学、升学,也可以鼓励他们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掌握将来融入社会的技能。

第八,目前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强调得远远不够。针对目前的教育不公平现状,教育的公平性应作为制定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重要目标,政府应完善教育制度,加大教育财政性投入,推行“无差别教育”,逐步消除目前基础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四、保障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

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是少数民族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界,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适合自己生息繁衍、生产活动、社会交往、文化娱乐等环境文化,它是少数民族历史活动的痕迹,是他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成果,也是少数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精神条件的综合体。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的发展和演替,受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及社会规律的支配和制约,其质量是人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之一。

由于历史与地理条件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人民生活相对贫困。在经历新中国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加大,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生活和社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人民企盼的,也是历史发展和进步之必然。但也要看到,在这巨大的变革中,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文化也面临着遭受破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这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和着意应对。

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说,与自然相逆反或是破坏少数民族生存环境的文化,就不能称之为“原生态”。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文化是他们祖祖辈辈在与自然界打交道的时光里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成果,是他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主选择,也是他们在把握必然中获得的自由,这是他们的权利和文化成果。对少数民族的这种权利和文化成果,我们应当尊重,而不是无视。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指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强调了发展也要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这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现在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至今依然生活居住在大山、高原、草原等生存环境中,过着的典型的原生态的生活,继承着传统的生存环境文化。他们都非常注意选择良好的自然环境,这些自然环境风景优美,柴方水便,利于生产、生活。众多的少数民族对自己祖辈传承下来的生存环境倍加珍惜,他们守护森林植被是一种普遍的习尚,他们崇拜自然和动植物图腾,隐含着对大自然的关爱,这种生存环境文化隐含着人与自然不可分离的思想。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特别是城镇化的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不断的遭受破坏和污染,生存环境的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不仅如此,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的地方政府和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全然不顾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和传统风俗文化,而是按照自己的长官意志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地区、路边建了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西式楼房,破坏了少数民族原本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侵犯了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有鉴与此,为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免受侵犯:

第一,对保护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立法;

第二,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少数民族对自己生存环境文化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在全社会进行环保教育,要突出对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保护教育;

第四,对破坏少数民族生存环境,侵犯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各级政府和领导能对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有认识,并能使这种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那将对于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而言,将是一件大幸事,这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于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文化权益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第7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原始宗教;绘画艺术;可持续发展;策略

原始宗教泛指人类的初期形态,包括万物有灵意识与灵魂观念、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神鬼信仰等宗教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巫术、禁忌、祭仪等一系列宗教行为。在宗教学领域,原始宗教通常与人为宗教相对应,指人类在氏族社会时期基于社会信仰需求的自发性宗教形态。本文所言的“原始宗教”主要指各少数民族的本土或原生性宗教。所谓原生性,是指该宗教形态自发产生于民族社会的远古时期并一直传承和延续到近现代,主要承载了该民族发展历史中的宗教意识和文化表达,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民族宗教的“文化流动性”[1]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性。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文化,往往要通过一个物化的过程才能让人感知,形象是巫术和原始宗教最基本的物质条件。[2]研究原始艺术的西德学者赫伯特・屈恩认为:艺术跟宗教一样,也是揭示神灵永恒奥秘的一条途径,是接近神灵的一种方法,绘画一开始就必然同宗教膜拜连带在一起。[3]艺术起源的“巫术说”和大量宗教与艺术的考古史证,展现了宗教与绘画在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的依存关系,而文化在物质和精神层面的相互渗透,使绘画成为原始宗教观念的重要表达方式,宗教意识也成为了早期绘画艺术精神的内核。因此,原始宗教、绘画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成为我们探讨原始宗教绘画可持续发展策略意义的重要前提。

一、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及绘画艺术的基本形态及特征

从文化与环境的双向关系出发,文化地理学者认为,自然地理环境是文化系统发展的基底。云南多山地,且山地与坪坝结合的地理环境特征,致使少数民族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了复杂多样的民族宗教形态。从本文所定义的民族传统原始宗教的范畴看,主要有藏族的苯教、纳西族的东巴教、彝族的毕摩教、普米族的韩归教、白族的本主信仰等等。从原始宗教发展的阶段性看,云南还保留着大量的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原始形式,包括以直接崇奉山、石、水、火等自然物为特征的自然崇拜和动植物崇拜,如佤族祭奉的最大神灵就是山神“鹿埃姆”和“鹿埃松支”,而藏族、普米族、纳西族摩梭人都有崇拜牦牛的习俗,壮族、布朗族、苗族、傈僳等民族则甚为崇拜神林、神树;同时还包括具有原始氏族社会遗留特征的图腾崇拜,如彝族、白族、拉祜族、纳西族、怒族等都有崇拜虎的现象。此外,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及巫术、禁忌信仰等也是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基本内容。

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在上述内容和表现形式上的复杂多样性,使宗教绘画艺术具有了“多样且复杂的精神内涵和模棱两可的外在特征”[4]。实际上,所谓的“模棱两可”正是指原始宗教绘画艺术具有原生性特征的多样化表现形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就其画面的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崖(岩)画、壁画、文献经籍绘画、纸布绘画以及吞口画、祖妣画、盾牌画、文身艺术等内容。

二、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文化的保护与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全球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世界性大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正在遭受空前的冲击。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作为一种民族传统艺术文化也面临着衰退、复兴与变迁进程。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保护和开发两个层面。

(一)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对原始宗教的观点虽然不一,但从对地方民族传统文化,或早期宗教文化的物质遗产,或地方民族早期艺术文化的物质和包含在其中有关人类早期绘画技艺等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维视角出发,国家、各级政府和民间社会力量都在极力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地方少数民族文化。就云南省而言,其保护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的立法保护和制度保障。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全国性法律的支撑下,云南省于2000年5月在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5],并于200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此为原始宗教绘画艺术在内的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在该《条例》的基础上,云南省部分地州又根据自身的民族文化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而施行了《云南省维[6]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8年)、《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12年)、《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12年)等地方自治条例。另外,云南省还对部分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制定了相关法规,其中2006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并明确指到对东巴绘画艺术为重点保护对象。这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云南少数民原始宗教绘画艺术的保护从民族传统文化的层面得以保障,并为宗教绘画的收藏、抢救、研究、保护和开发等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相应于这些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保护和奖惩等方式为民族宗教绘画的整理、开发和利用奠定了制度保障。

其次,保护模式的形成。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下,各类地方组织和各界人士,尤其是民族文化工作者都积极投入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事业中,并逐渐形成几种文化保护模式。模式一,为学术化的保护模式。即依托相关研究机构、科研基金支持,在众多专家学者的努力下积极通过田野等方式调查有关原始宗教绘画的遗迹,搜集、整理相关的图片和文献资料。如中国民族学家杨成志20世纪20年代调查彝、白、苗等民族时得到彝族古籍一本,上面配有插图。1957年云南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原碧江县发现怒族古岩画后,有民族学、考古学专家于1965年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境内又发现岩画。其中一些考古学家研究过岩画的形成年代、内容等问题。[7] 1981年率先成立的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先后出版了《东巴文化艺术》、《纳西族东巴文字画》等多部东巴绘画图册,使丽江掀起了学东巴文、画东巴画的热潮,逐渐形成一种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字和绘画艺术的模式;模式二,为教育化的保护模式。即建立民族文化传习馆、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民族文化与学校教育机构相结合。如著名作曲家田丰就于1995年以个人力量筹资创办了云南省首个民族文化传习馆,并通过各民族中老年艺人带青年的形式,让学员到馆系统整理和研习本民族的传统艺术,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开辟了一种模式。丽江市就在兴仁、黄山、白沙等小学设立传承民族文化精品教育基地,采取教师、学生、学者共同参与的方式编写乡土教材,并开办东巴象形文字、东巴绘画等课外兴趣班等教学方式传承民族文化。模式三,为博物馆模式。这一模式被普遍运用于原始宗教绘画物质形态遗产的保护。云南省博物馆继续收藏展示文物性质的民族民间美术品,云南省群众艺术馆拥有可观的民间美术实物资料,新建的云南民族博物馆、昆明市博物馆、丽江东巴博物馆、个旧市博物馆也集、整理、收藏云南民族民间美术品,其中不乏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的作品。模式四,对绘画主体的保护,即绘画传承人的保护。1997年,文化部同意云南省群众艺术馆接受美中艺术交流中心的资助,启动云南民族民间美术调查项目,云南省文化厅也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民族民间美术和民间艺人调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积极开展调查工作。至1999年,云南省各地调查组共获得210多名民间艺人资料和相关的美术资料。云南省文化厅1999年6月23日以民族民间高级美术师、美术师和民间艺人三个级别对166位民间艺人进行命名,表彰33个调查民族民间美术先进集体和103名先进个人。[8]这些保护模式成为了原始宗教绘画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如上所述,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以及在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的积极努力下,民族宗教绘画艺术文化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护和传承。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保护机制不完善,从法律、政策和经济层面都缺乏激励机制。其次,是保护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低,对图片、图像资料数字化资料收集还限于静态的相机拍摄地方法。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无法建立对绘画工艺和过程信息的资料收集,不利于其文化非物质层面的保护。措施的实施的全面性不够。目前,只有纳西族的东巴绘画的保护形成了从立法、机构和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完整体系,其他民族的宗教绘画艺术保护体系都不完整。最后是研究体系的专门化、系统化不够。对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文化的研究是具有模糊性的,即:对其的保护工作是放在对地方民族文化的整体之中。理论和实证研究都缺乏系统的框架和方法。

(二)开发现状及面临问题

对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文化的开发,主要集中在民族艺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中。前者的主要途径是把原始宗教绘画的形态元素,如形象、色彩等,运用到其他领域中。典型的有张志禹、李忠翔设计的云南民族博物馆的门头的大型浮雕[9],就是抽象运用了原始宗教绘画形象中的“虎”的图腾形象。对于在旅游中的开发,各民族地区都通过原始绘画艺术的吸引力来开发旅游产品,或进行特色文化景区的建设。在丽江古城,大量的东巴象形文字结合东巴原始宗教木牌画得形式,被开发成为旅游纪念品。丽江的东巴谷旅游景区中,东巴原始宗教绘画“神路图”以大型景观石刻的形式被展示出来。

伴随着原始宗教绘画艺术被作为一种独特的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一方面是使人们看到这种文化的价值,在推动了对其的保护和发展的同时,又起到阻碍和制约的作用。这表现在:其一,物质环境的开放,带来了外来文化侵袭,原始宗教绘画的多元特征越发明显。一方面使原始绘画具有多元要素而艺术形态更为丰富;另一方面又造成的民族宗教绘画艺术的“趋同化”或“同质化”。其二,当代人对原始宗教的不同态度也引发了民族宗教绘画在传承和保护上的争议。少数民族群体和民族文化工作者在积极采取措施而保护着传统文化,而部分缺失民族文化背景的人们则将原始宗教与原始人类、原始社会及落后文化联系在一起,从而贬低了包括绘画艺术在内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存在价值。其三,伴随着旅游产业商业化的开发,使原始宗教绘画逐步失去反映创造主体的情感和意识,而转化成迎合客体需求的内容和形式,逐渐丧失了“原生性”与“民族性”。

三、云南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针对上述提及的问题,发现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要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待社会各界的共同解决。其中,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从政府层面,加强开发和保护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的立法执法工作,拟定和颁布有关于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绘画艺术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及政府条例。

2.从研究层面,转换观念,把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绘画作为一种早期文化现象,做到研究的多维视野。让人们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充分认识其文化特征、存在价值和意义。

3.注重保护手段中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动态化建设。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原始宗教绘画艺术以图片、音频、视频的形式存储于网络数据库中,建立民族宗教绘画的数字化资源库,以实现对这些珍贵资料的永久保留与传播。同时,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的动画和虚拟现实技术模拟濒临消失或已被损坏的原始宗教绘画,实现对该绘画艺术的数字化保护。

4.应依托早、初、中、高教育体制,培养民族绘画艺术的高等教育人才和保护原始宗教绘画技艺的传承人,使美术教育与民族传统绘画艺术文化相结合而互动发展,丰富和发展相关产业。

5.从绘画艺术的角度出发,带动宗教文化向审美文化视野的转化,促进云南文化旅游的深度开发,并有效处理原始宗教绘画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四、结语

原始宗教作为氏族社会的伴生物,往往是全民信仰的宗教,[10]深刻影响着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文化的发展。因而,对其绘画艺术文化的保护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原始宗教绘画艺术的挖掘、传承和利用增加了我国传统美术文化的民族性与多元性,使传统绘画主流元素与少数民族原始绘画的非主流因子互动融合而发展;其次,随着对民族绘画文化构成价值的深入理解,在原始宗教绘画艺术物质形态的保护过程中,同时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民间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者,随着民族传统宗教绘画艺术的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深了与全球化和现代化接轨的程度,使少数民族的原生性文化有了面向世界、与先进民族文化平等对话的机遇和权利,因而也极大地促进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提高了民族意识并促进其文化自觉,最终从少数民族成员自身的角度,更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绘画艺术。人类文化的形成必然受到自然环境、社会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社会都在发展变化,体现其特征的文化特点也随之变化。均衡是相对的、暂时的,变迁才是绝对的、永恒的。[11]采取何种策略解决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注释:

[1]孟慧英.再论原始宗教[J].民族研究,2008(2).

[2]龚田夫.巫术与原始艺术[J].百科知识,2007(15).

[3][苏]乌格里诺维奇.艺术与宗教[M].三联书店,1987:42.转引自马奇.艺术的社会学解释――普列汉诺夫美学思想评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47.

[4]汤海涛.云南民族美术学[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

[5]李华.云南少数民族民间绘画发掘保护及存在的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

[6]陈凡,汪林.云南民间美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运用价值研究[A].云美论丛[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

[7]佟德富.原始宗教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J].宗教与民族,2002(1).

[8]宗晓莲.布迪厄文化再生产理论对文化变迁研究的意义――以旅游开发背景下的民族文化变迁研究为例[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

[9]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二)[M].民族出版社,2009.

第8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少数民族音乐 西部开发 生存选择

我国少数民族有着丰富的民族音乐遗产。这里我就从这些音乐遗产生存、保护、发展的角度入手对少数民族音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影响及贡献,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如何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等内容进行研究。

一、少数民族音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影响和贡献

我国少数民族不仅有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而且有卓越的音乐创造才能。由于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我国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是十分绚丽多姿,丰富多彩的。

我国的民族音乐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一方面,少数民族音乐对汉族音乐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汉族音乐的发展又促进了少数民族音乐的繁荣。许多少数民族音乐家为汉族音乐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如藏族贵族登者班爵在中原学习汉族音乐,并将扬琴、笛子、二胡、京胡等乐器带到西藏,使汉族音乐广泛流传,同时也促进了藏族古典音乐的发展。

总之,我国光辉灿烂的古代音乐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少数民族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少数民族音乐遗产的价值及保护的重要意义我国各少数民族大多能歌善舞,每个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都拥有本民族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优秀而独特的传统音乐文化,有着丰富的民族音乐遗产。如新疆维吾尔族音乐中的木卡姆,回、土、撒拉、裕固等族共有的“花儿”,以及深深根植于西部各少数民族之中的独特曲艺音乐文化等。

“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是对流传于中国新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载歌载舞,是维吾尔木卡姆最重要的特色。舞蹈技巧丰富多彩,集体舞的队形组合、步伐步态,双人舞中的摇肩动颈、闪转腾挪,单人独舞中的叼花顶碗、模拟动物等,形态各异,变化层出不穷。

木卡姆是维吾尔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街小巷、茶馆饭铺、村镇集市,驴车上、驼队中、篝火边,都飘荡着木卡姆的旋律。她更与民俗仪式息息相关,木卡姆的乐声起处,都是吸引人们聚集的地方。年轻人在木卡姆的乐声中喜结良缘,走过苦难的人民也在木卡姆的乐声中长眠于一生热爱的沙土中。木卡拇伴随着维吾尔人的降生、成长、死亡,与维吾尔人民生死相依。

“花儿”是流传于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陕西宝鸡以西、四川阿坝一带及西藏部分地区,深受回、东乡、保安、撒拉、土、藏、裕固等民族喜爱的一种高腔山歌。这支由人民自己栽培的民间艺术之花,已深深融入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与西部各族人民情感相系,血肉相连,成为各族人民田间劳作之余、休息嬉戏时、旅途之中表达喜怒哀乐、抒发个人情怀、寄寓相思之苦的最佳方式。

面对如此丰富的“花儿”音乐文化,我们更要继续发掘、保护好现有的和蕴藏在民间的原生态形式的花儿资源,传承好各少数民族传统的和优秀的“花儿”,使原汁原味的花儿艺术永远根植于各民族之中,又要积极引导“花儿”向大众化、现代化、产业化方面发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花儿”的表现形式和艺术魅力,使根植于各民族文化沃土的“花儿”世代相传,生生不息,让这朵扎根民间、源远流传的民间艺术奇葩根深叶茂、灿烂芬芳、飘香万里。

三、现代社会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与发展

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加上上世纪下半叶我们遭受了一场全民族的大劫难,在“破四旧”极左口号的错误引导下,优秀的民间传统音乐文化遭到了灭顶之灾!于是优秀的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中断、消失、消亡、被遗忘……每日都在发生着。面对这一严峻现状,我们要调动全社会各界力量,要让全社会认识和了解博大精深、异彩纷呈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提高社会各界保护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营造有利于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社会氛围,共同参与到抢救、挖掘、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中去。

1.加强合作,树立资源共享观念

我国西部少数民族的民族音乐文化丰富多彩,博大深厚,保护发展工作任务艰巨,单靠文化部门的力量很难担负这一伟大又艰巨的使命,只有联合各界,深入民间、深入生活、深入文化、深入时代,才能进一步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因此,我们要放眼社会,树立资源共享观念,加强社会科研机构、院校、协会、学会的横向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优势搭建民族音乐遗产保护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对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科合作、沟通与交流,在时间基础上进行思考、概括、总结,促进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解决保护和发展工作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2.鼓励投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保护发展工作要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投入。面对许多濒危的、急需抢救和保护的民族音乐遗产,财政专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所以要调动个人、集体、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资民族音乐遗产保护项目的积极性,促进民族音乐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发展工作。鼓励企业、公司投资开发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不断增长,让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活”起来,融入新时代、新生活,找到新位置,活跃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3.政府资助,创办各类讲习所

少数民族中有许多优秀的民间艺人,他们精湛的技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政府应通过生活资助和技艺传承资金资助的方法,帮助身怀绝技的民间艺术大师创办音乐、舞蹈、曲艺等各类讲习所,使喜爱民族音乐文化的青少年,能够有条件集中在讲习所里,接受“原汁原味”的艺术传习,使优秀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

第9篇: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

(一)科研机构层面

从科研机构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方面进行考虑,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实际的生活中研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科研人员一般都分布在大城市的高校或是科研机构,基层这方面的人才有很大的欠缺,这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尽管地方的科研人员或是管理者置身于当地的传统文化中,但是由于其知识水平的局限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很好地保护,并且很难肩负起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事业的研究。此外由于大部分科研人员很少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考察,这样也就使得科研人员无法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真实情况,给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很多博物馆或是纪念馆中缺乏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方面的资料,这样也说明了我国在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方面的保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好传统的体育文化,需要培养更多的研究人员,并对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情况进行很好地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二)法律法规层面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对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中指出需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人才,加强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力度,通过在不同地区根据民族文化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培训基地,对濒临消失的传统体育要进行保护。此外还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使用的器材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发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规范还不够明确,没有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建立相应的法规,如在《关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工作意见》中并没有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工作进行详细的论述,这也给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仅是提到了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扶持以及加强对少数民族体育人才方面的培养,但是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问题没有进行考虑。由上可见,我国目前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应坚持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形式多样性的特点,其中涉及到很多的体育项目,并且每个体育项目的价值是没有办法进行估量的,有的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但是有的可能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方向。为了保护好我们的民族文化需要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这就需要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搜集和整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再将其中有价值的传统体育进行整理,吸取其中的精华部分,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受到影响。

(二)重点性原则

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也不可能对所有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进行全面保护,必须坚持重点性原则。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使具有文化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得到很好地保护,并且使其能够健康地发展,但是其中并不是所有的体育项目都可以得到很好地发展,这还需要结合时展的需要,以及是否更加具有民族特色,符合现代社会的标准,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是需要保护以及发展的对象,只有这样明确需要保护的对象,再加强对其保护,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好地发展。

(三)民俗原则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民俗的特点,因此其体育文化是其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民俗对于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民俗将会形成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传承的过程中,如果只是对其中体育部分进行保护,而忽略其中的民俗特点将会使得体育文化的传承失去其意义,因此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应该保留民俗的特点,这样才使得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加有意义。

(四)整体性原则

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时需要考虑到整体性原则,因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于所存在的自然环境、周围的社会环境以及当地人们的精神信仰。随着民族文化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也在不断地超越这些因素并且在不断地影响这些因素。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精神信仰这些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并决定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及特点,与体育形式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因此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整体性的原则。

(五)人本性原则

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要充分认识到其民族性特征,保护活动应该依靠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对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最浓厚的感情,因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态度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都会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注重少数民族群众在其中的作用,遵循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追求,并且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协调文化保护与商业盈利以及资源的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只有将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点考虑在内,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

(六)现实性原则

在发展以及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时展的需求,将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去除,保留其中的合理部分,并且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创造出新的文化元素。此外,还需要保护其中的民俗特点,适应当代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好地被大家所接受,并且坚持这样的原则也是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中所必须做到的。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措施

(一)构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分级保护体系

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需要根据不同的区域建立不同的保护体系,主要是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来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国家、省级、市级以及县级。在个等级中有不同的保护重点,这样将会帮助相关部门更加有针对性地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级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这对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的保护以及发展有很大帮助。这四个等级中的部级主要是由文化部牵头,体育部门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其中主要是由体育总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涉及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审计以及资助等内容。

(二)进行数字化整理与编目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涉及到的项目众多,这就需要对所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挖掘以及整理,这是一项非常艰巨也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理的过程中,最好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以及编目,因为这是最科学的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方法。采用数字化的方法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处理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加方便、快捷地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的现状,也有利于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相关资源的保存,对于以后的科研或是在教学中使用都将会有很大的好处。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整理以及编目中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需要成立专门的小组,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理;第二,需要从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支持,这也是保证传统体育文化保护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第三,任务明确以及做好具体分工。这就需要对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相关信息,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再进行编目,这样才能保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好地开展以及得到保护。

(三)打造民族地区特色体育文化旅游品牌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或者要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应该大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体育品牌,通过打造体育文化旅游品牌等形式来增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吸引力,进而强化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当外来游客到少数民族地区体验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旅游时,他们自然就可以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从而形成文化传承与文化宣传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发展。当然,在以旅游开发的形式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尊重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习惯,尽可能沿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本真的内容成分,避免误传、误导,要从传承的视角坚持保护的理念进行适当的开发,才能实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真正保护。

(四)开发学校体育文化教育资源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借助一定的文化力,这种文化力作用主要是借助学校的教育来实现。现在很多外来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民族文化受到冲击,通过学校加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都适合在学校进行教学,因此在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引入学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引进学校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高等学校将引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编成相关的教材,并在学校成立相关的专业;另一种是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应该根据当地的文化特点,将其中一些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纳入教材课本,由此扩大其文化宣传面,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这样可以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当地文化的认同感,并且可以激发学生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教育价值。

(五)开展民族地区传统体育竞赛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