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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经济精选(九篇)

国际海洋经济

第1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关键词 海洋经济战略 “十二五”规划纲要 特区立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毋庸赘言,我国在十二五期间提出海洋经济战略目标,最主要的纲领性文件和依托就是我国政府所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作为本文的立论基础,我们需要在引言中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即该《纲要》本身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学界对此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规划”是宪法性法律文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规划”根本不是法律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豍。然而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89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职权,另《宪法》第62条第一款第(九)项赋予了全国人大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职权,因此,本文作者支持部分学者提出的“从严格的编制、审批、修改、监督等程序表明,《纲要》是一个由国务院编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通过的具有高度权威性、严肃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结论豎,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该规划具有法律效力豏,至于其效力层级、适用范围、制定程序的规范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问题等,则涉及到宪法及性法律问题,已不是本文作者着力讨论的重点之所在,故在行文中对此问题将不再述及。《纲要》全文涉及面非常广泛,从海洋产业结构到海洋综合管理,从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到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豐,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从珠海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阐述珠海作为经济特区应当如何充分利用特区立法的独特优势,为珠海经济特区在我国海洋经济战略布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建言献策。

二、我国海洋经济战略的国际法基础

海洋具有天然的国际性,讨论一国的海洋经济战略,就必须先探究与之息息相关的国际法基础,何况遵守国际公约义务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一般行为准则,也是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海洋法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国际法分支,内容纷繁浩杂,是各国行使其海洋权益的主要依据, 其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协定以及国家根据公约制定的相应的国内法。比如1982年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豑,于1969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海上污染国际法律会议上通过,1975年6月19日生效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豒等等,都是当代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随着我国政府对这些公约的批准加入,已经成为我国当今海洋经济战略的法律基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另外,迄今为止我国已与多个国家签订了与海洋经济战略有关的双边协定,其中既包括海洋资源类的协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关于渔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也包括具有领土划分意义的勘界协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这些双边协定一般都会涉及规定两国渔民可以相互在彼国一定的海域内从事合法捕捞,以及从事科学探险、民用船只航行、风光拍摄、体育比赛等其他合法的民事活动而不受追究和处罚等内容豓,从而构成我国海洋经济战略的国际法层面基础法律文件。

三、珠海经济特区与海洋经济战略

2011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这是继2008年12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获得国务院认可之后,广东又一个上升到部级战略的区域性规划。作为全国三大海洋经济发展的试点省之一,广东打造“海洋经济强省”的“蓝色引擎”就此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指出:“广东过去的发展离不开海洋,现在的发展离不开海洋,将来的发展更离不开海洋。”珠海经济特区豔的发展与海洋经济战略密更是不可分,作为广东省经济支柱区域“珠三角”城市群中的璀璨明珠,珠海市以其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和丰富多彩的人文气息傲然屹立,全市海域面积6135平方公里 ,约是陆地面积的4 倍,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以下本文仅就珠海经济特区与海洋经济战略相关的法律基础做一简单梳理。

第2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本次论坛主题为“海洋文化与城市发展”。当天上午,由盖广生主持的论坛主题演讲和嘉宾沙龙在舟山喜来登绿城酒店举行,周国辉、吴文学、张国洪、董观志、曲金良、徐清泉、陈元平等发表了演讲。下午,论坛在浙江海洋学院会展中心报告厅继续举行,曲金良、陈元平、徐清泉及著名演讲大师、国际认证咨询师薛文祥等分别作了演讲。

中国海洋文化论坛始创于2005年,论坛主题涉及东亚岛屿文化、浙江海洋文化、海洋文化资源开发保护与社会和谐、海洋文化与社会发展、海洋文化与城市发展等诸多领域,被誉为“中国海洋文化信息集散地”“中国海洋文化宝贵思想库”,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局、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内外学术机构的大力支持,吸引了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众多的海洋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前来参与。这对建设和谐海洋,进一步加强区域之间海洋文化研究合作,提高海洋文化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增进政府、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之间的广泛合作,促进我国海洋文化全面建设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论坛在交流海洋文化研究成果,共商海洋文化发展大计取得了重要成果。借助中国海洋文化论坛平台,已出版发表了一大批有关海洋文化资源开发保护与社会和谐、地域海洋文化资源研究等论著、论文,普及了海洋文化知识,促进了区域海洋经济发展。举办中国海洋文化论坛,必将为挖掘中国海洋文化资源,继承和弘扬海洋文化,促进中外海洋文化交流,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宝库做出重要的贡献。

此届论坛上,与会专家从如何将海洋文化转化成生产力、构筑国家海洋战略的文化平台、海洋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海洋产业中的邮轮经济等角度发表了看法,对如何发展繁荣我国海洋文化、经济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本刊特摘发部分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吴文学(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挖掘海洋文化中的生产力

文化是意识形态范畴,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怎样让文化生根,特别是怎样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变成货币、转化为资本,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当前全球化、国际化、区域化的背景下,弘扬海洋文化,构筑海洋名城,首先要着眼于国际视野、国际观念和国际标准,这将是一种必然要求。同时,要着眼于自然生态、社会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注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此外,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构思和规划,高水平的建设和高效能的管理,要构建海陆并举、山水齐辉,资源互补、有效配置,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二,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构建的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市场要素的高标准、生态环境的优美化、文化魅力的独特性、社会文明的祥和等,实现城市的和谐发展。

第三,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建设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都是经济学研究生产力布局和发展的基本概念。谈到海岛城市的比较优势问题,应该说海洋文化历史悠久,东西方各有差异,要理性地学习国际海岛开发的成功经验,扬褒抑贬,以最小成本获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大效益。

第四,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舟山以千岛之城在国内外著称,我们的主岛、小岛、群岛构筑了我们城市的魅力。目前我国的岛屿建设中有一种误区,追求同质化、城市化,但事实证明,城市最强劲的核心竞争力是城市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我们的海岛建设应注意这一问题。

第五,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建设的产品定位、形象定位。目前寻求海洋城市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应把产品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常讲低端经营产品,终端经营品牌,高端经营概念。不注重产品的建设,何谈品牌,何谈概念?城市的形象定位要与城市产品、品牌、理念相结合。

第六,明确海洋文化与海洋城市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定位问题。城市发展通常都是三条路径,进出口、投资拉动、引进消费。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引进消费已经成为城市的必然选择,如何用融合度高、吸引力强、魅力充分的产业来引进消费,带动城市投资,带动城市进出口产业,是非常需要去思考和实践的。

周国辉(舟山市市长):传承演绎舟山海洋文化的永续魅力

舟山,有着数千年海洋文化的承传和辉煌。走进舟山群岛,会感受海洋文化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魅力,感受千岛之城博大包容、海纳百川的胸怀。历经数千年的凝练,舟山海洋文化传承的是勇立潮头的城市精神,演绎的是群岛开发的生动传奇,展示的是引领未来的永续魅力。

追溯历史,海洋文化是群岛之根;珍惜现在,海洋文化是城市之魂;放眼未来,海洋文化是发展之擎。海洋赋予了舟山特有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海洋文化是舟山最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进一步深化对海洋文化的研究,促使蓝色海洋精神绽放异彩,是舟山一代又一代人的责任和使命。舟山海洋文化具有无比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既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又有丰厚的海洋文化遗存;既有传统的佛教文化、渔文化、民俗文化、舟楫文化,又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自由贸易文化;既有海商海事文化,又有海防要塞文化,可供研究的领域非常广泛。我们要致力于探索这些海洋文化的历史渊源、表现形式、内涵载体及其功能演进,围绕物质、媒介、精神3个层面,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达到解放和发展海洋文化生产力的目的,促进海洋文化走向繁荣。

董观志(暨南大学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让邮轮经济拉动海洋经济发展

中国是一个沿海国家,拥有辽阔的海疆海域和丰富的海洋国土资源,海洋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中国经济既面临着国际合作的机遇,也面临着国际竞争的挑战,海洋经济在这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条件下突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邮轮经济因此成为中国积极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战略举措。

邮轮经济是邮轮产业的运行与发展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活动,这里的邮轮产业是指凭借海洋运输技术、利用海洋旅游资源、满足人们休闲娱乐需求的生产性企业的总和。中国邮轮经济的产业定位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由于中国邮轮经济尚处于启动时期,邮轮产业属于导入阶段,中国邮轮经济的产业地位还需要经过一段时期的成长才能确立。所以,这里依据3个方面的理性逻辑:一是邮轮经济在经济地域系统中属于海洋经济、港口经济、陆地经济的边缘性经济;二是邮轮产业是海洋运输业、休闲娱乐业和旅游业的边缘性产业;三是邮轮经济要结合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我认为,中国应该把邮轮经济作为国民参与的先导性海洋经济来优先发展。下面从几方面来讨论发展邮轮经济的战略模式:

第一,中国邮轮经济的模式选择。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海洋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的人口大国和旅游大国,发展邮轮经济应该充分借鉴邮轮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利用后发优势,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选择混合型发展模式。所谓混合型发展模式,一是凭借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众多的优势,培育和壮大邮轮客源市场,发展客源地型的邮轮经济;二是凭借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和国际旅游大国的优势,扩大和强化国际邮轮的接待能力,发展目的地型的邮轮经济;三是凭借上海、广州和大连等造船基地的技术优势,加强和提升造船技术的自主创新、引进再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发展制造业型的邮轮经济。这种基于客源市场、接待能力和造船技术三者协调发展的邮轮经济模式,就是中国特色的混合型发展模式。

第二,中国邮轮经济的创新路径。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港口城市发展邮轮经济的热情日益高涨,邮轮经济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由于中国邮轮经济起步较晚,经济发展才刚刚走上快速发展轨道,客观上还存在发展邮轮经济的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主要体现5个方面:一是国际邮轮停靠中国只有10多年的时间,而且每年停靠的邮轮在50艘次左右波动,还没有形成经济规模,港口城市建设专用邮轮码头尤其是邮轮母港的决策客观上存在风险。二是目前来访中国的大型国际邮轮,都停靠在货运港口的码头上,港口服务条件满足不了大型国际邮轮的停靠要求,对国际邮轮公司选择中国作为邮轮目的地造成消极的影响。三是由于邮轮停靠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国家对邮轮的出入关管理和口岸管理采用的是一般出入关程序和口岸管理办法,影响了邮轮游客离船上岸的消费。四是目前我国的港口地位只是国际邮轮的停靠港而已,还没有专业化的邮轮码头,更没有邮轮母港,因而没有形成接待国际邮轮停靠的产业体系,客观上制约了国际邮轮停靠中国的增长速度。五是中国造船技术主要体现在货运船舶的建造上,邮轮船舶的建造尚缺乏设计、工艺、检验等方面的人才与创新能力不足,加上相关产业的配套与支持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导致了中国邮轮制造业的相对落后。

近年来,中国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崛起的中国正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世界邮轮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将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积极发展邮轮经济,从而在世界邮轮经济的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国邮轮经济应该选择三步走的发展路径:

第一步,利用现有海洋港口的码头设施,改善邮轮接待服务条件,争取成为国际邮轮的停靠港。这是战略性的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基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中国要在国家层面上加大国际宣传推广的力度,尽快把世界排名第四位的旅游大国形象转化为邮轮目的地国家形象,促进国际邮轮公司开辟中国沿海邮轮航线,吸引更多的大型国际邮轮停靠中国沿海港口。

第二步,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与第一阵容的国际邮轮公司合作,建设专业性国际邮轮港,开辟国际邮轮主航线,从而使中国成为国际邮轮的重要目的地。同时,加快发展邮轮港口经济,配套建设邮轮接待服务设施,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邮轮通关条件和口岸管理制度,促进停靠中国的国际邮轮艘次不断扩张以及等级不断提高,尽快形成规模化的邮轮经济。

第三步,发挥港口城市的集聚作用和扩散效应,建设邮轮母港城市。通过邮轮母港建设,带动港口服务业、船舶制造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提高邮轮母港对国际邮轮的辐射能力,而且提高邮轮母港对经济腹地的辐射能力,两种辐射能力相得益彰,共同促进中国邮轮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徐清泉(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长三角文化联动需要“制度化共建”

长三角是作为一个区域、一个潜在的经济共同体而存在的。长三角16城中的任何一个城市,都只不过是长三角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大系统中各个部分的自然汇聚和简单组合都不能增加整个系统的总体效应,只有各个部分之间形成有机的联系互动,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和放大总体效应。

从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来看,以往的文化建设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今后文化联动的发展需要:长三角地区历经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文化市场体系方面及文化产业体系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如果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特别需要在发展方式、发展手段等方面实现创新提升。以往零散的、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协调的文化建设模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文化产业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及联动化的发展要求。今后需要长期花力气着力解决的是长三角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联手以“制度化共建”为落地抓手,实现文化资源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体制机制统一对接、布局分工错位竞争、内外交流均衡激发、创意研发联手出新的目标。其最终目的就是形成长三角区域联动文化大市场。这一大市场不仅应当覆盖到长三角所有的陆域地区,也应当覆盖到苏、浙、沪专属的区域性海洋文化圈。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在文化大市场共建方面作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事实表明:区域文化联动发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富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降低了文化生产服务恶性竞争、文化定价成本各自独担、文化资源闲置浪费、文化活动饱饿不均的市场风险,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化生产服务长期流于闭门造车、自产自销、自我循环的弊端。从长三角联动期望深度合作的要求来看,今后的文化合作还有待从礼节性、框架性、意向性及权宜性的层面不断向更深一步的法制化境界提升。苏、浙、沪等地文化主管部门和经营部门有必要率先以文化大市场建设为抓手,把握文化服务业相关终端消费产业在金融危机阶段仍具一定抗跌性和冲高性的特殊机遇,利用好举办世博会的特殊平台,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文化联动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长三角联动发展中的“文化预热”造势优势,树立“制度化共建”的先行理念,尝试苏、浙、沪三地在协同梳理文化地方法规、推动文化修法立法等方面进行深度磨合对接,逐步从先期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性合作阶段过渡到苏、浙、沪三地适时共同订制立法阶段,并确保法规的横向通约性、上下兼容性、相对稳定性和广延开放性。要特别利用世博会的区域协调优势、政策优势,发挥上海主办、江苏浙江参与运营世博文化大市场的合作效应,通过对其相关运作规章、实施准则、操作规范及流程标准等的多方对接磨合,通过对世博会的会展博览、文化展演、即时消费、联网旅游及景点分流等实战环节的契约履行锤炼,来不断增强长三角城市群对海内外巨量消费客流的联手合作应接水平,从而为长三角文化大市场的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要按照“政府宏观引导协调,文化市场自我运作”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长三角各省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力求发展模式转型的个性差异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化的文化市场共建来尽力实现三地间各扬其长、各避其短、责任共担及利益分享。

曲金良(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长):让海洋文化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无疑是个全球把眼光都盯向海洋的时代,是个海洋大竞争、大发展的时代,是个海洋在人类历史上比任何时代都更为重要的时代。我们已经又站在了海洋文化发展的十字路口。在海洋文化逐渐发展壮大的同时,我们面临的问题也同样突出。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评价我们发展的质量?我们的发展是不是可持续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件是什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规划和设计我们的发展?

目前政府层面、精英层面、民间层面普遍关注的海洋文化的发展,主要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海洋管理的强化;二是海洋权益的维护;三是海洋经济的增长;四是滨海城市的建设;五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六是人民生活的提高。为此,我们不仅要立足海洋大国,而且要建成海洋强国。这就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海洋科技能力、海洋经济指标、海洋军事力量、海洋环境质量、沿海区域的城市化发展水平。而要实现这一切,就要增强人们的海洋意识和观念,调动人们对海洋的认同和情感,弘扬人们的海洋历史传统,丰富人们的海洋精神生活,形成发展海洋的精神内驱动力,使促进海洋发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并充分享受海洋发展的文化成果。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长期地、可持续地发展海洋的最基础、最本质的支撑力量,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之所以需要长期地、可持续地发展海洋的最终目的、最高指向。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海洋文化”。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区域社会之所以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区域社会特有的地理环境、发展机遇、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区域社会的高层精英与基本大众世世代代经验智慧的结晶。这应该是我们对文化的本质的基本认识。

由于文化是民族的、社会的,因此最重要的文化是社会最基层的、最基础的文化,即“根”文化、“元”文化。它的具体表现,就是民俗文化。一切文化的积淀,都在民俗文化这里产生。

第3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关键词:海洋世纪;重大战略;沿海城市群;可持续发展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2.01.002

21世纪是人类开发海洋、发展海洋经济的新时代。随着陆域资源、能源和空间的压力与日俱增,人类已将陆域发展转向资源丰富、地域广袤的海洋,未来海洋必将成为世界社会经济活动的主战场。挪威了《保护海洋的财富》,加拿大出台了《加拿大海洋战略》,美国制定了“美国海洋行动计划”,欧盟制定了“海洋空间规划”等。为此,国际海洋重大战略产生了许多新的特点。

一、国家海洋重大战略的发展背景

(一)国际海洋的发展方向

1、城市联盟发展成为全球海洋竞争的主体。经济全球化的产业集聚与扩散已突破了单个城市或区域界限,在推动城市和区域经济增长中,加强区域内城市间联系,城市日益成为利益共同体。城市联盟的区域利益集团,已成为国家参与全球海洋竞争与国际海洋分工的基本主体。

2、新技术作用在海洋战略中更为凸现。海洋国际市场的竞争促进了海洋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海洋新技术应用,将为城市联盟的区域利益带来巨大的潜在效益与综合价值。因此,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海洋经济环境友好发展,是国家提升海洋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二)海洋经济的发展趋势

国际海洋战略地位上升,河口海岸和岛屿成为海洋开发的重点。海洋的特殊地理特点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已经使海洋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主要体现在海洋经济在沿海各国经济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

1、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的未来特点

(1)国际上已将河口海岸和岛屿视为海洋开发的重点。河口海岸和岛屿地处江海接合部,其通江达海的独特区位条件使其拥有外通大洋、内连深广经济腹地的突出优势,因而成为国家海上防御的重要基地、对外贸易的交通要塞以及世界顶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发祥地,也因此成为各国海洋经济开发的热点和重点。

(2)海洋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演进。世界海洋产业结构正由“海洋第一产业独大”向“三、二、一”高级结构转型,更注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社会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

(3)产业层次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升级,海洋港口与航运服务、海洋设备和滨海旅游带动了海洋第一、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海洋的开发方式由传统单项开发向现代综合开发转变,开发理念从一味索取转变为生存与发展相协调,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

2、世界海洋经济产业的分布特点

(1)布局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

原来海洋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欧美海洋等国家,目前,这些国家的海洋产业所占产值的比重则呈下降趋势。近年来,海洋产业空间布局的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亚洲太平洋沿岸国家海洋产业所占的世界海洋产业比重,总体呈现逐年增加特点。从世界海洋产业市场分布来看,目前亚洲最大,其次是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非洲。其中,航运收入和海军支出是海洋产值中最高的海洋产业,最大的市场在亚洲。

(2)研究重心向深海开发拓展

在世界海洋研究领域,海洋科技不断发展,深海勘测和开发技术逐渐成熟,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在船舶设计和生产中加大应用,科学考察船、载人潜水器、遥控潜水器、深海拖拽系统、卫星等先进设备广泛使用,海洋开发逐渐从近海转向深海,开发内容也由简单的资源利用向高、精、深加工领域拓展。

3、世界海洋生态安全的严峻威胁

来自海洋生态的安全现在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威胁,如深受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纽约湾、东京湾、墨西哥湾、杭州湾、地中海、波罗的海频频告急,有些海域几乎成了没有生命存在的“死海”。因此,建立国际统一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和数据信息网络,促进对海洋环境保护和恢复,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对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海洋大国逐渐形成了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理念,协调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解决生态危机。通过建立国际高层协调机制,多个沿海国家制定海洋综合管理法规,建立和完善国际海洋管理体制,成为国际海洋政策或战略的重要内容。

(三)国内海洋的发展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战略,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已成为我国“十二五”的发展重点。国务院印发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批复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对山东、浙江、广东发展海洋经济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对环渤海批复了河北沿海发展战略,对长三角区域批复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等文件。2011年6月,国务院批复成立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部署。国家海洋重大战略的发展形势,对我国区域发展将产生了重要作用。

二、北部湾与珠三角区域的发展态势

2008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有望成为中国经济第四增长极,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

(一)广西北部湾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

北部湾正在成为重要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区,正在成为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将成为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这是因为:

1、中国-东盟合作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提供了对外开放的大平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与发展,以及《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使中国与东盟合作逐步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从要素合作向制度合作发展。这将有利于北部湾经济区进一步提高开放度,从贸易为主的单一合作模式向多层次、宽领域合作,实现新跨越。

2、“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确立了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地位。“一轴两翼”把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超越了国界的地理界线,让北部湾经济区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中心,实现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崛起的发展目标。

3、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有利于北部湾经济区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体制创新。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是地缘经济概念,已开始成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缘关系和文化的互融性更容易促进各国在具体要素合作和制度合作上达成共识,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重点区域发展的战略规划上深度合作,建立有效机制。这有利于北部湾经济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制度对接,实现体制创新。

4、北部湾经济区战略定位有利于发挥国际通道的作用。北部湾经济区作为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有利于利用海、滩、湾等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互动,发挥沟通东中西的作用。

5、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转移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注入了新的活力。经济全球化浪潮正在不断推进,中国已成为国际产业资本转移的重要聚集地,正在成为世界制造中心。这为北部湾经济区加强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引进资本和先进技术创造了契机。

(二)广西北部湾区域发展的基本态势

国务院批复广西北部湾规划,是要将广西的南宁、钦州、防城港和北海这四座城市形成凝聚力,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扩大对外辐射的张力。

1、北部湾区域的发展将超常规发展。在泛北部湾合作中,广西北部湾的发展已纳入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范围。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目标,就是要使原来泛北部湾区域由一个战争湾变成一个和平湾,进而建设成发展湾。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中,这个区域有很多需要协调和合作的方面。目前,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具有在共同按照市场经济体系框架下的要素合作的基本特征。

2、北部湾区域合作将借鉴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作用。北部湾区域合作告诉我们,在重视要素合作的同时,要逐步改善发展环境,加强制度合作。政府不仅要为企业搭台,更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在区域发展中对制度建设问题达成共识。从目前看来,一些发达地区的教训研究被北部湾发展所借鉴。比如,北部湾区域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高速增长期,经济总量规模大了,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广西北部湾拥有辽阔的海域,环保的容量很大,还拥有廉洲湾、北海湾、铁山港等众多我国最具特色的海湾,广西北部湾的发展坚决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在广西北部湾的开发中,环境资源的保护将放在首位,严禁滥用土地和滥开发,着重发展科技含量高、土地集约型产业。

3、北部湾依托的腹地,经济状况不如长三角区域,这将是困扰北部湾区域发展的难题。长三角依托的腹地,主要是上海、浙江及江苏,经济总量比较大。广西北部湾和长三角相比,在腹地上有落差。也因为有落差,它的发展空间还会很大。而长三角结构调整,需要腾笼换鸟,成本会很高。两者在优势上也不相同。北部湾的城市有后发优势,有非常好的环境。具有生态和旅游资源,非常适宜人居。在改革过程中的许多沿海开放城市,有些起步早但发展不快,有些起步晚但发展很快,关键是要抓住机遇。北部湾的城市只要抓住机遇,就会有很大的发展。

4、广西北部湾和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将会在四个方面有重大突破。一是进行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这是实现区域合作的前提和必须条件;二是产业形成互补,寻找错位竞争发展方向;三是掌握区域发展从极化发展到泛化发展的规律,要求不断深化后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文化等各个领域;四是在广西北部湾发展中,重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准确判断形势、掌握机遇,将是广西北部湾发展所带来的最大挑战。

(三)深圳和香港都会合作的未来趋势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GDP总量占中国经济总量的10%。从珠江三角洲合作关系和外向度看,发展的重点是深港都会合作。深港都会合作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所谓深港都会合作就是香港、澳门和深圳之间的相互联动,它是基于外向型政策,以内地与香港和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工作安排为基础,推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及深圳和香港的都会合作。在国家出台了内地与香港和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工作安排政策后,深港都会合作的核心是,要成为亚太地区的经济指挥中心和控制中心。

三、环渤海区域城市群的发展态势

我国“十二五”期间,环渤海区域城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定位将对环渤海区域城市群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2009年7月国务院通过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由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市所辖的21个市区和12个沿海县市。战略定位是:立足辽宁、依托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把沿海经济带发展成为特色突出、竞争力强、国内一流的临港产业集聚带,将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成为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对外开放的先导区、投资兴业的首选区、和谐宜居的新城区,形成沿海与腹地互为支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2006年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战略定位: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同时,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滨海新区商贸中心,发展海洋旅游中心,加快发展海洋高新技术示范中心,积极发展滨海都市型渔业中心,建设临港工业中心。

(三)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及滨州市的无棣、沾化2个沿海县所属陆域,海域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4万平方公里;山东省其他地区作为规划联动区。战略定位是:立足山东半岛在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改革开放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沿海空间布局等方面的战略要求,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核心区、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东海及长三角沿海区域的发展态势

(一)东海区域及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在《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指出,长三角地区要建设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以及国际航空枢纽港,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增强国际航运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二)东海区域及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态势

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近三分之一,海洋经济已经成为长三角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

1、浙江海洋经济的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浙江海洋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海岛开发开放,努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探索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提高海洋开发和控制水平,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建设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我国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我国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

2、江苏沿海地区的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指出:充分发挥江苏沿海地区区位独特、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把加快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促进海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作为发展重点,统筹城市与农村、陆地与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加强区域合作,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努力将江苏沿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在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3、福建与海峡西岸的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指出:海峡西岸经济区,是指台湾海峡西岸,以福建为主体包括周边地区,南北与珠三角、长三角两个经济区衔接,东与台湾岛、西与江西的广大内陆腹地贯通,具有对台工作、统一祖国,并进一步带动全国经济走向世界的特点和独特优势的地域经济综合体。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定位: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从区域发展来看,海峡两岸经济区,福建与台湾的区域经济联动。在这个联动中,关键是要解决今后“一国两制”的体制问题。

(三)长三角沿海城市区域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海岸带及邻近海域11个城市,通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

1、海洋经济区

该区北起绣针河口,南抵长江口,绝大部分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954公里,滩涂面积约51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渔业资源、滩涂资源,南部、北部地区海洋开发程度较高。主要发展方向为:建设海珍品和鱼类养殖出口创汇基地;转变滩涂开发利用方式,发展特色水产品和经济作物;重点建设连云港主枢纽港,发挥新欧亚大陆桥东方桥头堡作用,开发南通港的外港区;结合沿海工业布局,积极引导海水利用;挖掘滨海旅游资源,形成独特的滨海旅游景区。

2、长江口及浙江沿岸海洋经济区

该区北起长江口,南抵浙闽交界的沙埕湾,绝大部分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2012公里,滩涂面积约33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港口资源、旅游资源和渔业资源。长江口及杭州湾地区海洋开发基础好、程度高,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主要发展方向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宁波-舟山港和杭州湾外港区建设;发展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深加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发展海洋船舶工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完善杭州、宁波和舟山群岛旅游景区,建设浙北-上海海滨海岛旅游带;调整渔区经济结构,发展远洋捕捞,搞好浙南海水养殖基地建设;加强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四)舟山海洋发展定位

舟山群岛区位优越,面向太平洋,背靠长三角,是我国东部沿海流域走向世界的海上门户、东海最前哨。舟山群岛资源独一无二,深水岸线和航道具有巨大的发展优势,海洋资源丰富。但由于群岛限制,岛屿发展空间偏小,腹地狭窄,淡水资源短缺,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差,且建设标准较高,产业基础相对薄弱。

1、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定位

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指出,舟山群岛新区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逐步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东部地区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2、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目标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目标。舟山要发挥海洋和港口资源优势,建设以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渔业等为重点的海洋产业发展基地,与上海、宁波等城市相关功能配套的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浙江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重点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运输,建设宁波-舟山港大吨位、专业化铁矿石码头和原油码头,完善铁矿石、原油、煤炭、粮油等大宗散货接卸转运系统和集装箱运输系统。

3、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目标

第4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关键词:海洋经济;世界经济;耦合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5-0182-02

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研究独立发展多年,人们很少将两者相提并论。这一方面与重陆轻海的意识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早期两者的关联并不显著。近年来,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速远高于世界经济,各国的海洋意识普遍增强,学者们已经开始意识到海洋经济将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希望所在。与之相适应,新近有人提出了“海洋经济就是世界经济”的观点。如何理解这一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海洋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直接影响到海洋经济战略、直至影响到世界经济政治格局。

一、传统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

从海洋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来看,两者存在密切关系。从时间上看,17世纪欧洲国家从海上掠夺开始了崛起之路,传统经济开始向现代经济演变;19世纪沿海国家借助近海之便发展对外贸易,积累了巨额财富,为工业革命的兴起提供了物质基础。反过来,世界工业化进程也推动了海洋经济发展,15世纪的经济和技术大发展使得早期的航海活动开展起来,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机器大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传统海洋经济向现代化转变。从空间上看,世界经济中心沿海布局的态势明显,从中亚到地中海沿岸的希腊和罗马,再到海上强国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以及超级大国美国。如今人类各种经济活动都越来越多地向海洋延伸,世界经济、社会、文化最发达的地区都集中在离海岸线60公里以内的沿海,世界60%的人口和2/3的大中城市集中在沿海地区。

海洋交通运输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巨大作用。海运的辐射半径大大超过河运和陆运,海运技术的突破为贸易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贸易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早期以欧洲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离不开贸易,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成为贸易的主体之后,更是带来了生产方式的大变革。在开放条件下,各国在全球市场范围内进行生产要素和产品配置,形成了新的世界经济格局。

国家的繁荣来源于贸易,贸易依靠海上交通,而海洋交通运输是传统海洋经济的主要部分。因此,传统海洋经济通过国际贸易间接对世界经济发挥作用。

二、现代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耦合

20世纪60年代,海洋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以及海洋科学和其他学科相互交叉、渗透、嫁接、融合,形成了许多新的技术领域,标志着以海洋大规模综合开发利用为特点的现代海洋经济诞生。现代海洋经济的诞生是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的重要转折点。传统海洋经济并非直接对世界经济发生作用,而只是通过海上交通强化了地理意义上的国家互动。现代海洋经济则不同,它逐步摆脱了陆地本位的束缚,直接与世界经济发生联系。

1.世界经济发展对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任何领域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经济基础作保证,世界经济在生产、贸易和金融等领域的发展构成了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的经济基础。美、日、英、法等发达国家也往往是海洋经济发达的国家,日本1981年海洋开发研究经费高达393亿日元,这一数字在2001年增至964亿元。(2)制度推动作用。伴随着世界多极化发展,全球范围内对海洋经济的认知呈现出内涵更加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地位逐渐提高的趋势。沿海国家纷纷提高了海洋问题在国家内外政策中的地位,甚至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筹划的重要内容。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海洋科学报告”中提出要以海洋科技的发展来提高美国全球经济竞争力。日本出台的《海洋开发基本构想及推进海洋开发方针政策的长期展望》也提出以海洋技术为先导,加强日本海洋开发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地位。政府的积极干预使海洋经济发生跳跃式发展,同时也为其适度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2.海洋经济发展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工业―技术革命将越来越多的自然物质纳入“资源”的范畴。海洋蕴藏的资源远比陆地要多,海洋生物资源为人类提供食物的能力大大超过农作物,海洋储藏的矿产资源和可燃冰能够使用一千年,海水经过淡化后可以直接供工业和生活用水。和开发陆地资源相比,其经济成本小,边际收益大,因此海洋开发成为许多濒海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2)海洋经济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舞台。技术进步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尽管目前人类对海洋的认识还很粗浅,但其潜在的巨大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已经引起重视。进入21世纪,网络泡沫退去后,尚未被充分利用的海洋技术很可能成为新技术革命的主力。海洋再生能源、海底通讯、游艇、海洋生物技术等产业扩散效应强,极有可能成为金融危机后沿海国家首先崛起的产业。

这是一种有别于间接传导机制的直接传导机制,具有几个特点:(1)直接性。现代海洋经济是知识经济、资源经济,为世界经济发展直接提供动力,效应大、时滞短。(2)有序性。现代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补充、聚合放大,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状态。(3)自发性。这种机制是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不需要人为推动,还反过来影响了人们对海洋经济的认识。

三、现代海洋经济的世界经济属性

(一)现代海洋经济的本质属性

结合历史和当前趋势来看,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具有动态性。要验证“海洋经济就等于世界经济”这一论点,就要从两者的本质属性上探求答案。世界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全球化态势,世界经济的开放性决定了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现代海洋经济也是开放经济:(1)海洋具有空间开放性。任何一个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国家都离不开海洋,各个国家通过海洋互相连通,控制了海上交通就是控制了世界贸易,从而控制了世界财富。(2)海洋资源具有共有性。有些海洋资源分布于公海和国际海底,成为跨国界共享的资源,还有些海洋资源归属不明确,沿海国家围绕其产权展开的竞争与合作日益频繁。(3)海洋技术具有综合性。海洋产业涉及学科多,海洋开发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恶劣的海洋环境和频发的海上灾害加剧了其风险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加强国际合作。加之海洋开发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也要求各国共同承担责任,采取共同行动。

同世界经济相一致,现代海洋经济也开始了全球化进程:(1)政府间海洋合作不断深化,海洋大国之间从海洋科技合作向政策合作转变;(2)远洋渔业、海油开发等产业走向全球布局,以此突破资源、资金和技术瓶颈;(3)众多海洋产业相关企业采取全球化生产方式,建立起物流、航运、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跨国战略联盟。总之,现代海洋经济在对外关系视野中的地位得以显著提升,现代海洋经济的开放性是探究其与世界经济关系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二)现代海洋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共生耦合

海洋经济自诞生以来就和世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未来这种态势只能更加明显,两者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形成共同生存、协同演进的关系。

首先,两者共生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当前世界仍处在经济全球化的裹挟中,对外贸易增速大大超过经济增速,资本和生产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生产要素在各国间高速流动,只有开放的经济领域才可能在世界大市场中占领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海洋经济就是如此。开放性是现代海洋经济和世界经济共有的属性,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将来,这一属性都不会发生改变,决定了两者耦合发展的态势。

其次,两者耦合于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代海洋经济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每一方面的发展,反映在世界经济上都将产生极大的效益。世界经济的基础正从资源向资本、知识和技术转化,以新科技革命为背景的现代海洋经济无疑为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丰厚的利润源。在可持续发展观下,现代海洋经济非但不会脱离世界经济,两者的关系还会更加紧密。

海洋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耦合演进向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号:现代海洋经济会成为影响世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海洋经济等于世界经济”这一说法体现了人们对海洋经济的历史和未来,以及对其地位和价值的理性认识。只有认清两者的耦合规律、发展态势,探索其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才能把握住海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脉搏。

参考文献:

[1]陈焰.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经济思想史,2007.

[2]刘新华,秦仪.海洋观演变轮略[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2):75-78.

[4]红.现代海洋经济及其特点、趋势初探[J].资源与产业,1999,(6): 41.

[5]马汉.海权论[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

[6]乔琳.刍议复杂系统下中国海洋文化系统的构建[J].商业经济,2009,(15):9-18.

[7]温俊萍.经济史视野中的大国崛起[J].史林,2008,(4):167-173.

[8]向云波,徐长乐,戴志军.世界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及上海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初探[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2):46-52.

第5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引言 海域和陆域系统分别形成了具有不同特征与功能的两套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系统,这两套系统之间存在着永无休止的、复杂的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基于对两套系统一体化建设中的不同考量和侧重,海陆一体化的内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海陆一体化主要是海陆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即根据海、陆两个地理系统的内在的经济联系,运用系统论和协同论思想及海陆统筹的战略思维,通过统一规划、联动开发、产业链的组接和综合管理,把相对孤立的海陆系统整合为一个新的统一整体,实现海陆资源的更有效配置和海陆经济的良性互动与融合发展[1]。广义的海陆一体化指整合海域和陆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系统,促进海域和陆域全面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通过加强海陆联系和统一规划,推进海域和陆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建设上的互促共进,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它不但涉及海陆经济的一体化协调发展,还包括海陆政治系统的协调发展,海洋意识的培育、海陆文化的建设与融合,海陆污染的协同治理和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可见,广义的海陆一体化包含的内容很多,诸如海陆政治发展一体化、海陆开发管理体制一体化、海陆资源开发一体化、海陆产业发展一体化、海陆交通的一体化[2]、海陆环境治理一体化[3]、海陆文化发展的一体化[4]等。 国内关于海陆一体化建设的研究表明,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战略、对策研究已经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一方面现有的研究逐步由区域层面、部门层面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由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单一视域上升为区域海陆一体化建设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视域;另一方面,现有的研究已经注意到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海陆产业的综合联动等。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从广义海陆一体化的角度提出中国海陆一体化建设应当多管齐下,从规划、组织、机制、政策支持、法制建设等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海陆一体化建设深入发展,为有关部门和区域开展海陆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1因地制宜编制陆海统一规划 在海洋开发实践中,把海洋开发与沿岸的陆地开发统一规划,为实现海陆一体化提供政策保障。具体可采取“点、轴结合”方式。所谓“点”,是指对沿海港口城市区域的海洋产业和陆地其他产业的合理规划。“轴”在我国主要包括两个“轴心”方向:一个方向是环渤海地区5800余km的海岸线;另一个方向是从各沿海港口向内陆延伸的交通线,用这些交通线把海洋的影响传递到内陆地区,从而用陆地的经济基础、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武装海洋产业,拓宽海洋资源的开发广度,同时以海洋产业的发展缓解陆地交通紧张和能源短缺等矛盾[5]。 2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海陆一体化建设 2.1优化海陆空间的空间布局 遵循海洋经济自然属性和发展规律,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主要海洋经济区的海洋功能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以陆促海、以海带陆、陆海统筹的原则,优化我国海洋产业布局,优化海岸与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构建沿海海洋经济的特色海洋经济带,建设重点海洋经济示范区,构建海洋经济发展增长极,培育海洋经济发展载体,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和海岛资源。 2.2依托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临港产业 临港产业在海路一体化中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方面临港产业可以把海洋资源的利用及海洋优势的发挥由海域向陆域转移和扩展;另一方面,临港产业的集群发展可以促进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内陆的经济力量向沿海地区集中。这两种功能可以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建设。目前,中国沿海地区总体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正是加速经济结构向重型化转变的大好时机,应把发展临港产业作为战略支撑点之一,加快在沿海走廊的重化工业布局。为此,应当强化临港产业导向要求,将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区块布局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要求,统筹三次产业关系,立足区域比较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和培育重点,突出发展涉海现代服务业、海洋新兴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合理安排重大产业项目的布局和推进时序,实现差别化竞争、特色化发展。 2.3推进港口—腹地一体建设,打造港口腹地 海洋产业区域联动发展平台根据港口主体区和联动区在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上的差异性,以海洋产业链为纽带,以海洋产业配套协作、产业链延伸、产业转移为重点,优化海陆资源配置,在港口—腹地联动区建设一批海洋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6];加强联动区与主体区的对接,搞好海洋资源开发、科技研发、重大项目建设。 2.4加强海陆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基础设施是促进海陆空间延伸、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是推进海陆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提升平台。沿海主要海洋经济区应着力构建海陆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以沿海地区的国际性城市为主要节点,通过沿海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连接海洋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和大型集装箱海港,形成一个综合通运输走廊;以光纤通信和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技术手段为基础,形成以国际性城市为主要信息源的宽带信息网络;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沿海海洋经济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强大的网络信息化基础平台,提高海洋经济发展保障能力。 2.5高效集约开发海岛资源 一要加大重要海岛开发力度。按照总体规划、逐岛定位、分类开发、科学保护的要求,注重发挥重要海岛的独特价值,加大我国海岛综合开发力度。二要完善重要海岛基础设施配套。将重要海岛海陆集疏运体系建设纳入国家交通和港口规划,加大对桥隧、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有序推进海岛供水供电网络与大陆联网工程、风电场建设及并网工程,积极发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提高水电资源保障能力。三要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开展无居民海岛普查,加强海岛资源的分类管理与有效保护。强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建立海岛巡查、修复和利用评估制度,禁止开发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p#分页标题#e# 2.6协调海陆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环境 为保持海陆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应针对陆上点源污染制定相应的总量控制目标指标体系和治理规划,从污染源头进行治理,落实对沿岸陆地排入海洋的污染物按量收费的制度,构筑近岸海域污染海陆一体化调控模式,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推行海陆一体化的环境管理和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建立和完善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推进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推进海域使用权、海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实现一个清洁的、多用途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海洋。 2.7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为海陆一体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科教兴海是我国海陆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加强海洋科技创新综合性平台、专业性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完善现代海洋教育体系,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海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体系,增强海洋科教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3海陆一体化建设的组织保障 3.1构建中央政府主导的协调组织为使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协调机构更具权威性和有效性,应设立国家层面的海洋经济委员会,直接归属国务院领导,下设省、部长联席会议和各专题分委员会。 第一层协调组织机构———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由国家海洋局、涉海行业各部委、沿海各省参加,同时吸收海洋研究方面权威专家等组成顾问委员会,涉海科研机构代表、涉海公众和企业代表组成民众代表会议。为避免机构重复建设,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国家海洋局。作为核心的协调组织,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具有权威的协调领导权,主要职责为:制定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协调各沿海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使之与国家战略相衔接;协调跨海区、跨省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对国家和沿海各省海洋经济发展进行评估和指导。在协调管理中总的任务是把握我国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方向,为各省海洋经济和各海洋经济产业协调发展提供设计蓝图。 第二层协调组织机构———省、部长联席会议: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下设的省、部长联席会议为第二层协调组织,主要由国家海洋局局长、涉海各部委部长、沿海省省长组成,是实质性的协调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的授权,协商跨界、跨行业性质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做出最终协调决策,如跨省的海洋资源利用问题、跨省的海洋污染问题,海洋经济基础产业重复建设、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同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沟通各省海洋经济发展状况与涉海产业发展现状前景及存在问题,为制定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层协调组织机构———各专题分委员会: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题分委员会为第三层协调组织机构。设立形式比较灵活,可根据需协调的不同内容吸收海洋经济委员会中相关成员参加,包括政府代表、行业部门代表、涉海科研人员,公众及企业代表等,是协调决策的执行与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在协调决策框架下对具体的事宜进行协调和协商,达成共同的行动准则。其次是重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由于各专题委员会广泛吸收了各涉海主体,为其利益的表达和诉求提供了一个平台,起到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2加强区域海洋综合管理协调组织建设 一是参照委员会模式,成立由区域主要领导牵头、相关涉海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海洋管理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海洋管理部门,以改变目前区域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弱势[7]。二是把海域、岸线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统一收归区域海洋管理委员会。三是设立由外部专家及专门机构组成的第三方顾问组,承担海洋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支持工作。 3.3完善海洋执法体制增强海洋主管部门在海洋执法、海洋资源保护、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综合协调能力。探索推进海上联合执法试点,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海上执法预警系统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的联合执法体制[8]。 4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机制创新 4.1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海洋经济区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群众性献计献策制度;建立海陆一体化建设中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和相关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制度;制定规范的行政机关议事规则、会议制度,推进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公开化;强化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行政决策跟踪调适和责任追究,定期对海陆一体化建设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4.2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环保机制 建立以“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为核心的海洋环境监管机制。在对重点海域环境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细化各主要海域、主要港湾环境承载容量和水质管理目标,确定相应区块主要入海污染物的排放数量、方式以及降污减排分配方案,实施以海限陆、源头把关、陆海协同、防治结合的海洋环保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补偿制度”,界定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范围、标准、主体认定、赔偿补偿程序和对象等,协调海陆一体化建设与生态保护[9]。 4.3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开放、合作机制 推动沿海海洋经济区在海陆一体化建设中更加积极地建设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把各海洋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区的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海洋经济区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服务外包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加工贸易向服务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引导外资投向海洋主导产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并购境外知名品牌、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扎实推进境外涉海资源开发,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p#分页标题#e# 5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支持 5.1海洋产业准入与用海项目退出政策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海洋产业准入机制,开展海洋经济对全海洋经济区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其效应的研究与评估,对海洋新兴产业予以跟踪研究,将新兴产业动态信息及时向社会披露。二是制定用海项目退出制度,启动填海工程及入驻项目的后评价机制,对在用海过程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的项目实行产业退出。 5.2财税支持政策 研究制定引导和扶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海陆一体化建设中海洋产业的优化与升级;加大对海洋资源勘探研究的投入力度;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兴海多元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国家风力发电增值税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针对远洋渔业、渔船改造、渔池改造等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海洋产业、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5.3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支持政策 加大海陆一体化建设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对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及项目审批审核等给予支持,制定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科学、规范地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海洋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设立海陆一体化建设的产业基金,推动建设海洋发展银行,加快建设区域性投融资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规范和健全各类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各类保险企业,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支撑体系。 5.4资源开发与管理支持政策 海陆一体化建设中,依照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域滩涂开发,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积极推进沿海海洋经济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用海规模和布局,全力支持重点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产业优化。 5.5海洋应急政策 海陆一体化建设中,加强海洋灾害、海洋环境、海上安全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海洋观测数据库和网络,形成立体监视体系。制定海上及海岸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健全海洋灾害、海洋污损和海洋安全等海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建立联合救助网络,加强沿海经济区跨海大桥、海岸工程的安全监测。 6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法制保障 我国海洋法律法规纵向体系,即元法律—基本法律—具体法律、法规的纵向结构,目前还缺乏元法律及基本法律,已经出台了较多的具体法律、法规。虽然我国也有“实施海洋开发”、“合理利用海洋”、《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高层次的海洋政策,但都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因此,构建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法制保障的纵向结构需要修订《宪法》、制定《海洋国策法》和出台《海洋基本法》,形成层次分明、效力有别和科学合理的海洋法律、法规纵向体系。 6.1修订《宪法》,提升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我国《宪法》缺乏特别条款对海洋的规定,《宪法》历次修改也都未提及海洋。我国《宪法》中海洋的缺失,一方面导致我国海洋政策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另一方面致使我国海洋政策的建设缺乏根本大法作为依据。修订《宪法》,将“海洋”写进宪法,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定制特别条款或修订有关条文,增加有关海洋战略、海域物权、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作为国家规范海洋活动的根本指针和制定其他海洋政策的依据,推动海洋活动的有序开展。如将《宪法》第9条中增加“海洋”两字,改修为:“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洋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将海洋写入《宪法》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将影响中国的未来和造福子孙后代。在社会和法律界将产生不凡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提高海洋意识;二是在国家根本大法上确立海洋地位,提升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三是为我国包括海洋资源政策建设提供最根本的基石。 6.2出台《海洋基本法》,将“海洋强国”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意志 我国是人口大国,由于陆地空间和资源的相对短缺,海洋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支撑。为应对我国海洋事业面临的问题,迎接挑战,管好、用好、保护好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海洋,提高全民海洋意识,我国需要尽快出台海洋基本法。通过系统调研,依据我国法律出台的规程,经全国人大的讨论、审议,颁布我国的《海洋基本法》,将“海洋强国”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意志。《海洋基本法》应该体现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资源保护、国际海洋权益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出台《海洋基本法》,确定我国是一个海洋国家的法律地位,统领我国海域和国际海洋资源领域的竞争,体现我国的海洋战略,确立我国海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为我国进行海洋资源开发和处理海洋国际争端、参与国际海洋事务行动提供法律根据和战略指导。 6.3制定《海洋政策法》,增强海洋政策的执行力 我国目前的海洋资源政策中没有很好地体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同美国的海洋政策体系相比较,完善我国海洋保护政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海洋基本法中对海洋政策贯彻可持续理念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海洋资源的专项保护法律、法规;三是针对生态系统依赖性较强的行业出台可持续发展法,完善我国海洋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开发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环境污染的监控、发展海洋生态经济、最终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规范;四是将海陆一体化建设的重大政策法律化、规范化,增强海洋政策的执行力。#p#分页标题#e# 6.4制定海洋资源的新能源法律 我国在海洋新能源的开发技术、利用程度方面同美国相比较尚有一定的差距,而且我国的海洋新能源政策建设严重滞后。我国需要制定海洋能量资源法律,对海洋潮汐能、波浪能、流能、风能、温差能、盐度差能等的开发利用提供法律、法规支持,一方面通过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为这些能源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对这些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统一规范。 6.5制定国际海洋资源竞争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后,全球海洋的三分之一逐渐成为各沿海国和岛屿国家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国际海洋资源领域的竞争就显得尤为激烈。美国1980年就出台了《深海底硬质矿物资源法》,在《21世纪海洋蓝图》也阐述了国际海洋法律与国策力争在国际海洋资源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我国制定国际海洋资源竞争法律:一要完善国内政策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极条约》等国际海洋公约及条约的协调统一,通过积极的国家海洋政策同周边国家进行海洋资源的竞争;二要制定和出台《深海海底资源法》以及《极地资源法》,完善我国在国家海洋资源领域内的事务处理机制,从而规范、保障、引导我国在该领域内的科学研究、矿产资源、渔业资源开发等活动有序的进行。 6.6完善地方海洋立法内容 重点推进法规空白领域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增强海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配套制度、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等制度的制定与检查落实。加强港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法规体系建设,形成更加完备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制度,做到依法“管海”、依法“用海”和依法“兴海”,把海洋资源开发和管理活动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海上执法协调机制、海上执法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制度,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对海上综合案件的处置能力,制定海上应急执法工作预案,提高海上执法的整体力量与优势。加强海洋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扩大海监渔政队伍规模,理顺海上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执法基础设施,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第6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关键词:科教兴海战略 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海洋教育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202-02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社会和海洋科技的突飞猛进,人类对海洋的探索程度不断加深,利用能力日益提高,海洋经济开发的深度、广度和领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特别是随着陆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发展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省解决面临的资源匮乏、环境恶化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缺少陆域经济发展建设用地、缺乏电力和水资源短缺等生产要素的浙江省来说,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已是势所必然。浙江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海上浙江”的口号,认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就必须贯彻执行科教兴海战略,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海洋科教自主创新体系。2005年以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对全省经济推动作用已越来越明显。

一、浙江省科教兴海发展战略的分析评价

1.科教兴海战略的内涵。科教兴海战略就是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教育为先为战略思想,把科学技术和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不断提高面向海洋的科学技术以及教育的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海洋产业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实力,把开发海洋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教育发展的轨道上来,转移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海洋素质上来,最终实现海洋经济、海洋社会和海洋环境的和谐发展。

科教兴海战略要坚持以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提高综合效益,以经济为中心,充分发挥海洋区位、资源和科技优势,重点开发海岸带、海岛和近海资源,在抓海洋基础研究的同时,重点抓技术开发的示范和推广,采用海洋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探索和开拓未来产业。制定“科教兴海”政策,要注重海洋科技经费投入,优化海洋开发环境,大力促进海洋科技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海洋经济走上新的发展阶段。①

2.浙江省科教兴海战略的框架分析。新世纪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教兴海战略,并把它提高到“海洋:浙江的未来”的战略高度。2005年,浙江就出台《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二五”时期,浙江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枢纽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临港产业基地、世界级城市群新型城市化先行区、海洋综合开发体制改革试验区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2010年3月浙江获得国务院批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试点省”,具体内容包括加快推动中心镇新型城市化、大力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带、推进义乌国际商贸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产业集聚区战略规划和布局引导及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等。3月10日,国家外国专家局、浙江省政府宣布合作共建“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在舟山建设一批部级海洋产业引智示范推广基地。②

在描绘规划的同时,浙江科教兴海战略的布局初步呈现。浙江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海洋重大工程、临港工业、船舶修造业、海水养殖与加工、海洋环保与防灾减灾)取得较大进展,浙江海洋产品的竞争力明显提高,通过海洋科技服务等平台使一大批海洋类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浙江海洋教育实现了以全省唯一的一所海洋类本科院校浙江海洋学院为依托、浙江大学等大学为基础的大学教育体系和中学、小学实行特色教育的中等教育体系的有机结合,浙江海洋学院等高校每年可以为浙江提供几千名浙江海洋经济急需的船舶等高层次人才。

浙江省通过浙江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科教兴海战略的领导,强化浙江省海洋渔业局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浙江省教育厅作为海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了全省推进海洋事业发展的合力。

3.浙江省发展科教兴海战略中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的关系。科教兴海战略从建立到实施必须统筹考虑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的相互关系。政府是科教兴海战略的政策的制定者、监督者和协调者,企业是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的主力军,科研机构(高校)是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的智力支持者和文化引领者。

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浙江省委、省政府是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科教兴海的设想的。在发展的初期,政府可以投入一定的经济资源优先发展与海洋相关的科技和教育事业,到一定程度以后政府就应当退出“运动员”的身份,转而以“裁判员”的身份成为政策的制定者、监督者和协调者。

企业是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的主体。科教兴海战略中,科技和教育是手段,兴海是目标。振兴海洋,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海洋开发体系。同时,海洋产业的高科技化、海洋成果的产业化,都只能在企业的范畴内实现。

科研机构(高校)是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的智力支持者和文化引领者。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浙江省与海洋相关的科技成果都是由科研机构(高校)单独或是与企业合作完成的。浙江海洋学院等高校还培养了一大批海洋科技和文化工作者,并通过举办“海洋文化节”、“海员日”等活动积极培养广大人民群众海洋参与意识。

二、舟山市推动科教兴海战略的案例

舟山是全国唯一一个建在群岛上的地级行政区域。自古以来,勤劳的舟山人民依靠优越的海洋资源,使舟山成为世界的三大渔场之一,中国最大的海水产品基地。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舟山市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省委的战略意图和舟山海岛的特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在舟山视察工作时指出:舟山是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桥头堡,舟山要在浙江建设海洋强省中打头阵,要有“舍我其谁”,敢于争先的气概。海洋经济是高技术经济,开放型经济,结合型经济,要十分重视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加强区域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③

舟山市在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明确提出其核心是不断增强海洋科技创新对经济的驱动力,科学技术的使用程度直接决定了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程度,必须把推进海洋科学技术创新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着力点。2009年12月,舟山市设计了建设“海洋科学城”的目标。作为舟山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载体、加快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和体制创新的重要突破。舟山海洋科学城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中心和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海洋科技创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还有浙江省具有战略意义的海洋经济高新区和“海上浙江”核心区,中国一流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内独具特色的海洋科学城。

舟山市在浙江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港航强省、推动科技兴海战略进程中,具有关键的地位。而建设海洋科学城正是舟山推动科教兴海战略在体制方面的重要突破。海洋科学城中的高教科研区还包括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海洋学院新校区。④

与此同时,舟山市还十分注重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务实精神的海洋科技人才,通过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科技项目,集中一批海洋科技拔尖人才为舟山海洋经济建设服务。舟山市设立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奖,引导海洋科技工作者积极研制符合舟山海洋科技创新要求的被市场认可和接受,能够推动舟山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原创成果,鼓励海洋科技人员把实验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研发出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高科技产品。

三、浙江省科教兴海发展战略的对策研究

1.大力加强对于“科教兴海”的领导。浙江省拥有较多的海洋科技和教育资源,但却分散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中。可以依托浙江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成立浙江科技兴海领导小组,以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为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建立海洋科技和教育的工作统筹机制,形成推进海洋科技和教育的合力,把科技发展能力和教育发展实力全面融入到浙江省的海洋建设中。同时要加快制定浙江省科技兴海发展规划。要按照《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08―2015)》的基本精神,结合浙江省涉及海洋的科技和教育的实际情况,把科学技术和教育放在海洋发展的重要位置,或为发展规划的基本组成部分。要明确发展规划的最终目标是使浙江省成为全国的海洋科技和教育强省。确定海洋工程、船舶修造、水产品的精神加工、海洋药物制造等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环节等方面为政府资金的重点投入对象。

2.重点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创新是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浙江省已在舟山成立了浙江省海洋研究院,在杭州成立浙江省海洋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成立了浙江省海洋研究中心。可以充分发挥这些科研院所科研平台的优势,出台政策鼓励大型企业创办涉及海洋的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技术开发中心,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应当充分发挥在浙江沿海地区的涉海类高科技产业园区在涉海科技信息集聚、科技成果孵化、成果的合作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以海洋高科技园区为依托,园区要以市场为向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

3.积极宣传海洋文化历史知识,提高人民的海洋知识。海洋开发离不开人民的参与,尤其是沿海边渔民村群众的参与。必须从海洋环境保护的高度积极宣传海洋文化历史知识,提高全体人民的海洋意识。浙江有着非常灿烂的海洋文化沉淀,余姚的河姆渡遗址,舟山马岙的古文化遗址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要从学前阶段就开始对小孩进行海洋知识的启蒙。在中小学阶段可以结合地理等课程宣传海洋文化历史知识,培养学生的海洋兴趣。在大学阶段,着重要做好大学生的海洋观教育活动,使大学生群体成为具有一定海洋文化精神的海洋知识传播者。通过举办各种节庆活动,宣传各种海洋民俗文化和习俗,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加大海洋文化遗产的抢救力度。

4.强化国际合作,推动海洋科技和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海洋的重要性,都在加大力度增加对海洋的投入。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都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特殊政策,组建以政府为主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海洋科技和教育事业中。要努力提高浙江海洋的竞争力,必须努力推进海洋科技和教育的全球化,详细了解世界各国海洋发展的历史状况,从中总结出能为浙江所用的经验。浙江海洋学院已被国家科技部授予海洋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以以此为平台,强化国际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使浙江的海洋科技发展接轨世界。积极推进浙江海洋高等教育与国外海洋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外高层次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为浙江海洋建设所用。

5.组建浙江海洋大学,提高浙江科教兴海发展战略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和教育。浙江省海洋高等教育尽管起步较早,但资源比较分散,至今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海洋高等教育体系和主导型力量,尤其是高层次学历教育(硕博点)的布点还不齐全。浙江省海洋科教尚缺一所具有一定特色品牌、专业相对完整、学科比较强势的海洋大学,势必造成在国内海洋教育、海洋科技、海洋产业项目竞争等方面处于劣势,因此组建浙江海洋大学很有必要性。浙江海洋学院所在的舟山市是我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城市,也是长三角地区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目前其海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已由传统的海洋渔业向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产业为主的现代海洋经济迅速转变,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组建浙江海洋大学是打造我国中部最重要海洋科技创新基地、服务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本文为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校级重大科研项目“新时期浙江省‘科教兴海’发展战略的研究”的研究成果。]

注释:

①王伯.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发展海洋经济.海洋信息,1996(2)

②刘华.21世纪经济报道,2010.4.7

③苗永生.中国海洋报,2000.1.6

④庄启,“海洋科学城”轮廓初现.舟山日报,2009.12.4

第7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一、引言

特定资源禀赋支撑着特定的产业选择和布局,不同区域由于科学技术条件、产业政策、资金、人才和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使具有相同的海洋资源禀赋,其产业选择和产业发展效率未必相同,因而各区域就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海洋产业的选择与分工协作。长三角区域在长期的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起初的从区域一体化层面进行产业布局与产业选择设计,尽管多年来各区域都在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但是依然存在产业同构、产业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问题。仅以港口资源为例:《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国发[2009]19号)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而宁波港和上海港由于没有联盟持续有效的利益基础,因而,实际表现出的是上海港和宁波港都是主要以吸取腹地出口货物为主,这就导致两大港口竞争非常激烈,而且竞争主要还是争夺国内的长江货运,争夺腹地,这严重有悖于国家航运中心战略的初衷。[1]其它较为典型的问题还有:(1)长三角区域船舶产业间分工与协作问题;(2)基于产业优化布局的沿海人口布局问题;(3)沿海临港小城镇布局问题;(4)跨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联动机制问题;(5)跨区域统筹协调的完善市场体系问题;(6)跨区域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7)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问题;(8)跨区域科技创新问题等等。[2]综上所述,长三角两省一市间由于体质、机制、政策原因、观念的原因、行政区域间条块分割的原因,造成省际海洋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产业间协作分工不强,海洋经济整体效益不高,为此对长三角两省一市海洋经济进行优化布局是非常有必要和紧迫的。[3]

二、长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布局[4]

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要坚持海陆联动、区域协调发展,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优化长三角海洋空间布局,形成“三角两翼”发展格局。

(一)三角

三角,即长三角海洋经济的核心区,由上海市、浙江的嘉兴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和舟山市组成三角海洋经济区。其中,上海、宁波海洋经济居于前列。该区域区位优势突出,地处长江与东海的交汇口,是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以及东海黄金区域的结合部,是我国南北海运大通道的枢纽点。区域内有沪杭、杭甬等高速交通线路以及杭州湾跨海大桥,基本形成高速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组成的立体交通线路。该区域海洋资源丰富,拥有大、小洋山港、宁波-舟山港等港口,拥有舟山群岛、崇明岛等岛屿资源和众多涉海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渔业、旅游、海洋风能、潮汐能资源丰富。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世界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地处我国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的结合部,交通便利、腹地广阔、区位条件优越、科教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达,特别是海洋服务经济。上海要充分发挥国际大都市的经济中心优势,重点发展航运服务业、海洋金融、海事服务等海洋服务性产业,积极发展海洋药物技术、海洋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引领长三角海洋经济向高端发展。杭州,濒临杭州湾,经济、科技、文化资源突出,涉海科技资源丰富。在未来发展中,重点:一是建设海洋经济研发、培训、管理基地。整合杭州海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科技资源,联合上海科教资源,建设区域海洋技术研发中心,共同攻关海洋关键技术。二是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海洋高科技产业以及海洋中介和服务业。宁波,滨江临海,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统筹宁波、舟山区域联动发展,建设成为集装箱干线港和我国大宗散货深水中转港,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南翼。舟山,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部级群岛新区。发挥舟山群岛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努力把舟山建设为: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科教基地和群岛型花园城市。嘉兴,紧邻上海,是杭州、宁波、绍兴连接上海的桥梁,重点发展以港口以及临海工业。其中,嘉兴港是上海港重要的南线喂给港。绍兴,位于沿海地区,没有管辖的海域,主要积极承接宁波和杭州海洋的经济辐射,利用自身产业和资源优势,借助杭州湾沿岸港口,积极发展海洋经济。

(二)北翼

北翼主要指以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沿海城市为重要节点的北向沿海发展轴。以连云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建设沿海港口群,服务中西部、面向东亚,成为我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沿海新型的工业基地,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连云港港为核心,对接中西部腹地经济区,加强苏鲁海洋经济合作。在未来发展中,充分发挥连云港港深水大港的优势,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和现代港口物流业,建设连云港航运交易市场和大陆桥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区;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全力打造石化产业链和钢铁产业链;积极发展核电等能源产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等新兴产业,建成沿海地区重要的枢纽港和重化工基地。盐城,岸线、滩涂和滨海资源丰富。发挥拥有广阔滩涂湿地和部级自然保护的特色,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重点发展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做大做强汽车、船舶等临海优势产业,培植壮大新能源、海洋生物等临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生态型工业基地。积极发展风电装备,建设国内重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南通,具有滨江和临海双重区位优势,岸线、滩涂、渔业资源丰富。积极开展苏沪海洋经济合作,进一步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江海联动,重点发展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和港口机械等产业,加强产业配套和行业合作,建成世界一流的远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

(三)南翼

南翼是指由台州和温州等两个沿海城市构成的长三角海洋经济南部发展轴线。该区域海岸线漫长,岛屿资源丰富,陆域经济发达。台州和温州已经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的支线港以及浙东南、浙西南、浙中地区重要的对外贸易区域性港口。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接,突出沿海产业集聚区与滨海新城建设,成为东南沿海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台州,岸线漫长,港湾、岛屿众多。加强医药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与预防,科学有序推进滩涂围垦,形成临港工业、港口运输等基本功能。温州,是浙江省东南部重要的出海口。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先行创新,推进温州枢纽港、滨海重点开发区建设和临港先进制造业发展,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北翼中心城市。[4]#p#分页标题#e#

三、长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布局的路径设计

(一)构建沿海城市带合作平台

目前,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合作以“二省一市省市长会议”、“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以及长三角各城市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定期协调会为基础,形成了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协调机制。长三角沿海城市要以此为基础,构建与长三角协调机制对口的综合性海洋协调组织架构,并依托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沿海区域要依托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整合南京都市圈、杭州城市群和浙东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合作平台,以及港口联席会议制度,加紧构建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合作平台,建立协调机构,,形成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协调体制机制,与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的无缝对接。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协调体制机制的框架设计:(1)范围:长三角沿海城市,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和温州等11个城市和所属56个县(市、区)。(2)指导与主管:长三角发展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负责主管,11个城市发改委组成,上海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代表,56个县(市、区)一起参与。具体名称为:长江三角洲沿海城市带主任联席会议,为次区域城市带,与杭州城市群和宁镇扬城市群等次区域城市群相对应,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所属的一个区域协调发展部门,充分体现长三角沿海城镇、产业和环保等特点。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协调体制机制的具体操作:专门设立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发展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行,下设规划、环保、产业、金融和文化等若干专题工作小组,由相关城市牵头。结合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市长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市长联席会议,为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协调最高决策机构。[5]

(二)制定综合性区域海洋规划

长三角海洋经济需要综合性的规划为指导。综合性规划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体现四个特性:一是规划内容具有综合性。不仅涉及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本身,而且涉及与之相关联的要素、制度和政策,要具有战略性。二是要以国家规划为指导。要以国家层面的宏观规划,特别是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为指导进行海洋经济的布局,要具有全局性。三是要与地方规划相衔接。海洋经济规划布局要考虑地方规划和发展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与周边海洋经济区域规划相衔接。要充分考虑与山东蓝色海洋、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周边海洋经济区域的关系,在产业分工与布局、城镇体系规划、人口导入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要有协调性。[6]

(三)统筹规划海洋空间布局

重点是统筹规划海洋产业、城镇体系、人口三大空间布局。

1.统筹规划海洋产业布局

以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建立由政府为主导,长三角沿海工业园区和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以港口为主体的港口联盟。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正确处理沿海与沿江和沿湾产业布局,正确处理海域与陆域产业布局,做到陆、海、江、湾(杭州湾)、湖(太湖)统筹,合理分工,错位互动,形成相对完整的海洋产业链。[7]

2.统筹规划城镇体系布局

随着沿海产业园区的崛起,将随之形成若干依托产业园区和港口的新兴的沿海城镇,成为长三角地区新的人口导入地。长三角沿海城镇形成三个层面的格局体系,一是地级市主城区,二是沿海区县城区,三是原有沿海城镇与新兴城镇。对此,坚持港城联动、园区与城镇联动、城乡联动发展。新兴城镇充分吸取原有城镇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坚持以智慧城市为导向,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宜工宜居,形成个性。建议由国家指导,长三角地区相关政府部门专门制订长三角沿海地区城镇发展规划。[5]

3.统筹规划人口布局

根据产业发展和城镇发展需要,统筹规划人口布局,制订相应的人口导入政策。主要分二个部分,一是高端人才导入制度,二是低端但拥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工人的导入制度。与此同时,合理设计沿海城镇人口容量,做到生态环境承载、产业发展与人口数与素质相互对称,并合理引导区域人口有序流动。[8]

4、健全海洋科教创新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为支撑的产学研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沿海各地建立官产学研联动机制。二是构建海洋科研平台,组建重点实验室,推进重大项目联合攻关。三是加强海洋知识产权管理。成立长三角海洋知识产权管理中心,通过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四是构建海洋科研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科技成果信息、知识产权交易等功能的综合性海洋信息平台。依托“数字海洋”工程,推进海洋基础数据库建设。五是完善长三角海洋人才流动的环境。完善户籍、社会保障、收入、住房等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建立促进人才流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8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关键词]广东海洋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1-0014-06

作为战略性资源,海洋既是世界贸易的重要通道,又是解决当今全球人口剧增、资源匮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严重挑战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诸多矛盾的重要途径。广东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雄厚的经济基础、特殊的海洋区位和良好的制度环境,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设海洋强省是广东新时期的重大发展战略。因此,构建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广东海洋经济的综合竞争力进行测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海洋经济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海洋经济的要素竞争力主要是海洋生产力的要素竞争力,包括自然要素、社会要素和科技要素三个方面。海洋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主要是指海洋经济发展的市场前景,既包含海洋经济需求状况,也体现了海洋经济的发展机遇。海洋经济的产业竞争力主要是反映海洋产业的规模、结构、水平和布局。海洋经济的环境竞争力既包括海洋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也包括海洋经济发展政府管理力度。根据以上论述,本文构建了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50%、12.5%、25%和12.5%。 二、广东海洋经济竞争力的综合评价 根据以上评级指标体系,本文得出我国沿海区域海洋经济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①。从综合排名来看,广东目前的海洋经济竞争力处于全国前列,仅次于上海。

从一级评价指标来看,广东海洋经济总量较大,海洋经济市场需求旺盛,海洋基础设施优势明显,环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位居我国沿海区域首位。产业竞争力处于第二位,但与第一位的上海存在较大差距,且与位居第三、四位的天津、山东差距不大。要素竞争力位居第四位,排在上海、山东、辽宁的后面,这与海洋强省的身份有一定的差距。 三、广东海洋经济竞争力的分类评价

(一)要素竞争力:自然资源丰富,但人力资源短缺、科技创新薄弱,要素竞争力急待提升

目前,在广东海洋经济竞争力构成因素中,要素竞争力排名较为靠后。尽管自然资源比较丰富,但以人力资源和科技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社会要素和科技要素竞争力较弱。

1.自然要素。广东具有独一无二的海洋资源优势,自古即是我国的南部咽喉,南濒南海,与港澳相通,东接台湾,西联东盟,靠近世界第一黄金航道,区位优势明显。全省海域辽阔、海岸线绵长。省管辖的海域面积达42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2倍多,占全国14%;有大陆海岸线4000公里,居全国首位;蓝色国土资源位居全国前列,后备土地资源丰富;海湾、海岛数量众多。有大、小海湾510多个,200多个适宜建港。约有1350个海岛,数量居全国第二。海岛面积为1592.61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9‰。其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14个,大于50平方公里的大岛有9个。全省沿海海洋运输、海洋生物、海洋矿产、滨海旅游等海洋资源十分丰富。

2.社会要素。广东海洋经济的社会要素,即海洋经济的人力资源比较薄弱,虽然涉海就业人数的总量位居首位,但总体就业比例不高,人员科技素质有待提升。2010年,广东涉海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只有13.9%,与天津、海南、上海等沿海地区有着较大的差距。同时,涉海就业人员中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也比较少,尤其是缺乏高端人才,2010年,广东每万涉海就业人员中科技活动人员的总数只有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仅1人,在沿海区域中,仅高于海南和福建,且与上海、天津、江苏等地的差距非常大。

3.科技要素。广东海洋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但科技力量仅处在全国11个省市中等水平,而且与上海、山东等海洋科技力量领先的区域差距较大,无论是在科研投入,还是科研成果等方面都急待加强。全省海洋研究经费投入偏低,2010年,广东海洋研究机构经费收入为153亿元,落后于上海、山东和天津等地,仅位居第四。

广东的科技产业多元化投资和风险投资机制亟待完善,海洋科技研发能力较弱,海洋科技成果、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过长,发展海洋经济人才层次偏低。2010年,广东海洋研究机构拥有的海洋专利总数只有580件,与上海的1052件和辽宁的950件有着较大的差距,科技兴海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市场竞争力:海洋经济需求旺盛,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

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海洋经济主要由海洋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和海洋化工业、海洋船舶制造业,以及海洋工程建筑业等构成,这些行业占我国海洋经济总量的九成以上。

从广东国际旅游收入、国际贸易总额、渔业生产总值,海洋天然气、海洋化工产品产量、海洋石油勘探钻井数量,以及造船完工量的归一化数据①可以看出,广东的海洋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海洋化工业、海洋船舶制造业市场需求并不明显。

1.海洋旅游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广东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国内外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收入一直领跑全国,且领先优势非常明显。2010年广东的国际旅游收入比位居第二名的上海要高出近一倍的水平。国外入境旅游人数更是遥遥领先,呈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随着国内外旅游产业的不断壮大,广东的海洋旅游业必将迎来不断增长的巨大市场需求。

2.海洋交通运输的市场需求。在国际旅游方面,广东每年吸引的入境外国旅游人数位居全国沿海城市前茅;在国际物流方面,作为全球知名的制造业基地,广东已成为了全球重要的货物集散地,2010年,广东进出口总额达到7849亿美元,持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地位。海洋运输是全球国际贸易和国际旅游的重要运输和入境方式之一,因此规模日益庞大的国际贸易必将会给广东海洋交通运输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海洋渔业的市场需求。作为海洋渔业的传统强省,广东的水产品产量和渔业生产总值都处于全国领先行列。2010年,水产总产量达到729.3万吨,水产养殖产量多年来居全国首位;水产品出口量达到45万吨,出口额达到20亿美元,占到了全省农产品出口份额的1/3;全省渔业生产总值达到741.4亿元,同比增长4.5%,是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位居沿海地区的第三位。

4.海洋油气的市场需求。广东海洋油气资源丰富,且市场需求非常旺盛。目前广东的海洋原油和天然气产量都位居沿海地区前列,尤其是海洋天然气的产量,雄踞全国榜首。

5.海洋工程建筑的市场需求。近年来,随着广东不断加快对海洋能源的勘探开发,以及对海洋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海洋工程建筑业的市场需求正在迅猛增长,成为广东海洋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2007~2010年期间,其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达到了74.35%。其中,海洋风能发电能力,以及勘探钻井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

6.海洋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2010年,广东的海洋化工产品产量只有576500吨,处于沿海地区的中等偏下水平,仅相当于位居第一的山东海洋化工产品产量的9%。国内海洋化工的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山东、天津、江苏、辽宁等地。

7.海洋船舶制造的市场需求。从目前广东的造船完工量来看,广东海洋船舶制造的市场需求还未形成明显的优势,国内海洋船舶制造的市场需求主要是由江苏、浙江、上海、辽宁等环渤海经济圈地区来完成。2010年,广东的造船完工量只有332万综合吨,相当于江苏的14%,仅占沿海地区造船完工量的5%。

(三)产业竞争力:总量规模领先,三次产业结构合理,但发展方式粗放,集聚效应不强,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广东海洋经济产业竞争力虽然名列前茅,但是内部结构不够均衡。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在沿海区域领先,但产业发展水平较为薄弱,产业布局有待改进。

从图1可以看出,广东产业水平处于中下游,人均海洋经济劳动生产率和单位海岸线生产总值较低,且新兴产业比重较低,缺乏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配套不够完善,产业布局不合理。

1.产业规模。由于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遥遥领先,广东海洋经济规模已持续多年保持领头羊的地位。2010年广东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的生产总值达到了2130.8亿元,比第二位的山东1064.2亿元高出近一倍。

2.产业结构。在产业结构方面,广东海洋经济基本呈现出第二、三产业并驾齐驱的均衡发展格局。与其他沿海区域比较,广东的海洋经济结构更趋于合理。

3.产业水平。目前,广东海洋经济的产业发展方式还比较传统、粗放,劳动生产率普遍较低,位居沿海城市的中下水平,与海洋强省的地位严重不符。2010年,广东人均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只有13万元,位居上海、江苏、天津、山东、河北之后,只相当于上海的40%。单位岸线海洋经济密度仅为1.6亿元/公里,在全国排名第六,远远落后于上海和天津。

同时,广东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停留在初级阶段,海洋产业仍以传统产业为主。由于多年来对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海上油气、海洋药物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倾斜,人才与高新技术短缺,导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迟缓,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2010年海洋生物药物生产总值仅为0.9亿元,海洋电力业产值仅为1.7亿元,分别只占广东海洋生产总值的0.01%和0.02%,远低于全国沿海区域0.02%和0.09%的平均水平。

与全国沿海区域比较,广东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但对海洋经济总量的贡献过小,而且增长速度也低于全国沿海区域平均增长水平。从2006—2010年期间的平均增长率来看,其中海洋电力产值和海洋生物医药产值出现了负增长,与全国沿海地区平均增长率的差距非常大。

4.产业布局。广东海洋产业的专业水平和集聚程度都不高,位居沿海区域的中间水平。与海洋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以及配套都不是很完善,产业间关联度低,未能有效形成上中下游互动发展、集约空间布局的产业链群。产业集聚化水平较低,竞争力较弱,还没有形成明显的集聚效应。2010年,广东海洋经济的区位熵仅为1.8,远低于天津的3.03,位居上海、福建、山东、海南之后。

(四)环境竞争力:基础设施完备,能耗效率领先,但生态环境压力较大

广东海洋环境竞争力位居沿海地区的首位,主要由于广东的海洋基础设施比较完备,领先于沿海各地区。然而在政府管理和排放指标方面,广东和其他沿海领先地区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1.基础设施。从港口设施来看,广东拥有众多的大型港口码头,并已形成了配套完善、分工清晰、优势明显的港口群。2010年,广东拥有规模以上港口的生产用万吨级码头249个,位居全国首位。同时,2010年广东集装箱运量达到了913万标箱,仅低于上海的1623万标箱。

2.生态环境。近年来,广东的能源使用效率一直位居全国的前列,单位GDP能耗一直保持在最低水平,是沿海区域能源使用效率最高的地区。同时,广东也加大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目前设立的海洋生态环境相关自然保护区面积已达到43413平方公里,遥遥领先于沿海其他区域。

但是,广东目前的生态恶化势头尚未遏止,开发模式亟待改进。海洋开发与保护矛盾日益突出,污染严重,海洋生态环境面临压力增大。有些地区和部门落实海洋功能区划不力,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恶化。2010年,广东中度污染以上的海域面积比例为13%,45.3%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部分海湾生态已处于不健康和亚健康状态。近岸海域污染严重,尚未得到有效整治,河口、港湾区污染日益加重,局部海域功能退化,赤潮仍时有发生,红树林、珊瑚礁及河口海湾湿地生态系统仍遭受影响与破坏。掠夺式的海洋开发致使近海渔业资源大幅衰退,过度的捕捞能力与渔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另外由于工农业生产发展,陆源排污人海总量不断增加,近年来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持续衰退,部分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第9篇:国际海洋经济范文

党的十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近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此次讲话后,海洋强国再次激起了国内外媒体专家的热议:中国应该设置一个什么样的海洋强国目标?中国海洋强国究竟是什么样的?

中国不会也不可能追求“海洋霸权”

2005 年,中国政府、媒体及学术界等大张旗鼓地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追溯当年中国海权的强大,思索未来中国海权的发展。在国人眼里,中国海权既然曾经有过辉煌,也就能够重新复兴,这是伟大历史底蕴赋予的自信。然而,中国既不可能重现郑和当年的辉煌,也不可能复制曾经的大英帝国及当今美国的海上霸权。

一是与美国等海洋国家相比,中国海洋先天禀赋相对不足。中国是典型的陆海复合型国家,面临着同时在陆海两线配置资源的巨大压力;中国海洋地理相对不利,海洋空间狭小,近海与大洋的通道被岛链所阻。

二是海洋竞争的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全球化及大国间相互依存的发展,核武器的威慑等因素使得世界总体和平可以预期。以往通过大舰对决进行的霸权争夺渐渐让位于经济、科技、军事及外交等综合实力的较量;对海洋控制的追求也逐渐让位于对海洋的开发与利用。

三是中国周边的安全环境恶劣。中国几乎被海洋国家所包围,力量向远海及大洋的延伸及辐射均相对困难;中国处在海洋民族主义气氛非常炙热的东亚地区,并同时与美国、日本等海洋国家存在“安全困境”。

因此,如就海洋控制权和军事成就而言,这次海洋强国的崛起注定无法恢复祖先曾经的荣光,中国无法成就世界海洋霸权,甚至是东亚地区的海洋霸权。中国没有条件,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去和美国争夺制海权,挑战美国的海洋霸权;同样没有条件,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在列强环伺的东亚及西太平洋地区,成就所谓的“霸业”。

对海洋控制的有限性

和对军事力量应用的极大克制

但中国却有可能走出一条新路,以对海洋的有效利用、开发为目标,主要依赖外交、科技和经济手段,通过公平竞争、国际合作及谈判协商等和平的方式去拓展海洋利益。这是因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现代海洋秩序给世界各海洋国家,甚至包括内陆国家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竞争及和平博弈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高明的外交政策与策略、娴熟的国际法应用、先进的海洋科技水平等非武力因素日渐不可或缺。中国拥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并拥有在世界范围内配置生产资源及要素的条件,强调中国要“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假以时日,中国很有可能在和平竞赛中脱颖而出。纵看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这是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横看世界历史上的大国兴衰,这也是全新的海上强国兴起之路。

因此,尽管中国不太可能拥有一支世界范围内的强大海军,但它对海洋经济、科技、人文等方面的有效利用却有可能是世界范围内的,这是一种全新的海上崛起之路。

与历史上其他海洋强国的崛起进程不同,中国海洋强国目标和发展手段的最大特殊性就在于其所追求对海洋控制的有限性和对军事力量应用的极大克制。

这种特殊性与中国的自身条件、面对的复杂环境不无关系,它同时也是国际政治文化和世界政治文明变迁的真实反映。中国海洋强国的兴起将意味着世界新型海权发展模式的成功,也意味着世界海权理念的革新。

历史上,任何大国的成功崛起,都离不开物质追求和社会价值追求的有机统一,既会带来世界物理格局的变化,也会带来其有关发展道路、国际规范等社会价值层面的创新。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自然也必须遵循物质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其目标的界定、实现手段的选择也无不受到时代条件和国际规范的影响及约束。这种战略既是内生的,也是外生的。

中国海上力量可定位为区域性强国

中国海洋强国也离不开海上力量的建设。中国仍需一支强大的海上力量去确保和平利用海洋,参与海洋事务的必要权利。

这不仅是因为中国的完整和海洋经济利益的确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现实威胁,更是因为安全是一种感觉,对于拥有复杂地缘形势和悲惨历史记忆的中国来说,更是如此。

海上力量的主要作用其实就在于赋予中国对自身安全的自信,如果中国连自己的近海和海上交通运输线的基本安全都无法保障,中国将时刻生活在惴惴不安之中,和平崛起自然无从谈起。作为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在强邻环绕之中,拥有一定的军事威慑力量,对于促进中国采用更开放的心态参与国际事务将大有裨益。

中国需要约束、克制、规范自己的行为,让世界放心;世界也需要给予中国安全、中国核心利益最基本的尊重。

世界上所有大国都积极经略海洋,发展强大海军,中国也需要获得与其大国地位相称的海洋权力。中国能否和平获得必要的海洋空间,赢得与其国力相称的海上权力,不仅取决于中国自己的努力,也取决于国际社会,尤其是霸权国家美国对中国的海洋利益和战略能否认可和理解。

对于中国来说,中国需要通过全新的海洋实践去促进外部世界对中国海洋利益的认知和理解。中国海上力量发展的方式是和平的,目标也是有限的,中国的海上力量可定位为区域性强国,主要目的是在相对有限的空间范围内占据力量优势,坚决捍卫中国的核心利益,在相对无限的空间范围内提供国际公共物品,承担应负的国际责任。

具体而言,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可以概括如下:

军事上,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第一岛链内的海域谋求一定的军事优势;在西北太平洋和北部印度洋维持一定的力量存在,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等国海上力量共同维护亚太地区海域的安全与稳定;在世界范围内保持一定机动,积极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为维护世界海洋的和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对而言,中国对海洋的非军事利用则是无空间限制的。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将以300万平方千米的自有海洋空间为基础,以公海、海底“区域”等空间为依托,在世界海洋的广阔空间范围内积极发展海洋经济,成为世界海洋经济强国。

在外交上,中国需要维持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并在国际法应用、海洋机制改革等方面有所建树,为构建公正、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贡献自己应有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