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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的作用精选(九篇)

广播电视的作用

第1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 县级;广播电视;扶贫;作用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6-0003-02

县级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喉舌承担着精神塑造、舆论导向的支撑,因而在扶贫攻坚作业环节开展过程中,为了提升整体扶贫攻坚效果,应注重引导当代县级广播电视局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提高广播电视普及质量,同时将广播电视发展领域扩展至县边远地区,且从文化服务、新闻宣传等角度出发,传播扶贫攻坚信息,并引导广大群众有效利用致富机遇,提升自身整体生活质量。以下就是对县级广播电视台扶贫作用具体体现的详细阐述。

1 县级广播电视与扶贫攻坚关系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县级广播电视与扶贫攻坚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县级广播电视是扶贫攻坚的舆论导向,因而当代县级广播电视局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应注重树立大局意识,同时在致富信息传播过程中应坚守“扩大开放、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服务理念,且注重对县级边远地区发展做出正确的指导,并实时监督扶贫攻坚状况,由此来通过广播电视批评等功能,提升整体扶贫力度。此外,为了更好的发挥县级广播电视扶贫攻坚作用,要求媒体工作者在实践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坚守以经济宣传、扶贫攻坚宣传为核心的原则,最终提升整体社会经济效益,带动县级贫困地区经济领域的发展[1]。

第二,广播电视作为电子类传播媒介,其呈现出不受环境约束的信息传播优势,同时注重将音响、图像、动作、色彩等融于一体,因而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宣传中文化新闻、致富信息、新闻稿件等的传播,有助于进一步推广“扶贫先扶智”理念,且提升农民整体综合素养。

2 县级广播电视扶贫作用分析

2.1 增强群众小康建设精神

县级广播电视扶贫攻坚作用主要体现于有助于增强群众小康建设精神。即部分县级广播电视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为了推动贫困地区经济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注重组织全县小康建设调演活动,如《可爱的平定》《再创辉煌》《小康路上》等调演活动等。例如,镇雄县在推广扶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即坚守每月举办2次县级电视台晚会的宣传理念,同时在文艺节目宣传过程中注重围绕“身边人、身边事”,且结合勤劳致富的真实形象,从而由此提高农民群众小康建设意识,达到脱贫致富发展目标[2]。再如,镇雄县在文艺演出活动组织过程中,创办了“心连心、手拉手”艺术团,鼓励艺术团将文艺表演带入到乡、村、甚至村民组,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大力宣传致富理念,同时通过巡回走村串户展演,如《明天更美好》《半个世纪的辉煌》等,为边远地区农村提供致富希望,带动其不断提高自身生活质量。从以上的分析中即可看出,县级广播电视宣传、展演、巡回演出活动等的组织有助于增强群众建设意识,为此,应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

2.2 增强群众脱贫信心

一直以来,党中央都把扶贫攻坚工作立在首位。各级党委政府以非常重视,以云南为例“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就将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标准之一。“十三五”以来,党中央更是提出了2020年全国消除贫困,达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因此各级宣传部门,特别县级电视台,都将宣传工作重心放在了“扶贫攻坚”工作中。为此,为了提升整体扶贫攻坚水平,县级电视台,在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县级广播电视工具,从教育、文化、交通、公共、卫生事业等角度出发,做出正确的舆论导向。例如,云南省镇雄县在扶贫攻坚工作开展过程中,为了打造良好的地区发展环境,该县广播电视台在扶贫工作过程中,安排5名记者长期深入到基层,体验农村贫困村生活状况,同时记录致富信息,最终综合考察结果完善扶贫方案,且以“人人为贫困村提供一条致富信息”的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形式,引导全县65个贫困村,2万多个贫困户获取325条脱贫信息及部分教学用具等捐献物品,由此提升了贫困村整体生活质量,并增强了群众整体脱贫信心[3]。此外,当代部分县级广播电视在节目制作过程中为了迎合扶贫攻坚发展趋势,在广播电视节目宣传过程中将典型脱贫等作为节目宣传核心,例如,《穷山开富路》《他要富和要他富》等节目的制作,均将节目重点投身于贫困乡村,继而在一定程度上为贫困地区提供了大量致富机遇。

2.3 增加群众致富机遇

增加群众致富机遇亦是县级广播电视扶贫作用的发挥,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边远贫困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问题,致使贫困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维持在800~1000元/月的状态下,继而由此影响到了贫困村生活质量。为此,县级广播电视扶贫作用的发挥,可以“小点多布”或MMDS等规划方法,为贫困村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且突破信息闭塞问题的限制,强化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引导其丰富自身致富思想[4]。

第二,县级广播电视亦可提供教育、科普、信息等资源,如,种植养殖信息等,以此来打造良好的信息共享空间,满足贫困地区致富需求。例如,山西省平定县县级广播电视在节目宣传过程中即于16个贫困村庄设置了“小点多布”广播电视,同时提供中央一套、平定台等8套节目内容,由此拓展了贫困村致富视野,达到了最佳的扶贫攻坚发展效果,且推进了当代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3 结论

综上可知,当代扶贫攻坚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扶贫力度不足等问题,影响到了广大群众生活质量。为此,为了带动贫困地区经济水平的提升,要求我国县委、县政府等机构在扶贫方案推广过程中应注重发挥县级广播电视增加群众致富机遇、增强群众脱贫信心、增强群众小康建设精神等作用,打造良好的贫困地区发展空间,引导贫困地区在广播电视舆论导向下,为自身创设美好生活,达到高质量生活状态。

参考文献

[1]徐大勇,郝际章.浅谈县级广播电视部门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J].才智,2012,30(20):260.

[2]赵长雁,,杨正瞬.民族语广播电视在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的问题与对策――基于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调查[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4):100-108.

第2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广播电视要坚持“实事求是、正面报道、服务公众”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先进事迹鼓舞人,以模范人物引领人,以高尚情操感召人,以饱满的热情报道符合时代精神的新事迹、新典型,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并对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事例给予正确的引导、公正的评价。

(一)以歌颂时代精神为主旋律

中央电视台倾力打造的精品栏目《感动中国》,它以感人的事迹、震撼人心的精神,鼓舞着公众在坎坷中前行。还有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对于身边普通人先进事例的报道,一次次唱响着时代的主旋律: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去保他人安全,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在社会经济转型、道德观多元化的今天尤为重要。广播电视要大力宣扬此类先进事例的报道,为社会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正确的评价标准,引导公众的行为,引领道德风尚,倡导时代精神。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

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秉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歌颂世间的真善美,批判社会的假恶丑,宣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如,中央电视台二套播出的《2012中国年度经济/:请记住我站域名/人物》终身成就奖的获奖者郭鹤年,他将爱国主义与人生价值密切结合起来,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令人敬佩,是社会公众学习的楷模;黑龙江卫视的《帮助》栏目,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三套《温暖中国—我身旁的好人》栏目,通过讲述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展现人间真爱,传递爱心,将希望撒向人间,歌颂了人间的真善美,引导了公众的道德行为。

二、发挥广播电视的舆论监督作用

随着广播电视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新的时期媒体的监督职能日益凸显出来。舆论监督的特点是使社会舆情群众心声得以公开、充分表达,以求得社会成员的心理平衡,并及时化解矛盾,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响。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和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通过人们内心的信念、外在的舆论压力来规范人的行为,广播电视作为舆论引导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时评、社论、连续报道、记者走访调查等形式实施舆论监督,对于社会上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错误行为、丑陋现象给予批判及加以纠正,可进一步完善人们的道德修养,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现今,不论是中央电视广播还是地方电视广播,都高度重视道德舆论监督,纷纷通过开设栏目、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通过对一些不道德行为的批判教育公众。中央电视台的《道德观察》将观察的视角放在百姓身边发生的事上,贴近生活,取材真实,对生活中违反道德、有悖情理的事情进行评论,效果良好。黑龙江卫视的《说和》,关注农村生活,通过对婆媳之间、邻里之间、夫妻之间发生的矛盾进行调和,倡导“仁义礼悌孝”传统美德,以情理动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第3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创新 无线发射技术 广播电视

无线发射技术关系到广播电视的发展,而广播电视的发展又关系的人们的精神需求,所以目前无线发射技术的创新深受人们的关注。接下来本文将重点介绍下无线发射技术和无线发射技术创新的策略。

1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的概述

无线发射技术受到普遍关注主要是由于它系统较为单一、成本较低且发射的信号覆盖面积大,能运用在各行各I中。无线发射技术是我国实行村村通的重要技术保证,它可以将信息及时的传递到各个地方,还是我国城乡地区收看广播电视的重要技术支撑。如今我们正处于数字化信息时代,科学技术将快速的进步与发展,在各项技术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些新型边缘技术例如信息技术与多媒体通信技术。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日常的文化生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双向通信广播模式必然会取代传统的单向广播模式,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也将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这将会掀起了广播电视技术领域的又一次技术革命。

2 无线发射技术的优点

2.1 减轻了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如今电视行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电视节目多种多样,逐渐由渐以往的单一趋于多样化,而节目要想多样化就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这将会大大增加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使用、节目的编排顺序和内容、播出的顺序、时间这些都需要工作人员来安排操作。现在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日趋成熟,这将会给广播电视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好多工作现在都可以用智能技术来代替人工,这将会大大减少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把工作人员的双手从劳动中解放出来。

2.2 加强了安全性

对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首要要求就是在信号传递过程中要连续,要保证电视节目的流畅和画面的清晰。无线发射技术的使用加强了高频电磁波的覆盖范围,可以从点到面进行信号搜所,这将会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稳定的播出形成保障。即使在信号的传输中突然出现问题,广播电视人员也能及时的发现问题所在并及时的解决。

2.3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强

技术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以及破坏侵扰事件等都会对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产生影响。这些因素中是自然灾害最为麻烦,自然灾害往往都是很难预测的,时常会对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产生很大的影响。而当无线发射技术运用到广播电视中后,面对这些突发事件就能很好的应对,防御能力较强,能够一些自然灾害例如暴雨、台风、洪涝以及道路坍塌。此外,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也能很好地避开线路连接不规范、系统配置不合理、人为操作的失误以及设备突发故障等问题。

3 促进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创新的策略

3.1 完善无线发射监控系统

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数字信息化将会成为未来科技中最为关键的技术。在数字化时代,广播电视部门在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对广播电视进行先进的技术转型,而想要转型成功就必须要完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监控系统。对于整个无线发射监控系统的完善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要加强对无线设备的控制、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设备的检测以及对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进行合理的管理。只有将这三个方面都做到位并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对无线发射监控系统进行智能化的管理和操作,从而实验全智能化无线监控的目的,最终促使广播电视行业逐渐向数字化技术转型。图1是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简视图。

3.2 注重对人才的培养

广播电视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基本每天都在变化,那么对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无线发射技术就要求操作人员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非常良好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因此,广播电视部门在人才的选拔和培训力要加大投入的力度,对现有的技术人员要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也要增加。只有这样才能让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人员具备高水平和高技术的业内素质。只有重视并加强广播电视无线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才能确保我国广播电视无线电发射技术得到合理运用并发挥应有的价值。

3.3 加快对高山台光缆铺设的速度

广播电视技术要想快速发展必不可少的就是在高山台上铺设光缆以实现网络化管理的硬件保证。只有这样的才能够保证信号源的稳定性,才能保证信号传递过程中的高质量和安全性,才能够保证广播电视节目能够在各个地区有效的覆盖。因此,改善高山台的通信设备将会加快光缆上高山台的建设步伐,将会促进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的发展,如图2所示。

3.4 加强感知无线电技术开发

广播电视中的无线发射技术强调的重点就是将各种频谱资源充分的使用,但有些情况下无线电频谱却无法查找,这时将会严重影响数据传输工作。有需求就有创新,新型感知无线电技术就被发明出来,并被广泛的应用于广播电视中。此项技术是采用感知无线电技术来查询与连接闲置无线电频谱,这种方法提高了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率和能及时的解决一些突发故障,例如不能连接有效频率的问题。且感知无线电技术非常灵活、快捷,可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服务。综上,感知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会促进无线发射技术的发展。

3.5 加强对空时无线电技术的开发

从无线电发射技术的发展历程来看,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最早被运用到是军事作战的雷达声纳技术上,当时科学技术还不是很先进,其中运用较多的是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中的空间定位与电波过滤功能。现如今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互联网的网络范围也已经大大的加强了对于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的研究和使用力度,而且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对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所提倡的节省空间资源的理念声表赞同。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通过研究发现,可以将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运用到广播电视领域。当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应用到广播电视中时,能够自动的对无线电信号进行处理,这就解放了工作人员,意味着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已经帮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带来了宝贵的空间资源。因此广播电视工作人员一定要对空时无线电发射技术进行研究,并将其合理的应用到无线发射技术中去,这样会有利于我们对空间资源进行合理的使用,这将是我国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的一个里程碑,将会大大促进我国无线发射技术的发展。

4 结语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现如今的社会文化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这也推动了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从业人在无线发射技术这方面不断创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将彻底改变广播电视信号的发射形式,从而有效的提高我国整个广播电视发射信号的工作效率,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推动我国广播电视发射技术的不断进步,从而使得我国的广播电视发射技术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王洋.浅议广播无线发射技术[J].山东工业技术,2016(11).

[2]党伟荣.数字时代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相关问题的探讨[J].新媒体研究,2016(10).

[3]程.广播电视无线发射监控系统的分析实现[J].新媒体研究,2016(10).

[4]刘二平.探究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的创新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6).

第4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基层广播电视媒体是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能够最迅速、最广泛的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基层群众中去,也能够及时掌握和反应基层群众的意见、呼声、意志和愿望,因此基层广播电视媒体更要深入发挥自身的优势,深入践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从而更好的及时传播国际、国内的各种信息,直接影响群众的思想、行为和政治方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文就以武清广播电视的实践为例,浅谈基层广播电视媒体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层广播电视媒体要紧跟中心工作,为发展凝心聚力

宣传区域和谐发展,就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深入宣传武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重大决策和新鲜经验;宣传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工业强区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新成就。

发展是宣传永恒的话题,如何深入宣传好全区上下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典型经验和鲜活的事实,武清广播电视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在深入做好《武清新闻》的宣传外,增设了《今日话题》、《乡村四季》、《家住武清》、《民生视点》等新闻专题栏目。《今日话题》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一系列民心工程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解读;《乡村四季》除了对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外,还对全区在农业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致富能手进行跟踪采访,对全区农业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民生视点》则以关注民生宗旨,以百姓的视角报道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发展变化。各个栏目间虽然定位不同,但都从不同侧面深入宣传报道武清在新城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加,这就更需要基层广播电视媒体在日常的宣传工作中找准中心工作与群众期盼的结合点,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沟通渠道。新闻专题《今日话题》就做到了这一点,特别是在武清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城区相关村街拆迁实行撤村建居,群众一时不能理解时,栏目组邀请到区城市建设的有关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群众代表来到节目现场,现场解答群众拆迁过程中的养老保障、就业以及补偿等各项问题,使得广大群众不仅了解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政府也在拆迁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群众就业、医疗以及养老保障等实际需要,让老百姓在城市建设的发展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节目播出后,群众对这项工程由不了解到理解到拥护,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基层广播电视媒体必须要关注民生,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

刘云山曾在讲话指出:“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宣传党的主张,反应人民的意愿,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新闻事业的性质所在,是新闻工作的职责所在”。所以,基层广播电视媒体作为离百姓最近的媒体,更应该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抓住群众的关注点,把握服务人民的着力点,在充分反应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反映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的同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

近年来,武清广播电视媒体积极探索,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广播电视的角色和功能也发生了变化。武清新闻中心的电视节目《民生视点》、《家住武清》等多档专栏节目都加大了民生内容的报道力度。2008年四月,《民生视点》栏目记者在得知城区繁华路段的一个下水道一直在冒水,不仅影响了路人的通行,而且还影响了城市环境,记者赶到现场后不是简单就这问题进行报道,而是联系到下水管道的归属方市政排水所,督促他们及时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和修理,使这个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家住武清》栏目在得知城区许多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电梯安全隐患时,除了对这一问题就城区各个相关住宅小区进行深入报道,还积极与物业公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小区电梯安全问题隐患的排查,为居民排忧解难。拒不完全统计,武清电视台通过新闻、专题等形式放映各类社会问题每年超过200件,基本上都能达到有效的解决。不仅发挥了媒体的社会监督职责,也使得百姓们对媒体关注度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关注弱势群体也是基层广播电视媒体的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职责,基层电视媒体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走进百姓生产生活中去,要深入了解和体验百姓生活,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前方百姓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排忧解难。近年来,《武清新闻》与区妇联联系开设了《阳光助学--我在行动》,与民政部门联系开设了《育婴助学―圆梦有你》等专栏,不仅深入报道了社会各界对因家庭贫困无法完成学业学生的救助,编辑记者也纷纷加入到帮扶失学人员中来,不仅弘扬了社会正气,也体现了媒体人的社会责任感。

三、基层广播电视媒体要正确应对突发性事件,同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所谓突发性事件,也称危机事件、风险事件,是那些不可预测的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对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危机预警机制,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中,基层广播电视媒体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可以充分发挥群众身边媒体的优势,及时向群众传递事件的真相,传递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的应对举措和对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关心,时群众从心里得到慰藉。

第5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广播电视 新农村建设 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G2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5-0430-01

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广播电视迅速普及于渗透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占据了重要的社会地位,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作用,任何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都是由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社会环境影响而生成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其自然属性,特别是社会环境,即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都会发生某些变化,这种新的变化也就会生成新的特点和优势.同样,广播电视也具有其自然属性与起社会属性.这二者相互作用,而后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广播电视 通过有线、无线、卫星传播方式把各类信息及时传送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可立即接收到各类信息内容。虽然近年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也有这特点,但就目前而言,其覆盖范围远远低于广播电视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加之我们通渭县地形复杂、人口居住分散、农业人口众多的特点,互联网的覆盖范围是远远比不上广播电视大。因此,要实现农村的中国梦,广播电视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改善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目前现状

1.网络发展缓慢 由于农村广电体制不顺,县乡广播电视光纤大联网后,广播电视发展一直处于自发状态,没有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规划和实施,乡镇一直处于一种低水平的运作状态,网络发展与用户发展较为缓慢。

2.观念滞后是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缓慢的思想根源 观念决定思路,思想决定出路。在电信、移动等信息产业突飞猛进时,广播电视产业却原地踏步,主要原因是作为管理主体之一的乡镇,没有充分认识到电视的产业性质和长远的社会效益,因而缺乏集中力量抓发展的意识。一是对广播电视的产业性质认识不够。以前,人们认为广播电视纯粹是一项高投入低产出的公益性社会事业。

二、正确定位广播电视作用

1.宣传作用 发展好广播电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作用。让群众了解广播电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宣传重要性,因在新农村建设宣传过程中,务必将"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政策要落实到各个地方去。在宣传的同时,不但要将党和政府的心声予以认真传达,还要将农民的心声予以及时的反映,听取民声,让各级政府根据民情做出及时的调整策略,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引导作用 新农村建设中的广播电视就是正确掌握宣传原则引导社会舆论。由于新农村建设战略任务不是短时期内完成,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所以,广播电视媒体在大众群体面前,务必遵守正确宣传的原则,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3.监督作用 在建设新农村中,对广播电视进行定位就是将自身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积极进行舆论监督工作。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复杂,同时还是一项长远的战略目标。

三、正确看待其重要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宏伟工程,广播电视在这一历史长河中肩负着神圣使命。广播电视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必须从以下方面建设好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事业,既是党和政府的宣传舆论阵地,又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抓住省委提出的“建设西部文化强省”和县委提出的“加快县域经济推进产业化建设”的发展机遇,将广播电视产业做大做强?笔者作如下建议。

1.转变观念,全力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把广播电视事业当作一项社会效益深远、经济效益明显的大产业来发展,以抓产业的理念、决心和措施来抓广播电视事业的扩张,把广播电视事业办成惠泽群众、服务党政的朝阳产业。

2.深化改革,建立市场化的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痛下决心,彻底改变“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模式,组建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由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统一管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彻底解决束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体制。

3.提高认识,大力推进“户户通工程” 认识的高度,决定发展的速度。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起跑阶段,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围绕发展这第一要务,积极转换角色,尽快从“主管者”进入“服务者”角色,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4.争取项目,破解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发展资金不足是农村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缓慢的一个制约因素。当前,国家正在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广播电视发展项目,将无偿为边远、落后的自然村提供一定价值的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按政策要求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早争取、多争取项目,弥补我县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6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公交公司)自筹资金,采用电动、声控技术,自行设计、制作完成了题名为《希望之光》的立体造型大型艺术灯组。原告以此灯组参加了1988年第二届中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并被自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评为一等奖,选送到北京参加了北海公园龙年灯会展出,展出结束后,该灯组运回原告处存放。

    1993年以来,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许可,将《希望之光》灯组录像镜头自制成电视广告,作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灯产品的广告片,同时在自贡市及市辖区的电视台上播放。该广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灯组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五星广告公司亦未向自贡公交公司支付报酬。

    1994年8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为推销自己产品的营利目的,未经本公司许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报酬,擅自将《希望之光》灯组复制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中,在市、区电视台上长期播放,此行为侵害了本公司对该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五星广告公司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答辩称:原告自贡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广告片中,只是录下了原告公开展出的该灯组镜头,灯组名称和作者名称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属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该行为并不侵犯原告对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该作品是专门为参加灯会创作的,灯会结束后即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陈列。被告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自制的商业性电视广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术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向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赔礼道歉。

    二、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自贡公交公司损失1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

    这是一起将他人创作的立体美术作品录制后,制成宣传自己产品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上播放所引发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该种作品著作权的确认,公开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创作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包括美术作品这种表现形式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解释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原告采用电动、声控等技术,自行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它属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将该灯组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正确的。

    二、被告将《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作成自己的产品电视广告片播放,不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成电视广告片播放,是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显然不是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是为了营利目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参展后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不能认定该灯组为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该灯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而公之于众,应属作品的发表。据此,被告的行为不属该两项规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为,而属侵犯原告灯组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按: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有深刻的理解。

    一、关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构成这种合理使用行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应当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发表方式多种多样,如本案灯组作品创作完成后,参加灯会展出,即是以将作品设置或者陈列于公共场所而公之于众的方式发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属已发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适当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本案被告宣传其产品的电视广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仅是偶而出现原告的灯组作品,并主要是作为一种客观现场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现就不会构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电视广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构成素材,则原告作品的出现就构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本案被告的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灯组作品的录像镜头,不是为了介绍、评论原告的灯组作品及第三人的灯组作品,也不是为了说明展览会活动或原告创作作品的过程等,而是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灯产品作广告,很容易使人误认灯组作品就是被告的产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的。综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该种合理使用行为的要求,就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属该种合理使用行为,被告关于其行为应属此合理使用行为的辩解不成立。

第7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广播电视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人们信息、新闻获得的重要途径,广播电视发展状况与人们信息的获取情况相关紧密。当前媒体行业当务之急是将广播电视技术的维护工作到点到位,有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

广播电视与电视通过传递视频与音频信息,让人们大量获得需求的信息。面对纷繁复杂的节目信息播出,要想用户对某一频道或节目更喜爱,就要将广播视技术的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将广播电视技术的维护工作落到刀刃上,这样,广播电视的发展就得到积极促进。

1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特点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很大程度就是对广播电视设备和设施及系统的维护及保养。广播电视的技术维护工作只能做好,否则将直接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广播电视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广播电视是否能安全播出,是基础工作,必须要认真应对加以重视,在新媒体环境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呈现明显特点。

1.1广播电视频道数量和播出频率在慢慢增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频道数量以及播出的频率不断增加,以前观众只能接收到部分中央台以及地方卫视台,观众能够观看的电视节目也比较少,而且多为服务类节目。近几年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电视媒体技术不断完善与成熟,使得各类电视节目也不断增加,已基本实现全天候播放。部门地区推出的多个频道,电视节目的类型不再局限于新闻报道,各类娱乐节目数量也在增加。

1.2广播电视的信息传输量不断加大

传统的广播电视受到经济水平与技术的制约,使得广播电视缺乏资金与技术的支持,难以建设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系统,设备的性能水平较低,因此电视节目的受众群体规模相对较小,加之传播手段匮乏,传播的信息量有限。而广播电视技术的发展,加上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广播电视媒体的覆盖面增加,最为明显的是偏远地区也已实现广播电视信号覆盖。除此之外广播电视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观众接收的信息量剧增,广播电视的受众可以通过经济频道、生活频道等获取实时信息。

1.3广播电视信号播控系统复杂程度与日俱增

广播电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程度不断加深,使得新的播控技术与系统设备被广泛利用,已经逐渐取代人工播控模式,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电视节目的播控效率。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自动搜索与保存播放,以提高电视节目播控的质量与效率。但是广播电视系统的智能化与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对技术维护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增加了技术维护的难度,这需要维护人员能够掌握各类设备与系统的原理及维护技术,进而高效地完成广播电视维护工作。

2抓住新时期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着眼点

2.1学会抓住技术维护中所出现问题的本质

新时期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的开展,需要维护人员能够学会抓住技术维护中所遇到问题的根本,从其本质上进行分析,透过技术原理,借助现代维护技术先进仪器,做好广播电视系统运行故障分析与判断,科学地分析故障发生原因,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做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明确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的目标,紧抓维护工作开展的根本。开展广播电视技术维护,主要是为了降低广播电视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改善设备运行的环境,以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控制人为事故所引发的设备故障发生。成立专门的检查部门,做好传输信息的定期检查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设备接口的管理,减少非技术性播送事故的发生。

2.2熟悉广播电视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故障问题

新时期下多媒体广播电视设备的应用,使得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战与难题。设备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水平较高,需要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维修技术,同时还需要明确设备工作原理以及故障问题。针对广播电视设备常见故障,要做好维护经验总结工作。新时期下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使得广播电视的智能化水平得以提高,同时设备维护工作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要加强设备的定期检测检修作业力度。在开展设备检测检修工作前,需要制定全面的检测检修计划,基于检修计划,开展设备检测维修工作。利用设备管理系统进行设备故障监测与分析判断,进而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3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的安全性工作不容忽视

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是广播电视技术管理的主要目标,电视节目是经过系统制作,利用广播电视系统进行播控,进而将数据信息传输给受众。广播电视系统作为复杂工程,主要由前期策划与制作系统、节目播控系统、传输通道系统等构成,也是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的主要部分。随着网络数据信息资源的地位提升,维护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的安全性,做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能够确保节目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其和电视台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

2.4广播电视技术维护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

作为广播电视技术维护人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新媒体技术下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因为广播电视技术不断发展,要求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智能化与信息化水平更高的设备将会被不断地应用,对此则需要维护人员不断地学习与探索,以掌握更多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技能,能够熟练应对广播电视系统运行中的常见问题与故障,进而做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新媒体下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具有系统性特点,需要维护人员能够明确设备与系统运行的原理,做好常见故障研究工作,进而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若广播电视系统运行发生故障问题,则会给电视台造成极大的效益损失,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因此加强技术维护研究,制定可实施性较强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方案,并且将其运用到日常的维护与管理工作中去,做好全面的故障预防应对工作,减少运行故障的发生,确保电视节目得以安全播出,具有较强的意义。

第8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中国的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承载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 历史 使命,广播电视事业既是意识形态,又是 经济 形态,有产业功能。融 政治 、经济、文化、科技、社会服务多种元素于一身,集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于一体。

第一个阶段:1949年到1956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广播事业的发展及法制建设。1949年成立广播事业局加强对人民广播事业的领导;1950年4月《关于建立广播收音网的决定》,这对于改进广播工作,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个阶段:1956年到1966年 广播事业受“左”的影响,走过一些弯路。1963年8月,在北京首次召开全国优秀广播节目欣赏会,并起草了《优秀广播节目标准(草案)》。1964年第八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召开,着重讨论了中央广播事业局制定的《宣传业务整改提纲(草案)》,提出了改进节目的意见,在动员社会力量办广播等方面作了一些尝试。

第三个阶段: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 中国的广播电视事业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新闻宣传中受“左” 的错误倾向影响,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第四个阶段:1976年10月到1986年 1976年10月粉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播电视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恢复和加强批评报道,开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1986年1月,广播电影电视部成立部法规领导小组并在部政策研究室成立法规处。

第五个阶段:1986年至今广播电视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1)1986年至1990年 明确了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组建了立法机构,1988成立政策法规司,制定立法工作计划。

(2)1991年至1995年 针对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接收等新技术带来的问题制定相应 法律 法规,加强了广播电视系统依法管理制度。1995年成立部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

(3)1995年至2002年 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工作处于调整、清理、完善、加强状态,逐渐适应新形势下广播电视发展的需要。

(4)2003到2005年 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启动了《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草案)》起草工作,2005年上报国务院。

(5)2007年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广电总局开展《广播电台、电视台法定许可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的立法调研,促进《付酬办法》尽快制订出台。

(6)2009年 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在信息时代,与时俱进,将 网络 视听节目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调整范围和体系

(一)我国广播电视法的调整范围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广播电视法,这里所提到的广播电视法是泛指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广播电视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是总局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调整广播电视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政法规和管理性规章。概括起来,广播电视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广播电视运营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播电视法限制广播电视运营机构的所有权过度集中、禁止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合理分配广播电视频率资源。二是广播电视运营机构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播电视运营者可以依法监督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构可以依法监管广播电视运营秩序。广播电视法规定了广播电视的许可、监管、处罚、救济等制度。三是广播电视运营机构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播电视运营者应当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方便公众接收,允许公众最大限度地通过广播电视媒介发表意见主张。广播电视法规定了广播电视的普遍服务、协商服务、更正报道等制度。四是广播电视运营机构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播电视运营者应当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其工作人员应当约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这主要由劳工法、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广播电视法对广播电视运营者的领导人在公民身份、道德品质、政治面貌等方面有特别的要求。五是因广播电视报道而引起的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广播电视法要求广播电视媒介客观准确平衡报道各方面的意见,被报道的公民有反驳抗辩的权利。[1]

(二)我国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体系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由《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构成的广播电视法规体系,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1、宪法层次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第22条);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等政治自由(第35条);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第47条)。

2、法律层次 包括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等。比如民商法中有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著作权法等涉及到广播电视;经济法中有广告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涉及到广播电视;行政法中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涉及到广播电视;社会法中有环境保护法、气象法、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 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到广播电视;刑法中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等相关罪名。

3、行政法规层次 目前主要有五件行政法规:(1)1997年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放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2)2000年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对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维护进行了规定。(3)1993年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对卫星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环节进行了规定。(4)1990年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对有线电视系统的设立、节目转播等进行了规定。(5)1990年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受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对卫国卫星电视节目落地范围、卫星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4、地方性法规层次 主要是各省(区、市)、省会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广播电视法规,共有20多件。1989年吉林省制定的《吉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层次 目前广播电视部门规章有30多件,地方政府规章有10多件。

我国广播电视的法规数量很多,但法律效力等级较低;有的法规过于宽泛粗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法规之间有重叠、不一致的规定;有的法规文件缺乏必要的法律授权。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清理,这些问题已经逐步得到了解决。

二、我国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涉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布局;广播电视事业所有制改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播管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制度、广播电视涉外制度等。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布局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了我国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4)有必要的场所。审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予以取缔,没收设备,并处以罚款。

(二)广播电视事业所有制改革进程

多年来,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实行事业单位、 企业 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广播电视事业所有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到1983年 广播电视事业由国家垄断向行政性垄断发展阶段。我国的广播电视是国家垄断事业,完全由国家财政拨款办电视,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决定着广播电视的生死存亡。这个时期的电视指导方针是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1983年在广播电视机构的性质和职能问题上,提出了“双重职能”的思想,即中央和地方各级广播电视机构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事业机关,中心工作是宣传,形成了新闻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1985年到1999年 广播电视事业行政性垄断下的相对自由竞争阶段。1985年上海市广电局开始在上海电台、电视台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拉开了广播体制改革的序幕。1997年上海市政府授权市广电局作为上海广电系统国有资产的委托人,对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1999年,我国第一家广电集团——无锡广电集团挂牌成立,采用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 广播电视事业从相对自由竞争向经济性垄断过渡阶段。2001年中办、国办《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发行集团、电影集团属于企业性质。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广电集团都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在广播电视领域企业单位主要有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等企业形式,主要从事影视剧、 音乐 、科技、 体育 、娱乐等节目制作以及广播电视传输介入活动。

广播电视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明确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重组管理体制,在整体上以经济性垄断代替行政性垄断,从而应对入世后,国外传媒的渗透和冲击。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播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播管理涉及禁播、审查规定、限制播放规定、直播和群众参与直播节目规定等。

1、禁播规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禁播内容:(1)危害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他人的;(6)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审查规定 我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制度包括两种:(1)播出机构审查,即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节目内容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付费频道开办机构对付费频道的节目内容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播出机构一般设有编辑委员会;(2)政府部门审查,对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其他节目,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批准。

3、限制播放规定,涉及涉案剧、广告节目的限制播放:(1)涉案剧限制播放 2004年4月1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包括上星频道和非上星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00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需向总局专项报批;(2)广告节目限制播放 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中每天播放公益广告的数量不得少于广告总播出量的3%。每套节目每天播放广播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套节目每天播出总量的20%。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21:00之间,其每套节目中每小时的广告播出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15%,即9分钟;播放广播电视广告应当尊重大众生活习惯,不得在6:00—7:00、11:30—12:30以及18:30—20:00之间人们用餐时播放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如 治疗 痔疮、脚气等类药品及卫生巾等卫生用品的广告。

4、直播节目规定,涉及重要政务新闻、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的规定;(1)重要政务新闻的直播规定 包括重大 政治 会议报道直播: 中国 共产党每届每一次党代会;全国人大和政协每届每一次代表大会报告直播等;各类政务会议报道;领导同志出访、接见外宾活动的报道;推行政务公开活动的报道。如 农村 村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的政务公开等。(2)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规定 依据1999年广电总局《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设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必须具备“延时装置”、“储存电话”等技术保障措施;对导演、导播、电话编辑、节目监制等编播人员都有一点要求;有比较完善的节目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有处理不测情况的应对预案等。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直播节目的要责令立即停止,通报批评。发生政治性事故的,应当暂停节目,予以行政处罚,对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1、广播电视设施管理,依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刑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设定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第124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规定了过失犯罪的处罚。

2、有线广播电视管理 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管理播放的电视节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视节目和录像制品的规定。严禁播映反动、以及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必须完整地直接接收、传送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新闻和其他重要节目。用于国防、公安、国家安全业务的有线电视系统由中国人民有关部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分别管理。

3、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管理 依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受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行审批制。境外加扰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范围限于:(1)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2)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加扰娱乐节目;(3)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 教育 、科研、新闻、 金融 、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境外加扰专业节目,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严禁将所接收的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在国内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录像放映点播放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五)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制度

根据2004年广电总局颁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其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五项:(1)以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的名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采访编辑或播音主持工作,制作、播出机构应当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需的物质条件;(2)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依法不受侵犯;(3)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4)指导实习人员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5)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同时应当承担八项义务有八项:(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2)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4)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5)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所在机构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6)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7)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根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的共产党违反宣传纪律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和共产党员违反宣传纪律的行为包括十个方面:违反政治纪律、宣扬、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违反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播出、等内容、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工作中失职或者严重不负责、以及违反有偿新闻等宣传管理规定。处理方式主要是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

(六)广播电视涉外制度

1、境外资本和投资者准入规范 我国法律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2005年《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规定:禁止外商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播放公司、利用信息 网络 开展视听节目服务等。

我国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实行有限开放政策:一是允许通过贷款等方式,利用境外资金投入广播电视建设,如宁夏、青海等地利用日元贷款建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二是允许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2004年广电总局的《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办事机构管理规定》对此进行了全面规范。广电总局已批准韩国广播公司、新加坡新传媒集团等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三是允许境内电台、电视台引进播出境外节目,允许中外合作制作(联合制作、谢志制作、委托制作)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等。[2]

2、境外节目播放比例进行规定 2004年广电总局颁发的《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规定: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每天播出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总播出时间的15%;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境外影视剧。2003年《广播电视有限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付费频道播出境外的电影、电视剧及动画片的时间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总播出时间的30%,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频道或栏目。我国 台湾 地区要求无线广播电视播出本地自制节目不得少于70%,有线广播电视播出本地自制节目不得少于20%。

3、境外记者到境内采访管理 依据1990年国务院《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常驻记者、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必须:(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2)应当在注册的业务范围或者商定的采访计划内进行业务活动。(3)应当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歪曲事实、制造谣言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采访报道。(4)不得进行与其身份和性质不符或者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统一、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5、外国人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管理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管理规定》,在有特殊需要或国内缺少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可聘请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包括除新闻类以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含专题、综艺、外语教学类等)、电视剧、电影片的制作以及以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为目的的各类文艺演出。但是要注意:(1)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聘请外国人主持新闻类节目,包括新闻、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等。(2)广播电台、电视台经批准聘请外国人以专家身份参加外语教学节目并付给报酬的,纳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系列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原则上外国留学生不得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因节目制作需要邀请外国留学生参加临时性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制作单位应事先征得学生所在学校同意。

总之,中国的广播电视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时至今日,广播电视已经 发展 成为包含地面广播电视、有线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电视、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传播方式复杂而庞大的门类,与之相适应,中国建立了广播电视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标准制度、网络制度、用户制度、从业人员制度,基本适应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需要,但面临三网合一、三屏合一的发展趋势,中国仍要加快广播电视的立法速度,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普法教育计划,增强版权意识以适应广播电视飞速发展的需求,可以说,中国在广播电视法制建设上依然任重道远。

第9篇:广播电视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广播电视工程;计算机技术;应用探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广播电视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广播电视技术已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计算机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无疑为广播电视工程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篇章,在广播电视工程中应用计算机技术,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提升工作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计算机技术已成为广播电视工程的核心技术。

1广播电视工程中计算机技术应用不可或缺

1.1计算机技术可提高广播电视工程的传播质量

广播电视工程传播的实质是传播音频和视频的讯号,而在传播的过程中,音频和视频的信号极易受到各种介质的干扰,导致讯号质量差,传播速度慢。因此,在讯号的传播过程中,保障信号传输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是促进广播电视工程发展的有效手段,与此同时,人们对广播电视工程要求的提高也是促进其高质量、高效率传播的关键。广播电视工程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可有效的提高广播电视的传播质量。

1.2计算机技术可解决广播电视工程传播中问题

虽然我国广播电视传播工程的起步相对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却是极其惊人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在广播电视工程中可以有效的解决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能够保障传播效率和传播质量,又为传统的广播电视技术向适应时展的技术转型提供了有效的借力点。

1.3计算机技术可满足广播电视工程传播中实际需求

人们在保障了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将关注的重点转向精神生活,娱乐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广播电视作为人们开展娱乐生活的重要手段,要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计算机技术在可满足广播电视工程传播中实际需求上,提高了传播的速度和质量。

2广播电视工程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方式和应用效果

2.1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内容中应用计算机技术

传统的广播电视技术是通过音频和视频内容通过模拟信号的型式传播,而这种传播方式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强,导致用户最终接收的信号与原始的发送信号在质量上相差较大。与此同时,传播的速度较慢,人们接收的信号质量较差,经常出现画面模糊、画面静止以及画面表现与声音不同步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用户对广播电视的体验受到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广播电视工程的发展,这也是人们对广播电视工程存在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这种传统的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传播的速度和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传播的媒体内容以及内容量都有一定的限制。媒体内容被限制在特定的框架中,对广播电视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阻碍。广播电视工程中引入了计算机技术可以将这些问题有效的解决,用数字讯号传播逐渐代替甚至是取代传统的模拟信号传播,将传统的讯号传播的固定方式打破,从而有效的提高音频和视频的讯号传播质量和传播效率,将媒体内容扩充到更大的范围。与此同时,广播电视的媒体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且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为广播电视工程的技术传输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不仅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需求,也带动了自身的发展,提升了自身的经济效益。最后,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内容中应用对媒体内容的后期处理也起到了完善和优化的作用。

2.2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网络中应用计算机技术

站在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上看,电路交换是传统的电信网的理论中的基础理论。而广播电视网络是以模拟频为基础的分单向分配网络,计算机网属于以分组交换理论为基础的网络。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与宽带数字平台的产生为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网络中提供了应用平台,其应用也会将传统网络环境的局限性进行改变,增加其应用范围,改善网络环境。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网络中应用方式和应用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第一代宽带数字平台在融合之后应用到广播电视工程中可以将传统网络环境的限制打破,网络应用更加宽泛,网络空间更为自由,网络环境内的数据之间的交换速度不断加快,优化了网络的数据处理功能,填补了传统网络难以处理大量数据自主交换的空缺,提高了多媒体的应用效率。进一步讲,数据的自主交换和多媒体的应用可以通过较为简单的方式实现,操作流程大大简化。简单化的操作对网络用户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更有利于广播电视工程的传播。其次,一种新的中间理论诞生,这种中间理论介于计算机技术和传统的广播电视工程之间,这种理论对拓宽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中的应用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从纵向上拓展了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最后,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网络中应用数字技术,其与计算机技术具有关联性是网络数字技术的主要优势,网络数字技术可将互联网与有线电视进行有机的结合,二者的结合将拓宽用户的搜索范围,摆脱了传统电视传播的局限范围,从而形成了全新意义上的、有科学和应用价值的数字媒体网络。综上,在广播电视工程的媒体网络中应用计算机技术的重要意义不仅体现在提高传输的质量和效率这些方面,同时,也大大拓宽了网络传输的方式、方向和范围,为广播电视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广播电视工程的操作计算中应用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加快,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趋势是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稳定。新技术的研发对存储技术与存储体系的结构都有极大的优化作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方向不应是局限在某一方面的,而是发散的、多方位的,例如,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将朝更快的方向发展,以及计算机的操作性应更强等等。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广播电视工程的发展,广播电视工程中的操作计算更是离不开计算机技术,二者互为依存,相辅相成,共同为广播电视工程的发展提供了精确的技术理论支撑。

3结语

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中的应用实现了传统的模拟讯号向数字化讯号的重大转变,传播的质量和效率也随之提高。通过进行一些后期的处理工作,广播电视工程传播的技术操作更加简单、方便,提高了整合的功能。广播电视工程要遵循低消耗、高质量、高效率的原则,吸引更多的用户,从而促进广播电视工程的有效推广。

参考文献:

[1]邹琼.计算机技术在广播电视工程中的应用[J].西部广播电视,2013(20):120,136.

[2]狄柏涛.广播电视工程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J].科技传播,2014(24):1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