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精选(九篇)

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

第1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选择市场经济体制

人类现处在被物质消费品支配的时期,人类所面临的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特征迎合了人类“自由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特性,是促进生产力高效发展的根本原因。基于此,使市场经济体制所具有的活力能够持续不断,也使市场经济具有了超越资本主义的潜能。“自由竞争”是指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实现最优选择及潜能的。而“优胜劣汰”则是强者能获得较多的利益,劣者得到较少的利益。二者的结合即是资源在最优化配置的前提下,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发挥自己的潜能。市场经济是被实践证明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迄今为止,在发展生产力方面人民还没有寻到比市场经济更为有效的方式。马克思曾说过“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潜能,充分参与社会竞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优胜劣汰的利益竞争的方式,把生存压力均衡地施加于所有社会成员身上,从而迫使人们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劳动潜能,最终推动所有个体能力的全面发展。任何社会都立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更是认为发展归根结底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典马克思主义意义中的社会主义的第一阶段。生产力水平很低,现阶段我国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对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发挥着决定作用。市场经济是我们人类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市场经济体制的运用对于我国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地位如果重要,是因为其承载着两大任务:其一,马克思主义原创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发展只能采用计划经济,而我国却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需要成功的实践证明,更需要充分有力地逻辑论证。其二,社会主义的存在价值即取代资本主义,那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不但要借鉴利用原生态市场经济的成果,更要实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只要社会主义还没有实现对资本主义在社会生产方面的超越,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经济,而发展经济就要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因为我们还没有发现比市场经济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改造原生态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经济。正因为竞争,它才能够表现出高效率,才成为人类文明史上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属于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社会主义只有继承该成果,在以原生态的市场经济体制为起点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也具有致使优胜劣汰了劣势。正是由于其优势,社会主义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正是由于其弊端,社会主义改造市场经济体制。无论为了赶超资本主义,还是为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市场经济体制都是社会主义无可替代的发展方式。但是,社会主义不能落入资本主义运用市场经济体制的窠臼,需要一开始就坚持共同富裕原则,批判性的运用市场体制。换句话说,社会主义虽然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却不能简单地照搬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从确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不但要借鉴资本主义的成功经验,也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本质规定。市场经济所实行的机制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自由竞争可以为每个人潜能的发挥提供最大的自由空间,而优胜劣汰则是由市场竞争和劳动者能力的差异而产生的胜败。市场经济通过利益差别来激励劳动,贫富差别的出现是必然的。这与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的目标形成冲突,这就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自觉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推动市场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原生态市场经济的改造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体制曾经经历由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向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的转变。目前,社会主义国家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它的必经之路就是实现经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对公有制的维护和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的根本前提,共同富裕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必然结果。二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唯一而只能依靠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手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国家控制着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为国家需采取宏观调控时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共同富裕的保障作用必须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作为连接桥梁,只有在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下才能既保持并提升经济发展的效率,又控制并平抑劳动者间的利益差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正是其对原生态市场经济的最彻底的改造。

第2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较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7227

市场社会主义是学术界对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讨论而形成的一种思想,这种思潮源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其在西方的思想舞台上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识,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重新兴起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才引发了广泛的争论和讨论。与此同时,改革开放的浪潮在我国进行,我们对传统经济体制的探索,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不断完善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两者的比较和思考,必定会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借鉴。

1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界定

市场社会主义概念是相对于美国的“市场资本主义”和苏联的“计划社会主义”而产生的,它以超越资本主义和传统的社会主义为目标,将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应用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即强调市场在其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主张公有制形式在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期待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社会公正、平等、民主等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在经济学上,市场社会主义被进行广泛的定义。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雷戈里和斯图尔特按照所有制、决策机制、调节机制、激励机制四个因素,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生产资料公共所有作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决策采取分权制并对市场机制加以调节,兼用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来推动参与者实现这一体制的目标。”[1]英国索尔・艾斯特林,尤里安・勒・格兰等人则侧重于市场这个手段和社会主义的目标之间的关系,认为:“用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便是我们所指的市场社会主义。”[2]面对多种多样的定义界定,我们会发现他们都把市场当作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而不具有社会制度性质,将市场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本利用效率的优点与社会主义制度融合,可以促进社会的完善和发展。《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市场社会主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界定,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或模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或者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下集体智慧的结晶。面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给我们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对生产力水平的阻碍,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探索创新发展道路,邓小平曾经说过:“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与政治制度无关。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只要能够发展生产力的,都可以在实践中使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具体改革实践,在经济领域的一次重大的突破。

2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比较

21出现背景差异

市场社会主义,特别是当代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各种新模式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产生的经济背景和社会制度环境有着本质的差别。

市场社会主义处于私有制和发达市场经济制度之上,其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本质在于通过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弥补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极分化和分配不均,实现社会公平。市场社会主义作为目前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盛行的一种社会主义思潮和流派,目的是为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主要是指巨变和解体后的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这里特指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转型过渡到社会主义所建构的理论,因此其背景都建立在当代资本主义的背景之下。由此可见它们所面临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建立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而是如何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的一系列价值目标,比如关注如何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微观体制,在不问背景及效率的条件下,实现其“社会公正”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与此相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体制之上,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主张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引入市场机制更好地配置资源,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结合的成果,是一种力图运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优势和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优势的经济体制,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且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

22经济基础差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的,其他经济成分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和完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它的控制上,可以有效地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于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稀缺资源和关键领域显示出其特有的地位,为更好地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保障。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这一“中性机制”对各种经济信号进行及时、灵活、准确的反应,提高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更大程度的“社会公正和平等”。

而市场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有学者对它进行了精辟的概括,称其为“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用劳动为特征的市场经济”。[3]由此可见,私有制经济基础上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特征。这些特征也构成了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各种理论思想所面临的制度基础。在这种制度下,竞争性市场是经济的调节者,价格在市场上自发形成,市场经济体制通过供求关系,价格机制和竞争法则运行,这些都应该是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所必须面临的问题,如何克服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的严重弊端和矛盾,如何缓解资本主义经济所造成的剥削、压迫以及所导致的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分配。

23宏观调控的差异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种机制是一种整体性的资源配置方法,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并不意味着排除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涉及国家宏观经济的问题都需要国家从宏观的角度去调整、弥补和克服。社会主义是以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的,不可能通过市场经济的自我发展最终实现,必须通过宏观调控,运用政府的财政、货币和收入等措施和手段,调节社会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但是,市场社会主义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作为生产者生产什么,怎样生产都是由资本家进行调配,对于宏观调控的作用仅仅局限在解决市场带来的种种弊端,市场社会主义发展到当代,其各种理论模式对宏观调控的范围和方式都做了严格的界定,例如其明确指出政府只能通过指导性计划对某些信息失误和协调失误进行补救,再如约翰・罗默曾经说过:“必须区分两种类型的经济计划:用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的计划和在市场还不失灵时用于取代市场的计划。”[4]不仅如此,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强调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态度不同,市场社会主义在其发展不同的阶段各种模式对于宏观调控的作用强调程度有着逐步缩减的趋势,这更体现出两者在宏观调控上认识的差异。

24根本目标不同

不同理论基础决定了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也必然存在本质区别: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致力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以西方经济学和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市场社会主义,则着眼于追求“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者们认为,之所以将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是为了发展生产力,追求更大范围内的平等和公平。这种观点主要是针对由于资本主义的自身弊端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而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的拥护者们试图通过“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不良现象。

与此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为了追求共同富裕,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两极分化和分配不公从来就不是社会主义的要求。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穷奢极欲的挥霍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富足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5] 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明确把共同富裕作为必须坚持的两条原则之一。

除此之外,两者在分配制度的观点和理论实践结合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正是由于以上的诸多差异才让我们对两种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坚定信念。

3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较的意义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在诸多方面都体现出各自独具特色的观点,但是两者共同追求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以及不同的思想观点也有相互借鉴的一面,促进共同发展。有借鉴才有超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自党和理论界的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许多有价值的思想观点和经验教训,同样我们更可以从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各种模式中得到大量的启示。

3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早期市场社会主义在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等国家的实践中已经证明,“计划―市场二元机制”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这种两全其美的方式并不存在,只有充分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机制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比如作为市场社会主义标志性开端的“兰格模式”,其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通过强有力的计划模拟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在此模式中,只存在“一个消费品和劳动服务的真正市场。但在劳动以外没有资本货物和生产资源的市场,资本货物和劳动以外生产资源的价格因而是广义的价格,即只是为了会计目的确定的现有选择的指数”。[6]生产资料是公有的,不存在真正的市场,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中央计划局模拟市场机制来完成资源的配置规划等一系列问题。这一方式的实质其实就是在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前提下,把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经济中,但是没有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改革还是仅限于之前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没有根本改变。这启示我们吸取早期市场社会主义的失败教训,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转变,也证明我国成功找到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点。

32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前文提到,市场社会主义对于公有制的态度随着理论的发展逐渐弱化,并且问题在各国的实践中逐步凸显。比如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实践中,由于普遍弱化甚至是放弃公有制这一根本经济制度,导致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陷入了生产持续大规模滑坡,财政赤字增加,通货膨胀等。私有化导致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外资涌入国民经济命脉领域,出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比如,匈牙利在私有化的过程中。1990年1月至1996年6月间获得了9400福林,但其中只有一半真正上缴国库,另一半都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流失,由此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和贫富两极分化的加重,所以私有化并不必然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反而会是产生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虽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是更强调公有制,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将它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

中国吸收借鉴市场社会主义的积极成分,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我们希望并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将取得更多喜人的成绩,我们将继续以强大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之林。

参考文献:

[1]Gregory Paul R,Stuart Robert CComparative Economic System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M].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llege Div,1985

[2]索尔・埃斯特林,尤里安・勒・格兰德市场社会主义[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

[3]Schweickart David,James LawlerMarket Socialism: An Advocacy[M]//Ollman BertellMarket Socialism: The Debate Among Socialist,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 1998

[4]约翰・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7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Lango OO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Socialism[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36,4(1)

[7]约翰・伊特威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M].许明月,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黄阳平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新思考[J].兰州学刊,2005(1)

[12]伯特尔・奥尔曼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M].段忠桥,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13]纪军匈牙利市场社会主义之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4]江春泽,张德修南斯拉夫经济[M].北京:北京出版社,1979

[15]吕薇洲市场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比较・借鉴[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5

第3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资本主义私有产权;资本主义股份制;消极扬弃;合作工厂;积极扬弃;公有产权

一、《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历史沿革的研究概述

《资本论》的学术魅力不仅在于理论抽象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而且更在于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所遵循的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它是《资本论》这一重要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着作的思想精髓。马克思正是在这一方法论的基础之上,研究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私有产权问题。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通过梳理《资本论》中的相关阐述,我们可以概要性地总结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历史沿革: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早中期,其最主要的形式是私人经营,比如家族式私营(当然由于私有产权形式的复杂性,也存在合营等其他私有产权形式);到了中晚期,随着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高度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股份制,并且出现了一些类似合作工厂这一积极突破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权形式;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穷途日暮的晚期,极度自由资本主义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垄断资本主义,出现了卡特尔、托拉斯、辛迪加等垄断资本主义产权形式,迫使资本主义国家权力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干预。在以下的论述中,本文将重点探讨资本主义股份制和合作工厂,以及它们对我国现阶段公有产权改革的重要启示。

二、资本主义股份制与消极扬弃的辩证法

(一)资本主义股份制的重要制度基础——资本主义信用

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它的存在有其客观的物质经济基础——“以便对利润率的平均化或这个平均化运动起中介作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建立在这个运动的基础之上的。”简而言之,资本主义的贪婪本性对信用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归根结底是为资本攫取剩余价值服务的。简要剖析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信用制度,它主要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但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三者相互渗透。比如说,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罗斯福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大量发行国债,并以工代赈,消极应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这是国家信用、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有效结合、调节经济的典型案例,因此,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正如马克思所解析的那样,它“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

(二)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历史特征

资本主义股份制的重要历史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它依然是资本主义私人产权形式,它存在的物质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依然根深蒂固,因而它并没有突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陈旧的范围,也没有根除资本与劳动、私人财富与社会财富的对立,不仅如此,它反而在新的形态上激化了它们之间的对立。其次,由于股份制所必然导致的资金和劳动的社会集中,即使是在私人控股的前提下,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也取得了“社会企业”的形式,形成了虚拟的、间接的“社会财产”,策略性地适应了物质生产力社会化的发展要求,而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化大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的重要物质经济基础,因此资本主义股份制纯粹是一种消极的过渡点,存在着“自行扬弃的矛盾”,与此同时,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规模经济效应。再次,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出现了资本所有权与职能相分离的现象,即资本所有者沦为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完全脱离了具体的生产过程,企业由专门的职业经理经营,但在“生产资料已经转化为资本”的前提下,资本所有者可以攫取全部利润(即包括企业主收入和利息),实现其梦寐以求的“坐享其成”。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专门靠炒作、投机股票的食利阶层,马克思称之为“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一种没有私人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最后,由于股份制的过渡性,资本主义股份制存在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可能性,改革后的股份制——社会主义股份制(公有控股),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能够适应“过渡型”社会主义经济的组合产权形式。

(三)消极扬弃的辩证法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它表明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断地自我完善与发展的过程,同时这一过程是由一系列存在着内在联系的阶段性过程的统一。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亦是如此。但是,由于事物发展的复杂性、曲折性,对某一阶段的“否定”,既存在着积极地“否定之否定”,又存在着消极的“否定之否定”,这就是积极扬弃与消极扬弃的辩证法。

资本主义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自我消极扬弃形式。私人私营企业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初始的主要形式,但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出现,资产阶级在确保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根本不变的前提下,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具体形式进行了适度调整,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粉墨登场”,与私人企业形成了形式上的“对立”,实质上二者“殊途同归”——都是为实现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所有制)的经济利益服务的。因此,资本主义股份制尽管在形式上有所突破,但是它并没有根除私人财富与社会财富的对立、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反而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随着“小鱼被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对个人生产资料的剥夺发展到了极致——这种剥夺已经降临到中小资本家本身,社会财富越来越被极少数大资本家所垄断,并最终迫使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权力的介入,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垄断法。

三、合作工厂与积极扬弃的辩证法

(一)合作工厂——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进一步否定

资本主义股份制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进行了消极地“形式”层次的否定,而工人联合体的合作工厂对其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否定——涉及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物质内涵”层次的否定,由此可见,合作工厂是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更为深入地“否定之否定”,取其精华——它所体现的某些共性范畴,比如股份制及其基于的信用制度等,祛其糟粕——它所蕴含的物质内涵——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权)。因此,虽然资本主义股份制和工人联合体的合作工厂都属于过渡性的组合产权形式,即两者存在形式上的可比较性,但是它们的物质内容大相径庭,合作工厂批判性地否定了资本主义股份制,它在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扬弃方面,走得更远。

(二)合作工厂积极的历史过渡性

马克思指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这句话体现了合作工厂的历史过渡性,即合作工厂不仅具有历史积极性,而且必然会存在其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合作工厂的历史积极性在于,通过工人自己的资产和劳动的联合(基于这一点,马克思这里所讲的“合作工厂”可理解为“股份合作制工厂”),它在其内部从根本上消除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从而扬弃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的、建立在资本与劳动对立基础上的资本增殖,形成一种建立在自己劳动基础上的资产增值,这类似与小商品经济私有产权形式,不过那时的小商品生产者在这里转变为工人的“联合体”;但合作工厂存在其历史局限性:尽管合作工厂的资产归工人联合体共同“占有”,摈弃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垄断占有,但是它依然遗留着资本主义“母体”的历史痕迹——工人联合体的个体之间的私人产权关系依然是清晰的,这就使合作工厂依然仅仅是一种比较低级的集体经济产权形式,依然有改进的空间。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亦属于一种过渡性产权形式,但它不同于资本主义股份制,它是积极的过渡性产权。

(三)积极扬弃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者的辩证法是积极扬弃的革命辩证法。工人联合体的合作工厂是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革命性突破,这种突破的革命性不仅仅是在于对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形式的扬弃,更为关键性的一点在于,它扬弃了资本主义私人垄断占有,在其内部消除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私人财富同社会财富的对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为更适应物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方式的形成,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当然,由于当时的历史客观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所描述的合作工厂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但它的改革取向是积极向上的,是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的。

四、对我国现阶段公有产权问题的思考

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企体制改革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而所有制(权)的结构性改革是公有制企业体制改革的核心,很显然,对我国现阶段公有产权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点、突破口。在社会主义公有产权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积极扬弃的辩证法这一科学的改革观,从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公有产权的具体形式。

在突破纯粹、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而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时,要保持公有制经济成分的绝对主体地位以及国有制经济成分的绝对主导优势,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公有产权改革必须牢牢谨记的首要原则,它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有效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质经济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物质保障。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属于过渡型社会主义,公有产权可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过渡型产权形式,但是要注意酌情处理,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搞盲目私有化。比如说,一些关乎国民经济命脉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部门依然应该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一些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但大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可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经营(******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而一些盈利能力明显不足、持续亏空、毫无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可实行租赁、承包,甚至出售;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根据目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可鼓励农民从联产承包责任制过渡到农村专业化合作社经营,实现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经营;针对异军突起的民间个体私营经济,对已经较有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要有意识的引导它们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要通过法律、行政等强制性手段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提高公有财产的比例。此外,要加快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同时加快对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及监控工作,谨防由于虚拟资产的极度膨胀而导致的经济虚假繁荣。

参考文献:

1、张宇,孟捷,卢荻.高级政治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张薰华.《资本论》脉络[M].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第4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程恩富: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世界瞩目。中国经济发展总量GDP已经跃居世界第3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之后,2010年将超过日本。尤其在2007年伊始的金融、经济危机席卷全球,发达国家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衰退和受其冲击时,中国经济依然强劲增长,2009年又恰逢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于是中外学者纷纷热议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模式”,以便总结和提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经验和规律,以资世界借鉴参考和中国承前启后。

关于经济“模式”说早已有之,一旦一国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或者具有突出特点,就会有相应的模式提出。比如,以德国、瑞士、挪威、瑞典等为代表,强调政府作用和福利社会的“莱茵模式”,或者称为“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强调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或者称为“自由资本主义模式”;以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为代表,强调政府主导市场经济的“东亚模式”,或者称为“新兴市场经济模式”;以墨西哥、阿根廷等为代表,强调践行经济“私有化、非调控化、自由化”为特征的“华盛顿共识”的“拉美模式”,因其是失败的,又被称为“拉美陷阱”;以俄罗斯等为代表,强调经济迅速“私有化、非调控化、自由化”而失败的“激进转轨模式”,或者称为“休克疗法”;以苏联为代表,强调集中计划经济而取得巨大成就的“苏联模式”,因其弊端是明显的和主要是斯大林执政时期实践的,因而又被称为“斯大林模式”;以越南为代表,强调利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模式”,又称为“越南模式”,等等。不同的发展模式虽然各有特点,但是也有共性。比如,“民主社会主义模式”和“自由资本主义模式”都是以资本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而“拉美模式”和俄罗斯“激进转轨模式”则是以“自由资本主义模式”为样板的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因而也统称为“新自由主义模式”。“东亚模式”更多是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样板的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苏联模式”、“越南模式”、“中国模式”,乃至“古巴模式”等,都是以资本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只不过“苏联模式”和“古巴模式”突出的是计划手段的作用,而“越南模式”和“中国模式”突出的是利用市场手段的作用。

记者:从您以上的论述来看,您所说的“中国模式”是不是还要进行具体的分类呢?

程恩富:经济模式或经济发展模式有两种含义:一是从经济或产业发展的道路和特征来界定的,如一国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外向度等视角的概括;二是从经济或经济体制发展的特征和内涵来界定的。两者有联系和交叉,可以分别界定或混合界定。

如果把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说成“中国模式”,这种模式无疑是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因其具有中国特色,可以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对应,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模式、文化发展模式和社会发展模式,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考虑到这种模式的显著特征即公有资本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经济发展“中国模式”的混合界定,又可以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面对“中国模式”客观上在质疑福山教授的“历史终结论”,据近期国内媒体报道,福山也改口承认,“客观事实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可能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点。随着中国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需为中国传统留有一席之地,中国亦需在自身发展进程中实践民主法制的理念。世界需要在多元基础上实现新的融合。”至于有的论著以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还隐藏着很多问题为理由,否认中国人自己创造了一个新的模式;或只把“中国模式”叫作“中国案例”,甚至说成“运用新自由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案例”,那是一种自觉不自觉的误读误解。

记者: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区别于其他模式的显著体制特征是什么?

程恩富:我认为,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显著体制特征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所谓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是指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包含资产在质上和量上的优势),发展中外私有制经济。中国在多种所有制的动态发展中注重保持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作为“主体-辅体”的所有制结构,当然,这种所有制结构的保持并非简单地控制私有制经济的上升,而是在私有制经济适度发展的同时,巩固、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始终保持公有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的主导和控制地位。公有制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社会总资产中“既有量的优势,也要有质的优势”,而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在经营性资产中“既有量的优势,也要有质的优势”。美国等以私有为产权主体的国家的山川矿物资源、军队、政府办公大楼、公立教育医疗机构、财政收入等资产都是国有的,其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是占多数的,但是美国国有经营性资产却占全部经营性资产的极少数,而中国的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等公有资本却占中国经营性资产的大多数。国有经济的基础产业服务功能、支柱产业构筑功能、流通产业调节功能、科学技术示范功能、社会整体创利功能和产权变迁导向功能通过国民经济中的资本比例、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和就业人数比例等体现出来。中国这种公有主体型的产权结构,为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结构、国家主导的经济调节结构和自力更生为立足点的开放类型等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第二,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所谓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是指按劳分配为主体,多要素所有者可凭产权参与分配,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呈现交互同向和并重关系。公有为主体的产权制度为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提供了可行性的前提条件,而按劳分配为主体保证了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等以私有为产权主体的国家是以按资分配为主体,这些国家的收入差距主要不是取决于工薪收入的差距,而是取决于财产占有多少导致的财产收入的差距。资本主义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私有财产制和按资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与此相异,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体制僵化和平均主义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由此,中国改革走向了市场型按劳分配,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按劳取酬的合理收入差距,已经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使劳动资源在社会规模上得到优化配置。按劳分配相对于按资分配,客观上是较公平的,效率也是较高的。中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既强调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凭借所有权可以参与分配,又强调市场性按劳分配的机制和原则,呈现出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分配形态。这种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的特点是强调第一次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作用,国家财税的再分配调节的公平与效率起辅助作用。在多要素参与分配的条件下,中国注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第三,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所谓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是指多结构地发展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基础上,发挥国家调节的主导型作用。中国确立和完善以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为交换对象的市场客体结构,以各种市场客体占有者或交换活动当事人为内涵的市场主体结构,以各种市场主体和客体活动地方和范围为基础的市场空间结构,以交换起终点的持续性和顺序性为特征的市场时间结构,形成结构完整、层次合理、机制灵活和偏向买方的市场体系。中国经济在保持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国家的计划手段和财政、货币政策的调节作用,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平衡性和持续性,以期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和最大化。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的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在既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止“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实现一种“基础-主导”的双重调节机制,形成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表现出国家的经济调节职能和作用强于和大于资本主义国家。

第四,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所谓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是指要处理好引进国外技术和资本同自力更生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高效利用本国资本关系,实行内需为主并与外需相结合的国内外经济交往关系,促进从追求引进数量的粗放型开放模式向追求引进效益的质量型开放模式转变。中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既强调积极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主张“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并使之成为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中国在独立自主和依靠本国力量的基础上,逐渐实现对港澳台地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多方位开放,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多层次开放,对商品和服务、资本、技术的多方面的开放,和在东、中、西地区的多领域的开放。中国注重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调控引进资本、技术和人才的战略与策略,增强自主创新的程度,大力发展控股、控技(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控牌(尤其是名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和民族跨国公司,突出培育和发挥知识产权优势,目的是打造出中国的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争取商品和服务、资本、技术引进来的同时努力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以期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和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型。

记者:那么,“中国模式”的发展前景如何?

程恩富: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发展模式形成后,就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同样也可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问题在于,不仅仅是“量变”而已发生“质变”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同于先前的发展模式;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发生“质变”后的发展模式是否还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就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来说,如果私有制经济的比例上升,而公有制经济的比例下降,但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在量和质上还保持对私有制经济的优势,那么这种经济产权结构的特点,依然是“公有主体型的产权制度”,并且这种“公有主体型的产权制度”可以为“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提供前提条件和保障经济的长期快速持续发展。相反,如果私有制经济的比例不断上升,公有制的比例不断下降,达到私有制经济在量和质上都超过了公有制经济。这时经济产权结构的特点,则是“私有主体型的产权制度”,由此会引致按资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加大就成必然的了,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就会断裂,经济社会的继续持续快速发展就会相应丧失。因此,如何保持和完善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是需要学者和中国政府进一步深入思考的。

记者:坚持和完善“中国模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程恩富:第一,要明确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是一种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当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还是一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模式;中国还作为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还是一种经济转轨模式。但是,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相比,首先是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目标和定位不同,即中国经济改革和转轨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俄罗斯等国家是建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而具有不同的体制特征。俄罗斯等国家是改向私有主体型的混合产权形态、按资分配为主体的两极分化分配形态、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调节形态和依赖西方的开放经济形态。其次,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过程和路径也是不同的: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速度上,中国是以渐进为主的,而俄罗斯等国家是以激进为主的;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步骤上,中国是局部试点和步步推进的,即试错的和由点到面的,而俄罗斯等国家是“一步到位”后再慢慢纠错的;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顺序上,中国是以先立后破为主的,而俄罗斯等国家是以先破后立为主的;在经济体制和转轨的方式上,中国是以强制和诱导并用的,俄罗斯等国家是强制和命令式的,等等。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既然是一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发展中国家发展模式和转轨模式,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借鉴就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并非“新自由主义模式”。通常人们更注重的是不同发展模式的特点,这些特点区分开了不同发展模式。不过即使是同一个发展模式,中外学者站在不同立场和观察角度,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即使是中国学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比如一些中国学者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是遵循了“新自由主义模式”。这些学者仅仅看到,中国在从传统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确实是借鉴了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理论论述,并在实践中从过去过分强调集体利益转向适当强调个体利益,从几乎单纯的公有制经济到适度降低公有制经济中的比重和开创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和外资等私有制经济发展。于是,这些学者就误以为中国改革开放是遵循了西方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及其政策主张的逻辑。事实上,如果遵循西方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及其政策主张的逻辑,中国就不可能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果遵循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逻辑,实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市场经济,同样就不可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和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还不可能倡导独立自主的以自力更生为立足点的对外开放。显然,中国经济发展的“新自由主义模式”论没有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应当看到,中国3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不仅不是遵循西方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及其衍生经济政策的结果,而且中国改革开放30年出现的收入和财富占有的差距拉得过大、资源的破坏性开采和浪费性使用、环境严重污染、公有资产流失、私有制企业职工工作条件恶劣、腐败盛行等问题,恰恰是受到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宣传和影响的结果。西方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倡导的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企业不注重资源节约,恣意排放生产污染物,最大程度地压低工资和降低工作条件,甚至生产和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个人惟一寻求财产最大化,引发个人损公肥私、投机倒把、行贿受贿、道德沦丧,甚至严重暴力犯罪。收入和财富占有差距的不断扩大也正是私有制经济过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未来的继续持续发展,更是归功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因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保证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和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从而保证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反观之,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按资分配为主体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是必然出现有效消费不足和生产相对过剩,从而经济总是不断地被经济危机所打断,是不可能长期持续高速发展的。

第三,中国经济发展并非遵循“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是遵循和应该遵循“民主社会主义模式”。“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论者只看到中国私有制经济的发展,看不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只看到中国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看不到中国按劳分配为主体,而且最终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只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共性,看不到二者性质上的本质差别,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只看到中国鼓励、支持和引导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看不到现阶段由于中国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样性,鼓励、支持和引导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正是适应部分落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需要,从而促进了落后生产力极大的发展;只看到一些私有资本及其所有者与现存的较先进的生产力水平相联系,看不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而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并非一定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只看到福利保障制度对于资本主义缓和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具有积极意义,看不到福利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的改良思想和主张,资本私有条件下的利润是为资产阶级所有,资本主义的福利保障制度所提供合格的雇佣劳动力是为资产阶级剥削服务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论者片面看待中国经济发展,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遵循和将要遵循“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而实际并非如此。

总之,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过程始终是在坚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一些环节和方面,借鉴国外合理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为我所用。改革既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发展也不是照抄、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中国要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二者的优势,这正是中国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中国通过改革,突破了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念,“实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创新。

第5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论文摘要】一定的经济运行形式及经济体制,总是依托一定的所有制结构而存在。市场经济的不同社会形式,是由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也必然依托一定的所有制结构作为经济运行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

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指各种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的构成状态,以及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所有制结构是由生产力的水平和结构决定的。实行何种所有制结构,应根据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来决定,凡是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能够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所有制形式都应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项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确立,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构建,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运行的效率和方向。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依据如下。

1、它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化大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力系统中处于基本的和主要的地位,从而为公有制经济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人民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物质基础,保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相反,如果没有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就将丧失其自身的经济基础,就不能保证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水平的多样性决定的。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生产力的社会化程度参差不齐,呈多层次、不平衡的结构状态,经济发展必然长期受到人口多、消费需求大、就业负担重、资源相对短缺等种种矛盾的制约。这种状况,客观上限制了人们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统一支配生产力的能力。因而,只有建立起多种所有制经济合理配置、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才能调动起国内外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各种经济成分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有利于解决经济建设中的矛盾,满足现实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可见,现阶段我国非常复杂而又呈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状况,是导致我国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根本原因。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针对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种种弊端,我们打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并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积极探索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经济。通过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努力创办“三资”企业,来发展社会的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它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各个经济主体在市场上围绕经济利益展开激烈的竞争,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的发展目标。实现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则有利于形成充分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要求打破传统经济体制下所有制结构过于单一的格局,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培育多元化的相互竞争的独立经济主体。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坚持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地位和实现形式问题。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社会主义条件下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因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根本标志;公有制经济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支柱;公有制经济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稳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实现我国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共同富裕的物质保证。

2、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性质,有效地组织社会生产,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高速发展。这种优势,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应该注重“质”的提高,即体现在产业属性、技术构成、科技含量、规模经济、资本的增殖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目前,在现有的608个工业门类中,国有企业涉及604个,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涉及533类,占全部工业门类的87.7%。

(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稀缺资源的能力。为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对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2006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首次明确军工、电网电力、石油化工、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在其他领域,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可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国有经济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让更多的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依靠多种经济成分解决现阶段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3)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转贴于

所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是为实现所有者的利益服务的。什么样的实现形式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更好地实现所有者的利益,就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内在地包含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中。非公有制经济“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我国现阶段存在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部分。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决不是权宜之计,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经济活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1、支持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经占GDP的1/3。

2、拓宽了就业渠道。到2001年底,城镇非公有单位从业人员已达到4329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29.3%。

3、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投融资体制由单一投资主体向多元投资主体转化。到2001年底,非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已达到38.5%。

4、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一个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到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202.9万家,私营企业投资者460.8万户,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33万户。到2002年底,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外资企业424196家。最后,促进了一批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在内的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占了很大比重,为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既有好处,也有不足,特别是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中存在的雇佣劳动关系和剥削现象,这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一种代价。但从总体上来看,它们还是“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对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利大于弊,“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既然非公有制经济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投机性,这就需要政府利用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加以管理和规范,抑制其消极因素,鼓励其更好地发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正式出台。《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提出,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这些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进入的领域,如今获得了国家的准入。可见,《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第6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质的规定性,它规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量的规定性,它明确了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化的程度和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化程度的统一。

【摘要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 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 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

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 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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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 %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 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

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 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 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 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 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 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 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 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 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 ]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主权, 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 )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 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 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 ]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 ]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 )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 )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盛洪。市场化的条件、限度和形式[J]。经济研究,1992,(11)。

[2]张灿,谢思全,董利。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

测度[J]。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5)。

[3]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陈文通。如何正确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N]。北京日报,2002-04-19.

[5]江晓薇,宋红旭。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6]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J]。宏观经济管理,1996,(2)。

[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 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9]盛洪。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过渡过程的研究[J]。经济研究,1996,(1)。

第7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摘要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盛洪.市场化的条件、限度和形式[J].经济研究,1992,(11)。

[2]张灿,谢思全,董利.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测度[J].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5)。

[3]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陈文通.如何正确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N].北京日报,2002-04-19。

[5]江晓薇,宋红旭.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6]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J].宏观经济管理,1996,(2)。

[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9]盛洪.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过渡过程的研究[J].经济研究,1996,(1)。

第8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一、基本经济制度是科学发展的经济基础

科学发展需要发展和完善依靠人民和人民共享的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人民才会真正处于“主人翁”的经济地位,真正实现经济民主的权益,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实现直接或间接分享经济产出的成果。因此,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程度。我们看到,西方国家实行“私有制加公共财政再分配”的制度,并未能够真正解决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这种制度也不是依靠人民和人民共享的经济制度。积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实现发展由人民共享的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

贯彻落实好“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需要注重和完善国民收入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初次分配关系。我们知道,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直接决定着初次分配关系,同时也支配着再分配关系。国民经济中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决定了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占主体。“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需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在公有制经济中注重完善按劳分配的机制,构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以及其他形式的公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与管理者、职工劳动收入多少联系的有效机制,在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实现按劳分配。具体到在公有资本独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中,应合理地确定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两者数额之间的关系,既满足公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能尽可能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推动发展形式多样的城镇和农村自愿组织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增进国民经济中按劳分配的份额;通过健全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完善执法监察,推动私有制经济中劳动者收入占企业收入比重的不断提升。

科学发展观要求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到处理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中来。就企业利润而言,资本所有者如果是私人,利润提高可能是通过压低工人工资来实现的,或者虽然通过改进管理等提高了利润率,这只会导致资本所有者的所得增加,工人的收入并没有增加,这就出现了是否公平的问题;如果资本所有者是国家或集体,提高的利润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并可以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发展公共品和提高集体福利等,这样,劳动者总体或集体劳动者利益也会增加。当然,如何把这种公有利润分配到每个劳动者身上,也存在一个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就劳动生产率而言,如果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生产经营管理者通过强制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超强度工作,超过了劳动者正常的身心承受程度,这虽然会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效率,但是却会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也违背了劳动者持续发展和全面发展的要求,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人为本”背道而驰。公平在内涵上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也是多样的。例如,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不同,衡量收入分配关系是否公平的标准就会不同,因而分配是否公平的内涵也不同。我国既存在着用按劳分配这个标准来衡量劳动者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又存在着用按资分配标准衡量的资本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还存在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比例是否公平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具有相对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转变到主要依靠国内消费上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特别是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使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力,使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为此,通过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对消费品生产和服务业的投资力度,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以消费为主的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力,实现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

我国依靠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构建的具有所谓“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正面临附加值空间狭小、资源投入粗放、低水平过度竞争的约束。虽然为解决丰富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应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战略,否则会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扮演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打工的角色,始终处于产业分工的低端、经济发展圈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依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挥后发优势,从国外大量引进本国没有的一般性的先进技术,实现了技术的长足进步,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基本掌握了世界上的一般性的先进技术。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主要依靠自主创新,取得和利用高新技术的历史阶段。不管是转变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克服高新技术的引进困难来满足国内市场对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还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外贸持续发展,都需要进行自主创新,而且我国现在已经初步具备进行自主创新的必要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制度基础。

总之,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构建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执行知识产权优势战略,大力发展控股、控技(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和控牌(尤其是名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突出培育和发挥知识产权优势。需要适当降低外贸依存度,提升消费拉动增长的作用;适当控制外资依存度,提升协调利用中外资的效益;积极降低外技依存度,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适当控制外汇储备规模,提升使用外汇的收益。早日把中国打造为“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从而尽快完成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和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型。:

三、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了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

中外的传统发展模式是以牺牲生态谋求经济增长、以牺牲劳工谋求资本增值、以牺牲他人谋求自身福利、以牺牲整体谋求局部发展、以牺牲长远谋求眼前利益、以牺牲精神谋求物质占有、以牺牲后代人谋求当代人享受,这种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无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私人资本的积累和生产,总是受到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两极分化以及劳动阶级有效消费不足的限制,其社会经济发展必然不断地被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所打断。私有资本积累规律必然引发人的不平等、非均衡和片面发展,带来人的异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灾难。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仅在于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障按劳分配的实现,从而保证社会有效需求的充足和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进而实现社会经济比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以更快速度、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因此,公有制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经济基础。我国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这种制度既通过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居于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克服作为辅体的私有制经济的弊病,又可以适应我国现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从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还需要统筹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人既是科学发展的实施主体,又是科学发展的目的,即实现人的全面、充分和自由的发展,因此,人在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中处于能动和关键的位置。为改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质量,也需要像物质生产一样转变人口生产观念,实施生产计划。人自身的科学生产和发展,一方面受到物质生产方式和自然资源的限制;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同样的生产规模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下降,而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却提高了;同时,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也会反过来影响生产的方式,低素质的大量人口必然采取外延式、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对自然资源的投入大而产出低,对生态环境损害大,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刻认识国际金融危机的本质

金融危机的深层根源和本质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的生产方式及其基本矛盾,即马克思揭示的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并表现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供给过剩与劳动群众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一方面面对生产过剩,另一方面面对劳动群众没有货币购买能力时,现代资本主义创造了“信用消费”或者“透支消费”,来解决生产过剩和有效消费不足(即有支付能力的消费不足)问题,于是劳动群众出现了超出其即期收入的“过度消费”。实际上,这种“透支消费”只是暂时缓和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推迟矛盾爆发的时间,并没有解决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带来的两极分化,因为“透支消费”只是把未来的收入转化为即期消费,而这种转化同时减少了未来收入用于消费的部分,而且要支付利息,因此,更加削弱了劳动群众未来的消费能力。如果劳动群众不断地“透支消费”,债务不断积累,资本主义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必然以更大规模爆发。可见,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真正根源和经济实质,同上世纪的金融危机并没有本质区别。这次危机的根源还是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只要资本主义私有的经济制度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不会消除,经济危机就会周期性爆发,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规律。

经济全球化使美国金融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而新自由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加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波动性和不持续性,又加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程度。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是经济不断社会化和全球化,与生产要素的私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矛盾,以及与国民经济的无政府状态或无秩序状态的矛盾。

第9篇: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 毛泽东 邓小平 宏观经济思想

毛泽东和邓小平的宏观经济思想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它们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的艰难探索为邓小平的成功实践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对邓小平和毛泽东宏观经济思想的比较研究,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两位领导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建中所发挥的历史性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在基本经济制度的选择上,从单一的公有制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6年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有认识上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选择和理解上,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试图消灭资本主义甚至个体经济;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几乎把所有非公有制经济全部消灭,甚至把农民的自留地也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一大二公三纯”使所有制形式严重脱离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觉悟程度,导致生产发展缓慢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依据马克思主义原理,邓小平认为,对于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判断一种所有制是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优越性,从根本上说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要求,而不能简单地以公有化程度的高低作为标准。从改革开放开始到党的十二大已经开始肯定“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把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济、外商独资经济同个体经济一起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大根据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强调,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方针。党的十五大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在经济体制的选择上,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的确立,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迅速、有效地集中全国的经济力量,为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各种条件。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它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的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针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对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他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时,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并认为违反价值法则“就会碰得头破血流”。针对有人提出要消灭商品、货币的错误观点,毛泽东指出:“只要两种所有制没有变成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商品生产就不能废除,商品交换也不可能废除。”“只要还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极其必要、极其有用。”进而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这些创造性的思想,为后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根据当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突破了把计划和市场同社会制度联系起来的思路。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以后,他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从根本上解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成为我们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

三、在分配方式上,从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在分配问题上,毛泽东有许多精当的论述,比如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要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处理好生产和生活的关系等等。毛泽东在实践中意识到按劳分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多次批评了否定按劳分配的思想。在1959年的郑州会议上,毛泽东直截了当地批评了“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错误做法。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强调人民公社必须以生产队为基础,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两种倾向,对纠正“左”倾路线的错误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当“左”倾路线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候,毛泽东的思想认识发生了急剧的转折,认为按劳分配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对按劳分配表示不满。主张用无产阶级专政对工资制加以限制。最后按劳分配演变成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十分重视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他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人民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邓小平进而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劳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