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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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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办公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和共识

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新时期新阶段做好财政工作和办公室工作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并结合办公室工作职能,全体干部职工真切感受到:办公室肩负着传达贯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等重要工作职责。开展好和落实好每一项工作,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全局中心工作这个核心,做到心中有大局、工作为大局、做事顾大局。把是否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这一理论体系来武装头脑,引导每一位干部职工,学习用科学发展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善于从科学的角度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不断增强自身的科学判断力,进而做到工作方法正、工作思路清、工作目标明,真正使办公室工作步入科学发展的正确轨道。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了部分局干部职工、兄弟部门、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查找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不完全适应”:

(一)思想观念不完全适应。表现在思想还不够解放,开拓进取意识还不强,工作的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习惯于日常按部就班的事务性操作,缺乏危机意识和科学发展的源动力,在更新观念、敢闯敢试方面,还存在着思路不宽、观念不新、闯劲不大、激情不足等问题。部分同志满足于现有工作状态,不求有功,只求无过,事不关已,碌碌无为。

(二)体制机制不完全适应。在现代管理日益讲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今天,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理念仍不能够跟得上科学发展的要求,或多或少在某些方面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来考虑和解决问题,管理方式比较单一,管理机制不够科学,管理事项不够高效,对当前各方面不断涌现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处理能力、应变能力、统筹能力还有所“短腿”。机关财务、公务接待等方面情况透明度不高,离政务公开要求尚有差距。

(三)履职能力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在三个“较好”、三个“不足”。抓当前较好,谋长远不足。面对科学发展的思路不够清晰,对今后办公室工作如何实现跨越发展,再创新业的谋划不够完整、不够清晰;抓日常较好,遇突发不足。习惯于就事论事,但开拓创新的能力不够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处理新问题的能力较弱;抓贯彻较好,重落实不足。工作的执行力有所欠缺,在个别同志身上还缺乏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作风,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创新精神不够。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分析,最根本的就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还没有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看待发展问题、研究发展规律、指导发展实践,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由于相对而言,办公室人多事杂,且较为分散,虽然也采取一些措施强化理论学习,很好地坚持了局学习制度,但没有切实把学习摆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一般性、分散学习多,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较少。对于一些新知识、新理论,还存在理解不深,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方式单调,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习保证措施不够有力,往往因日常事务较多而挤掉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对自身的财政理论、政策、新的改革学的不够认真和主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是队伍建设不够扎实,整体作用发挥不够。面对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由于办公室部分岗位属于日常事务性工作,使得有些同志在日积月累中已习惯于这些“机械”的工作,自我创新和进取的意识逐步淡化、动力逐步弱化;有些同志身上存在等、靠的思想和习惯于当“二传手”的现象;有时陷于事务性工作,抓落实的精力不够集中,特别是对局领导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还缺乏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的韧劲。内部还缺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说成绩的较多,说问题的较少,提工作要求的较多,出工作主意的较少,同志间互相监督、相互提醒不够。

三是统筹兼顾不够到位,协调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办公室工作的多元性决定了做好办公室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强化协调。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同志往往就因为事情一多,存在厚此薄彼、顾此失彼的现象,各项工作的有机联系、合理摆布、有序推进还不是很到位。协调意识和能力也还不够强,当新的问题出现时,有时还存在不会协调的现象。在有些问题上与处室沟通不够,习惯于从自身想问题、做事情,许多应该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及措施

通过深入学习和对存在问题的检查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了推动财政办公室工作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进一步树

第2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怎样在发展观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的财政政策导向,恰当运用财政分配职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更好地支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思考:

一、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服务全县大局的牢固基础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惟有发展才能解决民生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加财政实力。在今年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政府把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要求概括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并提出了今年要突出抓好的七项重点工作。每一项工作都与财政工作息息相关,财政部门必须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增强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振信心,以扩内需、保增长为主线,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贯彻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里既有政策研究和执行的问题,也有严格的规范管理和确保资金运行的有效安全问题。要及时更新、调整财政工作思路,转变不合理的思维定式和思维方法,改变原有的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习惯做法,善于从宏观的角度去分析思考和把握问题,善于从全县大局出发来考虑财政工作。坚持理财为公、理财为民,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农村基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实现从传统财政收支管理向现代财政精细化管理转变,从注重事后算帐、报帐向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转变,努力改变以往财政投入上存在的重“投”轻“管”和重“用”轻“效”的状况。财政资金一分一厘总关“民”,要摒弃一拨了之的做法,不仅要关注资金实体的拨入拨出,更应管当其时,促进财政资金在项目间、行业间和区域间的优化配置,强化财政资金以小博大的杠杆效应。要在财政资金的运用中,克服“崽花爷钱心不疼”的心态,做到政治帐、经济帐、效益账三账齐算,真正将国家财政资金视如己出,做到锱铢必较、分厘必计。只有科学的发展观,才能指导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把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作为促进全县发展的强力引擎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__年中央财政实施了以预算、税收、贴息、减费、增支、投资、国债、转移支付等“多工具”组合使用为特点的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县一级财政,相比中央和地方上级财政而言,宏观调控的力度和制定政策的空间虽小,但执行政策的空间较大。因此,县财政工作要把有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作为促进全县发展的强力引擎,科学的理财和用财。

一是要加大上争政策和资金力度。围绕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抓改革、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的总要求,明确财政部长比较全面地阐述积极财政政策的“五项”内容,因地制宜的制定__产业规划,使__产业发展有的放矢,靶向准确,扩大上级对__支持的覆盖面,保证上争资金“网”下无漏“鱼”、上级财政政策享受“不漏项”。具体要从积极财政政策的“五项”内容上去认真领会。第一,要依据中央政府扩大公共投资9080亿元的政策,着力加强县内交通等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第二,要依据中央实行结构性减税5000亿元的政策,认真落实企业和居民税收减负,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第三,要依据促进消费需求的政策,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电下乡及各类涉农补贴等政策,扩大县域城乡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第四,要依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贯彻落实 “三农”支出和惠及民生的教育、卫生支出增长,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第五,是依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大力推进和支持县内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建设项目。

二是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打破财政预算经费安排无基数的做法,因势调整县财政有限的资金投向,突出“两个转变”。第一,由微观型的“点”支持向宏观型的“面”支持转变。要从产业规划上突出投向,依据国家宏观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县情,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和领域给予投入倾斜,实现以财政投入促财力增长、以财政投入促结构优化、以财政投入促民生改善。第二,由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转变。财政支持要着重以政策倾斜、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形式引导信贷资本、民间资本流向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彰显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三、把评价资金投入绩效作为提升资金效益的重要措施

强化资金投入绩效管理,力求资金运行规范和安全,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到位与否,关系到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能否全面贯彻落实的重大问题。因此,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向投入要效益,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需要。

一是在财政资金投入安排上,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属于关系民生的领域,就要有所为;而属于市场主体竞争性的领域,就要有所不为。为此,要力求做到两个倾斜:其一,向财源项目倾斜。打铁还须本身硬,__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贫困县,经济总量很小,要满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需要,关键还得靠县级财力的脱胎换骨。要咬定财源建设不放松,通过技改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投入形式,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乘数、放大”效应,激励工业企业深挖创新潜力,推动节能减排、高效生产。其二,向民生领域倾斜。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是政府财政最基本的职能要求,财政资金投入要突出现代财政的公共性,多向公共领域投入,多谋民生福祉。

第3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17年,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预算委)在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中心工作,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活动,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草案及报告。一是到市财政局对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和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组织专家对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一百多个问题提交财政及相关单位进行说明和整改;三是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将审查意见和财政反馈意见报告印发人大代表;四是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预算草案,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及报告;五是对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审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主任会议报告。建议意见受到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建议意见函。

2.协助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财政决算,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7年1-6月、1-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同意市政府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涉及的管理费用按规定编入预决算;明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大力培植税源,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3.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审计局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进行初审。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政府在审计整改重视还不够、审计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审计督促工作难度较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落实审计整改、严格依法追究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审计工作、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等建议,并督促政府严格办理审议意见,增强审计监督和整改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4.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制订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报告制度》。

(二)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协助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和报告。组织专家到市发改委调研,参考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报告的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市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助常委会审议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前,组织财经预算委委员到市发改委调研,听取市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根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调研情况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初审,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推动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抓好“项目年”攻坚活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等建议意见。

二、服务经济建设中心,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健康运行

(一)开展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对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有关情况汇报。调研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工业企业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针对目前全市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健康持速发展建议。

(二)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社会投资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市人大财经预算委对两家民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在市工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工商局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4户民营企业负责人反映了当前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召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等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部门进行座谈,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等,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议。

(三)开展全面“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工作

财经预算委组织部分委员到市国税局、地税局调研全面“营改增”工作,了解“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对于地方经济、企业税负的影响,探讨如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更好服务、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市国、地税部门实现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有序交接,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形成调研报告,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努力培植新税源,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

三、加强联系交流,共同推进人大财经预算工作

(一)做好接待省人大检查、视察(调研)的相关工作

3月省人大预算工委调研我市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个别项目债务情况,市人大财经预算委作了专题汇报,并联系区相关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财经预算委陪同调研组一行进行视察调研,详细了解企业产品种类、技术研发、销售收入、市场开发等情况。

(二)加强与省内外人大财经预算监督机构的联系交流

2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人大财经预算委到省人大财经委和预工委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帮助。3月接待辽宁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7月接待湖北人大财经委一行,双方交流了预决算监督等财经监督工作。10月参加了省人大全省人大财经预算工作座谈会,列席了西南地区第二十六次人大财经工作研讨会,通过交流座谈,学习其他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先进经验,为做好以后工作打好基础。11月市人大财经预算委组织财政、审计相关人员到省人大预工委现场学习了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三)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财经委联系交流

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交流,召开联系单位座谈会,主动介绍人大财经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增进理解和沟通;建立市级对口联系单位联系制度,强化联系单位的人大意识;应邀积极参加联系单位工作会议和活动,实现工作联系常态化。积极组织县(市、区)人大财经委开展交流和学习,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进新一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努力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加强市县两级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提高全市人大系统财经预算监督的水平和能力,财经预算委于4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人大财经委的培训工作,特邀请到省人大预工委就如何加强人大财经预算监督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市县两级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工作人员、财经咨询专家、财政局、审计局相关人员,对如何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以后如何开展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有了更好的思路。7月参加了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的财经监督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对如何搞好本届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有了更好的规划和认识。

(三)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按项目落实责任人。修改完善财经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服务人大工作全局,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二)办理完成各类建议意见和信息任务

认真反映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起草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报告的建议意见、信息等10余篇。积极做好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工作。

(三)切实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服务工作

第4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

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工作,锡山区人大财经工委积极研究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审查监督六个方面的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并对收入预算审查监督的总体要求,以及对于事关本级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梳理了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现状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草拟了《关于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监督试行办法》,准备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上主任会议研讨。

关于深化基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从新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借鉴先进实践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动性。

(一)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一是前移初审关口。为保证人大财经委员会初审、财政反馈有充足的时间,进一步做好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前的预算初审工作,通过预算评审、预算听证等方式,提前介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编制,确保审查意见质量。二是突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探索对部门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单独审查、批准,研究人大代表集体审查意见吸收进预算草案的实现方式。三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充分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中重大支出变化的审查,彰显预算的法定约束;积极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和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深化审查内容。除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外,重点关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今年着重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细化量化标准的调研,适时出台相关制度,推动审查向纵深发展。五是推进在线监督。努力实现人大与财政部门相关系统的联网,一方面能加强对预算的日常性监督,另一方面也能全面了解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破解人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预算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上升到制度层面,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一是发挥各工委作用加强预算审查力量。通过各工委对对口联系的单位开展预算情况了解,既能避免财经委人员知识局限的短板,又有利于各工委本职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借助外部力量。通过聘请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长期从事公共财政和预算审查研究工作专家学者为人大提供智囊服务,弥补人大力量不足、不够专业的缺陷。三是组建财经专业小组,吸纳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共同参与平时预算审查工作,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提高代表审查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四是发挥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专业优势,由常委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询问工作,延伸审计问题销号工作,提升监督效果。

(三)督促预算管理规范完善。一是督促编实、编细预算。通过完善项目库建设、实施滚动预算等改革,在确保预算看得清、看得懂、看得透的同时,能将预算与本地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效地、动态地结合起来,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与变动。二是督促强化绩效管理。努力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让花钱效果可定性、可量化、可考核。三是督促细化预决算公开。一方面,要提高预算草案的完整性、细化度,除了要求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要严格按新预算法的规定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细化到位外,还要将部门预算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提供各项目的安排依据、支出内容、测算标准、预期绩效等,让资金盘子一目了然,提高预算的可审性;另一方面,要将完整的政府收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情况,推进预算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口径更详细,以公开促规范。

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方面

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前期,省市人大都部署了相关工作,区人大财经工委也做了相应的思考与准备,但工作还未全面铺开,主要想谈几点思路:

一是加快进度,深入调研,系统化建立报告制度体系。根据上级精神,计划明年开展相关调研,适时探索草拟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规则,明确报告方式、重点、实施、时间、审议等具体要求。

二是大胆探索,形成惯例,推进常态化的人大监督模式。将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并统筹安排各年度的报告重点。明年计划将国有资产情况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听取政府综合报告,并形成常态化。

三是逐步完善,协同配合,形成持续化的监督工作成效。以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实施为契机,切实摸清国资家底,推动将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纳入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步促进报告质量提升,抓好审议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国企国资深化改革,提升国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国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面

实施预算联网监督既是加强人大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部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有效措施。现将我区预算联网监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搭建班子,明确要求。一是成立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任组长,财经工委主任、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预算科、支付中心、办公室为成员单位,抽取业务骨干,专人负责综合协调、对接业务需求、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二是要求以预算法、监督法、保密法等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加强对政府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

第5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05年10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人大主席团第二十四次会议初审了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同意提请崇贤镇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和批准。

在接到乡人代会通知的那一刻,镇人大代表沈国良有些纳闷:今年的人代会不是开过了吗?的确,参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是人大代表的思维习惯,而在年中举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预算执行的监督权和预算调整的审批权,这是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

迅速膨胀的“钱袋子”凸显人大监督的缺位

2004年8月到10月,正值盛夏酷暑时节。由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维生、董吉人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就“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研究”这一重要课题,深入15个乡镇,进行为期2个多月的专题调研。

这是一次探索性的调研。

此时,余杭区乡镇经济实力逐年增长,预算内外可支配财力迅速增加。2004年乡镇地方财政收入75800.66万元,为全区地方财政收入155780万元的48.66%,乡镇预算内外可支配财力达111416.87万元,预算内外合计支出112527.19万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乡镇财力还将进一步增加。

“一些经济比较发达乡镇的财力相当甚至超过中西部一个县、市的财力。2004年,有5个乡镇财政收支过亿元,乡镇可支配财力最高的已达到27500万元。”

当一份13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出炉后,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欣慰之余,也陷入了思索。

调研报告显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执行中变动随意性大,预算约束力不强,依法调整的法律程序不到位,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监督等等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

乡镇财政是国家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神圣使命。

但从实践来看,大部分乡镇人大除了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上听取乡镇政府关于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外,平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了解不多,对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大额采购项目、大型活动支出等情况更是知之甚少。

乡镇经济发展了,“钱袋子”鼓了,人大监督如何跟上?这是乡镇人大新形势下不可回避的难题。

制度先行

现行法律法规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监督财政的职能规定较为原则,并没有对乡镇财政监督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条款,乡镇人大普遍反映很难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具体监督。崇贤镇人大主席董复新坦言:“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在实践中存在很多困难,其原因有三:一是财政预决算监督难被理解;二是没有监督机制促成经常监督,措施乏力;三是代表对政府财政运行知情困难。”

怎样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基层人大迫切需要相应的规定和办法。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共识:要实现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必须创新乡镇人大监督财政工作的新思路。

2005年6月24日,余杭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乡镇财政工作的意见》。一项旨在加强和规范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制度出台了。

列席会议的闲林镇人大主席张桂林喜形于色:“乡镇人大财政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负责起草意见草案的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何尧森介绍说,《意见》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意见》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对乡镇财政的监督规定较为原则,实际中难以操作的情况,就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对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职责、主要内容和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重点突出乡镇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乡镇公有资产经营管理、乡镇政府债务管理等监督内容。

《意见》规定,乡镇财政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年度中期,乡镇人民政府应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应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和批准;单项支出在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一次性安排10万元以上的支出应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

《意见》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政府负债情况,报告政府负债要分经常性支出负债、建设性支出负债和其他形式形成的负债,同时报告债务偿还计划和措施。

列席会议的一位区人大代表认为,《意见》是为乡镇财政工作带上了“紧箍咒”。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职能,将使乡镇财政比以往更加透明、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镇率先尝试预算监督

《意见》出台以后,从2005年10月起,余杭区崇贤镇、仁和镇、闲林镇人大率先开展了对乡镇预算的监督。

2005年10月30日,崇贤镇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5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副镇长胡金根向大会作报告。崇贤镇2005年1至9月份,镇财政收入完成总额8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预算外资金收入908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8536万元),为预算的118%。1至9月份镇财政预算内外可用资金完成总额1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1至9月份镇财政预算内外支出总额5902万元,为预算的54.5%。

报告建议预算调整:全年财政总收入由年初的10320万元调整为10520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总额增长2%;财政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0836万元,调整为143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57万元,增长32.8%;镇财政支出总额由年初预算的10830万元,调整为12071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总额增加12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1.5%。

全体会议后,镇人大代表分成9个组进行审议。

“9个月里支出预算执行为什么只完成预算支出总额的54.5%?”“如何保证财政可用资金调整为14393万元?”代表们纷纷提出疑问。

胡金根回答说:“预算支出没有达到四分之三,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如:前村港河道整治征地和作物补偿还没有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正在实施当中;二是崇杭大道西延工程正在启动;三是农居点建设基础设施投入还没有审计,待结算审计后作内部转帐。至于财政可用资金调整,主要是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增加,来源于向阳地块土地出让金收益。”

多数代表更关心预算调整草案中财政支出增加的1241万元。镇人大代表普遍认同调整预算支出是本着财政可用资金“量入为出”的原则和公共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安排的,草案中追加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910万元,主要是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城市维护设施和改善交通条件等方面的投入,占到追加支出总额的73.4%,代表们对此感到满意。

一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认为,追加教育事业费511万元,由年初预算2793万元,调整为3304万元,既说明政府对教育事业是高度重视的,也表明基层财政对教育的负担是沉重的。

一些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来自农村的代表们对追加农业、水利事业费37万元,用于农村河道水环境污染整治表示认可,同时建议还应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有的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有的代表建议在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上下功夫。胡金根和镇财政所的同志都一一作了认真记录。

最后,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崇贤镇200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05年11月15日,仁和镇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关于2005年1至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报告,财政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8200万元调整为8670万元,财政可用资金从年初预算的6854.66万元调整为8114.66万元,追加支出1259.23万元,其中专用经费859.23万元,主要用于抚恤社救费158万元、入城口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等工程支出400万元、水利设施50万元、土地整理配套198万元等。

2005年11月18日,闲林镇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初审了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各镇人大代表小组分组审议,审议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向镇政府提出,并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审查工作。

代表们普遍认为,通过依法听取和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提高了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减少了预算执行、调整的随意性。

财政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迈进

余杭区及乡镇两级人大的探索和实践,使乡镇人大对财政的监督不仅仅停留在每年人代会上听一次报告、作一个决议的程序性监督的层面,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迈出了重要一步。

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维生认为,三镇的率先实践对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初步实践了乡镇预算的经常性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较好地履行了闭会期间对预算监督的职能;二是乡镇预算的调整进入依法调整的轨道,较好体现了预算调整的法律性和程序性;三是有效扩大了乡镇人大代表对乡镇预算执行的知情权,使人大代表的财政审议能力得到提升。

但余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认识到,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离刚性监督还有相当距离,监督流于形式、体制缺陷、缺乏业务支撑等问题依然存在,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仍需在实践中不断规范提高。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乡镇人大财政监督的指导,及时总结和完善乡镇人大财政监督机制,使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得到推广和应用。

2006年1月,余杭区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2006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人大“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的监督,依法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乡镇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开展对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第6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土地经营收益),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包括政府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的项目(占总投资的20%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第三条[基本原则和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体现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扩大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

第四条[投资方式] 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

符合政府投资使用规定的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府投资资金。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进行审核与拨付,实施财政管理监督。市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并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中的违纪行为。市住建部门负责城建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投资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资金使用方式,分别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

第二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项目储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各部门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设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储备库的投资项目,决策时应当优先考虑。

第八条[审批环节]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投资项目,应当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预算。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应当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条[公示]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作用显著的,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大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当公开的项目除外,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应进行公示。

发展改革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并送交项目申请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主要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说明采纳情况或者未予采纳的理由。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

项目建议书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项目建议书文本、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表,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工程建设招标内容核准意见、建设资金来源落实证明及财政部门出资承诺,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第十二条[评估论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制度。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承担项目咨询和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逐步引入竞争方式来确定。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应明确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概算、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和设计图册等,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

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文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评估)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概算评审和重大变更]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应当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后核定。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或者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预算安排]财政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以及自筹资金的可靠性进行审核,确认项目投资中财政资金的安排金额,并按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年度预算。市城建重点工程预算由市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财政局批复。

第十六条[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有关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资金申请报告应根据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不同,分别附上相应的项目审核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文件等。

第十七条[审批条件的一般规定]申请政府投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技术法规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简化审批环节]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下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用统一下达投资计划的方式代替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重点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财政部门直接审批预算;

(二)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可合并进行;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

对于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安排具体项目。

第三章年度计划

第十九条[计划的编制、批准、管理]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各自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平衡政府投资供需矛盾,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由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制定专项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列入计划项目的条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准;

(二)采用投资补助或者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符合投资补助或贴息条件,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

(三)采用转贷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已纳入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和签约计划;

(四)其他另有规定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以安排前期工作费。

第二十一条[计划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及资金安排方向;

(二)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和建设内容、资金来源;

(三)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四)规划、专家论证、项目后评价等工作经费;

(五)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预算与计划的衔接]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预算应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

第二十三条[计划和预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一经确定下达,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批准程序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制定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单个项目追加投资超计划投资或停缓建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视调整幅度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调整计划,由建设单位在实施前上报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上报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定。

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年度投资额的,累计政府性建设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该项目政府性资金概算投资总额。政府投资项目需动用预备费用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建设实施

第二十四条[代建制和项目法人]采用直接投资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部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法人,已有法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单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所需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按照核准的招标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方案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第二十六条[项目开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应当在投资计划下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不具备国家规定开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概算调整]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上涨、国家政策调整、地质等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项目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概算调整超过原批复概算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的,发展改革部门先行对其进行稽察,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调整概算进行评估,待稽察或评估结束后,经与有关部门会商,提出概算调整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的重大变更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 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后提请财政或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向财政部门提交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申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的概算、预算、造价咨询和竣工决算的审核,否则发生的审核费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不得作为竣工决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稽察]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稽察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改革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项目整改,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久拖不改、敷衍了事的部门和单位,发展改革部门暂停该部门所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转报和投资计划下达,财政部门暂停财政资金拨付。

第三十条[竣工验收] 项目全部工程完工且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产权登记移交]项目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与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资金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产权登记后的一个月内将结余资金上交财政部门。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明确国有产权归属。

第三十二条[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在建成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后评价,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制度。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责任]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三)未按招投标法规定依法组织招标;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

(五)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责任]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文件;

(二)违法批准施工许可;

(三)违法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四)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咨询评估机构责任]有关咨询评估机构在咨询评估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发展改革部门或提请上级有权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或者撤销资质等处罚;被依法撤销资质的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禁止其从事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质量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工作经费]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审核(概算、决算)、审计、稽察、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时发生的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7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抓住难点,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市是一个拥有___万人口、___万产业大军的老工业城市,到____年末下岗职工达__万人。我们认为这既是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的必然,又是迫在眉睫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如何搞好再就业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经济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我们抓住这个难点从三个方面实施工作监督。

注重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当好参谋。换届后的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作为自己行使监督职权的第一个议题。为了协助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去年人代会后,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一道,对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听取汇报、书面问卷、组织视察、选择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剖析、走访特困职工家庭和下岗人员、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材料;还专程赴沈阳、大连进行对比性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和学习考察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切实的、基础性的依据。调研情况表明,尽管我市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形势不容乐观,下岗人数呈上升趋势,而可供就业的岗位有限,加之部分职工生活十分困难,再就业的安置任务还相当艰巨。在去年_月常委会会议上,财经委作专题发言,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后,认为: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情况不够明晰,目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得力,要求市政府对此项工作要认真研究,重新写出报告,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一次汇报。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向市政府印送了“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此后,财经委积极关注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进展,继续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协调工作。一个多月后,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情况下,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政府工作给予肯定,有力地推动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认真督办议案,促进“两个确保”及时到位。《关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案》,是今年人代会的一件十分重要的议案(简称_号议案)。市人大财经委认为,认真督办_号议案,也是推动市政府实施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环节。我们继续把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列为今年的第一项调研工作。首先是进一步开展专题调查。先后召开了市政府综合部门、群团组织、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并实地察看了部分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再就业基地。在此基础上就_号议案涉及的“两个确保”问题,专题听取了市劳动局、市社保局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再就业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今年_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_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时,财经委负责人发言,充分肯定了去年市政府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市政府关于_号议案办理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同时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指出如何形成“有进有出”的再就业机制,促进“两个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仍然是当前再就业工作的难点,也是人大继续实施监督的重点。

积极参与立法,把再就业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随着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以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为主体,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支撑,其他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市场网络体系,对促进实施再就业工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市劳动力市场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钱财,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非法收费;有的求职人员盲目求职,造成自发无序的劳动力市场屡禁不止;政府和劳动力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财经委认为,这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将劳动力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对劳动力市场加以引导和规范,保证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达到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的。为此,我们及时建议制定《××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把制定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为了提高法规草案质量,从去年_月份开始,财经委就提前介入了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九易其稿,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负责人及财经专业组代表,听取我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中国××劳动力市场等单位。__月份常委会初审后,财经委又就初审中提出的几个问题,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劳动部就业司请教,到兄弟省市学习借鉴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的研究修改,并向常委会会议作了修改说明。__月份常委会会议二审通过了这部地方性法规,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关注热点,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一年多来,市人大财经委注意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如国企改革、优化投资环境、个私经济发展等开展一些相关的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今年初,我们对自来水价格调整这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事前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由于电力和原料价格上涨,以及经营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自来水生产企业发生亏损。因此,市自来水主管部门提出了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基本意见,即平均水价上调___%,其中居民水价上调___%。在市物价部门就自来水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后,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反响十分强烈。财经委一方面对市物价部门依法推行听证会制度的做法表示支持,另一方面在参加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又深入到市自来水公司进行调研,还专门听取市物价部门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情况汇报。财经委认为,我市自来水价格偏低是历史形成的事实,但也要看到武汉是一个老工业城市,国有企业十分困难,加之目前下岗职工逐年增加,人均收入偏低。因此,一次调价到位,问题较多。我们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和《工作简报》反映了调研情况,针对自来水公司在计算售水结构上有一定偏差、单位成本计算偏高且有重复因素、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太大等问题,提出了要理顺经营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要正确分析现状,合理计算生产、经营成本;要充分考虑全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价格调整宜选择时机,分步到位;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调研,当好参谋,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等建议。这两份材料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阅后,引起了重视,确定暂缓出台这一调价方案。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协助常委会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各级人大财经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多来,我们特别注重做好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提前介入,认真搞好初审工作。计划、预算初步编制后,我们深入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区县、行业和实现利税较大的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市委讨论和人代会审查之前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这样做效果较好。如财经委在初审____年预算草案时,针对我市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居高不下,下岗职工再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改善财政收入质量,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退出竞争性和经营性投资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重点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生活养老金的发放等建议,基本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

此外,根据代表普遍反映的预算报告要“看得懂、听得明”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委负责同志多次与财政部门联系,共同商讨,要求材料报送及时,报告表述简洁,必要附件提供充分,重要问题说明清楚。如提供重点项目支出明细表、预算收支平衡表等,为委员和代表实施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创造条件。

定期了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计划、预算审批后,必须坚决按批准的计划、预算执行。除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外,财经委坚持按季度听取市财政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请市地税、国税、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后,把财经委员会的意见加以综合整理,形成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简报》,送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今年_月财经委会议听取了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并针对完成今年预算任务面临的困难,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完成当年任务和培植财源的关系;财政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同步的关系;实现市级收入与区级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关系),切实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等。针对影响计划、预算执行的关键因素,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我市是个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在全市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打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攻坚战至关重要。去年以来,财经委在沟通市计委、经委、商委、外经委等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就国有亏困企业解困、国有中小型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等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研究和解决好财政收入和gdp增长合理性问题、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协调性问题、财政收支矛盾加大问题等。并指出要把严格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和实现公平税赋结合起来;要加强对非国有经济、非生产性税源的征管;要进一步研究财政资金有偿和无偿使用的原则、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外资金必须严格管理等。这些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年_月,我们还参与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关于机电、有色金属行业的专题调研,为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设性的意见。

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同级审”。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简称“同级审”)是每年审计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必审议题。根据审计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若干问题的决定》,财经委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加强对审计法和决定贯彻情况的检查,另一方面十分注重“同级审”后的整改工作。去年_月常委会会议对“同级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将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今年初,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委负责人专门到市审计局听取了“同级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情况表明,市审计局注意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了审计回访制度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跟踪检查制度,使财政审计达到进一步规范被审计单位依法理财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目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政府有关部门就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题向市审计局以报告形式作了回告,市政府也将各部门办理落实情况复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大项目是完成计划的重要因素,也是计划执行中的重要内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情况的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会前财经委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计委关于重大项目情况汇报,并就工业、农业、外资等方面的重大项目进行调查。在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财经委的专题汇报,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和几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视察了一批在建的重大项目,为常委会审议政府这方面的工作作进一步的准备。在今年_月常委会会议上,财经委主要负责人就重大项目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重大项目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建议作了审议发言,为常委会了解重大项目情况,搞好这次审议并推动重大项目工作打好了基础。将重大项目的审议列入常委会议题,是我市加强对计划监督的一个新尝试。

四.立足基点,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财经委员会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就是要推动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保证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经济法制建设。这是我们实施法律监督的基点。

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去年,我市制定了《××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这是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部极其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该条例的贯彻实施,财经委重点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抓好工商、地税、技术监督局三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召开政府对口部门联系会议,要求财经口行政执法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条例,严格依法行政。二是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为做好对市工商局的执法评议工作,会前邀请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和财经专业组代表对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调查。在今年_月常委会会议上财经委负责人作专题发言,既肯定了市工商局贯彻条例、依法行政取得的成绩,又指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着力研究如何进一步处理好权力与责任、有效监督与切实服务、加大执法力度与提高执法水平、主管与协管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年底,我们将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更好地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重点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去年,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建议常委会把统计法纳入执法检点。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市人大财经委、法规室,市统计局、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组成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于去年__月到今年元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检查。在各级统计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和各有关方面的密切配合下,全市有____个单位开展自查,自查面达___%,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自觉地进行了重新统计;重点抽查面为___%,抽查中发现的__件统计违法行为,市政府在责令部分单位整改的同时,立案查处的有__件。在执法检查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即以市区县统计局为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动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二是不重复检查,凡是区县人大、政府检查过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抽查,这样既使抽查的面比较宽,又减轻了基层的负担;三是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即我们重点听取市统计局的工作情况汇报,把执法检查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人大办公厅设立了举报电话,我们对来函来电举报反映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办理。这次执法检查量大、面广,对于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把统计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是一个推动。

提请常委会修订《××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____年我市制定了一部涉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年来,该条例对于吸引外商来汉投资,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势的发展,各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条例中的某些条款已不适用,有些条款应作适当修改,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的实际,十分需要补充增加一些新的内容。为此,财经委把修订该条例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前不久到广州等兄弟城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目前正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前期调研和修改工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

第8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gic_smq”为你整理了这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针对自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20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19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19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第9篇:财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管理,明确投资建设职责,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合理、有效地运用政府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按照“计划、资金、建设、监管”四分开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凡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试行办法。本试行办法所称的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区政府建设资金建设的项目。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区政府建设资金的构成包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资金以及其它政府建设资金(中央、市补助资金;各种捐款、附加、基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总规模应当与地方可用财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政府投资项目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原则;

(三)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预算不超过概算、决算不超过预算的原则;

(四)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编制、审批、上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控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督促和检查。

(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

(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并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司)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载体并负责对融资的资金、财务进行管理。

(六)区投资项目的主管单位(以下简称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抓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投资控制,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七)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

第五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区政府承担的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程投资计划)。

第六条区发展改革委于每年第三季度发出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各项目主管单位依据区域总体规划,根据中长期建设计划和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下年度建设计划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城司确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额度,并根据总的资金额度对各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同时对重大、实事项目听取区人大、区政协和市民代表意见,然后拟订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方案,于每年第四季度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区财政局、区城司根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年度预算。

第七条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项目主管单位在当年第二季度末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计划调整的申请,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变化、政府融资执行和计划实施情况,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个别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报区政府同意,在资金总量内由区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

第八条凡列入区中长期建设计划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将项目基本情况报送区发展改革委,以列入投资项目备选库。

第九条项目主管单位应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组织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立项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及项目调整审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性项目可以直接报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建议书按以下程序审批:

符合区区域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以下程序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投资咨询机构评估并提出评审意见,评估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估算等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超出项目建议书20%的,应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按以下程序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与优化,合理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会审后批复。

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凡工程概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10%的,应重新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拨款程序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在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区财政局(区城司)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区财政局(区城司)报送项目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拨款程序:

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初步设计批文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提出申请;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或区城司审核同意后,依据年度投资计划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至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拨付合同工程款80%-90%。一年质保期满后,经接收单位验收合格拨付剩余工程款。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原则由各项目主管单位垫付,待项目正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后,项目费用纳入建设成本。前期工作有征地和动拆迁且费用较大的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申请前期经费。

市及其它配套投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向市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及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国债、市拨切块资金、补助资金对应相应项目列入投资计划盘子。

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项目法人制或建设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的暂行规定》执行(计建设[1996]673号)。

第十七条区经营性公益项目应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商。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批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府[]12号)实行政府采购。区监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开标、评标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招标原则上采用施工图预算报价招标;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初步设计概算或单价费率报价招标的,须报区人民政府核准。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招标为项目投资方、建设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招标人。监理内容包括: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等。各监理单位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则向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城司)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项目主管单位应逐月对所属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保证项目建设按照正式下达的计划实施。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月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重大办)、区城司及项目主管单位上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区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上述部门每季召开一次例会,区重大办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第六章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建设资金项目的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并对区城司融资资金进行监管。区财政局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进度,统筹安排资金,合理调度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二十四条各项目主管单位不按本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建设或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区财政局或区城司不得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五条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财政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区财政局在财务监督中发现的建设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采取停止拨款或返缴拨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审计管理。

第二十八条区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量、建设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区审计局对最终审计结果负责。

工程项目的审计严格按《区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金府[2003]35号)实施。

第二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完整的工程决算报告上报区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区建设交通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城司)。

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区审计局应在工程决算书完成后的2-4个月内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同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区重大办。

第八章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自综合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由建设单位或被移交单位向区国资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相应作财务会计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由区国资委进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的,必须将投资项目的资产数额通过财务会计的处理,相应调整委托监管的基数。

第九章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区发展改革委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额以及功能等是否与项目批准文件相符合,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中的效果。

区财政局、区城司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现场跟踪管理。

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接收或管养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属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除竣工验收外,在项目一年质保期满后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城司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报区建设交通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区建设交通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责令其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给予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不接受区财政局财务监督或对其提出的意见拒不改正的;

(七)其它严重违反本试行办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咨询评估及对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时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审结论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一至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咨询评估及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

(二)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三)其它严重违反本试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试行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