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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报告精选(九篇)

法治建设报告

第1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____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____镇、____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____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____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13-2015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14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

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2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dmjirdo”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悉心指导下,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法治建设工程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政府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及时调整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相关只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了重点任务落实。健全镇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镇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并运行党委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全年无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达到100%,提高了党内法规执行力,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一年来,我镇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各个部门学法守法护法,增强法纪意识。加强各项法纪工作的宣传,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步和成效。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保证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基础。我镇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的界定了本镇行政决策的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三是强化法治思维,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自觉行动。我镇按照精简层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每个环节进行审核和优化,并按照一事一图的原则制作了简明扼要的流程图,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办理事项能够一目了然。大大缩短办事时限。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自觉践行法律锻炼。

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建设,继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这些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公开预算、决算、经费支出情况等在镇门户网站公开,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专栏,“信息公开”包括了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举报投诉等服务。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依法治区办要求,落实我镇普法责任制,利用“5.12”、“7.28”、“12.4”等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形式扩大影响,提升公民法律意识。接受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普法宣教工作,向区司法局提交了《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结合我镇实际,坚持开展“每月一法”学习培训,开展“七五”普法学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学习省内外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经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时总结法治经验,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争取成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1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妥善解决了镇下属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的涉法问题,受到一致好评。加大驻村帮扶脱贫、执法检查建设工地等工作一线锻炼培养干部力度,切实提高了群众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局面、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已建立法治人才库,并加强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利用网上培训、区法制办网上法制继续教育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提升了依法办事能力。

第3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川委办[2015]27号)、市委办公室《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德委办[2015]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履职计划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一)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吴明全、法律专家唐朗君等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为确保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制定下发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德阳市体育局2017年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实施意见》,实现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到位,时间规定期限。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风险点、监检点进行自查优化,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德阳仁竞律师事务所吴明全、吴洲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全局所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实施,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对照迎检内容逐项清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改正。扎实推进体育部门“法律进机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德阳市体育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和《德阳市体育局政务服务标准化方案》,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体育局网站及时公布。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第4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鲁老师”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移民办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移民办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20年,城固县移民办深入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移民搬迁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城固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当作衡量移民搬迁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一是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科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监督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运行机制;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科室,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负其职。通过严格的执法目标责任制分工,进一步增强全单位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流程。为规范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礼仪、言语举止、举报受理、廉洁自律、日常学习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对涉及移民搬迁的政策规定、补助标准、资金资产等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再上新台阶。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城固县档案管理条例》,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保密化为目标,狠抓档案管理质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对各安置点的项目、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目录进行了整理,并精装成册,设置了项目档案专柜、移民搬迁户信息档案专柜、各级问题整改专柜、财务审计档案专柜,建立健全了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各类资料的统一、规范、安全。

三、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化水平

着眼当前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着力在推进移民办机关建设标准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上下功夫。持续开展单位干部“讲忠诚、学业务、提质量”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单位干部的专业素能和法纪水平,利用每周单位集中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公务员法》《物权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条规,观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专题片,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一次学法用法知识测试,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在全单位干部中提出“对党忠诚、吃苦耐劳雷厉风行、谦虚谨慎”十六字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使命。

四、加强宣传,落实制度,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注重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做好日常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运用宣传手册、传单、微信等多种手段宣传移民搬迁相关政策规定,宣传我县移民搬迁工作的新亮点、新成就,基本实现了移民搬迁政策全覆盖、无盲区。

(二)落实学法制度,提高法治素质。一是领导干部“领”学。领导班子成员注重加强自身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坚持带头营造“多学”、“勤学”、善学”、“用学”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精准扶贫的有利时机,深入农村村组院落、田间地头,面对面为服务对象宣讲移民搬迁相关政策规定,热情耐心解答群众咨询。

五、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增强审计监督,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资金管理上,一是账户共管,封闭运行。严格按省市要求设立了县级易地搬迁资金共管账户,要求各镇办相应设立移民搬迁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资金拨付上,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出申请,经移民办核实,财政部门签字,县级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二是加强监督,严控成本。加强审计监督,邀请第三方机构提前介入,跟踪审计,重点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量、工程变更进行复核,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避免造成资金浪费,有效降低了房屋建设成本。三是严格检查,强化培训。针对镇办财务人员力量薄弱,政策不清等问题,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集中培训4次,会同财政和审计机构进行专项资金检查3次,有效提高了镇办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六、耐心细致、服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办多措并举,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积极推行专人负责和科室责任制,分门别类落实责任和化解措施。二是利用定期召开会议,针对收集、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对策,责任到人。三是实行科室包抓镇办制度,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包抓镇办发生的信访问题,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及时解决;对批转处理的信访问题,限期将办结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上报,并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

七、今后的工作方向及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移民搬迁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服务,始终保持全县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使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提供坚强法纪保障。

第5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kp6c”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6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东胜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明确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序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收到贵办《关于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后,我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我区承担的项目任务共95项,目前已完成45项,持续推进40项,未完成10项。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以来,东胜区本级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9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1项。持续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市民中心,目前应进驻的41个区直部门的605项事项中,已进驻38个部门、489项事项。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席代表制度》《审批专用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进行考核。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对服务业的31个事项进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整合政务网络资源,逐步建立上下互通、信息共享、覆盖全面的政务服务网络。强化网上审批,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完成了手机APP、网上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的功能性建设,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网上预审”等事项。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及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各区直部门(单位)开展东胜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对照清单标准规范,逐条比对、逐条确认,按照规范编制事项编码,填报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依据等责任要素,审核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6319项,分为10类,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33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监督检查429项、行政处罚5228项、行政强制措施157项、行政强制执行47项、其他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征用)139项。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制定印发《东胜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区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时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所有“多证合一”涉企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全部纳入多证合一,累计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1万份。将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机构登记所使用的33种文书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在12个办事项目上实现“现场申请、立等可取、最多跑一次”,将开办企业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全程电子化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全市率先推进“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实现个体工商户“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业务量增加30%以上,工作效率提升60%,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100%实现了即办秒批、当场取照。与中国银行合作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服务体系,打通了市场主体准入“最后一公里”。探索“多评合一”“联合踏勘”审批新模式,在审批大厅设立“多评合一、联合踏勘”窗口,制作投资项目“单一窗口”告知单,办理时限由之前的120个工作日减少到20个工作日。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东胜区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成立东胜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专题推进会,组织建立全区监管部门“一单两库”,累计培训系统管理操作人员450余人次,区直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开通率达到100%,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5406户条(其中企业1812户),累计吊销企业2360户,对86户市场主体任职资格进行了限制,因惩戒导致贷款受限企业有70多户,办理银行支付受限企业约60余户,因被列入异常名录被迫暂停支付业务企业14户、招标流标企业7户,被拒绝签订协议企业4户,因各种受限主动补报年报公示企业169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逐步显现。

(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和保障重点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履行《东胜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依托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协调监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清理等14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权力,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未发生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印发实施《东胜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研究完善各类自然资源的指标设计、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体系,形成符合东胜区实际的统一管理的自然资源统计制度。建立部门协同合作的自然资源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严格执行《东胜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切实落实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点目标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东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严格落实《东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审查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法律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再由政府法制机构综合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同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质量。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每两年就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现行区情等问题进行定期清理。2019年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并对涉及“放管服”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东胜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聘请内蒙古北辰智库团队开展《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规范化机制创新研究》课题,针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逐项制定流程式、精细化的制度规定,形成决策流程演化图示,有效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印发了《东胜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其工作特点和性质,广纳人才,逐步建立起由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决策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智囊”作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决策后评估单位、评估流程,遵循客观情况变化,及时对原有决策进行必要调整,确保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东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机构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工作格局,把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凡经常务会决议的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各部门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工作规程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合法合。

(四)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实施《东胜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通过公开招标聘请2—6家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严格履行法律顾问服务日志制度,制定《东胜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切实增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我区所属3个镇均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相应法律顾问,涉法业务较多的区直部门普遍成立法制科室或聘请法律顾问,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实施《东胜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共有执法队伍40支(区级综合执法局9支、镇级综合执法局3支、城市管理执法局1支,区级执法部门27支)并及时配备领导班子、划转执法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加大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执法业务和程序,确保了各项执法业务顺利开展。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制定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协调工作,确保移交案件“快立、快捕、快诉、快判”,通过及时结案体现衔接成效。开展法律监督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搭建网上办案和监督信息平台,及时全面汇集数据资源,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精准开展法律监督,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对本辖区行政执法的常态化有效监督。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法》,完善《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运用制度》,全区各执法部门对照自治区级部门本行业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执法有理、有据、有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1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9〕24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各部门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在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各执法部门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有据可依。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各执法部门依法履行备案程序,政府法制部门切实履行了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监督,重点书面审查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卷,下发《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通知书》,责令改正,有效规范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东胜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按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鄂司发〔2019〕69号)要求,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均有较大调整的情况,对全区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证,现正在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下一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执法人员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培训考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按照《东胜区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加强对所属执法人员的平时考核,并将执法考核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针对东胜区政府系统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放入个人纸质和电子档案中,逐步建立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要求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转办台账,及时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率均达100%。

(三)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履行《东胜区人民政府应诉工作制度》,就政府应诉工作庭前准备、出庭应诉、裁判执行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使涉诉案件应诉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涉府诉讼案件均由区长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法制机构人员同委托律师共同出庭应诉,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审判活动,按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统筹协调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和区直相关涉案单位,有效妥善处置解决东胜区未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强化权力监督,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制定《东胜区审计局关于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抓手,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推动项目政策落实、有效防范风险。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审计分配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聘用中介机构监督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核程序。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规范用权。截目前完成经济责任审计48项,已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的40项。

(五)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依法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编印《东胜区人民政府公报》,集中准确地刊载重要决定决议、行政措施、人事任免、政府大事记等内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各项程序,加强行政调解和听证工作力度,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将行政复议作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实行法制办人员“全员参与、归口分案”工作机制,所有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均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截止9月底,东胜区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已结案7件,4件正在审理中。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情况的通报》要求,组织拥有行政裁决权的机关明确裁决的范围、依据、程序和救济途径,确保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物业、医疗、消费、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等领域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已建立调委会达128个,其中东胜区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持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继推出“法律服务超市”之后,全力打造了两辆“法律服务大篷车”,由40名责任心强、精通调解业务、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流动调解专家队进村入户,解决家长理短,扶助弱势群体。

(三)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四个攻坚战”,稳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入户走访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信访人员活动,常态化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化解信访问题中的作用。2019年截止目前,全区共发生群众来访238批次、3696人次。

七、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印发实施《东胜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制定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政府领导班子法制专题讲座等,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法治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知识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举办法治东胜建设专题培训班、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等,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建设,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将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纳入东胜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各园区、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力度。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借助每月“法制宣传和法律学习日”和“宪法宣传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媒体,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录制法治宣传微电影、微短片,多形式、多维度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与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开播“以案说法”栏目,用老百姓身边常见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案情、讲清道理,切实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能力。

八、落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胜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区委、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突出强调,并在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区委、政府结合东胜实际印发实施《东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为42项具体措施,细化成153项可检验的成果,明确每一项成果形式完成时限、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为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每年根据自治区、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印发东胜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调度推进。

东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依法行政工作在部门间存在不均衡现象,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动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既定目标和任务。

第7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建设“健康”为核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了《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以及党纪党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全面依法履职

(一)发挥防控主力军作用,严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发热人员排查管控。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登记上报,并及时推送属地镇街,跟进做好随访服务,密切关注健康状况,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二是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将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结防院、县医院老院区作为备用医院,备齐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确保诊断及时有效、处置科学规范。三是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2月上旬启用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成为首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县市区之一,4月下旬完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PCR实验室建设,及时为医学观察发热患者、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返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把好入口关、诊疗关、住院关,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措施,实行错时就诊、预约就诊,建立住院病房门禁管理、陪护探视制度,定时进行消杀消毒,严防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务人员和群众健康安全。

(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工作攻坚年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攻坚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综合监督执法办案水平,印发了《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三是开展“蓝盾行动”,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截至目前人均办案13件。先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监督执法活动,对48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0份,行政处罚4家;开展饮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对全县75家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75份;对23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对115台饮水机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覆盖率达到100%;对2家生产企业、4家超市、16家药店消毒产品购进、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7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75户次,查办案件39起;委托第三方对31家医疗机构医疗污水进行监督抽检;对城区27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放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277份,发放皮肤病专用工具箱98个,张贴创城宣传彩页1200张。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72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行为。

截止目前,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27次,行政处罚316件,罚没款30.2578万元,行政征收1.7402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现象发生。

三、加快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建设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泗卫字〔2019〕88号),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同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

(二)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了的《关于开展清理证明事项和案件网上运行专项法治督察的通知》要求,已圆满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了《县卫生健康局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及《县卫生健康局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备合作忘录》。

(四)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中的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完成了“县融媒体中心与县卫生健康系统合作”合同法律审核等工作。

四、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认真做好“七五”普法验收。为全面总结经验和做法,查找“七五”普法期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照《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工作。

(二)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精准普法,成立法治建设专班及普法分队,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的良好机制。制定了2020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及配档表,明确了本单位应开展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

(三)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2020年1份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同时印制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单行本4300份,发放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确保人手一份。5月份举办了县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培训会议,会议培训邀请省级法律专家进行详细解读,有效提升了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执业水平。6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以“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依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线上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县电视台播放为期半个月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字幕、在爱APP对健康促进法讲解进行推送、在大众制作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益广告,在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海报;各镇街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户外悬挂宣传条幅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社会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积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执行《县实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严格执行“八个一”制度。累计完成100余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册考试及1000余人次的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注册考试。先后组织两次集中观看网上庭审旁听活动。通过开展线上自学,通过线下集中学习和线下开展法治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五)法治教育与卫生健康工作有机融合。依托健康扶贫、医疗服务下基层、健康知识大讲堂、卫生健康主体日等,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儿童接种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19”世界家庭医生日、“5.29”全国计划生育协会会员集中活动日、6月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月、7月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题宣传月、12月1日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省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疫苗管理法》、《行政处罚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普法氛围。

五、努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处执法公示信息、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自觉接受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监督。

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第8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IDP”为你整理了这篇残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近年来,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扬州市江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环境,推进残疾人幸福生活这个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力促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区残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区残联党组、理事会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残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措施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推进,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残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

二、深入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区残联坚持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大力开展全单位普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把依法行政列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把集中与分散、组织与自学、理论与实际、授课与交流等形式有机结合,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好地服务,才能更好地塑造残疾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三、广泛宣传,深入依法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世界自闭症日、爱眼日和法制宣传月期间,通过网络、电视台、户外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宣传专业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一方面更好地营造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升了广大残疾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是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88号令《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31号令《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苏财综【2017】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征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施走访。

三是积极开展便民化服务。按照《扬州市江都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扬江办发〔2020〕6号)的通知精神,为各镇构建审批服务便民化体系,保障残疾人享受各项惠残政策更快捷、方便、高效。区残联联合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江都区残疾人基础信息便民化服务的通知》(扬江残发[2020]19号),保障了各镇依法审批服务便民化体系建设,做到了为残疾人各类惠残政策依法审批更快捷、方便、高效,下放由各镇残联通过《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残疾人各项惠残政策的要求,开展残疾人信息审核工作,区残联不再开展残疾人信息审核。

四是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残疾人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残疾人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残疾人对申办残疾人证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区残联联合卫健委、公安分局依据《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做好全区残疾人证的评定发放管理工作。针对残疾人涉法面也越来越广,为确保维权工作步入良性轨道,对于简单的信访求助问题,力争做到当场答复解决,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序解决,不使问题扩大化、复杂化。区残联与司法局合作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法律救助、援助服务工作,极大地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区残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距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残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继续带头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残政策的融会贯通;不断强化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推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9篇:法治建设报告范文

一、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等法定职权,推动了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一是依法行使决定权。切实履行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除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决定预算的部分变更外,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将红土坪新城区建设资金适时纳入财政预算、____新城区一期工程(即____大道)建设资金筹措方式和修订20__-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等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努力将县委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促进了县委有关重大决策的推进和实施。

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对民生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实施等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创新评议方式方法,根据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先后对县国土局、县粮食局、县药监局开展部门工作评议,促进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组织调查组和视察组,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学校布局调整、创省级卫生县城等专项工作进行视察或调查;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均进行跟踪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如针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出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及时研究处理;县委书记谭志国亲自率分管副县长和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县人民政府及时对火车站、红土坪组团和县城区以及长梁下坝组团备用水源进行规划建设。

切实开展执法检查。以人民调解法和社会保险法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社保费征缴扩面等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积极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针对“加强保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的激励机制”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医疗纠纷调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6个委员会集中挂牌、统一使用调解设施设备,并由主管部门派遣工作人员坐班处理事务,促进了人民调解法的更好实施。

夯实监督工作基础。为增强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高度重视工作作为知情监督基础来抓,新设立了室,专门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对件及时交办、转办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尊重和支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主表决权,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坚持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始终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联系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

一是建立联系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和县直为单位,将州县241名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共组建了11个代表活动小组,代表活动小组适时开展活动,密 切代表联系,了解代表的愿望与心声,努力为代表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建立代表制度。分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法及省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完善了监督、激励、约束等机制,探索建立了代表学习、代表活动、联系选民等制度,规范了代表行为。如在部门工作评议中,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与部门面对面沟通,既增进了了解,又提高了代表的积极性。

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推行“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和“代表公示栏”,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查与视察,促进代表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如在“六五”普法和法制建设工作情况、学校布局调整与林业产业视察中,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四是督促建议办理。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的监督工作,在定期督办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代表与承办单位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沟通交流情况、通报办理进度等方式跟踪督办,并将办理建议的满意度纳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开展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科学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的权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精心确定监督议题。每年初,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城市防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生产、专业合作社建设等监督议题,并紧扣县委决策和中心任务尽心履职。

二是积极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出主意、想办法、筹资金、搞协调,破解工作难题。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的全州重点工业项目泰丰水泥100万吨旋窑生产线、____民族高中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建设、209国道绕城线建设、209国道大修、武陵山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扶贫试点项目等建设项目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外,“三万”活动、“双联双促”、新农村建设、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等工作,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并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实地调研,通过现场会的形式予以推进,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努力促进科学决策。除依法履职外,根据县委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报告送县领导参阅。县委书记谭志国对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部分调研建议也被县委、县政府采纳,写入了《关于深入贯彻十精神,切实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四、坚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监督司法工作办法;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编印了《____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为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推进规范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提高议事水平。坚持 “零纰漏”、“零失误”目标,努力提高服务“三会”水平。坚持会前七日向组成人员送达审议材料,便于组成人员熟知审议内容,酝酿审议意见,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还建立会议通报机制,每次会议都适当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者副主席、人大代表和新闻工作者列席会议,会后及时编印常委会公报、调查与视察,公开县人大及常委会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提升干部素质。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干部在线学习、参加培训班和出席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干部职工素质不断提升。组织人大干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地方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培训,先后加入了长江流域和鄂渝湘黔人大工作联席会,通过培训与交流,既熟悉了人大业务,学习了先进经验,又拓宽了工作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