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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专项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地铁专项应急预案

第1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预案;应急保障;铁路桥梁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铁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解放前2.2万公里发展到如今的10万公里,至2020年将达到16万公里,铁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铁路桥梁是确保铁路畅通的咽喉,是跨越江河的重要铁路设施。截止2009年底,全国共有47850座运营铁路桥梁,其中在黄河上建有铁路桥梁近30多座,在长江上建有十几座,在珠江、松花江、湘江等大江大河上也建有十几座。桥梁历来具有军事和经济的双重作用。战时,铁路桥梁是敌方重点破坏的目标;平时,易受地震、洪水、泥石流及台风等极端性自然灾害的破坏。铁路桥梁一旦受损,将导致铁路运输中断,对战争胜败和救灾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无论是高技术战争条件下,还是新时期自然灾害下,对铁路桥梁应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进一步凸显“快速抢架、快速通车”的特点。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提升铁路桥梁应急保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谈几点认识。

1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是铁路桥梁应急保障的神经中枢,发挥着制定决策、应急启动、下达命令、协调关系等重要功能。应急指挥存着在时间紧、环境多变、涉及面广、范围大,参与部门数量多、层次多、种类多等特点。因此,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是适应新形势铁路桥梁应急保障“快速”要求的迫切需要。当前互联网、专线电话、无线通讯、视频系统等各种高科技通讯手段为应急保障指挥系统的建立提拱了条件。科学合理、稳定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是实施应急处置的基础和前提。应急指挥系统主要包括多渠道的信息采集系统、高效的信息处理系统、专家辅助决策系统、信息和预警系统、多媒体实时通信系统等,这5个子系统的有效运转,实现了应急处置全过程的跟踪和支持,能够实时采集、掌握第一手信息,便于分析判断、辅助决策、及时预警、实时沟通、动态监控、联动指挥、应急处置等,能够实现“科学决策、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综合统一、经济便捷、资源优化、科学严谨、责权分明”的应急指挥,使铁路桥梁应急保障工作统一、协调运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保障预案

铁路桥梁应急保障预案是实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指导性文件,是指挥决策和实施的依据,能够提高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国家财产、铁路运输造成的损害,确保应急保障“拉得出、连得上、架得通、通得过”。因此,应急保障工作必须做到“有案可依,依案可行”。一是严格贯彻“先通后善、先简后固、调配过渡、逐步恢复”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二是须定期收集整理、实地勘测,全面、精确掌握基础资料和数据,为预案的编制、修订提供详实的依据。三是根据每座桥梁结构形式、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全面分析,积极预想铁路桥梁破坏的可能性、破坏手段、破坏程度和破坏后果等,预想要科学、充分,从难、从严制订应急措施。四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当地最易调配的物资设备为基础;以铁路部门、沿线政府和群众及军队可能动用的力量为保障能力;以成熟的抢架技术为支撑;在组织保障的方法、措施上,在现行运营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变化和提高,使应急保障建立在有效可靠的基础之上。五是多案并举,多手准备,针对每种破坏情况,采取多项保障手段和技术措施;对重点桥梁须制定多个保障预案,做到此断彼通,此通彼修,保证交通线通畅。六是内容要全面,详细制定预案启动到具体实施,直到保障结束的各项保障措施,各环节须衔接顺畅,最大程度地提高抢架效率。七是预案文字表达须精炼,图表设计须合理,各类数据须精确,图文并茂,实用易懂, 可操作性强。八是加强预案的动态修订和完善,根据保障条件、抢架环境、保障任务的延伸及抢架技术的提升,及时修订保障预案,使预案始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九是加强预案的学习和掌握,指挥人员须做到了然于胸,各类保障人员须做到应知应会。十是定期开展预案的桌面演练和功能演练,检测预案的可行性、高效性。应急保障预案一定程度上指挥着应急保障工作的进行,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

3全面做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3.1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器材、设备、材料及工具等物资是构筑临时抢架辅助设施的基础,也是实施应急抢架作业的基本工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应急保障物资数量不足,或存在质量缺陷,将严重影响应急保障的安全和有序进展,甚至无法实施抢架任务。因此,须全面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确保“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品种齐全、状态良好、调运快速”。

3.1.1因地制宜,优选使用就便器材、设备。根据应急保障预案所需物资,利用当地资源,就地筹措、采集、加工简便代用器材。就近征用民用机械设备,有效解决应急保障器材设备数量大、使用急的问题,减少物资长距离运输,缩短抢架进程,确保物资急需急用。

3.1.2物资来源要明确,规格型号等参数要具体。无论是专用保障物资,还是预征用民用物资,须全面、精确掌握其所在位置。定期检查器材、设备、机具的基本状况,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低质易耗品须定期更换,配套配齐,确保物资随时投入随时使用。

3.1.3合理布局、科学储备。根据重点保障目标保障预案,分散布局、均衡储备,储存地点要在交通方便、易于隐蔽、保管方便、距重点目标适当的地方,以便就近调运,达到“快速”目的。在储备必要的制式抢修器材外, 常用抢修材料也不能低于规定的战备备料标准。

3.1.4优化保障物资存储模式,提高出库效率。将同类、同型号器材设备在同一库区分散仓储,以便多点启动。根据器材、机具结构特点,加强应急物资集装化、框架化、预拼化研究与实施,便于快速吊装、出库、装载。预案中须明确器材调运方案,各物资储备点须配备大型装卸机具和运载工具,保证物资能够迅速装车和运输。

3.1.5加强战备物资信息化管理建设。开发战备物资管理软件,建立专用网络化平台,便于快速查询物资详情,快速调配器材设备,逐步实现“管理网络化、货架立体化、控制自动化、识别系统化、作业机械化”等现代化的管理,满足“快速反应、数据精准”的要求。

3.1.6加强战备物资维修保养管理,严控维修质量。建立健全存储、检查、监管、调配、使用、维修保养及运输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责任,从传统的“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管理”转变,保持器材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2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无论是战时、还是急时,人是实施应急保障工作的主体,是核心要素,应急保障队伍是实施应急保障任务的中坚力量。而能否快速高效地完成应急保障任务,取决于专业队伍的素质。因此,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极其重要。

3.2.1强化保障队伍大战备意识教育。意识决定行为,应急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危,须不断强化保障队伍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全局意识、效率意识教育,使他们具有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敢于担当,能够安全、有序、高效地完成应急保障任务。

3.2.2抢修队伍的组织机构、编组形式、指挥管理办法要立足于高技术条件下现代战争、平时应急桥梁抢修需要,要坚持组织健全、便于领导、规模适度、灵活编组、专业对口、设置到位、突出应急、便于投入的原则,组建拉得出、用得上、具有实战能力的专业队伍。

3.2.3科学、系统、从难、从严地做好培训与训练。一是须将培训与训练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标性。二是培训与训练内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应侧重于组织指挥、协同配合和专业技能训练,要突出桥梁抢修的特点,从军事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三个方面提高队伍的战时抢修能力。三是充分做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保障队伍既具有军事常识、桥梁施工、应急抢险等专业知识,也具有较强的现场作业技能。四是积极拓展培练方式、模式,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化技术,开展仿真模拟训练,建立人机交互平台,形式多样开展培练工作,使其高效、易学易懂易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五是结合生产建设、抢险救灾任务进行技能训练,对结构特殊的桥梁进行针对性抢修演练, 不断提高整体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严格做好保障人员理论、技能考核,严格专项训练战、技术指标考核,确保保障队伍的专业素质达标,能够担当起应急保障任务。

3.2.4加强应急保障队伍有生力量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须有序做好专业保障队伍新老更替工作,保持队伍的活力和持续战斗力。一是在高技术形势下,本着“平时有用、战时顶用”的原则,以铁路桥梁专家为骨干、以各系统技术骨干为基础,结合平时生产建设,打造一支精干高效、训练有素、技术过硬、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核心队伍,作为龙头力量,要从年龄、文化结构和承担的保障任务,合理配置专业工种、技术骨干。二是强化后备力量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培养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引进专业人才,使队伍始终处于“青壮年”状态。三是强化补充力量建设,发挥专业保障队伍的辐射作用,通过人员派遣模式,快速培训,培养一批应急力量,作为战时、急时的重要补充。

3.3技术保障

技术保障是新形势下执行各项铁路桥梁应急保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快捷高效、精准有力”应急保障目标的重要支撑。

3.3.1强化专业技术学习研究,掌握精髓,灵活应用。一是研究掌握专用制式器材、配套装备、机具的战、技术性能,熟知使用范围、拼组作业方法、结构特点等。二是研究掌握保障预案,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以便检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须将预案了然于胸,任务一旦明确,能够快速启动预案。三是研究掌握各类应急作业条件下的作业方法、施工工艺、作业组织及作业标准。

3.3.2加强专业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须进驻作业现场,全程参与专业训(演)练和应急保障任务,切实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识,严控质量;优化施工方法,提高作业效率。

3.3.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向技术人员和带班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明确作业方法、技术标准及注意事项,技术人员和带班人员须向作业人员作更详细的技术交底。

3.3.4抓好技术总结。总结才能提高,每次专项训(演)练或应急保障任务完成后,参与技术人员须进行全面技术总结,便于优化抢架作业组织、改进作业方法、升级技术装备和器材改造等,以提高抢架效率和优化保障预案。

3.3.5加强专业资料归档管理。技术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保障资源,须加强专业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使其系统化、规范化。

3.3.6加强专业技术保障人才管理。一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大局意识,立足本职、不断进取,刻苦学习、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到有令必听,有令必行。二是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技术保障能力。三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井无压力不出油, 人无压力不成才”,竞争激励机制是激发工作活力的有效手段,须积极采取物质激励、职务激励、荣誉激励、知识激励、淘汰激励等手段,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是健全考核机制,根据具体训练和保障任务,明确分工,确定职责,对能量化的工作要有硬指标, 难以量化的工作要尽量细化并有硬性要求。五是加强专业技术沟通、合作,应急保障任务涉及专业技术种类较多,各专业技术人员须建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作,才能圆满完成抢架任务。

3.4应急安全保障

安全是实施应急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在应急任务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应急保障工作的进程,甚至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无论在战时、还是急时,铁路桥梁应急保障工作都存在着时间急、任务紧、环节多、作业环境复杂等诸多难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出现安全事故概率较大。因此,必须全方位做好应急安全保障工作,达到“零风险”目标。一是应急安全保障措施是应急保障预案的一部分,须同步编制,安全保障措施与应急抢架作业及后勤作业相对应,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二是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监控应与保障预案同时启动、同时实施,并及时做好安全交底,检查器材设备安全状态,盯控抢架作业过程。三是安全监管要全面,不仅要盯控保障目标现场,还须盯控器材设备出库、装载、运输等后各环节,实施全方面、全方位的安全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强应急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高标准地实施安全监管。

3.5应急后勤保障

铁路桥梁应急保障进程和结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后勤保障的程度,而圆满的后勤保障又是由平时充分准备决定的。后勤保障是应急工作前后方、内外部通力协作及各自功能的综合,存在着点多面广,工作内容多样,延续时间长和保障人员不固定性等特点。 做好充分的后勤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后勤保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指定到人,制定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制定科学、完备的后勤保障措施,作为应急保障预案的一部分,措施与应急抢架作业相对应,措施要多样性、多途径。三是模拟各种复杂的应急保障任务,组织后勤保障组织机构进行演练,检测后勤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充分,各环节是否衔接有效。四是根据应急保障预案的变化,及时调整后勤保障措施,使其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五是定期检查后勤人员和物资、设施的状态,遇有变化及时调整。六是学习、汲取“模块化保障、直达保障、网络保障、联合保障”新的后勤保障模式,以提高后勤保障效率,节约资源。

4加强科技攻关,有序开展课题研究

从我国目前铁路桥梁应急保障现状看, 尚存在着制式器材数量不足、重量大、联接工艺复杂、拼装架设时间长;专用机具落后,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低、场地适应性差;应急保障技术与永久性铁路桥梁技术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难以适应战时、急时铁路桥梁应急保障的需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为切实提高铁路桥桥应急保障能力和效率,凸显“快速”特点,必须加强铁路桥梁应急保障科技攻关,有序开展各项课题研究。一是加强专用器材研究,研制开发一些具备重量轻、强度高、易组合、通用性好等特点的铁路桥梁战备抢修制式器材, 提高抢修的效能;在材料上尽量应用新材料,以减轻重量、提高强度,易保养、维修;在结构上,与现行吊装设备相适应,制定规格适宜、易于吊装、便于组合的轻质预制构件;在制式上, 各种联接杆件、配件、应统一标准,具备互换性;在功能上,要研制能遥控升降的墩台和可伸缩的跨梁,提高桥梁抢修的现代化水平。二是加强专用抢修配套机具研究,研究技术含量高、适用性强、机动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的专用抢修机具,平时用于铁路建设,急时用于应急保障;研制适应各种地形、多种结构以及不同破坏程度的桥梁抢修机具,着重发展功能多样、起重能力强、机动能力好的抢修机械,使其能在大跨度、高墩身、水深流急、不良地质、作业面窄小等特殊环境下作业。三是加强施工工艺研究,结合现代施工生产技术,研究应急保障情况下新的作业方法,加强器材的预拼化、框架化研究,优化桥墩、梁体拼组架设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四是开展具有深水、高桥墩、大跨度梁等特点的新型结构桥梁应急保障任务专项课题攻关,以适应新形势应急保障的需求。四是加强专用器材设备储备模式、装载出库方式研究,实现货架立体化、吊装出库机械自动化,提高库房的利用率,提高装载出库效率;优化器材设备运输方式,实现运输多样化、快速化。

第2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铁路专用线 专项 应急预案 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256-02

煤炭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能源,全国煤炭铁路专用线3000余公里,承担着我国能源运输的60%--70%,煤矿铁路点多、线长、人员分散,铁路落后设备多,铁路道口多、塌陷区多,重大灾害危险源多,近年来突发事件日趋频繁,铁路专用线应急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突发灾害具有随机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这种急剧性、复杂性,目前仍无法阻止突发灾害的发生,甚至还无法完全预测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因此,只有通过选择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才能降低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本文针对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应急预案体系目前的基本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从煤炭铁路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本身特点出发,提出做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必须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规划着眼,按照以风险定预案目录、落实分级构建、实行归口构建的基本思路,进一步突出煤炭铁路预案体系内部各类预案自身特点,形成特色鲜明的预案体系,对帮助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乃至全国煤炭铁路搞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1.铁路专用线概况

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主要承担枣庄矿区西部6个生产矿井的煤炭运输任务,煤炭铁路专用线横跨枣庄、济宁两市的滕州、薛城、市中、微山县四个市县区,连接枣陶、官桥、滕南三大煤田,已形成集车、机、工、电、辆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矿区铁路运输体系(见图1)。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200人,下设8个车站,配有内燃机车5台,铁路换算总长180公里,道口126处,设计运量520万吨/年, 2014年完成885万吨。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示意图(图1)及铁路专用线运输组织机构三级管理图(图2)如下:

2.专用线危险性分析:

2.1 事故案例剖析

2012-2014年,铁路专用线共发生各类事故39起,事故损失达214.2万元;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直接损失60万元。(见下表1)

2.2 主要危险源:

1)专用线作业环境差,受地形限制,多数处于城乡结合部,弯道多;

2)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较多,人员和机动车辆通行较多, 易发生机车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3)铁路站内易发生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4)区间线路矿区塌陷区多,铁路突发事故具有突变性、复杂性,易发生车辆脱线和倾覆事故。

3、应急预案构建与实施

3.1 体系构建

3.1.1 建立科学有效的专用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从铁路专用线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本身特点出发,提出做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必须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规划着眼,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i。(见铁路专用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2)

3.1.2 明晰责任分工及协作

按照以风险定预案目录、落实分级构建、实行归口构建、坚持依能定策ii的基本思路,通过分析应急预案体系在结构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专用线站段

层面,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提升应急预案执行力,不断完善应急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和提高自然灾害预防预警能力iii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加强措施,明确了铁路专用线应急救援责任分布(见表3)

3.1.3 建立迅速快捷的应急响应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预案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提高预案体系规范化水平,加强应急预案评估,重点针对专用线钢轨断裂、机车车辆脱轨、线路滑坡、线路塌方、道口路外事故、区间列车分离等事故分别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加大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投入力度和管理力度,建立迅速快捷的应急响应管理机制(见流程图6)。

4、效果及评价

针对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安全风险特点,结合国家铁路局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利用多种应急手段,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快速反映、科学决策、综合指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社会的联合救援行动”iv的要求,以煤炭铁路专用线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绩效为突破点,初步构建了适应煤炭铁路专用线特色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灾前准备、灾中执行、灾后重建三个子预案体系和总预案进行评估,相互佐证。其中包括十个影响变量:编制人员组成、资料收集、危险源辨识分析、应急能力评估、文件体系的完整性、整体的可操作性、事故责任的明晰性、应急决策的指导性、内容描述的逻辑性、预案的编制绩效,丰富了预案内涵和载体。并通过实际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对帮助枣庄铁路专用线乃至全国煤炭铁路搞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亦刚等.应急演练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应急救援,2007.

[2] 程晓卿等.《铁路应急管理研究》.《铁道学报》,2012.03.

[3] 范伟庆.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正研究.管理科学,2011.01.

第3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引言

地铁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在地铁修建过程中也会面临许多不同类型的问题,安全管理就是其中一项需要施工人员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旦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当,将可能造成巨大的安全事故,给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2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地铁修建的规模越来越大,很多不同地区的地铁修建数量也在增多。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这些问题可能直接造成各种安全事故。杭州、北京、上海等地方在地铁施工时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造成了较多的人员伤亡及较大的财产损失。因此,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1]。同时党的五中全会将统筹发展与安全上升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及刑法的修正案都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说明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铁工程项目要响应国家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图1为2016~2019年地铁事故发生件数。地铁事故多发,说明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从而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3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素分析

3.1人员安全管理

人是根本,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施工作业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可能引发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人员的安全管理要从管理者及被管理者来进行分析。一是管理人员要落实规章制度、履行好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要有责任心,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二是要管理好施工作业人员,作为施工作业主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低下,各种不安全行为屡见不鲜,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如何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使人的安全行为习惯化,降低违章作业的频率,从而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购置、进场、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管理和设备安全审查和验收、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实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日常维修保养、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一机一档”管理等。每年因为设备带病作业、超限超重、安全装置失效等因素导致的事故频发。机械设备在地铁工程施工中运用的种类、数量均较多,如何控制、管理好机械设备也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特别是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操作属于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必须重视设备风险,做好设备的进场验收,不使用老旧淘汰的设备,加强过程管控和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潜在危险。

3.3物料安全管理

主要是对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安全管理。主要管理内容包括: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证件需齐全、进场验收、规格型号、材料堆放、是否超高超堆和洒落、捆绑是否牢固、工完场清,危险化学品安全存放、安全间距、防火防爆措施、钢丝绳、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是否损坏等,从基础材料把控,源头管控,消除隐患,保证“物”的使用可靠。

3.4规章制度管理

地铁施工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目前来说,地铁工程的安全规章制度总体比较健全,但是许多工程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锁在柜子里”,没有进行宣传和执行,只有少部分人员知道安全规章制度内容,同时也规章制度存在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思想不重视,对违章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深刻意识到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没有让规章制度来引导工作,导致违章行为频发,事故隐患不断。

3.5环境安全管理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环境因素包括作业现场环境、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工程周边环境、自然与气象环境、社会环境等。目前大多数的地铁在施工过程中在城市核心区域进行施工,地下地质条件复杂,各种不良地质会对地铁工程施工造成较大的干扰,同时地面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繁多,社会环境复杂,地铁施工可能造成城市地下管线破损、地面塌陷、房屋沉降开裂等,如果施工时未注意保护、控制,将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给建设施工各方单位造成信誉影响,在城市地铁施工过程中,这也是需要特别重点防控的内容。

4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1做好前期策划工作

项目安全策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结合项目工程地质、周边环境、施工工艺、设备、人员等因素,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管理对策,确定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目标、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并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实现工程安全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好不好,前期策划很关键,保证策划的合理性可以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提供整体性的思路,更好地指导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保障地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重中之重的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个层级的人员都能够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工作。地铁工程项目可以通过每个人员的岗位责任清单,并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制定出每月具体的需落实的责任工作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对照落实。同时加强责任落实的考核,定期考核,奖优罚劣,以制度、奖罚约束及激励各层级落实好岗位责任,实现全员管安全、全员是安全员的理念,提升项目综合安全管理水平。

4.3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都应当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各级人员应了解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缺陷,各种施工操作能够更加科学合理。项目部应加强教育培训,将人员的侥幸心理、麻痹心里、逞能心理等各类不良心理扼杀在摇篮之中。施工人员只有意识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后果才能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作业行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当前很多项目都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希望通过这些活动使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做到“四不伤害”,将安全事故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避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伤害。

4.4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做好地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加强风险管控工作,项目部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的安全风险分析及辨识,动态辨识更新出风险清单,细化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分级管控风险,明确具体风险、责任到具体人。在施工前,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编制安全风险预警布置图,做到不同等级安全风险分布一目了然。同时强化培训及交底,进行风险告知,使每个管理人员每个工人都了解清楚风险及预控措施,确保全过程风险管控到位。同时强化风险关键环节及关键部位条件验收及管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完善方案评审、审批手续,危大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方案实施,不得私自修改,过程中落实好领导带班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事故的有效手段,也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地铁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同时每月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全面排查隐患,通过隐患自查、登记、整改、销号闭环工作,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管理,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治理“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同时隐患治理要取得实效,从源头上解决隐患产生的因素,避免重复隐患重复出现。

4.5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

地铁工程施工以预防事故为主,但施工过程中也需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时要能尽快组织应急救援,减小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项目应建立科学的应急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并加强预案的培训及交底,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地铁工程项目可以通过每月组织仿真应急演练、双盲应急演练等形式,锻炼应急队伍的应急反映及救援能力,提高整个应急体系的综合处理能力,同时建立与周边单位、政府部门的联动工作,与地方政府的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进而完善整个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

4.6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

信息化管理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快速反映出管理中的漏洞,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及时作出反馈,从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高效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例如某地铁工程项目运用BIM、GIS、大数据、智能化、物联网、移动计算、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综合监控平台。做到安全信息化与施工过程相融合,集成工程现场的人员、设备机械、关键施工部位信息及环境信息等基础信息,实现门禁信息化、工地定位、盾构监测、关键机械设备监测、关键位置监测(含高支模、基坑等)、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应急指挥等信息化功能,打造智慧安全工地。

第4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处置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福建省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和中直驻闽、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预防为主。坚持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与职责

2.1.1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响应级别,省政府成立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职责: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按照南昌铁路局《处置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向省政府提出具体支援建议等。同时,负责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

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职责:接到行车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本级政府相关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工作,以及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处置工作情况。在应急恢复阶段,配合铁路局做好行车事故的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

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制订本部门行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当构成Ⅰ级、Ⅱ级应急条件的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省政府总值班室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迅速报告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福建省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后,由省政府总值班室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按照规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本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等项工作。

②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国务院或铁道部报告。

③省政府按照分工,迅速成立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开展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④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接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工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随时掌握和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1.2Ⅱ级应急响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的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铁路行车事故发后,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按照规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本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等项工作。

②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或铁道部报告。

③省政府成立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开展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④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接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职责与分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工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随时掌握和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省政府和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小组)的联系。

4.1.3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开展应急救援等项工作。需要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的,应及时向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

①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

②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按照职责与分工,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开展处置,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对超出本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应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扩大应急请求。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本地区铁路运输企业的信息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铁路行车事故信息。

4.2.2发生I、Ⅱ级应急响应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

4.3通信

4.3.1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要立即开通并保持与省政府的通信联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单位联络员要随时保持与省政府和省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

4.3.2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有条件的可设置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3.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各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的通信录,确保应急使用。

4.4指挥和协调

4.4.1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省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以及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4.4.2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车站站长)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3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4.4.4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负责做好事故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以及救护和安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后,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需要公安、武警对现场实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时,应及时报告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启动Ⅲ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4.6救护和医疗

4.6.1行车事故发生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省卫生厅根据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疾病控制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疾病控制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救护

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省和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省公安厅负责。必要时,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武警部队配合。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根据规定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

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行车事故信息。发生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国际影响的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省政府新闻办,请求协调有关信息工作。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上报省政府新闻办,请求协调有关信息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国家及铁路客货运输管理规章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协助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按铁路的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在应急救援期间,要随时保持与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协调本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铁路沿线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落实。

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部门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省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组织加强对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本预案应适时修订完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置中因公殉职的人员需追认烈士时,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按有关程序办理。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5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发生铁路ⅰ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道部报请国务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成立非常设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铁道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部领导处理有关事故灾难、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铁道部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作出应急支援决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分工,分头组织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

3预防预警

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铁道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进行报告。当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铁道部,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铁道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2小时;按本预案要求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4.1.2ⅱ级应急响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

②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立即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④开通与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⑤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⑧向国务院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⑨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国务院。

4.1.3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铁道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构建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铁路行车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4.2.2国际联运列车在境外发生行车事故时,铁道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4.2.3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报告铁道部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抄报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通信联系,保障事故现场信息和国务院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通信,必要时承担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

4.3.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

4.3.3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4.4.1铁道部指挥协调工作

(1)进入应急状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代表铁道部全权负责行车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调集相邻铁路运输企业救援队伍,商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应急状态时,铁道部有关司局和专家,要及时、主动向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

4.4.2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4.5.3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通过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组织有关部委的专业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铁道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4.6救护和医疗

4.6.1行车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卫生部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防护

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事发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3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

铁道部或被授权的铁路局负责行车事故的信息工作。如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4.12应急结束

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铁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处理组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由善后处理组按铁路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交的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

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通信的畅通。

铁道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行车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逐步整合行车设备状态信息、地理信息、沿线视频信息,并结合行车事故灾害现场动态图像信息和救援预案,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综合信息库,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铁道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铁路沿线可用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各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铁道部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铁道部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根据需要,可开展国内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铁路行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铁道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6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本文就包神铁路公司调度应急指挥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现有指挥方式在应急处理方面的不适应,并提出了对策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调度 应急 探讨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154-02

调度指挥是铁路运输的神经中枢,直接关系到铁路的运输生产安全,运输组织效率和运输秩序的好坏。尤其是在非正常运输生产情况下,调度的应急指挥能力和处置水平,对安全生产和运输秩序的恢复起到自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包神铁路公司的不断发展,调度管辖里程的不断增加,调度指挥手段的不断增强,调度指挥的设备不断更新,如何实现在新的条件下的调度指挥能力的提伸,已经是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本文就包神铁路公司调度应急指挥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现有指挥方式在应急处理方面的不适应,并提出了对策和改进措施。

1 调度指挥应急处置的内涵和特点

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应急处置是指针对行车中发生的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行车事故等非正常情况下做出迅速、准确、有效的响应并果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列车运行,尽最大的可能降低对行车工作的影响。铁路调度指挥应急处理具有以下特点。

1.1 协同性

铁路是一个巨大的联动机,机务、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系统发生非正常情况时。涉及到众多的部门,众多的环节、专业、岗位。关联到调度和现场之间,调度与机、车、工、电等各系统之间以及调度各工种中之间的配合、协调。调度需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初步响应,以调度命令的形式下达到机、车、工、电等各系统,组织各部门、各系统目标一致、有序连接的去完成应急任务。

1.2 时效性

铁路运输的特点决定了铁路设备始终处于不断的运转过程之中,因此极易造成设备故障。而且天气、环境、季节等变化也会引起设备的变化。设备合适发生故障、反生什么样的故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设备发生故障或发生事故后都要迅速启动预案,快速调集应急力量和技术装备等各类物资,在短时间内采取防护、修复、救助等各项处置措施,因此,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1.3 复杂性

针对某一项非正常情况,往往采取的不只是一个应急预案,而是多个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并要采取综合手段才能加以完成,有时候,对一些在相关预案中没有规定的情况,还要采取特定的作业办法去完成,所以,应急处置具有复杂性。

1.4 经验与知识性

应急处置的方案规定很多,调度员感觉到危险信号后,要将感觉到的危险信号和头脑中已有的经验、知识进行对比,识别出真正的危险在什么地方,而不是盲目的采取措施或者采取不恰当的措施。

2 包神铁路公司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

2.1 机构不健全

包神铁路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至今没有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室,对针对调度指挥应急处置的业务培训缺乏,应急处置预案只限于公司的各种预案,而缺乏预案的细化措施,缺少适合调度员使用的简单、明了、步骤清晰的处置办法。

2.2 预防功能不高

由于调度员不直接办理行车各工作,从事故发生的情况看,调度员发生事故的概率远远低于其他行车人员,因此容易在调度员中产生麻痹思想,对安全信息缺乏必要的敏感性,不能在第一时间对包含危险的信息进行辨认、分析、整理并迅速采取措施。更严重的甚至于对机务、电务、工务等部门反应的安全信息反应缓慢。

2.3 技术素质不过硬

部分调度员对所辖区段的线路、设备和人员等情况不熟悉,处理问题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不考虑客观实际或预见不到行车完全工作中的各种危害的发生特点及发展趋势。结果是事与愿违。同时,新设备和新技术的投入使用,促使专业知识更新更快,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程度要求更高,如果调度员不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遇有非正常情况,就有可能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

2.4 协同作战能力不强

应急事件发生后,调度各工种之间、调度员和值班主任之间职责界定不清楚,应急处置关键点把握不准。信息通报不顺畅、现场处理忙乱。调度应急指挥缺乏统一指挥、缺乏协调、组织,整体作战能力不强。

3 提高包神铁路公司调度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的措施

3.1 建立科学高效的调度应急组织系统

应急组织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应急处置的前提,也是充分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的保证。因此,包神铁路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因尽快成立安全、技术、教育室,赋予安全、技术、教育室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职责。

安全、技术、教育室对公司下发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在细化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需要突出重点,避免细化措施之间相互孤立、交叉矛盾或者不符合实际。应根据非正常情况的影响范围、层次和级别的不同,对应急处置的每一项工作的制定详细的作业规范、步骤、流程和时间标准,使细化后的应急预案步骤清晰、一目了然。

同时,还应在实践中不断的去完善预案,这样,预案才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3.2 提高预防能力和功能

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生产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调度员作为行车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指挥者,绝对不能存在麻痹思想,牢固树立调度指挥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全体调度员要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观察力、记忆力、判断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

3.3 提高调度员队伍的业务素质

调度指挥中心应制定的统一的业务培训计划,对调度员定期进行理论培训,调度员应熟知各类行车理论和规章制度,同时还应该熟悉自己所辖区段的线路、人员、设备及各种行车作业的程序、标准。

同时,还应对各类突况进行集中演练,多演练才能处变不惊,才能正确处置,提高调度员处置问题的自信心。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的不完善之处,对预案中未曾考虑的问题加以补充,使预案更具操作性。通过演练可以找出各工种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沟通的顺畅程度。

4 结语

安全是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是铁路运输的生命线。运输调度指挥应急能力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需要从基础做起。同时也要结和包神铁路公司的实际,逐步建立起有包神铁路公司特色的应急处置体系,不断的提高包神铁路公司调度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为包神铁路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M].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3.

[2]王立松.铁路行车技术管理[M].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4.

[3]彭其渊,王慈光.铁路行车组织[M].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7.

[4]铁道部.铁路运输调度规则[M].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12.

[5]成学勤,曲星照.行车调度安全[M].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9.

[6]张雅净,王鹤鸣.铁路行车调度[M].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1.

第7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这次全国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座谈会,是在深入推进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部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上半年运输安全工作,广泛交流各单位在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新体制下,理顺安全管理关系,加强安全管理的做法,深刻分析运输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部署下半年运输安全重点工作,动员全路广大干部职工,在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新体制下,进一步深化安全基础建设,全力以赴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部长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会前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亲自主持召开了部安全监察特派员和部分铁路局、铁路办事处及站段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明天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年上半年全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简要总结

上半年,全路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以确保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安全顺利实施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进一步深化。全路没有发生性质严重的客车重大事故,运输安全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局面。

(一)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新体制促进了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和加强。针对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界定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不断改进和加强。

一是初步界定了安全管理职责。撤销铁路分局后,有关铁路局迅速对安全管理机构和力量进行了调整,一方面组建了39个铁路办事处,50%的人员从事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将原铁路分局部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充实到铁路局专业部门和站段,加强了安全技术管理力量。有关单位按部要求,重新界定了铁路局、路局专业部门、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铁路办事处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铁道部及时下发了《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指导意见》,制定了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明确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职责,完善检查监督体系,加强专业安全管理工作,铁道部专门成立调研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发挥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新体制优势加强运输专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和强化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已发给与会代表,请大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及时修订有关规章制度。铁道部对《技规》、《事规》等规章制度的内容全面进行了梳理,对涉及到原铁路分局职责的38条内容及时进行了修改,各铁路局也修改了《行规》的相关内容,保证了规章制度的有效性。针对新体制下如何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请大家认真讨论修改。

三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撤销铁路分局、减少一级管理层次的新情况,各单位及时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涉及施工安全、事故救援、站段安全评估考核、事故调查处理、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有的铁路局按照强化专业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专业系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各专业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系统安全考核,促进了专业安全管理的加强。有的铁路局积极探索适应新体制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督保证、安全分析预测、安全考核激励、职工教育培训、设备质量保障、班组安全控制等机制。

实践证明,实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有利于充分发挥铁路局的安全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效能;有利于及时了解掌握运输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快速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有利于加强站段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控制,新体制下强化安全管理的优势开始得到显现。

(二)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铁路运输安全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依法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铁道部成立了以部长任组长的宣传贯彻领导小组,部安委会就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条例》实施前,全路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铁道部以部令规章的形式对外公布了9个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对机车车辆、安全设备、铁路道口、危险货物及专用线接轨等方面的实施主体、标准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定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置标准,统一标志、标识,并将部分标准纳入了铁路建设设计规范。与交通部、公安部积极协商,制定了道口警示标志移交方案,移交工作已开始实施。铁道部对部机关干部和铁路局的业务骨干集中进行了培训,各单位也都相继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对干部职工重点进行了培训。全路各单位利用电视、报纸、站车广播、张贴宣传挂图、宣传周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6月6日,中编办已批准在18个铁路局加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了铁路局作为铁路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地位。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建设要求,铁道部制定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个方面的10个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其中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预案,被纳入国务院专项预案。

(三)六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工程全面展开。建设六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是确保提速持续安全的根本性举措。按照铁道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有关铁路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制定了方案、资金、工期“三落实”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个建设项目总体进展比较顺利。截止到5月底,全路更换Ⅲ型轨枕262万根,完成计划的94%;更换一级道碴353万方,完成计划的59%;栽种灌木3640万株、乔木695万株,均完成计划的98%;移设和更新封闭栅栏1488公里和2338公里,分别完成计划的84%和91%。TDCS建设车站完成计划的50%。供电软横跨改造、三跨改四跨基本完成。“5T”监控系统中的红外线配套车号智能跟踪装置(THDS)、货车运行故障动态检测系统(TFDS)、货车运行状态地面安全监测系统(TPDS)3个项目基本完成。

(四)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围绕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开行时速200公里动车组和客货混线的要求,以确保提速安全为重点,在胶济、郑徐、浙赣和武九线全面展开线路平面改造、线间距拨移、病害整治和提速信号改造等提速基础工程。引进时速200公里动车组的合同执行和设计联络进展顺利,在9项关键技术引进和国产化方面,动车组总成、车体、转向架三项关键技术已全面进入技术资料转让阶段;在10项主要配套技术引进方面,系统集成和关键零部件国产化基础工作已经落实,主要零部件和一般零部件的国产化正在进行之中。此外,动车组管理、检修、运用和司机等人员培训计划已经启动。组织开展了时速200公里区段列控车载ATP技术设计联络,研究制定了动车组停靠站台的改造计划。时速120公里货车提速改造进展顺利,已经完成2万辆。组织研究了时速200公里条件下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提出了新设备运行试验方案。5月18日至6月5日,在遂渝线成功组织了时速200公里提速试验。

(五)现场安全控制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全路始终把确保运输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冬运、春运、“两会”、“五一”黄金周以及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等关键阶段,深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督察活动,强化现场安全控制,确保了关键时期的运输安全稳定。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1-5月,铁路局主要领导和部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共添乘旅客列车机车338趟,检查发现线路晃车、路料清理、施工和道口安全管理、职工“两纪”、栅栏封闭等各类问题3132个,对强化现场控制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安委会和安全分析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安全情况,分析把握安全规律,针对日常暴露出的CW-2型客车转向架裂损、车辆电线路错接、25T型客车缓冲钩裂纹、轮轴激热、定检过期车辆失修、车辆溜逸、施工安全、治安防火、液化气铁路罐车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强设备质量整治,集中组织技术攻关,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路各级公安机关以确保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全力打造平安铁路、为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出行安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中心,组织开展了“百站百车”和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以旅客列车、车站及重点行车场所为重点的安全防火专项整治。截至5月份,共破获盗抢旅客财物案件2239起,打掉流窜犯罪团伙78个,查处倒票人员2万多人,清理扒车等闲杂人员3.5万余人,抓获网上逃犯8073人。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今年以来,破坏铁路行车设施、盗窃运输物资、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5.8%、63.6%、43.6%,铁路沿线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上半年全路运输安全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稳定,但各类事故还不断发生,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截至6月26日,全路发生25件行车险性以上事故,其中:行车重大事故2件,同比减少2件;大事故4件,同比增加2件;险性事故16件,同比增加5件。发生重大路外伤亡事故1件,同比增加1件。合资、地方铁路发生重大事故2件,险性事故1件。从日常检查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分析,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当前,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现场控制存在死角。部分干部职工安全敏锐性不强,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治,现场安全缺乏有效控制,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5月9日,一砖瓦厂在萧甬线软土路基地段线路旁长期大量取土,形成15米的深坑,对如此重大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竟然视而不见,任凭事态扩大,在既没有发生水害又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线路路基就发生大面积滑坡,中断上行线行车168小时、下行线行车99小时,所幸当时没有客车通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南昆线K255+200米处的路基病害,早在1月15日就发现,但有关单位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都没有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最终导致了路堑边坡坍塌,造成3月17日45224次列车发生脱轨重大事故。5月11日X87次列车脱轨重大事故,是行包专列开行以来因货物偏载原因造成的第一起行车重大事故。事故分析表明,有关单位对行包专列运输安全存在的隐患始终没有引起警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职责不清晰,监装责任不落实,安全监测装置形同虚设,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死角。3月16、17日,有关工程局在兰新线打柴沟至安家河间新建复线施工,施工处所距兰新线仅4米,两天内连续发生3起脱轨事故,但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没有吸取教训,对暴露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结果在3月20日又发生了44辆车溜逸的严重事故,其中7辆车颠覆侵入正线,中断兰新线行车4小时26分。

2.部分职工违章违纪问题严重。今年以来全路发生的25件险性以上事故中,有9件是由于职工违章违纪造成的,集中反映了部分职工不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缺乏自控和互控能力,暴露出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现场作业监控不力。违章使用封连线曾多次导致后果严重的行车重大事故,但这种严重的违章行为,即使在曾经发生过此类行车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也没有得到有效杜绝,

1998年“7.29”行车重大事故就是由于新乡电务段职工违章使用封连线造成的,今年4月10日,该单位一名职工在京广线淇县站又违章使用封连线,造成货物列车错进股道险性事故。4、5两月,由于机车冒进信号连续发生1起大事故、两起险性事故,直接原因都是因机车乘务员操纵不当、中断了望、臆测行车所致,5月5日西安站由于机车冒进调车信号发生的机车脱轨大事故,不仅机车乘务员严重违章,而且车站值班员在办理调车作业过程中违规变更进路,助理值班员也不执行联控制度,群体违章的问题十分突出。

3.部分行车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今年以来全路发生的25件险性以上事故中,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12件。部分设备制造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技术作业标准不落实、设备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因制造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车轮崩裂,造成1起货车脱轨重大事故;有关车辆厂在客车厂修过程中,严重违反技术标准,导致电线路错接、混线,连续造成两起旅客列车火灾大事故;4月24日,201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枝柳线江头至八斗间,由于13号硬卧车厢走廊上柴油机检查盖板脱出产生位移,导致一名旅客踩踏后因盖板悬空坠落车下,造成旅客坠车重伤事故。进入汛期以来,川黔、鹰厦、南昆、京九线以及北黑、新长、达万、横南等合资、地方铁路相继发生塌方、落石,有的甚至造成列车脱轨事故,线路抗洪能力十分薄弱。1-5月,全路共发生各类行车设备故障1338件,比较突出的是机车故障656件、信号故障417件、车辆故障1**件,设备故障大量存在,严重威胁行车安全。

4.一些惯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少数单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整治责任不明确,整治措施不力,有些项目成效不明显,致使一些惯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据调查,2000年至今年5月底,全路发生车辆溜逸事故94件,其中66件发生在开展车辆防溜专项整治后,比开展专项整治前不降反升。今年1-5月,全路发生道口事故288件,同比增加20件,增长7.5%;1月4日,一辆客运汽车撞断沈丹线道口栏杆与单机相撞,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3月2日一天,全路就发生3起性质严重的道口事故。虽然今年以来治安环境有所好转,但前5个月仍发生226起拆盗铁路设施、置放障碍的案件,发生3443起盗窃运输物资的案件,绝对数仍比较大,特别是因破坏铁路行车设施和盗窃运输物资导致发生了两起行车险性事故,治安形势依然严峻。

5.部分合资、地方铁路安全管理仍很薄弱。今年以来合资、地方铁路相继发生行车事故以及线路溜坍、路基滑坡和山体落石等险情,暴露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密,设备质量隐患突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专业技术管理薄弱,事故救援能力差等严重问题,也暴露出部分铁路局安全监管不到位。20**年8月29日,北黑线发生因路基水害下沉造成的旅客列车脱轨重大事故后,哈尔滨局曾对其进行检查,指出了山体落石的隐患,但黑河地方铁路公司没有认真整改,5月13日发生落石,导致N33次旅客列车与落石相撞的旅客列车重大事故。

针对当前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路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全力以赴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20**年下半年全路运输安全重点工作

下半年,铁路运输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确保运输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铁路部门全力以赴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全国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频发。今年前5个月,全国发生5起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死亡397人、同比增加23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4起,死亡366人。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9万元,这是我国45年来超过200人死亡的最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和影响。今年以来,国外铁路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4月25日,西日本铁道公司一列通勤客车由于机车乘务员超速驾驶,在兵库县尼崎市附近出轨,造成人员死亡107人,受伤460人,这是日本40多年来发生的伤亡最为惨重的列车事故。美国、泰国、丹麦、印度、俄罗斯等国家也相继发生列车脱轨、客车相撞、客车爆炸等重大事故。从我国铁路自身看,虽然上半年全路没有发生造成旅客伤亡的客车重大事故,但有的事故性质非常严重。国内外安全事故的严重教训和全路存在的安全险情、重大隐患,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党中央、国务院对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针对地方企业在萧甬线附近挖土造成铁路路基大面积坍塌的严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铁路运输安全。铁路作为政企合一的部门,要求我们既要履行好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又要担负起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双重职责集于一身,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提高依法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的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铁路运输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深化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实施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改革和大规模进行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在安全管理、运输组织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空前重大的变化,给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出了许多全新课题。撤销铁路分局后,安全管理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矛盾逐步凸现,尽管各铁路局对专业处室、铁路办事处和站段的职责进行了初步梳理和界定,但权责划分还不清晰、不规范,特别是确保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关键作业环节的卡控还存在漏洞;尽管原分局的大部分职能上移到铁路局,专业部门的管理对象和工作量大大增加,但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还没有完全转变,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和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的整体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全路生产力布局调整后,运输站段由20**年底的1430个减少到目前的849个,站段管理跨度大幅度增加,车务段平均管辖车站由23个增加到35个,工务段平均管辖正线由346公里增加到541公里,电务段平均换算道岔组数由6412组增加到16751组,机务段平均配属机车由98台增加到179台,货车车辆段平均货车保有量由6199辆增加到11444辆;有的电务段由7个段合并而成,有的机务段人数多达8000多人。尽管运输站段调整按照规划基本完成,但很多站段仅仅是完成了组织机构层面的合并,安全责任和检查监督制度还没有到位,加强现场作业控制的措施办法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相当一部分车间的管理和技术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实,刚刚组建的站段领导班子还没有全部到位,撤并站段给安全管理带来的挑战、面临的困难不亚于撤销分局。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刚刚破题,加强新体制下安全基础建设刻不容缓。

三是完成施工和运输任务,要求全路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今年,全路既有线施工改造任务和运输生产任务、重点物资运输任务都非常繁重。从施工任务看,六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基础改造工程、大秦和候月线扩能改造工程以及主要干线大中修正在紧锣密鼓推进,7月1日京沪线电化改造又将全面展开,这样大面积的既有线施工,给确保运输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如果施工组织、现场监控和安全防范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事故。从运输生产任务看,预计上半年全路客货发送量都难以完成年计划进度,分别亏欠261万人、2552万吨。全路要完成旅客发送量11亿人、货物发送量23.3亿吨的年度任务,下半年全路日均旅客发送量必须达到3**万人,日均装车108630车,任务相当艰巨。当前,煤电油运瓶颈制约没有根本缓解,煤炭、石油、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目前正处于迎峰渡夏的关键时期,全国夏季最大电力缺口将达3000万千瓦,铁路电煤运输的压力更大。无论是实现全年运输生产目标,还是完成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对确保运输安全,保证运输秩序,提高运输效率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允许在安全上出现大的闪失。全路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施工、运输和安全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全面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和施工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迎战防汛抗洪严峻挑战,要求全路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汛期运输安全畅通。当前全国已经进入主汛期,广东、广西、福建、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持续强降雨,相继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近日,总书记、总理分别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密切配合,真正把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到实处。现在,铁路防汛抗洪也进入关键时期,压力和困难大大超过去年。截至目前,南昌、柳州、成都、昆明等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在鹰厦、横南、京九、成渝、川黔、贵昆等17条主要干线发生水害断道61次,同比增加33次,中断行车420小时22分,同比增加368小时41分,是去年同期的8倍多。6月20日发生在京九线龙川至惠州间的水害,是入汛以来影响最严重的一次水害,造成京九线上下行中断行车98个多小时。根据气象预测,今年夏季我国多雨范围比去年增大,洪涝灾害程度比去年严重,直接危及基础设施的稳定,对铁路运输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要求全路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完善抗洪抢险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洪措施,确保汛期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全路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扎扎实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

下半年运输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核心,以全面实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新体制下的安全基础建设,规范和加强生产力布局调整后站段安全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扎实推进各项安全重点工作,为全面完成20**年运输生产任务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为全面深入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新体制优势,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管理

1.科学界定铁路局、铁路局专业部门、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这是强化安全基础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理顺管理关系的内在要求。第一,铁路局是安全管理的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撤销分局后,要进一步明确铁路局对站段实施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要包括:直接对站段部署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对站段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站段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站段领导班子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直接掌握并处理站段安全信息,受理站段呈报的安全生产事项,协调站段间的安全生产,组织事故救援;直接审批《站细》、《段细》等规章制度,组织站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掌握行车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管理情况,直接实施对站段的安全投入。

第二,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必须充分发挥铁路局专业部门系统安全管理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界定专业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负责专业规章制度管理,在本系统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规章制度,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负责专业技术标准管理,在本系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的各项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本专业的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参与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的决策和实施。负责专业指导、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落实,指导站段制定细化措施并审查把关,定期分析考核本系统站段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行车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治设备隐患,组织研究和推广使用先进的检测手段;检查行车关键岗位现场作业,对重点技术作业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把关,指导站段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向本单位安委会报告本系统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第三,在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和生产力布局大面积调整的新形势下,明确和落实站段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站段安全管理的自控能力,是确保运输安全最根本的要求。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的细化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加强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健全站段、车间、班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控制,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行车设备修、管、用制度,有效发挥各项安全技术装备的作用,确保设备质量达标;按规定配齐岗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岗位学技练功活动,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人员素质达标。

第四,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逐级负责制、分工负责制、专业负责制和岗位负责制,将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根据责权统一的原则,赋予与安全职责相匹配的权力,特别要合理划分专业部门和站段应具有的权力,制定行使权力的程序和办法,为安全职责的有效履行提供保证;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逐级开展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2.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安全检查监督体系。这对于充分发挥新体制优势,加强对运输安全的有效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各单位要建立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安全监察部门检查监督、铁路办事处检查监督、站段自控检查监督的安全检查监督体系。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职责;专业部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履行专业检查监督职责;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检查监督职责;铁路办事处作为铁路局的派出机构,按照铁道部的规定,主要履行对站段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站段对本单位的生产车间、班组和生产作业过程履行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第二,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明确和规范安全检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检查程序、标准、方法,对深入现场检查的时间、次数、方式和覆盖率等作出量化规定;实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问题的跟踪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办法,促进安全检查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第三,要充分发挥安全技术装备的检测监控作用,对已建成的安全监控装置,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落实监控制度;要整合各专业系统安全监控装置的信息,在调度部门建立监控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和对列车运行安全的实时监控;要建立监控信息的定期综合分析和重要信息的及时分析制度,发现和解决影响列车运行安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增强安全超前防范能力。

有关安全检查监督的具体职责和完善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的具体要求,铁道部起草了指导意见,会后将修改印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下面,我要着重强调的是如何充分发挥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的问题。在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下,组建铁路办事处,是我国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监督体系建设的战略性举措。铁路办事处在安全检查监督方面的作用,不能替代铁路局安全主体责任,也不能替代铁路局专业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这种体外检查监督机构的优势,就在于相对独立于站段,相对区别于部门专业管理,能够更公正有效地履行检查监督职能,能够在铁路局管理跨度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更快速有效地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控。各铁路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果断措施,保证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首先要解决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责权统一的问题。铁路办事处应履行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主要包括:检查、监督基层站段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运输安全工作重要部署;检查、监督基层站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危及运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铁路局授权,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情况下实施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与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定期对基层站段的安全生产进行评估,对站段党政正职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要根据上述职责赋予其相应权力,使之具有对站段的安全检查监督权,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权,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实施现场应急指挥、处置权,对站段安全管理的检查评估权,对安全管理失控的站段实行安全考核的一票否决建议权,对站段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考核的参与权。针对当前铁路办事处安全信息不畅的问题,铁路局要尽快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畅通铁路办事处信息渠道,确保铁路局的重点工作安排、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施工计划等有关文电,及时传送到铁路办事处,路局调度部门、基层站段向路局安监室报告事故信息时,要同时报送相关铁路办事处。各铁路办事处要主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各类信息,把握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加强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建设和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在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评估、安全分析例会、安全信息反馈、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分析、安全专题调研、安全生产协调、安全责任考核等方面,建立铁路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度。要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定编配齐配强安全监察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能从事安全监察工作;要定期组织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新调入人员的监察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

第三,要注重发挥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和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的整体合力。铁路局安监室、铁路办事处安监室是铁路局安全检查监督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铁路局安监室对办事处安监室的业务领导,是发挥全局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的整体合力,增强安全检查监督有效性的重要保证。铁路局安监室要认真履行对办事处安监室的业务领导职责,一是制定办事处安监室的量化工作标准,规定办事处安监室每月向路局安监室提交安全监察报告,汇总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添乘检查一次辖区内所有线路,每半年对运输站段进行一次安全评估,针对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路局安监室提交调研报告,重点施工和关键时期要及时深入现场,开展检查监督。二是要统筹安排办事处安监室的工作,每季度对办事处安监室的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重点调研活动等方面,要把办事处安监室的力量一并纳入。三是要注重发挥办事处安监室的属地优势,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要及时通知办事处安监室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对有争议的一般事故,要保证办事处安监室行使定性定责权;要充分调动办事处安监室日常检查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办事处安监室上报的信息,要及时分析处理,协调路局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四是要指导办事处安监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对办事处安监室进行业务考核。

办事处安监室要认真履行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自觉接受铁路局安监室的业务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办事处主任是办事处安监室的行政领导,既要充分依靠办事处安监室,履行好办事处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又要督促办事处安监室落实好铁路局安监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对办事处安监室的管理考核中,要把铁路局安监室业务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下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基础建设的不断深化。要继续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针对新体制的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基本规章制度,深化设备修程修制改革,建立健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强化技术管理和设备质量基础;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下面,我重点强调如何强化基层的问题。运输站段始终是安全生产的前沿,站段安全管理是确保运输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在新体制下,强化基层,加强站段安全管理更为重要。首先,铁路局必须履行好直接管理站段的职责,实现安全管理的重心下移,既要注重提高宏观决策水平,更要注重现场直接组织实施;既要注重总体研究部署工作,更要注重现场检查指导;既要注重把握安全生产规律,更要注重加强现场安全监控。

第二,要充实站段安全管理力量。铁道部对运输站段管理部门机构编制示范标准作出了规定,各单位要按部要求,抓住撤销分局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后有利于集中人才的机遇,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懂管理、有思路、有实践经验的同志调整到站段主要领导岗位上去,配齐配强站段领导班子,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驾驭能力;把技术业务精、责任心强、现场经验丰富的同志,安排到安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安全控制能力。

第三,要提高站段独立作战能力。站段要自我加压,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强化自身安全管理,用好铁路局赋予的权力,提高自主决策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要根据生产力布局调整后进一步优化运输生产组织和资源配置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调整、设置生产车间,充实车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力量,提高车间安全管理水平,要选配好工班长,积极开展自控型班组创建活动,加大现场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能力。

(二)深入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加快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于4月1日施行,全路要以此为契机,努力提高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能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1.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职工教育培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意识,认真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纪守法,杜绝违章行为。二是要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快各项保护措施的实施步伐。一是按照铁道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抓紧做好铁路线路、桥梁等各类保护区的划定,尽快组织设置标志标识,7月份,铁道部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按照铁道部颁布的九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法律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机车车辆等关键设施设备上线使用、机车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危险货物运输、铁路道口的设置拓宽及设备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等方面严格把关,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铁道部将尽快公布设置行政许可的产品目录和合格生产厂家名录,对目录以外的安全产品实行强制认证管理。改革部驻厂验收管理体制,将现有部驻厂机车车辆验收室完全从驻在工厂分离出来,组建由铁道部直接领导的区域性验收室,统一管理区域范围内的驻厂验收站。要尽快研究制定行车设备召回和赔偿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索赔程序和标准,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要求生产企业召回并对其进行索赔。

3.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中编办批复,

18个铁路局将加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铁道部根据《条例》规定,正在制定铁路管理机构职责,将以部令下发,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实施和行政处罚职责;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各局要按照铁道部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确定有权执法人员,明确具体执法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依法履行职责。

4.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铁路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生产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铁路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从业人员认真执行岗位作业标准。铁路局要依法加强对合资、地方铁路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取土、挖沙、采空作业、放养牲畜等限制行为,加强检查监督,对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5.构建铁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对于规避各种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铁道部制定的10个应急预案,经国务院审核批复,这次会上已经下发。铁道部将尽快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制定下发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统一指导全路应急响应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协调全路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铁道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应急预案,建立能够快速响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和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有关部门,挑选懂专业技术、懂管理、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应急预案的研究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的内容既要体现与国家应急预案、铁道部应急预案的有序衔接,又要切实符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可操作性要强;部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铁路局、铁路局要加强对基层站段制定应急预案的检查指导,督促所属单位立即着手开展此项工作,确保10月底前建成铁道部、铁路局和站段三级应急响应体系。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抓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应急指挥水平和技术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强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实施,努力把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扎实推进各项安全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确保六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期到必成。建设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但道口平改立和增设人畜立交通道推进较慢,信号“三改四”、车站电码化、机车标签及监控装置接口改造等项目刚刚启动,要实现预期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有关铁路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直接上手,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进度、抓质量,专业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现场指挥,充分发挥系统推进的作用,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倒排工期,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年底前按照“十全”标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扎实推进第六次大面积提速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确保时速200公里动车组运行安全的要求,部机关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继续做好动车组技术引进和国产化工作,严把技术质量关,确保交验质量,研究制定设备修程修制,组织动车组管理和技术人员、动车组司机、生产骨干开展重点培训,确保提速实施前人员素质达标。要按照在既有线上同时开行时速200公里动车组、时速120公里货车和重载货物列车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3.努力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车设备修、管、用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监控,对设备质量认真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机车、车辆、信号、牵引供电等行车设备故障多发,特别是机车车辆走行部大部件裂损、线路设备病害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安全隐患。要加强设备源头质量控制,从设计、生产、修造、采购等各个环节严把设备质量关。

4.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即将颁布的《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是适应新体制要求,在原有5个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各铁路局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施工等级编制方案、审批计划,严禁无计划施工。要依法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综合天窗修制度,合理安排施工,严禁在天窗外进行影响设备稳定和行车安全的施工。要强化对施工过程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监督,发现违章施工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要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制度,严把列车放行条件关,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坚决不予放行。要加强交付后设备质量的动态监控,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严禁冒险放行列车。

5.强化职工“两纪”,严格事故管理。针对当前少数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十分突出的问题,要加强对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基本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要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强化现场作业过程的检查监督,坚决遏制违章使用封连线、运行途中中断了望、错办进路、违章接发列车、违章放行列车等直接危及行车安全的严重违章行为。要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和暴露的问题,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铁路局要深入分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攻关目标,全面系统地研究针对性措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逐项整治,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取得扎实成效。特别要针对上半年问题突出的整治项目,加大整治力度,尽快梳理和完善防溜安全规章制度,改进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各项防溜安全措施,制定满足安全要求的安全线设置标准,并抓紧进行改造,遏制车辆溜逸事故;加快道口平改立步伐,提高道口设备质量,严格落实道口作业标准,加大路外宣传力度,努力减少道口事故;强化液化气铁路罐车安全管理,严把新造罐车上线质量关,严格执行液化气罐车检修标准,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上线运行,加强运输途中检查控制,及时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对货运计量和安全检测设备的运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治状态不良的设备,纠正运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行为,保证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客车修造过程中电气线路等隐蔽设施的验收把关,落实客车“两炉一灶一电”消防管理制度,消除客车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对沿线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7.进一步强化专业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和专业运输公司要加强专业运输安全管理,

认真梳理和完善专业运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作业标准,强化现场作业控制。特别要加强对装载加固安全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发挥检衡装置作用,强化检斤工作,明确监装监卸责任,严格按有关规定装车,杜绝匿报品名、超载、偏载和夹带危险品运输,确保专业运输安全。

8.确保汛期运输安全。各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做到汛期不翻车、翻车不死人。要严格执行防洪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针对新体制的变化,尽快完善防洪救援指挥体系,确保防洪信息及时传递、防洪指令及时贯彻落实、防洪力量和物资及时调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启动。要密切掌握气象预报和雨量观测装置的预警信息,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行车指挥部门遇暴风雨天气和线路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措施,杜绝冒险放行列车;工务部门要加强雨前、雨中、雨后线路检查,对容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拦、停、扣”措施;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执行雨天行车办法,坚持不间断了望,情况不明时绝不能臆测行车;一旦发生塌方断道,铁路局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抢险,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行车。

第8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第二条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加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依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安全监管办具体管辖范围由铁道部确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条安全监管办主任由各铁路局局长担任。安全监管办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应急管理、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和法律事务工作的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铁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或职务任免,安全监管办主任、副主任相应进行调整,不履行任免手续。

第四条安全监管办主任负责安全监管办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二)组织研究部署本区域内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签发安全监管办重要法律文书和重要文件。(四)国家法律法规及铁道部规定的其他职责。安全监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与其分管业务有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直接负责。

第五条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管理本安全监管办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关系,统一管理安全监管办文件、安全监管办印章以及行政处罚专用印章。(二)负责运输安全执法人员管理,具体包括执法人员资格的初步审查、考核和日常培训,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以及对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三)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管理制度,统一受理行政处罚案件,对不当行政处罚行为提出纠正建议。(四)建立健全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参与事故调查,草拟事故认定书;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负责对参与事故调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五)安全监管办规定的其他事务。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承担安全监管办指定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办的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土地管理等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各专业领域的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审查及监督检查和相关行政处罚职责。安全监管办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建议,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监管办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相关情况,保证与铁道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信息畅通,协调铁路有关部门、单位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置事故时的具体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督促落实有关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各项要求。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现场组织、救援指挥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管办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管理与安全监管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事务。具体职责是:(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对涉及或可能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及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统计、分析和报告,管理行政许可专用印章。(二)对安全监管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组织研究处理有关行政争议案件,对安全监管办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安全监管办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九条安全监管办有关安全监督管理行政事项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名称和专用印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专用章”。安全监管办人员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能时,应当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证”。行使相关行政处罚职责时,还应当出示铁道部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执法证”。安全监管办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的人员应当具备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时,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和专用罚款票据。法律文书格式由铁道部统一规定,专用罚款票据由铁道部统一向财政部领取。罚款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安全监管办履行法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所需经费应当纳入预算,对其工作条件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办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依据法定程序开展工作。重大行政管理事项应当经安全监管办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铁道部应当加强对安全监管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铁道部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督促安全监管办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发现安全监管办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9篇:地铁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由县应急办会同县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科学编制《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全县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物资保障能力、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各镇、县直有关工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稳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力争既定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上下衔接,规范和统一县公安、司法、安监、气象、水务、卫生、环保、教育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参数,做好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的调研、工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期实现各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同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

围绕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换届后人员变动的实际,推进各镇、重点涉应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年5月底前调整充实各镇、各部门、各村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县应急办将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信息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办公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号码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编制《县应急管理工作通讯录》建立全县应急管理联络网,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县应急办联合县电子政务中心制订《县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和应对处置措施,澄清事件真相,引导媒体舆论,全力塑造责任政府形象。

三、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值守规程、重申值带班工作纪律。对迟报、误报应急信息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漏报、谎报、瞒报应急信息,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和考核。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迟报、漏报、瞒报和乱上报者,经核实后,严格按照一次罚扣1分的标准,通报县考核办在全县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除。建立突发事件形势研判制度,每季度初分别由县民政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牵头对县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管理、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趋势进行综合研判,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

各镇、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在完成我县各专项预案文稿修订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继续按照“职责明晰,精简明了好记实用,便于操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市级专项预案的衔接,经县政府集中审定后,及时印发各级各部门执行。部门预案和行业预案实行部门负责修订,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县应急委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年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意见》安排,提前编制演练方案、细化演练流程,适时组织开展好森林火灾、防洪抢险、地灾撤离、矿山救援、尾矿库险情处置、处置、非正常群体上访处置等15场(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磨合应急队伍,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相关预案、加强日常训练。加强小岭工业区、盘龙生态产业园、营盘旅游产业园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部门要配合做好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下设的医疗救护、矿山救援、防洪抢险、森林防火、交通保障、气象服务、电力保障、通讯保障等15个应急分队的人员配备和联动协作工作;依托县公安消防、交警、涉及镇综合救援大队、厂矿企业。使之成为三大园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中坚力量;依托县卫生、畜牧、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组建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要组建集森林防火、防洪抢险、地灾撤离、各类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置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

六、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建设

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开拓物资代储等多种渠道,落实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产能储备。重点储备应急救援第一时间所需专用应急物资、重要应急装备和生活必需品,建立政府调拨与配送应急物资的仓储、运输体系。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对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所需的救援抢险防护装备、切割扩张起重等破拆设备及处置危化事故所需重型防化服、移动供气源、有毒(可燃)气体持测仪和堵漏装备的保障,提高装备水平,加强实战演练,使其成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生命抢险的中坚力量;县民政局要建立救灾救济物资储备库,做好帐篷、棉被、衣物、方便食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防汛抗旱涉及的铁锨、铁丝、铁锤、砂石、雨衣、雨靴、水泵、水管、编织袋、应急灯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县林业局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和森林疫情防控涉及的物资储备工作;县卫生局要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涉及的疫苗、器材、消毒药品的储备工作。同时,县教育、住建、农业、药监、环保、电力、交通、通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七、抓好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各镇、县直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进社区、进镇村、进企业、进学校和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即“四进五有”要求。提早着手,抽调专人。依据创建细则,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年力争完成1个省级、1个市级、5个县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建设任务。同时,县应急办要联合县经贸局、民政局、教育局、事务局,分别做好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银矿、镇人民政府、城关小学和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县机关事务局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标准地通过省、市应急办的复核,真正起到典型引导、示范带动”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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