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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以农民为主体的互经济组织,对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解决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起到巨大作用。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很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不足
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财力薄弱使入股股金有限;非赢利性使其对外交易量少,盈利少;银行贷款困难,资金渠道窄、资金积累有限,导致合作社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合作社中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并规范开展会计核算的不足60%,现有财务人员主要为兼职,学历大多在初、高中水平。有的合作社没有按要求建账记账,会计基础资料不规范,不进行会计预决算、编制会计报表,不按规定归档管理等。
(三)资产管理混乱
一些合作社的资产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缺乏有效控制,不能保证做到账实相符。
(四)分配制度混乱
一些合作社没有执行章程规定的盈余分配制度,对收益分配比例制定不合理,有的合作社不进行盈余返回。
(五)制度不健全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的社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建立不完全、不完善。或流于形式未发挥作用,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二、问题主要成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及成员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二)财务人员配备不健全素质不高
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较少,收入也有限,为了降低成本,有的合作社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财务人员。而有些聘用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三)起步阶段缺少经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兴起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实施时间较短,很多方面没有经验模式学习借鉴是一个主要原因,需要不断地尝试摸索前进,发展完善更需要一个漫长过程。
三、规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宣传力度,让合作社的社员都了解合作社,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
(二)增加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创新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二是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
(三)依法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合作社应按《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建立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合作社应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会计科目、账簿。
(四)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合作社会计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加快知识更新,熟练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合作社的负责人要带头加强学习财会知识,提高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
(五)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应坚持按农产品交易量(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返还。合作社要从利润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专款专用,保障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 财务管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7-0043-01
近年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平均每日新增2户的速度递增,现总量已达到1433家,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14741个,其中农民成员14564个,出资总额23.99亿元。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一条龙服务、跟踪服务、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引导特色专业村创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商标”模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打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界限,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托合作社调整当地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商、农超对接,帮助“小农户”连上“大市场”,实现农民增收、企业获利和产业发展。各县市迅速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西华“惠民”粉条、沈丘“银丝”等一批农产品商标,已成为带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做大做强的“金字招牌”。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内部控制制度
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成员股权证,成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得不到保障。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这些都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
2.财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缺乏
合作社业务相对较少,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不是兼职的财会人员也大多来自成员,文化素质低,没有专业知识。
3.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融资困难
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在成立时只能吸纳很有限的股金,合作社经营规模难以扩大,有些很有优势的项目受资金的限制不能展开。筹资困难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
4.利益分配制度混乱
分配制度直接关系着每一个社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目前合作社利益分配比较混乱。由于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引发的矛盾阻碍合作社发展,甚至导致合作社解散。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比于分散的小农经营,能更好的抵抗自然风险、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本身的优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使得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合作社更好的发展,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视角,分析一个成功的合作社所需要具备的要素,以期对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要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于合作社运营的至关重要性,树立民主理财意识
亚当斯密曾说过:“财政乃庶政之母。”对合作社而言,财务管理是合作社一切经济活动开展的基础,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关乎合作社的发展和稳定。
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应体现为:制度健全、行之有效,成本费用核算清晰、准确;是合作社管理层进行决策的依据;是合作社成员了解合作社运营的重要参考;是上级支持部门对扶持资金进行监督的第一手资料。合作社管理的要义在于民主理财,要通过公示公开、民主决策的方式,自党接受成员监督,让成员了解资金运营和财务情况。一旦由于财务管理失控而出现挪用专款、分配不公平,导致成员不满的情况,合作社必将难以存续。
2.要配好一套班子、拟好一部制度
首先必须有一个能够胜任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岗位设置能够实现有效的内部牵制。布局决定结局。合作社要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出纳要安排专职人员担任,不能由监事会成员或理事长兼任,实物保管要由熟识业务的人员担任。条件不具备的可以不设会计,实行记账,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或专业记账机构进行核算、记账。其次,要有一部对合作社财务审批程序、存货计价方法、盈余分配方案等作出规定的财务制度。制度设计应以指标量化、易于操作为原则,实现对货币资金、专项资金、应收应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的内部控制。
3.要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财务管理要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根据合作社的业务量,可分层次审批。
所有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附件入账。
4.要注重会计基础资料的完善和保管
要健全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国家扶持资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要准确、及时、完整的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做到“四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要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办理支付结算、资金存取;要使用专门的收据进行收款,对于往来款项,可到乡镇财政所领取“往来结算收据”开据,杜绝用市场上购买的自制收据;对招待费、差旅费等日常管理费用要严格用正式发票报销;对人员工资要据实造册入账;对项目工程,要有承包合同和工程结算书及相关会议记录作入账依据。此外,要特别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或档案柜,分年度对会计资料妥善保管。
5.要强化成本、费用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点,是合作社产品市场定价的基础。合作社经营活动业务可分为四类:一是生产型,如种植业、养殖业;二是流通型,如农产品的采购、运输;三是服务型,如为农户提供科技服务;四是对外投资型。要根据行业特点,科学合理的设置明细科目,细化成本、费用。
6.大力提倡土地入股,扩大种植业等合作社规模,提高效益
土地入股有许多好处,无论社员,还是合作社,都是双赢。入社后社员从一家一户的单打独斗单户经营中解放出来,出去打工带来另一份收入,同时省去了生产资料的投入,即省钱又省心,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未来的城镇化做出了铺垫;以土地入股为地少自己种不合算,劳动力弱(岁数大、妇女、年轻不会种地)不能自己种开了方便之门。从合作社角度看,扩大了土地规模,充分发挥大机械作用,提高了经济效益。
7.要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社的核心,是吸引成员加入、激励成员努力工作最直接的手段。因而,合作社要按照财会制度和章程的规定,制定科学可行的盈余分配方案。应为每一位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每年度可供分配的盈余,应在弥补亏损、提供公积公益金后按“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等的合计数量化给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多的农民,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向来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利益是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最好形式,我国广阔的农业和农村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1]。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从主观方面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从合作社的发展历史看,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这就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正是由于主观思想上的忽视,才会导致客观行为上的很多漏洞。
1.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客观方面看,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存在问题,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的配备和素质不健全,缺少必要的会计监督[2]。从筹集资金方面看,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从投资方面看,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制度不健全。目前,由于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很少有对外投资活动。一些合作社的资产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缺乏有效控制,对财产物资的收发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从而不能保证做到账实相符,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流转信息不一致。从收益分配方面看,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存在分配制度混乱的现象。
1.3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有的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另外,多数合作社成员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
2对策
2.1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合作社的社员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及财务会计知识教育工作,让合作社中从领导到社员都树立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这主要就靠宣传教育。
2.2开拓新的资金渠道,弥补资金不足
一方面创新我国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并为其创造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以提高资金实力[3]。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该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本着成本效益性原则明确内部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的经手、签收、审批程序,防止贪污、侵占、挪用合作社资金资产。同时,合作社应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账簿、会计科目和内部二级科目,便于会计信息的收集核算和会计监督。对于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完善。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
2.4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国家和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一般合作社除了留取一定的积累外,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包括利润返还、股金分红、股息支付三部分。社员作为惠顾者应该得到利润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3种收益所占的比重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而定。国家和政府可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政策倾斜,可以视情况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或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一块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4]。
3参考文献
[1] 王玉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新,2009(12):50-51.
[2] 胥晨慧.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2):123-124.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普遍重视度不够,这主要是由于合作社发展初期经营活动相对较少,收入较低,这也导致合作社不愿意再花钱聘请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成员财务管理意识普遍淡薄,对财务知识缺乏了解,认识不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因此造成一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财务管理缺乏重视,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
??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这也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疏漏,部分财务事项无法顾及,而且没有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3.金融服务缺位经营,资金筹集难度大
虽然在理论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社员股金,提留的发展基金、风险金、公益金、盈余积累,金融机构的融资,政府和组织支持的资金等都是其资金来源,但在实际情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十分单一,缺乏有效及稳定的金融贷款支持,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受制于信用级别影响很难从金融机构中贷到款,资金筹集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合作社很难持续的运行下去,这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4.收益分配制度不规范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收益的分配责任主要由合作社负责人承担,但由于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权利过于集中的情况,这就使盈余分配欠缺公平性。再加之收益分配制度化不严谨,分配存在着随意性,社员参与度较低,从而使社员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升财务管理意识,普及财务知识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当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由于缺乏财务知识,即使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实现财务公开,许多成员也看不懂,因此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需要做好财务知识的普及工作,努力提高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通过开展财务知识普及教育,使社员树立起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
2.创新融资方法,扩大筹资渠道
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运行必须通过足够的资金实现,因而合作社应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有效融资,扩大筹资范围和筹资渠道,有效集中融资,实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放宽政策,鼓励各金融体系成为合作社的融资来源,同时合作社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融资来源端的拓展,将社员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提高,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服务的目的。
3.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财会队伍的建设
财务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理财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理财活动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以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手段,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推动合作社全面科学管理。另外,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要求。其一,合作社聘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会计人员。其二,根据合作社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鼓励财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达到知识及时更新以适应新要求。其三,合作社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机制。
4.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设立成员账户,进一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在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由成员大会形成决议来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并为每一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按章程决定量化成员的份额,计入个人账户中。并根据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情况来合理对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的比例进行确定。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要建立盈余支付机制,将提取的盈余及时、全额的支付给合作社成员,严禁虚提及不及时、不足额向成员支付的现象存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问题;认识;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收录日期:2014年8月28日
随着国家一系列发展农业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如雨后春笋般多而茁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茁壮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在风险防范、生产运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如何应对新问题,成为一个新的课题,现将我院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调研及近几年为专业合作社的培训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
一、农民专业合作财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财务人员方面。在调研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设置上有以下问题:没有专职财务人员、有的设有专职财务人员但相关人员却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由于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不懂基本的会计核算知识,不能尽其财务核算职责,财经政策法规等掌握很少,更难以尽到财务监督的职责;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多由合作社负责人指定,执行负责人的意志,无独立行使职权的条件,不能发挥监督作用;许多合作社的财务不公开,监事会也不能发挥其作用,名存实亡。
临沂蒙阴县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齐全,其在日常管理、果品生产、农资运营、测土配方等工作方面规范,且专业合作社设有党支部办公室、远程培训室等,在于社长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进展良好,在同类专业社中遥遥领先,2009年合作社生产的“蒙山脆”蜜桃被确定为钓鱼台国宴招待用水果,2011年被南京苏果、深圳天虹等大型超市定为山东蜜桃生产基地,与北京物美、上海华联、山西美特好、济南银座等连锁超市签有直销合同,实现了“基超对接”,保证了果农增产增收,并出口到越南等国家。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设置专业财会人员,其账务处理是由一名企业会计人员代为记账,虽凭证账簿齐全,但没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要求做账务处理,其科目名称用的是财务会计的,不是合作社会计的,与合作社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资金运营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活动方面应当关注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筹资决策不当,会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并可能导致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第二,投资决策失误,会引发盲目扩张或者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或者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第三,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合作社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的状况;第四,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其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等。
1、筹资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筹集渠道较少,基本是社员股金、社员存在合作社的闲置资金、较少的留存收益资金等。资金渠道狭窄且资金量小导致合作社的规模发展受限。
在资金筹集方面,有的专业合作社以高回报作为吸引社员入社的条件,投入的资金越多,其利息越多;还有的以介绍社员入股的金额越多,回报越多等为条件来引资引人入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吸收款项的做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的一时之困,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埋下隐患,加大资金风险。
2、投资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投资方面可操作性不强。资金方面,一是合作社自身资金量少;二是缺少专业投资人员进行操作。少量的资金及非专业的投资人员会使合作社的投资风险更大,以致合作社不敢贸然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从资产方面来说,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资产缺乏有效控制,难以保证财实相符。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专业合作社每月有300多万的现闲置资金,但由于没有投资渠道,只好让这笔钱呆在账上,每月还要承担利息费用。合作社负责人说,他们需要一个稳定的投资方式,在能保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收益,哪怕仅仅是能够满足利息费用也可以,至少可以减轻合作社的费用负担。
3、收益分配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收益分配中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比例制定不合理;有的合作社没有建立收入方面的分配制度,社员只能享受购买农资优惠、产品销售优先的待遇,合作社没有对社员进行利润返还。而有的合作社则由于分配权集中在理事会,没有监督约束机制,社员对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毫不知情,甚至于有的合作社相关领导及社员不清楚何谓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仅仅是了解一点股息的情况。
收益分配制度不完善、分配机制不合理会引发重重矛盾,矛盾的积累势必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或导致合作社的解散。收益分配制度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
(三)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如雨后春笋般,但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随着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而健全、完善,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近几年的调研中发现,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财务制度,但不科学,与现实情况及政策法规的要求不适应、不相符;有的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是规范的、合理的,但执行中大打折扣。总体而言,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缺乏监督。
2、凭证审核不严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凭证、票据审核不严格、不规范。前期调研及近期的培训中,了解到一些专业合作社签批不严格,凭证审核不严格,票据不规范。大量复印的票据、白条、填写不规范的票据都有出现。如有的专业合作社仅仅是负责人签字后,就可以作为凭证,这是不符合凭证审核要求的。
3、现金管理不规范。部分专业合作社现金被侵占、挪用,有的专业合作社则出现现金偏高的现象。有的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中不注重生产、不开源节流、不量入为出;还有的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杂乱。
4、档案管理不健全。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档案管理不健全,虽然有会计档案室,但没有建立资产台账、相关的明细账、甚至于没有建立账簿。如有的专业合作社的账务是由其负责人在一张纸上列示每月收入、支出、盈余,账簿及凭证等没有或丢失。
二、对策和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关系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充分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认真分析、积极寻求解决措施,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合作社要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并且定期培训财务人员,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对于聘请社会兼职会计人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应当对其聘请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认真学习并掌握。专业合作社有财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则应当送其参加培训,尽快取得从业证书,并要对其加强后续培训教育。
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专业合作社应当做到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学习,从而使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素养等各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临沂河东区供销合作社的亿嘉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引领和指导下的各农民专业社,在各专业合作社成立时,由亿嘉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派出人员对新设立的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手把手地将合作社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教授,特别是财务人员,由林主任亲自指导,定期检查,使每一个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快速进入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拓展筹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渠道有限、资金实力不足是其发展的障碍之一。合作社应当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尽可能扩大资金筹集渠道并加强资金运营管理。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监督职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对资金筹集业务、供应过程业务、生产过程业务、销售过程业务、财务成果分配业务、对外投资业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签收、审批程序,以保证合作社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加强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不仅仅是工作人员,对合作社的社员也要进行财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员的整体素质。
如临沂亿嘉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建立必要的会计岗位,配备称职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合作社应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置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印章的管理;公文及合同、凭证的管理规定;财务审批报销制度;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所有者权益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且每个合作社每月都有财务分析表,以上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合作社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均衡各方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其吸引社员的因素之一,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能够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社员的自律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建立风险基金,专款专用,加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如有的专业合作社提取10%~20%的风险基金,以留存收益的形式作为风险防范的储备金,以保证专业合作社的长久稳定持续发展。
在收益分配方面,要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按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净利润的35%比例提取公积金、5%比例计提公益金,合作社股金分红和二次返利占可分配利润的比重为60%。
(五)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惠农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行业性质、自身具有的性质等因素,其资金需求仅仅靠其自身积累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政府的介入。政府的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支农资金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以起到促进、引导作用。
以临沂河东为例,在临沂市政府、临沂市供销社的领导下,在亿嘉果蔬产销合作社的带动下,河东区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运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不但需要自身的努力,也更需要政府的支持。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必将迎来新的机遇,但不论何时,对于财务管理是不能疏忽大意的。
主要参考文献: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中华会计网校.2011.2.14.
[关键词]合作社;齐齐哈尔;农民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5 — 0081 — 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齐齐哈尔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畜牧业基地,在全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发展,推进城市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紧紧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翘点,发挥其强大的驱动器作用。
一、大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因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土地规范经营的必由之路。目前农村土地仍然以分散经营为主,虽然出现了逐步集中的趋势,但总体上都没有实现规模经营,都是种粮的小户、中户和大户。农村一人几亩,以家庭为单位的小户也就种上几十亩,中户100-300亩,大户1000亩左右,远远未达到规模经营的程度。因此,只有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走合作发展道路才能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基础和前提。现代农业是指向农业大量输入机械、化肥、燃料、电力等各种形式的工业辅助能,用现代科技武装,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生产效率达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说白了,就是将现代科技、机械、管理和各类生产要素集中向农业投放,这种投放的前提应该是集中经营,分散经营平台是不具有现代农业承载能力的。目前来看,合作社是农村土地集中经营的最有效途径,所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基础和前提。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催化剂。农村城镇化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目前的形势看,农村经济不够发达是制约城镇化的首要因素。农民进城镇不是差钱就是差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源于土地的束缚,大多数农民被少量的几亩几十亩土地绑的结结实实,他们不是不想住上“洋房”,而是住别墅、住楼房根本不适应小户农业生产,城镇距离土地路途遥远不说,甚至农民的小型农具都找到不合适的地方存放。怎么才能让农民安心的走进城镇?那就是土地有代耕,进城有岗位。合作社恰恰能够解决代耕的问题,不仅本身能够创造部分岗位,延伸的产业链可以直达城镇,发展工业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所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催化剂。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方式。无论性质是什么样的合作社,也无论是由什么样的人领办的合作社,都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力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形成规模后的种植业农资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产量提高、价格提高,既增产又增收。这种降低和提高最终惠及的是拥有土地的农户,即便是没有真正走上合作入股的家庭式合作社也抬高了土地的承包价格,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
(一)增速较快。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 ,尤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截至2012年末,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60家,增速明显。随着市委、市政府对于合作社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农民对于合作社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市合作社的增长速度会进一步加大。
(二)分布广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七区九县市遍地开花,聚集当地的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同时合作社的类型包括种植类、养殖类、农机类、畜牧类等多个类型。
(三)带动力强。在市、县、乡三级的大力支持下,涌现出一批带动能力非常强的合作社典型,如克山的昆丰大豆、仁发农机,依安的惠民农机,吸纳了大批农民入社,土地规模化经营,带动了大批当地的农民致富。
三、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在整体运行上不够规范,内部设立的制度不够完善,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有效形成。有的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在财务、合同、利益分配、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不够健全,内部的管理机制也不够完善。
(二)人才相对匮乏。保障合作社的长远发展,人才是关键。目前,我市大部分合作社中存在缺乏人才的现象,合作社的管理者与社员文化素质不高,且年龄偏大。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合作社较为缺少五类人才:一是缺少带头领办人才。截至2012年末,全市合作社带动农户36.3万户,距离农民全部入社目标差距很大。从调研情况看,农民有组建合作社的愿望,但缺少领办人才。二是缺少经营管理人才。绝大多数合作社没有专业管理人才,理事长“一肩挑”。据问卷统计,有1180家合作社缺少经营管理人才,占28.9%。三是缺少专业技术人才。据调查,合作社主要缺少农业技术、兽医、农机维修等方面技术人才。部分农机合作社反映,维修人才紧缺制约机耕作业,设备稍有故障就得外请维修人员,费用高周期长,影响了合作社发展。四是缺少市场营销人才。产销一体化的合作社普遍反映缺少营销人才。据问卷统计,缺少市场营销人才的202家,占已注册商标合作社的40.0%。五是缺少财务管理人才。各类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目前基本由村会计负责或委托县乡经管部门。村会计一般年龄较大、专业水平较低,县乡经管部门业务繁忙无法顾及全面,会计人才缺口很大。
(三)资金保障不足。对于合作社而言,无论是种养殖技术的推广,还是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都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经过调查和分析发现,合作社的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缺口,而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也成为合作社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难题。一方面,单纯依靠农户自行集资无法满足农民合作社壮大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合作社在融资贷款的过程中,缺乏抵押担保,很难成功融资。
四、对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不管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都是必然选择,必须从实际出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纵深发展。
(一)抓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仅靠农民自发地去组建,要发挥政府在其组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扶持,各地也都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工作中,应进一步强化指导与服务。一是加强宣传,强化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和合作理念,确保有关法规到基层、到农户、到干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干部支持和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给予农民合作社适当的政策倾斜,针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为其创造有利资金条件,解决合作社的资金困难,促进其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形成示范效应。
(二)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合作社类型,选择克山昆丰、依安春城等重点合作社,组建市级培训基地,每个县分别组建县级培训基地。分批对合作社理事长、有组建合作社意向的带头人以及相关人才进行实地培训;依托市内科研院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发挥乡土人才的地缘和亲缘优势,调动返乡创业人员积极性,鼓励带头领办合作社。鼓励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返乡创办合作社或到合作社工作,组织规模较大的重点合作社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保障合作社人才的来源;争取设立专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经费,为搞好培训提供资金保障。出台人事、财政、保障政策,将合作社急需人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收范围,设置公益性岗位,招收专业对口人才为合作社服务。将合作社人才引进纳入全市人才整体规划,对招聘高级技术人才的合作社给予财政补贴。将合作社新招收人才特别是大学生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优先、优惠”解决“三险一金”。
(三)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抓典型,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认真总结示范社等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合作社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深入人心,引起农民的重视和理解。要抓好一批典型和表彰一批先进,形成学、帮、带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办法,力争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抓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通过社会媒体以及业务部门宣传合作社与普通农民的密切关系,引导农民重视自身利益,提升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意识,保证合作社各项事宜的公开透明;抓制度,建立健全合作社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要帮助指导合作社根据社员意愿,量身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依法依章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公开,完善二次分红分配制度,促进合作社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打造。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市场平台,打造特色品牌。构建齐齐哈尔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电子商务网,宣传各专业合作社的产品、服务、特色,以及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收集并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信息;以绿博会等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为契机,加强品牌宣传,推销我市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色产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特色品牌,包括商标申请、注册、宣传等都予以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
〔参 考 文 献〕
〔1〕 徐旭初,吴彬.治理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的影响——基于浙江省5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05).
〔2〕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05).
〔3〕 张开华,张清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困惑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0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原副总理回良玉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在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1]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的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支持政策,使得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2010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35多万家。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发展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民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了解不深,导致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
1、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历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相比其他产业有一定的差距,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之初,地方政府不管在政策还是资金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都不够,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有条件发展合作社,却因资金缺乏或者政府政策不支持而滞后。
2、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为数不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注重建立却轻视管理,内部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但是只是一种形式,形同虚设;还存在一部分只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组建指标而仓促建立的。很多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针对同一个方面的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制度混乱,使得农民不知该听从哪个。
3、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存在着人才的"三少",即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少之又少;政府相关指导部门中懂法律、懂政策、会监管的指导人员少;理论深厚、善于把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特殊国情融会贯通、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人员少。
4、合作内容层面低。与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向着农产品加工领域延伸,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纵向一体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向比较,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层次还很低,仍停留在初级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主要起中介和联结作用,其本身并没有设计农产品的加工、延长农业产业的链条和实现农产品价值的增加。[2]
5、金融机构服务滞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合作社资金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的资金。目前农村的金融现状如下:一是支持农村经济方面的金融力度不够。农业银行主要负责粮棉的收购贷款,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的方面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徽;二是金融机构"嫌贫爱富"。大部分农民贷款金额较小,这就导致银行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的还贷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虽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专业社在农业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发展合作社是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因此,为了新时期合作社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并结合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充分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合作社实施的意义以及将会带来的好处,以此来增强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入社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的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出了国家层面的立法,还要建立健全与合作社有关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风险调节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合作社资金支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农业、农村。国家非常重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从2003年开始,中央就拨出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2003-2007年累计投入5.15亿元,2008年达到了3.3亿元。大多数的省(区、市)都在预算中安排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8年,各省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到了13亿元。接下来,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持续化、制度化,并对资金的数额加以明确规定,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应该用的地方。
4、加强人才培养和吸纳专业人才。各地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法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社有关的理论和相关政策,以便减少他们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使农民更好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大中院校学生和农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中任职,提高合作社的文化素质水平。
5、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合作社各主管部门的职责,使他们各司其职,确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准确及时的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等;积极举办和参与农产品展销会、会等活动,特别是参加农博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各地政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开办讲座、办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素质,使农民真正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三有"--有文化、有技术、有素质的新农民。
注释:
[1]资芯,龙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载《中国集体经济》2009年第34期
关键词: 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连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下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对于提高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解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问题,更好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笔者对郴州市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郴州市辖11个县(市、区)、250个乡镇(其中镇86个、少数民族乡13个)、2946个行政村、25926个村民小组。全市总户数143万户,其中农业户92万户,占64%;总人口463万,其中农业人口339万,占73%;耕地面积340万亩(其中水田260万亩、旱土78万亩),人均耕地0.7亩。
截至2012年12月末,郴州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11家,其中,2012年新增183家;合作社成员2133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2%;全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9.06亿元,占同期农业生产总产值的6.78%。全市6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33428万元,平均每社54.7万元;农作物总面积62.8万亩,农作物总产量33.6万吨,平均每社0.26万亩和0.14万吨;畜禽产品总量6.34万吨,平均每社0.068万吨,水产养殖总面积0.6万亩,水产品总量0.23万吨;林产品总量2.12万吨。
据调查,近几年来,郴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快了农村产业调整的步伐。在郴州市新一轮的油茶开发过程中,全市共涌现了21家油茶专业合作社,涉及生产面积7.84万亩,占到全市油茶林总面积的76%。合作社新开发面积3.67万亩,占全市已新开发油茶面积的87%。资兴市蓼江华荣铺村是一个历来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山村,2003年仅三户专业养殖户,合作社成立后通过品种改良,引进优质种猪,极大地提高了养殖效益,带动全村养猪户的生产积极性,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专业村。
(二)增强了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2008年冰雪灾害发生后,永兴县大元冰糖橙合作社迅速组织成员对因灾受损的果树进行统一的科学救护,当年他们的水果产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0%以上。宜章县一六镇一带的生猪养殖大户两年前预测到了生猪市场的走势,迅速联合起来组成协和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一方面以合作社名义与饲料供应厂商谈判,最大程度地降低了饲料价格,另一方面组织成员减少生猪存栏,抢抓机遇进行生猪品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当轮生猪价格下滑给养殖户带来的损失。
(三)拓展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把生产投入品的统一购买和生产产品的统一销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宜章县岩泉镇泰鑫养猪专业合作社被列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局的生猪定点供应基地,日前已与南海区签订了年供生猪15万头的合同,不仅保证本社成员生产的生猪销售无忧,还解决了一大批养猪合作社及其大户的生猪销售问题。苏仙区长冲铺葡萄专业合作社2012年第一次组织产品的统一销售,就销售了葡萄500多万斤,占到全社葡萄总产量的70%以上。此外,宜章县乐水养鸡专业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参加了全国首届农校对接洽谈会;桂阳县佳宝油茶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参加了全国合作社(湖北)产品交易洽谈会,为打开合作社产品的销售渠道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提高了农民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水平。据郴州市农经局统计,全市合作社实施生产质量标准的合作社105个,现有注册商标29个,拥有农产品质量认证数18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个数44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专业合作社数141个。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创建出数十个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市场竞争力。永兴冰糖橙、宜章水浸窝杨梅、资兴东江湖蜜桔、汝城板鸭、苏仙区长冲铺葡萄等都成为了享誉市内外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二、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金融支持全是间接性的。从调查情况看,占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法定的注册资金,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人经济体,因而金融机构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不多。由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仅适宜经营合作,并不适宜统一贷款,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都是间接取得的,比如通过龙头企业、农户、法人代表等取得贷款,由合作社使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不高,但贷款满足率低。根据问卷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多数是通过社员个人借款,故利率较为正常。6个月至一年的利率有80%为5.8%-6.3%。通过对郴州市农经局的走访调查,有贷款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98%,但实际满足率不到10%。
(三)合作社当前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通过社员个人向银行借款。调查显示,在参与问卷调查的20户合作社中,有12户是社员个人向银行借款,有6户是向其他企业借款,只有2户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但贷款未成功。
(四)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远远不够。调查郴州市辖内所有涉农银行,没有一家银行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两家国有银行更是连间接融资都没有,只有农村信用社对社员个人发放了贷款1624万元,村镇银行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2534万元。从调查问卷来看,所有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可度不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承贷主体不符合金融机构的放贷条件,而现在也没有特别的政策对他们予以扶持。因此,涉农金融机构虽然接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申请,但都表示不符合他们的放贷条件,爱莫能助。
三、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符合条件的抵押、担保物,制约了信贷投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的农产品、土地经营权、农房等资产认同度较低,有些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导致农民合作社难以获得信贷支持。另外,由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机构发展不足,导致信贷资金供求不平衡。
(二)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的金融产品供应不足。在调查中,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贷款需求,但因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与农村现有条件存在差距,形成一方面农户贷款难,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放款不出去的尴尬局面。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欠规范,不具备承担债权债务的能力。一是机构设置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组织形式松散,合作社对其成员约束力有限,增加了银行贷款的管理难度。部分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不够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缺乏,或者形同虚设。二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成为合格的承贷主体。从目前合作社贷款主体的情况看,多是以农户、龙头企业、股东的名义取得银行贷款,合作社自身很难贷到款。三是管理松散。由于从组织者到广大社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有的合作社规章制度内容模糊、可操作性不强,不具备相应的合作社管理能力,规章制度建设滞后,运营管理随意性大。
(四)农业保险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风险的分担、补偿机制未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是农产品,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决定了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大,需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来保证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入。
(五)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滞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未到位。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参与者大多是农民,其知识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平等合作思想,对合作经济认识不足。而政府相关部门对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支持、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未同步跟上,导致部分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不明确,发展动力和能力受到了限制。同时,政府部门的扶持政策还不到位,如登记注册、税收减免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在专业合作社用地、用水、用电、人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也未落实到位等等。
四、相关建议
(一)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农发行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补充作用,在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大型基础设施及生产性资金投入方面扩大业务范围。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支农社会责任,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积极探索并创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授信、信贷、汇兑与结算支持,真正把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来支持。农村信用社要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参股,使其成为信用社的社员,建立起农村信用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核定信用额度,通过积极创建信用工程,打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绿色通道”。邮政储蓄银行要利用网点优势,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
(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行现代公司化管理。根据合作社法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和管理。比如要有规范的公司章程和财务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明晰产权关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体系,使之具备独立承担债权债务的条件;保证社员股东的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企业管理经营者由董事会聘请,企业管理者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所有股东利益负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外部引进人才,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
(三)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特点,根据不同的生产组织模式,实行不同形式的信用合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一是对以土地为入股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土地流转等多种经营权质押信贷产品。二是对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推广“公司+合作社+社员”的信贷模式,提供企业为社员担保、订单质押和仓单质押等组合贷款。三是对专业大户和科技人员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推广以大户和带头人为核心的联保贷款和组合担保贷款。
[摘 要]为抵御市场风险的冲击,农户自发联合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本文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为例,对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创办形式单一、理事长素质低下和管理不民主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联系阜蒙县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状况;辽宁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94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共同面对市场风险,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步入正轨,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9.4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4%,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技术信息、手工编织及农家乐等多个产业。
近年来,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研究,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创办主体方面,有学者表示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是其他主体不可替代的,没有政府的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发展壮大;在运行机制方面,有学者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成员对应得利益的了解程度和核心成员的出资比例对普通成员的利益实现有显著影响;在社效率方面,有学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交易效率水平总体偏低,且社会效率水平最低;在存在问题方面,有学者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经营实力弱、承担风险能力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呈现异质性、多样性的特点。
1 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阜蒙县数据
1.1 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总人口74万(截至2016年底),包括蒙古族、汉族、满族、回族、锡伯族、朝鲜族等24个民族,蒙古族占全县总人口的20.6%,分布在全县各地。阜蒙县政府积极响应辽宁省号召,采取各项措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16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2 445户,注册成员2万余人,直接带动10万余农民增收致富。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类、养殖类、服务类3种,细分为粮油、蔬菜、畜禽、林果、农机、土地流转等。
1.2 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现状调查分析
为了对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现状有更直观的认识,笔者选取了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理事长的访谈来获取第一手数据。通过调查发现,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多为村里的能人大户,年龄在40~60岁,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在此基础上,笔者对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注册资金、机构设置和民主机制进行描述性分析。
1.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
从表1可以看出,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由村里的能人大户发起的,占调查总数的68.8%;有21.4%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的基层组织创办的,主要是供销社。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则较少,分别占7.5%和2.5%。
1.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中小规模为主。在调查的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28.8%的合作社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注册资本在10万~50万元占45%;5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占26.2%。
1.2.3 机构设置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有超过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将近7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自己专门的会计人员;有46.7%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像企业一样雇佣了专业人员作为合作社经理。
1.2.4 民主决策机制
从表4可以看出,整体来说,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的民主化方面做得不好,只有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会召开多次成员大会,经常召开成员大会的合作社不足15%,将近70%的农民专业合作一年只召开一次或者从来不召开成员大会。
2 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2.1 经营管理不民主
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组建、轻规范”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规范化程度低,缺乏活力。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没有设立自己的章程,也没有设立组织机构,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完全由理事长一人说了算,理事长也完全依靠其“牵头人”的身份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设立了章程,但真正按章程管理的不足30%。
2.2 规模小,创办形式单一
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册规模上多为5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社,大型合作社的数量相对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该是多元化的,创办的形式也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国家也一直在大力支持不同主体和机构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但调研过程中发现,阜蒙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形式仍过于单一,有将近70%都是农民自发成立的,其他一些机构,如供销社、龙头企业等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较小。
2.3 理事长素质低下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其理事长和社员的素质是分不开的,没有高素质的理事长和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可以走得太远。但从上述分析可知,目前,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多是村里的能人大户或者村干部,这些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也没受过管理方面的培训,只是通过农业生产相关经验进行管理,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3 推动和完善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3.1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一定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现状相一致,不能照搬他人。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该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成不断做出调整。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依照章程规定进行。
3.2 鼓励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阜蒙县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实现多领域化,创办形式多样化。所谓多样化就是要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谓多领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主体可以来自能人大户、龙头企业、政府部门等多个领域。
3.3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理事长的素质
针对阜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素质偏低的问题,阜蒙县应加大培训力度,较为有效的做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培训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进行免费培训;第二种是由政府部门出面,资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到农业大学进修学习,从而提高其管理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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