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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精选(九篇)

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

第1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回良玉在报告中指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回良玉着重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决定》的重要精神和主要内容。他强调,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按照议程,会议还将审议全国政协委员赴山西等省市视察和考察情况的报告,审议外事出访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杜青林、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开幕会。

10月16日下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16位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大会发言。贾庆林出席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主持会议。

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言献策。袁隆平常委建议大力实施超级杂交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提高农民种粮的经济效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何丕洁常委代表民革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制环境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张圣坤常委代表民盟中央作了《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为推进农村改革贡献力量》的发言;李谠常委代表民建中央提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潘贵玉常委代表民进中央提出了“推进农科教一体化,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建议;陈绍军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建议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王钦敏常委代表致公党中央以《完善粮食价格体系,促进粮农持续增收》为题作了发言;赖明常委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提出,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黄志贤常委代表台盟中央提出了关于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两点思考;林而达常委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就促进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若干建议;王少阶常委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建议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王全书委员代表河南省政协作了《关于建设国家粮食核心产区的几点建议》的发言;杨俊文常委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思考》为题作了发言;郑新立委员建议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发展;夏培度常委就解决“老农民建设新农村”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邱衍汉常委建议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

发言同志认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战略思想,表示完全赞同中共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30年来的历程回顾和经验总结,一致拥护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各项措施。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方面,要继续把“三农”问题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探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杜青林、白立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10月16日上午和17日上午,会议进行分组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部署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必将凝聚全社会力量,兴起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热潮,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全局,只有农业安全稳固、农村安定有序、农民安居乐业,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坚持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和长期不变,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守住18亿亩耕地的底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的主体作用,要不断壮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要加强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理顺关系,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白立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参加了分组讨论。

10月18日上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闭幕。贾庆林出席闭幕会并讲话。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和会议公报,听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关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的报告,并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完全赞同和拥护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中共十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完全赞同和拥护《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还反映了当前的社情民意,审议部分委员视察、考察报告和外事出访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开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贾庆林在讲话中指出,当前,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信心和决心。要深刻认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重点,积极为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言献策。他指出,一是要抓紧抓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要坚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三是要认真落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贾庆林强调,要重视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确保农村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贾庆林对全国政协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搞好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做好十一届政协开局之年的总结工作。他强调,人民政协要密切关注、深入研究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的影响,及时向中央建言献策。

会议决定:任命严隽琪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因年龄原因,何鲁丽不再担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决定增补王国卿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卞晋平为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驻会)、张秋俭为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驻会)、邓宗良为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驻会)、王国卿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驻会);因工作变动,卞晋平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刚主持闭幕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白立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孙家正、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出席闭幕会。

第2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法律体系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带动农业规模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方面起着突破性的作用。然而这一重要的利国利民的组织,在税收政策支持上却并不具备应有的优势。

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税收政策现状

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税收政策尚未形成一个完整体系,现行的政策散布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若干税种中,缺乏系统性。增值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农村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81号)进一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3]303号规定: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的非税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以及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81号)规定,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身份认定模糊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农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专业协会。法律确定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但并未明确规定其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还是社团法人。因而在是否将其认定为非营利组织这个问题上法律未给出明确的依据。而股份合作社,专业协会这两种形式的法人地位还尚未明确,其法律权利得不到保护,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身份认定的模糊使得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营存在风险,并且难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2.2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重复征税

据了解,土地流转是目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大主营业务。该业务的流程一般为先由经济合作组织与本村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再由其将所有土地集中对外开展租赁经营业务,取得租金收入后,用于对村民的分配。该流程无疑有利于扩大土地规模,满足受租人实现规模经济的需求,从而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价值。而与此同时,重复征税就产生了。首先,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签订租赁协议集中土地的环节,按现行营业税的规定,村民应当就租赁金额缴纳5%的营业税;其次,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与受租方签订租赁协议时需再次就其租赁金额缴纳5%的营业税。这样一来,实质上只有一笔的租赁收入缴纳了2次营业税。收入甚微,背负重大生活负担的农户本应获得社会政策的扶持,而实际上他们却在承担着不合理的重复征税,这无疑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2.3免税范围狭窄,税收手段单一

在增值税方面,仅对销售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免税,而对于社员分级、加工、安装等初级农产品以及为社员提供的直接用于农业的各类生产资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纳税;在营业税方面,仅规定商业银行转贷给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贷款利息收入免税,而经济合作组织本身非但不能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反而同上文所述出现被重复征税。此外,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形式大多局限于减免税,而包括优惠税率、税收豁免、纳税抵免、亏损结转、加速折旧在内的其他优惠手段,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总体而言,我国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强。

3完善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政策建议

第3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政协潍坊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团结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共潍坊市委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责任感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团结奋斗,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20.9亿元,增长16.5%;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852.7亿元,增长27.8%,实现利税286.7亿元,增长28.9%;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77.7亿元和88.5亿元,增长26.1%和2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4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08元,分别增长14.8%和9.8%。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功能和品质进一步提升,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党的先进性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人民政协的各项职能,不断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调查研究、议政建言等活动,为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指导推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组织引导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做强做大现有企业、沿海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主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了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对此,市委是满意的,社会各界是肯定的。在此,我代表中共潍坊市委向各位政协委员,向各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着眼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一个总目标、三大发展任务、六个工作重点、四项保障措施”的总体思路和任务要求。“一个总目标”是,确保经济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大发展任务”是,科学发展工业经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科学发展城市经济、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个工作重点”是,工业强市、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沿海开发、服务业发展、节能环保;“四项保障措施”是,科学投入、改革创新、和谐创建、责任落实。实现上述奋斗目标,需要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埋头苦干、奋发进取,也需要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市委希望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挥政协优势,积极为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新的形势和任务,既为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也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做好政协工作,为推进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一要全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服务。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位置超脱、联系广泛、智力雄厚等优势,扣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围绕“一个总目标”、“三大发展任务”、“六个工作重点”、“四项保障措施”,谋划和组织好调查研究活动,广泛了解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超前性、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要积极组织政协委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特别要加强与政协委员中个体私营大户和民营企业家的联系,激励他们争先创优,把现有企业做强做大,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围绕科技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专家委员开展科技攻关,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充分发挥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多形式开展联谊活动,搞好招商引资、引才引智等工作,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要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就深入实施“三化、三带动、三变”战略、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化经营、建设品牌农业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特别要组织引导在涉农部门和乡镇农村的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关心支持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主动参与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农民素质提高,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二要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创建服务。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共建共享。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搞好统一战线内部的合作共事,促进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大团结、大联合。要充分发挥界别作用,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多做协调关系、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团结和谐。要充分发挥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巩固和发展全市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热心关注社会和谐问题,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单位等和谐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所联系群众的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争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三要积极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与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为各派、无党派人士发表意见和主张提供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就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搞好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参政议政,真正使政协的政治协商成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做好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进一步形成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4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会议期间,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商议政,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会议听取并赞同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听取并批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批准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胜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会议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之基、团结奋斗之本。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做到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必须按照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风险放在宏观调控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统筹处理速度、结构、物价关系,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和物价反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扩大消费需求,鼓励民间投资,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普及科学知识,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财税金融和行政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各项政策的落实。

会议认为,总书记在与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座谈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委员们强调,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的事业就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切实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加大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文化改革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 化解矛盾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发挥港澳委员在港澳和内地经济、政治、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同港澳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的联系,不断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进一步扩大同台湾岛内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和基层民众的交往,不断夯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联系交往,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扩大对外友好交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理解与合作的重要桥梁。要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对外友好交往,拓展公共外交,扩大国际社会对华友好的民意基础,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今年是本届政协任期的最后一年,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总结各级政协创造的成功经验,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大对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力度,为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理论支撑。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5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发展差距,让农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建设成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中央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并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会组织也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围绕建设新农村的总体目标,积极行动,有所作为。

一、从工会自身的职能、定位出发,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他们已经成为职工队伍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统计显示,扬州市现有职工70.47万人,其中进城务工农民就有20.1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8.63。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当前维护农民工权益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工会组织应该顺应时代的要求,勇敢地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好了,让农民工得到了实惠,就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为,在我国无论是农村、农业发展,还是农民的进步,都离不开农民工这个“桥梁”、“纽带”,建设新农村更离不开农民工的作用。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仅给农村带去可观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信息,促进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还带去了城市文明和知识,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

(一)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应打破界限,不论户籍所在,不论合同长短,不论工作年限,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只要本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都应该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要紧紧依托开发区、乡镇(村)、街道(社区)和各类行业党组织,加快区域、行业联合基层工会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采取独立、联合、上挂、下派、委托等多种组建形式,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千方百计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等再就业服务资源要扩大服务范围,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减少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盲目性。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进企业工资协商机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帮助农民工在城市平等就业,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状况。要加大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权。

(三)依托工会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农民工总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有过专业技能培训的非常少。据相关统计,小学文化程度占5.3,初中文化程度约占81.4,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13.3。目前进城务工农民主要从事建筑、制造、运输等体力型劳动和餐饮、娱乐、家政等服务性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入门门槛低,对就业者本身素质要求不高。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进城务工农民队伍,不断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

(四)加大对农民工问题调研力度,推动政府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农民工生存现状不容忽视:同种岗位工资差距中,对农民工的歧视因素达39;拖欠工资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据解决;超时劳动得不到应有报酬;子女入学无门,医疗缺乏保障等等。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工会要加大对农民工问题调查研究力度,建议政府加大改革,尽快消除体制,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制度设计,逐步建立确保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人生安全、子女义务教育的保障制度。

二、围绕致富农民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作用

(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稳定器”作用,推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企业迅猛崛起。它从根本上改变着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乡镇企业发展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他们作为就地转移的劳动力,从农民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与新的劳动手段和新的劳动对象的结合,成为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人阶级新成员。工会要结合乡镇企业的特点,积极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能,支持经营者办好企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建设新农村服务。一是要在乡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二是要按照国家的经济法规和劳动法规,逐步建立合乎规范的、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乡镇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履行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者和维护者的职责,参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促进解决职工最关注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发展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三是要大力弘扬爱国主

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二)依托产业技术工人的力量,发挥工会组织在“城市反哺农村”中的特殊作用。一是各级工会组织定期组织城市技术工人送技术、送技能下乡,组织生产标兵、生产能手到乡镇企业和一些农村家庭手工作坊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协作活动。二是发挥工会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发动广大职工努力牵线搭桥,做好城市科研院所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工作,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挥工会的作用。三是整合工会培训资源,协助政府建立灵活有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加快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以推动工会组织向农村覆盖为抓手,推动农村经济组织的横向交流和合作,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努力扩大覆盖面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农村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不断增加,工会组织建设向农村覆盖已势在必行。要根据农村工业经济的特点组建各类行业工会:比如花木、蔬菜、水产等种植、养殖行业工会;谷物加工、服装制作等加工、制作类行业工会;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组建连锁超市工会等等。农村各种行业工会建立后,要围绕企业发展,加强行业内农村企业、个体作坊在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推动企业间的良性互动,繁荣农村区域经济。

三、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管理的借鉴作用,推行村民自治,强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民利,必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于80年代,普遍推行于90年代,已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与发端于工业文明基础之上,而且起步较早的工会民主管理相比,农村民主管理有许多先天性不足,工会组织可以在制度上提供借鉴,共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借鉴工会民主管理制度的可行性。首先,工会民主管理的制度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同属于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版块。两制度设立之初,就有相互借鉴的基础。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实行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工会组织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了社会“稳定器”的角色,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再次,“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同时新农村建设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矛盾,客观上也需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第6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一、农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出现地方政府扶持政策不足的问题,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到位。长期受小农意识的影响,使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缺乏信任。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发展时间比较短暂,发展规模较小,经验不足,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以市场为依托。固定资产较少,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

我国农村的教育水平比较低,缺少专业人才,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问题时不能及时给予专业的指导。农村合作社基本是以家庭形式为基本形式组成的,有些地方只是形式,没有真正开展生产联合的服务模式,农村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基本积累薄弱。农民合作社产品深度加工试点较少,自我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构建,降低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阻碍了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二、发展农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

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新秩序中的一个组织载体,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能够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解决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的问题,使农民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民参与多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利益分配。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行各个方面的统一,便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有效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村专业合作社能将单个的农户联合起来,改变过去在市场交易中处于的不利地位。建立完善的产业链。

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农民自身“办”不了的问题,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围绕当地的优势产品,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发挥农村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优势,实现统一的质量、统一的价格,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民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发展。

三、发展农村合作社的有效建议与对策

1.发展农村合作社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指导,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专业人才,提升管理能力。人才作为第一生产力得到重视,在服务中凝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可以和农业专业院校合作。明确人才在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性,通过联系专家培养人才,将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引入农村,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实践中锻炼人才。举办以“农村合作社”为主题的大学生创业比赛,为学校提供实习基地,加大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经验交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2.发挥政府优势,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确保农村合作社健康运行。 地方政府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对规模较小的农村合作社给予适当的鼓励,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引入多条深层加工线,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农村合作社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大力挖掘资金投入的潜力,提高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发挥农民自主的能动性。在媒体平台上宣传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改变金融部门对合作社抗风险的片面性认识,引导促进农村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制定出农村合作社信用评估体系。

3.协调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合作社健康稳步发展。在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农产品协会应给予大力支持,提高向农业市场流动商品的竞争力,相互协调,进行最有利的组合,进行科学、准确的审核,促进形成良好的?r业市场秩序。协调当前的管理机制,建立独立、自主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协会内部的管理作用。

第7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建议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数字显示,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农超对接”在我国尚显稚嫩,成长空间很大。2008年底,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而在此之前,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颁布实施。国家提出并实施“农超对接”的举措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应看到,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这其中既有当前大制度环境的约束,也有作为“农超对接”主体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影响。本文试图探析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如何解决“农超对接”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发展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水平,以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一、“农超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及面临问题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比2008年底增长90.8%,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从起步时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生产领域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一体化经营发展。

但是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政府在对合作社的扶持过程中,重建设、轻管理,导致许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并不强(赵泉民)。政府对于合作社干预过多。据有关专家对全国多个合作社的调查,合作社理事长提名方式中政府提名的占到了16.4%;理事长身份为村干部和政府人员的占到总数的36%以上(韩俊)。另一方面,合作社也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但截至2009年5月累计安排项目资金只有1.45亿元,也仅扶持了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另据农业部统计,2009年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额为51.4亿元,合作社平均获得的贷款额不足23800元。

2.“农超对接”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发展“农超对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首先表现的就是合作社对接难。“农超对接”商机无限,可门槛又太高,不少合作社感叹:对接不上。同时存在物流配送难,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在现实的操作中非常不易。“农超对接”发展至今,落后的物流设施与长距离配送的矛盾依然存在。对接盈利难,合作社应该是“农超对接”的受益方,但总有合作社抱怨没赚到钱。

其次就是约束机制缺乏。一些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合作社中社员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不能履行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农产品价高时,社员就不把产品卖给合作社,但是销售情况不好时,农民却要合作社收购其农产品。

最后是融资问题。“农户+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在与超市对接过程中由于资金问题,经常都不能满足超市的对接标准。

二、对当前现状、问题的剖析

基于当前发展“农超对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剖析:

1.合作社主体的缺失。已建立的一些合作社中,政府主导或指导的占据主要地位。一方面合作社建立之后,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导致合作社徒有虚名。另一方面合作社建立之后,政府一退出,合作社就缺乏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其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也大大降低。农民作为合作社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降低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2.政府扶持政策缺乏系统规划。政府的扶持政策多是如何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后,许多政策便相继退出,缺乏延续性。另一方面,对于合作社运营中的融资问题支持不够。目前许多合作社的困难主要就是表现在融资难,这方面政府缺乏较为可行的措施。

3.合作社规模较小,农民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农超对接”的初衷是减少流通环节,一方面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是确保食品安全,充足超市的农产品供应,满足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的需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目前合作社仍处于发展初期,与超市的谈判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收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增加。

4.农户对于“农超对接”的意识不够深入。“农超对接的”的双方是超市和合作社。现实中,双方的主要业务往来都有合作社的相关管理者来完成,农户并不直接参与超市的对接过程中。而农户对接的意识不够强烈。当市场收购价高于合作社与超市的协定价,农户便将产品通过另外的渠道销售。使得合作社与超市的合作产生摩擦,容易出现信誉问题。

5.合作社自身功能不健全。“农超对接”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功能是完成农户与超市的中介任务。这就需要合作社在具备一般的指导生产、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的功能外,成立协调部门,界定与超市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对接的效率。

三、“农超对接”模式下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建议

基于上文所述,在现有社会环境下,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超对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界定政府与农户之间的权责关系,回归农户的主导地位。现有社会环境下,农民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政府对于合作社的扶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扶持过程中应把握“度”的问题。现实中应该避免表面上是以农民为主体,实际上却以政府为主导的假相。

2.提高政府扶持政策的系统性。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应切实考虑合作社真正的需要。加大对合作社融资的支持力度,解决合作社的燃眉之急。加强政府扶持政策的持续性,完善扶持政策的退出机制。

3.建立政府、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的协商制度,确保对等交易。基于当前现实,有必要建立一种三方协商制度。以合作社和超市为协商的主体,政府进行适当的参与,确保合作社和超市的对等交易。对于保护农民收益具有积极意义。

4.引入非制度因素,提高农户的参与意识,建立动态约束机制。现阶段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合作社内部引入一些非制度因素。如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将一些传统活动引入进来,增加农户的归属感。既能增加已入社农户的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这些非制度约束,增加农户的守约意识,确保“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徐刚.现代农业新引擎――我国“农超对接”开展情况综述[J].农村经营管理,2010(4).

[2]章继刚.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趋势[J].农业开发研究,2010(1).

第8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一)选题准确。这次资政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选题,充分体现了政协工作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已有一段时日,十镇百村试点工作也开展了两个多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到基层调研,有助于我们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进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调研比较充分。虽然我没有听各位常委的大会发言,但认真我阅读了所有的调研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大家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认真梳理,既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又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成效比较明显。22篇调研报告份量重,含金量高,有现象、有建议,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可贵品质,也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客观依据。总结这次的调研报告,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全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句话,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民主等各个方面,22篇调研报告都有涉及,并体现了由点及面、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特点。由点及面:这次的调研报告分成多个专题,这些专题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状。由近及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现在做的只是第一个阶段。大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报告中充分体现了由近及远的内容,不仅仅反映了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规划设计、村容村貌整治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涉及到文化、医疗、教育等社会发展方面比较长远的内容。由表及里: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要靠广大农民群众。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的主体。有多篇报告提及农民的素质问题,并对如何提高农民素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二是深刻。调研报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分析比较透彻,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比较深刻,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市直有关部门将要认真吸纳,并将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三是有效。调研报告没有停留在表面上,对解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是既号脉诊断,又开方抓药。

总之,这次调研的成果对××的新农村建设将起到较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代表市委对各位同志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市委、市政府将会充分吸纳这次资政会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

二、大力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我市有一个很好的基础,那就是农村综合改革。年初,国务院提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如果没有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很难见成效。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起步早,基础较好,可以说,是抢占了制高点。

下面一些数据,有助于大家全面了解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先是一个县试点,然后向三县一区推行。农村综合改革有以下几个环节:(1)调胖规模。全市乡镇总数由原来的101个调到70个,乡镇规模增大,平均人口上升到6.12万人,国土面积124.80平方公里。(2)调瘦机构。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多个改为三大块: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领导职数核定为9人之内,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党政领导实现了交叉任职。(3)深化改革。乡镇职能重新认定,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是政府管理的回归政府,该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事业单位实现了全员聘用,工资与技术和绩效相挂钩。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市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数由原来的4991名精简为3237名,减幅达28%;机构总数由原来的634个精简为336个,减幅达47%。庐江县乡镇事业机构数由原来的140个减少到84个,减少了40%,编制数由1149名减少到818名,减幅达28.8%;无为县由原来的237个减少到98个,减少了58.6%,编制数由1338名减少到867名,减幅达35.2%。(4)扩大村级规模。全市村级总数由1755个减少到1007个(包括城镇社区),减少了43%;平均人口由2597人增加到4526人,增加了74.28%。并村带来的效果主要表现在:(1)村干部素质能力更高更强了,一大批年富力强、学历较高的村干部脱颖而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2)小村并大村,激活了基层的动力,增强了基层的活力。并大村后的农村转移支付基本上可以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并有一定节余,这就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主要是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上下功夫。

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为民服务全程机制。每个乡镇设立一厅一室两个窗口,即一个服务大厅、一个室、一个办理窗口、一个窗口,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权服务。(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村务管理做到指标化、制度化、正常化,并建立健全新的考核机制。(3)以钱养事服务农民机制。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真正确立以钱养事、利民便民的服务制度。(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机制。这个机制是4个机制中最关键、最基础的,也是最难办的,它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的211个专业合作组织很多是松散型的,大多组织化程度不高,功能也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鼓励和推进。当前211个组织中还有87个没注册。我们的目标是到2010年翻一番,达到400个完善的组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我们已经先行了一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这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标志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并以此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第9篇:农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文

关键词:订单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组织模式

一、随州市订单农业的发展现状与特点

随州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中等规模的农业城市,拥有相对较高的人均土地面积,这有利于当地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近些年,随州市正在大力发展城市品牌蔬菜,其中“泡泡青”(一种黑绿色,叶大,杆小,味津蔬菜,随州特产)通过订单农业模式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发展迅猛,原本仅限当地人食用的“泡泡青”现远销北京上海甚至出口他国。

由于历史沿革和地理环境的影响,随州市泡泡青在推进订单农业这种生产经营模式时,出现两种具体组织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二、两种订单模式及比较

1.随州订单农业的组织形式

(1)“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是,首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契约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泡泡青的数量、品种和技术指标,合作社再把生产任务分配落实到各个农户,待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级、收购,粗加工,然后由公司集中精加工并销售。企业把收购款拨付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分发给各农户。例如作为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随州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每年与万和镇倒峡、车店等地农户签订了3500亩泡泡青菜订单,统一提供了种子和专用肥料等,并按每亩500元标准支付了定金,承诺收购价不低于每公斤1元,并在北京、沈阳、西安等地设立了销售办事处,收购后统一进行保鲜包装,打出品牌。

(2)“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

这种模式以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利用基地的作用以合约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农民负责生产,公司负责加工和销售,大大降低了传统农业生产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比如,该市长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和和张家畈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征用他们的土地和劳力,公司提供技术和物资形成供应链大规模生产泡泡青。

2.两种模式的比较

(1)产生原因的比较

传统的“公司+农户”这种简单订单模式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农户自身力量薄弱,在与公司的博弈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签订订单后,若出现市场波动,譬如价格波动,签约双方就有动机违背契约,且这种行为很难监督等,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违约率居高不下、农民利益遭受侵害、农民收益乏力,由此随着当地泡泡青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对单一“公司+农户”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这便是两种具体模式产生的共同原因。

周立群和曹利群认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产生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由于合作社范围内的成员间的了解、信任及相互监督,因而能对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第二,合作社通过集中收购、简单加工降低交易成本;第三,节约了签约、执行和监督的成本。

而“公司+基地+农户”产生的原因来源于组织结构的有效性,根据贝恩的理解,要想取得有效地社会组织方式,就必须形成一种既能避免垄断,又能使生产者获得规模经济的组织结构。这反映在农业部门,即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而从我国实践出发,“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能极大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是产业化经营的有效组织。

(2)经营方式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农民自己合作建立的联盟,农民有共同的利益核心,由合作社这个整体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协议,能够很好的代表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作为一个规范的组织,使分散的农民组织化、集体化程度更高了,由合作社分配产量,便与农户生产经营过程的协作;由合作社(或协同公司)进行商品的交割,节约成本、简便易行。

“公司+基地+农户”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蔬菜生产集中在基地,使得公司可以精确预测本年度的产量(除开天气因素),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节产量,避免了生产过程的盲目性,取得规模经济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削弱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随州市“公司+基地+农户”类似家庭农场模式,龙头企业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以每亩1000元的年租金与农户达成流转10-15年协议,然后雇请当地农户为其生产经营。

(3)农户收益和风险的比较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模式中,由于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建立的,合作社不仅和公司签订订单,还会直接对外销售,拓宽了农户的销售渠道,从而提高了农户的议价能力。而且由于合作社是长期存在的,避免不同作物收获季节的差异性和交替性,可以为农户寻找各个阶段的龙头企业进行合作,使得农户的全年平均农业收入稳定。

“公司+基地+农户”型是以公司为核心的,全年经营公司在相应季节作物的生产,这样有可能使得一部分农民不适应这种蔬菜种植方式,让他们在某些月份处于失业状态,或者激励不足,工作效率低下,因而其期望收益低。另外,由于“公司+基地+农户”完全是在基地上栽植,公司提供技术和生产要素、技术、设备等,因而公司前期投入较多,面对较大的市场风险,而且当蔬菜价格面临剧烈波动时,公司就会蒙受巨大损失。

三、订单农业两种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订单农业发展中的共有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信息不对称。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中,订单农业违约率高,契约关系关系不稳定。具体体现在:一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下降,龙头企业以协议价格收购农产品利润很少甚至亏损严重时,龙头企业就会以市场价格波动、资金不足为由,不收购农产品。二是当市场价格大幅上升时,或农产品质量不合标准,或农产品数量不合标准,造成农户实质上的违约。

第二,订单农业规模小、类别少。随州市泡泡青虽然有一定发展但品种比较单一,而且龙头企业引导的两种订单模式签订的契约数量分配到每个农户都很少,规模化受到限制。

第三,订单不规范、履约难度大。目前,龙头企业通过政府的协同作用来引导农户加入订单农业,或者与合作社签订协议,通过层层收购,层层分解,落实到户。

针对随州市订单农业两种具体模式,在发展过程各自又存在自身独特的问题,现对两种模式的具体问题进行比较论述:

“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中,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发育迟缓,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后,并不是由合作社直接提供农产品给企业,而是将任务分配给会员农户,这就造成了法定契约主体与实际履约主体的错位和产品生产、储运、分配等环节相互脱离。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社是农户自发成立的组织,获得的资金、技术、产量等仅限于所有参与农户范围内,没有具有更加专业化的机构指导,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盲目性、投机性等问题。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存在着信息和履约方面的缺陷。由于公司是直接接触市场需求变化,比农户更加清楚市场价格的变化,因而在签订契约时,会有故意压低订单价格,或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制定有利于自己利益而损害农户利益的条款。而且,企业在成本、设备上的投入比较大,前期投入比较多,因而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从而不利于契约的稳定实施。从农户的角度来说,由于大多数农户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长期收益意识,可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放弃长期的利益。

四、结论与建议

订单农业对促进随州市农户的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在随州市发展了两种模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都很好的契合了当地蔬菜生产经营的特点,规避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水平。但不同的订单模式适用不同的生产经营环境,对于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和收入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从而对订单农业项目的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应积极引导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升级与优化。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强化农民的组织认同感。政府应该尽力使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及签订的契约规范化,建立成熟的合作社组织结构。例如,在合作社内部鼓励“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

2.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地位,加速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进程。对于信誉良好、业绩较佳的企业,进行财政和税收方面的减免,并将其当成模板进行推广,并加强合作社内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防范龙头企业的“欺压农户’行为,建立“公司+农户”共同发展的组织模式。政府应该提倡具有更加灵活性的定价方式,加强公司和农户对市场风险的适应能力,对于契约明显对另一方不利的条款要大力规劝和压制。

4.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对于所有加入订单农业的大型农户、中介机构(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建立信用查询系统,奖励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而具有较差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就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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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经济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