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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上调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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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上调方案

第1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2016年退休职工是否增加养老金,尚无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规定,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2015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

劳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

根据《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 记者了解,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2016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一览表

《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步骤

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非试点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2015年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建议: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a.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b.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注:

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老年养老金的年龄补贴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龄补贴率可以用于调整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关系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有无个人缴存的过渡性养老金问题)。劳动补贴率等于劳动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劳动退休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多少。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降低目前养老金水平,取1.4%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提高目前养老金水平。但是其结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适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可以有效的控制养老金缺口的大小。

个人储老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多少,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个人缴存部分,如同银行储蓄。由于个人缴存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才有的,以前没有的可以通过年龄补贴率进行调剂。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例)为增加值。

公式中:65为老年年龄;76为人口预期寿命;12为一年十二个月。

②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小于计算值,按计算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大于计算值,按计算值+(原个人养老金数值-计算值)/2的数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作为目前状况的一种“提低控高”方法,长远目的是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养老金与年龄和工龄有关;劳动退休金是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劳动退休金就多,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短,劳动退休金就少;个人储老金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首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强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联系,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缴费。随着退休人员预期余命的延长,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进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研究完善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

第二,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统筹考虑制度设计、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调剂基金余缺的能力。

第三,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第四,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变化趋势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年龄。

第五,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2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20xx年江西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对象

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方案

此次企退养老金调整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额调整部分)。

第2部分调整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xx元(不含20xx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xx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未满20xx年按照20xx年计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后超过20xx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进行增加,体现多缴多得。

第4部分调整

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发放时间

确保6月15日前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最迟必须在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调整水平

略高于全省去年人均基本养老金10%

调整方案前三个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可享受,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另外,选择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的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养老金相关案例案例一

李女士,55岁,20xx年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1710元。其此次养老金调整结构为:100元(定额调整金)+85元(第二部分调整额)+45元(第三部分的调整额)=230元,调整后其每月实领养老金1940元。

第3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一、违规操作现象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其他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一样,保险对象的界定、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是三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正是在这几个问题上,出现了诸多违规操作现象。所谓“违规操作”,是指突破了民政部关于《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规定或与《基本方案》的规定明显不同乃至完全相反的情况。

1.保险对象中的违规操作

《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为具有农村常住户口,年龄在20~60周岁的农村居民”。但通过我们对山东省的胶南、聊城、莱洲、平阴等6县(市)15个乡镇、村的调查发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基本方案》不尽相符的违规操作现象,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保险对象的适用年龄出现较大偏差。《基本方案》规定:缴纳保险金的年龄为20~60岁,这一年龄规定无疑是正确的。该年龄段的人口基本处于劳动年龄中,正在从事社会劳动,把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未来的老年生活,是为社会倡导并为世界所通行的。然而,在有些地方的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了较大偏差,一方面,存在着年龄越大参加保险越少的倾向;另一方面,大批在《基本方案》所规定的年龄段以下的人口成为主要的保险对象,出现了“保小”不“保老”的倾向。这从下表所反映的调查统计情况可见一斑。

表1 部分村投保对象年龄构成状况

附图

注:(1)本文仅从研究的角度提出问题,隐去具体的村名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2)全为11岁

就我们所随机调查的A、B、C三个村而论,它们分属于两个市的三个不同乡(镇)。调查发现,投保者的年龄在19岁及以下者,占全部投保人口的90%以上,少数村、镇达到100%;其中又以0~10岁年龄组更为突出,平均占所在村、镇全部投保人口的70%以上,而36岁及以上的法定投保对象的参投率几近为零。

保险对象年龄的前一种偏差,使中年和快要进入老年的投保者减少;而后一种偏差,显然是与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和养老保险的本意相悖的,属于违规操作之列。

其二,保险对象“名实”不符,集体或家庭投保帐户大量存在。《基本方案》规定;“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应分别记在个人名下,”“按人立户记帐建档”。这是落实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投保对象届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措施之一,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法制性要求。然而,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规操作现象。一方面,一些村、镇领导为了避开挨家逐户,按人记帐立档的繁琐和工作难度,又不致于在上级考核中使此项指标失分,便采取了“快速、便捷”的方法,以村或乡镇集体名义垫支了保费,从而出现了保险对象的“集体化”形式。如胶南市的王台镇,1997年1~7月份,全镇参加投保的34个村中即有15个村集体交纳保费254752元,均不在个人名下;该市隐珠镇北高家庄,1996年集体投入保费7000元,3年过去了,至今也未研究如何落实到个人;临清市尚店乡,1995年以乡的名义交纳保费14.3万元,至今同样没有落实到人。对此,该市民政局领导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的这些钱,但具体到投保人,作难了”。另一方面,在一些村、镇采取了收取保费与夏征提留同时进行,以家庭为单位,以工代险、以粮代险的办法,至于投保对象是家庭中的哪位成员却未落实,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家庭帐户”。表2即是我们调查情况的统计反映。

表2 6县(市)投保帐户分布情况统计

帐户形式

集体

乡镇

家庭

个人

调查点数

12

86

108

546

实有帐户数

2

37

42

232

比重

16.7

43.0

39.7

43.3

大量集体和家庭帐户的出现,固然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难度大且上级一度把此列为考核指标而强制推行有关,但其反映的问题是十分明显的,不仅造成了投保对象的“名实混乱”,增加了涉老部门的工作难度;而且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挪用乃至侵占网开一面。

2.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使用中的违规操作

农保是为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款专用的社会养老基金,包括个人交纳、集体补助以及投入运营后的增值三部分。《基本方案》规定;“基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保值增殖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然而,在一些地区的实际执行中,同样存在着与上述原则不尽相符,甚至相悖的违规操作现象。

其一,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和原则被打破,出现了“个人全部交纳”和“集体补助为主”两种不规范的做法。我们调查的6市(县),投保人口约有40万人,占应投保人口的40%,累计收取保费达2亿元,其中95%以上的村、镇实行的是由农民个人全部承担的办法。如胶南市,自开展养老保险以来的近7年里,只有10个村(居)给762位农民给予过集体补助,累计补助金额约10838元;莱州是6市(县)中经济条件最好、集体补助最多的,但其受助对象也仅占其投保总人数的1/5左右。这种“全部个人交纳、集体不予补助”的现象,本方案》的原则相比,看起来仅是“字面”差异,但其执行结果,却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集体补助”在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诱导和催化作用。

其二,保险基金的管理混乱,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据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杜夏、1999)对江苏省7个市(地)25个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调查认为,当前农保基金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现象,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挤占、挪用、基金进

入地方财政、存入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和基金管理部门自身挤占挪用四种情况。1998年江苏25个县(区)历年累计保费总额为12.67亿元,当年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总额却达4.38亿元,占保费总额的34.5%。其中,因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而违规挪用、放贷的基金(即地方政府挤占挪用)占全部违规基金总额的30%以上,是所有违规操作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被地方财政直接调用或以预算外资金名义划转财政帐户,专项储存的约占24.9%;存入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基金占全部违规基金总额的28%;被基金管理部门(民政系统)自身挤占挪用的占基金总额达1.16亿元,占全部违规基金总额的29%,主要被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入股或炒房地产。

上述表明,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大量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已成为困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进一步深入、完善的严重障碍,对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表3 江苏省25个县、区保险基金违规操作情况 单位:万元

附图

资料来源:杜夏,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操作行为分析,首界全国青年学者老龄问题研讨会论文,北京,1999.10.

二、违规操作现象存在的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大量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概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值得注意:

1.观念滞后、认识模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项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目标人群应是农村20~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正在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加之长期形成的通过“养儿”以“防老”的传统观念根深缔固。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造成认识上的混乱。从而出现了成年父母为儿女投保、爷爷奶奶为孙子女投保,宁愿“保小”而不“保老”的倾向。与此同时,一部分部门和领导仍然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当作造福于八亿农民的长远工程来抓,总认为政府部门搞养老保险费力不讨好,临时观念、应付思想时有发生,至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中存在着诸多违规操作现象。

2.制度缺陷、立法滞后

从某种程度上说,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安排上仍有一些缺陷,正是这些缺陷的存在,为大量违规操作活动的出现提供了条件。比如:

①《基本方案》规定的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是;“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扶持的原则”“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这里且不论“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规定的现实条件,仅就集体补助和国家予以政策扶持而言,就决定了只有部分乃至少数有集体企业的村、镇,才有条件按照《基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这项工作。然而,事实是,农保工作曾一度被各级地方政府列为考核指标强制推行,故存在“投保帐户”名不符实,出现大量“家庭和集体帐户”等违规操作行为便不足为奇。

②《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保值增殖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这种制度上的规定,一方面,对各种主观随意行为(如违规操作、平调、挪用和截留基金)的约束力和震慑力缺乏强度。另一方面,“以县为单位”作为基金运营单位,存在着基金运营范围小、出路少、难以保值增值等缺陷。这也会使大量违规行为的出现成为可能。

③《基本方案》规定:“多挡次,月交费标准设2、4、6…20元十个挡次。”但从执行情况看,绝大多数投保者投的是最低挡次。如果我们将150元作为“平均人”的购买水平,根据《基本方案》按12%的复利计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费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关系,可以推算到:若某人今年40岁,一次了150元保险金,到他60岁(2020年)时可以领取养老金,此后每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为15元。15元钱对于现在的农村人口来说,已不足挂齿,试想到2020年以后,又能解决什么养老问题呢?由此可见,由于投保挡次低,中、老年投保者届时领取的养老金数额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以,年龄越大,买保险的人越少,也就在所必然了。

3.政事不分、监管不力

目前,无论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运行机制,还是农保基金的管理运营方式来说,都存在着一个“政事不分、监管不力”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行政管理与基金运用不分,农保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不分。一方面,县级农保机构几乎包揽了从政策制定、实施到农保基金的收、发、管、放以及行政监管等全方位的工作。这种“负全责”的管理方式,既没有部门间的横向监督,又没有上下级之间的有效制约,其结果很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和经办机构失控;另一方面,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再加上农保管理体系中业已存在的“条块分割”、上下“短路”的管理模式,不仅使有限的监管手段弱化,而且很容易造成地方行政干预,使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本无法对违规操作行为加以制止甚至实行制裁。

4.机构不全、管理费提取不协调

《基本方案》规定:县(市)级以上的民政部门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民政局下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养老保险业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其开展业务所需费用按3%的比例从保费中支付。但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县(市)不仅没有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甚至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此导致农保基金管理、使用上的混乱则在所难免。另一方面,调查中普遍反映,3%的管理服务费提取比例难以支撑农保部门的各项业务支出。加之农保基金目前正处于积累阶段,各地兑付压力较小。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受各自利益的驱动,轻而易举地挤占、挪用甚至贪污农保基金便成为可能。

三、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性和法制性是解决诸多违规操作现象的根本

不可否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中出现的诸多违规操作现象,都是重要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社会养老工作就难以推行,更难以发展和完善。而认识并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性和法制性,正是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根本所在。

1.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有法可依。经验证明,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比较成熟,一方面有其较强的经济势力,另一方面是靠完备的法制体系强制推行的。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存在的基金来源不规范、投保帐户混乱以及挤占、挪用农保基金等违规现象,无不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养老 保险法规有很大关系。因此,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强化养老保险的法制性,尽快制定一套完备的养老保险法律则势在必行。

2.实行政事分开、监事分开的管理体制。将农保基金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逐步将保费的征缴、基金运营和养老金的发放业务分开。逐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金融机构,专事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活动,使农保基金主要由行政事业机构经营逐步向依靠市场运营过渡。

3.调整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运行模式,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以“条”为主,力争尽快形成体系。就基金的管理而言,统一管理的范围应由目前的县(市)一级扩大到省一级或全国,以确保“国家保障”、“政府行为”的制度性和权威性。

4.建议政府制定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补偿制度。一方面,对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没有集体公共经济积累的乡镇、村的农民给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以祢补现行政策的缺陷。另一方面,给那些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如按12%的复利率)投保,届时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中老年农村人口给予一次性保险补偿也是应该的。

5.建议建立一个独立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一基金运营机构之外的、具有权威性和公正的社会监管机构(如社会保障委员会等)以协调、监管和制约相关农保管理部门的活动,规范部门行为,纠正管理偏差,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程度。

【参考文献】

[1] 刘书鹤,万克德.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J].经济研究资料,1998(8).

第4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一位东部市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称,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基础工作情况等都被列入该省考核重点内容,而这些数据最终会进入国家统一标准的信息联网系统,为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基础。

尽管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制定了省级统筹的制度,但出台方案并不等于实施到位,人社部和有关部门一直对省级统筹做评估。

而即便今年年底方案顺利出台,明年开始全面推进,实现统筹仍需一个过程,按照初步安排,将用两年时间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

在养老金全国统筹得以实现后,养老金缴费费率也或将随之得以调整。

两种方案备选

目前中央对我国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方向有明确规定,我国养老保险要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确定的方向为省级统筹。而基础养老保险主要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主要的困难在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异,使得即使按照同一费率和比例计算的缴费以及支付水平,也将面临巨大的地区差异。因此,让养老金实现区域间的稳妥衔接,并平衡各个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主管部门也一直试图寻找一种制度安排,使发展差异较大的地区都能认同并找到恰当的位置。

正在制定中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将在分析总结省级统筹经验、巩固省级统筹成果基础上制定,目前有两种可能的备选方案。

一是,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收统支。现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保持不变,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建立中央统筹基金,对职工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收统支,中央财政承担兜底责任。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中央统筹基金和省级统筹基金,对基本养老金发放划分中央和地方责任,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在省级统筹基础上,中央对各省份预算内基金缺口进行适当调剂。同时,逐步统一费率,规范全国基金预算管理,提高经办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或调整企业缴费上限

在讨论实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主管部门还考虑到了养老金缴费标准和支付水平的问题。

人社部人士承认,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实不低,因为这个制度承担着计划经济时期没有缴费的历史包袱,但现在的支付水平并不算高。

主要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排名中,中国缴费率达28%,虽然不是全球第一,但处于最高的一组,所以在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之后,就需要研究如何降低缴费率的问题。

由于目前各地养老金各自封闭运行,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地区,每年需要财政大量转移支付确保发放,而有大量基金结存的地区,也不能实现全国范围的调剂和统一管理。

除此之外,为了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水平,中央财政还要每年要拿出1500亿以上的资金来支持这个系统的运行。

长期分割运行导致的结果是,经济发达地区和人口老龄化负担较轻的地区实行较低费率,较高养老金待遇;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老龄化负担重的地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保险负担则较重,养老金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第5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这次引发热议的,是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近日在2017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上的发言,他说:预计在未来5到10年中,我国养老金缺口大约是8万亿~ 10万亿元。

养老金账户缺口或亏空,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此前,坊间流传着多个版本:有“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至少2万亿元”的说法,也有日前清华大学“个人账户空账4.7万亿元”的说法,现在又出现了“8万亿~10万亿元缺口”的说法,这一数据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瞬时吸睛无数。

客观地说,对养老金未来的支付能力作出预判和预测,是对远期负责的一种态度,也是有忧患意识的表现。但是,因为数据的千差万别,不明就里的老百姓迷惑不已:到底哪一个数据才是真实的?如果养老金账户亏空的情况真的如此严重,我们老了还能领到养老金吗?

养老金缺口8万亿~10万亿元言过其实?

周延礼虽然引用的是学术部门的统计数字,但是经他后,产生了巨大影响力。这已不是官员或学者第一次发出这样的警示,对于养老金这一隐形债务,业内人士及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的测算和判断。

清A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在今年4月的一项报告显示,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已出现当期的资金缺口,个人账户“空账”4.7万亿元,并动用累计结余来“保发放”。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处于差等空间,如不尽快对制度进行调整,一旦把累计结余用尽,养老保险基金将面临着崩盘的风险。

去年年末,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郑秉文执笔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中也提出,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即“空账”)达到47144亿元,而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只有35345亿元,这表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产和负债之间缺口在扩大,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基金累计结余将会被耗尽。

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说:“很多说法都是危言耸听,尤其是养老金缺口将达8万亿~10万亿元,不知道他们是采用什么方法计算出来的,缺口怎么会这么大?其实,10年前就有养老金缺口扩大甚至崩盘的说法,现在也没有崩盘。目前养老金个人账户还结余很多。根据人社部统计的2016年结余数字,可以确保17个月的支付。这充分说明养老保险当期运行是平稳的。”

针对近期舆论关注的养老金亏空问题,5月24日,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通过人社部网站回应称: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总支出3.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当期结余约3200亿元,累计结余3.86万亿元。从全国总体来看,养老保险基金仍保持收大于支,基金累计结余持续增加,确保了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不仅2016年,今年第一季度养老金也实现了结余。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2017年一季度,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开局平稳,总体向好,一季度基金总收入9708亿元,同比增长25.4%,基金支出8085亿元,同比增长22.9%,基金总体继续收大于支,当期结余超过1600亿元,累计结余突破4万亿元。

基于上述数据,杨立雄比较乐观,他表示,养老金现在没有缺口,50年以后或许会有缺口,但也许在20年、30年以后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养老金缺口就不会那么严重了。“因为现在是以静态的方式,用设计的参数来测算未来养老金缺口,这些参数都是固定不变的,而且都是以一对夫妇只生一胎来作为测算的基数,现在都实施二胎了,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所以,未来养老金缺口不会如公布的8万亿~10万亿元那么严重。”

养老金地区差异大,2015年广东结余最多,山西等6省份收不抵支

从全国范围看,养老金是结余的,但是,地区差异却十分明显。

在今年3月1日国新办的新闻会上,针对养老金运行情况,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现在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各省份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差异比较大,好的省份能够保障50个月的支付,特别困难的省份,当期收不抵支,累计结余也基本上用完。

“产生地区差异的原因,跟当地经济发达程度相关。”杨立雄说,在地区差异方面,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最近几年养老金结余比较多,尤其是广东结余更多,因为这些省份的劳动力比较年轻;而西部、中部的很多省份,养老金却亏空严重。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累计结余超过1000亿元的有10个省份,其中,广东省结余6158亿元居全国之首;此外,北京、四川、江苏、浙江、山东的累计结余也很乐观,都超过2000亿元。

相比之下, 2015年当期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有6个,除山西、青海、河北外,东北三省全都在列。这些省份的累计结余可支付的月数都不足10个月。尤其是黑龙江仅为1个月,大大低于全国17.7个月的水平。而在2014年年底,只有河北、黑龙江、宁夏3个省份当期收不抵支。

显然,每过一年,收不抵支的省份数量就会增加,而且时间越往后,“入不敷出”的地区数量增加得就越多。

怎么办?当然还是得依靠财政资金补贴。数据显示,最近几年,我国财政补贴养老金的力度越来越大。

根据人社部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各级财政补贴达4716亿元,比2014年多补贴1168亿元。

也就是说,一年的财政补贴总额增长超千亿,增幅高达25%。

而基本养老金收支的增幅,决定了财政补贴力度的大小。2000―2016年我国基本养老金支出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而且自2009年开始,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趋势逐渐凸显,其中2014年达到了6%的增幅逆差高点。

在杨立雄看来,财政兜底基本养老金是国际惯例。“根据目前全国基本养老基金的运行情况,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财政补贴的压力还会继续增大,而且会逐年增大。”

老龄化和提前退休或致未来潜在养老金缺口

当下结余,并不意味着未来没有危机。一系列数据显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越来越令人忧心,而导致未来养老金出现缺口的因素很多,有两个基本因素不可忽略:一是提前退休,二是人口老龄化。

先说提前退休。相比全国,东北提前退休的人数更多,这跟近年来东北经济的不景气密切相关。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原副主任宋晓梧曾撰文指出:“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职工进入大规模退休期,2014年辽、吉、黑三省养老保险赡养比分别为1.9:1、1.7:1和1.4:1,远超过全国3:1的平均水平。”

“在北京基本上都是50岁左右退休,而东北很多人40多岁就提前退休了,这是造成养老金缺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杨立雄认为,如果各地严格执行现行的退休政策(现行男性60岁退休、女干部和科技人员55岁退休,女工人50岁退休),就会减轻养老金缺口负担。“当然,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对养老金缺口也会有积极影响。”

再看人口老龄化。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未来养老金“收不抵支”问题将异常严峻。

中国社科院的《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6)》显示,以65岁以上老龄人口看,2015年为1.5亿人,占比为11.6%;预计2030年将达到2.8亿人,占比为20.2%;2055年将达到峰值4亿人,占比27.2%,意味着到那时我国人口中有近1/3是老年人。

从人口抚养比来看,各地的差异性也非常大。

据尹蔚民介绍,高的省份人口抚养比10∶1,即10人养1人;低的省份人口抚养比是1.2∶1,负担是不一样的。“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20多年前建立的,当时人口抚养比是5∶1,现在已经持续下降到2.8∶1。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人口抚养比还会发生变化,所以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就会出现问题。”

基本养老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提上日程

要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在很多人看来,短期而言,实现制度上的全国统筹是最直接有效、也是迫在眉睫的解决方案。

去年8月,就有媒体报道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已经形成,最快将在当年年底出台。但至今也没有出台的消息。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就是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放在中央来统筹,在中央层面大收大支,缴费由中央政府来管理,支出兜底也由中央政府来管理。这在2010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有所体现。《社会保险法》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继续提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人社部此前也表示,最快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屈指算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从《社会保险法》提出至今已6年有余,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原因是什么?

杨立雄给出了答案:“根本问题是如何平衡和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责任。比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由于有大量年轻外来人口流入,养老金均有大量结余。而东北三省由于老龄化严重,人口又外流,养老金出现亏空。如果实行全国统筹,这意味着养老金有结余的省份要补贴养老金亏空的省份,这势必会引发养老金有结余省份的不满。凭什么我收的钱你拿去了?它们有可能会把结余用完之后再参与统筹。这样就达不到统筹的目的。”

今年全国“两会”透露出的信息已经表明,养老金全国统筹或许不会一步到位。

在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017年在推进各项相关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将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

这也就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没有实现,这轮改革只是建立中央调剂金,多少会有点遗憾。但是,乐观点看,作为过渡阶段的中央调剂金,或许也能解决部分地区养老金亏空的燃眉之急。

对于建立中央调剂金,杨立雄认为,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只是像省级统筹一样,从地方养老保险基金中抽几个点,建立一个中央调剂金,统筹层次并没有得到真正提高,与之相关的很多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

好消息是,有消息称,包括中央调剂金在内的养老保险综合改革方案,作为这一轮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重头戏”正在渐行渐近,预计会在今年内正式公布并实施。

第6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一、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视和关怀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我国物价、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有一定程度上涨,且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我省将有950余万名退休人员受益。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二、制定我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政策依据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关于做好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21〕12号)、《关于天津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批复》(人社厅发〔2021〕39号)有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的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三、2021年调整水平多少?这一水平是如何考虑的?

2021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我国物价和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需要适度调整养老金。但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目前还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下行压力加大。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四、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这样安排?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样的安排,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决定的。按照现行制度,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同样实行与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简单的说,2021年新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20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而2020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在退休时已适当分享上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这一原则,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退休人员,以体现公平性,这也是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一贯做法。

五、今年的调整办法和去年一样吗?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吗?

今年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与2016年以来的调整办法基本相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全省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办法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六、全国各省的调整水平和办法是一样的吗?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各省份结合地方实际,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部分的具体比例,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省调整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因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结构等不尽一致,虽均是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各省份实际调整后的增加额也不完全一样。

七、可用案例说明如何调整基本养老金吗?

例1.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张某,61岁,2020年办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35年,基本养老金为40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000元×1.3%=52元;

合计:42+46.5+52=140.5元。

例2.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王某,71岁,缴费年限30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2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15年×1.8元/年=37.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3200元×1.3%=41.6元;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合计:42+37.5+41.6+35=156.1元。

例3.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李某,71岁,缴费年限35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6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5600元×1.3%=72.8元;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80元;

合计:42+46.5+72.8+35+80=276.3元。

八、今年调整养老金工作的总体安排是什么?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今年4月下发了通知,对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作了安排,要求各省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我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确保在7月1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第7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对于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而言,2007年1月1日是一个值得记录的日子。从这一天起,这些事业单位将一一为其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将他们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宣布这一决定的法规,是去年底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市政府124号令――《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其实早在1998年,合肥市就已初步建立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当时只限于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此124号令,合肥市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也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当地开始全面实施。

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就养老保险改革而言,合肥此举,显然比国务院有关文件“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往前更进了一步。

“这只是合肥市政府自己搞的试点。”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其实,在全国范围内,这并不是个案。类似由地方政府主导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早在1992年便陆续展开。目前,除吉林、宁夏、,这样的试点已经遍及全国28个省(区、市),覆盖面呈现扩大的趋势,改革的内容也逐步深化。部分省市甚至已将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两条轨道

从时间上看,较之1991年便开始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实已大大滞后。

中国自1958年起便实行干部和工人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制度并无本质差异。两者均实行单位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由单位直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退休后的待遇差别也微乎其微。

1991年,国务院33号文,启动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驶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轨道。

一个方向――企业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过去数年间,企业职工社保系统每年扩大覆盖率6%,每年递增缴费金额20%,年收支已逾2万亿元,至今发展为覆盖1.75亿人的庞大体系。

另一方向――绝大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仍在原地徘徊。用一位业内资深专家的话说,“现在的事业单位就是以前的企业。”

企业实行养老制度改革前,退休费负担沉重。此外,新老企业之间退休费负担不均衡,矛盾相当突出。一些严重亏损的企业往往无力支付退休费,不得不减发停发养老金,退休人员上访频繁。随着企业养老制度不断完善,这些已成往事的历史镜头,如今却在事业单位频频上演。

一位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这显然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此外,由于单位统筹模式下的余缺无法调剂,单位之间负担苦乐不均,“贫富差距”扩大。效益不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常常难以保证养老金发放。相当数量的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退休金,上访告状时有发生。在个别地区,离退休人员甚至还将当地社保机构推上了被告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还妨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有的单位已开始实行全员聘任制,但现有的退休制度成为制约这些政策落实的瓶颈。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负责人对记者说:“你不能给人退休后保障,就打不了人家的饭碗。”

社会保障专家焦凯平还指出一个问题,“现在最敏感的事情,是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退休待遇悬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数据,1993年时,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距仅为40元,目前大约在600元上下。有关官员估算,总体上看,全国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大约相差一倍。这引起了极大的社会不平衡情绪。

自发试点和全国性方案搁置

据《财经》记者了解,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计划在国内选取数个有代表性的省市区,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试点,但至今未能取得进展。

决策层的改革决心其实早已有之。1991年国务院33号文,便最早传递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信号。这份文件除明确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还特别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在此份文件之后,最初的试点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始。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既不享受财政拨款,也不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退休后的保障几乎完全系于脆弱的单位承诺,因此,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更为迫切。

1993年前后,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文件,开始了局部试点。随后,河南、广西、河北、杭州等也展开相关工作。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一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积累额达78亿元,一些地区的基金积累可保证三至六个月的支付。

全国性的总体改革方案也提上了制订的日程。1997年1月28日,由人事部、财政部起草的《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向国务院呈报。

和各地自发的试点相比较,这显然是一个更为完备的方案。从人事部有关资料的介绍可见,这一方案延续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思路,适用范围则涵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

该方案初步统一了各地的缴费比例,为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按11%的比例做实。

重要的是,方案改革了上个世纪70年代末延续至今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使之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相衔接。关于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方案将养老金结构分为两块,一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的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水平和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保持一致;另一块是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增发的退休津贴。

据了解,当时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并“没有现在这样大”。一位曾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分析,根据方案的设计,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可以衔接。但这一方案最终未能获准执行。

此后,整体改革长期搁置,各地试点亦少有实质性进展。2000年,国务院42号文,指出全部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另行制定――这后来成为目前各地方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节奏的主要依据之一。

“步调不一”隐忧

在一些社保专家看来,由于缺乏全局考虑,各地自行设计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天然的缺陷,应及早修正。

从形式上看,这些试点大多体现为统账结合,但适用范围差别很大,实施细节千差万别。如,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考虑;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将公务员也纳入改革范畴。如此步调不一,非但不能有助于人员的流动,也为日后全国性的总体改革埋下隐患。

缴费基数确定也存在多种安排。有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实行双基数,即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步考虑。统筹账户缴费比率一般从15%至30%高低不等。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也不同步,有的地区为空账运行,有的为实账。

从管理体制看,一些地区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一交给社保机构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取单独记账、独立核算的办法;也有不少地区设立单独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专门进行管理。

差距如此之大,如果未来改革实行全国统一方案,各地必然面临再次选择和调整。

尽管实施方案千差万别,但各地都不约而同地保留了改革前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不但令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差距继续增大,也导致养老金计发与个人缴费情况不挂钩,不利于调动参保人员积极性,令今后改革的难度增加。

第8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10.1%。据预测,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龄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30%左右。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一方面导致劳动人口总量减少,经济发展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使得社会赡养率提高,加重年轻一代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压力。更为重要的是,老龄化带来人们的退休期延长,使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不断增加,不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预测,2010年我国养老金缺口达1.7万亿元。巨大的基金缺口给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在老龄化及养老金缺口的双重压力下,最具影响力的变量———退休年龄成为解决基金缺口的入口,普遍认为延长退休年龄能够有效地缓解基金支付压力。国内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研究较为充分,梳理已有文献可知对延长退休年龄和基金收支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以下方面:是否需要延长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产生的影响包括对基金收支、隐性债务、就业等;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设计等。部分学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对我国的就业形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延长退休年龄并不一定能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且目前我国不具备延长退休年龄所必需的劳动力市场、人口预期寿命等条件(唐钧,2010;张车伟,2004;潘锦棠,2012;杨翠迎和金昊,2014;曾益和任超然,2013;徐立人,2012)。[1-6]部分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能够较好地解决养老金支付问题,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邓大松和刘昌平,2001;邓大松和陈文娟,2008))。[7-8]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得出延长退休年龄必然性(李珍,2007;郑秉文,2013;杨燕绥和张芳芳,2012;林义,2002;殷俊和黄蓉,2012;王增文,2010)。[9-14]林宝(2003)探讨了退休年龄与隐性债务之间的关系,认为退休年龄直接影响着隐性债务。[15]此外,部分学者从预期寿命及目前我国退休年龄存在的性别差异等角度提出我国应延长退休年龄(褚福灵,2013;蔡昉,2013;王海东和李珍,2013;史柏年,2001)。[16-19]国外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延长退休年龄对就业、收入分配和老年职工生活的影响,认为延长退休年龄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劳动力供给和养老基金收入(Thomas,2010;Lacomba和Lagos,2006)。[20-21]但也有学者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将对就业产生一定的冲击且不利于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再分配(Aubert和Duc,2013;Weller,2005;Polackova,1999)。[22-24]国内外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文献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本文以退休年龄为切入点,研究不同的退休年龄对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

二、人口预测模型建构及人口预测

人口因素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变量之一。延长退休年龄通过影响参保人员的缴费和退休年限进而对基金收支产生影响。对未来人口总量、结构、分布、迁移及发展状况的预测是改进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步骤。常用的人口预测方法有灰色预测模型、年龄移算法、指数方程、矩阵方程、刚培兹曲线、自回归方程等。本文拟采用年龄移算模型,该预测方法产生时间较早,在人口预测上有广泛的应用,方法较为成熟;而且该方法对人口的预测准确度相对较高,有较为严谨的移算原理,预测方法简单易行,成本较低。此外,该方法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人口数据及普查数据,以历史数据为基数,对未来人口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测。

(一)年龄移算法的原理及其描述

年龄移算法也称年龄移算预测模型,是人口预测的基本方法,其基本表达式为:式(1)和式(2)中,Mt+1(s+1)表示预测年度为s+1时t+1岁的人口数,Mt表示预测年度为s年时t岁的实际人口数,V(t)表示s年时t岁人口的存活率,V(t)=1-Dt,Dt为t岁人口的死亡率。v表示s+1年人的最高寿命,Mv-1(s+1)表示第s+1年最高年龄组预测人口数。可以看出该预测模型涉及到的两个重要变量是基期人口数及各年龄段人口的存活率(1-死亡率)。若已知当期0岁人口数及相应阶段的死亡率便能求出预测年份各个年龄段或年龄组人口数。

(二)对我国人口总数及其分性别人口的预测

本文人口预测年限为2011-2060年,暂不考虑人口的国际迁移因素。1.参数取值(1)各年龄段人口基数。运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中表3-1“全国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据,以2011年为预测始年。(2)各年龄人口死亡率。采用2005年由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中养老金业务表,将各个年龄组男女死亡率加权平均得到各年龄组总死亡率。(3)各年0岁人数的确定。从2000-2014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平均值为12.4‰,考虑到我国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国家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假定预测期间我国人口保持着13‰的年增长率。2.人口预测结果将上述数据代入到公式(2)中可以得到2011-2060年我国总人口数。随着现代社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高以及人们受教育年限的不断延长,假定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年龄为20岁。按照现行退休年龄,女职工到50岁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为测算不同年龄段的人口数,将人口年龄进行分组,其中0~19岁为暂未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口,20~49岁者为劳动力人口,50~70岁为我国可能经历的退休年龄,71岁及以上则为完全享受养老待遇的年龄,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由图1可知,我国人口总量峰值出现在2037年,达到14.65亿。这一预测值与2007年联合国人口司对我国人口的预测结果相差无几,该机构预测我国人口总量将在2033年达到14.6亿,说明本研究的人口预测结果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参考价值。2037年以后,虽然我国人口保持13‰的增长率,但是总人口仍然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到本世纪中叶,总人口下降到14.3亿,本世纪末我国总人口约为12亿。由于我国男女退休年龄不同,为更准确地测算出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影响,本文将分别测算2011-2060年我国分性别人口总量。此处借别比,正常的性别比介于104~107之间。整体而言,性别比相对比较固定。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50~54岁、55~59岁、60~69岁、70岁的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05.14、102.12、103.47、101.88和101.63。假定在预测年限内,我国50~70岁人口仍保持这一比例。根据已知总人口,可以分别测算出男女人数,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三、统筹基金收支平衡模型建构及测算

(一)基本假设

1.本文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城镇企业职工,且不考虑男女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2.从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自我平衡的角度,暂不考虑国家的财政补贴以及社会捐赠等收入以及制度的转制成本,基金收入主要来自于单位缴费及利息收入。3.退休年龄,由于我国正在研究实施递延式退休年龄,假定女职工可能经历的退休年龄为50~70岁,男职工为60~70岁。4.遵缴率。十一五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遵缴率始终呈逐年下降趋势,历年分别是90%、89.9%、89.5%、87.7%和86.5%,其中2009年和2010年遵缴率下降幅度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金融危机期间困难企业数量增加所致(郑秉文,2011)。[25]随着经济的回暖及基金征缴工作日益法制化和规范化,本文假定在测算年限内,养老保险遵缴率达到100%,即不考虑参保人员未缴费现象。5.结余基金的处理。假定若某一年基金出现结余,结余部分不作为下一年的基金收入来源,下一年的收入来自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6.假设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严格分开管理,两者之间不存在相互使用或透支的关系。7.假设由于长寿风险带来的个人账户基金额外支出由国家财政支付而不是从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不考虑退休人员死亡时的丧葬费支出。

(二)统筹基金收支模型

1.基金收入模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主要指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费。基金收入涉及两个重要变量,即缴费人数和缴费数额。某年的基金收入是该年缴费人数与缴费额的乘积。

(三)基本参数假定及取值

1.初始就业年龄和退休年龄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不断推进,市场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劳动力素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接受教育实现。据测算,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每年新增的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占有较大比例,而毕业生毕业时年龄基本在20岁左右。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于18岁开始走上工作岗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假定测算期间劳动者开始工作的年龄为20岁,即a=20。随着延长退休年龄呼声的提高,假定我国男女劳动者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可能经历的退休年龄为50~70岁,即b∈[50,70]。2.城市化率城市化是指非城市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城市化与养老保险制度密不可分,我国每年都要大量的非城市户籍人口流向城市,成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扩面的主要对象。从1997-2013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到2013年,城市化率达到53.73%。本研究假定从2013年开始,城市化率以每年0.6%的速度增长,到206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82%。3.失业率近10年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维持在4.1%左右,考虑到统计口径的差异,假定城镇失业率在较长时期内维持4.5%的平均水平。4.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覆盖率是衡量制度完善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由制度建立之初的39.2%上升到2013年的63.2%,15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党的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其中扩大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覆盖率是其中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养老保险制度及征缴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及广大劳动者保险意识的提高,假设从2013年到2020年我国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以每年5.26%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达到100%。5.缴费率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统筹基金收入来源于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即c=20%。6.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称为社会平均工资。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趋向成熟,未来经济增速将逐步放缓,工资增速也将受到影响。本文假定预测年度内我国社会平均工资与经济增速同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趋势,假定我国经济在2013-2020年、2021-2030年、2031-2040年、2041-2050年、2051-2060年分别保持10%、8%、7.5%、7%和6%的速度增长。7.基础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国发(2005)38号]指出将职工养老保险的总替代率定为59.2%,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为35%和24.2%,假定预测年份统筹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为35%。即ARR=35%,其中ARR=APtSAVt。8.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养老金调整是国家为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购买力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的制度安排,也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从2005年至今,国家已经连续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历次调整幅度高达10%。在调整方式上以普调为主,即在上年度养老金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上调养老金。上调养老金使得退休职工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但如此大规模大幅度地上调养老金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将给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造成威胁。随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未来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将逐步完善和规范,假定在预测年限内国家经济增长幅度在每年年初上调养老金。即f=g。9.缴费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近些年来,我国缴费工资基数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2002年的70.4%下降到2011年的58.2%,十年内下降了12个百分点,已经跌破社平工资60%的下限,这对于养老保险费收入的增加以及养老水平的提高都是不利的。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广大职工的实际收入考虑,本研究假定缴费工资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即d=1。10.对男女退休年龄的设定大部分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退休年龄普遍高于我国,如表4所示。表中显示,挪威、冰岛等北欧国家的男女退休年龄均达到67岁,美国为66岁,部分西欧及加拿大等国的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发展中国家如波兰、智利等国的退休年龄也高于我国。为测算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本文拟定了11种退休方案对退休年龄与基金收支平衡之间的关系进行模拟,加上现行退休年龄共12种方案,如表5。按照现行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0岁退休,女职工基金将在2015年出现收不抵支,缺口额达到2017亿元;男职工基金将在2036年出现收不抵支,届时缺口额为684亿元。将男女基金综合起来考虑,我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将在2023年出现缺口,缺口额达到3827亿元。现实中,女职工提前退休、内退的现象较为普遍,给基金收支平衡带来威胁。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女职工的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50.67岁,男性为58.93岁,男女职工都存在早退现象(阳义南,2011)。[26]若将早退、内退现象考虑进去,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将会提前。方案一即男60岁,女53岁退休。与现行退休年龄相比,女性退休年龄延长了3岁,随之女性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延迟了3年,基金缺口额为375亿元。在女性退休年龄延长的带动作用下,总的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了2年,缺口额降为193亿元。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中女性退休年龄由53岁提高到55岁,提高了两岁,女性养老基金于2022年出现缺口,缺口数额降到375亿元,缺口出现的时间推迟了4年。男性退休年龄不变时,在女性退休年龄延长的作用下,总的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了3年。方案三中,女性退休年龄由55岁提高到57岁,女性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了3年,总的基金收不抵支时间延迟了2年。方案四中,女性退休年龄延长到60岁,即男女同龄退休,与卢森堡、秘鲁等国的退休年龄一致。与方案三相比,女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了5年,总基金将在2033年出现缺口。方案五中,男女退休年龄在60岁的基础上同时提高,男性提高的幅度大于女性。此时,女性退休年龄延长1岁,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延迟2年;男性延长3岁,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延迟了19年。在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总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间推迟了6年。方案六与澳大利亚等国的退休年龄相同。男性退休年龄提到到65岁,在预测年份内,男性基金一直处于盈余状态。女基金将在2034年出现收不抵支,在两者的综合作用下,总基金将于2051年出现缺口。方案七的退休年龄与瑞士等国的退休年龄一致,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3岁,较方案六提高了一岁,女性养老基金和总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分别延迟了3年和1年。方案八是目前多数发达国家如德国、加拿大及丹麦、荷兰、瑞典、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等西欧国家实行的退休年龄。在男女退休年龄同时达到65岁时,女基金和总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分别为2046年和2057年。方案九是美国目前的退休年龄,男女退休年龄在65岁的基础上又提高1岁,女性养老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到2054年,在预测年份内,总基金处于盈余状态。方案十是目前挪威、冰岛等北欧福利国家推行的退休年龄,男女退休年龄均达到67岁,此时女性养老基金于2059年出现缺口,而总基金处于盈余状态。方案十一是一种较为极端的退休年龄,目前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国家实行这一退休年龄。在这一退休年龄及预测范围内,女基金、男基金及总基金都不会出现缺口,即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有充分的偿付能力。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延长退休年龄可以缓解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退休年龄的提高,统筹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不断推迟。当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0岁,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是2033年,比目前退休年龄下出现缺口的时间推迟了10年;当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时,基金将于2057年出现收不抵支,比60岁退休时缺口时间延迟了24年。当男女退休年龄同时提高到70岁时,养老基金不存在支付压力。可见延长退休年龄是提高基金偿付能力的可行之路。2.女性退休年龄对整个基金的收支平衡有重要影响。女性退休年龄的延长不仅减少了女基金的支付压力,也延缓了整个基金缺口危机。在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从50岁提高到60岁时,女性基金出现缺口的时间延迟了15年,进而带动整个基金延迟10年出现收不抵支。3.延长退休年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男女退休年龄的提高对养老保险基金都是利好的消息,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退休状况,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将会超出人们的承受能力,结果会适得其反。

(二)对策建议

第9篇:养老金上调方案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新农保试点,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新农保管理工作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发现在实行过程中其财务管理工作,仍实行原来的财务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以下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保障农民老年后基本生活的专项社会保险基金,是政府管理的负债基金,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净保费,即个人交纳的保险费与集体补助之扣除管理费之后的部分;基金运营的利息收入等;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种类捐赠款项;有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主要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资金筹集管理、管理服务费管理、保险金管理、责任金和调剂金和资金运用管理等。具体应从三个方面做起:积极组织收入,努力降低费用:正确安排和运营资金,提高效益;参与单位经济决策,提高工作质量。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的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取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总目标。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对保险资金的筹集、支付和运用等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通过正确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收入、协调、安排和运营保险资金,对资金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达到资金保值增值、提高保障目标的目的。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是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但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使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与增值效益不理想。根据有关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县级单位负责运营,所以运行层次低,范围小,其经济效益不理想。按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目前只限于投资于国债和存入银行,从表面上看,这种投资是安全的,而实际上却存在着贬值的风险。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从1997年以来,我国连续多次下调利率,使存入银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很难保值,更谈不上增值。其次,国债现券的收益率也在逐渐降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也会面临亏损。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管理不规范。(1)基础管理不规范。(2)退保范围大。

3.借支、挪用、调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情况仍存在。

五、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加强基金管理,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1)适当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层次。要在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探索基金市场化动作的路子,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由县提高到省直至劳动部或财政部。可参与国际国内大型投资公司的市场动作,可借贷、可参股、控股;或将基金投放到国家大型、特大型建设项目上,既支援了国家建设,又可化解基金风险,还可获得高额的回报。(2)稳定并适当提高利率,实行复利底线政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付利率紧跟着银行利率变化而大幅度调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要真正使农民群众通过储蓄积累式保险来达到养老的目的,就不能一降再降利率。应设定一个复利底线,记帐利率与实际增值利率的差额由各级财政兜底,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2.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流程。为实现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衔接,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流程。(1)查核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彻底清查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卡、明细表及缴费手册,对投保人的缴费证记载的投保数额、缴费时间、缴费人身份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彻底摸清投保缴费底数。(2)合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基金、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逐步将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业务相应建立业务科、财务科、档案室等。基金的发放由档案室的同志核对档案、业务科负责计算领取标准、财务负责发放,并由专人进行审核备案。(3)严格退保手续。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保问题,要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学习,只有参保户死亡才允许退个人缴纳部分

3.严格财务管理,搞好基金核算,杜绝借支、调用、挪用基金。要禁止借支基金现象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基金。正确核算责任金和调剂金,凡是存在责任金和调剂金不实的地方,要组织财会人员尽快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上报;在调剂金的审批和使用上,要认真审核把关保证手续完备。正确计算和及时发放养老金,一定要按照上级规定的计发办法计算积累总额和领取标准,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在还处在试点时期。所以在财务管理方面更要紧跟新形势。让这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能真正惠之民,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整。

参考文献:

[1]王平.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会保障,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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