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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调研总结精选(九篇)

科研项目调研总结

第1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一)外部环境

科研劳务费用管理是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在制定和出台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过程中,均将科研劳务费用作为主要的管理费用用以监管,对于科研劳务费用的比例与所面向对象方面,均进行了明确和严格的限制。例如,我国所出台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于科研劳务费用的开支进行了如下规定:“直接支付于参项研究博士、研究人员,不得超出经费的10%”;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都进行了如此规定:“支付给科研组成员中临时聘用人员”。就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具体情况而言,日趋清晰的政策约束导致企业科研经费的用途日趋无序化、多元化与模糊化。经费报销的内容日趋复杂,有一些项目组打着“助研费”等名号,对科研合作相关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了虚列,以便获得更多的科研劳务报酬。

(二)内部环境

当前,企业科研劳务费用管理存在突出的问题:

1、劳务费用预算缺乏限制比例,导致套现情况严重。

除了重点科研项目或特殊项目之外,一般科研项目在进行经费预算过程中,往往缺乏清晰的分配比例。负责人员常常结合项目复杂程度及建设周期,对劳务费用进行部分预提,而且劳务费用的提取额所占经费总量比重较大,特别对于横向科研项目而言,企业同科研单位及人员共同商定,明确某一劳务费用分配比重,因而导致科研经费成为负责人员或利益群体谋取利益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导致项目劳务费用预算存在模糊化,致使负责人员同协作人员虚造专家名单及临时聘用者名单,用以套取高额的经费。当前,企业所出现的科研经费案件,多数均集中在套取劳务费方面,导致项目经费对于科研的贡献率大幅降低。

2、变相虚增科研成本。

当前,科研项目多注重结题成果评价,不注重项目经费的绩效考核,缺乏对于经费结构的科学分析和比较。申报项目、经费匹配方面未构建有效的评价体系,经费多推行的是包干使用。因而存在部分负责人员,在显著约束劳务费用发放状况下,随意对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进行拓展,变相虚增会议、差旅、材料、通讯等费用,用以购置个人支出,同科研劳务费用相抵减,极大地增加了科研成本。

3、有关发放对象的政策约束,引发各种违规现象。

无论对于社会科学基金或其他管理办法,对于“经费开支范围”等方面均未明确地列举劳务对象等问题,单纯将“劳务费”给予课题成员中临时聘用等人员。科研人员无法享受相应的劳动补偿或投入价值,其智力支出并未得到很好的回报,导致不少科研人员设法拓展支出,增加直接及间接费,继而享受经费补偿,导致违规现象频繁发生,因此,有必要在政策约束背景下,加快探索企业科研劳务薪酬管理有效途径。

二、优化企业科研劳务薪酬管理,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一)加强市场调研

依据企业的性质及相关行业目标、规模等一系列因素,对企业进行科学定位,与此同时,采用社会调查等方法,对企业科研人员岗位在市场上的薪酬情况进行调研,结合调研结果加以统计,为企业制定科学的科研劳务薪酬水平提供基本依据。市场调研旨在对企业薪酬制度市场竞争能力进行检验,关键在于该地区及行业竞争者薪酬情况。结合市场调查,对薪酬水平进行全面了解,对本企业薪酬水平进行分析和判断,确保所制定科研劳务薪酬水平的合理性,以保持其竞争力。

(二)岗位的确立与评价

确立岗位应结合企业已设立组织机构为依据,对科研部门职责进行明确,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视科研部门工作量及难易程度而定,对科研岗位数进行确定。而岗位评价,即在岗位数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对部门的工作进行细化与分解,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范畴进行明确,结合年度总目标,对岗位工作加以量化处理。岗位的确立与评价能够使企业了解科研岗位责任、难易度及价值,以便为绩效评价的开展提供依据,保障所构建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明确企业岗位间相对价值,以便纳入薪酬结构价值程序中。就企业科研劳务费用而言,所涉及科研岗位包括三种类型,即主持人或负责人岗位、协作者及专家岗位、提供科研素材及劳力的临时研究人员。根据各岗位人员参与项目科研程度及贡献程度不同,所获取劳务费用也不尽相同。科研项目负责人所投入时间及精力最多,因而享有劳务费用比例相对最大;协作者负责基础性资料的收集及数据统计分析,文稿撰写等工作,因而所得报酬次之;专家为项目提供了评审及建设性意见,具有权威性,因而劳务费用较临时科研人员更高。

(三)建立健全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的构建,必须结合企业预期战略目标,对薪酬量进行明确,结合薪酬量加以分类,依据科研岗位难易、繁重、工作条件及重要程度,对各岗位薪酬量、种类及比重进行科学确定,结合具体的量化分,对各岗位人员的薪酬等级加以确定。构建薪酬结构过程中,应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理论及方法,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采用晋升、期权、福利等薪酬激励方式,量化到不同岗位,增加科研人员的价值感与成就感,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提高其忠诚度。具体进行劳务费用比重的设定时,应实事求是,结合科研工作具体情况,分类别进行劳务费用比例计提。结合项目分类情况,对项目经费用途进行明确,有侧重性地加以计提。当然,项目存在纵、横向之分,横向较纵向项目课题更多,可将计提控制在25%内。计提费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形成,由负责人对总量进行控制。此外,还可以结合欧美国家企业科研人员费用计提办法,由企业与科研负责人承担方共同协商,对管理费用进行设定。

(四)确立合理的薪酬标准

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对企业薪酬体系加以调整,实现科研人员薪酬等级的货币化,继而对各岗位薪酬货币量加以明确。作为薪酬制度的标尺,薪酬标准成为衡量企业薪酬制度是否公平、是否存在竞争力的最终体现。因此,必须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企业具体情况,构建薪酬标准调节与反馈机制。具体而言,立项后可预拨劳务费用总额度的30%左右,负责人针对科研人员支付前期劳务薪酬。在中期考核过程中,结合进度情况再拨付40%。结题后,负责人依据科研成果,领取剩余30%劳务费用,以保障项目顺利完成,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规范科研劳务薪酬管理。

(五)完善考评体系

应加快完善考评体系,为企业科研人员提供一个平台,用以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也使其获得较劳务费用更具价值感及成就感的奖励,以便其将科研同自身职责与职业价值相结合,全身心投入科研开发中,逐步提高企业科研水平。

三、结束语

第2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组成立了以课程与教学研究院的教师为主体,并有知名学科专家参与的研究团队;石景山区共有14所中小学作为项目实验校积极开展研究,实验校包括北京九中、北京市苹果园中学等8所中学,以及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小学、六一小学等6所小学。在专家的引领下,项目组立足课堂教学,关注教师成长过程,与教师一起探讨有关绿色课堂的理念及其在实践中的困惑,不断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项目管理与运作

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的工作团队包括管理组及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组在内共七个子项目组,项目组已建立起一套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

建立层层递进的高效管理模式

第一,建立良好的团队沟通机制。

绿色课堂改进组的沟通机制包括北师大项目组与石景山区团队的沟通、与绿色教育其他子项目组的沟通以及项目组内部的沟通。每学期初及学期末,项目组都会邀请石景山区教委、教育分院相关领导及北师大教育学部领导参加工作研讨会,与石景山区各学科教研员、北师大专家组共同进行总结和计划,至今已成功举办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研讨会6场。

课堂改进组非常重视子项目之间的经验交流,负责人梁威教授每月定期召集各学科组专家联席会议,分享经验;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每学期召开多次秘书工作会议,检查档案整理情况等。同时,课堂项目组也十分注重与教育学部其他项目组之间的交流,及时把握一些普遍出现的问题,各路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绿色教育的目标、绿色课堂的元素。

第二,建立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机制。

项目组配合每学期的工作研讨会,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总结机制。具体包括制作每月工作简报、每学期活动纪实及每学年年度工作报告等。项目组每学期初都会对三个学科六个子项目组进行新学年工作计划报告和新学期工作计划详表的汇总。工作计划是在北师大专家与石景山区教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项目组通过实践摸索,逐步加入活动“针对问题和预期效果”及“活动后的反思”,以便项目组成员在活动实施后及时反思实际效果。

第三,完善秘书和档案管理机制。

秘书管理机制,是指6个学科组研究生秘书协助各学科组负责人,在管理组带领下充分发挥协助和沟通作用,通过亲身参与下校活动、听课研讨等,及时在各项目组专家及实验校之间上传下达。档案管理机制重在经验的及时总结,计划的及时实施和成果的及时展示。项目管理组统一了各学科组档案样式,定期检查档案整理工作。绿色课堂改进组现已形成档案18本,照片纪实集7册。各学科组通过整理档案的形式,汇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活动纪要和工作总结,管理组统一管理档案,并把各组的活动汇编成每月工作简报,将大事记和工作反思汇编成册。完整的档案的整理全程记录了项目实施的点点滴滴,便于日后回顾和总结。

形成环环相扣的有效工作流程

第一,用数据说话,做好调研工作。在项目启动之初,石景山区教委与北师大项目组就达成共识,每轮活动实施之前,都要针对实验校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前期准备,主要是进行石景山区语、数、外课堂教学情况的现状调查。课堂改进项目各学科组的负责教师制订具体的调研计划,通过下校听课、与石景山教研员研讨等形式进行实地了解。

第二,研讨总体方案和计划。在调研的基础上,6个学科组分别制定自己的一套完整、独立的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形成定期与石景山区教研员、教师交流,制定学期计划、学年计划的良好机制。管理组作为组织协调者,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会定期召开绿色课堂改进项目工作研讨会,邀请石景山区教委及教育分院领导、北师大教育学部领导,与石景山区各学科教研员和北师大专家组共同研讨新学期工作计划。至今已成功举办项目研讨会6场。

第三,项目实施。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的下校实施开始于2010年6月。项目组在两年的实施过程中,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形式和课题;在合作过程中,项目组专家也与石景山区教研员和实验校教师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此外,各学科组积极探索各种实施形式。如,中学语文组在前两年行动研究的基础上,将下阶段实施的着力点放在了备课组建设上;中学数学组通过不断沟通和调查,已初步形成“中学数学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并积极组织面向师生的专题讲座;中学英语组则通过行动研究,关注教师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全面提升;小学语文组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小学数学组举行特级教师讲座,并关注一线骨干教师的成长;小学英语组举办了高校学科专家讲座,同时注重优秀教师的成长和培养。

第四,总结、反思和再次调研。经过总结和反思,项目组通过每月专家联席会议研讨、每月汇编工作简报和每学期与石景山区团队共同研讨交流等形式,及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方案,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项目组的工作流程是一个环环相扣、循环发展的模式。总结出的改进方案及工作计划,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实地调研来论证和完善,从而进入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

项目举措及成效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课堂改进组在多方面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目标,项目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注课堂教学改进——打造绿色教育课堂

第一,开展课堂观察活动,为课堂改进研究打下基础。进入实验校常态课堂进行课堂观察是项目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如小学语文组在负责人易进教授的带领下,专家们在过去的两年里到6个实验校观察了40多节语文常态课,涵盖高、中、低各个年级,并在课后立即与教研员、实验校校长和教师进行座谈交流。这样的课堂观察结合及时的小范围研讨,针对性强,容易聚焦于学校的真实问题,为项目的深入研究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进行教学流程的设计,探索绿色课堂教学模式。项目组努力探索适合石景山区的一般性教学流程。许多学科组已形成了适合石景山的一般教学流程和教学策略,并通过书面成果或总结汇报的形成对绿色课堂的教学模式进行推广。

第三,打造精品课例,探索绿色课堂的元素。项目组为切实改进教学,打造优质课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与区教研员和实验校教师一起,反复钻研讨论,一起打磨精品课;进而通过公开展示课的形式进行交流和推广,力图展现绿色课堂的特色元素。在项目组专家引导下,各学科都已研磨出若干节精品课,使授课教师和观摩课堂的广大教师都得到了帮助和提升。

第四,进行课堂改进行动研究。项目组专家从项目启动伊始就鼓励各实验校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教师研究兴趣,确定自己的行动研究主题,充分利用教师的力量解决课堂如何改进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在6个实验校都已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行动研究主题。专家组还为每所实验校指定了研究生助理,协助教师与项目组专家及时沟通交流。这样的课堂改进行动研究充分发挥了教师在课堂改进中的作用,并使教师更加自主、理性地审视和改进课堂教学。

关注教师专业发展——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师资力量

第一,选择富有特色的研究课题,培养教师的科研能力。在各学科组专家的引领下,实验校教师依托自身学科特点和石景山区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的课题研究。如今,这些课题的研究已初见成效,并有成果陆续问世,各学科组现已发表书面成果16篇,另外有待发表成果6篇。通过实施课题研究、发表研究成果,教师的科研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

第二,探索实效的教师研修模式,提高教师的团队合作意识。绿色课堂改进组在开展活动时,非常注意加强教师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教师在研究中形成了教研团队。如中学语文组形成了教师行动学习小组,建设高一语文备课组工程,探索符合石景山实际情况的语文教师研修模式;中学数学组通过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为数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教师合作的团队研修模式,完善了区域化教师发展的模式,对教师的影响力也更大。

第三,开展主题培训和专题讲座活动,开阔教师视野。项目组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培训活动和系列讲座活动,包括邀请项目组专家教授或特级教师进行讲座,邀请特级教师进行公开课演示,以及邀请新课标修订组成员讲解新课标基本理念等。其中,中学数学组除了安排面向教师的主题讲座外,还为高三年级的学生安排特级教师的讲座,开阔了学生的数学知识面。这些丰富多彩的培训和讲座,真正满足了实验校师生的需求,使教师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等各个方面得到了提升。

关注评价体系改革——打造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两年多的不断修订和检验,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已初步成形。项目组力图通过评价体系的改革,充分体现课堂改进的绿色元素,促使教师转变教学理念,确立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的制定为实验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了具体的参考依据,也使得绿色教育理念的落实具有了可操作性。

第一,研制、实施和修订各学科的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组在对师生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现在,各学科都已初步形成相应的绿色课堂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如中学数学组为制定指标,前期对实验校教师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小学语文组进行了教师教学现状和学生初始学情调查;小学数学组引导教师自下而上探索适合本校、本班学生特点的指标和改进途径等。

第3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面对充满个性的高校学生,研究学生对体育课的认识,积极的参与是从教学的主体需要来认识目前的体育课;是根据体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实际需要两方面,来综合比较各种类型和目标的体育课教学,对学生喜欢的“好”的体育课所具有的共性化特征的研究,为细化研究大学生体育课教学提供参考。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广东州本科13所,高职学院7所共1048位在校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入学前后对上体育课的态度、对各运动项目兴趣情况。

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文献调研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1.高校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

通过调查发现,在校本科生和在校高职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差别较大。本文就两个级别的文、理科学生分别进行调查,具体分析如下:

调查结果表明:就在校本科生来说,理科的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总体评价情况远远高于文科生,尤其是“充分的运动感”理科达到37.0%,文科只有31.9%,“自我磨练感”理科达到21.1%,文科15.4%。

高职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总体上差别不大,二者对此的认知程度不尽相同,文科学生侧重于通过体育运动锻炼自身,在自我磨练感方面,达到90.8%,而理科学生侧重于人际交往方面,达到95.3%

从总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职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情况要优于本科生的评价情况;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两项,高职平均达到50.51%,本科平均只有33%。

2.高校学生入学前后对上体育课的态度

通过调查统计,得出结果:在非常喜欢上体育课的一项调查中,文科生变化不大;但在理科学生中“非常想上体育课”从入校前的22.1%下降到15.6%。在总的调查学生中,从入校前的32.4%降到入校后的24.2%,说明当前大学生对体育课认识不足,以及受网络的游戏等因素影响,其次由于课程的设置、场地器材、以及体育教师的教学方式等原因,体育课不能引起大学生的兴趣。

高职学生入学前后对上体育课的态度调查结果与大学本科学生的结果大致相同,而“非常想上体育课”一项入学前后比大学本科生下降的更多。本科是下降6.5%,而高职从入校前的51.6%下降到47.1%。说明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对体育课的兴趣不大。

3.高校学生对各运动项目兴趣情况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高校学生对运动项目兴趣的调查,从中可以发现文科和理科学生、男生与女生对各运动项目的喜欢程度,以便在今后的体育课教学中能根据不同的群体,按照各自的项目爱好特点进行教学。

4.(1)大学本科学生对各运动项目兴趣情况调查与分析

在对运动项目的兴趣调查显示:大学本科学生对运动兴趣情况是,男生感兴趣的运动集中在有对抗性的球类项目,文科最喜欢足球占41.8%、理科占28.6%。其次是隔网的球类项目,而田径项目则排在后面;对于大学本科女生,最感兴趣的运动集中在隔网对抗的球类项目,包括排球、文科占23.1%理科首选的是篮球25.4%。田径最后,说明大学生有怕苦怕累的思想,缺乏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而就文、理科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对运动项目兴趣的差异性不大。

(2)高职学生对各运动项目兴趣情况调查与分析

在高职学生对运动项目兴趣调查结果显示:男生感兴趣的运动项目主要集中在具有对抗性的球类和隔网对抗的球类项目,尤其是篮球,文科理科各占27.2%和48.4%,而高职的女生感兴趣的运动项目依次是,隔网对抗的球类项目、尤其是羽毛球和篮球,文科羽毛球首选的有24.1%,理科篮球首选的有31.7%。说明高职的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爱好比较单一,因此在高职院校在进行体育课教学时,应重点放在这些运动项目上,但同时也要引导学生进行其他的项目运动,特别是一些有关体能练习的项目,以便达到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质的教学目的。

四、结论

1.通过对广州市20所本科、高职学校共1048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从中发现:在校本科生和在高职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差别较大,高职学生对体育运动乐趣的评价情况要优于本科生的评价情况。

2.从所有被调查学生入学前后对上体育课的态度,总体上没有大的变化。而就个别内容来说,学生入学后对上体育课的积极性有所下降,这与当今社会的网络世界、以及高校所开设的体育课程、教师的教学方法及手段有关。

第4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关键词】科研项目 绩效 对策

近年来,在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高等学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然,因为种种原因,目前众多高校把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并未放在加强对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而是把工作重点放在申报科研项目数量,争取科研奖励上。这种观念对科研人员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在研课题的完成质量,不利于高校科研水平的全面提高。

1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重申请,轻管理

科研项目管理一般包括项目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前期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科研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中期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阶段总结;后期管理为科研项目的结题总结、和专著的出版以及被引用情况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评价等。各期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中所处的作用不同,但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重前期项目申请而轻中后期管理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淡薄,在完成课题研究后只关心发表了几篇文章、能否获奖,至于成果开发、转让,认为那不是科研人员的事,致使大批科技成果转化流产。如果高校仅将重心偏向于科研项目的立项,而忽视科研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就很难有高质量、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更不会有后期的开发转让,实际上达不到科学研究的目的。

1.2 重形式,轻绩效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的考核更多地注重形式,而忽视了对项目执行的过程和经费绩效的考核。一方面,虽然科研项目的合同或责任书作为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详细地规定了任务下达单位和项目承担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的成果形式,但是,在实际的科研管理工作中没有进一步完善科研合同或责任书管理,尤其是细化年度目标和最终成果目标,以及明确相关的违约责任,规定违约追究的办法。因此,结题时很难对科研成果进行实质性的审核,许多项目的验收和鉴定都流于形式,对于完不成科研计划者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造成处理起来无据可依,只好不了了之。另一方面,高校科研管理中没有形成对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目前,一些获得资助的研究项目在结题时无成果,或成果水平低,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项目,结题时拿几篇水平不高的论文充数,一些应用研究的项目,不考虑市场需求,闭门造车,取得的所谓成果不能得到实际应用,成果转化率低。由于缺乏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没有对科研项目的投入和产出进行评估,无法得出有力的数据来说明项目的经费绩效,因此也就难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科研的效益,造成科研经费的效益低下。

1.3 重考核,轻监督

我国不少高校实行的科研量化考核管理,一般以、获得科研经费的数量多少等指标来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但过度量化、周期很短又助长了高校教师片面追求数量的功利化倾向;同时,经费管理不规范使科研资金流失比较严重。一些高校为了鼓励教师科研,科研经费管理不重视成本核算,对科研资金的筹集与取得、投入和运用、耗费和补偿等全过程缺乏综合管理和必要的财务监督,造成科研人员转移、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普遍存在,使得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2 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首先,作为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应转变观念,重视科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保证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科研经费,提高绩效,并注重科研成果管理。

2.1 建立准确、有效和可行的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与国际接轨。同时,指标体系必须符合科学自身发展规律,不同学科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应有所不同,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应有所不同。

2.2 抓结题,促成果

将项目执行情况,尤其是完成情况直接纳入考核内容,作为晋级、晋升标准。使科研人员能认识到执行项目与申报项目同等重要,结项比立项同等重要。另外,还应从制度上保证科研人员按任务书要求实施科研项目,按时、高质完成项目。

2.3 加强科研计划实施和成果管理工作的相互衔接

为了促进科研项目顺利转化,科研管理部门的计划和成果管理工作在组织结构上要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工作沟通互补,保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了解和管理。对重大项目或重点课题试行“一条龙”的管理模式,即从立项到实施,从成果鉴定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都由专人进行系统管理,逐步总结经验并全面推广。

其次,完善科研量化考核管理制度,激发并保护教师的创新积极性。

坚持科研工作考核的激励约束导向,但必须由偏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重点是完善科研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及差异,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不能一刀切。尤其要注意的是要遵循教育教学和科技创新工作的规律与实际,适当拉大考核的时间跨度,允许和宽容教师科学探索的失败,关键看做了什么而不是简单追求结果和数量,避免急功近利的倾向,引导和保障教师以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潜心学术、投身创新,努力做出原始性、基础性、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第三,加强科研经费的筹措与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作用。

目前,高校争取的科研经费数量虽然可观,但总的来说我国高校科技创新的经费与资源并不充裕,不同地区的高校之间也极不平衡。因而,政府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高校自身也要开源节流,通过多种途径多方筹措科研经费。与此同时,高校要切实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将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纳入学校的审核监督之下,既要尊重课题负责人的经费使用审核的自主权,又要明确规定经费报销的项目范围,如设备仪器采购、书报资料订阅、外出学习调研等,允许合理的劳务报酬等支出,但总体要求必须与科研项目紧密相关,确保将有限的科研经费用在刀刃上。

第四,提高科研管理人员的素质。

科研管理人员既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与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有较高的信息采集能力与沟通能力,同时还应具备科技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因此,作为科研管理人员,要有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能力,既同本单位科研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其科研动态和科研成果心里有数,又与上级科研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其政策和指示了然于心,并且能够把二者交流的各个环节协调好,这样才能促进科研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第5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 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xx]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 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接受学校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纵向项目经费按项目来源单位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在保证按合同(协议)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35%的科研劳务费(有明文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向校外合作单位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转拨科研项目合同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除经费划拨单位有明文规定外,管理费按实际到校经费的5%提取(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经费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为:学校提取10%,用于补充学校科研基金;科研管理部门提取业务费4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科研项目申报、检查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鉴定、宣传、赞助、扶贫等支出;有关管理部门提取事业基金50%,主要用于接待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咨询费以及管理人员值班加班、奖励等支出。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题和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根据项目经费明细账编制项目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二)对已结题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科技部国科发字[20xx]462号文件、重庆市科委渝科委发[20xx]1号文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财教[20xx]30号文件、教育部社科[20xx]2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结余经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额度,超额部分将按原渠道上缴。对结题不结账的横向项目经费结余,由财务部门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将其经费余额划转学校并注销其项目。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

(一)技术转让的科研经费,按项目单独管理,其经费在扣除中介费后,分配按表1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二)如果学校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进行转化,或技术效益分红,其经费分配按表2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三)以股份分配方式进行的成果转化收益,项目组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学校与科研人员各自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转化成果产业化的有效实施。

(四)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费:以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0.5~5万元/项的标准收取使用方费用。

第十三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科字[20xx]164号)《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范围

(一)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申报,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或其他单位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资助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除外)。

第三条 科研经费应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管理

第四条 申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项目,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说明计算依据和理由。立项后,研究经费采用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由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核拨到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

第五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项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

1、科研业务费:包括差旅费,业务资料、检索、查询费,论文打印、发表、出版费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测试、计算、分析费,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殖费;

2、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研制和租用费,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中要写明设备名称、数量和单价);

3、协作费:指外单位承担研究、试验、加工等经费,在申报项目时应说明协作内容、预算依据和经费拨付方式。

(二)人员费:指项目组人员的津贴。按下拨项目经费总额的10%分两次提取,在项目经费下拨到位后首次提取5%,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提取5%。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发放。

(三)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费用,仪器设备的维修、损耗费和水、电、供暖、通讯等费用。管理费的比例为科研项目当年实际拨款额的10%,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如项目内含外单位承担的子项目,其子项目管理费由子项目承担单位提取,不得超前、重复提取。

第六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按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支出时,应由课题组按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和标准提出使用计划,报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对该项目研究经费进行审核,做出详细经费预算,与其他验收材料一起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研究经费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归项目承担单位。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追回所余经费。

第三章 检查监督

第八条 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对科研与服务经费单独核算建立帐页,并详细登记科研活动中的每项开支。每年年底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与有关拨款凭证复印件等一同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第九条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分年度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经费使用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对检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将缓拨或停拨后续经费。对未按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将核拨科研经费超范围支出的单位,将从下年度核拨经费中核减。

第十条 获得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资助的其他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要求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以不正当手段、藏匿科研经费、逃避管理的,一经查实,追缴经费,在三年内取消其科研项目的申报权,并追究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由科研经费形成的成果属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所有,设备仪器等资产留归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三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三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四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工艺装备发生的费用,是指为项目研制进行工艺组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装备费直接列入项目成本,科研产品试生产阶段的工艺装备费在项目成本和生产成本中各负担50%。

采取零星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而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费用。

第十五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第十六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七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项目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厂房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占的全年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规定计提。

第十九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没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根据直接从事该项目研制的人员工作量(人年)和年人均计划工资费标准计列工资费和劳务费。

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人数和相关标准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

工资费和劳务费均按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数量、工作量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12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800美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400美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300美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100美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按不超过项目成本总额的8%计列,并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掌握和使用。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计提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不可预见费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研制周期的长短和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费用之和的5%。

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益是指从项目经费中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按除不可预见费以外的项目成本总和扣除外购成品附件费、样品样机费、专用设备仪器费后的5%计列。

对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按年度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年度项目经费总额3%的项目收益;未通过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完成且经财务验收后,按规定统一结算项目总收益。

第二十七条 重大科研项目,经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商定后,可计列系统协调费。

第二十八条 下列费用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含拨款)中开支的费用,以及基本建设或专项贷款利息;

(二)按规定应在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费用;

(三)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

(四)研制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对外投资以及在规定比例以外增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五)未经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预算和拨款

第二十九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

(一)项目研制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上报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按部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一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三)国防科工委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财政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政部综合平衡后向国防科工委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四)国防科工委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安排意见送财政部。

(五)财政部审核后向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一下)。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据此编制本部门(单位)预算报财政部审批(二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六)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二下)。

(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自财政部批复年度项目预算后15日内,将项目预算批复到研制单位。

第三十二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中,由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第五章 决 算 编辑

第三十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三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对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全国人大会正式批准中央决算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有关部门(单位)。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年度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度决算。

第三十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研制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研制单位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第四十一条 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国防科工委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军工科研事业财务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未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的;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应当建立承诺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研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防科工委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等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不及时编报科研经费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外,视情况予以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以外,暂停审批其科研项目申请,责令改正;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不得批准其项目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项目研制单位是指承担研制任务的中央和地方科研及试验单位、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

第五十条 通过补助、贴息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6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2010年7月15日至16日,“2010年中国麻纺织产学研创新联盟会议”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了“中国麻纺织产学研创新联盟”,由中国麻纺行业协会牵头,麻纺织企业为骨干;院校科研机构出技术,政府部门出政策,建立长期合作协调运作的运行机制;真正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高水平、开放性、国际化的技术创新体系。

此次会议由中国麻纺行业协会主办、大连工业大学纺织轻工学院承办,中国麻纺行业协会许吉祥会长、洪君副秘书长、罗玉成副主任及张华、任维明、陈平南、徐道生、李德茂等五位副会长参加会议,辽宁省纺织行业协会李庆祥会长和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纺织处徐洪涛处长以及成雄伟、李淑华、郑来久、郁崇文、曾庆福、杨建平、揭雨成、魏丽乔、李朝康、金关荣、刘鲁民、凌毅、陈海英等13位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和16位企业代表出席会议并就产学研合作事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技术是王牌创新是出路

中国麻纺行业协会许吉祥会长在会议做上了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多年来我国麻纺产业实现了较快速发展,从总体上讲,近几年来全国麻纺织企业和院校科研机构都积极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围绕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改进工艺、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现有技术发挥了较好的效果。如由东华大学、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和沅江市明星麻业有限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经多年的试验研究和产业化实践,创新实现了苎麻纤维生物脱胶技术产业化及多项创新技术和新工艺理论。

但在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下来的技术投入矛盾和问题也比较多。尤其苎麻和黄麻前纺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创新能力不足。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科研经费投资还是运行成本都是当前麻纺织企业生产经营中难以承受的负担。许会长在报告中强调,“若要靠一个企业单枪匹马研发科技创新项目,力量不足。为此,必须坚持互利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产学研凝集合力。实践证明,麻纺织企业不打技术牌,未来是没有出路的。”

过去,常常是某个企业和某一科研单位或是学校就某一个项目或是某个技术进行合作,如今为企业解决某个技术难题已远远不够,而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而建立产学研联盟就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形式。能够由产业协会牵头,向国家申报申请项目资金,集中科研单位的研究优势和企业的生产优势,形成一股绳来做强麻纺企业的技术创新。

联盟搭建新平台

在两天的会议中,大会代表对新制定的《中国麻纺织产学研创新联盟章程》、《中国麻纺织行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中国麻纺织产学研创新联盟攻关项目目录》等三个文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经验交流,形成统一的认识。

在会上,许会长还对2010年1至5月中国麻纺织行业经济运行趋势情况进行了分析。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1月至5月:全国麻纺织行业414户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为139.50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6 50%;累计完成利润总额为5.0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2.6%,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为6.05亿美元(不含服装),与上年同比增长41.46%,从上述几组数据分析,充分表明全国麻纺织行业景气度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同比好于去年。但是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特别是国际市场前景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复苏相对缓慢。从目前看来,劳动力成本上升、麻类产品价格偏低、汇率波动等,将对麻纺织企业盈利状况继续改善形成较大压力。

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实际情况需要,许会长指出成立中国麻纺织产学研创新联盟是当前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非常及时的,随着行业大环境的变化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有效地进行产学研合作已经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主题。他说到:“我们的发展目标是很明确的,张德江副总理今年3月视察北京面料展时说:纺织行业不是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产业,纺织行业同样是高技术产业。今年6月7日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上指出:实践充分证明,科学技术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具革命性的因素。”

国务院在《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强调到纺织工业必须要靠技术创新来实现新的竞争优势。在麻纺协会的《中国麻纺织行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将行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通过科技进步实现行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而产学研创新联盟的宗旨正是以维护生态环境,搭建产学研友好互利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聚集成员单位的科技资源,加强产学研联盟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攻关解决麻纺织重要科技项目和关键技术难点,加快技术进步,提升装备水平,推进自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发展,促进联盟成员的自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为2020年实现麻纺行业科技强国、品牌强国、人才强国、持续发展强国创造条件。这让我们更加充分认识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已成为增强我国麻纺织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来带动产学研结合,以科技创新平台的建立来完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产学研的联合研发项目,使技术和产品迅速转化为商品和生产力。

在报告中许会长明确了产学研结合的指导思想和立报科研项目的思路和政策措施,指出产学研结合以“政策引导、选准项目、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方针,以“整合资源、优化项目、强化创新、企业主体、院所技术、协会协调、培育品牌、推广应用”为原则,以及立报科研项目的思路:支持以高新技术纤维材料及其产业链开发、功能性、绿色生态纺织品。用申报科学改进工艺流程项目促进减少用工用人;用申报先进设备项目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用申报低碳清洁和节能环保项目促进污水治理;用申报培育优质有机原料项目促进创建特色品牌;用申报高技术、高附加值、时尚化终端产品项目开发国内外市场。

第7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通过对教师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可见,目前必须需要强化顶层设计,体现教师真实的教学现状、体现课程的整体结构、体现教师教育工作的务实性。强化顶层设计,提升教育教育课程的品质,是提高教师教育工作有效性的关键。教师教育的课程要从实际出发,切实落实教师职业专业化能力标准。优化顶层设计要从课程框架设计与课程定位确立入手,提升课程品质要从课程目标的设定与课程内容的优化入手。

【关键词】

教师教育 课程 顶层设计 课程品质

【正文】

一、在教师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调研

教师教育的前期调研是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得到教师在具体教学工作中的知识、技能、态度等的总体特征。在教师教育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是缺乏调研,或是调研失实,或是搁置调研。

缺乏调研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调研(至少调研报告还是有的),走过场的调研工作,往往在调研伊始就不自觉地主观设定了调研结果,甚至是调研后的教师教育课程也已经安排就绪。这种结果其实就是专家的臆断。

调研失实是由于调研内容的片面性、调研对象的不完整、调研评价的不客观等因素,造成调研结果的严重失实。也有的调研工作是由于对结果的统计、评定缺乏科学性,造成调研报告无法直接指导教师教育工作,调研结果只能搁置起来。

(二)中期管理

比较规范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育过程的管理制度还是非常完整的,很难说是“管理缺位”,但从实际的管理效果看,依然流于形式。

教师教育的管理者,依然延续对中小学生的管理模式,如参培教师出勤登记、作业登记评分等等。所有的这些培训管理都只是形式。点卯式的管理是教师教育管理的通病。

(三)后期评价

教师教育的评价,应该包括教育环境评价、师资状况评价、教学过程评价以及教学效果评价几个方面。

在教师教育过程中,一般比较重视教学效果的评价。当然教学效果的评价是教师教育工作的关键性评价指标,而教学效果的评价应该包含教师教育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与学校创新性发展、与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协调性、促进性等评价,而这又往往是目前教师教育评价所缺乏的。

(四)教师教育与教师专业化发展

教师教育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与学校创新性发展、与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系中,教师教育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关系是最直接。而在目前在教师教育工作中,由于对教师从事的职业的认识不足、对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认识不足以及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研究不足,大部分教师会认为教师教育在教师专业化发展中无足轻重。

鉴于上述原因,在教师教育中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提升教育教育课程的品质。

二、教师教育课程的顶层设计方法

(一)顶层设计的概念

顶层设计并非新词,在工程学里它是一个常用概念,本义是统筹考虑项目各要素和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强调一项工程“整体理念”,力求在最高层次上寻求问题的解决的方法。

顶层设计的概念包括两个含义,一是追根溯源,二是统揽全局。也就是在思考个体性基础上的整体性,在整体性指导下的个体性。前者和调研密切相关,后者才是设计的问题。

(二)如何实施调研工作

教师教育的前期调研工作应该包括:人才培养需求、学科(专业)基本情况、师资队伍现状、教师教学能力现状以及教师教育现状。

目前的教师教育调研,主要是教师教学能力现状的调研(如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等)。对于人才培养需求、学科(专业)基本情况、师资队伍现状的调研,特别是教师教育现状的调研还是非常欠缺的。

教师教育工作调研由五部分组成,即摸底调查、普遍调查、专项调查、总结调整和针对性调研等。

摸底调查要在总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下一步调查的各种计划、提纲、问卷以及统计方案等。普遍调研是按既定的计划,全面地实施调研工作,形成总结报告。通过对总结报告的评估,有计划地对各个专项内容进行深入的专项调研。以前三步为前提,最终总结调整撰写完成调研报告。针对性调研是就调研中不能详尽的的突出问题加以补漏、深入、探究性的调研工作。

教师教育调研的内容一般分为5类、17项,并分别在摸底调查、普遍调查、专项调查中实施,此外针对性调研是按需要有针对地实施,最终总结调整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

(三)教师教育课程的分类

一般讲,从课程的组织形式维度可将课程划分为:综合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从课程行政管理维度可将课程划分为:校本课程与区域课程。从课程的框架结构维度可将课程划分为:核心课程与专业化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应按照课程教学的对象划分为系统性的普适课程和针对性的发展课程。

系统性的普适课程是面向全体教师的课程。针对性的发展课程是面向某一特定群体的教师。

普适性课程包括育德能力提升课程(涵括师德修养、德育教育、德育研修和人文修养等)、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涵盖教学研究、教学实践和教学研修等)、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课程(涵盖学科知识结构、学科发展趋势等)。这三块课程原则上是平行的,是面向全体教师的,课程的具体是与时俱进的。

发展性课程包括在育德能力提升课程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课程基础上的教育学术课程、在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课程基础上的学科前沿课程。教育学术课程面前各个发展阶段的优秀教师,是以教育规律和教育理论思想总结(实践)研究为主的课程。学科前沿课程是面前学科(专业)优秀教师,重在将产业发展重点、学科(专业)研究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的研究型课程。

(四)如何实施顶层设计

由于教师教育工作的调研内容包括人才培养需求、学科(专业)基本情况、师资队伍现状、教师教学能力现状以及教师教育现状。从这些调研成果中,要理顺各个环节的关系,明确教师教育的重点,确定教师教育的内容,实施教师教育课程的顶层设计,建构课程框架,并及时调整课程内容,体现课程的系统性、针对性、普适性和发展性。

顶层设计要体现教师真实的教学现状、体现课程的整体结构、体现教师教育工作的务实性。

1、体现教师真实的教学现状。所谓的真实是与主观臆断相对立的,也是与教条不相融合的。比如德育修养课程,不能主管地臆断教师在德育工作的的各种失误,或将个别教师的工作失误作为普遍现象,并将这些所谓的案例串联成一门课程。德育修养课程应该与当时、当地的社会背景,与学生成长的客观规律结合起来,重点不在发现德育工作中的失误,而在于如何正确地树立教师的时代形象,引导学生的科学地发展。德育修养课程不能简单地指导教师学习几个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将这些法律法规教条地、僵死地运用到教师教育中去,而要将法律法规和教师具体的教学工作结合,赋法律法规予时代性、现实性。

2、体现课程的整体结构。在教师教育课程的分类中已经就教师教育的课程框架加以说明,问题是要稳定课程框架、发展课程内容、调整教学方式。这就如同一幢高楼,建筑的框架百年不变,室内的装修十年一换,家具的摆设因人而异。教师教育课程框架是顶层设计的核心。

三、提升教师教育课程品质的方法

(一)课程品质的内涵

课程品质是指稳定的课程信息状态,包括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方案以及相对稳定的课程评价等。

课程品质应该体现文化性和学术性。课程文化性表现在课程的区域性与校本性、时代性与历史性,课程的学术性表现在课程的理论性与务实性、社会性与人本性。

(二)课程品质的提升

1、课程定位

教师教育课程框架中每门课程的定位一般是稳定的。这种定位和调研获取的教师需求是一致的,同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标准是一致的。每门课程之间彼此“接壤”而又互补“重叠”。

在教师教育课程中,定位准确的是有效课程,但低效课程一般是无法避免的,而无效课程是必须杜绝的。无效课程的存在或低效课程的云集,课程框架就肯定存在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是调研结论的错误,就是课程制定的盲目。

2、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具有一定的联系,课程目标是课程制定过程中既定的为参培者达到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整体目标地一部分,每门课程目标之间通过教学活动连接成一个整体。课程目标体现了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价值。

3、课程内容

课程定位是既定的,课程目标是宽泛的,课程内容是发展的。教师教育中比较重视的是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特别是实践性知识。

比如实践性知识具有六个特征,即敏感性(与经验同步的,对教学中的细微差异的感知与判定)、背景性(教学中对环境中的各个因素具有的无用语言表述的沟通与理解)、情境性(寻根溯源,建立教学环境,设计具有细微差异的行动方案)、范式性(针对新问题,改造原有范例实施新的工作方案)、可交流性(教师之间的具有主观意志的有效交流)和前瞻性(依据“元”知识形成的不可预见的知识更新)。这些知识的教学,必须通过工作任务的设定,在教学中通过任务的接受、分析,计划的制定、实施,最终的评估、反馈,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其中的课程内容就变得灵活。课程的目标是一致的,课程的内容又是依据现有的区域、校本教学特点有所差异的。

4、课程评价

广义的课程评价包括课程设置的评价、课程教学的评价以及课程学习的评价。一般课程评价是由四个一级指标(即培训方案,培训条件,培训管理,培训效果),及其所含二级指标组成;每个二级评价指标由评分重点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等级、权重、得分构成。课程评价具有相对稳定性。

教师教育课程的评价要从实际出发,切实落实教师职业专业化能力标准。在评价“培训方案”时,要推动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为特色的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深化教材与教学内容改革与建设;在评价“培训条件”方面,要突出学科(专业)的“真情境、全真化、仿真式”的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能力培训;在评价“培训管理”方面,要突出组织领导和培训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性化;在评价“培训效果”方面,要通过教师教育的全过程,而不是仅仅看最后的结果,提倡采用多重巡回反馈等先进的动态评价方法,更多地了解参培教师的满意度及参培教师能力的提高。

总之优化顶层设计要从课程框架设计与课程定位确立入手,提升课程品质要从课程目标的设定与课程内容的优化入手。强化顶层设计,提升教育教育课程的品质,是提高教师教育工作有效性的关键。

【主要参考书目】

第8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关键词 科研项目 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

一、加强科研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的重要意义

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是指科研项目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财政拨款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按照《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而结余资金则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

当前,在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由高速转为中低速增长的新形势下,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居高不下,一方面加大存量资金的沉淀;另一方面财政开支存在较大缺口,也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由于结转结余的存在,很多项目为加快预算执行,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严重,前三个季度研究经费使用的执行率比较低,最后一个季度执行率迅速上升,与项目的实际进度不符。甚至出现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情况,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这样的科研管理背景下,加强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

(一)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结转结余管理可以减少资金滞留和沉淀,使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到预算管理中,统筹安排、管理和使用,有助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助于促进预算管理工作

通过加强结转结余管理,可以追根溯源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促进预算安排科学性的提高,促进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的完善。

(三)有助于提升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结转结余管理,有助于规范单位科研项目的支出管理和成本费用核算,规范管理程序和创新管理方法,引导财务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预算管理制度与执行方面的原因

1.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与标准不完备。由于科研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经费支出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加大了预算编制的难度,这就需要有较为完备的基础数据及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支撑。但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缺乏规范、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预算编制中直接费用的编制除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等预算科目有国家相关的开支标准外,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预算科目都没有定额标准,而这些业务支出却是科研业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在预算支出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同时,受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成本核算情况的影响,间接费用预算分摊机制和标准参差不齐。这就使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很多项目虚报多报预算,使预算批复大于实际需要,从源头上为结转结余的形成埋下了隐患。

2.科研项目研究内容交叉。科研项目库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虽然对项目的重复立项、多头申请有了一定程度遏制,但仍存在同一课题负责人在不同的研究项目中研究内容有交叉的情况。虽然未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多头申请,但也会在预算编制中造成经费的重复申请,从而直接影响到预算的执行,造成项目结余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3.科研项目拨款方式不合理。一方面,预算编制中,对于跨年度项目,一年安排多年预算,经费的拨付也是按年度预算来进行,而在项目实际执行中,项目的实际进度很难做到与年度预算相匹配。主要原因: (1)虽然预算编制原则上要求年度预算的编制要与项目进展相匹配,但项目负责人往往会有资金落袋为安的思想,所以通常年份越往前预算编制越大。(2)项目前期论证不足,使项目启动后执行进度缓慢,无法完成预算中的年度计划。(3)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会出现很多客观的因素,使项目不能按原来的进度执行。在以上因素的影响下,如果拨付资金时,只按年度预算来拨付经费,而忽视对项目执行进度的关注,势必形成项目的年度结存,而年度结存的形成,又会直接影响到项目结余的产生。

另一方面,按年度预算拨款,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通常到年底资金才能到位。这样处理,一是会延缓项目执行,形成年度结存;二是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为了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前期垫款,而资金到位后,前期垫付的资金因归垫手续的繁杂,甚至由于对科研项目归垫的特殊要求,无法顺利归垫,也会形成年度结存。

4.预算调整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预算调减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在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中已经规定: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减当年预算或调整用于本部门执行中新增的重要支出的建议,报财政部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无法执行,课题组往往只重视按课题支出情况进行的预算科目间的调整,即使在项目执行中已经能确定会形成年度结存或结题时会产生结余,但仍不进行预算调减的上报,希望结转结余经费能够留归课题组继续使用。二是预算调整手续复杂。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课题组积极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但通常项目完面临结题验收时,上报的预算调整还没有审批下来,会形成某些预算科目超支,某些预算科目支出不足,超支部分课题验收时又面临审减,从而形成结余。

(二)科研单位管理方面的原因

1.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的管理不到位。首先,对课题执行的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课题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与课题预算科目体系在设计中的指导思想和管理目标不同,使预算科目和支出会计核算科目难以对应,存在口径不一、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这就使课题承担单位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偏重于课题核算管理,而很难做到对课题执行的预算科目的控制。这样就不能及时准确地把项目预算执行的情况反馈给课题组,科研人员不能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非常不利,这也是形成经费的结转结余的一个原因。其次,由于很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来源渠道多,虽然国家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都来源于中央财政,但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对结余资金的处理都不尽相同,为课题管理和课题结题结账和清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很多课题承担单位缺少针对不同经费来源的课题管理细则。课题管理上存在一刀切情况,对结余资金的处理不科学,使结转结余逐年沉淀,难以消化和使用。最后,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执行支出过程的控制较为重视,而忽视对结转结余经费的处理。结题验收后,除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结余经费按原渠道进行退回以外,留给承担单位使用的结余经费通常留在原课题组继续使用,不能及时结账清理,即使承担单位有清理的规定,也是收取部分管理费后,变换一种方式把结余经费继续留在课题组使用,并没有解决结余经费存在的根本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结算不及时。首先,仪器设备等的政府采购前期准备不足,容易对结转结余的形成产生影响。仪器设备的购置在项目支出中往往占有很大比重,很多项目承担单位,通常要等到财政经费到位后,才开始采购的招投标和论证的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周期长,造成在年度终了时,政府采购任务不能及时完成,有的采购款已付,但设备验收未完成,形成挂账,虚增结存,有的设备款尚未支付的,形成年度的结存。其次,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单位内部转账业务不能及时结算或核算不准确对结转结余会产生影响。测试化验加工费作为科研项目预算科目中比重较大的支出,有向外单位支付的,也有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在本单位内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费结算标准的制定虽也参考市场价格,但存在较为随意的现象,而且通常半年或一年结算一次,或者跨年度进行结算,从而形成项目的结存。又由于是单位内部的结算转账,没形成真正的资金流出,从而导致国库零余额账户中额度的结存。

3.对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的使用管理不到位。在项目预算及执行中,存在很多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情况,但对外拨款的使用管理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对外拨款的管理责任划分不清。通常在项目验收中,外拨单位将支出情况上报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汇总,再上报项目主管部门。但项目承担单位却无法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4.结余经费不能及时处理。科研项目的课题制管理在一定时期对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增强科研人员自由探索能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当前形势下,课题制管理的弊端也日渐暴露,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数量不断增大,资源碎片化严重,每个课题都会占有着一定数量的结余资金,这就加大了单位对这部分资金统筹使用的难度,也使结转结余难以消化,居高不下。

三、提高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使用效率的对策建议

(一)结转结余形成的控制措施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科研单位应提高预算调整的灵活性,并加强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形成“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应该及时改变预算审批“纸上谈兵”的审批方式,通过实地调研进行科学评审。预算调整既要有预算科目间的调整,又要有预算总额的调减,简化形式上的繁杂的审批手续,注重对方案实质内容调整的审核及因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带来的预算的调整。对于预算调减不应由承担单位自行提出,而是要加强项目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及评估,对项目结题时的情况进行预测,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及结存上缴意见,避免在结题时才进行经费的收回,从而减少结余资金在项目组停留的时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也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提出预算调整意见。

2.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应该将结转结余管理的重点放在年度结存的控制上,通过年度结存的控制减少项目结余的产生。按目前规定,项目结存两年以上,视同为项目结余处理,但仍是停留在项目结存的处理上,不能从年度结存的源头上解决问题。项目的年度拨款要以项目的实际进度为依据,要对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而不能完全按任务书的年度预算来进行,对于跨年度的大项目,要建立节点拨款机制,节点任务完成后才能拨付后续资金。只有把握了控制年度结存这个环节,才能真正做到控制项目的结余,但也要重视经费拨付的及时性,避免年底集中拨款形成年度结存。

3.健全项目承担单位的课题管理制度。很多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只按照各专项颁布的经费管理办法来进行,缺少结合本单位特点对课题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建立课题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既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也要有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经济性的控制,以及结题结账的相关规定,要对课题账务的核对、结转,结题、课题的关闭,规定出可行的时间节点。减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滞留和沉淀。

(二)结转结余的清理措施

1.对结题未结账课题进行清理与结构性分析。首先,要摸清家底,改变课题的结题结账工作的被动状态,加强对结转结余的清理工作的重视,从历年结转结余清理工作的遗留课题入手,及时地摸清家底。其次,要对结转结余经费进行结构性分析,包括按专项经费来源渠道的结构分析,按结转结余形成时间的结构分析以及不同预算科目占结转结余比重的分析,做好结转结余的结构分析,才能为合理使用、盘活结转结余做好准备。同时,也为今后的预算编制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持。

2.对相关项目款进行专项暂付款清理。一方面,对设备、材料、差旅等以往形成的暂付款进行清理,分析暂付款形成原因,采取催报、上报核销等不同处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对这部分支出进行有效控制,明确这部分资金占用时限,对执行期长的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等业务,要做好设备采购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使用。

(三)结转结余的使用措施

首先,转变观念,打破多年以来形成的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的结转结余只要项目主管部门不收回,就意味着留给课题组随意支配的观念。规范结转结余的使用,改变结余资金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状态。其次,加大单位对结转结余的统筹调控能力。目前,按基金委新出台的“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结余可以保留两年,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费用支出,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对课题组具有激励作用。虽然有结余资金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费用支出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结转结余仍大多留在本课题组甚至原来的课题账号,难以发挥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益。单位必须整合各课题组的结转结余资源,扩大科研单元进行前瞻性项目的部署,并且可以由结转结余经费所属的各课题组共同承担。这样,既有利于科研项目的整体规划,又可以调动各课题组的积极性。对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也要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作者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1] 姚洁.国家科研课题结余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4(7):33-38.

第9篇:科研项目调研总结范文

(一)构建“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现行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将研发费用设在管理费用之下,由于集团的财务费用有限,如果研发费用多了就会导致管理费用过多,进而突破集团的财务预算,税务机关也会因此对企业加大重视程度,这些限制使得将研发费用作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就有些不合适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将研发费用设置一级科目,采用类的费用核算方法计算二级科目,将研发项目作为三级科目设置的基础,通过这样的改革措施可使研发费用核算体系更加科学化,所有的研发费用也能适时结平,无论是对会计核算还是企业受益都是大有裨益的。这样的核算机制也同时归集了项目的研发费用,给日后的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捷。

(二)构建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从本质上讲,企业的会计制度和新订的《办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口径也有很多不同。站在专业的角度来说,企业将研发费用作为一级会计科目也有很大的困难。这时,企业就应该将注意力重点放在建立辅助账上,建立的时候力求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做到规范化、合理化、清晰化。

(三)“研发费用”一级核算与辅助账相结合

如果企业通过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将研发费用合理的归集,这时就可以尝试将两种方法进行结合,重点注意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二、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国科发火(〔2008〕362号)[4],企业需要归集包括直接投入的费用、参与人员的工资、设备折旧费用这些直接的费用,同时也需要对那些包括无形资产和长期摊销费用、调整装备的费用、关于设计的各项费用、外部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在内的间接费用进行归集。归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直接投入:指的是为购买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产品投入,也可以是为制造项目试验品、模型、样本或者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测等所进行的各项花费。装备调试费:计算时要扣除由批量生产所产生的费用。设计费用:也可以包括那些以书本费、翻译费为代表的直接相关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的总值要小于总研究费用的10%,其他费用也可以包括维护专利的费用,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委外费用:计算时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经过申请,委托方亦可进行加计扣除操作。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也可以包括研究开发项目的再用建筑物。无形资产摊销:其内容包括以专利或非专利为代表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人员人工:所谓的人员人工指的就是在职天数不小于183天的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除兼职人员)的一整年的薪金。要想更好地维持企业的高新资质,就需要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那些来年要进行高新复审的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前进行规整(包括研发项目以及费用的归集)以提高通过高新复审的可能性。

三、企业在研发费用调整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一)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

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表,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5]第203号)文件的公告执行的。相关数据显示,在2008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了研究开发费用的相关资料。企业在对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的复审调整时,应该注意此前提交的申报数据,否则会导致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稽核综部门会对出现异常的高新技术企业深入核查,对于之前已经加计扣除的企业不能自行调整,重复扣除应缴税款,所以,高新技术企业调整扣除的空间十分有限,应谨慎操作。企业每月都需要向税务局报送上月的税务资料,高新企业也不例外,在税务会计的实际操作中,不仅月月申报,而且还有季报和年报,对于报送的知识产权,生产总值还有研究开发费用都需要先备案审查通过后,企业才能享受优惠政策,所以,企业自行调整不能背离已经上报备案的数据资料。

(二)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

要素统筹考虑财务数据的关联性十分紧密,不是简单的一个数据的调整,在企业内部复查调整研发费用和研发项目时,应关注整体数据的平衡性,注意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知识产权的摊销需要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调整。此外,对于数额巨大的大型项目,应该分成小项体现,明细清晰,分拆得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操作,不能简单的平均分配。

(三)跨期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

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当年完结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年度的研发费用。研发项目的建成期限一般都不可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完成,所以就存在对当年完成的研发项目进行结转和跨年度的研发项目进行结转。而研发费用在跨年度结转时需要重点研读预算报告和验收单,争取做到最优合理摊销,避免后期调整,消耗财力和人力。

四、企业复审中加强研发项目和费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不仅是企业生产过程的管理,它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和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管理是重中之重。研发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应该进入严格的监控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积极配合,对于各项目的实施,分工合作,相互协调,跟进项目的监管,共同促进新项目的完结,这是企业凝聚力的表现。例如,对于项目的主要负责部门应该以月为单位,组织公司的其他部门进行集体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团队的力量能够更有效的促成项目的完成。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来,而且可以相互监督,增强了企业文化的人文效果,使员工更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

(二)及时详尽地披露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对研发费用进行及时的专项披露,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让需要了解企业信息的人员通过及时的报告披露得到企业信息。财务报表是披露会计信息的有效载体,项目的研发费用可以在附注中详尽披露。如果对相应领域的情况非常了解,也可以描述相关领域的研况,以及其他企业的研发项目现状。

(三)外部中介机构应加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