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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场地布置不规范,对环境污染有隐患、影响周边环境的餐饮企业;无照从事涉及污染物排放企业及生产粉尘、废水、废气、噪声超标的企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企业监管科、餐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监督管理所、稽查大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监管科,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9-12月)

各相关单位集中力量,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无照涉污企业、餐饮业排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明确下一步整治工作内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0月)

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关停企业依法及时变更及吊、注销工商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牵头组织餐饮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制,请各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情况报至企业监管科陈晓彤处。报表见附件1。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底)

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场监管所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企业污染治理总结上报县局企业监管科。联系人:陈晓彤;联系电话:508399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坚持联合治污、科学治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企业污染治理目标按期实现。

(二)强化督促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监督,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污染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治理情况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对从事涉及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染严重、投诉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不依法处理、查处取缔,对当地造成污染或形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2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月21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天,与年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从月到10月底,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10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月1日至月20日,完成全区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于月30日前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月30日前完成3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月30日前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月30日前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4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月30日前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月30日前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7月30日前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于月30日前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月30日前,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于月日前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第3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不断提医疗服务水平高,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卫生局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计生局监察局广播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局,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规范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出让或变卖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年月上中旬)。各乡镇场配合县卫生局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月下旬—月)。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乡镇,以县城塘渡口镇等为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店坐堂行医、无证诊所等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假医”,要加大惩治力度,重拳出击。对有违法行为的合法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无证行医行为死灰复燃。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工作,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是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部门联动,突出重点。这次专项行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密切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卫生、公安、药监、计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地毯式清查,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4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核心,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年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年元月前完成全县违法用地清理整顿工作任务,拆除违法建筑物36处以上,恢复耕地面积300亩;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持续实现县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不少于73771.2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53892.13公顷;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执法监管体制,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依法管理、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多级联动、先补后占”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按照“普遍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长远”的要求,分动员部署,处理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活动,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年月至月)

成立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搞好组织动员,部署开展本辖区内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利用电视讲话、标语横幅、宣传展版、宣传车、宣传册、座谈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电视讲话、通告和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等有关工作,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出动宣动车、发放宣传资料到村到组,悬挂横幅10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10幅以上;相关县直部门要悬挂横幅1条,张贴宣传标语10幅以上。

(二)处理落实阶段(年月至月)

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健全监管网络,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布,制定实施违法举报奖励方案,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公安、法院、检察、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设立国土资源公安执勤室,由县公安部门调派2名干警,并明确1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充实执法力量,从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按照一村一人的模式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明确职能职责,准确及时掌握基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动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用地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2、开展违法用地摸底排查活动,各乡镇组织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单位,对年1月1日至年月31日之间(特殊情况可追溯到年以前)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所有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包括农民住宅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及采矿等各类危房用地,要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以宗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面积、地类性质、建设时间、处理收费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攻坚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要做到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3、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用地集中执法行动。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法制、城乡规划、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和乡镇参与,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宅、烤烟房、禽畜养殖场、沼气池、采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整治违法用地行为,选取10处以上影响恶劣、破坏耕地严重的违法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到位。各乡镇要组织所属部门,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有代表性的选取1处以上违法建筑拆除到位,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妥善处理解决农村建房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国土资源、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研究,制定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集中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示范先行、整村推进、集中投入、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建设、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综合开发、交通、电力等部门在西洋江镇等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要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开展农民集中成片建房试点。县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土地权属调整、规划设计、拆迁安置、项目设施建设等工作。

5、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落户隆回,实施好三阁司土地整理项目、虎形山茅坳村等4个年市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和横板桥八0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期施工监理、后期跟踪管理,确保于年内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工程、生物及先进耕作方式等综合措施,突出保护好土壤耕作层,加强对剥离后的熟土耕作层的管理利用,促进耕地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6、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全县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开展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26个乡镇和120个村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定位与设立,更新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与界桩。

(三)建章立制阶段(年1月至3月)

1、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隆回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出台《隆回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每年年终严格实施考核,兑现奖惩。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分片(村)包干制度,确保土地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责任到人。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严重后果的,或者乱开口子,违法许诺、表态,导致土地被破坏、占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参与征地、圈地,与土地开发商勾结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建立奖惩机制。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市返回部分和农土资金中安排资金,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定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奖惩实施办法和基金管理使用细则,对在动态巡查、违法案件查处、土地开发整理等各个环节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村组和先进个人实行奖励。

3、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隆回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隆回县农村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土地管理及耕地保护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严格、利用有序、奖惩得当、问责有力的耕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治攻坚年行动有序开展。各乡镇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乡镇长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辖区攻坚年行动各项工作。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规划、农业、督查室、法制办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行动总体要求,紧跟工作节奏,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依法依规,又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定工作标准,定时间进度,定责任主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着力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耕地保护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在增强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的能力上下功夫。

第5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人喝上放心水”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镇水质保护,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执法,认真实施生态工程,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镇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改善镇区出境水质。

二、治理目标

通过镇水质专项治理,确保圩镇及周边村庄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II类标准以上、斗晏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类以上。

三、治理任务

(一)从严开展稀土非法开采整治工作,防止被关闭矿点死灰复燃,杜绝出现新的非法开采现象。完善矿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拦沙坝或有足够容量的废水收集池,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同时,改变稀土整治执法方式,严禁使用炸药捣毁含有大量硫胺成分的非法矿点浸出池,浸出池中浸出液和硫胺水由执法单位回收利用,并对矿区覆土复绿,防止含有高浓度硫胺成分的废水流入河流。

(二)对矿区河流主要出口建设二级拦水坝、对坝内水用石灰进行中和处理。对废弃矿山进行筑坝固沙,植树种草,让植被充分吸收土壤中的氨氮残留液。对开采矿点作业区周围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含氨氮成份渗滤液流入主河道。

(三)开展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对企业偷排、漏排废水现象,对不正常使用拦水坝或废水收集池和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拦水坝或废水收集池的,予以坚决打击。

(四)开展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取缔水库商业承包养殖,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命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积极推行人放天养。实行库区取用水许可制度,对库区取水发电和汛期行洪安全进行科学调配,严格执行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杜绝未经审批滥设排污口的现象。加强库区环境管理。打捞和清理库区垃圾和漂浮物,打击库区电、毒、炸、钓、网鱼,改善库区水质。

(五)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兴建农村生活垃圾、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沼气池和氧化塘,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向水体等环境排放。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化肥、农药,开展农产品废弃物回收试点,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职责与分工

(一)镇水利站:负责牵头对全县水库水环境、排污口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以及种植农作物的行为等实施专项整治,保护水资源环境。负责对全县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和矿点实施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水保“三同时”制度。

(二)镇土管所:负责牵头对稀土非法开采实施专项整治,关严关死矿点,防止被关闭矿点死灰复燃。协助环保、水保部门对不符合环保、水保要求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依法关闭,并做好废弃矿山迹地的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对工农业生产用地依法进行严格审核,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用地。

(三)镇林业站:负责牵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竹木采伐行为。

(四)镇派出所:负责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毒鱼、炸鱼和污染河流水质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对农资,畜禽养殖实施专项整治,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设立专项基金,在全县各农资经销网点开展农药废旧物品回收工作。

(六)镇果茶站:负责通过公司化运作模式,收购残次果,减少废弃果产生量。推广新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七)镇城建所:负责对各污染企业实施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直至关闭。镇城建所:负责对县城河道垃圾漂浮物的打捞和清理,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物达标排放,查处县城垃圾污染物乱丢乱倒和污水乱排行为,县城司负责县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牵头负责对金县工程项目实施专项整治,加强审批和管理,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八)镇财政所: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拨出专款,加强资金整合和监管,保证各项治理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九)镇卫生所:负责全县饮用水质的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水质公告,对金县医疗垃圾的收集处置和医疗废水的达标排放实施专项整治。

(十)镇农房办:按各自职能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重点解决镇水质治理项目资金问题。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牵头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制定农村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镇供电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断电、停电,收缴电力设备。

(十二)各村: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镇水质专项整治,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建设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及时处理和清运各类垃圾,减少生活污染源下河。

(十三)镇纪检组:负责查处在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15日)

1.成立机构。成立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职责,制订实施方案。

2.摸底调查。镇圩镇及周边六村水质超标研判、摸底调查,制定治理方案,对症下药。

3.宣传发动。通过标语、宣传资料、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镇水质的重要政治意义,宣传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丢农药瓶和废塑料制品等良好行为习惯,并派出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镇水质保护意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5月16日-2014年6月30日)

开展镇水质集中整治月活动,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实施镇水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整改检查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1日)

1.对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不符要求的进行整改,要使圩镇及周边六村水质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

2.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重点对各相关单位实施镇水质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县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曹军和纪检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水利站、镇土管所、镇林业站、镇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果茶站、镇城建所、镇财政所、镇卫生所、镇农房办、镇供电所、镇农房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大楼一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镇水质专项治理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水质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思想认识到位。镇水质安全事关东江流域群众和香港同胞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镇水质保护是政府的责职所在,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村、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镇水质专项治理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保护好镇的一江清水。

(三)工作责任到位。各村、各成员单位按照治理要求,及时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从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镇水质专项治理实行重点倾斜。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确保镇水质专项治理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工作稳步推进。

第6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整改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五乱”(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点乱摆、工地乱象),实现城乡环境整洁、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场镇街容街貌及农村形象,营造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

二、整改时限

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5日

三、整改内容

(一)车辆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等行为;

(二)垃圾乱扔:随地(含从车内向车外)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等不良行为;

(三)广告乱贴:在建筑立面、电杆、市政公共设施、街道地面等公众场所处乱张乱贴乱写各类非法广告行为;

(四)摊点乱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占街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乱摆摊点行为;

(五)工地乱象:扬尘污染、噪音扰民、撑杆搭篷、没有打围施工作业和货运车辆带泥上路及沿街抛洒滴漏等乱象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车辆乱停:由派出所牵头,交管站、镇安办、镇集镇办、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协助。对场镇特别是琴秋街、红云街、桃园街等主要街道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抄牌处罚。做到主要街道车辆必须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且朝向一致,未划定停车位的街道保证单边停放。

(二)垃圾乱扔:由街道居委会牵头,环卫所协助。对乱吐、乱扔、乱倒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处罚;落实单位和住户“门前五包”责任,对河道、排水沟、背街小巷、垃圾桶(箱)外的白色垃圾进行及时清理、清运;对驾乘人员乱吐乱扔、街道上酒宴鸣放高音喇叭、燃放爆竹烟花等行为进行处罚。做到街面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白色垃圾、无过夜垃圾、无残留污物。

(三)广告乱贴:由工商所牵头,镇集镇办、街道居委会协助。对乱贴乱写的各类广告予以全面彻底清除;对店招店牌不规范、乱设置广告、在街道两边乱拉横幅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做到无“牛皮癣”小广告、无私拉乱挂横(条)幅广告和任何个人制做的固定宣传广告栏(墙)。

(四)摊点乱摆:由工商所牵头,镇安办、集镇办、街道居委会协助。对占用道路(街道)和广场经营、出店经营、校园周边摊点进行重点整治。琴秋街、红云街所有摊点不准下人行道,农村流动摊点必须到山霸王超市后面的临时农贸市场和兴隆街进行交易;外来水果车辆不准在红云街进行交易;琴秋街人行道上不准摆(堆)放铝合金门窗、废旧轮胎及其他杂物。切实做到“座商归店、游商归市”,不占道经营和堆货,取缔和拆除用于经营的遮阳伞、挡雨棚等其他搭建物。

(五)工地乱象:由村建站、国土资源所牵头,派出所、镇安办、供电所、供水站、工商所、集镇办、街道居委会协助。对安全设施不完善、未打围作业、乱堆乱码、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整治;对货运车辆带泥上路及沿街抛洒滴漏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规划区内的“三违”建筑严格按照沙府发(2013)77号文件规定进行管控和处理,杜绝未接受处理或未按规定处理完毕的工地私自复工,严禁任何个人表态复工,绝不允许有新的“三违”行为发生。

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宣传、组织,根据本村实际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切实抓出效果。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该辖区“五乱”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为保障“五乱”治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联动机制。“五乱”治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分片、分段、定点、定人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建立联动处置的管理机制。

第7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快城乡共同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旅游亮点和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根据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长冲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以长冲旅游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为引领,以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为抓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着力培育规划有序、风格统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乡村、旅游乡村。

清理整治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从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清理整治目标。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规划设计先行,彰显特色。围绕保留和保护乡村风貌,充分利用地形特征,尊重当地的乡风民俗,保护村庄自然肌理,从村庄路网、街道空间、住宅及院落组合、绿化以及建筑材料等方面营造浓郁的乡土风情。

三、清理整治范围

一条主线:万柯路;三条支线:至福岭山庄、至孔洼村民组、至堰洼水库。

清理整治目标

清理整治工作要以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等基本得到保障,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等为目标,以长冲旅游规划为依据,以“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四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改”(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杆线)为重点,进行综合清理、整治、改造和建设。

(一)清理整治

1、居户房前屋后所有杂草、杂物、草堆柴堆、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全部清除;

2、露天棚网、简易厕所全部拆除;

3、经营户门前乱堆乱放现象要彻底整治;

4、沿线所有破损店招、残垣断壁全部拆除;

5、清除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

6、清理河塘漂浮物。

(二)拆旧改造

拆除一条主线、三条支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破旧危墙、残垣断壁,二层及其以上房屋原则上予以保留,一层结构较好的房屋予以保留,影响视觉效果的外观差的房屋及土墙或草顶的房屋一律拆除。结合长冲村大多数住房实际状况,设计统一风格,对保留房屋进行改造,若需新建房屋必须按规划要求建设装饰到位。

(三)道路硬化

村内主要道路宽3.5-6米,次要道路宽2.5-3.5米、进户路宽1-1.5米,道路宽度可根据现状地形按照不拆除主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确定。进村道路两侧应留足路基,同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会车、错车点。道路面层以沥青、水泥铺装为主,同时提倡充分利用石板、青砖、鹅卵石等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装材料。

(四)绿化美化

对一条主线、三条支线两侧的土地进行流转,统一种植茶树,同时发动群众在宅前屋后和庭院栽种茶树,体现长冲特色。村内的大树、古树一律予以保留。对长冲河、堰洼水库等进行清理和维护,建设驳岸、护坡,做到水质洁净,水面无漂浮物,无蚊蝇等虫害滋生;同时结合水面设计特色旅游小景,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安排一定的体育设施。

(五)环卫保洁

合理配置环卫设施,保证垃圾定点收集和及时清运,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十户轮值制度,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统一规划管理村庄内的广告牌、匾、墙体广告和村务公开栏(墙)等,禁止乱贴、乱写、乱画。

(六)用水安全

逐步实现自来水入户和村庄排水“雨污分流”体制。

(七)家畜圈养

对家禽、家畜进行圈养,防止散养。

(八)公房配套

结合长冲村实际,可以统一新建1-2个农具房,放置农民的大型耕作机械及农具;合理安排卫生室、农家书屋、活动室等公共房屋。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机制。镇政府成立长冲村清理整治工作领导组,镇党委书记柯贵余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2、村民参与机制。要充分发挥村民在清理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参照美好乡村建设要求,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村中有声望、有公心的人组成理事会,建立村民自治监督小组,一方面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投工投劳,另一方面对清理整治、改造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并做好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3、长效管理机制。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制定和宣传《村民卫生公约》,动员全体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健全卫生保洁制度,配备必要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负责清运垃圾、管护公共设施,做到“有人管、管得住”,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10月15日—10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

2、集中清理整治(10月16日—10月18日):按标准清理整治到位。

第8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执法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乱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执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促进我市煤矿安全发展,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态度不好,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行为,同时解决执法队伍服务意识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同时纠正干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服务态度“生、冷、硬、横”的衙门作风。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3月1日-4月30日)。督促安全监管科对各自工作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各项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利于工作效率等问题,同时各工作人员反思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态度蛮横等问题,对煤矿各项申请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查出的问题要写出自查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二)重点检查(5月1日—7月31日)。组成以局长为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对我局安全监管队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象主要为赴煤矿企业,听取煤矿企业对监管队伍的看法,是否存在乱监管行为。并查阅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等资料,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理有效;同时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煤矿企业,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

(三)完善制度(8月1日-11月30日)。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安全监管科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执法不严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局监管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规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局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局纠风领导小组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第9篇: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建设、房管、交通、农水、要拟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计划

㈠4月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㈡5月份督查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方案制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㈢六月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㈣七月份抽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施工企业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

㈤各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并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㈠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和分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包括事故的隐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况;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和使用管理情况;建筑工程使用的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和文明施工情况;监理企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六、督查工作初步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隐患排查专项方案,动员部署,开展自查。

5月4日-5月18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照方案要求进行督查和自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5日前,各督查小组赴省辖市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整改进度的监督,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和消除。并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7月27日,各督查小组对各地的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七、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㈡突出重点,实地抽查。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要对事故多发地区、施工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各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名单,供各督查小组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