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创业风险与防范精选(九篇)

创业风险与防范

第1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产品创新 风险 防范措施

一、引言

(一)研究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外部环境也正发生着快速的变化,尤其是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股票、债券、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层出不穷,这都为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了创新的必要。同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交流日益频繁的影响下,国际金融机构不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商业银行所面对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的地位,促进自身获得长期发展,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业银行的发展取决于它所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市场需求,能否被客户接受并使用。但是,目前许多创新业务我们还缺乏管理经验,对其潜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另外,市场所要求的持续性产品创新也迫使商业银行需大量推出创新型的产品,而这都提升了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事实上,不同金融产品所带来的风险类别有所差异,而在进行风险防范过程中也需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因此针对不同产品创新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手段十分必要。

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背景,以商业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四种产品为例,分别结合具体案例,对其风险及具体的防范措施进行分析,以求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认识与防范。

(二)研究设计

本文的研究利用了案例研究法与规范分析法搭配使用,在对当前学者关于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及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分别从借记卡、信用卡、网上银行及电话商业银行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性分析,从而找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中所面对风险的一般性特质,进而针对每一种产品创新,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深入的解释说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产品创新类型,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为了实现研究目的,本文在研究开展过程中,不仅查阅了大量资料,而且精炼出研究所需要的案例,从而保障结论的完备性与普适性。

二、理论透视

(一)商业银行产品创新

国内对于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研究得益于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新理念,学者们最早针对国外金融市场中所存在的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产生了兴趣,并纷纷撰写著作来介绍国外,尤其是美国的金融产品创新。事实上,在早期的研究中,学者们对于商业银行发展路径的分析并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这与我国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状况处于起步阶段不无关系,相关的研究也处于探索阶段。伴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总体金融环境逐步呈现出开放式的状况,因此学者们基于变化了的背景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进行了分析。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同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活动对于优化我国金融体系是十分有益的。面对外资商业银行的进入,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不断汲取对方在产品创新中的优秀做法,从而带来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张晖的研究指出中国在金融开放式环境下,能够借助外力来突破原有的封闭状态,而外资商业银行恰为金融方面的革新带来了帮助。当然,也有学者持相反观点,刘立新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实质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政垄断式特征,而这显然无法与纯粹的市场竞争机制相联系,从而外资商业银行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力不会很大,而金融体系的改革及金融产品的创新仍然需要依赖商业银行自身。在以上观点的影响的下,学者们对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策略给予了充分关注,观点也较为一致,认为对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机制的革新以及对于金融环境的优化是两个重要方面。

目前,学者们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对产品创新的实质性问题加以关注,如风险问题,而仅仅聚焦于产品创新的动因或功能,需要进行深入有针对性的研究。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首先,从新资本协议角度出发a研究如何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巴曙松(2003)认为新资本协议满足商业银行对于风险更敏感的风险监管框架,并总结出新资本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各方面的影响,认为我国应主动、加快实施新资本协议,向全面风险管理转移。杨毓(2004)在分析了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并阐述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后,认为我国应从风险管理文化、风险计量方法模型、风险制度等方面构筑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滕赶远、谭方东(2002)分析了在实施新资本协议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会受到的影响,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提出相关对策。

其次,风险管理技术。国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方法的介绍、检验和比较以及在我国的适应性等实证研究中。李志辉(2004)对浦东发展商业银行和深圳发展商业银行运用的证券因素模型和收入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收入模型更有效的结论。董彦文(2005)分析比较了新资本协议中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衡量法三种风险评估方法和国外商业银行采用的基于VAR的极值理论中的POT模型,并探讨了各自在我国的实用性,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业操作风险不同发展阶段的选择建议。武剑(2005)探讨了内部评级法下的核心变量LGD(违约损失率)的测算要求、计量方法和模型构建,论述了内部评级高级法下LGD回归模型的自变量结构,并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提供了建议。

第2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业技术风险 防范与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259-02

一、引言

随着全球科学技术发展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为其发展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国内外很多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欧美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快速发展、70年代的高速发展、80年代的飞速发展、90年代的鼎盛时期。戴曼斯库从具有学位的工程科研人员和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界定了科技型企业。我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是在1999年科技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时,首次定义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主营范围、职工人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等方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依靠技术研究与开发,基于一项科技成果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诸如高新技术企业,如电子企业、半导体企业、新材料企业、机器人企业、网络企业等,它们早期的形成过程都是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创业过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由于新技术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面临技术风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技术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管理,可以加快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规避技术风险,将技术最终转化为被市场接受的商品,从而创造出价值,促进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具有国际竞争力,增加就业量。笔者分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创业技术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与控制。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的技术经济过程分析

1.创业与创业风险。关于创业的研究在过去二十年间成为管理学研究的一个热门领域。什么是创业?Shane和Venkantaraman提出的定义是比较权威的,他们认为:“作为一个经营领域,创业致力于理解创造新事物(新产品或服务、新市场、新生产过程或原材料、组织现有技术的新方法)的机会是如何出现并被特定个体发现或者创造的,这些人如何运用各种方法去利用或开发它们,然后产生各种结果。创业被定义为一个经营领域,创业者创业的过程就是建立创业企业的过程。”关于“风险”这个词的由来众说纷纭。据美国学者爱瓦尔(Ewald)考证,这个词来自意大利语的Risque,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个词来自希腊语Rhiza,是在早期的航海贸易和保险业中出现的。笔者研究的是创业风险,所谓创业风险,也就是指创业中存在的风险,它是指由于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创业是企业整个成长过程中的孕育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可塑性强;投入大,且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对企业以后的发展影响大。

2.创业的技术经济过程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作为一个技术经济重要的动态系统,一个完整的技术经济过程,一般由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五个基本阶段构成。

种子期是创业过程的第一个阶段,也是萌芽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是技术,生产工艺逐步完善,将基于某项科技成果研究开发出产品。严格地讲,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企业,因为此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还只是拥有一项新技术和美好的产品设想,还没有组成现实的企业形式。如果技术研发失败,初始投资将没有任何价值。创建期通过种子期的资金投入与运作,技术基本完善,将成果、样品和专利进行商品化,市场开始建立,依托开发的产品创建了企业,并且发展前景逐渐明确。企业顺利渡过创业伊始的创建期后,创建的企业开始进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成长期。此时,开发出的产品得到市场的初步认可,有了一定的市场基础,企业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发挥出了系统整合效应。扩张期是开发的产品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同,逐步形成经济规模,达到市场占有率目标,建立起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进入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已经完全获取了市场的认可,企业开始步入相对稳定的阶段,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这时商机和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利用,有良好的组织团队,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

这几个阶段之间紧密联系,后一个阶段是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上开展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技术经济链。创业技术经济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创业技术的本身特性,而创业技术本身存在一系列风险。可见,对创业技术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具有积极意义。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创业技术风险

创业技术风险是因为新技术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风险。技术风险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在项目运作的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运用的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于的科技成果往往是当代科技前沿的技术,将其变为现实是产品或服务,需要经历研发和商品化的过程,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从而使创业活动前功尽弃,能否研发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美国这样一些科技相当发达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研究计划只有60%能在技术上获得成功,而在技术上获得成功的高新技术中只有30%能够转化为产品并推向市场。而在我国,技术上获得成功的高新技术能够转化为产品的更低,只有20%。另外,新产品在商业化生产过程中,需要配套的工艺和设备往往受到现实条件的限制,也会使商品化过程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例如中关村开发区的一家著名公司于1987年10月在德国国际发明和技术贸易展览会上展出了呼吸监视仪等8种传感技术产品,各国代表在亲自操作这些新产品之后对产品快速的反应、精密的显示感到十分惊讶,称赞“这是来自中国的真正技术”,获得了该展览会上唯一的一块金牌。然而,由于原材料和生产工艺条件的限制,这些系列产品要推向市场却进展缓慢。

2.盲目追求技术领先的风险。技术领先是指企业试图成为第一个实现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率先性。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积极追求技术领先,认为技术领先的产品带来的附加值高,而为此企业往往需要有大量的研发经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高新技术设备等大量资源的投入。同时新技术带来的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是新产品,它的市场多是潜在的,有待进一步发展。越是新产品,消费者购买时越谨慎小心,持观望态度,被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此时,创业者对市场能否接受新产品以及需求量会是多少难以作出准确的估计,如果某一新技术投入资金多,再加上短期时间内不能被市场接受,使投资收回困难,严重时最终会导致企业倒闭。正如一句行话所言“快一步是先驱,快三步是先烈”。可见技术不能决定市场需求,也无法决定企业的收益。

3.技术寿命和技术效果的风险。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产品的寿命日益缩短,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原有技术极易被新技术所替代,如果不能在新技术寿命期内迅速实现产业化,收回投资并实现利润,会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极大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所研发的技术,其可能实现的技术功能把握不准确。往往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所研发的技术实现不了预期产品功能,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使收益无法实现,使企业创业陷入困境。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所研发的技术是为了解决某种特定的问题,而结果意外地解决了另外与先前不相关的问题。第三种情况是企业所研发的技术虽然实现了产品功能,但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违背企业伦理,如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利益。也许短时间内可以实现产品化获得利润,从长远发展来看,会遭到社会否定,其技术不能运用,这样导致投资无法收回,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失败。

四、科技型企业创业技术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技术风险防范是在创业风险尚未真正发生之前,事先对企业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等进行防范,以减少企业面对技术风险的概率。而技术风险控制则主要是指风险发生以后,企业通过一定的方法手段来分散或控制风险,以减少由于技术风险造成的损失。针对以上技术风险,提出了以下几点技术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建议。

1.对每一个技术环节要严格把关。技术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实现商品化时,技术始终贯穿其中,也就是说每一技术环节对产品的研发都至关重要。此时要把产品研发时所需的全部技术提炼出来,考虑在现有条件下能否全部攻克。由于某一环节或某几环节技术不能实现,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使初始投资无法收回,这时就要停止继续研发工作。还应充分考虑配套工艺、材料等能否实现,避免再次出现上文中呼吸监视仪的事件。

2.运用技术模仿(技术追随)战略。技术模仿是指企业试图采取跟踪战术,对在技术领先的企业研发出新产品后,通过实物剖析或情报分析等合法方式,掌握新技术的关键内容,然后再进行二次开发,对技术领先者的技术进行改进和升级。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用较少的投入,获得技术领先者的技术,由于此时该技术被市场普遍接受,企业可充分吸取技术领先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对所获技术进行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开发和生产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因而可有效的回避市场开发初期需求和市场行为不确定性的技术风险,成功率要高。在我国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筹集到的资金非常有限,技术模仿策略比较适合。同时,我国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也为我国科技企业采用技术模仿提供了有利条件。采用技术模仿的企业是市场的后进入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要小的多。

3.加快技术不断升级。面对技术寿命短这一特征,解决时效性成为最紧迫的任务,决定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的成败。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把技术研发活动贯穿在创业的整个成长周期。同时不断寻找下一个技术创新点,这就要加快技术的不断升级,在新技术寿命周期内迅速实现产业化,赢得市场,在科技企业竞争中获胜。另外,在不确定技术功能时,不可盲目投资进行大规模生产,只有在准确把握技术功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投资。还应注意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商品化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社会责任,这样有助于科技企业的长足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结语

笔者从理论角度分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中面临的主要技术风险,针对不同的技术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方法与控制策略,为更好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中渡过高技术风险提供理论指导,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笔者没有研究科技型企业创业过程中技术风险如何识别及其评价,缺乏相应的实证分析,这些问题都有待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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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服务外包;服务外包企业;外包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志号: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2-0094-05

一、企业服务外包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 服务对象变化的影响

在离岸外包业务中,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具体业务具有项目规模大、服务周期长、科技含量高、交付时间快、业务虚拟化、环境差异大及营运成本高等特点。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对象广义上是发包的客户,狭义上讲是指客户发包的项目,即具体的服务内容。无论哪些对象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外包的承接方。首先,如果服务的客户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增加新的客户评估费用、新项目的培训费用。同时,由于服务外包企业往往会花巨资建立服务于客户的灾备中心(灾备中心投资巨大,并且主要服务于特定的客户),所以一旦客户发生变化,服务外包企业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其次,客户服务内容的变化使得外包企业要调整已制定的营运方案。对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来说,由于其承接的经济业务来自世界各地,其业务活动的具体对象发生在境外,自然会使用各种外币进行款项的收付结算,使得企业时刻处在外汇风险中。再次,发包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环境明显区别于我国,任何一点国情和政策的变化都会给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带来各种影响和冲击。由于市场机会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存在,合作双方理念和文化的差异、无效的沟通机制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外包的失败。复次,一般来说,商品的有关特性可通过用户在购买时的触摸和视察来辨别的,即为搜寻商品;而那些需要在使用一段时期后才能辨别和了解其特性的,称为经验商品。实际上,外包服务商向企业提供的服务便是一种典型的经验商品。

(二)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影响

信息的不对称可以从两个角度划分:一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服务外包是一种长期的委托行为,一般合同履行的时间比较长,三年,五年,或者十年,几十年。一旦外包服务商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契约形式加以固定,企业内部的信息技术业务或资源交由外部的服务商管理之后,企业无法对外包的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将业务外包出去面临的一个最大风险是,一旦外包出去,要想再收回来,可能需要数年的努力。二是不对称信息的内容。信息不对称,服务商比企业更了解自己的资信、真实的技术实力、人员实力,并向企业提供不充分或不真实的信息。由于业务外包是一种界于市场交易和纵向一体化的中间形式,厂商和外包供应商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委托一关系,从实质上看,外包所体现的是一种企业和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委托一”关系。“委托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往往比人处于一个更不利的位置,实施信息技术外包的企业(委托人)与外包服务商(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在企业和外包服务商的交易中,当交易的一方掌握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时,交易便处在不对称信息结构当中。

(三) 选择外包服务商的隐蔽性

隐蔽性是指:假设委托人和人在签订契约时各自拥有的信息基本上可视为对称,但达成契约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人的某些行为,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仅为人所观察到。在这种情况下,人在有契约保障之后,可能采取不利于委托人的一些行动,进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隐蔽行动的问题在企业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也具有普遍性。一是由于项目经理没有能力或没有严格设计和遵照招标规程去了解服务商的实际运作情况、背景、主导产品与核心业务情况,也没有对服务商的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稳定性等进行认真核查及分析,从而无法把握来自于服务商的风险;二是由于直接项目负责人存在个人倾向性,导致其虽然了解来自服务方的信息,但没有充分地向后台决策层反馈,后台决策层缺乏充分有效的信息来支持决策。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决策导致了“逆向选择”――企业误选了不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服务商,企业管理与协作风险大大增加。三是道德风险的风险是由隐蔽行动引起的,是指委托人和人达成契约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人的某些行为,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仅为人所观察到。

(四) 选择外包服务成本的风险

一是由于缺乏可操作的而且严格的监控措施,服务商有可能不履行先前的承诺,服务资源也存在级别被降低的风险;当内部的信息技术业务或资源交由外部的服务商管理之后,企业无法对外包的内容进行直接控制,也得不到来自外包商服务人员的直接报告,对服务需求变化的缺乏灵活性掌握、费用控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任何服务项目的调整或变更都会额外增加企业的营运成本支出。二是由于技术更新的速度非常之快,技术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但因服务商缺乏来自企业的激励,为赚取更多利益反而限制了新技术的应用或服务费用的降低,从而存在着与企业想要分享信息技术进步、增强成本控制的初衷背道而驰的风险。外包服务商降低服务水准、增加潜在费用。三是成本容易超出客户预算,公司要配合外包服务提供商的需求进行一些额外工作,这其中的协调成本,可能会非常昂贵。除此之外,签约金和监督外包厂商进展的支出,也可能远高于预期支出。四是对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来说,由于其承接的经济业务来自世界各地,其业务活动的具体对象发生在境外,自然会使用各种外币进行款项的收付结算,使得企业时刻处在外汇风险中。

(五) 客户的专有技术被水平扩散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环节都是由外包商工作人员操作,在服务质量上容易存在监管失控,达成契约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的某些行为,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仅为人所观察到。公司希望和他的服务提供商具有排他性的关系,但供应商在和其他多个客户一起工作时很难不被影响,也很难保持客户想要的最佳技术不扩散。公司外包的核心业务越多,传统的比如法律手段来控制风险的方法越不管用。因为详细的法律契约可以提供短期的解决方法,因为契约可以保护某个具体工程产生的有形创新成果,但不是每个工程的创新都是有形且能被法律契约明确定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资讯、乃至知识产权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风险,核心技术的外泄和核心能力的丧失风险大大增加。

二、服务外包企业外包风险类型

(一) 企业创新能力弱化的风险

首先,如果将企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与企业的合约关系将限制熟悉业务的用户和熟悉的专家之间的接触,可能会阻碍新技术与业务的结合,可能导致企业核心能力的流失。外包相当于宣布放弃了从组织网络中学习的机会,将不仅危及其未来竞争力,还会导致依赖外部供应商的风险。一些过分依赖“外包”的公司正在丧失自主创新的能力,从而削弱企业的学习和创新能力。因为商业创新来源于突发奇想,但是承包商不可能将其想到的商业革新告诉企业。对承包商来说,所有的业务实现标准化就意味着提高效率,不希望企业不断更新业务要求。外包虽然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灵活性,但是却以牺牲创新的机会为代价。有可能因此而失去投资新技术的动力。

其次,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市场交易费用也越高,因而投资风险也越大。所谓专用资产指投资于支持某项特定交易的资产,它们一旦形成很难另做他用,并且由于高新技术产业自然会伴随着高风险,从而导致企业资金筹集渠道不畅通。前惠普公司全球品牌主管伊恩・瑞德说过:“永远不要为了提高效率而进行外包。公司必须考虑顾客的感受,而且必须确保外包绝不能在顾客心目中产生不好的影响。通过外包,最好是能够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因此,交易双方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方违约将使另一方产生巨大的交易风险,产生品牌风险。

(二) 企业管理失控的风险

很多企业根据自己的战略发展来制定外包策略,但是如果企业做决定时,没有参考自己的长期战略,则有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一是在外包管理中,首先需要企业外包管理者对外包商进行受权,但受权不当就意味着外包在某种程度上的失控,如外包商员工并不直接向企业负责,存在着人员管理失控。在企业进行大规模转型的时候,以前所进行的外包可能成为企业的枷锁。二是在离岸外包业务中,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意识,较多地注重业务流程的科学管理与维护,在财务管理中缺乏系统的财务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不注重对财务风险规避策略的研究。依据成本优势承接的服务外包,很可能再次因为成本优势而离开,从而形成出口飞地和“候鸟经济”。企业为满足客户的要求而对灾备中心的大规模投资也使得企业的资金被长期占用,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循环。

(三) 企业信息渗漏的风险

一是信息化内容与企业业务存在相关性,在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存在管理失控的风险。相比传统的外包,现在核心业务的周围没有了保护边界,不仅仅商业机密信息泄漏的风险随着合作伙伴的增加而递增,而且在知识、专门技术和能力等各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也将依赖于外部供应商,这样必然引起公司会失去独自认识和创新的能力,从而使企业面临潜在的风险。造成企业战略信息的泄漏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服务提供商有意识地泄漏企业的相关策略信息给企业的竞争对手;另一种是服务提供商无意泄漏了企业的战略信息。二是企业可能丧失对外包的控制,从而影响整个业务的发展。外包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外包的系统中,由于企业没有内部科技人员的全程跟踪,一般业务部门容易忽视程序漏洞。同时,后期的维护企业需要提供足够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就会在无意中形成安全隐患。

三是随着外包关系由传统伙伴关系发展到目前的战略外包,公司由对一个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变成与多个供应商进行短期合作,参与外包的核心业务也由少变多。现在的供应商都在为许多雇主服务,供应商的最优技术也就是所有雇主都享用的技术,所以供应商的水平再高也不可能成为发包公司的竞争优势。很多企业都选择将各项业务分散外包出去,特别是与IT相关的业务一从网络服务到主机运行,从桌面电脑管理到开发海外应用程序。一旦企业IT发生了改变(不论是业务转换,还是因为改革的不连续性),各个承包方之间的关系将随之改变。公司需要加强对承包方之间的管理,使其能够相互配合。但是,只有当公司预见到了这一改变并且提前做好这些准备,才不会导致大规模的业务脱节。若在发生冲突后进行补救,为时已晚。

(四) 企业外包合同的风险

就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方面来看,其原因可能有:企业开始没有很好评估信息技术服务商的实力,选择了低劣的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方面的人员变动,无力提供外包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水平;在前期需求分析时,服务提供商未能充分理解企业的业务需求等等。很明显,有着深远影响的外包需要有严厉的合同、监管条款和服务协议加以约束。合同的任何更改应该以附加条款的形式出现。当双方出现了更深刻的矛盾时,整个合同需要重写。企业通常都会派出一个服务管理小组管理外包出去的功能性业务,或者派出一个操作小组管理外包出去的业务过程。承包方也会指派相应的工作小组与其配合。太过严厉的服务协议只会增加自己的成本,并且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复杂。承包方发生问题。发包方需要和两家承包方同时讨论,以求在协议条款上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果发包方和原承包方的合同涉及风险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那么在合同终止时,如果取得了任何利益,双方就要根据先前的协议共同分享利益。如果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即将破产,就可能援引保护性条款,要求终止合同,而承包方想千方百计地保住合同。新的承包方要同意以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从原承包方那里购进外包的资产。发包方必须说服新的承包方,它是可以从外包合同中获利的。但是由于有了前车之鉴,新的承包方也有很多理由对此表示怀疑。

(五) 企业员工道德的风险

一个公司采取开放的对外发展战略,即外包其核心业务,依赖某个供应商的技术,这个供应商应该是该行业的研究者或者专家,或者是一个组织或科学界某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雇佣他们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希望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在该研究领域的领导地位。但也正是因为他们具有很高的专业知识和领导地位,如果他们想泄漏信息的话,他们有足够的机会背叛雇佣他的组织并把信息泄漏给竞争者。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取证也是相当困难的,而且任何法律救济也补偿不了发包人的商业损失。

三、企业创新途径与防范外包风险对策

(一) 企业风险评估的创新

首先,企业的业务外包策略必须与其总体战略相匹配,总体战略是企业制定业务外包的基础,企业的总体战略不仅决定了企业的自制/外包决策,而且还影响外包对象、外包模式,以及供应商的选择。对发包方的风险评估包括发包方的信誉风险评估、发包方的经营风险评估、发包方的环境风险评估等内容。一个企业要成功地实施信息技术资源外包,通常必须经历如下阶段,即:战略制定(企业内部分析和评估、界定需求),选择适合的服务商,以协议形式固定双方合作关系,对合同进行实施、管理与监控。制定外包策略时,慎重考虑此策略对企业的长 远战略目标是否将造成重大影响。不可因一时的急功近利,匆忙将业务流程外包出去,造成在企业经营困难时,无法收回业务,成为企业转型的巨大障碍。

其次,核算和控制外包的综合成本是十分必要的。服务外包企业必须不断增强财务风险意识,科学评估接包项目,并对承接的外包项目实行业务全程风险控制。企业自身的风险评估包括业务承接风险评估、灾备投资风险评估、营运成本风险评估、收益实现风险评估等内容。企业应组成一个由企业内外专家组成的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充分理解信息技术外包的相关风险因素,评估外包项目将如何支持企业的目标和战略计划,如何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关系管理。风险评估过程应考虑到业务处理系统的外包风险,包括:对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系统和资源的完整性,管理规则的一致性等方面所遇到的威胁。企业还应该注意到其系统结构,设计及控制方面的功能所面临的风险。

(二) 监督承包方的管理创新

首先,对外包商的资格审查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技术实力:外包商是否具有信息技术方面的资格认证,如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商证书、认定的软件厂商证书等;外包商是否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经营管理能力:了解外包商的领导层结构、员工素质、客户数量、目前所占市场份额和相关成长背景、杜会评价、企业信誉;针对具体情况,选择单一的外包服务商,还是选择几家外包服务商。对信誉水平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间,凭借高度柔性的生产机制,迅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其次,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和承包商及时沟通信息,鼓励承包商反馈意见,提出创新思想和合理化建议,并迅速做出反应,主动使承包商从革新中受益。标准化形成规模生产固然对承包商有利,但如果企业对承包商能做到利润共享,本着“创新一适应市场需求一企业生存”的原则,承包商还是愿意及时反馈信息,提出革新建议,共享利益,共同发展。应在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以辩识、评价和分析财务风险,提出合理的风险规避策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再次,加强对承包商的持续监督,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企业应成立由IT专家、财务专家和战略专家组成的监管组,对承包商生产产品的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和工人的工资等进行监管,制定限制措施,确保外包不因污染环境、虐待工人等在顾客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的品牌。企业应对外包的产品生产制定统一的标准,包括卫生状况、生产环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予外包,以免减损公司的品牌价值。

(三) 企业外包合同的管理创新

首先,外包合同是外包管理中重要的文档之一,是控制外包服务商进而降低外包风险的主要杠杆。企业在制订外包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要素:界定外包服务范围的时候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外包合同应明确服务范围、职责,同时有充分的弹性应对技术和操作方面的变化。用合理的服务水平衡量质量表现,外包的服务范围、服务等级、服务标准等内容,而不仅仅关注项目进展速度。明确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要求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明确争端的解决方法,合同中应明确赔偿责任与争端解决程序,应包含限制成本增加和终止合同的权利。双方专家小组同时监督管理合同的执行情况。确立企业的跟踪检查权力;明确企业对后期成本变动的限制权及转包服务提供商时的批准权,还要考虑到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以及遇到不可抗力时如何处理等问题。

其次,企业在外包市场竞争中有三类基本的战略可以采用,即成本领先、差异化和集中战略。选择外包供应商时首先要有明确的目的――是获取资源,还是降低成本?目的不同,对外包供应商的选择依据也不同。选择资信和服务能力好的外包服务商。可以从人品质量、成交价格、交货期限、技术能力、服务水平,以及满足程度等方面对潜在的外包供应商进行考核。对承包商进行评估以决定服务商的财务和运作方面的能力进行鉴别。服务外包企业要将财务风险的控制体现在外包项目运营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洽谈、初期的评估、承接后的运营及运营中的维护等过程。

再次,对外包服务商进行跟踪监督。在企业和信息技术外包提供商的合同执行期间,企业应该对承包商进行持续的监督,防范承包商发生问题,从而进一步降低风险。若发生承包商自身竞争能力下降而不能履行责任时,企业应及时增加可替代的承包商,维持一种向后集成的可靠威慑力量,或者通过购买承包商的股份成为承包商的控股者之一,以使外包不至于因个别承包商的退出而中断。

(四) 寻求服务外包新形式的创新

企业要成功实施业务外包,必须选择正确的外包对象,即要确定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哪些业务必须自制,可以据此将企业从事的业务分为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核心业务是企业核心能力的载体,必须保留在企业内部。判断非核心业务与核心技术的标准应是“能不能在多个地方买到”。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公司与供应商建立排外的合作关系更加可取,但是限制信息在服务供应商所处网络里交换的成本将是巨大的,服务供应商为了一个客户独守其专有技术的成本也是巨大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找到哪些核心商业功能可以向外部供应商开放作为共享知识,同时保证能不失核心竞争力。除了考虑以上因素外,还应探索信息技术外包的新形式。外包的下一浪潮(或趋势)是能增加联盟有效性的独特法人结构在业务过程再造和增加股东价值方面的使用,这些法人结构包括偶发事件定价(Contingen―cyPricing)、资源合作(Co―Sourcing)、交叉拥有关系(Cross Ownership)和联合投资(Joint Ventures)等。

(五) 外包企业内部管理的创新

首先,在外包时,外包商会“锁定”合同中的内容,使企业丧失信息化投资中的灵活性价值。解决的方法就是鼓励外包商在双方合作中带人变革,二是适当缩短合同期,以便在下一个合同中做出变更。

其次,及时沟通协调与员工的关系,强化文化管理来消除各种摩擦和冲突。若承包商接管了一个有工会组织参与的业务,为了维持与员工关系,应保留工会。承包商推行新举措时,应与工会沟通,通过工会去协调。发生冲突时,企业、承包商应考虑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及时与工会沟通,相互理解,力争合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外包涉及了不同的企业,甚至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需要通过强化文化管理来消除各种摩擦和冲突,如强调目标一致的团队文化,诚实互信,加强相关各方的合作和协调。

参考文献:

第4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一、派驻纪检组长机制的形成过程

长钢公司过去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存在的弊端,在招投标、采购、销售、质量检验等环节,长期存在管理的高风险,特别是物资采购,多家单位有自主采购决定权,招投标存在走过场、流形式,采购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轨道,极少数业务处置权人员存在职业道德较差,品行不端,吃里扒外等侵害企业利益行为,违纪违法案件一度处于高发期。

2009年长钢公司加盟首钢集团后,党政主要领导针对高风险防范单位,因势利导创新实践,加强了廉洁风险防控。

在监督执纪工作上结合企业实际,推行了具有长钢公司特色的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和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近距离监督。在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上,迈出了一个新的重要步伐。

在推行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中,长钢公司党委先后制定试行、充实完善了《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派驻纪检组长管理办法》,形成了派驻纪检组长制度体系,明确规定了派驻纪检组长的工作原则、人员选拔管理、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核任免等内容。

三、派驻纪检组长机制的实践成效

长钢公司派驻纪检组长以来,协助驻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

(一)受理查处问题线索,建立廉政微信平台

2016年3月正式派驻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纪检组长后,当即在营销楼设立了举报信箱,短时间就受理了2起举报问题线索,很快得到了查实和处理。其中举报采购中心某职工私自占用一台电焊机等物品长期不还,企图与公司解除合同后据为己有,查实后追缴回了电焊机,并给驻在单位下达了整改建议书,考核了相关负责人。

2017年3月,对易发廉洁风险管控的废钢采购环节上,针对废钢品种质量符合率一度不达合同要求的情况,派驻纪检组长主动出击深入查找风险管控线索,先后组织采购中心、质量监督站和废钢供户等单位,召开废钢采购协调会、诚信经营座谈会,明确规定对废钢符合率不达合同要求,再降一级的结算考核,制定了废钢检验现场警示通告牌和公开举报电话牌,并要求供户写出《廉洁承诺书》。当年累计降判4300余吨,降判扣罚累计金额400余万元。在派驻监督过程中,还为驻在单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微信平台,经常性的在微信平台上提醒教育大家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目前长钢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微信廉政平台全覆盖,廉政警示教育常抓不懈。

(二)从制度抓起,源头监督,促风险防范

在制度建设上,首先从公司纪委制度建设抓起,先后修订完善了《派驻纪检组长履行职责工作规则》、《监督执纪问责操作规则》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19个,为公司各单位抓制度体系建设带了头,目前公司各单位制度建设已形成了闭环。如2017年7月,派驻质量监督站纪检组长,协助该单位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监督协助该单位撤销了派驻山东日照港口的检化验室,监督拉运回来了检化验设备,该单位不仅精简了检化验机构,同时减少了人员,理顺了业务流程,而且撤销驻港化验室后,每年为公司节约费用20余万元。

(三)抓廉洁风险防范,关键岗位实行调岗、轮岗

长钢公司党委针对廉洁风险易发腐败问题的单位实行调岗、轮岗制度。2017年9月,首次对采购、销售工作时间超过6年的2名副处长进行了岗位调整。截止2019年底,有20余人工作年限超过6年以上的副处级干部进行了调岗。2019初,针对存在廉洁风险苗头性问题的煤焦检化验岗位28人,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轮岗,从各单位挑选出思想品德好、工作敬业的优秀党员、先进职工,经过短期培训后从事检化验岗位。这些做法使廉洁风险防控得到了很好的预防。

(四)派驻关口前移,延伸监督机制

为使监督执纪工作进一步引深和覆盖,2017年9月,对财务、采购业务相对独立的瑞昌水泥公司和附属企业公司,两个子公司选派了纪检组长,加强对财务、采购等业务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监督协助抓制度建设和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及操作流程。派驻后发现这两个单位存在制度不完善、潜在风险隐患等问题,先后协助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从制度建设抓起,协助督促指导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使驻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业务操作规范化。

2019年6月,长钢公司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食堂管理、蔬菜贸易市场管理及收费、公有房屋租赁等服务性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派驻了纪检组长,派驻后牵头与8个相关专业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监督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重点对经营管理的24项制度进行了审核把关,提出了20余条修改建议。目前,该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秩序有了较大改观,各项收费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赢得了广大职工家属较高的满意度。

(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震慑违纪违规行为

在派驻工作实践中,派驻纪检组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提出整改建议、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纪律审查等方式查堵隐患、防患未然,发挥了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主观能动作用。

2016年至今,5年多来累计审查调查涉及7个派驻单位问题线索20余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考核30余人,发现管理漏洞20余项,下达纪检监察整改建议书22余份,累计提出整改建议60余条。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使高风险防范单位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从开展的工作看,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钢公司派驻纪检组长的实践经验得到了集团公司充分肯定,在集团公司和首钢钢铁板块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上进行了交流,部分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借鉴经验,为企业经营生产创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2016年至今,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名列行业前茅,实现经济效益逐年持续增长,2017年-2020年四年累计实现利润20多亿元。在岗职工人均收入逐年大幅增长,由2016年人均年收入4.7万元增长至2020年人均年收入9.2万元。长钢公司为高风险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的做法,不仅推进了关键单位以经营生产为中心落实主体责任,而且发挥了公司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很好的预防了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了坚强的监督保障作用。

四、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的完善对策

第5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创业 法律风险 防范

对于企业风险国资委早于2006年6月就颁布了面向各中央企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并在该《指引》中将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五个大类。虽然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风险与其他四种风险同属于风险,但法律风险始终贯穿于其他四种风险之间,成为其他任何一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久以来,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少比例低,①使得提高创业法律风险意识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清华知网的论文数据库中搜索到与高校毕业生创业法律风险相关的论文仅20余篇,从这个单薄的数据中亦可窥见一斑。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法律风险产生原因

在此之前我们可以看一个数据: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从数据上看,创业不是难,而是非常难。因为,中国企业平均寿命的年限明确显示:大多数企业是倒在了正在创业的路上,根本就没有守业的机会。②与其他国家相比,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忽略法律风险的防范。

经济学中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决定木桶能盛多少水不在于最长的一块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一块,因而对于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初期就要树立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因为这一块木板更短而导致创业失败,打击创业激情,遭遇创业亏损风险。

作为创业大军中相当比例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的过程中为什么也会出现忽略法律风险的现象?经分析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缺乏对法律风险的认知与学习

案例:小艳今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但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大学生快速致富的项目,经过反复斟酌,她选择了在网上开一家服装加盟店。与这家加盟店联系后,对方并没有考察她的开店能力,马上以建档案和保证个人信息的名义要她汇1万元的创业经费。小艳想都没想就把钱汇过去了。次日,该加盟店又以考验诚信为由要求小艳再汇1万元,创业心切的小艳马上又照办了。第三天,加盟店又给她打电话称,创业基金越多越好,如果她凑不够,公司可以贷给她5万元,但要先交半年8%的利息。于是小艳备齐了贷款材料后,又汇了4000元的利息过去。就在小艳把第三笔钱汇过去后的半小时内,加盟店又要求她在半小时内再汇贷款总额的2%的保证金,以确保她在经营过程中有应急能力。直到这时,小艳才恍然大悟:自己陷入了一个网络骗局。还没有拿到任何加盟许可或合同,也没有拿到任何货物的小艳一再要求退款,但加盟店却百般推脱。

在这个案件中小艳属于典型的缺乏法律风险认知的创业者,对于加盟店的创业经费在没有任何面谈、没有对加盟店的资质进行查验、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直接汇款,这种损失基本上属于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为对方给的信息都极可能是虚假的,只要手机一停机,小艳就无法再找到事主索赔,还没开业便惨遭失败。

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期间虽然有一定的法律信息和知识的积累但都与创业法律风险的认知相去甚远,200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成了一门新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使得法律相关内容的教授比原来更少,因而高职院校毕业生一般只在思想品德与法律修养中了解些法律皮毛③,并且其中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少之又少,有些普通高校开设法律选修或辅修课程,但局限于课时往往只考虑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对于创业法律风险并不会重点讲授;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对于法律知识的认知重点放在对于就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而非创业,基于上述因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通常因为在校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信息获取的欠缺,而导致法律风险认知与意识的匮乏,最终影响到自主创业的成功。

2.缺乏创业法律风险分析与评估

如上所述,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风险的认知与学习,在创业案设计的过程中往往忽略创业法律风险的分析与评估,而市场经营行为就是根据法律设置的游戏规则进行运作的,不能缺乏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但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往往存在一个突出的误区:认为创业只需懂管理、有好策划、金点子、并且有资金保障就能顺利打开创业之门,在企业运营、管理、竞争的过程中不重视法律风险的存在,忽略法律风险对创业成功的巨大影响。

在上述案件中小艳对于什么是加盟店、如何签订加盟店合约、如何防范合约诈骗、未签约即先付款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均缺乏分析与评估的情况下,轻率地将款项一而再再而三地汇给对方,当发现对方可能是骗子时,为时已晚损失却已经很难挽回,对原本资金链条就相当脆弱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来说这样的打击无疑是沉重的。

3.缺乏应对创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方法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第三个方面就是缺乏应对法律风险的有效方法,一旦发生法律风险便手足无措,有些人还认为这是创业的必经途径,算是给社会大学交学费了,却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其权益。由于高校在创业教育的过程中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与创业有关的政策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储备有效的创业法律常识、形成法律风险防范的积极思维模式,在创业的过程中对法律风险不具备预测能力,使得这类风险和自然风险一样都成为不可控的风险。

高校毕业生创业时对于应对发生法律风险防范的三个有效时间段――事先防范、事中防范、事后防范没有认知,不懂得在投资前对合作方进行法律资格审查与验证、对市场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对合同缺乏书面签署的坚定立场及合同中基本风险的避免技巧;缺乏保存各类经营管理过程中相关证据的意识与习惯,对法律纠纷解决的基本技巧与途径缺乏基本的把握。这些应对创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方法的缺失,意味着一旦发生法律风险,该风险对创业者所造成的损失将很可能成为永久性的损失,错失有效的挽回途径与方法,发生的法律风险轻则导致创业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重者甚至引发刑事责任的承担!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法律风险表现类型

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初步整理,我们大致可以将风险归成以下三类:

1.关于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风险

这类法律风险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高校毕业生创业时对于选择何种法律主体注册对于风险防范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考虑到底注册何种形式的法律主体时,往往决定了法律风险的大小与承担形式。另一类是,对于法律主体资格相关风险的认识和评估对于合作方的资信判断,防范风险避免损失也有重要价值。如创业时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主体资格形式所需要的资金门槛、注册条件、登记程序、法律责任各不相同,涉及的法律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公司法》、三资企业法以及相关的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等等。

2.关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据报道,毕业于温州大学的小捷(化名)在毕业前夕的5月份和几名低年级的同学共同投资2万元创办了一家免费电影网站。然而,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其在校期间创办的这家网站被杭州某影视公司以“版权侵权”,要求索赔60万元,这样的索赔数额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天价④。这类创业失败的案例主要原因就在于版权法律意识薄弱,没有对创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价而导致的。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创业者创立企业之后企业的经营行为都须依法进行,对于企业的市场行为如何实施才符合法律避免风险,市场行为的法律风险包括签约风险、担保风险、质量风险、竞争行为风险、侵权风险等,这些也是创业者需要了解的信息,这些法律主要涉及:《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对外贸易法》等;若是从事软件开发、网页设计、动漫设计等有关知识产权的创业者,还须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有所了解。

3.关于市场管理法律风险

在市场管理领域,创业者须在设立时就进行税务登记,避免违反税务违反行为,每个企业都必须要用人,而要处理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劳动者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效益,就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要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法规等等,避免违法用工风险,其他还可能包括对《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风险; 若是从事网络经营还可能受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控。

此外,为防范和及时应对法律争议与纠纷,还应对这类法律风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程序法。

三、高校毕业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思考

虽说风险是一种可能的、不确定的负价值,也是价值创造中不可避免的一种代价,但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显然不同,法律风险是可控的也是可以防范的,因而高校毕业生在创业的过程中若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便能对创业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控,从而提高创业质量与成功率。根据麦肯锡2011年就业蓝皮书的统计⑤,2010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资金主要依靠父母/亲友和个人储蓄(本科80%,高职高专82%),来自商业性风险投资(本科4%,高职高专1%)和政府资助(本科2%,高职高专2%)的比例较小。因此有创业意愿但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大学毕业生并不容易实现创业梦想。政府资助的比例虽然比2009届(1%)有所上升,但依然很低。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高校自主创业者对于风险承担的能力是相当有限的。因而,高校毕业生一旦选择自主创业,更应在创业伊始便关注法律风险的防范,规范运营,合法经营。

本文认为,降低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时的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法律培训,开设就业创业相关法律选修课

如前文所述,除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外,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法律知识是非常有限的,而创业活动直接与法律风险相关,因此,一方面,可以考虑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课程体系中增加有关创业法律指导或培训的相关选修课程,另一方面可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前尽可能地参加一些创业培训,如SIYB创业培训(SIYB 是 Start and Improve Your Business 的缩写 , 中文译为 “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是国际劳工组织( ILO )和中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倡导的专门为创业者、中小企业者量身定做的社会化创业全程扶持指导体系,目的是以创业促进就业。福建省人才培训中心就有这类培训,其培训内容包括了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⑥

2.做好创业策划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评估法律风险

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时都会做创业策划案,但未必都会关注创业法律风险的细致分析,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创业策划案所牵涉的法律风险并不是雷同的,而创业者并非都是法律专家,所以,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途径并不是按图索骥,简单地查找法律法规就能做到的,由于缺乏系统专业训练,这类专业性强的工作最好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由专业人士对这类风险进行评估,在创业初期对如何选择注册的企业形式、资合形式与人合形式不同的风险优劣、定名注册时的程序与技巧、如何预测与防范融资法律风险、对雇员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风险的防范、签订合同的风险合同规避等等。例如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法律风险。

3.高校毕业生创业过程中应注意法律风险的预防而非争议与纠纷的处理

中国企业在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企业文化中,往往只在发生法律风险后才发现依法运营的重要性,忽略对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意识,现代企业一个基本的素养与特征就是法制化,高校毕业生在选择自主创业的道路时,应该在创业之初就树立法律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意识,这就犹如中医中的治未病,等到发生法律争议、行政违法甚至是刑事违法再匆忙求助便为时已晚,虽然损失可能挽回,但费财费力费时是不可避免的,这对于一向以时间就是金钱为商业定律的企业而言显然得不偿失,而且很可能因此丧失创业良机、打击创业积极性。

四、结语

高校毕业生创业是一种高风险的商务活动,守法是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作为一名创业者,虽然并不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但也必须掌握自己创业所需要的必备的基础法律常识,必要时还需向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从而避免的可控的法律风险,顺利实现创业预期目标,掘取创业的第一桶金。

注释:

①麦肯锡《2011年就业蓝皮书》指出, 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2.2%)高于本科毕业生(0.9%)。中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连续两届略有上升,2010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达到了1.5%,比2009届(1.2%)高0.3个百分点,比2008届(1.0%)高0.5个百分点。2010届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最集中的专业是艺术设计(6.2%),高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最集中的专业是机电一体化技术(4.5%)。

② 苏瑜:创业不可不防的法律风险,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③刘松,顾土东. 《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德与法的融合[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11).

④ 高兴.大学生办网站遭60万索赔[N].温州商报,2009-11-20(5).

第6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 关键词 】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阐释

对于金融创新的解释,各个学者有不同的定义,大多数学者的解释由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衍生而来,他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创新建立,是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方案。 创新包括新的技术与组织管理上的新思维。具体地讲,创新包括四种情形:(1)新的产品出现的意义;(2)各类资源开发;(3)新的市场创新开拓;(4)新的生产组称为组织创新。

从宏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金融发展史上,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体系以及货币制度的历次变革都可视为金融创新。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服务行业结构上的创新都包含在金融创新的范畴内。

从中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主要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而逐步改善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功能。它包括技术、产品以及制度上的创新。技术创新是为了达到预期的目标,采用改进的生产方法,重新组合生产要素或者添加新的生产要素;产品创新是指生产性能更好、技能更优的新产品;制度创新是为了提高效率,改进管理制度,使新的制度更完善,效率更高。

从微观层面,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它主要包括四种类型的创新:信用更多的创新,如利用短期贷款和中期信用,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票据发行便利等风险;经济制度之间的各种新工具的转移,金融工具的虽然有风险,它包括原来的金融工具来提高偿付能力和转换的新的一些金融工具,股权创造创新,它包括债权人权益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对金融机构来说,要严格控制金融风险。风险管理人员要严格看待风险问题,观望整个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做到期评估风险作用。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产生原因及隐患

金融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个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历史。发达国家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就来自于实体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的金融需求。从商业银行由单纯存贷业务转型、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共同基金业高速成长到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壮大,金融创新就是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并且有力地推动了整体金融市场的大发展,也促进了全球经济的稳健成长。 一方面,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金融风险,和甚至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美国住房金融创新盲目诱导和全球各地的金融危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在促进在同一时间,中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必须清醒认识创新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存在金融创新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变化和价格的变化会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从这里的市场价格产生的,主要是指标的资产的价格;(2)设计风险。是由于在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按时来,甚至有流产的可能性;(3)流动性风险。市场中的金融衍生产品找不到合适的对手,只有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4)信用风险。不按照合同的条款而导致性能风险的一方的衍生物;(5)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系统故障导致清算风险;(6)法律风险。是因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贸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原因(7)。是由于操作错误,不在时间性能,在有关法律,违反规定,组织创新工具贸易组织或负面影响的名声,这无形的损失的声誉风险。

首先,通过影响货币供给与通货膨胀的金融创新是可能的。商业银行新的种种负债账户,大额可转让存单。与现代金融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从而提高汇率。此外,国际金融创新通过电子交易的各种工具,如扩大货币乘数,倍数。首先增加了中央银行所控制货币供应量,控制信贷规模的各种阶段难度。

在金融创新界,扩大国际金融监管领域,对象是在上升,除了一般的监管机构,监管部门需要信托一些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等;由于各个表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在任何时间资产负债表外的风险都可以被转换成真正的风险,增加了难度表外业务的监管作用。

此外,降低了金融体系的局部稳定性。金融创新在原来的模糊划分边界的各种金融机构,促进金融市场的金融创新,资本流动的国际化标准,地方财政风险是能够迅速融入全球金融风险当中,使我国经济迅速增长。

三、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激发国人金融创新动力,提高国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在我国景荣形式下的激烈竞争的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加强金融监管、加强行业管理监督、规范金融界的新创新、借助国际力量来协助预防新的风险发生。

(1)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

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个硬约束,有了法律为依据,一切才有法可依,惩罚才有坚强的后盾,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也必须有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做后盾。不仅要有主体法律,还要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以约束各金融主体;其次,要对市场准入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将要上市的创新工具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审核,防范和控制创新风险,这是防范创新工具风险的首道关口;再者,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达到防范金融风险作用,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2)加强行业监督,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发生。我们强调,加强政府监管应注意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工艺的复杂,规模庞大,所有监管机构努力为所有交易的综合实施整顿方案。监管机构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的管理,充分调动金融市场各类人群积极性。理应在银行业市场的种种风险维护,进而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观,促进银行业的积极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起到了积极稳定的作用性。

(3)规范,防范金融创新风险。首先,金融创新的主体应根据其大小,资本,能力等,确定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占总资产的比例,并掌握了资产负债表的位置,表外业务与表中单独管理,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金融机构要在实践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所有建议监管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金融监管的核心作用,以加强金融创新工具的复杂交易系统,明确完善内部的管理控制,楚涨停板,管理者清楚自己职责所在,对未经批准的交易活动或违反的商人和主管制度,要有一个明确的惩罚制度。政府对金融机构来说应该承担监管责任,但不能过多干涉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否则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会更高。我们应明确交易员的权限,要明确的责任范围和实施全面化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和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内部监督职能的发挥。中国按部就班进行金融自由化进程,是非常英明和正确的。”要在公司治理坏账处理、一些不好资产处理都做好全面准备,使得进一步开放。 美国债危机使中国经济意识到,我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必须要实行最好方式进行,事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全面应对金融开放带来的一些风险问题。

(4)加强国际合作,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国家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组织可以有效地降低了金融创新的风险。第一,加强合作的国家之间的监督管理,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机构,金融创新业务以及金融市场面向国际化的发展方向。金融创新会给中国银行业带来利润,也会带来一些料想不到的新风险,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会使金融风险波及更多国家和地区。 国际金融创新的风险而不是一个国家的监管,它涉及到全国至全世界的金融安全性,我们加强国际合作非常重要;其次,基于金融国际化的一个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监管的单一国家有时失败,这使得国际合作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的国际合作组织的证券监管机构,于1994成立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通过向成员国提供咨询平台,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他们通过国际合作,以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作者单位:河南财鑫集团)

【参考文献】

[1] 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 谢申祥.金融创新的监管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论文,2004.

[3] 屈小博.我国金融创新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05.

[4] 周礼平.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金融论坛,2004(4).

[5] 胡珀,孙建华.试论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J].金融与经济,2008(4).

[6] 黄景.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J].集团经济研究,2007(2).

第7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指出,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市科技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在科技项目、研发平台、成果保护、科技金融等多个方面加强科技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实现了科学技术防风险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有效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风险的主要措施

对于科技领域的风险,经过认真分析和识别,紧紧抓住对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重大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其最终目标是把科技创新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支撑我市总体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1、掌握核心、自主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目前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关键技术都在国内,前沿技术研究也都是与国内院校或科研团队合作,总体技术风险可控可防。同时我们自2017年开展研发投入攻坚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尤其针对部分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而产生的被卡脖子风险,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支持,同时推进市级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鼓励企业建立核心技术保密制度,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关键核心技术有条件参观等措施有效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目前我市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平台20个,市级以上创新人才和团队*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了*家,每年研发经费投入达到*亿元,为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2、严密监控、防微杜渐,加强科技项目风险防范。一是严把科技合作审核关。立足自身职能,在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对涉及对外科技安全和存在有重大风险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严格监控和全过程监控,尤其是对申报国家、省、市项目材料进行认真甄别,严格把关,落细落小,防止发生重大风险安全事件;对发现企业存在有技术泄露风险的信息、材料和资料等责成企业收回严格保管,绝对保密,谨防技术泄密,目前没有发生过一次技术泄密事故。二是严把科技项目立项关。加强科技研发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的改革,制定了《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遴选办法》,市级科技项目在科室初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增加了现场考察程序,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班子研究讨论时,把专家评审结果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对于现场考察发现的虚假项目、不实项目予以一票否决,确保项目质量,防范科技项目资金风险。

3、加强保护、完善制度,切实保障科技成果不外泄。一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维权援助热线电话,出台《*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暂行)》,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形成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持续高压态势,全市范围假冒、冒充专利产品上柜率低于1‰,假冒专利案结案率100%。二是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出台《*市促进专利行业发展的意见(暂行)》,促进我市专利行业规范有序,提升了我市专利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的规章制度。起草修改《关于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的通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及时登记备案,确保资料完整和规范。

4、废旧立新,强化监管,有效推进我市“科贷通”业务。针对2014年建立政企银融资平台存在的偿还风险,及时终止与建设银行的后续业务,收回了保证金821万元交回市财政,暂停新增贷款,适当压缩续贷额度,逐年收回贷款。同时又新成立省科贷通融资担保业务,引入中国银行和专业融资担保机构市国信担保公司营运管理,不断降低风险承担比例,政府部门风险承担从市科贷通成立最初的100%,到引入国信担保之后承担87.5%,再到新成立的省科贷通承担25%,不断降低我市科技风险保证金的风险承担比例。自2019年下半年启动以来,省“科贷通”共计筹资*万元,按照1:10比例可放贷*万元,目前已为我市*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万元资金助力。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科技风验防范基本规则和基础知识,提高大家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创新现状开展走访调研,认真梳理排查科技领域任务风险隐患,梳理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形成风险隐患台账,制订相关应对措施。

第8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着《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文秘站:]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各种风险。(1)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2)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3)信用风险。即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5)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6)法律风险。即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7)声誉风险。即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金融创新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市场风险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相互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同时,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把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比如,操作风险的增大会提升衍生产品合约价格波动的幅度,从而增大市场风险。总之,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我国民族金融业面临激烈的挑战和竞争。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能力,是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以金融风险监管来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有效的监管形式的安排。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被确定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我国银行开始涉足基金业务。2006年10月,保险机构获准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可尝试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以取代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跨行业、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监管,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起来,为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2.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未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3.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保证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达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4.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监管当局对准备上市的创新工具,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等都要严格审查,把 握交易风险和交易总规模,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5.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穆迪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发出评级,其中包括已开发市场和新兴市场银行。信用评级运用于金融监管之中,一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业绩,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评 级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提高资产质量,限制不慎投资经营活动。

6.建立高效的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体系。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如下图所示)。

(二)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2.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要对海外分支机构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而导致巨额亏损,最后不得不接受重组。中航油事件充分表明,总部对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构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创新。

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实践中,几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建议性文件都突出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创新金融工具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第二,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创新产品交易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韵报告制度;第三,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界定交易员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第四,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是内部控制总体框架的延伸,内部稽核人员对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

(三)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我们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衍生产品品种众多,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规模庞大,监管部门很难对所有的交易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监管当局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交易主体自律管理的积极性。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 sociati—on,CBA)成立。实践证明CBA在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际协作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

1.国家之间的协作监管。全球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金融组织机构、金融创新业务和金融创新市场都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方面,其增加了一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本国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一笔业务或经济纠纷也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监管法规能否共同协调的问题。由于金融创新的风险带有国际性质,其监管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它关系到本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因此,在此方面加强国际协作更加重要。

2.国际组织的监管协作。开放式经济条件下单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成为必要。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国监管当局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在银行监管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建立,开创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先例。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由各国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所组成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组织。1994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通过为各会员国提供磋商平台,以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第9篇:创业风险与防范范文

关键词:企业;多元化投资;财务风险;预警;防范;管理

在企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多元化投资已经成为诸多企业开展投资活动的重要模式,对于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尽管企业多元化投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有一些企业缺乏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导致出现了一系列财务风险,使多元化投资失败。这就需要企业深刻认识到可能面临的一系列财务风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促进企业多元化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是企业在实施多元化投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关键性、核心性、突出性问题,只有加强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才能使多元化投资取得成效,否则就会制约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出现较大的问题,企业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1企业多元化投资面临的财务风险

对于企业多元化投资来说,由于投资领域不断扩大,这也使投资规模日益扩大,特别是在当前金融环境下,使企业多元化投资面临诸多财务风险,企业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企业多元化投资将面临财务决策风险,这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一些企业在实施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不注重投资领域、投资范围以及投资强度的控制,在对某一领域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不注重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导致出现了盲目投资的现象,最终由于缺乏对市场的深入调查以及自身管理能力的弱化,出现比较突出的投资失败案例;企业多元化投资将面临一定融资风险,由于多元化投资的数量较大,因而企业是否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对于实施多元化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有的企业由于不注重自身经济实力特别是融资能力建设,导致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出现后续资金不足,甚至由于出现“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投资项目亏损,比如某投资公司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与很多商业银行具备战略合作关系,因而投资强度较大,但由于商业银行“收紧”,导致该投资公司无法及时获取资金,使很多投资项目不得不“搁浅”,给该投资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企业多元化投资将面临内部控制风险,由于企业多元化投资涉及方方面面,而且分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大,由于一些企业没有采取比较科学和完善的财务战略,导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不够到位,进而导致内部控制风险,比如一些企业在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腐败问题,就说明多元化投资内部控制风险相对比较突出,因而需要大力推动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取得突破。

2企业多元化投资下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存在的问题

2.1财务风险预警理念缺乏创新。要想更好地控制多元化投资方面的财务风险,一定要在创新财务风险预警理念方面下功夫,但目前一些企业还没有重视到财务风险预警理念落后的问题,特别是很多企业还没深刻认识到多元化投资需要构建系统性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比如一些企业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财务风险与财务决策的关系,没有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入手开展财务决策工作,甚至没有制定比较科学的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导致企业偿债能力受到极大地影响。还有一些企业不重视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的综合性建设,特别是在构建财务预警体系的过程中缺乏深入地调查和分析,而且财务决策、财务监督、财务分析等缺乏相关性,导致财务风险预警无法有效实施。2.2财务风险防范体系不够完善。企业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财务风险管理水平,进而实现多元化投资效益的显著提升。但从当前一些企业来看,尽管在多元化投资方面具有很强的能力,也能够找准投资项目,并且在预测市场前景方面也具有很强的分析能力,但财务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极易导致出现财务风险。比如某投资公司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在风险防范方面缺乏全面性和全程性,尽管投资项目前景较好,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比如在预算管理方面缺乏全面性,再比如在内部控制方面缺乏特色化和针对性等。2.3财务风险管理模式比较落后。做好多元化投资方面的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工作,还要将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上升到更高层面,而且要不断创新财务管理模式,但目前一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模式方面还存在比较落后的问题。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财务部门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不强,而且财务监督职能十分落后,甚至出现了比较多的盲目投资。深入分析企业多元化投资财务风险管理模式比较落后的原因,最根本的就是还没有从战略高度和促进投资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开展财务风险管理工作。2.4财务风险监测机制不够健全。目前一些企业在财务风险监测方面相对比较薄弱,比如一些企业不重视多元化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而且没有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地监督,特别是一些企业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资金运营战略机制,特别是没有正确处理好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启动资金与后续资金之间的关系,进而导致一些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风险监测当中,比如没有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财务风险调查与分析工作,也没有构建比较有效的财务“风险点”监测平台等。

3企业多元化投资下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的优化对策

3.1创新财务风险预警理念。企业要不断创新财务风险预警理念,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财务风险预警的系统性建设,正确处理好财务风险与财务决策的关系,强化财务风险预警的根本性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财务风险。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多元化投资财务风险决策咨询委员会,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要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深入地调查和分析,对于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排查,并且要做好各方面的化解预案,对于可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的投资项目,企业一定要持谨慎态度。创新财务风险预警理念,还要进一步强化财务风险预警的综合性建设,将财务决策、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紧密结合起来,一旦出现财务风险可以迅速行动并做好化解工作。3.2完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由于企业多元化投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而一定要在完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方面下功夫,通过设立多元化的财力风险“防线”,确保多元化投资取得更好的收益。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企业除了要找准投资项目之外,还要对其市场前景等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在正确处理好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的过程中,做好二者的对比,如果投资风险远远大于投资收益,企业要慎重投资。要更加高度重视财务风险防范的全面性和全程性,将财务风险防范纳入多元化投资与经营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控制,比如可以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进行有效控制等。在完善财力风险防范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强化运行体系建设,比如可以对财务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并且根据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于重大财务风险应当进行综合管理,努力使重大财务风险出现的概率更小。3.3改进财务风险管理模式。企业要改进财务风险管理模式,努力提升财务风险管理有效性。要高度重视企业多元化投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规范化和持续性作用,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创新性建设,更加高度重视财务监督职能的发挥,特别是在投资的过程中,应当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系统性,既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也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也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审计,只有通过多元化的内部审计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在改进财务风险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还要对财务风险进行系统性管理,比如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应当制定比较完善的规避机制,避免在遇到同类风险之后无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这对于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更具有针对性和效能性。3.4健全财力风险监测机制。企业在开展多元化投资的过程中,由于涉及众多投资领域,资金的投入比较大,因而应当构建科学和完善的财务风险监测机制。要更加高度重视在多元化投资过程中实施财务战略,特别是要在构建资金运营战略机制方面下功夫,正确处理好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启动资金与后续资金之间的关系,强化资金的科学配置,避免在多元化投资过程中出现资金瓶颈。要大力加强财务“风险点”的监测工作,比如企业可以建立“去会计”平台,再比如还可以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监测工作,对于发现的风险点应当及时报告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努力提升财务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健全财务风险监测机制,也要进一步强化财力风险监测的综合性,特别是要将财务风险监测纳入方方面面,除了从财务角度进行监测之外,也要在投资全过程中进行监测,而且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