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区域建设发展规划精选(九篇)

区域建设发展规划

第1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省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和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依据。制定和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区域发展宏观调控、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的前提和保障,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以下简称204号文件)提出的“大力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的要求,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制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13号文件的精神,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工作。要把制定规划与综合调控区域城乡发展的具体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作为规划的重点。目前尚未编制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省、自治区,必须在2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年9月30日以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未经批准的省、自治区,不得进行省、自治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不得新上各类开发区、大学城、科技园区和度假园区。

二、规划要从全局出发,按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确定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空间布局,确定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开发的地区,明确控制的标准和措施,确定重点发展的小城镇,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要按照204号文件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的要求,明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要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工作。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已经批准或编制工作已完成的省、自治区要抓紧开展跨市(县)城镇密集地区的城镇发展和布局规划,划定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和控制开发的区域及控制指标,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各项内容,综合安排城市取水口、排污口、垃圾处理场、天然气门站和管网、电网、城市之间综合交通网、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编制区域绿地规划、区域供水规划、区域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城市间轨道交通规划等具体指导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专项规划。

四、要进一步发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各类专门性规划,各市、县制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必须服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统一要求。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园区的设立和扩大,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内行政区划调整要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认真审查省、自治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如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不一致的,要按13号文件规定修改和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五、要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的省、自治区要抓紧制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明确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目标和责任,明确规划实施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规范管理程序。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分级审查制度。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确定的需要严格保护限制开发的区域,以及各类开发区、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园区的设立,由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上述项目,未取得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地方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因特殊情况,项目选址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不一致的,要按13号文件规定修改或调整规划。

六、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制定各层次的深化规划和实施办法。要建立由省政府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规划协调机构,负责审议省、自治区内各类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开发区设立和扩大等关系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重大事项,加强省政府各部门在实施规划方面的协同和配合。

第2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一、2013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重点地区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

一是狠抓已出台规划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实施的督促检查,重点开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建设。落实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二是进一步实化细化区域政策。编制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印发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按照国务院要求起草了《新区设立审核办法》。有序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前期研究,编制完成珠江—西江经济带、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区域规划并报国务院。

(二)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合作

一是推进国内区域合作。指导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统筹推进前海、南沙、横琴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继续指导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二是推动国际区域合作务实开展。深化中欧区域政策对话机制,与欧盟委员会共同举办第八次中欧区域政策对话会,组织召开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等部际联席会议及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会议。组织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研究。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事务。

(三)推进陆海统筹发展

一是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深入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动建立全国海洋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编制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和《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试验区规划》,推动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部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围填海管理力度。编制下达了2013年全国围填海计划,合理控制围填海规模。三是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了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环境保护措施。

(四)推动国土开发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国土开发利用基础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报工作。编制下达了2013年全国土地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二是加强对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的规划引导和项目管理。编制了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兴凯湖综合保护规划,推进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开展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考核工作。研究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批权限。

(五)加大对特殊困难地区的扶持和对口支援力度

一是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推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大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投入。二是协调做好新疆、和青海等省藏区工作。召开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编制实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做好对口支援工作,部署开展援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起草、援青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对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区工作机制。三是落实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推进建立对口协作工作协调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2014年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

201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一主线,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深化区域合作,推动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着力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

(一)落实完善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

一是着眼于区域政策的落地实施。突出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实施的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在中期评估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域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暂行办法》。二是组织编制若干重大区域规划。研究制定2014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重点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等编制工作。推动实施《新区设立审核办法》。指导天津滨海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功能区加快建设。三是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指导建立高层协商机制。

(二)进一步扩大区域开放合作

一是大力推进国内区域合作。继续深化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及前海、横琴、平潭、南沙等合作平台建设,因地制宜设立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潜力的合作区。制定支持中西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的有关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国际区域合作。做好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相关工作。推进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吉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深化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机制。

(三)加大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编制下达2014年度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落实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区域振兴发展规划。二是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青海、贵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及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规划计划实施,全面启动实施对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区工作,积极开展“十三五”对口支援规划前期研究。

(四)统筹推进国土开发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土地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系,探索拓展计划管理对象,强化计划执行监管。科学编制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二是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参与国家海洋战略研究制定工作,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海洋经济形势监测分析与研判。深入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相关经验,研究制订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围填海计划管理,做好围填海计划实施评估工作,科学编制2014年全国围填海计划。三是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太湖、渤海、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流域或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西南中沙群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实施兴凯湖综合保护规划。继续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相关后续行动,开展流域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五)加快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

第3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一、创造区域开发建设的基础条

(一)完成新一轮规划修编,有效控制现状,指导城市建设。点军分区规划范围66.17平方公里,与区域总面积相比仅占12.1%,建成区面积仅4.28平方公里,不足全市水平的9%,城市区域面积小。新一轮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点军一定要围绕“滨江生态主城区”目标,结合宜昌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来统筹规划区域空间格局,增大建设用地面积,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指标,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创造规划和用地条件,把点军建成宜昌政治文化中心,旅游休闲与接待中心,宜昌生态景观高尚住宅中心,努力构建滨江岸线城市带、艾家船舶工业区域,五龙联棚城市中心区域、巴王店城市文化发展区域,火车南站仓储物流与现代工业区域,使城市规划范围占到区域总面积的25%,把区域景区作为点军城市公园来规划建设,使点军建成区面积在未来五年达到40平方公里,加快点军新型城镇化步伐。

(二)加快城市路网建设,拓宽城市区域空间。城市大发展必须要有路网支撑。点军现有城市道路等级低,里程短,没有形成网络。要按空间布局统筹建设,尽快取消夷陵长江大桥收费,及时完成江南大道改造工程,迅速启动庙咀长江大桥建设,形成“夷陵长江大桥―江南大道―庙咀长江大桥”的过江内环线;延伸五龙大道,修建南站路,新建东岳二路,形成“夷陵长江大桥―五龙大道―火车南站―东岳二路―庙咀长江大桥”过江二环线;加快推进三峡翻坝高速公路联接线建设,形成“夷陵长江大桥―三峡翻坝联接线―三峡翻坝高速公路―323省道―东岳二路―庙咀长江大桥”的城市外环线,使江南与江北形成有机整体,构筑大的交通格局。要突破区域路网限制,近期加快江南一路、江南二路、江南三路、将军路、牌坊坡路、青岭一路等中心城市区域道路建设,使五龙路、江南路、将军路等联网互通,拉伸城市骨架,构建点军城市中心区域,为点军大开发创造路网基础。

(三)配套完善市政设施,满足城市发展所需的基础功能条件。点军市政规划和建设滞后,供电、通讯、有线等布线混乱,城区现有供配电站、有线传输等选址不合理。点军大开发前,在与路网同步建设排水、地埋管线等市政设施和加快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的同时,要优先考虑区域供水和城市污水管网的科学布局,选址迁建配电站等市政项目建设,统筹整治城市发展区域的河堤、护坡等市政工程建设,为城市项目建设提供市政设施基础保证。

(四)抓好规划控制,增值土地,保护生态。规划控制是点军城市发展的有效资本,达到最佳效果的有效途径。要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有效控制区域用地,优选最佳项目、控制小项目建设,杜绝违法违章建设,留下净地应对大开发的到来。尤其当前一些在建工程和项目一定要做好景观规划控制,力求与周围景观协调统一。

二、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环境

(一)注重长江岸线的植被建设和保护。长江岸线点军段全长近40公里,蜿蜒起伏,生态环境优美,但有些地段和山体因过度开采和工程建设,生态植被破坏,严重。临江建筑低矮陈旧,缺乏风格特色。建设点军滨江生态主城区,沿江生态景观建设十分必要,要按照“高山树林,裸岩艺术,平地建筑”思路和发展格局,以大范围、高品位的手笔进行沿江绿化规划与建设,保护性开发三峡观、孝子岩、磨基山、艾家沿江高山,力求高山建筑,树木层次分明,绿树掩映,山水合一,景观特色明显。

(二)注重城市区域水域和岸堤绿化建设。点军城市水域较多,河堤岸堤线长,当前和今后要考虑水域的保留,要创新规划,发挥水域的功能作用,要加大河堤、岸堤的加固与修复及同步的绿化建设,使区域水域和河堤成为市民健身、休闲的好去处。要加大区域因工程建设遭受破坏山体、道路等地段的绿化种植修复工作,以及区域道路景观绿化与建设工作,使全区生态均衡统一,不留一点败笔。

(三)注重区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点军面临的重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就是随处可见的白色垃圾、城市垃圾的流入和建筑渣土的随处倾倒填埋,在点军大建设开发前,要推行垃圾减量化收集处理,实现区域垃圾集中清运处置,禁止宜昌主城区散装垃圾的进入,影响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建筑渣土准入制度,规划渣土填埋区域。实行源头上控制,整治上彻底,制度上规范,使点军的生态环境更加幽静秀美。

三、培育和发展区域生态产业

(一)考虑耕地的减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宜昌新一轮城市规划已把艾家全镇、联棚桥边集镇范围及桥艾路沿线、点军街办区域都纳入规划范围。点军未来几年城区面积要扩增到40平方公里,点军农业产业将受到耕地锐减的局限。农业种植地域会逐渐向高山地区推移。通过引导使过去的产业化农业向生态旅游农业转变。整合区域茶叶资源,以楠木溪水库、王家坝水库为中心,建立生态茶叶园,打造点军茶叶旅游文化,利用高山气候和环境,依托文佛山、石门洞、车溪、青龙峡、平善坝、牛扎坪等景区,发展四季水果,培育旅游业生态观光农业。满足宜昌特大城市发展所必需的农业产品。调优农业种植品种,按景区发展方向规划农业种植区域,使农业依托景区,景区助推旅游商品农业,是点军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考虑区域人口的增长,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很多城市为扩大城市规模建设工业新区,延伸城市道路,拓宽城市骨架,实现了土地的城市化,却忽视人口的增长。点军建设滨江生态主城区即扩大城市范围,更主要的是要实现城市人口的城市规模化。房地产业是城市人口增长最有效的途径,是城市建筑景观最有效的凸显,也是地方非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点军城市快速发展,要优先发展房地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高中低档兼顾。重点发展中档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搬迁安置房和部分廉租房。未来五年,点军的房屋需求量约12000套左右,发展前景广阔,通过房地产业的发展,使宜昌大区域人口、外籍人员、本区农民逐步向点军新城集聚。

(三)考虑城市基本功能,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产业和旅游服务业。未来五年点军城市建设将加快步伐,在大规模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城市项目开发的同时,考虑培育城市服务产业,包括城市文化产业、金融保险、商贸物流、通讯网络、卫生医疗等。满足城市居民、社团机构的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对服务业的发展首先在规划上要合理布局,在培育发展中要规范、引导,在战略上要科学统筹;对区域旅游业要注重整合,加快开发与提档升级,推介多日游线路,在时空范围上满足宜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接待高峰时的分散与聚合功能需要。

(四)考虑区域经济提升,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点军发展新型工业实现工业强区战略,要按照依托国有,壮大现有,引进发展私有原则和思路,推进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抓磁电子高科技千亿产业园建设,领跑宜昌四大千亿产业园。力争点军进入全国百强县。

四、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对接机制

(一)建立城市用地有序供应机制。完成点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减耕地面积,增大城市建设用地和预留用地面积和范围。把艾家沿江区域,联棚乡联棚村、双溪、福安村,桥边集镇周边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纳入修编范围,变更土地用地类型和性质,解决点军滨江生态主城区建设急需用地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提前对规划建设项目的储备申报,争取批次用地计划,又要争取优惠的用地政策,保证点军城市建设用地依法有序供应。

(二)建立项目批后的规划管理机制。建设点军生态主城区不是旧城改造,而是按规划蓝图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项目建设等按规划审批后,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是否按规划审批执行的问题;存在供水、通讯等是否按规范要求选线搭接协调问题;存在各单位建筑景观,绿化景观与区域整体效果是否和谐统一的问题;城市控制范围地面地下构筑物及城市建筑渣土审批管理等,要求点军大发展之前制定出台《点军区城市项目建设批后管理暂行规定》,把规范要求都纳入《规定》之列,保证项目严格按规划审批建设,配套设施和景观一步到位。

(三)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点军经济基础薄弱,目前既履行管理服务职能、承担区域经济发展职责,又面临城市建设任务,压力前所未有。据估算实现十二五点军城市发展目标需建设资金三百亿元,融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首先,以地融资,做大土地资产运营,提早开展区域土地调查评估,建立区域存量土地基本信息,对比五年规划建设项目,测算城市开发成本,通过市场运营,实现土地有效增值,使之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其次,推行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市场运营和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经营,将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及城市道路、广场等冠名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或经营者,降低城市初期建设成本和建成后的经营成本。同时要与金融信托投资部门建立友好信贷投资关系,争取区域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全额返还。保证点军城市建设和维护的基本资金需求。

第4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论文摘要:铁路网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有的路线及处于不同阶层的路网,都是有机整体的一部分,不能脱离整体而独立存在,它们分别具有的功能和目标只有彼此联系,才能实现铁路网整体的共同目标。区域铁路网规划是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指导下,根据区域资源分布情况和产业布局特点,以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满足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对区域运输需求的分析预测,在统筹考虑铁路的技术经济优势以及与相关行业街接的基础上,进行铁路网空间布局规划的过程。

随着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加快推,铁路运输发展面临着更高的要求。铁路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命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区域铁路网规划已经成为区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铁路长期以来在比较封闭的环境中规划、建设和发展,受规划理论体系的制约,真正意义上的关于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编制工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2004年编制完成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是国家批复铁路行业关于全国铁路发展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是铁路建设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

1区域铁路网规划发展历史及规划目的

1.1区域铁路网规划发展历史

我国铁路行业针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及建设论证大致可分为下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建设项目的论证缺乏对区域铁路网规划布局的统筹考虑,在项目层次论证项目,铁路的建设缺乏区域铁路网规划的指导。第二阶段为90年代初至中后期,国家及一些省市开始进行区域内铁路网布局及建设时序研究,根据区域铁路网规划指导区域铁路的建设。但受规划理论及技术手段的制约,区域铁路网的规划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辅以定量分析,研究过程缺乏先进的分析技术,使得规划的稳定性和实施性相对较弱。第三阶段为2000年以后,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编制不断融入新的规划发展理念,并统筹考虑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以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编制技术手段和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完成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研究报告》在规划编制上运用了全新编制手段和规划技术路线。运用“逐层展开法为主、单因素分析法为辅”的路网布局方法,通过在基础物理网络上叠加各种因素形成概念性网络,最终确定路网布局。运用“干线网补充、系统网完善”的铁路网布局方法,将干线网补充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走廊结合,增加区际通道和重要的区内通道;系统网完善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对各子系统网进行扫描,并逐一优化完善。

1.2区域铁路网规划目的

区域铁路网规划是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指导下,根据区域资源分布情况和产业布局特点,以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满足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对区域运输需求的分析预测,在统筹考虑铁路的技术经济优势以及与相关行业衔接的基础上,进行铁路网空间布局规划的过程。因此,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目标应当包括:最大限度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适应、支撑和带动区域产业布局;解决当前铁路运输“瓶颈”及将来可能出现的新“瓶颈”;科学合理地安排区域铁路网的分阶段建设。

2总体规划方法和技术路线

2.1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特点

铁路网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有的路线及处于不同阶层的路网,都是有机整体的一部分,不能脱离整体而独立存在,它们分别具有的功能和目标只有彼此联系,才能实现铁路网整体的共同目标。因此,在进行区域铁路网规划时必须树立“系统优化、综合协调”的理念,综合考虑系统内各种相关元素的变化,并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以系统最优化为目标确定最佳路网布局方案,使整体系统达到最优效果。

2.2总体规划方法、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区域铁路网规划采用以运输需求分析为基础的“多模块层次分析”方法,主要特点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近期与远景相结合”。区域铁路网规划体系包含规划背景研究、运输需求分析、布局方案研究、规划效果评价和规划实施方案5个主要部分。

2.2.1规划背景研究

规划背景研究是区域铁路网规划的前提。主要内容为:详细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及面临的发展形势,把握区域经济发展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交通运输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发展政策,提炼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理念,科学合理地确定区域铁路网规划目标及规划原则。

2.2.2运输需求分析

运输需求分析是区域铁路网规划的基础。主要内容为:系统分析区域客货运输的特点,研究区域客货运输对铁路的需求,确定铁路在区域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分析规划区域现状及历史年度客货运输情况,把握区域运输需求发展规律;其次根据区域经济及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规划年度区域客货运输需求及铁路在客货运输市场中所承担的合理运量;最后,将铁路承担的运量分配到相关通道。

2.2.5布局方案研究

布局方案研究是区域铁路网规划的核心。主要内容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需求的特性,依靠主要支配因素展开区域铁路网布局。路网布局的同时考虑与既有铁路网的结合,与国家铁路网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形成区域最终铁路网布局方案,提出区域铁路网规划的主要规划项目。

2.2.4规划效果评价

规划效果评价是区域铁路网规划的检验。主要内容为:选取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区域铁路网规划布局进行评价,并与区域铁路网规划总体目标进行对照,检验是否达到规划预期目标。

2.2.5规划实施方案

规划实施方案是区域铁路网规划的深化。主要内容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铁路网规划总体目标,明确近期建设任务及各阶段建设目标。根据项目建设的迫切程度及资金筹措情况,提出各项目实施的建设时序安排。区域铁路网规划总体技术路线见图l。

3区域铁路网规划发展趋势

2004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编制完成后,各省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特点,制定各自区域内铁路网发展规划,与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进行衔接。

3.1更加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区域铁路网规划更加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这些规划主要包括:交通行业的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港口发展规划、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民航发展规划,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如能源发展规划、城市群发展规划等。将研究区域置于国家大的背景下,使区域铁路网规划能够满足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区域铁路网布局的需求,并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2更加注重与国家相关政策的结合

区域铁路网规划更加注重与国家相关政策的结合,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逐步融入区域铁路网规划发展当中。在区域铁路网布局过程中,更加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以及环境约束等条件,更好地处理了铁路建设与产业发展、土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关系。

3.3更加注重交通规划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编制更加注重规划理论的应用。运输需求分析中采用多种预测模型综合分析,铁路网布局采用大背景分析方法,引入交通区位理论进行布局,规划评价中选用多目标评价体系等等,使得区域铁路网规划的理论性和稳定性逐步增强。

4区域铁路网规划焦点问题探讨

4.1公共通道资源的利用问题

公共通道的资源利用问题是近年来区域铁路网规划中的焦点问题之一,该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煤炭能源输出大省和煤炭分布集中地市。由于能源市场煤炭紧缺,主要能源企业蜂拥进驻,提出众多为煤炭开发配套的铁路项目。这类铁路项目的运量往往具有点到点特性,基本不承担路网功能,企业特性明显,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作用较小,但已经提前占用公共通道资源。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蒙西地区,包神铁路、大准铁路等企业铁路基本以承担所属企业的矿区煤炭运输为主,仅承运少量地方煤炭和其他物资,且该类铁路基本不承担旅客运输。铁路作为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中的主要运输方式,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建议区域铁路网规划中铁路部门应当提前控制该类公共通道资源,将这种能源线路纳入国家层次的铁路网规划,统筹考虑路网的统一及地方经济的发展。投融资可采用多元化方式,鼓励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4.2区域铁路网布局的侧重问题

在区域铁路网规划的评估审查过程中,地方政府出于拉动地方经济的考虑,提出一些地方开发性线路,这些线路里程短,往往仅途经一两个县城,有些甚至与区域铁路干线呈“三角形”布局。根据各种交通方式的技术经济优势,高速公路网功能为“覆盖”和“便捷连通”;铁路具备低成本、大能力的技术经济优势,因此在网络布局方面,更应注重综合运输走廊、区际和重要区内通道的构建和强化,重点解决大宗客货流的中长途调运;同时应在高强度客流的快捷输送、煤炭运输、港口和口岸集疏运等领域发挥骨干作用。建议对该类铁路的布局要站在综合交通运输的角度区别对待,如果该地区经济发展常年受交通条件限制,从拉动地方经济的角度考虑,可以考虑纳入区域铁路网规划。如果仅仅为了考虑铁路的覆盖问题,则需要结合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详细斟酌其建设必要性。

4。3高标准客运铁路的布局问题

在区域铁路网规划过程中,一些西部地区省市提出需要规划修建300km/h的高标准客运专线与经济、政治中心快速连接。该问题的分析需要统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四纵四横”客运专线网的规划原则为覆盖所有第一层次城市和第二层次中的大部分城市,是快速客运网的主骨架。研究区域中心城市从人口、gdp等方面是否属于我国第一、第二层次城市范畴。第二,300km/h以上标准的客运专线票价为0。40元/人.km,预测区段客流密度近期基本达到3500万人以上,因此需要考虑居民收入水平、沿线客流强度是否能够支撑该类标准的客运专线。建议快速客运线路的布局应当考虑沿线城市人口分布状况、客流水平、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选择300km/h客运专线、200km/h快速铁路和普通铁路三个层次标准进行规划。

4.4内陆省份的出海需求问题

目前,我国沿海省市经济发展迅速,港口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节点,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内陆省份提出了出海通道的规划问题,以加强与沿海经济区域及世界其他城市的交流。根据梯度经济发展理论,我国经济发展由东向西逐步转移。因此,我国中部各省纷纷提出建设出海铁路通道的构想。如江西提出修建的向莆铁路,内蒙古规划修建的锡林浩特一曹妃甸铁路等。建议出海通道的规划应当详细分析区域货运量的流量、流向及货运量构成,如果存在出海需求,应当考虑通过与我国铁路主要通道衔接,形成大能力出区达海通道,实现与沿海港口的连接,带动内陆省份经济的快速发展。

4。5口岸铁路的布局问题

口岸是区域乃至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口岸铁路是国家对外交往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国家问经济文化往来、保障国家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区域铁路网规划评估过程中,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的考虑,纷纷要求规划各自行政区范围内的口岸铁路,有些口岸甚至出现了腹地资源完全相同的局面。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各地市均提出近期实施各自范围内的口岸铁路需求,通过调查分析,部分口岸铁路吸引范围内获取资源的前景并不看好,且各口岸分布距离不均,部分口岸吸引邻国资源范围重叠。建议口岸铁路的布局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两国双边关系发展及贸易发展前景;口岸吸引范围内资源的可靠性以及邻国的态度;邻国口岸铁路的建设进度;口岸数量不宜过多,布局应有所侧重,按照规模经济的原则,做大做强。

第5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关键词】规划区;十三五;多规融合;建设重点

1.规划新背景研究

1.1新形势

近年来,部级的各类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引频出,从“一带一路”巨型城市群发展战略开始,到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家“八横八纵”高铁网、国内各种组织形态的城市(镇)群规划(其中,涉及到柳州的就有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等)都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城市不单靠政策扶持发展,抱团发展并找准每个城市的发展腹地是当务之急。

2010版柳州总规批复后,柳州市面临着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巨大变化:外部环境的直接变化是广西的三个中心城市(南宁、柳州、桂林)中唯有柳州未实现高铁直通。内部发展环境的最大变化在于柳州行政区划的调整,且五年内进行了2次;第1次调整将雒容、洛埠镇分别划入鱼峰区管辖,柳州市区的行政区面积由原来的651.02平方公里增大到1016.75平方公里,第2次{整是柳江县撤县设区获国务院批复,市区面积由1016.75平方公里增加到3555平方公里。柳州城市发展当前面临的困境演变为外部发展环境受限而扩大的市区空间又需要高质量的城市建设来支撑。

本轮近期建设规划在编制期间同步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对外,高铁客运网的建设受到市民的广发关注,对内,北部生态新区、河东路北片、西鹅南片等都是大家讨论的重点区域;此外,对城市具体设施建设的关注点从住房、产业园区向生态休闲、体育文化、交通设施转变。

1.2 新理念与新规范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工作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近一年来,城市规划行业在上述五个发展理念基础上梳理出多个规划设计理念:在“创新、协调”方面,强调全域规划、多规融合,并在全国多个城市展开规划实践;在“绿色”方面,强调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轨道公交,并同步出台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等多项配合指导建设的规范规则;在“开放、共享”方面,强调建设窄马路、密街区的开放社区、打造城市轨道影响区范围内的慢行交通系统等。上述内容为本轮柳州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构思理念更新与技术路线升级作好了准备。

1.3 新内涵

从规划时序来看,本轮近期建设规划是《柳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在目标冲刺阶段的实施安排和行动计划;从组织方式来看,是市政府以公众意见为导向,引领各部、委、局办对于今后五年柳州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从主要内容来看,包括确定近期城市建设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城市基础设施类用地和建设项目的安排,重点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十三五”十大城市建设工程对近期建设发展的引领提升,从而实现对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协调作用。

2.规划编制思路与主要内容

2.1 落实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要求

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在现行法定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从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进行论述,规划区范围主要是研究城市发展格局在区域空间上的分布,重要的近期建设规划内容系在中心城区(即包含在规划区内的城市核心建设区)来表述,全面就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涉及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实施内容进行了研究,展开相应指导和论述,符合有关编制要求。

2.2 区域化的规划视野

考虑到本轮近期建设规划是柳州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最后5年,不仅要落实完成现行总规的规划目标,更重要的是为新一轮总规修编打好基础。因此本轮近期建设规划以城市发展的视角去考虑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及其与周边衔接区域的关系。研究确定了中心城区未来北接北部生态新区、东连柳东新区、南接柳江新区,且此上述区域已与中心城区在交通、产业、经济等方面存在密切联系,因此规划选取了与上述区域紧密衔接的城市片作为本轮近期建设规划的重点建设区域,明确了重点建设区域在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具体建设内容。

2.3紧扣《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轮近期建设规划在城市发展目标与城市发展格局上紧扣《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围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的目标任务进行布局,并将“一江两岸、一主三新、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落实到城镇空间。 其中,“一江两岸”即柳江及两岸,是柳州城市发展格局中的引领带,也是柳州城市特色空间的集中展示区;“一主三新”,即主城区(市中心城区)、柳东新区、柳江新区和北部生态新区;“多点支撑”,即新兴组团等城市支撑点。

2.4 深化多规融合的规划理念

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目标、用地建设边界、主要用地利用结构、重大项目落地等主要内容上都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规划还整合了多个专项规划的最新规划理念,在综合交通规划中贯彻了通道设计理念,柳州城市道路格局从单中心的环形放射状向多中心的井字型结构转化。在城市绿地与景观系统和环境保护规划中,本轮近期建设规划融合了海绵城市、生态修复、地下综合管廊等最新的城市规划理念。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中,拓展了保护规划的内涵,除了既有的历史街区、文保单位,还根据城市自身特色,挖掘了工业遗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

2.5 空间构架统领建设重点

规划以“一带双环八片”的空间构架统领重点完善建设片和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应落在城市门户形象区、城市商贸物流枢纽、城市内部提升改造区这三大类共八片的重点区域,并针对每个重点区域提出具体的行动建设指引。

2.6 交通空间对城市布局的影响

2.6.1破解无高铁直通的困境。

没有高铁直通是柳州当前面临的最大困境,至少在商务客流、旅游客流等方面的竞争力明显减弱;本轮近期建设规划明确通过柳州至三江、柳州至河池、柳州至南宁的城际客专联系贵广、贵南、南广高铁,这是柳州主动对接国家高铁网的理性举措。

第6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镇城镇规划管理方式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1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1.1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1.1.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1.1.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丛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1.2科学整合

空间的整合。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1.3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2.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结构占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作为城镇集聚所需求的二、三产业仍处在次要地位,产业结构还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阶段。城镇的市场发育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与上一级和下级的市场之间的交换,而未在更大的环境中寻求发展机遇与空间,没有形成跳跃式的发展。对市场动向与体系外部的机遇把握上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市场结构单一,彼此不能协同发展,反而进人恶性循环之中,导致风险加剧。加上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靠山吃山,靠地种地”的小富即安的价值观在潜意识中断绝了穷则思变的创新思想,安于现状的行为准则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2.2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出现,对城市和区域的空间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城市体系结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城镇(市)体系结构被打破,世界城市体系的不断形成和发育,促使国家和地区的城镇体系变得更加开放。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没有重视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影响,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另外,从全国情况看,不论是独立的省域规划,还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作的市域和县域的规划,真正能指导城镇发展,发挥作用的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规划指导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方式需要转变和调整。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城市快速发展以及地方自扩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是当前城镇体系规划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对区域规划重视不够,规划的宏观和长远效益未被充分认识,也严重制约了规划发挥作用。

2.3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镇规划研究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因为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人,流动性增强,有的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要超过本地人口数量,甚至出现了移民城镇,城镇人口预测难度增大。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3.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3.1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针对实施机制、政策、措施研究与制定普遍不被重视,缺乏规划实施必须的后续手段,对新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的问题上应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城市联盟协调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协商解决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城镇体系规划付诸实施。

3.2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并把它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处理区域中各城镇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的手段和行动依据,对乡村地区发展起引导作用。城镇体系规划不应只考虑“点”,即城镇的发展问题,而应点、线、面结合,即不但要对单个城镇、城镇网络进行研究,更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纳人城镇发展过程统一研究。从一个大的区域范围来分析研究,根据资源的合理配置来确定符合区内大多数城镇发展的方针,尽可能达到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状态,这是城镇体系规划在区域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角色。

3.3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绿化和住宅小区的建设。建设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点是“质”的突破。城市水、路、热、气、讯、绿化是城

市的基础设施,要加大建设力度。同时,要注意城镇基础设施的质量,城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园林工程设施建设要纳入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序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和认证,未经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还要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加快住宅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城镇住宅建设关键在于变革现有城镇住房分配体制,培育个人直接支付的住房消费市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目前全市的住房现状,合理确定“搬迁安置、经济适用、舒适豪华”三种类型住宅的比例,以此满足各阶层的需要。工作的重点是老百姓愿意买房,买得起房,买得到房。而以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有赖于城市建设资金投人问题的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人,在现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要足额收缴,全部用于城市建设,此外,要引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方式,从福利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改革的着眼点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价格关系和有偿使用三个环节上,寻求城市建设资金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

第7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论文关键词:区域环境评价;新经济开发;reia;污染物预防 

 

一、区域环境评价的概念 

从1979年中国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至今,其相关制度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协调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就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带动了众多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发展,例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边贸开发区等,使多个建设项目在相同地区,相近时间陆续开展。届时,如果对各建设项目进行逐个环境影响评价(eia),就不能准确预测最终的环境变化,不能显示区域开发的总体环境影响,进而导致无法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使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落空。故而,应当将这类开发建设项目看作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全部区域开发的建设行为,开展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reia)。从理论上说,reia可归入战略性环境影响评价(seia或sea)的范畴。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为了达到即定的目标和要求,依照评价的性质、行政区划、区域类型、环境要素等,可以把reia划分成多种类型,与开发建设项目息息相关的常见类型有: 

(一)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沿海省市开辟了一系列新经济开发区。这些经济区一般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区域环境规划,因此,应该开展相应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二)现有城市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发展经济的特点之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基地,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利用它们的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进行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以扩大再生产,从而形成了许多以大型企业为主的老工业开发区(如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开发区的建设普遍都需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划,做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区域发展综合决策的有效途径 

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在制定区域开发建设决策之前,对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现状和目标、区域环境承载力、区域废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按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调整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环境功能的科学规划提供有效依据,为区域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保障,真正将环境保护做为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 

单一建设项目的eia,使合理确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成为空谈;因为评价范围小,导致许多单项环评无法对区域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进行估算。而区域环评却能对确定的区域,着眼于整体,根据区域环境规划与保护目标、功能区的划分、区域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状况来研究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准确地制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实现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为污染物有效集中控制创造了条件 

对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和综合治理是兼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为一体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单项建设项目环评虽说能把拟建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充分的诠释,但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染集中控制只能提出宏观建议。在这方面,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优越性,即可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总量控制目标,对区域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有效的整体规划,应用“工业生态原理”,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导下,使一个项目排出的废物成为另一个项目的原料,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充分利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出统筹治理和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控制方案),为区域污水集中处理与资源化、以及推行集中供气供热工程创造条件。 

(四)有利于识别不良的累积效应并在区域范围采取对策 

单个建设项目的eia难以从整体上分析其与区域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累积效应。reia有可能比较确切和全面地分辨区域各时段的开发对资源、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活可能产生的恶性累积反应,进而提出针对性对策,加以预防和消除。 

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般而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区域开发规划纲要制定之后和区域开发规划方案实施之前。实际上,区域开发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和环境影响报告书(eis)的制定是一个同期,互补的过程,环境影响评价随着区域开发规划的启动就同时介入了,以区域环境特征等因素为基准,综合区域开发性质、布局和规划,进而编制出区域开发规划方案,评价每一个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分析修改后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度,最终达到协助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保护协调的区域开发规划和区域环境管理规划的目标,促进整个区域可持续性开发。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区域开发规划与区域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 

(一)从宏观角度上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开发活动的选址、规模、性质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的考虑分析可以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尽可能的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的损害。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区域开发各功能的合理布局、入区项目的优化选择等决策的有效依据。 

第8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我国早期的区域规划始于1956—1960年,其后由于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停顿了整整20年。改革开放给区域规划工作带来了生机,出现了多种类型的区域规划。但其发展是不平衡的,迄今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区域性综合协调的空间规划系列。由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区域规划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区域规划转型也还任重而道远。

1、区城规划的发展态势

自1990年代以来,不同类型的区域规划呈现出以下发展态势。

1.1国土规划的衰变

1981年国家建委成立了国土局。不久因国家建委被撤销,国土局转到国家计委,继续主管国土工作。为了搞好国土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将开展国土规划列为工作重点,规划内容要求突出战略性、综合性、地域性特点,强调“国土规划的任务,就是要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起来”,基本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980年代国土规划工作由不同类型地区的试点迅速向全国各省区推开,同时还在国家计委直接领导下,组织专业力量编写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至1990年代初,全国多数省区,编制了省区级的国土规划,有些省区还编制了省内经济区、地区或县城的国土规划,在全国范围首次出现了编制多层次区域性空间规划的高潮。但由于国土规划工作尚未通过立法取得应有的法定地位,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和省区国土规划均未报请国务院审批,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致使大量国土规划成果只被作为基础资料保存,未能发挥规划的应有作用。

对国土规划的性质及其必要性,至今尚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共识。有的只把国土看成是资源的总称,甚至等同于土地,而不是看成国家主权管辖范围的地域空间。有的认为发展规划也包含有空间布局的内容,有了全国和地区的发展规划就不需要另搞国土空间规划。因而随着机构的几经变动,原国家计委国土局曾先改为国土地区司,后又改成地区发展司,将重点转向地区发展规划。国土管理的主要职能已转移到1998年新成立的国土资源部。然而国土资源部现只能管土地、矿产、海洋(底部)三大资源,管不了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其他田土资源,更管不了整个国土空间,所以现今的国土资源部抓全面的国土规划有一定困难,只能侧重于某些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正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的土地利用规划,有时也被简称为“国土规划”。虽然土地利用规划也具有空间规划的性质,国土开发建设的空间布局最终都要落实到土地,但土地利用规划需要以高层次的对各项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开发建设布局进行空间综合协调的国土区域规划为依据,而当前恰恰是这种区域性的空间综合协调规划成为我国空间规划系列中最薄弱的环节。

1.2城镇体系规划的提升

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规划界一般都认识到城市的发展不能就城市论城市,应从较大区域范围来分析该城市在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周围城镇的关系,城市的发展和空间布局需要与区域开发建设的总体布局相互协调。因而区域规划工作一直得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支持。1980年代他们积极参与全国和省、市、县不同地域层次的国土区域规划工作,承担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1984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布置城镇体系”,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确定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因而在国土区域规划衰变后,不同地域层次的城镇体系规划仍在继续坚持编制和实施。

但也应该指出,一般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市域、县城城镇体系规划,都只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陪衬,按《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不能不搞,而又不愿对此认真下功夫,多数只是简单、生硬地套用有关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结构和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的规划模式,发挥不了应有的指导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配合国土区域规划编制时,也只能主要突出城镇体系自身三大结构的内容。在国土规划衰变后,单独进行的城镇体系规划内容在逐步拓宽,除了城镇体系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协调外,还增加了与资源和生态环境协调的内容,并力求明确区分出需要对开发建设进行鼓励、引导、控制、限制或禁止的不同地域空间类型,使原功能较单纯的城镇体系规划转向以城镇体系发展为主体,与相关要素进行空间综合协调的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规划,在较大程度上顶替了衰变前的国土区域规划。

规划主管部门深知,像这一类内容广泛、综合性很强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如同城市总体规划一样,必须由省、市地方政府出面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只在其中起着推动和具体操办的作用。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内容和体制创新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然而,也应看到,直至1990年代末,在加速城市化问题尚未提到国家决策议事日程以前,许多省区对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的战略目标,城市化问题已开始成为社会的热点,城镇体系规划在地方政府领导层心目中的地位也随之明显提升。

1.3城市区域规划的兴起

在当前我国加速现代化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为提高大城市竞争力和拓宽城市发展空间而进行的都市区规划、都市圈规划或城镇密集区规划正在悄然兴起,其性质属于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区域规划,亦可概括简称为城市区域规划。

城市区域规划的兴起,是由以下几个背景因素促成的:(1)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总趋势下,提高城市发展的竞争力已普遍受到重视,大都市区和都市连绵区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活力;(2)国内长期奉行的“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方针已解套,近年来大量外来人口向大城市周围集聚,其发展速度超过一般中小城市;(3)随着信息化和快速交通的发展,大城市的某些功能在迅速向周围郊县扩散,城乡之间、城市建成区与非建成区之间的界线日趋模糊,出现了城市的区域化倾向;(4)有些大城市原有行政区划的狭小市区范围严重束缚了城市的发展空间,迫切要求扩大城市规划区范围,调整行政区划,或突破行政区界开展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

都市区是由中心市和非农化水平较高,与中心市存在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邻接县 (市)两部分组成。都市区的地域范围,即为与中心市保持便捷通勤联系,或城市功能由中心市向外扩散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其地域范围的大小与中心市规模的大小呈正相关。一般而言,都市区的地域范围大于中心市市区而小于现今市带县体制下的整个市域范围。近年来在广州、宁波、杭州等地开展的都市区规划,多侧重于在宏观背景分析基础上的战略规划,从较大的空间范围寻求解决在原有城市总体规划中所不易解决的城市合理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区域共享、生态环境与自然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可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开拓思路,井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

都市圈的概念至今尚未有国内公认的确切定义和界定标准,其地域范围大于都市区,而其界线却有较大伸缩性和随意性。它可以是以一个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单中心都市圈,其内圈与中心城市的关系最为密切,实质上也就是都市区的范围;其外圈可将一些不邻接中心市,城市化水平还不高,但受中心市经济辐射影响较大的所有市县均划入都市圈内,相当于城市经济区的范围。它也可以是由多个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组成的多中心都市圈,其内圈一般多指城镇密集的经济核心区,其中也包括已发育至高级阶段的都市连绵区。江苏省所进行的南京都市田和徐州都市圈规划,属于单中心都市圈规划;广东省早先编制完成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和最近由吴良镛院士主持完成的“京津冀北地区城乡空间发展规划研究”,均属于跨行政区多中心都市圈规划,亦即城镇密集区规划。都市圈规划的主要内容与都市区规划基本相似,只是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协调行政区之间、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协调城乡建设与人口分布、资源开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关系,使区域经整合后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多中心都市圈的外圈往往可涵盖跨省市的大经济区,而当前最迫切需要规划协调的是其内圈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镇密集区规划。 2、区域规划面临的问题

温家宝副总理在近年来有关城市规划的讲话中一再提到区域规划问题,他指出:“要认真抓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强化省城城镇体系规划对全省(自治区)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作用”。“要高度重视跨省的区域规划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试点……”。他还指出:“城市是区域的中心,区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城市与区域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做好区域规划,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如果说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已迎来了第三个春天,那么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区域规划工作,也可以说已开始显露出初春的气息。当前我国区域规划工作面临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新形势下对传统区域规划的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将主要涉及到下述诸方面问题。

2.1规划与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企的逐渐分离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传统区域规划的指令性意义日趋消失,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赋予区域规划在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法定地位。应改变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只作为依附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陪衬地位。在修改《城市规划法》和草拟《城乡规划法》中,希望能明确规定区域(城乡)规划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以及各级政府对编制和实施城乡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职责。将来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另立《区域规划法》或《国土规划法》。

2.2比较与竞争

在传统规划中较重视对城市和区域发展中客观存在的比较优势的分析。但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驱动下,城市间、区域间、国家间的竞争加剧,因而各自更多关心的是竞争优势,即如何把自已的比较优势变成竞争优势。大量事实表明,有些客观存在的比较优势明显的城市和区域,其市场竞争力却不及某些比较优势不突出的城市和区域。能否形成竞争优势,关键是人的因素。以往在分析资源的比较优势时多侧重于静态的物质资源,而对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人文资源所具有的较大流动性往往认识不足。若能广泛吸纳各种高素质的人才,包括领导人才、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必将有效地提高城市和区域的竞争力。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制定出既高瞻远瞩又切合当地实际的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区域发展战略或空间战略规划,将有助于正确把握发展机遇,扬长避短,发挥有特色的经济文化优势,为迎接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组织合理发展空间。通过规划实施营造出较好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可增强当地对外来投资和人才的吸引力,随之也会带来更多的技术、信息和竞争活力。

2.3集聚与扩散

生产要素的流动,人口和产业空间分布的动态变化,是由分散的广域空间向相对狭小的地域空间集聚,还是由分布密集的地域空间向周围广域空间扩散?对城市和区域的开发建设布局,空间结构和环境的演变均有重大影响。集聚或扩散的过程相当复杂,往往在集聚过程中有扩散,在扩散过程中有集聚,其主要倾向因地因时而异,并随一定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而且由集聚或扩散过程所引起的在空间密度、形态和格局方面的具体变化也呈现出多样化。因此,只有深入了解在市场经济作用下,驱使产业、人口集聚或扩散的内在动力机制,以及全球化、信息化、交通便捷度和地理环境等外在因素对其所产生的影响,才能较好地把握城市和区域空间演变的客观规律。通过规划,因势利导,并针对某些空间无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才能进行有效的空间调控。传统规划对空间布局过于理想化、静态化、简单化,寓动态多变的客观实际较远,其结局就难免多半停留在“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命运。

2.4刚性与弹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空间规划多属指令性,对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人口居住的空间转移,城乡建设的空间发展和功能定位,均作刚性规定,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可变性和灵活性。由于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区域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安排需要有一定的弹性,但也不能排斥必要的刚性约束。为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需要在区域内划定严格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地域,有选择地引导开发和重点鼓励开发地域等不同类型区。前两种地域类型,包括各种保护区和必要的绿化隔离带,应尽力使其具有法定的刚性约束力;后两种允许进行开发建设的地域类型,可为其留有程度不同的有较多回旋余地的弹性发展空间。同时又必须警惕,将留出弹性发展空间误导为盲目田地和恣意拉大城市发展框架。

2.5协调与整合

区域规划的核心任务是搞好区域空间的综合协调,包括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城乡建设、各类开发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协调,以及开发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的协调,还包括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及区域内城镇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相互协调。综合协调会涉及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也会涉及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矛盾。要真正做好综合协调并不容易,以往的不少规划在综合协调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有些规划只是将各有关部门的规划布局方案拼凑汇总在一起,既未协调,亦不整合,是综而不合。有些规划的综合协调主要靠少数规划工作者的智慧,将其头脑中形成的整合方案变成文本和图纸,没有与利益冲突的各方充分协商,更没有取得他们的共识和认可,因而难以通过规划建立起共同遵守、相互监督的机制,在实践过程中仍然是各自我行我素,起不到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2.6沟通与管治

要使区域规划真正成为指导该地区开发建设空间行为的行动纲领,必须重视公众的参与。在规划过程中应广泛吸收代表各种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社团、公司)以及人大代表、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人士参加,在充分交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共同寻求合理解决区域规划中各种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制定出一个透明度高、实用性强、能为公众所接受、在整体上符合全社会根本利益的区域规划。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规划的实施也不能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管理,需要继续保持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使公众与政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城市与区域的管治。通过规划实施可使规划圈定的开发建设区的地价大幅度上扬。土地资产的增值是重要的建设资金来源,对土地使用权的批租出让应加强公众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尽可能使不断增值的土地资产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运作,主要用于按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投资。

第9篇:区域建设发展规划范文

第二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承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格。

第三条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包括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下同)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指导乡镇域村镇规划的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三个重点:

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

第六条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七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县域的发展条件;

2、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3、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4、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5、协调用地及其他空间资源的利用;

6、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7、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

8、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9、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县情分析与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分析;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生态环境分析;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第九条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可划分经济区。

第十条县域人口预测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县域总人口及其构成情况,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道路,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城乡、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第十二条用地及空间协调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围。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防灾减灾等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

第十三条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统筹安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县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网络规划。在区域大交通网络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预测运输需求,提出交通运输网布局方案以及重大效能工程项目的布局,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乡居民点的关系,重点是公路网和水运网。

2、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预测,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的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和管网排放口及处理设施。以大区域供电系统为基础,结合县域电源和电网现状、用电量和用电负荷结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量需求,统筹安排电网、变电站等电力供应设施。在全国或区域电信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县域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结合电信现状,预测业务量,统筹安排局所设置和电信网络。

3、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对不同层次上学人口数量的预测,统筹安排和调整各类学校的规模和布点;根据卫生保健的发展需求,预测所需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统筹布局医疗网点;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统筹布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安排休疗养等福利设施。

4、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预测环境变化的趋势,制定县域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根据需要,划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区的控制标准。结合当地特点,深入分析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对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等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选择主要灾害类型提出防治措施。

5、其他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编制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

第十五条近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5年内具体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并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主要应包括与城乡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行政区划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件两部分。

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必须内容简明、文字精炼、用词准确。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应附有关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规划图件至少应当包括(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1:10万):

1、县域综合现状图;

2、县域人口与城镇布局规划图;

3、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4、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5、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

6、近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