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

第1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1 执法现况

1.1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执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上海市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取得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证》),每年须校验,从业人员应为妇产科医师并取得执业所在地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关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每3年须验证。

1.2 区内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开展情况

区内共有33家医疗机构取得《许可证》可开展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其中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1家,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5家,二级专科医疗机构1家,一级综合性医疗机构26家。2006年监督检查和校验审查发现,2家取得《许可证》的一级医疗机构已不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1家二级医疗机构及1家三级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妇产科医师从事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7家医疗机构手术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1.3 未经核准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查处情况

区内共有11家综合性民营医院,均由于未取得《许可证》,不能开展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但在2006年内共受理该类民营医疗机构未经核准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投诉举报6起,涉及5家综合性民营医院,立案处罚4家。

2 存在问题及原因

2.1 核准的医疗机构工作量不达标

由于街镇合并导致有些一级医疗机构重组或合并,使得原各持有《许可证》的2家医疗机构仅在一处开展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另有农村地区因房屋动迁,人口迁移,使得原有一些乡镇卫生院完成不了每年200例的手术量。2.2 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区内综合性民营医疗机构中,妇科大多为主要临床科室,硬件投入相对较大,医师配置相对较多,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也吸引了不少病人,但均无资质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由于手术设备简单、操作容易、外来人口就医意识等原因,有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由于处所隐蔽且在非工作时间开展服务,查处较困难,估计实际发生数大于查处数。

2.3 法制意识淡漠

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对医师应持有有效《合格证书》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还不甚了解,有些妇产科执业医师特别是来自外省市的医师,认为持有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就可在上海市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更有甚者以为该类手术是最基本的妇产科手术,人人都有资格做。由此可见,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执业医师对卫生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造成医疗机构或医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

3 建议与对策

3.1 放宽准入标准

《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中规定,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原则上均纳入政府办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内,对2005―2007年的设置布点实行拆一补一,动态调整。民营医疗机构为非政府办医疗服务,故均无资格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但是在执法中发现,有些经核准取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不开展服务或服务量达不到要求。建议在区内服务点数不变的情况下,拿出一定名额对民营医疗机构开放,并引入竞争机制。

3.2 树立诚信体系

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及医疗执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依法行医。民营医疗机构应按照核准的项目开展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在规范执业的同时树立诚信,以利在今后的竞争中获得优势。

3.3 严惩无证行医

第2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这,唯有在未来的某一天回望历史,才可以彻底的知晓。

一位盲人按摩师的故事

盲人周立昌是一位出色的按摩师,他一直梦想着能取得医师资格,进入医疗机构更好地为病人服务。但是有关的培训和考试制度,和视力障碍一起,共同形成了他成为职业医师无法逾越的障碍。周立昌有自己的按摩院,但他希望能够真正以“医师”的身份继续自己的事业,为此他参加了上海中医药大学举办的盲人按摩大专班,并曾在上海一家医院的推拿科实习,但这却是“悄悄地进行”。周立昌说,他认识很多盲人朋友,按摩技艺相当出色,也很想通过相关考试进入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按摩服务,但他们都知道“现行的政策很难让盲人按摩进医院”。

2009年5月11日,国家四部门召开《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实施新闻会,宣布由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将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盲人医疗按摩客观实际而研究制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了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保障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患者双方合法权益。

“一波三折”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政策的坎坷之路

盲人按摩是我国盲人实现就业的最主要方式,在我国共有15万视力残疾人从事盲人按摩工作,其中有3万余人属于医疗按摩人员。这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大多从我国60所大中专院校中设置的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毕业,接受过医疗按摩的专业教育。进行盲人医疗按摩工作的“医生”在身份界定上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为了更好地管理与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更好地维护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与患者的权益,中国残联与相关部门一直谋求解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着力制定相关的法规。

第一次波折,《执业医师法》未将盲人医疗按摩纳入管理

1997年8月,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共同印发的《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从医性质、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但1999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后,盲人却因视力障碍等因素影响,一律无法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导致的结果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虽然实质上从事着医疗按摩活动却无法取得执业资格。一位多年从事盲人医疗按摩的视障朋友说,不是我的水平不够,不是我不想取得医生身份,而是根本不允许盲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次波折,2004年夭折的《盲人医疗按摩师管理暂行办法》

在中国残联的不懈努力下,卫生部、原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经多次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保证盲人医疗按摩的医疗性质、医疗范围、职称系列不变的前提下,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制定了《盲人医疗按摩师管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管理。但在2004年,《暂行办法》即将下发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因《暂行办法》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定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行政许可,而又没有上位法依据,所以未能实施。

转折,2009年《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2008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保障盲人从事医疗按摩活动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同时,针对解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问题,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四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听取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讨论,最终制定并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十一年 终有所成

――访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军

“我一定得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就“盲人医疗按摩”的法律政策问题和有关部门磋商了3年后,王建军在中心就职主任,在王建军任职8年后,一部《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了。11年的时间,一件件难事解决,一个个目标达成,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这个问题,却是一波三折。人员流动,责任不变。对于“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出台时经历的艰辛,王建军不愿多谈,但那爬上这个中年男人脸颊的皱纹,无言地见证了这一部“办法”出台的艰难。

王建军始终有一个信念,这事能成――不管等多久,不管多艰难,这件事情一定能办成。因为那些经过三四年专业按摩学习,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盲人们,那些有着十年八年按摩经验,治愈了无数患者的盲人们,理应成为一名具有执业资格、被国家法律认可的医疗从业人员。数年间的“磋商”、“会议”、“研讨”、“调研”,听起来枯燥贫乏的词满载着盲人按摩师的希望,但也许多等一年,便会多一些人失望。

“如果不能成为医生,如此艰苦的学习对一个盲人而言有什么必要?”

出台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名称内藏玄机,“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原来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办法”,但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在研讨时把“人员”去掉,别小看这一个词,这可是解决“医疗按摩人员”与“医疗按摩机构”两个大问题的关键。王建军讲,管理办法不应只管理“人员”,还应该管理“盲人医疗按摩所”。起草磋商“办法”时,王建军要达到“三个不变”,戏称就是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盲人医疗按摩的“医疗性质”不变,第二是待遇不变,第三是执业范围不变。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配套的管理办法就会逐渐相应出台。王建军对《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实施前景非常乐观,他说,这个管理办法不仅能够推动盲人就业,更是盲人特教事业的助推器。过去盲人的普遍文化层次偏低的原因之一就是“好学历”与“好出路”之间的矛盾。当一个盲人学生经过中专三年、大专四年、本科五年的医疗按摩学习毕业后还是做保健按摩师,而一名保健按摩师经过3个月免费培训就可以完成!这势必会造成特教学校不容易招进盲生,进而造成盲生特殊教育工作的萎缩。从另一方面看,在学校经过多年学习的高学历盲生与经过短期培训的盲生就业出路一样,本身就是对已经非常珍贵的特教资源的一种变相浪费。“管理办法”的出台,终于还了盲人医疗按摩师们一个“名分”,乐于接受高学历教育的盲生会因为这部“管理办法”的出台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未来工作的天地非常广阔”

“管理办法”实施后,经过专业医疗按摩科班教育的盲人会有三个主要就业方向,第一是设有中医按摩科室中的医院就业; 第二是自主创业,开办盲人按摩所; 第三是各地方残联自主兴办或者合办按摩医院,这也是盲人医疗按摩就业的主要方向。兴办按摩医院之所以成为主推就业方向,是因为按摩医院可以争取纳入国家的医保体系,换句话说,保健是少部分人的需求,医疗是大众百姓的需要,就此来看,医疗按摩将来的的发展前景会非常广阔。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现阶段依旧未能解决盲人考取执业医师的问题,这也是盲人考取医师资格存在着种种现实问题,比如如何帮助盲人通过X光片诊断病情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矛盾会随着辅助技术的进步与提高得以解决,我们也要相信,未来的某一天,“盲人医疗按摩所”会变为“盲人医疗按摩诊所”。

医疗按摩是一个艰苦的行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按摩师不仅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付出极大的精力体力。看看一个医疗按摩师的手指关节你就能够感觉到,这项“健全人中医师不愿干,盲人按摩师干不上”的职业,需要怎样的付出。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解读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20条,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要点1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盲人医疗按摩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在医疗机构中从业应符合规定条件

《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管理盲人医疗按摩;明确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持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同意证明,可以申请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一)本办法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二)本办法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两年以上的;

(三)本办法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

(四)本办法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两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五)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办法》明确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并制定考试办法。具体实施由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

要点2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须经地市级残联审核合格后,方可到医疗机构中从业

《办法》对盲人欲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做了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持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同意证明,即可申请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规定了在医疗机构中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范围以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要点3

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需具备相应条件

《办法》明确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规定可以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规定了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具备的条件、诊疗科目为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开展业务的范围、注销的情形。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至少有一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三)至少有一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 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程;

(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

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注意事项:

盲人医疗按摩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聘用非盲人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二) 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三)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四) 开具药品处方的;

(五) 设床位、药房(柜)的;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七)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要点4

第3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坚持三大结合的原则,即坚持医疗安全防范与强化宣传相结合、坚持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对本单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重点整治,并落实整改措施。县卫生局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质量专业控制及临床合理用药等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

活动主题为“持续质量改进,保障医疗安全”。

三、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

各医疗单位要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管理本单位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完善以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组织领导工作;设置完善的医疗业务管理科室,特别要加强医务科建设,配齐配强医务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行使医疗质量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相关医疗业务管理科室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强化科室在病区质量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和强化科主任、护士长的质量管理职责;临床和医技科室要配备一名质控员,健全医院三级质控网络,重点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共同推进医院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各质控中心作用,落实质控中心的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运作机制。确定专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的日常监控。

(二)进一步改进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我县医院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医院管理评价制度,改进评价方法。要运用行业综合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价对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形成人人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鼓励引进相关管理工具并结合医疗质量管理特点,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探索多种形式的检查、评估和考核方法;实行质量管理专家准入制度,建立健各类质量评估、评审专家库。

(三)加快建立质量信息报告和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各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全面收集本单位医疗质量相关信息,针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定期将质量信息上报至县卫生局;各质控中心负责收集专业领域质量信息,在正确研判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将质控管理信息上报县卫生局和上级质控中心;县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定时研判和分析本区域内医疗质量信息,及时制定质量改进计划,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通报重大质量事件。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质量信息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实施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监测、细菌耐药情况监测、药物和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医院感染监测等,加强对不良事件、医疗事故和高危环节医疗信息的收集、发现和处理,及时掌握医疗质量动态。

(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体系

依托各质控中心,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采取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工作;培养和选拔一批质量管理骨干,建立一支管理培训的师资队伍,发挥其在全员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体系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预防和处理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县卫生局建立相应的医疗风险金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点工作

(一)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清理: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但未经过准入;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二)推进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临床路径的实施

单病种质量控制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目前,卫生部制定了急性心机梗死,心力衰竭,肺炎(住院),脑梗死,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等6个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和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股骨干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宫平滑肌瘤、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型白内障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县级医院要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为患者制订具有规范性、先进性的诊疗方案,完善单病种诊疗质控标准,更直观地将质量评价落实到单病种的诊疗过程中,保证单病种诊疗规范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管理工作

1、全面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口腔科、内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检查,梳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控制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2、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执行各级手术准入制度。建立麻醉操作主治医师负责制、规范麻醉工作流程、做好麻醉术前充分准备,加强对患者麻醉术中和术后的监护,实施全程的、规范的麻醉复苏监护,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各种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实施《手术安全核对表》制度。加强手术医生、麻醉科医生和手术护士间的有效配合与沟通,严格防止手术患者、部位及术式错误的发生,确保手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落实临床药师制度。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药占比要达到45%以下。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4、加强临床用血监管,建立储血点,完善血液冷链管理程序,分析重点科室用血情况,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开展自体血回输工作。

5、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诊管理,完善急诊服务流程,增强应对急诊、重危病人的处置能力,提高急诊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

(四)贯彻实施《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明确门诊管理部门职责,落实门诊管理核心制度、质量管理监控和奖惩制度;县级医院逐步推行门诊实名挂号制度,特别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实行实名挂号;积极探索网上预约、双向转诊预约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就医。

(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方案》,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保障病人安全。各医疗单位要增加护士数量,达到护士配备标准。今后凡医疗机构增加核定床位,必须符合床护比要求。

实施《专科护士培训方案(试行)》,通过专科护士培训,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提高护理人员专科业务素质,适应诊疗技术的发展,为病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对疑难症、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水平。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争取在3年内达到每科室至少有1名专科护士。

要重视整体护理理念,正确实施各种治疗、护理措施,强化护患沟通。完善医院内部护理质量管理评价机制,及时反馈整改,达到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提高医院基础护理合格率等各项护理质量管理指标的实现度,切实降低护理并发症及以护理为主要原因所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六)加强对各类质控中心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质控中心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考核,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质控成绩列入各医疗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建立医院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医疗质量观察员是指经过相关培训、参与医院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能对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推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员工。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的入选、考评和退出机制,对医疗质量观察员进行培训,并逐步发挥其医疗质量监督的作用。

(八)加强服务要素管理

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管理,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执业资格审核,技术考试或考核。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加强对执业医师的动态管理。严禁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加强对执业医师、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监管。加强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认真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设备技术评估准入制度。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防止不良设备器械、药品、试剂、耗材带来的医疗损害。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机构执业验收;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校验职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把好机构、科目准入关。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月)

完成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的制订、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2011年12月)

1、贯彻落实。各医疗单位要结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2、年度重点。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医政工作重点,确定年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深、抓透。

3、检查指导。县卫生局每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三)总结交流

1、年度总结。各医疗单位每年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和活动总结上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2、活动总结。三年周期满后,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周期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是对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质量意识。

(二)广泛动员,务求实效

各医疗单位要周密安排、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地要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为抓手,规范医疗行为,以质促建,确保医疗安全。要将活动与日常医疗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盲人医疗按摩,是指由盲人从事的有一定治疗疾病目的的按摩活动。

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其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盲人医疗按摩进行管理。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持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同意证明,可以申请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一)本办法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二)本办法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

(三)本办法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

(四)本办法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五)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并制定考试办法。具体实施由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

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盲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

第六条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三)至少有1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程;

(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名称为识别名称+盲人医疗按摩所,诊疗科目为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

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

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八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技术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二)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在工作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四)获取报酬;

(五)对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医疗按摩方案,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一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开展推拿(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不得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执业,不得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非盲人不得在盲人医疗按摩所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十三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规划,保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依法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根据培训规划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培训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本机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合法从事医疗按摩活动。

第十五条盲人医疗按摩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聘用非盲人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二)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四)开具药品处方的;

(五)设床位、药房(柜)的;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七)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第十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扩大诊疗科目登记、批准设置床位或药房(柜)的,其行为无效,由原发证机关或者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盲人医疗按摩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八条原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残联教就字〔1997〕第103号)中有关主任(副主任)按摩医师、主治按摩医师、按摩医师(士)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改为主任(副主任)医疗按摩师、主治医疗按摩师、医疗按摩师(士)。

在本办法前,取得的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有效。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残联教就字〔1997〕第103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5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一、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的法规制度,加强医师管理

(一)逐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特别是不同级别医院的功能和任务。研究建立区域医疗中心,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规划、准入和审批管理。修订医疗机构类别目录。完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包括修订部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补充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制定诊疗科目的管理制度,修订诊疗科目目录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建立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开展对医疗机构审批行为的检查指导,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有关制度。

(二)启动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国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重点专科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动态管理措施。

(三)完善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制定急诊、重症医学科、病理、营养、麻醉、血液透析室、手术室等科室的设置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继续做好医师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开展医师考试制度的研究,逐步完善考试办法。完善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修订医师执业范围有关规定。

(五)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完善实验室检验的技术指标体系。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检验能力现状的调研。修订《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实施。

(六)完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制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变更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七)继续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完善院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修订《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制订《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医疗广告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广告审查。

(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全面推进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二、逐步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一)逐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制,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与建设,逐步建立部级、区域性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制定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制定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如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临床实验室等。

(二)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和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对重点医疗技术实施部级准入和管理,如神经血管介入、干细胞移植、人工关节植入等。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完善医疗服务标准体系。制定重点病种临床路径。推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临床应用,适时启动修订再版工作。修订完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研究制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有关政策,在全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五)继续推进病人安全目标的落实。

(六)开展专科医师准入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专科医师准入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口腔、骨科、儿科、眼科等专业的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实施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抽样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增强对药物不良事件的敏感性并有效应对,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合理用药目标。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监测工作,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修订下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继续推进《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

(八)进一步加强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急救服务规范、急救网络设置原则,开展急救人员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研究制订《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开展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建立灾难医学学科体系框架。

(九)继续做好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血液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一)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注重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与红十字会共同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献血服务质量。

(二)贯彻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逐步建立并完善采供血网络建设。在偏远地区设置中心血库和储血点,力争做到血液供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进一步完善血站质量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督导工作,提高血液质量,保证血液安全。修订《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四)修订《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完善临床用血的评价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完成重点科室临床输血指南的制定。

(五)贯彻落实《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和《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促进浆站质量规范化的建设。

(六)完成《血液运输标准》、《血液储存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献血相关数据分析、统计工作,继续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庆祝活动。

四、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制定并公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外籍护士来华执业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三)开展专科护理领域护士的专业化培训工作。根据《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开展并完善重点专科护理领域护士骨干的培训工作,逐步规范我国专科护理领域护士的培训工作,促进临床护理的专科化发展。

(四)研究并制订医院护理管理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工作标准和临床护士人力配备指导原则,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五)加强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性规范,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系统,研究制定突发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继续完善有关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性标准及规范。

五、继续做好防盲治盲、戒毒和医疗康复等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0年)》,加强统筹管理,落实工作任务并做好评估工作,全面推进防盲治盲工作。通过“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的实施,继续开展中西部地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工作。

第6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2010年度,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县卫生局的部署,我院对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断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1、院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82号),以及省厅,市、县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认真分析了我院在医疗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重点研究了我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方法、步骤。

2、建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组织。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科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小组,具体开展好本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3、明确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扎实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院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对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起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全院行动一致,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2010年10月下旬,又印发了《河南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标准》100份,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份,按照督导检查标准中的八个大项,逐项落实了人员责任,细化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水平。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1、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院班子会、中层领导会,科室职工会,认真学习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活动内容,并认真贯彻实施。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院级领导组对各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下达评价结果与整改通知。

2、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门诊部、住院病区等醒目处悬挂标语,利用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各科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我院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1、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先后开展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通过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一是在院内组织了业务骨干培训、病例书写培训、“三基”“三严”培训、护理培训、药品培训、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疗纠纷防范等活动,使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讲座。对省、市两级组织的各种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讲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2010年,共选派各科室医务人员50余人参加省、市级培训16次,学习医疗卫生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新观点。三是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2010年1-10月份,共选派10人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14名临床一线科室的护士长到省厅轮训,推荐6人晋升副高以上职称。通过以上举措,提高了我院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3、组织理论考试和技术比武。我们以培养提高医护人员急救技术、程序、常用方法和治疗方案的应用为重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进行培训,推广新知识、新技术。进入10月后,我院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医护人员的掌握应用情况进行了理论和技能考试,在此基础上,选出优胜者参加了全市卫生技术竞赛比武,获得了优秀奖,在同级兄弟医院中位居前列。

四、严格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只有树立这一理念,才有可能实现医院科学发展。我院围绕医疗质量工作,2010年2月份、6月份两次召开全体医、药、护、技人员参加的“医疗安全工作大会”,查摆安全隐患,制订医疗安全措施;围绕卫生部印发的活动方案、省厅印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领导小组于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13日四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1)

1、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明确人员配置要求,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采取特殊管理和措施,保证全院的各类设备、设施能够安全运转。院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标志醒目,各类消防设备齐全,保卫科统一管理,并在各科室设有专人管理。 9月14日,在院制剂室院内,保卫科组织了全院26个科室7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了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落实了医疗护理核心制度。院医务科、护理部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豫卫医〔XX〕39号)的要求,建立了医疗技术管理档案,落实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同时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执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师执业的定期考核和评价。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实施动态管理。

3、加强了临床合理用药。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二是定期对院内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公示。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三是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及教育,定期召开抗菌药物应用专题分析会议,落实“双十”制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采取个人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严厉措施。四是建立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五是加强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高危药品等特殊种类药物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上述药品的购置、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4、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河南省卫生厅《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补充规定,院医务科进一步规范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议活动,加强病历书写考核。提高甲级病历率,杜绝丙级病历。

5、强化了医院感染管理。首先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院感染办制定了《虞城县人民医院突发医院感染事件应急预案》、《虞城县人民医院感染监测计划》,加强对感染科、口腔科、手术室、急诊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室和检验科等感染管理重点部门的管理和监控。其次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运送、暂存处理工作,加强了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杜绝感染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感染管理考核中均达到专业标准。

6、加强急救工作,开展了临床急救技能大比武。进一步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开展了急救技能大比武,每半年一次,采用单项比武和综合比武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三人心肺复苏技术等。考核临床14个科室医护人员的急救操作技术。通过技能比赛,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复杂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7、进一步规范了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健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医院血库独立设置。落实临床输血申请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建立了输血申请与会诊制度、输血前患者同意制度、输血前检验与核对制度。我院能为临床提供24小时供血服务,严格输血适应征,开展了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比例≥98%)。在临床输血中。无非法采供血行为,交叉配血合格率达100%。

2010年是“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第一年,我院虽然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与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推动卫生事业稳步前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7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1、提高医疗质量;

2、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4、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5、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力争的亮点工作是: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和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要创新、要抓实;无偿献血工作要保持、要创新;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积极探索,促使其健康稳步发展。

一、提高医疗质量

1、继续贯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抓好督导;三级医院试行ISO9000认证;开展医院评价的试点工作;按照《市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考核细则》和《关于在医院管理年暨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中建立院长考核评价制度的通知》开展相应工作;对全市各医院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的抓好医疗质量的环节控制,提高整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抓好《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开展较好、取得一定创新经验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取得的经验进行整理,形成规范,全市推广。

3、筹建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使卫生资源共享,统一医疗急救规范,做好医疗急救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我市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

4、做好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确保临床用血;加强对血液的检测,提高血液质量,降低输血的医源性感染,严防传染病、爱滋病等疾病经血传播的发生。

5、举办药学、医院感染、卫生部“十年百项”和卫生厅“五年百项”卫生科技推广项目等专业培训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各个专业的医疗质量。

二、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定完善措施、开展工作,重在制止乱检查、乱收费、高收费等违法违纪的现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费标准,从而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配合纪检监察、规划财务做好违法、违规、违纪收费的监管和查处。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在改善服务态度、规范病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就医流程、推行宾馆式服务的规范服务模式、改善就医环境上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抓好落实。

2、深入开展不设床位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不设床位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

四、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1、继续做好“三夏”期间万名医务工作者支农活动,在活动中间注意做好宣传、组织和督导,使“三夏”期间支农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确有成效,起到宣传卫生的作用。

2、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做的扎扎实实,健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个人档案,按照100分制的要求,把医院的卫生支农与医院院长考核挂钩,把卫生技术人员支农与职称晋升和执业注册挂钩,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城市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水平带到广大农村,使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探索城市居民就医新模式。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试点工作,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下半年全市推广,为下一步实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以上三项措施要抓紧抓实,确保有显著成效,力争在全省各项卫生工作中卓有成效,形成我市的亮点工作之一。

五、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起草的《关于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已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待政府下发该意见下发后,我局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六、其他工作

1、制定《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关于实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专家审核制度的通知》。

2、医师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变更注册已成为医政科长年性、琐碎性的工作。为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我局的工作形象,申请成立医师护士注册办公室,加强对注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改进方案,范文库欢迎您,采,集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工作,同时协助医政科做好医师护士考试报名、考务和其他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使医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于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根据《省执业医师考核暂行办法》、《省医院管理协会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医师考核机构、医院管理协会和医师协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执业医师考核、医院评价、各项技术培训和临床技术出证等项工作。

4、按照局领导的意见,做好全市优秀医师、护士发动、评选、表彰的相关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先进,向社会宣传卫生。

5、按照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的初审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宣传的监督管理,对误导人民群众就医的宣传、虚假医疗广告、未经卫生厅批准的违法广告,依法从严处理。

6、做好卫生科技教育的管理。

第8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1、院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82号),以及省厅,市、县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认真分析了我院在医疗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所在;重点研究了我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方法、步骤。

2、建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组织。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科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小组,具体开展好本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3、明确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扎实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院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对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起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全院行动一致,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年10月下旬,又印发了《河南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标准》100份,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份,按照督导检查标准中的八个大项,逐项落实了人员责任,细化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水平。

二、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1、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分别召开了院班子会、中层领导会,科室职工会,认真学习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活动内容,并认真贯彻实施。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院级领导组对各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下达评价结果与整改通知。

2、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门诊部、住院病区等醒目处悬挂标语,利用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各科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我院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1、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先后开展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通过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一是在院内组织了业务骨干培训、病例书写培训、“三基”“三严”培训、护理培训、药品培训、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医疗纠纷防范等活动,使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讲座。对省、市两级组织的各种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讲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年,共选派各科室医务人员50余人参加省、市级培训16次,学习医疗卫生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新观点。三是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年1-10月份,共选派10人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14名临床一线科室的护士长到省厅轮训,推荐6人晋升副高以上职称。通过以上举措,提高了我院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

3、组织理论考试和技术比武。我们以培养提高医护人员急救技术、程序、常用方法和治疗方案的应用为重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进行培训,推广新知识、新技术。进入10月后,我院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医护人员的掌握应用情况进行了理论和技能考试,在此基础上,选出优胜者参加了全市卫生技术竞赛比武,获得了优秀奖,在同级兄弟医院中位居前列。

四、严格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只有树立这一理念,才有可能实现医院科学发展。我院围绕医疗质量工作,年2月份、6月份两次召开全体医、药、护、技人员参加的“医疗安全工作大会”,查摆安全隐患,制订医疗安全措施;围绕卫生部印发的活动方案、省厅印发的“医疗质量万里行”七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领导小组于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13日四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整改,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1、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明确人员配置要求,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采取特殊管理和措施,保证全院的各类设备、设施能够安全运转。院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标志醒目,各类消防设备齐全,保卫科统一管理,并在各科室设有专人管理。9月14日,在院制剂室院内,保卫科组织了全院26个科室7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了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落实了医疗护理核心制度。院医务科、护理部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豫卫医〔〕39号)的要求,建立了医疗技术管理档案,落实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同时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执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师执业的定期考核和评价。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实施动态管理。

3、加强了临床合理用药。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二是定期对院内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公示。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三是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及教育,定期召开抗菌药物应用专题分析会议,落实“双十”制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采取个人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严厉措施。四是建立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五是加强了对品、、毒性药品和高危药品等特殊种类药物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上述药品的购置、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4、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河南省卫生厅《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补充规定,院医务科进一步规范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议活动,加强病历书写考核。提高甲级病历率,杜绝丙级病历。

5、强化了医院感染管理。首先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院感染办制定了《虞城县人民医院突发医院感染事件应急预案》、《虞城县人民医院感染监测计划》,加强对感染科、口腔科、手术室、急诊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室和检验科等感染管理重点部门的管理和监控。其次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运送、暂存处理工作,加强了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杜绝感染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感染管理考核中均达到专业标准。

6、加强急救工作,开展了临床急救技能大比武。进一步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开展了急救技能大比武,每半年一次,采用单项比武和综合比武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三人心肺复苏技术等。考核临床14个科室医护人员的急救操作技术。通过技能比赛,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复杂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第9篇: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化解医疗危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务科将一如既往的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工作发展全局,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扎实的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提高医政水平,不断将各项医疗工作推向深入。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质量

1、完善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实施、考核及改进措施。

(1)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即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护理分级制度、死亡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同时规范落实转院转诊制度及院外会诊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章可循,服务过程程序化、标准化。

(2)逐步推进临床路径工作,修订完善临床路径相关文本。达到或超过区卫生局要求我院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要求。

2、医疗技术管理。

(1)医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随访评价。定期监督检查,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价值、社会价值、应用能力、临床疗效、综合效益、不良反应、伦理道德、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缺陷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反馈改进,对改进情况追踪检查。

(2)医疗技术风险及突发事件预案。医疗技术风险及突发事件预案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要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医疗技术损害,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3)对实施手术、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定期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评价。按照我院手术医师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对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评价。

(4)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按照新技术建档制度对新技术的技术原理、实施方法、质量标准、操作要求、场所等条件,运行情况、评估、中止,患者例数、病情、并发症、记录在案,及时整理归档。

3、坚持文书质控各项举措,提升医疗内涵质量

病历质量管理。加强环节质量的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病历质量,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中查房、病例讨论、医嘱病情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注重提高终末病历质量,每月对抽查的终末病例进行点评,不断提高病历质量。

二、医疗安全管理

医疗安全是医疗管理的重点。医疗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切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

1、继续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及技术准入,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适时在院内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讲座、培训。

2、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对于给医院带来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不良事件,要进行责任追究,着重吸取经验教训。

3、做好疫情常态化工作。加强对新冠肺炎的学习培训,要求每位临床医护人员做好流调工作及排查工作,不放松警惕。

4、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强化疑难、医源性损伤、特殊、危重、严重并发症、纠纷病人等的随时报告制度。

5、加强医疗安全院内巡查,每周固定周二至周四汇同护理部及院感办分别对三大临床科室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通报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总结经验。

三、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

1、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管理,并进行考核实际学习情况。积极派人参加州市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讲座活动,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及医疗质量。每年要邀请州内、市内知名专家来我院进行技术指导、学术报告。

2、继续强化“三基”培训,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加强考试考核内容,以“三基”为基础,加强医务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和考核。同时加强对《抗生素使用原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及《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要求全院人员都能够掌握。

3、根据目前医务人员现状,尽可能的选送医师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对外出学习返院医师增加科室考核环节,写出学习体会,在科室内组织医务人员听取学习汇报。涉及多学科时,可在院内举办讲座。

四、临床科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加强环节医疗质量监控与管理,强化核心制度落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加强护理管理。

(3)规范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医院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4)加强重点病种质量监控管理。

2、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除了类同非手术科室管理外,重点监控。

(1)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2)加强围手术期质量控制。重点是术前讨论、手术适应症、风险评估、术前查对、操作规范、术后观察及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医患沟通制度的落实。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明确,术式选择合理,患者准备充分,与患者及时沟通并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前查对无误。术中:手术操作规范,输血规范,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式改变等及时告知家属或委托人。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3)严格执行卫健委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指南。

(4)麻醉工作程序规范,术前麻醉准备充分,麻醉意外处理及时,实施规范的麻醉复苏全程观察。

3、门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加强医疗文书书写及质量监控。

(2)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落实各种预案与措施。

(3)开展多种形式的门诊诊疗服务,尽可能满足患者的需要。

4、急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落实首诊负责制,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科间配合密切,保障患者医疗服务连贯性。

(2)保障急救设备、药品处于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