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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

第1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蒋时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剑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2008年1月1日后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3日)

对属于整治范围的钢结构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30日)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4月30日前结束。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见附件3),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4月3日前,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2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

2、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

三、专项整治措施

1、凡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

2、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

3、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4、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要依法责令改正,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四、职责分工

各地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对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的整治,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整治,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向社会通告整治工作时间、范围、重点和工作措施,推动本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已竣工投入使用或已完成节能改造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地要根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迅速开展已竣工投入使用或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逐一填写《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名册》,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建筑使用性质、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改阶段。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外墙外保温材料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督促和指导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完成对本地区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地公安机关、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积极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判,提出整治工作建议,及时提请政府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治的,要责令重新治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要追求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3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机互融

在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明确要求查处每一个案件后,不仅要形成高质量的案件调查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而且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分别形成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典型案例通报报告或对上建议报告,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原则上要同时形成五个报告。

1、全面反映案件查处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全面反映案件调查程序和实体的重要材料,是案件调查工作成果的集中反映。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对案件定性量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市纪委要求每查结一个案件,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起草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概要情况;已查实的违纪政纪的问题;调查组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还要重点反映查案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案件证据收集的充分性和关联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写明查实的违法犯罪事实,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为案件审理和剖析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

2、认真总结案件查办工作,形成高质量的查案工作总结报告。每一个案件的成功查办,都有一些值得总结借鉴的经验或需要吸取的教训。因此,市纪委要求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得失显得尤为重要。案件结束后,由分管领导或案件主办人组织召开总结会议,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查案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认真总结案件突破和查办的整个过程,梳理出该案件成功突破和彻底查办的“关键因素”,为今后工作提供“向导”和“路标”。二是认真总结案件成功查办的基本经验,力争找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使今后工作少走一些弯路。三是认真总结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引以为戒。四是认真总结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特点和规律以及所带来的启示。

3、及时排查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市纪委通过多年的查办案件工作实践认识到,某些领域案件之所以查而又发,一些单位腐败之所以层出不穷,甚至“前腐后继”,很大程度在于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为此,在认真剖析案件的基础上,注重分析和查找案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有哪些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以监察建议书、纪检建议书等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案发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

4、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形成高质量的典型案例通报报告。市纪委认识到深刻剖析已查办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最大优势,也最能震慑腐败分子。为此,注意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深入分析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案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危害、案件带来的警示等,形成高质量的案件剖析报告,并以下发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电教片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5、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质量的对上建议报告。对一些案件暴露出来的涉及全局性工作、不属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解决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市纪委及时以《送阅件》的形式,呈报宜兴市委、宜兴市政府主要领导,从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宏观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案五报告”制度实现了查办案件与教育、制度、监督的良性互动

宜兴全面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切实加大惩治力度,提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水平的同时,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监督制约的互动性。

1、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市纪委对查案工作进行事后总结,不仅是一个总结经验得失的过程,更是一个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过程。市纪委通过总结不仅全面提升了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而且也全面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更推动了查案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案五报告”推行以来,案件检查部门向审理部门提交的调查材料,从未出现定性错误、量纪不当、证据缺失的问题,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从未出现定性不当、当事人事后翻供的情况。

2、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市纪委注重深度挖掘查案中存在的个体问题,多视角排查案发单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制度建设深化提高年、规范执行年活动。两年来,下发多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案发单位共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150多项,有力地推进了宜兴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3、增强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市纪委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剖析,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更有说服力,对于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具有极强的警示提醒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第4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法院个人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是规范执法办案中诉讼收费、罚没款及执行款物处置等行为,坚决整治司法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依法办理涉诉信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们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司法是否公正廉洁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不作为或乱作为,办案作风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是否扣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为重点。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向全县发放公开信近8000份,走访群众900多人次。二是向当事人和案件人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多份,及时听取和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三是开通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四是院里统一组织,由执行局、监察室、财务室组成的专门检查组,对历年执行款帐户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当事人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杜绝违规收费、扣留、挪用和违规处置执行款物等情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当事人反映的3起信访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认真回复。

三、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

一是完善立案管理制度,规范立案。由立案庭、财务室负责,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

二是完善《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由执行局、立案庭、财务室负责,对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付,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扣留、挪用执行款物等现象。

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由审管办牵头,各庭室负责,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对所有审判、执行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均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四是加强廉政考核。由院纪检监察牵头,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庭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逐月通报,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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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市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有效解决当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主要任务

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努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隐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全面实现药品专项整治总体目标。

三、集中整治的工作分工、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

(一)药品生产环节

1、药品生产企业全部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

2、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和宣传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面完成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计划;继续开展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工作。

3、进一步规范物料采购和药品质量检验,消除物料管理安全隐患,杜绝未按标准全检即放行出厂问题发生。

4、严格制剂管理,督导改善制剂配制条件,按照规定条件和工艺流程标准进行生产;禁止医院制剂未经批准对外销售。

(二)药品流通环节

1、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出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2、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药品的质量监督力度;全面清除经营场所张贴、散发的违法药品广告;对夸大疗效、误导消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虚假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并提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取消广告批准文号、暂停销售等强制措施;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予以禁止并取缔。

3、对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注册地址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等行为的查处率100%。

4、消除驻店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又不挂牌告知以及不持证上岗现象;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率100%。

5、强化药品分类管理,基本消除药品非药品混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的现象,分区标志设置明显,警告语和忠告语标示醒目;生活区与药品经营区有效隔离,发送设备设施和卫生环境。进一步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的监管。

(三)药品使用和医疗器械环节

1、认真贯彻《省药品使用条例》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加大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对使用假劣中药饮片和过期药品的行为查处率100%。

2、指导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网络建设。

4、监督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原材的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记录,完成国家、省、市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不良事件企业和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质量体系现场检查工作。

5、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一证多用等问题,依法规范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如仓库面积、经营面积验收前与验收后不一致)等问题。

6、严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进货、采购单位法定资质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记录。

(四)督查宣传工作

1、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和具体市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主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督导工作不能影响、干预各检查且专项整治以外的工作。

(2)突出重点,重在推动的原则。依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督导调研,确定被督导区域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强化督导,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3)客观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和监管相对人进行督导,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所督导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的效果,保证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4)科学规范,依法工作的原则。遵循督导工作的规律,科学规范地开展督导工作,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工作内容,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保证督导工作在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内进行。

2、主要内容

依据市局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方案提出的目标和第三阶段专项整治标准作为督导的主要内容,同时负责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

3、工作程序

(1)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和。

(2)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督促进行整改。

(3)对需要整改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查。

(4)依据中检查组专项整治计划落实情况和整治的实际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评估。

(5)根据督导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请示局领导后,在局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4、工作方式

(1)听取被督导检查组的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

(3)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按照10%、50%、3%、10%的比例随机抽查。

(4)发现问题较多并督促进行限期整改的检查组,整改后要进行复查。

(5)召开由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实行公开检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采取督导与调研、督导与了解相结合。

5、工作制度

(1)责任制度。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在明确任务、职责的同时,建立督导责任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2)报告制度。将所督导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天天报告制度。如遇重大特殊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报告。在督导工作结束时,对所督导的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的评估报告。对在督导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上级报送。

(3)反馈制度。每天向督导对象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11月16日前为集中整治自查整改阶段

根据第三阶段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按照市局有关处室制定的统一整改和验收标准,由监管科通知行政相对人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对我局自身监管工作也要进行整改。借鉴“迎检”期间的经验,组织督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作出评价。

11月17日至30日为重点整改阶段

积极参与市100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选树工作,并开展创建示范街等活动。

(二)在巩固前阶段对城区珠海路、珠山路、人民路三条主要干道重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继续扩大整治覆盖面,对问题多、隐患大的涉药单位实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对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接受业务指导。对前阶段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阶段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责任科室主要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能切实加以解决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责任科室要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违法必惩、立案必办、漏洞必堵;监督检查到位,要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工作衔接到位,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不留盲区。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质量法制观念和识假辨假、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6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第7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武鸣城区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采取各种检查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行为。

(二)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项目清单、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做到检查前有明确通知、现场检查时规范记录、检查后及时印发检查意见,并跟踪落实,确保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

(三)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明确生产建设单位在水保方案编报、方案变更报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防治措施、保障水保设施安全运行、落实水保监测、定期报告方案实施情况、组织水保设施自验、履行验收申请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自觉履行法定职责。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对武鸣城区区域内2020年以来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报备擅自投产使用、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弃土弃渣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方案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后续设计情况,主体工程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变更情况。

(二)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方案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进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对大型弃渣场和取土场、高陡边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检查。

(四)规费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21年2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六、现场检查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检查项目及检查方式。

2.印发检查通知,明确具体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提前7天告知参检各方。

3.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迎检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准备书面汇报、设计文件等材料,并通知水土保持施工、监测、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检查阶段

1.检查项目建设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检查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用地的表土剥离和利用情况,弃渣是否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等,对大型弃渣场、取土场和高陡边坡应重点检查。现场检查应详细记录检查地点(如标段、桩号)、措施类型、设计要求、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并拍摄现场照片(照片上应显示日期)。

2.检查内业资料。查阅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员安排和工作制度等资料,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及招投标工作资料,水土保持监理机构组建和人员组成文件以及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月报、季报、总结报告)、监理日志,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组建和人员组成文件以及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季报、年度报告),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报批资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和整改落实资料等。

3.交换意见。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应与建设单位现场交换意见,做好现场笔录。

(三)整改落实阶段

1.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核实检查情况,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监督检查意见送达生产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2.督促整改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根据监督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并在收到监督检查意见2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应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工作咨询。

3.跟踪落实问效。对生产建设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建设单位,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内部审议、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要求,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七、廉政建设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要强化廉政意识,杜绝腐败行为。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或相关人员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生产建设单位指定或推荐水土保持中介服务机构,或参与有偿中介活动。水土保持监测、评估、方案编制等单位应当坚持廉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职工作,不得瞒报、漏报、编造数据。

第8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全街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防控火灾能力为目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全街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火灾隐患,切实改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条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和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彻底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火灾隐患;全部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杜绝火灾事故。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将成立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林毅主任任组长,卓忠清委员任副组长,张秀华、林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

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间和分工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

2、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3、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消防审批或备案手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经过“三同时”行政审批。

4、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和场所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

5、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和场所是否安装防雷保护设施;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是否防爆配套、是否破损;

6、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是否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

7、汽车加油站的设置是否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要求,是否做好加油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

普查整治工作从2012年2月5日至6月30日。

(四)专项整治的分工:

1、街道安办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所有普查对象的整治、检查、整改、建档。

2、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本单位普查对的整治、检查、整改、建档。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10日)

各普查对象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2月11至2月20日)

1、2月16日至5月15日,对普查对象单位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发给《易燃易爆危化品从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及《易燃易爆危化品从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各普查对象单位采取自查自改、填写《易燃易爆危化品从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并每月上报街道领导小组一次,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安监局,各普查对象单位要做到五个建立:一要建立火灾信息档案制,即通过自查行动,掌握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建立本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台帐;二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制,即各普查对象单位在本企业内发动全体员工参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三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制,即企业通过自查对排查出的防火分区、消防通道、安全布局等方面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统一认定,在企业内进行全面通报,以提高责任意识;四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即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自己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按时整改,保证消防安全;五要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制。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对本企业内火灾防范重点的火灾危险性和灾害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判断本企业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能力,并据此从火灾防范、消防基础设施等方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消防功能。

各企业对在自查整改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对能够立刻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刻整改;对不能立刻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反馈街道及区安监局,确保安全。

(三)排查整治阶段(2月21日至6月20日)

街道消防安全严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部门联合检查,对全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逐一发放《易燃易爆危化品从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及《易燃易爆危化品从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要按照此次严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逐家检查整治到位。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依照《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街道配合区安监局将适时派出督查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街道将组织全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企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服务管理理念,充分认识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时间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做到不走形,不留死角,要具体做到“六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必查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务求实效,要解决一些长期威胁群众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

第9篇:法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首先,我代表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工作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__]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__]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__]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_年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自20__年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工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__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__年4月—20__年7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__年8月—20__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总结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并做好转段衔接工作。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工作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

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__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__和__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工作,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__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__投诉89件,受理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__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__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__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__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__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__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__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 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20__年1月1曰至20__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__年至20__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__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效果还不太平衡,工作力度、工作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