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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精选(九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

第1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分析文化遗产与环境艺术设计 来源于www.

1抽象美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任何的细节都会影响到整体,就拿室内设计来说,从空间布局到室内装饰品的选择,任何细微之处都可以让人感受到不一样的美感。那么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如何给予观众广大的想象空间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抽象美之说,如:中国的戏曲就是抽象美的典范,从舞台的这边到那边就是两个天地,只是一个手势就可以让人联想到现实广阔的场景,观众从抽象的表达中感知无限的想象空间。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上如何展现抽象美呢,如:通过景与景之间、空间与自然之间的相互穿插、因借来展现出无穷无尽的感觉,就像苏州园林一样借助景与景、景与空间之间的各种形式来展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展现人类的巧夺天工,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

2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传扬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天人合一”,它强调了人类的发展要顺应自然,要实现人与天、地之间的和谐统一,这一思想正符合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理念。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要实现创新,在审美上可以追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天成”之美、“闲适恬淡”之美、“简单大方”之美、“虚实相生”之美,通过抽象的艺术语言展现别具一格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

2.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说:一个是物质性继承,一个是精神性继承。首先,物质性继承是指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对中国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表面形式的继承,比如说,中国很多的仿古建筑就可以说是一种物质性继承,在现代建筑中加上一些传统的表现,如在屋顶的设计上,在室内装饰上糅合进一些传统的文化元素进去,让人感受到中国的古典美。但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上,单纯的物质性继承是无法实现发展和创新的,要有更深层次的精神性继承。其次,精神性继承是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展现出来的审美意象、文化底蕴、风俗习惯等的深层次探讨,并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将审美习惯、文化底蕴表现出来,达到古人追求的“天人合一”的境界。比如说,在室内设计中,以人性化为基本设计理念,实现室内设计的适度而含蓄,从空间布局到装饰品的选择上给人营造出平静淡雅的舒适空间。在一些材料上将中国古典元素杂糅进去,形成中国古典的抽象美和似是而非的无限美感。

2.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扬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不仅是物质形态的表现,更为深层次的是精神文化的展现。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不能照搬传统文化,要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西方文化结合起来实现创新,才能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展现出来的文化运用现代思维进行一定的改造,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扬。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是一个非常广泛且有着深刻文化内涵的艺术,既要考虑到空间组合,又要考虑到当地的风俗习惯,还要考虑到审美的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提供了深刻的文化内涵,提供了时代性元素,提供了人性化的理念等,这些都将不断促进中国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创新。

第2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高校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17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5)09-0037-02

[本刊网址] http://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劳动人民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诸多方面。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它蕴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精神文明,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体现。

我国有数千年的历史文明,非物质文化资源非常丰富,如何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能够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能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民族希望的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创新富有极其重要的责任。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爱国意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诠释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加强对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改善他们对民族的误解,从而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可以使他们认识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以及其对未来发展的影响,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地承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的责任;非物质文化内容丰富,涉及历史、文学、政治、艺术、哲学、宗教、道德等多个方面,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可以开阔他们的视野、陶冶他们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从而提升他们的个人品质。

信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时期,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式也在发生着显著的改变,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方式也将发生极大改变。为了适应新的时展,高校在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中应该科学合理地使用信息技术,从而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

二、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的教育现状

(一)高校的课程设置中缺少有关非物质文化的课程

高校是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是我国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重视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教育,但是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校在教育的过程中都忽视了这部分的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民间文学两门学科都没有纳入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中,这严重影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设和发展。另外,国内有些高校尽管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但是学校领导一般都不重视,不对这些科目做明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只把这些科目当做选修课程,这严重影响了非物质文化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高校严重缺乏从事非物质文化教育和研究的教师

由于高校忽视对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使得很多高校没有学科专业作支撑,导致高校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教师较少。有些高校的很多非物质文化教师都是从其他相关学科转行过来的,有的教师甚至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训练,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这严重影响了对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效果。

(三)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认知水平较低,保护意识淡薄

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与其他相比,它有科技文化、人力资源以及学术研究等优势,而且,高校教育非物质文化还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水平、提高高校的整体教育水平,同时提升大学生的人格品质。作为高校教育主体的大学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主力军,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当代的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认知水平较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有近80%的大学生甚至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都说不清楚,只有5%的大学生经常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三、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的对策

(一)高校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的课程,构筑学科体系

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现状归根到底源于领导的不重视,因此,要想改善这种局面,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必须从制度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予以保证。教育部门应该在高校设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以及民间文学专业,并且有计划、有重点地在教师配备、活动经费等方面扶持一些较好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课程,并支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变革。另外,高校不能只局限于民俗学和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因此,高校除了对已有的专业重视外,还应该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其他的相关专业,从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体系。

除了开设相关课程外,教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以普及知识、培育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标准。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联系社会现实,揭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并鼓励学生进行文化创新,传承中华文明。

(二)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保障

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课程后,还必须加强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可以从外部引进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人才,另一方面对于现在在职的非物质文化教师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从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的整体水平,最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除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外,高校也应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提供保障,积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科研项目的开展。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的方向有传统戏曲、民间美术、民俗、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语言、地方艺术、古代工艺、遗产旅游等方面,研究体系趋于完备。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形式主要有研讨会、学术讲座、参观、座谈、项目合作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推进和保护意识的增强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高校要想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必须大力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高校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非物质文化氛围

高校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非物质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影响不乏是一种有效的传承方式。高校应当积极开展“保护文化遗产活动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教育与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另外,高校还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片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纪录片播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讲座、民间传统手工制作欣赏、保护文化遗产签名等多种方式向在校大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激发大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积极性。

(四)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实践

高校应当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进行参观等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让大学生以自己的行动唤醒自己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实践教育是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可以组织学生走向社会、深入民间,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激发大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另外,高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充分利用寒暑假的时间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调查活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进行资料的采集,并以影像、图片、实践报告等形式对这些资料进行展示,以此让在校大学生真正近距离地了解文化遗产的现状、认知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熟悉文化遗产的操作技艺,从而增强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并培养、锻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结束语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一定压力的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拓了新的方式。新时期,高校作为我国人才的教育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用新思想、新技术改进原先的教育模式,提高非物质文化的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高校作为我国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国家开展各项活动的人才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效果关系到民族精神文明的建设,因此,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高校必须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接受新的教学方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博豪,孟秋莉.加强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意义及途径[J].长春大学学报,2012(7):1007-1100.

第3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思政课;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一、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优势

根据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空间。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技能等。

近年来,在全球化、社会现代化的冲击下,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消亡,现存的也大多处于濒危状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高校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应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激发青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建立在高校基础上的系统科学的高等教育机制是人类文化延续的重要传播途径,具有天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第一,科技文化优势,大学生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背景和极强的学习能力,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第二,资源丰富优势,高校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例如图书馆、研究所、实验室、实习车间等,这些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理论学习,增强动手能力的场所;第三,群体调度优势,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上人员最为集中、最易于管理的一类群体。高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可以利用假期时间,对大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做全面的普查和搜集工作,还可以组成实践团队,就近研究和考察,以及做护理工作,能够充分的发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二、高校思政课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必要性

在高等教育中一些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的艺术院系已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但是仍具有局限性,例如,对于其他专业,特别是理工类的学生接触的机会比较少,保护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范围相对缩小,没有充分的凸显出高校的优势。因此,如果在思政课的教育教学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渗入到各个学科和领域的大学生中去,有利于全面的、深入的渗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必要性还体现在当前高校思政课的开展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从教育内容上来说,难以引起深刻的印象和极大的触动,从教育形式上来说,重知识教育而轻实践载体运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难以达到优质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思政课的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找到新资源搭建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新资源需要符合以下标准:一是形式的新异性,能够调动起学生的兴趣;二是内涵的丰富性,从横向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从纵向可以深入研究,使学生不断的从中受到源源不断的启发和教育;三是受众的可参与性,能使学生亲身参与其中,让书本知识与现实接轨,在实践中有感、有思、有得。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宝贵资源,将这个资源引入高校思政课中可以为思政教学增强实效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的价值

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水平,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 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水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反映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显示出绚丽多彩的文化之美。民间文学幻化出凄美的爱情故事,励志的传说,传奇的神话渗透出浓郁的乡土气息,极具自然天成之美。丰富多彩的音乐,有的粗狂豪放,有的柔美温润,有的浪漫悠长,有的铿锵有力,有的活泼欢快,滋润着人的心田。舞蹈形式多样化,傣族的孔雀舞婀娜多姿,回民的秧歌舞活泼喜庆,朝鲜族农乐舞热闹欢快……风情各异的舞蹈真实的反映了地域特色,还表现了人们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望。美术作品和工艺品巧夺天工、千姿百态,或精美细腻,或高贵典雅令人惊叹前人的高超技艺,爱不释手。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最朴实无华的艺术手段,做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无一不体现了独特的形式美、意境美、节凑美和动态美,极具有审美的教育价值。思政课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审美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二)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

当前大学生面临着道德标准迷茫期,社会中种种道德缺失现象比比皆是,传统道德的传承需要年轻一代承担。中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公示名单中,共有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1个项目入选,其中包括"梁祝传说"、"春节"、"茅台酒酿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以利用这些宝贵的精神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唤醒作为中华民族儿女的民族自尊、自爱和自信的文化自觉,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正确的精神导向。例如河南的花木兰传说,对于河南的大学生来说,当说到此例子的时候,让他们油然而生一种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使大学生感受到花木兰爱国、爱家的情怀,有利于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爱国意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讲授过程中,加入 "梁祝"传说歌颂矢志不渝的爱情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愚公移山"的传说,赞美顽强苦干精神锻炼了学生的心智,"董永"传说描画感人至深的亲情爱情,褒扬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美德。文化瑰宝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大学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树立新时期的荣辱观、人生观、价值观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内容,对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思政课的教学质量,当前思政课教育主抓实践教学,但部分院校的实践教学落于俗套,只为了应付检查,没有实际意义,仍然调动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新资源的融入使实践教学有了新的内容和形式,不仅能够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而且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高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组织大学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进行社会实践,通过实地走访、抽样调查、对比统计、录像记录等多种形式进行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保护工作。例如走访河南登封市的中岳古庙会,新郑市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洛阳牡丹栽培技艺等民间活动,亲自在网上搜索资料,制作调研题目,统计调研结果,形成调研论文。让大学生亲身感受到自己家乡浓厚的历史底蕴,回家与家长、朋友沟通时体现出自豪感,大大提高了大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进思政、进课堂、进实践体现了合理利用资源,传承传统文化的指导方针,是高校新资源教育的有益尝试,也是思政课的教学创新,有利于造就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思政课教育教学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丁永祥.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论略[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2).

第4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众文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264-01

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越来越重视,研究范围逐渐细化,尤其是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但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对于民俗的研究并没有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出发,只是在旅游方面简单涉略。

一、加强政府政策支持

民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然是在民间形成,但是发展与传承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国家的政策支持对于民俗文化的发展与继承具有积极作用。2005年5月20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众多传统节日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这些节日被列为我国法定节假日;同年,政府又提出建立传统节日示范基地,组织人民群众参观,感受传统文化底蕴。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支持,不仅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具有积极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政府的组织与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基金运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等,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和前提。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和保护固然值得称赞,但是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每个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我们要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在政府支持的前提下,由专业人士着手具体事宜,政府不要过多干预,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

二、发挥宣传研究作用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力军,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中坚力量和后备力量,青少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教育,因此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方式,并且通过这种方式对非遗进行继承与发扬是长远有效的。学校不仅是非遗文化的主要宣传阵地,同时也是培养非遗传承人才的地方。但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目前学校教育很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内容,学生对其了解很少,保护、继承、以及发扬更是无从谈起。很多学者建议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教育课程、培训课程,还有的学者认为传统文化文化教育应当从小普及,将传统文化知识融入教材,使其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学生只有在了解传统文化之后,才能对其产生兴趣,进而积极主动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此外,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学校应当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传统文化氛围,例如:开设传统文化讲座、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等。

我们应当建立系统的传统文化教学课程,培养专门人才,除此之外,组织学生开展非遗保护校园活动,并将其作为学校特色。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建立系统的传统文化教学体系,根据每个年级学生的特点制定教育方案,使我们教学更加具有针对性。

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不仅能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审美水平,同时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当然就目前的教学实力而言,要想普及非遗课程具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将其作为选修课还是具有可行性的。例如:北京大学曾经开设过“民俗学”的选修课程,选修这门课程的学生非常多,由此可以看出,学生对传统文化是非常感兴趣的。

三、把握社区文化基地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居住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动频繁的群居生活被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取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减少,感情淡泊。这种环境下,民俗文化活动主要以家庭为主,无法实现有效传承与发展的。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动员全社区的居民,同时发挥政府的牵头与引导作用,使全社区的居民参与到民俗活动中。这样既实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同时又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居民素质,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作用。

以往的社区民俗活动,居民只是以观众的身份参与其中,居民的之间的沟通少,并且积极性不高,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总是无法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现代化民俗文化活动,鼓励居民以组织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打破家庭局限,加强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民俗活动尽量避开特定的节日,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开展欢庆节日的集体活动,居民可以展示自己的才艺,共享特色家乡食品,增加社区居民之间的情感。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非遗的保护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全体人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在传承非遗的同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使其充满生机与活力。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与接班人,非遗的继承与发扬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第5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作者:孙甜甜

淮安位于江淮平原的东部,京杭大运河和古淮河即在此交汇,历史丰厚,名人荟萃、文风鼎盛、更是名胜遍布的运河之都。淮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悠久的历史中孕育了丰厚的物质文化遗产。千百年来,劳动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以及与各种外来文化的交融中,淮安的民间艺人们更创造出无数艺术形式多样,技艺精湛,风格淳朴,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

目前,全市上报汇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手工技艺等,共有非遗名录部级4项,省级27项,市级133项,县(区)级名录300余项。

然而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的气息越来越浓,全社会充斥着“快餐式”的文化,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青年人所忽略,甚至对“非遗”感到陌生,并且目前的传承主要靠民间艺人,力量微薄,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如何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唤起当代青年人注意“非遗”保护观念,从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6月13日下午,由市清河区文化馆牵头,在北京路中学组织了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宣传活动,为让同学们领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由两位民俗专家在现场展示了他们的拿手绝活手工技艺,让师生们了解到非物质文化的魅力,感受到了文化与艺术的熏陶。

几张普普通通的纸,不用任何工具可以变成一幅栩栩如生的画么?师生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被誉为“淮扬一怪”的民俗专家华玉谟老先生在现场为师生们展示了撕纸画的创作,整个制作过程分为构思、起稿、撕纸、粘贴、装裱五个步骤。只用废弃的各色杂纸,无需笔墨、刀剪,只需一双灵巧的双手,白纸一张,浆糊一瓶,以手为刀、以撕代剪,通过徒手撕纸、整形、粘贴等方法一幅幅艺术作品就跃然纸上。在他的作品中,有活灵活现的锦绣山河,也有惟妙惟肖的娟秀少女,更有栩栩如生的公鸡报晓……画中呼之欲出的人物让人拍案叫绝。撕纸画作为一项传统民间工艺,是极具民间艺术风韵特色的艺术形式,需要创作者具有较好的艺术欣赏水平和艺术眼光,用朴素的生活感受和质朴的艺术手法去体现,具有很强的非物质文化特征,这种取巧于本身色块,信手撕成,让人意想不到的随意性,往往产生一种浑然天成、妙趣横生的韵味,让撕纸这个带有破坏性的动作诞生出神奇的艺术品,这就是撕纸画的魅力所在。

淮安市剪纸代表性传承人吴小奇也来到现场为师生们传授剪纸技艺。一把剪刀,几张红纸,在她的手指舞动下,纸屑飞落,包罗万象的人物、历史、甚至一段故事便呈现在人们的眼前,让人惊叹不止,一幅幅剪纸画或气势磅礴,或精巧婉约。剪纸是一种流传很广的民间艺术形式,寓意广泛,十分讲究刀工,在制作的过程中要求握刀要正,下刀要顺,行刀要匀,开刀要严,从而才能达到运刀胜笔、连而不断、断而不连的艺术效果,创作者随心剪出精美的花样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与未来的憧憬。

每当一张普通的纸张在民俗专家的妙手中变成了一件艺术品时,整个教室都沸腾起来,师生们兴致盎然地听着讲解,还不时发问,表现出极强的好奇心,深感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到民间艺术,参加此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了自己对民间艺术文化萌发了浓厚的兴趣,希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第6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中国 非物质文化 遗产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逐渐推进,发达国家的文化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碰撞和交流,这给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如何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沿袭中国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思索的课题。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一)保护意识不强,工作进度不大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全国人民的大事,然而因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制度、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点。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不作为或者慢作为,或者本地居民主动破坏,游客破坏等现象发生时,没有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功利性严重

近年来,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被提上了日程,但是却出现了较强的功利性。首先,各地出现哄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几个省、城市或地区纷纷抢夺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牛郎织女故事、梁祝故里传说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出现了被抢夺的现象。其次,有些地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过度,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成了一种卖点,改变了原生态内涵。例如,某些地区特定的生活习俗,如裸浴、拉纤等被滥用成表演,目的是迎合游客口味的需要,这有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三)保护力度不足,缺乏有效支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虽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落实力度不佳。例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建筑类文化遗产规定着谁居住谁保护的原则,但是普通大众的接受程度却不怎么高。一方面,政府缺乏经费来进行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也没有出台有力措施进行支持。这样一来,很多非物质文化一边被破坏着,一边又被政府大力地喊着加强保护,这种矛盾严重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途径

(一)扩大参与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纯粹是依靠民间艺人手工创作、表演而存在的,不只是为了经济利益的实现,它们存在更多的价值在于制作者自我存在感的满足和在社会自然中找回安全感和归属感。针对这一现象,可以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参与度,加强本土民众同社会交流的力度,搭建起一个交流沟通平台,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享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独特的文化价值,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同主体制作者之间更亲密和谐的关系,达到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二)运用高科技传播手段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科技改变着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微信、二维码、微博等等各种社交平台和手段都给现代社会的人们时间创造了更多经济和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该顺应时展需要,借助高科技这一手段,促进其价值的不断增长,扩大其影响力和知名度。值得一提的是,要加强与青少年一代的互动交往,运用开放的态度进行有效地开发和运用,在包装和营销上加强力度,有效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例如,针对剪纸艺术,可以在微信平台中公布创作者的公众账号,通过手机游戏设置等等,让粉丝体验动手剪纸的乐趣,还可以通过服务器将作品进行评比,这样一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得到了提升,在保护的过程中也会变得更加容易。

(三)要坚持依法保护的原则,遏制功利性现象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结合我国的法律实际情况加以保护,要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种类、氛围,对相关的机构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的挖掘、认定、保护和开发等相关政策,对于已经录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实行考核复查制度,实行黄牌警告和红牌除名制度等等。最终形成程序明确,信息公开,荣誉与责任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和管理制度。

(四)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我国面临着很多问题,根本问题是保护思想意识的欠缺,这一问题需要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才能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教育是人类历史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好国家和人民在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使命和应尽的义务,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教育体系,促进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思想到行为的转变,促进政府与人民自觉、自主地去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道德水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在目前的社会大形势下面对着诸多的挑战。面对这样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弘扬和发展的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决定着我国未来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是否走向成功。针对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入手找到问题的所在,只有加强力度进行整改才能实现良好效果。结合一人之力或者一方面之力都很难达到效果,需要结合政府、地方、民间、教育等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才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任重道远,实现长远目标。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4年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项目,项目编号:HBWY2014-Y-D008。

参考文献:

[1]陈蕊.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汉阴县为例[J].新西部,2011,(24).

[2]张文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播模式初探[J].新西部,2012,(Z5).

[3]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J].科技潮,2000,(10).

[4]王鹤云,高绍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5]党昊棋.从传播学角度解构微信的信息传播模式山[J].东南传播,2012,(07).

第7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与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4-0188-02

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文化不但从来就有,而且包罗万象,涉及到方方面面,任何地域、人群、行业都存在本身的文化现象。随着人们对物质与精神、自然界与思想界的认识,对文化范畴也有一定的概括和划分:“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大千世界,悠悠史册,大凡能流传至今的文化现象,都可以说是文化财富,也被称之为“文化遗产”。为此,有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说。

“物质文化遗产”也称“有形文化遗产”,见之尘上,如建筑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制造业文化等等,是指人类为满足生存发展需要所创造的物质产品遗产。总的讲,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的,是可以通过人的感官直接捕捉到的。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文化遗产。

由于工作原因,作者在本文着重谈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同样渊远、同样有价值、同样深受国际关注。随着世界越来越趋于文明、和平、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各国间交流、沟通、理解的重要内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从联合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的意义中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广泛性、民族性、代表性和可持续性。可见它在世界文化的重要地位。

1989年世界教科文组织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是促进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的强有力手段。”并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由此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深远的国际内涵,而且它的社会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既然文化遗产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共有的,那么就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2011年6月1日起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总则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定得实际、具体,操作性强,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至今,中国已有30项遗产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遗产被列入《急需保护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目前拥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数量最多的国家。

广东省是文化大省,就肇庆市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端砚制作技艺、玉雕技艺、造纸工艺、龙母诞、舞蹈、说唱、故事、赛龙舟、贵儿戏、粤曲等。仅民间舞蹈,就有“雄鸡舞”、“龙鱼舞”、“麒麟白马舞”、“五马巡城”、“春牛舞”、“蝴蝶舞”、“狮子舞”、“仙鹤舞”、“山猫舞”、“龙舞”、“蚌舞”、“凤舞”等等,是广东省民间舞蹈形式最多的地区。这些流传至今的民间舞蹈,都是人民群众在生产劳动过程和长期生活实践中创造的艺术形式,是不可忽视的财富,大多是表示庆祝丰收、婚嫁喜事和祈求来年风调雨顺。能流传上百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民间艺术,无论是形式还是内涵,一定有着宝贵的艺术价值,是实实在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唯物史观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石,也是马克思主义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出发点。世界是自然世界,也是人文世界;中国是自然中国,也是人文中国。中国在自然方面: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资源丰厚,山河秀丽;人文方面,历史渊远,遗迹遍布,艺人荟萃,众多发明。世界史上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就包括文明古中国。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发展史,在这部雄厚伟大的历史长卷中,涵盖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上都占有重要的位置。物质文化遗产且不论,那是有目共睹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说是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从区域说,大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小到县、乡、村,甚至街道,都有当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历史上的北宋时期,包拯在端州(今肇庆市)任职三年,至今,肇庆市的许多街巷都流传着当年包拯治理端州的生动故事。从民族说,不论民族大小,历史长短,都用自己的本土文化。如人口数量不是很多的赫哲族,当地民族歌曲就有十分鲜明的特色,一首“乌苏里船歌”让一个民族的艺术登上世界文化舞台。

唯物辩证主义认为:事物是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用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两种现状,一是“多”,二是“快”。多,很好理解,就是众多、很多;快,并不乐观,那是消失快、灭绝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说:“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毋庸赘言,民间文化当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优秀有价值的民间文化,经过申报、审批,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国家予以保护。然而,目前的现状并不乐观。

有权威人士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和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的,是靠人传承下来的,如果从事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益减少,遗产就要断绝了。”实际上,有的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已经断绝,有的正在减少,面临断绝。如果这个问题不引起足够的注意,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从文化富有走向文化贫穷。

造成目前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现状来自方方面面,笔者在工作中做过一些调查,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有几大方面的因素。

1.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和确立较迟,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认识较晚,保护意识树立的也较晚,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情况下,使一些本属非物质文化的遗产没有被列入保护的范畴,使其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轻易丢失。

2.历史上常有战争,且战火频繁,老百姓流离失所,很多民间艺术和民间艺人随着人们在迁移途中而失散、失传。尤其是近代以来,外国入侵者对中国文化的摧残,加上上个世纪“”中,一些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被当做“牛鬼蛇神”遭到迫害,致使一段时间人们有意识地远离了民间艺术以及相关的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时间上的间隔,很容易导致被淡漠。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认识不够。包括一些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本身对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模糊的,或者知道是文化遗产,但不知道属于什么范畴。比如,不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非”字的含义和范围有多广,知其一不知其二。更有甚者,认为带有“非”字的就不重要,就可以任意行事。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带领群众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申报和利用工作。造成有的地方单位在没有深入了解和调查清楚的前提下,盲目选用代表性项目,结果不伦不类、劳民伤财、误传误导、事与愿违。

4.法律意识薄弱。我国已经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有章可循,但是有些部门,在实际中总不能按照“保护法”开展工作。表现有两方面,一是法律意识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已经上升到受法律保护的层面;二是对“保护法”的理解不够。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第五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然而,有的地方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完全不尊重其真实性。如封开县的《麒麟白马舞》、怀集县的《龙鱼舞》,被有的单位演绎得面目全非。既然“真实性”被提到法律的高度,那么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非常重要,否则,谈不到传承,更谈不到“遗产”。如果长期下去,听之任之,视之纵之,后果可想而知。

三、如何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要保护,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达到有效的目的,笔者认为,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法律意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出台,这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被提到议事日程,有法可依,那就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尤其是文化部门和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的人员,更应该首先垂范,学好《保护法》、用好《保护法》、坚持《保护法》,决不能藐视法律、歪曲法律和破坏法律。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受到法律的保护。

2.加强责任感。凡是非物质文化形式能遗传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直至今天,一定是有它的艺术价值,这是先辈留下来宝贵财富,我们要有高度责任心,对现有的民间艺术形式加以保护,不能让仅有的某种民间艺术形式轻易改变或者丢失。比如怀集县的民间艺术《贵儿戏》,属国家稀有剧种之一,仅在怀集县桥头镇保留,如果不加以保护、传承,一旦失传,就再也没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文物,存在不可再生性。因此要加强历史责任感,保护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能做历史的罪人,不能让宝贵文化资源在我们手上丢失,

3.增强紧迫感。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是靠民间艺人口传身授的,因此更需要增强紧迫感。有些民间艺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传授、传承,而要有一个过程;有些民间艺术一直没有进行很好的传授,因此存在“人在艺在,人走艺失”的问题。这并不是小问题,而且是“危机四伏”。为此,一定要有紧迫感,不要再让“历史流逝,艺术流失”的现象反复重演。

4.正确理解传承与创新的关系。经过历史长河的荡涤和大浪淘沙,有的民间艺术在形式或者内容已经被淘汰,有的或多或少也已跟不上文明时代的脚步。为了让文化适应时展的需求,对有些民间艺术要进行整理和提高,或者是再创作。但是有一个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一定是在保留原有形式或内容基础上的创新,如全盘否定,或者只保留一个题目和名字,内容与形式面目全非,那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就不能再称其为“遗产”了。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体素质。《保护法》中强调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这是全社会的事情,文化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此大力进行宣传,提高全民意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知识、保护知识、法律知识深入人群、扎根人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到普及性、广泛性、常规性,收到良好效果。

6.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为了传承,传播是为了利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合理,合理就是讲实际、讲科学。包括认识合理、采用合理、创新合理、开发合理、教育合理等。只有合理,才会体现民族文化的优越性和延续性。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文化的正能量,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发挥积极的作用,那么强国富民的梦想指日可待,我们就不愧为文化大国、文化富国、文化强国。

第8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开发 传承人保护

通过旅游开发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利用已经成为潮流,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以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为例,被旅游公司归入旗下的艺人一方面有了更多的展示自己才艺的机会, 使传统文化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下能够得以延续;另一方面,这些传承人所能展示给游客的只有他们的“才艺”,而原本附着在他们身上的其他功能,都会因他们的出走而不再发生作用。他们的功能发生折损, 乡间的传统文化也会就此发生变质。由此可见,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传承人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的相关概念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本文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各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 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 由此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其内容涉及:(1)口头传统和表述;(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2.传承人的概念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认定标准难以确立,目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还没有较权威的界定。这里参照“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定义: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此定义中点明了“非遗”传承人的重要特征是“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这里指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所以对技艺水平的要求是“精湛),另外此定义还指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充分肯定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在实际的理论探讨过程中,专家学者对传承人定义有不同的理解和文字表述,大体上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完整掌握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或者具有某项特殊技能的人员;二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者。传承人担负着“传”与“承”的双重任务。著名作家、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倡导者与活动家冯骥才说得好:“传承人所传承的不仅是智慧、技艺和审美,更重要的是一代代先人们的生命情感,它叫我们直接、真切和活生生地感知到古老而未泯的灵魂。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恰好存在于旅游地时,旅游便成为实现非遗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旅游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人们的一种文化审美活动,二者完全可以结合起来共同发展,既保护了非遗,又能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获得经济效益。

1.可行性分析

旅游地开发离不开资源,尤其是一些历史文化旅游地,文化是旅游开发的前提,是当地旅游业能否发展的关键。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珍贵的文化旅游资源,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随着旅游活动开展的日益广泛,接触和了解异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很多旅游者外出旅游的重要动机,因为旅游行为本身就是寻求异域特色文化的心理体验过程,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给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历史、欣赏民间文化精华、把握地方文脉的重要途径。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可行的。

2.必要性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有较高价值并需要保护的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国家不可能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独自完成遗产的保护。正是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极其缺乏,所以必须积极拓展资金筹集的渠道。若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取得的经济效益就会解决非遗保护所需资金的问题。如果在对非遗的开发中注意并且避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化、商品化、庸俗化,那么在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中会形成良性循环。旅游开发提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要的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肺腑了旅游开发的美容,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非常具有必要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传承人的现状

1.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

准备本篇文章的过程中,笔者阅读了大量期刊文献,观察到这样一个问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研究上与旅游结合的文章并不多见,大多数是民俗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而这些方面的成果主要观点就是:(1)如何详细收集整理全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传承人的地位,包括给予经济保障,医疗保障,提高其社会地位,提供传承与传承空间,精神关怀与鼓励,制定法律条例保护其法律地位,物质方面的定期奖励等;(2)传承人自身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传承自觉,公开遗产,有义务培养传承人,注意传统也要积极演化等等。总结一下这些方面的研究论述,如何重视旅游开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位这方面的研究相对缺少,即使提及也只是点水一般提到防止市场方面的冲击。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中,传承人不仅能够自食其力,而且还能培养自己的文化自豪感,积极投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这应该是最理想的状态。

2.旅游开发中非遗传承人的现状

国家为保护“非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特别是每年的政府专项扶植资金、向政府认定的传承人发放津贴等,为传承“非遗”提供持续的力量。然而这些举措都是外在的“输血”机制,一旦停止供血,“非遗”的传承失去了扶持,又容易变得岌岌可危。因此需要为“非遗”提供一个“造血”机制,激发“非遗”传承的内动力,步入自我完善、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非遗”的载体是传承人,要激发“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即是要激发传承人的主观能动性,从各方面为其提供满足需求与发展要求的条件,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发展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一定的助推作用,对传承主体具有相应的激励作用。所以越来越多的地区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寄希望于旅游,当然更是希望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传承人在面临经济利益的时候容易受到诱惑,在非遗旅游开发中忘记自己的神圣使命,在旅游区举办的一系列活动中为了表演而表演,没有把保持非遗的原真性这一重要特性放在重要的位置。当然这只是对非遗开发中的一部分传承人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一旦如此,非遗就变了味道,仅仅是躯壳了。“造血”机制成了为“造血”而“造血”,从根本上偏离了保护的功能。

从旅游企业来讲,在非遗旅游开发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损害传承人的利益,非遗真正投入开发后就不会像开发商说的那么好听了――所谓保护前提下的开发。以杭州旅游景区传统手工艺人为例,手工艺人与旅游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经营户与商铺业主的关系。手工艺人通过旅游区管理机构以一定期限的合同租赁摊位,缴纳一定摊位费后的所得均归手工艺人所有。景区一开始请手工艺人们去设摊的时候都宣称提供免费摊位,但是一年后就开始收摊位费,且费用逐年增长,使得部分因收支失衡的手工艺人退出了景区。旅游景区不是慈善机构,毕竟是以追求经济收益为目的,待手工艺人开始有盈利后就收取摊位费,这样的市场化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摊位费逐年递增,已超出了许多传承人可承受的范围,迫使许多传承人离开景区,这就需要旅游区的管理者进行深刻反思。政府对于“非遗”传承人的收入在税收上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然而在某些景区管理机构中却得不到落实,甚至向传承人硬性收取政府明令优惠免收的“所得税”。景区对经济利益的无限追求不应超越法律的界限,侵犯他人权益,这需要政府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管力度,对此类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与整顿,切实保证税收政策的有效实行,以实现对“非遗”传承人的经济支持。

由此可见,进行旅游开发的非遗的传承人处境并不容乐观,首先是自身方面的保护意识存在问题,会被短期的经济利益蒙蔽头脑,而醒来时可能为时已晚。另一方面部分旅游企业并没有切实的为传承人着想,未能切实的履行“保护前提下的开发”。

四、关于旅游开发中如何对待传承人的几点建议

非遗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留存下来的宝贵财富。旅游开发只是保护非遗的一种途径,是保护前提下的开发,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这个前提,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非遗。据民俗学的相关研究,非遗保护中,最重要的是对传承人的保护。应用到旅游中来,可以这样来讲,在对非遗进行旅游开发中,只要保证传承人的角色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对非遗的开发就算是成功了一多半。

1.旅游区应充分尊重传承人的意见,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非遗具有原真性的特征,而传承人对非遗的本来面貌最具有发言权。非遗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在这些领域里,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贮存着、掌握着、承载着非遗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他们既是非遗的活的宝库,又是非遗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在对非遗进行旅游开发的时候应该充分尊重传承人的意见,而不能仅仅因为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做出不利于非遗产、本身的事情。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忠实的传承者,他必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功能等各个方面有自己深刻的见解,旅游区充分尊重传承人的意见,会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更具有针对性,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性开发。

2.旅游企业应鼓励传承人参与旅游开发、管理

联合国教科文非遗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中,应努力确保创造、保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以及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积极地吸收他们参与管理。”旅游区管理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管理都应允许传承人参与,提出个人意见,定期收集传承人的意见并及时给予信息反馈,并鼓励传承人提出建设性的指导建议。这样不仅有利于旅游区项目的合理开发与有效管理,同时可以增强传承人的“主人翁”意识,而不是仅仅将其看作“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角色,同时能提高传承人参与旅游项目开发的责任感,强化传承人的自主控制,最终将有助于增强传承人的文化自豪感和认同感,会更加不遗余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抵挡短期经济利益诱惑的能力明显加强。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问题,积极培养新的传承人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规划的过程中,应该明确关于传承人培养的问题,制定规律性的措施并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例如在特定时间安排现有传承人到学校做交流,扩大影响力,使更多的人喜欢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如剪纸等手工艺制作完全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另外表演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到多个地区进行宣传表演,一则扩大旅游区的知名度,二则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人知,并且一定会有一部分人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其中的某些人就很有可能因为兴趣成为传承人。可以在旅游区设立现场定期学习班,使游客参与其中。

五、结论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关键,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对传承人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保护性的旅游开发,才能使旅游作为一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的模式得以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王大为.浅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J].黑河学刊,2007-129-3,(51).

[2]尹凌,余风.从传承人到继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思维[J].江西社会科学,2008,12 (186).

[3] 金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利用方向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8).

第9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想范文

中国传统艺术包括书画、戏曲等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欣赏中国画会常常看到这样的画面:不见房屋,只露出一面酒旗;停着的小船,无船夫,也无过客;小径虽幽,却没有行人,蜿蜒曲折,似景中,又似在画中……中国的艺术形式普遍倾向于以神写形,形不似而神韵在,这和西方艺术中以形写神是大异其趣的,从而凸显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一个独特的特点――对意境的表现。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它在中国的美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意境说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思想渊源可以一直追溯至老庄哲学。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意象说;到了唐代,从王昌龄,刘禹锡到司空图,随着“境”的概念的提出,意境说也逐渐浮出水面;宋到明清,意境说的提法更加成熟,在诗歌美学、书画美学领域都占据十分突出的地位。可以说,意境这一美学概念贯穿唐以后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整个历史,渗透到几乎所有的艺术领域,成为中国美学中最具民族特色的艺术理论概念。很多评论家以它作为衡量艺术作品的标准。马致远的小令《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情景交融,形神兼备,全词是几组审美意象的组合,有深秋村野的萧索镜头,有天涯旅人的断肠心态,它们的组合,既强化了见诸文字的各组意象的比兴作用,也生成了文字之外留给人们用想象来补充的一片“虚白”,衍生出极度孤寂、冷漠的“象外之象”、“景外之景”,蕴含着离乡游子羁旅中极度悲苦、凄凉的弦外之音。

审美意象的这种组合,类似于电影镜头中“蒙太奇”组接。前苏联电影大师爱森斯坦说:“两个蒙太奇镜头的队列,不是二数之和”,对列所产生的是“一种新的表象,新的概念,新的形象”,这种“蒙太奇”组接通过意象与意象的整合、剪辑,产生连贯、呼应、悬念、对比、暗示、联想等作用,经由“以实生虚”在组合体中产生大量“虚白”,强化原有意象的比兴效应,派生出本身所没有的、远大于它们相加之和的东西。在对于“虚白”的应用上,齐白石确实做到了加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它的画常常逸笔草草,言简意赅,以一当十。他画虾,常常匠心独运地处理画面中的虚实关系,对照关系,留下大量空白,由观者自己意会这水与虾,虚与实的关系。因而他的虾给人一种更为生动、鲜活的感觉。再比如他的《蛙声十里出清泉》,并没有直观刻画对象,而是选择了一群游畅、嬉戏的蝌蚪,为观者留下了大片的想象虚空,反而更加强化了艺术的感染力与天真烂漫的童趣。清人郑绩在论画时曾概括说:“生变之诀,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八字尽矣”。虚实相生,确实是意境产生的关键所在。关于意境中的“实”与“虚”的相互关系,宗白华有一段话,他说:“艺术家创造的形象是‘实’,引起我们想象的是‘虚’,由形象产生的意象境界,就是虚实的结合。”由此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景物客体都具有一种“象外之虚”的“意义空白”和“不确定性”,这个“意义空白”和“不确定性”就是广阔的想象空间,它对艺术鉴赏的再创造想象具有诱发力,这一点,从更为抽象的书法艺术中有更为明显的表现。当我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的时候,如果我们避开文字内容的羁绊,首先打动我们的是在线条的流动中所蕴含的一种线条的美,即线条在构图中的虚实奇正,长短纵横所产生的抽象美。书法艺术是一种抽象符号艺术,它依靠单纯的线条的架构演绎出千变万化的视觉艺术形象,以唐朝的怀素与张旭为例,他们的书法,以狂草的形式出现,而这种形式也给予了他们在法度内的最大发挥空间。计白当黑,虚实相生,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书法的抽象美。

谈到抽象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戏曲可以说是抽象美的典范,它把对空间、时间、人物、行为的刻画抽象为一个符号、一种极致。一将、四兵就代表了千军万马,骑马只用马鞭挥挥,划船就只有划桨的动作,从舞台的一边到另一边,可以代表两个不同的时空……它不重描摹,而重造意的发挥,使观众通过抽象的语言,体会到表演者传达的信息和塑造的表演意境。而正因为它的抽象,因而为观者留下了广泛的想象空间,由观众和表演者共同完成了对舞台、故事的塑造,也因而更加地引人入胜。就像中国传统的盆景艺术,“一卷代山、一勺代水”以极为有限的视觉元素来诱发观者极为广大的想象空间。“善悟者观庭中一树便可想见千林,对盆中一拳亦即度知五岳”。意境客体的“以少总多”为观者提供了艺术再创造的广阔天地。刘熙载在《艺概》中说:“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邵梅臣在《画耕偶录》中说:“一望即了,画法所忌,山水家秘宝,止此‘不了’两字”。传统园林追求富有天趣的诗情画意,借鉴了画论中的“不尽尽之”、“不了了之”的手法,在叠山理水和建筑空间处理上,采用了许多巧妙的“以不结束来结束”的做法。景与景之间,空间与自然之间相互穿插、因借,似乎总有无穷无尽的感觉。计成在《园治》一书中,概述造园的一系列法则,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巧于因借、精在体宜、处处邻虚、方方侧景”等都贯穿着园林开发中对自然与人工和谐融洽的环境美的高度关注,体现出对“天、地、人三材,参赞天地之化育”天人合一的高度哲学观。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启示

艺术创作不是孤立的,它必然受到价值观、哲学观、自然观、审美观等深层意识形态的制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渗透的道家思想是显而易见的。《老子? 第二十五章》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被西方许多现代艺术设计师认为是最大的人本思想和最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而“道法自然”也可以说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理论核心和根本依据。它强调了被古人视为最高法则和最高生活美学的境界。“天人合一”即天、地、人三者之间,要有一种非常和谐的关系,它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强调顺应自然。在审美上追求“大巧若拙”的美,“虚静恬淡”的美,“自然天成”没有人为造作痕迹的美。欣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美,不仅仅是体会其视觉上的形式美感,更是体会它通过一种表现性的或抽象性的艺术语言所表达出的总体的合谐一致,因而形式上的逼真程度是次要的,而捕捉和描绘各种事情在形式上的微妙特征和情感上的相互关系,才是能够开启心灵的源泉,抒发由形式带来的愉悦之情和体现人类智慧的途径。

通过以上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及对其所进行的抽象概括,我们似乎可以探求到环境艺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的一些途径。由于篇幅所限,在此,我们不再对环境艺术进行细分,仍沿用现在国内艺术院校对环境艺术的定义和范畴。

三、现代环境艺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

1、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继承

所谓物质性继承,指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园林、建筑表层形态和形式特征的延续。如对传统建筑形制的研究,对中国传统民居、院落、园林的调研都属于此类。依笔者愚见,在对待物质性继承的路子上,不应停留在对形制的考证上,那是艺术史家或建筑史家需要去解决的问题,而对一个普通的在实践中摸索提高的设计者来说,恐怕是对材料、结构的内在逻辑的探索显得更为重要。虽然,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也会遇到一些需要完全模仿古型的地道的仿古建筑,但必竟只是某些特定地区、特定环境的特殊需要。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性继承

所谓精神性继承,指的是对传统文化深层文脉、审美习惯、哲学传统的延续和发展,因而我们前文引用的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也是作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继承的一个参照。比如前文谈到的传统文化对意境的处理,对空间中虚实关系的处理,对事物对象的抽象处理等等方法,直至上升到“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高度,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是非常有启示意义的。首先,在“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原则指导下的环艺设计应该将人本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上,无论是对建筑、景观、还是室内,都应以符合人性为基本标准,适度而含蓄,使人们在物化的环境中达到心灵与精神的平和状态。其次,在具体的表现方法上,借助抽象的手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特征通过物质材料表达出来,使物质材料在结合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炼与抽象的观念后,成为超越自身的抽象文脉符号。在以往的设计实践中,对传统形式的描摹是比较常见的手法,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那“似是而非”的意义不确定性的深层美感却被忽略了,在这一点上,台湾设计师领先一步。他们往往并不排斥古典装饰元素,在许多作品中,我们都能看到许多精彩的装饰细节,但他们常常又将古典元素经过现代的材料、工艺、以理性的逻辑思维将它们重新打散、抽象、组合、穿插成为独特的传统文化的符号,进而在深层的精神层面表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意境美、抽象美,含而不露,确实达到了“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因而,我们从中可以学习的也许不是某一种传统元素的处理手法,而是在对待它们的角度上,是一种批判继承的学习态度,这也符合普兰姆敦所说:“批判的地域性是21世纪设计界的理论主流(大意)”。

结语

日本著名建筑师黑川纪章曾指出:“不能只把眼睛看得见的东西作为传统照搬到现代建筑中来,而要注意眼睛看不见的东西。”这也是许多设计者的共识和共同的努力方向。逐步摆脱对物质传统的依赖,把主视点转移到对精神性传统上来,就可以绕开关于中国传统形式与现代设计的诸多矛盾,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艺术找到新的结合点。只顾传统而不顾时代的发展、文化的开放,就会导致文化艺术的自以为是、萎糜不振、停滞不前,从而不利于自身文化的发展推广。但一味地追求与国际接轨而无视自身文化的精髓,也将会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木,终不会常久、稳固。因而充分借助于传统文化艺术中的优点,将之提炼,发展,就可以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结合找到良好的出发点。

参考书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 孙美兰主编:《艺术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版。

3. 邬烈炎、袁熙阳:《外国艺术设计史》,辽宁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

4.【美】梅格斯:《二十世纪视觉传达设计史》,湖北美术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