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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发展精选(九篇)

交通银行发展

第1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关键词:国内 银行卡 联网 通用 现状 意义

国内银行卡联网通用,是指在统一国内银行卡各发卡、收单机构在银行卡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的前提下,完成各商业银行银行卡系统之间的联网,改变各个发卡行只能自己本行发行的银行卡交易的局面,实现商业银行之间互相银行卡交易和共享商户收单市场,从而扩大各发卡行发行的银行卡的交易范围,并在国内形成规范的银行卡受理市场。

1.国内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现状

1993年6月1日,总书记在视察人民银行沙河清算中心时提出,要在我国推广信用卡,以减少大量现金的流通,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为此,由电子工业部会同“金卡工程”具体实施。

1993年9月,邹家华副总理主持会议,原则上同意了电子部提出的我国实施电子货币工程的总体设想,拟在全国逐步建设起金融卡交易体系与网络,改变当时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不能互通的局面,减少现金的流通和货币的发行量。1994年6月,由邹家华副总理批准成立了胡启立任组长的“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在同年7月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确定了首批12个“金卡工程”试点省市,其中包括部级试点省市上海、江苏、广东、青岛、杭州、北京;地方级试点城市大连、厦门、天津、辽宁、海南、山东。

在人民银行以及各个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下,12个试点省市分别建立了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并于1996年至1997年陆续投入运行,实现了银行卡的同城跨行交易。随后几年,试点城市又增加了深圳、长沙、郑州、武汉、福州、云南等六省市。1997年10 月,人民银行组织各个商业银行在北京建立了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并实现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内发卡机构以及“金卡工程”试点地区交换中心的联网,从而实现了异地跨行交易。同时,人民银行确定了依靠商业银行系统内银行卡网络,以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为基础,实现全国范围银行卡联网通用的基本思想。

2001年,由人民银行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等参股成立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银行卡的联合组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联网通用、统一规范标准为宗旨,实现行业自律,并确定了国内人民币银行卡的“银联”标识,研究出台了相关标准和规范。至此,国内银行卡实现联网通用所需的基本技术条件、业务条件巳经成熟。全国18个“金卡工程”试点省市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以及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并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就已拥有了 140 余家成员机构,实现了国内银行卡经营机构的入网运行以及国内银行卡的联网通用,并且在2004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功地完成了与香港有关收单机构的联网,实现了国内“银联”标识卡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交易。至今,中国银联已成功地与境外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收单机构进行合作,实现“银联”卡在十九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易。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人民币卡将具有更大市场发展空间,我国的银行卡事业将得到空前的发展。

2.实现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意义

2.1统一了国内银行卡业务的规范和标准

实现联网通用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属于封闭的状态,分别按照自己确定的技术和业务规范发展各自的业务。因此,在国内市场上出现了各发卡行各自为政,不同机构发行的卡之间不能通用,自己发的卡必须且只能自己收单的局面。就连商户的发展也是各发卡行自己发展、自己配置设备、受理自己的卡,造成一家商户与多家商业银行签约,形成所谓的POS机重复摆放问题。

联网通用以后,经过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以及各商业银行等机构大量细致的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技术、业务标准,基本形成了商户、自助设备的通用、共享,方便了持卡人用卡,大大改善了国内银行卡的市场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出台了各个商业银行不能独立完成,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实现的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打破了不同发卡机构之间银行卡的壁垒。这是商业银行迫切盼望的,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

2.2为在国内形成符合市场化规律的银行卡收单市场奠定了基础

实现联网通用前,国内银行卡经营机构的各自为政状况,导致了发卡和收单均是自我完成的状况,以至于发卡机构在进行收单业务时的指导思想都是“改善用卡环境,提高自身银行卡品牌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发卡和收单是相互关联的,收单是为自己发卡服务的,是为了扩大卡片的应用范围,并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提高卡片质量,以吸引更多的持卡人办卡、用卡。但在这种情况下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上,国内尚无互相受理的基础,商业银行也不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因收单业务本身能够创造收益而发展收单业务的。

联网通用的实现,为建立银行卡收单市场奠定的基础。在遵守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后,商业银行网络实现了互联,交易信息得以实时转发,并且在统一的业务规范下实现了成员的互相,因而商户、自助设备的共享使商业银行在银行卡收单市场中增加了业务的收入,从而产生了新的业务种类一——国内人民币卡收单业务。中国银联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的建立,承担了在银行卡发卡和收单业务中的承启作用,使发卡和收单业务在市场中被分割开来。在国际巿场中,银行卡收单是一个营利性很强的业务,因此,国内收单业务与发卡业务的分离,将使得收单业务具备独立发展的条件,银行卡经营单位办理收单业务可以不再仅仅是为了促进自己的发卡,还可以将其作为一个营利性业务来经营,甚至也可以不发卡,只进行收单业务。因而,国内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市场能够得到迅速地发展。

这种业务市场的出现,已经在呼唤有关规章制度的出台和细化,呼唤市场中各方的明确定位以及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则,呼唤在平等竞争中得到规范的发展,呼唤有关监管体制的进一步细化并取得相应成效。

3.结语

目前,中国银联的18个分公司都拥有各自的信息交换中心, 承担跨行交易信息的转接以及有关交易的资金清算等职责;同时,中国银联各分公司都致力于发展本地的特色业务。根据中国银联的计划,在其上海新系统上线后,除当地特色业务外,18个分公司的信息交换系统将不再承担有关跨行交易信息转发以及交易资金清算功能,而仅仅作为交易信息传输节点。届时,无论同城或异地交易,将全部交上海新系统进行转发处理,并由信息交换总中心进行清分清算。■

参考文献

第2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一、中国债券二级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基本模式

目前中国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二是交易所市场交易;三是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这三种模式的交易方式不同,服务的对象也有所区别。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大部分记账式国债和全部政策性银行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场外交易的特点是以询价的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是依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债券交易系统进行的,也就是说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提供报价信息、办理债券交易,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交易所市场,是各类投资人包括机构和个人进行债券买卖的场所。交易所市场是场内市场,投资人将买卖需求输入交易所的电子系统,由电子系统集中撮合完成交易。

商业银行柜台交易,是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按照其挂出的债券买入价和卖出价,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为投资人办理债券的托管和结算。经过两年多的准备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柜台交易业务已在工农中建的部分分行进行试点。

根据国际经验,债券交易主要通过场外进行,场外交易的债券及其衍生工具数量也往往数倍于交易所中的交易。在我国,1993年至1997年6月间的国债交易主要在交易所进行。199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目前形成了交易所交易、场外交易和商业银行柜台交易三种方式并存的格局。从债券的发行量和交易量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二)二级市场交易品种及交易增长情况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主要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两种。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债券交易的品种设计选择了最简单的产品,尚未开展债券期货、远期等衍生产品。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券种目前主要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券种为国债和企业债券。近年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交易的债券逐年增加。2002年8月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为22462亿元,其中国债为13115亿元,政策性金融债券为8926亿元。在交易所托管的债券约为1800亿元。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逐年上升。市场成立前两年现券交易很少,1999年现券交易仅为37亿元,2001年现券交易增加到840亿元。2002年以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各项措施出台实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出现了大幅度增长。截至2002年7月末,现券交易为2977亿元,同比多增2747亿元,增长了近11倍。

200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超过了交易所市场的回购交易,特别是2001年以来,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量成倍增长,2001年银行间回购交易为40133亿元,是交易所市场的2.6倍,2002年1至7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为55925亿元,是交易所市场的4.7倍。从两个市场的交易情况看,交易所市场的现券交易比银行间市场活跃,现券交易量一直大于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量,但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已大大超过交易所市场。

(三)债券的交易、托管和清算制度

债券产品由于种类不同,定价较为复杂,因此传统的债券交易大多采用电话询价的方式进行。从欧美发达的债券市场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透明度的不断提高,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方式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是借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簿记系统完成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用覆盖全国的数据网络为债券交易提供电子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达成交易后,再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为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债券交易的债券结算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簿记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以转帐方式进行,商业银行通过其准备金账户和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进行,商业银行与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之间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途径由双方自行商定。债券交易的结算方式包括券款对付、见款付券、见券付款三种。具体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选择。

(四)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自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扩大市场参与者。

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初期,仅有16家商业银行总行成员。由于交易成员有限,因而交易不活跃。根据各类金融机构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陆续批准了各类金融机构加入市场。2002年4月,为了继续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银行间市场准入制度。从4月15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只要持有效证件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户,并在规定时间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即可从事债券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

截至2002年8月末,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达817家,其中包括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中外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农村信用社联社。从机构种类上看,已包括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参与者。

市场参与者的类型丰富多样,具有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对经济、利率、通货膨胀的预期不同,都会促进二级市场流动性提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参与者还仅限于各类金融机构,今后,应创造条件吸纳非金融机构包括大型企业、各类社会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将成为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进行大宗债券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市场参与者的范围覆盖到境内的所有机构投资人。

二、中国人民银行在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几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量增长较快,同回购相比,现券交易不甚活跃,债券的流动性较差。衡量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标准是,当投资者买卖大量债券时,能够在较短时间成交,同时不引起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因此,无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都不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中国债券市场缺乏流动性

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债券供给不足,目前发债主体主要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第二,债券期限结构不合理,发行的债券大多在5年期以上,1年以下的短期债券非常少。第三,长期以来,商业银行资产以贷款为主,资产结构很不合理,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正处于资产结构的调整阶段,对债券的需求量较大。第四,尽管近年来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种类不断丰富,但从本质上讲都是国有单位,存在相同的价值取向,对债券投资的需求比较集中。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提高了筹资者的成本,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为了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近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提高市场透明度,通过结算业务和双边报价等方式,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发展。

(一)开展债券结算业务,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

由于银行间市场采用交易对手逐笔谈判、成交的方式,因此信息对交易双方至关重要。随着大量中小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如何提高市场透明度,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中小金融机构顺利进行债券交易,需要在专业人员配备以及设备配置方面达到一定水准。为了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缺少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缺乏信息等问题,降低其交易成本,提高盈利水平,从199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就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由一些规模较大、经营状况好的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2000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结算业务,规范业务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25号)。目前,已有近30家的商业银行开展了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结算业务,商业银行在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提供交易信息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小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的活跃程度明显提高。2000年末,中小金融机构回购交易量占全部交易量的比重为9.27%;2001年末,这一比重增长为10.02%,到2002年8月末已增长为14.04%.

(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制度,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为了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2002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第5号公告,规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即金融机构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联网手续,同时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有关材料开立债券托管后,即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参与者,所办手续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配合准入备案制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重新修订了《债券托管账户开销户规程》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联网管理办法(暂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第5号公告精神,分级落实备案管理。

(三)批准9家双边报价商,开展双边报价业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今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工农中建等9家商业银行成为债券双边报价商。双边报价商可以自主选择报价的券种,在交易时间内连续地报出这些券种的买卖双边价格。其他市场参与者如果认为报价商的报价合适,可以即时点击成交。这样,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发展债券二级市场的政策措施

发展具有高流动性、高效率、公平、统一的债券二级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我国债券市场今后的发展目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将加强同财政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积极采取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建设高流动性的中国债券二级市场。

(一)积极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丰富投资人结构

为了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必须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允许具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和资产负债状况的机构参与债券市场,丰富市场交易主体。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中小金融机构买卖债券、办理债券结算的业务,但该项业务还未扩展到企业。应尽快通过开展债券结算业务,吸收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增加债券交易品种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步骤地增加可供交易的债券品种。目前,发债主体只有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商业银行没有发债权,债券发行市场的广度显然不足。可考虑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企业债券以及市政债券等,丰富债券品种和交易工具。

(三)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不联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参与者无法自由选择交易场所,自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政策上还不允许商业银行到交易所买卖债券,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也无法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二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在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交易所的登记公司托管,除少数券种可以转托管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外,绝大部分债券不得相互转托管。

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阻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尽快解决中国债券市场的分割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市场准入政策上已进行了调整,备案制实施5个月以来,已有近100家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因此,跨两个市场进行交易的参与者会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衡两个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作用。另外,在适当时机,可尝试允许部分券种在两个市场进行转托管,从而为下一步两个市场之间债券的自由流动摸索经验。

统一的债券市场并不意味着交易方式、交易场所和托管系统的统一,交易方式和托管系统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也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统一的债券市场应是指交易主体可以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自由地选择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资金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市场间流动。

(四)进一步加强债券托管体系建设

债券托管体系是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核心环节,有关监管部门特别加强了对于债券托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托管系统不断升级,其价格发现机制效率高,市场的流动性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对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发行系统、公开市场业务系统等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以适应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目前,债券簿记系统以及债券交易系统都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债券簿记系统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接口工作也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预计明年可实现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方式。今后,为了适应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对债券的交易系统、托管系统不断地进行升级,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完善债券托管结算体系,以加强市场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五)加强市场监管

第3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自2008年正式推出以来,交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已走过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依托交通银行“以亚太为主体、欧美为两翼”的国际化网络和横跨多个领域的综合化平台,该行私人银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客户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能力日益增强。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交通银行服务客户规模较2008年增长20倍,管理资产规模突破4600亿元。私人银行专属产品体系与增值服务体系搭建完成,跨境礼遇服务覆盖全球50个国家、156个城市,私享服务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不断彰显。

据了解,交通银行私人银行服务以现有“沃德财富”服务为基础,服务体系为沃德客户经理+私人银行顾问+私人银行投资顾问/个人财富管理专家团(即所谓“1+1+1”服务),根据客户对财富不同角度的需求,秉持“6W 财富管理”理念,在财富创造、财富增长、财富利用、财富保障、财富传承和财富精神六个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通过不断增强财富管理的核心专业能力,持续提升私人银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水平。

据《中国私人银行2016》预计,2017年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269万户,至2020年达388万户,年均复合增速为13%。中国高端人群财富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同时,面对目前国内高净值人群迫切的境外投资需求,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国际化发展刻不容缓。

事实上,从成立伊始,交通银行就另辟蹊径,区别于其他银行私人银行主推的人民币在岸业务,该行主推海外资产全权委托业务。交行也因此成为国内首家推出海外资产全权委托业务的银行。

在这方面,交通银行充分发挥其在亚太地区机构分布广泛、经营历史悠久的传统优势,发挥境内外联动优势,加快开展客户需求增长较快的海外投资、全权委托和财富传承业务,积极拓展海外投资、x岸家族信托等新兴业务,打造交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亮点与特点,形成交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第4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张建国,2001年进入交行,曾担任交行分管国际部、海外部、电子银行部、外事部、科技部等部门的副行长。2004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行长、副董事长。

战略转型:不仅仅是顺应潮流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入世过渡期即将结束,各类银行将与外资行在本土正面交锋;此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商业银行正面临“脱媒化”的挑战,传统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受到冲击。若要在变化莫测的新形势下生存和发展,各商业银行只能以思变寻求突破,以变革、转型寻求可持续发展。

作为一名国际公众持股银行的行长,张建国经常思考交通银行的发展战略,并曾就商业银行战略问题与国外的同行经常进行探讨与交流。张建国非常清醒地看到,从国内银行业的现状以及交行自身的情况出发,当务之急是要完成战略转型。

在张建国眼中,交行的战略转型应该包含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在经营理念和服务观念上。总体来说,中资银行的服务水平还是较低的,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观念在某些方面还只停留在口头上,商业银行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推进。张建国非常赞同追求市值最大化和高市值这一国际先进银行的经营理念,并在交通银行的战略转型中付诸实践。市值最大化是银行财务表现、品牌和服务的综合体现,既要求做大,更要求做强。具体到指标上,就是要围绕ROA和ROE的可持续增长,用经济资本约束和推动业务发展的理念来实现价值创造最大化,用正确的经营风险理念来处理加快发展和控制风险的关系,既重量又重质,不断提升交行的市值。

第二层次是融入全球的金融体系。张建国对交行的战略伙伴――汇丰集团的历史沿革了如指掌。20年前,汇丰集团还只是一家区域性银行,其资本、规模和市场影响力都很一般。如今汇丰集团被公认为世界顶级的商业银行之一,原因主要在于汇丰银行通过并购,发展壮大了实力、取得了优势。张建国预言,从现在到未来的10年间,中国会进入类似全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发展期。这个时期有两个特点:一是金融企业通过不断并购,壮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二是呈现出“deregulation”(市场化、自由化或者放松管制)趋势。2005年以来,我国监管层和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监管创新等方面为适应新的形势,在政策上已经有了很多变化。商业银行必须具备国际视野,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先机。

第三层次就是银行内部的创新。2005年以来,国内各行业在制度、政策和产品上创新不断。银行如果不在机制上有所创新,一定会在经营上败下阵来。尤其是2006年12月31日对外资银行开放大限的日益临近,银行自身的创新成为严肃和紧迫的课题。

张建国始终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在充分剖析自身条件和同业竞争状况的基础上,确立较长时期(如十年)的主导战略。国内商业银行要学习国际商业银行战略调整和变革的经验,掌握国际银行业战略变革的趋势,确定并实施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符合自身特征的战略变革。交通银行的战略转型将围绕国际一流公众持股银行这一战略目标来开展。不仅仅是为了顺应发展潮流而行,更是为了远景目标而主动出击。

零售业务:业务转型重中之重

业务转型是银行实施战略转型的必经之路,向零售业务转型是交通银行业务转型的重要内容。

提及零售业务,张建国侃侃而谈:“从国际银行业的历史进程来看,发展零售业务是顺天应时……”。他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客户逐步将融资的渠道和投资的重点转向资本市场,以大型公司业务为主的批发银行普遍面临生存危机,推动着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经营重心由批发型公司信贷领域逐步向零售型消费信贷和信用卡领域过渡。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与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是分不开的。2005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超过14万亿元,人均储蓄额已超过1万元。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中产阶层的崛起及其金融意识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趋向以住房、交通、通讯、教育为主,而零售银行业务涉及到居民的生活、消费、投资等方方面面,与证券、保险、基金等多个金融市场有着非常强的交叉性和互补性。因此,张建国与他的同事们深刻地认识到,在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与发展过程中,零售银行业务的重要性将会与日俱增,零售银行业务将成为最具活力和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而为了加快向零售银行的战略转型,张建国认为交行应该从架构、渠道、系统、产品、营销、队伍、服务、风险等八个方面入手。

张建国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交行在上述八个方面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的具体的工作。在组织架构建设方面,交行顺应零售业务板块专业化、垂直化、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将原先的私人金融业务部改组成个人金融规划部、个人金融销售服务部、个人金融产品管理部和个人金融风险管理部等四个独立的运作部门。新的组织架构强化了规划管理、产品管理和销售服务,是从部门银行到流程银行的大胆尝试。

目前,交行也正在加快建设新型零售网点,加大零售支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电话银行等零售业务渠道的建设力度,并积极完善和推广客户分析系统,以进一步加强对不同价值层次客户的差异化营销和精细化管理。比如,运用客户分析系统整合全行VIP客户资源,提高了对VIP客户的服务水平,使交行资金量在1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增加了38.5%。

在零售业务产品建设方面,交行将重点放在零售产品的整合与创新上,旨在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将加快发展消费信贷、个人理财、银行卡和零售类中间业务,形成有交通银行特色的零售品牌系列。

此外,在零售业务营销体系、零售队伍建设以及零售业务风险控制等方面,交通银行正在加紧变革,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贡献度。

张建国特别强调,在向零售银行转型的过程中,作为交行战略合作伙伴的汇丰银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他们协助交通银行制定零售银行战略,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并派出一名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来交行担任副行长,直接负责交行零售银行战略的实施。

张建国信心十足地向记者描绘着交通银行成功迈出转型第一步后的美好愿景:“我们将充分利用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充分借鉴国际一流商业银行的经验,举全行之力推进我行向一流零售银行的转型。”

综合经营、国际化:市场战略布局新篇

目前,国家“十一五规划”已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金融业的综合经营趋势已十分明朗,张建国对此充满信心:“中国金融综合化经营时代即将来临,我国商业银行未来一段时期必将呈现国际化、标准化、市场化、综合化的趋势,并将像上世纪90年代的欧美银行业一样兴起新一轮的战略变革。”为此,他认为交行需要在市场战略布局方面进行调整。

在综合经营方面,交行原来就有优势,海通证券、太平洋保险都曾是交行的家庭成员;2005年,交行与施罗德资产管理公司合资建立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业务的经营权;正在探索涉足证券业的各种途径;向保监会递交了开设新保险公司的申请和可行性报告,希望在CEPA框架下设立新保险公司……这一系列项目的成功开展,更加坚定了张建国带领交通银行走综合经营之道的信心和决心。

张建国具有十分丰富的境内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经验,曾经担任工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副行长。在工商银行工作期间,张建国成功组织推动设立了香港分行、东京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卢森堡分行,以及纽约、伦敦、悉尼三个代表处。在担任交通银行副行长期间,张建国积极组织推进“国际业务占优”的战略,促进海外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经过精心筹备,2005年8月交通银行首尔分行开业。同时,交通银行正加紧海外经营的重要“桥头堡”――香港分行的建设。

张建国坦言,交通银行曾经拥有的几个优势并未得到很好的发展,如本外币一起经营,海内外共同发展。如今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中资银行和企业集团越来越多融入国际市场的趋势下,应当推进跨国经营战略,才能实现国际一流商业银行的目标。

激励约束机制:战略转型的动力源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商业银行竞争制胜的法宝之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在选聘、考核、激励、约束等各方面仍相对滞后,吸引人才、稳定骨干、激励员工、鞭策落后的作用仍不够突出。

张建国介绍说,为进一步适应银行战略转型的要求,交行将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作为切入点,树立人本理念,实施人才战略,落实“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目标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交行实际、具有竞争力的激励约束体系。

对于高层人员的激励方面,目前,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交行已经通过了股票增值权方案,将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银行市值的稳步增长紧密挂钩,以促使交行的长效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的提升。

2005年,交行以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考核体系优化、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入手,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责任风险收益相统一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启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项目。以职位管理、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体系改革为切入点,突出“以岗定级,体现差异”、“以级定薪,拉开差距”、“以绩定奖,突出贡献”和“以才定迁,双向增值”的特征,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培育与使用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张建国认为,实现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有机平衡,能更好地吸引人才和激励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创造力,为实施战略转型和提升银行价值提供智力支持。

分行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基层经营单元,也是银行绩效考核的难点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交行目前是将经济利润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等指标作为对分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张建国介绍说,考核体系的完善,既是一种约束和督促,又是一种引导和激励,其目的是为了让分行的经营活动与长期的银行价值和股东回报更加一致。

在对省分行、直属分行领导班子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核时,交行以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任务为主要依据,运用平衡计分卡工具,确定关键经营管理指标,完善经常性绩效管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省、直分行领导班子综合能力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第5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关键词:网络银行;发展;金融监管;新问题

    随着电脑和互联网的普及,如今要进行转账、汇款、付款等金融活动再也不必去银行苦苦排队了,申请一个网络银行,又称网上银行(下称网银)在家就能搞掂。

一、互联网与网银

    互联网是广域网、局域网及单机按照一定的通讯协议组成的国际计算机网络,它是将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计算机的终端、服务端、客户端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互相联系起来的结果。

网银包括两层意思,一个是机构,另一个是业务概念。机构意义上的网银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开办业务的银行;业务意义上的网银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本文所指的网银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后者。

二、网银的发展

1、从银行业务看网银的发展

现在网银可提供服务的业务有: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归纳起来讲网银业务包括基本业务、网上投资、网上购物、个人理财、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六个方面。网银的基本业务包括交易记录、下载数据、网上支付等;网上投资包括股票、期权、共同基金投资等;网上购物是商业银行在网银设立的一种网上购物协助服务;个人理财理是目前在国外银行重点发展的一个服务品种;企业银行,企业银行是网银服务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除了银行自身的业务外,其也通过网银提供诸如保险、抵押、按揭等其他金融服务。

2、从历程看网银的发展

    中国银行于1996年2月率先在互联网上了自己的主页,藉此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银行。时隔1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名为“一网通”的互联网银行服务,成为国内第一家网上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网银。2000年时,我国的网银用户已达41万人,交易金额6500亿元,仅隔1年,网银用户升至200多万户,2004年,网银用户又升至逾1000万户,有的银行光网银业务就高达20万亿。此后的2005年,2006年更是一路攀升,分别达到3460万户和6900万户,网银交易额140多万亿。2008年虽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但是网银开户仍过5000万,网银交易量达354.1万亿元。2009年经济开始复苏后,网银交易额升至400万亿元。2010年时,我国的网银用户数量更是激増到了2.7亿户。到2011年底时,网银客户已达3.69亿人。

3、从电子商务看网银的发展

    作为基于互联网的一种新兴商业模式,我国的电子商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2001年1月时,我国电子商务网站数量已达1500余家,到了2010年前后,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更是迅速,团购网站大量出现。仅2011年,我国团购类电子商务网站就达3600家,电子商务交易总额逾4万亿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背后,又催生着与之配套的业务发展。商务网站多是以网上交易的形式进行的,所以开通网银是必须的,电子商务的业务与网银的业务呈现一个有我必有你的趋势,伴随着电子商务越来越发达,网银的用户量及交易量也越来越多,开通多个网银的人不在少数,可以说电子商务极大促进了网银的发展。

三、网银发展及其带来的金融监管新问题

1、网银发展自身的问题

(1)、网络建设方面。虽然我国的网络近年来发展迅速,但网速、上网费用、覆盖地域等与人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偏差,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状一定程度影响到了网银向更多网民普及。

(2)、网络支付方面。目前我国的网银发展只是速度上的优势,并不成熟更谈不上完善,因此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难以保证,最突出的就是在支付时的安全,银行的全国联网服务还不完善,行与行间的合作也不尽人意,其网络支付的覆盖面也相对较小。

(3)、网络安全方面。安全性问题是网络银行在建设网上支付系统时,最为重视,也是花时间最多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侵入系统,干扰、破坏系统或盗用资金,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给用户造成资金损失。

(4)、网络法律方面。网银是先进、超前、方便的,其生命力也是强大的。但是目前我国与网络相配套的法律还不完善,还存有很多漏洞,使得消费者不能很放心地进行网上交易,影响到了网银的发展。

2、网银发展带来的金融监管新问题

网银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归根结底是金融监管方面的问题。

(1)、监管滞后。综合前文所述,我国的网银无论从用户量和交易量上讲都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但是如潮涌般的背后,暴露的却是我国网银监管方面的落后,在网银监管方面有些地方是空白,有的是用传统银行业务的模式来监管,造成体制上的落后,从而使得网银实际上处于一种缺乏监管的状态,导致网银的申请和使用出现多而滥的现象,带来了金融风险隐患。

(2)、保障缺乏。我国的网银监管落后于网银的发展,还表现在保障体系上。虽然近年来提出了网银实名制,但是实际执行得并不怎么到位。这给一些匿名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3)、监管立法。网银发展至今,我国还没一部与之配套的监管法律,也没有任何指导意见明确当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的全凭一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这些协议往往只讲明了银行的权利与用户的义务,而对自身的问题却提之甚少。当用户因为网银使用过程中产生了诸如帐户资金被盗、上当受骗等问题时,监管部门往往不能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监管被动。当钓鱼网站层出不穷且冒充正规银行网站与网购网站,从而导到用户网银资金被骗时,监管部门往往不能做到与公安机关联动,第一时间冻结被骗资金,而是要等到实际损害已经发生过后,骗子已经逍遥自在了,才启动相关的机制,呈现一种事后诸葛亮的作风。

四、结语

虽然在网银的发展与监管中暴露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网银作为一种新兴的银行业务以及交易方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些阻力也是常情之事,不可因噎废食,而是需要将不到位或是空缺给补上,特别是要加强对网银准入的监管,把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从而促进网银健康、快速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罗应珍.电子商务发展简史[M].电子科技出版社,2011.11

[2]穆乃云.网络与商业应用[J].现代商业经月刊,2009.07

第6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关键词: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历程;问题诊断;途径

从1981年国债恢复发行开始,我国债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和壮大,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逐渐形成了包括场内、场外等多种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的市场。但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诸多问题仍然困扰其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在我国债券市场30周年之际,本文从发展历程回顾、问题诊断及未来发展等视角深入剖析交易所债券市场。

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我国债券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91年以前以场外柜台市场为主的阶段,1992年至2000年以交易所市场为主的阶段,以及2001年至今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的阶段。

1.场外柜台交易市场阶段

1988年初,首先在7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商业银行柜台成为国债买卖场所;到同年6月,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城市又扩大至54个大中城市,至此,我国债券流通市场基本形成;1991年初,国债交易流通进一步扩大到全国400个地、市一级以上城市。由于债券交易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及证券经营机构的柜台进行,因此称为场外柜台交易市场阶段。

2.交易所债券市场大发展阶段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交易所债券市场逐渐发展壮大,此后,全国各地的证券交易所都开展债券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逐渐活跃;199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试点,国债回购交易在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等机构之间大量出现,但由于缺乏全国集中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系统,存在国债买空、卖空、挪券和假回购等违规行为。1994年末,国家开始清理整顿各地分散的证券交易场所,将国债交易集中至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国债期货交易突飞猛进。

3.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发展阶段

199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爆发“三二七”国债期货事件,国债期货试点历时两年而终。1997年初,交易所的债券回购成为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导致股票市场过热)的重要渠道。1997年6月,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将托管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全部转到中央结算公司,并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该同业拆借中心于1997年6月16日正式办理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标志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形成。但由于当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单一、流动性差等原因,直到2000年之前,债券交易仍然主要通过上海、深圳交易所市场进行。

基于此,银行间债券市场出台了各项政策,如债券结算面向非金融机构开放、实施准入备案制等,使得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多元化,交易量大幅增加。2001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年交易量首次超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自此,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直保持着70%以上的市场份额,占绝对主导地位。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

经过上述发展历程之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为辅的债券市场结构,换言之,我国债券市场格局包括以银行间市场为代表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国债柜台市场的场外市场,以及以沪深交易所为代表的场内市场两个部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都具有各自优势,也都存在较明显的缺陷,缺乏强大的生命力,不能很好地担当起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历史重任。因此,促进两个市场互联互通、实现优势互补是关键。

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存在问题分析

由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占绝对优势,相比之下,交易所债券市场受政策限制,发展缓慢,规模较小,上交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以上交所市场为主)仅占我国债券市场的3%。但交易所债券市场具有定价效率高,价格连续,市场透明度高,交易系统先进、技术网络和渠道覆盖广泛等优势,是我国债券市场体系构建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优势,首先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做到扬长避短。

1.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存在问题:与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相比

(1)市场规模较小

债券融资已成为世界资本市场的主要融资方式,截至2010年底,全球债券市场托管量超过90万亿美元,已远超股票融资额。美国、日本和欧洲的债券市场较为发达,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债券规模增长较快,中国、巴西、韩国等新兴国家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规模仍然偏小。截至2010年底,中国债券市场托管量约为3万亿美元,仅占全球债券市场的3.3%,而交易所债券市场又仅占我国债券市场的3%,市场规模较小。

(2)产品种类少

欧美等发达国家债券市场发达,产品包括国债、地方债、政策债、公司债、债券衍生品及证券化产品等,不仅有国内债券,更有国际债券、外币债券,种类多,结构合理。交易所债券市场仅有国债、地方债、公司债和可转债等国内债券产品,没有债券衍生品、证券化产品、国际债券等。

(3)产品同质化

欧美等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的信用等级差异较大,产品差异化明显,可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与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相比,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产品的信用等级大多为A+级以上,风险等级普遍较高,低风险低收益,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交易清淡。

2.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存在问题: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

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来看,2001年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直占据绝对地位。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仅占我国债券市场的3%左右。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交易所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小

2001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首次超过交易所债券市场,特别是2003年以后,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量快速增长,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原本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投资者纷纷转入银行间市场,导致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量、交易量的下降。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仅相当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3,09%,规模较小。

(2)产品创新步伐缓慢

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直大力发展市场化导向的创新产品,既考虑各类发行者的发行意愿,也根据投资者的需求推动相关债券产品的发展,提高了发行效率,形成了良性循环。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化色彩明显,多样化投资者需求难以满足,各类发行人积极性不高,导致发行者和投资者均倾向于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产品过于标准

化,尚未形成一个包括标准化和非标准化品种的多样化产品结构,现货品种比较单一,缺乏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债券衍生产品,不能满足投资人多样化需要,降低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流动性。

(3)发行审批程序复杂,结果可预期性不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采取注册制,审批效率高,灵活性大,从而使得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地方债、政策性金融债、国际机构债、普通金融债、企业债、央票、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较高的发行效率和较大规模的投资者,保证了多样化产品的供给需求趋于平衡。与之不同的是,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的债券发行采取核准制,审批效率较银行间市场低,审批节奏及结果的可预期性不强,从而限制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拓展的空间。

与股票交易方式一样,交易所债券市场采取交易机制,投资者必须通过交易所会员才能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同,其采取的是投资者注册制,投资者对自己的债券投资有较大的掌控能力,因而具有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愿望。

三、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未来发展

正如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一样,驱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的“三驾马车”是市场、平台和政策。

平台驱动是拉力。平台驱动是指交易所债券市场需要构建一个集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于一体、支持多样化投资的固定收益平台,通过强大的平台吸引银行间投资者,形成强大的拉力。反之,缺乏强大的平台,投资者也会来而复失。可见,平台驱动是交易所债券市场谋划长远的基础。

市场驱动是推力。市场驱动是指交易所债券市场在功能强大、支持多样化投资的固定收益平台吸引下,“逐利”的投资者自发选择、自我演化而形成的市场作用。允许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主要是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构建多元化的债券持有者结构,为投资者打开多样化投资渠道,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注入市场选择机制,从而打造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政策驱动是剂。政策驱动是指债券监管机构的各项政策规定对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具有“剂”作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离不开监管机构等政策部门的支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属于分品种多头监管方式:国债的发行由财政部监管,国债的二级市场由证监会(交易所部分)、人民银行(银行间部分)共同监管;政策性金融债券由人民银行监管;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均属公司债券,但由不同机构监管,其中企业债由发改委监管,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及可转换债券属证监会监管,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属人民银行监管。历史造就的这种分品种监管方式,随着市场的变化已成为了债券市场发展的阻力,严重降低了债券市场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可见,政策驱动是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的“剂”。

综上所述,平台驱动、市场驱动和政策驱动构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的“三驾马车”,三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平台驱动是拉力,市场驱动是推力,政策驱动是剂,三者共同驱动交易所债券市场踏上复兴之路。

参考文献:

[1]陆文山: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若干问题再认识――兼论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J],证券市场导报,2010年4月

[2]金永军:债券市场场内外微观交易结构的趋势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09年4月

第7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关键词:碳金融 商业银行 碳交易 低碳产业 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5-046-04

引言

2010年,中国GDP达到39.8万亿,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作为制造业大国、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我国政府决定到2020年单位GDP的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当中。低碳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对象。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规划更是明确指出“应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碳交易在国家低碳产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碳交易业务和碳交易市场中扮演中介作用的商业银行,更应该抓住碳金融市场和低碳产业大力发展的契机,积极参与碳交易、发展碳金融相关衍生品,积极支持我国企业充分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帮助我国企业增强碳交易议价权,与此同时积极开发二级市场碳金融衍生品,这不仅能够带来丰厚的盈利回报,更是商业银行贯彻“十二五”规划、践行低碳金融服务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深入了解国际碳排放权市场规则,以及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积极参与碳金融业务也有助于商业银行社会形象的提升。

一、碳金融业务发展特征

(一)碳金融交易及其原理

广义的碳金融指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金融活动,碳金融市场包括现货、期货、期权等金融及衍生品市场。狭义的碳金融指碳排放权的交易。通过政府碳排放配额和市场机制来解决碳排放的负外部性,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将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碳金融源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京都议定书》。1992年全球150个国家签订UNFCCC,承诺到2050年温室气体减排50%;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要求与1990年相比,2012年底前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降低5.2%,其中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和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同时规定了通过补充性市场机制来降低减排成本的三种灵活机制:1.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即发达国家之间通过双边项目及合作转让减排单位;2.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交易,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实现“经核证减排量”(CERs),用于发达国家减排、限排;3.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 IET),即发达国家将超额完成的减排量转让给未完成减排的发达国家。三种机制的共同特点均是境外减排。

这三个机制中与发展中国家直接相关的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企业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展开可以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项目的合作,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者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企业则通过碳交易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而不再亏本,从而提高发展绿色能源的积极性。

我国从2005年加入CDM市场,到目前已成为世界上CDM项目最多的国家。到2008年底,我国CERs(碳核定减排收入)签发量已经接近全球总签发量的一半。虽然我国在CDM项目市场中份额最大,拥有庞大的碳排放市场,但CERs一般只在一级市场交易,金融机构也没有充分参与更有吸引力和套利机会的二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且我国70%的核心减排技术还要进口,在碳金融市场上没有发言权和定价权。国外的金融机构常常以较低的价格从我国企业收购大量的CERs,通过二级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碳交易并获取高额收益,而国内企业只能提供大量低价碳初级产品,处于碳金融产业链低端。所以,我国亟需通过金融创新, 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和模式, 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我国碳交易的被动局面、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巨大,碳金融渐行渐近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CDM碳信用卖家,我国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达到全球的70%,至少有30亿吨。截止2009年12月18日,我国在发改委审批的CDM项目有2279个,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供应国。在碳金融交易平台建设方面,我国从2008年开始,先后在北京、天津和上海建立了三个自愿性的环境交易所,形成了碳交易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以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尝试。其中,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已经进行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启了企业自愿减排市场,并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了自愿减排的“熊猫标准”,此标准用来确立减排量检测标准和原则、规定流程、评定机构等。通过CDM 项目获得的核证减排量可以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进行交易。十二五规划要求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所以未来必将有更多项目被开发为CDM项目。

二、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现状

在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方面,欧美银行已先行一步。围绕碳排放权,渣打银行、美洲银行、汇丰银行等欧美金融机构在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创新。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展了碳金融有关业务,推出了CDM项目融资和碳交易挂钩的结构性业务和产品,但是深度和广度还较浅。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特点,创新推出以CDM机制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支持“轻资产”型的科技服务公司。兴业银行以金融手段支持和推动政府节能减排,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07年,交通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首先提出了“绿色信贷”理念,将全部信贷客户和业务实行环保分类管理。2008年浦发银行推出针对绿色产业的《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其中包括CDM项目开发咨询服务、项目融资和碳交易衍生产品。浦发银行联合国际专业机构,为国内减排项目提供CDM项目开发、交易和全程管理式的全程一站式金融服务。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也先后推出了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2011年3月21日,中国工商银行也已经正式推出碳金融合约交易业务,工行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围绕碳排放权项目开展的金融市场业务合作协议。虽然商业银行已经在碳金融业务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和努力,但我们对利润更加丰厚的碳交易二级市场领域涉及非常少,并且在发展上明显落后于国外碳金融业务发展,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我国碳金融业务还有很大潜力。而在2010年世博会期间交通银行“绿色金融有助于低碳城市的建立”的设想,更是为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经济转型和绿色金融指明了道路。

在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碳交易规则,企业在国际碳交易中的议价能力低。目前的碳金融模式可以归纳为“CDM+减排融资”,即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卖家的身份参与国际碳交易一级市场,然后以财政拨款、绿色信贷等方式为企业节能减排融资。而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主要是根据信贷头寸和“绿色信贷”概念来为企业提供贷款,此外目前关注碳交易市场的商业银行只有少数几家,碳交易领域的专业人才也非常稀缺。众所周知,在碳金融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是一种虚拟商品,因此需要核证、评级、风险评估等一系列中介机构的参与才能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碳市场,在这些方面商业银行大有可为。在碳交易领域人才培养方面,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培养一些专门从事碳金融评估、会计等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现有的人员和部门将工作领域向碳金融市场上转移。CDM项目申请时间非常长,其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也较多,商业银行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咨询、融资服务。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在严格把控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提供碳金融衍生工具,例如在国外已经大力推行的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基金、碳期货等各种产品。

三、对商业银行积极参加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建议

(一)积极发展绿色信贷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最新要求,各个商业银行都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和信贷投放指引,以期实现对环保优秀客户的信贷支持并逐步淘汰环保不达标客户。商业银行向CDM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有利于银行推动具有公益性质的节能减排事业发展。一方面能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在公众中建立“绿色银行”的良好形象将为企业带来整体社会效益,优化企业形象。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活动,不仅可以促进银行信贷结构的优化,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共赢。

在发展绿色信贷的过程中,各个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客户细分机制,例如交通银行的“绿色一类客户标识”。这些对环保优秀企业的行业细分和精细化管理,有利于银行筛选适合进行CDM项目开发的客户,锁定并发展重点目标。我国商业银行已有的大量公司客户资源,为我们寻找清洁发展机制的卖家和买家提供条件。另外在贷款的风险管理方面,由CDM项目下产生的CERs质押贷款,也从第一还款来源上满足了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此外,对于融资租赁形式,可以再次以固定资产抵押的方式确保银行贷款第二还款来源,锁定风险敞口。

1.碳交易和融资租赁

在我国已有的CDM项目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风电、小水电以及工业余热项目,而这些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购买昂贵的动力设备,如风力发电机组和水电发电机组以及透平能量回收机械等。而银行为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一般也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这种大型设备的供应商要求。为了获得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企业一般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由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为项目企业购买这些设备,再将设备出租给企业使用。企业以项目运行现金流、出售CERs收入支付租金,所以这类项目一般要求企业已经获得联合国注册的CDM项目。

以风电厂为例表示融资租赁业务怎样结合碳金融一起使用。假设某具有成熟CDM项目的风力发电厂需要购置风力发电机组。由银行或租赁公司(一般也需要银行充当中介机构)购买指定供货商的风电设备,并以融资租赁形式出租给风电企业。该企业以CDM项目下的CERs出售收入支付租金。

在2011年银行信贷资金紧缩的状况下,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腾挪信贷资源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发展融资租赁方式,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已获得CERs签发的电力、热力等能源提供商客户,既可以促进国家低碳产业发展,又可以保证银行盈利。

2.信托类碳金融产品

企业将未来可实现的现金流(碳交易中的CERs收入)转让给银行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计划,并定期将现金流按约定归集至信托专户。回收至信托专户的现金流可定期冲减融资本金。信托计划到期时,未收回的现金流由企业予以回购。银行可为企业提供备用授信等流动性支持。银行应建立相应的CERs管理制度。例如:信托融资期与CERs的收入期限相匹配,企业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代为收取CERs收入(企业应通知买方将CERs收款支付至信托专户),并定期把款项划入信托账户。

此外,商业银行可以借助信托公司引入私募投资者来发行碳基金理财产品或以CERs为收益权的理财产品。

(二)结合商业银行国际背景发展碳金融业务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强调以“引进来”为主的指导方针,“十二五”规划则更强调了国内有能力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商业银行也应势在贷款投向指引上加大了对“走出去”企业的支持力度。企业“走出去”代表了对商业银行涉及境外融资、理财和结算一系列的金融服务的需要。

从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已经相继在纽约、东京、香港、新加坡和法兰克福等国际金融中心建立了经营机构或办事处。通过这些海外分支行可以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支持力度,协助其处理贸易、投融资方面的资金结算、划转等需求。而碳金融市场更是国内商业银行全球化战略发展的又一新契机。为资质良好企业提供碳交易方面走出去的支持,包括CDM项目申请一系列的咨询服务、联系境外CDM项目下CERs交易双方等。银行一方面应结合碳金融业务推进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另一方面利用商业银行国际背景和欧美网点分布充分支持企业进行碳金融交易。发展碳金融同样有助于加强商业银行与国际大银行的合作,大多数碳金融交易还集中在欧美等国家,我国已经完成签发CERs的CDM项目也需要在国外找到买家,这就需要国内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与国外的经济实体或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协助进行买方推介,实现海内外联动。这样也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更好地了解碳金融业务和交易规律,促进自身的国际化程度。

(三)建立专业团队

新兴的低碳产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项目回报期长和收益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所以,我国碳金融的发展需要来自银行等机构专业人士的大力支持,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防范在碳交易中的风险,也应该培养专业知识基础扎实的金融从业人员。碳金融交易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产品结构和创新盈利模式。而对于CDM项目的设计、立项、注册、监督、核查、CERs签发等全流程,需要专业团队跟进。

原始CDM相当于一种远期交易,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大。由商业银行介入为项目开发者提供信用保证,并且创造出经信用等级更高的银行担保的CERs,必将更有效地促成该市场交易的进行。加强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建设,为项目建设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为初始排放权的开发提供担保,而这些的顺利进行,都需要金融机构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

(四)建立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不熟悉碳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而碳排放权的定价权也由外国交易市场决定,所以对刚刚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的我国商业银行来讲,碳交易风险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政策风险方面,“十二五”规划强调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并且明确提出要求“排污价格合理化”,所以商业银行参与碳交易,政策风险相对较小。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发展碳交易“质”比“量”更重要,比如一些热门产业如新能源,局部已经存在过热的现象,风电行业2009年已经有80多家整机厂。所以商业银行应充分考虑行业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确保碳金融资产的高质量。另外,我们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项目风险。市场风险方面,我国碳交易市场建立还不完善,专门负责碳排放权分析评估、CDM项目风险测评的中介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完善,不能给商业银行提供专业可靠的信息。而项目风险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方面,比如风电项目是否能按期建成投产、是否符合国家减排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收入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项目主体是否具有良好资信,商业银行是否面临项目违约、商业交易对手资信情况如何等。而在开发碳排放权交易相关金融衍生品方面,风险控制更是重中之重。化工、会计、金融、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产品的设计等方面都需要格外关注。

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而契合国家政策规定、经济发展需求和区域发展特色的碳金融业务及其产品,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有益的创新实践,碳金融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在未来的五年内将展现其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出台,低碳产业走向成熟,碳金融的发展是我国产业结构演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在碳金融的洪流中必将有更多的机会,银行业应该高度重视、积极把握机会、充分参与国际交易、培养碳金融后备人才,全面提高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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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李婧交通银行总行管理培训生

李可铖 哈佛大学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能源技术创新政策项目研究助理

第8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关键词:绿色信贷;绿色交通;节能减排;商业银行

随着国内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各类环境问题频发,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手段在现实中逐渐显示出不足。在此背景下,学界、政府、社会达成共识,逐步引入各类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业环境社会责任及银行通过其信贷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的力量逐渐为人们所重视。绿色信贷,成为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以来不断发展。而交通行业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绿色信贷如何有效支持其绿色低碳转型,仍值得进一步研究。

一、 绿色信贷及其在交通领域应用

1. 绿色信贷定义及国内现状。绿色信贷,最早源于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以及国际银行业自愿参与的“赤道原则”,要求银行等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风险、社会风险等。有学者认为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涉及环境污染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一种政策手段。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绿色信贷在近三年来迎来第一次快速发展。2014年各大银行在银监会支持下,集体编写了《绿色信贷》教材,同时内部也开始规范绿色信贷统计口径。为了避免限制型贷款收缩中的银行历史业绩影响,本文选取鼓励性绿色信贷,也即公开资料中的绿色贷款余额进行比较。就目前披露的数据来看,绿色信贷余额占各大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在5%上下,其中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比重占全部贷款比重的比例超过10%。总体而言,绿色信贷已经成为银行贷款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又以兴业银行表现最为突出,连续两年保持绿色信贷的国内领先水平。通过对比兴业银行和其他银行绿色信贷数据,我们也可以看到绿色信贷在国内银行业务仍存在巨大发展潜力。

2. 交通行业绿色信贷初具规模。交通行业作为国内经济的支柱行业,同时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这部分压力,单纯依靠国家财政及基础设施投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银行信贷成为扶持绿色交通的重要资金来源,绿色交通信贷余额已经初具规模。以农业银行为例,2014年年末绿色信贷增长余额相较年初增长1 420.26亿元,增长42.98%,其中,全行绿色信贷余额的46.47% 是投向交通行业。

目前披露绿色信贷具体投向的上市银行仅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三家,在2014年中,这三家银行投向绿色交通运输项目的贷款余额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比例均接近或超过30%,且11个子项目中,绿色交通运输项目的贷款额稳居第一,如表1所示。

从这三家银行情况来看,绿色交通信贷发展迅猛。而在绿色信贷的投资方向上,可以看到,目前最受重视的是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更新改造,以浦发银行为例,2014年绿色交通贷款中,仅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就占比44.54%,主要是新能源公交汽车的购置。其次才是交通运输环保项目,诸如高速公路ETC等,节能照明等。

3. 交通行业绿色信贷需求巨大。虽然就目前银行披露数据来看,绿色信贷及交通行业绿色信贷已经获得较大发展,但是从社会实际需求来看,交通行业绿色信贷仍有巨大发展需求。在现阶段,银行投放的交通行业绿色信贷主要着眼于城市公共交通项目,铁路,航运等大型运输项目的节能改造,这对于交通行业的整体绿色低碳化而言,仅仅是一小部分。交通行业和群众的出行息息相关,同时涵盖了道路建设,公共交通建设,私家车购置,维修等等。这其中,除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等少数领域可以得到国家财政拨款,申请国外基金,对大部分项目而言,绿色信贷仍是主要的融资选择。

以廊坊市为例,廊坊市在建设全国绿色交通城市(2015-2017)过程中,同步落实各类交通行业节能减排项目,预计在2015年~2017年三年中,累计减排27.3万吨二氧化碳,需要节能减排投资约为18亿元人民币,其中企业自筹资金高达14.6亿。争取国家补贴的绿色交通项目共计49个,只有1个项目是由上市公司承担,其余企事业单位仅能通过企业自有资金或者向银行贷款才能获得融资。

随着国家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的不断重视,各项标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见,未来在新型环保交通设备设施上的投资仍然会持续升温,并且绿色交通的转型也会从大型项目逐步向小型的,分散的项目,从国有部门向私人部门转移。在这个过程中,项目承担者的资金来源渠道逐步缩小,更新设备带来的资金压力逐步增加,对银行绿色信贷的需求会进一步高涨。

二、 绿色信贷应用交通行业现存问题

虽然整体而言,绿色信贷近几年发展顺利,交通业绿色信贷也初具规模,但是,国内绿色信贷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同时,交通行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也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1. 国内绿色交通信贷项目种类单一。绿色信贷在国内主要以政府导向为主,政府扶持哪一类项目,银行就大量授信扶持该类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近三年通过公开渠道及银行业自我披露的报告可以看到的绿色交通信贷大量集中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内的新能源车辆更新。但是交通行业自身复合程度较高,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装备工业,交通运营服务等。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2015)》,目前交通部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包括(但不限于)42个主要项目,其分类如图1。

从上述两张图,我们可以看到,交通行业节能减排项目从产业结构上,以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领域项目数最大,占比达到52%,这部分与建筑业节能减排高度相关。其次是交通装备领域,占比为24%,包括天然气车辆应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用等项目,直观认知的交通行业就是这一部分。其余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则涵盖了智能交通系统,高速路口ETC通道等项目,占比也为24%。目前银行在发放绿色信贷时,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新能源车辆更换为重点,从产业而言,仅涉及交通装备,从运输方式而言,仅涉及公路运输,信贷项目种类过于单一。

而国外在交通行业绿色信贷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成熟的信贷产品与实施案例,包括运输贷款,汽车贷款,商业建筑贷款等等。这些银行设计的绿色信贷产品虽然也未能全部涵盖交通行业,但相比国内,已经有了较大丰富,足以借鉴。

2. 小微企业,中小节能项目易受忽视。交通行业绿色循环低碳的参与主体不仅包括大型国有企业,也包括私人企业,个体经营户与家庭。其中,私人部门,以及中小企业承担了大量交通运输业务,未来也面临着巨大的节能改造压力,整体而言,这些小微个体对银行贷款需求更高,但现实中,他们更难获取银行贷款。

以廊坊市绿色交通项目实施主体为例,总计35个单位承担节能减排任务,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其中20家是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00万的仅两家。相对于上市公司可以借助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获取融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享受财政拨款,小微企业只有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可以作为融资手段,但后者风险大,而银行贷款由于风险控制等原因,相较小微企业,中小型节能项目,银行更偏好资产优良,信用良好的国企,上市企业等,小微企业获得绿色信贷扶持的前景不容乐观。

但离散性较高,单个项目规模小等又是交通行业的固有特征。这主要是由于除交通运输枢纽及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如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设备所有权分散,难以集中节能减排,而道路路灯、停车收费设施等,单个设施微不足道,但是其总量相加,不管是现存的能源消耗量还是潜在的节能减排量都颇为可观。现阶段,交通行业项目零散的现状与银行授信对大型企业的偏好出现一定程度的不相匹配,如何化解这对矛盾,也是绿色交通信贷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

3. 银行绿色信贷内部激励欠缺。目前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仍缺乏相关配套的鼓励和惩罚的长效机制,银行并未将环境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考量因素。而从实证角度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三大压力,政府规制压力是主导因素,其次是市场压力,最后才是来自公众和非政府组织机构的压力。这导致我国银行的绿色信贷往往以政府政策为导向,欠缺内部激励。

然而在国外,银行环境风险更多是被内部化为经济风险。例如美国超级基金法规定,由于企业经营造成的土地污染,如果贷款方在明知其风险的情况下继续贷款,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于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面临巨额的环境赔偿,这也将极大地削弱企业的清偿贷款能力,因此,银行从风险控制角度,更青睐绿色信贷。此外,国外银行积极挂钩碳排放交易,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通过环境交易所实现环境收益的套现,这部分盈利的弥补了银行发放优惠贷款的损失,进一步鼓励银行采用绿色信贷标准审核项目,发放贷款。

从金融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各个金融部门要把环境风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风险纳入到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当中,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与环境有关的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此外,通过金融创新实现绿色信贷的自主盈利,这两者结合,才是推动绿色信贷的有效激励。

三、 交通领域推广绿色信贷的建议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在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就交通行业的特殊性而言,未来,在以下几点上仍可进一步发展:

1. 进一步明确交通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目前《绿色信贷指引》,各银行内部的绿色信贷项目名录等,仍然是以金融行业为主设立的,其扶持的节能减排项目主要都集中在工业制造业,而对于以服务业为主的交通运输领域,建筑业为主的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都欠缺有效指导。交通主管部门在推行新能源汽车,推行道路绿色养护等领域都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而类似《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等绿色交通具体实施规范,实际上可以成为银行审核交通企业项目绿色环保与否的标准。如何针对性的扶持绿色交通项目,需要交通行业的专家与银行共同明确。

2. 扶持第三方节能减排服务公司。交通部门节能减排不仅只是大型基建项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目前除了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以外,大部分道路货运,长途客运都已由私营企业、个体户承担,其余的配套服务更是由私人企业主导。这部分运输产业所依托的交通工具低碳节能改造,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产权分散,单个项目减排效益低下。

事实上,对于单个项目减排量小,减排成本高,信贷扶持落实困难等问题,在过去的CDM实践中已经有了解决方案,尤其是针对交通节能减排,通过P-CDM模式,将具有同质性的零散小项目整合打包为一个整体,由一个统一的项目承担方具体运营。目前国内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就在积极开展这部分运作。虽然目前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仅包括对银河soho为代表的大型商业建筑节能改造,发电厂节能为代表的工业锅炉改造等,但也具有整合不同业主同类化项目的节能减排改造可行性。由专业公司作为中介,不仅可以聚沙成塔,减轻银行贷款成本,也可以转移贷款风险,方便银行监督管理。

3. 创新金融产品与节能减排联系。为鼓励银行进行绿色信贷,除了政策指引,银行内部规范风险控制要求等手段之外,还可以强化产品创新以推动其绿色信贷的发展,例如推出大宗商品衍生品和专门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结构性产品.创新可再生资源和碳交易的企业经纪业务,加强社会责任投资和可再生能源私募基金。

例如中广核集团和浦发银行合作发行债券,将债券利率与中广核下属五家风力发电厂减排产生的核证减排量挂钩,以碳资产与金融产品挂钩,降低融资成本。还有农业银行和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贷款合同,以部分节能减排收益权为抵押,缓解用能单位还款压力,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也曾推出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收益抵押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绿色融资租赁、(下转第84页)清洁发展机制(CDM)融资等专门信贷产品。

此外,还有其他创新渠道,如世界银行通过国际金融公司,中国财政部与地方银行合作方共同推出CHUEE项目,针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由国际金融公司(IFC)提供担保资金,通过《损失分担协议》承担一定损失分担责任,发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

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产品,充分挂钩企业碳资产,节能减排收益,发挥其他绿色基金杠杆作用,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益。

4. 建立专项的绿色银行。2012年,英国正式成立绿色投资银行,将投资活动限制在“绿色项目”,即那些符合英国政府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项目。英国政府提出的五个绿色目标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保护或美化自然环境;保护或加强生物多样性;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以盈利为目标实现独立运作。

这一投资银行的建立,将承担起额外的,专门的,针对绿色项目的投融资功能。中国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环境保护的复杂性与专业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或许未来绿色信贷会成为银行信贷的规范标准,但现阶段由于国内经济结构,行业发展水平以及商业银行业务重心等限制,专项的绿色银行仍有其存在合理性。其中由于交通行业的特殊性,可以考虑通过现有的财政资金来源,如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划拨一部分进行市场化运作,专门为绿色交通服务。

四、 结论

绿色信贷这一概念在我国提出了近十年,但在最近三年,尤其是2014年,随着各项标准的制定与规范,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一方面,目前的绿色信贷本身在产品种类,核定标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另一方面,交通行业涵盖多个子行业,具有高度分散,积沙成塔等特点,绿色信贷要应用于交通行业的节能减排,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未来银行业和交通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针对交通行业的具体特征,设计绿色信贷产品,才能顺利推动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整体发展,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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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交通银行发展范文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时间并不长,业务量也较小。1998年4月,招商银行推出了网上支付业务,当时主要提供企业对企业(BtoB)的资金结算;1998年5月,招商银行与首都电子商城、深圳天虹商场等商家合作,开通企业对个人(BtoC)的网上支付业务,同期开通此项业务的还有中国银行。到1999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也向社会推出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其他商业银行虽也在进行系统的开发,但至今仍未推出真正的网上支付业务。总体而言,当前我国银行提供网上支付结算的手段较少,业务量在1999年9月以前也不多,9月之后招商银行推出了“银企网上行”(BtoB)和“精彩网上行”(BtoC)活动,业务量有了较大的增长。下面分别介绍几家银行的相关业务及开展情况,由于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与电子商务关系密切,故在介绍时不严格局限于网上支付。

(一)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中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种类最多、服务地区范围最广的银行,因而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也最强。

1、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的使用者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首先应该是招行“一卡通”(属借记卡)持卡人,客户可到招行任一营业网点即时办理;然后可在网上即时申请并获取支付卡(支付卡是“一卡通”的子帐户),这样就可以使用支付卡实现网上支付。支付卡的资金只能从“一卡通”转入,目前每天消费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只要是“一卡通”的持卡人都可以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成功申请支付卡的消费者可随时在招行网上特约商户(目前有近200家)选购商品,支付时只需输入个人支付卡帐号和密码。信息传输采用SSL(SecureSocker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其中支付信息直接传到银行,购物信息直接传到特约商户。

目前网上商家一般都愿意接受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而银行在选择特约商户时主要评估其实力和信誉,对商户收取的手续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未作出规定,现在一般与安装POS的标准相同,大部分为交易额的1-3%左右。

2、企业银行

招行的网上企业银行从三个层面提供服务:a、结算:包括银证资金清算、集团公司内部帐户调拨资金、工资、付款等。b、理财:交易查询、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监控管理。c、BtoB交易:网上信用证,要求付款人即受款人均在招行开设帐户,且付款人应存有足额保证金。该项业务现正试行,计划3月份正式推出。

招行的企业银行客户端必须安装专门的软件,在招行设计的交互界面上操作(而非普通浏览器)。信息传输采用SSL+128位加密传输,比BtoC模式的传输更显安全。同时提供严格的授权机制(IC卡电子认证),从业务流程操作上加强安全性。而授权人可在异地上网登录授权(此时的安全传输保障仅为SSL协议),增加了使用的灵活性。

(二)中国银行

除网上证券外,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功能与招行的相类似。1999年8月28日推出的“银证快车”,用于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企业在线理财,仅限于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划拨、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控等。至于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尚未推出,原因是考虑到人总行至今仍在着手制定标准。

在个人网上支付方面,中行提供了人民币结算的长城电子借记卡和外币支付的长城国际卡两种选择,外币网上支付目前只能通过中行进行结算。现在已有34家特约商户入驻中银电子商城,提供网上购物服务。

在网上交易的技术实现过程中,中行采用SET(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按这种协议实现的交易比起只在信息传输中用SSL加密的交易,技术上提供了更高的安全级别。但首次使用时要求用户在客户端下载安装电子证书,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在进行网上支付时,速度也显得较慢。

(三)中国建设银行

目前仅在北京广州两地试点网上支付业务。用户必须在建行开有帐户或持有龙卡,然后到建行指定柜台办理手续后才能使用网上银行。建行1999年8月向社会推出网上银行,先后实现的功能包括对私业务网上帐户查询、转帐、代缴费,对公帐户查询等。1999年12月27日在北京地区推出网上支付业务,共有九家特约商户,单笔支付最高为10万元,并提供退款服务。

建行网上支付采用SSL协议,并通过提高网上银行交易站点的安全级别、建立实时监控系统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四)安全交易模式

SSL和SET本身属于两种通信协议,基于SSL和SET建立的交易模式是目前为网上支付提供安全保障的重要手段。

1、SSL交易模式

A:客户选中商品后向商户发出购买信息(含客户资料)

B:商户把信息转发给银行

C:银行验证客户信息合法性后,从客户帐户扣款

D:银行通知商户付款成功

E:商户通知客户交易成功并发货在这种模式中,由于客户的信息经商户转发,使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招商银行将这种交易流程略加改进,客户只向商户发出订购指令,同时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保证了客户资料不被商户获取,并省略了B、C两步。

2、SET交易模式

在SET模式中,作为信息的接收方每次使用认证中心提供的密钥核实对方的身份;支付网关是金融网与公用网接口,是金融网的安全屏障。相比之下,目前中行的SET交易模式有一定的差别:国内没有权威的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各银行间没有实现网上实时结算,所以收单行和发卡行均是中国银行。

(1)客户向商户发出购买信息,其中商户只可阅读订货信息,支付信息被加密屏蔽

(2)商户向收单行转发支付信息托收

(3)收单行通知发卡行扣款

(4)发卡行冻结客户购货资金

(5)发卡行通知收单行已扣款

(6)收单行通知商户付款成功

(7)商户通知客户交易成功并发货

(五)评价

目前我国开展电子商务已有一年多时间,真正形成影响只是在过去的半年,表2是电子商务中各参与方的部分反馈意见以及问题分析。从中也可以看出,虽然网上支付尚不可能在各方面都优越于传统支付方式,而使社会在短期内接受,但可以肯定的是,网上支付并非电子商务中的瓶颈,而只是需要不断改善。

事实上,企图先建立一个完善的网上支付体系,然后再发展电子商务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电子商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很少有人愿意率先冲破旧的框框约束,也不愿意放弃任何既得利益,于是任何一个行业都将面临种种不协调的难题,难以单独完成试验。市场的培育需要各方合力的推动,因为技术的发展已经脱离了标准的建立,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推出较为全面的网上银行业务并着力推广,客观上推动了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使招行在网上银行业务中暂居领先地位,但同时也承受了市场和政策的风险。

二、对国内网上支付业务银行的评价:基础各不相同,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国内电子商务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但由于相关的管理条例及法规尚未出台,各银行原有业务的信息化程度不一样,因此选择了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招商银行——居国内领先水平

相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在规模上要低一个档次,因而决定了必须给自己一个独特的定位,互联网时代提供了这种契机。招行的决策层对网上银行的未来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其初步完成的中期发展与管理战略中明确提出:在规模优先和银行再造(重整)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确定招行作为“技术领先型银行”的整体定位,尤其要使虚拟银行发展成为客户服务的主要通道,达到国内银行业最高水平,要使招行成为我国网上银行服务的市场引导者。

从目前的情况看,招行网上银行的业务量在国内占绝对领先的水平,网上业务种类也领先于其他银行。截止去年年底,招行企业银行客户已达989家,网上累计对公交易量5.6万笔,交易总额358亿元,平均每笔交易额为63.9万元。个人网上购物方面,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18日开展的“精彩网上行”活动期间,共有约7万名消费者发生了10万笔交易,成交总额1000万元。目前招行的特约商户接近200家。

从技术上看,由于招行一开始就在各营业网点采用统一标准,因而较容易实现全国联网,这个优势是很突出的。从经营管理上看,招行的机制灵活,能够很好地激励员工。所以如果人行制定的标准不至于令招行原有的网上银行体系推倒重来的话,则招行继续在这个市场保持领先是情理之中的事。目前招行的弱势在于原有客户数量较少,尚未形成有特色的专门客户群,没有象中行外贸企业客户、农行的农业生产加工及乡镇企业客户类似的稳定客户。这个弱点将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深入推广而显露出来,使招行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

(二)中国银行——高起点、高标准

中国银行同样是较早就提出“科技兴行”发展思路的银行,国内第一张信用卡就是该行在1985年发行的,国内第一笔网上支付业务也是该行在1998年3月16日经办的。同时中行作为原来的外贸专业银行,海外分行网点多、经营规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取得不少经验。因此该行在开发网上银行时,一开始就高投入、高起点,在网上支付系统中采用先进的SET标准,这也是中行的一贯风格。

中行已开发出功能较为全面的网上银行系统,为慎重起见,目前只推出其中的部分业务。BtoC方面的优势在于国际支付目前只通过中行进行清算,而中行更看重的是面向BtoB的业务,因为这部分的业务量很大,更能反映银行的实力。

中行一直在金融电子化建设方面投入很大,但同样没有从一开始就统一规划。近年来以省为单位已逐步得到规范,加之各区域原有系统较为先进,据称在内部清算方面实现联网问题不大。

(三)中国建设银行——突出BtoC业务

建行是紧随中行、招行而推出网上支付业务的,目前仅在北京、广州做试点,业务范围与中行大体相似,网上支付较有特色的是提供退款功能。从建行现有及即将推出的网上银行业务来看,该行更注重面向BtoC的业务,认为国内个人网上购物有着巨大的市场,较易实现;而面向BtoB的业务风险较大,国内用户未必能够很快接受。从组织结构上看,建行成立了专门的业务部门,统一规划和开发。

(四)各行网上银行业务对比

(略)

(五)浦发银行与深发展网上银行正处建设中

目前上市公司中的浦发银行和深发展均未正式开展网上支付业务。事实上,网上支付只是网上银行众多业务的一种。一般来说,网上银行的功能从低到高分以下几个阶段:静态信息、动态信息、提供在线查询帐户信息和提供在线交易。由于网上银行可以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今后银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可以预见浦发银行和深发展也终将会发展包括网上支付在内的网上银行业务。由于国家未出台网上支付和认证中心等方面的规定,许多银行为规避风险一直在观望。据悉,人总行将在不久公布相关标准,标准的出台为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明确方向,相信届时浦发银行和深发展也会加快建设进程。

相比之下,浦发银行的现有条件更有利一些,因为它已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整个站点的界面设计友好,图文并茂,提供了较全面丰富的业务介绍及金融动态信息,达到网上银行的“动态信息”阶段,具备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而深发展尚未设立自己的站点,并且深圳存在招行这个强大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率先在国内建立起区域性的认证中心,上海电子商务工程也被列为国家综合示范工程城市之列。浦发银行在上海有较大的经营优势,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配合地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地利、人和之便。

深发展现正由电脑部门牵头,会同各业务部门联合开展一项较大规模的计算机系统改造工程。其中,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和现有的电话银行被作为一个大系统来考虑,相信会有较高的起点。该行力争在年内推出部分网上银行业务。

三、发展网上支付业务的对策与建议:建立法规、标准完善结算体系

(一)鉴于目前国内已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推出网上银行业务,服务于电子商务的结算需求,尽管这些网上结算工具还很不完善,但对应于国内的电子商务交易现状,应该说已经能满足并略有超前。必须明确的是:虽然不少银行看好电子商务发展前景,但银行充当的角色只是提供结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在目前许多政策、法规、标准尚未制定,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形下,期望银行冒着风险超前建立一套完善的网上结算体系,是不现实的想法。

(二)短期制约网上结算业务的因素包括技术标准(SSL/SET)、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的建立。由于人行已会同11家商业银行在指定具体方案,估计情况很快明朗,网上结算业务规范化的基础奠定后,银行将进一步推出更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