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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精选(九篇)

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

第1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www.133229.Com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2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主题词]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 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3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一)经济责任界定不明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两办规定)。新规定特别指明:“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收支以外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功过是非、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地界定。然而,由于经营管理、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客观上就存在很大难度。界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时,存在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现任责任和历史责任的界定;领导责任和财务责任的界定;主管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定。目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审计意见不能明确表述被审计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及经济责任人承担的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定性评价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问题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说明。定量评价方法是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行业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但是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以定性评价方法为主,定量评价方法只起到了简单的辅助作用,这种简单的评价模式导致评价主观性太强,违背谨慎性原则,同时评价结论无具体数据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难以客观地鉴证评价内容。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一般是参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暂行规定》和《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中的规定,这些指标由国家给定了固定的权数,即确定了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指标的权重会发生变化。例如企业处于初创期的关键指标为市场占有率,而成长期则为销售增长率,成熟期、衰退期则分别为销售利润率和现金回收率。此外,该评价指标体系是以货币计量的财务分析指标为主,对财务收支以外的重大决策、管理、廉政等事项的评价仍处于摸索阶段,对法纪责任通常采用定性分析评价的方法,对企业管理责任的评价不够全面,对社会责任更是缺少评价机制。

(四)审计成果难以有效运用 在当今审计实践过程中,除了“先离任,后审计”的滞后审计外,还普遍存在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不透明、不规范;对审计成果的挖掘利用不充分,被审计单位没有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不能执行到位。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评价时,应以被审计单位的事实为依据,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兼顾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同时评价指标应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责任,权责对等的展开评价,不能是有权无责,造成评价的缺位;也不能有责无权,造成评价的越位。(2)谨慎性原则。评价中要坚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于该评价的,要注意措辞恰当正确,不要给予过高评价,对于定性评价的内容最好给出消极评价,同时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3)全面性原则。要求对所有审计内容进行评价,既要确认业绩,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在评价指标选取上尽量全面、系统,既注意指标的数量效果,又注意指标的质量效果。(4)重要性原则。指标体系设置应该能够重点反映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部门在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考虑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反映企业个性的指标,纳入审计指标体系。同时,要避免设定的指标体系多而不精,突出直接反映经济责任的指标。(5)合法性原则。审计评价要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做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定量评价是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行业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能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但是不能及时反映外部经济变化情况,相应不能预测短期的经营决策对未来企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紧靠定量评价难以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定性评价不可或缺。定性评价是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问题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说明。定性评价受会计历史数据信息局限性小,弥补了定量评价的不足,但是由于其评价主观性强且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评价失去客观公平。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中,要选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渐以定量评价方法为主,尽可能设置定量评价指标,力求在审计评价中得到客观合理的结果。

在具体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施过程中,应按照以下三步进行评价。第一步,从责任入手,展开分类评价。对按照委托方的管理需求划分的经济责任即受托会计责任、受托财产责任、受托经营责任、受托法律责任以及国企领导人还需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进行分类评价,并将不同维度的评价内容按影响程度统一于综合评价中。第二步,以人结束,进行综合评价。对责任的审计评价最终反映对人的评价。一般做法是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总体肯定,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局部否定,最终由评价方进行综合判定,并得出明确的评价结论,给委托方、离任方、接任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关于离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一个明确的说法。第三步,评价结果分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论最终要分级,以体现经济责任履行优劣情况,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现阶段国有企业领导人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一种综合受托责任,包括受托会计责任、财产责任、经营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应紧紧围绕被审计对象必须履行的经济责任,适当关注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可以根据国企领导人承担的责任来划分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反映不同的责任履行情况。其中,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性反映受托会计责任履行情况;资产质量、资产运营能力反映受托财产责任履行情况;重大经营依法依规决策及效果情况、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反映受托经营责任完成情况;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受托法律责任履行情况;个人廉洁从业情况反映政治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就业、纳税、环保情况反映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见表1)。

(四)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在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后,在对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上,专门向项目委托部门提交的关于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在财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的报告,它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质量的最终载体,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评价结果应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结合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做出综合说明,一般将履行情况分为“履行很好”、“履行较好”、“履行一般”、“履行较差”四个档次。评价结果除综合评价责任履行情况外,还应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指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分析,得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实施建议

(一)会计信息务必真实可靠 确认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是评价单位领导人相关经济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审计工作者在进行定量评价之前,必须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数据信息重新审核,以降低审计风险。具体计算时,可借助先进的计量分析软件来提高计算的速度与准确率。

(二)因地制宜选取评价指标,不同阶段调整权重 不同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都有其独特的行业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的差异性,所属行业的特殊性和所在地区的不同,选取适合的指标体系,突出企业个性的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审计效果。另外不同阶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指标的权重应有所不同,评价指标权重的设置应能适应企业的动态变化,并能正确描述动态变化的发展趋势。

(三)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即任前预防、任中控制,发挥审计预防、揭露、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任前审计重在审计被选拔的领导干部在前一任期履行情况。进行任前审计时,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地审计并认真听取领导干部前一任期所在单位的群众的意见。任中审计最主要的效用是能够在识别风险后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另外,要实现审计“关口前移”,还需强化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包括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评价。通过对这些事项的跟踪审计,利用跟踪审计的评价结果,可体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作用。

(四)深化审计评价结果的运用,发挥审计增值服务职能 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仅仅是充当评价者、监督者,也要注重审计评价结果对企业治理、增值和改善企业运营状况的作用。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一要建立健全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的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如何运用审计成果以及运用情况如何反馈做出明确统一的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审计评价成果的有效运用;二要完善审计问责制度,对出现问题事项的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应尽职责。三要实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表彰和鼓励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警示和制约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四要实现后续审计制度化,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写出并上交整改报告,督促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重点后续审计。

参考文献:

第4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一、事前控制阶段

(一)推行领导干部签订经济责任书制度 在教育系统推行建立经济责任书制度,对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对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经济责任书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制定,并经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干部轮岗聘期初始签订,主要应具备如下责任内容:(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本单位有关财经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履行经济管理职责。(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单位经济责任。(3)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4)负责管理所属资产无重大人为损毁,保证其安全完整。(5)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没有违规违纪问题。(6)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合法。(7)离任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交接工作。(8)委托人,受托人,日期,说明等内容。

根据各单位职能,责任内容应目的明确,符合实际,人、才、物等关键部门的经济责任书还应包括针对性内容,如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书还应包括:负责单位基建及修缮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单位基建、修缮投资计划,不得自行确定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不得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者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内容。

(二)确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立,应建立一种“三上三下”的确立程序(见图1):

“一上一下”:组织部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校长办公会)制定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上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同时下达到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计部门);

“二上二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时间和审计队伍的配置情况,合理安排基建、财务、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分配,同时将近三年已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标注出来,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上报主管及分管领导审批,相关领导将审批后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下达到审计部门;

“三上三下”:审计部门将审批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名单上报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正式“审计委托书”,审计部门据此执行。

(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 审计承诺制是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的客观陈述和保证。实行审计承诺制可以约束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向审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情况,同时可以就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的提供确定相应的责任人,便于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时确定责任人。

二、事中综合评价

(一)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首先,行政预算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中对预算经费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评价预算制定的合法合规性、预算制定的准确性、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预算支出产生的效益性等;对科研经费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评价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有据可依,依据是否充分,经费的使用和科研经费产生的效益状况等;对专项经费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是评价专项经费开支的用途及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的财务规定等。(2)任期内资产状况。主要评价资产购置论证程序的科学性、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采购审批环节的有效性、资产保管的完整性、资产领用的合规性、资产使用的有效性等。(3)内部控制情况。主要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主要评价制定决策的数量和质量、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民主性、规范性、决策对未来产生的效益情况等。(5)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损失浪费情况等。其次,对校办企业、独立核算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部门负责人(含承包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应关注是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有关规定和企业内控制度对企业经济活动履行全面管理职责;任期内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或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有无违法经营问题等。

(二)设立经济责任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主要应从经费情况评价指标、资产情况评价指标、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决策目标评价指标、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指标5个方面设立,具体见表1:

(三)综合评价 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应科学合理的确定评价方法。根据审计实践,采用综合评价法、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即在指标分解时将总分设为100分:首先,根据审计内容将指标分解为上表五个方面,根据审计情况逐项扣减,如办公经费支出比率高于目标责任,扣1-5分;资产购置程序不合规,扣1-5分;采购可行性论证不足,扣1-3分等。其次,将审计结果与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相比,根据比较结果的相关率修正得分。第三,依据最后得分多少来区别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经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论得分多少均评价为不称职。

三、公示审计评价结果

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是指向社会公示审计结论,通常公示内容为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内容,也是审计评价体系的关键一环,既可以使审计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也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可度。公示可以对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及其处理情况、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还可以对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的审计情况进行公示。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必须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涉及重大审计事项的,还应经上级审计机关批准同意;二是公示的范围应控制在本单位范围内,避免网络转载,产生其他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第5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关键词】 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绩效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在任职期内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主要的目的是厘清经济责任人在经济活动当中应负担的责任,为以后有关部门的考核提供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其所在部门的任职期内的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收益性的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一般审计和项目审计。一般审计就是针对所有的党政领导干部按既定标准执行的统一的审计。项目审计主要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项目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收益性的审计,有具体的针对性。不同项目,审计的标准及目标不同。

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1、开展绩效审计有利于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财政收支的多少及短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反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却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通过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不仅能明确每个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及职责效率,更能够挖掘出每个干部工作的不力,避免决策失误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样,通过绩效审计既可以明确每个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也能够增强部门内部的约束性。

2、绩效审计有利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

党政领导干部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及政府、社会资源。通过绩效审计,不仅能保证领导干部对于资源使用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能够考核领导干部对于资源的使用效率。在绩效审计的制约监督之下,有利于党政领导干部对于资源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3、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审计,一方面能够发现社会在运行中的不足及领导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制约因素,另一方面能够对于出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绩效审计,使党政领导干部明确工作的方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4、绩效审计有利于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绩效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所有经济行为的审计,不仅包括单纯的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还要包括对经济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的监督。因此,绩效审计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必要手段,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起到了很好的正面效应。

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的内容

1、公共资金支出的合理性、经济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的决策权、监督权等的过程中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经济性的审计。在经济责任重引入绩效审计,就是要确保公共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当然,对是否出现寻租等经济性、效率性的内容,也是绩效审计关注的重点。

2、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果性

政府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对于重大项目的投资等活动是负有直接责任的。在领导干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首先是否可行,其次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最后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等这些问题都是绩效审计应该关注的内容。

3、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专项资金的用途是特定的、目标明确的,属于项目审计的范畴。通过引入绩效审计,我们通过分析党政领导干部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出现的问题,综合专项资金使用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维度来综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

4、各项经济目标的落实情况

每一年政府部门等单位是有年度预算及规划的,通过绩效审计,我们与年初制定的比如GDP总量、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与现实的发展状况相比较,在结合以往年度的各项指标状况,从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的评价。

5、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察,有利于了解干部们对于国家政策的了解情况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国家的重大政策以及惠及民生的政策。从政策产生的实际效果出发,分析其中的问题及可取之处,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对策、建议,真正发挥绩效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建设性作用。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开展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

1、量化分析法

量化分析法主要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以完成量化。从而对党政领导干部所取得的成就进行综合的评价。

2、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也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比较,考察指标的增长率、复合增长率等,发现它们的趋势。

3、测评法

测评法主要是指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测评人民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情况,有利于监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的工作效果,尤其针对监测各项民生工程时效果明显。

4、综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法实际上是各种指标的综合体现,通过综合分析,既关注到了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又关注到了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等各维度。综合分析法比较全面,是对党政领导干部所做绩效的综合的评价、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开展绩效审计可能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较高层次的监督,是对其资金使用的效率、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综合的全面的审计。但目前我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审计大部分还仅局限于财政收支的大小及是否违规方面,对于绩效审计也就是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财政支出效益等方面的审计还不能够充分的实施。总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审计认识不到位,审计观念滞后

很多审计人员认为绩效审计只是针对物质资料的使用而言的,而没有认识到绩效审计的经济型和效率性,仅停留在事后的效果性的范畴。这样的话,长此以往会导致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只追求其带来的经济效果,而忽视了经济的效率性,或者只追求财务指标的完善,而忽视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唯短期收益、经济效果的导向,是不能达到绩效审计的目标的。

2、绩效审计的方法比较落后,以及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

目前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审计方法多为平衡计分法(BSC)。平衡计分卡分为财务、客户、内部经营和学习成长四个方面,适用于团队、部门的考核。但平衡积分卡法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是由于各项指标的量化方法还并不理想,因此相应的绩效审计方法就显得比较落后。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审计人员主要还是以财务审计知识为主,对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知识缺乏,在实际工作中经验不足,缺乏对问题现象的综合分析能力,难以灵活运用适当方法去评价某项工作的绩效情况。

3、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很难统一确定

对于不同的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而言,绩效的含义、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很难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不同的审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绩效审计的判断完全取决于审计员自己的判断,主管色彩十分浓烈。同时由于绩效审计对象和业务内容的不同,无法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甚至是同一项目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都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这种不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了困难,可能会导致审计结论不公正,增大了审计风险。

4、我国的审计监督体制存在局限性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实施的是行政监督模式,审计部门及人员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部门的领导。除此之外,审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由本级政府掌控。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受制于人的局面,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即使上级部门要了解本级政府的绩效审计情况,也要先经过本级政府的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部门对绩效审计的审批力度及披露力度,从而制约了绩效审计的发展。

5、开展绩效审计的法规还不健全

党政领导干部对于人民交付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没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浪费的现象屡禁不止,这导致了领导干部整体的效率低下。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督和审计制度造成的。

五、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方法的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审计认识

一定要认识到绩效审计发展的必要性,它是我国政府审计的一个必然趋势。尽管我国目前仍然以财务审计为主,但绩效审计更加有利于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综合性分析。我国的审计人员以及审计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加快审计转型,从而发挥绩效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2、在实践中构建科学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及方法体系

审计评价是绩效审计的核心,应当力求全面、客观地做出评价结论。在实际中由于被审计对象的业务有时差异很大,我们可能因为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而对同一审计项目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科学统一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从财政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向“环境性、适应性和公平性”审计的方向发展。完善当前非统一形式的准则体系,促进绩效审计的发展,同时在实践中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情况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3、将绩效审计在经济责任中的运用写入法律

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绩效审计更是少有的。在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绩效审计的实施及内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一方面使绩效审计无法可依,缺少制度性的保证;另一方面使绩效审计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及执行规则。建议将绩效审计写入法律,使绩效审计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

4、加强绩效审计专业人员的培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仅仅企业需要专业的核心人才,政府部门等单位也是如此。由于绩效审计涉及到统计学、经济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仅仅依靠财务知识是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的要求的。这就需要审计机关以绩效审计为导向,加紧培养经管、财务等具备综合素质的人才,为绩效审计的开展培育后备力量。

六、结语

在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绩效审计的内容及各种研究方法还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及统一的标准。当然,绩效审计在我国面临的问题还很多,比如审计意识滞后、人员缺乏等现状,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及审计部门一方面要明确绩效审计的合理、合法地位;另一方面一定要大力培养经济责任审计中绩效审计的专业性人才。总之,在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准备,发挥绩效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越:浅谈绩效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J].江苏经济责任审计十年,2009(12).

第6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关键词 政府主管部门 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1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状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按规定实施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资产管理者受托管理资产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审查、评价和鉴证活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其审计结果既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又可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2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 审计对象定位不清,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在基层操作实践中常常会有误区,分不清“审事”还是“说人”。在操作实践中,内审人员分不清是对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评价,还是要对资产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制度的和内部控制整体评价。其实,在通过了会计核算及内控制度的审核后,评价的是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责任。

2.2 重会计核算审计,轻效益评价审计

在基层操作实践中,审计定位不清,不知是要审账,还是审查内控制度。这样往往造成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忽视了财务管理措施设计与落实等较高层次审核的要求,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审核更是避而不谈。这样一来,审计评价反映的仅仅是财务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与否,而不是财政性资金最终带来了多少的效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落实了多少。很多基层离任审计都变调成了审计会计人员,而非领导了。有了客观的指标,才能客观、真实地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这样也才利于基层部门的整体均衡发展。

2.3 审计人员独立性不强

实际执行离任审计的人员大多来源于基层部门,独立性不强,专业胜任能力不够。如果内审人员仅仅是相邻部门的一名会计,首先,内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因为,被审部门的财务人员也是内审人员的工作同伴,也许下一次,就轮到被审部门的会计来审自己部门了。所以,内审人员的策略或许会是:应付,表面过得去就行了。这样,使得大多数的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其次,很多部门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仅仅能完成部门本身的账务处理,与离任审计需要的职业判断能力差距甚远,不能从一定的层次、高度上来把握复杂经济业务的实质。

2.4 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目前,基层离任审计评价的内容不规范。有的评价定位不清,针对性不强,发表的评价不明确是对财务核算工作,还是领导干部本人;有的只披露财务工作及管理中的问题,而缺乏必要的评价,避而不谈领导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以定性评价方法居多,定量评价方法在评价工作中只起到了简单的辅助作用。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逐渐复杂,简单的模式将难以评价复杂的内容。

3 措施及解决途径

如果要做好离任审计工作,通过它让更多的部门管理者自觉地走向制度化、效益化的管理之路,发挥财政性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就要切实解决以下问题:

(1)明确审计目标,离任审计审的是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明确做出对领导干部本人的评价。这样,才能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管理。

(2)高专业水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经济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员建立经济责任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内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的继续培训工作,财务人员不但要会做账,还要了解财务管理的方法和途径。重申财会人员的准入制度,以及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制度等。这样,才能从人员配备上保障离任审计的质量。

第7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作为监督形式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构对收支及经营等活动,依法规实行监督审计、鉴证和评价的活动。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构按法规和政策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财政、财务收支、经营投资决策与发展、遵纪及廉洁等情况监督审计、评价。审计机关是县以下干部审计的主要部分,还可委派内审机构实行审计工作,并强化对社会和内部审计业务的督查和导评。

(一)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及对象 审计机构、人员即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由指定人员、部门实施审计。审计对象是县、县级以下干部;国有及控股企业的法人。审计中,并增大审计范筹至少数省部级及地厅以上干部。国家最基层行政机关就是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不管是对县级以下干部还是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县以下政府皆是对象,所属机构承担县级以下一切经济活动,如县级以下财政所、经委、民政所、土管所、教委及派出机关。县级以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重点是审计财政职能的地税所、县级以下所,还要延伸审计、调查与评价县级以下所属机构,县级以下企业,行政村等。

(二)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党政、中央、企事业和地方经济责任不同,审计内容有差别。一是县级以下干部除对一审计事项单项评价外,还需进行专题及综合评价,更要注重综合评价。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要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用数字讲话。能有效检验县级以下干部执政力,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三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恰如其分,结论得出要慎重,不评价法规没规定的内容。四是要把握时间段。设定审计评价时期为被审期间的事项,分清以往和被审期间的活动,超出被审期间不作评价。评价角度分宏观和微观两部分。评价办法除看政绩,还看履行责任好坏,政绩要评价他经济是否搞好,还评价宏观的环保、减排节能等实施部分,给出全面、综合的评价。

二、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合法性与真实性基础上,评价其行政、经济活动效果和效率。评价审计指标很多,根据审计要求,评价重点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图1为定性指标。

(一)考核指标的选择 但因各地地理环境、经济等情况不同,评价时要以当地实情来选用哪些指标。考核评价指标的建立,是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目标和重点,从不同层面、侧面分析、评价与衡量经济效果及效率。既可跟本乡历史所达经济目标的指标纵向对比;也可跟本地方较好县级以下经济同期指标横向对比,或与本县全部县级以下同期平均水平对比;还可对照本县级以下各计划水平或指标及国家标准与要求。统一的指标有较强广泛性,具体到某县要以当地情况侧重点不同。评价指标分析要突出重点、特点,严禁面面俱到,具体评价某县县级以下干部时,要参考该县以往、条件、和经济发展,评价时选择适宜的指标,并尽可能转定性为定量指标。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定量指标设计公式为:

负债率=负债额/所得收入×100%

开支增长率=[(本期开支决算数-前期开支决算数)/前期开支决算数]×100%

财政支出增长率=[(该期支出决算数-前期支出数)/前期支出数]×100%

所得开支完成计划率= (当期所得/当期计划所得)×100%

集体财产保增率=(期终权益/期初权益)×100%

税收所得完成率=所得额/计划额×100%

平均所得增长率=[(该期纯人均所得-前期纯人均所得)/前期纯人均所得]×100%

投入公益设施增长率=[(该期所益资金-前期公益所投资金)/前期所益资金]×100%

违纪数额率= (违纪金额/审计总资金)×100%

使用专项金额违规率= (专项违规金额/专项总额)×100%

招待费控制率=[(支出总额-国家标准费总额)/国家标准费总额]×100%

人均开支水平= (开支总额/在编人员总额)×100%

综合GDP能量消耗=能量消耗/GDP×100%

投入环境金额占GDP 比率= (所投环境金额/GDP)×100%

(二)考核指标的审计内容 县级以下财政收入真实性重点审查县级以下财会收入材料的实际性、完全性与法规性,县级以下执行财政预算与决算状况和达到目标程度。审查县级以下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情况,及管理使用所收现金事宜。县级以下重大经济活动执行要点为开发公益事业、转让国有和集体土地、转制企业、建设城乡、发展农业项目等较大经济责任的方面。审查县级以下大型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过程有无违反法律和法规、投资混乱、管理不当、损失重大等情况。遵守我国财经法规事宜包括政府及部门有无违反规章、法规政策、财经制度等问题;是否有收费违规事情。自身自律廉洁问题重点是相关与审计收支的执行纪律和廉洁状况,主要是县级以下干部职责事宜的履行支出状况。还要审查本县级以下村、社区、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审查健全县级以下民主制度力度,以及民主制度的制定、执行事项。居民行使民利满意度重点审查政治文明建设中重视与保证公民民利问题。

(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模型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参照图1中的经济管理、经济决策、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经济发展、廉洁自律这5个准则层下再分别对应设计n个评价指标构成总体系和评价方法与标准,并进一步使各评价指标分值(五分制)确定,乘以指标权重等于此评价指标的加权分,加总每个情况层下的指标加权得分,可得每个情况层的评价分,再乘以准则层权重,得到经济责任五分制下全面审计评价总分。

经济责任综合审计评价总分= (■Bi*Wi)

Wi是准则层权重,Bi 是准则层得分,

Bj=■Cij*Wij)

评价指标权重为Wij,评价指标分为Cij。对应与评价层次,换算五分制成百分制综合总分:

领导经济责任综合审计评价总分= (■Bi*Wi)*n

综合评价领导任期经济责任,以综合得分分四档:90-100为优秀,经济责任履行很好;70-89为良好,经济责任履行很好;60-69为一般、经济责任基本履行;60以下为差,经济责任没有效履行。

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现应用以上研究于2013年度某县审计局屯计L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实践,并参与审计工作,对本审计评价设计验证了其可行性。3人组成审计组,审计项目应用同步审计,追溯和延伸重要事项,且涉及多任领导多个任期。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与领导任职情况 L社区面积75. 41平方公里,总人口51618人。张某自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任L社区书记,对党委工作进行全面主持,王某自2007年3月至2012年6月任L社区办事处主任,对办事处、政府工作进行全面主持,对财政工作进行分管。

(二)L社区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完成财政收入情况为:县政府在2007年到2012年间,下达L社区3228.9万元财政计划收入,完成了3845万元,占计划120%。完成工商税收2947. 3万,为计划2780. 4万的106%;完成契税及耕地占用税286. 3万元,是计划102万元的280. 3%。超额和全面完成各年度收入计划。总体收支情况为,2007到2012间,内外预算总收入15687万元,13776. 49万元为总支出,累计至2012年底结余1503. 6万元。2007到2012间9983. 36万元为可用财力。债权债务及负债状况核实的审计结果,L社区截至2012年底1456. 68万为总负债,3879. 5万为总资产,2452. 9万元为净资产。2008年初718. 83万元为债权、1208. 22万元为债务,2012年12月末1482. 21万为债权、1354.59万为债务,增加了763. 38万债权,增加了146. 37万债务。

(三)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论指出:张某、王某任职于L社区时,账务处理与财务核算属实;财务财政收支等经济活动合法;关于L社区已建立财务规范的内控管理、票据管理制度;以政府采购来定购固定资产,但国资办对资产报废没批;管理债务较好,无盲目举债;以年度总结看出,2008年后,L社区开发与改造了城镇房屋几十多万平米,配合进行了公路改造与房屋拆迁,完成了村级公路建设,引入了酒业、冶炼厂等项目投资,并民主决策主要项目投资,没大的决策失误;两人在L社区任职时无个人经济问题。但L社区有较差的债权管理、往来中核算收支、欠规范的资金核算、少数没及时用的资金安排、用大额现金对工程款项支付及需改进、纠正的问题。

(四)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问题与处理意见 一是应缴1671427.98元未缴非税收入。其中,包含164910. 4元转移登记费。2007至2012年9月前164910. 4元转移登记费被村建、国土管理所收取,金额作为单位开支,没交财政专户;要交纳1083246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2007年到2012年收取1083246元配套建设费,列为转往来或其它收入,审计出没有给县财政上缴;应缴未缴的78332元罚没款,收到2012年27111元罚没收入、还有之前年度财务余额挂账的51221元罚没款,审计时总78332元没交纳县财政;要缴344939. 58元其他收入,经清理,2007―2012年收到344939. 58元利息、房租、卖废品、零星罚款等,转其他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专户管理未纳入。上面于此县公布的《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4条“人民政府有非税收入征缴所有权,各级财政有管理权。部门收取非税收入需全上缴财政”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有以下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相关会计账目调整,收缴应缴收入……挪用、滞留、截留应缴财政收入” 规则不符,令缴1671427.98元非税收入给县财政。

二是未缴国库所征11321元占用耕地税。L社区将2007年前所征收11321元占用耕地税余额至审计时挂往来(2008年起改税务部征收占用耕地税),没缴国库。于《预算法》45条“征收预算收入部门,须按法规、法律条例……,严禁隐瞒、截留应当上交收入”规则不符。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4条“执收单位及人员违反财政收入交纳规则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有关账目调整,收缴应缴财政收入……挪用、滞留、截留应缴财政收入”规定,令缴11321元占用耕地税给县财政。

三是用81064.71元扩大支出范围。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在“地震灾害重建补助”列支中不属于重建补助的81064.71元用于房屋建设。于《预算法实施条例》(第186号)38条“应加强管理预算支出,对财政制度及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范围严禁扩大……资金使用要严格依预算支出规定”之规则不符。以《财政违法处罚条例》6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账目,追回资金……”之规则,令归还81064.71元于原渠道,调整账目。

四是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民政局于2009年6月“地震199900元救灾款没取得原始凭证(经查,此款拨至社区工程,用于道路建设),2007年12月一2010年12月发票购物品数量不完整和列支167765. 3元白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4条 “……原始凭证须填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8条1款“原始凭证须具备:……经营内容、数额和单价”违反此规则,需规范。

五是少记固定资产161163元。2007年9月用145310元购汽车,2010年6月用11530元购播种机,没写入固定资产账,2007年6月购买日用品多加了4323元账,总共161163元固定资产没记。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31条“增加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登记”规则不符。以《审计法》45条4款“责令以统一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来处理”规则,对相关会计账目责令调整。

六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2012年末审计出长期挂账33笔往来款2628930. 2元,6年以上13笔挂账186369. 2元,2到5年21笔2442561. 01元。其中大兴厂66609元的暂付款、中力公司91527. 1元、宝发企业71063. 16元等;有755386. 82元代管费、101753. 9元村委补助等。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9条“行政单位要严力管制暂付款项目,要清理及时,不得长期挂账"、36条“应加强管理暂存款,单位收入纳入的不得作为暂存款项;”之规则。以《审计法》45条4款“责令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规则,对往来账款清理,对相关会计账目调整。

1-6项问题张某承担主要的领导责任;王某担当主要的主管责任。

(五)审计建议 组里以审计中的综合问题,以下建议提出:管理非税收入要加强,“收支两条线”规则要严格执行,并按时交纳非税收入;强化项目核算与管理,应用项目金额一定要依照范围和规定,不可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加强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要求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搞好会计凭证的审核,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加强往来账款管理,要求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和L社区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对相关账目及时整理,不得长期挂账。

上述案例表明,从整体上,设计的评价综合模型能全面评价被审领导在职履行责任状况,与传统审计报告中的分项评价、责任界定和描述结合,使审计能从各方了解清楚被审计领导责任履行状况,清楚地反映是非功过,明确总体状况,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利于达到目的。

参考文献:

[1]夏业良:《中国财富集中度超过美国》,《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6月8日。

第8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一、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一般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公允反映其任职期间财政收支管理的真实情况,从而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与其它审计风险一样具有客观性、潜在性、非故意性和过程性等特征,同时又有别于其他审计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引发审计风险的环节更多、环境更复杂

经济责任审计是综合性审计,审计内容广泛,既要对基本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又要对领导人的重大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这就使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环节增多,也许会出现在财务收支审计阶段,又或者是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阶段,这都是不可预测并随时有可能出现的。所以,审计需要的时间较长,任务较重,审计环境较复杂,这都是使得审计风险客观存在的因素。

(二)审计风险具有隐蔽性,审计责任较难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等需要明确其界定。而实际工作中,这些责任是交织在一起的,区分难度很大。审计人员对某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时间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内所做出审计判断,极有可能会造成审计评价不当,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评价是至关重要的。

(三)审计风险的危害性更大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通常都是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他们肩负着地区发展、经济决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重大职责。如果审计不当,将会造成对重大经济决策效果评价的不妥当,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效率衡量的不准确。这种不恰当的审计评价不但会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也会给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错误引导,造成严重后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1.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综合性审计行为,涉及面广。这就需要从事经济责任的审计人员掌握的知识不仅仅包括审计会计方面,还有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必须成为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但现实情况是审计人员具备的专业素质不高,掌握的知识不全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这些限制性因素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审计风险。

2.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落后

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面对的数据量和信息量都是巨大的。传统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已不能满足现代审计的需要,因此极大地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埋下了审计风险的隐患。

3.审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

很多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恰当、审计结论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认识不足,这就使其往往只求尽快完成审计任务,而忽略了审计质量,形成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带来的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从集团或地方的财务财政收支审计着手,最后的结果是要对其领导者在任期间的工作做出审计评价,评价其是否尽到应有的责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基本上都是掌握某些权力的领导者,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审事议人”。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比较特殊,更加要求其工作作风严谨。审计对象的身份,审计面对的复杂情况,导致审计风险加大。

2. 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而形成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范围都很广。从时间范围看,审计覆盖期限长,跨度一般为3~5年。从内容范围看,经济责任审计是把对事的审核和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又要评价领导人的经济责任。综合来看,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使其工作更加复杂,也带来审计风险。

3.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导致的审计风险

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决定了审计工作人员对被审计对象得出的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一旦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内部控制薄弱,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甚至有意虚假记载会计信息,导致其失真失信,从而会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产生较大的干扰。使审计人员无法准确得出与客观情况相符的审计判断,最终造成审计结论严重偏离实际情况,继而增大审计风险。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审计风险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准确、恰当的审计评价是要建立在统一、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方法之上的。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不完全科学、有效,无法准确、全面地对领导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尤其是一些非财务指标的情况,审计人员通常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衡量,没有评价指标可以参考,势必会对评价结果有所影响,这是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与水平,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客观公正,首先要尽快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审计质量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使审计工作合理化、规范化、法制化,尽量避免审计工作中出现不谨慎的审计判断。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审计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依据,对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分析评价。

(二)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是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工作内容,要按照规定切实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不能有任何偏差。从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到审计实施取证,再到撰写审计报告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依照法规工作,把好审计复核关,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财务信息资料,不能使任何人为因素影响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三)开拓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改进审计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事项通常内容多、时间长,而且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解决这一矛盾,唯有改进审计方法,运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手段进行审计工作。全面提高审计人员工作效率,提高审计质量,在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四)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只有综合素质过硬的审计人员才能保证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从思想入手,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审计人员不断充实和更新履行其职责应具备的各项知识。最后要加强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审计人员只有从思想上深刻认识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性,提高审计质量,才能有效地规避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霞.浅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现代商业,2011(8):67-71.

[2] 郭雪婧.浅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J].现代经济信息,2011(4):98-100.

[3] 树廷.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J].中国审计,2009(10):45-48.

第9篇: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范文

【关键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审计 模式

环首都经济圈周围企业充斥着"雾霾"、"化学排放"等问题。这与低碳循环经济本身包含可持续发展、可再生经济等理念相违背。因此,除了增强自己企业的经济实力,还要注重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同时,政府应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然,这也要求我们整个社会对其进行监控和帮助。

1 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环首都经济圈内的企业群是中国北方经济的核心区,社会责任审计目前作为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评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起到了监督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政策等作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评价后出具审计报告,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和重心,更重要的是促进企业去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

(1) 质量审计

企业的质量审计,是指企业自己内部的审计部门对企业管理层、领导者在工作质量方面相关对于消费者委托管理责任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后,对其审计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述,并且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最后把所有情况和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总的来说就是反映企业对消费者和利益相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审计。

(2)环境审计

环境审计,是指相关审计机构对于企业的环境财务信息、环境活动和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这些活动都根据相关环境法律和法规、审计标准和原则,科学有效地进行审计。环境审计主要是反映企业对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3)道德审计

道德审计,是指相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计企业的管理者和管理层工作时是不是遵循了相关道德品质或管理制度,对于道德的管理有没有进行有效得审计和评价。

2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环首都经济圈企业的经济在各方面快速发展,但同时,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对生态的破坏、对宝贵资源的浪费、员工个人的权益无法受到真正的保障,这些都诠释着发展被阻碍的现状。虽然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报告数量不断增长,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很严重,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的企业数量和范围也十分有限。

(1) 审计意识淡薄

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大多数在观念和行动上都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尤其是高碳行业,往往都是迫于政府和环境法规等等的压力,是属于被动接受,而非主动履行。

(2)审计主体不明确

对与我国目前的社会责任审计来说,审计主体不能明确下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也要求了审计人员需要具有相当的素质水平和相关专业的能力,这是由于想要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了相当大的内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了解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等。

(3)审计程序不完善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一套通用的、完整的社会责任审计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影响了我国社会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导致了很多人对与如何进行审计没有头绪,最终审计结果不尽如人意,出具的报告也不会科学合理。

3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

环首都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应从评价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几个方面进行。

(1)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目标

我国很多专家学者对于这个方面都有介绍和研究,虽然他们的理论并没有完全吻合,但是从大方向来说,他们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审计目标可以分成两部分:最终的目标和具体的目标。我们进行社会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就是要,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承担情况,让他们对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具体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到每个方面,比如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保障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等。

(2)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是指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相关标准。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大概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①真实合规性评价标准

此评价标准是指,对于被审计企业所给出的相关社会责任的资料和信息,必须要是真实的、合法的、合规并且是有效的,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了相关财务信息是否合理完整、会计制度是否合法合规等等。

②利益相关者期望和反馈评价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是评价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利益相关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接触和反馈情况,重点参考并且综合考虑结果。

③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管理系统评价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系统评价标准,具体是指对于如何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所造成的价值导向。管理行动和价值理念,直接性影响了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结果,所以,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层和经营理念的评价,是评价标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3)经济圈内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

我们知道,传统审计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审计人员首先要整理出企业相关的财务资料,比如财务报告等,并且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的评价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收集大量的相关数据,然后进行比较,比如同行业的相同标准进行比较,把比较的结果进行综合性地分析、评价。

②层次分析法

这个方法顾名思义,就是把影响因素分成不同的层次,以此来构成一个便于分析的综合模型,接着根据模型的不同方面和侧重点,来分析各个方案的好坏和突出方面,最终决定结果。

③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是指,相关人员计算有关的比率来计算、分析问题,这是以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为基础。计算出相关比率然后进行比较,与原始数据进行比较或者使用整体数据进行比较,也可以跟相关数据来比较。

因此,建立一个社会责任审计模式,首先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和原则,然后从相关的标准出发,利用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逐步建立起一个社会责任审计模式。

参考文献

[1] 丁鸿宇,丁洪峰.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8):45-46.

[2] 张博仁.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探讨及评价.经营管理者.2015(3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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