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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精选(九篇)

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第1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土地利用结构安丰镇土地资源丰富,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化。全镇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表1)。其中:农业用地面积134.9km2,占土地总面积的71.45%,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等类型;建设用地面积30.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6.05%,主要包括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等类型;未利用土地面积23.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2.50%,主要包括苇地、滩涂和其他土地等类型。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土地之比为7∶1。

2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土地缺乏系统规划、盲目扩张、分布散乱、侵占耕地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一方面,安丰镇农民长期习惯以“居民点+责任田”的形式分散居住,农村居民点基本上处于自然形成、自我发展的无序状态,“满天星”式的居民点分布格局,影响了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另一方面,居民点用地普遍呈现沿村镇“摊大饼”式外延扩展,致使村庄内出现大量空置房和闲置宅基地,形成“空心村”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

乡镇企业用地粗放。安丰镇有些村镇关停并转企业的存量土地闲置,却仍然向外扩展侵占耕地,一些企业土地征而未用,圈多用少,甚至荒芜闲置,这种“重增量、轻存量”,不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的情况浪费严重,导致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下。

安丰镇现有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耕地田块小,形状不规则,埂、渠、路占地面积大,仅田埂(不含山区田坎)和沟渠就占耕地面积的9.5%,致使耕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同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随着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的选取要以土地集约利用内涵为指导。按照简明科学性原则、系统整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可比、可量、可行性原则,结合当前安丰镇土地利用特点,从土地产出率、土地投入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4个方面,选取对土地利用集约度产生影响的18项指标,构建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3个层次的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权重的确立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通过专家咨询及对指标体系的综合分析,确定准则层各指标对目标层的贡献度及指标层各指标对其准则层的贡献度,构造判断矩阵。经过归一化处理和一致性检验(CR<0.1),确定各层次的权重。其中,准则层各指标权重依次为:B1=0.342,B2=0.257,B3=0.214,B4=0.187,指标层各指标的权重见表3。

3指标标准化处理该研究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2000~2010年《安丰镇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安丰镇土管所土地利用调查资料等。因各指标值数据的量纲不同,为使各项指标具有可比性,将原始数据无量纲化并进行标准化处理。针对不同情况对数据的标准化处理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主要指标通过正向型、逆向型和适度型的不同情况求得,采用百分比标准化法,并要求样本数据具有独立性。

由于个别指标数据离散程度大,若按照百分比标准化法处理,得到的分值普遍偏小,且与准则层的显著作用区间难以准确界定,为了增强此类指标的显著性,笔者采用方差分析法对其进行处理:首先,计算各指标平均值μ和标准差σ;然后,根据μ和σ值,进行分段赋值,即根据区间[μ-a1σ,μ+a2σ]来划分相应的分数段,给指标赋值。其中a1、a2为常数,根据指标数值的大致趋势及μ和σ值来确定。

以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例,由于安丰街道的指标值与其他村之间相差过大,故采用方差分析法,过程如下:根据安丰镇各村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计算出其μ值为181.45万元/km2,σ值为446.96万元/km2;通过对数据的差异性分析,并依据标准差值确定a值,a值分别取0.25、0.30、0.35和0.38,对不同的区间值赋值,最终得出各村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分(表4)。

4模型建立与计算根据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和各指标归一化的分值,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对安丰镇各村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模型公式为:式中,F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ωb为准则层各指标的权重,ωc为指标层各指标的权重;Iij为归一化后各指标的分值。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安丰镇所辖自然村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表5)。从总体来看,安丰镇各村土地利用集约度差别较大。其中,安丰街道、北岗、石集、戚冲、龙塘和赵楼村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高于0.53,土地利用属于集约型,与其良好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有密切的联系;天岗、廖圩、青城、叶套、大桥、竹兴、甲贝和爱国村土地利用集约综合度介于0.47~0.52之间,土地利用属于适中型,其农村工业产值较高,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东庄、青峰、糖坊、谷贝和马路村的土地利用集约综合分值较低,土地利用属于粗放型,该类村以农业发展为主,经济水平相对落后。

土地利用集约度驱动力分析

1自然驱动力自然驱动力作为一个子系统,可以分成不同的组成部分。对于农村建设用地,自然驱动力主要表现为地基承载力的大小,从根本上影响新农村土地集约的程度。安丰镇以平原为主,建设用地受地形影响较小,主要在居民点的边缘部分呈外延式扩展。对于耕地资源,自然驱动因素主要表现为气候、地形、地貌及土壤质地等的不同,其差异直接影响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最终影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高低。安丰镇位于北亚热带季风区,湿热的气候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降水过度集中,易造成洪涝灾害,给土地利用带来不利影响。安丰镇中部岗地为黄色粘土,东部滩地和西部湾区为水稻土和沙壤土,复杂的土地类型为土地利用多样化提供了条件,同时增加了农业开发成本,不利于土地的成片集约利用。

2经济驱动力经济因素包含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经济实力,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安丰镇经济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工业生产突飞猛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农村工业的迅猛发展,必然会挤占大量的耕地。同时,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也归于农村工业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又成为居住用地和第三产业用地扩大的重要驱动力。如图2所示,安丰镇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与单位土地经济总收入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

3社会驱动力社会驱动力作为一个子系统,可以分为人口、技术、贫富状况、价值与观念等。人口增长一直被认为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因子之一。安丰镇人口增长加大了对住房和土地利用系统输出产品的需求,从而推动了居住用地的扩大与土地利用强度的提高,由此带来诸如土地退化、环境质量降低等问题。随着安丰镇人口增长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城镇用地及工矿用地增长迅速,又导致了耕地等农业用地的减少。图3显示,1952~2010年安丰镇人均耕地面积从1822m2下降到682m2,大约60年间人均耕地减少62.6%。

4政策驱动力政策因素是土地利用的重要决策因素,它通过地权制度、价格制度、经营机制等直接影响土地利用及其结构的形式。土地利用的实践表明,随着不同经济政策的实施,土地利用随之发生明显的变化。安丰镇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以农村改革为契机,解放生产力,形成一批特有的乡镇企业,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脱离出来转向二、三产业创造了条件。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又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土地利用的多样化、高效化、商品化。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安丰镇执行退耕还林还湖,截至2010年全镇退耕还林112.07hm2,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土地利用可持续度方面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集约利用的优化途径

1科学编制农村建设规划,提高集约用地水平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安丰镇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根据国土资源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地块)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因此,需要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应与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相衔接,以达到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的目的。

2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从安丰镇农村居民点的分布及其斑块的破碎化程度可以看出,新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比较严重,存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现象,土地资源冲突尤为剧烈。当前亟需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针对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生活基础设施不健全、村容村貌差的现象,以建设中心村、迁并自然村、消除零星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具体目标,通过村庄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用地逐步集中、集约,从而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以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2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Abstract: The city is an unceasingly developing and improving complex. In different time and development stages, different standards are needed to guide it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Small town is a special form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 As a link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 small town land use has both the characteristic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use, and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 of small towns. Simply speaking, the small town is a city with part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untry. In the vigorously promo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and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the 2007 version of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s" can't well guide the current stage of small town planning is somewhat. How to improve town land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has become one of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the times. Through the review of the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and the comprehensive comparison of GBJ137-90, GB50188-2007 and GB50137-2011, it is found that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 of 2007 can't meet the needs of the modern small tow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use has great limitations. This paper proposes to adjust the land use category and increase the land use sub-class on the basis of the 2007 version, and to update and improve the land classification of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 by integrating the response policy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ouble-layer demand.

关键词:小城镇;用地分类;规范;阶段性

Key words: small town;land classification;specification;stag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018-05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月1日《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1],并同时废止GBJ 137―90[2]。但是对于最新的标准仅仅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对于现在不具备条件的镇必须采用2007年所颁布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2016年4月,中规院下发《城乡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调查问卷,正式将《城乡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修订工作提上日程。与此同时提上修订日程的还包括《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及《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4](建村【2014】98号)。

目前对于小城镇用地分类的研究较少,姜熙2008年发表的硕士论文《基于城乡统筹的小城镇用地分类研究》[5]未将小城镇用地进行深化,只对其大类用地进行了归类和调整,在当时的背景下是可行的,但是在目前的小城镇规划中对于现阶段的小城镇发展缺乏深度。时隔10年,小城镇的需求产生了变化,仅仅用大类和中类来引导现在和未来的小城镇建设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从实际工作层面来看,镇规划标准基本已经被架空,在小城镇的规划中更多的使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其主要原因在于《镇规划标准》的用地分类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细分至小类,使得小城镇规划就只能停留在总规的深度,缺乏操作性,但是此举却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的适用范围相违背。因此在政策与实施两个层面的夹击下,对《镇规划标准》中的用地分类进行更新与改进显得尤为重要。

1 建设用地分类的历程

城市和小城镇随着其本生的发展及用地需求,国家对各等级城市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是中国正处于城市高速发展期间,1994年至今也对用地分类标准进行了多次修编和调整,具体参见表1。

由上述统计可以发现,《镇规划标准》经过两次修编,《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历一次修编。《镇规划标准》两次修编后所调整的核心内容主要在于其用地分类的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的量化指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过一次修编后,主要调整的内容在用地分类标准的优化与细化以及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统筹方面;标准将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单独列出,并将其分为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乡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而这四类用地则分别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镇规划标准》、《村庄用地分类指南》。

通过这些核心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城市、县所在的镇与其他建制镇、乡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同,从政策层面与实践层面来看,他们是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影响的用地分类体系。

2 用地分类的比较

2.1 GB50188-2007与GBJ137-90的比较

GBJ137-90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其大类为R、C、M、W、T、S、U、G、D、E[2];而GB50188-2007将用地性质分为9大类、30小类,其大类为R、C、M、W、T、S、U、G、E[3]。对于除C类外差异的比较,参见表2;GBJ137-90将C大类分为8中类、24小类[2],其中GB50188-2007部分与GBJ137-90有对应之处;以GB50188-2007为主,具体差异对比见表3。

通过以上的分析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GB50188-2007与GBJ137-90就用地分类标准来说是相当相似的。考虑到两个规范编制的时代背景,GB50188-2007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GBJ137-90在城市层面上的深化,而产生其深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城市的体量大于小城镇,其土地兼容性也明显弱于小城镇,因此其用地也相对小城镇更为明确;②城市内部的运行体制相对于小城镇更为复杂,需要多方面控制,而城市的用地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以与GBJ137-90相配套的城市规范就相继提出;③小城镇的“生态系统”相对较为薄弱,土地性质相对城市更为模糊,需要为其发展留有足够的弹性。因此GB50188-2007中的用地分类进行细化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小城镇的土地使用弹性。

2.2 GBJ137-90与GBJ137-2011的比较

GBJ137-2011主要对R、C、W、S、U和G几个方面做除了部分调整。

GBJ137-2011将居住用地的四级标准调准为三级,并将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2小类,并且将中小学用地划入A类之中[1]。

GBJ137-2011将GBJ137-90中的C拆分为A、B两类,加强了对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

对于仓储用地,GBJ137-2011在GBJ137-90的基础之上增加了物质中转、配送等内容。

GBJ137-2011整合了GBJ137-90“道路广场用地”和“长途客运站用地”、“公共交通用地”、“铁路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等用地,不包括原标准“游憩集合广场用地”[1]。

公共设施用地中,GBJ137-2011将“通信设施用地”和“广播电视设施用地”加入供应设施用地;电厂、制气厂纳入工业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更名为“排水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更名为“环卫用地”;新增“安全设施用地”中类,其小类包括“消防用地”与“防洪用地”。 GBJ137-90中类“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内容调整至“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中[1]。

绿地在原标准分类“绿地”大类的基础上增加“广场用地”,剥离原“生产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与“广场用地”3个中类[1];原标准“生产绿地”以及市域范围内基础设施两侧的防护绿地,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分类的“农林用地”。

通过上述的对比,GBJ137-2011对GBJ137-90的调整幅度还是比较大的,重点归纳为两方面的变化:①明确了城市对各类土地使用的需求,细化了各中类与小类;②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的用地结构,在根本上区别了城市、镇、乡与村庄对建设用地的不同需求。

2.3 GB50188-2007与GBJ137-2011的比较

在GBJ137-2011将中学和小学用地从R类中剥离出来之后,GB50188-2007和GBJ137-2011的居住用地的性质的相似度又进一步拉近,但是最大的区别依旧在于幼托用地的划分问题。相比之下,GBJ137-2011和GB50188-2007对于W、M类的区别不大,只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用地加以更明确的归类。对于G类,GBJ137-2011标准将“广场用地”从S类剥离出来,加入G类之中[1]。因此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对于G类将有本质上的区别。而U类,GBJ137-2011将其用地进一步细分,对于某些特定用地性质加以更明确的分类,相比GB50188-2007的一刀切,GBJ137-2011就显得相对详尽,更符合城市对其的需求与分工。对于T类,GBJ137-2011将其取消,并将其合并至S类,因此从GB50188-2007的S类到GBJ137-2011的S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GBJ137-2011改变最大的就是在于将GBJ137-90中的C类拆分为A类和B类,明确出了非营利性公用类设施用地和盈利性设施用地[1],通过对非盈利性公用类用地的控制来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体现出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以人为本。

从GBJ137-2011来看,GB50188-2007的C类已经与GBJ137-2011的A类和B类不具可比性,虽然都表示商业、服务业和办公用地的性质[3],但是城市用地分类的深度已经远远超过了镇的分类深度。如今中国城乡差异明显,城市所具备职能的复杂程度已经远超过小城镇,城市用地分类则需要更加明确各个地块的使用性质进而发挥城市每一块地的经济效益,但小城镇功能和用地有限,往往一块地兼备多种功能,用地兼容性较强,因此过于明确细分的用地分类在小城镇之中是不具可操作性的。

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已经存在了相当程度的区别,而其区别的根本在于城镇规模所带来的土地兼容性变化。对于城市而言,体量越庞大其职能分工越明确,而且其各个职能的独立性越强,从而导致城市土地兼容性降低,但是对于小城镇来说恰恰相反。因此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在城市与城镇的规划适用主体上就存在明显的差异。

2.4 总结

通过以上三次比较可以发现,GB50188-2007和GBJ137-90较相似,但均与GBJ137-2011的差别较大。20世纪末期到21世纪初期,顺应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国的城镇化迅速推进,城市开始与乡村分离,城乡差异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共通性,所以GBJ137-90是适用于当时的城市,GB50188-2007也是适用于当时的小城镇的。

2012年GBJ137-2011开始实施以后,城市用地和镇用地有了本质上的差别,就如今的中国城镇化发展而言,城乡差距显著增大,而如今的规划重点也聚焦在如何缩小城乡差异,如果继续依照GB50188-2007来做镇规划,那么小城镇在土地使用上将会与城市产生越来越大的差异,而此不利于未来小城镇的城镇化发展,因此对GB50188-2007的用地分类进行调整是势在必行。

同时通过现阶段的规划实践情况来看,GBJ137-90在2012年修编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而GB50188-2007却依旧存在以下问题:①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对土地的需求也越发的明确,但GB50188-2007中的用地分类无法满足现今的需求,从而导致GB50188-2007在实际规划工作中已逐渐被废弃;②GBJ137-2011的用地分类过于细致,对小城镇的发展限制过大,无法为小城镇留有一定的用地弹性,从而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依托已有的GB50188-2007,结合GBJ137-2011对镇用地分类进行调整。

3 对镇用地分类的思考与创新

3.1 对发展阶段的思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聚集点―村庄―小城镇―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从一个层级到达另一个层级需要时间的累积,同时每个阶段的进化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自然、社会规律,而这种规律在规划层面上的表现之一就是用地分类的深度。不同时期内遵循的规范应该是适用于某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但每当进入到下一个阶段时,相应的规范也应该进行同步更新的,反之必然会使城市出现用地的不经济性。

笔者认为,GB50188-2007是适用于“村庄―小城镇”阶段的,而老版城市用地标准是适用于“小城镇―城市”阶段,GBJ137-2011是适用于“城市―大城市”或者“城市―特大城市”阶段的。这种归类的重点在于对各个层级的界定,在GB50188-2007实行时期的镇和现在意义上的镇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当时的镇可能还处于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卫生问题的阶段,但是现在的镇大多已经完成温饱时期的任务,现阶段的聚焦点多放在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上。换言之,以前的镇是处于“村庄―小城镇”阶段的,而现在的镇是处于“小城镇―城市”阶段(图1)。同理,城市也是从“小城镇―城市”到“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转变。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政策背景,但是本质的原理和内在机制是相同的,虽然规范不一定是完全适应,但是大方面殊途同归。

[图1 城市发展阶段示意][(图表来源:笔者自绘.)][1990版城市用地分类][2011版城市用地分类][特大城市][大城市][城市][小城镇][村庄][聚焦点][2007版镇用地分类][已过时][需要适合此阶段的镇用地分类]

3.2 对镇用地分类的思考

通过对用地规范的比较,并结合现在镇规划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镇规划的需求对GB50188-2007进一步细化将原本仅有大类和小类的镇用地分类标准细化至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

本用地分类在大类和中类之中并没有做出变化,还是符合GB50188-2007的,但是在中类之中集合GBJ137-90将中类继续细化至小类,并集合城市用地分类的使用范围对小类加以限定,并做出相对明确的说明。使用范围说明同时结合GBJ137-90和GB50188-2007原有说明。具体用地分类如表4。

以上的分类标准主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历程,结合GBJ137-90与GB50188-2007的相同点,对镇建设用地的部分进行深化处理。此标准将GB50188-2007的9大类、30小类细分为9大类、33中类、38小类。其中具体各类用地的相关适用范围可参考GBJ137-90,此处不再赘述。在对镇用地分类进行细化的过程中,重点的变化归纳于以下几点:1)将原本的30小类更变为33中类,其中增加的3类为文物古迹用地(C7)、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8)以及堆场用地(W3),主要考虑到对于乡镇文化活动、生活方式的保护,新增了文物古迹用地;为小城镇公共服务用地的使用方式留有一定的弹性,新增了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考虑室外仓储的形式,增加了堆场用地。2)对原本的C、T、S、G类用地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以确保在留有小城镇用地发展弹性的同时,能够明确各类用地的使用状况。

4 结语

规范的编制是具有时代背景的,但是规划本身是遵照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是适用于一个时期或者一个阶段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老规范将会被城市发展的新模式所淘汰,所淘汰的规范并不一定适用于在往城市阶段发展的小城镇。老规范往往在城市特定的发展时期是具有宏观层面的指导方向的,而新规范也应相对顺应宏观指导意义,再根据时代的发展需求,对规范进行调整改进,以适合现阶段的发展变化。笔者通过对已有规范标准的梳理与对比,在响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下,提出对我国镇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调整建议,为小城镇用地分类有待更新的过渡真空期尽部分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S].2011.

[2]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S].1990.

[3]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S].2007.

[4]佚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J]. 城市规划通讯,2014(14).

第3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关键词:农村环境; 监测;评价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110-02

1 引言

近年来,国家以生态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东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是闻名中外的“水晶之都”,全县域经济百强县,2016年成功创建部级生态县,获批建设部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保护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东海县是农业大县,突出了农村环境保护这一关键环节。本文从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两个方面,设计监测方案,为进一步加强2016年东海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1]。

2 监测概况

2.1 县域监测

(1)点位布设。在县域最大河流出入境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有2个以上湖库,选取相对重要的1个开展。

选取了河流蔷薇河(全长50.7 km,积水面积1800 km2)的入境:桑墟电站,出境:张湾大桥,湖库选取了西双湖水库,共3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2 村庄监测

根据选取村庄要求: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选取的监测村尽可能均匀分布在县域范围。

选取了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土壤。

2.2.1 环境空气质量

(1)点位布设:环境空气点位选取了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的点位。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 (NO2)、臭氧(O3)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单位:微克/立方米(μg/m3)。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 d,每天进行逐时监测,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

2.2.2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选取青湖镇青南村石安河、温泉镇九龙湾村昌黎水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安峰镇安北村安北村井水。

(2)监测项目: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24项和表2中5项补充项目(共29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 23项。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2.3 土壤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土壤选取安峰镇安北村农田土壤、工矿企业周边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5个测点,青湖镇青南村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农田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养殖场周边土壤5个测点,温泉镇九龙湾村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农田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工矿企业周边土壤5个测点。

(2)监测项目。pH值、镉、汞、砷、铅、铬,单位:毫克/千克(mg/ kg)。

(3)监测频次。全年监测一次,监测时间选在6月份。

(4)监测方法。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开展监测。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GB15618-1995)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用地保护区内布设的点位执行一级标准。

2.3 质量控制

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有关要求进行监测质量控制,饮用水源地监测质量控制和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土壤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设备定期检定;监测时,采用全程序空白、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量控制手段;监测数据从采集到报出经过校对、审核、签发等严格审核,通过以上措施保证监测质量[2]。

3 监测与评价结果

3.1 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四项常规监测污染物浓度水平评价空气质量。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日标准限值,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为良好(表1)。

3.2 村庄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安峰镇安北村井水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青湖镇青南村石安河、温泉镇九龙湾村昌黎水库地表水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

3.3 村庄土壤质量状况

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GB15618-1995)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用地保护区内布设的点位执行一级标准。安峰镇安北村5个测点,青湖镇青南村5个测点,温泉镇九龙湾村5个测点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2)。

3.4 县域地表水水质状况

县域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桑墟电站、张湾大桥、西双湖水库3个监测断面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

4 加强东海h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建议

4.1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水源地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管,水务部门加大对水库网箱养殖的清理,农业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技术支持,建设部门对乡镇饮用水建设提供资金,卫生部门加大对农村人口的卫生防治。

4.2 完善相关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监督与考核[3]。

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快保护区建设工作。根据不同的水源地特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4.3 加强水源地管理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禁止在取水口周围1 km范围内从事水产或者集中式畜禽养殖、旅游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特别是对重点监控断面实行加密监测以及加强对上游来水水质的监测。

加强水库沿岸的植被恢复工程。禁止从事破坏山石、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涵养水源。

4.4 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基建设施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测土施肥,增加有机肥比例,加强田间管理、推行节水节肥技术。

取缔分散式养殖。

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实施绿色生产,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在农村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公共服务体系,当前的重中之重是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系统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广文,王晓斐,王业耀,等. 我国典型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J]. 中国环境监测,2016(1):23~29.

第4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关键词: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定位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1-0078-01

0引言

当前,我国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划和建设存在大量问题,在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时,决不能无视公共设施自身特点,应立足社区实际情况,合理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技术指标,才能避免失误。这也正是研究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定位的意义所在。

在分析温岭市箬横镇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着重研究箬横镇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定位。从而为箬横镇和其他地区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划和实施提供一些参考。

1新乡村社区和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概念界定

从城市规划学科范围内对乡村社区的定义为:乡村社区是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乡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新”则指的是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社区相比,乡村社区是指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为主的,人口密度和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社区。

所谓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各种行业机构和设施的总称。这里单独研究新乡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因为它不同于人们惯于理解的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它有其内在的特点,其服务定位不能简单套用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必须结合乡村的一些特殊问题加以分析,寻求解决方案。

2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以温岭箬横镇为例)

(1)公共服务设施执行标准不明确、层次不清。浙江农村地区之间地域差别较大,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定位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特别是对一些需要相当大投入的公共服务设施,由于服务定位不准,不但增加了农民的生活负担,而且有些设施由于无法承担运营费用,造成设施无法正常运转,或是因为维护不足,迅速损坏,使设施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2)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缺乏必需的服务设施,生活仍然很不方便。以温岭市箬横镇为例,乡村地区由于缺少公共财政支持,再加上村级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体系很不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低,过分依赖建制镇公共设施提供服务,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低。由于农村村落分布小而密集,达不到合理的规模,再加上各村村庄建设各自为政。公共服务设施一方面无法满足高门槛的配置需求,建设水平低下,影响设施的使用效率,无法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又存在重复建设,不但造成建设资金浪费,且使用效率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成本。

(4)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内容陈旧。以箬横镇为例,农村普遍缺乏阅览室(小型图书馆)、录像厅、篮球场、台球室、乒乓球室等相对于城市社区来说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农民对相关政策、科技、市场等信息需求量大,农村缺乏网络这一获得信息最快捷的方式。这就要求通过配置城市水平的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公建城镇化,使农民的物质外环境和精神内世界都逐步脱胎换骨,生活方式、意识思维向城市方式转型,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农业现代化。

3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定位探讨

(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方式繁多,但公共服务设施最显著差异在于其使用性质的不同,因此,这里将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以下五类:①行政管理类;②教育机构类;③医疗卫生类;④文体娱乐类;⑤商业服务类。

(2)公共服务设施的层级体系。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以集镇、中心村、行政村和自然村四个层次的居民点为依托,补充需要特殊配置的村庄,构建一个复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避免重复建设,达到联建共享、层次分明的配置要求。同时各层次的项目配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温岭市箬横镇新乡村社区分级控制人口规模结合了乡村人口规模现状、社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国家建设部门的相关规范而确定。根据调查和研究,箬横镇新农村社区分级控制人口规模。

(3)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多数公共服务设施都有一定的服务半径,服务半径内的人口数量决定了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大小。设置合理的服务半径,一方面应考虑居民利用设施的便利程度;另一方面应考虑设施运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项目。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新乡村社区的层次与规模,结合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村镇规划标准》(1993年版)中村镇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体系,分级配置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总之,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遵照国家规范,参照地方标准,指导具体的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以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建议新乡村社区应分级配置以下类型公共服务设施:①行政管理类;②教育机构类;③医疗卫生类;④文体娱乐类;⑤商业服务类。

4结语

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于社会大众,公共设施建设的核心原则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社会资源有限,不可能让所有地区和利益集团均分资源时,必须要有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努力把握公共服务设施的自身特点,找准服务定位,使设施综合利用的效益最大化。以温岭市箬横镇为实例,仅对箬横镇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位提出一种思路,希望能抛砖引玉,对其他地区的新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定位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第5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第二条  坚持和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第三条  农村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本着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

(一)农业户、非农业户的宅基地;

(二)乡、(镇)村集体和私营、个人兴办的企事业单位用地;

(三)农村联办企事业单位的用地;

(四)全民和城镇集体单位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

(五)农村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

第五条  收取土地使用费,根据所使用土地的不同地类、位置和用途,确定收费标准。土地使用费按年度收取,从批准占用之日起,不满一年的,按半年收取;不满半年的,不予收取。

第六条  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宅基地每平方米为四分至一角,城市规划区内的近郊乡(镇)、村为八分至一角六分;不足规定用地标准的,酌情减收;工业、建材、仓储、商业、饮服、运输等用地,按宅基地收费标准增加一至三倍。

第七条  人均收入不足四百元的贫困村,宅基地不实行有偿使用;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减、缓收土地使用费:

(一)学校、托幼、敬老院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用地,免收土地使用费。其单位兴办的企业用地,按实际用地性质收费。

(二)军属、烈属、残废军人、五保户及享受民政救济的生活贫困户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免收土地使用费,超过规定范围的用地,按超面积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

(三)利用村、镇规划区内坑塘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免收三至五年土地使用费。

(四)亏损企业的用地,可减收、缓收土地使用费。

免、减、缓收土地使用费的,由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查,报乡、镇政府批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收土地使用费:

(一)超过规定用地标准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按宅基地收费的二至四倍。收取土地使用费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一倍以上的,原则上收回用地,不能收回的,按宅基地超面积用地的最高标准收取土地使用费。

(二)出租房屋的用地,根据使用性质,按同类用地标准,向出租者加收二至四倍的土地使用费。

(三)村、镇规划区外已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不含砖瓦厂、预制件厂、砂石厂用地),按同类用地标准加收一至三倍的土地使用费。

(四)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收取土地使用费可高于非耕地的半倍至一倍。

第十条  利用宅基地兴办厂、店从事营业性活动的,按实际使用性质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十一条  农民集资联建住宅楼的用地,按建筑面积分摊土地使用费。

第十二条  砖瓦厂取土用地复耕部分,不计算收费面积,但改作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实际使用性质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十三条  临时使用村内零散空闲土地的,按照村宅基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十四条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不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十五条  收取土地使用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政府负责。村收取的土地使用费,百分之九十由村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百分之十上缴乡、镇政府,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经费。

土地使用费由乡、镇政府专设帐户管理,使用时须提出计划,经乡、镇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费要专款专用,不准截留和挪用。

第十六条  用地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的,从次年初计算,每超过一个月,按应交金额加收百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的,由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按应收额百分之二十以下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  畜牧饲养业、水产养殖业和为种殖业配套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用地,不属非农业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农村庭院内按《沈阳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沈政发〔1982〕56号)规定的园田地,其收费办法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实行有偿使用一次性收费的,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其收费标准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第6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关键词:村镇规划;收费;环卫

1 前言

当前,国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跳出农业抓农业。2003年6月,浙江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冶”工程,提出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公共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建设,加快农村社会发展,使农村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变。为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为保证农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上一个新台阶打下扎实的基础。在这个政策的指引下,近几年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犹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但由此产生的村镇规划设计问题也就显现出来,这些问胚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规划技术界的高度重视。

2 存在的问题

(一)村镇规划理论体系没有形成  目前,我国广大乡村建设尚未摆脱自然演进的模式。在这恢复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近二十年的建设实践中,村镇规划技术理论发展远远落后干村镇建设发展的速度,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村镇规划理论与技术管理体系。目前,应用的主要是村镇建设规划和乡镇域总体规划,可是村镇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不同内容的规划指导是远远超出上述规划所涉及的内容的。因此,村镇规划实践中.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所含的各种内容、技术标准都在村镇建设所必须的规划设计中运用,技术管理比较混乱。

(二)村镇规划收费无依据

在村镇规划收费方面,国家没有一个收费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要参照城市规划收费标准,这给组织编制规划单位的付费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都造成一定困难。更为一些不重视规划的单位蓄意压低规划收费价格创造了条件,这是非常不尊重规划技术人员创造性技术劳动的一种倾向,长期发展下去,对村镇规划技术队伍的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也影响专业规划设计部门对村镇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村镇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缺乏

村镇规划目前只有一个国家标准,即《村镇规划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该标准从制定的针对性和内容上看,其技术规定是应用于村镇建设规划的。从规划实践上看,小城镇总体规划也可应用此《标准》,从目前实践情况看,急需加快村镇规划各类标准与规范的编制工作。

3 解决的对策

(一)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村镇规划理论体系

当前,在理论上需解决的是:村镇规划是否应是一个独立的规划体系?如果是一个独立的规划体系,它应具有哪些层次的规划?各层次规划重点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重大问题?主要技术内容是什么?何时和如何制定出台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它们与城市规划相关内容有哪些区别?某些相关行业标准能否在村镇规划上运用与如何运用等?

我们应结合实际情况来回答这些问题,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村镇规划理论体系。

(二)完善村镇规划设计收费

要完善村镇规划设计收费,首先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引起足够重视,抓紧时间研究相关的收费标准,制定出合理的收费标准后及时的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实施标准。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标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收费。

(三)《村镇规划标准》尚应进行补充和完善

1、标准应明确规定建设规划期限。

标准要求在建设规划上明确表示各项建筑及用地布局和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竖向设计等内容,这个内容要求几乎达到了城市规划中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但是规划期限都大大长于城市详细规划期限,为10—20年,在这么长的期限内任何人也难以预见到如此详细的建设计划和规模。因此,有理由对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产生疑问,这样作出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必然缺乏灵活性。

2、充实环卫规划方面的内容。

目前在许多集镇特别是建制镇设有专门的环卫队伍对城镇进行环卫保洁工作,而且这项工作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今后其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工作必将逐渐正式落实到政府工作计划中去。但是,在实践中,环卫工作尚存在如机构设置、人员和相关机械、工具不足。垃圾储运,中转用地不明确;垃圾不分类难以回收利用,浪费资源;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址不明等诸多问题。环境卫生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居住与生活环境水平,因此,必须予以重视,应将环卫规划纳入《村镇规划标准》中去,以利环卫工作正常开展,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3 充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目前,国家领导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广大乡镇,由于城市中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向农村转移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使村镇建设环保问题突出,其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十分紧迫的任务。村镇如何避免或减小各种污染带来的长期危害,防止生态环境恶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应列入《标准》中去,加以强制性控制。

4 充实防灾规划方面的内容。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震区范围广大,涉及人口众多,对防范地震灾害及震后灾害问题必须重视。由于我国广大乡村居民生活的燃料结构主要是以农作物秸秆、柴、草等为主,相当数量地区农民的建筑为木质等易燃物质组成.农村火灾问题突出。因此,村镇防火规划问题应列入《村镇规划标准》中去,通过规划最大限度减小火灾的危险性和减少损失。

5 充实集中供热规划方面的内容。

我国北方地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虽然广大乡村由于经济原因.近期很难实行集中供热,但是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较多的小城镇近期已建有相当多的多层公共建筑和多层住宅,而且这种趋势代表了夸后的建设方向。我们必须对村镇集中供热问题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因此,集中供热规划应列入《村镇规划标准》中去。

6 充实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规划内容。

目前,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系统已进入广大乡镇,为便于其合理地进行建设布局,应在《村镇规划标准》中充实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规划内容。

7 调整道路规划技术指标。

目前,机动交通运输工具在广大村镇已是非常普遍,大型和较大型的运输车辆所占的比例也逐渐提高。而这些较大型的车辆需要较大的拐弯半径。《村镇规划标准》中四级道路只有3.5米宽的路面部分,没有红线宽度控制,这样较大型车辆难以进入宅院内。由于目前农民多为个体经营,如果车辆不能进入宅院内,安全保管则成了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此一级路的宽度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详细研究论证和加以调整。

第7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关键词:高标准粮田;建设;丹阳市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3-0139-02

依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 725亿kg,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5 450亿kg,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增加近450亿kg。考虑到影响粮食生产和有效供给生产及有效供给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本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供给、留有余地的原则,未来12年间需要新增500亿kg生产能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明确了新增500亿kg粮食需要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等途径来实现。而项目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保证粮食生产的稳步提高。规定资金投入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农田灌排、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理、农田林网和地力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建设。

1 项目实施情况

1.1 项目概况 丹阳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高标准粮田项目,分别实施了2007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丹阳市标准粮田建设项目、2008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丹阳市标准粮田追加项目、2011―2014年新增500亿kg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累计建设规模8 733hm2,建设总投资6 681万元。

1.2 建设地点 2007年项目建设地点为延陵镇延陵村、赵巷村和宝林村,珥陵镇护国村、中仙村、丈山村、新庄村和大施村,练湖管委会三分场、九分场和十分场;2008年为珥陵镇丈山村、大施村,延陵镇柳茹村、赵巷村、宝林村;2011年为珥陵镇护国村、珥城村、中仙村,云阳镇花园村、汉皇村;2012年为珥陵镇积庆村、扶城村,司徒镇培棠村、丁庄村、杏村村;2013年为云阳镇双合村、永福村、大钱村;2014年为访仙镇仁里村、陵口镇留墅村、延陵镇麦溪村。

1.3 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以来,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累计实施规模8 733hm2,涉及珥陵、延陵、陵口镇、司徒、云阳、访仙、练湖管委会等7个镇、街道,26个行政村。

1.4 建设投资 项目实施以来,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累计投资6 6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 155万元,地方投资1 526万元,中央投资占比77.16%,具体见表1。

1.5 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以来,按照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各类防渗渠244.569km、块石挡墙0.723km、泵站16座、田间道路51.842km(其中砼路32.203km、砂石路19.639km)、方涵4座、农桥1座、田间机行渠桥969座、各类渠系配套建筑物3 503座、渡槽5座,具体见表2。

2 实施效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原有的农田基础设施,方便了农民出行和农机作业,提高了灌溉能力,增加了粮食产量。根据项目区农水站和农户调查数据表明:渠道水利用系数由原来35%提高到65%左右,水稻每次灌溉时间减少1~2h、灌溉成本节约45~120元/hm2;水稻产量提高750~1 200kg/hm2、小麦产量提高450~600kg/hm2。

按照项目实施规模8 733hm2,灌溉成本节约75元/hm2计算,项目区每年灌溉可节约成本65万元;按照水稻产量提高975kg/hm2、小麦产量提高525kg/hm2,水稻单价3元/kg、小麦单价2.4元/kg计算,每年项目区农户增加收入3 654.9万元,节本增收3 719.9万元。

3 问题与建议

第8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某区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重点扶持创建一批示范乡镇,进一步提高xxx小城镇建设水平,助推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结合x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x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示范乡镇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共建共享、示范带动、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xxx实际的新时代小城镇建设发展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

从xxx年起,xxx年为一批次压茬推进,用xxx年左右时间、分xxx个批次,到xxx年建成xxx个示范乡镇。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努力把示范乡镇打造成为特色产业兴旺、城镇功能完善、镇村治理有效、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

(一)规划编制

优先把示范乡镇列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乡镇,高质量编制完善示范乡镇各类规划。

1.修编或调整完善示范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制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计划。

2.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整合各部门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现“多规合一”和“一张图”管理。

3.加强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强化风貌特色研究。

4.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确保规划刚性执行。

(二)产业发展

将产业发展摆在首位,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培育全产业链,实现“一镇一品”、“一乡一业”。示范乡镇特色产业实现产值明显提高,城镇化率增幅xxx以上。

1.培育特色产业。坚持宜工则工、益农则农、宜尚则商、宜游则游,每个示范乡镇培育发展1—2个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型乡镇立足蔬菜、油茶xxx等主导产业,至少做强一项品牌农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工带动型乡镇至少培植一家加工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现代企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产品的加工基地。工业发展型乡镇以工业集中区为平台,发展资源开采与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形成规模效应。乡村旅游型乡镇走多元化旅游发展路子,全域共建、全域共享,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开发型乡镇突出综合功能,大力发展工业、商业、金融、交通等产业。商贸物流型乡镇至少建成一家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商贸物流中心或专业交易市场。城郊服务型乡镇积极发展与城市产业配套衔接的辅助产业,培育发展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2.发展集体经济。示范乡镇的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圩镇所在地村(社区)用好用活村集体预留地、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等政策,发展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偏远村(组)可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方式,在圩镇置办商铺、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物业,拓宽集体经济增长点。

3.带动群众就业。每个示范乡镇至少建成一家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产业经营主体。采取“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农户”、“村集体+农户”、“扶贫车间+农户”等多种方式带领群众抱团发展。

4.创优发展环境。加强对乡镇常住人员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城市(县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向示范乡镇转移,并给予土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示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利用xxx等交流平台,鼓励支持在外xxx商回归就业创业。

(三)乡镇建设

1.统筹乡镇全域基础设施建设。

(1)镇域交通设施。加强建设规划与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路网结构。

(2)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利用当地原生和多年生树种建设生态绿地系统。加强公共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沿河沿线等绿道网。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小于xxx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3)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切实保护文物古迹、老建筑、古街巷、特色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成镇区范围内树龄超过xxx年及以上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古树名木保护率达xxx。

(4)旅游服务设施:按照景区标准推进乡村旅游型乡镇全域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色民宿、旅游购物、旅游厕所、旅游停车等服务设施。

2.加快示范乡镇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完善镇区道路网络,按照道路硬化平整、路灯照明达标、路面排水通畅、交通标识齐全的标准,对建成区内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建设和改造,同步建设管网设施,配套完善路灯、消防、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按规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合理划定道路停车位。

(2)给排水设施。实行集中安全供水,加快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及技术改造。新建及改造道路必须建设地下排水管网。按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倡导建设小规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镇区污水处理率达xxx以上。

(3)环卫设施。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建成xxx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推行垃圾分类,着力解决乡镇生活垃圾“围村堵河”问题。深化“厕所革命”,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改造镇区公共厕所,消灭旱厕。

(4)电力、通信设施。电力、通信等架空线路原则上下地敷设。架空线路必须规范整齐,无安全隐患。

(5)教育设施。建成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规模和标准须满足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

(6)医疗卫生设施。至少有一所,建设规模和标准需达标的公立乡镇医院(卫生院)。

(7)文化体育设施。至少有一处向公众开放的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物,有开放使用、面积不小于xxx平方米的市民活动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8)商贸物流设施:抓好普惠邮政、“快递下乡”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乡、村的农村物流网络。按需完善金融服务网点。

(9)村(社区)活动场所。优化升级示范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组(社区)场所,保障村级组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建设规模和标准可高于一般村(社区)。

3.分类推进示范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xxx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户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学校、村委会、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或改造乡村公厕。所有村组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xxx以上的村组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至少建成xxx个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长效管理

1.创新管理模式。参照县城管理标准对镇区进行管理,推行镇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门前三包”、路长制等管理措施。按照“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标准”的要求,探索设立镇村建设管理监督机构。

2.镇容村貌治理。

(1)镇区市容卫生。开展“垃圾不落地,乡镇更美丽”活动,道路、广场、绿地无放养家畜现象;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乱泼乱贴、乱搭乱建现象;运输渣土、石料车辆无漏洒、无带泥上路现象;无污水直排现象。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场内设置水冲式公厕。

(2)镇区市政设施管护。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维修维护镇区道路、给排水等市政设施。

(3)镇区交通秩序。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志标线,合理设置人行道信号灯。强化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问题。

(4)乡镇风貌。推动“一乡镇一风貌”建设,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设计。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建房。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加强农村“空心房”、坑式厕所等拆后土地整理利用,持续美化村容村貌。

3.乡风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农村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以开展部级、省级园林镇、卫生镇、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塑造现代文明小城镇新形象。全面解决“老人住危房”问题,“清洁家庭”覆盖率达xxx以上,“三沿六区”乱埋乱葬零增量并逐步实现无坟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批示范乡镇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xxx前)。

完成第一批示范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按需编制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选址、土地征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筹划落实建设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工作基础较好、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

(二)全面实施阶段(xxx年xxx月—xxx年xxx月)。

xxx底前开展中期评估工作,xxx底前制定各类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xxx底前)。

届时,按照制定的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考评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并总结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

将示范乡镇建设作为“书记工程”,形成县乡书记一起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xxx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城建、农口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区领导挂点帮扶和区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对口联系制度。区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出台支持示范乡镇建设政策措施,并加强行业指导。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示范乡镇挂职锻炼。

(二)创新体制机制。

区结合扩权强镇,依法依规下放示范乡镇建设急需且能承接得住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事项由各地自行确定。合理确定示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xxx年至xxx年,第一批示范乡镇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xxx以上予以返还,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返还。建立示范乡镇建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三)加大资金扶持。

区级财政将示范乡镇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两年内对每个示范乡镇投入不少于xxx万元。在示范乡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及城市维护建设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除政策规定外,区人民政府全部予以返还。发改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申报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管线迁移时,管线权属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并按规划要求无偿自行迁移。

(四)强化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对符合规划的示范乡镇项目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每个示范乡镇每年安排xxx亩商住用地公开出让。示范乡镇可对建成区内历史遗留的粮管所等国有土地及周边区域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利用。积极支持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试点。

第9篇:村镇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范文

一、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为目标,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总抓手,以村镇规划建设、“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新的载体,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逐步把我区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加强领导,转变职能,切实履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组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区别不同情况,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1、目标任务

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区广大农村开展以村镇规划建设、“三清三改”和文明村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五新一好”(新村镇、新产业、新农民、新经济组织、新风貌和好班子)新农村建设活动。总体目标是:一年突破,三年见效,五年变样,充分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各方面的力量,扬优成势,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村组通自来水的基础上,再实现“三个率先”,即率先在所有村镇全面完成规划编制,文秘吧与市中心城区整体发展规划接轨;率先在全部城镇、中心村完成“三清三改”;率先在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的现代化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5年的努力,全区80%以上的村镇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治安秩序良好”的文明村镇标准。同时达到农业主导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农民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农村面貌大改观,基层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的目标。具体目标要求是:

——建设新村镇。全面开展村镇规划设计工作,三年内完成各镇和全部村庄的总体规划编制;引导农民在规划区内拆旧建新,以旧换新、改造民房;规划区内新建的民房,要求设计美观,格调鲜明,特别要设计一些反映客家文化底蕴的客家民室,不搞简单的整齐划一、千房一面;建立和完善村镇社区服务体系,调整教育、商贸网点,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以及供电、电视、电信等配套设施,所有村镇达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目标。

——发展新产业。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准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创汇农业和观光农业;实施优势发展战略,各镇要根据当地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市场需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的要求,着力培育做强2-3个农业支柱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将产业发展与改水改厕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猪-沼-果(菜、瓜、鱼)”等生态农业模式,发展绿色食品生产,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加快培育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实现全区18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大力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逐步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道德体系,造就一批既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组建新经济组织。按照“先运行、多扶持、后规划”和“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发育、壮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联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建立起覆盖农业产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群体,做到主导产业有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农户达到60%以上,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

——塑造新风貌。以“三清三改”为突破口,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动力,整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从今年起在全区村镇全面开展群众性“三清”活动,今年内所有圩镇、中心村和村部所在地做到辖区无成片暴露垃圾、污泥和路障,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明年底力争90%以上的村镇达到“三清”要求;各镇要按照“科学规划、完善机制、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三改”工作,要选择一批重点村开展“三改”试点工作,今年内重点村全面完成“三改”任务,今后每年完成三分之一村落的“三改”任务,5年内力争90%的村镇基本达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的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农民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困难农民救助体系;村镇公共设施配套,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农民就医、就学方便,病残孤寡农民生产生活有保障。

——创建好班子。将新农村建设列为“三项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继续创新和深化“三民”活动和“三培两带”活动。把“三清三改”、村镇规划建设、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检验好班子、好干部的重要标准;要以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切入点,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为政能力和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建设,着力提高区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把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实施步骤

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思路和“一个突破、三年见效、五年变样”的目标,我区新农村建设具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㈠启动阶段(2004年)。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15个重点村的规划建设、“三清三改”和文明村创建示范工作,做到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科学指导、重点突破;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66个村全面开展“三清”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全区6个镇、15个重点村、60%以上中心村、30%以上的自然村落完成规划编制。

㈡实施阶段(2005年-2007年)。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中心村;全面完成所有中心村的“三清三改”;全面完成圩镇和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一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做到主导产业均成立产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实现80%以上的农村适龄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育一批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

㈢提高发展阶段(2008年)。统筹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90%以上的村庄完成“三清三改”,基本达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要求,90%以上的农村适龄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和务工职业技能,90%以上的农业主导产业成立了合作经济组织,90%以上的村镇有若干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市场优势突出,创建一批全面达标的文明村镇,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

新农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一个新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大胆探索和实践,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富民、民心工程。全区上下务必深刻认识活动意义,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统筹协调,全面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中来。具体工作安排为:

1、区四套班子领导。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联系一个镇、挂点一个村、包扶一个村民小组,指导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挂点安排另发)。具体工作职责是:①指导所联系村镇开展新农村建设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②指导所联系村镇制定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③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镇、村、组关系,指导督促其发挥作用,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

2、驻区、区直包村单位。将挂点村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单位包村工作的考核重要内容,各驻区、区直包村单位做到挂点一个村、包扶一个村民小组,协助挂点区领导和所在镇、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①协助挂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指导帮助挂点村成立以“五老”为主的村民理事会;②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帮助挂点村做好村庄建设规划,提出并推动落实有关建设项目;③包村工作组要集中精力,帮助挂点村制定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实施方案,搜集整理有关基本情况,形成有当地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④筹集包村工作所要求投入的资金,集中用于挂点村新农村建设“三清三改”、中心村建设等各项工作,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在具体建设项目或某个重点村小组上,力争取得成效。

3、各镇领导班子。各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联系一个片、挂点若干个村、在所挂点村中包扶一个村民小组,抓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①10月中旬前各镇必须相应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村和班子成员联系点,明确责任;②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围绕全区总体目标,提出本镇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步骤,确保如期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④全面开展村镇规划工作,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人员,根据区域特色和人文环境进行规划设计,今年内完成圩镇、重点村、60%以上的中心村、30%以上的自然村落的规划编制,明年内完成所有中心村和自然村落的规划编制;⑤全面开展“三清三改”工作,今年内圩镇、重点村、中心村实现无成片暴露垃圾、污泥和路障,明年底力争90%的村庄达到“三清”要求,重点村今年内还要全面完成“三改”任务;⑥各镇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安排挂重点村,镇财政在筹集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时,要相对集中到重点村的建设项目上,帮助重点村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今年内下列各村要作为一类重点村至少有一个自然村落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三清三改”等“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初步达到村镇规划建设基本标准、“三清三改”标准、文明村镇标准的要求(见附件),形成特色,突现亮点,体现成效,即水东镇水东村、七里村,水南镇腊长村、南桥村,湖边镇湖边村、龙岭村,沙河镇五龙村、黄龙村、坳下村,水西镇赤珠村,沙石镇埠上村、吉埠村。

4、区有关职能部门。一是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驻区、区直有关单位参与支持“三民”活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找准位置,明确责任,发挥优势,搞好服务(具体职责另发)。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选择一个重点村,集中单位力量对口援助、服务的同时,带头履行职能,出台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具体要求为:①区、镇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②将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并捆绑农业以及果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三清三改”、文明村镇建设。③实行或向上争取规费减免政策,规划建设部门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区、镇财政统筹安排;交通部门要协助各镇搞好农村公路规划,并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费用只收取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勘察设计任务;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房屋建设审批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对乱批土地、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批土地和在农民建房中乱收费的,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④落实扶持鼓励政策,对路宽3.5米、4.5米、6米及以上的水泥路补助标准按赣市发[2003]11号文件规定执行;争取了国债项目新建沼气池的,按项目管理标准进行补助。

二是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把规划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轨道。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未完成规划编制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要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其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不得批准其在新宅基地建房。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各镇均要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鼓励制定村规民约,把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结合起来,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要提供各种房型供农民选用,避免过多的下店上宅火柴盒式的、车厢式的低水平建筑,尽量挖掘建设有客家民居风格的客家民宅。

5、村级基层组织。各村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村庄规划建设、“三清三改”等新农村建设事项,成立以“五老”为主的村民理事会,牵头动员群众,具体组织实施村庄规划、拆旧建新、“三清三改”等工作,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农村党组织要对党员带头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结合党员设岗定责、保持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

1、组织领导。成立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肖文群为组长、区委副书记黄建平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孙黎明、区委副书记潘克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洪立琴、副区长付培文为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办、区财政局、区综治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市环保局章贡分局、市国土局直属二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广电局、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区水保局、区供销社、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文明办、区农信联社、赣州城郊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洪立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2、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区委、区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对乡镇和区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农办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后予以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做到每季度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定期通报各镇工作进展情况。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镇开展工作情况、包村单位结对帮建情况、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1、村镇规划建设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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