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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哲学道理精选(九篇)

高中政治哲学道理

第1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在21世纪在这个生活节奏紧张的社会里,大多数人都只知道把人生目标确定为名誉、财富、地位;鲜少有人会停下忙碌的步伐去关心政治哲学,去认真思考人生与政治的关系与价值。例如:我们为什么需要国家?国家的体质是什么?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本质是什么?自由、平等的价值何在?因为这些政治终极性问题的思考在大多数人眼里都属于“无所事事”者的智力游戏,没有现实价值和意义的;即使它们有价值,也是需要社会长期的关注和投入。既是如此,它们就应该是“思想家、学者、大人物、聪明人”的事,与普通人、小老百姓无关。

然而,深废思考后笔者发现;政治哲学关注作为政治领域最重要的元素——国民和国家;它关心公民的权利与幸福、国家的权力与义务。它是人类政治与行政管理实践的精神指南,能让我们在批判与反思中深刻的探索政治的真谛,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和“理想国”。因而自从有了政治生活以来,政治哲学象一块宝石一样吸引着那些智慧的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子、孟子、墨子、韩非子、西塞罗、马基雅维里、格老秀斯、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波伏娃、罗尔斯等著名政治哲学家用他们的政治哲学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推进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力量。在他们的思想中,任何人都体会到政治哲学打开心灵枷锁、释放政治智慧与自由光辉的那种强大魔力。

政治哲学绝对不是“无用之学”。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形容政治哲学的魅力。政治哲学如同一种满各种各样果树的果园;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资本主义政治哲学和其他传统的政治哲学就如同一株株枝繁叶茂的大果树在果园的每一个角落开花、结果。而这些思想的精华都曾为我们人类政治文明推进披荆斩棘。以下就是作者对政治哲学的功能、价值、意义的一点简单感悟。

二、政治哲学的无限动力

政治哲学在我国社会前进中的精神动力,在历史发展中的光芒四射。长河里有着5000多年的光辉曲折历程。

虽然20世纪的中国并不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人民的生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而且在一些普通中国民众的眼里;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一钱不值”;中国现代政治哲学软弱无力,没有西方政治哲学的“威风凛凛”。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中国哲学集知识、道德和信仰、教化、治家、治国等多重功能于一身,成为政治家和学者的法宝。正如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之《中国哲学的精神》中说:“我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这也就说明,与西方政治哲学的价值侧点不一样,中国政治哲学的人文主义色彩非常浓厚,要求也很高。

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实践一直依托于儒家、法家的政治哲学。在传统的中国会社会,儒家的政治哲学影响最为深远。它在中国历史上系统全面地分析了人类的道德性及其逻辑。儒学要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儿童的启蒙教育就是政治哲学,从而展开他们认识人性与天下的学习之路。幼年时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性”。慢慢地长大后,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由浅入深。成年后再去实践“修、齐、治、平”的梦想。现在“四书五经”已经被很多人看做是“迂腐、落后、保守”的代名词;而真相未必如此,因为它们有着坚实的儒家特色的政治哲学基础——人性善、世界可以被认识和改造“道”。儒家思想与生活密切相关,是“入世”性最浓厚的思想,同时它特别强调政治和管理的价值。孔子被誉为“世代文人表,万世帝王师”,北宋宰相赵括说“半部论语可治天下”。

而法家“人性恶”的“悲观”政治哲学第一次关于人的欲望和需求分析得非常透彻。与西方历史比较对“人性恶”的正视,积极作为不同,它在先秦试验的效果不是很好——引起社会的强烈恐惧、排斥,并在政治上引发危机。但经过修正,封建政府把“法家政治哲学”作为实施法治、制定系统规章制度的理由。法家与儒家政治哲学开始联手,法制与道德从此成为中国政治管理形式外儒内法而治社会。

对普通人而言,如果不愿意遵循儒家“先天下之忧而忧”、“以天下苍生为已任”人生追求的行动指南,也不愿在法家的束缚下生活,那可以在道家那里学习“顺性自然”与“无为而治”的逍遥,感受老子、庄子绘制的世外桃源般的自由与惬意。

第2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政治哲学 社会发展 重要性

快速

一、政治哲学对人类发展贡献的重大意义快速

在21世纪在这个生活节奏紧张的社会里,大多数人都只知道把人生目标确定为名誉、财富、地位;鲜少有人会停下忙碌的步伐去关心政治哲学,去认真思考人生与政治的关系与价值。例如:我们为什么需要国家?国家的体质是什么?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本质是什么?自由、平等的价值何在?因为这些政治终极性问题的思考在大多数人眼里都属于“无所事事”者的智力游戏,没有现实价值和意义的;即使它们有价值,也是需要社会长期的关注和投入。既是如此,它们就应该是“思想家、学者、大人物、聪明人”的事,与普通人、小老百姓无关。

然而,深废思考后笔者发现;政治哲学关注作为政治领域最重要的元素——国民和国家;它关心公民的权利与幸福、国家的权力与义务。它是人类政治与行政管理实践的精神指南,能让我们在批判与反思中深刻的探索政治的真谛,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和“理想国”。因而自从有了政治生活以来,政治哲学象一块宝石一样吸引着那些智慧的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子、孟子、墨子、韩非子、西塞罗、马基雅维里、格老秀斯、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波伏娃、罗尔斯等著名政治哲学家用他们的政治哲学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推进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力量。在他们的思想中,任何人都体会到政治哲学打开心灵枷锁、释放政治智慧与自由光辉的那种强大魔力。

政治哲学绝对不是“无用之学”。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形容政治哲学的魅力。政治哲学如同一种满各种各样果树的果园;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资本主义政治哲学和其他传统的政治哲学就如同一株株枝繁叶茂的大果树在果园的每一个角落开花、结果。而这些思想的精华都曾为我们人类政治文明推进披荆斩棘。以下就是作者对政治哲学的功能、价值、意义的一点简单感悟。

二、政治哲学的无限动力

政治哲学在我国社会前进中的精神动力,在历史发展中的光芒四射。长河里有着5000多年的光辉曲折历程。

虽然20世纪的中国并不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人民的生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而且在一些普通中国民众的眼里;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一钱不值”;中国现代政治哲学软弱无力,没有西方政治哲学的“威风凛凛”。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中国哲学集知识、道德和信仰、教化、治家、治国等多重功能于一身,成为政治家和学者的法宝。正如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之《中国哲学的精神》中说:“我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这也就说明,与西方政治哲学的价值侧点不一样,中国政治哲学的人文主义色彩非常浓厚,要求也很高。

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实践一直依托于儒家、法家的政治哲学。

在传统的中国会社会,儒家的政治哲学影响最为深远。它在中国历史上系统全面地分析了人类的道德性及其逻辑。儒学要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儿童的启蒙教育就是政治哲学,从而展开他们认识人性与天下的学习之路。幼年时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性”。慢慢地长大后,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由浅入深。成年后再去实践“修、齐、治、平”的梦想。现在“四书五经”已经被很多人看做是“迂腐、落后、保守”的代名词;而真相未必如此,因为它们有着坚实的儒家特色的政治哲学基础——人性善、世界可以被认识和改造“道”。儒家思想与生活密切相关,是“入世”性最浓厚的思想,同时它特别强调政治和管理的价值。孔子被誉为“世代文人表,万世帝王师”,北宋宰相赵括说“半部论语可治天下”。

而法家“人性恶”的“悲观”政治哲学第一次关于人的欲望和需求分析得非常透彻。与西方历史比较对“人性恶”的正视,积极作为不同,它在先秦试验的效果不是很好——引起社会的强烈恐惧、排斥,并在政治上引发危机。但经过修正,封建政府把“法家政治哲学”作为实施法治、制定系统规章制度的理由。法家与儒家政治哲学开始联手,法制与道德从此成为中国政治管理形式外儒内法而治社会。对普通人而言,如果不愿意遵循儒家“先天下之忧而忧”、“以天下苍生为已任”人生追求的行动指南,也不愿在法家的束缚下生活,那可以在道家那里学习“顺性自然”与“无为而治”的逍遥,感受老子、庄子绘制的世外桃源般的自由与惬意。

进入20世纪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饱受西方近现代政治哲学思想冲击。国人一方面敞开心扉积极学习西方的“民主”政治,另一方面继承,应用传统政治哲学的精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治哲学成为辛革命与中华民国的一面旗帜;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代个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法宝。

总之,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中国人常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政治哲学让人们不断思考和探索、为创建政治“理想国”做知识准备。在科技迅猛发展地进入21世纪,对梦想着“地球村”与“和谐社会”的每一个政治家而言,政治哲学就是我们建设政治文明的有效法宝。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中国政治哲学简史》新世纪界出版社.

第3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儒学也是产生于社会与政治的需要。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社会陷于混乱,各诸侯纷争,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这时有许多有识之士奋起,提出各自的政治主张,目的在于消除战乱,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同时探讨战乱的深层原因,设计长治久安的治国方略。儒学创立者孔子及其弟子特别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提出自己的政见,周游列国,目的在于说服诸侯王施行仁政,拯救苦难的人民,从而形成了有特色的政治哲学。

孔子的终极关怀应该是天下太平,他的理想人格就是古代圣王。例如,尧,“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舜,“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论语·卫灵公》)尧、舜都是古代圣王,伟大的政治家。这正是孔子极力推崇的对象,是他的理想人格的偶像。

孔子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过去都把它们只看作伦理的范畴,实际上都与政治有密切的关系。仁,孔子及其学生都有一些论述。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人,能“立人”、“达人”的人,自然不是普通百姓,应该是有一定权力的政界人物。如果说这里还有疑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从《论语》的另一段话中得到明确的论述,仲弓问仁,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诸侯统治的国称为“邦”,卿大夫统治的封地称为“家”。这里讲的就是统治“邦”、“家”的主宰者,就是诸侯、卿大夫。上述“使民”更明确了他们统治者的地位。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不要对百姓滥施。

关于义,孔子讲到“君臣之义”,讲“君子喻于义”,“其使民也义”,就是说掌握权力的君子要知道义,“使民”也要符合义,总之,“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当官的实际内容就是行义。行义,包括对上级的忠诚,与同僚的和谐,也包括合理地“使民”。礼,主要是等级制度。“君使臣以礼”(《论语·八佾》),臣“事君尽礼”(同上),“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礼是用于处理人际关系的仪式,特别是处理君臣关系以及君臣与民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也是政治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智,就是知人,知人是为了善任。任贤使能,这是政治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樊迟问知,孔子说:“知人。”樊迟不明白,孔子又作解释:“学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樊迟还不明白,又去问同学,子夏说:“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论语·颜渊》)拿直的木板放在弯的木板上面,能使弯的木板变直。提拔正直的人去管理百官,百官中有些邪念歪风的人也会变成正直的人。

信,守信用,主要是对人民守信用,取信于民。作为国君,要取信于民。当子贡问政时,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孔子又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对于士人来说,首先要取得上级的信任,才能当官任职,“信则人任焉”(《论语·阳货》)。对于人民,也要在取得信任以后,才能役使他们,否则,人民就会以为是虐待他们:“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论语·子张》)

说天讲命,论道议德,圣贤、礼乐、忠孝、刑政、教化、学思,几乎讨论一切问题,孔子及其弟子都围绕着政治这个中心。可以说,春秋末期,孔子和弟子们所创立的儒学,就是以政治为中心的学说,就是关切社会的政治哲学。

子夏说:“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把《诗》三百篇都背诵了,委任他官职,他处理不好政务;派他当外交使节,又不能独立应对;背的诗虽然多,又有什么用呢?

孔子认为学《诗》不是为了背给别人听的,而是为了提高处理政务和外交的实际能力。这就是“学而优则仕”的道理。如果让没有学好的人去当官,孔子就会说:“贼夫人之子。”(《论语·先进》)这简直就是害人子弟。后世有权有势的官僚总喜欢做这种害人害己的事,前仆后继地把自己不争气、不成才的子弟安插到各级官职上去,最后招致身败名裂,甚至破家灭族之祸。孔子提倡的就是“读书做官论”,读书为了做官,读好书是为了做好官。

战国时代的孟子提出仁政学说,完全是明确的政治哲学的思想体系,他所讲的人性有善端,是给仁政的政治哲学奠定了理论基础。战国后期的大儒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把礼、法作为整个政治哲学的两大理论支柱。他的学生韩非和李斯强调法、忽视礼,成为很偏颇的“一断于法”的法家理论。法家理论使秦胜六国而一统天下,也使秦败于农民起义,也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汉代大儒董仲舒继承孔、孟、荀和《公羊学》的思想,并吸收从先秦到汉初诸子百家的思想,推衍出一套天人感应说、灾异谴告说,提出天人三对策,著成《春秋繁露》一书,大讲阴阳五行,颇似方术之士的论调。深入探微,就会发现,这些烟幕之下掩盖着的正是适应汉代现实需要的新的政治哲学。他的大一统论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政权。他的独尊儒术是强调用孔子的思想统一天下思想,以维护政治的统一。这是一套比较系统的政治哲学。它在汉代几百年中对政治有指导作用,对后来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有深刻的影响。

南宋朱熹是理学集大成者,他的理学,核心是政治哲学。他成为继孔子、孟子和董仲舒之后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几百年的政治影响最大的一位哲学家。他所著《四书集注》成为几百年科举考试的必读书,他的思想成为儒学正宗,作为统治者的指导思想。理学家的理就是治国之理。康熙皇帝读了宋儒性理之书,颇有体会。他说:“临莅日久,玩味愈深,体之身心,验之政事,而确然,知其不可易”(康熙:《性理精义·序》,见《四部备要·子部》,上海中华书局版)。他命令大学士李光地去编《性理精义》,自己为此书写序。朱熹思想能够指导几百年的政治活动,说明他的思想是深刻的政治哲学。

近代的康有为也是著名的儒家,他和弟子梁启超合作的康梁变法正是以儒家政治哲学为指导的政治活动。他的《大同书》正是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理想。他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是以儒家政治哲学为根据,提出一系列改革现实政治的理论,对近代动荡社会起了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在政治思想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从孔夫子到康先生,儒家思想以政治哲学为核心,大概还是可以说通的。

中国哲学为什么是以政治哲学为主呢?这与它产生的社会背景有关系。

中国传统哲学产生于春秋战国那个乱世环境中(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都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讲中国哲学的。此前有一些哲学思想,一般还没有形成影响巨大的哲学体系),哲学家都是以救世济民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提出的都是关于社会国家如何组织、如何管理以及人际关系的原则等问题。因此,百家争鸣中的各家学说多是政治哲学。

儒家认为,管理国家的人,应该是高素质的、道德高尚的、精神境界比较高的人。他们强调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是作为政治哲学的一部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根本,终极目标是治国平天下。所谓“内圣外王”,内圣就是修身,外王就是平天下。修身是为了治国平天下,伦理是为政治服务的。道家的《道德经》被称为“君王南面之术”的书,也是政治哲学的著作,其中政治权术常被后代政治家所采用。墨家十大主张都是治国方略。法家依法治国,更是不言而喻的政治哲学。纵横家的所谓合纵连横,都是政治战略,并有外交家的特色。研究天文历法的阴阳家原是科学家,在中国古代天命论、天人感应说的影响下,阴阳家也与政治发生密切的联系。阴阳家成为天命的代言人,为政治家提供精神支柱。先秦诸子百家都在探讨治理国家的方略,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论,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政治哲学。在秦汉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以后,诸子思想融会为新的庞大体系,形成相对完善、内容丰富的政治哲学。而这种哲学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干,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绵延到明清时代,也一定程度地影响到当今中国的现实。

第4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批判是哲学本性,内含理论批判与现实批判两方面重要内容。政治哲学的批判更是典范的理论批判与政治批判的合一,同时也有相应的建构。可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哲学,不管它是自然哲学、科技哲学、语言哲学还是分析哲学等等,都含有现实社会政治的批判与建构,都有对人类社会政治生存的各种不同理论观照。否则,它就无法留存,更谈不上流传久远。政治哲学观照方式的差异,受到世界历史发展、民族国家、生产方式、文化传统与个人独特生存体验的影响与制约更大。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大型言说的道德理想国,突出批判现实社会政治的礼崩乐坏,强调政治合法性的最终准则是道德善恶。古希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大型政治哲学言说与批判,也是以伦理道德为准则,其心中的理想国也是个道德王国。中世纪西方社会将近1200年,其政治哲学真可谓在黑暗的漫漫长夜中朦胧,以虚幻、神圣而宏大的上帝之城来批判引导地上王国的建构。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宏大叙事,构想了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的资产阶级千年王国。然而,其解放诺言并未兑现,只是兑现了政治自由与解放的形式,人类解放理想并未实现。需要不断地革命,以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政治哲学批判由此诞生。当代西方后现代政治哲学家不同程度地接受到古希腊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的教育训练,也都受到西方政治哲学宏大叙事的影响,还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批判精神的影响。尤其是法国后现代政治哲学家更是深受马克思政治哲学批判精神的影响,都曾经在思想上有过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历程。在他们政治哲学的思想历程中,首先对政治解放的理论与实践丧失了信心,展开过非理性的、叛逆的批判。但他们在不同社会政治环境、事件等具体因素影响下,最后也都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地走出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甚至严重背离马克思,乃至批判马克思人类解放为虚幻的宏大叙事。在后现代哲学家心中,资产阶级共和国与政治解放的宏大理想破灭了,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的远大理想也破灭了。一切解放的诺言,都无法在理论上无懈可击,都是思辨的形而上学、抽象的同一性与普遍性,都是虚幻的整体性与主体性这种理性主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表象主义哲学的结果;一切解放的诺言,都无法在实践上得到兑现,只不过是以新枷锁代替旧枷锁而已,都无法走出人类囚徒的困境。抛弃大写的哲学、抽象的哲学,就像终结形而上学那样终结宏大解放社会政治理想,成为了后现代政治哲学发出的共同性声音。深入挖掘尼采非理性主义哲学、现象学、精神分析学、存在主义、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解释学、语言学、符号学、人类学、先锋派文学的思想言说方式,结合各自独特的理论视域,他们相应展开了自己独特的批判言说。以知识考古、疯癫考察、谱系学批判、监控社会政治分析、解构、幽灵学、精神分析、小写哲学等政治哲学新概念话语方式,他们对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话语方式展开了碎片式的、游击式的批判;同时也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生活中常被人们所忽视的微观、细小领域展开了批判。这是他们对哲学批判的创新,由此引出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新思潮。他们开启了现代性政治哲学批判的新视野,即注意力不要只集中在宏观批判上,还要批判微观领域,感受具体而微的现代性社会政治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大型权力结构之下,还有各类微小的权力控制机制与组织。

二、后现代政治哲学批判彰显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当代价值

从1843-1844年开始,马克思从民主主义者转变为一个共产主义者,创立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他和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共产党宣言》,在当代世界依然是畅销书、必读书目,被翻译成世界各国的各种语言版本,简直成了“世界文学”;他花了40余年撰写的《资本论》,每到经济危机时期都成为畅销书目,依然是“世界文学”。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是现实建构性与批判性的统一,其对未来理想社会与人类自由发展的构想,不仅是科学理论而且变为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人类解放运动,至今方兴未艾。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即对现代性社会政治现实的批判,以雄辩的逻辑和巨大的正义感召力深刻而持久地影响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同样影响包括后现代政治哲学在内的各种哲学思潮。马克思政治哲学与后现代政治哲学相遇,进入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野,更加彰显了它的当代价值。马克思的现代性社会政治哲学批判,为后现代政治哲学提供了思想养料。这也是后现代政治哲学肯定马克思理论价值最多、最明显的方面。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资本论》对后现代学者的影响最大。福柯在马克思现代性整体批判精神影响下,转向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医院、监狱、性等微观领域的批判,进而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的自由的压制。他把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看成是“革命经济学”,认为“马克思主义设想了一种对大写历史的彻底改变来反对这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理论”。德里达更是在资本主义世界强势话语反对马克思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以其《马克思的幽灵》的解构策略高度赞扬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精神。德勒兹对俄狄浦斯的批判模拟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加塔利说:“精神分析学与马克思眼中的政治经济学具有相同的经历。”利奥塔欣赏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其《利比多经济学》是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德勒兹的《反俄狄浦斯》一样,批判资本主义对欲望的压制。明确反马克思主义的罗蒂,在其作品中也再三赞美《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深刻,对资本主义具有巨大的警示作用。还有法国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生产之镜》都继承了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精神。如波斯特就认为,鲍德里亚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批判基本上仍是在马克思主义批判的大框架中进行的。对此,张一兵教授说:“鲍德里亚思想路径的深处,还是存在一种形似历史现象学的他性镜像,事实上,他一直无意识地在模仿马克思。”至少,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性是后现代政治哲学批判性的一个镜像,他们的批判性概念是对马克思的模仿,或是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概念的替换。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想性建构,也深深影响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理论建构。他们多数不赞同共产主义的乌托邦,但不同程度地赞赏马克思政治哲学理想性维度对人的终极关怀,对未来的希望。福柯的后现代生存美学闪耀着人类解放的微光,德里达的友爱政治传递着人类解放的某些精神,德勒兹的解域替换着马克思的解放,利奥塔的未来大单子是渺茫的人类解放,罗蒂的希望折射着对人类解放的赞叹。从后现代政治哲学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中,我们还可以发现,他们试图超越马克思政治哲学这座理论的高山。然而,他们的理论重叙计划都没实现,最终都回到了政治解放的怀抱,也就是回到了被马克思超越的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怀抱。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政治哲学是不可逾越的理论视界,也是不可被超越的对象。而且,马克思政治哲学象燧石一样,在后现代的敲打中不断闪耀着光辉。

三、后现代政治哲学建构促进了政治自由的差异与多样发展

第5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秩序法哲学;政治共同体;法理共同体;法律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2)04-0054-05

一、秩序法哲学的发轫過程

秩序法哲学是秩序哲学的一种。权力集中的、个人主义的近代国家从中世纪旧秩序中脱胎而来,这当然经历了漫长的過程。但其理论的主要贡献者是16、17世纪的第一波启蒙思想,即秩序哲学。“1648年至1750年左右的这段时期,由于在先前的世纪中经历了痛苦的变革,许多人恐惧社会迅速解体会陷入混乱,因此欧洲的精英们全力以赴,恢复秩序。”秩序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要对现代秩序进行擘划。

秩序哲学经历了从秩序政治哲学到秩序法哲学的变迁。秩序政治哲学肇始自马基雅维里,集大成于霍布斯。秩序法哲学则萌芽于格老秀斯,集大成于普芬道夫。

格老秀斯是一位原创性的近代思想家,在他那里,自然法哲学开始成为独立的理论形态。通過确立自然法对世俗政治的支配性地位,格老秀斯开创了秩序法哲学思考。如果说霍布斯的理论是早期现代时期秩序的政治哲学思考的最高形式的话,格老秀斯的理论则开启了对现代秩序的法哲学思考。

就对秩序塑造的哲学史而言,格老秀斯的重要地位并非取决于他的国家理论,而是取决于他对调节国家间行为的法律的见解。专制君主制的兴起,以及在它们的关系中或多或少公开接受了马基雅维里的主张,使得暴力成了国与国之间交往的裁决者。战争、战争,在政治野心和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西欧各国沿着扩张、殖民、商业拓展和开发新领土的道路大肆迈进。格老秀斯认为,要实现人类的幸福,就必须要对国家的行为进行限制,要用法律支配政治。他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指出,甚至是战争这种大家认为最不可能受法律支配的国家疯狂行为也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基于这一立场,格老秀斯指出,有必要对支配国家间关系的准则进行全面的探讨。在他看来,“这样的工作格外必要,因为我们今天如同以往的时代一样,以轻蔑态度认定这门法律空有其名而无实质内涵者大有人在。”这一调整国家间行为的法律就是自然法。这一法律是所有国家市民法的支柱,并且,由于它固有的公正性,它对所有的民族,对于臣民和统治者,都具有约束力。简言之,一切政治单位都受它的约束。通過自然法,法律取得了对政治的支配。

人的社会性,即斯多葛学派所谓的“群居习性”决定了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本身即是一种内在的善。法律最终的正当性即来自于对秩序的维护。格老秀斯写到:“这种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正是所谓的法律的来源。”基于秩序维护的需求,法律(自然法)就获得了至上的支配性。自然法本身是正确理性的指令,不仅者无权干涉、变更,甚至是上帝的意志也无法加以改变。所以,自然法与算术规则一样,绝对不是随心所欲的。由此,法律获得了高居于政治之上的权威。法律取代权力,变成了秩序的守护者。也正是在格老秀斯这里,秩序法哲学萌生了。

秩序法哲学经過发展,在普芬道夫那里取得了集大成。弗里德里希,迈内克称普芬道夫是17世纪“伟大的建设性思想家之一”,其最大的建设性就在于超越秩序的政治哲学创立了秩序的法哲学。30年战争以后,欧洲的法政理论家们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是寻找一种理论范式来说明、解释和证成变化了的欧洲新局势。普芬道夫的理论就是这种努力的体现。普芬道夫是对后威斯特伐利亚合约时代欧洲政治秩序及国家秩序体系进行理论上总结的第一人。他所要做的就是从理论上阐明如何可能通過国家达成持久的和平秩序,若要完成这一使命,国家内部又该存在何种法权安排。也就是说他既要从理论上证成国家秩序的正当性,又要给出理想的国家秩序图景。他继承了格老秀斯和霍布斯开启的政治秩序的世俗化和去封建化,创造性提出了政治秩序的法治化发展路径,全面论述了国家的法权结构安排问题。

格老秀斯对国家间秩序的法权关系进行了擘划,普芬道夫的独特贡献则是对国家秩序的法律建构。普芬道夫把国家描绘成一个法理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法律作为秩序的支配者居于主宰性地位。个体和国家作为道德主体(Moral Person),都受法律这种道德实体(Moral Entity)的支配。依法则而生存是道德主体的必然命运。法律为道德主体设定了与其地位相应的义务和权利,遵此而行便可达成秩序。国家是确保法则得到实施的公共责任主体。国家是个体契约的产物,是绝对的拥有者,是和平的护卫者。国家的核心使命是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福利,为此,统治者肩负着照看国家的义务。未履行此义务,法律为统治者设定了基本的义务。公民是共同体的主人,让渡部分自由组成了国家。调处国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便成了普芬道夫法政理论的核心主题之一。

二、秩序法哲学的思维特质

秩序法哲学的第一个思维特质是强调法则先于权利。秩序政治哲学强调权利在先。因为,秩序政治哲学是一种自然权利哲学。在秩序政治哲学那里,整个社会是以权利为基础建构起来的。从个体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然权利,到政治契约保留的权利,这些存在于之外并和并立的权利构成了秩序的基础。它们使得个体拥有了某些内在于自身的权利,正是这一权利使得他们可以对抗国家。个体由此拥有了和对抗的武器或手段。就性质而论,这种构成国家秩序基础的自然权利不過是个体的本能和利益。而个体的本能和利益之所以需要得到尊重,最关键的还在于个体能力(尤其是成年个体的体力)的大致接近,任何人都无法确保对他人绝对的优势。所以,就实质而言,对自然权利的这种承认是一种“功利”性的承认,是建立在互利基础上的。换言之,是理性认识到的“功利”引导达成了妥协。而这一互利性的妥协就构成了秩序的推理起点。所以说,在霍布斯那里,是“自然权利”产生“自然法”,而非相反。秩序法哲学则强调法则先于权利,是法则赋予了权利,同时也为个体施加了义务和责任。它强调个体的权利,但同时也强调个体的义务。换言之,权利的实质不是功利妥协的产物,而是外在法则的赋予;不是个体理性导出的应然,而是客观理性规定的应然。

秩序法哲学的第二个思维特质是强调法则支配权力,倡导“法律”。秩序政治哲学强调权力塑造秩序,权力支配秩序。统治权力不受任何外在的约束。在这一意义上讲,秩序政治哲学是一种权力哲学。秩序法哲学则强调从权力社会向法律社会過渡,从法律社会向法律国家的发展。国家被认为不過是一系列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系统集合体。秩序法哲学塑造的现代国家秩序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律秩序。中世纪以前的国家理论是以正义论为主导的,秩序政治哲学国家理论是以权力为主导的,而在古典自然法这里,国家则不過是一种法权安排。国家建构的起点不再是神圣起源,而是自然状态和个体的自然权利。国家不再是向善的工具,而成为法律生成和执行的工具。法律超越正义、超越权力成为国家秩序的最高守护者。中世纪以前的国家是要讲德性的,而秩序法哲学所塑造的国家则是要服从法律的。这一法律就是自然法。自然法理论是一种建国理论,当近代国家通過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确立以后,支配国家的法律就由自然法变成了基本法。自然法的法律支配国家论就成了后世法治理论的滥觞。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秩序法哲学这里,法律占据了最高支配地位。这里的法律不是传统遗留下来的法律,也不是习惯和习俗产生的法律,甚至也不是国家自己制定的法律,而是“自然法”。换言之,这是一种“自然的”或“理性的”秩序理论。它认为,在社会、国家之外,存在着一种更高的、先在的规则体系。社会秩序或国家秩序正是由这些规则体系安排的。不管是作为个体的个人,还是作为团体人格的国家,都需要服从这一规则体系。法律被认为是一切个体权利和政府权力的基础。法律不但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来源,而且是所谓者的权利的基础。

秩序政治哲学试图通過权力打造出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但是,即便这种努力打出秩序,也无法长久地维持秩序。长久和平的公共秩序需要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自然法哲学是在痛苦和暴力冲突中间形成起来的,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替代导致宗教战争和冲突的基督教义,为新秩序确定一个理性的基础。自然法则的提出,是为了让冲突的各方可以有一个达成共识的载体。同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自然法的提出不仅是要控制宗教冲突,还是要控制宗教冲突的控制者——国家。借着控制宗教冲突,国家获得了绝对的权力,秩序政治哲学甚至提出这种权力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自然法的提出就是要控制这一绝对权力。

秩序政治哲学找到了权力作为秩序形成的砝码,秩序法哲学则给这种秩序施加一种规范性约束,从而维持和平与秩序。无论是倡导法则先于权利,还是倡导法则高于权力,秩序法哲学即古典自然法哲学所汲汲不忘的是要形成一个纪律性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没有任何主体可以超出法则的约束。

三、法理共同体作为秩序法哲学的核心理想

秩序政治哲学和秩序法哲学虽然都把核心关注点放在秩序的塑造和维护上,但是二者的立足点却存在本质差异。秩序政治哲学主张通過权力实现秩序,塑造政治共同体。秩序法哲学则主张法则支配政治,塑造法理共同体。

所谓共同体,“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特点,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性、社会的结合或道德上的承诺,以及时间上的连续性。”概言之,共同体是指人集体生存的一种联合状态。共同体可能是以亲族关系、宗教、政治权力、革命以及种族为基础形成。其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足够的持久力,以结合其成员,激发他们的认同感和忠诚感。根据上述组织基础的不同,共同体可以分为宗教共同体、血缘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种族共同体等。秩序政治哲学的理想是塑造一种政治共同体(political community)。这一政治共同体是现代性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宗教社群、血缘社群、群。宗教群主要靠信仰,血缘社群主要靠血亲,群主要靠征服,而政治共同体则主要靠权力结合起来。

秩序政治哲学所塑造的这种靠权力结合起来的政治共同体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以下七个。(1)国家对武力的独占。这一点并非政治共同体所独有,是一切国家的特性。政治共同体学说不過是对此加以吸收而已。其加以改进的地方在于设置常备军队。在政治共同体所统治的地域,就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关系而言,国家的权力是绝对的、无限的和不可侵犯的。只有国家才可以合法地拥有武力。国家有权力剥夺人的生命、拘禁、罚款、没收财产等等。(2)国家拥有。是国家之内最高的政治统治权威。这种最高的统治权直接及于个体,这就阻绝了亲族、宗教和行会等团体的干预的权力。导致了权力向国家集中。(3)国家统治的地域领土化。国家与领土是分不开的,它在领土范围内享有统治权,藉着独占武力而行使。“现代早期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国家的团结统一:即由一个独立的执行机构来统一行使领土统治。”这就取消了封建领主旧有的在封地上的政治统治权,也取消了亲族藉血缘关系拥有的权力和宗教团体依信仰拥有的权力。(4)国家制定规定性的法律。国家有权制定法律,颁布法律,并有权决定哪些传统的规则可以纳入法律。这是国家权力从司法向立法的扩张。在它面前,传统的、习俗的、亲族的、地区的规范通通都要失效或接受国家的再评价。(5)国家的官僚科层制。这是废除封建分封后,国家统一性权力层层分解的需要。科层制与常备军制度一文一武,有效维护国家的统治。(6)国家的组成分子是国民。所谓国民是把现实身份抽象剥离的结果。一个人,只要符合国家所定的条件,便可以成为国民,而无需经由家族、氏族及部落等中间结构的干涉。国民具有两重性质:第一,他是臣民,直接臣服于国家的权力;第二,他是公民,是政治共同体一份子,享有此种资格所带来的权利义务。(7)个体享有积极的权利。在政治共同体这种组织形式出现以前的那些组织,如亲族、军事共同体和宗教组织等,均未赋予个体积极性的权利,而只给予责任。个体权利的观念,也就是个人和团体免受国家权力节制的观念,是现代国家在与竞争性组织形式竞争的過程中产生的。

秩序法哲学的核心理想是塑造法理共同体。秩序法哲学并非只关注秩序,它塑造的秩序是有着特定道德意涵的秩序。这一道德意涵就是公民在秩序中的主体性地位。公民不再是旧秩序中的被统治客体,而是变成共同体的缔造者。这就涉及秩序法哲学对权力与自由张力的调和,它试图克服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二元论,实现一元化。

密尔曾经指出,传统政治最大的特征就在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二元对立。统治者靠统治强权,主要是武装暴力,压制被统治者;被统治者接受压制,但在忍无可忍时则起而反抗。这种专制型政治不可能带来持久和平,因为社会中总存在两种对立的势力。近代以来的秩序哲学则试图弥合这种二元论。博丹迈出了整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元论的第一步。博丹提出,一方面,必须具有绝对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整合起来;另一方面,必须受到限制,统治者不可享有无限的权力,这样会损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统一性。但是,博丹的努力并不彻底。对于的来源,他还是含糊其辞,他对的界定还是前现代的;对于的限制(自然法、神法和习惯)也是模糊不清。所以,在他那里,专制主义和反专制主义同样重要,君主和臣民还是二分的。

霍布斯继续沿着博丹的道路前进。辛斯利指出,霍布斯能够超越博丹解决存在于君主和臣民之间的二元论分裂。霍布斯以“国家一公民”的区分取代了博丹的“君主-臣民”的区分;以“个体的自然权利-”,取代了“共同体权利-君”的区分。在产生国家之前,个体享有自然权利,通過契约,产生了国家和;在国家诞生之后,个体就成了公民,国家的基本目标就是保护个体的生命和安全。由此可见,通過强调自然权利要素和随之而来的公民资格,霍布斯大大加强了政治体的共同体特性。同时,通過强调来自于契约,统治权和公民自由的对立也大大缓和了。这样一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二元论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统治权力既绝对又受限制的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霍布斯只是强调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契约,可是,者并非契约的当事人,并且对于权力的行使,人民丝毫不能发挥影响。这就会导致“统治者坚持宣称从人民那里获得了权力,他们是根据人民的同意进行统治的,但是却从来不会如此行为”的情况发生。

秩序法哲学的集大成者普芬道夫第一次全面完成了超越二元论、塑造共同体的工作。普芬道夫通過两重契约一项法令建构起来了一个法理共同体。法理共同体的建构经历了以下過程。首先,通過理性抽象,将不同种族、地域、性别、年龄、职业、地位、血统的人还原成抽象的“人”。这一超越性的人是公民出现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个“人”就不会有公民。其次,通過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的描述,描绘出“人”的本性条件作为准备性要件。这些条件是其后一系列法权安排的依据和基础。再次,通過契约建国将国家的民主实质固定下来,并通過一系列法权安排予以制度化。霍布斯的工作揭示出,契约论对于克服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元化的分裂,构造一个一元化的政治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于是,普芬道夫对霍布斯的契约论进行了改造:(1)他把者设计为契约的一方当事人;(2)他让者受到这一双务契约的约束;(3)他对契约的内容进行了改造,把“积极的权力移转”改成“消极的权力移转”。在此基础上,普芬道夫为弥合二元论,还进一步把国家和区分开来。在普芬道夫那里,国家人格和者是有区别的。国家是契约构建的共同体,而是这一共同体所享有的权力,者则是国家的代表者,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这样区分的逻辑后果就是可以从国家利益出发,对和者提出限制性要求。普芬道夫弥合二元论的第三个做法是把中的“决断权”和“治权”进行区分。“决断权”事关共同体安危大计,是不可限制的。但是,具体性的“治权”则可以而且必须要受到限制和制约。“治权”是的常态化形式,与公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通過对这些权力做出限制,可以大大缓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对立感。

在弥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元化区分、强调法律支配性地位的基础上,法理共同体被创造了出来。这种法理共同体对秩序政治哲学构造的政治共同体是有所继承的,在此基础上,法理共同体有以下特质:(1)法律。在法理共同体中,法律高于任何主体,享有最高的支配性地位。这有别于政治共同体中的权力至上。不管是公民权利,还是国家权力,都在法律统治之下,都是法律的“臣民”。(2)法律地位平等。法理共同体是一个平权结构,取消了阶层特权。在法律共同体中,一切主体的法律地位均平等。这是从个人的自然平等推导出来的。个体在共同体建立之前在尊严、权利方面的平等决定了共同体建立之后所有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共同体应当平等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法理共同体消融了统治者与统治者的二元对立,消除了阶层特权。(3)靠合法性维系共同体。由于消除了二元对立,法理共同体不再靠暴力性压制维系共同体存续,而是改靠合法性维系自己的存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法理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4)政治权力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就共同体目的而论,起源的民主性决定了共同体目的的公共性和平等性,即共同体以公益为依归。所以,在法理共同体中,政治统治者没有自己的私利。

四、结语:秩序法哲学的超越性意义

秩序法哲学的核心理想是塑造一个法理共同体,它希望借由法理共同体的塑造,实现人类社会的永久和平。在它看来,敬畏法则、尊重公民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弥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元对立,是实现人类社会永久和平的根本希望之所在。这就表明,秩序法哲学关注的不只是权力的有效性,它还关注权力的合法性。而正是这一创见让它超越了“罗马”,走向了“现代”。

第6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安冈正笃;人物学;人学;帝王学

安冈正笃(1898~1983)在日本历史上是一位具有特殊地位的学者,他在战前是著名的右翼理论家,在战后又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地位。

对安冈的思想体系进行剖析,可以发现,其思想主张定位于为社会统治阶层服务,在哲学伦理与政治实践两个层面上展开,并由以下几个基本点支撑,即:以“人物学”为核心内容。以道德身心为价值取向,以经世致用为根本原则,以社会精英为研究重点,以“哲人政治”为终极理想。

一、以“人物学”为核心内容

“人物学”是安冈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他的其他一切主张均由此展开。

在安冈的学术生涯当中,始终贯穿着阳明学和人物学这两条主线。安冈在对阳明学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从中提取出有利于自己理论建构的因子。他将阳明学概括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两点,并对之进行发挥,提炼出了其人物学理论中重视道德身心的价值取向和经世致用的根本原则,由此形成了其理论体系的双层结构。

安冈在对东方传统文化进行研究时,其兴趣逐渐集中到了人物上。安冈认为,无论是对个人而言,还是对社会而言,“人”始终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个人要想得到正确的发展,就需要了解历史人物,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人生的道理;社会则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发展、历史演进,归根到底都是人的活动,如果每个个人都能获得正确的发展,社会自然也就能得到进步。安冈终身以“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他对中日历史人物进行了大量的个案研究,从中探索做人的根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为人处世的理论。

而在安冈最感兴趣的政治领域中,人的因素更是被他提到了相当高的位置。他指出,政治本身就是由人创造出来、又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人民生活之祸福完全取决于政治之如何,世之兴亡完全在于政治是否得其人。”也就是说,安冈认为,政治在于人,尤其是领导人物。政治的好坏取决于这些从事政治事务之人的好坏,而政治的好坏又决定着人们生活幸福与否。

由此可以看到,安冈的人物学其实存在两个层面。一是哲学伦理层面,安冈在此所探讨的是广义、抽象的人;另一个则是社会政治实践的层面,安冈在此层面上所探讨的更多是具体的政治家群体。因此,我们可以将第一个层面上的人物学概括为“人学”,而第二个层次上的人物学。其实就是日本社会中许多人已经进行了定义的“帝王学”。

联结这两个层面的,就是安冈秉承儒家经世致用传统而提出的“活学”原则。安冈一直主张学问必须与现实相结合,尽管他研究的是历史人物,却处处渗透着对现实世界的关心;其切入点虽然在古代,最后的落脚点仍然是在现当代。

安冈对人类社会、尤其是政治生活中“人”这一要素的把握,应当说是比较准确的。政治是人类社会的活动,任何政治活动都由人的行为所构成,亚里士多德甚至提出“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这一命题,可见人与政治的关系之紧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冈对政治核心的把握有着一定的合理性。

但同时,安冈对“人”的这种重视也有着很明显的缺陷。首先,他过分强调人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忽略了社会对人的影响。其次,安冈在这里所讲的“人”,或者是抽象的人,或者就具体到政治家、英雄人物等的身上,没有给普通民众留下太多空间。

二、以道德身心为价值取向

在研究人的过程中,安冈最重视人的道德因素,提出,任何学问归根到底都是“身心之学”,这成为他思想体系的价值取向。

在安冈看来,人之所以成为人,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德性、知能、技能、习惯。其中最本质的就是德性,即道德,而知能即知识和技术都只是非根本的属性。“一个人缺乏德性,虽有人的外形,也不能算是人,有了德性,才能称之为‘人’。也就是说,‘德性’是人的本质要素。……‘知能’可以说是前项本质要素的附属要素。”

安冈认为,道德不仅对个人起到引导作用,还是使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道德不管大小,都是如何使人的行动自然而真实、优美的作法。如何使人与人的关系良好,就是道德。”因此,真正的学问是“身心之学”;任何问题,即使是政治、经济问题,归根到底也都是道德问题。

政治方面,安冈常举明治维新的例子。他认为,明治维新之所以能成功进行,就在于“人物与学养”。“封建时代日本出现了一些有识之士和受其熏陶的后进,是明治维新成功最基本的要素。”

在经济方面,安冈则经常举日本幕末时期阳明学者山田方谷的理财论为例,说明要解决经济上的问题,不能局限于经济本身,而要跳出其外,通过整肃政治、加强道德来解决。“如果不改变观念、不讲道义、不知觉醒,那么经济的情况是无法解救的。……实践道德,才能转变成大利。”

不难看出,安冈对道德的推崇也存在极大缺陷:

首先,他片面夸大了道德的作用。道德的确是人类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没有道德的人类社会是无法存在的。然而,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集合体,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独自决定其发展。安冈举明治维新和山田方谷的理财论来说明任何问题归根到底都是道德问题,但这正反映出了他对道德作用的盲目夸大。众所周知,明治维新的成功有方方面面的因素,是各个层面历史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决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与学养”所能解释。安冈其实只是从自己的理论需要出发来阐释这些史实,而不是客观地对历史问题进行分析,其偏颇之处也就十分明显。

其次,从安冈所描绘的道德来看,这是一种超阶级、超国家、超时代的道德。在安冈这里,从孔子、到明治维新志士、再到当代人,不论时代,不论国别,其道德标准似乎都是同一的。而我们都知道,虽然的确存在一些相对普遍性的道德要求,但一个绝对超然世外的道德标准是不存在的,它一定会因阶级、时代、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虽然安冈对道德的重视有合理的一面,但他将道德设置得过于宽泛和超然,这样的道德其实是不存在的。

三、以经世致用为根本原则

虽然身为学者,但安冈所关心的事情决不囿于书斋之内。他认为,学者研究学问,不能死读书,而要以经世致用为治学的根本原则。

安冈主张,学者固然需要在书本上做文章,但更为重要的是,学者还需要关注现实世界,要关心社会政治、国计民生,把从书本上领悟到的道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做到经世致用。只有这样,才能做成真正的学问,否则就只能陷入无用的空谈。

安冈对学问所持的这种强烈实用主义态度是与日本民族的文化特点完全一致的。实用主义的思维方式是日本民族性格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反映到学术上来,就是学问一定要对现实社会“有用”。

安冈自己的学问和人生也贯穿着这种经世致用的精神。安冈本人一直对社会实践充满兴

趣,大学毕业时,他放弃了留校任教的机会,而投身于“国家革新运动”;之后实践运动的挫折虽然让安冈重新回到书斋之内,但其视野仍然在书斋之外的社会政治运动中。对传统人物的探索,只是安冈用来联结古典与现代的一个环节。时住友集团总裁新井正明就形容安冈说:“他尽管在讲中国的古典,说先哲之遗训,但他是将古典、遗训的精神,融于现实的形势之中,并去推测未来。”

安冈的人物研究并没有单纯地停留在书本之中,他在探索古代人物的同时,又积极推进对现代人物的培养和指导。他开办了金鸡学院与日本农士学校。将自己的人物学政治主张运用到实践当中去,试图培养更多在他看来合格的政治人才。他还与财政官界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用自己的人物学理论指导这些社会高层人物。正因为安冈的这些行为,日本社会对他的定位也不仅仅只是一个阳明学者或是东方文化的研究者、思想者,还有不少人称呼他为“思想的实践者”等,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安冈的实践性所受到的认可。

四、以社会精英为研究重点

正是在经世致用原则之下,安冈没有将其人物学局限在哲学伦理层面上抽象的“人学”,而是将其应用到了政治实践领域,其学说也因此被很多人称为“帝王学”、“宰相学”。

历史人物多如牛毛,安冈在对他们进行分析的时候,有着十分明确的选择性,那就是:社会精英人物,即社会、国家的领导者或是具有领导潜质的人物。

安冈对领导者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格外重视。在他看来,社会的前进、历史的发展,无不是领导者的作用所致。“政治毕竟就是当局人物的问题,所以,民众拥有怎样的政治家,政治家是怎样的人物――这些问题大大地支配民众的祸福。”

与对领袖人物的这种推崇和重视相反,安冈对一般民众则充满蔑视,他认为,历史上的无数事实已经说明了民众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需要领导者对之进行引导。他有时候甚至走得更极端,将领袖人物和社会大众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起来。

很显然,安冈的人物学充满了英雄主义色彩,他将目光完全集中在社会领导阶层身上,而将人民群众排除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认为政治只是领导者的事,人民群众只是领导者意志的被动接受者。这种英雄史观是安冈整个思想体系中最为荒谬和落后的一项内容,其各种右翼主张均由此发端。正是从这种英雄史观的立场出发,安冈曾对法西斯政体充满了赞美之情。曾为日本对华侵略进行辩解,并在对共产主义进行恶毒攻击。

五、以哲人政治为终极理想

安冈从自己道德本位的人物学理论出发,提出了他心中完美政治的理想形态,即:由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人来担当社会的领导者,通过他们的见识、能力,使整个社会得到进步。安冈将自己的这种政治理想称作“哲人政治”。

哲人政治,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由哲人来进行统治。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算作是哲人呢?安冈认为,所谓哲人,其道德修养必定已经是达到了相当高的境界。这种境界可以用中国明代学者崔铣在其《听松堂语镜》中提到的“六然训”来概括:“自处超然,处人蔼然,有事斩然,无事澄然,得意澹然,失意泰然。”

结合安冈其他一些论述,我们大概可以概括出他对“哲人”的要求:

首先是要有高尚的道德。对于任何人来说,道德都是最本质的要素,那么对于关系到人民幸福、国家兴亡的领导者来说,就更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了。安冈指出,一个领导者――不管是已经处于领导地位还是即将成为领导者的――最需要时刻注意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一个不勤于学问修养的人,是无法做真正的政治家的”。

其次是见识,即“取舍或决定人生之行动的知性能力”。安冈多次强调“见识”与“知识”的不同,他指出:“知识不过是单纯大脑的活动,而见识则更进一步,是整个人的作用,据此才能够有道德或真理的判断。”

最后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豁达的胸怀。这里的胸怀不仅仅指的是对异己意见的宽容,还包括对人世出世的平淡态度,即“六然训”中的“得意澹然,失意泰然”。虽然安冈极力主张学者要走出书斋、关心社会,提倡一种积极的入世态度,但道家思想中的超脱精神对他也仍然有强大的吸引力。因此,安冈在提倡积极人世的同时,也主张,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自己的主张无法得到实施,也要以平淡泰然之心面对之。能在“出世”与“人世”两种处世哲学之间自如地转换,这才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

在安冈心目中,能够达到这些要求的人,就是哲人,也就可以成为哲人政治家。把国家的政治交给这样的哲人政治家,就是政治最理想的状态,也是人类的一个目标:“现在,最令人担忧的就是具有高尚道德的人物能否辈出,即使不乏这样的人,那么能否将他们安置到强有力的政治位置上。我相信哲人政治,是新世界中最大的政治课题。”

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考虑到安冈的英雄史观,这种“哲人政治”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种极权主义政体。这样,我们也就是不难理解为什么安冈批判民主政治“是把国家的政治委托给现有的多数人、供他们为了自身而利己地活用的东西”,并赞成极权,甚至还曾大力鼓吹“实行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法西斯当然就是哲人主义”。

此外,从安冈对哲人的要求来看,其标准仍然流于空泛,并没有真正解决“什么样的人才能算是哲人”的问题。这就使得其主张很容易被人利用,甚至是被安冈自己利用。在二战全面爆发前夜出游世界的时候,安冈就对他所看到的墨索里尼极权统治下的意大利进行大肆吹捧,认为它正是哲人政治的一种表现。

因此,对于安冈这种“哲人政治”的政治理想,我们仍必须小心对待,谨慎分析。

六、小结

在对安冈思想体系的五个基本点分别进行探讨之后,我们不难看出这五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首先,安冈将“人”作为研究对象,围绕此对象而展开的各种思想主张构成其人物学的全部内容。在“人”的各种构成因素当中,安冈把“道德”单独提升到一个决定性的高度,成为构成人的最基本要素。具备高尚道德的人,就是安冈心目中的哲人。这些内容构成其哲学伦理层面上的“人学”理论。

同时,在实用主义和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下,安冈提出了“活学”的治学原则,并由此将其学术主张投射到了政治实践领域,其哲学伦理层面上的“人学”变成了政治层面的“帝王学”。

经过这种投射之后,在原来抽象的“人”的概念中,安冈就将普通人民排除出去,完全集中在具体的政治家、社会精英、英雄人物等身上,将之视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力量,其英雄史观也就凸显出来。而附上道德因素的“哲人”概念,在投射到社会政治领域之后,就自然衍生出了所谓“哲人政治”。这样,安冈的整个人物学理论,就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结构。

第7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后现代政治哲学

现时代,一股文化、政治哲学输出的意识在中国学界涌动。中国特色的政治哲学文化正在生成,与西方政治哲学的平等对话与交流成为现在与未来学术探索的主要方式,对待当下后现代政治哲学思潮的态度、方法亦是如此。西方后现代政治哲学确有消极因素,其对人类解放宏大叙事的消解,会使人产生理想信仰的迷惑与困顿,甚至会使人有走向政治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的危险;貌似激进自由色彩的政治哲学微观言说背后,隐藏着对西方政治自由主义的辩护与美化;错误地理解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思想,造成思想混乱,等等。然而,后现代政治哲学批判也有其积极因素,需要对其批判吸收。必须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实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为指导,考虑到中国的民族性、历史传统等复杂因素,在此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批判吸收西方后现代政治哲学。

一、后现代政治哲学言说开启了当代政治哲学批判的新视域

批判是哲学本性,内含理论批判与现实批判两方面重要内容。政治哲学的批判更是典范的理论批判与政治批判的合一,同时也有相应的建构。可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哲学,不管它是自然哲学、科技哲学、语言哲学还是分析哲学等等,都含有现实社会政治的批判与建构,都有对人类社会政治生存的各种不同理论观照。否则,它就无法留存,更谈不上流传久远。

政治哲学观照方式的差异,受到世界历史发展、民族国家、生产方式、文化传统与个人独特生存体验的影响与制约更大。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大型言说的道德理想国,突出批判现实社会政治的礼崩乐坏,强调政治合法性的最终准则是道德善恶。古希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大型政治哲学言说与批判,也是以伦理道德为准则,其心中的理想国也是个道德王国。中世纪西方社会将近1200年,其政治哲学真可谓在黑暗的漫漫长夜中朦胧,以虚幻、神圣而宏大的上帝之城来批判引导地上王国的建构。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宏大叙事,构想了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的资产阶级千年王国。然而,其解放诺言并未兑现,只是兑现了政治自由与解放的形式,人类解放理想并未实现。需要不断地革命,以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政治哲学批判由此诞生。

当代西方后现代政治哲学家不同程度地接受到古希腊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的教育训练,也都受到西方政治哲学宏大叙事的影响,还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批判精神的影响。尤其是法国后现代政治哲学家更是深受马克思政治哲学批判精神的影响,都曾经在思想上有过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历程。在他们政治哲学的思想历程中,首先对政治解放的理论与实践丧失了信心,展开过非理性的、叛逆的批判。但他们在不同社会政治环境、事件等具体因素影响下,最后也都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地走出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甚至严重背离马克思,乃至批判马克思人类解放为虚幻的宏大叙事。

在后现代哲学家心中,资产阶级共和国与政治解放的宏大理想破灭了,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的远大理想也破灭了。一切解放的诺言,都无法在理论上无懈可击,都是思辨的形而上学、抽象的同一性与普遍性,都是虚幻的整体性与主体性这种理性主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表象主义哲学的结果;一切解放的诺言,都无法在实践上得到兑现,只不过是以新枷锁代替旧枷锁而已,都无法走出人类囚徒的困境。抛弃大写的哲学、抽象的哲学,就像终结形而上学那样终结宏大解放社会政治理想,成为了后现代政治哲学发出的共同性声音。深入挖掘尼采非理性主义哲学、现象学、精神分析学、存在主义、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解释学、语言学、符号学、人类学、先锋派文学的思想言说方式,结合各自独特的理论视域,他们相应展开了自己独特的批判言说。以知识考古、疯癫考察、谱系学批判、监控社会政治分析、解构、幽灵学、精神分析、小写哲学等政治哲学新概念话语方式,他们对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话语方式展开了碎片式的、游击式的批判;同时也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生活中常被人们所忽视的微观、细小领域展开了批判。这是他们对哲学批判的创新,由此引出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新思潮。他们开启了现代性政治哲学批判的新视野,即注意力不要只集中在宏观批判上,还要批判微观领域,感受具体而微的现代性社会政治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大型权力结构之下,还有各类微小的权力控制机制与组织。

二、后现代政治哲学批判彰显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当代价值

从1843-1844年开始,马克思从民主主义者转变为一个共产主义者,创立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他和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共产党宣言》,在当代世界依然是畅销书、必读书目,被翻译成世界各国的各种语言版本,简直成了“世界文学”;他花了40余年撰写的《资本论》,每到经济危机时期都成为畅销书目,依然是“世界文学”。

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是现实建构性与批判性的统一,其对未来理想社会与人类自由发展的构想,不仅是科学理论而且变为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人类解放运动,至今方兴未艾。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即对现代性社会政治现实的批判,以雄辩的逻辑和巨大的正义感召力深刻而持久地影响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同样影响包括后现代政治哲学在内的各种哲学思潮。

马克思政治哲学与后现代政治哲学相遇,进入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野,更加彰显了它的当代价值。马克思的现代性社会政治哲学批判,为后现代政治哲学提供了思想养料。这也是后现代政治哲学肯定马克思理论价值最多、最明显的方面。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资本论》对后现代学者的影响最大。福柯在马克思现代性整体批判精神影响下,转向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医院、监狱、性等微观领域的批判,进而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的自由的压制。他把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看成是“革命经济学”,认为“马克思主义设想了一种对大写历史的彻底改变来反对这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理论”[1]。德里达更是在资本主义世界强势话语反对马克思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以其《马克思的幽灵》的解构策略高度赞扬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精神。德勒兹对俄狄浦斯的批判模拟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加塔利说:“精神分析学与马克思眼中的政治经济学具有相同的经历。”[2]利奥塔欣赏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其《利比多经济学》是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德勒兹的《反俄狄浦斯》一样,批判资本主义对欲望的压制。明确反马克思主义的罗蒂,在其作品中也再三赞美《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深刻,对资本主义具有巨大的警示作用。还有法国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生产之镜》都继承了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精神。如波斯特就认为,鲍德里亚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批判基本上仍是在马克思主义批判的大框架中进行的。[3]对此,张一兵教授说:“鲍德里亚思想路径的深处,还是存在一种形似历史现象学的他性镜像,事实上,他一直无意识地在模仿马克思。”[4]至少,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性是后现代政治哲学批判性的一个镜像,他们的批判性概念是对马克思的模仿,或是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概念的替换。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想性建构,也深深影响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理论建构。他们多数不赞同共产主义的乌托邦,但不同程度地赞赏马克思政治哲学理想性维度对人的终极关怀,对未来的希望。福柯的后现代生存美学闪耀着人类解放的微光,德里达的友爱政治传递着人类解放的某些精神,德勒兹的解域替换着马克思的解放,利奥塔的未来大单子是渺茫的人类解放,罗蒂的希望折射着对人类解放的赞叹。

从后现代政治哲学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中,我们还可以发现,他们试图超越马克思政治哲学这座理论的高山。然而,他们的理论重叙计划都没实现,最终都回到了政治解放的怀抱,也就是回到了被马克思超越的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怀抱。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政治哲学是不可逾越的理论视界,也是不可被超越的对象。而且,马克思政治哲学象燧石一样,在后现代的敲打中不断闪耀着光辉。

三、后现代政治哲学建构促进了政治自由的差异与多样发展

从传统社会政治向现代社会政治转变过程中,出现了两大现代化发展道路与模式,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革命道路与模式,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革命道路与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促进人的个性自由发展问题。欧洲资产阶级通过“双元革命”走上政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英国和法国为典型;在北美洲的土地上通过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废奴运动而走上现代政治解放的发展道路,美国是典型。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确立了形式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分权制衡的国体与政体。但是,政治解放并没有实现每个个人的全部解放,也没有实现人的差异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从宏观到微观的同质化、秩序化宰制着个性、差异、少数的自由与权力。

生活在20世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后现代哲学家,通过个人对政治权力、自由、民主微观运行的切身体验,反思批判现代社会政治问题,创建各有特色的微观政治哲学理论。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国家权力的整体、宏观自由与解放是乌托邦梦想,未来遥遥无期、希望有但很渺茫,那属于形而上学的自在之物的世界,只能依靠不确定性去偶然实现。因此,在现实层面上,就要对企业、学校、医院、监狱等社会政治生活的微观领域展开对权力的批判,把自己哲学的任务看成是在与权力展开谈判。进而,他们把知识分子的使命看成是批评、限制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独一性权利、少数权利的侵犯与宰制,让自由与权利在微观的生活领域、市民社会生活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同时,试图再启蒙教育民众放弃宏大乌托邦梦想,关注私人生活领域的自由与权利,警惕权力的微观暴力,并与之斗争。

从微观层面上看,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言说对我们是有一定启发意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革命道路与发展模式以前苏联和中国为典型。共同点在于,都是在资本主义有一定发展、但又未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进行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直接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从政治解放直接进展到人类解放的最初阶段。这种独特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更加艰巨的任务,这就是在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权后,如何实现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过渡,如何在新的历史阶段进一步实现政治自由、民主、法治等。

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政权建立后的一段时期内,人民群众整体上获得了主人翁地位。但是,我们也存在着重整体轻个人、重宏观轻微观、重同一轻差异、重多数轻少数,甚至存在着以集体名义侵犯个人权利的现象,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都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精神的,违背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本义,也不符合人的需要与个性发展多样性的实际。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整体上、基本上是优越的前提下,我们更应该充分尊重个性、差异、少数人民群众的权利与自由,让每一个人都更加体面有尊严地生活,更加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后现代的,也是现代的,还是马克思的,更是当代中国的。

参考文献

[1]福柯.词与物[M].上海三联书店,2002.

[2]德勒兹.哲学与权力的谈判[M].商务印书馆,2000.

[3]Mark Poster,Jean Baudrillard,Selected Writings,A Introduction,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4]张一兵.反鲍德里亚:一个后现代学术神话的祛序[M].商务印书馆,2009.

第8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哲学;黑格尔

中图分类号:B03 文I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7.01.003

文章编号:1009-3729(2017)01-0015-08

1970年代以来,肇始于分析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成为当代思想研究的热点之一,并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国外来看,政治哲学复兴的重要背景是:由于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所引发的广泛关注,马克思主义学者迫切地需要从新自由主义手中夺取理论的话语权。在国内,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与政治体制转型的大势,同样呼唤一种能够表达时代精神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场,以对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进行深度阐释。同国外马克思主义相比,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具有更为厚实的实践基础,这是建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源泉;与此同时,如何以马克思主义的视野观照现实、产生具有实践效力的理论构图,仍处在艰苦的探索之中。庆幸的是,最近张盾、田冠浩所著《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4月版)一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著作。两位作者以独立的问题意识和思辨的笔法,探索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领域的若干重要问题,其间作者的一些重要思考值得学界关注。

总体来看,《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以下简称《六论》)是一部具有高度综合性的作品,全书45万余字,涵盖了马克思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渊源关系,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等的关系六大论题。这些论题超越了学科意义上的政治范畴,在西方历史、道德、经济、政治、宗教的多维视野中求解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性本质。作者在钩沉文本的基础上,阐明事实,重构论证,彰显意义。本文拟管窥锥指,择其要点讨论,以期能够推动学界进一步思考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时代价值。

(一)

从思想史的视角研究马克思政治哲学是个得天独厚的视角。从19世纪开始,西方政治哲学进入了一个重要的综合时期,从理论谱系上看,马克思政治哲学可以说是近代政治哲学所达到的那些真理性洞见获得深度综合的结果。[1]2-3基于思想史和文本的双重视域,《六论》重构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但具有学理依据,且包含了回应现实问题的深意。

在《六论》的第四章,作者把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划分为“往前做”(探究马克思学说的思想渊源)与“往后做”(关注马克思学说的当代效应)的两种路向,并把关注点设定在“往前做”。以往人们过于强调马克思与西方传统的“断裂”,忽略“传承”。作者一扫习见,指出: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应该是在续写整个西方近代思想史的意义上才得以实现的,“改变对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抽象肯定和抽象赞美,这无论对马克思还是对整个近现代哲学都更公正”[1]56。这一论断熔铸了作者的真实研究体验。在此之前,作者张盾的《马克思的六个经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就是解读马克思哲学当论效应的典范之作。到了《六论》,他不再满足于这种“现代派”写作,而是立足于西方政治哲学,重塑马克思哲学的原本意义。此次重谈思想史的意义在于,作者悬置了以往“保卫马克思”的激进立场,以真正富有学理性的方法重审马克思的理论总问题―― 现代性自我确证的哲学形式问题,“也可以说,现代性的自我确证问题、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合法性问题,是马克思和黑格尔共同面对的一个时代主题”[1]7。

总之,《六论》打通了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分野,以总体性视野对同一问题加以阐释。就以往的研究范式而言,人们更多从“本体论批判”维度把握马克思与黑格尔乃至整个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旨在强调形而上学的“思辨原则”与唯物史观“现实原则”的根本对峙。然而,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中,近代哲学的精神要旨恰恰是反对古代哲学对理想政体的推崇,注重从人性的实际出发设计政治生活,因此是一种政治现实主义。就此而言,历史唯物主义与近代政治哲学有着近乎同一的问题域,并以更深刻的方法推进了对相关基本问题的认识,如自由与权利、劳动与财产权、国家与法等。

那么,形而上学批判与政治哲学总问题之间何以具有一致性?《六论》作者认为,德国先验哲学是对现代性政治和历史的深度理论化解释,或者说,先验哲学是对政治哲学的逻辑和概念化阐释。近代政治哲学大多是以直接经验事实为出发点来探讨政治问题,德国哲学的反思精神为政治哲学重新注入了一种彻底的理性结构主义,由此使政治哲学超越经验论,把政治作为一个完全为人所创制、不同于自然事物的对象性领域,如法、道德和正义等。例如,黑格尔逻辑学所揭示的“客观思想”并非一种抽象的“观念幽灵”,而是熔铸了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将政治和道德的创制性原则安置在反思的基础上,使其成为有存在论根基的解释原则。[1]167在逻辑学中,维护私利的权利原则被提升为“特殊性”概念,而“普遍性”则代表“反思性的社会原则”,它力图扬弃个人主义的自然意识。所谓“普遍性高于特殊性”,是说纯粹的“特殊性”只是一个外在性的内容原则,它缺乏普遍目标和形式,并不能形成真正的政治生活。相反,“普遍性”作为政治反思的形式原则,如果失去“特殊性”的实体内容,就会使自己沦为抽象的同一。因此,“伦理”必须既拥有思想的纯形式又必须包容“特殊性”内容于自身。黑格尔的经典命题“概念与实在的同一性”的深意在于:它把近代哲学中思想与实体的二元对峙,转化为精神自由创制过程中的存在与本质、实在与概念的同一过程,以此超越近代政治哲学的经验主义意识形态,恢复了由古代斯多葛学派自然法所开创的精神政治传统,即“应当”存在的政治理想。

同样,康德哲学真正富有深意的考虑也不在纯粹哲学范围内,而是指向道德、政治诸实践领域。[1]203、318如果说拯救共同体与现代社会是卢梭和柏克的目标,那么,康德的目标就是要拯救被经验主义所败坏的理性。康德对理性进行辩护的深意在于:他把政治问题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意境,认为理性不再是霍布斯、洛克意义上的自然法概念,理性的本质在于自由,真正的自由不再限定于权利、财富等经验内容,而是道德的本质标识即“人之为人的最高根据”。然而,当康德把道德规定为主宰善良意志的内在化理性规律的时候,他无疑选择了政治上的个人主义。一旦自由被理解为个体意志的内在化理性规律,那么,道德的主体就只能是作为善良意志的个人;并且,道德政治的主体将是个人,而不可能是作为共同体的社会。[1]319在这一复杂的理性结构中,康德以作为自律的自由概念继承了卢梭的自我立法观念,并走向纯粹的、内省的道德自我,从而摒弃了近代个人主义粗俗的自利原则,最终以更彻底的理性主义手段将政治个人主义推向极致。

《六论》对康德哲W的上述阐释,解决了我们以前理解马克思的一个困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康德“把法国资产阶级意志的有物质动机的规定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的自我规定,从而就把这种意志变成纯意识形态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2]。对于马克思的这一判定,人们通常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对之解释。但实际上,这种解释不仅显得意识形态性强于学理性,而且往往有似是而非、循环论证之嫌,即以有待确证的命题来解释依据这一命题所得出的结论。相比之下,《六论》的解释不仅更具有学理性,并且为我们重新审视马克思与近代政治哲学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这说明《六论》在深层次上是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相契合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要旨在于:把哲学批判、政治批判与经济学批判融为一体,以达到对真理的总体建构。基于这一总体性视野,旧形而上学关于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庸俗争论失效了,更真实的问题是:“如何把私人利益与公共善统一起来,如何把每个人的自利倾向与人类的自由理想统一起来”。同样,以“敌友政治”为分析框架的现代政治自主性、以“合理盈利”为分析框架的现代经济自主性都变得不可能了,“马克思的新贡献在于:他发现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是被异化的、财产权是压迫性的、剥削是一种政治压迫形式,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1]5。于是,当作者进一步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内涵进行深度分析时,就勾勒出一个不同于“哲学的马克思”“政治学的马克思”“经济学的马克思”的“总体的马克思”形象,从而具备了一些新的问题意识,形成了一种新的理论风格。

(二)

一般而言,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道德、政治都是意识形态的一般形式,其相比经济而言具有派生性,为特定生产方式和统治阶级的意志所决定。艾伦・伍德由此认为,马克思不是依据道德和正义去批判资本主义,而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来揭示资本主义对人的奴役及其必然崩溃的结果。然而,一旦彻底清空马克思思想中的道德要素,将极有可能把历史唯物主义导向实证主义和经济决定论。对此,胡萨米的反驳是: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社会学,其规范不仅有经济因素,并且也作为被压迫阶级的阶级意识而具有超越性特征。马克思不仅对资本主义进行了经济批判,并且同样以更高级的共产主义或“真正人的”价值来批判资本主义。[3]这个反驳虽有一定道理,但问题在于:如果道德在唯物史观中同样具有实质性的规范力量,那么,这一超越性的共产主义价值规范究竟是什么?换言之,我们如何证明共产主义具有价值上的可欲性?笔者认为,《六论》对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重要思路。

《六论》表明,马克思与近代政治哲学家具有共同的问题意识,即如何在现代社会之上重建“道德的政治”。近代政治正义性问题的根源在于,当霍布斯、洛克把政治从古代抽象的伦理目标中摆脱出来以确保其现实性时,不过是以个人的自我保存为前提,即允许每个人为自由和平等地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而聚集在一起订立的契约关系。在这个个人主义社会中,如何统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从而实现社会整合是一个艰难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是卢梭、康德、黑格尔的,同样也是斯密和马克思的。[1]194在这一问题域内,马克思的独到贡献是:“所谓‘道德政治’必须从一般的权利扩展到财产的权利,而财产权的本质是穷人的权利问题,也就是所谓‘社会问题’。”[1]214在此意义上,当代分配正义问题并不具有原初性,实际不过是社会问题的折射,它们共同隶属于马克思对现代道德政治的更高规划。自洛克以降,对私有财产权的论证是现代政治的顶点,为了克服资本逻辑对现代政治的异化,马克思把普遍人权的反思推进到“穷人的权利如何可能”的问题,并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揭示现代政治的“物质根源”,即“财产权批判”这一落脚点。

将马克思政治理论的学术渊源(卢梭、蒲鲁东)与现实关怀(开启于“林木盗窃法案”)结合来看,对穷人的关注是其哲学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把穷人的权利和贫困问题置于现代政治场域的核心,以政治经济学批判规避以往先验的伦理规范原则,这堪称马克思对政治分析方法的最高创见。

值得一提的是,阿伦特对马克思的核心问题提出了颇具挑战性的观点。阿伦特认为,马克思受法国大革命的误导,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宗旨是把“社会问题”改造为 “政治问题”,即把解决穷人的贫困作为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幻想以“穷人的权利”,取代启蒙哲学的“普遍权利”,以此作为人类解放的最高目标。在阿伦特看来,马克思所做的工作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倒退与堕落,因为贫困在其本质上是基于人的生物性需要所产生的必然趋力,它与自由的积极含义――基于实践理性而建立富有公共精神的共同体的政治行动――相悖,它在现代政治结构中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六论》认为,正是在财产权问题中,凝聚着现代自由的最深刻难题。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经济问题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主导问题,现代政治在进行自我理解时只有将经济问题纳入进来,才能获得整体性的解释。早在《巴黎手稿》时期,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哲学批判,马克思就发现了异化劳动造成的资本与劳动的对抗,以此解构了资本主义政治解放所建立的公民社会,进入到了阶级社会的境域。“自霍布斯到康德一直追寻的‘公民社会’概念亦失去对‘现代’本质的政治解释力,新的解释是:整个社会日益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1]216因此,马克思在进行现代政治分析时,始终坚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内部重新理解现代自由的全部含义,强调“政治论证的全部传统方式崩溃了”[4],“工业以至于整个财富领域对政治领域的关系,是现代主要问题之一”[5]。

事实上,社会问题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学主题,在17―19世纪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中被反复探讨。无论是在古代抑或是在中世纪,消除贫困都不曾是政治正义的主题。尤其在早期基督教时代,贫困被看作上帝对原罪的惩罚,对穷人的救助往往诉求于教区救济,以彰显上帝的荣光。决定性的转折点是亚当・斯密。斯密秉承启蒙时代的平等精神,在财富性质的探讨中进一步把社会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来理解,把解决贫困问题作为政治社会的唯一目标。借此,斯密力图矫正欧洲社会对待穷人的歧视态度,并试图在伦理学上说明使穷人摆脱贫困不仅是正当的,并且也是资本主义社会进步的表现:“每个大规模的政治社会,绝大部分的人民是各式各样的职员、劳动者或工人。任何让绝大部分成员得到改善的发展,绝不可能会伤害整体。当绝大部分的社会成员还过着贫穷悲惨的生活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欣欣向荣或快乐。”[6]但在斯密之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成熟,古典经济学日趋保守。威廉・汤森、马尔萨斯都J为,穷人的存在不仅源于道德堕落,而且也是社会自然选择的结果。对于贫困,政府什么都做不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市场掌管穷人的命运,以维系社会发展的需求。这一观点后来在萨伊、西尼尔等“庸俗经济学家”那里,被发挥为市场的自发平衡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教条。

上述近代思想史表明,马克思对西方政治哲学史的革新和影响巨大。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其深意在于回应斯密的问题,即如何在财富生产和财富分配的逻辑规定中,把握现代自由的最高含义。对现代人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社会的经济结构问题,政治哲学对社会正义的追寻,应该从现实的个人和社会关系的整体结构出发,思考现代人的生存方式与现代社会制度构架之关系的深层规定。在此意义上,“现代人的自由”已经不同于“古代人的自由”。相比于古代人蔑视财富、贬低劳动,现代人认为“人之为人的自由并不需要为摆脱它的制约而放弃现实中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占有,转入内省的主观道德性,它就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之上为自己开辟另一条道路,‘真正人的存在’运用物质的力量将自身逻辑从自然的必然性改变成自由的自主性”[1]347。同样,这种对“自由”的规定也不同于现代自由主义的理解。现代自由主义把矛盾的焦点转化为“群―己”之权界,汲汲于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划定明晰的界限,目的是使个人利益免受社会之害。结果,公共权力则被视为绝对的消极力量被最大限度地予以规避,诸如贫困等社会问题也就被自由主义政治重新划入私人领域,这实际默认了社会的自然发展。在马克思的政治反思视野内,自由主义对个人与社会的僵硬划分,不过是资本逻辑统治下物化世界的衍生物――“物化世界不仅抛弃了真正的共同体也抛弃了真正的个人,只保留了作为所有者的抽象个人和作为虚假共同体的阶级……个人与社会都是依经济尺度和利益原则而存在的”[1]350。因此,自由的真谛不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划定明确界限,而是如何克服物化逻辑的规定,完成从物的世界向人的世界的升华。这一世界作为真正属人的世界是“本真的共同体”,代表“联合起来的个人”对财富生产的支配。个人从此不再作为资本的职能而存在,而是通过重新支配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重新占有自己作为人的内在的丰富本质。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联合必须具有经济性质,这是基于人的存在论境遇而去克服人的受奴役状态的唯一出路。

(三)

20世纪以来,自由主义的当展经历了一个不断自我调整与修正的过程,并克服了早期理论的一些缺陷,以应对来自马克思主义及其他进步社会理论思潮的批评。针对当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新变化,《六论》缺少必要的回应,这是该书的遗憾。笔者认为,以上述问题为导向,可以在当代语境中进一步拓展其理论宽度。

例如,在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当代左翼自由主义者那里,自由主义似乎变得更有“良心”了,这体现在社会问题被编织进了正义论的理论建构中,这显然是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积极成就。[7]一方面,从方法论层面而言,罗尔斯对正义论的建构是从先验理性主义出发的,并设定“原初状态”“理性人”“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几条原则来建构正义的规范理论和法律框架,因此明显地把政治作为一个自治领域来看待,悬置了市民社会的经济关系对法与政治的掣肘作用;另一方面,从理论诉求而言,罗尔斯进行正义论建构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团结。但这种按照“差序”原则所实现的社会正义并不是我们所能接受的好社会,因为它等于要求我们在正义理论的“劝导”下承认市民社会中现存不平等事实的合法性。究其根本,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调节性的”,实质是附着于市民社会及其经济关系之上的,并不能对资本主义制度形成挑战。无视市民社会的经济关系,必然无法对产生不公正社会关系的源头予以有效分析。因此,尽管它同样试图认真对待社会问题,但并没有深入考察产生这一问题的真实根源。在这个意义上,罗尔斯继承了自由主义的道统――把经济看作绝对无辜的私人领域,把政治看作高于经济利益领域之上的法律规范。与其相对,马克思看到了经济领域乃是一个真正的“力量”和“权力”的体系,在其中形成了现代社会的深层权力结构。

回到前述阿伦特对马克思以社会问题取代政治问题的批评,可以说,阿伦特的错误在于用仍旧停留于经济与政治二分的思维去理解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规划。事实上,马克思在此已经偏离并超越了西方政治哲学的古典传统,把以往属于政治的价值观归属于社会概念。西方传统政治哲学认为,政治概念意味着共同体成员的和平、安全、正义等公共福祉,特定的人群通过制定共同的伦理规则确保共同体的良序运作。[8]这个意义上的政治概念不能被理解为经济决定论的即作为经济关系的职能与映现。事实上,政治就内在于人的存在之中,是人无法逃避的命运。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社会”吸纳“政治”的内涵,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表述为以“自由人的联合体”为形式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都以所有其他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条件,由此表达一种真正的普遍性和政治性(公共性),而不是被私有制所限制的普遍性和阶级政治。就此而言,马克思的社会范畴是真正的政治范畴,它早已超出了政治范畴的传统内涵。由此看来,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并没有把握住马克思的问题意识,更无法替代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分析方法。

需要回答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针对马克思这一内蕴了政治价值的社会概念,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和选择介入正义论话语?或者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该以什么样的正义观念应对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论?

必须看到,分配正义论根源于市民社会的分配领域。马克思在批评英国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汤普森、霍吉斯金、勃雷等人时就指出,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谋求“公平的工资”“平等的权利”,在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因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9]。资本主义的法与政治关系依托于其背后的社会与生产关系,如果不改变生产关系的结构,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触动人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强调,由于分配方式取决于生产方式,在产品分配之前,首先是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分配。从马克思的早期命题“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自由人联合体”(《资本论》)观念,都是建立在“人支配生产过程”意义上的关于重置生产结构、变革生产方式的诉求,以此指向了一种实践的革命目的论。笔者把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谋划理解为一种“生产方式的正义”观念[10],以区别于各种分配正义论的观念。

生产方式的正义(或生产正义)的优越性在于,它是“人支配生产过程”而非“生产过程支配人”,它不仅从根本上扬弃了分配正x的存在论基础、瓦解了资本逻辑对人的抽象统治,从而使社会关系变得更加透明、和谐,并且在社会主义图景中,生产表现为以人为目的的活动,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挥将取代资本逻辑成为真正的社会财富。人作为生产性存在,将自主地去创造其自身的历史形式。在新的生产方式中,劳动与生产更像是一种艺术家的创作,虽然同样包含艰辛,却因作为人的真正的自主性活动而重新焕发光彩。就当代中国而言,分配正义论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缓解社会矛盾、重建社会公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指出,只有在强调生产正义论的意义上,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和独特价值。社会主义作为“劳动者共同体”,应当尽可能地以公权力优化资源配置,“重建社会共同意志对生产的支配,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把工作日限制在必要劳动上’以及‘劳动的普遍化’,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腾出时间,创造条件”[11]。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必须以维护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尊严、平等为宗旨,反对一切蔑视、践踏劳动者人格的东西,这大概是全社会各阶层劳动人民所能接受的建构当代中国社会正义的“重叠共识”。

从解释学的视角看,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真正富有意义的阐释,不仅仅是在政治哲学观念史的考察中重塑其原本意义,更重要的是,这种重塑其实已经包含着对文本潜力的发挥,实现了理论的再生产。如何在经典阐释中思考中国现实,生长出具有中国气质、风格和精神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这是当前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正在探索中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

[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12.

[3] 李惠斌,李义天.马克思与正义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1-52.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98.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

[6] 亚当・斯密.国富论[M].谢宗林,李华夏,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86.

[7] 罗尔斯.政治哲学史讲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332.

[8] CHANTAL Mouffe.The return of the politica[J].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A,1993(5):3884.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2-445.

第9篇:高中政治哲学道理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哲学;人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2-0115-03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关于马克思人学思想的研究逐渐兴起,实践人学得到人们的共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人文精神受到关注,这种关注的实质在于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人”的呼唤。任何一种哲学理念、哲学立场都蕴涵着对“人”的思维方式与研究角度,并由此体现其特殊性质和评价标准。马克思政治哲学之区别于传统西方政治哲学,在于其以实践的思维方法历史地考察“现实的个人”的生存境遇和政治命运,基于政治实践视域的价值批判,其价值诉求始终指向人的解放、自由与全面发展。从早期带有启蒙色彩的伦理思想的阐述,到对物质利益问题的关切、对市民社会的剖析、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所造成的人的生存二重化的批判,再到寻找到人类解放的承担者,并把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在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演化发展历程中,人始终是马克思关怀的核心。以人学为向度来审视马克思政治哲学,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其政治理想、政治实践和政治价值,从而回归马克思的思想全貌。

一、重新审视马克思政治哲学视域中的“人”

改革开放以来,在由计划经济、传统的农业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在感受个人被压抑很久后,人的理论的复兴必然被凸显出来,这时再来重审马克思政治哲学视域中的“人”,辩证地汲取政治哲学人性思辨的积极意义。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导言》到《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在他的理论构架中,以“现实的个人”取代“偶然的个人”,同时期望“有个性的个人”的时代生成。在《导言》中,马克思借用费尔巴哈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命题;在《1844 年手稿》中,马克思分析了在资本主义大工业条件下的“劳动异化的人”,在《提纲》中,马克思阐述了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社会化的人类,在《形态》中,马克思首次详细论述了他的以“现实的个人活动”为理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及其对人的“现实性”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充分论述,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把人植根于经济范畴和阶级关系中,从经济角度,马克思以现实性衡量客观世界中人的主观世界,与此同时,马克思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现实境遇:“不但远不能购买一切东西,而且不得不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人性。”马克思构建并实践论证了共产主义社会,使人类进入“真正的历史”(有主体的历史),使“资本统治人”在这样的社会里得以终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深切关注毋庸置疑,他拒绝将“人”看作“创造财富的力量”,指出人们要通过革命性的变革确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任何对“个人”的发展加以抑制和扭曲的社会都是要加以扬弃的,共产主义社会对以往社会的超越在于平等地尊重人的个性自由。马克思哲学中关于人的论述,被西方马克思主义片面地发展为所谓的“人道主义”,他们认为“人道主义”是马克思哲学的本真视域,这个视域遭到苏联教科书体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遮蔽,因而应当诉求人的应然境界,虽然他们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但这种深度仅仅滞留于理论世界,他们发展的“实践哲学”仍然是以往理论哲学的翻版,其“实践”是理论的,是他们头脑中的“实践”,而非现实的、活生生的活动。应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致力于应然诉求的方法论背离实践的思维方式,他们不是在发展马克思的人学理论,而是在片面地遮蔽,因为他们不知马克思人学理论是解放全人类的理论,人道主义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维度而已,当然,我们要看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对人的问题的重视与深刻的理论批判对当代马克思政治哲学中国化具有不可忽视的启示。

在社会实践深入发展的同时,理论不能停滞不前,马克思政治哲学中国化当代形态的确立必须综合考察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我们必须考虑到作为主体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解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著作和思想时,各种主观因素,时代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实践需要的,甚至个性的因素所起的重要作用。概括地说,也就是要研究借鉴现代西方哲学诠释学的成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作为一个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在理解和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过程中相互作用的过程来看。”马克思政治哲学中国化的当代形态应该汲取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时代的合理成分,摒弃对其教条运用的思维模式,同时批判地吸取西方马克思主义探索人道主义的思想精华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回到马克思”文本中政治思想的人学理论,在对当代中国国情实践考察的基础致力于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二、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经济学反思:对人异化的政治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