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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精选(九篇)

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

第1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卫生与健康事业;宏观绩效;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230

卫生和健康事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主要部分,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部分。一方面,现代经济发展结构逐步优化,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经济资源保障性强;另一方面,社会医疗与健康事业的内部资源分配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基于宏观经济角度,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进行研究,推进现代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经济规划优化,促进社会发展。

1宏观绩效的构成因素

11社会经济体制

宏观绩效的管理规划,目标设定,都离不开现代经济发展的管理机制。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运行制度,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经济开发管理保障,而卫生与健康事业是社会整体建设中的一部分,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上,做好社会资源的优化分配,完善现代经济发展新格局,能够进一步推进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规划发展,逐步实社会资源发展与社会基本服务领域的资源建设。例如:正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结构逐步完善,社会资源逐步优化,才带来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中治疗技术,卫生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实现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产业资源逐步调节,实现现代社会发展的综合与优化,由此可见,社会经济运行机制,是现代社会宏观绩效在社会发展中实施的重要因素,必须把握好社会宏观绩效与社会经济管理机制之间的关系,才可以实现现代社会发展的多领域协调融合发展。

12领域管理体制

宏观绩效的开展,离不开事业管理的基本领域,逐步优化新型管理措施,促进现代经济管理空间规划,完善社会发展行业规划。以卫生与健康事业为分析,宏观绩效的开展,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管理新策略,实现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事业发展规划的多方面分析,例如: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为我国乡村卫生所等领域的经济管理设定建设目标,实施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网络体制逐步形成,优化现代社会资源管理机构,包括卫生与健康的内部人员管理机构和卫生与健康的资源供应机构等方面,推进我国社会卫生健康管理事业可以发挥实际作用。宏观绩效管理一般包括长期发展和短期发展两部分,长期发展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引导,实现社会发展与整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做好卫生与健康与社会发展的对接;而短期发展则是对卫生与健康短期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的绩效考核,卫生与健康中实施宏观绩效,可以实现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逐步与社会发展先适应。

13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也是影响宏观绩效管理的主要因素,以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为例,社会发展中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程度,社会发展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整体规划以及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联系密切度等都会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宏观经济绩效的资源分配具有一定的影响。

2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宏观绩效

21树立宏观经济管理理念

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宏观绩效管理,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形成现代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管理的发展新趋势,一方面,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应当打破传统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化的指导思想,应用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理念对卫生医疗进行产业规划。例如:建立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绩效管理,依旧医院实际发展经济水平,实现医院发展管理一直逐步完善,为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正确的理念指导;另一方面,宏观绩效在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应用,应当实施现代医疗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形成宏观经济管理整体资源规划结构的规划与现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相适应,例如:某医院发展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实现现代社会发展管理理念,坚持我党在社会医疗事业管理中提出的发展指导理念,为现代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宏观绩效管理新措施,促进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能够快速发展。

22实施宏观绩效管理模型

新型社会发展管理机制,是促进现代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管理措施,基于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新指导理念,实施卫生与健康事业宏观绩效管理模型,逐步分配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多重构成因素带来的经济发展新规划,例如:卫生与健康事业模型中,对卫生药品管理、医疗机械管理等因素,都要做好医疗管理的经济规划,形成新型社会发展管理新体制,从而实现现代社会管理结构逐步发展。或者,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实施宏观经济投资规划结构的优化分配,例如:社会医疗的药物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以及现代整体资源逐步优化发展的新措施,做好我国卫生事业管理的长效规划,从而逐步形成现代经济规划管理资源结构的资金规划,人才应用等方面都具有发展的发展应用新策略,促进现代为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发展指导。

23形成宏观绩效管理机制

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实施宏观绩效管理,与卫生与健康事业有效的管理机制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为了发挥宏观绩效在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建立起一套与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相互适应的管理机制。另外,实现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实施宏观管理,必须做好社会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管理的合理对接,建立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平等管理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内部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性提升,推进社会综合发展。

24善于应用社会外部环境

现代社会发展机构逐步完善,需要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新环境,善于应用我国政府发展提出的新策略,例如:我党逐步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新政策,实现社会药品价格管理自由化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实施跨区域结算等相关发展新政策,都为我国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发展新战略,推进现代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综合性开发,促进现代社会的医疗卫生管理事业逐步发展。从社会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实施宏观绩效管理,也必须加大社会法律治理整体在现代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的作用。例如:做好社会资源的综合性融合,实现现代社会资源管理机构的法律管理更加完善,对医疗卫生事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为现代社会发展提供完善的管理性措施。

3结论

宏观绩效管理是现代社会经济管理的主要形式,为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经济管理新策略,实现现代社会资源管理结构逐步完善,落实现代经济发展新体制,保障我国国家资源应用与规划长效有序地运行。本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宏观绩效的管理,结合宏观绩效的基本构成因素,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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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欧崇阳我国宏观医疗卫生系统模型构建研究[D].广州:第二军医大学,2007

[4]郝晓宁中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与制度建设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7

第2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 健康体育 产业

健康体育产业,是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不断增长的社会物质基础为前提,以健康和体育两大产业的有机结合为条件,以广泛的社会关心和国民的共同参与为基础,在本世纪70年代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体育产业。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是从本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与经济发达国家的健康体育产业比较,在起步时间上落后了近十年,但是,我国体育产业强行对接世界体育产业全球化和经济发达国家体育产业的第二次发展高峰时期,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发展,使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具备了领先世界先进水平的基本条件和社会环境。因此,对中外健康体育产业友展现状比较,借鉴国外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现状,为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一点理论参考。

一、经济发达国家的健康体育发展

经济发达国家的健康体育,一直是以国家的健康体育事业和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为主导发展的。虽然在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健康体育产业形式,并且具备了一定的健康体育产业规模,但是,真正作为一种产业——健康体育产业来认识并加以发展,却是在本世纪70年代以后。

经济发达国家的健康体育产业,由于长期健康体育事业的影响和雄厚社会经济基础下良好的社会健康体育福利制度,限制了健康体育产业的发展。虽然健康体育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形式存在着,但是,已经失去最佳发展时期,难以创造和职业体育产业(职业体育相关产业)同样的辉煌。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物质基础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和人类自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健康体育作为国家健康体育发展事业的政府行为变得越来越淡化了,并且最终将被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完全取代,进入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和健康体育产业同步发展的新时期。健康体育产业这时虽然已经拥有不可动摇的产业地位,锁定了特殊的健康体育消费群体,但是,这个健康体育群体可能会逐步脱离大众健康体育消费,形成特殊的健康体育高消费阶层。满足这个阶层健康体育消费经营的健康体育产业,很可能就是未来经济发达国家健康体育产业的代表产业或主体产业。而社会健康体育福利的事业化发展方向,将使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更加接近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从而处于健康体育产业无法抗衡的特殊地位。

经济发达国家健康体育产业,落后于体育其他产业的缓慢的发展和已经体现出的均速发展趋势,既不能简单地判断为经济发达国家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必然状况,也不能盲目地理解为经济发达国家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进步表现。只有将其置于经济发达国家健康体育产业发展所处的社会,结合国家健康体育事业、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和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不同社会需要进

二、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健康体育,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和灿烂辉煌的过去,举世闻名的中国武术(功夫)和武术精神,充分证明了我国的健康体育传统。虽然我国的武术在很长时期内(新中国成立以前)只局限于民间,主要作为人的生存技能自然流传,但是,我国武术中这种传统的师徒关系,实际就是现在所说的提供武术指导服务,它客观上孕育了我国的体育产业发展,可以说是我国体育产业的萌芽。只是因为人所共知的近代屈辱历史,使我国的体育产业萌芽时期延续了太长的时间。

1995年,我国启动了带有国家健康体育事业意义的、以社会健康体育福利形式推广的全民健身计划;1998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体育总局,标志着我国过去的体育政府职能全面向社会转移。这时国家健康体育发展事业,实际上已经提前开始了向社会健康体育福利事业的发展过渡,进入了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时代相适应的、国家健康体育事业补充(保证在校学生)、社会健康体育福利和健康体育产业同步发展的特殊健康体育发展时期。但是,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全面发展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时期,特别是体育产业整体发展与世界体育产业全球化发展的强行对接,使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一度出现了领先社会健康体育福利的发展趋势。

三、对我国健康体育产业的发展思考

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目前才刚刚起步,无论是健康体育产业规模、健康体育产业市场开发,还是健康体育产业经营管理、健康体育产业理论研究等等,都还未形成自己的特色、建立自己的体系。因此,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能否把握机会,争取更大的发展,关键是能否认真吸取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尽快建立一支健康体育产业的理论研究队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健康体育产业经营管理队伍,努力做到理论研究超前发展,坚持理论的指导作用,用科学的方法、思想指导健康体育产业实践,保证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我们在学习和借鉴时,一定要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健康体育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绝不能简单地原样抄袭,也不能盲目地妄加改动。要把健康体育产业发展,放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分析、比较,充分认识、理解健康体育产业经营的未来社会价值和当前经济价值的不同体现形式,准确把握“健康”的内涵和外延,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只有这样,我国的健康体育产业发展才可能领先世界,才可能在世界体育产业领域树立中国的健康体育产业理论。

第3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烟草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不仅在维持着烟草种植人员的基本生活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在促进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上起到了重要的影响。然而,烟草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却是不可忽视的,随着社会对于禁烟,控烟的呼声越来越高,探寻出适合烟草经济发展的新道路则成了一股必然的趋势。

2我国烟草经济现状

我国作为烟草生产大国和烟草消费大国,在世界烟草产业的发展上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资料表明,全球大约30%的烟草产量都来自于中国,中国所生产和消费的烟草数量占据了全球烟草数量的1/3。烟草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扩大了我国的财政收入。自1987年开始,烟草产业在我国的纳税收入上就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从烟草的种植、烟草的生产到烟草的收入,烟草行业都为我国的财政收入提供了了巨大的税收来源。对烟草行业征收的税包括烟叶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三个部分,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国烟草税收的最主要的来源。据统计,2011年,我国的烟草税收达到了约7530亿元,同比增长了1383亿元,其中上交给国家的税收达到了600118亿元,同比增加了23%。由此可见,我国的烟草经济发展在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扩大国家财政收入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健康经济下烟草经济受到的影响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自身健康的也越来越重视,烟草作为危害人类健康的头号杀手,自然而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抵制,有关禁烟、控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烟草经济造成了影响。相关资料表明,我国大约有8亿人的健康受到了烟草的威胁。我国不仅仅是烟草生产大国,同时还是烟草消费大国,烟民每年所消耗的烟草数量达到了3020万箱。仅以1984年对全国烟民的统计调查为例,其中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达到了34%,男性的吸烟率占据了61%。全国范围内吸烟的人数达到了近3亿,并且,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我国的吸烟人数正在以每年2%的数量不断增长,吸烟在我国已经成了一项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社会各界都在呼吁控制烟草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烟草经济造成了冲击。另外,吸烟对于人体的危害是不容小觑的,因此近几年有关禁烟的呼声越来越高。吸烟不仅会加速人体衰老,致使人的寿命缩短15-10年,同时也会诱发各种心脑疾病以及癌症的产生。据资料表明,肺癌患者中有90%的人员都是吸烟患者,并且在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呼吸道疾病中,吸烟患者也是主要的人群。对于孕妇和胎儿来说,烟草所产生的危害也是致命的,孕妇吸烟不仅会引起早产,流产,,并且其中的尼古丁等有害成分会影响婴儿大脑的发育。所以,吸烟所对人体产生的健康危害是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上各项禁烟运动和禁烟口号也在不断的兴起,对于我国的烟草行业的发展来说是即为不利的,因此在当前的健康经济的视野下探寻我国烟草经济的发展出路是必要的。

4健康经济下我国烟草经济的发展出路

虽然从表面上看健康经济的发展与烟草经济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但烟草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们应当在健康经济的视野下引导我国的烟草行业找寻出一条合适的发展之路,这需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5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

在健康经济下我国的烟草经济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则需要充分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来引导烟草企业走的更加长远。首先,烟草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成本计划,充分利用好价格规律和价格杠杆调节的作用来整合市场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烟草企业的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促使烟草企业在健康经济的冲击下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其次,烟草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以及优秀的人才,提高烟草企业生产的烟草的质量,使烟草企业的发展朝着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益方向发展。最后,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影响下适当地引进竞争机制,提高烟草企业自身的竞争意识,从而在生产、销售环节都加大监控管理力度,提高烟草的质量,进而保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减少烟草的危害,促使烟草企业在健康经济的视野下能够长久的发展下去。

6转变发展方式

近几年,随着社会的消费结构发生改变,人们的消费更加趋于理性,健康意识不断提高,烟草经济要想持久稳定的发展,必须在健康经济的视野下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烟草企业的生产效率。烟草企业需要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前提下从市场的需求入手,转变其发展方式,由粗放增长的发展方向朝着精细生态的方向发展。烟草企业需要加强对烟草生产的管理,利用先进的技术来降低烟草的危害,生产出物美价廉,危害更小,更加迎合消费者口味和习惯的烟草产品,将消费的需求放置于烟草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进而为烟草企业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提高烟草企业的竞争力。深化改革烟草企业的用人制度,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并且派遣人员在国家的指导下对外接受培训,从而加强烟草企业的内部建设,增强烟草企业的活力。

7严格执行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是烟草企业在健康经济下发展的前提。烟草企业应当认识到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性,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烟草生产和烟草销售。同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治教育,培养员工的法治观念,促使在整个烟草企业内部都形成责任烟草、道德烟草以及诚信烟草的工作意识,在工作时始终将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作为行事的准则。加强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对于一些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明确烟草企业干部的权责问题,避免越权推责现象的发生,促进烟草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将烟草专卖制度公平、公正地贯彻实施下去。

8结语

第4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论文摘要: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诸要素与人类健康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的和谐,它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在满足本区域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其他区域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健康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包括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但是,经济条件、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对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构成限制.

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提高人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生命健康是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前提.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崭新的研究领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分析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对该概念的内涵和特性作了初步的分析[Cil.这里,我们进一步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功能、需求、限制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大家继续赐教.

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与功能

1. 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

可持续发展系统是由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区域性是其本质特性Czl.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子系统,它侧重于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健康是其要素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序参数”.

1. 1. 1人口要素与健康人既是健康的生产者和创造者,也是健康的消费者和享用者.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中,健康是人口质量的关键指标一方面,一定区域内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影响着该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和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健康水平反过来又影响着该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没有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1. 2资源要素与健康人类健康的获得有赖于健康需求的满足,而健康需求能否得到及时、足量、高质的满足,又取决于健康资源的供给能力.所谓健康资源(health resources),是指所有资源中主要用于人类医疗与保健服务、直接指向避免人类健康风险、提高人类健康水平的那部分资源,主要包括药物资源(具有治疗作用的自然资源,如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等)、保健资源(具有疗养价值和保健作用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如温泉、矿泉、泥沼、气候等)、卫生资源(提供疾病治疗和保健服务的社会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等).所有这些健康资源,都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1. 1. 3环境要素与健康“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的状态,健康乃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3J.而无论是人的身体、精神还是社会状态,都与人所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就人类健康而言,环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对人类健康有益,也可能对人类健康有害.自然环境对人的身体状态(physical state)有显著影响,它既是健康资源(如药物资源、保健资源)的载体,也是致病因子的源地,环境化学性疾病(如地甲病、地氟病、克山病等)、环境生物性疾病(如鼠疫、血吸虫病、疟疾等)、环境物理性疾病(如高山病、皮肤病等)都与环境致病力有关.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状态(mental state)和社会状态(socialstate)有重大影响,社会组织对健康资源(特别是卫生资源)的配置会直接影响到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availability)、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accessibili-ty )、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satisfiability).如果健康资源的配置是合理的、公平的和有效率的,这时的社会环境可能是有益健康的,反之,则可能是无益健康甚至有害健康的.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环境基础之上.

1. 1. 4经济要素与健康经济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川一方面,良好的健康状况是人类福利和生产率的基础Cs7;没有健康的人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发展Cs7;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目标,必须消除各种普遍存在的、能够削弱人类能力的疾病,并使所有需要消除贫穷的人身体健康叫.另一方面,经济能力是人类健康可持续能力的重要支撑,获取健康资源、享受健康服务、满足健康需求,都倚赖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水平与健康水平具有正相关性.先进国家或地区的人口预期寿命总是高于落后国家或地区,贫穷地区总是拥有更低的健康水平,贫穷人口总是拥有更多的健康风险.

1. 1. 5社会要素与健康社会是人类通过各种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形成的具有集体目标指向的人类群落.人类精神状态和社会状态上的完好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取决于人类个体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改善.社会组织为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如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开发新的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通过良好的健康管理体制和健康教育系统减少人类健康的风险,通过公平的分配健康资源和提供健康、服务满足全体人民的健康需求.社会制度、文化习俗、道德观念等社会要素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以社会环境的整体形式对人类心理上、社会上的健康状态发挥影响和作用.

1. 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功能

可持续发展是一条一直到遥远的未来都能支持人类进步的新的发展道路,协调人类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高宗旨川,因此,可持续发展系统是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和谐、协调、统一的地域系统Cad.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追求人类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的完好状态,同样有赖于这三种关系的和谐.

1.2.1人地关系与健康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生命过程是人体与自然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Cs7一方面,人类通过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不断改变着人类健康发展所倚赖的自然环境,并进而影响着自然环境的健康资源供给能力;人类不仅有权力按照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健康发展之路,而且有能力通过改造环境和调适人地关系来实现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环境通过对人类活动的反馈作用不断改变着其环境疾病致病能力,进而影响着人类健康的发展;归根到底,人类身体状态上的损害,都是因为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所造成,只有健康的生态系统才能造就健康的机体,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里,人类健康是绝对不可持续发展的.

1. 2. 2区际关系与健康区域是个开放系统,一方面,区域人口健康的获得,并不完全取决于区域本身的特质,它在相当程度上还受制于区域以外的影响;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疫病蔓延等区域环境问题带来的健康风险,可以影响到区域之外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健康,环境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 ).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环境污染物质的迁移性,生态破坏影响的放大性,以及人类活动的流动性,决定了区际关系协调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为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满足健康需求需要区域之间的协作;因为健康风险分布的不均衡,降低健康风险需要区域之间的合作;协调区际关系,是人类在精神上和社会上获得完好状态的重要条件之一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本区域公众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其它区域满足其公众健康需求的能力.

1.2.3代际关系与健康协调代际关系、强调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健康需求的能力.如果不顾后代的健康发展,对有限资源掠夺滥用、对环境污染置若周闻、对生态破坏无动于衷,最终会将后代一步步推向无法在地球上安身立命的深渊,人类健康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为了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当代人应该肩负起保护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责任,协调好人地关系和区际关系,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个有益于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的良好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与限制

2. 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

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需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s7.健康是人的天赋权利,健康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人类健康需求可分为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三个层次.

.1.1公众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身体状态完好即生理健康,它是指人体器官能够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处于无疾病和不虚弱的状态.满足人的健康需求应优先满足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这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满足“防病于未然”的健康需求.包括维持生理健康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如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的足量与均衡摄人);维护生理健康所倚赖的环境要素(如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特别是清纯的空气、洁净的饮水、安全的食品);提高免疫能力所需要的保健产品与保健服务(如保健食品、保健药品、健身房、锻炼场所、疗养设施)。(2)满足“治病于已然”的健康需求.包括治疗疾病所必需的药物资源(如各种各样的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治疗疾病所必需的卫生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医疗器械等).

2.1.2公众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精神是生命活动的反映,精神状态完好即精神健康,它包括正确认识自我与现实的认知能力、保持良好心态的情绪协调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意志调控能力,具有适宜社会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精神状态的完好既有赖于身体状态的完好,反过来又能促进身体状态的完好.人的精神需求是多样化的,确保公众精神状态的完好,关键是要使公众通过自我调控和心理教育来排除不满、克服压抑、舒解压力,形成一个轻松、愉悦、和谐的精神世界.其主要需求包括:(1)满足感的需求.这是认知方面的需求.俗话说“知足常乐”,但人的需求和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要求教育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现实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常存知足常乐之心,不怀贪得无厌之欲.(2)愉悦感的需求.这是情绪方面的需求.人有“七情六欲”,无论是喜、怒、悲、思、忧、恐、惊之情,还是生、死、耳、目、口、鼻之欲,都是人之常情,但“过则为灾”.这就要求对公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心理教育,使之形成良好的心态.(3)成就感的需求.这是价值方面的需求.公众需要他人和社会对其存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给予关注和肯定,需要有成就感,如果他人和社会不能对其价值给予及时、准确的肯定,就有可能产生扭曲现实、意志消沉甚至心理变态的健康风险.

2.1.3公众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社会状态完好主要指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社会角色。美国学者帕森斯认为,“健康可以解释为社会化的个人完成角色和任务的能力处于最适当的状态”mo.社会状态完好建立在身体、精神状态完好之上,同时对身体、精神状态的完好起着协同作用。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就是要使公众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其知识、劳动、创造得到尊重,其自由、财产、情感得到保护,其个性、才于、抱负得到发挥,其权利、价值、地位得到体现,最终获得社会的幸福感.因此,良好的社会风气,公平的社会制度,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三大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协调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社会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 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限制

限制是可持续发展的另一重要概念,可持续发展的限制主要指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川.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而言,经济条件和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具有同等重要甚至更加突出的限制作用.

2. 2. 1经济条件的限制经济能力对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具有直接的影响.因为贫困,有人因饥饿而营养不良乃至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卖血而感染艾滋病毒等待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无钱医治而在病痛煎熬中挣扎;因为贫困,有些地区不计后果地掠夺资源和破坏环境;因为贫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健康水平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因此,贫困不仅是最大的环境问题,其实也是最大的健康问题!经济条件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构成的限制主要在三个方面:对公众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人居环境(如住房条件、卫生条件、生态条件)的限制;(2)对公众满足健康需求(如营养物质、药物资源、保健资源、卫生资源)的限制;(3>对与改善公众健康状况有关的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的限制,因为这些都需要经费的投人.

第5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健康投资;教育投资;人力资本结构;耦合关系

一、引言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关键时刻,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为了应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正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合理地配置经济资源,协调发展各地区经济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供给侧改革指出我国现阶段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要素投入结构排放结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人力资本作为知识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本的质量决定者经济的发展水平,人力资本投资结构的合理性有利于人力资本质量的提高,优化人力资本投资结构可以改善区域发展不均衡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王军(2008)在分析人力资本投资结构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时发现,人均教育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地区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本投资结构的差异,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本投资结构失衡,而东部地区保持合理的人力资本投资结构。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人力资本结构的调整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协调人力资本构成要素的投资,将会更高效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本作为新经济时代主要的经济发展动力,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本的投资将会促进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提高人力资本的投资效率将会增强各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二、文献综述

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最早起源于美国,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加速了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国内也存在大量的关于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但是前期的相关研究主要侧重于教育人力资本或者健康人力资本的研究,很少涉及人力资本投资结构。杨晓天(2008)在研究教育人力资本时,发现传统的人力资本理论假定人力资本价值的发挥是无条件的,忽略了市场环境的约束。然而现实劳动力市场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当劳动力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时,劳动力市场的替代效应和逆向选择将会导致教育人力资本的负外部性,从而导致教育人力资本投资过大,造成资源浪费。余长林(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力资本结构制约经济增长,人力资本投资结构中用于教育投资的比例等于人力资本增量关于教育投资的弹性时,人力资本能过最大限度的推动经济增长,合理的进行教育投资和健康投资,将会最大限度促进经济增长。孙嘉尉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显示不同省份的人力资本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不同,健康投资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的作用显著,而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对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作用。综合以上分析,部分学者已经分析了人力资本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是没有深入分析人力资本投资结构的具体构成以及我国人力资本各构成部分的投资情况。并且,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时,只采用单一的指标代替健康人力资本和教育人力资本,而无论是健康人力资本还是教育人力资本,都包含众多因素,所以,本文将人力资本看作一个系统而健康人力资本和教育人力资本是它的两个子系统,从整体的角度分析我国健康和教育投资情况。因此,本文将根据现有文献的理论成果继续深入探讨我国人力资本投资情况,从而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指导。

三、模型的建立

1、指标的确立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社会捐赠经费、学杂费以及其他教育经费,这五项指标能够很好的衡量政府、社会和个人在教育方面的投入;而健康人力资本的指标包括政府财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年度卫生机构人员数和卫生机构床位数。首先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通过熵值法确定各指标权重。2、耦合关系分析耦合是指两个或多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转换,最早起源于物理学,后来逐渐应用于经济学领域,本文将利用耦合理论分析教育人力资本系统和健康人力资本系统之间协调和配合程度,从而判断我国的教育投资和健康投资是否合理。耦合度D可以很好的反应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和健康人力资本投资整体的协同效应。公式中α和β表示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和健康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程度,基于已有文献研究结果,笔者认为健康投资和教育投资对于人力资本的整体效益的发挥具有相同作用,即α=β。参照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将耦合度进行等级划分,如下表。

四、实证结果分析

2014年我国各省份健康投资、教育投资得分及耦合协调程度本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根据上表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不同区域之间健康投资水平和教育投资水平差异较大,人力资本综合投资水平由西向东呈现由低向高逐渐增长的趋势。(1)东部地区的人力资本投资在全国范围属于最高水平,但是耦合度只有0.55,距离极度耦合存在一定差距,人力资本投资结构的协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东部各省份中江苏省健康投资和教育投资都处于最高水平,属于极度协调和高度耦合地区,健康投资和教育投资综合指数表明江苏省在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侧重于健康投资,而过高的健康投资抑制了教育人力资本的发展,导致耦合度没有达到极度耦合状态,因此,在未来的人力资本投资过程中,江苏省应加强教育人力资本的投资,保证健康和教育的协调发展,促使人力资本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从而达到极度耦合。(2)东北地区的健康人力资本投资水平高于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并且两者投资总额都比较低,并且教育投资的平均水平比西部地区低,导致两者具有较高的协调度,但耦合度非常低。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东北地区人力资本投资的整体水平和投资结果都存在较大问题。王晓峰(2016)在分析东北地区人力资本问题时,发现人口老龄化严重和人口增长缓慢并且大量人力资本外流,对经济增长造成不好的影响。由于东北地区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东北地区可以提高老年人力资本的教育投入,提高老年人的知识水平,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本。(3)中部地区健康投资和教育投资的协调度较高,但是耦合度较低勉强属于高度耦合,说明我国中部地区健康投投入和教育投入水平较低,两者之间仍存在相互牵制的作用。中部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位置优势,不仅可以吸收东部地区优秀的人力资本,并且可以向西部地区输送人才,对于我国总体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是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桥梁。(4)西部地区人力资本投资的协调度和耦合度都很低,属于低度耦合协调区域。由于健康投入和教育投入水平都比较低,导致两者相互牵制,促使两者的整体协同作用降低,因此,西部地区的整体水平较低。近年来,西部地区的加速发展得益于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以及西部发展战略的实施,而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西部地区投入产出率较低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受到严重制约,需要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积极配合我国经济供给侧改革战略的实施。

五、结论

第6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哈尼族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前景

【中图分类号】R2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8-0009-02

哈尼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哈尼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不断积累医药保健经验而形成的,为民族的繁衍生息作出过重大贡献,是宝贵的社会资源,对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探析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内涵、优势特色及其发展前景。

1基于哈尼族医药的健康服务阐述

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健康;同时,由于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对健康产品的总需求急剧增加。2013年,我国健康服务业的规模近2万亿,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在发达国家,健康服务业已经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而我国健康产业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发展潜力巨大[1]。

2013年8月28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办法,明确促发展的重点在增加供给,核心是确保质量,关键是靠改革创新[2]。哈尼族医药别具特色,内涵丰富,是人类健康知识的宝库,是珍贵的健康产业资源。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发展健康服务,是以哈尼族医药为资源,以现代化的思维发展其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内容,并以此为突破点,开拓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探索符合地域实情的健康服务业发展途径。发展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是对哈尼族医药文化的继承和创新,能够增加服务供给,有助于满足人民个性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尤其是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于满足少数民族民众的健康需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发展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必将带动民族医药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2哈尼族医药资源健康服务业的前景分析

2.1基于哈尼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容易为民众接受随着疾病谱的变化、老龄社会的到来以及在现代医药花费高、化学药物大量使用带来毒副作用的压力下,人们越来越追求回归自然的健康理念和方法。世界卫生组织强调21世纪的医学将从疾病医学向健康医学发展,更加重视预防、整体治疗、个体化治疗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与哈尼医药所提倡的理念相合。哈尼族传统哲学认为世界是由天、地和人构成的。人之所以产生疾病是由于人与天、地之间未能自然和谐相处或者三层次间的整体世界被破坏,而导致风、寒、热、湿等邪气侵犯人体的各管道,或因先天、后天不足[3]。哈尼族医学认为自然界中所有的物质均具有药物的功用,因此,可以利用“有灵”的万物促进“天人合一”。哈尼族医学朴素自然、注重“整体和谐”的医学思想、理论与现代人的健康理念吻合,发展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符合社会的需求,容易为民众接受,特别易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所接受。

2.2基于哈尼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将在行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孟力等[4]的研究指出,健康服务业存在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与行业产品及服务供给同质化的矛盾,并且行业内缺乏能提供“整体健康解决方案”,能够满足消费者所有健康需求的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胡精超等[5]的研究认为,由于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健康服务机构间形成恶性竞争,普遍利润低,经营困难;张艳等[6]研究美、日等国的健康产业,认为其发展共同点是成立有代表性的健康服务业企业并逐步发展成自主品牌,从而带动整体产业的发展,在满足民众健康需求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注意品质,加强产品的多元化,注重研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可见,我国的健康服务业发展处在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以人的“个性化健康需求”为目标,关注和围绕生命的全部过程,能够系统、完整、连续地解决个人健康问题的服务体系。这样的服务模式已经落后于市场的要求,无力面对国外成熟机构的竞争。而目前国外资本正加速进入我国健康服务产业,这将带来巨大挑战。健康服务业的服务手段以生命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先导,需要综合利用多种社会资源[7]。哈尼医药是哈尼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在漫长的迁徙及与疾病、自然环境作斗争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同时吸纳兼容中医药学及彝、苗、傣、壮、瑶等民族医药的一些理论和方法而形成的,别具特色;是哈尼族人民几千年来维持生命、促进健康、防治疾病、延年益寿的思想和方法体系。哈尼医药植根于民族文化、习俗,蕴藏着宝贵的健康服务资源,其理念深邃,注重“整体和谐”;其健康知识丰富,涵盖生命全过程;其诊疗技法别具特色,种类多样;其治疗、保健效果确切有效,深受人民信赖。挖掘利用哈尼族医药资源并借鉴到健康服务业发展中来,能够增加多样化的、高质量的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同时,借鉴哈尼族医药涵盖生命全过程的健康知识,不断拓展行业实践领域,有助于形成系统、完整、连续的健康服务业体系,促进行业的发展与成熟。

2.3基于哈尼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将在医疗保健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赵明辉[8]认为健康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目前服务行业中的薄弱环节;孟力等[4]认为当前健康服务业存在高性价比产品需求与供给价格虚高、质量低下的矛盾,并认为这对健康服务业发展是一种严重的阻碍;瞿华等[9]认为当前的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供求矛盾突出。可见,当前的健康产品性价比不高,存在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容易获得健康服务,这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相吻合。哈尼族医药是哈尼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形成的,其医疗保健用物多样且大部份为容易获得的自然资源;哈尼族临床诊察病所采用的方法较为简便,即医生充分运用自身的感官来收集病情资料,在此基础上辨识病症。这些特点决定了哈尼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发展健康服务业,要遵循市场的规律,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打造的健康服务产品简单有效,方便经济,容易赢得市场的青睐。社区、农村是健康服务业的大市场,根据社区、农村实际情况,基于哈尼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业能充分施展其医疗、预防、保健等方面的特色与优势,从而推动中医药下社区、下农村,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消减健康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达到《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服务的目标。

2.4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业能够创造良好的效益首先,当前健康服务业发展处于公众需求、政策利好的良好环境和机遇中,具有广阔的市场,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其次,发展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其过程本身就是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增值过程。它一方面借鉴了前人的优秀成果,减少了研发的投入,节约了成本;另一方面,开发的成果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更具有竞争力,更易产生较大的效益空间。张伯礼等[10]的研究显示,截至2015年中成药二次开发模式和关键技术在全国得到推广应用,培育了中药大品种群,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品种约500 个,过10 亿元的品种超过50 个;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上中药企业约占 1/3,多个中药企业年销售超过 100 亿元,中药企业聚集度显著增强。再者,发展健康服务业,拓展健康服务内容与实践范围,需要大量自然、社会资源的参与。任秋凤[11]的研究认为,发展健康服务业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体系;聂聆等[12]认为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与健康服务业是一种休戚与共的关系。可见,健康服务业强大的发展动力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健康服务业投资往往是长周期投资,围绕健康服务业,将会形成一个战略性的投资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研发平台、人才培养机构、健康消耗资源生产机构等。这些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也将创造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结语

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政府巩固和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医药是我国的健康服务资源,是健康产业发展的优势。基于哈尼族医药资源的健康服务研究,是按《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运用民族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民族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民族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探索我国,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路径,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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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淑红,陈晓阳,杨同卫.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生命伦理学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1):108-110.

[8]赵明辉.居民健康消费需求与青岛健康服务业发展[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4,(3):105-109.

[9]瞿华,夏斐.推动我国健康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J].中国国情国力,2013,(3):46-48.

[10]张伯礼,张俊华.中医药现代化研究20年回顾与展望[J].中国中药杂志,2015,40(17):3331-3334.

[11]任秋凤,郭航远.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探讨[J].医院管理论坛,2013,30(10):8-9.

第7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9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9-0769-02

【关键词】 卫生;经济学;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发展,卫生事业的改革也日趋深化, 人们在卫生服务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卫生服务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从而有力 地推动了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学校卫生工作是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建设和 社会发展过程中,学校卫生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才的培养和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从 而引起卫生服务经济需求的改变。

儿童青少年既是卫生经济关系中的主体,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学校卫生工作的根 本目的是: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身心健康成长,体质不断增强,提高整体素质。学校卫 生服务的对象是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其数量在全国总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正处于 生长发育的特殊阶段,且生活在学校这样的特殊环境中,各种因素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 们的身心健康。因此,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

1 关注儿童健康,提高健康投资效益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目标

健康投资广义地讲,是社会为恢复和提高人民的健康、发展各种有利于人民健康事业而投入 的 全部经济资源,包括人们的基本生活资料、教育、卫生保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济投入; 狭义地讲,主要指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经济资源。健康投资的效益主要包括货币化 的经济效益和非货币化的社会效益2个方面,社会效益即指非货币化的健康指标值。加强学 校卫生工作是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政府健康投资可以大幅度降 低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疾病或亚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负担,也是为成年甚至老年健康奠定基 础的关键。

建国以来,特别是近10 a来,由于政府加大了健康投资力度,我国儿童的医疗卫生和 保健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大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计划免疫实施多 年来有效地减少了儿童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儿童死亡率呈显著下降趋势,婴儿死亡率、5岁 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991年的50.2‰和61.0‰降至2002年的29.2‰和34.9‰,5岁以 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率下降到2.83%;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5.2%,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 阶段性目标。当前,我国儿童的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处于全球中等水平, 健康投资产生了巨大的效益,有效地提高了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水平。

2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有效降低疾病负担

WHO提出的“全球疾病负担”理论框架较全面地反映了疾病对人群造成的负担,在实践中比较 客观地描述了人群的健康状况,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掌握着健康投资的主动权。从全球来看,用于医疗卫 生的总支出已经占到全世界收入的8%以上,其中60%为政府支出。政府通过对卫生事业的支 持和对健康项目的扶持来减少疾病的负担,增强人民的体质。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 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这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提 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儿童青少年是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社会人群,易受到传染病和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困扰, 发育状况和健康程度直接影响其未来成年期的健康水平。生命的早期阶段和青春发育的早 期是人体许多重要器官和组织的关键生长期,若此时的正常发育受到干扰,往往会造成个体 永久性的缺陷或功能障碍,进而加大了社会人群的疾病负担。

纵观我国近年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监测的资料,呈现出几个明显的趋势和特点:(1)学生 的爆发力、耐力素质指标总体上处于停滞和下降状态,将与成年期大量发生心血管疾病和过 早丧失劳动能力有关,无论是个体和政府都将付出极为高昂的物质和精神代价。( 2)学生常见病患病率居高不下,近视、龋齿、脊柱侧弯、下颌骨发育不良等一些与现 代生活方式关系密切的学生常见病的患病率有增无减。如2004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显示 ,7~22岁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分别为32.5%,59.4%,77.3 %及80.0%。(3)除营养不良外,肥胖及超重儿童比例的快速增高,已成为大、中城 市学生的主要健康问题之一,形成了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比例增多的“双峰”现象。(4) 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加速,我国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出现了 一系列重大变化,一些早己在发达国家流行,与心理、情感、行为问题有关的“现代文明 病”开始在中国蔓延,导致诸如抑郁、焦虑、自闭、退缩、品行障碍以及对立违抗障碍等心 理行为问题日益增多,个别学生甚至出现逃学、离家出走、行为、吸毒、暴力和自杀 倾向等。(5)目前,我国儿童青少年的意外死亡已取代传染病成为死亡原因的首位(0 ~14岁),因此,对意外死亡的监测及预防措施的研究已经被列入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之一。(6)许多成年期疾病有儿童期发生的基础,进行高血压、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癌 症、糖尿病等成年期疾病的儿童期早期预防,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7)青 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的发生率呈持续、快速上升趋势,如青少年吸烟、饮酒、网络成瘾、校 园暴力、自杀等,不仅对青少年产生各种身心伤害,而且势必妨碍和谐社会的营造。上述问 题的出现,对儿童青少年一生的健康危害非常严重。父母为了孩子获得疾病的治疗而承受的 经济负担也明显加重,同时,父母的误工又给社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一系 列问题都属于由疾病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也足以使我们认为:加强学校卫生工 作不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有效降低疾病负担的良好途径。

3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学校和教学环境,切实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是学生重要的学习、生活场所,良好的学校建筑设备和教学卫生环境是学生学习和生活 的 必要条件。如何创造一个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学习生活和教学环境,是学校卫生工 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校址的选择、学校教室内课桌椅和各种教学用具、教室的采光、照明 和通风采暖等是否符合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是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作业能力及全面 发展,增加其人力资本,是直接关系到学生发育和身心健康的大事。以上这部分 的健康投资表面看属于教育事业投资,可从长远意义上来说,也是属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力 的根本性健康投资,说明学校卫生工作中所进行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极 端重要性。而且,在考虑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中,应当对农村和预防保健实行倾斜,同时坚持 合 理统筹的原则,使学校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只要在基础投入时认真考虑学校卫生工 作的基本需要,就可以实现区域性卫生规划的合理配置。也就是说,在某个特定的区域范围 内 ,应将社会、经济、文化、卫生等因素综合分析,体现“大卫生”的观念,力求在政府的 组织下使区域社会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综合有效的利用,从而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的不断优化 和可持续性发展。

4 保持卫生服务供给的相对稳定,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服务的供给不同于其他的商品服务,它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获得产出最大化,或者利润 最大化,而是要承担起保护生产力和人们身心健康的社会职能。所以,在一个国民健康水平 较 高的国家,当卫生服务的供给价格提升时,通常不会产生很大的供给弹性。但在一些传染病 、流行病的流行期间,这种供给弹性则突显出来。如在“非典”流行期间,板蓝根、过氧乙 酸甚至白萝卜都一度价格暴涨。学校是传染病、流行病的高发区,目前学校传染 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仍居高不下,特别是农村学校发生率明显高于城市学校。 据统计,我国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80%以上的学校突发事件为传染病流 行事件,尤其是一些寄生虫病、呼吸道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等,且传播速 度较快。如果没有很好的应急及预防措施,则可能会发生大面积的传染和流行,其后果不堪 设想,给国家经济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鉴此,不断调整和适时增加卫生服 务的供给,使学校预防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真正落到实处,实为健康投资的重要渠道。

5 做好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学校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

健康教育是一种健康投资。身体健康是人力资本的内涵之一,人们花费在身体疾病的预防、 治疗和健身锻炼上的费用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投资是人力资源质量的改进,可以 增加人力资本的资本量,从而提高资本收益率。这种投资包括正规学校教育、在职培训、医 疗保健等多种形式,所有这些投资都提高了技术、知识或健康水平。学校是专门生产人力资 本的机构,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 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学校健康教育就是从预防为主和促进健康的观点出发,有计划地将有关 的健康知识传播给学生,并使学生参与活动,产生健康行为,达到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 的目标。世界卫生组织近年来倡导“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社会行动”,即是将健康带进 学校及学校所在社区。健康促进学校是实施学校教育和干预的良好平台,不仅有助于防治 各种学生常见病,而且对促进学生健康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发展、预防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 和心理问题的发生、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其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目前,学校的健康教育已被列入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健康教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根本性措施,目前,健康教育已被纳入各级学校的教学计划,全 国各省市都已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然而,各地区学校健康教育的发展并不 平衡,其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考验,特别是占全国学校绝大多数的农村中小 学基础卫生条件比较差,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如一些学校的食品和饮水安全令人担忧,食 物中毒和饮用水导致的疾病时有发生;许多学校缺乏相应的卫生保健人员,现有的卫生保 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对学校健康教育重视不够,学生、 家长普遍缺乏健康知识,学生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近年来,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 类的疾病谱、死亡谱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 占疾病总负担的20%。此外,有研究显示受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 年约3 00 0万,心理与行为问题增长的趋势还将继续,到2020年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将上升至疾病 总负担的25%。儿童行为问题、学生心理卫生问题、药品滥用、自杀以及重大灾害后心 理危机等问题也明显增多,日益突出的青少年心理问题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更决定了学校心理 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因此,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和干预,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一级预防作用,减缓心理行为问 题和精神疾病上升趋势,已成为新世纪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6 实行中小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拓展新时期学校卫生工作的内涵

医疗保险是医疗筹资的渠道之一,是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在市场经 济体制的国家中,医疗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学生医疗和意 外伤害保险已普及到各级学校中,为学生提供了有力的医疗保障。因为疾病的风险是普遍性 的,也是不确定性的,这就决定了医疗保险应当是社会性的。而学龄儿童作为社会和卫生经 济的主体成员,应是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受益者。因此,学校各级卫生组织和学校卫 生工 作者要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定期做好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监测,也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的动 员工作,与保险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做到“钱跟着病走”,从而为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的医疗 保障,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人人享有健康”的目标。

第8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一、健康与健康权

(一)健康

什么是“健康”?当今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导言所下的健康定义:“健康是指人的躯体、精神、社会适应能力的良好状态”。首先,它强调健康是由三个“维度”组成,包括躯体、心理和社会适应三方面,躯体层面的健康是健康的最基本层次。人是具有高级神经活动(思维、心理活动)的生命体,这种高级神经活动的内化表现为人的心理活动;高级神经活动的外化,则表现为与所处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形成个人与社会的张力,并由此产生环境对个人身、心的影响。第二,该定义强调健康是一种状态,是躯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良好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是客观存在,可以用客观的指标对健康状况进行测量;另一方面在价值层面,健康是一种信仰、一种理念,提倡人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第三,健康状态是动态的。可以通过个人和集体努力、社会的适当干预,使个人或者人群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提升,达到更高的健康水平。

健康是伴随一个人生命全过程的最重要的资本。有健康才有生命,才有个人的一切!因此,尊重人首先应当尊重人的健康,剥夺健康就是剥夺人的生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健康权是人的基本人身权利。

(二)健康权

健康权(即健康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受到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普遍保护。我国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健康权是生命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通常也分为三种情形:侵害生命权,即致人死亡;侵害身体权,即伤害身体完整性;侵害健康权,即损害健康,致人患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定义,“侵害健康”应当涵盖侵害躯体健康和侵害精神健康。因侵权导致被侵害人精神损害或者更为严重的情形——导致其发生精神疾病,应当属于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由法律所赋予的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的恢至α浚此健胺缮现Α?[1]。这种力量具有支配标的物和支配他人的能力,并与“特定利益”要素相结合。健康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良好的健康可以给个人带来谋生和体面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潜力。公民享有健康带来的上述各种好处就是公民健康权的特定利益要素。因此,健康权是特定公民依法享有健康利益的法律上之力。

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与生俱得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利益。因此,健康权受到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类法律规范的严密保护。法律支持、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就必须课以相对人以相当的拘束,即相对人的任何行为和活动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这种法律上的拘束就是相对人的义务,就是健康权的“法律上之力”所在。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精神健康权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越来越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案件提了出来,以致于成为一个时期的社会热点。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精神健康权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首先成为民事司法中的一个难题。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2]。是否可以认为,这标志着国家对公民精神健康权的确认?但是,关于侵权精神损害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医学问题。侵权行为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实质性精神损害、损害的程度、损害对被侵权人身心健康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赔偿精神损害等,都需要法学界与医学界的进一步沟通。

二、健康权与公共卫生

健康权与公共卫生的关系,实际上是公民个人健康权与公众健康权益的关系问题。从公民个人角度来说,个人首先应当对自己的健康负责,珍惜健康。如果自己不珍惜健康将自食其果,别人很难对你损害自己健康的行为负责。然而,如果你的行为或者活动对他人的健康利益构成侵害,甚至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就构成了对他人健康的侵权。吸烟有害健康,可导致多种严重疾病,这早已被医学科学所证实。吸烟者个人不愿意放弃吸烟,别人只能给予忠告,不能强制其戒烟。但是,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烟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这时的个人吸烟行为就转化成为公共卫生问题。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公众的健康利益),特别是保护儿童、老人、孕妇等脆弱人群和特殊人群的健康,一些国家和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民以食为天”,家家户户每天都在加工制作食品供自己和家人食用,这本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但是,如果某人准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向公众提供食品,就必须受到《食品卫生法》的约束。因此,食品生产经营对一般人来说是禁止性义务,只有那些依法经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的人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传染病防治也是这样,为了控制传染病蔓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某些感染严重传染病的病人必须实行隔离治疗、限制自由活动或者禁止其从事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工作。虽然传染病患者本身是受害者,本人并没有过错,但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健康利益,法律不得不作出上述对传染病人的禁止性义务规定。如果病人拒不隔离治疗或者故意传播疾病造成他人感染,便构成了对他人健康权的严重侵害,应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根据违法性质和危害后果严重性,违法人还可能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等)。近年来有不少媒体报道,有的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和个体小企业,为了个人谋取经济上的利益不雇工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这显然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企业主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可悲的是,在有的案例中,不但工人患上了职业病,老板自己也得了职业病。然而,不能因为老板自己也是受害者而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律责任。

正是因为人们在从事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过程中其行为可能对他人、对公众健康带来影响而造成公共卫生问题,才给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适当干预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留下了合理空间。什么是“公共卫生”?通俗地讲,就是“公众的卫生”或者“公众的健康”。公共卫生将公众,确切地说将一定时间、空间的特定社会人群作为一个整体,观察公众健康状况的变化及其与周围环境(自然的和社会的)的相互关系,采取各种政策的和技术的措施,通过法治和规劝(教育)等干预手段,预防、控制和消除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和健康危害隐患,达到保护和增进公众健康的目的。由于公众健康是公众的共同利益,具体到每一个公民来说又是公民个人的健康权,所以保护公众健康就成为各国政府、社会和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即使是在WTO贸易规则中,也允许各国政府为了本国国民的健康利益,制定比其他国家和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技术法规,壁垒其他国家达不到本国卫生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说明了政府在公共卫生管理领域角色的重要性。

三、健康权与经济发展

当然,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保护水平有差异。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首先面临的是生存和发展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卫生保护水平要受到本国国情和经济能力的制约。而且,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经济的需要,必须突出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在得到了国民共识的一定期间内,可能不得不牺牲部分其他方面的利益包括健康利益,而求得尽快发展。因此,不能脱离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孤立地谈公民健康权益保护问题。

关于这一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同观点。有些发达国家认为,当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得到普遍实施。WTO规则只规范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是不够的,应当增加有关社会条款。它们主张,所有的贸易竞争者应遵守相同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的最低国际标准,尤其是在劳工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如建议制定国际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标准,避免成员国为了降低产品成本,无视劳工保护,采用低工资、雇佣童工、以及让工人在缺乏健康和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中劳动来获取更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如果缔约国不遵守国际最低标准,将被认为是“社会倾销”,可能受到包括中止贸易特权、施加配额等惩罚。这些意见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站在公平、正义立场上提出来的,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发展中国家如果要达到发达国家提出的社会条款要求,就将失去本国经济上的比较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普遍反对在WTO中建立任何形式的社会条款,认为“社会条款”是发达国家企图抵消发展中国家劳动成本较低竞争优势的阴谋,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由于发展程度不同、生活水平不同,劳动成本当然也会不同。通过自由贸易实现资源的比较优势,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可以增进人类的幸福[3]。这正是WTO等全球与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的宗旨。只有通过发展,才能提高劳动工作环境条件,逐渐实现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出的各种权利。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又是社会主义国家,2001年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是我国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采取的重要步骤,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各国作出的庄严承诺。同年12月我国又被接纳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员。对于国际上这方面动态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相应政策和对策。为了适应我国入世的需要,中国政府有计划地进行了法规清理工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10月中国政府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这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职业病的法律。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和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政府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水平。但是,考虑到我国国情和经济承受能力,职业病防治法提出首先控制粉尘、放射性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导致的严重职业病危害。而对于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与职业有关的其他疾病,暂时不能纳入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制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政府将通过调整职业病名单,扩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范围。这正符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要通过经济增长来创造条件而逐渐实现的要求。

四、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健康权的保护涉及多个法律部门。首先,国家政府在公民健康保护方面负有责任,我国宪法对此有多项规定。如第二十一条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二条关于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等等。宪法的规定必须通过各有关部门法使之具体化。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健康权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权利之一,在《民法通则》中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民法的本质是为一定社会商品经济关系服务的[4],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是因为人生关系可能成为取得财产权利的前提。因此,民事法律在保护公民健康权方面有以下特点:①规范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健康权保护,有较强的针对性。②以纠正侵权行为为重点。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不得对另一方主体的健康权构成侵害。③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双方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包括健康保障方面的约定。④民不告,官不究,被侵害者如果不(由于缺乏知识、信息不对等或其他原因),就难以得到民法的保护;⑤采用经济赔偿的方式使被侵害人得到补偿。⑥损害赔偿一般是事后的,即只有在侵权的健康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民事赔偿。

刑法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力度最大。通过刑事惩罚措施,使侵害人受到法律应有的严厉制裁。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与保护健康权有直接关系的规定有:刑法第六章第五节关于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刑规定,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传播危险、非法组织他人卖血、非法采供血和制作血液制品、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以及非医务人员非法行医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损害及其死亡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章第一节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健康标准的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严重疾患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对于健康权的保护力度虽然大,但是只有那些严重侵害健康权行为才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法律的惩罚。而且,这类情况一般都已产生健康损害后果,因此对侵害者的刑事处罚和对被侵害者的保护都是事后的救济措施。

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在大多数情况下,还要依靠行政法律制度。这是因为行政法律制度有以下特点:首先,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由政府行政各主管部门推动,这是行政法律规范实施的有力保障。第二,政府的行政执法是事前的,也就是说行政法对于社会的规范是预防性的。行政法的预防性规范作用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执法来实现。如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事前卫生许可制度,对于不符合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发放卫生许可,禁止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有害食品对公众健康的损害隐患。第三,行政法对健康权的保护具有主动性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性特点。法律规定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依法主动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侵害公众健康的隐患,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预防健康损害后果的发生。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将承担监管不力的行政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法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比通过司法救济的保护效率更高。第四,行政执法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行政部门对主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精通,因此可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健康权益的保护到位。第五,行政法向社会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保护网络。政府执法部门对社会的经常性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不是仅仅针对特定侵权主体和被侵害对象的个案处理,而是立足于对整个社会公众的健康保护。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即使民不告,官也究。这就是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要达到的目的。民法和刑法则主要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侵权与被侵权、伤害与被伤害,及其相应法律责任的追究。

与保护公民健康权益有关的行政法律规范主要是卫生行政法律规范。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一是规范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人员从业(执业)行为和卫生服务活动,调整政府卫生行政机关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之间的卫生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二是规范药品和其他医疗卫生产(用)品的产、供、销活动,调整政府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医药产(用)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三是调整政府卫生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从事经济与社会活动中(包括公民在工作、生活、学习或其他活动)发生的与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市场经济公共卫生秩序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为公共卫生法律规范。如《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等。目前我国已9部卫生行政法律,2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逐步改变我国公民健康权的保护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

注:

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2、63页。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

第9篇:经济发展对健康的作用范文

一、健康与健康权

(一)健康

什么是“健康”?当今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导言所下的健康定义:“健康是指人的躯体、精神、社会适应能力的良好状态”。首先,它强调健康是由三个“维度”组成,包括躯体、心理和社会适应三方面,躯体层面的健康是健康的最基本层次。人是具有高级神经活动(思维、心理活动)的生命体,这种高级神经活动的内化表现为人的心理活动;高级神经活动的外化,则表现为与所处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形成个人与社会的张力,并由此产生环境对个人身、心的影响。第二,该定义强调健康是一种状态,是躯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良好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是客观存在,可以用客观的指标对健康状况进行测量;另一方面在价值层面,健康是一种信仰、一种理念,提倡人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第三,健康状态是动态的。可以通过个人和集体努力、社会的适当干预,使个人或者人群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提升,达到更高的健康水平。

健康是伴随一个人生命全过程的最重要的资本。有健康才有生命,才有个人的一切!因此,尊重人首先应当尊重人的健康,剥夺健康就是剥夺人的生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健康权是人的基本人身权利。

(二)健康权

健康权(即健康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受到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普遍保护。我国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健康权是生命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通常也分为三种情形:侵害生命权,即致人死亡;侵害身体权,即伤害身体完整性;侵害健康权,即损害健康,致人患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定义,“侵害健康”应当涵盖侵害躯体健康和侵害精神健康。因侵权导致被侵害人精神损害或者更为严重的情形——导致其发生精神疾病,应当属于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由法律所赋予的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的一种力量,即所谓“法律上之力”[1]。这种力量具有支配标的物和支配他人的能力,并与“特定利益”要素相结合。健康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良好的健康可以给个人带来谋生和体面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潜力。公民享有健康带来的上述各种好处就是公民健康权的特定利益要素。因此,健康权是特定公民依法享有健康利益的法律上之力。

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与生俱得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利益。因此,健康权受到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类法律规范的严密保护。法律支持、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就必须课以相对人以相当的拘束,即相对人的任何行为和活动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这种法律上的拘束就是相对人的义务,就是健康权的“法律上之力”所在。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精神健康权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越来越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案件提了出来,以致于成为一个时期的社会热点。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精神健康权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首先成为民事司法中的一个难题。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2]。是否可以认为,这标志着国家对公民精神健康权的确认?但是,关于侵权精神损害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医学问题。侵权行为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实质性精神损害、损害的程度、损害对被侵权人身心健康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赔偿精神损害等,都需要法学界与医学界的进一步沟通。

二、健康权与公共卫生

健康权与公共卫生的关系,实际上是公民个人健康权与公众健康权益的关系问题。从公民个人角度来说,个人首先应当对自己的健康负责,珍惜健康。如果自己不珍惜健康将自食其果,别人很难对你损害自己健康的行为负责。然而,如果你的行为或者活动对他人的健康利益构成侵害,甚至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就构成了对他人健康的侵权。吸烟有害健康,可导致多种严重疾病,这早已被医学科学所证实。吸烟者个人不愿意放弃吸烟,别人只能给予忠告,不能强制其戒烟。但是,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烟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这时的个人吸烟行为就转化成为公共卫生问题。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公众的健康利益),特别是保护儿童、老人、孕妇等脆弱人群和特殊人群的健康,一些国家和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民以食为天”,家家户户每天都在加工制作食品供自己和家人食用,这本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但是,如果某人准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向公众提供食品,就必须受到《食品卫生法》的约束。因此,食品生产经营对一般人来说是禁止性义务,只有那些依法经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的人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传染病防治也是这样,为了控制传染病蔓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某些感染严重传染病的病人必须实行隔离治疗、限制自由活动或者禁止其从事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工作。虽然传染病患者本身是受害者,本人并没有过错,但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健康利益,法律不得不作出上述对传染病人的禁止性义务规定。如果病人拒不隔离治疗或者故意传播疾病造成他人感染,便构成了对他人健康权的严重侵害,应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根据违法性质和危害后果严重性,违法人还可能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等)。近年来有不少媒体报道,有的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和个体小企业,为了个人谋取经济上的利益不雇工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这显然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企业主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可悲的是,在有的案例中,不但工人患上了职业病,老板自己也得了职业病。然而,不能因为老板自己也是受害者而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律责任。正是因为人们在从事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过程中其行为可能对他人、对公众健康带来影响而造成公共卫生问题,才给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适当干预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留下了合理空间。什么是“公共卫生”?通俗地讲,就是“公众的卫生”或者“公众的健康”。公共卫生将公众,确切地说将一定时间、空间的特定社会人群作为一个整体,观察公众健康状况的变化及其与周围环境(自然的和社会的)的相互关系,采取各种政策的和技术的措施,通过法治和规劝(教育)等干预手段,预防、控制和消除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和健康危害隐患,达到保护和增进公众健康的目的。由于公众健康是公众的共同利益,具体到每一个公民来说又是公民个人的健康权,所以保护公众健康就成为各国政府、社会和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即使是在WTO贸易规则中,也允许各国政府为了本国国民的健康利益,制定比其他国家和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技术法规,壁垒其他国家达不到本国卫生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说明了政府在公共卫生管理领域角色的重要性。

三、健康权与经济发展

当然,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保护水平有差异。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首先面临的是生存和发展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卫生保护水平要受到本国国情和经济能力的制约。而且,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经济的需要,必须突出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在得到了国民共识的一定期间内,可能不得不牺牲部分其他方面的利益包括健康利益,而求得尽快发展。因此,不能脱离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孤立地谈公民健康权益保护问题。

关于这一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同观点。有些发达国家认为,当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得到普遍实施。WTO规则只规范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是不够的,应当增加有关社会条款。它们主张,所有的贸易竞争者应遵守相同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的最低国际标准,尤其是在劳工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如建议制定国际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标准,避免成员国为了降低产品成本,无视劳工保护,采用低工资、雇佣童工、以及让工人在缺乏健康和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中劳动来获取更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如果缔约国不遵守国际最低标准,将被认为是“社会倾销”,可能受到包括中止贸易特权、施加配额等惩罚。这些意见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站在公平、正义立场上提出来的,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发展中国家如果要达到发达国家提出的社会条款要求,就将失去本国经济上的比较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普遍反对在WTO中建立任何形式的社会条款,认为“社会条款”是发达国家企图抵消发展中国家劳动成本较低竞争优势的阴谋,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由于发展程度不同、生活水平不同,劳动成本当然也会不同。通过自由贸易实现资源的比较优势,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可以增进人类的幸福[3]。这正是WTO等全球与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的宗旨。只有通过发展,才能提高劳动工作环境条件,逐渐实现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提出的各种权利。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又是社会主义国家,2001年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是我国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采取的重要步骤,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各国作出的庄严承诺。同年12月我国又被接纳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员。对于国际上这方面动态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相应政策和对策。为了适应我国入世的需要,中国政府有计划地进行了法规清理工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10月中国政府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这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职业病的法律。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和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政府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水平。但是,考虑到我国国情和经济承受能力,职业病防治法提出首先控制粉尘、放射性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导致的严重职业病危害。而对于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与职业有关的其他疾病,暂时不能纳入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制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政府将通过调整职业病名单,扩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范围。这正符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要通过经济增长来创造条件而逐渐实现的要求。四、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健康权的保护涉及多个法律部门。首先,国家政府在公民健康保护方面负有责任,我国宪法对此有多项规定。如第二十一条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二条关于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等等。宪法的规定必须通过各有关部门法使之具体化。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健康权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权利之一,在《民法通则》中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民法的本质是为一定社会商品经济关系服务的[4],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是因为人生关系可能成为取得财产权利的前提。因此,民事法律在保护公民健康权方面有以下特点:①规范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健康权保护,有较强的针对性。②以纠正侵权行为为重点。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不得对另一方主体的健康权构成侵害。③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双方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包括健康保障方面的约定。④民不告,官不究,被侵害者如果不(由于缺乏知识、信息不对等或其他原因),就难以得到民法的保护;⑤采用经济赔偿的方式使被侵害人得到补偿。⑥损害赔偿一般是事后的,即只有在侵权的健康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民事赔偿。

刑法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力度最大。通过刑事惩罚措施,使侵害人受到法律应有的严厉制裁。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与保护健康权有直接关系的规定有:刑法第六章第五节关于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刑规定,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传播危险、非法组织他人卖血、非法采供血和制作血液制品、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以及非医务人员非法行医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损害及其死亡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章第一节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健康标准的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严重疾患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对于健康权的保护力度虽然大,但是只有那些严重侵害健康权行为才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法律的惩罚。而且,这类情况一般都已产生健康损害后果,因此对侵害者的刑事处罚和对被侵害者的保护都是事后的救济措施。

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在大多数情况下,还要依靠行政法律制度。这是因为行政法律制度有以下特点:首先,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由政府行政各主管部门推动,这是行政法律规范实施的有力保障。第二,政府的行政执法是事前的,也就是说行政法对于社会的规范是预防性的。行政法的预防性规范作用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执法来实现。如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事前卫生许可制度,对于不符合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发放卫生许可,禁止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有害食品对公众健康的损害隐患。第三,行政法对健康权的保护具有主动性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性特点。法律规定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依法主动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侵害公众健康的隐患,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预防健康损害后果的发生。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将承担监管不力的行政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法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比通过司法救济的保护效率更高。第四,行政执法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行政部门对主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精通,因此可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健康权益的保护到位。第五,行政法向社会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保护网络。政府执法部门对社会的经常性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不是仅仅针对特定侵权主体和被侵害对象的个案处理,而是立足于对整个社会公众的健康保护。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即使民不告,官也究。这就是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要达到的目的。民法和刑法则主要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侵权与被侵权、伤害与被伤害,及其相应法律责任的追究。与保护公民健康权益有关的行政法律规范主要是卫生行政法律规范。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一是规范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人员从业(执业)行为和卫生服务活动,调整政府卫生行政机关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之间的卫生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二是规范药品和其他医疗卫生产(用)品的产、供、销活动,调整政府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医药产(用)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三是调整政府卫生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从事经济与社会活动中(包括公民在工作、生活、学习或其他活动)发生的与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市场经济公共卫生秩序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为公共卫生法律规范。如《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等。目前我国已9部卫生行政法律,2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逐步改变我国公民健康权的保护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

注:

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2、63页。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