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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第1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摘 要:现阶段,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产生的纠纷有日益增多,规避的重点是防范,也就是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为任何一项工程的建设,其行为主体无不涉及到许多方面,诸如政府建设管理机关,金融保险机构,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等。其中,除政府管理机构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外,其它方都是通过“合同”联系在一起并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共同努力,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也正是在“合同“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之下进行的;牢固树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法制观念,加强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合同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防止纠纷的发生,维护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建成,保证有序和有形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 建设项目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1.1 建设项目合同的种类

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督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合同。

1.2 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上面列举的这些建设项目合同的共同特点是,符合《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采用《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使得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及有关第三方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依法严格地履行合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2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是“三控”的重要依据

“三控”,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工程合同的性质,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物资供应、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质量和验收、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的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推敲,力求条款完善,用词严密,内容和程序合法,权利和义务明确,所以必须做好履行的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控制,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1合同管理中的质量控制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承包人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把好质量关,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

2.2合同管理中的进度控制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后,将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的审核,检查承包人所制定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所用时间进行监督与控制。

2.3 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

发包人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将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范围、支付方法、支付程序进行。

3 推行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制

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目标管理控制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3.1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控制

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2 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控制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的目标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此时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有利纠纷的解决。

4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控制的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必依据合同加以约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手段:

(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4)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动。

(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6)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规范和先进经验。

5 分包合同的管理

目前工程中分包的工序非常多,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分包商进场时,协助监理工程师向分包商交代清楚各项程序,并要求分包商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现分包商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分包商参加工地的会议,分包商是否参加工地的会议,通常是由施工单位决定的,应鼓励分包商参加会议,以便加强分包商对工程情况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严格监督分包商执行合同和认真切实实施分包工程,保证分包工程质量,检查的重点为 :第一是分包商的设备使用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设备种类、数量以及可用程度等进行核实;第二是进行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有关配备人员的规定,核查其人员资质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的情况;第三是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标准;第四是对分包商的制约与控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必须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与控制,方法有停止施工、硬脂付款及取消分包资格。

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分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简称为4M1E。因此,事前对这五方面的因素严格予以控制,是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当然还需要一定的方法、措施以及相关方面力量共同来完成这方面的工作;重点强调还是人的作用,人是直接参于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作为控制的对象,是避免产生失误;作为控制的动力,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导作用。

6 结 语

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程序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项目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第2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参建单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规模也在飞速扩大,但高速公路建设过程耗费时间长、消耗资金多、技术性强,其建设工作涉及到前期勘察、分析研究、设计、施工等方方面面。因而,在工程建设中,相关的参建单位也比较多,与工程相关的因素就显得特别多,使得高速公路的合同纷繁复杂。为此,必须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维护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应对不安全因素,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以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能够正常、高效开展。

1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对合同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工作范围、内容等权利与义务作了非常详细、全面的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事项等都随之被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可以说,合同体系的建立与整个项目工程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其贯穿于工程投标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减少一些复杂的经济纠纷,为实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2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2.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如果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2.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3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3.2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高速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3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高速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3.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高速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4结束语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日渐规范,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着重对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完善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足,通过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能够规范开展,促使工程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更好地推动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文亮.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3(3).

第3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指出:“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显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法制化在经济活动中的反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的必要手段,有着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技术规范和工程定额的约束。在合同拟制、谈判、签约、履行等过程中,有关参与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预算定额,要依法办事。首先是合同主体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备法人资格;其次是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计划的条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工程建设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只有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有关各方有组织地实行合同管理,分别实现各部分的合同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同目标才能实现。

3.真实性。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内容是可行的。即是说所订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

4.严肃性。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切实制约作用,所以要严肃对待,不能单纯把合同当作信任凭证。订立合同要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和解释,促进合同全面实现、全面履行。

5.预见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到气候、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施工难度较高。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情况,特别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条款要作出明确的表述,使合同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有据可依,不至处于被动局面。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管理,都直接与经济发生关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释这种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的问题多发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由于施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互异性,必然产生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签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例如,某大 (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项目法人未经招标与某丙级资质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规定》,丙级仅可以承担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监理合同因此出现主体不合格问题。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依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例如某水电站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属性划分并不十分明确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未给予明确,仅在计价方式中写道“本工程项目总价暂定xx万元。其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额执行”。这一条款的缺陷较大:首先是适合工程的该省九二定额有市政与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对工程的类别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该按何种定额、何种取费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违法条款无效;若违法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条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建设方概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条款显然违反《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责任事故、劳动保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就会出现内容缺陷,从而影响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七日之内,项目法人就按总价30%支付给施工单位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因施工单位把资金挪作他用,造成该项目后续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合同与结算分离。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合同不严格,对竣工期限和罚责的履行不真实,出现了按合同无法结算的情况,于是只好合同归合同,结算归结算,相互分离,失去应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件约定不明确,施工单位拖延建设工期达两年之久,最终仍无法按合同条款的罚责进行工程结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签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公证或鉴证才有效力,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鉴证就开始履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7.国际间合同疑问。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国际间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出现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履约阶段的问题

1.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遵照合同约定。某些工程出现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问题。

3.出现情势变迁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于实现,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修改,便于继续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

4.缺乏必要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材料。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是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当发生纠纷时,经常由于无法举证而败诉。

5.缺乏及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各自为政,给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难,也经常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推诿、难以解决的现象。

6.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7.不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义务。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解决,这也是全面履约的要求。

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用计划经济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断地被引进到各项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重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等传统手段,忽视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者们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各类合同,从而达到高效的管理目的,为工程建设争得时间、赢得效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管理环节。多年以来,我们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扯不完的皮、开不完的会,造成质量难于保证,进度难以按期完成,奖惩无标准,管理无章法。运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和调节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可以简化建设管理的诸多环节。

2.减少工程结算纠纷。工程结算,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程序较为复杂。由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修改设计、增减子目,结算时仅凭现场代表的一句话就给予办理,一方面为极个别施工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甚至产生工程经济纠纷。唯有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才能制约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工程结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框定方案。

3.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参与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手中直接掌握着支配工程建设资金的权力,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设时,往往某位领导、某位管理人员的一句话,就可以任意变更设计、任意改变取费标准,任意签署结算单据。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经济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项目投资金额不断追加,工期一再延误,以致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财政或者企业资金的极大浪费。只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工期条款才能切实保证工程进度。在工程质量方面,也只有严格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办事,才能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多起人为工程质量事故,无不是未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而引发的。

五、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切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电子信息化手段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咨询等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履行结束,要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此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经常出现索赔的问题。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1]叶阳,何建新,刘建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工程咨询》.2006(7)

[2]姚小平.《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国城市经济》.2010(5)

第4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公路建设管理 合同化管理 程序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163-01

1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技术

1.1 合同化管理的背景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通过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以及公益目标的控制进行信息的调整与反馈,不断优化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因此,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必将贯穿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新型管理理论,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为基础发展而成,成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策划。合同化管理制度又被称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其通过合同文件的方式全面体现了事先控制的思想,突出了项目管理者的各种客观要求,规范了项目各个阶段的管理流程,完善了界面的管理,协调了各方面的关系,并通过协调利益的分配,避免了在界面上发生缺陷与遗漏。项目管理理念的日益普及让企业更加意识到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双方之间的矛盾,更不能忽视了统一与合作,而应该正确认识到双方在统一与合作中的共赢[1]。

1.2 合同化管理的意义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一种新兴理论,通过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而产生。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对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等不属于合同化管理。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即将公路建设的先进管理思想和内容采用合同的形式体现于项目建设中。合同化管理的原则包括系统性、融合性、可行性、针对性、公平性和防范性等,保障公路建设能够顺利进行。业主是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主体,业主能够统筹公路工程项目全局,使项目参建单位能够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自觉遵守合同化管理,执行各项合同规定的制度与方法。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目标是督促参建的各方要自觉遵守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管理办法,积极控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行为,使各项指标向着全方位达到合同要求前进[2]。

1.3 合同化管理的内容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以制度的法律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基础,以业主建立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反馈体系为重点的合同化管理制度体系,目的是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合同公平与高效[3]。合同化管理包含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全部内容,与项目管理紧密结合,贯穿于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化管理的工作重点面向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公益目标等影响十分重大的主要环节进行,内容丰富。

2 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技术

2.1 程序化管理的内涵

程序化管理指对按照工作的内在逻辑关系集合形成的互相关联的活动进而实施的程序性管理办法。管理工作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行使某项管理职能或者完成某项业务必经的连续步骤、循环顺序与路线,对完成工作的各个步骤的期、质、量的要求,各个步骤的管理工作内容以及相应责任部门。

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是以在控制主体和执行主体的共同遵守合同为基础,既体现于对参建的单位以及管理目标具有社会性、合同性的管理,同时也体现于参建的单位对其内部工程事务的具体管理。因此,相比于传统的内部程序化管理,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化管理要实现责、权、时、量、利、性各个方面相互结合。如果没有对流程具体内容的执行目标进行定责任、定主体、定时间、定数量、定性质等的管理,而只是简单意义上制定几个施工或管理流程,则不能称之为程序化管理。

2.2 程序化管理的特征与对象

公路建设项目的程序化管理是将控制目标管理中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固化,从而形成执行程序的标准,并且要求参建的单位明确交底,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动态的建设过程,由于建设时间长,参建单位复杂,施工环境易受天气影响等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公路工程项目的程序化管理有以下特征:管理流程多样性、程序管理社会性、流程变更频繁性、程序控制时间性等。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利用科技改善工艺、流程、提高效率,科学的管理流程也随之跟进[4]。

公路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管理者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内容编写成管理制度、办法,具体流程和各种形式,再将这些管理流程、形式开发应用于信息化管理系统,使全部项目参建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规范程序自觉执行,从而确保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执行合同规定。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种管理形式和流程,各种管理制度与办法以及信息管理流程。

2.3 程序化管理的内容

程序化管理涉及所有项目参建单位和人员,贯穿公路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为公路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和公益等目标的圆满实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程序化管理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和施工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规划、业主的业务管理内容按程序化管理特征所构成的“公路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其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范围最广、跨度最长、涉及内容最核心和关键,使设计和施工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规划成为程序化管理的核心。

3 结语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技术与程序化管理技术是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核心与关键。将公路建造技术融入公路建设合同化与程序化管理,从而解决了公路建设中管理中理论依据不充足、责任权利义务不清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而实现公路建造技术与管理技术的完美融合。

参考文献

[1] 刘铁,王孟钧,王青娥.工程项目执行控制体系下的合作激励分析[J].公路,2007(11):131-134.

[2] 王喜军.大型建筑企业运作BOT项目能力分析与实证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第5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

合同管理是建筑资料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合同归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建筑工程合同的具体内容是由发包单位和承包企业二者拟定的建设项目目标及目标相关环节,也是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进而顺利完成协商好的建筑工程项目。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作为订立合同当事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标准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三者有机结合,也是工程建设中所有经济活动的指向依据。建筑工程合同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各对象的权利义务,同时为协调工作关系及解决合同纠纷事件提供了依据,以便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因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合同达到规范化、完善化,有助于工程建设中系统管理,依法运作。同时保证建筑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控制工期及各环节的投资,避免风险投资,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纠纷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工程项目预期目标。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范围内,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在管理建筑市场方面让工程合同发挥指向作用,适应政府的职能转变,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并管理市场。此外建筑市场需遵循经济市场内在规律,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筑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关键部分就是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合同管理是有效项目管理的前提。只有签订了建筑承发包合约责任书才能进行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合同管理本身就标志着可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质量、工期及工程费用,一旦忽略合同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沟通及风险投资等综合管理都无从说起。只有贯穿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调控确保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建设目标及任务按时完成。

(三)使各建筑主体行为规范化与强化合同管理密不可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了各主体行为的权利与义务,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履行义务,享有所规定的权利,不能超出合同之外。建筑工程合同为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如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等,都与建设主体法制知识浅薄和工程合同管理环节薄弱有关。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对于出现的争执纠纷案合同,进行正确处理有利于规范建设主体行为,整顿建筑市场。

(四)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也需要加强合同管理,现阶段,随着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国外建筑企业的发展对我国内部建筑市场造成了一定冲击,同时我国建筑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发展生存就要顺应国家市场规律、遵循国际惯例,强化自身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在建筑工程合同的文本格式上,要注重其文本拟定于分析,尽量选用合同范文本。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并填写详实。依据相关法律内容精选,指定符合本公司范文本的文本形式,即根据工程需要采用一种业主既易接受又能实现承包方目的的方法。纵观过去的实际案例中,因文本格式不同的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事件屡见不鲜。所以应该选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样可以防止合同出现漏项、缺项的现象,对于行政管理机关核实合同监督也十分有利,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裁决纠纷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进而维护双方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方方面面细节涉及较多,从双方洽谈、合同草拟、评审、签订下达、到交底、责任分配、履行跟踪、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等,因此合同管理需要规范化、系统化,每一个细节都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筑工程合同要不定期管理。因为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内容需要不断修正,变更频繁,一旦合同变更大就会产生索赔纠纷,所以合同签订后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索赔制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损失者一般会根据法律和工程合同给予施工索赔,作为建筑方企业,利用该制度可以维护企业本身的正当权益,减少损失,提高企业利润;完善的施工索赔制度可以减少或避免工程项目的风险,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空间;在业主索赔方面,施工索赔为建筑企业对业主索赔提供了一定负率依据,双方协商、解决经济纠纷问题都可以据此合理解决;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工程索赔,用事实说话,证据充分,索赔证据一般有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进行支付时要防止过早或过量签证,若合同变更需要补充协议时要谨慎严格,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签证,相互约束。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要仔细分析,现场签证不能原图纸重复签证,只能签证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对于已经购过的材料一定要标明名称、型号、规格、日期等详细情况。

(3)建筑工程清单规范与定额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若定额没有规定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或参考其它相似类别定额或做出一定补偿。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其实就是规避合同风险问题,所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该重视项目合同,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熟悉合同,认清合同细节,了解相关合同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黄泽民.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 四川建筑. 2005(02)

[2] 宋宗宇,郭金虎,刘树利. 建设工程合同标准文本国际实践及借鉴[J].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01)

第6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医院的发展与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医院基本建设工作历经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建筑档案移交等多个环节。为确保工期、安全、质量、造价按计划实施,必须注重环节控制,才能促进项目建设。

关键词

项目建设?环节控制

Abstract

Hospit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s a long process, the link of hospital basic construction work include :the feasibility study, project, design, bidding,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transfer the file , etc. To ensure safety, quality, time limit, cost control,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link control,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tem construction.

Keywords

Item construction?Link control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12.08.003

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设计、初步方案设计、初设方案评审、勘察设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的拟定、可研评审、招标机构的选择、施工图设计、控制造价评审、标书的制定、项目招投标、合同的签定与备案、监理单位的选择与备案、现场施工与监理、基础验收、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建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消防与规划验收、结算与审计、建筑档案的编撰、验收与移交等多个环节,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同时又面临工期、安全、质量、造价的压力,因此,在医院基本建设工作中,必须注重环节管理,才能促进项目建设。

一、医院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一)规划设计环节重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医院的发展与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且医院普遍面临土地狭窄、财力有限、基建投入大、需正常运营、人流量大的困境,因此在建设时应首先将自己的院区作好整体规划设计,分期分步实施。应处理好医院发展与基本建设的步骤,处理好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与基本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医院常规医疗业务通道与基本建设通道的关系,处理好职工收入与基本建设投入的关系,尽量避免无谓的拆迁与搬迁,避免影响医疗业务工作,避免影响职工收入。

(二)可行性研究环节重在充分论证,具体可行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必须结合国家政策、行业要求、区域发展规划、节能环保、水土保持、交通、消防和单位自身医疗业务发展需求实际,以项目的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前提,适度突出超前性。

可行性研究时要充分评估建设条件是否充分,建设标准是否规范,工程方案是否可靠,建设规模是否满足需求,项目投资是否节约,社会效益是否显著,经济效益是否可行,项目建设是否引起社会风险等。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报告要具体可行。

(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环节重在广泛征集设计条件,便于深化设计,最大化满足功能需要

设计前要广泛收集设计条件,掌握医院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外部市政条件、消防、环保、劳动保护、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节水节电等措施。

掌握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各专业科室的特殊规范和要求、体现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原则,优化医疗流程,遵循建设绿色医院的理念,与医务人员和设计人员深入交流,理解设计意图,便于深化设计。

(四)招投标环节重在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程序与方法,防止围标、串标与流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多,招投标程序复杂,招标时间较长;施工企业众多,企业资质参差不齐,经济实力差距甚远,施工管理和施工能力好坏不一。如果招投标环节控制不好,施工企业选择不好,不仅浪费大量时间,甚至会出现围标、串标与流标等现象,严重影响建设工作,甚至给医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招标前要掌握招标法律法规、程序和方法,控制好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资金实力、施工经历、施工管理能力和信誉度,依法合规提高投标标准。要编制好招标采购计划,避免“进度”等待“服务商”现象[1],制定的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五)合同签定环节重在掌握建筑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力求明确与量化

建筑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 是业主和施工单位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及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2]。

内容要完整,须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工期、进度款的支付、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因此,任何条款的约定要有依据,要具体可操作,权、责、利要明确,要有建筑与法律专家把关,防止陷阱与索赔。

二、医院建设现场施工阶段

第7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均在不遗余力探索制订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建设单位拆分肢解工程项目发包、招标,中标单位非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签订施工合同,签订“阴阳合同”、“黑白合同”甚至无合同;不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现场签证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决算不实、高估冒算;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一是规范项目流程,严格环节管理。

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禁止先设计后勘察或不勘察。

加强招投标管理。针对所有依法依规实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严禁卖标、买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法净化招投标市场。

规范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做到主体明确、严密、规范、职责清楚,有履约保证和质量保证条款。

严控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变更关。

加强签证管理。各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对隐蔽工程、工程量增加项目的变更等签证,必须做到“三方签字”,即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同时参与,对工程量进行丈量、质量验收之后,实行现场签证。

严格竣工验收。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活动,验收人员组成有特定要求,包括质监、业主、监理、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建各方都应从各自的角度进行评定,集体验收合格方能出示验收通知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完善财务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建设内容做好帐户设置和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由建设单位申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实,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具体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组织工程变更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对省、市、县重大项目实行

稽查。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及标底编制,参与工程变更审查,审核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按工程进度审核拨付建设资金,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管理监督。

审计机关应深入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审计监督,依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政府招投标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备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受理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负责各自行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

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作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自职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行政问责,更加及时、直接、高效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监管合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法合规、科学高效、优质规范实施。

一是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设备购置标准,或建设计划外工程,造成工程决算超概算的,财政部门不予追加投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或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违反规定越权插手、干扰招投标工作和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参与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承诺不兑现的单位,列入建筑市场相关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对违反规定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施工合同,或未经招标办备案,擅自签订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项目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变更、价格签证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增加工程造价的,财政部门不得增拨工程款,其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一、充分认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近几年特别是XX年以来,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参与配合下,持续开展了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使建筑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建筑市场开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但是,建筑市场管理松懈、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隐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和恶性压价尚未完全杜绝;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尤其是无证建设、无证施工的比例还较大;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伪劣建材的现象在一些工程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管理部门及少数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预工程承发包,以及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也时有出现;由于不合理规定、装饰管理政出多门等问题致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尚未形成。建筑市场秩序较乱,不仅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腐蚀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不言而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一定要从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抓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切实抓出成效来。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场行为是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是目的。我区这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范围,是本区XX年在建及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签订阴阳合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等问题;三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恶性压价和无证建设、无证施工问题;四是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问题;五是纠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尤其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工程和窍缃岷喜俊⒖?⑶?⒃冻乔??ㄑ?!⒋遄?图?蚺┟褡越ㄈ?阋陨献≌?捌渌?こ探ㄉ杌疃?募喙堋?spanlang=en-us>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今年,我区要通过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总体工作目标是六项: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问题得以有效整治;三是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状况得以基本扭转;四是以不合理规定实行地方保护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五是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受到严惩;六是管理部门不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不严格执法得以纠正与规范。要求XX年以来和今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法律法规做到“八个必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必须实行招标,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勘察、设计可以实行邀请招标,也可以组织概念设计招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做到不排斥或限制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依法应当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审,否则一律不准使用;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选用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实行监理;依法应当实行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依法应当进行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必须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依法应当实行竣工备案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二、严格法定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委托监理。

2、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如该工程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首先应当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在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除按照xx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不实行招标或公开招标、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不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必须依法作出严肃处罚。同时,要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未经验收和实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工程要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

1、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关键在于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不得违法进行议标。

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其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规范其运行。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也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机构承办招标事宜。招标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依法组织招标。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如果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招标机构的责任。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阴阳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即“阴阳合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执行,并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对于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价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开工的工程应视作建设资金不落实,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5、认真贯彻国办发(XX)94号,抚府办发[XX]11号和省政府赣发(XX)17号及建设部建市(XX)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狠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区建设行政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工程担保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杜绝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开通报,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每个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而且要对项目经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对于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甚至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3、按“二法”、“二条例”的要求,对我区现行投标资格管理办法、评标办法等进行清理,按xx和国家计委规定,对勘察、设计、监理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统一明确。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逐步改革建管模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尽早出台我区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担保办法,培育工程建设同业担保主体。

五、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强化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要依法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轨道。

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和资质等级审批,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条件之一。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时要列为不合格,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常

六、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质量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监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修工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区和城区环境的污染及危害。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2、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搞好机具设备维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还要按照xx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建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

1、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建设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遵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行好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落实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必须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筑市场的监督执法,既要依法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机构的作用,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9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强合同管理,积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逐步缩小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力争把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做好。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而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而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概述

1.1、合同

简单来说,合同即契约,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的,是经济活动中社会法制化的反映,具有法律效力。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为完成一定的建安项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商定,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定。

1.2、合同管理

指水利水电建设主管及相关机构、以及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遵守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活动,监督、指导、组织和协调合同关系,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1.3、基本特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合法性、严肃性、真实性、目的性和预见性等基本特征。

1.4、任务

充分运用监督、指导、组织和协调等手段,依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使合同双方依法履行合同的签订与变更、承担违约责任、合理处理合同纠纷等义务,杜绝与制裁违规违法行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相关制度与法规,对合同关系实施组织与协调,防止并制裁违法行为,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的一系列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确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学的特性,同时它还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实行合同管理,使我国的工程建设有据可依,在发生纠纷时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规范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此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具有以下作用。

2.1、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它也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共同构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它是进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2.2、合同对各合作主体之间具有约束规范作用,对合同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它是明确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权利实现,同时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正常发展。

2.3、水利水电企业的信誉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来保障,当前招标投标中,大多评标都会涉及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合同履约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2.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间接口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材料供应商及承包商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是其解决的重要法律依据。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够严肃

合同是签订双方发生纠纷时,问题解决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制约,纠纷发生后会比较麻烦。目前业主急于开工,与承包商草签协议的情况经常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旦发生分歧,由于合同条款粗浅,草签的协议根本不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效的依据,这同时也降低了合同的执行效力。

3.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较少,目前我国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就是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它是一项知识面较宽#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工作。

3.3、合同履约率较低,合同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投标项目,实际施工与标书内容存在较大出入,在施工中部分承包方的人员配备及其资质与合同严重不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速度缓慢,延长工期的情况也经常出现,这都极大的降低了合同管理质量。

3.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制定合同时,无论是承包商还是建设单位对现场的了解程度与真实情况总会存在一定出入,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经常变更合同款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现场条件的限制,部分施工作业与合同约定有很大不同,加之施工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在合同中都没有提供对应的解决措施,这都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

4、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推进国际一体化,更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实施效果,推动项目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4.1、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积极推行合同范本

基于合同范本具有条款完备合法、严密性强、可操作性强等优点,有助于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能有效防止合同漏项、缺项及非法或不平等的条款等情况的出现,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要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4.2、强化合同审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对合同签订条件是否成熟、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投标企业基本情况和相应资质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合同能够全面、顺利的得到履行。

4.3、加强合同资料管理

建立健全合同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签证与往来函件的发放、签收程序和手续。

4.4、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体制

加强合同管理,要遵循法律程序,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实施合同会审会签制、合同章专用制与法人委托制等制度,降低合同管理中的盲目性。

4.5、树立法律观念,实施法制化管理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合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要树立法律观念,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学会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总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我国建设了大量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行业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基础性行业,它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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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21:114.

[3]姚晔.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J].科技与企业,2011,16: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