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水资源利用论文精选(九篇)

水资源利用论文

第1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西露天煤矿采场内用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主要是南北老火区消火、北采区临时内排区采掘过程中的消火(临时内排矸石着火,主要以灌注为主,用水量极大)、作业区公路及主干线公路洒水降尘、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植被恢复绿化用水。由于采场内自然涌水量和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自然补水量过小,虽经利用储水仓存水,但相对于采场内需水量还远远不足,除雨季个别时间段外,大部分生产用水还需要水车在生活区导运至采场,不但对清洁水资源消耗大,而且运距较长,经济上极不合理。

2选煤厂工业废水排弃方式的调整

西露天煤矿选煤厂自使用以来,每年大量的煤泥水排入了哈尔脑干河,日积月累,部分滞留在河床上的煤泥风化成粉,顺着不同季节风向的变化,对周边的农田、住宅及环境造成了破坏,对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了危害,为地企共建和谐社会留下了隐患。西露天煤矿本着善待自然环境,在矿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树立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社会基础,传播生态文化的理念,经过技术论证,在采场内防排水系统改造完成的前提下,西露天煤矿2013年投资46.3万元,进行了选煤厂工业废水排弃系统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将每年产生的25万m3废水由原来向工业区外部哈尔脑干河排弃,改变为向采场内部排弃至采场内储水仓,改变了原排弃方式,最终将含煤粉的煤泥水通过系统循环处理后进行充分利用[3-6]。

2.1技术应用及原理

1)选煤厂工业废水排弃系统改造前,洗选煤产生的废水注入30m3浓缩池后,经管路直接由外排系统排弃入哈尔脑干河。通过技术改造后,中断了原系统外排部分的使用,保留浓缩池功能,由新增设至采场内排水系统的890m长管路与浓缩池(+540水平)链接(高程落差53m、管路坡度6%)。2)将工业废水在浓缩池内充分搅拌后,通过水泵辅助向管路内加压,利用管路坡度、废水重力、水泵增加排水压力将煤泥水经由管路排入采场内;浓缩池标高+540,890m管路在采场内端头标高+487,储水仓标高+350。3)煤泥水排水管路端头(+487水平)与采场内防排水系统管路相连接,将煤泥水经导水盲沟排入采场内储水仓。工业废水在储水仓内沉淀过滤后,由储水仓导入采场内水车加水点蓄水池(标高+452水平)进行综合利用。从2013年年初提出改造,经考察论证、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施工,在2013年10月完成,使采场内缺水的局面得到了彻底改观。

2.2效益分析

实施该项目,在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多方面取得了成绩,有效地推进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通过废水的综合利用,每年可为采场内用水节省138.75万元成本,每年25万m3清洁水资源得到保护,经济效益显著。直接经济效益合计:138.75万元/年。每年循环用水量25万m3,赤峰地区工业用水3.0元/m3,每年水费节约75万元。由地面加水点至采场内加水中心加权运距5.1km,运费0.5元/m3•km,运量25万m3,每年运费节约63.75万元。。间接经济效益:选煤厂工业废水外部排弃系统维护人员取消,分流到需要岗位,节省了人员工资;节省了外排沉积物的清理费用等。

3结语

第2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水资源问题的加剧,寻求缓解水资源的紧缺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重要任务。中水回用技术日趋成熟,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各国研究的热点,在我国也拥有广阔前景。但目前中水回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采取多种方法不断地研究和完善这项技术,使它得到广泛应用。

1.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工业的迅猛发展,世界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用水量剧增加,加以水质不断恶化,水资源情况日趋紧张。这以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国水资源总量可观,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同时在时间和地区分布上很不平衡,南方多北方少,污水排放量也逐年增加,河湖污染日趋严重,北京、天津、长春、大连、青岛、唐山和烟台等大中城市已受到水资源短缺的严重威胁[1]。城市工业每年损失达数千亿元。由此可见,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寻求保护水资源和使水资源增值的有效途径,缓解水资源的紧缺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要任务。

而目前国内外污水处理市场发展非常迅速,各种处理技术也日趋成熟,在水资源紧缺的现实下,将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作为再生资源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所以污水处理并不是最终目的,实现水资源在利用才是当今城市污水治理的出发点。应大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它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城市中水回用技术就是提高处理后的水质,回供给工业和城市杂用水的方法,把经过处理的污水作为一种新的水资源,加以再利用,以缓和水危机,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在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1],厕所冲洗、园林和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都大量的使用中水。我国是水资源匮乏的国家,城市污水就近可得,易于收集,易于处理,数量巨大,稳定可靠。凡是污水处理厂都可将污水再次适当处理后回用。全国污水回用率如果平均达到20%,足可以缓解一大批缺水城市的供水紧张。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中水回用的专项工程,因此中水回用必将成为我国大中城市和一些缺水城市必然采取的措施,充分地发挥它的环境效益!

2.中水简介

2.1概念

"中水"的定义有多种解释,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回用水",一般以水质作为区分的标志。其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1]。中水处理即是采用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化学方法将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使之达到一定水质要求,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

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亦故名为"中水"[1,2]。中水利用也称作污水回用。

2.2工艺简介

2.2.1工艺类型

按处理方法,中水处理工艺一般分为3种类型:

(1)物理处理法:如膜滤法,适用于水质变化大的情况。它装置紧凑,容易操作,以及受负荷变动的影响小。

(2)物理化学法:如砂滤、活性炭吸附、浮选、混凝沉淀等,适用于污水水质变化较大的情况。特点是技术先进,结构紧凑,占地少,管理简单。

(3)生物处理法:如活性污泥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转盘等,适用于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污水。具有适应水力负荷变动能力强、产生污泥量少、维护管理容易等优点。

2.2.2基本流程

单一的中水处理方法一般很难达到回用水水质的要求。通常回用技术需多种污水处理技术的合理组合起来进行深度处理,目前,主要的工艺流程有如下三种[3]:

(1)原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地过滤消毒出水。

(2)原水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超滤膜消毒出水。

(3)原水格栅调节池活性污泥池超滤膜消毒出水。

2.2.3选择原则

中水回用流程的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以及回用要求来选择,如果是沐浴、清洁或喷洒等水质较好的杂排水为中水水源时,一般采用物理化学法为主的处理工艺流程。若主要以厨房、厕所冲洗水等含有机物为主的生活污水为水源时,一般采用生化法为主或生化、物化结合的处理工艺[3]。

2.3分类

2.3.1处理系统分类

中水系统大致可分三类:一是城市中水系统。利用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回用,方便高效;二是小区中水系统。主要是对一些远离城市管网的生活小区内或建筑群的污水实现就近收集和处理、所生产的再生水就地利用;三是建筑中水系统。主要就是一些宾馆、学校等,收集单个建筑内生活污水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物和小区。

2.3.2用途分类

中水因用途不同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将其处理到饮用水的标准而直接回用到日常生活中,即实现水资源直接循环利用,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地区,但投资高,工艺复杂;另一种是将其处理到非饮用水的标准,主要用于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用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工业,如印染、造纸、钢铁、电力、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另一方面就是生活污水,如冲厕、园林和农田灌溉、汽车清洗、消防、道路清洁、绿化浇洒[4]等。3.中水利用现状

3.1国外现状

中水回用技术在国外早已应用于实践。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厕所冲洗、园林和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都大量地使用中水,在利用中水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日本从80年代起大力提倡使用中水,并在上水道和下水道之间,专门设置了中水道。要求新建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办公楼以及会馆、公园、运动场等公共建筑物都须设置中水道。90年代初日本开发了很多污水深度处理工艺,在新型脱氮、脱磷技术,膜生物反应器技术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建立起了许多"水再生工厂";美国也是世界上中水利用最早的国家之一,有300余座城市实现了污水处理后再利用;新加坡为了更好地节约水资源,目前每天至少有数千万升经过深度处理的中水已经加到饮用水管中,不是单纯作为中水利用了。1987年以色列全国已有210个市政污水回用工程,城市污水回用率达72%。[2]国外的研究资料表明,超滤技术作为中水处理的后处理技术,具有适应性强、对悬浮物、细菌和洗涤剂的去除率高,出水稳定等诸多优点。

3.2国内现状

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开始使用中水回用技术,起步较晚,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15-20年,主要还是用于居民冲厕、灌溉、景观用水、洗车,正在开发在工业和农业中的使用,因此更应加大研究力度,以缩短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发展水资源再生产业。北京、天津、青岛等缺水的城市都把中水回用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2]。在北京,许多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均要求配套建设中水处理站或中水机房,将沐浴、盥洗、洗衣等优质杂排水收集处理后供冲厕、绿化、洗车等。到2008年城区要建成9座中水厂,再生水回用率将达到50%。目前天津一些小区都使用中水来替换自来水用于景观用水,以及浇灌绿地,还为此专门出台了关于住宅使用中水的规定。

4.存在的问题

由于水资源危机感和节水意识不强,污水回用方面的科技投入不足等导致全国大型污水回用项目为数不多,回用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的差距。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回用存在的问题[1]主要有:(1)费用高,利用率低;(2)法规政策不完善;(3)设施布局不合理,输配水管道系统不健全;(4)施工难度大;(5)投资大,运行成本高;(6)能耗高,异味、泡沫问题难以解决。所以,中水回用技术还不健全,仍然是一个急需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5.结语

目前中水利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应法规和完整的水价体系,适当调整污水处理布局,建立城市用水的综合规划,不断研究和开发各种新技术和新设备,鼓励建设节水和水回用设施,提高人们的中水回用的意识,促进我国中水事业的发展。使我国城市污水回用事业朝着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钱茜,王玉秋.我国中水回用现状及对策.再生资源研究,2003,1.

[2]沈光范,徐强.积极稳妥地开展中水回用工作.中国给水排水,2001,17(14).

[3]李国祥.建筑中水工程应用及若干问题的讨论.内蒙古:内蒙古石油化工,2005.4:41-42.

第3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关键词]:流域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权交易,《长江法》

近年来,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已经出现了因不合理开发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而严重影响整个流域乃至全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国内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建议制定《长江法》,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马骧聪先生曾撰文呼吁应“研究制定专门的《长江法》,对流域的开发、利用、保护作出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1999年末,《半月谈》等多家新闻刊物先后登载了“全国人大正酝酿制订《长江法》、《黄河法》,以保护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的消息。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流域管理的地位和职责,进一步为《长江法》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及理论基础。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立法的必要性: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既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又是生态和环境的基本要素。长江流域地处亚热带,降水充沛,是我国水资源丰富地区之一,良好的水资源条件为长江流域的发展提供了自然物质基础,长期以来,长江流域的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方面都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可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水资源利用方式,不仅指长江流域水资源作为生产资料的开发、利用、节约、管理,还包括作为环境价值的水环境保护,防治污染,防治水害等。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面临严重危机:

一方面,长江流域水环境状况恶化,并且影响人均水资源量下降。长江流域受水体污染与水面积缩小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削弱了水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日益脆弱。主要表现为:区域性、阶段性缺水严重,湖泊萎缩,湿地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水土流失严重,航运船舶和工厂企业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质更使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由于流域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威胁,使得长江流域部分地区出现水资源紧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已经成为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制约性因素。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的增加,水量丰沛的长江流域人均水资源量呈减少之势。2003年《公报》显示,去年长江流域人均水资源量已降至2100多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表明,长江流域有59座城市存在水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

另一方面,长江流域中、下游平原区洪、涝灾害频繁。由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洪水位数米至十数米,每当大汛来临,防御洪、涝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遇大洪水就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水灾,是长江流域洪涝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在本世纪内就发生过1931、1935、1949、1954和1998年5次严重的洪水灾害,每次洪水灾害人民生产财产都受到巨大损失,灾区的生态与环境遭受严重的创伤,往往数年还难以恢复元气,长江中下游洪灾已成为我国心腹之患。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防洪法》,虽然不够完善却也为1998年抗洪提供了重要保障,也让我们看到了立法进行事前防御的重要性。

中国入世以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也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中国入世和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势必会加速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中上游的开放和开发,如国家重点建设的西气东送、西电东送、南水北调、三峡工程等重大工程,从长远和整体上看,对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肯定是有利的,但每一项重大工程都会给长江流域带来新的严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一项管理工作都必须有法可循,通过建立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配置,优化调度,高效利用是极其重要而又有效的措施,法律以其特有的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强制性发挥着其它手段和措施所不具备的作用,成为国家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力武器。

(二)关于国外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立法经验及对我国借鉴的必要性:

自然界水循环的突出特点是流域性,其形成、运动和变化具有明显的流域规律性。水资源的这种流动性和流域性,决定了水资源按流域统一管理的必然性,依据水资源的流域特性,发展以自然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模式,正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和采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流域立法经验具有代表性,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以美国为例,田纳西河是美国东南部俄亥俄河的最大支流,长约1450km,涉及美国7个州。在实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法》之前,该河流域淤沙沉积,土地严重沙漠化,生态资源被盲目掠夺,经常发生洪涝灾害,为了开发和保护田纳西河流域,美国总统罗斯福在推行促进国土开发的新政时期,将治理和开发该河流域作为其新政府的一项重点工程,于1933年颁布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法》,成立了流域管理局。实践说明,建立精简、有效、权力大、有独特运行机制的流域管理机构,是实现大河流域水资源有效保护的关键因素,该法很好的解决了流域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机制问题,对组织、协调田纳西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用。

日本水法体系中最基本的是《河川法》,其立法基本精神,一是强调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规定全国水资源由一个部门主管,协调多个分管部门。二是强调了防洪与水资源利用的协调。立法目的在于以流域为单元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防止河流受到洪水、高潮灾害影响并维持流水的正常功能,在国土整治和开发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以利维持公共安全、增进公共福利。自1964年颁布以来,多次修改,有效保障了日本的河川管理,很值得我们借鉴。

类似的还有美国的《下科罗拉多河管理法》,西班牙的《塔霍-赛古拉河联合用水法》,英国的《流域管理条例》等。另外还有大量流域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有关的水法规中,如1968年欧洲议会通过的《欧洲水》、英国的《水法》、法国的《水法》、西班牙的《水法》等。

以上国外有关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立法经验,特别是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全国水资源由一个部门主管,防洪与水资源利用的协调,流域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机制等,值得我国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立法时借鉴。

(三)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的状况和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立法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五部:《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配套法规条例如《防汛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2001年10月25日作为行政法规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比较具体规定了流域管理机构对长江干流采砂管理的管理与监督职责,但目前为止,尚没有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形成具体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只是在《防洪法》与《河道管理条例》等单项法律、法规中从各自的侧面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2002年新修订的《水法》的最大成就,是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奠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对于加强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以淮河治污为例,在污染已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国务院颁布第一部流域水污染防治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其法律地位高于地方性法规,它从全局利益出发打破条框分割管理,把流域管理纳入法治体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于长江流域而言,应该吸取淮河流域水污染事后立法的教训,积极进行事前立法防御。目前,我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中,有些法律规定还不具体,很少引进市场机制,特别对水利经费的征收,规定的还很不够。基于长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流域内水资源管理实际与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建议国家尽快考虑制订长江法,形成一个完善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对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构想: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构建:

根据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现状和要求,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即长江法的体系可设计为:第一层级以《宪法》为指导,《宪法》第九条规定:“……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总依据;第二层级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水法》为龙头,前者侧重水环境保护,后者侧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是互为因果,互相影响的。另外还包括《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从水质、水管、水土、防洪方面具体维护水资源的法律。第三层级即是体现流域管理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或称《长江法》),还包括有关长江流域森林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长江利用生态保护等其他方面综合的流域开发利用保护,这里仅讨论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立法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原则。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力度上都要比淮河流域更高、更大、更深,故建议此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以示其重要,之后由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实施细则》,各地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依据《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地方性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法规,形成比较完整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

关于《长江法》的结构,可以借鉴日本的《河川法》,它是分为总则、河川管理、关于河川的费用、监督、河川审议会及都道府县河川审议会、其他细则、罚则和附则八部分。有学者建议分为总则、监督管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我们认为,《长江法》还应该具备的内容有:单设一章规定流域机构权利和职责范围,理清流域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机构的分工。后文将具体谈到这个问题;专章规定长江流域的防汛与抗洪。体现贯彻《防洪法》和长江防汛抗洪的特殊性;我国也应该像《河川法》那样,对关于长江的费用进行专章规定;另外,我国尚未明确承认水资源交易市场,现实中存在着“黑色水市”,建议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这一章中进行试点规定,构建水权交易市场,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二)制定《长江法》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议:

1、实行流域管理为主,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权责。

新《水法》修订颁布前,我国实行的是以行政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只是在《防洪法》与《河道管理条例》等单项法律法规中从各自的侧面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新《水法》明确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是水资源管理体制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

长江的流域机构为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水委”),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50年2月。目前现状是由于流域水管理权力几乎已被区域分割完毕,流域管理机构的位置不得不在区域和行业的夹缝中寻求。因此,流域管理机构只能被以后的法律、法规限定在特定区域(如重要河段、边界河段)和特定标准内(如取水许可的限额以上)。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都在为流域机构找活干,而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调控起不到实质性作用。尽管流域机构还承担了规划管理、省际水事纠纷调处等职责和一些单项授权的管理职责,但流域机构的地位并没有本质的改变,无法承担对流域水资源进行全面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与水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没有能力参与相关决策,这种决策不能充分反映区域的、他人的、行业的和用户的利益,也难以避免在缺乏有效监督下的趋利性,因此流域决策自然失去了执行的权威,从而也驱使区域和用户进行自主决策。脱离区域利益的国家权威从来就不可能有效率,所以要使长水委具有管理权威,关键是要兼顾区域利益。一个可行的观点是,把长水委定位为区域的流域管理机构,而非国家的下派机构,以各区域为基础形成一个区域利益共同体,这样就能较好地整合区域利益,使流域整体利益以及区域利益在流域管理机构的决策中得到平衡。

根据日本《河川法》规定,一级河流的管理权限在中央政府,由建设大臣负责。在建设大臣指定的区段(“指定区段”)内,可按照政令规定,交给所在的都、道、府、县知事办理。一级河流的支流为二级河流,其管理者为管辖该河流区段的都道府县知事。日本的二级行政区划分为都道府县,相当于我国省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以下再分为市、町、村三级,相当于我国的市(县)、乡、村三级。

流域与区域在水管理职责上的最佳结合点应是流域管理机构代表流域水环境资源整体公益,履行宏观规划、决策、分配、监督、协调职权职责,其目标是实现流域整体利益最大化,重在公益。区域政府代表区域利益,履行区域范围的规划、决策、分配、执行、处理、协调、监督职权职责,其目标是在实现区域水环境资源利益最大化,基于水环境资源利用的经济利益最大化,重在私益。二者必须同步协调实施,使事务管理权与财力支配权相对应。由于我国区域内的各层级行政区域间有隶属关系,上级政府可以通过行政调拨等非经济手段导致不同区域在用水上的不平等,保障微观用水权利也须借助流域管理机构。在大多数水资源管理效率高的国家,一个共同特点是:区域用水管理由区域承担,资源配置和水环境保护等职责由反映流域整体利益的部门承担,经营职能由企业承担。

由此长水委的主要职权应有:对地区性水利设施进行指导监督服务,负责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规划和计划、总量控制计划、污染防治计划、供水计划、防御洪水方案等,定期做流域水质检测,对取水、排污等有许可权,对跨行政区的水污染纠纷、用水纠纷等有处理权,应尽早确立必要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另外还有依法收费(税)用以养水的权利等。21世纪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应该结合中国国情并借鉴美国田纳西流域管理委员会(TVA)的一些职能体系: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坚实的基础事业体系;高水平的科研、咨询体系;多层次的金融、财政物质支撑体系;完善的工程立项审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评估和抢险救助体系等。

2、建立健全水资源的市场机制,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长江法》应当贯彻水量与水质管理并重,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政策,可在《长江法》中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这一章对现有水权制度进行一些创新。我国水权制度存在很多缺陷,限于篇幅这里无法系统阐述,仅论述一下构建水权市场的问题,尤其在南水北调中具有重要意义。

水资源的短缺除了自然原因,更主要的在于对水资源的开发管理的低水平和水资源的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与用益物权相似的非所有人对于水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但并未将这种权利明确定性为用益物权,更未见使用和界定“水权”这一法律概念。多数学者认为,按照现代各国水法的一般规定,水权即为依法对于地面水和地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的权利。根据此定义,一方面,水权是独立于水资源所有权的一项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水权是水资源的非所有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所享有的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权。我们把水权定位为用益物权,为一项财产权,可以在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交换,也可以依法作为抵押、入股、出租的标的。如此一来,就为利用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实现水资源分配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一举打破了水资源禁止流转而造成的市场禁锢。

我国中央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垂直的企业管理模式中配置水资源总量已经过分庞大。国家(这个超级企业)配置水资源的效率已经非常低下,我国水权制度变迁的方向应当是由市场配置水资源,国家只负责初始分配。2000年11月24日,浙江省东阳市同意以人民币2亿元一次性把东阳横锦水库的每年4999.9万立方米的永久用水权转让给义乌市,义乌负责向东阳供水方支付当年实际供水0.1元/立方米的综合管理费,形成了一个双赢的局面。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将根据每个城市的需水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股权进行投资,说明我国在加强水资源经济管理上加大了力度,向市场化迈出了一大步,但立法上相对于实践却显得滞后了许多。

对于合法完善的水权市场而言,政府只须规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即可,就我国现状来说,目前只能是一种过渡时期的“准市场”,表现在:水价不可能完全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多种水功能中只有能发挥经济效益的部分才能进入市场,不同地区、不同用户之间的经济差别很大,难以完全进行公平竞争等。因此构建水权市场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为确保水权市场的正常运行,长江水利委员会需要应用法律、法规、条例等形式对水权交易主体、水权分配制度、交易制度、价格制度加以保证,负责制定整个流域的水权分配方案并采取一定方式将水权分配或出让给各个供水经营单位;水权分配完成后,负责制定各水权交易主体进行水权交易的规则,负责改善流域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提供有关水资源信息,组织各供水公司之间的水权转让和交易,并负责监督交易的执行。随着水资源市场的完善,长水委可以进一步减少对水权交易的干预。

3、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特别是船舶水污染防治。

关于水污染防治,现有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较详细的规定了排污收费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等,《水利产业政策》提出了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各流域水污染状况有自己的特点,应以流域为单位进行治理。以长江流域为例,长江是横贯我国东西水上运输的大动脉,其航运业十分发达,但也给长江水域和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据保守估计,长江船舶垃圾每年生产量达18.4万多吨,长江上每发生的一次海损事故往往就是一次严重的水污染事故。

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将船舶水污染事故处理的权利授予了航政部门,而航政部门的处理仅限于船舶本身,对水资源污染的影响范围,水质跟踪监测,事故通报以及其他应急处理措施都还没形成一个有效机制,既没有建立必要的程序,又没有建立处理经费渠道,因为沉船对船主的损失已经很严重,其根本无法独自负担处理费用。建议此类流域性污染,《长江法》应作出全面的规定,明确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事故的管理权限,长水委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可以利用流域水质监测网络进行监视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通过营运船舶共同交纳事故保险费用来保证事故处理费用。

<>4、开征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水利经费,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经费问题。

目前,在国外对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大都征收有关水利经费,专门用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由国家统一拨付。由国家单向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问题,不能满足今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问题。《长江法》中可效仿日本《河川法》进行单独规定水利费用的征收是很有必要的。由于河流是公共财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在公共财产使用中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因此建立相关赔偿制度至关重要,这也是我国水法规中最为欠缺的地方。

在这方面,我国台湾《水利法》有关水利经费的规定,也可值得我们借鉴。台湾《水利法》规定了水利经费的征收,包括“征收水利权费、河工费、防洪受益费三种。”同时规定经费的具体征收办法即:“水权费即向水权人按年征收之费,水权费的征收,农业工业用水以每分钟1立方公尺的供水量为起点,水力用水以每秒钟1立方公尺的供水量为起点。水权费的征收期间,公共给水、工业用水、水力用水及其他用水每年一次,农业用水视生产物的收获,得每年分为两次。”1河工费即向来往船舶按季或按次征收之费。河工费的征收期间,登记的船舶全年通行的按年定期征收;非全年通行的,按季定期征收。防洪受益费即向防洪受益人分期征收之费。政府因办理及维持防洪工程,得向收益者分别轻重征收防洪受益费等。2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制定《长江流域水利经费征收办法》,对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获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经费,包括长江水资源使用费、船舶通行费、防洪受益费等,《办法》应具体规定征收水利经费的情况、征收范围、数量、时间、用途等。水利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事业,解决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经费问题。对于长江流域的管理费原则上由国家负担,长江所在区域也需根据情况进行缴纳贴补。

5、完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

第4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1对策

1.1把节约用水放在解决我国城市水资源问题的优先地位,并作为一项国策,大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以节水为先,即将节水作为解决城市水资源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首要对策。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度看,节约用水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任务,应通过坚持不懈的节水宣传教育,在全民中树立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使节水成为全民行动和社会风尚,使我国逐步成为节水型社会的国度,其潜在作用是深远的。

应特别注重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节水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加强全国城市与工业节水工作统一领导与管理

城市与工业节水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与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应实行在全国水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的各有关行政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以克服目前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松驰、无序状态,使节水工作纳入科学的、以全局利益为重的统一协调的管理轨道。

1.3全面制定和实施城市与工业节水规划与计划

在科学分析评价全国、各地区和城市水资源条件与用水(节水)状况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城市和工业生产用水特点,自上而下地制定全国及各地区的城市与工业近远期节水规划。规划应明确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节水目标、节水指标、节水计划与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应将节水规划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规划或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分步实施。节水规划目标或计划指标应列入相应国民经济统计序列,定期审查公布。

1.4加强立法,统一制定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节水技术法规体系

依法治水管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水的统一立法,是改变目前“多龙治水”、政出多门而又无法可依、管理松驰的无序的状态,将节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步骤。随节水工作的深入发展,原有技术法规在数量和技术上已日显不足,为此须从我国国情、城市与工业行业实际情况和节水实践经验出发,制定一系列有关节水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标准、规范、规程、方法、指标、规定等,使之与节约用水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等配套实施,以便将节水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其中至少应包括:

(1)基础性节水技术法规,如名词术语定义,节水考核指标定义、计算方法,节水指标体系等;

(2)节水统计数据与考核指标的上报、审核规程及分析评价制度;

(3)水量平衡测试方法、规程;

(4)企业用水合理化分析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

(5)循环用水和冷却塔使用管理规定;

(6)城市与工业废水回用(包括中水回用)规定;

(7)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废水回用(包括中水回用)系统水质指标;

(8)节水装置、器具使用规定;节水装置、器具质量审查标准、方法及审查办法。

1.5水资源市场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费体制

水资源市场化是推动节水工作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的对策之一。水资源是国有资源,但从市场经济观点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应有偿使用。为此应改变传统计划经济用水模式与状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其关键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与工业水费体制,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水费体制的建立是水资源市场化的核心,应兼顾水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水费体制包括水费类别、标准(基准)系列及收费制度。应改变目前简单化的水费类别、比较单一的水费标准,建立各种水费类别与标准,全面推行浮动、累进收费制度。水费体制的建立,应在国家有关领导部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逐步推行,应采取系统优化与社会公平原则,应考虑不同地区及其城市的水资源特点,应有利于提高城市供水部门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水资源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的良性循环。水费体制的建立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技术性极强的综合性课题,应专门立项研究。

1.6在工业节水中,研究引入节水机制——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

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工业生产成本中用水成本不及1%,因此在经济杠杆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之前,在工业节水中引入节水机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对生产者运用节水鼓励性对策,以激励其节水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其节水的主人翁观念;对生产管理者,通过运用经济杠杆和实行节水计划目标责任制等,以加强约束。这样,可以补充用水(节水)计划管理的不足。工业节水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应作为节水管理科学课题,加强研究。

1.7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提高用水效率是工业节水的核心。从广义上讲,它体现了从提高用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济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进步、到实行清洁生产和科学管理等所产生的全部节水效果。因此,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是一项涉及面广、科学技术性强和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它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总体上讲,提高工业用水效率,近期应侧重于系统节水和管理节水,以后应逐步把节水工作的重点转向工艺节水。有关技术措施后述。

1.8鼓励和提倡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水,包括中水)、其它低质水和海水

回用水、低质水和海水的利用,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水质、可利用范围、地点或地域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应因地制宜地判别其适宜的技术经济条件,解决好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管理以至社会问题,应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

1.9控制污(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改善水源水质

1.10以科技为先导,加大城市与工业节水的科技与资金投入

城市与工业节水具有丰富的科技内涵。从发展观点看,不加强节水的科技导向和投入,将难以推动节水工作向深入持续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单纯依靠目前节水技术力量也难以承受日益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节水任务。因此,必须提高节水人员素质,加强科学技术力量的横向联合,此外必须加大节水资金投入,注重节水技术经济分析,以提高节水经济效益。

上述各项对策是互相关联的整体,采取这些对策是我国城市与工业集约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2关键技术

2.1加强节水技术基础工作

技术基础工作薄弱,至今仍是全国、各城市和工业节水系统的突出问题,而加强节水技术基础工作又是作好城市与工业节水工作不可逾越的首当其冲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有:

(1)提高节水基础数据质量

节水基础数据直接关系到节水统计、分析、评价是否正确和判断的准确性。这方面须迫切解决的问题是: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相关统计口径,严格进行节水统计中的行业分类;

·统一节水名词术语、节水考核指标、指标计量单位与计算方法;

·通过统一的统计、上报、汇总和审核,确保统计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连贯性;

·分析、筛选、审定各水平年(1985、1990、1995、2000年)的基本节水考核指标数据与节水水平。

(2)建立较完整的基础数据库

其中应包括有关水资源开采利用数据、相关宏观经济指标、城市和工业行业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用水节水统计数据、节水考核指标等,使资源共享。

(3)建立各城市、各工业行业和企业的用水、冷却水、回用水系统技术资料库、冷却塔技术资料库。

2.2完善并加强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开展企业用水合理化分析

水量平衡测试是开展企业节水工作的基础。原来的水量平衡测试成果已逐渐失去实际应用价值,应在新方法和规程指导下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并切实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判定实际用水效率与节水潜力,为开展企业节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3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

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是系统节水的主要途径。

应根据有关法规对冷却水循环系统和冷却塔实行科学监督管理,以提高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和冷却效率。按文献规定目标,我国各类城市的有关指标如表1所示。

我国各类城市冷却水系统效率指标表1

指标

Pr(%)

Pcy

冷却效率(%)

浓缩倍数

城市类别

2000

2010

2000

2010

2000

2010

2000

2010

75

85

85~90

95~97

65~75

75~80

2.6~3.0

3.1~3.5

70

80

80~85

92~95

55~65

6~75

2.1~3.5

2.6~3.0

65

75

≥80

≥90

≥55

≥60

1.5~2.0

2.1~2.5

注:城市类别:一类为直辖市、开放城市、重点城市;二类为省会城市,日供水量大于40×104m3/d的城市;三类为其余城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须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有:

·扩大冷却水循环利用范围,这对大量的小型企业尤为重要;

·关停或改造一批质量或性能不合格的冷却塔;

·开发、推广使用新型、高效(冷却效率>65%、吹散损失<0.2%~1.0%)、低噪音(<50dB)冷却塔;

·推行循环冷却水处理,提高冷却水处理率,这是提高冷却效率和浓缩倍的关键;

·全面监测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冷却塔运行情况,加强运行管理;

·研究开发适合于不同水质条件、气象条件下的水质稳定、杀生和旁流处理技术——处理方法、设备与水处理剂,并分析确定其优化运行技术经济条件;

·研究推广冷却水系统(包括空调系统)的清洗技术,提高冷却效率;

·研究运用高效热交换器及其优化组合技术。

2.4因地制宜地研究推广各种节约循环冷却水量的其它技术

如空气冷却、汽化冷却、人工制冷冷却、大气冷源技术和物料换热技术。这些技术在一定条件下可大量减少冷却水量或不用水冷却,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5提高废水回用率

对于工业企业,废水回用是仅次于冷却水循环利用的另一个主要节水途径。

目前我国废水回用总水量不过5×108m3/a,实际回用率很低,为此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提高工业废水的回用范围,例如将其用作冷却补给水、锅炉补给水、空调除尘水、洗涤水、清洗水、冲渣(灰)水、熄火降温水和厂区部分生活杂用水等。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工业企业内部进行废水回用比外部污水回用经济可行。

·研究开发一系列经济实用的工业废水或其它废弃资源的减污排放、处理回收或回用技术。

·研究开发经济适用、高效的中小型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特别是含油、重金属、有毒物质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的废水处理装置,提高这些废水的回用量,以减少环境污染负荷。

·研究开发工业回用水系统水质稳定、杀生技术。

·对工业回用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监控,加强运行管理。

·扩大城市污(废)水处理回用规模和范围。

扩大城市污(废)水处理回用范围和规模的关键技术措施是:

·结合不同地区和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城市污(废)水回用的技术经济条件分析,确定污(废)水直接回用的范围和规模,作为制定污水回用发展规划的依据;

·制定不同回用水水质标准,研究确定回用水(特别是与人体接触的回用水)安全评价方法;

·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地区和条件的适用经济的污(废)水处理特别是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

·研究、推广安全可靠的中水处理技术和设施;

·研究、建立城市、小区和建筑物的分质供水系统,其中城市分质供水系统应与工业企业、市政设施与农业灌溉分质供水系统相配套;

·污(废)水回用系统的监管技术措施。

从我国城市与工业废水回用发展情况看,除受到废水处理率(包括合格率目前二级生化处理i<5.6%)低和一些客观条件限制外,归根到底将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估计回用率的年递增率会远低于20%。在考虑废水回用时,应考虑对人体健康和生产的影响。

2.6扩大海水、低质水可利用范围,建立各类分质供水系统

据估计,我国1995年海水利用总量约为100×108m3/a,2010年预计达350×108m3/a,后者还远低于目前日本、美国海水利用水量。为此,要研究经济、有效、安全可靠的海水利用技术,如管路、冷却系统防腐、海生物防治、水质稳定技术及海水淡化技术。应积极研究开发海水循环冷却专用技术以取代海水直流冷却系统,同时应加强相应专门技术研究,如专用水质稳定剂、海水冷却塔等。此外,应开展海水冲厕污水处置问题的研究。

2.7开展工业生产工艺节水技术研究

近期可结合工业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加快工艺节水步伐。从长远考虑,应注重下列因素对工业节水的影响:

(1)经济规模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生产工艺方法、技术、流程与装备的发展进步;

(3)原料路线与政策的改进或改变;

(4)清洁生产技术的实施;

(5)工业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提高;

(6)市场因素变化。

以上因素都可对工业生产用水情况产生深远影响,而且从发展趋势看绝大多数因素的变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不断地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水污染,致使单位产品(或产值)用水量、取水量逐渐减小,使水环境得以改善。对此,应按行业开展专门研究。

2.8研究开发性能优良的节水器具采用节水器具,一般可节水10%~30%。

我国目前节水器具多处于低水平、盲目、重复研制开发状态,近10年来几无进展,质量低劣,因此有必要有组织地进行研究开发,其重点是应用范围广、使用频繁、易造成浪费的用水器具。例如,开发推广小容量(6L)或无“介质”的成套卫生洁具、限压节流水龙头、延时自闭水龙头、冷热水洗浴水龙头等。应坚持对节水器具的基本要求。

2.9加强对重要节水问题的技术经济分析、研究,提高节水工作水平和节水效益

节约用水是关系到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大事,属跨行业(专业)的综合技术领域。很多节水问题的决择,都须从技术、经济、社会以至政策等方面权衡利弊、得失,而技术经济方法则是在这类问题的多方案比较中取得最佳效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当前,对下列有关节水问题的分析研究具有普遍意义,例如:

·地区或城市范围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地区或城市在长距离调水与节约用水之间的权衡;

·地区或城市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的确立、节水基本对策的制定及其定量评价;

·城市节水规划的制定;

·地区、城市或企业范围,循环用水、污(废)水回用及低质水或海水利用中的利弊权衡;

·循环冷却水系统状态优化控制;

·污(废)水回用方式——直接回用与间接回用的选择与协调;

·污(废)水直接回用范围规模与水质指标;

·城市群污(废)水回用与流域污染控制技术经济分析;

第5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适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据情况先行开展相关法规建设,包括制订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等另一方面,伴随着洪水资源利用的实践推进和各种制度建设的探索.适时“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国范围内洪水资源利用的开展。

洪水资源利用是指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建设和完善滞、蓄、调、引、灌等工程设施,综合采用规划、预报、调度、应急预案等非工程措施,实施洪水风险管理,对特定规模洪水的公益性增值利用,具有综合、风险、公益、增值等特征。在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涉及洪水风险管理、洪水资源利用规划、河湖水库调度、蓄滞洪区优化运用、地下水回灌等多种行为.需要调整多重利益关系,亟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一、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适应洪水资源利用趋势的内在需要

我阚水资源短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日益增加,缺水威胁将进一步加剧,适度利用洪水资源将成为解决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洪水资源利用在规模和总量上都将呈现日益增长趋势存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包括洪水资源利用规划、洪水风险管理、江河湖泊水库调度、蓄滞洪区优化运用及其补偿、回灌地下水等,需要一系列制度予以支持。这些制度的确立和运作,单纯依靠政策难以完全奏效,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2.协调洪水资源利用复杂利益关系的迫切要求

在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涉及各级政府、各级防总、各级政府部门、水工程管理单位、社会公众等多重主体,各主体利益关系复杂而多元。在我国.虽然这些主体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但个别时候针对具体事件,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或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这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协调各方的利益.发挥法律制度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有效地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活动。

3.解决洪水资源利用法律缺位的关键举措

尽管目前我同已确立了“保障安全、充分利用”的洪水资源利用基本政策,要求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然而前我同存洪水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却处于缺位状态:除了《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明确提出“鼓励对雨洪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之外.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以及各种涉水部门规章均未规定洪水资源利用问题。洪水资源利用法律缺位,导致洪水资源利用面临着一系列法律瓶颈,严重制约着洪水资源利用的有效开展。为此,在推进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有必要加强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

二、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

1.确立洪水资源利用的基本原则

洪水资源利用具有利害两重性.其“利”体现在洪水一旦资源化,就可以像其他水资源一样进行兴利:其“害”体现在,除了洪水本身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之外,还可能因为洪水资源化措施的实施带来各种附加风险.如洪水预报误差风险、调度操作误差风险等。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洪水资源.需要适度承受洪水风险,并协调好不同主体之间基于洪水资源利用的利害关系.而这首先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的基本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保障安全原则.即利用洪水资源必须结合实时的工情、雨情、汛情,科学决策、审慎操作.保证度汛安全。

二是统一规划原则,即通过合理的规划,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间基于洪水资源利用的利害关系。

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即利用洪水资源时需要注意结合各个流域的工情、雨情、水情,综合考虑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采取适宜的利用措施,实现洪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是综合利用原则.即从全流域通盘考虑,既要考虑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河库洪水错峰调度以发挥防洪减灾效益.还要考虑如何通过科学调度增加水库容纳水量及调蓄滞洪水量来提高水能水量利用率,综合增加发电、灌溉和防洪效益。

2.确立政府主导的洪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

洪水资源利用作为一项有风险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赋予洪水资源利用主管部门较强的行政权力,以满足应急管理决策的紧迫性和复杂性需要。为此,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主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追究者的法律责任.以避免无序利用、不合理利用引发新的生态与环境问题。

3.确立洪水资源利用规划制度

洪水资源利用与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同,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与驱动机制.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编制专业规划,结合具体的雨情、汛情、工情.科学决策,相机实施。为此.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编制主体、决策程序、法律地位和有关机构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机制.规定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执行与监督等。

4.结合洪水资源利用方式设计不同的法律制度

洪水资源利用主要有四种方式:水库调度.区域内河系联网调度以及跨区域或跨流域水量调度,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通过工程措施主动回灌地下水。不同的洪水资源利用方式,其法律制度建设重点存在很大区别:

①对于水库调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洪水资源调度及风险责任承担。为了充分发挥现有水库等工程的调蓄水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资源,需要改变传统的水库调度模式。建立动态的汛期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动态的汛限水位、调整具体的水库汛期调度方案。在此过程中,伴随着洪水风险的增加,需要确立相应的风险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②对于区域内河系联网调度、跨区域或跨流域水量调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洪水资源在不同区域、流域之间的配置、调度以及不同区域、流域之间在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利益平衡。为了尽可能滞留洪水,可以利用联网的河系或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将本流域、本区域的汛期“弃水”调度到其他流域或区域加以储存或利用,这就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流域之间的水资源配置规划.并进行相关的水量调度制度建设。由于洪水往往夹杂着各种污染物.因此,在洪水资源调度过程中,需要有效控制与管理污染物。限制污染灾害在地区间转移,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3)对于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蓄滞洪区的功能调整和受损者的利益补偿为了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有必要将蓄滞洪区的运用从单一的被动防洪调度转变为主动的蓄洪兴利和错峰防洪等多种形式.为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调节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制定和实施适宜的人口政策、产业政策,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布局,促进蓄滞洪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区内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应当根据各流域防洪规划、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要求.结合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以不同淹没水深及淹没时间为参数.划分蓄滞洪区的启用级别.确定相应级别的启用决策机构。实现蓄滞洪区分级运用管理。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立法.依法界定有关区域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明确补偿资金的来源,规定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用途。健全补偿基金的征收、分配和管理运作、资金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规范补偿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等。

(4)对于主动回灌地下水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回灌设施建设与管理以及洪水水质的管理问题。有效回灌地下水往往需要修建地下截坝、拦水闸,开挖深井、渗沟等工程.为此需要对回灌设施建设与管理制定专门的法规标准。此外,洪水在较短的时间内汇集,水质难以控制,因此在回灌地下水的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监督控制措施,保证水质不被污染,以免污染了地下水源,造成新的自然灾害。需要明确可回灌地下的洪水水体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洪水水质检测、报告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大利用决策的信息支持力度,完善利用洪水资源回灌地下的决策机制。对无视洪水水质,强行决策致使地下水体污染的,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为控制或减轻洪水资源利用过程巾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水灾损失.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各级应急响应中的责任义务与协同机制、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的措施、应急决策后的评估制度以及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等。

6.其他制度

除了建立、完善或落实上述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建立洪水资源利用的生态补偿制度、跨区纠纷解决机制、水质监测与控制制度等各种制度措施。

三、政策建议

1构建由法律、法规、规章所构成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

在今后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构建由法律、法规、规章所构成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在法律层面.可通过修订防洪法,增加有关洪水资源利用的条款。如将防洪规划扩展为洪水管理规划,确立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地位;明确洪水资源利用的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地方和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在洪水资源利用行动中的沟通与协调,扩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职能;将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由洪泛区、蓄滞洪区向整个防洪区推广.由建设项目向与土地利用有关的规划推广;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洪水资源利用资金的来源,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洪水资源利用投人原则,明确洪水资源利用基金在洪水管理基金中的比例等。在行政法规层面,需要及时出台“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合理确定蓄滞洪区的规划管理制度、科学利用制度和损害补偿制度,以促进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需要在将来出台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中建立地下水回灌制度,保障地下水的有效供给,从根本上缓解地下水环境恶化趋势。在部门规章层面,为了具体指导我国洪水资源利用实践,可以在有关水部门规章的制定、修改时加入洪水资源利用的相关制度。比如,在已纳入水利部立法工作安排的“雨洪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雨洪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丹江口水库管理办法”“尼尔基水利枢纽库区管理办法”“东平湖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中规定与洪水资源利用相关的制度。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及相关地方立法机构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区洪水资源利用的实际需要,将国家确定的洪水资源利用制度予以具体化。

2.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上下联动路径进行推进

在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可以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上下联动路径进行推进。一方面,洪水资源利用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适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据情况先行开展相关法规建设,包括制汀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等。通过地方性立法先行.不仅可以满足缺水地区科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的立法需求,而且可以因地制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伴随着洪水资源利用的实践推进和各种制度建设的探索,适时“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国范围内洪水资源利用的开展。从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上看.也只有在法律法规层面引进洪水管理理念并对防洪法进行修改,并出台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之后.才能表明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真正建立。

3.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建设

在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建没过程中.可以考虑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前为政策先导与框架确定阶段,重点是由地方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尽快推进已经列人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的蓄滞洪区管理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防洪法的配套法规:2015-2020年为主要法律制度完善阶段.重点是将防洪法修改完善为洪水管理法:2020年之后为制度进一步健全阶段.重点是进一一步修改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从而逐步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

第6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工业也是耗费水资源的一大方面,所以,政府应出台相关的规定,强制性的要求企业节约用水,对于产能较低、耗水严重的企业应下发整改通知单,通过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的方法实现节约用水。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应加大关注的力度,一方面提高钢铁、电力、化工、制药业、造纸等消耗水资源严重的企业进行设备更新,生产工艺改进等措施节约水用量,一方面强制高耗水企业安装水资源回收处理利用设备,鼓励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的行为,积极探索工业用海水的可能性,加大对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回收和利用[2]。

2加强技术节水

农业用水中水资源的使用率通常较低,所以在我国发展农业的进程中,应致力于改变农业现有种植结构,调整农业用水布,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用水浪费的问题。以往我国农业结构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粮食,二是经济作物。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向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农业结构也应由二分变为三分,增加用于养殖的饲料作物。

3水污染防治的有效方法

3.1化学方法治理水污染

从化学的角度解决水污染问题,就是利用投放污水处理剂来改善水质。污水处理剂是一种化学药剂,按其成份可以分为有机处理剂和无机处理剂两大类。有机类分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非离子聚丙烯酰胺、两性离子聚丙烯酰胺等;无机类有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聚合氯化铝铁等。针对不同的水体污染,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化学试剂:用氧化钙来解决湖泊酸化;用杀藻剂断绝藻类的生育;用铁盐来化解水中的含磷物质[3]。

3.2生物方法治理水污染

从生物的角度解决水污染问题,就是利用水中的微小生物,通过其呼吸作用,将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机物,使水得到净化。基于此,可以人为的向污水中投放微生物,或是改善污水的水体环境,使其利于微生物生存繁殖,以达到增加污水内微生物的目的。这种方法能够使污水进行自我清洁和循环,不会产生其他的影响,所以利用微生物治理污水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

3.3物理方法治理水污染

从物理的角度解决水污染的问题,就是基于水的密度、质量等物理特性,对水资源采取截流、重力分离、气浮等措施,利用沉降原理,使污水分层隔离,达到污染物与清水分享的目标,从而得到洁净的水源。

4结语

第7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摘要】: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和地下水持续下降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也是制约东营市发展的主要问题。笔者结合东营市实际,分析了东营市近几年水资源状况,现就如何把洪水资源变害为利,科学与综合利用洪水资源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前言

长期以来洪涝灾害一直是威胁人们生存的心腹之患,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防洪减灾已经成为中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我国政府在1998年长江发生大洪水后,对防洪工作重新做了战略性的调整,即我国的防洪工作将逐步从控制洪水向体现水资源性的洪水管理转变,以规范人类社会活动,尽最大可能变害为利,充分利用洪水资源,以解决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紧缺问题。在水资源紧缺的东营市,汛期洪水在造成灾害的同时,其作为资源的特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是值得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东营市地理位置及水资源概况

山东省东营市地处黄河入海口,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也是我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全市总面积8053平方公里,当地水资源量为5.0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47亿立方米,有70%集中在汛期,大部分汇流后经河道排泄入海。唯一的地下淡水区位于小清河以南的山前冲积平原上,面积为367平方公里,其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0.6亿立方米。由于连年超采,致使地面裂缝、海水入侵。小清河以南地区地下水持续下降到2007年已形成以大王镇政府驻地、稻庄镇政府驻地、县城规划区、石村镇辛桥为中心的4个深层地下水漏斗区。同时,黄河水是东营市最重要的客水资源,近年来均引提黄河水量为55亿立方米。随着黄河水资源日趋减少,东营市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愈加突出。因此,在有效利用黄河水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是非常必要的。

东营市位于黄河入海口,濒临渤海湾,属华北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也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多年平均降雨量560毫米,受地理位置及气候因素影响,该地区降水量在区域分布及时空分布上均具有较大的不均匀性,主要表现在降水量年际、年内分配变化较大,降水量丰枯相差悬殊,连丰枯时段变化明显。从实测降雨资料可以看出,1964年年降水量达到1133毫米,为系列之最大,而1989年降水量仅为364毫米,为系列之最小值,丰枯极值比达3.1。1961—1967年是明显的丰水时段,平均降水量706毫米;而1980—2004年则是典型的枯水时段,平均降水量仅为476.6毫米,丰枯时段降水量极值比为1.5。同样,降水量年内分布更不均匀,降水量主要集中于汛期6—8月。一般年份汛期降水量占到全年降水的60%—70%,而有些年份甚至高达80%以上。尤其是7、8月份易产生洪涝灾害,而其它季节降水极少,季节性干旱时常发生。全市多年平均径流水量4.47亿立方米,其中汛期3.08亿立方米,实际全市骨干河道建闸25座,拦蓄总量2.4亿立方米,仅占多年平均径流量的53%,每年汛期均有1.5—2.0亿立方米的洪水被弃,造成极大浪费。目前,水资源短缺已严重影响到城乡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严重制约着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的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必须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推进传统的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在优化配置现有水资源的同时,不断强化洪水资源的意识,科学开发利用洪水资源,大力推进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三、科学与综合利用洪水资源的措施与办法

3.1加快水库及河道拦河闸建设步伐,提高拦蓄总量和多年调蓄能力

加快水库及河道拦河闸建设步伐,增强水库、河道拦蓄总量,提高多年调蓄能力,是科学利用洪水资源的重要工程措施。在洪水资源利用方面,东营市具有较好的优势,河道、水库众多,分布较合理,需水能力较大。截至2008年,东营市和胜利油田共建成平原水库708座(地方558座,胜利油田150座);总设计库容9.31亿立方米(地方4.40亿立方米,油田4.91亿立方米)。但多数水库未达到设计蓄水标准。相当一部分水库地处低洼地带,或靠近河道,但具有流入水库条件。为从长远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必须充分开发利用洪水水资源,提高水库的蓄水能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东营市蓄水工程规划增加蓄水能力2.0亿立方米。蓄水工程本着少占地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工程措施对现有水库进行增容,1.5亿立方米。二是新建水库工程,库容2500万立方米。三是新建河道拦河闸,拦蓄库容2655万立方米。

3.2加快“水网”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洪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加快“水网“工程建设及洪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是科学利用洪水资源的重要途径。在加快水库衬砌及河道拦河闸建设的同时,组织本市主要骨干河道流域”水网“工程建设的科学统一规划,总的要求是”库库相通、沟沟相连“。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分期组织实施,力争5—10年的时间,建成东营市“六纵六横”的水网体系,以尽快实现洪水资源的科学统一调度。

“水网”工程建设要以现有水利工程为基础,以规划工程作依托,修建引、蓄、排配套工程,构成网络体系,达到引、蓄、排自如。修建拦蓄洪水工程,增强控制洪水和利用洪水资源的能力。另外,要建立水库、河道风险调度机制。随着东营市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以及水利工程的治理,水利工程拦蓄洪水的能力不断提高,水库、河道多级调度变为可能。

3.3加快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尽快改善生态环境

在抓紧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拦蓄及“水网”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加快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的力度,结合产业种植结构调整,改进耕作方式,大力种草、植树,增强地表植被,减少地表径流,增大地下径流,减轻水库、河道淤积,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重点抓好支脉河、沾利河、神仙沟、广利河、溢洪河等流域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大搞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治理,做到治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十一五”末东营市水土流失严重区得到基本治理,再经过5—10年的奋斗,将东营建成富而强、绿而美的新东营。

3.4加快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和统一调度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洪水资源管理和调度,不仅能提高洪水资源在利用管理和调度上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而且可为逐步建立洪水资源科学利用和调度信息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发挥已建成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防潮大堤潮水位自动测报系统、墒情监测及旱情信息管理系统、引黄灌区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在水文预报、洪水资源调度等方面的应用。加快东营市大中型水利工程雨水情遥测系统建设,在主要河道流域上合理增补雨量、水情站,及时、准确、快捷、有效地收集雨情、水情等数据资料,用地理信息系统加以处理,利用洪水预报模型对流域上的产汇流情况及河道水库的水位、流量进行预报,用洪水资源优化调度模型对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科学统一调度,并做到可靠、安全、快捷、准确,真正实现洪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统一调度。

3.5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完善运行机制

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内在要求,使洪水资源的配置发挥最佳经济社会效益。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大胆探索地方流域洪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配套规章建设,对洪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及征收资源费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快依法开发利用洪水资源的步伐。积极探讨科学开发利用洪水资源的运行机制,使其与社会发展真正融合在一起,用水的人有利益约束、开发水的人有经济保证。改革东营市洪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资体系,采取经济刺激手段和价格机制调节资源的利用和供给管理。尤其对洪水资源工程的开发建设,应实行收益者投资,真正从经济上保证洪水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8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就是在有限的水资源量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水的需求,即“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水资源开发、利用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用水,遵循水资源共享、可持续利用、有偿使用、效益优先、以供定需、水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

2现阶段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开采地下水缺乏统一规划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城市用水一年比一年增多。由于地表水污染严重,以致造成地下水开采量逐步上升,国家一些大的能源和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也使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已造成地面沉陷、水利工程防洪标准降低,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体制不健全我国《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作为自然资源的水资源为国家所有,理应实行统一管理。而当前由于水资源产权关系不清,中央和地方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利益调节与协调机制。结果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形成了各部门、各地方“谁发现、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的局面,否定了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统一性和经济权益性。这种做法既影响了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降低了利用效益,又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2.3未能实现水资源的市场配置我国虽然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步入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人们一直认为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水资源一直被无偿或低价使用,价格背离价值,不仅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而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水价偏低。现在对农业用水免征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偏低。水价过低直接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导致水资源浪费。二是农业用水浪费严重。我县大部分农田还是采用过去大水漫灌方式,每亩平均用水量在600m3左右,高的甚至接近1000m3。三是节水意识淡薄,水污染防治滞后。由于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不到位,农业水费仍然按每亩计收,用多用少一个样,造成缺水和浪费水的现象并存。

3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对策

3.1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水资源是一种动态的多功能的自然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表水、地下水互相转化,城乡水资源不可分割,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严格控制排污口的设置。强化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3.2建立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体系,优化配置水资源目前,人们还没有完全摆脱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旧观念,水污染和水浪费现象现象严重,难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主要原因之一是水资源费和水价偏低。因此,应探索建立水资源有偿占有制度,加快出台全国性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使水资源既体现国家所有权又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大力推行既体现社会效益又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这不仅对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巩固水利设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至关重要,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合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价的同时,还应同一规划、调动地表水、地下水,优化配置城乡用水、工农业用水,使有限的供水量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3加强水资源规划计划管理对水资源使用要做出科学合理全面的规划计划,统一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城市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合理调剂丰水期与枯水期用水,制定科学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对地下水的开采要严格限制,从严审批。严格执行“先地表后地下、效率优先”的原则,发展什么、限制什么,要讲求水资源的投入产出比,实施效率最大化选择。农业、工业、商业用水要有区别,用地表水、地下水要有区别,用优质水、劣质水要有区别,而生活用水在节约和提高用水效率的前提下,必须优先给予保证,环境生态用水也要给予一定的保障。这样,才能使有限的水资源永续使用。

3.4大力推行节水政策,建设节水型社会我国水资源短缺,属世界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不足2400立方米,为世界人均值的四分之一列世界第110位,属于严重缺水。按照目前全国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年缺水总量为300-400亿立方米。全国有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其中缺水严重的有100多个。在一般年份,农业受旱面积1亿-3亿亩。与此同时,用水效率低、浪费资源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国农业用水占水利工程供水总量的75%,但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平均仅为45%,(发达国家平均为70-80%),工业生产工艺水平落后,耗水量大,水的重复利用率仅为40-50%(发达国家平均为75-85%);在生活用水方面,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城市用水器具和自来水管网的浪费损失率高达20%。农业是水量消耗的大头,节水的潜力很大,在农业生产中,要根据水资源情况,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的种植面积,采取衬砌水渠、管道输入、喷、滴灌等工程措施和一些非工程节水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用水量。对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措施。政府在安排农业投资上,向节水灌溉倾斜,通过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农民投资兴建节水灌溉工程。

3.5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事业,提高污染防治水平,逐步实现废水资源化水资源保护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工作,需要水资源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等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推广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控制污染,实现污水资源化,达到城乡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水资源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9篇:水资源利用论文范文

关键词:水资源管理进展

我国水资源存在主要问题是短缺、污染和灾害,水资源管理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立水资源管理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水资源管理学是管理水资源知识体系,以水资源为管理对象,探讨水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的各种措施规律,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内容包括水资源数量管理、质量管理、法律管理、权属管理、行政管理、规划管理、配置管理、经济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技术管理、工程管理、数字化管理、国际水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等。

一、水资源管理学内涵

加强水资源管理成为有关水资源领域出现最为频繁的词汇。但究竟什么是水资源管理,目前学术界尚未统一,《中国大百科全书》在不同的卷中,对水资源管理有不同的解释。综观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概念,有以下特点:首先,从整体上来看,他们都是以水资源开发作为主线,“保护”处于被动的地位;其次,视野相对狭窄,大多数概念只局限于水资源本身,缺乏复合系统下对水资源的综合认识,以水论水;第三,缺乏生态环境的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内涵。基于此,作者认为,水资源管理就是为了满足人类水资源需求及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

水资源管理学是从学科角度对水资源管理进行系统研究的科学,是水资源管理知识体系,是建立在水文学、水资源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基础之上的新的交叉性综合性学科。通过水资源管理学的研究,可以为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安全,通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内容

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对象很明确,就是围绕水资源持续高效利用的而展开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目前,水资源危机在世界范围内蔓延,水资源危机的出现和加剧与人类在经济活动中缺乏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关系。水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人类的绝大多数经济活动都要涉及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未来人类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解释多种多样,但都基本围绕着“满足目前需要但不破坏未来发展需求的能力”这一核心思想。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求人类必须正视干旱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等诸多与水资源相关的问题,这给水资源管理学提出了新挑战和难得的机遇。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活动无法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目标必须改变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活动,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系统的和综合的观点构建全新的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这成为水资源管理学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

具体地说,水资源管理学的研究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水资源数量管理和质量管理、水资源法律管理、水资源权属管理、水资源行政管理、水资源规划管理、水资源配置管理、水资源经济管理、水资源投资管理、水资源风险管理、水资源利用技术管理、水资源工程管理、水资源数字化管理、国际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综合管理、水资源安全管理和水资源数字化管理等等。

三、国内外水资源管理学研究进展

3.1国际水资源管理学研究进展

到目前为止,明确提出水资源管理学的文献极为有限。根据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面临的新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实际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特点,国际上也对新形势下的水资源管理理论和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和研究,并就一些问题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他们主要围绕着“可持续发展条件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对水资源管理活动的要求”而展开。这些研究活动为水资源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诞生和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1992年爱尔兰召开的“国际水和环境大会—21世纪的发展与展望”上提出了水资源系统及可持续研究的问题。1993年“第二届国际实验与网络资料水流情势学术大会”上探讨了水资源管理的水文学基础和信息资料问题。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主持,国际水资源协会与国际水文科学协办召开了“变化世界中的水资源管理研究规划国际学术研讨会”,探讨了可持续发展水资源管理研究展望、水资源开发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水资源可持续管理的决策支持系统和水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四个专题。

1996年在日本京都召开了“国际水资源及环境研究大会:面向21世纪新的挑战”,讨论了流域尺度的可持续水资源系统管理的应用实例等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水文计划工作组1996年将“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其定义为“支承从现在到未来社会及其福利要求,而不破坏他们赖以生存的水文循环及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水的管理和使用”。

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要求在水资源规划、开发和管理中,寻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类社会福利之间的最佳联系与协调。与传统的水资源管理相比,可持续水资源强调了未来变化、社会福利、水文循环、生态系统保护这样完整性的水的管理,使“未来遗憾可能性达到最小的水的管理决策”。世界银行将水资源管理定义为一系列水资源相关领域(如水电、水资源供给与供给设施,灌溉与排水等)一体化管理。综合水资源管理的观点应该在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确保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等多方面因素。

1997年召开的第5届“不确定性增加下的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学术大会”,洪水与干旱管理、水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水文与生态模拟和环境风险评价等成为重要议题。

1998年在武汉召开了“98年国际水资源量与质的可持续研讨会”,探讨了流域水量与水质的统一管理问题。1998年国际水文学会在荷兰召开了“区域水资源管理研讨会”,探讨了水资源管理的经验和教训、面对挑战的区域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的研究方法。

2000国际水文科学学会(IAHS)年在美国召开了“水资源综合管理研讨会”。这次研讨会主要探讨了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内容和目标,以及交流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经验。此次研讨会达成一个共识:未来水资源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流域的统一管理。流域统一管理是流域内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统一协作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土地退化、保护淡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本框架是政府和社区公众的共同管理。会议认为,为了实现流域统一管理的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复杂的水资源管理活动必须建立在有效的科学规划基础之上;②必须显著提高预测各项管理活动结果的能力;③为了达到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持续的检测和评估工作十分必要;④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管理过程必须是透明的和公开的。(MiguelA.Marino等,2001)2001年,国际水文科学学会在荷兰召开了“区域水资源管理研讨会”,会议针对区域范围内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包括:以往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经验和教训;面对新挑战的区域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的研究方法。

伴随着国际学术界对现代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研究和讨论,近年来,国际学术界相继出版了多部论述“水资源管理活动”的专著,这些专著大多以论文集的形式出版,很少从学科的角度对水资源管理的理论体系进行系统的论述和研究。尽管如此,这些专著还是探讨和研究了大量有关现代水资源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使我们能够大致了解目前国际学术界关于水资源活动的主要理论和具体内容。并且通过编著者对一些论述水资源管理活动的论文的整理和归类,我们可以从中基本上了解到当前国际学术界对水资源管理理论体系的划分。

MiguelA.Marino和SlobodanP.Simonovic在2001编著出版的《水资源综合管理》收录了国际水文科学学会(IAHS)2000年在美国召开的“水资源综合管理研讨会”的文章。

MiguelA.Marino和SlobodanP.Simonovic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类从事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和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不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新的管理方式仍在摸索中,水资源管理活动正处在探索过程中。作者认为,在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活动中,僵化的管理体制(包括法律、政策和管理机构)是实现水资源有效管理的最大障碍。管理体制的官僚作风、不负责任以及缺乏战略性指导原则导致水管理体系效率低下,缺乏远见,并且拒绝与水资源利益相关者就水资源管理问题进行公开的交流和探讨。新的水资源管理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寻求实现长期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的水资源管理方式,为此,他们认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将是水资源管理活动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新的水资源管理活动必须包含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问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水资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由C.A.Brebbia和P.Anagnostopolos在2002年编著出版的《水资源管理》(Ⅰ和Ⅱ)收集了2000年和2001年两年间国际上一系列关于“水资源管理”国际会议上的文章。

C.A.Brebbia和P.Anagnostopolos在本书的前言中指出,当前水资源管理问题在全球变得越来越复杂。水资源管理活动主要面临着的主要问题是:人口的增长和人均水需水的增加正在家具人类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此对应的是,水污染、水资源浪费以及气候变迁等因素却正在威胁着水资源的供给。这套书从10个方面论述了当代水资源管理活动的内容,他们是: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灌溉水管理,流域管理,生活用水管理,水质管理和水活动管理,废水处置和管理,管道输水和渠道输水管理,水文模型,地下水管理,沿岸和港口水资源管理。(C.A.BrebbiaP.Anagnostopolos,2002)。值得注意的是C.A.Brebbia和P.Anagnostopolos在书中指出,现代水资源管理所涉及学科和领域已经超出了传统水文地质学中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思考和限制。

由M.AL—Rashed、V.P.Singh和M.M.Sherif合作编著的《水资源发展与管理(Ⅳ)》中从7个方面论述了水资源管理的内容,这7个方面包括: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政策和原则,水资源稀缺和保护,用水管理,水资源管理、规划、水权分析和处置的决策支持系统,水电和灌溉的发展潜力,灌溉水管理,水资源稀缺管理。

其他一些比较著名的著作还包括B.DattaRay,R.P.Athparia的《水与水资源管理》(1999年);A.FarooqKhan的《水资源管理:挑战与责任》(199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出版的《水资源管理:综合政策》(1989)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学术界并未明确提出水资源管理学的概念,但在国际上许多大学中,都开设了以“水资源管理”为名称的课程,这些课程的开始以及对水资源管理活动的讲述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水资源管理学的形成。例如在美国特拉华流域委员会计划和行动部部长Dr.KennethF.Najjar在VILLANOVA大学为水利工程学、水文地质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开设的“水资源规划0与管理”课程介绍中,Dr.KennethF.Najjar认为,“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是对水资源规划、分析、设计、经济管理的理论和实际方法等综合型课程,主要包括水资源法律和规章条例,流域管理、水资源建模、地下水和地表水需求和共给分析、洪水管理、水资源质量管理、湿地保护。水资源供给规划包括水资源使用、需求项目,水资源配置、水容量扩充。该课程还包括水库运行等相关问题。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是关于水资源的综合问题的考虑,这些问题来自于从静态的水资源法律和章程到动态的自然资源的应用。

3.2国内水资源管学研究进展

我国关于水资源管理理论的研究开始与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的水资源管理研究主要是对实际水资源管理活动中的管理内容的简单罗列和堆加,并未从理论的高度来对水资源管理的体系和框架进行系统的阐述。随着我国水资源危机的不断加剧以及可持续发展对现代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和挑战,学术界开始逐渐关注水资源管理理论的探讨和框架体系的构建。

赵保璋主编的《水资源管理》(1994年)是我国出版较早的专门论述水资源管理的专著之一。在这本书中,作者提出,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分以及废水、污水等水形态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有机的联系,统一而相互转化的整体。而现实中,长期以来我国水管理体制较为混乱,水权分散,形成了“多龙治水”的局面。该书认为,水资源管理应该以水的资源观点、水的系统观点、水的经济观点以及水的法制观点出发,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布局与调配,以及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建立统一的、系统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相关法律由水行政部门实施管理。该书认为水资源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开发管理、用水管理和水环境管理(赵保璋,1994)。

冯尚友在《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一书中将水资源管理定位为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在水资源及水环境的开发、治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进行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规范性活动的总称。统筹规划是合理利用有限水资源的整体布局、全面策划的关键;政策指导是进行水事活动决策的规则和指南;组织实施是通过立法、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等形式组织社会力量,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活动实践;协调控制是处理好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协同关系和水事活动之间的矛盾关系,控制好社会用水与供水的平衡和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各种措施;监督检查则是不断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执行正确方针政策的必须手段。

吴季松在2000年和2002年先后出版了《水资源及其管理的研究与应用》和《现代水资源管理学概论》两本专著。前一部是作者多年来关于水资源管理问题的报告和讲话的汇编(吴季松,2002)。《现代水资源管理学概论》一书中,作者对水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以及主要内容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从整体来看,该书更多的是从水行政管理角度探讨了水资源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左其亭和陈曦2003年合著并出版了《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活动》。该书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对水资源管理理论作了初步探讨。该书专门探讨了现代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管理目标和水资源管理基本内容,并且提出了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教育、提高工作觉悟和参与意识;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措施、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水资源统一管理以及实时进行水量分配和调度。根据信息技术发展的特点和现代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该书还专门探讨了水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介绍了电子信息技术和“3S”(GIS、GPS和RS)技术在水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应用。

林洪孝在《水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界定水资源管理活动为:依据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遵循水资源系统自然循环功能,按照经济社会规律和生态环境规律,运用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通过全面系统的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对人们的涉水行为进行调整与控制,保障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该书对水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框架体系做了较为全面的探讨,论述了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等内容,并构架了水资源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该书提出,随着人类水资源问题认识的发展深化,水资源管理逐渐形成了专门的技术和学科,其管理领域涉及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等许多方面,其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权属管理、水资源政策管理、水资源综合评价与规划管理、水量分配与调度管理、水质控制与保护管理、节水管理、防汛与抗洪管理、水情监测与预报管理、水资源组织与协调管理以及其他水资源日常管理等十个方面。该书对水资源管理活动的概括和构架基本上包含了但前水资源管理活动的所有内容,是目前比较全面的水资源管理的概括和总结。

姜文来、唐曲等2004年出版了《水资源管理学导论》,本书是国内外首部系统论述水资源管理学的专著。本书在界定水资源管理学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水资源管理学的基本理论进行探讨,然后专题阐述水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最后展开案例研究。全书共分十九章,第一章,水资源管理学概述,界定了水资源管理学的内涵、研究内容、研究进展和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第二章,水资源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分别阐述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水资源复合系统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和水资源管理学的管理学基础;第三章—第十七章,专题论述,论述了水资源的数量管理、质量管理、经济管理、权属管理、规划管理、工程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国际水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行政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和其他水资源相关管理;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案例研究,以首都圈农业水资源、民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展开研究。

四、结束语

由于水资源是与人类生存和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水资源短缺引发的各种问题,长期以来对有关专家学者对水资源管理极为关注,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水资源管理学产生与发展具有深厚的基础。水资源管理学是水资源管理的知识体系,是建立在众多学科之上的交叉性综合性学科。积极推进和发展水资源管理学,对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姜文来,唐曲,雷波,水资源管理学导论,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姜文来,初论水资源管理学,中国水利,2004(3);

赵宝璋,水资源管理,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

吴季松,现代水资源管理概论,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林洪孝,水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