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广告范文

医疗广告精选(九篇)

医疗广告

第1篇:医疗广告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应当在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医疗广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

第十一条《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格式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十二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四条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户外医疗广告,应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

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的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和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六条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告知有关医疗机构:

(一)医疗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二)医疗机构停业、歇业或被注销的;

(三)其他应当收回《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形。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第2篇:医疗广告范文

一、切实加强对规范医疗药品广告工作的领导

成立华容县规范医疗药品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电局、建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工商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规范医疗药品广告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建立部门联合治理违法广告的联动协作机制,对违规的各类医疗药品广告实行综合治理。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在规范全县医疗药品广告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工商部门:负责全县医疗药品广告的行政监管,严把医疗药品广告的审查关。对申请的各种药品医疗广告按规定严格审查,对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门审查或超出审批范围的违规广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卫生部门:负责对已的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管,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对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篡改广告内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涉嫌违法的移交工商行政部门处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已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刊播药品广告行为;对已广告的药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对违法的药品广告移送县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广电部门:负责加强电视台广告播放行为的监督,严格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和工商部门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播映,不得未经批准的医疗药品广告。

建设部门:负责全县户外医疗药品广告设置地的清理整顿,对未经有关部门进行资质和内容审查、手续不全的医疗药品广告依法予以取缔。

三、严格规范医疗药品广告要求

1、医疗广告。未取得或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广告证明》,未经县工商局备案的医疗机构或单位不得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限制于《医疗广告证明》中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治疗科目、治疗方法、从业医师、姓名及技术职称、治疗地点、治疗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不得篡改广告内容;《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必须与医疗广告内容同时。

2、药品广告。未取得省级药监管理部门的药品广告批准文书证明,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药品广告,不得;广告内容必须以主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依据,以广告审查批文为标准,不得任意增加和更改宣传内容;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必须与药品广告内容同时。

3、医疗药品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应与广告内容同时。

4、医疗药品广告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广告;二是夸大功效,特别是宣传保证疗效等内容的药品广告和保证治愈等内容的医疗广告;三是非药品以药品名义进行宣传的广告;四是在医疗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的医疗药品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推荐商品及服务或者介绍商品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形式的广告;五是篡改报批的药品广告内容,虚假广告的行为;六是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或者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处方药广告;七是其他不符合药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建立医疗药品广告长效机制

重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一是推行医疗药品广告备案制度。县工商局要严格对医疗药品广告的样稿进行备案,并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单位把好广告审查关,未经备案的医疗药品广告,不得予以。二是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工商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医疗药品的广告监测力度,拓展监测范围,要重点监测电视、户外广告媒体,发现虚假违法广告,要在第一时间予以暂停或停止。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制度。对监测和社会监督发现的以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工商局要会同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立案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建立违法广告公示制度。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新闻媒体的广告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广告监测和社会监督发现的,以及广告监管部门查处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定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五是建立媒体广告责任人制度。对屡禁不止,持续刊播虚假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除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外,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虚假违法广告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是建立医疗药品广告市场退出制度。对严重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和广告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核销广告经营范围,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勒令其退出广告市场。

第3篇:医疗广告范文

因为其实电视里包含了各种相互矛盾可以互相矫正的东西。有一天看韩剧《浪漫满屋》,宋惠乔在里头漂亮得要命,心灵也纯洁美好得要命,她的生活也童话得要命――就是那点小烦恼小矛盾,也都是好人和好人、善意和善意之间的烦恼和矛盾。

正看着宋美女扎着两只俏皮的小辫子一边洗碗一边想着爱情心事――镜头是一个四分之三侧面的脸部特写,没有毛孔的一张脸,天使在人间的情景――正沉浸地这么看着,转播的地方台了广告。

医疗广告。丑陋的医疗广告。某综合门诊,专治各种男科、妇科疾病;又一专家门诊部,治疗各种不孕不育;又一诊疗中心,引进最新韩国技术,改脸型,抽脂,光子嫩肤,共振丰胸。这些广告其实拍得有点逗,有时候也想弄得文艺点,比方说治疗不孕不育症的那一个,一开始还说些“她把生活打磨得像一颗完美的珍珠”之类莫名其妙的话,让你猜想某个小烂广告公司里隐匿着一个怀才不遇的文学青年。但是该文学青年美化现实的努力很快就被打断了,接下来是“某某桥东几百米某某大厦对过三楼”之类听着就很不靠谱的漫长地址。

其实如果不是重复播放的次数太多,医疗广告这种东西也不难看。或者广告这种东西本身它就并不难看。广告要卖东西,涉及到钱,往往就都会和一些最实在的东西挂钩。比方说医药广告、美容广告,它们总是最不难为情地指出人们生活中一些真实的烦恼,然后声称自己可以帮你解决这烦恼。在满屏幕的电视男女都健康美丽风度翩翩的情况下,这些突然播进来的青春痘啊、赘肉啊、脚气啊、痔疮啊、腋臭啊、性病啊,这些东西,它带有一种“欢迎回到现实世界”的嘲讽表情,同时也以现实世界的塌实温暖减缓了那些乌托邦梦境带给我们的压力。

第4篇:医疗广告范文

1违法医疗广告表现形式

1.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

1.2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义医疗广告。

1.3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1.4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以及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1.5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疗广告。

1.6未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户外医疗广告。

1.7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1.8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医疗广告。

1.9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对策探讨

整治违规医疗广告,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完善的广告法律体系和医疗保障体制,具备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健全部门联动的监管网络,提高群众理性就医意识,倡导诚信服务经营,才能实现医疗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2.1通报批评每年不定期通报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及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告、会议通报、公示栏通报、《医疗广告监测报告》通报等多种渠道,将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2.2落实负责人教育约谈制度基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府管理理念,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动约谈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高决策层对规范医疗广告的认识,引导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从源头上制止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2.3引导扶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广告,切实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卫生监督部门也要做好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每年邀请著名医院管理专家和法律学者为社会办医院授课培训,让各有关医疗机构投资人、管理者摆正经营理念,以良好的医疗质量和特色服务建立口碑,放弃过分依赖医疗广告宣传的经营方式。

第5篇:医疗广告范文

摘要 本文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策

关键词 违法医疗广告 原因 对策

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医疗广告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广告,它的专业技术性非常强,而且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医疗广告一直是广告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从1993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不断进行补充、修正,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虽然也曾取得过明显的成效,但违法医疗广告仍然充斥各种传媒,成为广告市场的一大顽疾。

就目前情况来看;医疗广告的违法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宣传医疗机构的治愈率、有效率等治疗效果,或宣称保证治愈。第二,利用专家、患者形象作证明。第三,使用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名义广告。第四,以新闻形式医疗广告。此外,还有利用电视短剧等带有故事情节的节目播发医疗广告。

一、违法医疗广告的成因

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广告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违法成本太低

改革开放30年来,广告业也走上了法治轨道,形成了以宪法为基本大法、以广告法为核心、以各种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框架的广告法律体系。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和许多不足,以1994年的《广告法》为例,它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首先,从《广告法》的性质和地位看,它应当是我国广告业的部门法。但从实际的功能和定位看,主要是国家对广告业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因而应该是行政管理法或行政行为法。如果后者成立的话,又缺少了国家对广告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的陈述以及对广告活动主体权利的规定等内容。其次,《广告法》调整的范围仅限于商业广告,对非商业广告不加调整。而后者对社会发展和广告业自身的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再次,对广告活动的规范、广告标准的规范需要进一步具体。如对网络广告、媒介购买、比较广告、误导广告、广告协会、广告出证机构、市场调查机构等等规范。最后,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和法律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如强化司法程序,加大处罚力度。又如1993年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为例,对医疗广告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的规定都不够严格。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规定也相对较轻。正因为这样,医疗广告市场的各个主体,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纷纷炮制出一些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

2 广告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大

一方面,现在对广告的监管涉及部门太多,又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它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造成一些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的随意性、任意性太大。另一方面,这些监管部门配合不够,不能形成监管合力。如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就包括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甚至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共同监督。总而言之,缺乏医疗广告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导致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难以到位,从而使违法者出现侥幸心理。

3 广告行业自律不够严格,自我约束能力不强

广告行业自律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以行业内部普遍认可的制度、准则等成文、不成文的规范为标准,对自身广告活动进行约束和管理,使广告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要求。总体而言,我国广告行业的自律水平不高,尽管有各种自律规条,但执行并不理想,对广告市场主体的约束力不强。当今中国社会正处在变革的历史转型期,在社会机制运行过程中,某些层面可能会呈现短暂失序状态,原有的与自然经济或产品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秩序受到严重的冲击,而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秩序尚未形成,此环境给人们的社会意识造成某些失衡与扭曲,如民众心理暂时形成了某种“失真”的价值尺度。医疗广告失范是社会失范的缩影,当某些社会层面滑入唯“利益”是重的轨道,那么所有难以即刻兑换成现金的美好事物就可能遭到冷遇,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为了获得受众的青睐,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不惜自降格调,仅仅满足于无害的道德“底线”,失范行为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4 广告受众知识面不够宽,识别能力不强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上当受骗。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目的是想增加就诊人数,提高医疗收入,如果不能达其目的,它就不会刊播这类广告。事实上,病急乱投医的受众,总是对这些违法医疗广告抱一线希望,加上他们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在上当后依然保持沉默,这就使违法医疗广告继续盛行。

二、治理违法医疗广告的对策

1 完善广告立法,加大执法力度 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地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医疗广告案件。首先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对违法医疗广告始终保持高压姿态。其次要加大医疗广告监测和违法医疗广告公告力度,惩治违法广告行为。各地要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对本地区重点媒体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医疗广告的苗头和重点区域,增强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要及时向社会违法医疗广告警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医疗广告,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最后要经常性地开展医疗广告执法检查,保证违法医疗广告不反弹。

2 理顺监管机制,实施动态监管

一方面,要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防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委宣传、工商管理、监察、纠风办、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中医药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其次,要把惩治违法与树立诚信并举,在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同时,广泛宣传医疗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在日常监管中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规范广告行为。再次,要继续落实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违法医疗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违法医疗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完善医疗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健全医疗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以及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选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等制度,逐步实现对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

另一方面,要强化标本兼治的措施,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首先,要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屡次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要依法停止其广告,根据具体情节,采取警示、加大日常巡查、分类监管等措施,同时积极协助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其次,要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行为,要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设计、制作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要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出广告市场。再次,要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防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医疗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媒介单位,要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资格。或责令其停业整顿。要加强对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此类栏(节)目,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否则依法予以惩处。

3 提升道德水准,加强行业自律

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特别是广告主体的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广告道德规范。广告职业道德内涵十分丰富,即包括广告人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和职业责任,也包括广告人的职业技能、职业操行、职业良心和职业荣誉等,广告职业道德是沟通广告职业行为和社会公德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必须大力弘扬的职业精神。医疗广告的,既需要法律规范的约束,也需要道德规范的调整。广告道德是以广告行为活动“应当怎样”为尺度,通过衡量和评价广告活动的现状,力图使“现状”符合于“应当”。从调节方式上看,广告道德的调节作用是通过诉诸舆论褒贬、沟通疏导、教育感化等方式得以实现的,尤为重要的是唤起广告从业人员的知耻心、敬业精神、积极主动性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他们的职业行为从“现有”向“应有”转化,自觉做到医疗广告的真实、合法。

另一方面,要完善广告行业自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在各个市场中的经营行为,政府不宜进行过多、过细的干预,重要的是强化行业自律的作用。广告行业自律是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的重要环节,有着政府行政监管所不可代替的作用。广告行业自律必须是多方面、全方位的,即必须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多方面共同配合,包括成立自律组织、订立自律条款、成立广告中介服务机构,如报刊发行量审计机构及广播电视的收听率和收视率等调查机构等。

第6篇:医疗广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结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决定今年年底前集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整治重点,增强责任感

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形象,作为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重要任务,责任重大,其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广告,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需要,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密切相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结合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整治力度。

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整治的重点和目标是:严厉查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严厉查处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医疗广告保证治愈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擅自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以新闻形式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禁止并取缔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促使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秩序明显好转。

二、继续深入宣传新法规,严格贯彻执行新规定

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颁布施行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广告的内容,完善了药品、医疗广告的审查程序,是依法监管药品、医疗广告活动的依据。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新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体单位、广告主和广告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处理后,要采取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广告审查员集中培训学习等措施,以切实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对新法规施行后,药品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现的新形式违法医疗广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策,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认定新的违法表现,坚决制止“打球”的现象。对媒体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要依法认真甄别,对纯粹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可不做广告认定;在同一版面既宣传医疗、健康科普知识的内容,又介绍具体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医师或者出现医疗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可认定为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三、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测,强化广告环节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集中监测和日常检查,强化广告环节的监管。要针对本地具体情况,明确监测的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的媒体,分级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及时掌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动态,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制止、早查处。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力量狠抓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工作。对于监测发现、上级交办、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的涉嫌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要及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

对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者,要依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予以曝光;对屡次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要依据《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业务的实施意见》,做出停止或暂停其广告业务的处罚,并建议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严把药品广告审查关,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职责,依照相关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查广告,尤其是对申请审查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公众人物代言的,要把握尺度,从严审批,并对现在正在的含有公众人物代言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一次复查,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及时纠正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广告。要继续做好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当前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市场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要结合这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要坚决撤消其审批文号。对严重虚假广告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公开更正的行政强制措施,积极协助做好认定涉及专业技术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五、加强医疗广告审批,履行管理职责,严肃查办违规医疗机构

各地卫生行政机关要强化《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赋予的管理职能,加强医疗广告的审批、公示工作,规范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程序,逐步实现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审批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审查出证标准统一、格式统一;继续完善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将监测工作逐步纳入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把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作为一项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录,作为医疗机构是否予以校验通过的重要指标之一。

要严肃处理和查办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曝光和警示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对屡次虚假违法广告或者警告后拒不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要坚决实施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措施,以有效震慑违法医疗广告的当事人。

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

第7篇:医疗广告范文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 虚假医疗广告 “经验品”和“信任品”

广告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厂商为降低厂商和消费者之间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不对称而作出的经济行为。广告也是企业对产品和企业自身形象的一种无形资产投资,由此所形成的信誉、产品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更高的产品价格,企业因此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成功的广告可以形成市场效应,,可使企业因产品差别化而形成进入壁垒,提高了市场集中度,阻止了新企业的进入,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广告支出与企业高盈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告发展速度非常快,厂商用于广告支出的费用越来越多.以我国医疗广告为例,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统计,2003年的药品广告比2002年增长了34.16%,年投放额达到127,48亿元,占广告总额的11.81%。

在充分肯定广告的积极效应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广告的不正常或不正当的运作,其产生的效应是消极的。由于广告能带来盈利,一些不法商家凭借带有欺骗性质的广告宣传获取暴利,大量虚假广告开始充斥市场。尤其是在医疗产品市场上。

药品和医疗服务属于 “经验品”和“信任品”, “经验品”是指只能在使用之后才能确认其特征的产品。“信任品”是指一些即使在消费后也难以确定其质量的商品。在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虚假医疗广告的存在和泛滥,导致市场的失灵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既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浪费了社会资源,同时,又损害了人民的健康甚至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在对虚假医疗广告存在和泛滥的原因进行深入经济分析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广告监管体系,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虚假广告的产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要条件,即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是充分条件,即企业认为做虚假广告可获得更大的利润,甚至比做真实广告更加有利可图。

一、在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的不对称

由于医疗服务属于“经验品”,对于这类产品消费者要获得产品的质量信息,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至少要部分消费者先做出尝试,其他消费者才能从他们身上获取产品质量的信息,即消费者与厂商之间关于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的解决是以部分消费者的尝试经验为基础的。

由于医疗服务还具有“信任品”的特征,这类产品即使消费者消费了,短时期内也难以判断其真实效果,即消费者要验证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广告的宣传,需要一段时间,甚至有些产品的质量永远也无法验证,因此,此类产品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验证这些产品的广告真假又十分困难,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普通老百姓是不具备的,虚假医疗广告都吹得天花乱坠,使那些“病急乱投医”的患者更易出现轻信和盲从。

二、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是虚假医疗广告的内在驱动力

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理性决策的厂商在生产中追求的目标,为此,厂商必须遵循最大利润原则,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但是在“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利己性条件下,对利润的最大化的追求会使个别厂商的道德观念、经济行为发生扭曲、变异。

1.企业最优的广告量的决定。

企业投放广告的目的是使消费者增加对其产品的需求,使企业的产量增加和产品价格提高,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那么企业对某一产品投入多少广告量,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一般情况下,企业最优的广告量由广告的边际收益等于广告的边际成本决定。如果企业面临的是广告的边际收益大于广告的边际成本的情况,企业增加广告的投放是有利可图的;否则,如果广告的边际收益小于广告的边际成本,企业减少广告的投放是有利的。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产品市场上,因药品和医疗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其广告的边际收益往往大于广告的边际成本。

同时,药品和医疗服务属于“经验品”和“信任品”,对于这一类商品由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的不对称,消费者即使花费很高搜寻信息的成本,也很难确定这些商品的质量,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消费者会转而依靠各种各样的信息渠道,比如,商标、信誉、品牌。作为竞争手段的广告,不仅起到了传递商品信息的作用,而且企业通过不断的投放广告,使消费者在心目中形成了对其产品的商标、信誉、品牌的偏好,从而增加了对其产品的需求,大大的增加企业的利润。

因此,一旦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医药产品市场的特点,凭借带有欺骗性质的误导广告宣传,推销劣质产品,因虚假医疗广告的边际收益大于广告的边际成本,不法商家就会获取暴利,再加上药品和医疗服务属于 “信任品”,其特点是,其效果用后也难以检验,虚假广告也因此存在着很大的获利空间。因为虚假广告的净收益往往大于真实广告的净收益,而虚假医疗广告的风险成本较小,这就形成了虚假医疗广告投放的内在驱动力,这也是导致虚假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2.企业使用广告的强度

著名经济学家多夫曼和斯坦纳指出,影响广告边际收益大小的因素有两个:(1)需求曲线对广告费用的敏感度。(2)需求的价格弹性。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要使广告强度等于其商品的广告需求弹性与价格需求弹性之比。也就是说,需求的广告弹性越大,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则广告费用与销售额之间的比率越大。从商品特性来看,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弹性非常小。同时,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属于信任品,其使用的效果难以检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只好依靠广告这类信息渠道,所以它属于对广告费用比较敏感的产品。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需求曲线对广告费用越敏感,广告费用的边际收益就越大,企业做的广告也就越多。另外,从需求的价格弹性角度来看,需求的价格弹性越小,广告边际收益越大。正是由于医疗广告能为厂商带来较大的利润,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凭借带有欺骗性质的广告宣传获取暴利,大量虚假医疗广告开始充斥市场。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政府对虚假医药广告的监管

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虚假医疗广告的危害极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法规,采取了多项行动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虚假违法广告。但是,虚假医疗广告仍屡禁不止。我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打击虚假广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和法规来约束生产者和广告制作者的行为,应该加快我国广告业的法制化进程,希望尽快出台一部能够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广告法》,同时,通过完善委托――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及激励机制,才能有效的抑制虚假广告行为,降低虚假广告的发生率。

2.加大惩罚力度。由于广告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产生影响,因此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原有的惩罚标准根本不足以对违规者造成震慑。应加大其投放虚假广告的成本。

3.为了加强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应加大对其财政投入。由于对违规广告的监测成本太高,有关部门只能进行抽查,大多数医疗广告只要内容不太离谱,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患者的医学知识,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患者的维权意识不强,使得虚假医疗广告的经营者、制作者及者更加肆无忌惮。广大患者要把抵制虚假医疗广告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解决与虚假医疗广告作斗争。

参考文献:

[1]吴汉洪:产业组织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干春晖:产业经济学教程与案例.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第8篇:医疗广告范文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和虚假广告正越来越多地通过搜索引擎影响消费者。特别是在寻医问药这个领域,虚假医药广告已经给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伤害。从近期中国广告协会监测的情况来看,不少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广告无广告批准文号,超范围、夸大性地进行宣传,许多患者因此上当受骗。

    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披露的相关数据,通过对主要商业网站的广告监测发现,一些网站的医疗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率高达90%。此前有专业机构的关于搜索推广中违法医疗广告相关报告显示,目前搜索引擎广告市场存在四大问题:禁售虚假药品信息通过搜索引擎死灰复燃;搜索竞价排名为虚假药品广告打开方便之门;搜索竞价排名为山寨机构提供推广途径;搜索引擎成为违规医疗广告推广的重要渠道。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搜索引擎对消费者来说,应该是药品查询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做医药广告。搜索引擎企业的自律是净化互联网环境、杜绝虚假医疗广告的前提。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联合《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搜索类网站广告也将被纳入重点监控,国家相关部门将制定专门的互联网广告管理规定。据悉,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着手拟定《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其基本原则就是维护网络广告的真实、合法、健康。

    网络虚假广告的问题早已不是新闻,但多年来为何屡禁不止?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新民表示,虚假广告在媒体泛滥,除了监管乏力,关键还在于执法不严。他认为,互联网存在监管死角,而有关部门的举措主要是控制或减少出现的面积和规模,很难做到彻底根除。“互联网虚假广告可以看作是街头小广告的另一种形式,只不过现在移植到互联网上。”但将舆论矛头单纯指向互联网,并不能解决虚假信息泛滥的问题。杜绝虚假医疗广告不仅要控制网络传播途径,更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决心、下工夫。

    所谓病急乱投医。在一些慢性病及现在医学尚无力治愈的疾病面前,消费者往往存在盲目性,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如何识别虚假医疗广告,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表示,首先要注意查看医药广告中的批准文号,因为从批准文号中可以判断出该产品及其广告是否在有效期内,部分广告还可通过网上查询来核实;其次,要注意辨别医药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目前,可以在大众传媒上广告的只有非处方药,而且在广告中必须注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最后,还可以通过相关政府网站查询相关医药广告是否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第9篇:医疗广告范文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个体开业行医开始走出历史性低谷,得到迅速的发展。在主体医疗事业日益发达的今天,面对大小医疗机构林立的现实,个体行医者采取拾遗补缺、灵活经营的策略。医院没有的我有;医院不愿搞的,我来干;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就医。然而,人们也注意到了个体医疗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在城乡各地大肆张贴各类非法的医疗广告,便是其中突出的现象。

个体行医者L曾跟叔父学习中医内科数年,后另立门户行医。无奈医术不高,应诊者寥寥。正当他一筹莫展之时,偶见报载性病频发,顿时眼睛一亮,拟写了一则广告到街头四处张贴:中西医结合新法治疗性病,无效退款。广告的作用果真灵验,不几日,病人接二连三地登门就诊。L对每位病人都要望闻问切一番,还要进行局部检查。尔后,一律付给60粒玻璃球大小的黑药丸,150克黄褐色药粉,收费500元。言明如果药用完后性病不愈,可免费进行第二个疗程治疗(不再是退款了)。不料,某君用了该药后糜烂不堪。感染日重,险些丢了性命。于是,一张状纸送到有关管理部门。当调查人员来到L家时,此公正带着妻儿及邻里两个老太在屋里制药。梧桐树叶粉、烂茶叶粉和少量的消炎粉、止痛粉及淀粉,外加众人谈笑溅出的唾液、孩儿鼻腔的分泌物,这就是特效药的全部成份。真不知众多病人使用“特效药”时是什么滋味。

比起L来,M的医术要高明些。他曾在一家中型医院工作。由于待遇不高,常觉囊中羞涩,便辞职干起了个体行医。初时,M处处谨慎,对病人热情相待,凭着点医学功底,真吸引了一些病人。后来,他为了争取经济效益上一个新台阶,未经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悄悄扩大了诊治范围。于是。在他的非法医疗广告上,从内、外、妇、儿一直到五官、皮肤,无所不包。他俨然成了包治百病的专家。正当他手握大把钞票激动得心跳时,悲剧终于发生了:他擅自为一位年轻妇女取环,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子宫破裂。该妇女终因大出血而死亡。显而易见,等待M的不仅是病人亲属的哭泣声。

c比较深沉,本是一家小医院的院长。提前病退后。凭多年的老关系,领取了个体行医执照,就在医院门口开办起个体诊所。他熟悉各项医疗收费,深谙不少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又有当过院长的声望,决心与医院一比高低。他在非法医疗广告中宣称:每位病人初次来诊,只收规定费用的1/3。时间一长,人们相互传告,c竟成了当地的“华佗”。不久,他见时机成熟,便逐渐提高收费标准。不到一年,全部项目的价格均高出标准倍多,个别的达3倍!不少病人都没有想到,自己花了大价钱从他那里买来的,大半是劣质药品,甚至还有假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