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

第1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2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1)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商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村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乡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村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乡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村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村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坚决完成乡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逊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超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杰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英豪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第3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1、了解企业的发展困境和瓶颈,为实际开展工作制定短期见效的工作方案

2、了解老板的领导风格,为自己做好定位,如果老板是放权型就做好独当一面的准备;如果老板是一把抓的,就做好幕僚角色;

3、根据老板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现状,以实际改善为主制定工作计划书;

4、协调各部门工作,最重要是紧盯目标抓落实,最好实行目标管理,以周计划为主;

5、关注销售、品质、财务现金流、骨干人员工作情况等老板最关心的事项,时时监督和汇报

6、力主抓几项短期效益的工作以树立权威,尤其是在大集团公司

7、以部门经理为主,避免越权

附家具商场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

2、主持制定、调整年度销售工作计划及总预算并组织实施营销战略规划;

3、按工作程序做好与销售、企划、售后服务、财务部门的横向联系;

4、组织召开销售研讨会,按公司制定的年度计划与季度计划确定各部门业务任务并监督调控;

5、领导建立和完善家具防损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仓库入库全检、出库抽检、运输装运及安装等工作的运行;

6、监督公司相关人事制度、商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公司市场策划与促销推广活动的执行与落实;

8、定期开展各部门联动的售后服务管理会议,保证整体运作效率的改善;

9、监督商场货品管理、现场装饰管理、导购员培训的工作执行情况;

10、协助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并完成交办的相关事宜,

总经理助理绩效考核重点:

1.公司计划完成情况

2.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

3.日常销售额

4.市场推广与促销管理

5.各部门日常绩效考核

日常工作事项:

1.周工作计划执行稽查

2.公司制度执行稽查

3.仓库管理执行稽查

4.现场销售管理稽查

5.货品防损与修补情况稽查

6.公司交办其他部门需完成事项的落实情况督查

7.总经理交办事项落实

(1)销售量

(2)回款情况

(3)对客户拜访情况

(4)销售费用(含个人差旅费用报表)

(5)广告和促销活动效果

(6)重点客户情况

(7)新客户情况

(8)异常客户或信誉不佳客户

(9)待开发客户及其情况

(10)竞争对手动态

(11)当地与本公司销售工作相关的政策变动(如城市环保、道路限行)

第4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确保今明两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以上比值。其中,办事处、光化办事处、镇、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各下降5个比值。办事处、二孩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各下降10个比值;其他乡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二、主要内容

㈠加强跟踪和监督。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妇科女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为重点,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㈡严查“两非”案件。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产生震慑效应。

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在全市医疗服务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购销市场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涉嫌“两非”行为并查实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律禁止其再进入医疗卫生和药品销售市场,涉足计划生育手术、妇产科和药品销售业务。

二是建立B超实时监控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在医疗保健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场所、妇产科设置电子监控设施,对B超检查行为、终止妊娠手术实行24小时动态实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

三是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对经过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有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医护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详尽的登记备案,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为今后“两非”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四是严格《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制度。确定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和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施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上述机构必须严格查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要按规定格式要求,统一编号,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及其内设机构、从业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循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每半年对其履行承诺事项组织一次述职活动,卫生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㈣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清理整治,建立完善打击“两非”“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㈠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负责组织对年10月1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逐一进行全面复查,牵头组织对新发生的“两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对孕情进行清理清查,获取“两非”案件线索。负责查处实施“两非”行为的育龄妇女。负责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两非”行为。负责向卫生部门通报、移交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行为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㈡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涉嫌非法节育手术罪等,查处弃婴溺婴行为,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利用侦察手段联合办案,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支持。

㈢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医疗服务市场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严厉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的“两非”案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涉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㈤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以及“两非”案件查处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㈥妇联。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㈦其他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参与各部门“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

㈧各乡(镇、办)。组织开展“两非”宣传教育。落实关爱女孩的优惠政策、孕情包保责任制和对重点人群的监管、排查等。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的清理清查和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动态和各类报表。

四、时间安排

㈠集中自查阶段(2012年9月30日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同时,各地、各部门逐一复查年月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对未处理或处理未到位的,依法依纪整改处理到位。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5日开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清查。

集中自查阶段实行一旬一报告、一旬一通报、一旬一督办。9月25日前,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述职会,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汇报自查自纠阶段专项行动履职情况。

㈡综合治理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针对清理清查中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制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分别按规定建立和实行“黑名单”制度、B超和终止妊娠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B超和妇产科实时监控制度、定点终止妊娠手术制度等制度。

在清理清查、群众举报取得线索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注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㈢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2012年3月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两非”案件查处情况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依据之一。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管理、联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两非”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务求查处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第5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当前基层财务部门会计监督的现状

基层单位财务部门会计业务源于基层,是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能的末端。原始凭证来自社会中的众多经济单位,军事经济活动复杂,凭证数量多而杂,其真实可靠性的审核要求高,原则性强,需要严格把关。因此,基层单位的会计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业务中,由于受人员编制少,业务素质能力欠缺等因素的制约,财务人员受到过多牵制,不能放手进行财务管理,实施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会计监督职能有弱化和软化的明显趋势。单位预算、决算的编报,资金管理,经费收支管理,日常会计业务的处理,会计报表的编报,以及票据使用等,往往都由单位领导说了算,会计变成了单位领导的“账房先生”,财务部门变成了出纳部门,会计人员往往只管结算付款,对经费使用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而专项经费各自为政,由于事权在各单位,钱有多少、从哪来、怎么花、花多少,都是各单位说了算,单位领导站在单位利益的基础上,强调财务部门的服务保障功能多,强调监督职能少,会计人员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增多。久而久之,造成了基层财务部门重核算、轻监督的现象,导致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和软化。

二、增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几点建议

增强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职能弱化、软化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外监督。增强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监督机制,同时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方法。从内部监督上来看,要完善落实内控制度,包括会计出纳业务分管制度,审核稽核制度、审批牵制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工作回避制度等,充分发挥自我监督把关、自我查找问题、自我纠正偏差、自我调整会计行为的作用,确保内部监督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外部监督上来看,要建立健全各项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审计的独立性,基层单位能够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隐匿、谎报情况,拒绝监督。

(二)提高监督能力,落实全程监督。监督能力的强弱,是落实全程监督的关键所在。只有提高了监督能力,才会监督、才敢监督。全程监督时间跨度较长,纷繁复杂,需要有较强的监督能力。一是要强调事前监督,要在预算计划的制定、事业任务的确定、经费的筹措安排等方面进行监督,保证预算计划的科学合理,提前排除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潜在隐患,提前堵塞经费开支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和苗头,提前杜绝或减少经济违纪问题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加强事中监督,在经费预算计划执行进程中,对经费收支、结算报销、会计核算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借款过程中,对借款的依据、数额、用途及借款单位或借款人员进行监督;在审核过程中,对开支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开支项目有无擅自增减变更,开支内容有无偏离原定计划,开支数额是否突破预算计划,手续是否完备齐全等,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保证预算计划执行不走样,保证事业任务的顺利进行,保证经费收支综合平衡。三是要严格事后监督,对开支凭证、经费决算及建设成果等进行监督,以考核经费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有无超支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建设任务是否达到既定目标,有无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三)协调工作矛盾,注重重点监督。基层财务部门人少事多,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还要参加会议、训练、教育及各项活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要积极协调处理好工作矛盾,在搞好日常监督的同时,要根据情况及时确定某一时期的会计监督重点。通常情况下,要对平时管理比较松、乱的单位,政治素质差、业务生疏或过“精”的人,经费数额大、重点建设项目、人民群众较关心的事情等进行重点监督,做到预算计划审核把关、经费使用跟踪问效、项目成果考核验收。

(四)克服利益冲突,搞好“五个结合”。由于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单位利益息息相关,其选拔、任免、考核、升迁等都由单位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容易造成会计人员害怕得罪人,“不愿言”、“不敢言”。因此,财务人员要敢于站在全局的利益上,克服各种利益冲突,坚持原则,敢于唱黑脸,搞好“五个结合”。一是监督与服务结合。对各种经济活动既要实施严格的、不间断的会计监督,又要不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日常财务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监督过程中,既要讲原则、讲政策、讲大局,敢于碰硬唱黑脸,不拿原则搞交易、送人情、做“好人”,又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处理和解决问题;三是查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实施会计监督不仅要查问题、挑毛病,但还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肯定成绩,防止和克服单纯地为查问题而查问题的现象,消除“监督=挑毛病”的习惯影响;四是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做到在管理中抓监督,在监督中促管理;五是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会计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整体,共同搞好监督。

第6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2009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百姓就医安全。

(三)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探索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药店违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者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和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采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股,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的成员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

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督导规范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科信局、县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并配合法院、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的出证、协查工作。

4、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整顿规范医疗机构;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和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6、协同县工商部门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整规办、县广播电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科信局、县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披露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四、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违章在街路、广场上设置和张贴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清理摘除非法行医牌匾。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年度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和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自查工作;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2009年2月1日—8月31日)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八项重点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在此期间要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法,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阶段性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做法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总结,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打非力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联系,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实到实处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沉。各部门要对2008年底部署开展的阶段性总结评估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还要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要责令“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采取调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案件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的督查、稽查工作,特别要抓基层、抓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等薄弱环节的落实和整改。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的部门,要依纪依法并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要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第7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年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对*年度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并对两个年度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在我市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徐一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杨少华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做法,成立专门机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

四、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提供的*年底的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资料,对全市范围内*年以来所有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主要核查:

重点对*年度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进行自查和外业核查,形成分析总结报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并逐宗登记造册,建立全市*年以来所有新增建设用地数据库。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领取资料。及时领取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提供的3个时点的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资料,并迅速下发到各县区,各县区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2.人员培训。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市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类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3.资料准备。各县区需要准备的资料有:⑴*年年底、*年年中和*年年底卫片监测资料;⑵*-*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⑶*-*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⑷*-*年经济发展数据统计资料;⑸*-*年实际审批建设用地档案资料;⑹*-*年土地划拨、出让档案资料;⑺*-*年查处违法用地档案资料;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全部资料;⑼*-*年土地登记发证全部资料;⑽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⑾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息;⑿涉及土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⒀其他相关资料。

(二)外业核查

1.做好外业测量。对确认变化的图斑,应按权属单位、用地单位及地类不同,分别测量并填写相应的属性调查表。对误判或自然变化的图斑,应说明情况。

2.认真校对核准。将外业核实变化范围与经批准的征转用、供地范围进行对比,确定手续办理情况和变化范围。对有审批手续的土地,应录入用地手续批复文件号。

(三)整理核查结果。对外业核查的结果进行仔细整理,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和分析。

(四)统计汇总分析。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结果,撰写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五)市内督查检查。由市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委派检查组对各县区土地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挂牌督查到位。

(六)接受上级督察。由市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进行汇报。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年7月10日-8月15日为年中自查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15日为年度自查阶段。

第8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教育 行政管理 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手机督导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全市所有确定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加固改造的校舍平安工程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校舍平安工程排查、鉴定;工程规划制订、年度项目预算(计划)落实情况;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立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竣工后运行情况;工程质量、平安管理监督情况;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工程建设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二、责任分工

教育部门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及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总和统计;监督检查校舍平安工程规划和年度项目预算(计划)执行情况;为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学校基本情况和校舍平安工程规划情况。

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校舍平安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平安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校舍平安工程实施中履行职责情况;受理违法违纪举报。

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校舍平安工程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将校舍平安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舍平安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审计结果。

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时整改平安隐患,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校舍平安工程平安生产实施监管。对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工程,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并办理结案;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措施,防范事故。

发改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校舍平安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演讲和审批以及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校舍平安工程所需建设用地依法使用情况和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情况。

依法审核工程消防设计并进行验收;督促治理工程周边环境消防隐患;监督检查中小学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管指导校舍平安工程消防设施建设。

监督检查中小学防汛防台风知识普及工作。水利部门负责配合校舍防汛防台风平安性评估工作。

地震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校舍建设场址地震平安评估、中小学校地震灾害预防知识普及和逃生演练工作。

三、方法方法

实行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督查、市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巡查、县(市)区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校舍平安工程督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校舍平安工程的学校负责对校舍平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演讲上级主管部门。执行日常项目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校舍平安工程的技术规范、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并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疏通,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校舍平安工程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询问和质疑。实地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召开相关会议核实情况等形式进行,并形成检查演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内、外部监督检查。内部监督检查由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部监督检查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外部机构进行检查或审计。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依照分工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好校舍平安工程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