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消防工程的设计精选(九篇)

消防工程的设计

第1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

1导言

高层建筑同普通建筑的最大区别是高层建筑楼层高,供水较难,这也给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严格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充分地发挥出消防工程的火灾防御功能,为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有效开展保驾护航。但就我国的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高层建筑消防供水系统简介

2.1管网设置要求

水是最廉价的灭火材料,能扑灭大多数火灾,操作简单、危险性小,得到了普及推广。在高层建筑的消防供水管网系统中,应与生活供水系统严格分离,管网应在竖向和水平方向,均将管网设置成环状,保证各个消防取水点供水可靠。消防引入管不应少于2根,分别从不同部位引入,室外水泵接合器也不少于2个。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设竖向分区供水方式。

2.2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供水量,应严格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相关规定执行。室内消火栓必须设在易于取水的地方,不得隐藏、伪装、虚设,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栓口直径宜采用65mm,水带不超过25m,水枪栓口65mm,枪口19mm。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m,充实水柱不少于10m,相邻两个栓口充实水柱应覆盖本层任何部位。消火栓应设启动消防水泵的远程控制按钮,屋顶设置消火栓作为最不利试水点。室内宜小口径胶管消火栓(水喉),用于辅助扑灭初期火势。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民用建筑宜设置闭式系统。根据室内环境要求,设置湿式系统(4~70℃)、干式系统(4℃以下或70℃以上)或预作用系统。预作用系统采用火灾探测器探测火势,系统灵敏,不易出现误操作,对扑灭早期火灾效果更佳,优先选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宜与消火栓系统分开设置,如分开有困难必须合为一个系统,也应在信号阀后的自动喷水系统与消火栓系统分离。

3高层建筑消防工程不足的地方

3.1消防工程设计不合理

施工人员比较重视建筑工程的设计,没有意识到消防工程在实际中的作用。对工程系统不了解,在安装的过程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安装,使得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在施工前需要分析工程的情况,设计人员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工程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消防工程中的系统比较多,安排它们的位置时需要合理布局。结合建筑的结构设计工程,这样可以维护工程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采用符合质量的材料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处理好工程各环节的问题。

3.2供水系统的问题

消防系统需要和供水系统连接在一起,这样才能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及时用水扑灭火,控制火灾继续扩大。现代的高层建筑中的供水系统安装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供水系统中的压力达不到排水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消防工作带来麻烦。供水系统出现问题是管网设计时没有考虑到管网的压力数值情况,使得在实际运用中管网的作用受到限制影响消防工作。安装人员在安装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安装,也没有考虑到管道网和供水系统的压力情况,压力数值不合理会导致官网中的水不能顺利排出,在发生火灾时非常不利。除了设计方面的问题,还有施工材料的质量,在施工中没有采用合适的材料,官网在高温下容易变形,影响消防效果。

3.3灭火系统设置

灭火装置连接不牢固,使得管道不能及时输水。在装置上没有配置固定的设施,在使用的过程比较容易出现问题。在灭火装置附近没有安装保护设施,在使用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松动的情况。施工人员没有按照严格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导致系统在灭火的时候发挥的作用不大,在发生火灾时将会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灭火设备在设计时没有注意温度问题,导致系统在灭火时不能及时喷射。

4消防工程系统改善措施

4.1消防系统改善措施

结合消防系统的功能和安装规则设计系统,要求设计合理。设计管网时需要考虑到管道的压力情况,检测相关数值。然后在设计管网和供水系统的连接,采取措施固定。消防栓箱的安装需要控制出水口和管道的关系,合理安装栓箱的位置,在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控制火势,降低损失。可以在建筑中安装自动系统,例如灭火或者报警系统,提高系统的性能。使用系统前需要进行检测,查看系统运行的状态。安装灭火系统时需要布置它的位置,尽量安装在一些主要的场所或者比较容易出现事故的地方。配备齐全的设备,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发现问题技术及时处理。

4.2重视消防工程施工

消防工程施工时需要分析施工的情况,然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重视消防系统和设备安装工作,严格控制各环节的施工质量。在安装相关设备时需要检测设备的质量,检测达到相关要求以后才可以安装。监督部门要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重视设计工作的检测,发现问题安排人员进行调整。安装完善的消防系统和设备。重视设备的检测,对安装的装置进行调试,特别是水压的调试,防止在灭火时系统不能及时输水,影响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做好相关设备的连接工作,管道和设备在连接时采用固定设备巩固,防止出现漏水的情况。

4.3建立安全制度

消防工程单位可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采购部门要重视采购物资的质量,严格按照施工标准采购物资。监督部门要做好施工现场和工程质量设备的监督工作,不仅要检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还要认真监督施工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工程哪个部门工作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保证施工质量。重视消防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在施工前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根据建筑结构和消防系统的特点安装设备。

5结论

高层建筑已走入城市居民的生活,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发生火灾时,灭火难度大,蔓延速度快,易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进行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时,应综合考虑技术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妥善安排给排水、防排烟、电气设备等系统,保障消防工作有序进行。当然,这些只是出现火灾后降低损失的措施,日常生活中还是以做好防火工作为重点。

参考文献:

[1]唐国儒.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改造设计、施工常见问题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2,04:63-65.

第2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 贯流式水电站;消防总体设计;消防给水;CO2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控制系统

     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1.1概况及其特征。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和灌溉、供水、航运以及水库养殖等任务的综合利用工程。其工程规模为:水库总库容为7.76×107m3;电站总装机容量60MW。

    该工程位于贡水左岸支流桃江下游赣县大田乡夏湖村境内,距赣县县城约28Km。桃江流域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区,流域内各地多年平均气温19.4℃,极端最高气温41.2℃,极端最低气温-6℃,多年平均蒸发量1576.2 mm。

    工程是由挡水坝、溢流坝、河床式发电厂房、船筏道及升压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本工程的主要消防对象是水电站建筑物及其机电设备。其中水电站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含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高压开关室、厂用屏配电室、油库、机修车间和坝区等。除检修期外,水电站及其机电设备一般都处于生产运行状态。

    1.2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本工程消防设计依据国家、行业颁布的下列现行规程规范进行:

    (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5)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 (99年版)

    (7)电力系统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 5027-93)

    (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9)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DL /T5186-200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04-29)

    (11)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4717-93)

    (1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便于管理、经济实用的方针,并结合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如下基本设计原则:

    在消防区内,按规范要求统一规划畅通的安全通道,设置安全出口及其标志;

    以生产重要性和火灾危险性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特殊部位按防火规范采取其它消防措施;

    在电站设置消防控制中心(计算机房旁)和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采用双可靠独立电源;

    采取消防车、消火栓、CO2灭火和干粉灭火器四种灭火方式,消防用水取自可靠而充足的水源;

    设置通风排烟系统;

    选用阻燃、难燃或非燃性材料为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火灾发生;

第3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 贯流式水电站;消防总体设计;消防给水;co2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控制系统

     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1.1概况及其特征。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和灌溉、供水、航运以及水库养殖等任务的综合利用工程。其工程规模为:水库总库容为7.76×107m3;电站总装机容量60mw。

    该工程位于贡水左岸支流桃江下游赣县大田乡夏湖村境内,距赣县县城约28km。桃江流域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区,流域内各地多年平均气温19.4℃,极端最高气温41.2℃,极端最低气温-6℃,多年平均蒸发量1576.2 mm。

    工程是由挡水坝、溢流坝、河床式发电厂房、船筏道及升压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本工程的主要消防对象是水电站建筑物及其机电设备。其中水电站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含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高压开关室、厂用屏配电室、油库、机修车间和坝区等。除检修期外,水电站及其机电设备一般都处于生产运行状态。

    1.2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本工程消防设计依据国家、行业颁布的下列现行规程规范进行:

    (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5)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 (99年版)

    (7)电力系统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 5027-93)

    (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9)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dl /t5186-200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04-29)

    (11)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4717-93)

    (1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便于管理、经济实用的方针,并结合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如下基本设计原则:

    在消防区内,按规范要求统一规划畅通的安全通道,设置安全出口及其标志;

    以生产重要性和火灾危险性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特殊部位按防火规范采取其它消防措施;

    在电站设置消防控制中心(计算机房旁)和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采用双可靠独立电源;

    采取消防车、消火栓、co2灭火和干粉灭火器四种灭火方式,消防用水取自可靠而充足的水源;

    设置通风排烟系统;

    选用阻燃、难燃或非燃性材料为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火灾发生;

    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之间, 采用耐火材料制成的墙或门隔离,孔洞用耐火材料封堵以防止火灾的漫延与扩散。

    1.3消防总体设计方案。枢纽总体配备一辆消防水车,若遇重大火灾时,则由县消防

部门支援扑救。工程消防系统按其生产及防火功能要求分为主厂房、副厂房、开关站、高压开关室、油库、机修间及大坝(含启闭机室、坝区用电变房)七个区,其中主厂房、副厂房采用自动灭火与灭火器具结合的灭火方式,开关站、高压开关室、油库、机修间、大坝则采用灭火器具灭火。

    为确保消防区灭火要求,本工程消防水源及电源均按双水源、双电源设置,互为备用。当其中之一停止工作时,备用水源及备用电源均能自动切换投入。二台消防水泵从上游水库取水或下游取水,水泵扬程为52m,作为消火栓消防备用水源,两台消防水泵布置在技术供水设备室;另外,由两台深井泵从水井取水给高位水池(v=100m3)供水,作为消防水源及生活用水,为保证消防水源的可靠性,应经常检查消防水泵是否能正常运转。

    在主、副厂房等建筑物设计中,防火设计要求: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2)重点火警防护区,按消防要求设置防火隔墙、防火门或防爆门。

    (3)建筑物层间不少于两座楼梯(含爬梯)。每片消防分区不少于两个安全疏散出口通道。

    (4)开关站及绝缘油库设车道,供消防车通行的消防车道宽度为5m。

    2. 工程消防设计

    2.1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厂房各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要求见表1。

    2.2主要场所和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

    2.2.1主、副厂房消防。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采用灯泡贯流式机组,厂区主要由主厂房和安装间、电气副厂房、中控室、机修间和室外绝缘油库等部分组成,厂区机修门外、绝缘油库门外设室外ss100-1.6型消火栓2个、开关站设ss100-1.6型室外消火栓2个。

    电站主厂房长66.70m,宽19m,高约50.0m,共分运行层(高程112.20m)、中间层(高程103.20m)、水轮机层(高程84.70m)。

    运行层主要布置有调速器和油压装置等设备,在每个机组段(运行层、中间层)上游侧各设1个sn65(带报警)型消火栓箱和2个mt3型手提式co2灭火器。

    考虑发电机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要求,在运行层每个机组段上游侧各设一个发电机消火栓箱为发电机内部消火提供水源,手动报警装置1个,发电机内部灭火及火警装置由制造厂家设计提供。

    建筑物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表生产场所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类别主厂房丁类二级透平油库丙类二级绝缘油库丙类二级户外开关站丙类二级中央控制室、微机房丙类二级坝区用电变室、厂用变室丁类二级高压开关室丁类二级电缆、电缆道丙类二级发电机设备小间、资料室丙类二级空压机及贮气罐室丁类二级水清测报站丁类二级载波通信室丁类二级大坝监测室丁类二级高压试验室丁类三级机修车间丁类三级其它戊类三级水轮廊道层主要布置有轴承回油箱,调速系统漏油箱等,每机组段拟设mt3型co2灭火器2个,另在与该层相通的渗漏排水泵房设mt3型co2灭火器2个,手动报警装置1个。

    为扑灭厂内桥机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在桥机上设置mt3型co2型灭火器2个。

    电站安装间位于厂房右侧(从上游往下游看),长28m,宽19m,安装间上、下游侧各设sn65型消火栓1个和mt3型co2灭火器4个。

    空压机室设在安装间的下层,在该室油处理室上游侧设sn65消火栓1个及mt3型co2灭火器4个,空压机室布置两个灭火器设置点。布置两个离子型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1个。

    在副厂房的电缆层(高程107.70m)入口处设mt3型co2灭火器4个,即每个进人门布置一个灭火器安置点(各2个mt3型co2灭火器);每个入口门设自动控制防火门,手动报警装置1个;此外还配置若干个防毒面具、呼吸器,电缆穿过楼板或进入各屏柜的孔洞均须用耐火材料封堵以防止火灾漫延,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结合设备与电缆布置情况,每隔一定距离集中布置mt3型co2灭火器2个,在电缆桥架每层均敷设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

    技术供水层位于副

厂房的100.40m高程处。其门外布置mt3型co2灭火器4个。

    在高程112.20的微机房及中控室拟设置固定co2灭火系统,采用固定管网消防,即组合分配系统,共用一套co2储藏装置,保护这两个防护区的消防灭火系统,其设计用量按其中最大的中控室需要量设置,不考虑备用,经计算选用20个70l储存钢瓶,同时在每个地方均设置有烟温复合探测器,当感温感烟探测器同时报警时,控制器将立即停断该区风机与空调,声光报警器鸣响,提醒人员迅速撤离,延时30秒(可调)后,关闭防火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30秒全部喷完,另外门口设手动报警装置1个, 进人门口设气体放气信号灯,声光报警器, 布置mt3型co2灭火器4个。

    固定co2自动灭火系统,既可在现地手动操作,也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

    2.2.2水轮发电机组消防。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在密闭的灯泡体内,其消防措施由制造厂解决,电站提供水源, 相应在机组段布置发电机消火栓箱,采用固定式水喷雾灭火装置。灯泡体内同时设置感温、感烟探测装置及其控制装置,发电机内部管路设备均有机组制造商按规程规范配套供应。

    2.2.3油库和机修间消防

    2.2.3.1油库消防。   居龙滩水利枢纽油库分为厂内透平油库和厂外绝缘油库,油库采用防火墙与其他房间分隔,油罐室设有两扇门与外界相通,出口门为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油库内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和挡油槛,室内立式油罐之间间距大于2.0m。油罐与墙之间的距离大于油罐半径,油处理室与油罐室相接部位用防火墙隔开,烘箱电源开关和插座设在小间外,油库内灯具和电器设备均采用防爆的灯具和电器设备。透平油库设在安装间下面(高程103.20m),内有20m3的立式油罐2个,并设油处理室等,采用消火栓灭火,设置感烟探测器,油处理室设置手动报警装置1个。

    绝缘油库布置在室外,靠近厂房公路边,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顺利抵达现场救火。绝缘油库内布置有15m3立式油罐2个,30m3立式油罐1个,油库设有油处理室、滤纸烘箱室。

    根据有关规范,在绝缘油罐和透平油罐室各设置2台mft35型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和1个100×100×60cm3砂箱,每个砂箱配2把铁锹;两个油处理室各设3个mf3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同时在透平油处理室与空压机室联接处设sn65型消火栓1个,在绝缘油库室外设ss100-1.6型地面消火栓1个。

    油库内防火门自动关闭,风机停止排风并可自动启动消防泵,为了预防和控制火灾,火灾报警后,并确认火灾位置后,在中控室手动关闭厂房内相应部位的排风机,此时防火阀连动关闭。火灾结束后,重新开启排风机进行排烟,然后通风系统恢复正常。

    2.2.3.2机修间消防。机修间靠近安装场布置,面积为15×20 m2,内设小型机修设备,机修间除设置1个sn65型消火栓外,另配mf3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8个,分二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配置4个。在机修间外设ss100-1.6型地面消火栓1个。

    设置感温、感烟探测装置及手动报警装置1个,自动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2.2.4高压开关柜室和厂用电变消防,坝用电变消防。两个高压开关柜室共设置开关柜16面,低压开关柜室设置低压柜10面,以上两个高压开关柜室内均设置1台mtt35型推车式co2灭火器和4只mt3型co2灭火器并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坝用电配电室、厂用变室、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独立的小间内,小间配置3只m t3型co2灭火器,并配置1台mft35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同时在每个地方均设置有烟温复合探测器,另外口门设手动报警装置1个, 进人门口设气体放气信号灯,声光报警器。

    2.2.5主变和户外开关站消防。主变露天布置,2台主变间距离大于10米,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2米以满足防火要求,每台主变均设置可储存一台变压器油量和20min消防水量之和的事故储存坑,坑内装设金属栅格(其净距不大于40mm)并铺设粒径50~80mm,厚度为250mm的卵石层。事故时,变压器油可迅速由排油管排至设置在厂房右侧的事故集油池内。另外,每台主变附近均设置2台m

ft35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和2个砂箱(100×100×100cm3) 。另设置专门房间放置灭火器具。户外开关站附近设ss100-1.6型地面消火栓2个。户外110kv开关站,设置4只mt3型co2灭火器。

    2.2.6坝区消防。坝区内溢洪道8座液压泵房,每座配置2个mf3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坝顶每50米设置ss100-1.6型地面消火栓1个,计3个。每座液压泵房设置1个感烟探测装置。

    2.3消防给水设计。居龙滩水利枢纽水库水质清晰、泥沙含量较少,可以作为消防水源。设四个消防取水口,为防止取水口堵塞可以用吹扫气管供气对水泵取水口进行吹扫;根据电站所配置的消防设备供水压力及消防用水量的要求,选用二台xbd5.2/30-125-200型水泵,扬程为52m,流量为108m3/h,两台水泵互为备用;消防水泵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以便及时发现并经确认后能尽快消灭火灾。消防水泵及附属设施均布置在技术供水设备室(高程100.40m)。另外,由两台深井泵从水井取水给高位水池(底部高程160.00米,v=100m3)供水,作为消防主水源及生活用水,消防水泵供水作为备用水源。

    2.4消防电气和监测报警系统

    2.4.1消防电气。本电站设专用消防动力盘,并标有明显消防标志,由双电源供电,以保证消防设备由2个可靠的电源。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穿管敷设,当发生火灾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厂房内主要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安全出口处,均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正常时,事故照明由交流电源供电,交流电源失去时,通过交直流切换装置自动切换为蓄电池直流供电。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疏散指示灯正常时由交流电源供电,交流电源失去时,通过其自配的备用电源供电,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均设置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2.4.2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控制系统。本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控制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形式,电站的消防控制中心设于消防控制房。

    消防控制中心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屏,对厂内的火灾报警设备及消防灭火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并对发电机组设备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进行重复显示及控制。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选用总线编码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屏接收来自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厂内各部位安装的点式感烟、感温探测器、缆式定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输入模块传送来的信号,自动或手动发出灭火指令;向控制模块发出控制信号,控制风机、防火阀、固定式co2灭火系统等消防灭火设备的运行;同时经通信接口自动启动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进行跟踪及录像,并显示、记录、打印产生报警或故障信号的时间、地点及有关火灾信息,发出声光报警。并将所有火警或故障信息经通信接口送给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

    主要设备布置区如中控室、计算机室、1g10.5kv开关柜室、2g10.5kv开关柜室、 400v厂用配电屏室、透平油库、油处理室、空压机室、高压试验室、柴油发电机房、400v大坝用电配电室、电缆层、技术、消防供水泵层等地均设置有点式感烟探测器;在主厂房运行层及安装场和中间层设置有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在安装有固定式co2灭火系统的设备区(即中控室、计算机室),电缆层及电缆廊道均另外设置有点式感温探测器或缆式定温探测器。在厂内各重要通道、走廊均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

    上述区域,按其重要性和所配置的消防灭火设备的要求选择报警、报警及手动灭火、报警及自动灭火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一个探测器探测到火警信号,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根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屏显示的报警地址到现场证实或经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证实后,即可采用干粉灭火器或手动启动消火栓、固定式co2系统,指挥救火。固定式co2系统的远方手动操作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屏上进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屏也可以设定为自动灭火方式,如果co2灭火保护区域内同时有感温、感烟两种类型的探测器报警或手动报警按钮按下后,经控制器分析判断后自动停断对应区域内的风机、关闭对应区域内的防火阀、投入灭火装置。无论是在手动方式还是在自动方式下,控制器在发出火警信号的同时都自动启动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对相关部位进行

跟踪、显示及录像,以备日后事故分析。

    根据规范及电站的实际布置进行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配置;根据灭火设备的自动控制要求配置联动模块。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所有线路均采用屏蔽型电缆,以防电厂的磁场引起干扰;所有线路均穿管暗敷。

第4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消防工程;给水设备;设计

由于现在建筑工程的多样化,使得消防工程施工难度大幅度增长[1],在设计消防给水设备时也有着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消防系统各种给水设备的分析,探讨其具体对策。

1 消防水池设计

消防系统的给水中,消防水池作用主要是储存构筑物所需要的全部消防用水,在进行具体的设计时如果没有对构筑物实际用水进行综合考虑,没有按照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指标来进行容量的确定,会严重影响消防工程所具有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本文主要按照高层建筑设计为例,在我国相关的防火规范当中有着较为确切的规定:如果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道中存有的水量和流量没有办法满足构筑物中、外消防所需要的量,那么在进行此类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必须要有符合建筑物水量消耗的消防水池。所以通过此我们可以知道,消防水池在进行水容量的设计时,需要满足建筑物内外每个消防灭火设备所需要的最低水量标准。在进行消防给水系统实际设计时,对于蓄水池设计来讲,首先要对建筑物当中的自动化消防设备,例如喷淋系统等进行综合考虑,还要满足消防栓系统以及室外消防系统所需要的用水量。以此为基础,还需要具体考虑如果火灾发生,火势会蔓延的时间,实施相关专业计算,使设计用水量有比较明确的具体数值,根据此设计消防水池具体的容积和体积。另外,此方法虽然能够确保消防给水系统水量充足,有效性高,但是这样设计出来的消防水池具有较大的容积,会对消防工程的经济性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如果想要在减少工程造价但是又能够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有效性,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整个给水状况,合理的缩减消防水池实际容积,主要依据是在确保市政供水有较高安全性和可靠性条件下,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设计出消防水池标准容积,而且需要和市政环状供水系统所能够提供的部分用水量相结合,可以有效降低消防水池实际体积与容积,以使项目建设施工成本下降。在此基础上,可以增加建筑物进水管道的规格,最大可能性的使消防给水系统满足实际需求[2]。

2 高位水箱设计

消防给水系统当中,高位水箱主要是用来储存火灾初期扑灭所需要的水,利用高位差来给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满足工作状态时所必需的水压,确保消防给水管道内有充足的水而且能够维持压力稳定性,给消防系统启动初期提供充足的用水量及水压力,使得初期火灾能够有效控制。在进行消防高位水箱的设计时,其高度的设置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方面:在室内进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时没有必要遵循充实水柱标准来设计高位水箱实际高度;如果多层建筑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那么其消防高位水箱必须要设置于建筑物最高位置。在室内消火栓位置安装了消防水泵直接启动按钮后,没有必要设置增压设施;如果高层建筑只是设置了室内消火栓系统,那么在设计消防高位水箱高度时,其必须要符合“高规”所规定的对消火栓所需静水压力最不利的要求;在自动化喷水灭火系统当中,消防所用高位水箱的高度设置需要符合最不利位置的喷头正常工作所需最低压力及喷水强度,通常按照5个喷头共同动作情况来进行核算;如果消防高位水箱是消火栓和喷淋系统共同应用的,那么其高度的设置必须要通过一定的合理计算进行确定,当高层建筑当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多层建筑当中的自喷系统设定的消防高位水箱无法满足实际压力时,都要进行增压设施的设置。增压稳压设备所设计的最低工作压力必须要满足消防给水系统中最不利位置所需要的压力。

3 水泵接合器设计

消防水泵接合器主要和消防机动泵进行配套使用。当室内原有的消防泵由于停电,检修等因素致使故障产生时,此设备可以连接消防车等室外消防水源提供水源给室内消防给水管网进行灭火。火情较大时,亦有同样效用。设计中通常需要于建筑物置入消防专属环管,环管上放置室外消防栓,确保其中要有一个消防栓和消防池取水位置间距离不超过40m,火情出现时,若城市管网发生停水现象,消防车能够从取水口直接取水对室外消防管网进行水供应。如此水泵接合器与取水口间距离需要控制于15-40m范围。水泵接合器所需要的流量都参考lO-15L/s进行计算。若室内具备自喷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时,需要参照室内消防所需总水量来计算。接合器需要设置在易于寻找,而且对交通不造成妨碍的位置处,确保使用方便[3]。

4 给水管网和消防栓设计

消防给水管网和消防栓是构成消防给水系统重要部分,其设计难度很小,但是仍然存在很多比较容易忽视的情况。喷水系统和消防栓系统在设计时需要相对独立,避免使用不便;消防给水管道在半径设计时最好保持在50mm以上,内部管网需设计成环状。

总之,在消防系统工程的设计当中,给水设备是重要的构成部分,消防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因为它不只是和整个建设工程成本具有相关性,还会直接影响到构筑物的安全性。所以,在进行消防设计时,要确保工作人员对其有足够的重视,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而且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消防系统设计中要确保消防设备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火势发生蔓延情况,保证应用者人身及财产的足够安全性[4]。

参考文献:

[1]刘德明,高位消防高位水箱储水量和设置高度探讨[J].给水排水,2009(02):124-126.

[2]蒋来,建筑消防工程给水设备设计的问题探讨[J].时代报告,2012(10):239.

第5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排烟系统;消防审核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式的变化,我国消防部门的日常工作日益繁重,消防监督工作者相对不足,加上行政许可时限的限制,使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经办一个项目的审核时间极其有限,特别是刚刚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人员,对规范不熟、理解不深、经验不足,出现错审、漏审现象在所难免,如果错审、漏审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等重大问题,将对建筑工程本身和审核人员本人都造成严重后果。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义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

审核人员必须清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这对于顺利进行审核工作起重要作用。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规定来说,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室内装修等建筑工程项目。对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总平面图和平面布置中的消防安全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2)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10)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11)建筑灭火器装置;(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1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3审核易忽略的问题以及审核要点

3.1场所装修时自然排烟口的封堵

《建规》、《高规》规定了一些建筑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对于未采用机械排烟设施的建筑功能空间、机械正压送风的楼梯间及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建筑消防设计时,均留有足够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可开启外窗,但在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包括建筑外部装修,特别是广告牌的设置),设计和施工人员经常会减少或封堵可开启外窗,审核人员在审核时不容易发现,也很少提出整改意见,许多审核人员根本不会将其纳入审核范围,或忽视其对建筑消防安全的影响,使得装修后的场所没有了原先设计的自然防排烟用的可开启外窗。

3.2合理取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GB50222― 1995(2001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装规》第3.2.3条规定: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许多设计、审核人员按这条规范规定不分建筑场所一律给予降低,是错误的作法。《装规》第3.1“一般规定”,对“一般规定”的场所不允许降低。如《装规》第3.1.6条规定: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这种场所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即使同时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不允许根据《装规》第3.2.3条规定给予降低。

3.3排烟系统排烟口的设置位置

《高规》第8.2.4条规定: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第8.4.4条规定: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平时关闭,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建规》第9.2.4条规定: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实际审核过程中,许多审核人员经常忽视排烟口的设置位置,导致排烟口设置在墙面靠近地面或悬在半空中的现象相当普通。因为规范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就导致排烟口的设置排不出防烟分区内的烟气,而使烟气扩散到着火区域以外的防烟分区,造成烟火蔓延。

3.4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相关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间附近等明显且易于取用和操作的部位(《高规》中为强制性条款)。但从实际工程设计图纸看,多数设计人员不太注意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忽略消火栓明显易于取用这点,只关心能否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使许多室内消火栓位于办公室内、走道尽头、管道井内、货架背面、车位后面等远离安全出口的墙面上等偏僻的地方,将室内消火栓“躲藏”起来,尤其是商场、仓库、地下汽车库等场所,而审核人员对此一般也不太注意,往往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才发现其位置实在难找又不好取用,消防部门也往往因为整改难度大且工程已由内部审核同意而作罢,使得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消火栓位置不当的现象非常普通。

3.5加强建筑总平面布局与供水设施总平布置和楼层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的有机结合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或者没有与楼层平面布局、室外消防供水设施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无法顺利供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外立面造型和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经常被消防审核人员忽视。

(1)没有给登高消防车预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目前很多设计都是先按《高规》规定的防火间距把总平面布置好,然后再从四个立面中选定一个认为最佳立面作为消防登高面,这种设计存在顺序上的颠倒,可能造成操作空间不足。(2)室外消防水源和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不当。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附近,没有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设施,或者没有水泵接合器,使得火场无法快速供水,延误灭火行动。(3)对裙房的进深和高度要求不实际。《高规》对建筑裙房的限制是必要的,许多审核人员一味的以《高规》第4.1.7条对裙房的进深不得大于4m和高度不得大于5m的限制为标准,忽视了具体工程和登高消防车发展等实际情况,值得探讨。(4)楼层平面布置和登高操作立面的设计不能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利条件。如登高操作立面的首层没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疏散楼梯间的出口。

第6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 商住楼 消防 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高层建筑大量涌现,高层商住楼因具备商与住的特点,成为临街建筑的主要形式。由于目前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对该类建筑的消防设计做出了规定,但对商住楼、综合楼及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等重要概念界定不明确,导致部分工程设计人员没有领会《规范》实质,人为降低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标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 与商住楼有关术语的定义解释

2.1 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2 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2.3 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由此可知,商住楼属于综合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防火要求如按综合楼来处理是偏严了,所以《高规》将该类形式的综合楼划分出来,作为商住楼按低于综合楼的公共建筑提出防火要求。

3 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3.1 商住楼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商住楼住宅疏散楼梯在设计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业营业厅屋顶作为上人平台,住宅部分各单元疏散楼梯通至该平台,再通过平台两侧的疏散楼梯疏散到地面。另一种是住宅最底层做了一个室外通廊,各单元疏散楼梯通至通廊,通过通廊设置的疏散楼梯通至地面。这两种疏散形式按照《高规》有关规定,往往不能满足要求。

3.2 商场营业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问题

通常情况下,有的商住楼商业营业厅只有两三层,但该建筑属于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或属于一类高层建筑,按《高规》要求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3.3 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问题

《高规》对于商住楼中住宅的消防设计除第6.1.3A 条外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参照其他条款进行设计。在具体设计和施工中,如果将商住楼完全套用一般公共建筑的规定和要求,都将提高其设计标准,增加投资,不符合消防设计经济合理的要求。

4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原则及有关对策

4.1 高层商住楼建筑类别确定

根据《高规》有关规定,高层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对于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根据《高规》条文说明第1.0.4条第4款第4项“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而判定一幢建筑是多层还是高层建筑;是一类高层还是二类高层建筑;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设置等消防设计,居住建筑是按住宅的类型、住宅层数来作为设计依据;而公共建筑是按照建筑高度、建筑分类来作为设计依据。

4.2 高层商住楼安全疏散设计

对于商业营业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可以看作是高层建筑的裙房,楼梯间可按照《高规》第6.2.2 条要求采用封闭楼梯间;对于超过24m的商业营业厅,其楼梯间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置。因此,商住楼作为商业营业厅和住宅两部分构成的特殊综合楼,各自的人员疏散系统相对独立,在两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和加强人员疏散保护的条件下,商住楼的商业部分可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住宅部分可按照将商业部分层数计算在内的纯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4.3 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

商业服务网点内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在设计中由首层通向二层的疏散楼梯应严禁使用旋转楼梯,在满足疏散距离的情况下应考虑在一层安全出口处设置通向二层的疏散楼梯,有条件的尽可能的利用室外疏散楼梯作为辅助楼梯。对于商业服务网点消防给水设计,疏散距离不超过20m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于20m不超过30m,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业服务网点内只需要满足两股水柱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不限制消火栓设置位置。

4.4 商业和住宅层数的换算

商业营业厅的层高通常大于住宅部分的层高,例如某高层商住楼,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其中一至二层为商业用房,层高为4.2m;三至十层为住宅用房,层高为3.1m。按照建筑实际的层数对住宅部分进行设计,会使商住楼层数小于同等高度的住宅楼,与建筑高度、层数有关的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形式有可能降低标准。目前,有研究人员提出商住楼层数修正换算公式N= N 1+ N2(式中N 为住宅设计层数,N1 为住宅部分的层数,N2 为商业部分换算成住宅的层数,N2= H/ h的四舍五入值,H为商住楼商业部分的建筑高度,h为住宅部分的层高)较为合理,可以运用于商住楼、综合楼的建筑层数换算。

参考文献

[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2] 刘珠峰.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7.

[3] 陈军. 关于商住楼消防设计有关问题的讨论. 中外建筑,2010,8.

第7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自动报警,消防工程, 控制系统,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progress of human society, the buildings were gradually to mature. In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fe and value of today, how to prevent the fire and reduce all kinds of fire damage to humanity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he fire alarm and fire automatic control system of modern architectur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sub-system of,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fire engineering in the composition of the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of the automatic alarm control system is the basic form, an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fire engineering of the automatic alarm control system design which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Key words: the automatic alarm,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 control system, the design

中图分类号:U260.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火灾对人类社会财富以及人民生命安全造成过巨大的损失。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是现代建筑中的重要组成系统,如何创造一个安全而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消防安全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生产、系统设计和工程施工等迅速成为我国新兴的产业和热门行业。然而,自动报警系统也有误报现象的出现,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有必要在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加以重视,以减少误报警的出现。

一、消防工程中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组成

1. 火灾触发器件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可为火灾做出先期的预报,使火灾得以及时扑灭,从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需要各专业之间的紧密配合。在该系统中,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零件被称为触发件,包括火灾探测器以及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的响应,并能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火灾探测器又可分为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以及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复合火灾探测器几个基本的类型。不同的火灾探测器被应用于不同的场所,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以手动方式而产生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 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装置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报警装置能够接收、显示以及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能发出火灾控制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电源系统,同时可以监测探测器以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等;还能接收、转换和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也可以执行相应的辅助控制等任务。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包括主电、备电的自动转换,电源故障的监测功能,火灾报警优先报故障功能等等。

3. 消防控制设备

在火灾的自动报警系统中,如果接收到了火灾报警后,就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的消防设备同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被称为消防控制设备。消费控制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等。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要设置在消防控制的中心,以便于进行集中而统一的控制。有些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的现场,但是其动作信号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同时实行集中与分散相互结合的控制方法。此外,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其中备用电采用蓄电池。系统电源除了要为火灾报警的控制器提供电力以外,还要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供电。

二、消防工程中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基本形式

1.区域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主要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探测器组成,适用于小范围内的消防保护。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是由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同时处理各种报警的信号,该设备是组成自动报警系统中最常用的设备之一。区域报警控制器巡回检测报警区内各个部位探测器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火灾信号或故障信号,并发出声光警报信号。区域报警的控制器接收到来自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之后,本机要发出声光报警,同时还将报警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室内的报警控制器中。

2. 集中报警系统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探测器等几部分组成,通常适用于较大范围内达的多个区域的消防保护。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将几个不同的区域报警控制器连接起来,从而组成一个系统,来接收各区域报警控制器所发来的火警信号以及故障信号,同时指示出火警区域或故障区域的位置,发出声和光的报警信号。

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的报警系统通常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探测器等设备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区域显示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部分组成,系统的容量较大,消防设施控制功能较全,通常适用于大型建筑的保护。

三、消防工程中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 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的设计

在消防工程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的设计最初阶段,首先要对建筑物的使用特点和消防保护要求认识清楚,同时对所采用产品的性能和参数有充分的了解,按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对工程进行系统的设计。设计中要注意感烟探测器应该远离非火灾性质的烟雾源,在探测器中尽量选择光电感烟型,减少由潮湿和气流以及油烟等引起的误报警。

2. 注意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的工作环境

在建筑内部装修施工以及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之前,首先要安装报警系统的底座和安装盒,同时还要加上防护盖,以消除室内装修时各种粉尘的威胁。此外在报警系统安装以后还应该定期检测和清洗自动报警的控制系统,使其正常的工作。一般来说,在安装后的两年内要进行第一次清洗,此后每三年清洗一次。

3. 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要及时监测,并要有试运行期

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在安装好之后要确定一段时间进行试运行,并及时监测试运行期内系统设计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完全符合运行使用要求,以及检验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运行要求。经过自动报警系统试运行之后,还要测试报警系统对水蒸气、灰尘以及油烟、香烟等能引起误报警的响应等。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建筑物的日益增多,消防工程中的自动报警系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受到消防监督部门和应用者的高度重视。只有高度重视自动报警系统工作的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满足客户的要求,才能减少误报警的出现,使其真正为消防工作以及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服务。

参考文献:

[1] 苏 莉,熊第媛.浅谈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2.

第8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关键词:消防验收;问题;措施

消防验收工作是检验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安全防火设计等功能进行检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与生命、财产等息息相关,因此消防验收工作受到国家及社会的关注,所以务必保障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随着国家与社会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视提高,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已成为严格的消防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然而许多建设工程单位或因对这一法律规定并不清楚,或因其他原因而刻意忽视,致使建设工程在竣工后,往往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尤其是许多工业园工程、开发区工程等都未接受消防验收,这表明建设单位对消防验收的意识十分淡薄。同时,由于建设单位不存在高度的消防验收意识,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随意改动设计图纸上关于消防工程的设计,而将消防设施作为装饰自行建设。例如,在有的工程建设中,室内的消火栓栓口建得与墙面平行,致使消火栓门难以关紧;或是室外消防栓远离过道,被设置在离建筑物较近的地方,这大大降低了消防车使用的及时性;有的建设单位使用木质或是没有经过防火处理的钢制材料作为疏散楼梯,且宽度不足1.1m,或是楼梯是旋转形式的,且上下踏步角度超过10度。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符要求,图纸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是最基础的存在,它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全面的图纸,指导整个工程的建设。随着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竞争力度的加大,许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往往以讨好建设单位为前提,从而忽略了建设工程的科学性。尤其是许多建设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忽视,直接导致设计单位在设计中不顾国家关于建筑消防的规定要求,也不管建设工程规范的具体情况。结果是在设计图纸中难以发现的消防方面存在的缺陷,直接暴露在建筑施工中,这就很难达到消防验收的要求。如:从建筑设计图纸中,可以明显看出办公室区域以及商铺卖场等区域的完美消防建筑,然而在消防验收工作完成后,业主自行将区域进行分隔,致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的正常运行都出现问题;甚至在有的设计中,消防给水、报警淋喷等消防设施没有任何图示,仅仅是呈现文字说明。

(三)消防验收单位的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在建设工程数量逐渐增加的今天,从事消防验收工作的人员数量却未有变化,始终呈现量少、事多、质弱的特点,导致消防验收监督工作不到位。同时,为了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许多人员都是临时上阵,属于典型的边干边学,这些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在进行验收工作时敷衍了事,随意性大。甚至有的消防验收人员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采取避而不查,掩耳盗铃等方式,多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作为主要参考,导致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途径

(一)强化建设单位的消防验收意识,加强对设计图纸的执行力度

建设单位作为消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必须具备严格的消防验收意识,才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消防责任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一般的建设工程,要求在通过备案管理,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到消防机构备案,这将利于提高消防审查效率。至于特殊的的建设工程,对其的验收工作,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等都需要消防机构完成。通过彻底改变建设单位领导的思想观念,让他们主动参与协助消防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筑施行一定的惩处,以降低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设计图纸是指导建设单位执行工作的重要文件,是设计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涉及到大量的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定,对于减少由火灾引起的大量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及图纸的相关规范执行,也能进一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对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图纸的科学合理性

首先,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图纸的审查力度,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杜绝设计图纸降低或是省略消防设计的情况。其次,可以通过建立责任惩处制,提升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的重视度,由专人进行消防设计管理,争取从源头上做好消防验收的准备工作。最后,工程设计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定期到施工单位查看,监督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括消防设备、消防材料等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才能保证建设与设计相统一,共同协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三)提升消防验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了更好地应对逐渐增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需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消防验收队伍,除了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消防验收队伍的实力。同时也要注重提升验收人员的服务意识及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消防验收,针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要对建设单位提出整修要求,才能真正的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单位作为3个参与者,都对提高消防质量,减少火灾隐患具有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者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消防验收,只有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改善,才能真正地达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4,(04).

[2]熊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1).

[3]李万鹏.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几点思考[J].管理学家,2013,(16).

[4]李明,翟建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改革策略探讨[J].安全,2015,(07)

第9篇:消防工程的设计范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省和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责任,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

(二)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并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

(三)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

(四)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一)建设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或者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

(五)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建筑内设有前6项所列场所之一的建设工程;

(八)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九)除第(七)项及第(八)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九条下列建设工程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一)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二)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三)工程造价在20亿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五)部级、省级和涉外的建设工程项目;

(六)国家和省有关单位的重要建设工程项目;

(七)其他应当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项目。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除本条外的建设工程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消防设计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

(二)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二)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

(三)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四)施工作业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七)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八)施工现场应当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九)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同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总责,并明确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及其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备案企业标准的产品;

(三)参加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相应数量的设计人员、施工技术人员通过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办消防业务培训时,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本规定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八条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抽查:

(一)经举报或者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

(二)需要进行消防技术专家论证的;

(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认为消防设计存在问题的。

第十九条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备案、备案抽查的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二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公告。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的;

(二)建设单位选用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不符合国家资质等级规定的;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区内设置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为易燃材料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施工作业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的;

(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未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的;

(三)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未及时清除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的;

(四)未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堵塞、挤占临时消防车道的;

(五)施工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未设置或者提前拆除、停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