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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

第1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模范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局党委党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行风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自我加压,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转变了工作职能,发场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带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污管科先后协助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集中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环保专项行动、秸秆禁烧等多方面的工作,对135家应取缔、淘汰企业、18家小造纸依法实施了强制关停、取缔;下达污染源限期治理236家,停产治理78家,限期整改完善治污设施60家,引进造纸污水生化治理技术10项,组织验收各类点源治理79家,为120家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服务.上报各类报表、文字5000余份,先后多次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我市环保工作中提供组织迎检服务.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掌握、了解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动向,拓展思路,发挥业务科室的优势作用,真正为基层和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1、污染源普查工作

今年三月初,针对全市的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尤其是全市的耐火行业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特点,我带领科室人员及时制定了普查方案,对全市的排污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企业的底子,并对清查过程中没有治理的企业现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水污染集中整治活动

三月下旬至五月份,全国人大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为迅速控制双洎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我与科室人员一起迅速制定方案,积极筹备了水污染集中整治会议相关材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市领导、局领导一起,加大监管力度,沿河逐个检查入河排污口,依法对37家超标排污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对电厂粉煤灰泄漏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特别对以前没有纳入管理的煤矿矿井水进行了整治,使水质明显改观,确保了全国人大的顺利检查。

3、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自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暨清查放射源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和科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助局领导做好专项行动各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的汇总与上报工作;二是起草制定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协助召开了专项行动千人动员大会;三是做好督促工作,负责起草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目标责任书,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乡镇;四是及时作好汇总与上报工作,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各部门上报整治工作进度。五是制定了行动方案,组织公安、电业、工商等部门对135家死灰复燃企业及十五小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处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予以关闭或取缔,对年产量小于1万吨且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造纸企业予以提前关闭;六是开展了清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调查工作,排查出使用放射源单位50家,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表49家.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20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全市放射源使用已基本普查清楚;对废弃、废旧电子、危险废物进行了调查建档,对危害严重的五里堡化工厂的铬渣已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目前省计委已列入计划,准备拨出专项资金进行处理。

4、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认真按照省、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及省主干道公路沿线大气综合整治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积极协调各乡镇,经过调查摸底,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沿途27家石灰窑进行了强制取缔;对43家石子厂停产到位,对高速沿线的23家耐火材料、水泥等企业下达了治理任务,通过整治,高速公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秸秆禁烧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分管高速、路沿线的禁烧工作,在禁烧工作中,我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秸秆禁烧监督管理法》,将禁烧工作目标分包的各相关单位,具体到责任人,实施分片包干,分级管理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工作制度,与局领导一起到高速沿线各乡镇,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督察工作,每天对各单位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组织宣传车,在辖区各乡镇巡回播放禁烧通告,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在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市领导、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6、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筹备并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助大学编制了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是对55家万吨以上的造纸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配备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三是带领企业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并通过召开造纸污水治理技术研讨会、企业座谈会、方案审查论证会,请教有关院校专家等措施,先后引进造纸污水治理技术10余项,部分治理技术已在企业中推广应用,如、等10余家上规模造纸企业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探索水污染治理新机制,推行了联片治污、完善造纸污水处理系统、企业转为商品浆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谁污染负荷,到目前为至、等10处实行联片治污的设施正在施工,二厂、等近10家企业转为以商品浆为原料生产中、高档产品,、、二纸厂等10余家企业配备了污泥脱水设备,提高污泥处理效果。五是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制定并实行限产限排计划,对煤矿、造纸等排污水企业开展设施大检查、严格按照标准逐厂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影响双洎河水质的淘沙点、小塑料加工厂依法取缔等措施,确保双洎河出境水质达标排放;六是协助局领导做好夜查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查,严查超标排污行为,分析水质反弹原因,并制定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制定了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对耐火材料等工业窑炉企业实施了窑炉烟囱编号喷绘等措施,将各企业情况编汇成册子,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对高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迎接全国人大、中央各有关部委和省、市视察为契机,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对136家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四是加快验收进程,对已治理达标的企业实行分类排队,及时做好技术服务于指导工作,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五是建立了污染源档案,详细记录各企业治理状况、达标排放情况、违法排污情况,为今后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8、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带领科室人员对全市的煤炭、铝石井、采石场等生态破坏严重的190余家企业,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了生态调查与上报工作;二是对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了初步核查,对规模较大的一家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治理。三是购买了《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书籍,指导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9、科技标准与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协助制定了城市环境规划;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推行规划》,对全市的五家符合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条件的企业有关材料进行了上报,三是重点对省批的重点项目铝业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已于年底前顺利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四是完成了科技标准申报工作,对造纸污水二级悬挂链式处理技术、煤制气等治理技术以科技星火项目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10、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11、临时性工作

完成了局交办的申请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各级迎检筹备工作、信用社存款、日报收集等各项临时性工作。

10、服务性工作

组织中队有关人员,就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方法、限期治理立案查处、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与指导,并带头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技术服务措施,对污染治理企业治理技术选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避免了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

第2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一、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20__年共下企业检查千余人次行车8万余公里,开展了包括含铅废物、感光材料废物、实验室废液、废药品、废矿物油、废油漆渣、厨馀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工作。对金苹果印刷、个体、北方船厂7家存在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共计23500元。

现场监督转移危险废物19种8342.95吨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14份,其中,跨省转移危险废物40次389.2吨;签订感光材料处置协议85家,年处置量45吨;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304家,集中处置医疗废物1980吨;签订实验室废液处置协议38家,集中处置实验室废液5.27吨;处理废药品137.54吨、废矿物油331.221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7.036吨、处置含铅废物3700吨、含铬废物378.72吨、废油漆渣216.565吨、废碱223.82吨、废乳化液19.88吨、含锌废物244.6吨、含酚废物75吨、无机氰化物19.5861吨、石棉废物69.515吨;进口废物综合利用8.5万吨。

(二)贯彻落实《固废法》,开展了全国性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和全省、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

根据省局污控处和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召开的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培训会议的要求,对我市11个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情况进行了普查。

依据新修订的《固废法》,5月下旬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市直管30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表的审核、汇总及核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申报数据的准确性。据此次申报统计,20__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24类5.98万吨,处置利用率达到94.5。

(三)抓住机遇,做好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全国试点工作。

今年初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5个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城市之一,我们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监管工作,开展了全市感光材料废物专项整治活动,走访了60多家产废单位,处理感光材料废物违法案件4起,使我市感光材料废物的管理范围覆盖全市,20__年集中处置量增加到45吨。同时为整体提升哈尔滨市感光材料废物处置水平,计划将现有感光材料废物处置单位搬迁至哈尔滨市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进入园区化强化末端管理。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开展了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市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协同市安全办、市公安局、道外区安全办、道外区公安局对哈尔滨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储运分公司剧氰化锌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会议协调,制定了初步的处置方案。与市卫生局联系、协调,对卫生系统内4家医疗单位贮存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计量;为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职工医院和尚志市第二粮库的2罐液氯和760.5公斤磷化铝联系了处置企业;通过集中整治,并对其中8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处置。对哈尔滨汽轮机厂、市四院、哈航集团等19家单位处置废弃危化进行了监督管理,共转移废弃化学药品7.036吨。

(五)认真做好危险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发了《关于关于加强放射源、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危险

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认真组织开展了沿江沿河企业、居民集中居住区重污染企业危险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先后排查了化工、制药、医疗、核技术应用单位等82家重点污染企业,要求企业认真落实隐患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把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降至最低。

(六)妥善处理信诚化工含酸废物污染。

3月22日,哈尔滨市信诚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含酸废物污染后,我中心会同监测中心站多次对废弃物泄漏和堆积处周边环境进行布点采样监控,组织召开了2次由化工、市政工程专家、污染责任单位、附近居民参加的专家论证会,1次协调会,研究讨论最终处理意见并帮助解决因污染造成的纠纷。目前为止,在中心和香坊环保局的监督下,责任单位已将污染物彻底清除,现场经监测均符合环保要求。

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辐射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按照全省辐射安全工作会议强化核技术利用的安全管理,防治核辐射污染事故的部署,制发了《关于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的

通知》,要求各单位强化放射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核与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对12家申请新进放射源的单位办理初审程序,全年共新进放射源32枚。对于Χ光和放射性同位素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放污法》的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卫措施,在核技术应用场所悬挂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二)开展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电磁辐射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目前,已完成15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52家电磁辐射污染源单位的申报登记,并报送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进行审批。

(三)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数据库。

按照环保总局《关于放射源编码规则的通知》要求,建立了我市放射源动态数据库,将全市66家涉源单位868枚在用放射源输入数据库,建立每个源的档案,并对每个源进行危险度分类和身份认证,编制全国统一的编码。开展了“一源一卡”挂牌工作,对市区868枚放射源逐一进行核实,现场指导挂牌,确保每个源都处于动态管理之下。

(四)加强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力度。

针对去年专项行动清理出来的152枚废旧放射源,为防止出现类似外省市废旧放射源误伤事故的发生,我中心积极与省辐射站联系,召开废源收贮协调会,协助省辐射站加强对我市废旧放射源的收贮进度,目前,我市已经清理74枚废旧放射源,消除这些对我市产生严重威胁的“定时炸弹”。

(五)妥善处理7.13放射性污染事故。

7.13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对

事故发生地进行了监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最短时间内确定了放射源的种类、污染区域和应体检排查对象,共对全市拥有放射源的单位进行了多次实地仪器排查,对20余家哈市供热施工单位及其监理公司进行了逐一核实,并多次赴北京、成都、盘锦、丹东等放射源生产厂家了解情况进行比对。

同时,按照市政府协调会的部署,承担了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编报7.13放射性污染调查处理综合情况日报24期,事故处理进展情况报告10余份,迅速准确全面的将各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使市领导及时掌握情况,部署工作。

在市公路工程处放射源被盗追查过程中,配合公安部门通过对平房区、动力区200多家废品收购站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被盗放射源,避免了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即将竣工。

该项目一期总投资600万元,目前,一期主体工程综合楼、收发室、2个车间已完工,外墙装修已完成,进入室内装修阶段。年处理600吨的实验室废液焚烧处置设施、年处理20-30吨的含氰废渣(液)处理设施、年处理100-150吨废铬液(渣)设施、年处理300吨的定影废液设施已陆续进入场地,正在进行运行调试。因资金问题配套设施建设正在等待建设。

(二)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正在进行中。

20__年7月26日,香港专业环保(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告知我局已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管理公司并再一次承诺20__年8月5日开工建设,11月底竣工,12月调试运行,现已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办公区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外装饰工程正在进行;与北京机电院签订了焚烧设备供货合同,主厂房设计工作正在进行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三)开展了厨馀再利用工作。

在我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富达环保饲料再生有限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营,截至目前为止,已收集处理厨馀500吨,加工成精基料90吨。

四、队伍建设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六项制度、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为准则,设立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和服务电话,将有关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时限通过网站、公示板向外界公布,接受监督。

第3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污染防治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污染防治资金由大丰市财政预算每年予以安排,并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共同管理,资金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进行支持。污染防治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从地方财政收入(包括超标排污费)中预算安排,其中污染防治资金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的3‰,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参与项目库管理和项目的审批;批复下达资金资助项目的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库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的验收,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一、资金的使用范围

1.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支持有利于完成我市COD、SO2总量控制任务的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污染行业专项整治,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项目,相关行业“零排放”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程以及污染治理工程。

2.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支持相关行业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强制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3.饮用水安全项目。包括水源地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等。

4.环保产品和清洁生产工艺研究开发项目。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用于集镇、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控制,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6.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及省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

7.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环保部门投资实施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立污染监控系统。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研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二、资金的使用原则

1.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公共财政对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2.符合《大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

3.资金安排“公平、公正、公开”,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专款专用。

资金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进行支持。

三、资金的使用管理

1.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大丰市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年申报两次。

2.资金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3.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批并确定支持项目。联合建立并管理项目库,将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对项目入库、入选资助名单、项目实施进度、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后续支持进行全过程信息管理。

4.污染防治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环保部门拟出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同意后联合发文。

5.污染防治资金补助方案,由市环保局办公室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拟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6.污染防治资金下拨以后必须专款专用,市环保局办公室会同监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四、资金违规使用的处理

1.补助资金的使用和资助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项目未如期启动实施,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须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五、注意事项

1.市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受理资金申报、审批、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本办法自之日起生效。

3.国家如出台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013年我市投入的污染防治资金达2060.53万,占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07亿元的4.12‰。其中用于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310万元,农村三加一工程486万元,乡镇垃圾焚烧补助180万元,涉及乡镇打捞漂浮物约2000吨、整治排污口500多个,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0万元,环境监测设备购置98万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63.5万元,水源地自动监测站118.54万元,大气污染自动监测系统90万元,生态建设奖励基金50万元,污染减排专项基金60万元。在项目实施区域,经监测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5天,达标率为98.1%;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为64.3分贝,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安排污染防治执法专项经费244.49万元,对涉重企业的环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了涉重污染源档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重金属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结果表明,2013年我市全部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能够稳定达到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全年度未发生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涉重金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第4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一、年工作情况

(一)生态建设工作

1、扎实推进蓝天行动。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全力配合市上完成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生产中心的关闭工作,配合做好鸿化厂搬迁的前期工作。重视清洁生产,督促区三兴金属加工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油烟废气治理,开展了城区餐饮企业的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信酒楼、仁和印象酒楼等21户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加快推进城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煤改气”工作,下发宣传单1000余份,改造餐饮单位118户,实现“煤改气”率达到100%。加大辖区内粉尘、烟尘污染企业的巡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476人次,巡查企业108家。加强废气污染监察力度,对区金胜机械厂实施了拉闸断电,对市东能锅配铸机厂、市福兴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市大润石化有限公司、等6家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粉尘进行彻底整治。加强了对环绕城区的超祥化工等5户钡盐企业治理力度,对其原料堆场、钡渣堆场进行了彻底整治,落实了“防风、防雨、防扬尘”的具体措施。规范了市金典化工有限公司和区川盛化工厂的煤渣堆放场,削减地表扬尘的排放。

2、务实推进清水行动。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了全区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工作,并开展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建设的项目,无超标排放企业。强化污水治理,建设了威远河区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启动了何市镇、新民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了新民镇董家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釜溪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污口整治工作,清理工业企业排放口17个,督促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市金典化工有限公司、区川盛化工厂、市达成化工有限公司、市南丰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排污口整治。开展生猪屠宰废水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

3、全力推进宁静行动。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整治,检查企业48家。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夜间施工,切实加强夜间施工审批,查处违法夜间施工6起,办理夜间施工3件。做好环评审批管理,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全年审批各类工业企业和三产业家。对市远发热处理有限公司、更新钙粉厂、川南建材市场等6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积极督促其整改。配合区执法局对练歌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出动人员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开展两考禁噪、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0次,发放两考禁噪宣传资料100余份。

4、强力推进利废行动。配合区卫生局进一步加大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监管力度,制定并出台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4家区级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的危险废物台帐建立情况、危废贮存、转运、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暂无违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工业企业乱排、乱倒废弃物专项治理行动,检查企业20余家。完成了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规范了27户危险废物产生的台帐、处置协议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完成了我区年度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排放企业调查工作。对产生危险废弃物单位区三兴金属加工厂、市东联锅炉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堆场进行规范。

(二)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严格环境执法,惩纠违法行为。以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一线,查纠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部、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规范整治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9家;加大对釜溪河流域和化工行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对在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简报等资料100余份。

2、加强污染源日常监察(巡查)。出动执法人员478人次,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市海滨化工公司、钡盐行业等重点污染企业巡查频次达每月2次;按时上报了环境监察季报。

3、强化建设项目现场执法,严格实施“三同时”监察。严格执行《区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实施意见(试行)》,对省转或辖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按分级管理原则,对市双龙混泥土有限公司、市金典化工有限公司、区川盛化工厂、西南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实施“三同时”现场监察;按时上报《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报表》,有效提高了“三同时”执行率。

4、严格排污申报、收费。以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面启用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截止目前106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有效地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征收排污费5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5、深化固废的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对辖区内区三兴金属加工厂、市东联锅炉有限公司、市大西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期超过一年进行限期整改,并规范了辖区内钡盐企业的原料堆场和钡渣贮存工作,有效地防范了环境安全的发生。

6、及时稳妥地解决群众的环境诉求。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维护管理和投诉受理工作;快速、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全年处理件150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确保件处理率为100%,结案率在98%以上。重视源头防范,成功化解了大洋碳素有限公司废气扰民群体性事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1、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严格控制新增排污量,编制“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做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工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年分别减少1.6%、1.5%(其中农业氨氮减少1.6%)、0.50%、1.00%。

2、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排污总量控制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和治理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开展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全面落实《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扎实推进管理减排,确保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动淘汰小电镀、小水泥等落后产能。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了市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凤凰乡卫生院等16家医院的Ⅲ类射线装置,对存在问题的医院实施了限期整改。加大铸铁行业监管,全年检查铸铁企业7家。

(四)环保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到和大广场进行宣传,共展出了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环保知识海报40余副,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80人次,现场答疑15余件,受理投诉案件2件。

2、积极开展环保知识送上门活动,将环保宣传手册、环保宣传挂画等500余册送到社区、学校、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扩大环保宣传范围,营造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五)队伍建设工作

1、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盐都先锋活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了《区环保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栏、座谈会、上党课等形式扩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开展党务公开活动。

2、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强化了劳动积纪律、财经纪律等一系列的制度。积极推动机关文化建设,狠抓业务培训,坚持每月学习2次。

3、重视项目工作,强化对上争取,全年累计争取省级资金400余万元,其中,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全市唯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存在着一些基层领导、企业老总、投资者的环保意识差,新上项目不愿做环评,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二是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向农村转移趋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三是工作人员不足及环保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方面存在差距。目前人员少,工作量大,经费紧张,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发展。

三、年工作安排

年我局将在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和目标,攻坚破难,真抓实干。

(一)进一步完善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圆满完成征收任务。严把项目审批关,确保建设项目环评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规范排污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和日常巡查,规范排污收费,定期开展污染源监测,确保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发生。继续做好环境投诉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第5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扬尘;开放源;污染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大气污染开放源的定义

大气污染扬尘开放源,是指对于没有覆盖物(包括天然覆盖物和人工覆盖物)遮盖而露天存放的粉状颗粒物堆场以及裸土地面等,如果其表面处于干燥状态,那么在一定的动力(风力或人力)扰动下,其表层颗粒物可被扬起而进入大气环境并扩散一定距离,形成城市扬尘,这类污染源统称为扬尘开放源[1](简称开放源)。国内目前对大气开放源的管理的研究已有一段时间,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许多城市尚未将开放源列入日常管理的范畴,可以说我国的开放源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大气污染开放源管理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

2.国外大气污染开放源管理经验

2.1 完善的立法

美国的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是从立法开始抓起的。1970年美国《清洁大气法》(CAA)及后来1977年和1990年两次修订的《清洁大气法修正案》对排放源采取了多种控制标准,包括排放水平(或绩效)标准;技术标准(具体的监测和控制要求);设计标准(强制要求某些情况下使用专门的治理设备);实际操作标准(当控制技术不可行或不存在时要对排放源的实际操作规程做具体说明);总量控制标准(给定排放源一个排污限量,允许其选择守法方式执行,如酸雨项目中的排污权交易就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等。在这些法律中不仅规定了对大气污染固定源和开放源的控制标准,还明确规定了一些开放源的控制标准。

另外,在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大气污染控制区,如曾面临严重尘污染的美国圣华金大气污染控制区自1996年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控制开放源扬尘污染的法规,在实施中又对这些法规进行了数次修订。在法规中针对各类开放源的管理方法和污染物排放均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2.2 分类进行管理

在城市中,开放源的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为实现对如此大规模开放源的有效管理,国外普遍采用了对开放源进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国外对开放源的分类,是按照其产生的源头和特点来进行分类,具体分为:(1)露天放置的料堆;(2)地面;(3)道路路面;(4)建筑施工工地;(5)农田、荒山。

如美国圣华金大气污染控制区出台的开放源扬尘污染的法规,就针对施工扬尘、散装物料扬尘、道路遗洒扬尘、地扬尘、道路扬尘分别提出了管理和控制措施[2]。

另外,针对开放源中的重点开放源,还进行了不同等级的界定,实现差别化管理。即对高风险或者大型的开放源,应实行重点管理,以实现事半功倍的管理效果。比如像英国,将施工工程按规模分为三类,分别为低风险(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房地产规模为1到10处,对敏感受体很难产生影响),中等风险(面积为1000~15000平方米,房地产规模为10到150处,对敏感受体有间歇影响或可能产生影响),高风险(面积为大于15000平方米,房地产规模大于150处,对敏感受体有重大影响)[3]。美国则把施工工地分为大型(≥40英亩)、中型(0.5英亩~40英亩)、小型(

针对不同等级的施工工程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其中对高风险施工的扬尘控制要求严格且细致,如在施工场界周围设置监测系统,以便对整个工地的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可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对策。而对中、低风险的施工工地,管理措施则相应简单些。

2.3扬尘申报制度

美国和英国均规定了相应的扬尘申报制度,针对一些重点的开放源,在重点的开放源施工或投入运营前,应向管理机构申报扬尘污染控制计划。如美国划定的大型和中型施工工地,运输量大于或等于2500立方码(约1912立方米)土石方的施工项目。

扬尘控制计划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地址、业主、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人员(他们对尘控制计划负责.对产尘设备和产尘操作负责)的电话号码。

每个项目的作业类型.规模、地点、开工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作业所涉及的区域、每天运输的土方量、项目工程占地总面积。

产生扬尘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作业对土壤的影响情况。

作业场地实际的和潜在的尘污染源;处理和储放散装物料的区域;已铺装和未铺装的道路情况;可能发生道路遗酒的出口、人口和交通运输区域。

使用的尘抑制剂情况,包括产品说明、使用说明(使用方法使用频率使用的量)、类型、数量、应用效果、对环境的影响资料、对应用于地表的适宜性和安全性的使用许可证。

在未铺装道路及接近已铺装公共道路之处将要采取的控制遗洒的特殊处理或控制措施。[2]

扬尘控制计划还要描述开工前、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完成后,所有产尘点所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

扬尘控制计划的申报可以实现对开放源的动态管理,从而能够使管理者及时掌握开放源的污染排放情况及变化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和监督。

2.4 量化的管理标准

国外在开放源的管理方面,对开放源的管理措施要求具体明确,有相应的量化指标,不仅便于管理,也便于监督。这些量化指标,不仅包括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还包括地表硬化标准,道路两侧硬化宽度的要求。

如美国圣华金大气污染控制区针对开放源的污染物排放,普遍是要求在采取管理措施后,空气混浊度小于20%。

而针对料堆和硬化地面稳定提出的量化指标为:可见的硬化地面;贴地表的植被覆盖率至少达到50%;直立的植物覆盖率至少达到30%;表面不易被腐蚀的物质(如:岩石、石头、或其它硬化材料)至少达到10%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才算表面稳定。

结束语

本文对国外大气污染开放源管理的一些举措进行了介绍,由于大气污染开放源具有的源强不确定,排放随机,排放位置不固定的特点,导致大气污染开放源管理仍是目前大气污染源管理中的一个难点。而且在针对开放源管理的一些关键问题上,如如何利用现有监测设备构建有效的开放源在线监测体系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在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中也发现了开放源在城市环境污染中的贡献比率越来越高,在一些城市开放源对城市空气颗粒物的分担率甚至已达40%~80%[4]。一些城市也开始采取一些技术和管理的措施对大气污染开放源进行治理,但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在借鉴国外成功的大气污染开放源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方法,成为下一步大气污染源管理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利文,白志鹏,郭光焕等.开放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的评估技术与实例[J].环境科学研究,2006,19(3):18~23.

[2]张鹏.美国圣华金大气污染控制区尘控制措施[J].世界环境,2003, (6):21-26.

第6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一、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电镀污染

(一)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电镀集中工业区的选址,选址建设前需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环境敏感区、水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内不得批准建设电镀集中工业区。经批准的电镀集中工业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入驻电镀集中工业区的电镀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完备的审批和验收手续。

(二)实行“增量控制”和“存量优化”的原则,一律不得审批新建、扩建电镀集中工业区以外的专业化电镀企业。现有专业化电镀企业2012年底以前要向电镀集中工业区集中并同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二、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三)对存在建设单位未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久拖不验”、“久试不验”,未经环保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予以严厉处罚。

(四)对电镀集中工业区一律参照省控重点源环境监管的要求进行监管,安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按照相应频次进行现场监察监测。

(五)电镀废水必须“分类收集、分别处理、统一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含一类污染物的废水要单独处理并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后设置专门的采样口;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并按照从严原则执行。

(六)危险废物必须实施规范化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要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台账以及管理计划备案等制度;电镀槽液、废槽液、污泥及电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弃置或排入废水收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全过程管理。

(七)按照《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电镀集中工业区应建立环境预警体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演练。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电镀集中工业区环保行为

(八)电镀集中工业区需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要建立齐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记录,对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水排放监测以及污泥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收集整理原辅材料、用水量、重点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等原始凭证,分类建档备查。

(九)自行管理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电镀集中工业区应具备相应运营资质;委托他人运营的,运营方应具备相应运营资质。设施运营管理需遵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

第7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一、基本情况

*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确保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突出生态市建设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

为确保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2月份,我们在对各项任务指标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将未完成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根据部门职责,对生态市建设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按照全市环保工作安排,将涉及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分解到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之后,定期进行调度和督查,大大推动了工作的落实,目前,大部分任务指标已经提前完成。

(二)认真扎实地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年,我市有4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组织完成了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其中,博兴县博兴镇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已经公示,近期将获得命名。为保证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我们在具体审核工作中,严格程序和标准。一方面,凡是到市环保局申请创建的乡镇,我们都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创建乡镇的现场进行认真的勘察,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对经现场勘察和材料审查不符合各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一律不予上报。仅*年,我们就否决了4家乡镇的申请,从而保证了申报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严格申报程序。我们在工作开展之初,就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及参加创建的乡镇,按照标准组织准备有关材料,凡是材料未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县环保局不得办理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对未经县区政府审核的乡镇,一律不予审查和申报;在市环保局组织的审核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成立专家组,负责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严把县区规划关,保证规划质量

为保证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从规划入手,通过严把规划评审关,提高规划编制水平。首先,成立专家组。我们成立了由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和环保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家小组,专家都具有高级职称,其中3人是教授级高工,在*市范围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很深的专业造诣,从组织上人员上为生态规划的把关提供了保证。其次,严格审查。我们要求各县区在申请市专家组论证前,必须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以及人大、政协、政府等的意见,申请论证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这一措施的落实,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纸上谈兵的现象发生。第三,认真论证。为保证专家对规划有所了解,所有的规划在论证前就发放到专家手中,并要求专家根据相对分工,重点对自己业务领域的篇章提出主导意见。论证结束后形成的专家论证意见,要求在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才生效,杜绝专家论证走过场的问题。

(四)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我们非常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把建设*贝壳堤岛与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纳入了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创建工作。经过能力,*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部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0480公顷,占我市国土面积的8.52%。

根据省环保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的通知》(鲁环字[*]176号)精神,我们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确定了把我市境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在无棣县自查的基础上,对无棣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贝壳堤岛与湿地部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对促进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广泛支持。但是,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保护区的管护能力的提升;二是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二、主要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结合”。

(一)生态市建设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

根据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规划要求和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把*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利用合理、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前,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指标正在积极落实中。

(二)生态市建设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

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县(区)配套联动,突出检点,扩大检查范围,坚持日常检查、蹲点监控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活动,加大了对重点污染企业检查的频次,对有关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强化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三同时”关,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狠抓新建热电企业的脱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同步安装脱硫装置的同时,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加快城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设施建设,力争把所有城市建成区纳入烟尘控制区的范围,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生态市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

通过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引导和培育生态循环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目前,我市已经有24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7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计,涌现出一批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成功实现社会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典型企业。山东西王集团、鲁北企业集团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友好企业。今年,又有1家企业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7家申报省级环境友好企业,12家企业被命名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

(四)生态市建设与实施“六河水变清工程”相结合。

通过大力实施六河水变清工程,带动了全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开展。一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又规划建设了10个区域污水处理厂,已先后有4家日处理2万吨以上的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动工。二是六河沿岸防护林带建设初见成效。经过全市上下两年多的努力,在六河两岸建成生态林1.5万亩、经济林2.6万亩,完成植树220多万株,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完成了六河沿岸防护林带的建设任务。同时,根据六河均发源于城区的特点,把城区段河道整治与城市景点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把城外河道整治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先后对部分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

(五)生态市建设与“北带”开发相结合。

北带开发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以盐碱地开发建设为主的宏大工程,覆盖面积4000Km,占我市土地面积的42.15%,项目规划了防潮坝与蓄水工程建设、滨海贝壳砂岛生态保护旅游带、150万亩潮间带养殖和盐及盐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带、潮上带盐碱地人工芦苇湿地开发带、200万亩梨枣经济林高产高效建设带、110万亩盐碱地低产田高产高效开发带等5个产业带,对拉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沿海防潮堤基本建设完成,增强了防御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扩大了可利用滩涂面积,为潮上带开发建设搭起了安全屏障。生态湿地开发带建设初具规模。无棣、沾化两县已经建设完成30万亩芦苇湿地。中低产田改造取得进展,甜高梁种植、汽油醇生产等工作进展顺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生态市建设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市建设存在地域性差异;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还相当严峻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氛围。

第8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论文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餐饮服务 许可 条件

    2010年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各种执法文书进行了规定,其中所附文书样式中的第一个文书即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该申请书所附申报资料第8项明确载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对此,有人认为,这只是申报资料中的一个记录项,并非餐饮服务许可的条件项,环境影响评价(以下除有关规定名称外,简称环评)审批并非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其理由主要有:设定餐饮服务许可的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无环评方面的要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环评要求,只是在第十条第七项作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规定;唯一与环评有关的是《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所附申报资料的第8项标注,将环评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缺乏依据;目前在工商部门尚未明确环评是否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之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若把该资料记录项僵化地设定为许可条件,有越权之嫌。关于环评审批是否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这一问题,各地存有不同态度,因此在实际操作上也不一致。对此,笔者认为环评审批是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原因在于:

    一、餐饮场所一直都被纳入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

    (一)国务院于1998年11月18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中均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二)为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9年4月1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8年10月1日废止);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08年9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两项目录均将餐饮场所纳入了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并且,2009年11月24日,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公民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应当执行环评制度的复函》(环办函〔2009〕1220号)中明确,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也应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关于这一解释,有人提出,2006年10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环保评价许可是否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前置条件问题的复函》(国法秘函〔2006〕403号)中有着不同的解释,即认为“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的,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中的‘建设项目’,因此不需要在工商注册登记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如何认识这两个解释,笔者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既然法律授权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那么,在建设项目的分类认定这一问题上,环境保护部的解释才属于有权解释,国务院法制办无权对其进行解释。

    (三)2010年1月13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国家环保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对饮食业单位的选址、总平面布置、总体要求、油烟净化与排放要求、排水与隔油要求、噪声及振动控制要求、固体废物控制要求等予以了明确。

    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中应当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四十四条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人欲作餐饮场所的项目应经环保部门验收并达到国家环保有关要求,否则,该场所不应作为餐饮场所使用。

    (二)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之所如此规定,因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容易造成对居住环境的破坏,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和公众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作为餐饮服务用房。如果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允许将住宅改变为餐饮服务用房的,还须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我国很多省市也制定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依法进行环评;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全体同意。《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中规定,该市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苏州等地也专门出台《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餐饮业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等等。

    由上可见,我国从上到下均对餐饮业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规定。虽然上述中的很多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餐饮业制定的,但是,这些规定一经公布生效,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个人和单位在相关工作和生活中都应当严格遵守。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中,许可机关和申请人自然也应执行上述规定。

    之所以造成目前很多地区不将环评审批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条件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一是如上所述,国家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没有环评方面的明确要求。二是有关机关和个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缺乏通盘性的把握,致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只执行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而没有执行其他有关餐饮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三是环保部门没有全面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没有对被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餐饮场所全部实施环评审批,没有依法全面查处未经环评审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这在很大程度上放任了依法应经环评审批而不经环评审批的行为。四是不同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比如,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需要办理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规定,环保部门的执法者认为,这一行政法规已明确了环评审批和工商注册登记之间具有先后关系,也就是说已明确规定环评审批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而工商部门的执法者认为,这一条款只表明环评审批是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条件的一个由环保部门执行的许可,只明确了建设单位具有经环评审批许可后方能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义务,却没有表示“工商部门对未取得环评审批的不得颁发营业执照”,因此,工商部门并没有将环评审批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的义务。如此就发生了很多未经环评审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也能取得营业执照的现象。

    三、很多地区已将环评审批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

    餐饮业的经营场所多位于城市中心的居民区和办公区,相当一部分又位于居民楼和办公楼的底层和内部,油烟、噪声、废气等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环保部门一时难以彻底解决有关问题。在很多地区,不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需环评资料即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此,有人认为,突破环评审批直接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敞开餐饮服务大门,可以通过环保部门事后监管的方式来解决餐饮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笔者认为,这种认识实属错误。原因在于,一旦突破环评审批这一控制污染的第一道防线准许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入餐饮市场,势必会给群众的环境利益造成损失,餐饮服务经营者也会因此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造成其财产损失,同时还会给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因此,在环境污染严重、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区已经认识到将环评审批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是十分必要的,并付诸了行动。除上述苏州等地专门出台规章明确餐饮业项目未经环评批准不得建设或营业外,还有不少地区明确将环评审批作为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比如,今年3月1日,《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审查环境评价资料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有关精神,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联合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中有关环境保护相关资料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其中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凡在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和内部,申请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受理;凡申请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中型及以上餐馆类项目,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先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在规划用途为商住的商业裙楼内申请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类项目,申请人在申请时也应先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其他餐饮项目环评审批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办理。

第9篇:大气污染专家申报材料范文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2021年全市畜牧业发展有关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中心制定了《2021年阳曲县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经济高效、绿色生态的畜牧养殖生产模式,完成省、市年度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羊规模养殖场和特种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以及持证定点屠宰场。优先支持承担2021年粪污处理考核任务的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汾河流域周边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种畜禽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资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和发证的畜禽定点屠宰场等。

2.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环评手续、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3.申报单位场址合理,符合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同时提供场址整体布局图。

四、实施内容

1.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能源化利用、粪便饲料化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示范推广及技术创新,坚持“一场一策”,结合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的场区特点,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支持环节包括并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三防”堆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场区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固液分离“三分离”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购置配备粪便机械清粪设备、固液分离设备、全封闭式吸粪车、粪便污水输送设备等配套设备。

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包括有机肥处理模式和大型沼气处理模式。有机肥处理模式主要支持建设有机肥生产设施和设备购置等,包括并不限于:发酵生产设施、翻抛机、筛选机、烘干机、造粒机、包装机、传送系统等;支持建设稳定健全的粪污收集系统,包括并不限于:粪污运输车、储存仓等。大型沼气处理模式主要支持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设施设备,包括并不限于:原料收集、存储和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沼肥利用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支持建设稳定健全的粪污收集系统,包括:运输车、收集管网、储存池等;支持建设沼液还田系统,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畜禽粪污管网和储粪(液)池等。

五、奖补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奖补,前期由项目实施单位先行垫付全部资金,待项目实施完毕后,依据《太原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并财农[2019]119号),由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部门,按照要求和程序验收合格后,提请市级拨付补助资金。奖补资金比例,市、县(市、区)财政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阳曲县,市财政承担50%。

六、实施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兽医站根据本申报指南,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和本场实际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附相关附件,上报乡镇兽医站。各乡镇兽医站汇总申报情况,并填写全县畜禽粪污处理工程项目申报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县畜牧发展中心。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25日截止。

(三)项目审核。县畜牧发展中心对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资质条件和建设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由市县畜牧、财政部门、环保部门聘请的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批复发文并指导实施。同时,将批复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真实。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畜牧发展中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检查督导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年终总结典型经验。

(五)项目验收。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扶持。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先行自验,并向县畜牧发展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对完成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的项目,县畜牧发展中心向县财政局提交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将补贴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七、项目管理

(一)严格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县级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批复、验收等工作。已批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按原程序审批。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注意资料归档,建立专帐,专款专用。县畜牧中心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资金,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三)强化项目监管。县级畜牧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服务和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厉查处。

(四)注重绩效考核。县级畜牧部门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年终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形成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1.项目单位实施方案提纲

    2.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农业源减排核算有关说明

3.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各项治理措施COD去除率

4.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各项治理措施氨氮去除率

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计划表

6.2021年畜禽粪污处理工程养殖基本情况核实登记表

7.2021年畜禽粪污处理工程项目申报统计汇总表(乡镇汇总)

 

2021年6月15

 

附件1:项目单位实施方案提纲

 

 

XXXXXXXXXXXXXXXXX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 目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编  制  时  间:                                  

 

 

 

2021年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主要报场址立地条件、经营主业、现有设施(含污染防控设施、栏舍环境控制设施、饲养管理设施、环保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等)、管理基础(人员、资质、环保、质量安全等)、场地条件(总面积、养殖区面积、规划预留建设用地面积)等。

(二)经营情况

主要报生产情况(含存栏量、年出栏量、饲草青贮量、饲料用量、年产粪量及目前堆放方式等)。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主要报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规模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提供养殖场区平面图,并标明实施项目的位置,同时做出实施项目的平面图(要标清建设内容的长度、宽度、高度)。

三、项目投资预算

主要报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具体内容、财政扶持资金用途等资金投资预算。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主要报实施的组织保障措施、项目实施周期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及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等。

五、项目效益评价

主要报预期实施效果(生态环保效果、社会效果及经济效果等)。

六、证明材料及附表

主要按申报指南中申报条件内容准备相关必备资料,如立项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养殖场备案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附件2:

环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核算细则农业源减排核算有关说明

 

一、减排措施核算

1.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且无废水排放的,可认定COD去除率100%,氨氮去除率100%;

2.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治污设施的,无污水排放口,且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经现场认定完全农田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每出栏10头不少于1亩土地,治污设施完全满足养殖规模需求,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可认定COD去除率100%,氨氮去除率100%;

3.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且配备了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的,可认定COD去除率99%,氨氮去除率94%;

4.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粪便农业利用、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且出水全部利用的,可认定COD去除率为97%,氨氮去除率89%;

5.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且粪便、污水/尿液经现场认定完全农业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每出栏5头不少于1亩土地,储存设施满足养殖规模需求,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可认定COD去除率90%,氨氮去除率70%;

二、减排数据审核

1.畜禽存栏数量与栏舍面积对应关系为:1头猪/m2、0.5头奶牛/m2、1头肉牛/m2、1只肉羊/㎡、15只蛋鸡/m2、10只肉鸡/m2。

2.粪便农业利用的,必须配备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并定期清运。一般情况下,每10头猪(出栏)或10只羊(出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每1头肉牛(出栏)或每2头奶牛(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每2000只肉鸡(出栏)或每500只蛋鸡(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养殖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去向或用户使用证明。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量不超过5头猪(出栏)、200只肉鸡(出栏)、50只蛋鸡(存栏)、0.2头肉牛(出栏)、0.4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

3.粪便生产有机肥方式必须有明确的粪便入库单、有机肥出库和销售证明。一般情况下,生产1吨有机肥大约需要4吨粪便。养殖场粪便转运给专业有机肥厂利用的,应提供有机肥厂对粪便的接收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厂须提供生产、销售记录。

4.粪便生产沼气的,一般情况下,每10头猪(出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2m3,每头肉牛(出栏)或2头奶牛(存栏)所需的沼气池容积约2m3。

5.污水/尿液农业利用的,应建有固定防雨防渗污水/尿液储存池。一般情况下,储存池体积应能容纳2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每出栏1头生猪储存池体积不少于0.3m3),且须提供明确的污水/尿液去向或用户使用证明。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污水/尿液量不超过5头猪(出栏)、0.2头肉牛(出栏)、0.4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

6.污水/尿液采用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的,养猪厌氧池体积不少于0.1m3/头(出栏),好氧池体积不少于0.01m3/头(出栏)。肉牛和奶牛可以按照相应关系换算,1头肉牛(出栏)或2头奶牛(存栏)相当于10头猪(出栏)。

7.畜禽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后,采用厌氧处理工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增加好氧处理工艺,以提高氨氮去除率,解决目前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氨氮去除率较养殖专业户氨氮去除率低的问题。

 

附件3: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各项治理措施COD去除率

品种

处理方式

去除率(%)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88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3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6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2

奶牛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81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6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8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3

肉牛    (肉羊)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90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3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1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93

蛋鸡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91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5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

88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

9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

93

肉鸡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92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5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

89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

96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

94

附件4: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各项治理措施氨氮去除率

品种

处理方式

去除率(%)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70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85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50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0

奶牛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70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85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40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0

肉牛               (肉羊)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75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0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45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5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80

蛋鸡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75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0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

65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

90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

85

肉鸡

垫草垫料+垫料农业利用

75

垫草垫料+垫料生产有机肥

90

干清粪+粪便直接农业利用

65

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

90

干清粪+粪便生产沼气

85

 

 

附件5: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内容

规格型号

投资估算(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

(万元)

备注

数量

单价

总投资

 

 

 

 

 

 

 

 

 

 

 

 

 

 

 

 

 

 

 

 

 

 

 

 

 

 

 

 

 

 

 

 

 

 

 

 

 

 

 

 

 

 

 

 

 

 

 

 

 

 

 

 

 

 

 

 

 

 

 

 

 

 

 

 

 

 

 

 

 

 

 

 

 

 

 

 

 

 

 

 

 

 

 

 

 

 

 

 

 

 

 

 

 

 

 

 

 

 

 

 

 

 

 

 

 

 

 

 

 

 

 

 

 

 

 

 

 

 

 

 

 

 

 

 

 

 

 

 

 

 

 

 

 

 

 

 

 

 

 

 

 

 

 

 

 

 

 

 

 

 

 

 

 

 

 

 

合计

 

 

 

 

 

 

 

 

 

 

 

 

附件6:

2021年畜禽粪污处理工程养殖基本情况核实登记表

单位:头、只、羽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地址

现存栏量

能繁母畜量

年出栏量

证照是否有效齐全

备注

 

 

 

 

 

 

 

 

                                       

                               乡镇兽医站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阳曲县2021年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统计表

 

 

 

 

 

 

 

 

 

 

 

 

 

 

 

 

 

单位:只、头

 

序号

县区

乡镇

养殖场名称

养殖畜种

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其中

截止目前存栏量(只)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堆粪场(㎡)

污水池(m³)

沉淀发酵池(m³)

污水管道(米)

排污沟(米)

雨水收集管(米)

装粪车

其他

申报补助资金(市级)

申报补助资金(县级配套)

共申请补助(万元)

自筹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