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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调查及对策建议

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调查及对策建议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多,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持续多发高发,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位居前列,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三年来,该院共受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231件,让无数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应当引起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高度重视。该院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对2019年办理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能预防并减少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关键词:交通肇事;案发原因;道路安全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该院共受理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76件,共造成70人死亡、17人受伤。其中,一次死亡两人以上的有2件,占总数的2%,一次死伤两人以下的有71件,占总数的93%。

(一)老年人群体易受交通事故伤害在死伤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的有59人,占总死伤人数的68%,老年人为主要伤亡群体。

(二)国道省道事故多发频发在该县境内4条国道和1条省道上发生事故30件,占总数的40%,在某一国道路段发生事故8件,占在国道上发生事故的32%,其中在该国道某医院同一个红绿灯路口,因车辆起步造成路面行人死亡的事故就有2件。因夜间行驶、雨雾雪天气发生交通事故25件,占总数的33%。在危险路段、无标线、无照明的路段发生事故15件,占总数的20%。

(三)特定车辆易发交通事故在因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26件,占总数的35%;因驾驶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21件,占总数的28%;因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11件,占总数的14%;因驾驶农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4件,占总数的5%;因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2件,因驾驶铲车发生交通事故1件。

(四)有证司机和逃逸情况比例较高在有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的65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9件,其中大部分都是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19件,占总数的25%。

二、案件高发原因分析

结合数据分析,肇事路段主要集中在该县境内国道、省道途径村庄的危险路段,在容易发生事故路段,无限速标志、无信号灯的事故占75%;发生事故率最高的道路是国道,在危险路段高发的事故车辆主要是大型货车。司机疲劳驾驶加上天气原因如夜间、早晨和雨雪雾天气,较易发生车祸。驾驶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驶、违章操作以及国道沿线村民安全意识差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通过分析原因主要反映出以下3个问题:

(一)高危险路段的交通标志不完善如办理的徐某交通肇事一案,即系在该县境内国道容易发生危险路段的交通肇事案件,该事故的形成原因是驾驶人在没有限速标志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行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承办检察官对肇事现场进行查看,并经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该辖区的民警查证,发现途经该县境内某国道路段及路口约10公里的路段是事故高发区,该路段一年内发生的较为典型的交通事故便达近二十起(还不包含多起小磕小碰的简易事故)。该路段紧邻高速路口,过往的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较多,且沿路途径村庄,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目前该路段路径三个村,三个村路口均未设置路口、人行、限速等交通标志,大部分路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个别设置的交通信号灯处于损坏无法使用状态,路面未设置交通标线。在该事故高频发生的路段,交通信号设置不齐全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二)个别路通信号设置不合理承办检察官对办理的交通肇事案案发现路段进行调查外,还对其他国道、省道高发事故路段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排查分析出的危险路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与两条国道交叉路段交通路况也存在安全隐患。其中,途径产业区的国道路段路口,虽然设置了路口标志,但未合理地设置交通信号灯,且个别标志有被绿植遮档情况。一年内在该国道村口同一个地点就发生过2起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可见该路口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不合理,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310国道五干渠一支桥东西方向的两个路口与310国道接壤,紧邻村庄并通往县城区,交叉口比较隐蔽,且系丁字路口,但该处的交通信号设施却不完善。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向东逆向驶入310国道,由于此处过往的大货车车速较快,对经过此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辆或行人的安全造成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承办检察官现场查看时正好遇到此类现象发生。因此,丁字路口的不合理设计,国道与县道衔接不协调,也给路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的相关建议

结合调查分析处出来的原因和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现提出如下预防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以中老年人、小学生为宣传重点,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讲解身边典型案例、制作交通事故图展版、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公交站牌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对危险路段沿线的村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文明创建”和“入户扶贫”工作,通过广播宣传方式、组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全县范围内的群众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减少因“操近道”心理及习惯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全县境内大货车运输公司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培训,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和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二)严格车辆管理严查无证驾驶加强对农用三轮车的管理,严查无证无牌照上路。对查处的无牌照车辆严惩,建议督促办理车辆牌照后再放行。在高危险路段、车流高峰时段,建议安排交警、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结合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在途经村镇道路危险路段路口,安排交通劝导员对过路行人、非机动车车辆进行教育劝导,减少横穿道路、随意调头等行为。

(三)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改建议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国道、省道沿线村庄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对已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其他单位也应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出防范、消除隐患的建议,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四)合理规划减少安全隐患对国道、省道与县城区、乡镇道路衔接不协调的道路进行现场排查、测量检查,对交通规划设计不合理的,交叉口隐蔽的,及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通过增设天桥等措施改善路况。及时设置路口警示标志、减速设施,建议在两条接壤的县城区道路设置隔离措施,将行人或非机动车辆有效隔离,通过交通设施物理隔离减少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形。

(五)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善国道、省道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设置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改善落后、失修的交通标志,提高安全系数。及时设置路面标线,并在经过村口的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行人标志及事故易发减速、村庄警示等交通信号,必要时增加防护拦、减速带、减速震荡线等安全设施。对路段的交通信号进行完善,并增设减速带、减速震荡线、事故易发路段警示标志等。建议相关单位对全县境内其他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修复及增设,在城乡结合处人车交通流量较大、易发生事故路段安装照明设施、限速及减速带、减速震荡线。建议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全县境内尤其是危险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共同协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共同推动预防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进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频发问题,共同推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楠 刘慧贤 单位: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