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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要求将思政教育融入法学专业课程中,做到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国家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推动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实践中仍存在思政教育与法学专业课程融合不易、法学专业课教师执行困难、协同育人机制尚未配套等现实问题,应采取多项具体措施提升法学课程思政的育人实效。

[关键词]法学;课程思政;改革

高校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法治中国建设人才的重大使命,党中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这不仅是对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要求,也是对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培养的法治人才不仅仅要掌握法律知识,思想道德教育同样重要,在法学思政教育中落实【】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要求,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提高法学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强化学生责任意识,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协同共进。

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价值维度

2020年5月,教育部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上述系列文件不但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明确规定高校课程思政改革的重点内容、激励机制、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为法学专业实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目标奠定了基础。现实问题的不断涌现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实践需求。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逐渐多样化,通过互联网广泛接触各类信息,虽然拓宽了视野,但也易受网上各种不良信息影响。高校大学生囿于社会经验较少、思维辨识能力较弱,思想很可能在手段和形式都具有较强的迷惑性的网络中发生变化。针对现实诉求,高校教育应积极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问题,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指导大学生,促使其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传播法治理念、法学价值,强化大学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此可见,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是提高法治人才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两者有机结合也是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现实境况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需要根据已设目标逐步实现寓德于课、以人文立课,充分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专业课教学互相融合,基于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发掘专业课中有关思政的内容,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虽然现有的政策及要求为课程思政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实施过程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思政教育与法学专业课程融合不易

法学专业课程通过专门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内容方面涉及实体法、程序法等专业属性较高的具体知识;在法律实务方面,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法院、检察院见习等方式提高学生处理实践问题能力。思政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思想政治内容讲授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意识,逐渐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坚定的政治立场,核心强调的是学生的内在教化。[3]虽然两者最终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具体教学内容及课程设计毕竟有所差别,因此,如何将两者完美融合一直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重要议题。法学专业课与课程思政的融合不是两种元素简单相加,更不是在时间上一半讲法律知识、一半讲思想政治,而是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设计中增加思政教育的环节。学生在接受法学专业课程教育时可能存在很多知识性障碍,显然囿于专业性质的差异,将两者融合的难度较大,教学实践中想要做到寓思政教育于专业教学颇为不易。

(二)法学专业课教师执行困难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起主导作用的是法学专业教师,缺乏教师的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难以有效落实。一方面,思政意识相对较差。法学专业教师一般都是法学专业毕业,从本科、硕士到博士一直接受法学专业教育,对法学知识掌握较为全面,通常采用法律思维思考并传授知识。思政知识对于教师自身来说也比较陌生,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的书本内容,难以运用自身能力展开全面、多角度的讲解。作为接受知识一方的学生来说,吸收较为困难,很容易将法学专业知识和思政内容完全割裂,融合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是思政知识的匮乏。法学专业教师在课程讲授中系统融入思政教育,很可能存在将专业课讲成思政课的情形,过于专注思政元素的引入,可能达不到预想的效果,导致专业课变成了完全的思政课,影响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显然,根据德法兼修的育人目标,专业课教师思政意识缺位、思政知识缺乏很容易导致教学改革的失败。只有教师自身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道德品格,才能在法学专业思政教学中言传身教,将正能量传递给学生,落实协同育人的理念。

(三)协同育人机制尚未配套

协同育人理念强调的是法学专业课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应的配套机制,保障系统的顺利运行。[4]目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机制已经初步具备,包括各高校基本都有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学生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在法学专业设立专门的思政辅导员、班主任;各个相关岗位对于课程思政都有一定程度的参与。但相应的激励措施、考核标准等尚未建立,制度运行没有奖励或者惩罚,实施过程必然缺乏活力,改革进行的效果也无从进行评判,教师积极性自然不高。目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评价系统囿于主体的复杂性,很难设定评价指标,现有的评价标准过于机械生硬,不具备量化的可能性,评价体系不完整。激励制度受到经费紧缺等因素的制约,对于取得评价优秀的教师也难以在选拔培养或评优奖励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无法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多维进路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是一项需要不断深入探索、挖掘和优化的系统工程,应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因此,在总结其功能价值及阐释现实问题的基础上,以中央关于该问题的提法和要求作为指导原则,深刻领会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丰富内涵,统筹规划、与时俱进地设计其具体实施措施。

(一)课程思政应纳入高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在培养方案设计上,将思政基础类课程设置为通识课程,给予相应学分,特别是要将《法治思想概论》作为本科阶段必修/公选课程,加大《宪法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课程比重,适当增加《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等法律课程的选修概率。应在法学本科的基础教育阶段加大思政内容的讲授,使学生在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基础上建立相应思政理念,提高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5]针对大一新生专门开设《基本法》,针对大四毕业年级学生开设《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课程,使得每一位学生既熟悉了解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法律框架,也可以充分发掘法学中的思想政治元素,发挥专业课思政的作用,通过法律课程与思政不同角度结合,使法律专业课程成为德法兼修和专业育人的重要平台。另外,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指引下,《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要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党中央、国务院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系列文件,高校有必要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普及下增加思政课程融入,在已开设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科目中增加思政内容的元素,为国家培养更多专业+法律复合型人才。

(二)重视教师课程思政的能力培养

提出将全校法学知识背景的师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作为全校课程的任课教师团队统一协调课程管理。如果单独开设法律基础类课程在实践教学中确实存在较大问题,可以适当将思政教师与法学专任教师的课程进行有效结合,以此强化融合力度。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强调了高校教授思政课的专职教师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之间的比例,由这个比例可以推算法学专任教师在思政课程中应提高相应的比率,以满足高校法学基础课的要求。同时,应通过提高法学课程学时的方式加大对法学思政课程融入的力度,促进学生在基础教学过程中对国家有关法律有较清晰的认识,又能培养良好的政治素养,这对于正确形成“三观”有重要影响。[6]虽然目前多数高校面向全校低年级开设的思政课程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授课,但法学专业课则由法学专业教育背景的教师进行授课,这就对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中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关键,力图做到同向同行,协同育人。

(三)运用多种模式提高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效果

提出互联网+环境下,通过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创建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课程思政教育,使思政教育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弥补线下教育的局限性;教材的选择也不局限于思政或者法律教材,而是拓展为各类爱国题材的影视作品、图片、文字等,使学生随时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代大学生生活在数字时代,应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精准化、科学化的各种优势,不再局限于书本理论教学,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在学生群体中深入开展调查、鼓励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将法学基础知识和思政教育进行有效融合落实到实际。

作者:刘锐 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