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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概念综述

旅游景区概念综述

克瑞斯•库珀在《旅游业原理与实践》一书中指出,旅游景区是自然馈赠(包括景观、气象、植物、动物)和人工建造(历史、文化、人造设施等)两部分组成。例如柴乐斯•戈尔德就认为景区在激励人们旅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景区是旅游者出游的主要理由。可见,此种角度主要是基于旅游景区的旅游吸引力。美国学者C.A.Gunn就认为旅游景区是一个独具特色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形成原因既可以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也可以是人类活动的结果。本人认为该学者的定义很宽泛,且特色的衡量标准不确定,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在现实中很难说哪里是旅游景区,哪里又不是旅游景区。不少学者就认为旅游景区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一个专门的场所,一个能够界定、能够经营的实体(JohnSwarbrooke)、为吸引游客进行相应的管理(WhlshHeron)的场所。

国内学者在翻译国外的“tourismattraction”一词时,有的翻译成旅游景点,有的翻译为旅游景区,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有的学者将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视为同一事物;另一种则是没有把握全文的观点而误译。部分学者在翻译标题、摘要时,又将“旅游景区”翻译成其他的词汇,例如,有学者将“旅游景区”翻译为“tourismscenicarea”(将其译为旅游风景名胜区更合适),例如旅游景区开发中的文化营销管理探讨:以巴马长寿产业为例(岑长庆,2010)翻译为CulturalMarketingManagementinTourismScenicAreaDevelopment:ACaseStudyofLongevityIndustryinBama。实际上,不论是英语论文译为中文为学习交流参考之用,还是中文翻译为英语为对外交流之需,科学严谨的翻译对于学科的发展、学术交流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学者们在对旅游景区进行定义时,概念范围略显宽泛,不只是强调旅游景区的某一特征,但从定义的主要倾向上,仍然能够总结出概念界定的主要视角,概括起来,主要有:

1、从旅游者需求或旅游产品的供给角度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条例》(1985)中,完全以需求的角度对景区进行了定义,景区是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从旅游供给的角度,旅游景区以吸引游客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一种消磨时间或度假的方式,开发游客需求,为满足游客需求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设施和服务(张凌云,2010)。吴忠军(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2003)将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结合,认为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吸引游客前往游览的吸引物和明确划定的区域范围,能满足游客参观、游览、度假、娱乐、求知等旅游需求,并能提供必要的各种附属设施和服务的旅游经营场所。

2、从旅游景区的区域性角度

此种视角主要强调旅游景区在地域上构成、活动和管理等方面的特性。例如,邹统钎(《中国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研究》,2006)将旅游景区定义为具有吸引物、具有管理机构、经营旅游休闲活动、具有明确范围的区域。刘正芳认为旅游景区是(《旅游概论》,2006)由若干共性特征的旅游资源与旅游设施及其他相关条件有机组成的地域综合体。

3、从旅游景区的空间性角度

此种视角主要强调旅游景区在空间上特点。例如王衍用等(2007)认为旅游景区就是一个空间环境,这个空间环境具有自然或人文景观,且人们在其中进行旅游活动。

4、从旅游景区的功能性角度

此种角度强调景观的价值能够给游客带来的体验,例如赵黎明(2002)强调的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功能,王德刚强调的参观游览、娱乐休闲、康体健身、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活动。

5、多种角度的糅合

有的学者将旅游景区定义为特定功能的空间或区域。例如,李肇荣曹华盛等《旅游学概论》,2006)认为旅游景区是一种空间或地域,在这一空间或地域中,旅游及其相关活动是其主要功能。有的学者将景物构成和功能、地域特性相结合。例如马勇(2006)将旅游景区定义为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景点组成,从事商业性经营,满足旅游者多层次精神需求,具有明确的地域边界的小尺度空间旅游地。但这个小尺度究竟有多小,该如何衡量呢,笔者不禁有些困惑。

综上所述,中外学者的定义既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从中外学者对其概念界定的横向比较看,旅游景区的功能、旅游景区的界限、旅游景区的地域性是部分学者概念间的共同点。从整体上看,国内学者对景区的定义呈现出交叉且相异的规律,每个学者侧重点不一,都强调了旅游景区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征。同时,学者们在旅游景区的概念界定时,或多或少的牵扯到旅游目的地、旅游地、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等术语,究竟这些相关概念之间是怎样的异同关系,在进行旅游景区基础性研究时,有必要加以区分。

旅游景区相关概念辨析

旅游景区是有效开展旅游活动的依托,在旅游业普遍发展的今天,旅游景区的身影不再神秘,理论概念是现实状况的描述与说明。因此,有必要结合各地区的景区现状,及现有的代表性的定义,对旅游景区的相关概念进行解读。

(一)旅游景区的建设与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旅游景区是以吸引游客为目的建设的场所,还是因为景物吸引了游客而被设立了景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是否只是为了游客?以昆明翠湖为例,南眺碧鸡、北瞰蛇山,水光潋滟,垂柳摇曳,“十亩荷花鱼世界,半城杨柳佛楼台”,是对昆明翠湖景区的真实写照,但是这个吸引众多游客的景区最初并不是为了吸引游客建设的,元朝以前,这里还属于城外的小湖湾,至民国初年,改辟为园,园内种植柳树,湖内种植茶花,才有了翠湖这个美名。之后建湖心亭、修长堤、建石桥、设八角亭,每天吸引无数的中外游客。翠湖公园于1958年起收取门票,2002年9月25日向市民免费开放。目前,公园的经济来源主要有游船租赁收入和商铺租赁收入及政府财政每年补助拨款,以此维持公园发展。自取消门票后,这里仍然是外来游客的必游之地,同时也成为当地市民户外消遣的重要场所。由此可见,不论是供给角度的为吸引游客还是从需求角度满足游客都是不全面不科学的,笔者认为把旅游景区定义为具有旅游吸引力或是旅游价值显得更客观。

(二)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之间的关系

国内学者对国外visitorsattraction这一词的翻译理解为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多数学者将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视为一个概念的不同说法(张超广,2008),在著述中并未作详细区分。有的学者将其做了详细的说明,认为空间范围大的旅游景点是旅游景区(李冠瑶、刘海鸿,2005)。从字面上看,景区和景点完全是一个面和点的关系,不能随便将其混为一谈,旅游景点应该是构成旅游景区的单位,旅游景区是由单个旅游景点或多个旅游景点构成的地域,例如,杭州西湖旅游景区,就包含了三潭印月、苏堤春晓、花港观鱼等名胜景点。

(三)旅游景区与旅游地之间的联系

在旅游地理学、土地规划的相关书籍中,旅游地的提法最常见,关于旅游地(tourismarea或sightseeingplace)的概念,多数学者都有以下共同认识:一是它的空间性或地域性,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高峻,2007),与旅游景区存在必然的联系(陶犁,2007)。二是它有两层基本含义(王万茂,2008;高峻,2007),第一层,旅游者浏览、观光、访问的目的地即旅游活动与旅游资源的所在地,这里的意思也就是旅游目的地或旅游目的地上的旅游景区;第二层,指土地利用方式,如同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一样,旅游地是一种游憩用地,它是政府部门规划的供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地域或环境空间。如果将旅游地的景观结构进行划分,则可以分为:旅游地(区)一景区一景点(陶犁,2007)。由此可见,旅游地是一个地域范围更为宽广的概念,在其空间范围内,有各种供游客旅游的景区类型。

(四)旅游景区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联系

旅游目的地是一个从旅游者角度而言的地方,是一个与旅游客源地相对应的名词,涵义很宽泛,它可以是指2某个特定功能的旅游胜地,例如西湖,也可以是某个可以进行旅游活动的县市,例如西湖所在的杭州市,甚至可以泛指整个国家。由此可见,旅游景区的地理区位在旅游目的地的范围内。(五)旅游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区别风景名胜区的概念多见于环境资源、城市规划、园林建设、旅游地理等书籍中。根据纵观众家观点,风景名胜区就是那些资源价值重大,环境优美,能够供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由此可见,那些资源价值重大的旅游景区就堪称风景名胜区,例如杭州西湖是一个5A级的旅游景区,也是一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在1982年评定)。同时,基于风景名胜区招揽游客与接待游客的现状,风景名胜区是旅游景区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理解旅游景区的概念及其外延,上文已将易混淆概念加以分析,并各概念的外延加以图示(如图1),由于旅游目的地的概念很宽泛,所指区域范围有大有小,笔者将其从大范围上将其他的几个概念加以涵盖,从小范围上,与旅游胜地、旅游景点相吻合。

旅游景区概念的再认识

(一)旅游景区的定义

笔者以为旅游景区是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能够满足旅游者旅游体验的、有明确地域范围的空间综合体,是一个包含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及各种有形或无形服务的地域综合体。

(二)旅游景区的内涵特征

1、具有旅游吸引力

任何一项旅游活动的进行都是建立在某种项目吸引力基础上的,景区中核心景物的吸引力是引发游客需求、激发旅游动机与促成游客进入景区的核心动力。这里的核心景物可以是一项人造设施、也可以是一个自然风光、一个人文建筑,也可以是一个人或是一个故事,或是一组这样的核心景物的组合。

2、具有旅游服务功能

旅游者在景区内的旅游大致有徒步、划船、乘坐景区内观光车进行观光游览,品尝风味小吃、体验节事文化、感受异样风情,景区内必然建立起各种辅助游客完成旅游活动的各种硬性的设施设备和软环境,例如交通工具、休息设施、解说系统、优良的卫生和安全环境。设施设备的齐全、环境的优劣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旅游者旅游体验的高低。

3、有限的地域空间范围

从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角度而言,旅游景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范围,这种范围的界限可以是一个自然实体,如山、江河等,也可以是一个人工的隔离物。从游客观光、欣赏的角度而言,旅游景区在明确的地理分界以外,还有一个缓冲地带,这个缓冲地带可以让游客在此感受景区的某种文化、甚至游客可以在某个站位看到景区内的部分景物。例如昆明的翠湖景区,游客完全能够在白石围城的景区周边看到红嘴鸥在湖水之上的嬉戏。(本文作者:刘德鹏、张晓萍 单位:宜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