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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浅谈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浅谈

摘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极大地促进了税收筹划建设,在减轻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在营改增实施以后,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建设,可以将企业税负保持在可控范围内,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为房地产企业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针对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展开深入研究,重点阐述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目前,基于营改增政策视角,加强税收筹划建设是房地产企业的重中之重,在企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已经得到了企业内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要想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要充分把握营改增这一发展契机,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建设,严格管理增值税发票,并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各项成本与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进而将房地产企业提升至全新的发展高度。

一、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分析

(一)影响着企业营业税金和附加费用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进入到了增值税缴纳期间。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1%,而且在可抵扣项目中,新增设了土地成本,所以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全面解读营改增政策,满足节税的需求,而应对的策略就是拿地方式[1],比如项目转股和拆迁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宜的方式。在合理筹划的情况下,对于企业税负的降低具有极大地作用,确保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

(二)影响着企业税负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针对税负增减问题,主要受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响。在营改增实施以后,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发票获取等方面,严重影响着税负,将这些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可以对企业增值税税负进行合理化控制。以浙江某房地产企业为例,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分析该企业2017年度各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和所占比例情况,该企业的总体税负上升到17.86%,而造成税负增减的原因[2],就是因为土地增值税迅速上升引发的。

(三)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变化尤为显著。由于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将其作为抵扣项目来进行核算。基于此,造成了企业土地增值税增值率的增加,使企业税收压力与日俱增,所以必须要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建议

(一)对企业各经营活动的税收进行合理筹划

首先,对于房地产增值一般纳税人,要积极开展前期环节的介入工作,比如在筹资、土地取得以及选择供应商合作者等方面。而对于项目营销各个环节的费用和成本,要与销售税金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抵扣相符,在合作企业的选择方面,要重点考虑材料供应、劳务服务等方面,严格管理增值税发票,树立高度的增值税抵扣观念。其次,企业要与合作企业共同探讨和分析供应商的资质和材料报价,在一般纳税人构建零星的建筑材料时,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顺利抵扣。其中,在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无法抵扣问题,要在价格方面进行商议。最后,众所周知,17%是物资的税率,11%是建筑企业的税率,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要利用纳税对象之间的税率差异,将企业税务压力降至最低。此外,房地产企业还要利用好纳税人身份,将税收筹划落实下去,比如小规模纳入人的进项税超出销售额的8%,基于此,企业要想降低税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二)合理规划材料采购问题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材料采购方面,要对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的材料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以便于获取更多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3],确保进项抵扣率的稳步提升,缓解惬意的税收压力。所以,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要对成本、质量以及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房地产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过程中,其一,要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这主要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二,在材料供应商都是一般规模纳税人时,因为进项抵扣税率分为6%、11%以及17%等情况,所以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要对采购价格和进项抵扣税率等方面进行充分考虑。

(三)拓宽渠道,制定全新的销售策略

在销售渠道方面,要加强网络营销技术的应用,合理控制营销成本。在营销策略上,要对签约销售进度进行控制,并以此来进行纳税筹划。企业要结合当月已预缴的增值税款,对销售签约进展情况进行有效控制,解决开票集中问题,以免影响到现金流。同时,要适度提升精装修和商业地产的销售比例。对于精装房的电器、装饰材料等,可以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并进行抵扣,这对于企业税负的控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例如:对于品牌开发商,比如万科、保利等,其精装房的比例将近80%。商业地产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适宜的核算方式。如房地产企业部分商业采用先租后卖的方式,商业部分在开发产品核算,企业可以将其转换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期在进行销售。根据税法可以得知,纳税人如果对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销售,可以减免按2%征税增值税。

(四)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发票管理方面,房地产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对销项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的抵扣联。并且发票管理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严格规范财务人员的采购人员的行为,严格审核获取的专用发票,以免引发税务风险[4]。在合同管理方面,在确定合同过程中,要遵守增值税发票的合约规定,以便于企业税负的降低。比如在签订建设安装、装修合同时,要注重“甲供”方式,将建设方的采购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再如: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中,要加强总价法结算方式的应用,以免出现分开计价加剧企业的成本。

(五)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企业要想顺利且合理的避税,要制定可行的筹划方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密切关注国际法律法规,发挥出制度的约束性作用。而且对于税务执法机关,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企业要与当地国地税机关保持密切的交流,对当地的税收征管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善于征求税务部门的相关指导意见,确保筹划方案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影响下,对房地产企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加强税收筹划更是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与方法,发挥出营改增实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天鹿,纪海荣.房地产企业关于“营改增”的税收筹划[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4):162-163.

[2]陈文杰.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影响分析及税收筹划建议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03):101-102.

[3]黄海梅.对于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探讨[J].财会学习,2017(15):167-168.

[4]刘小云.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分析[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4):143-144.

作者:李宝霞 单位:宁夏上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