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中国经济特区依循途径

中国经济特区依循途径

一、走向市场经济新体制

凡历史上的大政治家,其伟大之处不仅在于能够理性地稳定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更在于能够成功地驾驭转折关头所发生的巨变。邓小平的上述结论就是在关键时刻的战略性指针。本来以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运行制度,怎么在这里也搞起了市场经济?本来是一个基本消灭收入差别的社会,怎么在这里却发生着引致待遇悬殊的分化?所以,在特区兴办的初期,“党内还有人采取怀疑态度”,“香港舆论界也有持怀疑态度”。但是,伟人邓小平,当他第三次重返中国的政治舞台时,当他面对“中国社会从1958年至1978年二十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状态”;“工人和农民的收入增加很少,生活水平很低,1978年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250美元”这一严酷局面的时候,及时地、准确地做出了石破天惊的判断:“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但是,要走出贫穷,鉴于偌大的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惟一的途径只能是“鼓励一部分地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那么,这“一部分地区”的突破口应该在哪里呢?在哪里改革的成本可能最低,而创业的机会又可能最大?它不可能在旧体制的基地与重镇,不可能在任何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只能在中国计划经济的薄弱地区,只能在与世界市场经济的接轨之处。领袖的目光迅速地转向了东南沿海:“地利”的优势把“天时”的彩球抛向了深圳。在这一瞬间,邓小平选择了深圳:“办特区是我倡议的,中央决定的”。特区的英雄儿女没有辜负他老人家的重托,向人民的共和国,向人民的领袖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请看深圳:深圳是全国居民生活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25年来GDP平均增长28%,深圳的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大中城市的第4位(上海、北京、广州之后)。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4669.3亿元,为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战略布署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实践一而再,再而三地验证着邓小平的论断:“深圳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毫无疑问,邓小平的初衷决不是简单地立足于中国南方一个小镇的发展前景,深圳是作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试验地”而创立、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特殊“窗口”而存在的,它的“辐射”与“带动”功能要影响整个中国。所以,观察深圳,也就是在探索中国经济如何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模式;解读深圳,也就是在剖析一个落后的小村镇如何跨越式走向现代化的基本路径。也正是深圳的光辉实践,才更加坚定了邓小平的价值判断:1992年6月他明确地说:“我赞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实际上我们是在这样做。不搞市场经济,没有竞争,没有比较,连科学技术都发展不起来。产品总是落后,也影响消费,影响对外贸易与出口。有了这个提法,十四大就有了一个主题[1]。”邓小平曾这样对深圳说:“我是帮助你们,支持你们的,在确定方向上出了一点力”。回首20年,无论是1984年的特区开创,还是1992年的性质判断,每当深圳发展的转折关头,不是别人,正是邓小平,或者力挽狂澜、转危为安,或者一言九鼎、大辂椎轮。

二、吸收一切人类文明

当年,邓小平一再催促人们“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其根本原因除了“要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外,就是“千万不要贻误时机”。于是才引出后来的那句经典语录:“发展是硬道理”。那么,用什么思想去指导这一战略上的“发展”呢?这就是逐渐形成的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内容而命名的“邓小平理论”。在这一理论中,鲜明写着“改革开放”四个大字。其路径依赖是通过改革开放来实现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和资源配置。其目标是经由非暴力地、和平地改革与开放来完成全面的社会转型和经济演变,从而创造一个具有真正意义的现代化社会。而改革的实质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再批判,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否定,对市场经济的理性确认;而开放的实质则是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再认识,对人类一切共同文明的创造性吸收。毫无疑问,一条中国现代化之路一定要显示出民族特色与反映出历史阶段性来,我们强调“中国特色”就是要说明它的民族性、地区性、国家性;我们指出“初级阶段”,又是要表示它的时代性、后进性和渐进性,没有了这两点,当然也就没有了中国现代化每一个过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在知识经济、全球经济的新时代,无论这种特色“特”到什么程度,也不管这种“发展阶段”进入了哪一时期,现代化道路一定有它的“本色”和“同质”。我们决不能以“中国特色”来拒绝由“本色”所带来的规范要求,更不能用“初级阶段”去否定本来应当实现的各种现代化进程。可见,所谓“中国特色”只能“特”在发展道路上,而不是“特”在发展目标上;只能“特”在具体风格上,而不能“特”在规范要求上。我们在说明“中国特色”时,更应强调创造性地吸收人类文明“一般”,而在确认“初级阶段”时,更应强调体现时代步伐的“国际惯例”。也只有这样,“中国特色”与“初级阶段”,这两个庄严的命题才能显示推进中国现代化应有的理论力量,而不至于被曲解为阻碍崭新体制确立的障碍因素。

因此,在风格上应强化特色、淡化一般,而在体制上,应淡化特色,强化惯例。因为从实践的意义上讲,更多的东西是“利与弊”,而不是“是与非”。许多东西并非都一定要兵戎相见,更多的则可以融会贯通。我们决不赞同当年“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决不赞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派口号,而是要以面向世界的眼光和气度,在经济全球化、区域化中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而全球化的前提是尊重差异与多样性;但是这种尊重只能是在不同的文明之间、不同的文明发展阶段之间,而不应是在文明与野蛮之间发生。所以,经济、政治、文化之间既不可能视同秦越,也不应当以李代桃。在那次考察深圳之时,邓小平曾动情地说:“我想在国内再造几个香港。”接着又补充说:“不学习资本主义先进的东西,闭关自守是很愚蠢的。”他要求,“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是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1]。”显然,这举重若轻的话语清晰地表达出他在制度设计上的睿智与远略。

深圳人一直承认:香港有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和法治,有世界上重要的国际金融市场,有执全球牛耳的转口行业、有高效的商务服务平台等。相对于香港的法治建设、市场开放度、经济透明度、自由流动的资本体系和自由兑换的货币体系来讲,内地包括深圳在内,都一直存在着尚未健全的法制、繁重而多变的条例,过时的会计制度和不透明的商业惯例等等脆弱的制度特征。而香港商界所具有的创业精神和效率正是深植于香港 这一根深蒂固的制度文化之上。其实,市场经济是人类的伟大发明,是资本主义条件下最值得我们吸收的、最为宝贵的制度资源,既然我们正式把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中国改革的目标,那么我们就应认认真真地充分借鉴香港的成功实践经验。由于地理方位与历史文化的关系,深圳有着与内地任何一个地区都比无法比拟的“借鉴优势”。20多年改革开放史,已使深圳在市场经济上有着广泛而深层的适应,从而能够尽快吸收香港的“体制资源”。邓小平以运筹帷幄的战略智慧在中国的大地上导演了一出波澜壮阔的改革史剧。在这里,深圳无疑又是他精心设计的最富有激情的作品之一。深圳既是邓小平理论的试验场地,又是邓小平理论的光辉结晶;而邓小平理论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将来也一定是深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与稳步发展的思想指南,这就是邓小平理论与深圳的内在联系和路径依赖。正是在这里,邓小平创造了一座城市——一座现代化城市;正是从这里,邓小平开辟了一个时代——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可以说,邓小平理论所提供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模式和由普遍贫穷到共同富裕社会发展的特殊道路,就是他对中国、对人类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除了学习外国的先进经济体制,邓小平还吸收了它们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经验。在邓小平两次视察深圳的过程中,不仅一再热情地评价了新加坡的文明状态,而且还一再高度赞扬了香港的公务员素质。这就不仅说明了精神文明发展在邓小平理论中的重要性,而且也显示出政治文明建设在邓小平战略上的紧迫性。对于香港在这方面的优势,又不禁叫人难忘香港政治家的精辟总结:“香港人信念就是香港的科层制公务员,”“我们崇尚法治精神,享有司法独立,政府廉洁负责,并由秉正无私的公职人员施政。公务员队伍任人唯才,坚守中立信条。在这个全球一体化、通讯发达、瞬息万变的年代,这些制度是香港繁荣安定的基石,无论潮流风尚如何转型改变,这些制度都必须维持不变。”在深圳,邓小平讲:“新加坡的社会秩序算是好的,他们管得严,我们应多借鉴他们的经验,而且比他们管得更好[1]。”其实,讲文明,并不是一种简单的道德提倡,而是一种由外在强制力量逐渐转化来的内在修养,正如新加坡“严罚出自律”的经验。可以说,对于一个城市来讲,必须树立起这两种文明文化,即对市民讲法制,对官员讲法治。

前者的要害在于反野蛮,后者的要害在于反特权。在邓小平那里,改革也必然是全方位的。他敏锐地指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了人的障碍”。所以“我们愈来愈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还断言:“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的确,引起20多年来中国社会天翻地覆变化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什么电脑的引进,而是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的实施。甚至引起三百多年前西方社会全面转型的根本原因,主要也不是什么产业革命的兴起,而是文艺复兴、企业制度、现代市场的形成。所以,从这个特殊意义上说,政治的发展甚至比经济本身的提升更重要,社会科学的进步甚至比自然科学的演进更重要。当年,邓小平曾这样怒斥过:“整天空喊解放全人类,就是不解放生产力,才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呢!”[3]显然,邓小平这里讲的解放生产力,并不是指解放机器,而是要解放作为生产力首位要素的“人”。而所谓解放人的核心,就是要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诉求。一方面,要否定各级权力的中心就是绝对真理的中心,否定在绝对服从甚至恐惧的氛围下的那种所谓的安定,尤其是要充分肯定无权者的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培养良心与责任相统一的公民意识,造就现代社会中负责任的人。20多年来,深圳人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选择了自己在内地想做而不敢做、想做而不能做好的创新型道路,从而创造了深圳辉煌的今天,也同时创造了自己美好的生活,这就是深圳精神的精华所在。可以说,一个能够独立选择的人格,就构成了深圳人特有的文化底蕴。值得强调的是,邓小平除了在阐述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等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普遍内容外,还有一个被人有意无意忽略的独特视角:就是要从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角度去考虑制度的改革。他说:“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党受封建主义的害很重,但是一直没有把肃清封建主义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对待。各种制度,都要从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角度去考虑,逐步加以改革。”[4]

由此可见,在邓小平那里,已经深刻揭示出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制度文明这一根本性问题。正是鉴于这一特殊任务与目标,他才有了一个著名的判断:“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5]诺贝尔奖金得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阿.森曾明确指出:“民主并不是一种非得达到普遍富裕后才可享用的奢侈品几乎没有证据能证明,如果穷人有选择的话,他们宁可拒绝民主。”而他的另一个观点更为重要,即民主作为人类的“独到的德行”,是“在其充分的实践中得到的体现。”[6]我想,邓小平之所以再三强调“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民主集中制的中心是民主”,尤其是高度赞赏列宁的关于“民主是需要条件的”(指执政党必须努力创造民主所需要的条件)等观点[7],其基本原因也正是在于反封建这一特殊的要求。这也就从根本上驳斥了那些以国情论来否定民主制的妄言。因为专制者的设计又恰恰建立在个人迷信的国民素质之上。今天,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应当十分珍视邓小平极为宝贵的政治文明遗产:邓小平曾明确指示,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给地方和企业去办[1]。这也就是要实行权力下放的政治体制;邓小平更明确做了一个战略性的安排,即“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1]。”邓小平还身体力行,完成了从实际上的“终身制”到“任期制”再到“退休制”的历史重任,从而发挥了被他自己称之为的“最后的作用”[8]。

因为他一直反对把国家的命运寄托在一两人身上,认为这是“危险的、不健康的”。毫无疑问,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社会变动都可以称之为“改革”,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体制吸收都可以称之为“开放”。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独辟蹊径提出他那著名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在方向上姓“资”姓“社”的标准。可以说,对于新世纪初中国共产党人所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观点来说,我们都能够清晰地在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中找到它的理论渊源。不仅如此,这还表明,新世纪的领导人不仅继承了邓小平理论中的核心内容,而且还以新姿态正式启动了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新世纪领导人,无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都不仅继承了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而且以“政治文明建设”、“人的全面发展”为新的内容把政治体制改革、把邓小平理论推向了前进。如果说,50多年前,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中国革命的特殊道路”问题,20多年前,邓小平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问题,那么上世纪末,“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精华并不在于它的字面表述,而在于新时期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制度变迁与政策调整。当我们从党章上确认优秀私营企业家等新的社会阶层也可以入党,从当我们宪法上确认国家必须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时候,我们就清楚看到了党的最高纲领与现阶段的基本纲领的高度统一。这样,从结构上看,共产党已经从一无所有的“无产党”变成国家的“主人党”;从成分上看,共产党已经从主体上的“阶级党”变成了客体上的真正在行动上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仰党”;从职能上看,共产党已经由大搞阶级斗争的“革命党”转变为领导阶层合作的“执政党”,从行为上看,共产党已经由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党”转变为维护与巩固现存社会秩序的“法治党”。

通过这一系列全过程的转化,也就在理论上完成了由传统党向现代党的进步,即为实现党的彻底现代化奠定了充分而坚实的执政合法性基础,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共产党本身也在与时俱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灵魂必须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决不因为自身是“三个代表”,就能“由公仆上升为主人”,它的关键要看“能否代表”,更侧重于“身体力行”。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近年来中央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观点。这是一个新的发展观,即人与自然的协调、人与社会的协调、经济与政治的协调,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协调。新的发展观的核心应是人与人的协调,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人自由发展的核心,又是人的权利的发展。这就要求,无论是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必须而且只能是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的统一、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利益的目标和实现的手段的统一。而要实现这种发展观,就必须提高和加强与执政责任、执政权力、执政利益、执政荣誉更加适应的执政能力与水平。我们之所以高度赞扬党中央所阐述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性”,也就在于它体现了列宁所说的“民主所需要的条件”。因为一方面,从本质上讲,党性就是人民性,没有任何脱离人民利益之外或之上的党的特殊利益的存在,否则就是一个特权的党,因而反腐败是共产党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既必须通过“代表”来执行,又必须落实到本人的利益;更重要的则是,依法治国的特定前提恰恰是法的民主性与正义性,这才是人民共和国的要义。为此,进一步明确地做出了“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9]的战略性安排。这就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党的生活国家化、行政化、官僚化,从而脱离群众,失去人民的信任与支持。是把这一安排当作当代中国走向政治文明的关键突破口,因为他深知,他所继往开来的神圣使命,一定是一个共同富裕的人民共和国和一个民主的共产党。这就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民主,提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不仅只能体现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而且必须建立在执政为民的基础上。

三、高举改革创新的伟大旗帜

成立25周年来,深圳靠着这一系列邓小平的光辉思想所赋予的特殊体制(针对着当时内地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言)和优惠政策(如15%所得税率)不仅“杀出一条血路”,而且成长为中国综合竞争力的前列城市。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深圳人为中国、为世界作出了自己的两大贡献:第一,深圳贡献了一个新体制:通向强国富民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深圳贡献了一种精神:敢闯敢冒的创新精神。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代表作之一——深圳,其耀眼处并不是地王大厦式的耸入云天的那片现代建筑群,也不是深南大道上红花与绿草相耀映的那条风景线,而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下所培育出来的,富于创新精神的深圳人,这才是完整而深刻的深圳,这才是准确而全面的特区,这才是这座神奇城市中的灵魂与魅力。它的作用与意义早已超越了深圳的时空。早在1980年经济特区成立时,时任主管副总理的谷牧就以准确的语言,明确地解释了中国经济特区性质,他说:“我国的经济特区是国家独立自主举办,完全行使主权管辖的区域,政治思想文化领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领导,只是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特别优惠的经济政策以便招商引资,拓展外贸,并在实践中观察研究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10(]P39)而在25年后的今天,当全国从1992年起都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做改革开放的基本目标时,对于深圳来说,“特殊的体制”就不存在了。当近年来中央一再强调公平的市场竞争的时候,对于深圳来说,“优惠的政策”也基本不复存在了。那么,深圳到底还能靠什么来保持特区的称号呢?中央确实在2000年宣布过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将贯穿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11],但我体会,它是有其具体的时间内容的。如果说2010年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将基本大体建立,那么这个过程就还有近5年;如果说2050年中国现代化建设将基本大体实现,那么这个过程还有近45年。

重要的问题在于,无论是5年,还是45年,特区原来的性质、地位、作用都不可能再靠相对于计划经济的特殊政策、特殊体制来做制度背景了。也就是说,在全中国都走向市场经济之后,中国经济特区已经不存在什么“特殊的体制”、“体制外”,而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经济特区也不会再允许实行什么原来那套“特殊政策”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对于深圳的未来发展可作出两种不同的安排。第一种,在“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求发展”的大战略下,将深圳这样的“中国”经济特区变成“世界”经济特区。根据“APEC非正式首脑会议”的承诺,中国将在2020年前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对根据WTO框架下多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中国也将在2030年才实现,现在又主动提出在2010年实现东盟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计划。为此,中央可以考虑,再把几个已经发展起来的特区,从计划经济中的特区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特区,即从中国经济特区走向世界经济特区,它不仅超越计划经济体制,而且超越一般市场经济体制,甚至超越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给特区赋予时代的新内涵、新定位。把它的性质、作用、意义重新规范。也就是说,它已不再是什么“示范”地区,而是特殊需要的特殊地区。类似投资人出入境简便、物质进出口简便、资金出入境简便的加工出口区以及除了享受一般的优惠待遇之外,还有其它附加的优惠,如可保留一定数目的盈余,免予课税、对重点工业给予低利贷款,提供创新技术研究发展奖助金的工业园区(如台湾新竹工业园区等)。为什么今天在美国、日本这样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都可以再办“特区”,而我们不可以利用以往的特区基础实行更大的优惠政策继续办下去呢?我们仍然可以划出一块地方,仍然可以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在WTO框架内运作。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充分利用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典型——深圳20多年来发展基础,又可以进一步的扩大开放,只不过它不再具有“带动”作用罢了。如果能赋予中国经济特区的这种新鲜使命,也就会早日实现邓小平所期待的在中国“再造几个香港”的远大设想,我以为,这种大战略下的大布局,对于中国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决不亚于20多年前兴办中国经济特区的伟大决策。

第二种即在“特殊政策”与“特殊体制”双无的前提下,即由一个“特区”变为一个“地区”条件下,仍然可以利用以往的经济实力去建设一座普通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作为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深圳仍然具有三大经济优势:第一是体制优势。经过25年的探索与实践,显然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在相当一个时期仍然会高于其它城市,这为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是区位优势。不可替代的地理位置使它比其它地区能够更好地借鉴香港、澳门的体制资源,并为扩大开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三是结构优势。当深圳把高技术产业定位于主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时候,已经顺利实现着结构上的调整。作为“十五”期间工作的主线,它比其它城市能够更快地实现以信息化来缩短工业化的进程,从而为完成产业升级奠定了良好基础。值得强调的是,这三大优势较牢固地建立在经过25年改革与发展所积累起来的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上的。2002年初总书记地考察广东时,明确提出深圳仍然要“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排头兵”的要求。2002年夏天,深圳市委提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到今天,我们的‘特区’观念也要与时俱进。今天我们的‘特’,主要的不是要求特殊的政策,特殊的优惠,而是要立足深圳实际,面向全省全国,不断解放思想,要有特别超前的眼光,特别务实的思路,特别振奋的精神,特别出色的工作。”尤其是在2005年3月,当深圳新市委旗帜鲜明地提出:“深圳的定位就是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深圳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改革创新是我们最好的道路”的时候,就在特区的“概念”极为确定的共识下,把对特区的“观念”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发展。即特区已经从实行“特殊的政策”的地区发展成具有“特别的眼光”、“特别能改革”的地区了,这也就是说,特区的观念已经从“实体”转入“精神”了。而在观念上的这一发展,也就在实质上把特区概念的内涵转换了,把特区的外延缩小了。这就在讲政治的大前提下,把逻辑关系也理顺了。这就等于给长期以来关于特区还要不要“特”以及能不能“特”的争论,做了一个历史性结论。特区还要“特”,是因为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仍然需要这种精神;特区还能“特”是因为深圳具有了其它地区所无可替代的精神积累优势。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去落实了。为此,我们至少还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健全运行机制,保证政令畅通

改革创新的前提条件是有一个权威的政府。深圳进行的“净畅宁”工程成功的经验证明,在经济转型时期,在法治尚不健全的状态下,仅凭着信息不对称一项理由就足以确立权威政府的必要。几年前类似的整治为什么收效甚微?我认为不是政府没有决心,而是因缺乏健全的机制而使政令堵塞。“净畅宁”工程的真正矛头所向并不是“脏乱差”本身,而是背后的某些人的权力与利益。于是,人们逐渐认识到,基本制度决定并不等于具体机制的形成。只有能自动维持正常运行和充满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才能形成相应的机制。作为主要内容除了有完整配套的制度体系外,还必须有一个推动制度后运行的动力源泉。显然,这种源泉又来自对自身利益的获得,所以政府行为的重点是如何去调动人的积极性,使其既冒风险投入又敢于监督裁决。只有这样,市委市府才不是某些人讨价还价的交易场所,也不是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仲裁人,而是一个指挥中心,一个绝对的领导者,这种机制允许不同的创造性思路,但不允许对政令的雷打不动,更不允许去偷梁换柱。责任到人,一追到底,只有政令畅通,才能遏止体制内失控。有这样的执政能力,才有真正的权威政府。

(二)严防政府错位,坚持市场取向

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圳来讲,仍然是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据悉,深圳市国资委近期规划:从明年开始,深圳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战略重点将由“以退为主、进退兼顾”向“以进为主、适时调整”转移,做大做强八大产业集团(分布于能源、物流、港口、燃气、机场、公交、地铁,见《深圳特区报》2005年4月10日)。我认为,在贯彻这种思路时,应高度记取七年前关于组建六大创百亿集团失败的沉痛教训。学术界早已共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资源配置的主体与方式上。计划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的主体是政府,其方式是计划和命令。而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的主体是企业(以及个人),其方式是价格与市场。区分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独立的决策权以及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如果地方政府企图在一切控制国计民生的领域中居于垄断地位,尤其企图以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名义来取代“看不见的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进行全面的产业结构安排,那恐怕就是角色的错位。政府的基本角色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净畅宁”工程为什么获得那么高的评价,因为它决不仅仅是城市的清洁运动,而更重要是政府在创造投资的经济与文化的良好环境。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艰难度,并不在于种种操作技术方案的选择而在于弱化体制内的垄断利益和特权地位。改革开放25年后的今天,利用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摩擦而形成的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并不希望退回到保守计划经济体制,因为那将失去金钱,但同时更不希望改革深化与创新的形成,因为那将被剥夺特权。所以,对于国企的改革,国资委必须排除干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取向,不动摇地运用市场的力量去培育企业集团。

(三)壮大社科队伍,贯彻百家争鸣

改革创新需要智力支撑,无论是中央的号召,还是市委的决策,最终都要落实到全社会的行动上。而行动又必须建筑在高度共识之上。这就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积累,更需要正确的理性思维。因为,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社会变动都可以称为“改革”,只有朝着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才能够称为“改革”;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打开国门就可以称为“开放”;只有在抵制反文明的污泥浊水同时,认真吸取全人类的先进文化,才能够称为“开放”,更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独辟蹊径都可以称为“创新”,只有在保持风格、特性又接受国际惯例与普世价值的新思维与新行动才能够称为“创新”。比如,如果以科学发展观来要求,我们讲的“速度”本来就是一个讲效益(不仅有经济效益,而且还有社会效益)的速度,它从来不应该是一个拼资源,拼环境的速度。而我们讲的“效益”本来也就是一个讲速度的效益,它从来不可能是一个零增长、负增长的状态。因为对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或地区来讲,负增长将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如果我们要寻找一个体现深圳居民对社会发展水平满意程度的指标,那么是否提出一个“建设”幸福深圳的口号,因为“和谐”的“本”是组织,是社会,而效益的“本”是企业,是政府,而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指每一个人。对于这一系列与时俱进的更新,在相当程度上要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推动。而深圳的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现状则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水平不适应;与承担中央、省委、市委对深圳寄予的重任不适应;与其它省市自治区社会科学的规模与质量不适应。北京、广州等外地学者虽然常常能够高屋建瓴,但难免缺乏对症下药。由于我们的深圳既不能永远做“经验批发商”,又不是唯一的“法定创新区”。所以,只有“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所以必须从根本上扭转深圳社会科学的极为薄弱的局面。总之,为了加强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必须排除构成决策所需要的智力支持的体制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