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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精选(九篇)

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

第1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消费者教育 世界遗产地 必要性 途径 意识

消费者教育是指针对消费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传播产品信息、消费知识、传授消费经验,培养消费技能,倡导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素质的一系列活动。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手段。本文就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进行分析。

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

(一)保护世界遗产的有效措施

世界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如果一个项目被评为世界遗产,那么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它。我国现在逐渐地迈向全球化,很多工作是与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处遗产的破坏必将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关心。我国保护的世界遗产不仅属于个人,同时属于全人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世界人民的责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就是要让旅游者充分认识到保护世界遗产的必要性,主动发挥自身保护世界遗产的作用,积极履行保护世界遗产的公民责任。

首先,开展世界遗产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改变旅游消费者的观念、规范和引导旅游者消费行为。观念是行为的指导,营销活动中倡导和培养何种消费观念对营销结果有着重大影响。遗产地旅游消费者观念教育的核心是在正确的遗产地经营理念指导下,通过大力倡导和宣传,使旅游者树立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相适应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方式观,能提高旅游者素质,培养理性成熟的旅游消费者,达到旅游消费者利益和遗产地利益的高度统一。

其次,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提高旅游消费者素质,增强旅游消费者自觉保护世界遗产的能力。当每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遗产,公民责任”这一遗产保护宣言的时候,遗产地的保护工作便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有利于培养我国人民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

全球化的加快推动了人们寻求民族身份特性的需求上升,在全球化过程中,经济和文化都将不可避免地被纳入其中,从推动文化资源共享方面,全球化趋势将成为世界各民族密切关系的一个有利因素,但资源的共享不应导致文化价值的趋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使本国或本民族的人民在同质化的过程中保持异质化的进程,能够使旅游消费者寻找本土文化的根源,能展现本土文化的杰出表现,赋予国民以自豪的身份特性。

民族意识首先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培育起来的群体意识,是一个民族共同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综合体现,而且能够居于主体地位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成为广大社会成员认可的价值判断体系,构成社会的精神支柱或者精神动力。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民族精神赖以存在的深厚土壤和现实基础,而民族精神则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决定着该民族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离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继承发展,所谓“文化创新”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脱离根基、失去前提。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在于集中代表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与文化,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多元的文化艺术形式,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便能使旅游消费者形成共同保护世界遗产的价值取向、充分认识世界遗产所代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形成民族凝聚力,从而达到培养民族意识的目标。

(三)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

遗产地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审美/艺术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社会价值,以及极强教育功能和启智功能。目前,由于我国旅游消费者知识水平的有限性,遗产地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很多游客还停留于“走马观花式”的初级旅游形式,这就迫切要求我们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使旅游者充分认识遗产地的价值、使遗产地的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贯彻审美教育,陶冶情操,净化灵魂,使旅游者获得健康的审美情趣、崇高优美的感情、丰富的遗产地知识,使旅游者形成正确的审美观,热爱文化遗产,自觉加入到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列中;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同时能让游客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的文化,并让其了解遗产地的奥妙之处,使其产生民族自豪感。“墩煌莫高窟”这一始建于十六国时期的人文景观,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然而由于游客对它认识的有限性,使它的现状不容乐观。如果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将莫高窟的历史沿革、艺术价值、风格特色等知识传达给消费者,使其把莫高窟旅游当作是一次自然之旅、文化之旅和审美享受,那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破坏行为的产生,使莫高窟得到保护。由此可见,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既提高了旅游者的审美素质和文化素质,又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

(四)遗产地促销的重要手段

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不仅只是一种环境力量,而是作为遗产地营销的具体构成,在现代营销理论和现代营销实践活动中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大价值。遗产地的“消费者教育”意识是对现代营销观念的发展和完善;“消费者教育”理论是现代营销理论的修正和补充;“消费者教育”活动是现代营销活动的新的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消费者教育的行列,在倡导消费观念,宣传商品知识,引导顾客购买,净化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权益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可以说,消费者教育已经被具有现代市场营销意识的企业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利器,应用到了营销的实践中,作为全人类共同财产的遗产地更应该充分发挥“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利器作用。

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要经过一个决策过程,包括认识需求、收集信息、选择评价、购买决策和购后感受。遗产地应重点了解目标顾客在认识需求和收集信息两个阶段中的消费者行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消费知识和技能,将遗产地的相关知识、遗产地的特色等信息传达给旅游者,使旅游消费者了解遗产地,激发旅游者对遗产地的兴趣,从而作出购买决策;遗产地消费者教育还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现旅游者的需求,从旅游者的需求出发制定合理的营销和服务方案,让他们获得满足,从而提高遗产地的美誉度,促进遗产地的销售。

(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客观上要求我们不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遗产地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性正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遗产地本身就是和谐的产物。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氛围,开展遗产地保护工作,同样体现着和谐的要求。

我国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媒体教育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介是消费者接触最多且覆盖面最广的宣传手段。报纸传播信息量大、真实性和可靠性大,具有较强的读者选择性和地域范围选择性;杂志印刷质量高、实际阅读率高、目标对象明确;广播传播广且受众广泛;电视声像结合、表现丰富、注意率高、覆盖率高。四大媒体各自的优点应得到充分的发挥,教育游客,提高消费者素质、改变消费观念,从而具体来讲,报纸应及时报道世界遗产的最新动态,让人们时刻了解遗产地的情况。杂志应开辟专栏,介绍世界遗产地概况、破坏情况和保护措施。广播应制定遗产地保护专题节目,并长期定时播出,覆盖广泛的听众。电视媒体则可结合知名节目,如社会记录、今日关注、百家讲坛开展遗产地审美教育,聘请专家介绍新产品或新技术,并开通热线电话请旅游消费者现场咨询,举办遗产地知识擂台赛等,教会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提高旅游消费者审美情趣,让旅游消费者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得以诞生并给消费者教育提供了很好的途径。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报告称,截至2007年6月底,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6亿,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1.12%。网络媒体受众多、互动灵活、直观形象、内容丰富,国家可通过网络媒体建立遗产地保护专题网站,介绍遗产地知识、适时遗产地情况报告等。媒体宣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的氛围,掀起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热。

(二)加强政府立法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遗产地的保护的专门政策法规的出台,不断地在痛惜某某地方的遗产遭破坏、某处的世界自然遗产上又新建了人文景观,但是我们就是很难看到哪个人或哪个组织因为破坏行为而接受了惩罚。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世界遗产?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要将世界遗产的保护纳入制度化轨道。

政府机构立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遗产地消费者教育问题。要吸取国外相关规定和条例的精髓,因地制宜地订出符合国情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世界遗产。建立统一的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改变中国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分别由国家文物局、建设部管理的多头领导局面,从而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更加可行。利用世界遗产保护日,进行一些全民的普及性遗产地知识教育与宣传,让教育能覆盖更广阔的群体,把遗产日作为动员日,动员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体制中来。设立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专项基金,培养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专门人才。通过法律法规调节游客的出游时间,避免遗产地游客短时间急剧增加带来的破坏。加强立法宣传。例如在遗产地积聚的地方设立遗产地保护知识宣传点,招募有着丰富遗产地保护法律法规的人员担当义务宣传人员,提高旅游者的保护意识,让法律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三)制定“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长期战略

景区景点管委会是遗产地的直接管理和监控者,同时也是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应贯穿于遗产地营销的全过程,并成为遗产地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为此,遗产地要相应地制定整体规划,系统地确定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战略目标、重点、步骤和措施,建立独立的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销职能机构、配备专业化的营销管理人员,统一策划,从整体营销上贯彻旅游消费者教育理念,科学配置旅游消费者教育资源。

景区景点管委会可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有:制定完整的消费者教育计划,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长期、稳定的开展。向游客发放包含遗产地保护知识的宣传资料,每位游客都希望更多地了解遗产地的相关知识,宣传资料便成了他们的首选。因此,宣传资料应承载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宣传工作,在推介产品的同时达到教育消费者的目的。在遗产地内悬挂醒目的遗产地保护宣传标识,或者写一些警示性的语言,以达到对消费者进行教育的目的。

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充分重视遗产地形象的树立。遗产地不能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应该站在社会的角度,立足于长远的发展。要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充分考虑景点的承载能力。同时,遗产地还应建立严格的景区商贩准入制度,制定商贩准入标准,并加以适时监督和管理。合理规划遗产地的景点,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参观,防止游客由于麻烦而不能参观到所有景点产生抱怨,从而对旅游地进行破坏。

聘请专业的专家学者,定期向游客讲授遗产地保护的相关知识,给予遗产地周围居民、旅游消费者最权威的教育。设立遗产地旅游消费者中心(游人中心),将遗产地的知识突出在游人中心进行详细的介绍,给予旅游者最权威的解释,避免一些导游人员偏离实际讲解导游词,在增长消费者知识的同时也要激励导游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涵养和素质。为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例如赞助拍摄遗产地保护专题宣传片、提供遗产地维护资金等。

培养社区居民加入导游人员行列。如今在不少遗产地,由于导游人员不了解遗产地历史沿革而出现乱编导游词讲解的现象,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办法便是让当地居民参与到导游讲解的行列中来,他们对遗产地的发展是最了解的,景区景点管委会就应该提供对社区居民的培训支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载体,宣传遗产地特色,建立遗产地网络交流平台。例如,峨眉山近日推出的电子杂志便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方式,它通过网络将遗产地适时动态、各季节景观传递给旅游消费者,教会旅游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地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内涵,得到了网民的一致好评。

(四)提高导游人员素质并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旅游消费

作为旅游服务中“人”的因素的导游员在旅游者的旅游审美活动过程中有重要的传递、引导、调节作用,以帮助旅游者满足审美需求,实现深层次的审美享受。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消费,导游人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导游人员以身示范,影响旅游消费者行为。导游人员具有一般消费者的属性,他们的举动会对游客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游人员应监督游客行为,及时制止游客破坏行为。导游人员都需经过一定的考核后才能进入遗产地工作,他应该更懂得如何保护世界遗产,对游客不当的行为应适时指出和制止。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消费行为习惯。导游人员除了告诉游客不能怎么做以外,还应告诉其应该怎么做,使他们将保护世界遗产作为一种习惯和自身内在的品质,时刻将遗产地保护铭记于心。提高遗产地导游人员素质。遗产地导游人员除了承担一般导游的职责外,还应该掌握各种遗产地知识,让游客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五)加强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责任感

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纪念品生产商等,这些组织的发展同遗产地的发展紧密相连。旅行社、宾馆饭店应营造遗产地保护氛围。旅行社、宾馆饭店应通过宣传资料、房间布局等体现遗产地特色;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则应注重文化产品的开发,宣传遗产地文化。提高内部从业人员素质。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同导游人员一样具有示范作用,只有当从业人员懂得珍惜遗产地,他们的行为才能给消费者正面的影响。不定期的开展遗产地保护相关活动,调动员工及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六)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教育能力

我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由国家法律授权、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组织;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组织;是不同于民间社团的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应充分发挥好消费者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带头人的作用,不仅自身要身体力行,还应做好动员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到旅游消费者教育事业中来。

在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中,消费者协会应履行下列职能: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旅游局、旅行社等组织联手,宣传遗产地保护知识;与景区景点管委会等部门合作,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向管委会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不当的开发行为、遗产地服务缩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积极引导大众媒体营造全社会消费者教育氛围。

(七)抓好学生遗产地消费者教育

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遗产地保护工作长远而艰巨,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重在弘扬和培育,应该从学生着手,必须从长远出发,从小抓起。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指出:“消费者教育应有适当情形下,成为教育制度基础课程的组成部分,成为现有科目的一部分”。要做到这一点,学校、教育部门责无旁贷。学校、教育部门应当把世界遗产保护列入教学日程,设置专门课程以普及遗产保护的知识。前些年环境保护的宣传措施,将遗产地保护知识同学生日常学习内容相结合,如美术、生物、地理、政治、历史、化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内容。培养学生的遗产地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身的遗产地保护意识;通过他们向周围的人宣传遗产地保护知识,宣传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丽江 世界遗产 旅游地

如今遗产热和遗产旅游是中国旅游的一个重要话题。遗产一词就其意义而言有着不同的解释。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遗产”一词指人们公认的一种文化或资源,是某一地区的标志性象征,并被当地居民世代的传承和保护;但从消极的意义上来说,“遗产”遗产已经演变成了“遗产业”,成了为达到某种商业目的而对过去的一种操纵、发明、或是剥削的同义词。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遗产第三大国,目前共有40处世界遗产,位列西班牙和意大利之后。在中国34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中,丽江就拥有两处世界遗产,分别是1997年注册的丽江古城和和2003年注册的三江并流。

丽江古城是具有全省、全国乃至世界上最好的自然文化旅游、健康休闲旅游条件的地区之一。丽江古城旅游业发展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起步,经历了“八五”打基础、“九五”谋发展、“十五”再上新台阶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喜人的成绩。

1.概述

遗产作为联系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工具,它不仅表现了人们的创造力,而且肯定了人们对自身历史和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同时,遗产作为一种记忆的方式体现了文化特征的象征性价值,为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基础性的指导。在使我们了解自身的同时,文化遗产又是我们了解其他民族的关键;我们尊重和欣赏民族文化多样性,在其他民族为我们的创造力赞叹不已时,我们也会为他们的创造力而大为惊叹;当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和文明的媒介时,她为人类世界的和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旅游目的地认知分析

2.1数据变量检测

在数据分析当中,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和独立样本T检验(Independent-samples T-test)被用来分析国际游客个人特征、旅游方式与他们在对于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丽江古城认知之间的差异。调查结果发现,国际游客对丽江古城的自然环境、安全性、建筑风格的独特性、旅游花费的合理性、旅游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保持着较高的肯定性。除国际游客的年龄及他们的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会引起他们对丽江古城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认知的差异,而其它因素,如:性别、职业、收入、宗教、国籍、旅游方式等在此调查中并没有引起他们对丽江古城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认知的差异。

2.2定性分析

笔者向正在丽江游览的国际游客提出了2个开放式的问题,分别是“在丽江游览过程中你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和“影响你对丽江古城认知的重要因素是什么?”虽然这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此次调查范围,但所获得的数据不仅着实地丰富了本次调查的研究内容,在帮助笔者客观地了解和分析国际游客对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丽江古城认知和感受的同时,还让笔者更清楚地知道了他们在丽江游览时的真实感受。

调查发现,此次定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求国际游客对丽江游览的真实感受,以及影响他们对丽江古城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认知的相关因素。笔者根据国际游客的回答对他们的认知和感受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首先,国籍游客在丽江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是那些与语言沟通、卫生条件、旅游纪念品、网速、价格、服务、信息、污染、安全等有关的问题。其次,国际游客感知到的大多数问题都是与其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相对次要的问题,即使在其它国家或其他旅游目的地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他们并没有提出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如:偷盗、抢劫、诈骗、死亡等,只是提到了游客在旅游交换中以自身利益出发以获取属于个人有共性但个体差异巨大的最佳而又无形的感受最大化的相关问题。许多消极因素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同时,在国际游客的回答中也不乏许多反映丽江旅游目的地和文化独特性的积极因素。流动的城市空间、充满生命力的水系、风格统一的建筑群体、尺度适宜的居住建筑、亲切宜人的空间环境以及独具风格的民族艺术内容等有别于其他国内外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是吸引国际游客到丽江游览的总要因素。

在对两个问题所得的数据整理分析后,笔者又提出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国际游客不断的到丽江游览,尽管在那里存在着那么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就在于丽江作为一个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游客所感知到的正面积极因素远远大于所感知到的负面消极因素。总之,此次定性研究数据表明作为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的丽江古城,它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独特的文化)被国际游客积极地或正面地感知;而它的软件设施(定价、旅游纪念品、服务、卫生、从业人员素质等)被国籍游客消极地或负面地感知。

3.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发现,影响国际游客对丽江古城认知的最重要因素是旅游目的地其本身的自然环境因素和当地所蕴含的文化因素,如独特的纳西东巴文化、古城建筑、自然风景、本土的纳西人民。而价格、纪念品、卫生间、信息等增值因素只是一些附加因素。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些增值因素并不是不重要。相反,对游客而言,这些因素在国际游客眼中是选择旅游目的地或是否故地重游时重要但非主要的衡量指标;对旅游目的地自身而言,这些因素不仅反映了旅游目的地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是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必要条件。至少,可以为创造或加强一个积极而健康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服务。

参考文献:

[1]吴必虎.中国城市居民旅游目的地选择行为研究[J].地理学报,1997(2)

[2]保继刚等.旅游开发研究——原理、方法、实践[M].科学出版社,1996

第3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自然文化遗产;人居环境;社区参与

【中图分类号】 F5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人居环境概述及我国遗产地人居环境发展概况

人居环境(Human Settlements),不同于人类住区(Human Habitat)。知名学者吴良镛教授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一书中指出:人居环境首先是人类聚居生活的地方,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地;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人类建设人居环境的目的是要满足人类聚居的需要;按照人类聚居活动的利用和影响程度的高低,在空间上可以再分为生态绿地系统和人工建筑系统两大部分;在人居环境建设中,人类的建设活动受到了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的影响,人类的理想一直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居环境的组成可以概括为五大系统,即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人居环境在规模和级别上还可以划分为五大层次,即全球、国家和区域、城市、社区和建筑。吴教授进一步指出,人居环境的研究不能只限于对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更要使其能够指导人居环境的建设。

上述分析表明,人居环境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的中介,人居环境建设本身就是人与自然相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形式,大自然是人居环境的基础,理想的人居环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良好环境的取得是一切参与人居环境建设的人们的共同职责。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欧洲部主席Mechtild Rossler认为: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给世界各地的几百万人创造了就业机会,也给无数的旅游者提供了娱乐、快乐和休闲场所。但是,它也破坏和污染了遗产地独特而原始的环境,对当地的文明构成了威胁,而且降低了遗产地特色。近年来,专家学者、媒体及社会各界对环境更加关注,各遗产地也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接待容量的控制。

当前,中国的遗产保护更多地还是注重遗产本体与核心,特别是集中在保护遗产的 “最有价值的部分”,对与遗产价值有着重要关系的人居环境保护尚缺乏充分的认识和体现,甚至还未纳入保护视野;当地居民的意愿及其生活方式、区域民俗文化特色等活的因素在保护和规划中还未引起重视。有些地方大量驱散收入水平较低的原住居民,不仅导致了区域原有人居文化生态的断裂,同时还必然将大量原住居民的生活保障和精神依托问题推向社会,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二、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的负面影响

在世界遗产地进行旅游开发,吸引更多的游客是很多世界遗产地的普遍做法。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世界遗产地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进而改善当地基础设施,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加快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文化交流而言,遗产地旅游的发展,可实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文化集中起来,进行交流和交融,同时,遗产地旅游的持续发展对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旅游业的发展对世界遗产地的人居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1.过度开发建设新的景点及设施,造成遗产地生态失调

世界遗产旅游地的快速发展已经对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构成重大威胁,因为在各个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中几乎都存在着失控,特别是错位、超载的问题。空间开发错位是指在世界遗产不适当的位置和区域进行旅游设施的建设、开展旅游活动等。这些不当开发已经对中国世界遗产地造成严重的破坏。有的地方在申报成功以后未经仔细规划就开始滥建缆车、修索道,甚至修建电梯,在景区中不适当的位置修建人造景观和宾馆、商店等接待设施,不尊重自然的盲目改建,造成许多山体断裂破坏和水土流失,一系列的破坏性开发留下了众多自然灾害的隐患。这不仅会令旅游者反感,也破坏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

如在武陵源核心景区建成的 “天梯”,连创“世界最高的全暴露户外电梯”、“世界最高的双层观光电梯”、“世界载重量最大、速度最快的客运电梯”三项吉尼斯世界纪录,总造价1.02亿元人民币。1999年10月动工以来,该电梯建设过程中一直备受争议。众多人士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张家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宗旨是为保护其原貌,而在保护区内凿隧道、打竖井、立钢架,是与这一宗旨背道而驰的。

2.环境承载力达到饱和,对遗产地的资源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有些地方申报世界遗产成功之后,为了追求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忽视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无视世界遗产地承载力,过量接待游客,导致交通拥挤、游客吃饭困难、景点人满为患、环境卫生质量下降,造成对遗产地资源和人居环境的破坏。

3.遗产地日益人工化、城市化和商业化

我国很多世界遗产地开发过分商业化、城市化,成为目前最大的顽症。原真性是世界遗产资源特有的,但是为了迎合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很多遗产地都采取了编造、篡改手段,歪曲当地的传统文化,这就导致遗产地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遭到冲击。不少景区内自然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乃至永远失去了它们的本来面貌。如缅甸的布岛族女子以长颈为美。按族规,女子在10岁和20岁时,必须在脖子上、手腕、脚胫上分两次套上铜圈、银圈,靠项圈长年压迫锁骨,布岛族女子的脖子会比正常人的脖子长约25厘米左右。这种装扮,据说除了“避邪”、防野兽侵害外,主要还是彰显布岛族女子的装饰美。布岛族女子一旦戴上项圈后,就不会再摘下,连睡觉都要戴着。久而久之,导致肌肉逐渐萎缩,若没有铜圈的支撑,她们的脖颈将无法固定头颅。由于这种习俗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已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明令禁止,现在的布岛族女子已不再沿袭这一习俗了。但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该地方又开始以这一陋习为噱头吸引游客。

4.遗产地的传统文化受到巨大冲击

旅游过程是一个旅游者与旅游地居民之间互动关系的感知行为过程、异质文化的传播过程、社会变迁过程、影响效应的扩散过程。一方面,由于旅游开发商和外来员工的涌入,只有少部分居民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大多数人只会感受到发展旅游业带来的社会成本的上升,如物价上涨、交通拥挤等,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厌恶情绪。另一方面,由于旅游者与接待地主人之间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旅游者的现代文化背景对遗产地传统文化往往具有相对的强势地位,来自富裕地区的游旅者的消费模式对旅游目的地的贫困民族地区居民来讲,会有一种示范效应,从而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现代生活的影响,使得原来残留的民族文化和风俗逐渐失去了当地的民族、地域文化特色。有的当地居民甚至期望达到旅游者的生活方式,如果当地居民无法达到同等的富裕,他们就可能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和挫折感,从而会在旅游者身上发泄敌意,侵犯旅游者权益。甚至当地居民被禁止享用本地区的自然景观和设施。例如在地中海沿岸部分地区,一半以上的海滨被旅馆占据,仅供游客享用,而当地人则限制进入。

三、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的对策

1997年,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又获得了“欧洲人最喜欢的旅游城市”、“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等荣誉。2007年,“九华街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获得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此奖也是全国唯一的部级风景区获此殊荣。如今,丽江古城和九华山风景区都已成为海内外广大游客理想的旅游目的地之一。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能够建立优良的人居环境,反过来,优良的人居环境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1.实现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

世界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珍贵遗存,不是一般的旅游资源,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和不可再生的,不能只供我们这一代人享用。正因如此,它的首要功能不是开发旅游活动,而是保存、展示和传承。所以在旅游开发中要以保护为主要目标,旅游业的发展应服从于遗产保护的要求。既要把世界遗产保存下来留给子孙后代,又要发挥世界遗产欣赏和教育的功能。作为世界遗产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寻求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平衡点,确立保护先于旅游开发的观念。比如,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地点进行建设,尤其是索道、住宿、娱乐场所这类商业设施的选址要尽量避开生态和文化脆弱区。

2.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

景区的承载量是有限的,游客数量应该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遗产地的居民如果不想旅游者进入他们个人的空间,可以采取设置一些隔离物,如围墙、篱笆或者提示牌,减少对自身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还可以通过线路设计来避免游客过量。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可以限制导游或者游客进入。

3.让社区(遗产地)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

1985年,墨菲(P·E·Murphy)在《旅游:社区方法》一书中写到:“旅游业从其一产生,就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能够将它从纯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中脱离出来,从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的角度出发,将旅游考虑为一种社区的活动来进行管理,那么一定能够获得更佳的效果”。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必须保证社区成员,包括妇女和当地人,都能享受旅游所带来的益处。”这一文件被看作是全球旅游业发展行动纲领和战略的指南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将社区居民作为关怀对象,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和传统,并把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当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

因此,如果让遗产地居民对旅游业持积极支持的心态,他们将以热情友好的态度善待旅游者,理解旅游者,乐于帮助旅游者,也乐于与旅游者交流和沟通;他们能自觉维护遗产地的形象,约束自己的言行,向旅游者展示遗产地居民的风采,吸引更多的旅游者。丽江古城就对其常住居民实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从2004年1月起,每年安排近200万元资金,对古城的常住居民(特指原住居民)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生活补助。成立古城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民居修复补助项目,古城管委会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合作,共同对确因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修缮房屋的居民户给予5000~20000元不等的补助,资助其修缮房屋。

4.明晰遗产地的产权与经营权

景区转让经营权现在已经比较普遍,但是作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性质的景区经营权能否转让、如何转让,还应该深思。尤其是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涉及文物、文化、建设、财政、计划、教育、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如果在权责利不能分清的情况下,多头多级交叉管理,是不利于遗产地的发展的。为此,需要以法律为基础理顺其权责利关系,从宏观上协调统一各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文化、建设、宗教、文物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依照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文化遗产资源实施行业的功能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制度,对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专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5.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为了更好地保护遗产地的人居环境,还应该汲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将遗产地的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还可以成立直接管理世界遗产的相关机构,设立国家遗产基金,依法严格管理。各地政府应该把保护遗产地环境同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使遗产地人居环境的保护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任何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破坏遗产地人居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结语

随着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环境必然造成较大影响。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不可再生,也因为它牵动了国家、民族或文化群体的情感。因此,为了保护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应该实现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社区参与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为避免旅游发展给遗产地带来的环境、社会和文化影响及旅游业收益分配不公平等消极影响,必须把旅游规划与社区居民的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未来旅游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以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 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3] 张晓,郑玉故.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4] 徐嵩龄.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J].管理世界,2003(6).

[5] 魏小安,窦群等.发展旅游和遗产保护能否“双赢”——关于中国世界遗产资源保护、开发与旅游业发展[J].旅游管理,2003(2).

[6] 王兴斌.中国自然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改革[J]. 旅游学刊,2002(5).

第4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遗产旅游;遗产原真性;旅游价值观;旅游者原真性偏好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4―0035一08

1 引言

很欣喜看到,“原真性”概念正进入我国旅游研究领域。这一概念起自文化遗产科学,是现代遗产保护科学的灵魂、基本观念和准则。它因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化和遗产旅游”(cultural and heritagetourism)的兴起而进入旅游领域。这有力地证明了旅游科学与遗产科学之间的联系。

我国是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大国,其旅游业基本是依托于遗产资源的遗产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就其物质性态、内在价值和产权属性而言,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资源。因此,我国旅游研究一定要注意与遗产研究的衔接和协调,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协调:一是旅游经济学与遗产经济学的协调,尤其是制度层面――即旅游经营制度与遗产管理制度――的协调;二是旅游景点的规划和设计与遗产保护科学的协调,尤其是价值观层面的协调。回顾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围绕遗产旅游的多次论争,无不发生在旅游界与遗产界之间,无不与“制度”和“价值观”这两大主题有关。令人高兴的是,近些年来我们已经看到我国旅游研究向遗产研究的接近和接纳。在遗产旅游制度方面,张朝枝进行着有意义的探索。在遗产旅游的价值观方面,现正出现对“原真性”概念的关注。周亚庆等人对国际和国内这一研究方向的综评,就是一个证明。可以预期,对这一概念的讨论和阐释,将会成为我国文化和遗产旅游研究中极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热点。很期望我国在这一问题上能有自己的创见和知识贡献,从而有助于协调旅游活动与遗产保护的关系,建立和发展在文化和遗产旅游规划和设计方面的价值观共识,将这一旅游提升到新的文化层次。

自20世纪50年代旅游开始作为新兴产业发展以来,文化和遗产旅游一直是世界旅游业的主体。它主要依托于遗产文化,同时也利用当代文化。在遗产文化中,它既依托物质类文化遗产,又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依托包括生物、生态、地理、地质资源在内的自然遗产。这些自然遗产旅游与生态旅游,或因其中包含原住民社区,或因自然遗产具有文化、宗教符号价值,因而亦有着相当的文化内涵。“原真性”进入旅游科学领域,发端于文化遗产界对当时文化和遗产旅游中“非原真性”(inauthentic)现象的批评。波斯汀(Boorstin,1961)是将“原真性”概念引入旅游界的第一人。他是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历史学家。此后相继进入这一批评阵营的代表性人物中,麦坎奈尔(MacCannell,1976)是美国景观建筑学家,赫温森(Hewinson,1987)是英国文化历史学家,罗文赛(Lowenthal,1993)是英国文化遗产专家。正是遗产界的这种持之以恒的批评,推进着旅游界对原真性概念的思考和研究,促进这一概念在旅游科学中的生根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这一论争,既发生在遗产界与旅游界之间,此后又发生在旅游界之中,并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国际旅游学术界在2000年做跨世纪回顾时,称之为“巨大的论争”(the great debates)。在遗产领域,“原真性”是一个文化价值观概念。进入旅游领域,它又被人们的哲学观丰富着、变化着。因而可以肯定,这一论争仍会继续,其内容会不断更新,从而提升旅游的文化和精神内涵。

我国旅游界在原真性概念方面的工作,现尚处于对国外旅游界中萌生的各种观念的介绍的阶段,主要围绕着“客观主义原真性”(objectivistauthenticity)“建构主义原真性”(constructivistauthenticity)“后现代主义原真性”(postmodernistauthenticity)“存在主义原真性”(existentialistauthenticity)等提法。这些介绍较为肤浅,有欠精准:第一,未能与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缘起科学――遗产科学中的“原真性”概念联系起来;第二,未能从国际旅游界的“巨大论争”角度对这些提法的意义与缺失进行认识;第三,未能从国内外文化和遗产旅游实践角度检验这些提法。

本文着眼于“原真性”概念与遗产科学、旅游价值观、文化和遗产旅游之间的关系,并主要讨论4个问题:“authenticity”的中译;遗产科学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发展;从旅游价值观层面对当代旅游者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原真性偏好进行评论;“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具体处置。

2 为什么应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

我国旅游学者对“authenticity”的中译,依然采用我国文化遗产界过去沿用的“真实性”。这既不确切,也不贴切。它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旅游界对“原真性”概念的起源学科――遗产科学――的忽视。现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文化遗产研究者接受和采用“原真性”这一译名。

“authenticity”是一个拉丁语系术语。国际遗产界一致认为,将这一重要概念准确地转译为其他语系,是相当困难的。一位长期为国际文化遗产事业服务的日本学者认为,没有一个传统的亚洲术语能与这一拉丁语系的术语完全一致。可见其翻译之难。

“authenticity”是一个多学科使用的术语,如人文科学、法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为了翻译这一术语,首先应理解这一术语的外文原意。国外文献(词典类工具书、国际条法和规则类文件)大体从3个角度阐释“authenticity”一词:

其一是一般性角度。《韦伯斯特大学辞典(第9版)》(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83)“authentic”词条中的解释,包含4个关键词:“authoritative”(权威性的),“fact or reality”(事实或真实),“trustworthy”(值得相信的),“original”(原初的)。

其二是人文科学角度。《维京百科》(Wikipedia)在艺术、考古、文物研究和法学领域,对“authentic”的定义是“the truthfulness of origins, attributions,commitments,sincerity,devotion and intentions;not a copy or forgery”(在起源、特性、承诺、真诚性、信仰和意愿方面的真实,而不是一个伪造或复制)。

其三是文化遗产角度。这见诸《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1994)中的说明:“original and subsequent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的原初和后续特征)。

此外,一个概念性术语的准确翻译,应遵循两条原则:①应尽可能贴近它在原语种、原学科中的原意;②应尽可能方便它的回译,确保翻译与回译之间的对应性。

这样,基于上述英文释意和术语翻译原则,可以讨论“authenticity”在遗产领域与文化和遗产旅游领域的中译。

首先应指出,在遗产领域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存在以下3个问题:①中文“真实”一词包含“真”与“实”两层含义。“authenticity”在遗产科学中的核心含义是“真”,而不是“实”。“实”与“实体”相连,也就是与英文的“physical”之义相连。然而,“authenticity”不仅包含“实体”含义,还包含“非实体”含义。②在遗产科学中,“Authenticity”的“真”是与时间相关的,也就是说,是与“original”(原初的)相连的。而“真实”一词不具有明显的时间相关特征。③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将很难做到回译的对称性,因为对应于中文“真实性”的英文术语不是一个,如truthfulness、reality、genuineness等,而且优先选择并非是“authenticity”。

可见,在遗产科学中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并不恰当。它的准确中译,应抓住和突出“authenticity”中的“真的”(real)与“原初的”(original)这两个特征。将它们合成就是“原真性”,即“原初的真”。这既贴近它的英文原意,同时又能保证回译的对应性。应当说,我国遗产界起初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反映着对英文原意的认识缺失。尽管它至今在我国政府的一些遗产文件中仍留有余绪,但我国遗产学术界已愈来愈多地采用“原真性”译法。

旅游科学的“authenticity”是与文化和遗产旅游相连的,并且是由遗产工作者引入旅游科学的,因此,它的中译应当遵循遗产科学中的中译,即“原真性”。如果坚持译为“真实性”,不免会弄出诸如“现代生活是不真实的(inauthentic)”这样别扭的修辞。还应注意,一些采用“真实性”译法的旅游论文中,还使用“存在本真”、“自我本真”等存在主义哲学提法。其中的“本真”来自英文的“authentic”或“authenticity”。显然,这里的“本真”不能用“真实”代替。这说明“本真”与“真实”是不通用的。然而,“原真”是可包容和体现“本真”之意的。综上所述,旅游科学中的“authenticity”应统一规范地译为“原真性”。

3 文化遗产科学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发展

国际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有一个不断丰富和深化的发展过程。它大体可以以3个里程碑式的重要文献为标志。

“原真性”最早出现于《威尼斯》。这是1964年5月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历史古迹的建筑师与技师大会”通过的《国际古迹和遗址保护》(International Chaaer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的简称。1965年“国际古迹和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威尼斯》成为其“宪法”。它首次采用“原真性”,只不过这一术语是以定语方式出现的――“hand them on inthe full richness of their authenticity”(使它们(古迹和遗址――本文作者注)能以充分完备的原真性传承下去)。《威尼斯》未对“原真性”进行概念性阐述,而是将它体现和落实于遗产保护的具体操作层面。

第二个重要文献是《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1994),简称《奈良文献》。这是1994年11月由日本文部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罗马中心(ICCROM)、国际古迹与遗址理事会(ICOMOS)共同在日本奈良召开了题为《与世界遗产公约有关的原真性》的国际专家会议(Conference on Authenticity in Relation to WorldHeritage Convention)通过的。这一会议的背景是: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充分考虑遗产所属的文化的多样性、遗产类型的多样性、原真性信息的多样性,以及原真性认证标准的文化特点和多学科性。这些是《威尼斯》未能涉及的。《奈良文献》吸取了澳大利亚的《巴拉》(The Bum Chaaert,1988)和东亚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它对原真性概念的贡献在于提出了较为完整的概念框架。

第三个重要文献是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是不随时间而变的,而《操作指南》(1977―2005)则经常做不定期修改。原真性概念最早出现于《操作指南》(1997),基本是对《威尼斯》中原真性思想的概括。它最新的2005年版本是“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苏州,2004)后推出的。这一版本接纳了《奈良文献》关于原真性概念的全部思想,并做了更准确和细致的表述和拓展,因而具有里程碑意义。

《威尼斯》、《奈良文献》和《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关于原真性概念的主要内容可以概述于表1。

应当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对原真性概念的阐述,反映了国际遗产界的最新共识。这不仅应为遗产界遵循,而且也应为以遗产为旅游目标物的旅游界遵循。如果在遗产地实施一种有违遗产原真性的旅游活动,必然会造成遗产破坏。国内外概莫如此,这是遗产旅游的大忌。

4 对国际旅游界的“旅游原真性偏好”研究的评论

国际遗产界对文化和遗产旅游提出“非原真性”(inauthentic)批评,正是基于上述对遗产原真性的理解。国际旅游界也正是在对这一批评的思考和回应中,发展自己对旅游原真性概念的认识的。在这一论争中,如果说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是遗产界的攻击期,那么八九十年代则是旅游界的回应期和自身发展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

国际旅游界回应的学术意义在于开辟了对原真性研究的新视角。这就是“旅游者”视角,更准确地说是“旅游者偏好”视角。国际旅游界对旅游者的原 真性偏好,陆续推出多种提法:“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这些新提法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它突出了旅游者的文化和精神追求,并将这一追求上升到哲学、价值观层面;这不仅拓展了旅游者与旅游目标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和内容,而且提升了旅游者获得体验的文化和精神层次。可见,原真性概念为旅游科学打开新的文化导向之门,为文化和遗产旅游的规划和设计提供了一个新的价值观基点、视角和平台。并且,同样重要的是,这一研究对未来的旅游文化研究有着先导作用和启发意义。当然,上述研究仍在争议之中,仍需完善和发展。

我国旅游研究者在理解和介绍这些理论进展时,应当注意以下3点:

4.1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的关系

上述提法并不能相提并论。它们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它们分别代表着旅游者原真性偏好的基本要素,或称为原真性偏好的两极。其中,“客观主义原真性”代表着旅游者价值观的知识性偏好,“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代表着旅游者价值观的主体精神偏好。这两类偏好无疑是有区别的。前者着眼于对遗产原真性的追求和欣赏;后者则重视自我参与和体验。同时还应看到,“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并非绝对对立和排斥。它们有一定的交集,就是说,不同偏好的旅游者都接受和推崇“遗产地旅游”。在旅游目标物选择上,“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的差异,与其说表现在对“遗产”原真性的接受与否,不如更准确地说表现在对“赝遗产”或“真赝混合遗产”的接受与否。“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比起“客观主义原真性”能容纳“赝遗产”与“真赝混合遗产”。

第二层面是“建构主义原真性”。它不能独立视为旅游者原真性偏好的基本要素,而是“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这两极偏好的派生物。首先,具有“建构主义原真性”的旅游目标物,不是遗产,不具有严格的遗产原真性;其次,由于它通过复制、仿制或其他技术途径,引入了某些遗产要素和文化成分,因而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非物质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的旅游目标物可以为存在主义原真性偏好者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偏好者服务,如果他们追求的体验真的对遗产原真性不讲究的话。这些目标物在一定情况下又能为客观主义原真性偏好者服务。这就是说,当这些旅游者没有条件前往真正遗产地,但又迫切希望获得对这些遗产地的某种知识体验时,“建构主义”景点往往成为他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选择,如北京人游世界公园。可见,“建构主义原真性”无论如何不是独立于“客观主义原真性”和“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外的旅游偏好需求,而是从属于它们,是第二等的。如果简单化地认为“建构主义者真实性既关注客体的真实性,也强调旅游主体的自身差异会带来不同的体验”,(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的)“绝对的客观真实或自我本真都不是最好的选择”,这一评论实质忽视了客体原真性的层次与主体体验的品位,因而是不正确的。

4.2 应从哲学上与文化和遗产旅游多样性上把握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的理解

应当看到,“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作为科学概念尚不完善和成熟。迄今的研究多是建立在存在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的一些个人偏好与旅游目标物原真性之间的联系上;并且这些联系多是片段的,甚至一时一地的,尚未覆盖文化和遗产旅游的所有形态和内容。这一情况颇似存在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在当代环境领域的境遇。作为他们个人在环境领域的表现,既有崇尚自然、主张天人合一的“道”派(Taoists)或生态中心主义者(ecocentrists),也有个人至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者(anthropocentrists)。他们都不能代表这两种哲学的环境观。它们的环境观,如“环境存在主义”(environmental existentialism)、“后现代环境伦理学”(postmodern environmental ethics)等,是需要通过深入研究才能规范地建立起来。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概念,亦应建立在对存在主义旅游观与后现代主义旅游观的更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基础上。

为此,需要在哲学层面将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与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向旅游价值观移植,以建立它们各自对旅游价值观的基本共识,尤其是建立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概念的共识。然而,这一工作极为不易。

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与其说它们是哲学学派,不如说是哲学运动。运动总是包含各种派别的。就存在主义而言,在探寻问题和主旨上,各派别是相同或相似的,但答案则往往不同,以至对存在主义也难有统一定义。这一特征更体现在后现代主义中;并在相当程度上也表现于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间。

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共识与歧义并存”的特征,在原真性概念上也很突出。这一概念受到的关注度,对它的肯定与否定的争议,以及肯定与否定中的见解多样性,是令人惊叹的。甚至作为存在主义支柱的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者身份也因此受到质疑。

可见,建立“存在主义原真性”共识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共识,不是轻而易举的。这里需要的不是笼统讨论这些概念,而应具体关注以下5个问题:①不同的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派别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差异;②原真性概念在哲学中用于“主体”(subiect)、“自身”(self)时与用于“客体”(object)、“他者”(other)时的含义差异;③哲学中的原真性与旅游科学中的原真性的概念差异;④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用于“旅游者”与用于“旅游目标物”之间的含义差异;⑤原真性概念用于“旅游目标物”时,对“遗产及其文化”与“非遗产及其文化”的含义差异,对“静态遗产”(static heritage)与“活态遗产”(1iving heritage)的含义差异。

如果对上述5个问题不做思考,对国际旅游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和争论没有了解,而根据数篇国外文章,侈言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毫不关心旅游客体的真实性”,“完全不把‘不真实’当作一回事”,“它完全抹杀了‘真’与‘伪’的界限,它认为仿真与虚象变得如此真实,比真实还要真实,已达到一种‘超真实’”,这样的表述是轻率的、片面的。我国旅游研究者应当重视来自国外旅游实践的见解,如以色列人对犹太教朝圣旅游(TAGLIT)的讨论,英国人 对历史遗产地旅游的讨论。他们对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原真性概念的评论,对旅游者原真性偏好与旅游目标物原真性之间的关系的辨析,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的处理,更有启发意义。

4.3旅游者原真性偏好与其旅游活动的关系

这一关系体现于两方面内容。其一是旅游者如何选择旅游目标物;其二是旅游者如何根据旅游目标物策划他的旅游活动。

首先是旅游目标地的选择。所谓“旅”意味着“外出”,意味着户外、外地、外国。这样做无非是追求自身家庭、本地、本国所没有的事物,或者说追求那些事物的原真性。这些原真的事物,是口传、书面、绘画和音像、复制等不可比拟也不能替代的。即使是复制,原址复制也比异地复制更受欢迎,因为原址比异地更具原真。可见,追求事物的原真性是旅游活动的天性,是旅游者的基本和共同的偏好。这一点,无论是东方还是存在主义流行的西方,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正进入后现代社会的发达国家,无论是“客观主义”偏好者还是“建构主义”、“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偏好者,概莫能外。事实上,存在主义者与后现代主义者在选择旅游目标物时,往往与客观主义者一样,总是有一定的或起码的原真性要求,甚至会优先选择原真性丰富的事、物和地方。其后,才是对更深层的知识、文化和精神体验的进一步追求。他们选择旅游,意味着他们在乎旅游客体的原真性。否则,他们就呆在家里好了,完全不必外出。如何综合平衡和协调“旅游客体原真性”与旅游者自身“知识、文化和精神追求”,会因旅游者的价值观偏好而异,因他们个人的文化水平、阅历、身体和经济状况、旅游地社会和环境等因素而异。这应是旅游者对目标地选择的一般状况。比如,具有宗教偏好的旅游者,会优先选择具有原真性的宗教圣地,如耶路撒冷和以色列之于犹太教,麦加之于伊斯兰教,拉萨之于藏传佛教。到那些地方朝圣,最有利于他们回归自我本真和实现自我体验。轻言“对宗教旅游者,自我本真才最具吸引力”,而否认他们对旅游目标物的原真性追求,是完全背离事实的。

其次是旅游者对目标物旅游活动的策划。这里重要的是应使旅游活动与旅游目标物相协调。所谓“协调”,是指能既满足旅游者偏好,又不妨碍与损害旅游目标物的原真性。这一问题在遗产地旅游中尤应警惕。发达国家的旅游者,尽管很有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意识,但会警惕旅游活动对遗产地的破坏。他们的旅游偏好行为,会适应遗产地及其原真性,而不是不分场合地要求满足个人所有的偏好要求。即使如此,像威尼斯这样的历史名城,依然感到后现代主义旅游的威胁。

5 “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处置

在认识了遗产科学中的“原真性”与旅游科学中的“原真性偏好”基础上,可以进而较为具体地讨论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处置。主要讨论3个问题:①如何识别和营建旅游目标物;②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满足和规范旅游者的不同的原真性偏好;③如何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5.1 如何识别和营建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目标物

文化和遗产旅游是一个从形态到内容都相当宽泛的概念。其中的重点是文化,“遗产”属于文化之中。有历史文化与现、当代文化;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有静态文化(如古迹、遗址)与活态文化;有人类社会文化与自然文化。它们均可构成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目标物。作为旅游目标物,它们是需要识别和营建的。这种识别和营建的基础,是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根据“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旅游目标物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旅游目标物是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它们具有真正的遗产原真性,应仔细加以识别。为了旅游,它也需要营建,但这一营建必须严格遵循遗产保护规则。它的新建和改建部分不能丝毫有损遗产地的原真性;它对被损毁遗产的重建(reconstruction),“只有在完整详细的文献基础上,不能有一丝臆造,方可接受”(《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第86节)。因此,它给予旅游者的应首先是纯粹的遗产原真性体验。

第二类旅游目标物是通过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或局部模仿与组合而营造的产物,如北京的世界公园、中华民族园等。这些不是遗产,但与遗产的知识和文化有着千丝万缕或程度不等的联系。同时它们又有着为满足新的旅游功能需求而建造的设施。这样,它既能提供类似遗产的某种“舞台体验”,又提供遗产地不能进行的其他旅游活动。

第三类旅游目标物是当代文化娱乐场所,最典型者是美国的迪斯尼乐园(Disneyland)。它们是纯粹的当代文化创意产物。它们可以包含遗产文化要素,也可以完全不包含。即使包含遗产文化要素,也不必拘泥于遗产原真性,而可将这一要素作为符号,进行新的文化再创造。这里的灵魂是“创意”。或者说,只有“创意”才是“原真的”,即“创意原真性”。在此意义上,美国的迪斯尼是“原真的”(authentic),而法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迪斯尼则是“非原真的”(inauthentic)。由此可解释它们在旅游吸引力上的差异。第三类旅游目标物给予旅游者的应是极具个性的独特的当代文化体验。

5.2 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满足和规范旅游者的不同的原真性偏好

上述3类旅游目标物与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关系,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交互对应。表2概括了不同的旅游偏好者对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的可接受性及体验满足度。

表2表明,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具体偏好,选择恰当的旅游目标物,而不应将自己的偏好强加于旅游目标物。

这里尤应谨慎处理第一类旅游目标物(遗产地)与旅游者的关系。如果那里能接纳或允许开展旅游者所需求的活动,那么它基本会成为旅游者的第一选择。如果它不能或不允许开展那些旅游活动,勉强开展必然会在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造成对遗产地原真性的破坏。由于遗产破坏大多是不可逆的,遗产地旅游千万要警惕和防止。这也是第一类旅游目标物相较于第二、第三类目标物的特别之处。它的管理应遵循《国际文化旅游》(International Cultural Tourism Charter)。

5.3如何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提升旅游的文化和精神层次,是现代旅游业,尤其是现代文化和遗产旅游的发展方向。而这一提升,首先应是价值观提升。它既包括价值观的多样化,又包括价值观的深层化。我们正是从这一角度认识“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等提法的意义的。也正是从这一角度,看到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发展旅游价值观,意味着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其一是由西方文化价值观向东方文化价值观的扩展,由发达国家文化价值观向发展中国家文化价值观的扩展。前一种扩展是在旅游文化中克服由单一文化主导的弊病,引入更多的历史和民族多样性要素;后一种扩展是在旅游文化中根除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余孽,注入国际公正、民族平等要素。

第5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文化遗产和谐价值实现途径

戴伦・J・蒂莫西和斯蒂芬・W・博伊德指出:“遗产以及遗产地位的确定从本质上讲是个政治概念。”因此,在当今世界上文化遗产旅游具有特殊的政治功能。我国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和谐精神,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文化遗产的和谐内涵,充分发挥文化遗产旅游的和谐功能,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和谐是文化遗产的基本精神

我国文化遗产蕴涵着极其宝贵的和谐思想,是中华民族和谐文化得以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这种和谐思想不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充分的保留和体现,而且还构成文化遗产的基本精神,并具有世代传承的价值。

我国文化遗产大多经过上百年、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经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十分强调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注重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以传统建筑为例,它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如古都建设遵循的原则是“象天法地”,构成山―水―城的格局,与自然融为一体;古村落建设遵循风水理论,与周围的山川走势、地理环境相协调,掩映在青山绿水之中;古典园林建设更是自由、大胆,通过借景、虚实等方法和技巧,形成浑然天成的人造景观。

我国文化遗产彰显着中华民族的和谐理念,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和谐境界的美好追求。例如北京故宫的三大殿,即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都突出一个“和”字,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价值最集中的体现,它表达着追求祥和昌盛、长治久安的社会政治理想。又如我国的清明、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都有祭祖、拜月、敬老等聚会活动,都鲜明体现了我国民众追求和谐圆满境界的文化心理。

我国文化遗产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但均体现了和谐之美。“以和为美”是我国古老的传统审美模式,是传统审美意识的正宗和典范。和谐是我国文化遗产的灵魂,是我国文化遗产美的最集中体现。因此,从宏观上看,每一个文化遗产地都可说是一首天人合一的交响曲;从微观上看,许多文化遗产中都包含有和谐美的艺术创造。无论是皇家的故宫和天坛,还是文学创造中的诗词歌赋等,都是和谐美的典型例证。

二、文化遗产旅游是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要求。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和谐旅游,它对建设社会和谐具有特殊作用。

我国文化遗产包含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等和合思想,包含了扶正扬善、恪守信义、等美好向善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这些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源泉。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本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开展文化遗产旅游,弘扬文化遗产的和谐思想,对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培育不可或缺地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创建和谐文化的重要因素。

我国文化遗产是我国多民族文化在长期历史融合中的结晶,反映了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这种认同和自豪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文化遗产旅游是唤起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的有效形式,使众多的旅游者在文化遗产面前不约而同的萌生深远的历史意识、家国意识和乡土意识,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文化遗产中有相当大部分是我国与周边国家交往和共同发展的历史见证,蕴涵着“协和万邦”的思想。这种思想十分珍贵,对解决当代世界的霸权政治、文化帝国主义、全球环境等问题具有启发和导向意义。我国要建立美好的和谐社会,同样需要和谐的国际环境。开展文化遗产旅游,向外部世界展示和阐释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和谐世界理念,将会引发全球层次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从而促进世界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文化遗产旅游和谐功能的主要途径

为适应建设社会和谐、实现美好社会的要求,我们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文化遗产旅游的和谐功能,把文化遗产旅游不断推向前进。

我国文化遗产所包含的丰富的和谐思想,已深深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和资源优势。我们要从古为今用的原则出发,运用现代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深入挖掘国家、民族、地域文化遗产中所包含的和谐文化价值,并根据时代的发展赋予其新的内涵,从而提高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我国文化遗产价值具有文化、历史、科学等多种价值,而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是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无论是从维护各民族的历史传统上说,还是从维系各民族的价值认同上看,或者是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来考虑,都必须从原真的意义上保护文化遗产,开发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强化旅游者的情感体验。

我国文化遗产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旅游。因此,在旅游者文化知识背景不足的情况下,应建立文化遗产解说系统,“让游客更加了解它们所游览的地方,传授知识以便提高游客的理解力,以及提高游客兴趣以增强其愉悦感乃至强化其责任感”。在当前条件下,尤其要加强解说人员文化遗产知识的培训,以增强文化遗产旅游的吸引力。

第6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想要成为一位合格的小导游,一份精彩、生动的导游词必不可少。导游词中,既要有对景区的整体介绍,也要有对某个景点的重点讲解,如果还能对景点名称的由来侃侃而谈,并且巧妙地穿插景观背后的历史和故事,引用名人留下的诗句或对联,就更能激发游客的兴趣了。快跟上我的脚步,打造一份独特的导游词,让更多的游客进一步领略世界文化遗产的艺术魅力,留下美好的回忆吧!

当我们与游客初次见面时,首先应向游客问好,然后进行自我介绍,再说欢迎词,最后告知将会带大家去哪一处景点,说明游览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别忘了带上你的热情与礼貌哟!请注意,本次列车即将到达旅程的第一站――八达岭长城。

“各位游客大家好,欢迎大家搭乘我们的游览专列,我是你们的导游。首先,我要祝贺大家即将成为真正的‘好汉’!因为我们今天将登上八达岭长城,真正感受‘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意境。”

在游客们准备下车,开始今天的游览行程之前,小导游不妨先总体介绍这处景点的基本情况,比如它的地理位置在哪儿,它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有什么地位,等等。

“现在,我们的列车马上就要进入八达岭景区了。大家看,前面的那座就是军都山,长城就像一条巨龙盘踞在这座山上。长城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被誉为世界建筑的奇迹!它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血汗的结晶,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象征和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今天要参观的八达岭长城是明代修筑的,它气势磅礴,正是万里长城的精华。”

当游客步入景区时,导游的核心任务就是向他们展示这一景区的最大魅力与特色,并重点介绍几处著名的风光或景观。简单来说,我们可以按照游览顺序,对所选景观逐一进行生动的、具体的描述和解说,使游客尽情览景点风光。

“朋友们,我们现在已经来到了长城脚下,请大家先朝远处看。长城像不像一条在崇山峻岭上伏卧的巨龙?它时隐时现,正准备腾空翱翔呢!长城高大坚固,它是由巨大的条石和城砖筑成的,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军事防御工程。

让我们登上长城看看吧。这里的城砖十分平坦,道路十分宽阔,要是在古代,五六匹马可以并排行走。请大家再走近些看看,这里的城墙外沿还有两米多高的成排的垛子,大家能猜到垛子上方形的口子有什么功用吗?大家猜对了!这些方形的口子又称为t望口或射口,供古时戍守的将士们t望侦察和射击防御。我们再稍稍抬头,可以看到城墙顶上每隔三百多米就有一座方形的城台,那是屯兵的堡垒。打仗的时候,城台之间还可以相互呼应呢。”

成功的导游词不需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但要使内容更丰富、语言更生动,快向我学习这几个小妙招:首先,恰当地使用比喻、拟人、夸张、象征等手法,使静止的景观化为生动鲜活的画面,让游客沉浸和陶醉其中;其次,运用列数字的方法描述景观的特点,让游客真正游有所得、有所收获;再次,可以不失时机地穿插趣味盎然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诗文典故,引发游客的好奇心理,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八达岭长城的墙体平均高7.8米,墙底宽6.5米至7.5米,顶宽4.5米。往下看是由两个门洞和U字形墙组成的瓮城。由于长城是一个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因此它不仅有瓮城和城墙,还有传报军情的烽火台。

大家知道吗?长城是有感情的呢。关于长城有一个传说,相传秦始皇时劳役繁重,青年男女范杞梁、孟姜女新婚不到三天,新郎就被抓去修长城了。孟姜女在家等了很久也不见丈夫归来,就万里寻夫来到长城脚下。不料丈夫已经变成一堆白骨,孟姜女悲恸不已,在此大哭了三天三夜,哭倒了长城,自己也变成了一块望夫石。”

当我们旅游专列第一站的游览接近尾声时,小导游们可千万别忘了有礼貌地向游客道别,顺便也给今天的游览行程做一个小结。

第7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世界遗产 原真性 旅游开发

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

原真性源于“authenticity”,意为原本的、真实的、可靠的、非复制的等等。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真实性标准”,“要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真实性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

世界遗产原真性是追寻和传承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家园的根基;是教育和提升现代公民素质的媒介;是可持续发展和代际公平思想的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动态性。就自然遗产而言,由于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不科学的发掘与开发、缺乏项目规划、预测与决策失误、公众的忽视、磨损、涂写、走私等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原真性的生态延续更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性。就文化遗产而言,不同地区、国家的文化根基、价值观念、经济基础、制度背景不同,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就不同。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精神层面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的作用。就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而言,它包含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在数代人的传承中逐步形成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血脉,它不是原封不动的一种延续,而是一种由时空、文化、情感等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系统。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的基础与核心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之本,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与延伸。原真性保护得好,旅游开发会获得持续性的收益,原真性保护得不好,旅游开发只能获得暂时性的收益。旅游开发适度可行,原真性会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过度混乱,原真性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

这种回归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主要表现在:

旅游开发在初级阶段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是一种“退化”。当生产力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人们对经济利益的渴求常常超越道义上的底线,人们认识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尚未觉醒,摆脱落后的现实生活的需要常常是第一位的,旅游开发也必然处于一种幼稚的破坏与超负荷的、过度的开发上,其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十分严重,山东的“水洗三孔”、张家界的观光电梯、泰山扩建的索道、武当山遇真宫的大火等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通常的规律是待到开发造成了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破坏的事实,人们才开始将保护提到日程上来。这在本质上是一种观念和行为上的过渡阶段。

旅游开发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是一种“进化”。初期的旅游开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破坏。表现为对原真性的一种摧残,如大量修建人工建筑和设施,开发过度过滥,甚至竭泽而渔营造伪文化、虚文化,鱼目混珠。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一旦除名或破坏其后果不可挽回。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人们对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作用从觉醒到日益重视,各种破坏性的旅游开发使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陷入了“真实性”的困境之中。究其本质这是一种转型时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认识上的过渡。成熟的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表现为复兴山水文明,拯救人类精神,延伸传统民间艺术,提升精神境界。这是一种思想的进化,人性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之本。

旅游开发与原真性保护之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且具有不可逆性

旅游开发与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条件的变化可以互相替代,且从发展趋势上看,这种替代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可用无差异曲线表示两者的替代性,其中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构成了两者关系的约束条件。约束线斜率为pc/pd(pc为原真性保护的价格,pd为旅游开发的价格),其大小说明国家约束条件的制约程度。

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t1),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自谋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多头管理的混乱体制、不完善的法制环境等条件的制约使旅游开发成为遗产经营模式的直接动因。其均衡点为a,说明国家偏好倾向于旅游开发。在生产力比较发达阶段(t2),以美国为例,由于财政拨款与自谋收入的比例从1994-2002年一直维持在10∶1,管理体制上实行国家公园制进行统一管理,法治上有专门的立法和执法程序和制度,在图形中表现为其约束线较为平坦,其均衡点b说明政府偏好对遗产原真性的保护。由a到b是生产力发展规律和趋势,具有不可逆性。如下图所示: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

遗产原真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历史与现实、开发与保护及市场化进程的快速性和政策约束的滞后性矛盾,而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就是要追求两者共同发展中的双赢。

在尚未形成破坏或破坏较小的地区

规划先行 规划前要成立切实可行、适用性强的综合型策划团队,既有政府官方代表把握方向,又要有规划专家学者科学设计,更吸收当地百姓积极参与,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论证后再执行。规划中要注重对时间和空间的立体规划,既要考虑近期、中期、长期的渐进发展,又要考虑空间功能的划分,保护遗产的原真性,最重要的是对旅游区与居民区的划分,充分把握“区内景、区外商”,“区内游、区外住”等基本原则;同时还要注重规划区域与周围区域的环境的平衡。规划后在执行中要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已不适应的预期规划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以保证规划形成良性循环。

注重政府规制的作用 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稀缺性、准公共品、外部经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特性,决定了政府要对世界遗产进行价格、进入等方面的经济规制和质量、环境及安全等方面的社会规制。这样可以减少遗产资源的交易成本,约束经营者带来的负外部性,改善社会福利。强制性的保护作用可以使遗产的原真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获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加强社区的参与程度 社区是世界遗产的依托,其地域范围和人文内涵都是世界遗产的延伸及附加值,原真性遗产则是社区的核心产品。两者只有互相协调发展才能产生和谐和共生的双赢局面。社区居民在遗产原真性的开发和保护中处于核心位置,因此通过建立社区居民完善的培训体系,构建起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遗产意识、旅游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便会自然转化为一种热情友好亲切助人的态度,这种无形的资源直接创造着世界遗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地区

制度先行 在我国现行的遗产法律法规数量少、涉及面窄、级别低、与现行市场背景的冲突较多的前提下,更要注重因地制宜地制定世界遗产保护规则,如四川于2001年1月18日出台的《四川遗产保护条例》和福建于2005年5月通过的《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对当地世界遗产原真性的保存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适度处理好政府规制与市场经营的关系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遗产地,大多是因为政府规制的失灵而导致市场化过度开发。在我国世界遗产完全行政性垄断经营的无效率和低效率状态下,财政困难,举步维艰,即使政府明令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依然没有抵挡住四川九寨沟等十个景点、桂林阳朔外景区、安徽观音塘景区等出让经营权的风暴。在我国理论和实践上都引发了一场“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的争议。笔者认为,这种矛盾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现行体制造成的,同时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十分缺乏并且滞后。我国的经济、政治、财政、法制、机制、公民素质等种种背景均与西方发达国家迥然不同,走“国家公园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暂时看来是行不通的。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规划、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允许经营性项目适度出让管理权和经营权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彭德成概括提出的“整体租赁经营模式、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整合开发经营模式、网络复合治理模式”等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正确引导和规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 对于自然遗产,旅游经营者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避免改造、重建、增加人工建筑,以自然生态为基础,认识到人与环境的持续发展是旅游开发的必然。对文化遗产而言,旅游经营者要处理好修缮与重建的关系。由于自然力、材质、技术和人为破坏等多种原因,修缮是一种必然,但其前提是尊重历史;重建更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损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在另地重建或原址复建的,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大众旅游时期的旅游者比较幼稚,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享受自然而不注重保护自然;现代旅游者日益成熟,注重亲善自然、追求原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我国旅游者正处于由幼稚向成熟转变的过程之中,因此引导旅游者的正确观念,规范旅游者的合理行为,就成为保护遗产原真性最重要的任务。此外,通过价格规制实行提前预约制来控制旅游者数量,进而控制环境容量,也是在客观上提高旅游者保护遗产的原真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吴晓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困境研究,思想战线,2004.2

第8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关键词:世界自然遗产 真实性 完整性 法律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武陵源位于湖南省的西北部,地处武陵山脉中段,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索溪峪自然保护区、天子山自然保护区三大景区组成,核心景区面积264平方公里。武陵源自然风景优美,物种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岩溶地貌发达,以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地质地貌而著称于世。1992年12月,因“具有特别的和世界性的价值,因而为全人类的利益应对其加以保护”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这块金字招牌为武陵源每年带来上数百万的游客,使得这个在20年前还地处偏远、交通闭塞的湘西山区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胜地,到张家界的旅游人数逐年增加。大批游客的到来,使这里的旅游交通、住宿、饮食业蓬勃发展,一时间,在遗产核心区冒出了不少宾馆、饭店和大小不一的棚点或商业小区,景区建成游览线30多条,游道300多公里,景区还设有2条登山索道、1座观光电梯,违章建筑面积19多万平方米。著名景点锣鼓塔容纳了一座“宾馆城”,“世界最美的大峡谷”金鞭溪每天被迫接受2800吨污水。整个景区陷入了过度开发的误区,优美的自然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污染,生物多样性受到明显的损害,遗产资源的“原生性”遭到了破坏。

二、影响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主要因素

(一)体制不顺、权责不明。武陵源遗产区的旅游开发管理,是张家界市政府管理为主的“多头管理”。首先是在遗产区范围内设立了两个处级管理机构: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是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其次是因为武陵源遗产区既是部级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又包括索溪峪、天子山两个自然保护区。所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等都可对武陵源遗产区行使管理权。再次,作为地方旅游行政主管机关的张家界市旅游局,对武陵源遗产区旅游的开发和经营也有一定的管理权。第四,遗产区内的旅游经营也是两大块:一块是政府直接经营,如森林公园和天子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另一块是由企业直接经营,如索溪峪自然保护区内的黄龙洞、龙王洞、宝峰湖等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经营。

武陵源遗产区的多部门管理,造成政出多门或相互矛盾,景区管理和保护政策往往得不到落实;地方政府与主管机关的矛盾不易协调,地方政府强调旅游开发而职能主管部门要求注意保护。这种多部门管理的区域分治、条块分割使得一些部门在对待遗产资源管理问题上,貌似建设,实为破坏,名为保护,实为垄断,使武陵源遗产资源受损,寿命缩短。

(二)政府部门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规划管理存在着责权不清、管理不严、违法难纠的问题。一些具体项目,一般由区、市、省主管部门共同审批,有的还和建设部一起审批,责任分担,法不责众,造成违规项目合法化和违规项目难以纠正。武陵源在1992年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缺乏一部可持续发展的景区详规,以致出现比较严重的景区城市化问题。大量的房子建在核心景区内,使自然遗产保护流于形式,导致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

(三)保护意识淡薄。世界自然遗产这块金字招牌给武陵源带来巨大商机,人们向自然索取的欲望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知道利用金字招牌招商搞建设,赚取收入,而忽略了对这一份世界遗产的保护。政府没有对全市的资源做彻底的调查、统计、规划,发现某一个景点可以开发,就马上去开发,以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有一流的资源,而无一流的管理。市民的环境意识淡薄,长远观点、整体观点不强。不少饭店、餐馆的污水、垃圾未经处理随处排放,造成遗产地污染,景观质量下降,威胁珍贵物种的生存。武陵源连年攀升的旅游观光压力,是影响保护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因素,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质明显恶化,大气环境质量逐年降低,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

三、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法律思考

世界自然遗产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但它又十分脆弱,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遭到威胁和破坏,原始面貌就难以恢复,甚至有可能从地球上消失。根据影响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要使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和我国所有的世界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的保护,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一)加强立法,尽快制订《世界遗产保护法》。要想使遗产地管理和保护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就必须赋予其有力的法律武器,使遗产地管理机构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我国所有的遗产地都是部级风景名胜区,其管理执行的是国务院1985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现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执行不力,甚至有法不依、各行其是。2000年12月,湖南省通过了《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但是带有严重破坏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百龙电梯”于2002年“五一”正式投入营运。更重要的是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位阶较高的保护性法律。风景名胜区的管理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对其中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基本的认识,可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并根据其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尽快制订和颁布《世界遗产保护法》,对遗产地的管理和保护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遗产区旅游开发与建设及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与国际接轨。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世界自然遗产区是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没有国家的立法,就无法国际化,遗产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

第9篇:中国世界遗产导游词范文

自1987年北京故宫、长城、泰山等成为首批“世界级遗产”后,30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这也是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最为快速的30年,如何在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中寻求平衡,尤其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怎样守住珍贵的遗产?本刊记者近日专访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拉奥・基肖尔。

要确保遗产的价值永远不能失落,这是最根本的

《t望东方周刊》:世界遗产的定义,这些年有没有变化?

拉奥・基肖尔:我觉得没有。发生变化的是文化遗产的划分类型,以前我们的关注点是历史遗迹、历史建筑物等,现在渐渐迁移到其他的类型,如人文景观。与那些考古学意义上永恒不变的场所不同,有些能够代表城市发展,代表近代甚至当代文化的遗产,也慢慢成为关注的焦点,比如,19世纪早期的一些建筑,或工业遗产等,甚至一些与现代科技相关联的场所。

正是因为关注范围的扩大和变化,加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过去,我们很容易识别哪些地方具有突出的全球性价值,但现在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工作和文件准备工作,来清晰地阐释为什么这个地方具有这种突出的价值。这个价值仅仅对这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不够的,它必须对全世界、全人类而言也是重要的,所以为了讲好这个故事,必须做很多的研究和准备。

《t望东方周刊》: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是否会对世界遗产产生破坏?

拉奥・基肖尔:我不太愿意使用“破坏”这个词,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很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的世界遗产,都面临着越来越多来自城市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威胁”。这是城市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给自然景观带来的压力,这种情况很普遍,并非中国独有。但正因为如此,政府在管理上的全部努力都是在发展和保护间寻求某种平衡。我们不会说“你不可以发展”,而是说,“你应该进行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要确保遗产的价值永远不能失落。这是最根本的。

中国目前不在世界遗产“濒危名单”中

《t望东方周刊》:2007年,《福布斯》杂志评选出“全球十大濒危旅游地点”,包括中国、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等,其中部分景点是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于1994年开始设立《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提醒国际社会,部分文化遗产正在受到威胁。你觉得是什么在威胁着这些世界遗产?

拉奥・基肖尔:截至2013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共有44处世界遗产,中国目前不在世界遗产“濒危名单”中。

中国的布达拉宫此前是在文化遗产的监测工作范围内。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布达拉宫,设有缓冲带、核心带等区域,但是城市的建设发展很快,新的建筑大量出现,尤其是一些现代建筑的出现改变了布达拉宫周边的和谐环境。世界遗产公约专家委员会告诉中国,请停止对布达拉宫周边环境的改变。对此,当地政府对委员会的建议反应非常有效率,很快修正了错误。目前,同样是世界遗产的武当山也面临和布达拉宫类似的问题。

世界文化遗产受到的威胁是多种多样的,如“年久腐变”“蜕变加剧”等,都是威胁因素,同时还遭受到自然灾害、战争与武装冲突、环境污染、日益城市化与迅速发展的旅游业等的挑战。但是,对世界遗产最大威胁来自我们自身,即我们中间的许多人对遗产的漠视和模糊认识。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布达拉宫,曾被一些现代建筑改变了周边环境。当地政府部门很快做出调整改善

《t望东方周刊》:近年来,世界遗产地产生的旅游经济效益备受关注,对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多地趋向功利性,对此有什么建议?

拉奥・基肖尔:对于遗产来说,发展旅游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它为游客提供了了解当地文化的机会并为当地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管理不够完善并缺乏系统,就会面临严峻的挑战。

有一个英语谚语――“你不能杀死一只下金蛋的鹅”。文化遗产就像这只鹅,你不能过度发展旅游业,因为旅游业正是基于文化遗产才有了好的发展。我知道,中国在这个方面有很好的经验,例如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慢慢摸索出了管理上的平衡点,比如采取了游客的限流措施p景区内使用电动巴士等。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游客,如果能够在遗产保护和旅游业发展中摸索出好的解决方案,对于其他国家会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每个遗产的“负面清单”都应独一无二

《t望东方周刊》:近几年,新一轮乡村建设和开发如火如荼,使得中国乡村面临诸多问题,尤其是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名镇(村)。为了引导古镇保护和开发走向良性循环,亚太遗产中心副主任李昕和他的同事们最近正在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创意规划设计工作营”所汇聚的强大资源平台,策划制定一套“中国历史村镇资源保护与利用负面清单”,对相关方提出底线要求。你如何看待这个“负面清单”?

拉奥・基肖尔:对这份“负面清单”我非常期待,世界遗产中心也会对此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也有国家在世界遗产保护方面使用了类似“负面清单”的管理,以确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这主要是根据这一世界遗产本身情况作出的。

世界遗产之所以成为世界遗产,在于其突出的全球价值,这点是绝对不能被破坏的,如果破坏了,就不能称之为世界遗产。因此,被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的这类案例,是可以应用到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中,比如历史文化名城、古老小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