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3 09:33:40
第1篇:农业创新技术范文
[关键词]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农业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1环境友好型农业相关概念
环境友好型农业的观点主要是在环境友好的基础上所得到的,国家在促使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农业发展寻找的发展方式。环境友好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有的经济活动的开展都需要在不破坏环境的基础上实施,经济发展需要遵循自然规律,在各种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推动农业发展,并且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经济之间和谐共存。而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是在农业生产和发展的时候,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最为重要基础。在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任何的农业活动都需要遵循自然规律,并且促使自然生态平衡得到保护,最后应用先进科技促进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因此,需要重视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引进先进的生产模式,而当前国内环境和专业人员有限,经济价值无法更好的实现就成为关注的主要内容,因此,现阶段农业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就成为需要重视并解决的问题。
2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现状
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技术创新之间存在有密切关系,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是将平衡环境资源和农业生产发展作为基本理念,以稳定性和持久性农业生产发展作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技术,其具备收益稳定性差和开发难度大及风险较高等特点,当前我国多数民营科研场所和农业企业的发展存在着起步比较迟缓,在研究的时候研发水平较低,通常缺少投资研发环境友好农业技术的能力。为了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我国应用人才培养制度和农业科研投入增加等方式促使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程度提升,从而推动农业经济增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只有在生产中有效应用环境友好农业生产技术,才能够推动农业生产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技术应用与推广机制长期都存在着人才和设备比较空缺的情况,其相关的推广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当今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发展初期阶段,实现简单易行和成本少的新技术,始终是当前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难题,需要深入分析。
3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缺少创新思维
我国农业发展的主线逐渐从传统农业生产方面转向技术创新发展方面,但是由于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农业技术创新的时候通常是在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借鉴基础上实现的,具有比较突出的依赖性特点,因此,创新意识相对比较差,在实现技术改进的时候较为困难,加上技术创新的目标还不够明确,对技术的投入相对较少,科技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容易对农业技术创新的进程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国内对农业技术推广重视程度不足,农民思想较为落后,农业人才数量的增长速度较慢,而这些因素也就容易对农业技术创新发展产生制约和不利影响。
3.2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开发难度大和研发时间长
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始终是社会发展为农村发展提供的重要机遇,因此,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等方面不断优化的过程中,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这一新技术研发始终处于初级阶段,多数技术的创新和思维都需要加以改善,这一技术在对外国先进技术思想模仿的基础上有效开展,而对国内的农村生产和技术层面关注不足,因此,一些技术在模仿的时候,无法深入了解其中存在的深刻含义,这就会对农业技术的创新发展造成阻碍。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研发的时候具有着较大的困难,因此,这一农业技术在研发的时候,所使用的时间较长,容易对农业技术的应用产生较为显著的不利影响,最终会阻碍农村的经济效益提升。
3.3农业技术的经济收益风险性大
因为农村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在研发的时候,研发难度是比较大的,在研发的时候,其研发使用的时间相对较长,在研发工作有效实施和应用的时候,也就存在着风险大的问题,如果研发技术无法对农村的生产加以适应,也就会对农村经济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并且,研发过程中也具有比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一些外来因素的干扰容易影响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情况,所以农村的技术使用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最终对农民的收益也容易产生不利影响,对于农民而言,农民收入通常来源于土地,因此这就谨慎的面对农业技术研发过程中存在的收益不确定性的问题加以重视。
4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措施
4.1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我国政府在较早的时候就认识到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对人们的生活及社会发展具有的重要性,并且在研发的时候,投入的资金量也是相对较多的,其所具有的研究效果较为突出,但是将研究成果成功转化为农业经济的时候,其转化方式也是当前科研工作人员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在解决的时候,首先要对环境友好型农业创新中技术的供需问题解决,以往研究人员在实施有效研究的过程中,研究人员耗费的实践和资金都比较多,却无法得到重视,造成研究人员积极性受到打击,政府需要提供相关补贴,并且在政策层面上有效宣导,促使农业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4.2完善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政策机制
在早期传统农业发展过程中,人们环境的保护方面明显不够重视,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已经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但是仅增强人的自觉性是不够的,政府需要促使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在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和应用基础上促使农业技术人员积极研发更多的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促使我国环境友好型农业体系能够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构建比较完善的农业技术创新机制,使得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的创新发展具有更加显著的保障。
4.3改革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制度
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长期关注和重视,其并不是在短期阶段就可以得以实现的,任何技术在研发的初期阶段的时候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金,但是我国环境友好型农业创新资金投资制度并不完善,使得相关技术的研究没有得到相关研究成果。在传统的制度下,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在进行创新发展的时候依靠政府补贴资金,但是我国每年在农业方面消耗的资金比较多,无法为相关的技术创新研究提供比较多的支持。地方政府对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方面认识不足会出现有限对其他农业项目安排的情况,对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有效发展存在着阻碍。这就需要及时对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制度进行有效优化和发展,科学引导农业企业及农业组织能够积极参与到技术创新研究的过程中,对农业技术研究投入更多的资金,有效减少政府的资金压力,使得企业和政府及个人等方面能够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体系,推动环境友好型农业创新技术得以发展与进步。
5结语
在农业土地资源短缺和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加深的情况下,实施环境友好农业技术的创新就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这种新型的农业发展不仅能够促使农业经济得到健康发展,也为我国农业整体的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参考价值,使得我国农村得到更好的发展,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基础上,也能够促使社会效益得到保障,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与发展之间更好的结合在一起,使得可持续化发展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张松梅.试析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8(10).
[2]刘希.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创新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分析[J].产业创新研究,2018(03).
第2篇:农业创新技术范文
1.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
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农业知识产权都是一个新概念,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其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是:农业知识产权是依法对人们在农业领域通过智力创造而产生的农业科学技术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农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涉农商标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其中,涉农专利带动农产品加工水平的提高,植物新品种提高农产品的种植水准和新品种的改良,注册商标树立当地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地理标志维系当地整个特色农业的发展。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对鼓励农业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推动农业经济迅速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农业知识产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其除了具有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专有性、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和法定性等特征外,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还具有保护难度大、保护范围有限等独特的特点。目前,我国动物品种、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还没有列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
2.农业技术创新的概念。
根据2012年8月修改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条的规定,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八个方面: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其他农业技术。技术创新是从创新设想、研究开发、工程化、商业化生产,到市场应用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它包含研究成果和市场应用两个阶段。农业技术创新是指将农业技术应用到农业经济活动中所引发的农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试验推广、生产应用和扩散等一系列活动,它是一个涉及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活动等相互关联要素的综合过程。
3.农业知识产权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
国家激励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一是国家通过政府拨款、政府采购、合作研究等直接投资方式参与农业技术创新市场;二是包括产权激励、税收激励等方式在内的市场激励型手段。农业知识产权激励是一种重要的市场激励,其实质是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农业知识产权,再通过农业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与市场化及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促进农业技术创新。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是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基本目标,反过来又促进创新:第一,农业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激励主体从事技术创新。由于农业知识产权人拥有一定垄断权,持续创新将有利于赢得竞争优势并避免侵权,良性循环地促进创新发展;第二,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以农业创新技术的公开为条件,这种“公开制度”不仅可以使农业科研技术人员在他人技术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研发,提高科研起点,而且能够避免因信息获取不及时导致的“重复创新”,从而在更高的平台开始科研创新,进一步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缩减科研周期,实现高质量的技术创新产出。第三,许可制度保障知识与技术转移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促进科技资源的自由流通与合理配置。TRIPS协议中明确指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在于:促进技术的创新、转让和传播,提高社会生产力,实现知识产品的经济效益;对知识产品进行保护要采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实现公共利益的方式,以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是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第一,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人的侵权成本;第二,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延长竞争者进入市场的时滞,保障创新者利益的回收;第三,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推动创新成果转向市场化的进程,并进一步推动创新者的技术创新及新一轮的成果转化;最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创新驱动的制度环境,吸引国外投资和先进技术,进而推动本国的技术创新。可见,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之于农业技术创新产生一个良性循环:农业技术创新→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创新技术的转化应用→提供法律保障,减少侵权现象→实现农业经济效益→提升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热情→农业技术的进一步创新。在这种良性循环中,充分发挥农业知识产权的积极作用,激励农业技术不断进行创新,实现农业的增量高质发展。
二、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1.农业知识产权申请与授权的数量相对不多。
以农业发明专利为例,截至2013年底,国外农业发明专利总授权率为37.44%,而我国总授权率仅为32.68%。笔者所在的湖南,农业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6179件和2085件,农业专利申请授权率为33.74%,虽略高于全国,但是仍低于国外水平。
2.农业知识产权的结构不平衡。
以植物品种权为例,2013年,全国大田作物的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分别为118件,占全国植物新品种授权总量的85.51%,其次是蔬菜和花卉,分别占9.42%和5.07%,果树、牧草和其它均为0件。而在大田作物中,玉米、水稻和大豆三者的授权量占2013年大田授权品种的92.37%。
3.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农业知识产权各地差距较大。
截至2013年底,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列国内前五位的为苏、京、鲁、沪、粤,其申请总量占全国的46.04%,笔者所在的湖南申请农业发明专利的数量为6179件,仅占全国的2.64%;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位居前三位的是京、鲁、豫,该三省之和占国内申请总量的24.96%,湖南则以436件的申请量在全国居第12名,占全国总量的3.98%;国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主要集中在鲁、川、浙、鄂、闽等省,五省共1770件占总量的39.77%,远超湖南的126件。
4.农业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显现。
在发达国家,农业企业是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主体,在大部分农业产品领域,科技营利性很强,能够通过成果转化实现的利益弥补科技开发、引进、推广的成本和风险损失。相对于政府推动模式而言,农业企业在趋利的动机下能够有效地进行农业技术开发、引进和转化环节的传递,提高农业技术的转化率和普及率。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科研体制基本上还是政府主导型的,仍沿袭着部门立项、科研攻关、项目试验、专家鉴定、政府评奖的模式,科教单位在知识产权创造中地位凸显,科技成果大多诞生在实验室,缺少中试环节。而且,农业科研偏重产中研究,产前、产后科技力量薄弱,尤其产后科技力量不足导致了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可大幅度提高农业附加值的科技成果不多。以农业发明专利为例,从1985年至今我国的教学科研单位的农业创新成果产出量一直高于涉农企业和个人,而涉农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弱,自主研发成果不多,不能有效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如在湖南,尽管以隆平高科为代表的一些涉农龙头企业较为注重自主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但是省内大多数中小型农业企业因资金不足、经营理念落后、科技创新能力较低,影响了其创新主体作用的发挥。
5.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相关司法体制存在不足。
当前,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分散,具体来说,涉农专利的管理工作由各级知识产权局负责;植物新品种的管理工作分别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农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及其相关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管理部门的多元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将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细化,但是也分散了执法力量,导致部门分割,职权交叉,易发生执法不到位、消极执法的现象,增加了执法成本,减损行政执法效率和维权效果,进而影响农业技术创新。此外,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刚刚起步,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
6.涉农单位对农业知识产权管理薄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
不少涉农单位,农业知识产权意识保护薄弱,没有设立专门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同时,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评定或对科研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表较高质量的论文成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或者获得相关待遇的重要条件。受这种非市场化成果鉴定和驱动机制的影响,形成了重学术轻市场、重论文轻专利的评价和奖励机制,造成农业科研与产业脱节,影响了农业科研人员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知识产权和将农业知识产权商品化、市场化的积极性。
7.农业技术创新及其成果知识产权化的协同机制不健全。
协同创新是把协同的思想引入创新过程,是指创新过程中各创新要素在发挥各自作用,提升自身效率的基础上,通过机制性互动产生效率的质的变化,带来价值增加和价值创造。目前,国内不少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不注重协同创新,与涉农企业或者农户联系不紧密,使得创新成果难以知识产权化,或者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农业技术创新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观念。
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技术创造”层面上,要重视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转化和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运用”与“保护”。如果只注重“创造”而忽视了“保护”和“运用”,一方面研制出来的创新技术成果得不到知识产权保护,易被他人侵权,无法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救济,严重打击了农业技术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若不能将农业创新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应用,无法在实验科研和农业生产实际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将不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其技术创造将失去意义。
2.完善相关立法和政策。
要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科学的农业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的法律和扶持政策。以涉农专利为例,目前我国的涉农专利仍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而农业生产不同于工业科技,不是单单依靠科研人员的技术进步和经验积累就可以完成的。农业技术创新不仅受制于科研周期长、可控性差、易受外部环境影响等因素,再加上其“大田式”实验模式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搭便车”现象的出现,使得侵权现象频发,需要立法部门推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进程,科学立法;还要结合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促进农业创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此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采用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农业知识产权资本化,改进和完善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的信息化管理等措施。
3.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
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农业知识产权与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探索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制度,重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如政府可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对内管理权委托给涉农协会,由协会按照政府与涉农龙头企业、农户等共同协商制定的严格标准来加强对内管理。对外,维权事项可以考虑外包给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价值评估可委托给中立的第三方。
4.完善司法,发挥司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指出要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审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程序、管辖制度和审理规则。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范围。除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跨行政区划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至少应当设立1个跨行政区划的知识产权中级法院,并在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区成立跨行政区划的知识产权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受理争议标的不大、案情简单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同时,在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法院设立专家委员会,协助法官对案件中专门技术知识进行解释。专家委员会成员通常为大学教授等专家和具有不同学科领域专业知识的公共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有助于澄清案件中的技术问题或者加快诉讼过程。
5.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要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律和政策宣传,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形成崇尚科技创新、尊重权益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鼓舞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实现农业创新技术高质优产,提高我国农业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畅通农业创新技术的信息流转通道,推动新技术的传播和转化应用。
6.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协同创新条件下的成果共享与转移机制。
第3篇:农业创新技术范文
关键词:农业技术;技术创新;农业经济
0引言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有限的土地上养育着将近14亿的人口。尽管耕地面积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小。为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不断加大对农业技术的创新力度。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破坏严重,土壤的有害物质也不断增加。所以,推动环境友好农业技术创新是我国目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绝不能盲目的追逐农业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害。一定程度上,它损害了人类的身体健康,使居住环境受到威胁。因此,一定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一切都应该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在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科学的进行农业技术的创新,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
1农业技术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农业技术创新就是指能够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灵魂。简单来说,它就是指农业新技术的发明与创造。它将这种发明应用到农业生产活动中,改变了以往旧的农业生产模式,将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它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涉及到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与扩散等。新技术的应用促使农业生产者与企业家都能获得经济利益。但是,它的创新也具有极高的难度。尽管效益很高,但是所需要的时间较长。农业技术创新的种类分很多种。按照它创新的对象可分为三种,分别是产品、方法和种质。产品创新的内容包括种植所需的化肥、除草和害虫所需要的农药以及新型农具的研制等等。它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创造出新的产品并且把它应用在农业生产中,以此来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方法创新是指在饲养、灌溉、防疫、栽培、捕捞等方面的创新。它最大的作用就是通过改变传统的旧技术,使农业生产活动所需要的时间减少、劳动力减少。以此来提高生产效率。种质创新是指对资源的改造、动植物新品种的选育上等方面的创新。它是农业技术创新所独有的。最重要的是满足了农业生产对动植物遗传资源的需要,提供了丰富多彩的遗传资源。按照创新的性质可分为硬技术、软技术以及软硬结合技术创新。相对而言,大部分的农业技术创新都属于硬技术创新。它主要是把实物作为研究对象,其实也就是进行实物性资料生产。它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所需要的食物,当然也包括衣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不仅满足于吃的饱穿的暖,更追求质量与品质。农业软技术创新是指制度和观念上的改变。它涉及的领域很广阔,包括农业经济研究、区划研究、管理研究以及信息研究等。这些内容都是农业技术创新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们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农业软技术创新为农业硬技术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推动了农业效益不断增强。对于农业软硬结合技术创新来说,它就是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一般都是重大的农业技术创新。我国的农业产业在不断的取得进步。加强农业技术创新,是我国必走的一条发展之路。为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2农业经济
何为“农业经济”?其实它与工业经济大同小异。它指农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总称,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从古至今,农业都是最基本的行业。它为人类提供了衣食,具有不可替代性。农业经济一直持续到今天,这足以证明农业的重要性。在19世纪以前,科学技术还不是很发达,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因此,人们对大自然的破坏还不是很大,开采自然资源的能力更是有限。尽管当时的可耕地面积还很多,但是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不是很理想。再加上当时农村劳动力流失的速度还不是很快,农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出现好转。直到今天,我国对农业技术进行不断的创新,导致农业市场中出现了各类新型工具、新型种子、新型农药和新型化肥等新产物。这不仅能够使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实现了质的飞跃。当然,在农业经济的初级阶段,一切都还停留在起点,人民的生活极度穷苦,缺衣少食的现象极为普遍。我们没有能力去抵抗大自然给我们带来的灾难。只要有自然灾害的发生,那我们的物质就会更为短缺。用饥寒交迫形容再贴切不过了。而且,在当时,无论是教育还是工业,都还不是很发达。所以,农业经济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也经历了一个过程。甚至我们可以说,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才让农业经济崭露头角。而对于现代的农业经济来说,它更侧重的是管理与制度。现代农业的进步靠的就是技术与制度。在技术上,我国实现了农业转型,改变了传统农业的滞后性。由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然而,在制度上的突破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是一个漫长与艰辛的过程。它一共包括六方面的内容。第一,对技术研发、推广与应用制度的建设。要想实现农业技术创新,就得从技术做起,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研发,要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当然也包括科技的推广制度等。第二,对投入制度的建设。我国要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更要建设一些相关的机制,对农业的基础设施进行补助,同时,也要奖励优秀的农业建设人才。第三,对经济制度的建设。要制定与农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经济制度,包括对土地制度的建设。第四,对培训制度的建设。农业的主体终归是农民。在现代农业中,我们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与农业经营者。第五,对流通制度的建设,打开农作物的市场十分重要。比如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等。第六,对防范风险制度的建设。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所以我们要提前做好预防机制,将损害降到最小。
3思考
农业技术创新与农业经济增长具有不可分割性。技术的创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不断为农业生产增添色彩。我们要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我国农业技术的创新提供理论基础,让它的出现能够经得起实践的考验。经过实践证明,农业技术创新是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要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农业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不断地将科技成果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同时,也要处理好科研方与使用方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他们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作为企业,要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机械化收割机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劳动力,使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更省时省力。同时,也要在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要求从业人员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并且对他们进行科学的管理。作为国家,制定相关的国家政策。鼓励人们进行农业技术创新。对成功的科学家给予丰厚的薪酬等,以此来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充满创新意识,为农业技术创新不断的作出贡献。
4结语
我国是一个以人为本的负责任的大国。农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农业建设的投资力度,从方方面面解决农业发展所遇到的挑战。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更是不断学习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优秀之处。农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农作物的产量也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且也为农村保留了一定的劳动力,使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再那么悬殊。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现代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徐晓鹏,郭慧君,罗泮.农民:城市和市场的“雇佣工”——现代农业技术对农民的控制作用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1):118-120.
第4篇:农业创新技术范文
1.1杭州都市农业
都市农业是一种与城市经济、文化、科技密切相关的农业现象,是都市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时,农村与城市、农业与非农产业进一步融合过程中的一种现代农业。它具有经济、杖会和生态三大功能。基于市场供求关系的根本转变,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的挑战及杭州大都市建设的需要,杭州市政府于2002年初及时提出了发展都市农业的决策,之后逐步明确了都市农业的布局,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2003年初正式出台了“杭州市发展都市农业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把杭州农业划分为城市生态农业圈、平原高效农业圈和山区特色农业圈,明确茶叶、花卉苗木、水产、节粮型畜禽、蔬菜、竹业为重点发展的六大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蜂业等五大特色产业,着力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
1.2杭州都市农业对技术创新的要求
1.2.1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呼唤农业技术的突破:一方面杭州市的农业无论是产量、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已到了一个较高的阶段,进一步发展将遇到资源、市场、技术诸方面更大的束缚;同时杭州市的人均农业资源严重不足,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使农业生产相对成本高于周边地区。因此,杭州农业的唯一出路是依靠农业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在技术创新的选择上尤其要强调被动的适应性创新与战略调整和持续发展需要的主动性创新的结合。
1.2.2都市农业为技术创新拓展了新的空间,提出了新的要求:都市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除了生产功能这一共同特性外,尚有生态和社会(生活)两大功能,强调城乡的协调统一,因此必须通过农业技术创新同时解决城市生态、市民生活与旅游观光及农业文化体验等要求,解决好农业自身污染,提供休闲设施,创造人文景观,挖掘农业文化等已成为新的课题;此外一体化建设中的规划、环境建设等都大大拓宽了农业技术的空间,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杭州都市农业的实际,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任务是:为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效益,不断提高优势农业产业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名特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种养效益,不断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农业生态建设和观光农业提供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和综合服务。
2杭州市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为传统农业技术进步与促进农业的发展起着支撑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都市农业的发展已不相适应。
2.1研究开发主体布局不合理。现有市属农口5个科研所职责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研究内容时有交叉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内容与生产实际时有脱节,不能满足都市农业发展之需要;与上游研发机构和下游推广机构联系不紧密,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在农业中的显示度不高;研究机构与业务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职责不清,协作机制不健全,所站、所处、处站之间“争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2.2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新技术普及推广及农民技术培训等职能。表现为,一是乡镇农技部门人员少,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兼职化现象严重;二是县(区)以下推广部门缺乏基本的实验基地,推广手段落后;三是缺乏知识更新,知识老化,对现代效益农业知识知之甚少。推广部「〕与企业、协作组织的研发推广缺乏必要的联系。
2.3民间技术力量薄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作组织重生产流通,轻技术创新,内部技术力量薄弱,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持续的技术支撑。
2.4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创新的动力不足。研究推广体制不顺,大多为行政的附属,行政化倾向严重,外部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分配、人员考核、人事等机制不活,竞争的氛围不足。
2.5技术需求不旺。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主体一农民缺乏技术投人热情,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低,接受能力弱,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导致技术需求不旺。
2.6投人渠道单一,投人不足。目前农业技术创新以单纯的政府投人为主,尚未建立多元化投人机制,其投人少,难以满足创新的需要。
2.7宏观上市政府至今尚未制订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对技术创新的目标,激励机制等缺乏政策引导,导致研究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资源的浪费。由于以上创新体系上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创新人才奇缺,创新成果贮备不足。
3杭州市都市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构想
3.1农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农业技术创新是典型的公共产品,这是因为:第一,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得农业生产单位相对来说规模较小,一般都是以农户为生产单位。其次,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第三,农业技术创新既受经济规律支配,也受生物规律支配;农业技术创新的运行受自然力的影响较大;农业技术创新的周期和所需时间较长,一般需要8一10年,在时序上相对落后于其它产业。农业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特性还表现在:第一,创新技术效应的非排它性。农业技术创新主要是生物技术、耕作制度等领域的进步,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不同的农户都可以使用。第二,农业技术创新的潜在需求量比较大,但现实有效需求却明显不足。无数分散的农户对农业技术创新都具有强烈的需求,但是单个农户不可能支付昂贵的研制费用去购买创新的农业技术。第三,农业技术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农业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市场机制无法有效保证农业技术的持续创新。
3.2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3.2.1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主体:建立市、县(区)农业科研机构和民营科研机构(技术企业)共同构成的多元化研发体系。根据农业技术公共产品的特点,把政府属农业科研机构确定为现阶段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的位置(这与其他行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有所不同),而且必须从法规、制度、政策上保障其主体地位。我市目前首先应整合市属农业科研机构的力量,组建杭州市农科院,实现人、材、物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形成合力,重点解决我市都市农业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资源性和前瞻性技术问题。同时整合县(区)属农业科研机构,与市属科研机构建立纵向联合,使之在区域特色农业开发中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扶持民营技术机构,一是帮助农业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在效益农业相关的种子种苗、农业资材及农产品加工等技术领域开展研发,以物化技术的形式成为效益农业中的一支重要的技术力量。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产业协会)中的技术力量,开展产业相关的全程技术引进与研发,使之在做强做大产业发挥独一无二的技术支撑作用。
3.2.2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主体:建立高效协作的技术推广体系,促进成果的普及,转变为现实生产力。首先必须健全现有四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充实一线力量,调整布局,更新知识,改善条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服务,拓宽推广网络的功能,强化其在上联科研院所,下联千家万户,横联农业企业、产业协会等方面的功能,在技术推广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农业企业在物化技术普及,产业协会在产业技术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农业技术示范园区和产业协会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十农户的产业化形式是现阶段农业技术普及的重要形式。
3.2.3农业技术管理主体:职能、精简、高效的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整个创新体系高效运转的保证。根据现阶段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实际,建立以市、县(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财政、科技、人事等部门配合的农业技术管理体系。农业管理部门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一是人才队伍管理,制订队伍建设目标结构,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实施农业人才培养工程。二是创新主体的管理,保证主体之间的协调。三是项目管理,把农业科研、推广、基地建设等项目从现有渠道切块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以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财政、科技、人事等部门是重要的管理主体之一,在科技经费、科技政策、人才培养、奖励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
3.3农业技术创新的模式及政策选择
建立政府启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技术供给与需求双向互动,农科教结合、科技链与产业链联动的农业技术创新模式。以政府为推动和投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多元投人机制。
3.3.1政府启动。从农业技术创新属公共产品这一特性出发,加之我市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艰苦转型期,政府必须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加大投人,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主体和投人主体。一是加强创新主体建设,借鉴发达国家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把承担公益型技术研究与普及的创新主体在改革分流的前提下,予以保留,通过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市、县(区)地方财政供给,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保证其财政体制和创新主体地位不变;通过政策、税收、信贷和项目投入等形式支持民营研发和推广主体的建设,逐步培养其创新能力。二是大力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支持公益性农业技术活动,对事关地区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的技术由政府组织重大攻关;以提高普及为目标,大力组织种子种苗、高产高效种养、无公害技术、优势产业相关技术的研究推广,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条件、人才队伍建设及提高农民素质等基础性投人。
3.3.2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使之在技术资源配置、加快自主技术创新中起关键性作用。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创新主体,尤其是民营创新主体,开展非公益性技术的自主创新,自主经营,通过技术交易,实现创新价值,得到自我发展,政府对其中公益性部分以“后收购”的形式进行补偿。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最经济、最有效、最持久的激励机制。合理界定知识产权,使知识资本化,既调动政府属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又能有效地保护民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和合法利益。三是引人市场竞争机制来配置技术资源,尤其是项目经费,在项目切块管理的前提下,使政府组织的项目和政府与社会共同组织的项目全面实行公开招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行政人员分配项目经费的弊病,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资源的作用。
第5篇:农业创新技术范文
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是指推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所必需的动力的产生机理,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作用机理的各种动力要素所构成的组合系统。按照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的来源和作用方式,可将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构成要素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微观主体要素、动力要素和宏观环境要素。
1.1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微观主体要素
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微观主体包括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介机构、农业企业(农户)等。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实施,要求创新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激发创新活动开展的内在动力,这种内在动力主要来自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利益目标、创新能力和所拥有的创新权力,从而构成了相应的微观主体要素,即:利益要素、能力要素和权力要素[2]。①利益要素指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追求的利益目标。创新利益是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追求的重要目标。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有其明确的利益目标,创新利益是驱使创新主体不断创新的源动力。创新利益的大小具有诱导和激励创新主体从事技术创新的双重功能。比如农业科研机构在选择一项创新活动时,首先可能考虑的是创新成果的预期收益,创新成功后,创新的利益会激励农业科研机构继续创新,其他创新主体在创新利益的驱动下也会加入创新行列。②能力要素指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整合各种资源获得创新收益的实力和能力。在创新目标和创新利益确定后,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它决定创新主体的目标能否实现。没有创新能力,再好的创新要求只能是美好幻想,具备创新能力的创新要求才具有现实性。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创新决策能力、创新技术能力、信息能力和资金能力。其中资金能力是创新活动得以实现的关键。③权力要素指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拥有的创新自主权力。创新自主权力是有效组织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创新主体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获得较好创新收益的基本要求,没有创新自主权力,创新活动就无法实现。从现实状况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地分离,是落实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权力的关键所在。
1.2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要素
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活动实质上包括新技术的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技术的市场实现三个主要过程。在整个创新过程中,需求拉引力、技术推动力、各级政府推动力这三个基本力量因素作用于创新主体并与其内在创新需求结合,成为影响创新行为产生的现实力量。①需求拉引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就技术需求主体而言,农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不断变化的社会和市场需求本身对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迫使微观主体产生对技术创新的强烈需求,从而成为拉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力量;二是就技术供给主体而言,表现为技术需求对技术供给的诱导力。对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活动来说,需求拉引力发源于农业企业(农户)在农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市场竞争后,为了确保不断发展壮大而表现出对新技术的强烈需求。②技术推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推动着将技术发明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技术成果产生后,技术供给本身会导致技术需求的推动力。技术推动力发源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机构通过研究将技术发明转化为农业技术成果,从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只是技术推动力的一面。另外,农业技术成果产生后,会促进技术需求的产生,这是技术供给导致技术需求的推动力。③各级政府推动力。虽然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是技术创新动力要素的主要方面,但政府推动力在其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对社会、科技、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规划,以及制定关于科技规划、产业规划及促进其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可能成为启动技术创新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技术推动力、需求拉引力以及政府推动力三者共同作用是导致成功的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
1.3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宏观环境要素
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宏观环境要素是指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所处的环境中,促使创新动力形成和增强并影响创新动力相互作用的各种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要素、社会方面环境要素和人文环境要素。从经济学角度看,主要包括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与法制环境[3]。
2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分析模型构建
2.1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分析模型
从技术创新主体和创新过程的角度来看,构成技术创新动力系统中三个最基本的动力要素是:各级政府推动力、技术推动力和需求拉引力,动力来源分别为各级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和农业企业(农户),三种动力之间相互作用决定了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合力状态、行为特征和创新速率与效果。从理论上讲,各级政府具有雄厚的财政资金和强大的组织宏观调控能力,可以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资金保障、政策环境和坚强的各级政府策动力,承担一定的技术创新风险;研究开发机构在人才资源、技术设备和技术开发能力上具有较强的优势,可以形成促进技术创新的强大推动力;农业企业(农户)依据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要求,则具有较强的创新需求和愿望,能切身感受到市场需求的拉引力。各级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和农业企业(农户)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农业科研基础是由各级政府与研究开发机构相互合作相互作用产生的;研究开发部门与农业企业(农户)密切合作,通过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企业(农户)形成了新的生产力,给农业企业(农户)带来较好的效益;各级政府主要通过制定相关创新政策和创造宽松的环境,激励创新主体的供给与需求。以上三者的协同作用域就是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创新实现域,实际体现了技术创新的过程本质上是必须同时满足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的三项集优过程。另外,技术创新动力要素与环境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决定了技术创新系统的动态性和发展性[4]。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分析模型。
2.2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模型分析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是个有机整体,各动力要素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其中任何一个动力要素的“缺元”,都会对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造成影响。总体而言,动力“缺元”情况主要有以下3种。①农业企业(农户)动力“缺元”。即形成“各级政府—研发机构”的二元动力系统,系统动力来源于各级政府的策动和研发机构的推动,图2-(1)中的图形GROS表示了动力大小。它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农业企业(农户)的弱小,如技术资金少,创新能力弱等,相比而言各级政府的创新能力强大。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就处于这种二元创新动力结构。技术创新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拉动不足、供需脱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农业企业(农户)对技术需求不足,缺乏创新激情是其主要弊端。②研发机构“缺元”。即“各级政府—农业企业(农户)”的二元动力系统,各级政府策动和农业企业(农户)需求的拉动是动力系统的主要动力来源,图2-(2)中的图形GEOS表示了动力大小。这种技术创新实际上不能产生现实生产力,原因是研发机构缺元,无提供技术创新成果的主体,这种技术创新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主要特征是农业企业(农户)靠简单追加劳动资本促进农业发展,而无先进的技术支撑,农业经济只能呈现粗放外延式增长。现实情况下这种技术创新动力系统不可能存在。③各级政府“缺元”。即“研发机构—农业企业(农户)”二元动力系统,系统动力主要依靠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图2-(3)中图形REOS表示动力大小。这种动力系统在我国一般不可能存在。其特征为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易导致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市场秩序混乱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社会问题。
2.3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三元协同动力机制模型的建立
从系统学理论的角度看,以上3种二元动力系统都属于远离平衡态的不稳定系统结构。因此,为寻求系统的平衡,技术创新主体系统会通过自组织,使系统内部要素逐步趋于平衡状态,从而形成稳定的三元动力结构系统。图1-(2)中的图形GREOS表示了三元动力结构的动力大小,可以看出三元动力结构是在各级政府策动的情况下,由技术推动和市场拉动协同而形成的。各级政府、研发机构和农业企业(农户)三元动力协同作用下的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过程。实际上,在三元动力系统中,内部系统要素的充分协同作用可以协调各方的矛盾,求得系统整体的同一性,从而调动系统要素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其产生互补效应,最终减少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性,降低外界环境资源的消耗,增大技术创新实现的可能性和优势。就技术创新的实践来看,创新系统各动力要素的协同已成为一种趋势,协同在某种形态下实际上表现为创新主体系统及动力要素之间的整合。20世纪20年代以来,独立研发机构和独立发明者不断减少,研发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重点试验室不断增多,这一现象验证了技术创新动力要素协同和整合的趋势。此外各级政府与企业、各级政府与R&D机构之间的不同形态的协同趋势也在不断加强。
3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主导模式选择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理论分析状态下,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应该是三元协同的动力机制模式。本文认为,在充分考虑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特征和我国农业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尚不具备实现向三元协同动力机制模式转变的条件,建立计划—市场复合的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模式是我国现阶段的合理选择。计划—市场复合的动力机制模式充分考虑市场引导的作用,更强调各级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加大对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和引导,不断增加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计划—市场复合的动力机制模式不再是单纯的行政推进,而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市场需求(拉力)和技术发展机会(推力)情况下,由科技计划部门来确定重点创新计划。农业科研机构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重大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计划,通过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国家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重点资助。
3.1各级政府依然要发挥其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中不可替代的主导动力作用
一是由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特殊性决定的。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我国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是可持续农业科技成果研发的前提,而以上两种研究是一种公益性的研究活动,我国各级政府理当进行资助和管理;另外,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农业本身自然再生产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对可持续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产权保护,从制度安排上就难以解决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中的“免费搭车”问题,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和扩散活动完全市场化的可能性目前还难以实现。二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业有较快发展,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外部经济和风险性特征仍然比较明显。目前来看,我国发展农业的社会效益比经济效益更加明显,从长远看,我国农业企业(农户)的边际收入低于非农就业工资的状况仍然难有实质性改变。因此,通过我国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使农业收入还较低的大多数农业企业(农户),以较低的成本和风险分享技术进步的好处就显得十分必要。基于以上原因,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其主导动力理当主要来源于我国各级政府。
3.2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扩散的条件尚不具备
一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还不十分完善,市场机制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完全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还不完全具备现实条件;二是在现有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下,主要农产品(粮食和棉花)仍然没有摆脱统购的方式,在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还不能完全正确反映资源稀缺性的情况下,发展技术市场的基础条件还不十分完善,市场对技术资源起配置作用的过程仍需时日。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造成了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供给不足。这就决定了通过运用行政手段来诱导技术创新扩散,实现农业持续、快速增长仍然十分必要[5]。运用行政手段产生的行政推动力主要来源于我国各级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