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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摊经济的建议精选(九篇)

对地摊经济的建议

第1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商家;管理;牛排

1概述

2020年,全球因新冠肺炎病毒(2019-nCoV)的影响,各国经济均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20年6月了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负4.9%,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9%的数据①。国家为了顺应抗疫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在2020年5月27日,中國政府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作为2020年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个信息被公众和媒体解读为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随之全国各城市开始规范恢复和支持“地摊经济”。

然而,毋庸置疑地摊经济为百姓民众提供了一个几乎“0成本”的创业机会,平时只在商店售卖的商品也可出现在地摊,地摊商品种类多样,覆盖餐饮小吃、生活用品等行业。笔者经过实地走访观察发现,“牛排”作为承载西餐文化甚至在中世纪具有贵族内涵制作吃法讲究的食品,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如今也进入了地摊市场。笔者通过与商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发现了“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随后再通过“地摊牛排”的案例研究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1.1研究方法

作者采用实地调查和深度专访的方式获取、整理并提炼信息;结合微观经济理论和案例分析剖析“地摊经济”的一般商品市场,案例分析“地摊牛排”在地摊市场的表现,最后对比和联合分析出“地摊牛排”带给地摊商家和管理者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意见建议。

1.2研究对象

笔者选择自己的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作为研究地,研究地有“地摊经济区”可供笔者走访对比调查。本文研究以“牛排”为销售主体的实体门店和地摊店的两种模式下商品市场为案例分析对象,同时也假设出其他一般商品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市场做理论分析,并与前研究案例进行平行比对分析。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学界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必然能对国内就业和经济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地摊市场的出现也会对原先市场的门店商家带来挑战。

本研究报告旨在支持地摊经济的背景下,借助微观经济理论,通过模拟地摊和门店一般商品市场的供需变化,分析出其背后问题。再探索“地摊牛排”为案例的市场变化并从中总结出经验和成果进行比照,力求起到窥一而全身、特殊到一般的效果,最后向地摊商家和管理者给予发展“地摊经济”对策建议。

2中国“地摊经济”历史演进和当今意义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的背景和历史根基可循,从它的历史演进出发,可更全面和理性的看待当前我国“地摊经济”的时代要求和使命。在当今中国,地摊经济虽以一种火热的势态进入大众眼帘,但追其根踪其实它早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有雏形并慢慢发展绵延至今。

文章主要梳理其重要脉络,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明显的出现商品剩余随之带来贸易的时间点就是商周时期,商时出现了专门交易的场所“肆”,普通平民在这里就是靠摆摊贩卖来偶尔卖些剩余商品;汉初时曾出现过活跃的地摊经济“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洪范》八政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②;隋唐时曾出现“司市”即“城管”,唐后期集市发展普遍,出现草市、野市。然而,宋朝在中国古代经济算是最发达的朝代,没有太多官府限制,出现了“夜市”,设置“街道司”对地摊进行管辖③,而繁荣的情景《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佐证;明清出现商业资本的萌芽,小说《红楼梦》里关于街边摊贩的描写场景就是很好的说明。到现代改革开放后,地摊经济一直处于被管制的情况,虽如此据黄耿志教授推算,依然有1.14亿人从事非正规经济行业。

从古至今的经济形式的发展演进那都是每个时代博弈的均衡,在既有的地摊经济的历史框架下,笔者认为当前“地摊经济”的恢复意义重大。已有学者研究表明非正规经济可提升城市化进程,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失业率。④在我国当前经济承压和就业下滑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作为此前的非正规经济的一种形式,作用不需赘述。

然而,当前中国已进入新时代,其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地摊经济”则不再是古代农民经济背景下填补百姓普通供需简单交易的载体,更不是如往日被“一禁了之”的“单调”管制;相反,它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基调上,有着供给侧改革“减税降费”“三保”等智策的背景里,现在“地摊经济”重回舞台,必然意义非凡。市场的竞争不会可怜弱者,商品的供需在市场无形的手下有序分配,“地摊经济”商品市场的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它的低成本低门槛给很多失业者或各群体带来创收机会的同时,它也分割着市场既有的资源,其潜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探索的。

3当前中国“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在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摊区域的实地游走和观察,发现了一个地摊市场的“新贵”——“牛排”,大众观念里它是西餐的代表,且从做到吃都很讲究,可如今以新的模式进入到“地摊市场”中,然而它在“夜市”里依然体现出它的竞争力,从实地观察的客流量统计它并不输其他“口碑”摊贩。经研究发现它的竞争力并不是直接和牛排实体餐馆一起竞争,企图共分市场,而是发挥一种“市场补充”与同行合作的效用,让消费者的多样消费需求更加得到满足,实现收益。“地摊牛排”在市场发挥其竞争力同时,同行实体店家的利益也未受侵占,这样的“地摊经济”是对市场的补充,想必是受市场欢迎和接纳的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消费需求。

然而,在和“地摊牛排”的经营者深入探讨中发现了其他的一般性问题。地摊因为不收税甚至不缴费,或者缴费费率低廉的特点,低门槛给予了很多人创业经营的机会,同时他们的商品大多价廉物美。然而在短期市场总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商家凭“低成本”的优势向市场输入商品则可能会与有铺面租金成本的同质商品实体门店产生直接的竞争,但如果向国家纳税的实体商家因为地摊经济的出现导致入不敷出甚至悄然退市,这局面也是管理者们不愿看到的,背后潜在的市场竞争的问题就是文章剖析的内容。

3.1研究假设与条件

从浅析的层面出发,不考虑实体店主税率和地摊商贩交通成本和设备成本等因素;同时为了使分析简洁且有代表性,本研究不对商家的产出和成本做细致深入的测算和研究;所研究的商品除了有特指外,研究对象均为一般商品(即商品价格和数量呈反比的商品);本研究也不考虑消费者收入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仅在市场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两因素之間展开分析。

①因地摊低成本,行业厂商进出无障碍,因此在同质商品市场里它趋向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本文除了案例特点分析,其余的论述假设均基于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下进行。

②同质商品商家产出,引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K代表资本(capital),L代表劳动力(Labour),A代表生产率或生产方式的影响因素。

③同质商品地摊商家的生产成本只包含可变成本Cs=VCs,门店商家的成本包含固定成本和其余可变成本Cp=FC+VCp。

3.2研究过程

先模拟从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存在的市场竞争和挤占问题探讨,再对比“牛排”行业的地摊商贩和实体店家的市场。

3.2.1假设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情况下,其一般供给需求均衡图如图1。

观察图1可知,如图所示,横轴为市场同质商品的数量,纵轴为同质的商品,供给曲线(S)需求曲线(D)当市场只有实体商家时,市场均衡点在(Q,P)。当市场加入了地摊商家后,市场短期总需求不变,但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右移,市场的均衡点移动到(Q′,P′),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下降。

对于地摊商家,其的生产成本在短期只有可变成本,最直观就是不需承担高额的铺面租金,成本低,无租金压力,因此即使商品出售价格相对低,一般情况下这不仅不会对地摊商家盈利造成太大影响,地摊商家甚至会凭借价格低的优势,转为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实体商家,地摊商家售卖其同质商品,将会对其交易价格和数量造成冲击,商家甚至会选择降价。可商家应当权衡自身成本,商家的成本除了可变成本以外,还包含着每个月需缴纳的租金作为固定成本,从完全市场的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思考(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一旦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商家将会视情况考虑停业。此外,实体门店商家作为政府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群体,收益下降将导致税收下降。

其实,刚才我们分析的一般同质商品在实际市场的观察中发现有很多这样商品,且它们的地摊和门店的经营时间均会有重叠,于是潜在着地摊商品冲击门店商品供给“抢蛋糕”问题。例如,生活用品行业的口罩,地摊商家可以出售1元一个,而实体药店或生活用品店考虑诸多因素后定价口罩2.5元一个,同质的商品悬殊的价格,势必会对高成本的门店商家造成影响;类似的有实体花店和地摊花店,以及其他存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实体和地摊营业的小吃,玩具等行业。3.2.1的研究分析虽是简单的经济理论推导分析,可是它却反映了在地摊经济的发展中,在商品市场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很多行业的地摊商品存在对同质商品实体门店造成供给冲击“抢蛋糕”的潜在普遍性问题。

3.2.2对比分析食品行业的“牛排”店,在实体店和地摊店两种情况下,经过实际统计调查,比照双方牛排的均价,将其实体门店牛排价假设是43元,地摊牛排价是25元。此外,进货渠道和材质一样,排除商品本身的成本差异因素。为了将市场的分析更简洁直观,研究假设当地市场只有1家实体牛排门店,且只有1家地摊牛排店,市场的商品供需变化分析如下:

①在只有1家“牛排”实体门店的情况下,商品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以及市场的需求如图2,它更趋向于垄断市场的图形,均衡量为Qp,均衡价格Pp为43。

②假设在只有1家“地摊牛排”的情况下,由于成本只有可变成本,且成本低,于是它的边际成本会相较平缓地向上延伸,随之市场均衡交易量会偏多,价格Ps=25偏低。

③综合图2与图3的对两个市场的单独分析,再结合门店和地摊“牛排”的实际观察和采访的经营状况,研究发现虽两者是同行业的两家店,但并未出现明显的量或价寡头博弈,反而两者因为各自的优势在满足着不同的消费群体和需求,并未出现3.2.1出现的因地摊市场而带来的与实体挤兑门店商店的挤兑的潜在问题。相反,他们更加偏向于更像是“牛排”市场的一次内部合作,因各自特长进行了一次价格歧视,最终服务了不同消费群体,支撑自身发展。

具体阐述,首先两者的主要营业时间并未出现叠加,门店的经营时间一般为下午4:30至7:30,而地摊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凌晨1点,避开同时段抢客流的竞争局面;此外,两者的定价和服务方向不一样,丰富着市场供给满足着消费者不用的消费偏好,例如,出于各理由,偏向到门店消费舒适高雅的牛排用餐环境等门店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会选择花高价钱到门店用餐。然而,部分消费者愿意让渡部分需求,偏向低价但也专注于消费牛排的“夜市”氛围的,他们会选择“地摊牛排”。

综上,无论是门店还是地摊牛排都满足着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我们又权且模拟把图2和图3叠加在一起,门店满足不了的消费需求由地摊来补充,最终社会总价值剩余提升,它接近垄断市场进行了简单的价格歧视,用两个价格水平满足着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回归研究主题,因地摊市场的加入将社会消费者和商家的价值剩余都提升,当前地摊经济有望为提振经济、拓宽就业带来积极效应。

3.3研究结论

根据我国当前的地摊市场的情况,大部分商品的地摊商家同质商品的门店商家,潜在着商品竞争的问题。当市场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市场加入会提升商品交易量,使均衡价格下降,分割门店既有利益,甚至存在挤兑的风险。

通过地摊与门店牛排的对比联合分析,得到当地摊商品和门店同质产品存有潜在的合作和补充关系时,市场需求多样性会进一步得到满足,供需双方的价值剩余会得到提升,门店和摊店商家均可获利。

此外,研究发现,可将商品行业的经营时间作为划分点,利用经营时间的不同和生产模式的创新性,可甄选出有“合补关系”的同质商品,通过地摊商家对它的销售,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优势,扩大赢面,提高社会价值总剩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为经济提效助力。

4意见与建议

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结果,笔者将从发展地摊商品经济的角度主要给地摊商家和城市管理者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2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表1: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利益博弈

[\&违规摆摊\&规范摆摊\&不摆摊\&检查\&(R-D,-B)\&(R-D,S1+A)\&(-D,0)\&不检查\&(-C,S)\&(R,S1)\&(0,0)\&]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表2: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利益博弈

(剔除严格劣策略后)

[\&违规摆摊\&规范摆摊\&检查\&(R-D,-B)\&(R-D,S1+A)\&不检查\&(-C,S)\&(R,S1)\&]

我们用α表示城管检查的概率,用θ表示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给定θ,城管选择检查(α=1)时和选择不检查(α=0)时,政府的期望收益分别是:

[πG(1,θ)=(R-D)?θ+(R-D)?(1-θ)=R-DπG(0,θ)=(-C)?θ+R?(1-θ)=R-(C+R)?θ解 πG(1,θ)=πG(0,θ) 得θ*=DC+R 。]

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小于[θ*=DC+R],城管的最优选择是不检查;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大于[θ*=DC+R],城管的最优选择是检查;即如果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等于[α*=S-S1A+B+S],城管随机地选择检查或不检查。

给定α,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θ=1)时和选择规范摆摊(θ=0)时,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分别是:

[πF=(α,1)=(-B)?α+S?(1-α)=S-(S+B)?απF(α,0)=(S1+A)?α+S1?(1-α)=S1+A?α解πF(α,1)=πF(α,0)得α*=S-S1A+B+S 。]

即: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小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最优选择是违规摆摊;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大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最优选择是规范摆摊;如果城管检查的概率等于[α*=S-S1A+B+S],流动商贩的随机选择违规摆摊或规范摆摊。

因此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

[α*=S-S1A+B+S , θ*=DC+R]

因此的期望收益是[πG=R-D]

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πF=A?S+B?S1+S2A+B+S]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1)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θ*=DC+R ,α*=S-S1A+B+S],即城管以[α*=S-S1A+B+S]的概率检查,流动商贩以[DC+R]的概率规范摆摊。这个均衡一个很合理的解释是,经济中有很多流动商贩,其中有[DC+R]比例的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有[(1-DC+R)]比例的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1若S1

[S1=A?S1+B?S1+S?S1A+B+X

2若S1=S,则

[S1=πF=A?S+B?S1+S2A+B+S=S]

3若S1>S,则

[πF=A?S+B?S1+S2A+B+S>S]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A?S+B?S1+S2A+B+S],只有当S1>S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

1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李洪普.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3黄文芳.试论摊贩管理中的治理与包容[J].环境卫生工程,2008(5):55―58.

4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5王菲.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以崔英杰事件为例 [J]. 理论前沿,2011(7):315-317.

6向彦任.从博弈论角度分析城管与小商贩的关系 [J]. 现代商业,2011(3):170-171.

第3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关键字】摊大饼;城中村;城市发展

一、“摊大饼”的一分为二

人口的增长、城市的发展需要建筑空间来支撑。为了满足建筑面积的需求,“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及其引起的问题势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益处

1.社会需求: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剧增,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不可避免。

2.城市线路规划:城市的公交线网类型分为方格型、放射型、放射环型。从公交线网设计的非直线系数角度出发,方格型(1.4)和放射型(2.6)线网均偏大,即建卫星城(放射型线网)只会使城市愈加臃肿。因此,建立环路(非直线系数1.1)使得市中心区与各区以及市区与郊区之间联系更加方便。

3.规模经济:将某种生产活动在一个区域完成,由此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对企业来讲,方便其雇佣劳动力,运输原材料和成品等;对员工而言,解决其就业问题。

4.区域物价:城中区、高新区明显高于城市外延,就西安而言,北三环以外的物价就远低于高新区。因此,结合居民的收入结构,向外延迁徙成为趋势。

5.文化教育:例如西安市内高校的新老校区,对学习条件的改善。

6.城市地位:城市用地面积的大小,影响着城市的知名度、城内交通设施的建设规模,国家在重大项目上的审批、投资。

(二)弊端:

1.随着西安城市规模的扩大,东西郊里程增长,公交车上让座问题凸显,道德素质成为人们争议对象。但从乘客的心理分析,有谁愿意从头站到尾?这也解释了私家车是造成城市病的主要原因。

2.中国城市基本上都是农田,城市空间的扩张意味着农业用地的减少,保护农田意味着限制城市发展所需的土地供给,这势必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

3.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之间转折点难以权衡。

4.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资源紧缺、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

二、 “摊大饼”的解决

(一)对 “摊大饼”带来的让座问题的建议

从理论出发,在特大城市,线路长度应为城市面积的半径;大中型城市,应为城市面积的直径。这似乎已成标准,但实际中却仍有一系列问题,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1、将公交车站的起点站设为相距不远的“座队站”和“站队站”,让重点旅客在“座队站”上车。保证照顾特殊群体并避免普通旅客争先上车抢座。

2、公交车重点旅客座位安置:可以将运距作为座位安置的一个考量因素。在车厢前后均设特座,将“路途远的旅客请往后面走”纳入旅客乘车指南。方便长途旅客选座候车,且利于车内秩序的维持。

3、从宏观角度分析,产生“让座”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未注意到商业竞争,导致城市功能区布置过度集中、重复建设。建议从区域间土地利用功能置换角度着手,建立多功能小区,减小商业繁荣区的交通量。

(二)改善土地的不合理使用

以西安市体育场汽车站为例,现存的问题有:

1、只存在通往蓝田县、高陵县的车辆(混乱现象:开往西安不同郊区的车辆、起讫点相同(存在高低速差别)的车辆、开往同一县不同镇的车辆,其车站不同);

2、内部设施设备:没有车站必需的站务用房,仅有的是一桌一椅一帐篷;停车场地面凹凸不平,下雨积水,对车辆造成严重损害;

3、管理体制:车站规定不允许汽车超员,但每逢节假日,车刚出站就上人,不但没有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而且降低车辆运行效率;

4、安全隐患:该车站出入口处设有行人过街天桥、市内公交站点,且处于体育场出口处,对行人及驾驶员视距产生极大影响,易造成拥堵,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该汽车站,提出两条建议:

1、进行车站的重建:合理规划土地,将附近商店及靠近五路口的IC卡销售点纳入车站,扩大现有的车站规模,完备车站的设施设备。

2、取消该车站:由于开通了地铁1号线,使乘客在城东客运站进行换乘成为可能。直接将车停在城市,不仅可以减轻市中心的交通压力,缩短乘客的出行时间,而且可以提高地铁的运营效率。

这只是一个引例,西安等其他城市肯定存在着诸多相似的问题,对现有土地的合理规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城市土地的需求,减少城市扩张的可能性。

(三)改造“城中村”建设

城市蔓延和郊区化进程加速,城市边缘区土地被大量征用,原有农村聚落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成为“城中村”。西安市城中村大部分在三环以内,主要位于居民的工作区与生活区之间,例如西安曲江与高新区之间的居民区。城中村的存在,使得该地区无论是交通流的三要素还是道路通行能力均不能达到期望水平,给西安交通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包括人流阻力、车流阻力、道路条件阻力等。为解决西安交通问题,城中村改造应纳入其中。但实施的过程中需注意:

1、宏观政策:截至目前,部级法规并无出台,因此西安市政府要做好相关的法律支持工作(技术标准、处理矛盾纠纷的依据);

2、具体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成后统一低价补贴。着重于高品质高楼建设,一方面,高楼提高了土地使用率,避免低密度、大住宅的土地浪费现象;另一方面,降低居民的排斥心理;

3、前期融资:虽然改造需投入大量资金,但与交通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相比,实为值得。

4、经济因素:城中村是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廉租房的低收入社区,其房屋数量多面积小,房东每月可收取大额租金。统一规划后,房东出于自身利益,难免出现“钉子户”,且房客的去处也得妥善处理。

5、文化保护:要合理平衡村庄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关系。

三、总结

城市规模的扩大,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建新城或卫星城、城市土地的再开发和“摊大饼”。国际城市发展的经验说明,卫星城市仅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理念。 “摊大饼”也存在诸多隐患,因此现代城市发展的重点是旧城区的更新与改造,合理使用土地,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物资流失。

参考文献

[1].丁成日.城市“摊大饼”式空间扩张的经济学动力机制.城市规划.2005年 第29卷第4期

[2].闵希莹.“摊大饼”的追问.城市规划.2005年第29卷第1期

[3].苏延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科技信息.2009年第20期

第4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近年,随着**区城市建设的迅速步伐,创文工作的坚决推进,全区城市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居住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部分旧城区街道占道经营、乱停乱摆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不仅影响了区容区貌,堵塞出行交通、摆摊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等问题更是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其中西南街道商业城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停乱摆的现象尤为突出。

一、商业城市场周边占道竟然、乱停乱摆现象的现状

商业城市场作为最早的商业中心之一,周边人口密集,人流量大,农副产品等需求极其旺盛,但周边道路相对狭窄,如商业路、商业北街、商业二街等。受利益驱使,很多摊贩为了避免市场内部租金及相关管理办法而占道摆卖,而购买人员随地停车更是堵上加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摊贩人员构成较为复杂,通常具有老龄化,文化水平低,防疫安全意识差,缺乏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等特点,更常有伤残人士在此乞讨。他们经常会和城管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出现了“城管来,摊贩走;城管走,摊贩来”的现象。

另外城管执法中存在较大的舆论压力,特别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摆摊作为其维持生计的重要途径,对城管工作没有足够的理解及支持;同时摆摊后的大量垃圾和污水给环卫工作增加压力,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二、相关建议

第5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论文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地摊,合法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促进人民福祉最大化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切实有效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就当前看,要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运行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就长远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不断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要谈的,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地摊合法化的形式。那么,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地摊合法化。

1.占道经营的概念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2.占道经营的现状

2.1国内现状

我国内地从事摊贩职业的人口总数,至今没有官方或学术数据。据台湾的调查,截至2003年8月底,台湾地区摊贩从业人口计443797人,占总就业人口的4.6%。参照这一比例粗略测算,内地摊贩就业人口约为2553万人。

就北京来说,《北京市2003年外来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公报》显示,2003年北京市409.5万流动人口中,摊点经营人员占6.78%。依此数字推算,当时北京有近30万名游商。

2008年3月南京“三项整治”的时候,统计出江南8区共有长期占道摊点5000多个,其中“街道认可的无证摊点”4000多个。

2.2西安的占道经营情况

西安市游商主要集中地区:骡马市(后改建)、小寨好又多天桥、小寨百盛至小寨十字过街天桥、小寨军区服务社、纬二街雁塔文化新天地、八里村村口、师大路等;各学校门口(食品)

3.占道经营为市场经济带来的正负外部性

在一条很多地摊的街上,有个小摊人气旺到看不到摊位了,而且一直持续到收摊为止,那就是一种文化推动,很快,类似的商品就会充斥这条街,甚至从地摊布满店铺,这种只有文化才具有的推动力,也可以靠地摊来实现,这就是地摊文化,因为她照顾到了需要她的客户群,并且创造了也培养了客户群。占道经营的好处是很显然易见的,民众购买商品选择性大,方便,实惠;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机会,解决就业压力;增加城市活力等。

但是就对整个城市环境及社会治安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城市变得脏、乱、差;对城市的交通造成负担,影响人们出行;市场无序经营,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尤其城市容貌管理者、执法者与摊贩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对社会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些执法者在人民心中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人们产生了对社会对国家的负面的情绪。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摊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一种经济形势、经济体制,既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如何使这些是求生求存的人或者自主创业的人得到保护与指导,政府需担负起很大的责任。

4.地摊合法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在他的《城市有限放开流动摊贩经营的建议》中提出,中国可借鉴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实践经验。比如,让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出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比如,对卖早餐的,可考虑在早上7时半前结束,不影响市民上下班,对交通不造堵;而一些卖小商品的,可允许在晚上7时半后经营,晚上12时前结束。”

对于解放摊贩后,城市的市容、交通、卫生等方面会带来的问题,张育彪认为,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对摊贩实行强行驱赶或取缔,反而会遇到激烈的反抗。解禁摊贩是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保证城市管理效果的基础上的,国家应该变“堵”为“疏”。

目前已有少数几个地方进行了“摊贩合法化“的试点,效果都很好。比如,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启动“民主自治”试点。八位摊主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正副组长监督协调。试点一个月,大家都规规矩矩,既用不着起大早抢位子,也不用跟城管队员吹胡子瞪眼。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质的变化,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日通过《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这部条例明确提出摊点合法化,用“马路经济”缓解就业难题。

镇江:尝试马路摊贩自我管理。镇江市义士路的马路摊贩曾经因为抢占摊位三天两头吵架,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义士路一度成为镇江市脏乱差的典型。2007年年初,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最后于2月6日正式启动“民主自治”试点。

2007年4月12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宣布《上海城市设摊导则》将于5月1日前公布试行,申城将率先对城市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据粗略估计,申城无证摊贩不低于5万,禁了数十年。试点开始后,上海已组织了25个街道(镇)开展设摊管理疏导试点,全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内疏导点35处,室内集中疏导点28处,约安置了5100个摊位。而且,通过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城市乱设摊蔓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上海在尝试给马路设摊“解禁”,引起全国强烈关注。然而,马路设摊“解禁”一年间,改革措施却推进缓慢,原定2007年5月公布的《上海城市设摊导则》至今尚未面世。

2007年4月份,南昌市湾里区在全市率先试点解禁马路摊贩。所有摊贩可在部分人行道上摆摊,规定经营的时间为每天18时至23时。

通过这些试点城市我们可以看到对摊贩的合理整治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全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有重要影响,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我们的政府怎么做。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转型时期,我们的政府对地摊的问题如何解决体现了政府的服务品质。西安的政府如何去治理西安的占道经营,摊贩,也是体现了西安市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如果我们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使城市管理变“堵”为“疏”,即能大力推进我们西安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向宏,服务型政府与政府网站建设[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孙选中,服务型政府及其服务行政机制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3]杜振华,公共经济学[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4]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第6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一、前言

随着知经济时代的迅猛发展,企业产品中渗透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含t越来越大,为了保护这些技术成果产生了无形资产的法律概念即工业产权,它实质是现代科技发展与商品经济制度结合的产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摇要大t相关并可靠的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则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也是企业重要的价值信息。上海石化经过这几年的市场搏击,深刻地感受到新产品、新技术是企业的生命线,从而逐年加大科研投人。.九五”期间的宜接科研投人达4.5亿元,是“八五”期间的1.5借,目前每年的科技投人力争达年产值的1.5%,按年悄咨收人190亿计算,科研经费年投人将达2.85亿元人民币,形成了大量的科研无形资产积累,有的还申请了专利并获批准。然而,在上海石化现行的会计核算中,并没有如实体现大t积爪的科研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正确地进行科研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不仅对于上海石化积极参与国内市场竟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经营管理,提离企业效益具有!要意义,而且对于上海石化按照切TO规则,徽人世界经济主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其有,要愈义。

二、目有企业科研无形资产时务甘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专利权的会计核算。企业专利权的会计核算,包括自行研制并申请得到的专利和劝人专利两类。对于企业均人专利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因其具有典型的无形资产核算特征,在计价、确认、摊销等会计处理上都有章可循,但对专利购人后的大量科研消化吸收支出没有明确的会计核算界定。而企业自行研制并申请得到专利的会计核算,由于专利申请和国家专利局审批手续的时间滞后,实际上已造成大量的会计核算空白点,因而使该部分无形资产从会计记录中流失。2、企业科研成果的会计核算。现有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及税务规定中,仅将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规定取得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列人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范畴,而回避了企业大量已鉴定的科研项目成果也是无形资产这一客观现实,致便该项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合法、合理体现,实质上也造成了无形资产在会计记录上的流失。

三、对企业科研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1、对企业购人专利无形资产总成本的会计核算。购人专利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一般包括实价、法律费及一些必要的附加支出,这是一般的会计购人成本概念,但忽视了专利购人后的大t科研支出,如专项的差旅费、消化吸收费用等,这些理应包括在该项无形资产总成本中。经过会计处理,使购入专利的总成本被公允地、完整地、真实地记录在受益的会计期间。2、企业自行研制并申请得到专利的会计核算。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7年6月发表的概念征求意见稿和1999年3月的修正建议稿建议用现金流量折现来确定现值作为计量某些资产的一项属性,这为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特别是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t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历史成本和其他计量属性并存将是一个好趋势,即历史成本用于初始计量而计量属性用于后续计量,但尊重历史成本仍是企业会计实务的基本核算原则。虽然目前的西方会计实务和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都将专利申请涉及的科研项目总成本和专利申请相关费用,全部作为当期收益性支出在利润中核销,但西方会计实务已能较科学地将获得批准后的专利权计具有独占和排他性质,其他人取得这项权利,必须人无形资产,实质上是将科研项目历史成本转出,作为付出相应代价;当期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与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有明显的依附性;本项会计业务处理的关键在于专利权历史成本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计价公允性。首先,专利申请的相关费用转出是无可非能使企业获得直接或潜在的效益。议的;其次,有的科研项目涉及几项专利,这就涉及专仅管省、部以下科研成果也可能同时或不同时具利权成本的分摊问题;再次,现行管理费中技术开发费备以上无形资产的特性,但其离开会计公允性尚有一归集的是项目的直接费,并不包括间接费,例如:科研段距离,至少还不能证明它代表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人员工资及科研辅助后勤费用。因此,就需要对企业科平,况且将其计入无形资产也无现实的需求和必要。就研专利权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应按权威机构评估上海石化来说,省、部以上的科研成果已完全能够代表价计价,估价价少于或等于专利项目相关总成本的,按上海石化科研储备的真正实力。实冲销管理费用;若估价价大于专利项目相关总成本4、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其滋价增加企业资本公积。传统会计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摊销,因目前企业科研专利无形资产的评估尚未纳人正只反映折余价值而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随着常的法律轨道,故建议可采取以下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超过有形资产,技术(1)对一个科研项目涉及多项专利权的,由专家组更新周期的缩短导致无形资产贬值的风险越来越大,对其技术含量、技术水平、难度系数、推广价值四个方加速摊销法和平均摊销法并举可确保企业科技型无形面评价,对每一项专利权进行打分,然后综合计算权资产价值的真实、公允性,建议在资产负债表上仿效固数,作为分摊科研投人成本的依据,也即无形资产的计定资产价值计量及备抵模式来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值和价分摊依据。累计摊销价值。摊销年限可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2)对科研项目投人直接费,需分析、评估其合法、执行。

四、企业科研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税务影响

合理计人专利无形资产成本。1、现行企业技术开发税务优惠政策。此外,在企业科研资本化项目成本中,也包括了大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t的科研无形资产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因其已术开发费用,可据实计人管理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作资本化体现,可以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列示,但可作额时在税前扣除。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积为财务报表应披露的事项。极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国家税务总局规3、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的无形资产核算。定,对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西方会计实务和中国现行的会计实务,将科研费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用收益化已成会计公允,但中国的省、部级以上已鉴定的(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的科研成果,尽管其没有相关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用权,而其先进性、科学性、效益性也是公允的。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增长未从其确认条件分析,这类企业科研成果的效益能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被将来所证实,而且其科研投入成本能被可靠地计量;2、实施企业科研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后的税务风在价值计量方法上,完全可以参照企业自行研制取得险。专利权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方法,但其不涉及专利申由于企业将部分科研无形资产转出管理费用(研请相关费用和权数分摊。究与开发费),使得技术开发费发生的累计总额在财务企业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般具有可辨性,往往报表上反映少了一块,而无形资产总额多了一块,其差是一项技术工艺、设备或一项新产品,它更具备了无形额又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中反映。而税法优惠政资产的五项特点:策规定中又无相关依据,环比总额达不到要求,很可能不具备实体形态,也不属于具体承受人的债权债造成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少抵所得税,这是最务关系;大的税务风险;其次,由于企业科研无形资产的会计体现,引起,理费用虚减而利润虚增,使纳税所得额也虚增,多擞所得税。3、建议调整税务政策。鉴于以上会计核算实务与现行税务优惠政策的矛盾,建议将企业当年科研无形资产的增加额及其摊销妞纳人计算技术开发费使用总倾的统计范畴,允其合并李受所褥税优惠政策;其次,对企业当年科研无形资产的增加板及其摊销倾纳,作为纳税所得额调减项目,鼓励企业科研无形资产的合规增加和会计处理上的合法体现。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应尽快调整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规定,与(企业财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相匹配。

第7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签字):

第8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 研究与开发费用 摊销 后续支出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在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1998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正式公布了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ISA38)。为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我国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并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会计准则需要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

1.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

IAS38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见,IAS38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核算之外,只在IAS22(企业合并)中反映。我国的会计准则将商誉归为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其中自创商誉不予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准则不设计,只在合并时的“合并价差”或投资时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反映。

2.关于内部生产的无形资产

IAS38为评价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是否满足确认标准,将企业资产的形成过程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如果企业不能区分创造无形资产的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那么该企业应将该项目的支出全部视同研究阶段的支出处理。在项目的研究阶段,企业不能证明存在着将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因此,该支出总是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而在开发阶段,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过程的费用均与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看一个具体实例:某公司自行研制一项新产品,此产品开发成功,并且申请专利权得到批准,过去发生的可确认支出有试验检验费100000元,专利登记费20000元,律师费和鉴定费30,000元,前已记入各会计期间的“管理费用”账户。确认时,作调整会计分录如下: IAS的做法:

借:无形资产一专利权 150000(100000+203000+30000)

贷:管理费用150,000

我国的做法:

借:无形资产 50000(20,000+30,000)

贷:管理费用50,000

3.关于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IAS38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基准处理方法即无形资产应以其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其账面余额;另一种是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初始确认后,无形资产应以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随后发生的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公允价值应参考活跃市场予以确定。现阶段我国不存在无形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值不易确定,因此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不允许采用重估价,只能采用IAS38的基准处理方法。

4.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

IAS38中规定,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超过20年,只有在极少情况下,才可能存在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一长于20年的特定期间。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在合同与法律中均未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和IAS38均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无形资产的净额,但在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上两者有所不同。IAS38要求摊销时使用“累计摊销”科目,而我国则直接冲销“无形资产”科目。

例 20×1年1月1日,甲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实际估价款100万元,有效期10年,按直线法摊销,则第一年摊销分录:

我国的做法: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无形资产100,000

IAS的做法:

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累计摊销100,000

我国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仅限于直线法一种,而IAS38指出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的分摊其折旧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生产总量法。

5.关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

IAS38指出,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但若满足条件:该支出很可能使资产产生超过其原来预定绩效水平的未来经济利益,该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和分摊至该资产,则可予资本化。而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一律在发生当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制定,很好地结合了我国的实际和国际的先进做法。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现行会计准则中的有些规定则显得不够合理。在经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后,再综合我国目前一些学者的建议,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只能按少量的申请费用确认,不符合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如历史成本和配比原则,使企业投资采用不同的价值标准脊梁,显然不妥。所以,对于符合条件的费用应予资本化,或者由企业设置无形资产费用备查簿,随时登记、披露无形资产费用化情况。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仅采用直线法对高科技企业来说欠妥。随着技术更新的加速,无形资产带来经济效益的整个期间里,前期的作用大于后期,无形资产的成本须得到及时补偿。使用加速摊销法更符合成本补偿原理,能降低无形资产投资风险。

(3)无形资产的摊销直接冲销“无形资产”科目,期本该科目余额为摊余净值,这种做法使企业投资于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信息便无从查找。因此,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设置“累计摊销”账户,其作用与“累计折旧”相似,同属备抵调整账户,以该账户的贷方余额冲减“无形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差额为当前无形资产的净值。有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大大超过理想状态,会计准则的完善只能是逐步进行,不能一蹴而就。

参考资料

1.于长春。无形资产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

第9篇:对地摊经济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完善

一、适用范围的局限性

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院的复杂经济运行特点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近十年一大批非公立、非公有制医院应运而生,这些医院执行什么样的会计制度,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二、新医改关于体现公益性的要求,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缺乏公益性会计科目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体现公益性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缺设体现公益性类会计科目,不能提供任何医院公益性质的会计信息。实际上,医院尤其是非盈利性医院具有承担救助“三无病人”、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国家自然灾害抢救的职业责任(比如非典、地震、有毒奶粉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院先按统一指令性任务对病人进行抢救和义务垫付),而且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尚未形成有效责、权、利相对称的补偿机制。

    实际上,对医院来说,设立公益性类的相关会计科目以区别一般意义的业务收支、财政拨款收支,能够有效地体现其公益性,具有明显的实际意义。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不科学

1.固定资产计价方式不科学

⑴当前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等支出科目-提取修购基金”,贷记“专业基金-修购基金”,也就是一方面反映为收支结余减少,另一方面反映为专用基金增加,收支结余和专用基金都属净资产的范畴,修购基金不论计提与否对净资产都没有任何影响。提取修购基金其实质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没有设置相应的“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和累计提取修购基金(累计折旧)。从而造成医院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⑵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有些原来贵重的医疗设备仪器已明显减值。如果这些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还按购置时确认的原值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那固定资产价值明显失真,有违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中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原则。

2.为改善就医坏境而进行的建筑物装修未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改善就医坏境而进行的门诊楼、住院病房等固定资产装修应允许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要求逐步提高,医院除了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还要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医院一些门诊楼、住院病房大多是十多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旧建筑物,固定资产原值较低,对其装修不属于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项目,按当前《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其装修费是不能增加固定资产原值的,这就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

四、管理费用分摊方法的缺陷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将作为期间费用的管理费用分摊到医疗成本、药品成本、制剂成本中,进行分摊的管理费用包括了各医疗服务项目的部分成本及核算医院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并强调“后勤部门发生的费用能直接记入医疗、药品、在加工材料支出的,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在相关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分摊可以采用人员比例法,即按医疗、药品部门的人数进行分摊”,在会计报表中也没有单独反映。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分摊到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中,一般情况下,医院的医疗部门和药品部门人员比例为10:1,这样管理费用的90%会分摊到医疗支出,只有10%分摊到药品支出上,这种过于简单的处理不利于正确计算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造成药品支出分摊偏少,药品收支结余人为地增大,而同时又形成医疗收支结余出现巨额亏损,这样进一步凸显了以药养医的局面。

五、会计报告体系不够健全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缺少反映医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因此无法反映医院投资和筹资本身的情况,以及筹集资金的规模和具体来源。使医院经营管理缺少有效地分析医院业务活动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现金流量的参考数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管理层以及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院内部的决策对会计信息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单位现有的几张报表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医院的经济业务情况,迫切需要医院自行设计和运用某些会计报表,既能满足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又便于外界了解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符合医院管理要求的会计信息系统。

结 果

一、明确制度的适用范围

对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可作如下修改: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明确规定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照章纳税。

体现公益性,增设公益性会计科目

    增设公益性会计科目:在区分了营利、非营利基础上,在非营利医院会计制度中需要设立单独公益性科目,如增设“公益性支出”、“公益性收入”会计科目,以准确衡量其承担的责任、义务;同时在公益性科目的归集下,有利于政府合理测算其承担公共服务的补偿。

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完善固定资产的计价

(1)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建议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用以核算固定资产损耗程度,并取消“固定基金”、“专业基金—修改基金”科目。因为无论从会计报表中资产的真实性还是资产管理的角度,增设“累计折旧”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都可以使医院的会计报表能够 更加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净资产以及收支结余情况。避免因制度不够完善带来的虚增资产、净资产及人为调节业务收支结余的问题发生。医院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医院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原值。

    建议医院会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办法,增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其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医院门诊、住院病房装修维护费用。

    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他后续支出,如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四、对改进管理费用分摊方法的建议

可以借鉴企业管理模式,简化核算流程,如在账务处理中取消管理费用的分摊,后勤部门发生的能直接计入医疗成本、药品成本、制剂成本等的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在相关科目核算。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收支结余—其他结余,借记“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完善会计报告体系

医院应定期编报现金流量表,以反映医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并统一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披露格式等。

六、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建议将基建会计业务纳入“大账”。为此,增设“基建工程”科目。

“基建工程”科目核算医院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并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讨 论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制定与实施的最初阶段,确实体现了其先进性和前瞻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实践工作的不断运用和检验,随着我国社会各项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其片面性和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当然,上述观点仅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粗浅看法,尚待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以便更正确地计算医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医院会计制度》.1999年版.

[2]罗郁葱.浅谈《医院会计制度》的几点局限性[J].现代医院,2005,5(8).

[3]杜恒.《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理论界,2006,(6).

[4]金玲.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局限性的探讨.中国卫生经济,2007,(2).

[5]沈二林.《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浅谈》.内蒙古煤炭经济,2008,(2).

[6]贝晓威.《医院现金流量管理》.现代医院,20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