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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精选(九篇)

道德建设

第1篇:道德建设范文

一、范导与纠错:道德养成需要制度的伦理关怀

一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全面提高公众的道德自觉性以形成整个社会的良好的道德风尚。衡量道德建设成败的关键主要不在于订立了多少道德规范以及这些规范的内容达到了何等程度的进步水平,而在于社会公众是否都遵守了一个社会共同要求的道德准则,是否普遍地养成了文明的道德习惯。如果一个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规范是高度文明和进步的,但是其公众的行为选择普遍是不道德的,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是不健康的,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不可能是成功的和有效的。因此,加强社会的道德建设必须着眼于如何增进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的养成和道德行为的自觉。

毫无疑问,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首先是人们内心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精神力量,深藏于人们的品性、意向之中,内化为人的感情、意志和信念。某种价值观念要想成为现实的道德力量,就必须以“征服”、“俘虏”人们的心灵,获得主观上的确认为前提。在道德建设中,道德教化(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或思想政治工作等)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不明是非对错、不辨善恶美丑的行为主体,是不可能有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性的,即使他并非故意作恶,但也有可能因无知而违背道德规范。因此,只有反复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道德教化,帮助人们正确区分什么是是非对错,什么是美丑善恶,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并在此基础上引导个体逐步建立其所理解和追求的由道德理想、道德信念、道德价值等意识和观念所构成的意义世界,一种普遍的、共同的社会道德自觉才会成为可能。

然而,道德意义世界的建构只是道德自觉的可能,还不等于道德自觉的现实。要使人们的道德意识真正转化为普遍的道德自觉,仅仅有道德教化是不够的。因为一方面道德教化总是以假定的、理想的人性和道德图景为前提,虽然可以陶冶人的主观世界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激励和引导现实的人们为实现超现实的理想目标和意义世界而努力,但它无法解决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只有理想的劝导不可能让每个人在现实的利益冲突面前保持崇高的道德。另一方面由于道德教化是通过传统习惯、社会舆论、思想劝导、榜样示范等柔性手段和途径来进行的,要通过主观世界的自我接受和认可才起作用,它对那些有较高道德责任感和较坚定的道德信念者是有效的,特别对那些不明事理、不知如何行为的教育对象更有作用,但对那些道德建设的逃避者、违规者、破坏者,它除了给予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以外往往无能为力的,不能保证社会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因此,要保证社会道德意识得到普遍养成和社会道德规范得到共同遵守,就必须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强化制度的规约,使社会公众的道德自觉得到制度的伦理关怀。

所谓制度的伦理关怀,就是为道德建设提供一种制度安排的伦理环境,使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的养成得到制度力量的支撑、调整和关怀。因为人的道德自律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道德规范的遵守是以自我本性的必要节制为前提的,而人的本性具有无限膨胀的自然特性,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力量作为他律进行控制和调节,光靠个体的良心是很难遏制自然本性的无限膨胀的。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研究认为,儿童是出于对“制定”道德律令的成人权威的敬畏才遵守道德规范的,而成人权威的确立又是以责罚为前提的——即信守道德才能避免各种不愉快的责罚(包括免受皮肉之苦)。儿童的道德成长过程其实也就是人的道德社会化过程的初始阶段。如果我们把成人的权威看作是制度权威,把成人的责罚看作是制度责罚,那么皮亚杰的研究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制度调节对道德社会化过程的意义。

制度伦理关怀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使各种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得到正当解决,这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P82)“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2](P166)社会道德终究要依附于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伦理道德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内化为个人主观世界的道德秩序必须与现实生活中制度安排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秩序相统一。如果个人主观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判断得不到现实社会生活的制度支持,与现实生活的社会秩序是不协调的,甚至存在严重的冲突,那么原本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就会在不讲道义的利益纷争中消解。正如罗尔斯所说,离开制度的正当性来谈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只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即使个人真诚地相信和努力遵奉这些要求,也可能只是一个好牧师而已。[3](P22)

制度的伦理关怀对个体道德自觉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报善——即它对个人的道德遵守给予制度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其道德行为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认可和满足;二是惩恶——即它对个人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度上的限制和制裁,使其为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说报善是一种携带和引领的努力,其结果是把人们引向道德与文明的金光大道,那么惩恶就是一种制止和纠错的手段,其结果是阻止人们从被引领的大道上歧向逃逸。对于个体的道德自觉而言,这两种功能和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制度不报善,则无人愿向善;如果制度不惩恶,则无人会弃恶。所以,没有制度的伦理关怀和范导,一个社会要形成普遍的道德自觉是很难想象的。

二、优化制度伦理环境: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

道德建设和制度安排是构成社会秩序的两个基本方面。人类要想过一种有意义、有秩序的理性生活,这两方面的建构工作缺一不可。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建设与制度安排呈现为一种互补关系,即道德建设与制度安排分别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子系统,互相补充,形成合力,各自以自身功能同时对社会母系统的进化产生推动,作出贡献。[4]但是,道德建设和制度安排对于社会进步的功能和作用并不是等价的,相对于道德建设而言,制度安排是绝对优先的。因为道德问题的最终解决,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的真正确立,都必须以现实社会中制度对各种利益关系的合理解决为前提。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制定法律、政策和规章)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使惟利是图、巧取豪夺或“搭便车”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止,使各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都受到制度的有效调控,社会才能保持它的公平和正义,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才会出现,道德精神的力量也才能得到充分的彰显。如果没有制度调节来奠定和保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伦理基础,那么道德自律在利益冲突面前是很难维持和巩固的,整个社会将处于一种精神信仰混乱不堪的价值失范状态。显然,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及其结果,从根本上决定着道德建设的成败。所以,就道德建设而言,制度伦理环境的建设是一项必须先行的基础性工程。

西格蒙特·弗洛伊德的社会文明学理论对我们理解制度伦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是有帮助的。按照西格蒙特·弗洛伊德的社会文明学理论,文明是同人的本能欲望相对立的,不可能存在着非压抑性文明。人的本能表现为动物式的趋乐避苦的特性,它是人类机体的内驱力,无时无刻不在追求一种文明所不能给予的满足——即一种纯粹的、作为自在目的的满足。如果放任人的各种基本本能自由地追求其自然目标,就不可能有任何持久的结合或保存,就不可能有任何社会文明的产生。所以,社会文明(包括道德文明)都是人类对自己的本能欲望加以压抑并且得到升华的结果——即是“有条不紊地牺牲里比多并把他强行转移到对社会有用的活动和表现上去”的结果。正如赫珀特·马尔库塞在阐释弗洛伊德的思想时说:“人的本能需要的自由满足与文明社会是抵触的,因为进步的先决条件是克制和延迟这种满足。弗洛伊德说:‘幸福决不是文化的价值标准。’幸福必须服从作为全日制职业的工作纪律,服从一夫一妻制生育的约束,服从现在的法律和现在的秩序制度。”[5](P18)弗洛伊德把人的本能看作是先天具有的本质,而且把人的本能欲望与社会文明完全对立起来,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但是,他从社会文明发生的心理机制角度规定了文明的本质并论证了压抑自己机体本能的禁令和限制系统是人类进步的前提,其思想是深刻的。[6](P44)弗洛伊德的理论实际上也是在强调,制度环境建设对于道德建设所具有的优先意义——本能欲望所奉行的“快乐原则”必须受到以压抑为出发点的社会制度所规定的“现实原则”的限制,只不过他没有深入讨论制度本身的伦理性问题而已。

制度伦理环境就是指一定的制度建设或制度安排给社会成员所提供的道德养成和道德遵守的社会生活空间。它由一定的体制和制度所设定和规范,通过一系列由专门机关正式颁布的政策、法规、条例和非正式颁布的管理规章、社会公约等等所构成的制度体系体现出来。制度伦理环境的内容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体制、制度、法规、政策、典章本身所具有的道德原则和价值导向,给社会成员提供的道德选择和价值判断;另一方面是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为制度乃至法律的规定,以强制性的力量保证社会成员对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制度伦理环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绝对优先的地位。

首先,制度伦理环境决定人们道德人格的养成。道德建设不是抽象的、纯粹理性的道德立法,而是现实的、与感性世界相联系的道德选择和道德人格的建构。一个人的道德人格的形成并非像康德所言,“仅仅遵循他自己给自己颁布的法则”。[7](P14)从早期以习惯、风俗、禁忌等形式表现的行为规范,到较为普遍的、取得自觉形态的准则系统,道德法则都与生活世界、历史过程具有内在的联系。如儒家所倡导的纲常礼教,无疑是一种比较自觉的规范系统,然而,它同时又是以宗法制度为其存在背景的,不可能、也没有离开具体的历史过程。即使在康德所举的不守诺言或说谎的例子中,同样可以看到它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因为事实上,不说谎之成为一种道德规范,相应地在于它是信用关系及信用制度得以维护的必要条件,而并非仅仅由于它违反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或理性的先天形式。[8]道德理想的确立、道德意识的培养、道德人格的养成都是现实社会生活和实践的产物。在社会公共生活、家庭生活,特别是职业生活中,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成为人们反复践履的行为要求,其中所包含的道德内容也在反复实践的过程中得到普遍的共识、认可和遵守,这样,一个社会的“道德立法”——即道德责任和义务的确立才能成为可能。换言之,如果离开制度的伦理环境的熏陶,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养成现实社会所要求的良好品质和道德人格。

其次,制度伦理环境决定道德践行的价值取向。按照麦金太尔的说法,当代人们的道德观念从总体上说是混乱的,不可能在价值层次的内容上取得共识,而寻求伦理之基础之所以这样困难,原因即在于仅凭理性并不能带来道德,至少不能带来具体的道德。他说:“现代道德哲学有三个根本特点,首先它表现为各种自觉;其次是理性概念的运用;最后即是在各种对立的道德判断之间处理问题的优先性方面的无能。”[9]因此,为了克服理性对于道德的无能,就需要在社会实践当中为道德建设寻找合理性的基础。其中,道德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基础就是现实社会的制度伦理环境。因为制度伦理环境是按照行业、部门的特点把道德规范、道德目标化为工作的具体要求,它告诉人们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和不该做什么、不该怎么做,使人们的行为从工作范围、标准、程度到工作态度、责任、义务都有明确的具体规定。这既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了道德价值的具体指向,同时也在理性之外为消解道德观念上的混乱和困惑找到了实践的钥匙。

再次,制度伦理环境决定社会道德秩序的遵守。个体的道德自觉总是自律和他律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尽管自律能使人独善其身,但是从道德社会化的大视角来看,他律对社会道德秩序的共同遵守更为重要。因为扬善必须抑恶,扶正需要祛邪,只有通过制度对恶的有效惩治才能弘扬道德正气。一个社会如果对那些严重缺德的行为或由于无德而引发的无序行为不给予及时的、有力的制裁,那么恶人和恶行就会因为缺乏约束而肆意横行,导致社会道德失范日趋严重和道德风气不断恶化。正如邓小平所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0](P333)制度的“好”与“不好”其实就是对制度的伦理评价,它既包括单项制度的“好”与“不好”,也包括若干制度所构成的制度环境的“好”与“不好”。显然,以制度建设为内容的制度伦理环境是维护一个社会道德秩序的根本,或者说它从根本上决定一个社会总体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

三、规则与路径:建设和完善制度伦理环境的对策分析

既然制度伦理环境对道德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那么加强道德建设就必须重视制度伦理的建设与制度伦理环境的改造和完善。这是从以上理论分析得出的必然结论。事实上,社会制度本身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它既是具体的、历史的,又总是有缺陷的、需要不断改进的,并且有时好的制度还可能遭到破坏。所以,制度伦理环境的建设是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的。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道德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的分析,往往只停留在问题的表层,简单怪罪对道德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深入到问题的底层研究其深刻的制度根源,这是不够的,也是有失偏颇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道德秩序之所以出现某种程度的无序和混乱,大量都是由于制度变革和体制转轨导致原有的制度伦理环境出现破损所导致的。改革和开放过程中,各种制度的调整和变革,特别是经济制度如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度、财产分配制度、经济运行制度等等的调整和变革,导致经济社会生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无序、混乱和不适应,反映到思想道德领域必然是“新观念与旧观念不协调地混合在一起”[11],并将造成一定程度的道德失范。这是转型时期任何社会都无法避免的道德矛盾,这靠纯粹的道德教育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它必须以新的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建为前提。因此,从这一意义而言,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伦理新环境的建设,充分发挥各项新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约束、引导、示范、激励作用,是我们当前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道德失范问题的一项根本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伦理环境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如何通过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实现道德遵守和制度遵守的统一。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导向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皆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它要获得健康的发展,一方面要同旧体制及其观念进行顽强的抗争,另一方面又必须建立起自身内在的道德精神和价值力量。如果市场经济没有树立其合理性的精神支柱和价值力量的话,那么它将无法获得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道德理性的支持。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经济使每一个“经济人”都试图以最小的成本去获得最大的收益。马克思也曾经深刻批判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家那种追求利润的贪婪。他援引登宁的话说:“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12](P829)那么,市场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能否防止和克服利益驱动所带来的惟利是图和道德沦丧?这就要取决于一个社会能否具有一个能够合理分配社会权利和义务的制度体系。只有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对“不合理的经济行为”(马克斯·韦伯语)实施有效的约束和制裁,把人们的行为限定在制度所要求的道德范围之内,切实地保障市场主体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不致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市场经济的道德精神和价值力量才能得到凸显和张扬。所以如果制度伦理环境建设不能实现道德遵守和制度遵守的统一与契合,那么市场经济运行本身就无法克服功利主义和价值理性的激烈冲突所带来的道德危机。

从总体上说,制度伦理环境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完善更是涉及人类文明发展的全过程。但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伦理建设而言,要解决道德遵守和制度遵守的统一问题,应该采取以下的对策性措施;

第一,要完善伦理的制度安排,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制度保证。市场经济需要伦理的制度安排,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美国学者穆蒂莫·艾德勒对此曾作过精辟的阐述:“在经济领域里,正义的第一原则是,根据自然权利属于大家的东西还给他们自己。所有人都有一种自然权利去得到过好日子所需的经济物资,使他们不因某种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贫困潦倒。”“在经济领域内,对正义的第二项原则的运用,我们可以这样说:把每个人生产的财富归还他本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按照每个人对大家协同生产创造财富所作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13l(P182~183)艾德勒这里讲的两个原则实际上就是机会平等的公平原则和结果平等的公平原则。按照机会平等原则,人人都应具有平等的劳动就业和谋求发展的参与权;按照结果平等原则,人人都应该拥有根据自己的劳动贡献获取物资财富的分配权,并保证获得起码的能够维持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社会对人们平等地利用机会的权利加以限制,处处造成机会的不平等,那么这个社会就不能是公平的;如果社会不能让劳动者获得按照对创造财富的贡献获得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不能给弱者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那么这个社会也是不公平的。因此,一个道德的、文明的社会必须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安排为存在与发展的前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肯定了利益追求的合理性,打破了过去利益——特别是自身利益被否定的价值观念,人们不再生活在一个义务以身份为基础的社会里,而是进入了一个义务以契约为基础的社会,而且一般又以没有家庭关系的人的市场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只有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可能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进步。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毕竟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它的制度框架还很不健全,各种制度安排还很不到位,所能体现的公平与正义还十分有限。如就业制度不健全,导致社会就业存在大量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平等就业还存在诸多限制,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原有的户籍制度严重不适应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客观需要,导致人才流动难、农民进城就业难等等;又如分配制度不健全,使收入分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存在巨大差别,加上各种超额垄断利润的存在和一些权力参与分配,导致许多严重的分配不公;再如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许多下岗失业者和各种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福利的及时救济而面临生活水平不断恶化的趋势。所有这些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所以,社会主义条件下制度伦理环境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解决制度安排不健全的问题。

第二,要加强道德法制化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的制度基础。一个社会的制度伦理环境是否是文明的、健康的,主要取决于它所包含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是否具有社会进步性和被人们普遍认同的伦理精神。或者说,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所内涵着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决定着其社会成员整体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所构成的现实状态,并反映其文明程度的高低。为此,制度伦理环境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要将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纳入制度建设的框架,把道德要求提升为制度要求,把主要依靠自我人格和良心的力量来维系的行为自律转化为主要依靠制度的强制力来保证的社会约束。从这个意义而言,道德法制化是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内容。

道德法制化不是在法律体系之外另建立一套伦理化的制度,而是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法律制度的建设都必须体现伦理的道德精神和基本原则,使道德上的守信得到法律上守信的支撑,道德上的公平与平等得到法律上的公平与平等的肯定,并借助一整套带有强制作用的制度手段,对社会成员提出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使坑蒙拐骗、制假贩假、钱权交易、贪污腐化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道德行为不仅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纵观古今中外道德文明的发展历史,道德法制化是提高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世界各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加强道德建设所走的一条成功路子。如当今欧美国家的法律都有许多规定人们道德行为的条款,对违反道德的行为科以严厉的刑罚处罚,以伸张社会正义。其中最典型的是新加坡,他们通过严密的道德立法和严格的执法,对不文明或破坏文明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从而形成具有较高法治水平的制度伦理环境,为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和制度支持,结果极大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使新加坡的社会文明水准得到长足的进步和提高。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同时又是道德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有必要学习和借鉴道德法制化的成功经验。要把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要求与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通过法律和制度的规定提升为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准则,从而提高社会文明的道德底线,使公民的道德行为得到制度伦理环境的调控和支持。

第三,要加大制度规约的执行力度,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制度遵守的权威。制度伦理环境是各项制度安排和制度执行的统一。任何制度都必须与关于制度执行的“实践意识”和“实践自觉”相结合,通过发挥对相对人的具体行为所产生的规范、引导和调节,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才具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若制度仅仅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口头上,不予执行,或不认真执行,那再好的制度安排也是无效的。如果被制度禁止、防范的行为在制度实施后照样大量发生,甚至有增无减,那么这种制度伦理环境是不起作用的。因此,加强制度执行的力度是制度伦理环境建设的必要手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制度伦理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制度的执行来调整人们的行为习惯,为公民的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如果恶人和恶行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恶行就会因为缺乏约束而横行无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正如经济学家刘伟所说:“在这里,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严守尤为重要。只有在制度上使欺诈者必自欺,无信者必自损,才能够保证新的道德秩序的真正确立。”[14]因此,必须通过运用各种手段,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才能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制度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应该说,制度供给已经是比较到位的,但制度执行是严重不到位的。如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权毁约、偷税漏税、走私贩私、赖帐不还、贪污受贿等等行为,都可以在刑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合同法、税法、行政法以及党纪政纪等制度当中找到处罚的有关条款,但为什么这些现象总是屡禁不止?在有些地方还十分猖獗?其中既有体制不健全的原因——有制度空场和制度冲突的空子存在;也有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制度“硬”约束的惩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结果违规者就会因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而有恃无恐。因此,在继续完善制度供给的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充分凸现制度的权威,已经成为制度伦理环境建设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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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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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W·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M].上海:三联书店,1990.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2篇:道德建设范文

一、遵循道德发展的物质规律,认识腐败现象的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即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具有能动性。掌握了物质与意识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统一这一基本原理,我们就可以科学地揭示道德发展与现象的本质所在。

在物质世界中,道德的发展是不能脱离物质因素而独善其身的。道德作为调节社会伦理关系的一种方式,发挥着广泛的社会作用,维护着一定的社会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其真理性与指导性存在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复杂矛盾之中,时刻接受经济社会生活实践的不断检验。道德的稳步与发展无时不受到物质的作用而产生影响,同时物质社会有序健康地发展也时刻受到道德因素的反作用力。因此,道德实践的全部使命不仅在于道德本身,而在于为其赖以产生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是维持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构成社会先进生产力关系中的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之一。道德不仅仅是属于精神的,更是属于生产力的。我们应以发展生产力的观点和方法来揭示传统道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马克思物质决定论认为,道德是经济阶级等具体的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充分证明了道德因素在物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这一哲理中不难理解和发现,两者的紧密联系具有“同步性”。所以,在科学把握物质关系与道德意识发展相联系的过程中,脱离了物质规律去谈道德的发展与进步,或脱离了道德因素去谈物质关系的发展,是一种脱离了联系与发展的关系,既物质与意识的根本统一性,都不是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由于传统的道德与价值观的发展长期以来仅仅局限于道德价值本身的发展,从根本上得不到物质力量的根本性转换,所以,不能为人们的道德理想、信念、意志和情感提供真正科学的指导方法,导致了传统道德的发展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虚幻性。

道德的发展具有物质性,物质具有“两重性”。物质因素是道德发展的生命和源泉,是促进道德稳步发展的根本;而物质因素又会诱导道德异变,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以新加坡为例:为有效遏制国家公务员滋生腐败现象,新加坡政府采取“高薪养廉”的办法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取向,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这一做法缺乏足够的科学根据,因为它不能正确揭示物质与道德价值发展规律的根本性问题,即道德发展的这种价值与物质性的最高形式的统一。它只仅仅建立于为防止非道德产生与发展,尽力满足于公务员的物质需求,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时间可能行之有效,具有遏制腐败现象的作用,但它不是真正的科学。它脱离了物质与意识联系与统一的根本性问题,犯了一种片面的、孤立的方法错误,在科学面前是站不住脚的,必然会受到违背这一规律的无情打击和报复。如何认识道德与价值观的科学意义呢?笔者认为,这种道德与价值观应遵循“同步性”的基本规律,即实现物质与意识转换的高度统一。正确认识和把握道德发展的物质规律,是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最高形式的反映,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根本所在。

二、遵循道德发展的等级化规律,认识腐败现象的特殊性。

在马克思论述人类社会发展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性规律的启示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类的道德发展也是从一种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这种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同样具有等级性规律。道德等级化概念的产生与发展,同我国在农业领域产生与发展一样。如:普通农工、农艺工以初级形式向高级农艺师形式的发展过程,它们既有形式上的趋同,也有本质上的区别。道德在人性意识发展的过程中有着更加发达,更加丰富的智力资源,道德的等级化发展规律更具有思想性、普遍性和权威性,对促进道德的稳步发展更具有科学意义。

道德等级化发展一方面是遵循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过程的基本概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道德发展规律为主体的道德发展体系;另一方面是遵循一般性的以阶梯式的道德发展规律为主体的道德发展体系,即共产主义道德,这是由社会主义道德所引伸的道德发展体系。道德发展的根本任务和目标不单是道德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核心问题是揭示道德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即道德发展的相对性,这是道德产生与发展的全部意义所在,是实现道德稳步发展最高形式的统一。

1、道德等级化发展的特殊性和一般性。道德的发展具有广义性,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同的道德领域所产生的道德矛盾也有所不同。所谓的特殊性是指道德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即给社会伦理道德和伦理经济秩序和谐、健康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和现象。如在经济领域涉及的拜金主义、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在作风领域涉及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其次是社会上让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偷、抢、诈、骗等违法现象,这些矛盾是道德等级化发展的必然归宿,这是道德等级化发展的特殊性,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加以解决。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立场、方法和观点的不同,所引伸的道德矛盾,并不会给社会伦理道德和伦理经济秩序的和谐、健康发展构成较大作用,这是道德等级化发展的一般性,只须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教育的力量来维持即可实现。

2、道德等级化发展的监测功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建立道德等级化监测机构,通过对道德与非道德发生、发展的监测,以获得人民群众对道德发展与反腐败斗争的支持提供对策建议,为党和国家从战略上谋划道德发展与反腐败具体决策建立有效机制而提供智力支持。

3、道德等级化发展的升级与改造功能。道德等级化发展的升级与改造功能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人们道德理想、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树立科学意义上的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引导人们自觉的溶入到道德等级化的发展过程中;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实际水平作出科学判断和决策,以便及时调整在社会主义初级道德等级化向高级道德升华的成功转型而提供科学的方法论。

三、遵循道德发展的时间规律,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

道德的稳步发展和现象无不与时间有紧密的联系,道德的发展过程无时不受时间因素的作用而产生影响。当某种道德的产生与发展的时间较短,此时道德发展空间就小,则作用力也小,消极因素也少。反之,各种消极因素会随之增大。因而,道德的稳步发展过程具有时空性。

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人们的道德发展一开始是不会,也不容易产生较大的道德异变。腐败现象的产生与发展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个时期人们对道德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人生态度和道德精神的追求,并能自觉的遵守和坚持道德这一朴实的伦理观,有抵制非道德的侵蚀的能力,是道德发展最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的时期。但世上没有“永恒”的道德存在,任何道德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在经济政治生活的复杂矛盾中,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借鉴、吸收和再认识过程,并伴随着密切的物质利益关系和时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并在思变中获取新的道德价值取向。因此,任何道德与非道德的形成与发展,总是需要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认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起作用。

道德产生与发展的时间过程越长,道德思想发展的空间与不确定因素必然增大,就容易产生异变而失去根基,越发变得空洞无力。这时再先进的道德理论、道德信念、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也难以有效调节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难以为人们、以及个体的道德生存提供有效的意义和指导。而异变引伸出的各种错误观念便会滋生蔓延,对精神文明及其健康的伦理道德构成严重的破坏,阻碍社会前进的步伐。

第3篇:道德建设范文

论文摘要: 当年倡导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思想光辉,同样适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道德调查对于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可以从多方面来分析和认识。在具体操作上,应当从开展关于道德调查的理论研究、把道德调查贯穿于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道德调查的机制等方面来进行。

1930年5月,为了反对当时红军中的教条主义,发表了《反对本本主义》,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著名论断[1],从此在我们党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旨在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依据实情制订工作方针和政策,选择适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到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从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毫无疑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个用于指导共产党人认识和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至今仍是我们在各项工作中避免教条主义和作风的指路明灯。那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不要遵循“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方法论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

什么是道德建设?“所谓道德建设,指的是一定社会的人们依据经济、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研究和提出并运用一定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规范体系,培育人的德性和指导人的行为,营造一定的社会道德风尚,以维护道德文明现状和促进道德发展进步的社会实践活动。”[2]这是目前学界比较公认的看法。根据这个界说,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分析道德调查对于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与意义。

(一)从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来看,需要通过道德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道德的实际状况

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究竟怎么样?这个关涉我国现阶段道德国情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我们的道德建设只有由此出发才有可能做到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在我看来,我国新世纪新阶段道德国情的基本状况可以一言以蔽之:“道德失范”及由此引发的“道德困惑”。“失范”包含“道德滑坡”和“道德爬坡”两种不同的情况,“困惑”包含积极和消极两种不同的思想情绪。这表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面临的形势是复杂的,道德建设必须要有这样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做到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而要如此就需要开展道德调查。要通过调查,厘清“道德失范”的真实情况,如哪些属于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新道德观念”,哪些是受到挑战和毁损的传统美德等;要调查“道德困惑”的具体情况,如哪些“困惑”是追问道德进步的思想表现,哪些“困惑”是妨碍道德进步的表现等。还要通过调查,了解和掌握西方后现代思潮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影响,了解和掌握国人对道德建设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使道德建设与“民心所向”相一致。如果不是这样看问题,我们的道德建设就可能脱离实际,带有盲目性,为主观主义或教条主义所困扰。

(二)从道德建设的理论要求来看,需要通过道德调查检测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体系的科学性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道德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恩格斯说:“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3]这里所说的“伦理观念”是伴随“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而产生的,带有某种自发的倾向,一个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是怎样的,其“伦理观念”就是怎样的。就是说,“伦理观念”尚不是道德的社会意识形态,更不是基于道德的社会意识形态概括和提出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体系,由“伦理观念”到道德社会意识形态,再到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体系,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理论加工”的过程,其间的关键环节就是促使道德意识形态具有真理性。社会提倡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体系是否科学,取决于道德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即是否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反映特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的本质要求,实现社会发展规律与社会目的取向的有机统一。在当代中国,体现这种有机统一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4]显然,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能仅凭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思辨活动,还需要深入社会变革中的生活实际,调查和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国情,使社会提出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规范体系反映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做到从实际出发。

或许有人会质疑:在任何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和规范体系都是理想的意识形式,其干预和命令人们的行为方式是“应当”,从实际出发岂不是降低了道德的标准和要求了么?这种质疑混淆了一个界限:把“从实际出发”等同于以“实际为标准”。诚然,道德作为社会提倡和推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是对社会经济关系及“竖立其上”的政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的超验反映,这是道德反映社会生活的规律。但是,这种超验必须要以经验为基础,不可脱离社会实际生活,所谓“应当”只能被理解为以现实为基础的“应当”,从实际出发的“应当”,反映社会和人在处置现实的利益关系问题上应持道德态度的“应当”,而不是其反面。理想的要求和目标历来都有科学与否的区分,科学的理想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它的“应当”指令必须从实际出发,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检测和评价一个社会提倡和推行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是否科学,也应当作如是观。就当代中国而言,看我们提倡和推行的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是否科学,就要看其是否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法律基本制度及其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这是基于唯物史观的根本性的方法论原则,贯彻这一原则除了认真开展广泛的道德调查,没有别的选择。

(三)从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来看,需要通过道德调查作出中肯的评价

众所周知,道德评价在道德建设系统工程中地位特殊,既是道德建设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领域,又是道德建设系统社会效益的评判者,即评判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毋庸讳言,我们的道德评价长期以来并不重视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而其所以如此又与不重视道德调查是直接相关的。一些部门和机构的做法通常是开展什么样的道德活动就确认什么样的道德效果,有的甚至把道德建设活动的预想目标和方案稍作调整就变成了大谈道德建设效果的评价结论,以此忽悠舆论,沽名钓誉。如此评价的危害在于只在表层的道德文化层面给人一种“道德繁荣”的假象,而在深层道德文化里却在淡化和消解人们对道德价值的信念和道德建设的信心。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形态,整体上是由道德意识、道德活动和道德关系构成的。意识和活动层面是道德的可能价值形式,关系的层面是道德的价值事实,它是“思想的社会关系”,以“风尚”、“风气”、“人气”之类的世俗形式表现出来,展现其价值魅力,表达其对社会和人的终极关怀。道德建设,就是要通过道德教育、道德宣传包括道德评价等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把道德的可能价值形式转化为道德的事实价值形式,真实地展现道德对社会和人的关怀。一个社会,从理论建设的角度提出完整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规范体系固然重要,为此开展诸多的道德活动包括道德公益活动也是必要的,但是,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说明道德建设的实际功效。因此,道德评价的重点应是“风尚”、“风气”、“人气”等道德价值实现的事实情况,而要了解和掌握这样的实际情况,不开展深入的道德调查是根本不可能的。

道德调查,作为道德评价的一种社会机制和实施途径,应以所有与道德建设相关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活动现象为对象。在调查内容和价值取向上,既要调查有效果的积极的一面,也要调查没有效果的消极的一面,既要调查认真开展道德建设的地区和部门的先进经验,给予表彰;也要调查对道德建设采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态度的地区和部门,追求他们的责任。为此,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关于道德建设和道德调查的信息库。

(四)从道德建设的运作机制来看,需要通过道德调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实际情况,实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

在这个问题上,重点是要调查领导和管理道德建设工程的部门和机构的工作情况。在我国,没有人怀疑设置道德建设主管部门和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了相关的领导与管理机构,各行各业也相应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目前这样的设置是否适合呢?领导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怎样呢?恐怕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原因就在于没有开展相应道德调查。据笔者平时观察,各级各类学校在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领导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得比较好,机构比较健全,运作机制比较有效,而面向其他公民的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就相当突出。一是机构不健全,存在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问题。二是人员配备不当,机构的领导者多为“安置”性的,其他工作人员多不懂得伦理道德专业理论,也缺乏领导和管理道德建设工作的经验。三是经费缺乏,一些主管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常年除了订阅相关报刊的经费以外,几乎就再也没有什么开展活动的经费。是的,相对于其他社会建设来说道德建设的成本最低,但这不等于说可以“做无米之炊”。时下国人议论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状况,与道德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存在某些突出的问题是很有关系的。必须看到,要准确地了解目前我国道德建设领导和管理机构的工作的真实情况,掌握这方面的“发言权”,以至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除了开展道德调查没有别的选择。

综上所述,道德调查就是运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对社会提倡道德的科学性、社会实存的道德状况、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及其运行及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活动。它既是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关于道德建设的评价活动。不难想见,不开展正常的道德调查,道德建设就难免会出现无的放失、盲目行动的情况,影响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甚至会导致道德建设走向形式主义,最终动摇人们对道德建设的信心。因此,应当看到,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开展道德调查是十分必要的,意义重大。

为此,首先要开展道德调查的理论研究和建设。道德调查有其特殊的规律、要求和运作方式,这些都需要通过理论研究逐步加以说明。伦理学应将关于道德调查的研究摄入自己的视野,其知识和理论体系应有关于道德调查的内容和范畴。作为社会调查的一种特殊领域,道德调查也要遵循一般社会调查的原理和方法,因此伦理学研究还应引进社会学的方法,丰富和发展自己的方法体系。

其次,要将道德调查纳入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贯穿于道德建设的整个过程。各级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在制订道德建设整体方案的时候,都应将道德调查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就道德调查的意义、内容、要求、措施等作出相关的政策性规定和要求,如上文论及的道德价值标准和规范体系、道德建设实际效果和运作机制等。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各种各样的道德活动、道德建设的经验总结、道德榜样的宣传等,包括道德调查工作本身,也应接受道德调查。

再次,要建立道德调查的机制。机制,是由制度、支撑制度的软环境(主要包括重视道德调查的社会认知和价值认同)、制订和执行制度的机构整合而成的工作机理。其间的制度和机构,可由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在制订道德建设总体方案时一并设置,而营造支撑制度的软环境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中华民族有重视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优良传统,但却不大重视道德调查,尤其是不大重视社会道德提倡及其实际效果的调查,致使在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领域长期存在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倾向。因此,在实行道德调查、大兴道德调查之风的过程中,强调重视道德调查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共识,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

[2] 钱广荣.中国道德建设通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42.

第4篇:道德建设范文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科学道德问题日益突出,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越发严重。为了促进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科技法制建设,给科学道德建设提供法律保证;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必须要靠科学道德规范来约束;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者的自律教育;借鉴国外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的经验,多方位多层面地约束与遏止科学不端行为。 

    进入21世纪以来,科学道德问题既是国际科技交流中经常提到的话题,又是全球性、社会性的重要话题。就我国而言,不仅科技界、教育界面临着科学不端行为、学术失范和学风浮躁的严峻挑战,而且科技资源配置体系不完善引发的科学道德问题也愈益明显,少数专家兼职和非专业活动过多、不合理取酬等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本文拟从科学道德规范与科学道德建设的内在关系角度,分析我国科学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并结合国内一些研究学者的有关阐述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我国科学道德规范的缺失及原因 

1、我国科学道德问题的基本状况 

当前,我国科学道德问题日益突出,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越发严重,科技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等不正常现象层出不穷,最突出与极端的事例有,1997年的中国十大科技新闻第一条,就是洪某人等在世界上首次成功构建水稻基因组物理全图,很快洪院士被人揭发弄虛作假,图谱是拼湊出來的;2006年5月,上海某大学经调查认定,该校微电子学院陈某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2009年6月,清华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王某在一部学术专著中将蒋介石(chiang kai-shek)翻译成“常凯申”,成为中国名校制造的又一起学术笑料。 

2、我国科学道德规范缺失的原因 

所谓科学道德失范,是指在科学活动中违背科学共同体所公认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思想、感受和行为。应该说,失范行为的大量存在不仅严重地影响了科技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信任,破坏了科学研究的纯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科研水平和科技竞争力。 

那么,我国科技界、教育界出现的科学道德失范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第一,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受传统文化某些因素的影响,功利化、工具化的科技观占据了主导地位。一些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热衷于追求短期利益,过分追逐名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的价值标准和个人的价值取向上,出现了以市场标准作为惟一标准、以经济利益作为惟一利益的现象,诱发了部分科技工作者急功近利的心态。[2]第二,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在全球化与知识经济的当代,科学技术的研发与成果的传播应用日益迅猛深入,同行间的竞争、有关国家、政府、社会对科学家的过分期待,以及对科技成果的物质与精神方面的奖励措施,也诱导一些科技人员心浮气躁、铤而走险、弄虚作假,使得影响极大的学术腐败与科学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第三,科技体制、法律法规、制度措施不够健全。在科技管理制度方面,以政府管理取代科学共同体的自我约束与科学家的民主管理,对科学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我国现行的以量化为主导的学术管理和评价体制缺乏应有的科学公正性,也没有有效地制止严重科学不端行为的法律制度,监督机制更是十分薄弱,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也尚待建立健全。第四,科学道德教育的缺失。由于受到现行教育制度和教育环境的影响,科技工作者所受的教育不够全面,重自然科学知识教育,轻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教育;重科学知识教育,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教育;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科学道德意识淡漠,自律意识不强。[3] 

二、科学道德规范以及与科学道德建设的关系 

1、科学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科学道德的规范是科学道德原则在某一侧面和特定范围的道德关系中的表现、展开、具体化和补充。科技工作者只有从科学道德的原则出发,遵循科学道德的规范,才能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可把科学道德的规范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科学是真理,是对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反映,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一定要态度严谨、实事求是,否则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要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是研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规则和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各种数据准确可靠,同时科学论文要论据充分、确凿,逻辑严密、无漏洞;科学家在评定成果时,要公正无私,坚持科学第一、事实第一。二是谦虚谨慎、尊重他人。谦虚谨慎要求科技工作者要严于解剖自己,贵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给予科学的评价。同时还要求科技工作者必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谦虚谨慎才能虚心好学,才能做到防骄破满、防微杜渐。科技工作者不仅要向书本学习,还要向同行学习,要博采众人之长。那种固步自封、文人相轻的态度对人才成长、科学发展都是有害的。三是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开拓创新,是科学活动的一个突出特征。科学的发展是无数科技工作者为了掌握真理和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努力探索并不断发现新事物、新规律和创造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过程。创新是科学发展的生命,敢于突破旧观念、旧思想的束缚,有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强烈欲望,有除旧布新的勇气和胆识,应是科技工作者的必备素质。四是团结协作、积极竞争。在科学研究中,发扬团结协作、积极竞争的精神是以科学的社会化和学科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为客观依据的,是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面临现代科学的高速发展和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要求科技工作者必须加强团结协作。团结协作,就是要有群体意识和协作精神,要顾全大局,谦虚热忱,充分尊重前人和他人的劳动,正确评价和对待自己的成就和荣誉,善于合作。[4] 

2、科学道德规范与科学道德建设的内在关系 

近年来,我国科技界、教育界越来越重视科学道德方面的建设,并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恪守科研诚信、反对学术不端的风气正在逐渐形成一种力量,并且作为我国科技界的一种共同文化正日益增强。事实证明,科学道德规范与制度的确立是科学道德建设的重要保障,而科学道德建设又是科学道德规范与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前提或标志。

三、科学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基本对策 

1、科学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社会环境方面而言,当前科学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科学道德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对科学不端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5]二是科研成果有效评价机制的缺乏。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实事求是地讲,要想建立起易操作、客观公正的标准是有一定难度的。三是科学外部规范的忽视。以往人们考虑科学道德规范,常常更多着眼于科学家的道德与规范,而忽视科学外部规范的建设问题。因此,在我国时常出现违背科学发展规律、外部过度干预甚至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第四、市场经济消极因素的影响,淡化了思想政治教育。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不少人一切向钱看,不再安心科研工作,急功近利思想产生和膨胀。五是有效制止违反科学道德行为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仅仅有防范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惩戒措施。现有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如何处理学术腐败、弄虚作假等没有具体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2、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主要对策 

重建科学道德是科学界刻不容缓的大事。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建立科学领域内的监督机制。

    第一,加强科技法制建设,给科学道德建设提供法律保证。科学道德规范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能借助其特有的国家强制力,通过立法确定科技人员应该遵守的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违背科学道德的现象,必须用法律的强制力量去进行规范。对学术腐败进行揭露和曝光,对违反法律法规者,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必须要靠科学道德规范的约束。加强制度建设是学术规范的根本。科学道德失范是由于社会变革和转型带来的多元化道德观念的冲突、价值取向选择的困惑等原因造成的。道德规范错乱,旧的规则在打破,新的规则尚未形成,党和政府主导的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还没有转化为社会舆论的强大约束力。因而,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建立适应时展要求、符合科技发展需求的科学道德规范。[6] 

第三,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者的自律教育。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科学家必须加强自律,要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责任感,做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在树立科学道德的过程中,自律的作用比他律更重要。自律是以科技工作者教育为主要途径,通过提高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认识及道德人格力量,使科技工作者自觉遵守和践行科学道德规范。科学道德的自律性来源于追求真理的信念,没有信念或终极价值的追求,道德规范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 

第四,借鉴国外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的经验,多方位多层面地约束与遏止科学不端行为。科学道德具有国际通行的规则,了解和遵循国际科学道德准则,对全面提升我国的科研水平与科技人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在科学领域,对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进行伦理和法律双重约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要向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建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和科研真实性稽查机构,而且西方国家在重视对青年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教育方面,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弘扬科学道德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科技界、教育界加强科学道德建设,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我们坚信,在全社会共同关注与参与下,科技界、教育界通过不断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大力培养高尚的科学道德情操,全面发展科技事业与教育事业,一定会为科教兴国战略和科学发展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5] 路甬祥.科学道德建设要“四管齐下”.中国科学院院刊,2006.4.276. 

第5篇:道德建设范文

论文摘要:在我国传统的道德建设中,比较注重的是社会伦理建设,而往往忽视了个体伦理建设和个体道德理性的培养。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迫切需要加强个体道德理性的培养.这也是我国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本文试图在这些方面做些努力,提出一些培养和提高个体道德理性的途径。

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点是,由于社会处于激烈而探刻的变革之中,各种社会关系都在作出调整,如何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以 经济 秩序为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相应的制度、法规、规范、惯例以及游戏规则,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共中央在提出“以德治国”方略的基础上,又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得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 发展 阶段。在这一社会转型期和道德建设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培养个体的道德理性精神。

一、个体伦理:现实道德建设的或缺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在现实的道德建设中,人们重视的是发挥道德的社会整合功能,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秩序。同时通过道德建设,为建立和维系新的社会秩序提供道德上的保障。因此社会伦理无疑成为社会生活的热点,也成为伦 理学 研究的重点。一方面制度伦理的问题被重新提上日程,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伦理上的正当性与合宜性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维护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 现代 化生活方式的各种社会行为归属,也成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在道德建设的实践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推行,所解决的就是这一方面的问题。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努力,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确实取得了可观的成效,而且这一过程尚未完成。社会伦理的问题,在一个时期内还是我们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重点。

但是,我们在注重社会伦理建设的同时,却忽视了个体伦理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一般说来,道德作为一种合宜生活的规则,不仅要回答人们的行为如何合乎社会伦理规范的问题,也许要回答人们如何对待个体生命的意义,如何处理生老病死、物质欲望的满足、精神的追求和心灵慰藉的获得等问题。在伦理思想史上,这一问题一直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不同的 历史 条件下,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个体伦理的地位是各不相同的。有些时候,在一些社会群体中,个体伦理的问题会变得十分突出。

从当今的现实来看, 工业 社会和市场经济带来的一个负面效应是人们的生存压力普遍增大,而人际关系又出现琉离化的倾向,一部分人群孤独感和疏离感增强。尤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落的一些人群,往往处于社会的边缘,他们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于个人的命运、生命的意义、个人的健康,以及生老病死等个人生活问题上。加之社会人口的老龄化,家庭的小型化以及核心家庭的增多,不仅使得退出社会生活主流的人群数量增加,而且使他们面临一系列的个体伦理问题。此外,由于当今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的他律性的规范对人们的约束是最低限度的,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自由度和自主性越来越大,这就大大提高了个体道德自律的要求。在社会转型期,要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最终还是要依赖于个体的道德理性精神的培养与提高。而且在 现代 社会中,道德本身的作用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道德的主要功能不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而是劝导人们怎样生活更好,怎样生活最好。这种劝导可以指导人们,但不能约束人们。在这种情况下,指望道德来约束 法律 之外的广大生活领域也是靠不住的,必须诉诸人们的道德自律。

三、培养个体道德理性,实践公民道德建设

社会转型期利用舆论的手段、法制的手段、行政性的手段来维护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行为规范,使人们养成新的适应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则是十分必要的。这在近年来的道德实践中已为大家所共识。但是,强化舆论宣传,使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都属于外在的制裁力。要真正解决问题,还必须形成内在的制裁力。因为道德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必须出自内心的自觉和自愿。而个体道德理性的培养就是形成内在制裁力的重要途径。

第6篇:道德建设范文

关键词:职业道德, 建设, 途径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因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共同构成我们常说的道德范畴,它是人们感知社会风气.道德状态最经常和最广泛的媒介。职业道德状态的改善将能直接而迅速地改变社会风气和道德状态,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职业道德是思想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一贯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党的十二大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就指出“在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都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一要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中共中央所印发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强调:要大加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建设对促进经济发展,对于纠正不正之风,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许多先进单位的经验充分说明,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不仅影响到行业.企业.单位的自身形象,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的内在要求。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邓小平同志谆谆教导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江泽民同志也深刻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柱,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放眼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重挑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人民的基本素质。民族生存的竞争,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企业实力的较量,是产业大军素质之战。我国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党的阶级基础,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最基本动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工人阶级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伟大的时代,宏伟的事业,对工人阶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广大职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社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之一。

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许多都是由行业的不正之风引起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行业不正之风长期盛行,市场上不守信誉,假冒伪劣等现象得不到遏制,就将会造成经济无序.腐败严重.社会不稳的后果。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如果各行各业.单位和个人都能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遵守职业道德,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理想教育为核心。

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职工的头脑,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奋斗当中,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将爱国家.爱单位.爱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干一行,爱一行,艰苦奋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多做贡献。

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来展开。

要把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过程,贯穿于广大职工的整个生产实践活动之中。要帮助职工树立艰苦创业.敬业爱岗.开拓创新,遵法守信的精神,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已.见利忘义的思想和行为。要鼓励职工立足本职学文化.学科技.学管理,为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技术水平,提高岗位技能和业务能力。

6.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当前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廉政勤政,坚决抵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化堕落和官僚主义等腐败行为。其次,要抓好执法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依法办事,反对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违法等行为。第三,要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在为职工办实事好事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取得职工群众的信任,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7篇:道德建设范文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党的*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应当引起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道德建设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研究解决。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4.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5.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正确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的错误倾向,在实践中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

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7.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民主权利,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8.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要把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全社会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念。把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使每个公民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9.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积极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大力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

10.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要广泛进行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1.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1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每个公民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1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1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与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1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1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1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四、大力加强基层公民道德教育

18.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

19.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好的家风。

20.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纪校风建设。要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21.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道德教育。要把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

22.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以及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开发优秀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要不断充实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教育内容,推广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教育方式。各类市民学校、职工学校、民工学校、农民夜校、家政学校等,要通过编写和运用通俗易懂的简明教材,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23.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必须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要突出加强社会教育,巩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的成果,促进公民道德教育的深化。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24.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每个公民既是道德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也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要坚持在各种类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25.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的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深刻的影响。要在各项创建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26.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榜样。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27.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要利用“五四”、“七一”、“八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 4

28.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提倡在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中升国旗、唱国歌,开展入队、入团、入党宣誓、成人仪式以及各种形式的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活动,引导公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29.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源于基层、扎根群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要因势利导,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骨干作用、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的带动作用、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30.大众传媒、文学艺术以及体育活动,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31.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大众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满腔热情地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反映新时期道德要求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利用群众喜爱的名牌栏目,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有力地批评背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要发动群众参与,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展开讨论。计算机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信息传播和交流工具,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要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力度,鼓励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防止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等不良内容通过网络传播。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32.电影、电视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要积极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热情讴歌人民群众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道德风貌,以其独特形式和艺术魅力,给人以鼓舞、启迪和美的享受。要在各种文艺评论、评介、评奖中,把是否合乎社会主义道德作为一条重要标准。要加强对人们审美观念的引导,提倡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要坚决制止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依法打击反动、淫秽及各种非法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要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各种类型的商业性广告,要注意文化艺术品位,不得出现有损道德、有伤风化的内容。要大力提倡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广告,净化人们心灵,优化人文环境。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要精心组织、加强引导,吸引群众参与,以健康向上、团结拼搏的氛围,激发人们的团队精神和爱国热情。

七、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

33.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34.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35.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对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有着直接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注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要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作奉献、道德高尚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因具体政策的不当或失误给社会带来消极后果,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

36.公民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基层单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时,要充分体现相关的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要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种行政规章以及道德守则和公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八、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

37.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供有利条件,下决心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

38.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

第8篇:道德建设范文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党的*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应当引起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道德建设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研究解决。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4.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5.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正确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的错误倾向,在实践中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

6.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7.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民利,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8.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要把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全社会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念。把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使每个公民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9.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积极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大力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

10.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要广泛进行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1.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1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每个公民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1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1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与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1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1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1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四、大力加强基层公民道德教育

18.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

19.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好的家风。

20.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纪校风建设。要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21.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道德教育。要把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

22.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以及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开发优秀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要不断充实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教育内容,推广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教育方式。各类市民学校、职工学校、民工学校、农民夜校、家政学校等,要通过编写和运用通俗易懂的简明教材,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23.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必须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要突出加强社会教育,巩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的成果,促进公民道德教育的深化。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24.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每个公民既是道德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也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要坚持在各种类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25.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的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深刻的影响。要在各项创建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26.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榜样。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27.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要利用“五四”、“七一”、“八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

28.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提倡在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中升国旗、唱国歌,开展入队、入团、入党宣誓、成人仪式以及各种形式的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活动,引导公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29.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源于基层、扎根群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要因势利导,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骨干作用、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的带动作用、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30.大众传媒、文学艺术以及体育活动,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31.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大众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满腔热情地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反映新时期道德要求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利用群众喜爱的名牌栏目,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有力地批评背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要发动群众参与,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展开讨论。计算机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信息传播和交流工具,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要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力度,鼓励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防止反动、迷信、、庸俗等不良内容通过网络传播。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32.电影、电视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要积极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热情讴歌人民群众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道德风貌,以其独特形式和艺术魅力,给人以鼓舞、启迪和美的享受。要在各种文艺评论、评介、评奖中,把是否合乎社会主义道德作为一条重要标准。要加强对人们审美观念的引导,提倡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要坚决制止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依法打击反动、及各种非法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要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各种类型的商业性广告,要注意文化艺术品位,不得出现有损道德、有伤风化的内容。要大力提倡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广告,净化人们心灵,优化人文环境。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要精心组织、加强引导,吸引群众参与,以健康向上、团结拼搏的氛围,激发人们的团队精神和爱国热情。

七、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

33.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34.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35.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对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有着直接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注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要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作奉献、道德高尚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因具体政策的不当或失误给社会带来消极后果,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

36.公民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基层单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时,要充分体现相关的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要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种行政规章以及道德守则和公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八、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

37.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供有利条件,下决心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

38.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

第9篇:道德建设范文

关键词:思想道德建设;挑战;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081-02

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四大危险”:其中一大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这种危险同样也明显地表现在不同社会成员中,表现在人们的思想道德中,这极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已经成为一项越来越紧迫的现实任务。这对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保证建设的正确方向,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新时期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定程度的社会道德下滑,风气下降,给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挑战。市场经济的建立对于资源的充分利用,效益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功能往往容易使人采用各种甚至不正当、非法的手段去获取最大利益,从而引发人们私利、物欲的膨胀,导致一些人不顾他人和集体利益,缺乏奉献精神、集体观念散失、道德下滑。如弄虚作假、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等。这些严峻的思想道德现实,必然对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的诚实守法、公平正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价值观形成严峻的挑战。

2.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对中国传统观念的冲击。我国社会正在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表现在思想观念上也就必然地冲击着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如:利益的多样化,导致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损人利己,对为人民服务的传统思想产生冲击;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很多人总是想方设法地利用各种关系到待遇好、环境好的地方、单位工作,对传统的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产生了严重的冲击;经济成分和社会组织的多样化导致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排斥其他,这对传统的团结友善的思想必然产生冲击。多样化又使人们通过各种方式与不同的行列、不同地域、不同思想、不同信仰、不同性别、不同种族等等的人进行交往,从而使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与开放,这必然对思想道德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产生严峻的冲击和挑战。

3.意识形态领域的激烈斗争与政工队伍建设的不足。伴随着信息技术在全球广泛而快速的交融,西方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敌对分子,更是利用高科技和全球化的发展,用各种手段、途径、机会对我国进行其思想道德观念的传播,以实现其攻击和分裂我国的图谋。如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普世价值、金钱万能、享乐主义、性解放、极端个人主义等等,在我国很有市场。国内一些人利用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采取各种手段和途径来攻击党和政府,这些迫切需要加强意识形态的统治。然而,我国的政工队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形成的长期不稳定,不乐于此工作的状况,导致很难适应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激烈斗争需要大量专业的专职人员从事此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应对各种挑战的根本手段

新时期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和问题与挑战,概括起来就是多样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统一的关系。越是面临多样化的挑战与冲突,越是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思想道德建设。所以,在我国今天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社会问题的高发期,思想道德意识的冲突期,以及国际多个国家内乱时的背景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思想道德建设,使人们正确看待国际国内出现的各种问题,把思想道德统一到党中央所要求的正确方向上来,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社会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思想文化的根本,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精神依托,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影响着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抓住了思想文化建设的灵魂、主题、精髓、基础。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思想文化的根本,当然也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所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能够使全社会成员在其主导下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增强凝聚力,形成共同的社会理想;正确处理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思想道德建设,反复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所以,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在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实际工作中,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三、新时期我国思想道德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