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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制精选(九篇)

道德与法制

第1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结合

自2005年起教育部已经重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相融合,通过课程改革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但是长期以来,在教学实践中,高校并没有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或者使之协调平衡发展,而是几乎所有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主要侧重于道德上的教育,很少或者没有对大学生针对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这就导致大学生在法制方面的只是严重贫乏,而对所得到的道德方面的教育泛滥,反而适得其反,从而使大学生不知法不懂法而犯法,发生犯罪事件,本文试从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的优点和如何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论述。

一、什么是道德教育?什么是法制教育?

道德教育,即为了培养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其内容包括提高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法制教育,是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目的性宣传教育活动。这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现阶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让学生懂得什么是法,懂得如何在恰当的时机用法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让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

二、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优点是什么?

道德教育是一种趋向于劝诫,劝导的方面;而法制教育则带有一些强制色彩,具有一种严肃性,毕竟法律是人人都不可触犯的东西。两者的相结合,恰恰起到了刚柔并进的作用,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程度。道德教育是通过道德价值准则和道德信仰方式来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将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义务,从而为法律添加一定的道德色彩,为法制教育在社会上的推广宣传奠定一定的道德基础。而法制教育则是把道德教育所提倡的价值观念通过外在行为要求转化为内在思想需求[1]。一味地道德教育会使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失去秩序,这就使一些不良人群的违法犯罪动机大大提高。强制性的法制教育会使社会失去应有的人性道德,失去扶持弱小的善心和严惩奸恶的正义之心,因此法制教育的同时需要道德教育所宣传的诚信,友爱,公平,和善,正义。若想要有一个和平稳定的有秩序的道德社会,无论是外在的强有力的法制教育,还是内在的向导性的道德教育,都是缺一不可的。

三、如何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

(结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问题一直是一个热议问题,国家对这个问题也很是关注,特别是对大学生的教育相结合问题,因为大学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未来,其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显得尤为关键。在2005年,国家教育部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将之前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书的拼接,而是在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将法律基础知识与之融合在一起,相互渗透。

(一)在新时代下的思想道德教育不应只拘泥于课堂与课本,应该脱离课堂,脱离课本。方式如下:1、可以利用发达的网络系统,来利用放映一些影片的方式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渗透进去。2、充分利用周围环境,加大宣传好人好事的力度,放大正义力量。3、贴一些宣传标语,宣扬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

(二)建立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之间的关系,使教育工作者在受教育者面前树立威信,让受教育者信服教育工作者,创建一个平等,双向,互动的交流平台,这样有利于开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融合的宣传。

(三)多注重加强学生们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只有加强实践才会让学生对理论认识深刻。“马加爵事件”,“复旦研究生投毒事件”等等,这些均是大学生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所导致的恶性事件。由此,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成为迫不及待之事。总之,对于大学生来说,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贯通于高校的校纪校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之中,更能让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更加紧密,从而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境界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大文.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03.

[2]于国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湖北师范学院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5.

[3]管文文.大学生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网络财富,2010,21.

[4]陈大文.促进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解读[J].思想•理论•教育,2006,17.

[5]孙冕.试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0,31.

[6]曹燕宁.新媒体环境下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和策略[D].苏州大学,2010.

[7]张旭新.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困境与反思[J].理论探讨,2013,01.

第2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专题教学;融合

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人类生活的最基本的约束规则就是道德与法律,作为两个基本的社会规范,二者相互支撑与依存,共同制约并引导人民日常行为规范,调节着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着良好的社会秩序。然而作为两种社会约束机制,道德与法律各有所长,也存在各自的局限性。道德是一种软约束,它主要通过人们内在的良心、社会舆论、风俗习惯等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范人们的各种行为活动。它依靠的往往是自律,没有一个客观的制度标准。当社会秩序不太稳定,人们道德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它就无力限制和约束人的行为。而法律则是硬约束,它由统治阶级设置的警察、监狱等机构强制执行,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它明文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因此它的作用相对固定,能够有效引导人的行为活动,也能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点恰恰可以弥补道德约束力的不足。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现实社会错综复杂,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却未必违法,法律对其无计可施。因此法律和道德必须发挥各自所长,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大学生时期是人生中道德与法律意识形成的一个最重要的阶段,在大学时期,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道德与法律教育,将这两种教育有机结合,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与价值,让他们形成和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治精神,总是试图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割裂开来,或者认为道德教育比法制教育更为重要,后者从属于前者,在处理二者关系上存在偏见。因此转变教育观念是第一位的,要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都看作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二者都要达到共同的教育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只有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才能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不是简单的道德知识加上法律知识的传授,它要求实现教育目标、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全方位的变革。这种融合既能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又能提升其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健康均衡发展。大学教育的宗旨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全方位发展的人才,因此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道德教育让学生知道如何生活、如何做人,如何处事,通过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将来进入社会成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体打下基础。

二、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途径———专题教学

随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已经探索出各种具有实效性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专题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基础”课中也一定程度上运用了专题教学法,形成了很多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成果。专题式教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打破了常规教学中教师按照章节顺序讲授教材内容的传统,更加突出精讲和深讲,注重对某种理论或问题的系统讲述。专题式教学是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的教学模式,它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作用为越来越多的教师所认同。在“基础”课的教学中,很多内容都十分零散,对于同一知识点而言,其道德内涵与法律要求可能分属于教材不同的章节,比如,“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环境保护法”二者内容相关,却分属于教材不同的章节,教材中和“大学生与诚信”相关的知识点出现多次,涉及内容既有道德要求,也包含一些法律规范。运用专题式教学,就可以突破教材章节的限制,将这些零零碎碎的知识点整合起来,保证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它不仅能针对同一问题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自然地融合起来,而且有助于更深入地掌握知识点,使教学主题更加明确,教学思路更加清晰。对专题式教学的受众大学生而言,能培养其多元化的思维方法,提升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基础”课所涉及的爱国主义、职业、婚姻家庭、公共生活等专题,既非单纯的道德问题,也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必须从道德和法律两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和理解。专题式教学将法制教育自然融入道德教育中,可以逐步改变过去一味重视道德教化,忽视法律思维的教学模式,实现道德与法律并重,引导学生改变思维习惯,拓宽个人视野,理性分析当前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正确处理生活中碰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而言,在探索专题式教学的具体分工和教学组合中,不同的学术背景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教师有针对性地准备教学专题,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重新整合教材,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这样“基础”课的教学深度很大程度上得以扩展,教师的教学与研究也更加深入,有助于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际教学效果。可见专题式教学很好地适应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需要,避免了将“基础”课程简单地处理成伦理学课程加法学课程的“拼盘”式教学组合的弊端,也避免了现实中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脱节的现象。专题式教学切合了思想政治理论课自身的许多特点,必然成为当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趋势。

三、专题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师资的问题。实现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需要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当前的“基础”老师有毕业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也有毕业于法律专业的,按照以往的课堂教学模式,他们应付下来没有问题,但开展专题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对课程所涉及的道德问题和法律知识都要熟练掌握,还要洞悉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实现跨越不同章节的组织演绎,并达到前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和有效整合。因此教师要突破过去单一化教学模式的限制,改变思维方式和教学理念,探索更为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技巧,而不是简单地拼接教学内容,真正使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实现互动与融合。因此高水平的师资培训显得尤为必要,可以鼓励教师去参加与课程相关的备课会、交流会,进行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在日常教学中的融合更有实效。第二,教学内容的问题。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融合,很多教学内容都可以通过专题的形式展开,在道德教育中可以渗透法制元素,同时在法制教育中又能体现道德精神。但是开展专题式教学,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互动与融合,并不意味着道德和法律没有差异,甚至在教学中可以将二者混为一团,而是应该在不同的专题中各有侧重,实现并重与侧重的统一。同时,要科学地确定教学专题,一定要综合考虑大学生的成长经历、思维习惯、情感诉求以及当前社会的道德与法律大环境,确定教学专题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原则,关注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既关乎道德准则,也与法律规范相联系,更与大学生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同时还要明确教学目标是让学生理解什么、学会什么,重点解决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思想认识问题,通过专题教学讲清道理与法理,解疑答惑,对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产生积极指导作用,真正使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理念渗透到“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第三,教学管理的问题。专题式教学围绕专门的问题展开,打破了教材中章节的限制,而教学中有固定设置的教学周历,按教材先后顺序也制定了相应的教学计划,同时专题式教学过程中会穿插一些案例、讨论、讲座及其他实践教学环节,这与传统课堂教学有较大差别,因此在教学管理上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探索专题式教学模式,有必要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授课教师和相关人员要不断完善教学过程的考核与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课程考核细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现课堂出勤、专题讨论、师生互动、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等多方面环节的有机结合,把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从课堂之内拓展延伸到课堂之外。另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对课程的考核和评价也应给予足够的政策支持,灵活处理教学计划、教学课时和专题教学可能出现的各种冲突,在教学班级设置、教学资源利用方面提供有力支持,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大胆创新,为其教学改革提供足够的空间,有效实现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M].陈林林,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第3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小学 道德 法治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5-0170-01

“道德与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根本,人人道德高尚、遵纪守法,那么整个国家必然高速发展,反之人人道德败坏、目无王法,这个国家必将灭亡,所以道德与法治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随着对小学教材命名的重新敲定,把传统的《品德与生活》改为《道德与法治》,预示着教育界对小学生思想品德、法治理念的教育力度再次加大。小学教师要加强小学生道德与法治的教育,引导学生的思想,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让新一代的学生继承先辈们留我们的优良思想。

一、道德与法治的现状分析

我国是一个讲法律、讲文明,注重道德培养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纵观整个历史,道德与法治贯穿整个文明,对我国的发展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在现如今的社会发展中,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较大,各地对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力度也不一致,致使不同地区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对所有新鲜事物都有浓烈的好奇心,容易被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所以加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小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只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才会为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1]

二、如何制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

1.加强小学生对道德和法治的重视

小学生刚刚走进校园,这是他们走入社会所迈出的第一步。学生在小学学习过程中,正是自身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阶段,良好的道德和法治教育对学生今后的生活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小学生要多阅读有关道德与法治的故事书籍,观看有关道德和法治的视频资料,培养自身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近年来经常听到有关学生斗殴、盗窃、走失等相关的报道,让人听到为之痛心疾首,这就是学生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薄弱引起的。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小学生对道德和法治的重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2]

2.教师应该注重对学生道德价值观的培养

教师在学生学习生涯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学生未来的道德观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道德观的培养成为大众广泛关注的焦点。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道德观培养已经有了完整的体系。在传统的教育体系中,教师会根据书本上的讲述,向学生客观的表达道德观的重要性,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失去兴趣。在当代教学中,教师应该引入更多有道德观教育意义的故事,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故事式教学中,用巧妙的手段讲述道德价值观的重要性,道德价值观对每个人今后的影响,从而达到对学生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学生道德价值观正确的培养,对学生和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教师要秉持着责任心、信心、恒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为学生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培养指明方向。

3.学校加强对学生法律法规的宣传

根据有关报道数据显示,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法律法规没有畏惧心理,往往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对社会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学校作为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对学生有着意义非凡的影响。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围墙、教室等公共场所,粘贴与法律法规有关的宣传海报,提高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学校要定期的为学生们举行观看法律法规宣传片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让学生举行辩论会,以加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3]

三、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在未来的发展前景

道德是人类的基本涵养,法律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根本,孩子是社会前进发展的动力。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小学生道德与法治的教育必定会越来越受人们重视。优良的传统美德和严谨的法律才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所以在未来的教育发展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将成为重中之重。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简单论述了如何制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等内容,通过分析可以让人们知道小学生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是必要的。学校和社会要为小学生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样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才能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参考文献:

[1]高本光,高淑璐,李光珠,张明亮.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新要求[J].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2013(4):121-135.

第4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本学期八年级思想品德课教学工作继续由我和王华老师担任。新学期开始,为切实有效地搞好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特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教材分析

按照课程标准“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建构的基础”“帮助学生做负责任的公民”的基本理念,以及“权利义务”等内容标准,围绕权利义务这一大的教育主题,综合建构本册的教学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教材。这册教材涉及到很多法律方面的内容,基础内容较多,需要学生认真掌握。教材列举了相关案例,大部分内容是与学生日常生活接近的。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又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学生分析

八年级学生总的来说比较稳定,学习态度及氛围都比较好,让他们知道思想品德学科不单需要掌握一些基础知识,还需要灵活应用,来解决一些实际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生活与交往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症下药,以便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讲文明讲礼貌的好公民。

三、教学重点:

1、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就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3、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4、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关心和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

5、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6、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7、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8、懂得社会是一个合作系统,合作既带来利益也产生负担,合作需要公平,公平互惠的合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9、懂得正义是面向每个人的,它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能够分辨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养成积极健康的社会正义感,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规则和程序为荣,努力做有正义感的公民。

四、教学难点:

1、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3、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懂得社会是一个合作系统,合作既带来利益也产生负担,合作需要公平,公平互惠的合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五、教学措施:

1、教师要转变观念,不能用老方法较新教材,要选取多种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要联系学生和本地实际,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和案例,与学生共同分析和讨论,以提高认识,明确观点,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3、教师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伙伴,主要任务是完成引导和点拨任务。教师要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做学习的主人。

4、注意引导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法律实践。

六、教学进度安排

周次

教学内容

课时

1

第一课

2

1

第一课

2

2

第二课

2

2

第二课

2

3

第三课

2

4

第四课

2

4

第四课

2

5

第五课

2

5

第五课

2

6

第六课

2

7

第六课

2

8

期中复习考试

2

9

第六课

2

10

第七课

2

11

第八课

2

12

第八课

2

13

期末复习

2

14

期末复习

2

第5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总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1]。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决策,高校就必须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进行有机结合。独立学院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出现以来,发展迅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我国独立学院数量已达到292所,在校生人数高达275.8万人,占我国民办院校本科生在校生人数的76.4%。这些独立学院与公办高等院校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独立学院如何根据自身的特点,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进行有效的结合,成为摆在独立学院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时代课题。

一、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高校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虽然在教育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独立学院依据自身的特点,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进行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基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独立学院改变现实状况的迫切需要。

(一)“四个全面”的提出,为两者的结合提出了必然要求

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即“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借助法律与道德这两个重要的抓手,其中法律是实现“四个全面”的一项重要举措,道德则可以引导人们将法律的强制要求内化为自身信仰,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为了更好地运用这两个重要抓手,我们就必须在全社会进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必须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独立学院是我国进行高等教育的重要场所,因此,为了实现“四个全面”,独立学院就必须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进行有机结合。

(二)独立学院的现实状况,为两者的结合提出了迫切需要

独立学院与公办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独立学院主要是定位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这就意味着独立学院大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是直接从事于一线生产工作,对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的要求更加迫切。然而,由于办校时间短等原因,独立学院自有教师多以青年教师为主,这些教师缺乏经验,难以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进行有效的结合,这就造成学生的迫切需求与教师的教学能力之间形成了矛盾。因此,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独立学院迫切需要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进行有效的结合。

二、当前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我国在1987年将法律基础课正式列入高校教学计划,之后不断强调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如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的指导思想,2005年实施“05方案”,将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直接整合为一门课程等,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部分高校仍旧存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脱节的现象。独立学院的课程设置大部分是沿袭母体高校的做法,而且由于独立学院自身的一些特点,造成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脱离的现象更为严重。

(一)学校管理层理念存在偏差,重经验管理,轻法治与德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2],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道德的有力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又需要法律的强力保障。法律所规范不了的领域,道德可以发挥作用;道德无力约束的行为,法律则可以进行惩戒。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为了进行有效的治理,就必须同时借助于法治与德治这两种有效手段。这一规律不仅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治理,在高校治理等方面也同样适用,在日常的学生管理过程中,除了运用道德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之外,也需要运用相关的法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有力的约束。然而,与普通公办院校相比,独立学院成立时间较短,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尚未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独立学院的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更多的是依赖于经验管理,而忽视法治与德治的运用。在这种管理理念的作用下,造成部分独立学院师生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不强,难以将两者进行有效结合。

(二)教师自身相关意识尚未成熟,认识缺位,经验不足

法制意识与道德意识的成熟,往往是需要经过很长的积累之后才能够完成,然而在独立学院的自有专职教师中,却多以青年教师为主,湖北一学者在对武汉某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队伍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学院专职教师35岁以下者占80%以上”[3],这些青年教师自身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未完全成熟,难以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以对学生进行教育。不仅如此,在部分独立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头脑中,还存在“重德轻法”或“贵法贱德”等错误的教育思想,一些辅导员和班主任在教育过程中,只注重用道德的力量来感化学生,甚至当学生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时,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另一些辅导员和班主任则为了省事,一味的用法律和校纪去要求学生,忽视对学生的道德引导,这两种错误思想的存在,都对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产生干扰。此外,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课堂教学,而独立学院“基础”课的教学多由只具有初级职称的青年教师负责,这些青年教师经验不足,难以满足“基础”课教师所需要的“去专业化”和“再专业化”的要求[4]。

(三)学生学习动力不强,对相关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独立学院的入学门槛较低,以福建省为例,近年独立学院的录取分数线都比一本院校的录取线低80分左右,因此,独立学院学生与普通公办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具有文化基础薄弱、学习自觉性较低等特征,但是他们在活动组织、人际交往等方面却要强于公办本科院校的学生。然而,大部分独立学院在开展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时,往往照搬母体院校的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并未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手段,造成部分独立学院学生对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缺乏足够的学习动力。此外,独立学院与公办本科院校相比还具有一个显著特征,即学费较为昂贵,不少专业的收费甚至是公办高校的两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独立学院学生及家长出现“花钱买文凭”的心态,即只注重最终文凭的获得,而对学校的相关教育,如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三、促进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的有效路径

促进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仅仅从某一方面着手是难以完成的,它需要从管理理念、校园环境、教师素质及学生主体性等方面共同着手,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转变管理理念是促进两者结合的基本前提

学校管理层需要转变管理理念,实行“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独立学院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为独立学院的决策机构”[5],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在修改或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应当注重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合法、合理;在制定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如举办师生听证会等形式,让学生参与到规范的讨论中来,通过这种形式,来增强学生民主法制观念;在日常的学生管理过程中,学校应尽可能制定相应的校规校纪,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同时,还要注重将德育工作融入到法制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各种道德教育方式,促使学生将他律转化为自律。

(二)优化校园文化环境是促进两者结合的有力保障

校园文化环境是影响学生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然而,由于办学时间短等原因,造成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底蕴较为薄弱。为了优化独立学院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在物质文化层面,当前独立学院大致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母体”高校的老校区进行办学,文化气息较为浓厚,但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落后,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当将重点放在改善学校的各项教学和生活设施方面,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道德知识提供便利;另一种是新建校区进行办学,各种教学和生活设施都较为先进,但是缺乏文化积淀,这时学校就应当侧重于校园景观的建设中,通过塑造道德模范人物及守法典范的雕像等方法,为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其次,在制度文化层面,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保障,它会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与公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学生学习自觉性不强,思想更为活跃,教育难度更大,迫切需要良好的制度文化来保障。为了形成良好的校园制度文化,独立学院在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时,一方面,要体现规范性、民主性的要求,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另一方面,也要体现以德治校的理念,以培养学生崇德向善的良好风气。最后,在精神文化层面,精神文化是整个校园文化的内核,为了培育有利于学校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精神文化,独立学院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和道德模范来校开展讲座,提高学生们对法律和道德重要性的认识,还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宣传栏等途径,向同学们普及法律和道德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是促进两者结合的必要条件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6]。独立学院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能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在于教师自身素质的高低。首先,独立学院要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自有青年教师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通过提供各种进修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锻炼其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引导学校教师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不断提升他们的道德修养。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必须要求教师做到言传身教和身体力行,以教师自身的实际行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其次,独立学院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所以对于担任这门课的任课教师,学校应当通过组织相关的教学比赛、教学研讨会等途径,帮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提高其结合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来开展教学的能力。此外,对于独立学院的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如党政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则应当重点提高其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以及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他们充分运用党团组织、新媒体等有效路径,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渗透到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

(四)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是促进两者结合的根本动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独立学院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一点就在于能否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主体性作用,包括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在笔者看来,学校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合理需求。独立学院学生与公办本科院校学生在成长规律和自身需求方面不尽相同,且独立学院学生内部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之间也存在差异,因此,在日常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独立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就应当努力地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自身的成长规律、合理需求结合起来,激活学生的接受机制。二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标。学校应当明白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教会学生掌握法律和道德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和道德意识,将学生培育成全面发展的人才。此外,在制定教育目标时,独立学院不能照搬公办本科院校的经验,而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独立学院学生自身的思想状况、学习能力确定合适的目标,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三是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改变过去单一的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法,建立包括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以及学生个人自评在内的复合型的评价体系,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4-10-28.

[2]中共中央理论宣传部理论局.法治热点面对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17-127.

[3]高振峰.用系统的观点建设独立学院青年教师队伍[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9(4):67-70.

[4]邢国忠.全国高校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0):124-125.

[5]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发[2008]26号)[Z].2008-03-07.

第6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法制;内在道德;转型;法治

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用这四个“深刻”指明了,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富勒在近半个世纪之前对法律的道德性问题进行的详细阐述,对我们当今社会法制的发展有着巨大意义。

一、富勒的道德论

富勒认为,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一种必然的联系。法律的外在道德,即“实体自然法”,主要是指为传统的自然法学者所主张的法律的各种实体目的,由“正确”、“好坏”、“公平”、“正义”等原则和观念组成的道德。

富勒认为,愿望的道德是善的生活的道德、卓越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义务的道德则是确立使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致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富勒指出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愿望的道德,而非一种义务的道德。

事实上,我们忽视了“法律的内在道德”,我们仅仅用简单的“法律正义”掩盖了“维持法律系统如何可能”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富勒认为,“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形象一点来说,愿望的道德是向上的道德、求善的道德,义务的道德是向下的道德,不为恶的道德。

二、富勒的内在道德论

富勒将法律看作一项“实践技艺”,知道法律应当被清晰明了地表述为在效力上具有前瞻性并且为公民所周知的一般性规则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要知道如何、在何种情况下以及按照什么样的优先顺序来实现它们,却丝毫也不比做一位立法者容易。无论一套法律规则体系实体上的目的是什么,它在整体上必须要遵守一些基本的程序性要求,富勒将其称为致力于追求“法律上的卓越品质” 的一套规则系统,并列举出以下几种法律上的卓越品质:

(一)法律的一般性

规则的存在是使人的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逻辑前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存在。当代中国各种类型的法律无一不是明文规定的。这与我们国家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谋而合。

(二)法律应当颁布

富勒认为,法律应当被公布的理由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其一,人们只有在了解法律内容的基础上,才能去遵守法律;其二,法律只有被公布才能将它们置于公众评论之下;其三,法律如果不向民众公布,人们便无法监督负责使用和执行这些法律的是否无视其规定。

(三)法律不应当溯及既往

法律的效力应当是面向未来的,用明天制定的法律来惩罚今天的行为无疑是荒谬的。这一法律理念的意义在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也体现了公平原则。法律的目的本来可能是诱导人们去从事产生这些收益的那种交易,如果此后法律又规定对来自于这种交易的收入征税,人们实际上便因为做了法律起初诱导他们去做的事情而受到惩罚。

(四)法律内容应该清晰明白

也就是说,法律应当用便于理解的方式来表述规则。法律是给所有人看的,而不只是给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看的。法律的内容应该清晰明了、简单易懂。看懂、明白法律的规定是遵守法律的基础。富勒认为获得清晰性的最佳办法是“利用并在法律中注入常识性的判断标准,这些标准是在立法会堂之外的普通生活中生长起来的”。

(五)法律不应该要求不能或无力做到之事

即,法律的可行性问题。法律规定的内容应该是人们能够做到或者可以做到的,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富勒指出,法律的可行性不是绝对的要求,首先,难以实现与不可行之间往往存在一个中间状态,很难明确区分;其次,可行与否在一定程度上要取决于人们对社会、自然的理解。

(六)法律自身的协调性

法律且不可自相矛盾。不管是在立法过程中,还是在法律解释过程中,都要考虑到内容的协调性。因为法律本身是要去解决矛盾的,如果其所规定的解决办法本身存在矛盾,那么根本达不到解决矛盾的目的,甚至有可能使情况更加复杂,从而影响到执法、司法和社会的稳定。对于这一问题,富勒讨论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部法律规定中的矛盾,另一种情况便是不同的法律规定之中的矛盾。

三、结语

从富勒的法律观,可以看出其研究的视角已转向法律及法律制度的实现过程。他所提出的理论无论是对于法律本身的理解还是对于法学理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保证法律至上的权威,权力必须在法律的轨道内运行。也就是说,通过对权力的规制,使权力的运行彻底摆脱野蛮、任性的状态。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第7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一、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人才的使命

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为国家尤其是民族地区培养优秀的各类高级人才。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全国还有55个少数民族。根据民族分布的特点,作为国家教育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有包括中央民族大学在内的十几所民族高等院校,此外,民族地区还建立了大批普通高校、民族师范、民族干部学校等大中专学校。截止2008年,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为135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48所,高职(专科)院校68所,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19所,加上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我国民族地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有200所左右。[1]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高等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地区输送了数百万以少数民族为主的高级人才和专业人才,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时代在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民族地区希望通过实施民族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诉求日趋强烈,而民族地区却缺少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包括法学专业在内的学生能否成为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要看其能否在民族法制建设中做出贡献,为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尽到责任。[2]

因此,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的人才使命,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族法制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成为民族院校肩负的任务之一。民族院校培养的对象绝大部分是来自民族地区,其中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学生,他们都是本民族的佼佼者,毕业后多数学生回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是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大学生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而且要掌握甚至能够熟练运用民族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法规,提高民族院校大学生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认知程度,提高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民族法律法规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特殊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思想品德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帮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法制教育的内容有两章,其中,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分为四节即“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分为三节,即“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和“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3]

从该课程法律基础知识的安排来看,基本包括了我国法律基础知识,重点介绍了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的培养,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并且提出了遵守法律的要求。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法律修养,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重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法律义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一系列课程加强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制观念、民族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拉萨“3•14”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对民族院校大学生的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后继有人。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致力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但是,国内外少数敌对分子害怕我们发展起来,他们妄想破坏我们的民族大团结,企图阻碍我国的经济建设。针对敌对分子的蓄意捣乱和破坏,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4]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使各族学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使各族学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使民族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真正成为能够抵御各种反动势力的渗透与分化,真正能够成长为不仅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5]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在大学生中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的教育与普及。法制教育和宣传普及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国家民委的《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6]笔者认为,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完成以上任务的不二选择。概括起来,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加强民族法制教育方面具有如下几点重要性:第一,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律意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第二,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第三,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改变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学知识结构,适应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第四,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的需要。第五,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结合以上内容,从大学生是民族地区未来建设人才的实际出发,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等作为民族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走上民族地区工作岗位后,就能运用相应的法律知识,参与制订或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发展。[7]

四、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建议

1.深刻认识民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一方面民族地区希望通过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来保障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进步;一方面作为民族地区中流砥柱的大学生,他们不仅不熟知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而且有的甚至是这方面的法盲。作为担负培养民族地区高级人才重任的民族院校向民族地区未来的管理者和建设者传播民族法制方面的知识,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民族法制知识,使大学生自觉树立和增强民族权利意识,同时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和勇于承担民族责任的观念。

2.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设的目的和宗旨,以及在该课程中增加民族法律法规内容的现实性和可行性,决定了该课程完全具备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关键在于如何挖掘、发挥。我国建立民族院校的目的和任务决定了它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之一就是以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接受、接触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因此,只要安排得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完全可以成为民族院校大学生学习民族法制知识的重要平台。对此,民族院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民族法制的教育功能,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应该成为该课程的重要内容,通过教授民族法制的基础知识,使其成为向大学生灌输民族法制教育的平台之一。

3.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民族法制教育功能

针对民族地区急需民族法制高层次人才的现实要求,该课程应该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加强民族法制教育,通过向学生传播民族法制知识,使学生学习、掌握民族法律法规知识,为他们将来回到民族地区从事管理和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民族法制基础。

(1)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有关民族法制教学的课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本科为3个学分,一般为51学时。由于该课程内容比较丰富,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加上实践课时,课时显得捉襟见肘,显然不能满足民族法制教育的开展。鉴于此,民族院校应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时,以适应开展民族法制教育的需要。

第8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效结合;路径

1 高校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现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目的是让大学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里所蕴含的人类传统的、普通的及崇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理念修养;旨在让大学生掌握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所必须的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然而在对大学生进行引导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过程中,不少教师不能掌握和认清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思想意识侧重于法律的教师,过多地强调并关注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和灌输,把道德方面的教育忽略了或者是放在次要的地位。思想意识侧重于道德的教师,通常习惯于把法律教育当成附属的一部分。社会历史实践证明, 道德与法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修养课上偏重哪一方面的教育, 都是不协调的、不成功的和不完整的教育。所以,这样的教学都不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产生最积极的和最有效的意义与价值。其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在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进程中,教师往往忽视大学生的人格特征和人格尊严,忌谈人性和人格尊严,无视他们生命情感中的丰富性和心理的多样性,过多地强调大学生应该为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服务,过多地引导和强调大学生应该遵从已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这样的教育方式和思想理念,从根本上直接导致道德教育目标和法制教育目标彼此偏颇,双方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强调社会生活和建设的稳定,忽视、否定甚至抹杀个人内在的社会需求。其中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在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功能发挥上,不能呈现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不是重视大学生在促进人的个性、特性发展方面的个体,而是过多关注和强调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促进人类群体发展方面的社会群体,因此,不能使大学生正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失去了最初的宗旨所在。

2 高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效结合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之一便是高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有效结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宗旨是帮助和促进大学生实现个体化和社会化,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过程是育人、育心、育德的文化教育活动过程,这一过程直接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引领和创造学生的幸福人生。实际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他们在促进人的发展、促进人的价值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道德教育的目的是要引导大学生认识道德中所蕴含的善,认识道德所蕴含的社会崇高理想、完善提高自我意识以及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道德激励人们去不断地超越自我并且去实现自我,在这一过程中能促成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然后再不断超越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和贡献社会。而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认识和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对法律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宿感,进而敦促他们自觉地维护和恪守法律观念,帮助他们尽快地适应和融入社会,更快地实现超越自我。培养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是道德教育的理想结果,培养一个知法、守法的人则是法制教育的理想结果,还可以进一步引领、加强、促进和保障大学生的心理和精神的健康、稳定发展。

3 高校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效结合的路径

第一,高度重视和有效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继续发挥这一门课程的重要载体作用,进而促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具体措施如下:把大学生道德与法制教育从传统的常识教育提升为素质教育;让学生深刻地领略和体会到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所展现出来的的实际效应,让大学生感受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实践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彼此相互独立、相对线性的静态发展状况,促使二者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发展过程,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把道德理论知识的讲解与具体的法制社会的实践活动充分结合起来,探索多元的教学方法,合理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使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尽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认真地解决他们成长和创新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现实问题,以便增强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

第二, 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生动的有机的融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各有所长,相辅相成。利用道德和法律各自的功能、所长和优势来弥补相对的不足和缺陷,促使两者共同发挥彼此最大的作用。只有把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结合起来,才能克服人性的缺失。道德教育使人在美德指引下,向往光明,遵从善德。法制教育使人认识和清楚法律规则,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树立法律思想和意识,进一步促使他们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是人类本身的发展,同时也是高校师生各自发展、完善和实现自己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者要改变教育理念。具体措施如下:教育者在进行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改变传统的强制式的教育方法、注重主客体之间的互动交流、充分有效地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把大学生看作是积极的主体,更多地把自己看作是不可或缺的辅助人员,尊重受教育者的自主意识,从而正确引导大学生进行思考和分析;把现实生活中道德和法律冲突的两难境地,利用代表性的教育录像和视频等直观化、生动化和形象化的手段使大学生们感受到现实生活的法制与道德的经验教训,进而改变和促进他们对人生观的改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蕴含的法制与道德精神融合的深刻理解;充分利用讨论、交流、座谈、知识竞赛和动手实践等形式和手段把正确的道德意识观念和法制意识观念传递和转化到学生的内心中去;坚持和使用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仍然有效的一些教学手段来继续强化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辅相成的重要性,把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和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科学化;通过不断地开设座谈会和讨论会来引导大学生理性思考和分析当代社会现实生活中涌现的典型问题,不断激发和振奋大学生的兴趣以便促进他们的参与性,在交流讨论中认清是非,在讨论中提高道德认识和法律认识的重要性;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还可以采取自我教育法、情景教学法和教学发现法等方法来创设良好的、互动的学习环境,使课堂呈现出开放的、和谐的教学氛围,进而让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大文. 促进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J].思想理论教育,2006,(9).

第9篇:道德与法制范文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