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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外资企业工作总结

第1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创新引领、全面落实,在工作中努力践行“四个关系”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召开后,上海市工商局充分认识到工商部门在利用外资工作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四个关系”为指导,进一步鼓励外商增加投资,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着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能力,有步骤地推行了各项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聚焦服务宏观经济发展,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加快外资经济发展

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提高引进外资质量,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正确处理好增加外资总量与提高引资质量的关系,通过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加快上海外资经济发展。

1.大力扶持外资私募基金发展,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引导外商投资金融行业,上海市局与上海市金融办、商务委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商榷,共同起草制定支持外资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政策支持。经过努力,2010年4月15日,市政府转发了由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截至2010年10月底,已有1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落户上海,为合伙企业,出资总额1亿美元;已有39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落户上海,注册资本(出资总额)合计1.54亿美元。

2.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方法,努力优化外商投资政策环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及时出台了放宽企业出资期限和债权转股权创新政策,缓解企业出资难的实际困难,减轻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截至2010年10月底,已有293户外商投资企业受惠办理了延长出资期限的变更登记,涉及金额合计约11.3亿美元;已有31户外商投资企业受惠办理了债权出资登记,债权出资金额合计约3885万美元。积极配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推进进程,推动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试点工作。经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磋商,2010年4月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出台了《境内自然人在浦东新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试行办法》。该政策的出台也进一步扩大了投资渠道。截至2010年10月底,上海市已有30户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134.1万美元。

3.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将提高外资质量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着力推动上海经济转型。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中介服务行业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落地政策,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改进政府管理服务等内容的15条政策,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聚焦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促进企业有序发展

按照正确处理扶持企业发展与实现依法监管关系的要求,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通过优化配置政府管理资源,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为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为公平、有序、统一、和谐的市场环境。

1.探索优化企业年检工作,创新年检工作模式。在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率100%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无纸化网上年检工作,真正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反馈、网上公示、网上办结的网上年检工作模式。同时,坚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理念,完善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办法,对守法诚信企业实行申报备案、简易审查、当场办结,对有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审查。

2.探索试行远程行政指导,努力提高监管效能。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试行远程行政指导,探索柔性监管工作模式,开发完善电子邮件群发的软件系统,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类行政指导信息,努力实现行政指导信息计算机系统发送的自动,企业与工商部门的互动,以及市局与分局、工商所的联动,有效提高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效能。

3.探索构建信用制约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从2006年开始,在浦东新区试行将企业不良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纳入上海市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将严重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广泛为企业、银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查询使用,构建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惩戒机制,通过科学利用监管成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聚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推动建立法治政府

如前所述,创新服务方式要与坚持依章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工作要求,强调政府服务不能简单地局限于“时间短一些,费用低一些,微笑多一些”,更要讲求制度规范,政策规范,通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到位。

1.主动推进外资并联审批,提供更为高效的政府服务。营造便利化的投融资环境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努力目标。为此积极与上海市商务委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起草制定了《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操作规程》,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并联审批。截至10月底,已有1028户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了设立登记并联审批。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共计平均用时5天,远低于以往15~20天的办理时限。

2.全面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更为透明的政府服务。自2003年开始,实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网上登记工作。2010年1月1日,为适应形势

发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网上登记企业范围,推出了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服务系统。通过“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提交、一次办结”的工作模式,从制度设计层面全面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1月到9月,共办理网上申请3160户(次)。

3.建立完善走访联络制度,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政府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企业注册官联络人制度,按照“定员联系、定期回访、定时反馈”的三定原则,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人服务。该制度的实施有效拓展了登记机关的服务领域,在积极宣传工商法规政策的同时,也及时收集到了企业发展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为政府宏观决策、企业理性投资提供科学的依据。

(四)聚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妥善把握审查标准,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在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同时,我们始终密切关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从“花花公子”事件的妥善处理到代表机构登记的严格审查,再到近期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认真把关,我们把防范潜在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作为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中之重。

1.认真把握产业政策,促进外资经济健康发展。随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规定的实施,我们及时适应承担产业政策审查的全新职责,对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合伙企业形式从事国家禁止的外商投资项目的,一律不予登记;对于从事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的,要认真审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于产业政策限定于合资、合作的项目,不得登记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同时,与上海市商务委、建交委等部门建立项目评审机制,积极参与外资并购联合审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提高国家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

2.有效加强审查职能,严格代表机构市场准入。2010年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机构的准入门槛。《通知》规定,代表机构隶属的外国企业必须存续两年以上,代表人数必须控制在4人以内,驻在期限从原来的三年改为现在的一年一登记,同时还增加了资信证明、存续证明等相关公证、认证手续的递交要求。应该说,这四大变化明显透露了国家收紧代表机构的管理意图。再结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又进一步加大了工商部门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审查职责。为此,我们进一步发挥登记职能,严格窗口审查要求,坚决把好代表机构的市场准入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的政策导向。

3.加强机构培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登记的行为,我们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平台作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指导,并多次开展中介机构业务培训活动,统一其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强化案例教育,帮助机构总结审查材料的经验,提高机构对递交材料真实性的辨析能力。对于部分信誉较差的,在登记过程中曾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加大查处力度,予以批评、警告,以尽量减少登记材料出现偏差。

二、求真务实、紧密结合,在实践中继续提升“四个关系”

(一)进一步发挥“四个关系”对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作用

1.要继续加深对“四个关系”的思想认识。“四个关系”是周伯华局长在深刻分析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基础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因此,从事外资工作的工商干部要认真学习,加深对“四个关系”科学内涵的理解,深刻领会只有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才能更好地达到“四新要求”工作目标,才能更好地履行外资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重要职责,切实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要把“四个关系”与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有效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的落脚点就是进一步做好利用工作,因此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十六字方针,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切实发挥“四个关系”的现实作用。

3.要把“四个关系”与开展具体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对“四个关系”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研究方面,更要与实践工作相结合。作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我们觉得更要结合本地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既要切实体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要求,体现工商总局的工作要求,也要体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

(二)切实推行各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上海市工商局将进一步紧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外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全力以赴,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1.支持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扶持外商投资金融业发展。加强对新型金融业态的探索研究,加大对创业投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保理,资产管理,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等业态落户上海的扶持力度,加强对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

2.深化外资行政审改工作,推动政府行政职能转变。以利用外资新方式为契机,结合上海市企业并联审批的工作要求,探索在浦东新区和其他条件成熟的区域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创新便捷高效的申请渠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建立健全“授权登记+远程核准+网上申请”登记模式的工作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服务系统,实现“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提交、一次办结”网上登记工作目标。

4.探索开展市场秩序评析,客观评估监管成效。开发完善能够自动生成市场秩序状况评析指标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对上海市市场秩序状况开展科学评估,客观分析监管执法的效果、效率和效能,有效提高监管执法的预见性。着力整合市场监管信息资源,进一步创新外商投资企业监管方式,努力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

第2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对外开放的加大,福建省引进的外资规模也日益增加。由外商直接投资带动的国际产业对该省的转移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1978-1987年,国际产业转移起步发展阶段。

随着市场开放,外资从小规模试探逐步加快进入,1984-1987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平均为7千万美元。1985年首次突破1亿美元。从1979年至1987年,全省累计承接国际资本转移3.01亿美元。(2)第二阶段是1988-1995年,国际产业转移高速发展阶段。1988-1993年期间,除个别年份外,每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都成倍增长。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自90年代开始进入福建,较多投资于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从1988年至1995年,这一时期全省累计承接国际资本转移134.28亿美元。(3)第三阶段是1996年至今,国际产业转移平稳发展阶段。外商直接投资在经历1999年和2000年小幅下滑之后,2004年有了明显增加,达到47亿美元。同时进入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来闽投资增多,国际转移产业结构得以优化。从1996年至2004年底,这一时期全省累计承接国际资本转移369.31亿美元。

由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国际产业转移对福建产业结构变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促进福建产业结构的工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推动了全省产业结构的工业化(见表1)。2004年外资在第二产业的比重达到79.5%,远远高于全省总体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48.7%的比重,两者相差30.8个百分点,这表明外资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工业化的重要力量。2004年,规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的产出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出的份额是:工业总产值占59.55%,工业增加值占57.71%,产品销售收入占59.42%,利润总额占69.28%,资产总额占54.64%,均已占到1/2甚至更高的比重。

(2)促进福建产业结构向重化工业化发展。

20世纪80年代,国际产业转移的特点是以轻纺产品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福建省得改革开放之先,主要承接了来自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的以轻工制成品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90年代以后,在全省承接的国际转移产业中除原先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还包括电子信息产业,以及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这一阶段的产业转移趋势同全省产业结构的升级发展基本一致。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省重化工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重稳步上升。2002年全省重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开始接近轻工业。2005年,轻重工业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由2002年50%∶50%,变为45%∶55%。近几年福建电子、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大批以IT产业和石化产业为代表的大项目的进入。2005年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3.9%,拉动全省工业增长8个百分点。

(3)推动福建产业结构向高加工度化发展。

2004年,规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总产值占所在行业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比重的共有12个行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91.9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87.47%)、橡胶制品业(86.16%)、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84.3%)、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76.9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75.14%)、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74.21%)、金属制品业(71.45%)、家具制造业(70.92%)、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68.45%)、塑料制品业(67.8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4.88%)。这些行业基本都是加工工业,其中规模以上“三资”企业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比重高达91.94%,这说明除一般性加工工业外,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加工工业也是国际产业向福建省转移的重点。2000年,外商与港澳台商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为76.8%,到2003年达81.5%;在全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部的98.0%。

外商产业转移项目许多是劳动力密集型的技术层次较低的电子零件加工组装业,这导致福建省高技术产业附加值率明显偏低。2003年,在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中电子计算机制造业的每百元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利税额只有6.93元,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也只有7.87元,虽然比全部工业的增加值率高,但远低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平均水平。

(4)促进福建产业集中度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进入市场的壁垒不断被打破,福建省非国有经济发展迅猛,企业数量众多,规模较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产业集中度下降。外资持续大规模的进入对全省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产生了积极影响。许多外资企业的规模远远超过同类企业,居所在行业的前列。2004年,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的平均工业总产值是3868.06万元、平均资产总额3858.3万元、平均产品销售收入3764.55万元、平均利润总额165.43万元,与之对比,规模以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数值相应高出3286.74万元、1504.16万元、3130.14万元和180.92万元,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数值分别高出6718.94万元、5649.6万元、6542.27万元和750.47万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欧美大型跨国公司在一些规模经济效应显著行业的投资,不断扩大单项外商投资的平均规模,有效提高相关产业的集中度。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福州冠捷电子产量已跃居全球同类型企业第3位,中华映管产量位居全国同类型企业第1位。在汽车产业领域,2003年东南汽车公司轻客的产销量已占据同行业第2位,轿车居第9位。

从总体看,国际产业对福建的转移重点,集中于中小规模的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加工工业和一般性技术产业,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大型投资企业相对较少。2002-2003年度福建省列入全国500强的外资企业仅有19家,占全国的3.85,这与该省吸收外商实际投资居全国第三位的地位形成鲜明的对比。

2福建面临国际产业转移“北上”的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产业转移改变了改革开放后的头20年高度集中于广东、福建两省的局面,开始大规模地面向江苏、浙江、辽宁、山东等省。在产业转移“北上”的总体趋势中,福建省利用外资表现出不断下滑的态势。以台资为例(见表2),1990年以前,福建一直是我国台商投资大陆布局的重心地区,所吸纳台资一度占到大陆吸纳台资总额的30%以上。然而自1994年以来,来福建的台资项目和规模逐年下降。2000年台湾企业投资大陆26.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8.1%,而投资在福建的却比上年下降47.5%。2000年福建吸纳台资所占总体份额已从1991年的32%降至3.82%,2005年为6.63%。

福建在新一轮的产业转移浪潮中,没有能够在吸引和承接外资的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除了亚洲金融危机、国际国内吸引外资竞争更加激烈等外部因素外,福建省的综合配套环境比较薄弱,明显制约了国际产业向福建的转移及产业结构的升级。

(1)福建工业基础薄弱,产业配套能力差。

(2)福建基础设施较差,市场容量有限。

(3)福建缺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4)福建投资软环境不够理想。

3处于国际产业转移中的福建产业定位

目前,福建的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石化、汽车三大产业,与“长三角”、“珠三角”在经济技术发展方面客观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福建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在对各地区产业同构现象的一片谴责声之中,福建产业只能固守传统优势产业?如何避免产业低地的形成?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制造业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大量外资尤其是跨国资本的进入,一些区域产业结构实现了跳跃式演进,加快了各区域间产业结构同构化的步伐。但国际产业转移出现的一些新特点和趋势,使产业结构的趋同并非一定意味着地区间分工和专业化的弱化。第一,随着竞争不断加剧,产业转移已由原来单个项目、单个企业、单个产业的转移转向产业链式转移。也就是很多产品生产过程包含的不同工序和区段,被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或区域进行,形成以工序、区段、环节为对象的产业链分工体系。第二,跨国公司成为产业国际转移主体的趋势更加明显。2002年,在全球直接投资流量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跨国公司的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增加了30%,创造了3.4万亿美元的附加值,约占全球GDP的1/10,同时,其全球销售额高达l8万亿美元,是当年世界总出口8万亿美元的2.25倍。2003年研发开支超过5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有六家(福特汽车、辉瑞制药、戴姆勒一克莱斯勒、西门子、丰田和通用汽车)。相比之下,在发展中经济体中,研发总开支接近或超过50亿美元的只有巴西、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省。跨国公司的主导地位决定企业内的全球分工已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分工更加主要的模式。这种跨国公司内部的分工主要表现为母国公司控制一个产业或生产流程中具有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而把非核心技术的、劳动密集、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转移到其他国家。同时,跨国公司社会化协作程度高、横向联系广的特点还导致国际产业转移的集群化,即跨国公司主动地带动和引导上下游企业的投资,通过本地化战略的实施,发展配套产业并建立产业群。总之,新出现的这种产业链分工和企业内分工是一种更为细致和发达的产业分工形态。在这种新型分工格局下,一方面是出现产业结构趋同的趋势,另一方面区域产业分工和专业化却在不断深化。也就是说,产业结构趋同与区域分工深化可以并存。这样一来,市场竞争就由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变为生产分工协作、生产体系之间的竞争。

因此,面对国际产业转移新特点,福建产业定位的关键不在于是否选择区域间的“同构产业”,而是如何强化产业分工和专业化,从而实现产业升级。

(1)必须转变“撒胡椒面式”的产业扶持政策。福建省不论在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的确立,还是产业集群的扶植方面,动辄十个几十个行业的做法并不鲜见。由于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资金分散,因而不能发挥出产业政策的作用。

(2)加大对跨国公司转移产业的导向力度。把吸引外资着力点放在引进跨国公司及与跨国公司生产相配套的企业群上,特别注重引进与大项目关联度大、面向全球供货的零配件项目。

(3)在企业规模结构方面,要重点培育“专、精、特”的小型巨人企业。福建工业化的进程一直承受着“只长不大”的企业“侏儒症”问题的困扰,产业竞争力因此难以获得有效提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组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被视为“作大”的重要途径,但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浙江省“不求其大,只求其优”的产业发展思路值得借鉴。他们以相对市场份额作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标准,涌现出一批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力较强、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小型巨人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福建要在现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的行业中,加快把成长型企业培植成“小型巨人”企业,大幅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此外,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分工协作关系,使之成为围绕大企业进行协作配套的专业化企业。

第3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1、山西省总体经济特征

2004年,山西省生产总值为3042.41亿元。2000年至2004年,山西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1643.81亿元、1779.97亿元、2017.54亿元、2456.59亿元、3042.4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7.8%,8.4%,11.7%,13.9%,14.1%。2004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为8.3%,产值为253.37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为59.5%,产值为1810.08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工业产值1568.47亿元,建筑业产值241.61亿元;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2.2%,产值为978.9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以上数据显示,山西省的经济呈现明显的增长势头,其中,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经实现增加值882.2亿元,同比增长24.2%,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6家,有两家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尤其是太钢集团通过技术改造,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集团销售收入达到207亿元,增长52%;实现利税26亿元,增长63%。对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8%。30个重大工业潜力产品项目已有80%以上建成投产,投产项目覆盖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医药、烟草等领域。项目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50亿元,增长42%。

2、投资状况

从投资结构看,以内涵型投资为主的更新改造投资增长加快,以外延型投资为主的基本建设投资运行平稳。2004年,全年全省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69.2亿元,增长29.8%;更新改造投资347.3亿元,增长37.2%;房地产开发投资125.8亿元,增长32.6%。从有制结构看,全省非国有投资887.1亿元,比上年增长39.6%,增速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高出9.0个百分点。非国有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60.8%,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成为全社会投资增加的主导力量,长期以来,过分依赖国有投资的格局有所改变。从工业投资看,能源工业投资继续上升,科技含量高,产业联动大的机电工业投资加快。截至2004年底,全省能源工业投资502.6亿元,比上年增长64.9%,占全省工业投资总量的58%。其中,电力投资完成193.6亿元,比上年增长50%;煤炭投资完成143.5亿元,比上年增长80%。

以上情况反映出,虽然投资结构有一定的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传统工业领域投资热,农业投资冷,服务业投资慢。

3、对外贸易格局

2002年,山西省进出口总额23.12亿美元,出口总额16.62亿美元,占全省生产总值2001.80亿元的6.90%,占全国出口额的0.51%。初级产品出口额9.7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8.72%,工业制成品出口额6.8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1.28%。进口总额6.50亿美元。初级产品进口额2.1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32.77%,工业制成品进口额4.37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67.23%。技术进口总额655万美元。其中,签订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合同8个,合同金额655万美元。引进技术和设备主要来自德国、荷兰、加拿大、美国、日本等国家。

二、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1、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因果检验(见表1)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Granger检验对滞后期长度的变化比较敏感,此处限于篇幅,仅仅列出滞后期长度选择1的情况,事实上,在3个滞后期以内,检验结果都是一致的,即山西省对外直接投资不是对外贸易的原因。而对于中国而言,情况却恰恰相反,很多学者用不同的方法论证了对外直接投资是对外贸易的原因,或者说外商直接投资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的对外贸易。通过比较分析,以下是产生这种不同结果的原因。

2、对检验结果的解释

从出口的商品结构来看,52.12%的商品明显属于采掘业,其余的商品中一部分也属于采掘业,一部分属于制造业,其中初级产品的比重很大;从进口商品结构来看,大部分进口产品是用于制造业。从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以及山西省进出口产品的结构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与其进出口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其中的行业还是有相当重叠部分的,之所以没有明显的体现出来,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不相一致。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虽然很少,但其进出口总额却相对较多。2002年之前,二者相关性比较明显,此后外商直接投资额很平稳,而其进出口总额却明显上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与其在1998年至2002年之前和之后都是一致的。至于1998年至2002年的不一致情况,通过查看山西省主要出口市场情况表很容易得出结论,2002年山西省的主要出口市场中,韩国占19.43%,日本占14.02%,居于第一,第二位。在1998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对亚洲经济的影响充分说明了这段时期二者不一致的原因。因此,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对对外贸易的影响,某种程度上并不能反映出来。

第二,山西省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总体偏小,2003年山西省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户和合同外资金额、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所占全国比重分别为0.005%、0.0048%和0.0044%,所占中部地区比重分别为6.08%、8.02%、6%,在中部地区倒数第一。这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对其进出口没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原因。另外,从二者的增长情况来看,2000年至2003年外商直接投资额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42.57%,4.10%,-9.53%,0.93%,进出口总额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7.04%,9.90%,19.21%,33.68%。说明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增幅非常不稳定,相对于持续增长的对外贸易的规模,其推动作用显然无法体现出来。

第三,从前文对山西省经济状况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对山西省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是工业,尤其是能源工业。无论是产值,还是增长速度都位居各产业之首。能源工业也是山西省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因此,从投资情况来看,能源工业的投资依然占到绝大部分。从国家来讲,一些清洁能源项目实行专营,如山西储量丰富的煤层气,不允许山西自己独立对外开展合作开发生产。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制造业却未能凸现出来,足见外商直接投资还未收到充分的重视,或者说山西省经济发展的重点依然停留在众多民营企业上,还未向外商投资企业倾斜。

三、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1、直接影响

在进出口产品结构方面,目前山西省进出口产品以煤炭、机械、冶金、化学产品为主。根据《中国经济贸易年鉴》对山西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列举的目录,结合目前外商投资的热门行业,随着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增加,进出口产品结构必然会发生改变。目前,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进口工业制成品为主的局面必然会得到扭转,技术进口将不断增加。结合山西省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随着外商投资企业规模或数量的增加,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将逐步代替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

在贸易条件方面,山西省的煤炭及相关产品的出口位居同类产品的首位,随着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增加,有限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将会在煤炭及相关行业、机械、冶金、化学等行业重新进行配置,进而影响这些行业的产出,产品市场占有率及产品价格,从而影响其贸易条件。

从贸易总量来看,目前外商直接投资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商品总额却增长较快。毕竟单纯依靠自然禀赋而获得的经济增长是不能长久的,同时也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然而,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劳动力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以人为本,以科技谋发展的格局将替代现有的局面,以此带来的贸易总量的增加是持久的。当然,要扭转传统工业主导经济的局面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政府政策的长期支持。

2、间接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对山西省生产总值的影响。外资企业的增加势必会加剧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外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实力会给省内的其他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迫使他们增加R&D投入,从而提高资本的边际生产率,进而促进经济的增长。目前,国内学者从外商直接投资对总投资、总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得出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而山西省的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存在一致性,2000年-2003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分别为7.8%、8.4%、11.7%、13.9%;相对应的进出口增长率分别为37.04%、9.90%、19.21%、33.68%。因此,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对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会影响对外贸易。

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山西省是一个技术相对落后,管理相对缺乏,资金比较短缺的省份。而很多外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规范的运作,经营效率明显高于国内的企业。这将对省内的企业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当地企业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在外资企业同当地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会对其提出更高符合国际市场惯例的要求,当地企业会更快的熟悉国际市场的规则,更快的适应现代的商业环境。当地的产品结构和产品质量也会得到相应的改善,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会不断提高。

外商直接投资对山西省产业的影响。首先,外商直接投资将会改善产业结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社会服务业。有关学者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倾向于投资量较少,价值增值率、利税率较低的下游加工行业,例如电子及通讯设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而外商极力回避的工业部门有煤炭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投资量大,价值增值率、利税率高的行业。由此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我省的工业部门将与省内企业处于互补的状态,在对外贸易中,将体现为商品结构的多样化。另外,外商直接投资也将提高山西省的产业竞争力。根据波特的钻石理论,一个产业的发展需要有相关及支持产业与其相配套,这样就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积极的外溢效应,增强所在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

第4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字】外商投资,效应 据世贸组织统计,我国已连续 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国内有报道说,我国已成为全球贸易争端的最大受害国。而国外的舆论却认为我国大量出口的产品对当地产业、商品及就业等方面形成客观上的威胁和冲击。尽管说法不一,但有一点十分清楚,即我国的出口产品及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着不合理性:同类产品生产和出口过多,并以极低的价格出口。那么,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是如何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局面和产业结构呢?只有探讨这一现状产生的根源,才能努力转变我国现行的出口和产业结构。 一、我国进出口产品现状 1.大宗进出口产品的剖析 从全球反倾销的产品种类来看,主要集中在贱金属产品(钢铁和铝制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原料及其制成品。而这些产品恰恰是我国出口较多、已经或正在遭遇反倾销的产品。我国大宗出口商品主要为以下八大类:机械、纺织、贱金属、化学及其相关工业产品、鞋帽、塑料及其制品、车辆和皮革商品,几乎全部为国际反倾销的产品 (见表1)。 统计显示,上述八类产品的进出口额有很大的差异: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和塑料制品三类产品的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类产品则出口额远远高于进口额;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则进出口基本持平。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贱金属及其制品相对于进口而言,其出口产品并不多。这表明,部分进口的相关产品在我国内加工后又再次出口,但很大一部分已直接消耗或进入我国市场。但这三类产品属于国际市场中遭遇反倾销的主要产品: 1995—2011年间,这三类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件占总量的63%。 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的出口额则远远超过进口额,属于我国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 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出口额基本持平。这表明,该类产品中包含大量在国内组装或采取其他形式加工后再次出口的产品。如许多出口的高科技产品中包含一些进口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成品后再出口。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国外遭遇反倾销的产品,除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外,其他5大类产品实际上并非我国的优势产品,而属于在国内加工后再出口的产品。 2.与外资工业企业及产品之比较 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总值达到3386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量的57.1%;而其进口额也达到3246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57.8%。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资工业企业在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03年按行业分三资工业企业所作的统计,在我国现有外资工业企业中,数量在1000家企业以上、或工业总产值在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有18个行业(见表2)。 可以看出,八大类大宗出口商品均囊括其中。除第13、15、16和 18类行业外,其他类行业基本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约占样本企业总数的86%。其中,纺织业等六类企业 (第3、4、5、7、8、9类行业) 共计 15251家,占企业总数的39.53%。这些产业的特点是,工业总产值占总量的百分比均低于企业总数所占的百分比,有的甚至相差很远。如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企业占总数的比重为10.5%,而其产值仅占总额的3.6%。由此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业制造业中,劳 动密集型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中包括我国出口遭遇反倾销最多的产业。 上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目前出口商品的结构与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密切相关。由于我国进出口商品中近60%的产品都是由外资企业生产并出口的,且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影响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形成 鉴于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境内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情况、生产加工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结构及大宗出口产品形成的主要原因。 1.我国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 (1)海外中小企业构成了我国利用外资的主体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末,合同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占我国利用外资项目总量的96.87%,其合同外资金额约占总额的49.64%。就单个项目平均额来看,合同外资金额为203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额仅为106万美元。 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始终处于各投资国家/地区对华投资的首位。截至 2003年末,香港在内地投资的项目累计224509个,累计投资额达 2225.75亿美元,约占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额总量的44.38%。由于香港经济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其比重约占香港企业总数的98%,因此,香港对内地的投资实际上是以香港中小企业为主的。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韩国及新加坡等国,对我国的投资始终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同样以中小型企业投资为主。虽然日本以其诸多大型跨国公司而闻名世界,但有关资料显示,1980—1991年间,日本来华投资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投资规模较小,并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形成了以中小型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外资企业结构。 (2)制造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 据商务部对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统计,制造领域外资企业数目、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累计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9.59%、 71.50%和70.95%。由于在90年代初期以前,我国外资企业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因此其规模小决定了这些企业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统计,2001年1-9月,制造业的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分别占我国制造业外资总额的21.22%和17.96%,其次是纺织(比重分别是4.29%和5.83%)和化工业(4.2%和4.56%)。江苏省外商投资项目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如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领域,并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 此外,东盟国家的华人企业对我国投资也主要集中在各类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根据同创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版的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名录(截至2002年),两国在华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册的580家菲律宾企业中,制造业项目约占 55.7%;而952家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中,各类制造业项目比重达到 72.06%。比较集中的行业有:服装制造,塑料制品,食品加工和制造,非金属类制品(如水泥、建材等),化学原料及制品,皮革、毛皮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包装及纺织业等。 2.加工贸易及贴牌生产方式& nbsp; 根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额为3279.88亿美元, 约占出口总量的55.28%,同比增长35.62%。2000-2011年间,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所占比重年均 55.27%。加工贸易之所以在我国发展迅猛,并在进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与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型外资制造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珠三角地区引进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资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和组装生产。据有关报道,香港企业在广东投资的近20万家生产企业均以来料加工为主。 我国入世后取消了对外资企业三项限制性规定后,进一步促进了外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因此,加工贸易方式已不再局限于外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或高新技术外资企业也采取这一方式运营。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资企业出口前100名中,90家IT类企业均以加工贸易为主。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方式已成为我国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方式。 与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是贴牌生产方式(OEM)。近三年来,我国 OEM生产方式发展迅猛。据报道,长三角地区专业从事OEM的企业达千余家,而家电企业OEM生产占全国比重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500强的家电企业中,近95%的企业都曾与我国家电企业合作,以贴牌方式生产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占 85%,其中90%是贴牌生产。数码相机等产品的贴牌生产比例高达 98%。此外,我国大量的民营企业也从事贴牌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除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现行的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促使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制造业队伍,生产并出口了大量的各类外国品牌产品,包括IT类高新技术产品。 3.民营企业的崛起及其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毫无疑问,外资企业对我国进出口及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更为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也有力地带动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对于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种效应更多地体现在近十多年来我国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全国工商联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民营企业 500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占总数的83.4%,并主要聚集在浙江和江苏两省(比重分别为 36.6%和22.6%)。我国民营企业聚集和发展的东部地区恰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投资的重点地区。据商务部2003年外资统计,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东部地区的项目数、合同额及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2.00%,86.86%和 86.20%。2011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仍达到85.93%。 我国东部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崛起与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地区大规模投资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正是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发展起来,并在其业务拓展中仍在寻求与外资合作。在浙江,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已形成共同发展,甚至发展速度超过外资企业的局面。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民营企业年出口额达到1011.6亿美元,同比增长68.6%,增长幅度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57.2和27.7个百分点。因此,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是以民营经济,特别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大省 (2011年,该省出口额位居全国第四),同 时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和鞋制品出口的第一大省。浙江民营企业既有资产在2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有家庭作坊式小型企业,产业趋同状况十分突出。目前,该省共有各类7000余家纺织品企业,在温州集聚着4000多家制鞋企业,年产鞋6亿双以上。201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鞋制品中,温州鞋占到总量的60%以上。此外,温州很多小商品几乎垄断了国内市场,并大量出口,如打火机和眼镜等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屡屡引发国外反倾销案例中,浙江省出口的产品占有很大的比重。 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的建立,带动了我国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及民营企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和商品出口,并由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大宗出口商品结构。 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后果及建议 1.影响及后果 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包括解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包括:造成当地环境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大量聚集的制造业企业导致当地资源紧缺,如土地资源及电力和原材料紧缺;造成资源的浪费。据报道,目前全国600种重要商品中,约有85%的商品供过于求;产业结构趋同或重复建设加剧了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和低价出口。 此外,最为显著的后果是,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形成也使我国已成为世界产品加工和出口的中转地。 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贸易往来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香港、韩国和台湾省六个国家或地区。保持贸易顺差的是香港、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如荷兰和英国等);而保持逆差的则是台湾、韩国、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我国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口主要来自台湾、韩国、日本和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尼和菲律宾),其中不乏在华外资企业的国际采购。而最终产品的出口则转向香港、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进口与出口存在着双向失衡,而目前这种贸易失衡表明:我国实际上起到世界产品的加工和中转作用。据报道,在我国大量出口产品到美国和欧盟之前,亚洲四小龙一直供应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美国和日本市场的大部分家电和日用消费晶。如上世纪80年代,台湾48%的产品出口到美国,而目前该比例已降至15%以下,近年来我国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实际上取代了亚洲四小龙的出口,并成为台湾、韩国及其他投资国家和地区对外出口的产品加工地及中转站。其结果是, 2011年,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贸易逆差为512.3亿美元,同比增长26.9%;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也达到344.3亿美元,同比增长44.3%;由此可以看出,近两年,台湾和韩国对我国出口大幅度增长,也导致我国出口相应大幅度增长,因而我国出口的高速增长正是由于大量进口原材料和设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组装和再出口的结果。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为亚洲四小龙、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致使其对我国实施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这使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引进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使我国与亚洲四小龙一样借助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济上获得飞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上述种种负面效应,包括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失衡。目前,我国的大量出口正是建立在大量进口的基础之上,这使我国经济发展在越来越依赖于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同样依赖于原材料和设备的大量进口。我国出口产品约60%为外资企业所生产,可以说,我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特别是对贸易逆差较大的美国及欧盟国家来说,这种贸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合资企业出口产品的结果,其中包括美国等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国际采购及出口。2.建议及启示 &nbs p; (1)对劳动密集型及重复建设产业的投资应予以设限 据报道,目前国内一些地区招商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仍是外资中小型制造业项目居多。由于中外劳动力成本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一些海外企业仍计划将其他国家的工厂移师我国。因此,我国在审批外资项目时,有必要严格区分并限制那些国内市场已经饱和、附加值低的制造业项目,及那些在国内大量重复建设的产业,以使我国做到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 此外,鉴于我国已取消有关外销比例的限制,我国除对外资企业产品出口继续实施鼓励政策外,还可考虑对产品返销投资国或地区实施相对优惠的政策,以分流或减少出口到贸易摩擦较大的地区和国家。 (2)鼓励现有企业利用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出口 在我国众多出口产品中,一些贴牌生产出口的产品却很少或未曾遭遇反倾销调查。如格兰仕集团, 2011年的微波炉外销量实现1300万台,国际市场占有率接近50%,其中,60%的出口产品为贴牌产品。据该集团称,在其微波炉出口过程中,基本未遭遇国际反倾销调查。又如广东东菱凯琴集团,尽管该企业小家电产品外销量很大,且供应欧美小家电市场(2011年,其电热水壶销售突破1000万台,销量居世界第一),但由于产品全部是贴牌生产,因此并未在国外遭遇反倾销。 由此可以看出,以外国品牌生产并出口的产品很少或基本未遭遇任何反倾销调查。目前,我国已形成大规模生产家电、电器、电子及纺织轻工等产品的能力并在大量出口这些产品。因此,如何尽可能规避贸易摩擦应是我国出口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鉴于上述两家企业的出口状况,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仍是现阶段我国出口企业可选择的有效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结构,一方面是外资企业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入我国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各省市大量引进、重复建设的结果。这使国内不仅劳动密集型产品过剩,而且一些高科技、电子产品也供大于求。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海外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结构也在改变,新设立的外资大型企业大幅度增加。即使如此,短时期内仍很难改变大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体结构。 在外商加大对我国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力度之时,有关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趋同率高达 70%,即在现有长三角联盟的15座城市中,有11座城市选择汽车零配件制造、8座城市选择石化、12座城市选择通信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这些大型制造业项目的上马是否会使我国未来几年的出口商品结构产生新的不合理呢?这或许是我国所必须再次正视的现实

第5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9号)精神,优化我市外资结构,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元化,引导和承接外资转移,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一)扩大开放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力争将我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国务院修订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外资投向汽车、石油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总部经济、金融、物流、软件及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教育培训、健康产业等现代服务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局)

(二)优化土地配置。完善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方式,对列入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纳入《xx市工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xx)》且符合我市“一区一主业”布局规划,达到相应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的项目,优先保证其用地需求,并按不低于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规定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国土局)

市级战略功能区和现代服务业重点聚集区内新建的特别重大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属于金融、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总部经济等)、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生产业且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的,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的成本价确定出让底价,以挂牌方式出让。(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国土局)

(三)改进和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鼓励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真做好申报、认定服务工作,强化申报企业的辅导和培训,鼓励外资投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积极申请设立一批部级技术中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与我市企业、研究机构加强研发合作,积极申请国家重大专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863计划、支撑计划、电子发展基金等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争取在太阳能、生物医药、新材料、光电显示等产业领域设立一批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对获得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实验室)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鼓励外资投资研发中心项目。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xx〕93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投资促进委员会等)

二、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六)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支持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帮助协调解决外资结汇、准入审批等问题。(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七)积极吸引外资企业总部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外资企业在蓉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政策,引导和鼓励跨国公司在蓉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八)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对我市在境内上市的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融资额的1‰对企业高管实施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九)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对在蓉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外资银行,参照我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办公用房购买或租赁补贴。(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市商务局)

(十)鼓励境外上市企业返蓉投资。对我市在境外上市融资企业返蓉投资的,按照在我市投资总额的1%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市商务局)

(十一)鼓励外资在我市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再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将外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业务创新和担保融资额度增长纳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对 外资在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部门:市商务局)

三、积极引导和承接外资转移

(十二)认真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外资企业在蓉落户和增资扩股,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继续实行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国税局)

(十三)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外资企业转移。研究制定鼓励东部地区外资企业向我市转移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投资服务水平,为转移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十四)优化外资审批服务。进一步清理缩减外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与核准范围。积极推行外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大力推行网上预审和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将重大外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服务范围,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市监察局)

五、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五)积极争取开发区升级。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准备申报材料,全力配合对上争取支持,将我市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第6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江苏省;就业

一、问题的提出

充分就业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而就业数量的多少取决于该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江苏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流入,对江苏省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江苏省就业的数量、结构、质量等方面。本文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就业总量、结构、质量的影响,最后提出相应结论与对策。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就业总量的影响

(一)计量模型变量的选取

国内学者田素华(2004)在进行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时,将FDI分为增量外资和存量外资两种形式。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增量FDI和存量FDI对上海市的就业效应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 国内学者田素华的实证结果

外商直接资(FDI)的分类 对就业有影响的原因

增量FDI 取决于FDI的进入方式

存量FDI 取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本地企业之间的前后关联程度和竞争关系

国内学者孙海霞(2007)认为,FDI对就业总量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影响因素。

表2 国内学者孙海霞的研究结果

FDI对就业的影响 影响因素

直接影响(通过流量FDI反应) FDI进人方式、FDI流人规模、流入行业的劳动密集度、流入项目的劳动密集度、来源国等

间接影响(通过存量FDI反应) 产业关联度、对国内投资的挤出效应、资本有机构成、技术进步、劳动力市场完善程度

本文借鉴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将外商直接投资分为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两种形式,以此来考察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就业总量的影响。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总投资存在“吸收”效应(“吸收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增加会引起国内总投资的增加额超过外商直接投资本身的增加额)或“挤出”效应(“挤出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增加将引起国内总投资增加额小于外商直接投资本身的增加额,甚至出现国内总投资额减少的情况),并且国内投资的变化也会对就业产生影响,故在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就业总量影响时,还要考虑国内总投资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在模型中加入国内总投资这一因素。

因此,笔者建立了如下计量经济模型来分析江苏省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江苏省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对江苏省就业总量的影响:

LOG(L)=P0+P1LOG(X1)+P2LOG(X2)+P3LOG(X3)+Ut

其中,江苏省年度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和江苏省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分别用X1,X2和X3表示,就业总量用L表示。

(二)数据处理及计量模型的建立

本文选取了1991―2009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所有的数据均来源于《江苏省统计年鉴1992―2010》。本文对三个主要指标和就业人数进行了自然对数处理,因为对数表达不仅可以保持原数列的时间趋势,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异方差现象。分别定义X1、X2、X3和L为自然对数的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净值和就业人数。

本文年度存量FDI的数据是以1985年的流量FDI作为基期的存量来计算的,所用公式为FDI当年存量=FDI前一年存量×(1-10%)+FDI当年的流量。(其中10%为折旧率,1985年的FDI存量=1985年的FDI流量)。

全部数据的处理和检验均由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3.1完成(见表3)。

最后得到的回归模型为: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1992-2010年)统计整理

通过上面的回归模型结果可以看出,江苏省年度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当年的就业影响小于零,而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对江苏省的就业影响大于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量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江苏省的劳动就业岗位就会增加0.0069%;存量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l%,江苏省的劳动就业岗位就会减少0.0144%;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江苏省的劳动就业岗位就会增加0.0351%。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投资对江苏省就业的贡献最大,增量外商直接投资也对就业有着一定的贡献,但跟固定资产投资对江苏省就业的贡献相比,只是起到了有限的促进作用。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1992-2010年)统计整理

江苏省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的就业影响大于零,原因可能是增量外资进入江苏,或当增量外资与江苏省原有企业共同合作成立中外合作企业时,新建外资企业的增量资本并没有替代部分原有的存量劳动,或者说增加了对新的工作岗位的需求。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的就业影响之所以小于零,这可能是因为存量外商投资企业与江苏省大多数本地企业是一种竞争关系,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后会减少与其有前向或后向关联关系的江苏本地企业的市场需求,从而不利于扩大江苏省的劳动就业规模。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不同产业对就业的影响

(一)计量模型变量的选取

回归模型仍然采用上述建立的模型,只是被解释变量有所变化,分别选取江苏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依然选取江苏省年度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和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解释变量,分别对江苏省不同产业的就业人数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模型分别如下:

LOG(L1)=P0+P1LOG(X1)+P2LOG(X2)+P3LOG(X3)+Ut

LOG(L2)=P0+P1LOG(X1)+P2LOG(X2)+P3LOG(X3)+Ut

LOG(L3)=P0+P1LOG(X1)+P2LOG(X2)+P3LOG(X3)+Ut

其中,增量和江苏省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仍分别用X1和X2表示,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净额仍用X3表示,江苏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分别用L1、L2、L3表示。

(二)数据处理及计量模型的建立(见表4)

根据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3.1,笔者依次得到外商直接投资对各产业就业效应的回归模型:

从上可以得出:增量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增加江苏省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就业,但不利于增加江苏省第三产业的就业;而存量外商直接投虽不利于增加江苏省第二产业的就业,却有利于增加江苏省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从第一产业来看,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一产业的就业产生正效应;从第二产业来看,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产业的就业效应为正,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会给第二产业带来负的就业效应,从总体来看,对其产生的负效应大于正效应,故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第二产业就业的总效应为负;从第三产业来看,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三产业的就业效应为负,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会给第三产业带来正效应,从总体来看,对其产生的正效应大于负效应,故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第三产业就业的总效应也为正。综上所述,无论是增量外资还是存量外资都对江苏省的劳动就业结构有显著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第一产业就业促进作用明显,对第三产业就业的促进作用次之,而对第二产业就业不利。

四、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就业质量的影响

就业质量是反映整个就业过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并取得报酬或收入的具体情况的优劣程度。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就业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劳动者的幸福感和社会的和谐度。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就业质量的积极影响

FDI的流入有利于提高江苏省劳动者的素质,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FDI主要是通过合作和竞争效应途径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合作效应是指一方面在外企就职的员工其素质会因为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接受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外资企业还会与当地的关联企业合作,为其关联企业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以获得技术支持,这同样会提高这些关联企业劳动者的素质;竞争效应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为了吸引高素质人才,为他们提供了较好的工作环境、较丰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内企业为了在稀缺的劳动力资源争夺中获得竞争优势,也一定会给其员工提供较优厚的待遇。

FDI主要是从以下三点来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劳资双方双向选择的机制公平公正,为江苏的企业聘用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外资企业通常都拥有一套市场化、效率化的人力资源报酬制度,据调查研究,FDI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普遍高于国内投资企业,这又为江苏的企业报酬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员工制定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培训制度,而江苏本土企业则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较少,这为江苏的企业培训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就业质量的消极影响

在某些劳动密集型的外资企业,FDI对江苏省就业质量会产生不利影响,这主要有:雇用非熟练劳动力导致周期性或季节性的失业,劳工权益保护不到位等方面。

跨国公司多为其员工提供了高额的工资和优厚的福利待遇,但其雇佣的员工数量并不多。大多数的跨国公司会将其部分业务转交给供应商,这样就能减少对本企业员工的工资支出。供应商对工人提供的工作是极其不稳定的:当市场上对某种产品的需求旺盛时,供应商会得到跨国公司更多的订单,雇佣更多的工人;而当某种产品不再受市场欢迎时,供应商收到的订单会减少,从而减少雇佣的工人,造成一部分工人失业。

当本地的生产成本不再具有成本优势时,供应商会迅速地迁移甚至关闭其工厂,从而造成大量的工人失业,很多工人甚至无法领到先前被拖欠的工资。由于企业工会组织的不健全,常常忽略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

五、研究结论与对策

(一)主要结论

1.江苏省增量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就业数量、就业结构均存在影响:江苏省增量外商直接投资会引起江苏省劳动就业数量的增加,而存量外商直接投资不利于扩大江苏省的劳动就业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省第一产业就业促进作用明显,对第三产业就业的促进作用次之,而对第二产业就业不利。

2.江苏省增量FDI在就业质量上存在双重影响。FDI的流入有利于提高江苏省劳动者的素质,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雇用非熟练劳动力导致周期性或季节性的失业,劳工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等方面。

(二)对策建议

1.提高就业总量的建议

由于存量外商投资企业与江苏省大多数本地企业是一种竞争关系同时与其有前向或后向关联关系的江苏本地企业关系不密切。因此在吸引FDI的同时要注意培育与上下游相关产业的配套衔接,增强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关联程度,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这样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的关联可以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可以创造间接的就业。

2.优化就业结构的建议

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多吸引FDI投向第一及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传统的工业向服务业转移,实现外商直接投资的价值增值。江苏省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学习研究,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转化为江苏省自己的技术和经验,这将提升江苏省的技术水平,同时,江苏省应鼓励外商将资金投资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江苏省产业结构的升级。

3.提升就业质量的政策建议

提升就业质量主要是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和加强劳工权益的维护。提高劳动者素质一方面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来加强大量非熟练劳动力向熟练劳动力或专业技工的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对其员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增加江苏的人力资本储备;加强劳工权益的维护是指一方面,外资应为高素质人才提供较高的薪酬、良好的福利待遇和优越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某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劳动者的权益会遭到直接或间接地侵犯。政府应加强协调。政府不能以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牺牲劳动者权益。

参考文献:

[1]孙海霞.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就业总量的影响[J].经济与管理,2007(8).

[2]王蓉.外商直接投资对天津就业效应的影响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0.

[3]周启良,湛柏明.FDI对中国三大经济地带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J].经济与管理,2009(3).

第7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系统分析”最早出现在二战后的美国,当时是在研究大规模工程项目等问题时所运用的一种方法。随着欧、美等12国在1972年成立了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IASA),使系统分析扩大到社会、经济、生态等领域,并赋予它新的意义。从广义上理解,系统分析是系统工程的同义语,它是根据总体协调的需要,把相关思想、理论、方法有机综合起来,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通过方法集成,解决实践问题所采取的逻辑步骤和基本方法。霍尔三维结构是系统分析中重要的方法,它强调目标明确,核心内容是最优化,该结构具有在研究方法上的整体性(三维)、技术应用上的综合性(知识维)、组织管理上的科学性(时间维与逻辑维)和系统工程的问题导向性(逻辑维)等突出特点。

二、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界定

投资是指投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本以及实物,带来新的生产要素的扩大和外来收益的增加。按投向划分,企业投资可以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是指企业对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与改造,扩大生产能力,包括购置设备、房屋等等。对外投资是指企业直接设立新公司或通过一定的手段购买所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对新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行为。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是以投资项目的论证为起点,通过决策控制以及事后管理有限地连接在一起的工作,可以理解为对外投资与管理对外投资的经济活动组合。对外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合理利用企业资源,获取未来收益的行动,形成的对外投资形态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管理投资就是为了使已有的投资成果(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能够为自身带来更大的收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体系的设计

按照系统分析中霍尔三维结构的划分,可以把整个对外投资管理看成由时间维、逻辑维和知识维等三维结构组成。时间维表示对外投资管理的整个过程或寿命周期,分为投资前期管理、过程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逻辑维是指在对外投资管理中每个阶段应遵循的逻辑顺序和工作步骤。知识维是指从事对外投资管理中所需要的各类知识,如各类应用工具、理论依据及管理手段,等等。

1.确立对外投资管理的总体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的总体原则是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对外投资管理全过程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应集中体现“以整体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的特点。为此,对外投资管理的总原则为“承接战略、增加收益”,即“承接战略”是承接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对外投资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手段之一;“增加收益”是对外投资的目标,企业一切的对外投资都应该围绕这个目标进行,最终达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的目的。

2.确定时间维的工作内容

按照时间维的划分,对外投资可以分为投资的对外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对外投资的前期管理,也可以称为对外投资的决策过程管理,主要包括认清企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对外投资的战略,选择对外投资的目标,做出对外投资的决策。由于对外投资决策是前期管理中最核心的部分,决策的质量将对企业的未来整体效益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外投资的中期管理,也可以称为对外投资过程管理,是投资策略的实施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已决定的方案或协议执行。实施结束后,从项目的发掘、论证、实施到移交(含项目中止)的资料要全部存档,并撰写总结报告。对外投资的后期管理,主要是指对投资收益的管理,是企业作为股东为了保证投入的资产给自己带来收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管控措施。同时,在后期管理中应跟踪项目的运营情况,对项目的策略以及投资的效果进行评价。

3.划分逻辑维的工作步骤

所谓逻辑维是指对外投资管理中每个阶段应遵循的逻辑顺序和工作步骤。为了规避投资的风险和实现投资的闭环管理,把整个对外投资过程分为立项、论证、决策与实施、运营、后评价等五个阶段,并且每个阶段是递进进行的。即投资项目在决策前必须经过立项阶段和论证阶段,一定要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在项目运营一段时间后一定要实施后评价,总结项目的得失。(1)立项阶段。立项阶段是投资机会研究阶段,主要任务是寻找机会,明确投资方向,提出初步的项目建议。具体而言,在立项阶段就是要从一般机会或特定的机会分析中,发现投资的切入点或可能的接口,结合企业的战略与实力,最终形成确切的投资方向的过程。通过立项后,项目将进入论证阶段。(2)论证阶段。论证阶段可以细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与评审两部分。可行性研究是针对立项后的项目进行可行或不可行的分析,是在投资决策前对拟投资的方案及经济效益进行详细的研究,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投资、如何投资,是否继续投资、终止投资等,它是从项目投资的微观利益角度出发,为决策者进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项目的评审是企业通过寻找特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可行性研究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和再评价,其目的是站在企业战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区域等各方面的政策审查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可靠性、真实性,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是项目最终审批决策的主要依据。(3)决策与实施阶段。当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应进入到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方案或协议执行,不得对方案或协议做实质性的更改。项目实施结束后,应收集整理从项目立项起到项目实施、移交(含项目中止)的资料,同时在项目完成后,撰写总结报告。(4)运营阶段。运营阶段是对形成的投资成果进行管理的过程,实质上是对子公司的管控过程。该阶段是以股东(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通过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治理关系,强化子公司运营质量的改善,最终实现提升公司对外投资的经济回报和促进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该阶段是决定企业能否从投资结果获取增量资本的关键阶段。(5)后评价阶段。项目后评价是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投资决策周期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目的是通过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间的比较,考察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对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回顾,查明成败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补救和改进的措施,把后评价信息反馈到未来项目中,为宏观的投资计划与投资战略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4.整理对外投资管理的知识维

由于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在各个阶段都涉及相关的工具、理论与技法,为此有必要加以确定和固化,为有效地推进工作打下基础。(1)立项阶段的机会表达———项目建议书。所谓项目建议书是阐述通过机会分析提出一个设想来要求实现一项对外投资行为的一种建设性报告,是一种反应机会分析成果的表达方式。其主要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宏观上说明投资的必要性;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分析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可行性;三是提出初步设计的投资方案。(2)论证阶段的成果表达———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阶段是对通过立项的项目进行深入分析的阶段。由于论证是关于“可行与不可行的分析阶段”,其分析结果就必须要通过一定的载体表达出来,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是这样一种有效的载体形式。其通常具有两大作用:一是作为项目论证者向决策者汇报的基本形式。在现实工作中,项目的论证者与决策者是分离的,并且论证者要多次与决策者进行反复沟通。为此,项目论证者可以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决策者进行全面、准确的汇报与交流。在内容上,还应尽可能地让决策者了解论证的过程、依据和方法。二是作为评价项目及项目论证者的重要依据。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是一种全面的终极结果,对于投资决策具有权威性的参照意义,为此,在项目运营之后,以实际数据为基础聚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是评价项目论证者绩效的主要依据。(3)运营管理的管理手段。运营阶段是对形成的投资成果进行管理的过程,实质上是对子公司的管控过程。在运营过程中,以股东价值最大化思想贯穿整个运营管理过程,在借鉴“委托—理论”的基础上创造出具体的四种管理手段。经营巡视是指为了加强股东与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视,运用听汇报、阅资料和看现场等方式,了解子公司经营情况,及时纠正经营的偏差,促使子公司经济活动与股东确定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减少经营风险。风险预警是股东运用一定的工具作媒介,采用特定的方法对能够反映子公司经营活动过程的数据进行分析,对照行业标准,获得风险警示信号,促使股东采取适当的措施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的一种方法。业绩评价是在价值管理思想的指引下确定对子公司的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兼顾子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促进子公司努力完成经营目标,从而提高母公司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在评价过程中,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理念,把子公司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创新等四个方面的关键指标(KPI)融入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集合中。定量指标是可以用经营数据衡量的各种指标,是对子公司过去的总结。定性指标是不便于量化的指标,是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两类指标综合应用,可以让股东全面地对所投资的子公司的业绩进行综合的评价。薪酬管理是将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评价结果与子公司工资总额、子公司经营者的薪酬挂钩,使子公司在追求业绩增长的同时,又能更好地实现股东的目标和利益。(4)后评价的工作方法。后评价的工作方法可以分为:逻辑框架法和成功度评价方法。逻辑框架法的核心是确定事物之间内在的因果关系,即“如果”提供了某种条件,“那么”就会产生某种结果。成功度评价法是指对照项目立项阶段确定的目标和计划,分析实际实现结果与差别,以评价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对项目的总成功度进行评判。它是以逻辑框架法分析的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经济效益分析的结论为基础进行的评价。

四、夯实对外投资管理体系的关键事项

虽然通过霍尔三维结构建立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中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管理工具,但是有效地进行对外投资管理还应该夯实以下两个事项。

1.建立相关制度

为了有效规范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把确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具固化下来,必须建立一套与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其中,在编写各项制度过程中应遵循“为什么,是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逻辑关系,把相应的工作总则、工作机构、工作程序、考核指标及结果应用明确表述出来,让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2.培养专业团队

第8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上海是我国传统的对外口岸。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出口贸易全部集中于国营专业外贸公司,这一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南方“三资”企业的增多,这一体制显然不适应形势发展,主要是割裂了外贸与生产、科研之间的有机联系。外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却没有生产权;生产企业有生产能力,却没有出口经营权。为解决这些问题,上世纪80年代,上海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对外贸体制进行了以“简政放权”为中心的改革探索,改变传统外贸体制产销脱节、经营统得过死的弊端,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当然,这一时期从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来讲都是初步的探索,一些外贸企业,特别是国有外贸企业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负担相对过重,导致改革的效果不明显,有的企业甚至出现发展迟缓的状况,严重影响上海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对外贸易关系着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革的深化,实现上海进一步发展的高度出发,形成了上海外贸应在全国率先改革的共识。我记得黄菊同志和我讲过,只有率先改革,才能真正发挥外贸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推动上海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实现上海产业结构和产业水平比全国其他地区领先一步、高一层次,重构上海的产业优势,增强上海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上海外贸改革真正的大动作,还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特别是中央明确上海“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后,上海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了实施“大外贸”战略。所谓“大外贸”战略,就是通过着力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技术、服务的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外经贸、生产、科技、金融等部门逐步形成共同参与的大发展战略格局。它的关键和核心就是打破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仅有各级外贸行政管理部门和外贸企业参与的“小外贸”格局,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对外经济贸易良性发展。

在实施“大外贸”战略过程中,我们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形势的调整变化,特别是妥善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上海外经贸工作的巨大冲击,按照“四个转变、一个加强”的要求,即推动对外贸易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从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从坐商经营向跨国经营转变,加强口岸贸易吸引全国货源,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等,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外技、外服“五个外”相互促进,使上海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现在看,大概有这几件事情是重点。

首先是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实施“大外贸”战略的关键环节。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根据国家放开经营的外贸体制改革原则,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自营权,形成几路外贸大军齐头并进的“大外贸”框架。比如说,我们赋予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外贸自营权,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增强国有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的活力,赋予中百一店、华联商厦、友谊商店等国营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此外,我们还赋予科技单位以进出口经营权,推动上海出口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总之就是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自营权,促使更多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者。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集团)从1992年的40多家增加到2001年的3万多家。至此,上海形成了包括专业外贸公司、工业自营企业、工贸公司、地方综合企业、中央在沪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在内的六路大军,它们都在扩大外贸出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除统一下放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外,我们政府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自己在外贸活动中的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即“该管的管,该放的放”,不断强化经济调控手段,加强立法手段,改革行政手段。1995年起,率先实行市场机制与企业自主、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给企业以劳动用工和分配自,这项改革极大地鼓励了企业经营出口的积极性。1997年,我们又在浦东先行先试,推动工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试点,进一步壮大了自营出口队伍。从1998年起,外贸管理手续进一步简化,许多区、县都获得了部分审批权,“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等新的管理方式,提高了自营出口权审批工作的效率。到2001年,全市大部分区县都试行了“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与此同时,我们市外经贸委积极会同银行、海关、外管、商检等部门,帮助出口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为适应世界经济国际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上海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动组建外贸企业大集团。我记得当时吴仪同志担任外经贸部长,她允许外贸公司可以试点,组建几个大的企业集团。于是我们上海就结合自身实际,经过积极改革创新,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贸贸结合模式,如东方国际(集团)公司。集团由上海丝绸、服装、纺织、家纺、针织5家进出口公司M成,1995年完成改制工作后,积极优化资产和盘活存量,加快合资合作步伐。经营的产品品种从纺织服装逐步向机电、轻工、化工等领域伸展,初步实现从单一的专业外贸公司向多功能有机结合的综合商社转变。至1996底,集团已从组建初的5家二级公司发展到16家,成为唯一获准进入全国120家企业集团试点行列的地方外贸企业。二是贸工结合模式,如上海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公司1994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实行改制,吸纳本市工业、科技、投资、商业等行业14家大型骨干企业共同出资,产权主体多元,体现贸工科结合特色。公司改制后紧紧依托上海机电工业,迅速扩大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的出口。同时致力于轻工、纺织品进出口业务,成为上海外经贸系统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贸股结合,如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后,吸纳关联企业上海兰生大酒店、上海兴生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蛇口开源企业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并经市国资委和市外经贸委联合授权,统一经营和管理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152个。四是中外结合,如东菱贸易公司。该公司由东方国际集团和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美国大陆谷物公司等合资组建,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内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公司成立后,扩大机电设备、电子和高科技产品出口,逐步实现跨国经营,为新世纪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展对外贸易运作发挥了探路作用。到2001年,上海已形成了一批以东方国际、兰生、外经和东浩为代表的外贸企业集团,这些集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其次是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这是实施“大经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过去形成的高成本、低效益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上海从1994年起制订并着手实施外贸出口“龙头计划”,强调涉及外贸出口的项目和产品,必须有利于尽快形成规模经济,有利于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实施的效果很明显,仅仅经过1年的努力,上海的货物贸易结构已经转变为以工业制成品为主。从1997年开始,我们又开始实施“双高”产品开发计划和“品牌”计划,努力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同时通过利用国外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塑造自己的品牌。这些计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海货物贸易中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新技术产品在贸易中的比重逐年上升,2001年达到51%。除不断调整货物贸易的内部结构外,我们还制定实施《上海技术出口发展目标及对策》《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目标及对策》等政策文件,把加快发展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从技术贸易层面来说,上海的技术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技术出口获得了突破性发展,通信、交运、计算机软件等高技术出口增幅较大,在1998年已发展成为上海技术出口的主要力量。从服务贸易层面来说,人力资源、房地产、会展、电脑软件服务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上海服务贸易的主体。此外,法律服务、商业、房地产等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度有所扩大,吸收外资份额不断增加。

再次是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这是实施“大经贸”战略的一个重要子战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减少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我们继续巩固和扩大欧盟、美国、日本和香港等传统市场,同时不断开拓亚洲、中东、拉美、非洲、东欧等新兴市场,推动上海外贸市场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西欧、北美出口市场的开拓,市政府在1994年成立欧洲海外集团公司,与上海在美国的海外集团公司共同形成覆盖北美、西欧地区的营销网络。从1995年开始,上海每年组织一支由一名副市长带队的经贸团对西欧、北美地区进行经贸访问,为开拓这两大市场奠定了基础。亚太地区一直是上海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上海除继续稳固在香港、日本等地的出口份额外,积极发展对台湾、东盟的贸易,使亚太地区所占份额成为上海所有出口市场中最高的。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进拉美、中东、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外贸市场的开拓,推动形成外贸市场多元化格局。2001年,与上海有经贸来往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到217个,对外贸易的金额达到609亿美元。

从实践看,我感到这一轮“大外经贸”战略的实施,它的意义除了从政策上对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外贸大集团等予以明确支持,以及着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开拓外贸市场外,更重要的是营造一种“百舸争流”的态势。换言之,当国有外贸企业发现,工业企业、科技单位甚至民营企业都能来“争抢”订单了,这种态势“倒逼”它们不得不进行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外贸企业与全球领先企业、发达经济体以及世界市场直接联系的特点,促进了国有外贸企业进一步加快自身改革的步伐。

所谓“总部经济”,是指通过吸引国内外跨国公司、大公司的总部、职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发挥这些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并以此来带动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一般而言,“总部经济”企业,主要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外资研发中心等构成。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上海把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战略,视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首先是从投资性公司中认定并升格的,可以说是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升级版。谈“总部经济”,可先从外商投资性公司说起。外商投资性公司在上海的发展有一个渐进发展的历程。改革开放初期,国外大企业通常先在沪设代表处或贸易公司,推销其产品,市场前景看好了,才投资开办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产业链。随着投资业务的扩大,一些跨公司开始考虑在中国设立具有地区总部功能的投资性公司。于是,集投资、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性公司应运而生。随着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浦东开发开放的实质性启动,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以吸引《财富》500强企业进入为目标的高起点引资战略,加快吸引外商在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步伐。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一批知名跨国公司在沪设立投资性公司,比如我们大家都熟知美国的3M、强生,英国的欧文斯科宁,瑞典的斯凯孚,日本的三得利,法国的阿尔卡特朗讯等。这些在沪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规模大,投资总额大都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中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66家,许多都集中在制造业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服务业领域设立投资性公司的趋势明显,宜家、百安居、欧尚等投资性公司落户上海。这些投资性公司集聚辐射功能强大,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辐射融合和溢出效应明显。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上海发展“总部经济”正当时。一方面,随着外商在沪投资企业越来越多,上海从以往注重项目数量规模向更加注重引进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明确提出“吸引海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和著名企业集团将地区总部迁至上海”;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在上海的投资实践,意识到以上海为中心向中国扩大投资,有利于发掘国内外两项资源两个市场的潜力。

为更好地吸引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在外经贸部的指导下,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在2002年出台了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这也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此项政策,我和我的同事是这项工作的经历者。该规定赋予跨国公司总部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服务等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权,对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3年1月,上海又推出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细化了四项政策,即扩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资金管理功能;赋予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进出口经营权;经认定的具有研发功能的地区总部,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改进对地区总部人员的出入境管理。此后,我们又学习新加坡和香港的做法,规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申请设立管理性总部,门槛是所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已缴付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此外,上海还首张总部经济地图,圈定16个跨国公司总部基地。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进跨国公司总部机构落户上海。

这里我再谈谈外资研发中心,它也是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是进一步扩大开发,将“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为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入驻,2000年后,上海出台了一系列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的政策,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暂行规定》,在进口研发设备和引进技术减免税、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加计抵扣等方面给予外资研发中心优惠。此后,又出台了《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若干意见》,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外汇管理、出入境签证、人才引进、研发样品的通检通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上述配套政策的实施,再加上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经济中心城市和外资最集中的城市,于是便成为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中国的首选地之一。上海重点鼓励设立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地区是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以及金桥开发区等。在上海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跨国公司将上海研发中心定位为技术和产品开发。同时研发活动从本地化向全球化发展,如通用电气上海研发中心是其全球三大研发机构之一。

第9篇:外资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电力工程企业 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1 A电力工程公司简介

A电力工程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火力发电、水力发电、输变电、市政、交通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总承包,设备安装调试和电站运营及维护,现辖6家子公司及20余个海外代表处和境外分支机构。该企业主要是利用生产材料,将劳动对象建造或安装成为特定的工程产品,其建筑产品有着体积庞大、复杂多样、不容易移动等特点,使得该企业除了具备一般企业的基本特性外,还具有经营方式复杂、生产过程流动性大、施工内容多变、工作环境艰苦和手工劳动密集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A公司在营运中面临着更大的财务风险。

2 A电力工程公司财务风险影响因素

2.1 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表现为政治风险和环境风险。A公司在国外承揽了大量的工程项目,很多项目处于非洲国家和一些局势不稳定国家,一旦投资所在国政治环境发生巨变,将会给A公司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施工当地的地形条件、气候状况等自然环境也给施工造成一定障碍;另一方面是社会环境风险的影响,建筑生产需要与水电、环保、运输、治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若协调不畅,则会给正常施工造成障碍,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2.2 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主要表为:

(1)成本风险。A公司往往为了多中标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压低投标价金额、缩短工期等竞争手段,造成大量的公关费,增加企业财务风险。

(2)变更设计风险。由于施工环境多变,施工过程中业主往往会临时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打乱企业的施工计划,如果合同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不完善,往往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形成财务结算及资金回收风险。

(3)安全风险。工程施工企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特点,危险程度较高。

(4)融资风险。A公司在资金不足时通常是向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而企业的资金周转期较长,往往为了偿还旧债再借新债,这种筹资方式使企业的投资方向和发展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引发更大的财务风险和生存危机。

(5)应收账款风险。建筑工程建造周期长,企业在施工前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工程完工后往往由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使得结算价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收,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

3 A电力工程公司财务风险分析及评价

3.1盈利能力分析

结合前人的研究和A 公司自身特点,本文主要选取了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作为评价盈利能力的指标。工程施工企业只有营业利润率越高才更容易获利,从而从战略上选择通过扩大主营业务。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净资产的收益水平,净资产收益率越高,工程施工企业依靠原有资本创造利润的能力越强,经营效益越好。总资产报酬率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和投入产出状况。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投入产出水平越高。

表1:A电力工程公司最近三年营利能力分析

分析数据可知,A公司的3个盈利能力指标在过去三年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3年出现大幅度下降,说明A公司利用院有资本创造利润的能力越来越弱,经营效益越来越差;总资产报酬率平均0.7%,表明企业投入产出水平很低,企业营运能力较差。另外,结合资产负债率看,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远高于50%,但是A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却远远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这种情况下维持高财务杠杆举债经营,必然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3.2偿债能力分析

速动比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可以迅速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速动比率越高,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认为100%较合适。

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总资产中借债筹资的比例,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资产负债率越小,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从施工企业所有者角度考虑,该指标并非越小越好。一般认为施工企业的资产负责率50%较合适。

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企业获利对偿还到期债务保证程度。一般利息保障倍数越高,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认为该指标为3较合适。

表2:A电力工程公司最近三年偿债能力分析

从速动比率来看,A公司近三年速动比率都小于1,可迅速变现的流动资产平均不足以偿还流动负债,企业的部分流动负债还要依靠长期筹资来偿还,短期偿债压力比较大,短期偿债能力较弱。

从资产负债率来看,A公司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90%,财务杠杆过高,举债比例过大。资产负债率过大对于企业是不利的,使企业拥有沉重的债务负担,在偿还债务时压力较大甚至企业可能因沉重的债务而面临破产的危机。因此,A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很弱。

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12年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是因为公司利息收入大于利息支出,并非是息税前利润较高。2013年和2014年企业息税前利润均为负数,对公司到期债务的保障程度为零,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较弱。

3.3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衡量一定期间内公司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周转率越高,表明企业收账越迅速、营运能力强。

流动资产周转率是评价企业流动资产利用率的重要指标。在一定周期内,流动资产周转次数越高,表明企业对流动资产的利用越充分,在流动资产相同的情况下周转的资产额越多。

总资产周转率能够综合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营运能力,一般情况下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营运能力也就越强。

表3:A电力工程公司最近三年营运能力分析

A公司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均小于1,周转天数平均3年。通常资产周转天数越高,说明公司利用其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越差。A公司平均需要利用3年才能通过营业收入收回所有的资产投入,虽然2013年、2014年周转期逐渐缩短到1.6年,表面上看周转期呈现缩短的趋势,但是经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发现周转期的缩短并不是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结果,而是公司总资产规模大幅减少的结果,进一步表明A 公司资产的营运效率并不乐观。

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A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很高,平均收账期很短。2012年的平均收账期为8.5天,2013年平均收账期2天,2014年平均收账期3天,足见A公司的信用政策很高,承接工程的门槛也高,这对企业的盈利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另外结合速动比率来看,A 公司即使执行严格的信用政策以提高资产流动性,速动资产却仍然不足清偿短期到期债务,这些说明A公司资产营运效率较低。

从流动资产周转率来看,A公司3年的流动资产周转天数分别为3.35年、2.68年、1.5年,流动资产的周转天数较长,而2014年出现大幅缩短的原因也是流动资产交上年大幅减少,说明公司利用其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较差。

3.4 发展能力指标

总资产增长率,是企业本年度总资产增长额同年初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本期资产规模的增长情况,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一定时期内在资产经营规模上进行较快的扩张。

净利润增长率越大,表明工程施工企业效益越好;相反,如果净利润增长率越小,则说明企业效益越差。

表4:A电力工程公司最近三年发展能力分析

从表4来看,A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逐年下降,其中总资产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净利润也于2013年出现负增长率 ,2014净利润虽然较2013年有所增长,但以2012年为基期的话仍然处于负增长的态势,表明A 公司资产规模缩小,效益较差。

4 对A电力公司规避财务风险的建议

4.1 内部财务风险规避措施

(1)在可接受的最大筹资风险前提下保持总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越合理,企业财务风险越小。

(2)通过“债转股”等金融手段,丰富企业融资方式。目前A公司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渠道特别少,导致资本结构非常不合理,因此,企业要安排好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把握好负债的量与度,恰当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3)完善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市场发展趋势等外部因素,科学建立长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并对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的可行性分析。

(4)企业应采取提高营业收入或处理多余的资产等措施来提高企业的资产利用程度,从而提高企业获利水平。

4.2 外部财务风险规避措施

(1)A公司应实时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认真分析研究政策倾向,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在还债压力下,应争取国家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

(2)防范自然风险。衡量企业的工作环境,预测可能的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企业还应做好风险的预案规划,并定期进行演习。

(3)通过购买自然风险的保险,来适当转移自然灾害的资金损失。

5结语

该文通过分析A电力工程公司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的成因,结合财务报表分析,从内部财务风险和外部财务风险两方面提出相应风险规避措施,以期对A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