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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基本知识精选(九篇)

特殊教育基本知识

第1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特殊音乐教育;普通音乐教育;差异;改革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150-03

1953年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在布鲁塞尔成立,它将音乐教育划分为七种类型:音乐研究会,职业音乐家教育,对教师及在学校中进行的音乐训练,音乐治疗与特殊音乐教育,公共音乐活动,文化、教育和政治方面的大众传播媒介中的音乐教育和启蒙音乐教育。

从划分结构上看,国际很早就对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与特殊音乐教育进行了区分,但我国一直以来,教育界和音乐理论界对特殊教育及其分支学科――特殊音乐教育普遍重视不够,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尚不成熟,相关历史文献和理论著作非常匮乏。截止目前,我国尚没有一所高校设立特殊音乐教育专业,大都是在应用型院校的特殊教育学院中设立特殊音乐表演专业(或方向)。

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西方音乐文化的广泛传播,中国音乐家和教育家东渡日本,走向西方,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27年在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所专业音乐院校――上海国立音乐学院(后改名为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1949年以后,我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得到了更快发展。

比较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与特殊音乐教育的差异。正确界定特殊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准确区分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特殊音乐教育的学科定位,提高特殊音乐教育质量。

一、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意义

普通音乐教育作为一个发展较完备的教育形式存在着,而特殊音乐教育仅作为特殊教育的附属手段而存在,应该说,发展特殊音乐教育空间广阔。

1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对完善音乐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对音乐教育分类的原则,我国的音乐教育除第四项中的音乐治疗和特殊音乐教育中的特殊音乐教育外,其他音乐教育形式的发展历史都比较长,如音乐治疗在我国已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程,只有特殊音乐教育特别是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仍处于发展的低级水平和“零”状态。所以,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对健全我国音乐教育体系和完善特殊音乐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2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特殊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

高等特殊教育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是当前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相比,与社会平均受教育水平相比,与全国残疾人平均受教育水平相比,与残疾人日益强烈的受音乐教育的愿望相比,发展还相对缓慢。因此,加快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增加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专业设置,建立健全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体系,是当务之急。例如,开设盲人钢琴调律等,既可以满足残疾学生的学习愿望,也可以解决部分残疾学生的就业问题,使残疾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愿望得到满足。

3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可提升残疾学生文化水平和音乐素质

学校教育以一个系统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其他方面发生联系,并促进着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以保证对青年教育的科学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学校教育是与社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

根据“十一五”期间的数据统计,我国残疾男性文盲率为23.7%,女性文盲率为41.4%,具有初中以下学历的残疾人(含文盲)高达90.2%。只有不到10%的残疾人接受了高中等教育或职业教育,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仅为残疾人总数的1.1%。由数字可知,我国残疾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人数极少,这主要因为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从1985年的滨州医学院首开特殊高等教育先河至今也不过27年的历史,而且到目前为止,全国招收残疾人的高校不超过15所,能招收特殊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学校更是寥寥无几。

所以,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有利于保持学校教育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特殊教育持续和稳定发展,也有利于青年一代特别是残疾学生系统地掌握科学知识和全面发展音乐能力。

二、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差异

1 教学对象与教学目的存在差异

尽管特殊音乐教育是特殊教育与音乐教育交叉的一门综合学科,是特殊教育学与音乐学相互交叉的一门科学,使特殊音乐教育和普通音乐教育有许多共同的地方,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某些规律在特殊教育中也适用,但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也有它相对独立的性质和体系。

目前,我国高等特殊音乐教育既不是一种职业化教育,也不是一种过程式教育。学校对特殊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还未做出明确规定:既没对未来的施教生的音乐能力做出规定,也没有对受教特殊学生的培养任务做出规定。

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培养对象一般确定为具有初级音乐基本知识、对音乐有兴趣、想成为具有音乐职业素质的学生。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为音乐表演方向,即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术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具有音乐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文化部门的工作者。

而特殊教育的培养对象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即将成为施教的学生(即将成为特殊学校的特教教师),另一种是一般的受教学生(本身为特殊学生)。在授课对象不同的情况下,授课目的和方法等一系列教学行为将会呈现出很大差异,所以目前特殊音乐教育混淆培养对象的做法是有待商榷的。

对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学生的培养目标,大多数人认为对特殊学生而言,是让其通过音乐的启迪和开发,弥补自身条件的不足,并突出自身的特长。例如,对视障学生而言,要着重开发他们的听觉能力,等等。

2 核心能力培养存在差异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核心能力根据其教育的特殊性,按照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培养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即将成为施教的学生(即将成为特殊学校的特教教师)。这类学生不仅要像普通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那样学习声乐、器乐、舞蹈等诸多知识,而且还要学习特殊教育的理论与知识,如对特殊学生的心理辅导等。另一类为一般特殊学生(本身为残疾学生),其核心能力的培养主要应围绕弥补缺陷和发展优势进行。例如,教视障学生学习乐器和声乐,对听障学生进行听力和舞蹈肢体的训练,对智障学生进行感知觉和动作能力的音乐教育训练,等等。要格外强调的是,这类学生应更重视早期教育,因为儿童年龄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护残疾儿童的残余视力和听力,开发其智力和语言能力,错过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对聋童没有进行早期语训,就会给今后语言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相对于普通高等音乐教育来说,应更重视个别教育,更强调在教育中因材施教,以满足不同学生的特殊需要。特殊音乐教育多是为特殊教育学校输送师资服务的,但由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多数教师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高等普通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核心能力应是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以及对音乐的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史知识和了解一定数量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和风格,并能利用这些知识技能解决好音乐教学中的基本问题;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并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熟悉教育法则;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具有广泛的艺术修养。由于多年的高等普通音乐教育的积累,很多高等普通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就业后,多从事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教师,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员、唱员、创作员,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和辅导员,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等等。而从事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人数有限,即使有一些人学习了特殊音乐教育,但在就业等方面因相关能力不足仍存在很多问题。

3 教育内容存在差异

因入学前的教育基础存在差异,所以应有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普通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入学前就有一定音乐专业基础,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是对其所学知识进行深化和扩展,不断增强其专业水平。从课堂教学内容上看,他们以音乐专业知识向纵深发展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横向扩展音乐基本知识为辅。而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则要考虑两方面:一方面是即将成为施教者的学生。面对其入学前音乐知识基本处于个人爱好的零基础状态的学生,教师主要应从音乐基础和特教特点进行教学,筛选出适合今后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特殊学生。应根据学生的不足和先天对某一音乐技能方面的优势进行因地制宜的教学。

普通音乐教育教学内容分两类:一类为基础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声乐、乐器(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音乐教育导论、音乐教育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等。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音乐调研与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等。在特殊音乐教育中,音乐科目学习仅仅是特殊教育教学中的一门辅助部分,只是特殊教育中的一种培养认知的技能环节。对于即将成为施教者的特殊教育学生来说,学习仅限于基本的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声乐和乐器;而对于一般特殊受教的学生,从某种程度上只能算是一门音乐教育专业技能的进修和强化。

此外,教学方法和策略运用的差异。对于普通音乐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更加灵活,如启发式、讨论式、讲授式等等。但是,目前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尚在摸索之中,在一般教学中主要还是套用普通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其实,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应该体现其专业的特殊性,不应单纯照搬普通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

三、改革思路

1 明确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地位,健全特殊音乐教育机构

学校教育是由专业人员承担的,在专门机构――学校中进行的目的明确、组织严密、系统完善、计划性强的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黑龙江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3所,其中盲校l所、聋校40所,弱智学校5所,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7所。统计数字表明,黑龙江省的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处于空白状态。

面对我国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仅作为特殊教育的一个名词的现象,我们应加大发展力度,分析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使特殊音乐教育能够独立快速地发展起来,而不是仅依附于特殊教育之上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辅助部分。

2 加强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师资管理和培养,提高其教育程度及专业化水平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水平直接决定了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水准。目前,在我国,除六所高等学校音乐治疗专业的教师具有专业的教师资质外,一般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皆为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专业,他们主要从事的还是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教学,从根本上并未形成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队伍。解决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问题,需要对到高等特殊音乐专业的教师进行特殊音乐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对特殊音乐教育的认知程度,以提高教育质量。

3 进行课程改革,使课程设置更有针对性

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管理模式、培养方法和培养目标人手,改变一切照搬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做法,加快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

针对授课对象不同,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者,应拟订适合各类生源的教学大纲、培养计划、培养方案以及授课方式,对即将成为施教者的正常生,应多进行心理疏导与培训,并针对入学前音乐基础较差和对音乐知识理解能力不够的学生,设置相关课程,进行音乐素养的培养,改变学生认为音乐课不重要、仅仅是门辅助课程的认识。针对当前一些学校,此类学生被分配在教育学院的现状,要调整课程比例,合理优化课程设置,加强音乐学科知识的教育。

4 探究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与原则,使其更适合教育的对象

应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核心能力差异来研究探讨适合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和原则。对于受教的特殊学生,教学方式和方法应因人而异,细化分类训练。比如对视障学生,应注重听力训练、触摸技巧训练,包括乐器的训练;对语言障碍的学生和局部肢体残疾的学生,应注重形体训练,等等。总之,应细化教学方案,根据授课对象制定出符合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发展的配套教材,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课程学时设置做出相应的设计。

第2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一)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的意义

在特殊教育学校,语文学科肩负着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语言的任务,对于那些有听觉障碍的学生来说,这种交际能力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应通过语文教学,让聋哑人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交流能力,能够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交流需要,能够确保这些听觉具有障碍的孩子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语文知识是一种基础知识,是学生开展其他学科学习的前提条件和有效工具。而且,一定的语文能力能够帮助聋哑学生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智力水平,提高思想认识、情感体验和道德觉悟,能够促使这些学生形成优良的个性品质。

(二)对聋哑生进行语文教学的目的

《特殊教育大纲》中明确规定:“语文教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向那些聋哑学生传授发音、说话、看话的知识和能力,对他们进行汉语言的基础教学,培养这些聋哑学生理解及运用汉语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能够确保自己基本生活的开展和进行。”在特殊教学学校中,语文教师要不断加强对学生思想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形成优良的道德品质,进而使他们在掌握基础语文知识的同时,能够将知识不断内化,形成一种能力。总而言之,特殊将学校的语文教育就是为了能够传授给那些特殊学生一些交流和表达的能力,能够确保他们的日常交流。

二、全面分析现阶段特殊学校的语文教学现状

现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学状况并不乐观。语文作为课时最多的一门学科,花费了教师及学生大量的精力,但是最后获取的效果却没有那么理想,聋哑学生的语文读写能力上始终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如现阶段不少中学生在基础语文知识考核中只达到及格水平,那些自拟题目的写作部分还无法达到及格。这种十分落后、缓慢、较差的学习效果已经成为特殊学校语文教学的普遍现象。经过笔者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正确认识聋哑学校语文教

育的特殊性,导致教学效率低下当前的聋哑学校教学中,语文课堂的教学环节和实施方法并没有完全考虑到聋哑学生的特殊性,没有顾忌这些学生的语文理解能力、语言表达和接受的能力,加之特殊学校的教师有一部分来自于普通学校,就出现了一些与普通教学攀比的现象,使得聋哑语文教学更加倾向于普通学校语文教学,脱离了聋哑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教师对聋哑学生的特点以及教学形式研究的力度也不够大,没有形成更加系统的教学模式。

(二)语文教材的设计也比较繁琐,基础知识比较薄弱

现在特殊学校使用的语文教材是全国统一编制的语文教材,是充分考虑这些特殊学生经过教育够能够拥有独立生活的基本能力而编制的,为此,在语文教材中收纳了十分丰富的知识,知识间有很大的跨越性,这就导致教材中的知识缺乏一定的系统性、科学性,对于每个阶段的学习要求没有明确的界限。

(三)重视讲解、教学和结果,没有关注学生能力的提高

在特殊学校的中学语文教育过程中,教师只是片面地追求对聋哑学生的语言训练结果,却没有重视起对聋哑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在强调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同时忽视了他们书面表达的能力,导致学生具备的能力不全面,不能应付生活中交流。

三、改善现阶段特殊教育语文教学现状的有效策略

(一)坚持贯彻特殊人群教育教学方针,实施符合聋哑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

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课堂一定要严格贯彻国家对特殊人群提出的教育方针,结合这些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心理特点制定出适宜的教学方式,为他们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并且运用知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使这些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作为弥补聋哑学生缺点的语文教学,应该重视提高聋哑学生的综合素质,让他们能够拥有基本语言表达知识和能力,为他们各科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改变教学观念,建立正确的思想指导

第3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教师专业发展应是职前教育、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一体化的终身教育历程和职业生涯发展进程。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作为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外部支持条件,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约有40多所高校(不包括民办高校)开设了本科及大专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毋庸置疑,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培养,是密切影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本文采用文献法,对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见表1)具有代表性的特殊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文本分析。通过对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的研究,为我国特殊教师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经验及启示。

 

一、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分析及其启示

 

(一)现状及特点分析

 

培养目标是人们对人才培养的规定和标准的一种思考及认识。一方面,它反映了社会对特殊教育人才的一种需求;另一方面,它又规定了各师资培养机构的人才培养计划、内容、组织与实施。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基本上都从总体目标、素质目标和职业目标分别阐述。

 

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有以下特点:体培养目标也不同。最主要的差异表现在本科层次1、差异性。差异性在于各高校的定位不同,其总与大专层次之间。如部属本科院校中,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总体目标都是培养创新型的特殊教育人才,这与院校所定位的研究型大学密切相关。而大专院校则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所培养的师资除了要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素质,还需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技能,可以胜任一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和康复工作。这是与高等专科学校的培养目标一致,即“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适应基层和生产一线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2、同一性。各高校的总体目标不同,但素质目标以及职业目标非常相似。各校素质目标大致可总结为:掌握特殊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研、管理的基本能力。职业目标可大致总结为: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训练、康复、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这也突出如今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指向一面向基层。3、特殊性与师范性并存。由于特殊教育培养对象的特殊性和特殊教育活动的复杂性,所以在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上,既强调普通教师教育培养的目标,同时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方面,还有更高的标准和更复杂、更特殊的要求。培养目标一方面提出了教师教育的共性要求,要求教师具有应有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还注重专业化的发展及特殊教育的专业水平。4、对职业道德的忽视。部分学校强调了特殊教育师资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对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却只字未提。5、普、特结合。在部分学校的培养方案中,还提出面向普通教育机构培养普通教师的目标,为普通教育机构输送一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师,—方面增大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出口,另一方面也为普教增加特殊教育的元素,利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培养。6、专业重点倾向性。部分专科院校,在培养中有专业重点倾向,即按照特殊学生的特殊需要来划分专业。这样培养出来的师资具有能满足特殊学生特殊需要的知识技能,能够在不同类型的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的特殊班中承担起相应教学工作。

 

(二)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给予我们启示如下:

 

首先,培养目标应该多样化。特殊教育专业不仅要培养面向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教师,而且还应该为普通学校培养随班就读的师资以及资源教师等。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一共有415992名残疾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中,62.41%的残疾儿童正在普通班级或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接受义务教育0。可见,普通学校对特殊教育教师的需求已经不能被忽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必须为此做出调整。全纳教育改变的不只是特殊儿童的学习环境,也改变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环境和方式,因此他们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如需要增强咨询意识与技巧,具备与普通教师合作的能力,能有技巧地帮助特殊儿童融入普通教育环境等。面对目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新挑战,我们应从培养目标入手,与时俱进,培养出能够满足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特殊教育人才。

 

第二,培养目标应该更加偏向实践取向。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这一身份将学生定位在将来的一线特殊教育学校,因此应更加注重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为将来的一线教学打下基础,这也应该体现在目前的培养目标中。

 

第三,培养目标中应体现职业道德元素。特殊教育是一项即崇高又复杂的育人事业,它不仅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具备教师共有的职业道德,如高度的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等,还应形成以爱心为核心、以生命关怀为基本内容、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导向的职业操守H。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从教资格标准H,将特殊教育教师职业伦理准则,作为与教师知识与技能并列的维度,共同构成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能力,并且自1995年开始制定标准以来,随经几次修订,其中的伦理准则标准从没变过。足可见其对职业道德的重视。因此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目标上,职业道德应成为不可或缺的元素。

 

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及其启示

 

(一)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本研究中所指的培养模式主要是指高校人才培养的方式及学制。目前,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本科培养模式

 

目前,国内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模式有四年1贯制和2+2两种。

 

四年1贯制,是指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四年学制。目前,多数高校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采用的是四年一贯制,即入学前已经划分了专业,四年均按照特殊教育专业人才进行培养。在前半段侧重于通识课以及学科基础课的学习,后半段侧重于专业教育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2分段培养模式,即前两学年和后两学年分段培养。先以一级学科“教育学”的名义统一招生,不分专业,前两年学习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是基础教育阶段;后两年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以及意愿选择专业,完成专业学习,是专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阶段。

 

2.大专培养模式

 

国内大专院校有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两种形式,两者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目前国内的特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有十几所,大部分是由较早建立的中等特殊师范学校升格而来。现有大专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有两种不同学制,一是五年制大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另一种是三年制大专,招收高中毕业生。

 

五年制大专面向初中毕业生,为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育教学的教师。在培养过程中一般会有专业重点倾向。但是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五年制大专也逐渐显现出其弊端,主要是因为生源质量不高,培养出来的师资学历层次低,学生被拒于就业单位门槛之外,学生就业相对困难。因此现在有些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在逐步压缩。

 

三年制大专面向高中毕业生,一般按照特殊教育对象的类型来划分专业方向,培养有专业重点倾向的特殊教育师资。三年制大专解决了五年制大专生源质量的问题,培养出来的师资素质相对较高,且由于有重点学习的专业,因此在就业中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由于该模式培养周期相对较短,学生在三年时间里既要学习基本的理论知识,掌握特殊教育基本技能,又要进行实践,进行必要的经验积累,因此在培养过程中,不论是对培养机构还是对学生来说,都有不小的压力,能否真正实现其培养目标还有待观察。另外,同期研究发现5:目前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应聘者有本科学历,因此专科学生的就业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启示

 

首先,应真正形成开放的特殊教师教育体系。与普通教师的师资培养“师范院校依然是我国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主要阵地致,我国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主要是通过专门的师范教育机构进行的,属于定向型培养,而由一般综合性大学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即非定向型培养的少之又少。封闭式、定向与开放式、非定向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走向融合是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特殊教师教育也不例外。

 

其次,调整培养模式。与多样化的培养目标相适应,培养模式也应该多样化与层次化。各高校定位不同,培养目标不同,那么培养方式也应有所调整&]。除了已有的模式之外,还可以有以下模式。1、‘4+2”模式。该模式为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经过4年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学习后,选择某一类障碍专业进行深入学习,合格后授予硕士学位。该培养模式培养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特殊教育工作人员,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如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等,可在康复机构从事特殊儿童矫正及康复训练工作。2‘4+3”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是指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经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后再进行三年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4+2”模式相比,这种模式不仅重视实际应用,更注重理论的高度。这种模式主要培养更为专门的人才,如特殊教育研究人员,在相关研究部门从事特殊教育研究工作。3、1”模式。该模式的具体方式是高等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与其他专业合作,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大学本科毕业后进行为期一年的特殊教育知识培训,使其获得特殊教育硕士学位,这种模式主要培养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的文化课教师。这也是当下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最为需要的教师的专业背景,即既接受过学科专业的训练,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

 

三、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分析及其启示

 

(一)课程设置现状及特点分析

 

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课程类型在名称上有些差异,但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类。第1,所有课程都可以按选修课和必修课进行划分。第二,可以将课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教育课程三大类。此外有的高校还设置了一类教师教育课一程,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技能,在本研究中将其归入学科基础课程中。

 

1.通识课程

 

自19世纪初帕卡德提出通识教育的概念至今,其发展历程已近两个世纪。通识教育通过为学生提供宽广的教育基础,促进学生智力、情感、态度和思维方式的全方位发展,成为一个良好的社会公民和全面发展的人°8。国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都开设了大量的通识课程,通过设置这些课程来使未来的特殊教育教师具有更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修养。

 

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通识课程设置特点如下:(1)相似性。由于我国教育部对各学校设置的必修课程有明确规定,包括“两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类课程,它们是通识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些高校里,这些课程就等同于通识必修课。并且各高校学时、学分大体接近,一般必修课程占总学分比例25%左右,选修课程占总学分6%左右。(2)通识课不“通识”。各校在培养目标中都提到了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但是在通识课程设置中,人文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修养类的课程非常少,本研究所考查的所有本科院校均没有此类的通识必修课。(3)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失调。各本科院校通识课程占总学分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差距很大。从通识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总体比例来看,我国特殊教育专业的通识课程与发达国家差距并不大,但是具体来看,通识必修课程占到通识课程总量的3/4之多,而选修课程占总量的1/4甚至还不足,可见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比例悬殊之大。这就意味着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择业方向选择课程的自由度非常有限。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是为使学生获得有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是学生进一步学习专门知识的基础。在大多数高校中包括了相关学科基础课程、教育基础课程以及教师教育课程。此外,某些高校还将实践教学环节作为了一类独立的课程类型,本研究将其归入教师教育课程之内。

 

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主要特点如下:(1)差异性。虽然学科基础课程都以心理学、教育学课程为主,但是各学校之间课程的一32—数量、学时、学分及占总学分的比例相差较大。本科院校的学科基础课门类、数量、学分比例明显高于专科院校,甚至有部分本科院校的学科基础课程占到了总学分的一半。这与本科院校大多依托教育学院的‘‘大教育学”背景有关,有充足的资源开设各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使学生奠定了厚实的、作为未来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科及心理学科的基础,所培养的师资除了面对特殊教育学校之外,也可以在普通学校胜任教学工作。而专科院校大多是独立的特殊教育学院“大教育学”背景的师资较少,并且将学生的培养定位在一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因此开设的此类“大教育学”基础课程较少。(2)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划分标准上。如个别院校培养方案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教育与心理测量归为专业必修课程;将盲文、手语等课程归为学科基础课程,而这些课程在其他学校是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出现。可见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内部结构体系还需合理化。

 

3.专业课程

 

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实现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主体课程,它决定着本专业的性质和水平。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有关特殊教育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国内外在该领域的发展动态,并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国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特点如下:(1)广泛的差异性。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在课程门类、学时、学分,以及所占比例上都有较大差异。本科院校之间、专科院校之间以及本专科院校之间这种差异均明显存在。同时,同一学校不同专业方向之间专业课程种类也有一定的差别。因为不同学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的课程侧重有所不同,也发展了适应自己办学水平以及学校特色的专业课程。(2)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过去的培养方式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非常注重学生的理论素养,培养过程中强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目前,几所部属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均为免费师范生,他们都将是未来在中西部从教的一线教师,因此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越来越重视特殊教育实践技能。大多数专业必修课程都设置了专门的实践环节,包括课堂练习和实验操作,以及去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见习等。但是与专科学校相比,实践教学的比例仍然偏低。(3)不完整性。表现在:①部分专科院校的专业必修课设置不够完整,难以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②学科类课程少。③以盲、聋、弱智方向课程为主。④职业认同教育课程显见。

 

4.实践课程

 

本研究的实践课程主要是指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从教能力的重要场域。

 

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安排有以下特点:(1)时间短。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实习时间一般为10周左右。而欧美等发达国家高等师范院校学生的见、实习时间约占整个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B]。俄罗斯国立莫斯科师范大学盲教育专业仅实习时间就为20周&0。实习时间过短可能导致学生理论和实践脱节,在实践中不会灵活运用理论知识;教育教学技能不熟练,甚至完全没有掌握。(2)模式各异。各学校采取的实习模式按地点可分为分散实习和集体实习。按实习时间分,可以分为集中教育实习和分段教育实习。

 

(二)启示

 

1.课程设置应与学校培养目标相适应

 

培养目标反映一所学校的定位,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它是学校的培养目标在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不同定位的学、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课程设置应各自有所侧重,并根据其办学层次及对师资要求的不同而调整其课程结构。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校应重视技能性、实践性课程的开设,而培养学术型人才的学校则应重视理论性、研究性课程的设置,这样学校才能走出自己的办学特色,并培养出具有一定规格的特殊教育人才。而不同层次的学校在课程设置上也应有不同的考虑。

 

2.优化课程结构

 

首先,注重各类课程设置的比例。如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之间的比例;必修与选修课之间的比例;理论课与实验课之间的比例等。针对目前存在必修课比重偏大,选修课比重偏小的问题,应适当增加选修课的种类与课时,使课程更加具有弹性,增加其灵活性与多样性,也给学生充足的自由选择空间。另外,针对课程设置中理论课偏多,实践课偏少的问题,应适当压缩理论课程,增加实践课程,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技能。

 

其次,整合课程结构,注重课程间的联系。课程计划设计者应具备一定的认知心理学基础,使课程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让学生能学习到系统的、完整的知识,并能将各科知识有机联系,综合运用于分析、研究以及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在师资培养中不能将这些学科机械地照搬给学生,因为学科的不同内容和教育的关联程度不同。综合化的师资培养课程就是抽取各个学科中与教育关系密切的部分,以教育的需要为中心将它们组织起来,目的是让学习者在学习后能提高运用这些知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特殊教育教师面对个体差异很大的特殊儿童,需要考虑特殊儿童的具体特点,更大程度地调整教学方法,因此教育知识综合化程度更高。另外,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要求不仅仅是单一的学科教学,甚至还需要在全纳教育学校中充当普通教师的助手,工作的重点可能是评估鉴定、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咨询等,因此课程需要更多学科的综合。如何以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为中心,将各类课程进行综合组织,体现独具匠心的设计,这是很值得深入研究的事情。

 

3.完善课程内容

 

首先,通识课程内容应该更加“通识”。应丰富通识课程类型,增开人文、社会、自然科学、文化艺术等多种课程;增加选修课程资源,充分尊重学生个性自由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具有更宽广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第二,专业课程中增设学科教法课程。从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等用人单位来看,缺少能胜任具体科目的学科课程的教师,因此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也应增加具体学科教学法类的课程,使毕业生能更好的胜任具体学科的教学,从而真正提高特殊教一育质量、增强就业竞争力。第二,扩展模块课程内容。国内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学生开设的模块课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自闭症、学习障碍、言语障碍等多种类型的特殊儿童的问题也逐渐突出。因此应扩展模块课程类型,在专业选修课中按障碍类型形成关于这一类障碍的课程群,在保证广度的基础上兼顾深度,同时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增加培养学生专业道德、理想的课程。目前各高校中对学生职业道德与职业认同的教育很少通过课程来实施,基本上是由教师的日常渗透,这一教育方式也得到很多研究者的证实。但如果能增加此类课程设置,采用多样的课程形式,必将有助于培养出有较好专业思想的特殊教育师资。

 

4.调整教育实习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各高校教育的实习时间最少为18周,与之相比,我国特殊教育专业相差较远,因此可以适当的增加实习时间,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合作能力。与此同时,应加强对教育实习的实践指导和效果管理。笔者建议特殊教育专业指定实习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并且对学生实习中的有关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以提高实习效果;此外,也可以和固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长期合作,并聘任其教师担任相应学科的实践导师。

 

结语

第4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国外有关从事某一类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技能方面的较详细的标准和要求,也有关于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的制度,这些都从某种程度上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提出了法定的要求。目前国内所倡导的“教师专业化”主要针对的是普通学校的教师。而在特殊教育领域里,还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标准作明文规定。根据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关于普通教师专业化标准的规定,参考国外已有的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一些内容,结合我国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的现状和特点,笔者认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标准应该明确化。为此,本文拟对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进行探讨,为促进我国特殊体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 对特殊体育内涵的诠释

特殊体育学是一门相对新兴的体育学科。近30年来,这门学科在美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亚太地区经济较发达国家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但是,有关特殊体育学学术领域问题的研究却是百家争鸣,尤其是近年来对于什么是特殊体育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和理解。至今,对于特殊体育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界定。广义的特殊体育是指为那些体育运动能力显著低于同年龄平均水平的任何群体的人提供的体育服务,包括为各年龄阶段伤残疾病人、智力超常人、体弱多病、忽视锻炼的人提供的体育服务。狭义的特殊体育主要是指为那些体育运动能力显著低于同年中小学学生平均水平的在校残疾学生提供的体育服务。

美国特殊体育教育教授PaulJansma在其著作《Special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activity,sports,andrecreation》中对特殊体育教育的定义为:特殊体育教育是体育教育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为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所提供的发展计划。在特殊体育教育中存在着3种主要教学内容:适应性体育、矫正体育和发展性体育。适应性体育教育(adaptedphysicaleducaton)是在对传统体育活动修改的基础上,能够使残疾人有机会,成功、自信地参与体育。矫正体育教育(correctivephysicaleducation)也称之为治疗性体育教育,主要涉及身体姿态功能性缺陷和身体机能缺陷的康复。发展性体育教育(developmentalphysicaleducation)是一项涉及到体适能运动或是通过动力性体育训练计划提高残疾学生的能力的体育,使之达到一定的水平或是接近正常学生的水平。当前,这些体育教育的形式不是一直用于隔离性课堂教学中,而是被统一成一个复杂的教学计划进行施教,要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进行安排,因材施教。

美国西密执安大学特殊体育学教授张加贝在《试论特殊体育学的内涵与外延》中认为:特殊体育与常规体育的内涵不同,它主要具备5个属性:①服务对象不同。它面对的是非正常人;②教学方法不同。常规体育教学采用的多是集体教学法,而特殊体育教学则必须采用个案教学法;③课堂层次不同。常规体育是在一个层次的课堂内进行教学,而特殊体育的教学会在至少3种类型的课堂内进行;④适应要求不同。特殊体育要求教师根据每个人的问题及其轻重,经常性对体育教学的有关变量进行相应的调节、变更和改编,以确保每个人能成功和安全地完成学习任务。⑤学科形式不同。一般来说,一门体育学科多是从上位学科演绎而来的,或者多是与少数相关学科结合而成的。特殊体育学科则是与其他许多的学科融合而成的。

鉴于特殊体育服务对象的特点,结合我国特殊体育的现状,本文对特殊体育的定义主要是指狭义的特殊体育,即为带有伤残和患有疾病的人提供体育教学、身体锻炼、运动训练和娱乐康复服务的一门学科。根据美国有关为残障人提供无偿教育的法律文件,这里的残障包括学习失能、智力障碍、情绪失控、身体伤残、慢性疾病、视力失能、听力失能、语言失能、自闭症孤独、外伤大脑、视听双失和多重残疾。

2 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标准

2.1 教师专业化内涵标准

专业化一般来讲是普通职业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业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教师专业化或称教师专业社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教师群体为争取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前者是指教师个体专业化,后者是指教师职业专业化。两者共同构成了教师的专业化。英国教育社会学家莱西(C.lacey)指出,教师专业化是指个人成长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作用这样一个转变过程。目前我国提出的教师专业化都包括以上内外两个维度——教师的职业专业化和个体专业化。随着研究的深入,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重点已转移到了教师个体专业化。

教师个体专业化(也称之为教师专业内部结构)是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基础和源泉,是教师专业化的根本方面。它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逐步提高自身从教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

澳大利亚的埃利雅德博士等人,就教师专业化标准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见解。概括起来说,对教师专业化的标准的研究涵盖了3个基本范畴:教师专业知识的发展、专业技能的娴熟和专业情意的健全。另外,舒尔曼(LeeS.Shulman)提出6点标准:服务的理念和职业道德;对学术与理论知识有充分的掌握;能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熟练操作和实践;运用理论对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从经验中学习;形成一个专业学习与人员管理的团体。

我国许多学者对教师个体专业化也做了一些纵横结构的研究。我国著名学者叶澜教授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教师的专业结构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横向剖面”,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需具备专业的素养,这是作为一门专业的内在要求;它主要包括与时代精神相通的专业理念、多层复合的专业知识以及履行责任和权力的各种能力;提出专业理念,为教师专业行为提供理性支点,区分专业人员的教师与非专业人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我更新”将是现代社会发展中教师专业发展的新的趋势,是教师专业发展立足点的转变。

目前,不存在一个大家完全认同一致的教师专业化的概念。但是根据对以往学者有关专业化的研究的理解,及通过笔者大量的研究,认为教师由职业向专业方向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也是社会为实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教师的职业专业化与教师个体的专业化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相辅相成,教师专业内在素质结构的成熟发展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根本与最终深化。

2.2 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的标准

目前,我国教师专业化的研究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提出了许多具有价值的观点,教师专业化因此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在特殊教育领域中,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却显得有些滞后,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尤显突出、几乎空白。为此,本文将根据笔者在此领域所做专门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特殊体育发展的状况,从个体专业化内涵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内涵进行探讨。

美国卡内基财团组织的“全美教师专业标准委员会”倡导《教师专业化标准大纲》,这是一份迄今为止较明确地界定了教师“专业化”标准的文件,它明示了制定专业化量表的基本准则。其中提到了①认识学生的个别差异并做出相应的措施;理解学生的发展与学习的方法;公平对待学生。②教师负有管理学生学习的责任、探讨始于目标的多种方法;注意集体化情境中的个别化学习。③教师应系统反思自身的实践并从自身的经验中学到知识,参与教育研究,丰富学识。④教师是学校共同体的成员,同其他专家合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效果;同家长合作推进教育工作。[6]这4条准则明确强调了教师自身内在的专业素质要求在专业发展中的地位,用于描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要求也极为重要。通过对教师个体专业化的透析,笔者认为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专业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2.1 具备从事特殊体育的良好专业道德

强调服务的理念和职业伦理是专业的一个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局《教育展望》中指出:在新的教学道德规范中,专业化和专业精神将围绕对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道德定义而达到统一。因此,教育概念的实质是一项道德的概念,教师的专业化首先是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教师的专业道德是特殊体育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是作为教师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专业准则。其主要体现于:

其一,投身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崇高敬业精神。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应建立在志向和兴趣的基础上。崇高的敬业精神,包括明确认识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价值观念,积极的工作态度,坚定的工作理想和全身心的投入。教师的良好形象和魅力是通过智慧和汗水的奉献换来的。所以一个特殊教育教师只有对特殊教育工作倾注了无限热爱和执著追求,做到了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才能从中获得人生价值的升华和别人无法体验到的精神享受。

其二,具备特殊体育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成败,系于教师;教师素质,重在师德。在特殊教育过程中,学生具有学习机械化、情绪多变的特点,这使得教师更应为人师表。此外,由于特殊教育性质、意义、内容和我国特殊体育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我国特殊体育教育的建设者,就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职业自律性、非盈利性的服务动机,对教育对象不求回报的关怀和公正无私的教育爱,呕心沥血的奉献品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合作、行之表率的品行等。

其三,应有健康、积极的个性。做特殊体育教师还应有良好的个性,包括积极向上的工作动机,正确的自我意识、自我尊重感、自我满足感、自我价值感、自我效能感,以及耐心、成熟、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等人格特质。面对社会对特殊教育的种种不理解、学生的多变等内外部压力,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做好自我调节。

2.2.2 具备丰富的特殊体育教师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化的基础,特别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师面临着科学技术的综合化、教育的社会化和教育、科研一体化的趋势,要具有综合的知识结构。对人的认识活动而言,无论是观察力还是思维力,都离不开知识。

特殊体育是一门对带有伤残和疾病的人,进行体育教学、身体锻炼、运动训练和娱乐康复的学科。由于特殊人群具有的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殊体育学科则与一般的体育学科有所不同,它是由许多学科融合而成的,如:病理学、康复学、心理学、测量学、体育学、锻炼学等等。为此,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丰富的知识,这有别于普通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此外,作为一名专业的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当水平的普通文化知识,这是教师维持正常教学和不断自我学习的基本前提。教师不仅要有所教体育学科的专业知识、教学法知识,还要具备康复领域的知识,而且要实现两者的融合并体现出个人特征为此,我们可以将特殊体育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划分为:普通文化知识;当代重要的工具性学科知识;专业学科教育、教学法知识(一般体育教学法知识和特殊教育教学法知识);医疗康复知识;心理学知识和个人实践知识。

2.2.3 从事特殊体育事业的专业能力

与教师知识一样,教师能力也是教师专业化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一个合格的富有专业化训练的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职业的独到本领,也是体现教师职业专业性和与众不同的教学艺术的特有方面。教师的专业能力就是教师的从教能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顺利完成某项任务的能量和本领。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的核心因素。

特殊教育领域中,特殊教育教师在其教育过程中有着普通教师从教所需的能力,也有着自身教学环境所提出的更多实施特殊教育的能力。由于教育对象的差异性、特殊性和身体的病态性,特殊体育教师有着比普通学校教师更高的能力要求。除了教育教学能力之外,还体现于:与不同需求人打交道的能力、教学设计的创新能力、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与各界人士合作的能力、体育康复指导能力、运动训练与竞赛组织能力、教育研究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

2.2.4 特殊体育教师应具备自我专业发展意识

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有赖于先天素质和外部环境,而且也有赖于逐渐形成的自我发展意识和主体意识,即如何回答“我作为一个主体的我,能动的我,如何做一个自我主宰的我”的问题。自我专业发展意识是保证教师不断自觉地促进自我专业成长的内在主观动力。教师只有具有自我专业发展需要和意识,才可能有意识地寻找学习机会,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真正成为从教的专业人员。教师的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其内容主要构成要素为:对自己过去专业发展的反思;对自己现在专业发展状态、水平、所处阶段的意识以及对自己未来专业发展的规划意识。

认识自我的过程就是不断履行时代赋予自身现实要求的过程。自我专业发展就是在教师不断学习、调节、反思中逐步发展实现。一方面,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主张教师的成长应该培植自我反思的意识,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不断自我调整、自我建构,从而获得持续不断的专业成长。由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特殊教师面对的是变化的环境、变化的个体,很难确定一个固定不变的目标和与之相关的一成不变的教学手段,也没有任何一种教学的策略永远是最佳的。教师只有在实践反思中发展自身的经验体系,主动地将自己的认知系统知识、经验纳入到教学过程中,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并积极寻求更合适的教学策略,才能真正地推动特殊体育学科向前发展,从而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另一方面,特殊体育教师要不断地进行自我规划、自我学习,促进专业的成长。教师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成长和发展的历程。而作为教师个体专业化来讲,着力强调了其漫长性和生长性。教师过去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教育信念、理想,都是现在从教的基础,也是未来规划的基础。所以,教师的态度、价值观、人生观都需要通过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规划,才能不断充实自己,迎合专业动态发展的特性。教师只有不断地自我学习、更新自我,及时掌握学科的发展动态,才能做到教学的先进性、有效性,才能接受时代的挑战。

第5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

教师专业化指的是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通过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使自己具有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的成长过程,教师专业化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同样,特殊教育的教师专业化是改善目前我国特殊教育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有效保障。

1994年,我国颁布《中华人名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其中第三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这一提法实际上是赋予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至今为止,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并不高。以下将从特殊教育的教师资格制度、培养与培养模式、外部支持体系以及教师个人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教师资格制度的不完善与教师专业标准的缺失

美国是世界上特殊教育发展较完善的国家之一,它实行的资格准入式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在美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条件有专门的规定,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提出一名特教教师应“至少获得学士学位;掌握共同的核心性知识和技能;在特定异常领域或年龄组中从事特殊教学工作的应掌握专门知识和技能;至少当一年的辅导教师;每年最少要参加25小时的有关其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从这一要求可以看得出,一方面,在美国担任特殊教育教师不但有学历的要求,而且还有对实践即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的要求,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教师不但要精通自己所从事领域里的相关知识,而且要有熟练的技能。

美国在标准中还提到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即如果他们服务的对象是视障、智障、听障、自闭症等类别的特殊需要者,还需要拥有这些领域的专业证书,如聋教育教师要懂“与聋人的交流与沟通技巧”,智力障碍教育教师要懂“智力障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完全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而且这些证书还有五年有效期限的限制,五年后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修满规定学分的课程)才能换新证书,这样不但规范了特教教师从业的资格程序,而且也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

相比较而言,虽然我国1994年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三十六条里就明确指出“从第三十六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这一提法略显笼统,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了我国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认证体系不够完善,比如没有统一的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除个别省份外,如上海,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这不仅造成了教师队伍在学历、所要求掌握的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参差不齐,而且高等师范院校在培养特殊教育的师资时也会无据可依,他们在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等方面也产生了在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资格证书制度已是势在必行。

二、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中,学生的学科知识准备与实践能力不足

尽管特殊教育的对象是低能或者低智力的儿童,但教学对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使得特殊教育实则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不是普通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简单化,它虽然需要关于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更需要很多有别于普通教育的独特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关于特殊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的知识、对于特殊儿童诊断和评估以及行为改变和矫正的知识。

我国的一线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主要靠师范院校,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主要靠的是高等师范大学或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系)以及专门的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前者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专业,后者如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我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

高等师范大学或者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注重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所培养的学生具备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但由于他们进入大学以来直接进入的是特殊教育专业,没有具体的学科知识储备,导致毕业以后较难有针对性地胜任特殊教育学校任何一门学科的教学,而且这部分学生显现出实践能力不强的特点。

专门的特殊教育学院虽非常注重对学生进行关于各类残障儿童教育和康复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但目前我国专门的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只有一所,其学制为三年,在三年的时间里既要学习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学习各类残障儿童教育和康复的知识,并要参加教育见习与实习,且学生是专科层次的,因此,不管是知识的掌握还是技能的掌握都略显粗略,对于很多特殊教育和康复的技术方法有时会显现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况。因此,对于这一类学校,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是非常主要的发展之路,即提高生源的素质、增加在校的时间,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此外,专门的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毕业的学生同样存在学科知识准备不足的特点,毕业后也较难有针对性地胜任特殊教育学校任何一门学科的教学。

同时,不管是哪一类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方式,在课程设置这一问题上,相对于国外许多国家来说,对于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一类课程的设置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特殊教育的教师不仅要对有关特教工作的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有比较全面、系统的学习和了解,也须对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只有这样才能将这一职业立足法律法规保护和限定的范围内。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许多国家叠加式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即要求从事各种特殊教育的教师都须受高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在已经具有教师资格的基础上接受特殊教育的专业培训,且更注重实践培训和实践锻炼。虽然目前我国不能实现向这一模式的转变,但可以借鉴其合理之处,如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上可采取学科专业课程+师范类课程+特殊教育专业的模式。

(二)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脱节

在特教师资职后的培训方面,虽然各级教育部门每年都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师的培训,但教师进行培训的机会仍然很少,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在培训的内容、方式上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很多培训都不是真正与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培训,有些培训缺乏一定的连续性,没有一个系统和整体的规划,导致很多次培训的内容是交叉重复的或者在同一次培训中,不同培训者的授课内容存在交叉之处,也使得应该培训的内容存在许多空白领域;此外,许多培训并不能与受训者的职前培养进行对接。这体现出我国重视教师的职前培养而忽视其职后培训的特点,没有真正体现出教师教育的特点,即不仅注重职前的培养同样注重职后的培训,而且将职前的培养同职后的培训紧密结合,实现对接。

虽然我国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人群较大,但由于很多特教工作者都没有经过专门的特殊教育专业培养,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因此,探索适合我国的多样化的、多层次的、快捷方便的、经济实效的教师职后培训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以下方式可供借鉴。

各级教育部门可采取交互培训的模式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教师进行培训,即在某些方面较为优秀的特殊教育学校对其他学校进行培训,起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效果。

各级教育部门在委托师范院校或者教育科研部门对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时候还可以突破以前系统知识讲授式的培训模式,采用研究型的培训模式,如帮助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进行关于实际问题的行动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能力。

各级培训部门进行的培训应该分层次进行,如骨干教师的培训、新教师的培训,且培训者在内容的设计上应该真正体现针对性,培训者受训结束后应该再对其所在学校未受训者进行培训。

特殊教育学校本身还可以采用校本培训模式,发挥本校内部培训的积极作用,既不受时间和经费的制约,又可以提高实效。

三、特殊教育的外部支持体系不够健全

上述提到,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的机会非常少,究其原因,经费是非常重要的制约因素。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经费来源比较单一。在国外有些国家,如美国,美国教育部下设的特殊教育办公室可以帮助或资助有志于成为特教教师的学生完成学业,特殊教育的经费不仅有来自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拨款,还有较多是来自私人团体的支持。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就能为教师的进修培训提供保障,而且他们还对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提供额外的补贴,这样便可留住优秀的特殊教育师资。

四、来自教师个人的因素对于教师专业化的影响

由于特殊教育对象的特别性,教师的生活环境也会对其专业成长产生影响,如社会上许多人对于这一职业存在一定的偏见,同时由于特殊儿童的教育艰辛而效果不明显,致使许多教师较难通过这一职业产生一定的成就感、满足感、认同感,同时,教师的自我期待和效能感也下降。

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教师承受着较大的工作压力,如家长对教师有着过高的期望、特殊儿童的不良行为管理和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需要较多的时间,而同时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收入又不是很高,这些因素都会对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影响而无暇顾及个人的专业成长。

在这样的环境下,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可能就会显示出低于其他教师群体的特点,如敏感、焦虑,这些实际都从根本上影响了教育者本身的成长。

此外,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师资在数量上也是严重不足的,有许多都是从普通学校借调过来的,这些教师本身在特殊教育领域的知识就比较薄弱,因此,人员队伍的来源问题也是制约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陈小饮,申仁洪.试述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

[2]甘开鹏,郑秀娟.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J] .教育与教学研究.2009,(11)

[3]顾定倩,钱丽霞.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及对我们的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1999,(4)

[4]王玲凤.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压力、应对方式与职业倦怠[J].中国特殊教育.2010,(1)

第6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高等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多模块层次化

一、我国高师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

当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开设的传统课程均以理论教学为主,培养的学生虽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但是实践操作能力明显欠缺,不能完全适应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工作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越发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明确地指出了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这些表现在高等特殊教育领域,就是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针对实践教学,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为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2012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别指出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需通过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组织编写优秀实验教材、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等措施来提升实验教学水平。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在实践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特殊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实践教学重要作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相适应的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尚未建立;实践教学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有待完善。要切实提高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出的学生能够熟悉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熟练与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相关的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的需要,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本文结合N校的特点,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构建思路以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希望为国内其他的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实践教学提供一点启示。

二、我国高师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一定要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划进行,这是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出发点[2]。该校一直秉承“博爱塑魂、质量为本、特色立业”的办学理念;围绕培养具有特殊教育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目标;输送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此该校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完善人格的养成和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构建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四个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3-4]

作为教学型高校,其主要的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不仅是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的首要出发点,也是评价实践教学体系是否科学合理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2.系统化原则

体系是若干有关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因此,需要遵循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结合当前特殊教育和康复治疗所涉及的各个专业特点,按照组成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的地位、作用和内在联系,来形成互相衔接、彼此连续的实践教学体系,并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5]。

3.行业导向性原则

为了构成一个科学合理且具有操作性的实践教学体系,应该紧跟当前行业的发展形势及人才需求,即以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需求为导向。(1)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探索复合型和应用型特殊教育师资人才的培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就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保持传统特殊教育课程优势的基础上,对课程的结构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改革。巩固和完善各专业复合型和应用型的“弹性化模块”课程结构,在课程设置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紧跟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转化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学科型课程体系。(2)以个性化培养为主线。紧跟行业发展,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优化实验实训模块和完善实验课程体系。探索出现代化的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建设,以发展不同层次学生的个性化,建立一套标准的实践教学体系。4.特色原则特色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源动力。为此,确立以具有博爱精神和现代特殊教育理念为核心,以特殊教育和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教育康复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关键,以教学研结合为途径的、与时俱进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是该校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中始终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三)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思路

1.更新实践教学理念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遵循认识能力的发展规律,设置不同的实验模块以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要。通过构建具有不同功能效果的实验模块,构成一个由浅入深和具有内在联系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体现体系的目标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由于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同等重要,应做到相对独立和相互促进,不能厚此薄彼甚至顾此失彼。

2.构建“多模块”的实验内容体系和实验课程体系

[6-7]为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生在不同阶段学习的需要,将实验内容体系和实验课程体系分成若干个模块。在内容上特殊教育实验分成认识实践、特殊儿童诊断、特殊儿童评估、辅助技术应用和特殊儿童康复训练5个模块,前3个模块为特殊教育基本模块,后2个模块则为扩展模块。各模块包含不同的实验内容,分别针对学生基础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而设计。认识实践模块主要包括相关课程的现场参观和特殊教育基础认识实践(包括视障、听障、言语障碍、智力障碍和肢体障碍相关的仪器设备)。特殊儿童诊断模块主要包括视功能检查、听觉功能检查、丹佛儿童智力筛查、50项智能筛查、儿童智力筛查量表、儿童社会适应能力检查和生长发育及生理功能检查等。特殊儿童评估模块主要包括语言、社交、生活自理、运动等功能发展评估。这3个基本模块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辅助技术应用模块主要包括盲文打字机的使用、盲文点显器的使用、定向行走、低视力康复训练、耳印模制取、听力检测和助听器验配分析等。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模块主要包括言语治疗、游戏治疗、音乐治疗、手法治疗、多感官训练、感统训练、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等。这2个扩展模块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应用技能。通过基本技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使学生能够做到针对不同特殊儿童所表现的行为和症状设计出不同的方案并对其进行较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培养学生能够真正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上述5个模块,一个针对特殊教育多模块的实验课程体系就构建完成(见图2)。该课程体系相互衔接,彼此连续,形成一个从诊断到评估,从评估到训练的融会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使得实践教学体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构建“层次化”的实验项目体系

该校目前依托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康复治疗学等学科,按照实验的类型和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实验项目,将实验项目分为基础型实验、综合型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3个层次[8-11]。这3个层次既独立于理论教学又与其密切结合,形成了从基础知识能力到应用能力,再到创新能力培养的梯状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1)基础型实验。主要包括演示和验证性实验。该实验项目是以培养学生对基础认知能力和基本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实验课程。指导学生掌握通用或专业基本技能,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如对和特殊教育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熟悉和了解;手语技能训练;盲文技能训练;语言技能训练;书面技能训练。此类实验主要面向一到二年级学生。(2)综合型实验。主要包括课程综合实验、专业综合实验和跨专业综合实验。该实验项目是将相关专业知识联系起来,对多门专业知识内容的整合,实现知识的延伸与拓宽,形成专业的系统框架。要求学生在全面掌握专业相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上,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的能力。如特殊儿童的诊断、评估和训练。这里的特殊儿童有可能是单一的残疾,也有可能是多重残疾,所以在开展诊断、评估和训练实验时要将多门专业知识综合起来融会贯通,然后应用于实践。此类实验主要面向二到三年级学生。(3)研究创新型实验。主要包括校内(外)毕业论文设计、开放实验项目、自主实验项目、科研课题项目、个案研究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该实验项目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项目的设计、安排和完成全由学生自主进行,教师则从旁加以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科研自主性和学术积极性,提高学生对科学研究的热情,加深学生对学科的认识和理解,调动学生的思维创造能力。此类实验主要面向三到四年级学生。

(四)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

1.不断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1)健全实验室管理体制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该校制定了《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设置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校、院和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管理职责,形成一个更为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体系。(2)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完善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队伍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等四大类规章制度。

2.统筹规划,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

实验室是实践教学的主战场,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保证。要制定完善的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目标,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实验室的建设力度。(1)建设学生受益面大的校级、省级和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有计划地建设一定数量的综合实验室和实训基地。(3)逐步建设部分开放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12],为学生自主、独立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

3.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是特殊教育院校的核心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教学步骤,而高等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包括实践操作能力,则直接关系着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质量[13]。因此,特殊教育院校有需要也非常有必要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结构合理、业务水准高、奉献意识强、与学校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和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实验技术队伍,为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和全民素质的提高做出贡献[14]。

4.加强实践教学体系的质量监控管理

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管理机制,针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评估指标。学校应如考核和评估校内理论教学质量一样,严格要求教师按实践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精心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和实训。建立师生反馈机制[15],开展学生评教活动,对教师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注重实践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学校应成立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队伍和教学信息员队伍。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与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三、关于我国高师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思考

(一)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实践导向的特殊教育教师课程内容改革的重要途径

特殊教育与医学相似,具有很强的临床性,要求教师在大量教育个案的基础上形成“临床”经验。因此,未来的特殊教育教师除了具备一般教师的基础专业能力以外,还应掌握关于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医学、康复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具有对多重残疾儿童身心缺陷进行诊断、评估、教育和康复等更为综合化、个性化和精细化的特殊教育能力。该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贯彻落实以实践教学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和培养具有创造性的特殊教育人才。

(二)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满足特教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的需求

该校设有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是全国唯一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特殊教育培训专业机构,负责全省特殊教育教师及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可以使该校目前拥有的优良实验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康复机构康复治疗师的培训提供一流的实验场所、一流的实验师资队伍、完善的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项目体系;为在职教师的知识更新和教学反思提供学术支撑。同时,学校通过与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联系,使得学生能够下基层去实习,了解基层的真正需要。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形成一种“合作、互利、共赢”的局面,从而实现教师职前职后培养的一体化。

(三)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有利于“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的建立

特殊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积极推动校内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按照专业岗位的能力要求和教学大纲要求,积极由参与共建的行业主导部门、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等共同制订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育培养计划以及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实现校内校外培养、技能训练和岗位训练的高度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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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志芳,周锦燕.创新实验教学体系的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3):206-208.

[3]聂丽,赵江东,祝家贵.高等学校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探索[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4):126-128.

[4]刘咏梅,祝钧,戴敏.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培养[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2):12-14.

[5]陶雷,何斌,莫赞.高校经济管理本科实验教学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9(3):119-121.

[6]叶秉良,戴文战,杨蔚琪.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目标的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6):131-134.

[7]刘文雅.特殊教育专业创新性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9(4):68-71.

[8]付庆玖,韩振.高等教育创新性实验教学体系的探讨[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6):14-16.

[9]彭新一.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9):1-3.

[10]许家强,周勤,陈步云.构建创新实验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9(5):1-4

[11]潘宏利,卢超.应用型本科院校创新实验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6):254-257.

[12]何燕春.特殊教育实验(训)室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探索和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12):225-227.

[13]吕淑惠,曲学利,朴永馨.高等特殊教育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J].中国特殊教育,2006(11):54-57.

[14]何燕春.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探析[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4(12):260-263.

第7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C-0049-02

特殊教育学科教学法是特殊教育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它指导学生掌握特殊教育学校学科教学基本理论、一般规律和基本教学方法,使学生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的能力。但是教学实践中发现,许多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在工作后表现出小学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明显欠缺的问题,需要盲校、聋校花费较长时间来培训才能胜任教学工作,而小教专业的毕业生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扎实,进入工作岗位马上能够适应教学工作,致使许多盲校、聋校在招聘时宁愿选择小教专业的毕业生。这种现象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现有特殊教育教学法的设置是否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对师资的需要?应如何有效地设置特殊教育教学法?本文试通过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教学研究,使学生掌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数学教学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培养学生基本的小学数学教学能力,满足特殊教育学校需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为其他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讲授特殊教育学科教学法提供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设计

笔者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2012级和2013级学生――分别是98人和80人为教学对象,根据该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对现有视觉障碍儿童教学法、听觉障碍儿童教学法的教材进行梳理整合,剔除其中重复的内容,重新编排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编写教案,实施教学,边教学边调整课题方案,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教学。

二、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了行动研究法。行动研究法是指在自然、真实的教育环境中,教育实际工作者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与技术,以解决教育实际问题为首要目标的一种研究模式。本课题是在自然真实的教育环境中,一边实施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教学,一边调整教学计划,使现有的特殊教育教学法的设置逐渐符合特殊教育学校需要。

三、研究过程

本教学研究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收集相关资料

这个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和信息,拟定课题方案,整合教材。笔者和其他课题组成员基于特殊教育学校对小学数学教师的要求和新课程理念,根据视觉障碍和听觉障碍两类儿童的特点和小学数学学科知识体系,使用天津出版社的《听觉障碍儿童教学法》和《视觉障碍儿童教学法》作为教材,选用《小学新课程教学法》和《小学数学教学基本功训练》小学数学教学法和网络资源等为教学参考资料,通过对《听觉障碍儿童教学法》《视觉障碍儿童教学法》及其他教学参考资料的整合,形成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教学内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的基本策略、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等理论知识。

(二)第二阶段――实施教学阶段,调整教学计划

1.理论教学。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着重从理论方面阐述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的基本策略、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其中第一部分阐述了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阐述了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的基本策略及教学应注意的问题,包括数与代数的教学、空间与图形的教学、统计与概率的教学和数学实践与综合应用的教学。

2.实践教学。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应通过实践课教学,帮助学生加深对学科理论的理解,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教学技能,实践课程内容的设计突出本课程的实用性。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实践教学由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部分构成,校内实训主要通过课内讨论、试讲、说课和评课等方式,让学生掌握数学教学的基本技能技巧;校外实训则是利用见实习、毕业实习和就业(顶岗)实习等机会在基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实地教学,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作专业指导。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学校为例。该校与广西南宁市盲聋哑学校、百色特殊教育学校、北海特殊教育学校等多所特殊教育学校建立见实习基地,为学生见实习提供很好的实践场所。另外,这个阶段根据课程实施的具体要求,选编及录制了部分学生教学录像,以配合教学。

3.教学方法的选用。本课程的教学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条件,借鉴先进的教学模式,采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参与式教学和实践型教学法等。

4.考核手段的选用。在考核上,改变传统作业与考试方式,将每部分教学理论与特殊教育小学的教学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写教案、试讲、制作课件等作业形成帮助学生内化所学理论,同时培养学生实际应用的能力。本课程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作业(占总成绩的40%)包括课堂讨论、教学计划设计、观摩课的评析、校内实训(试讲、说课和评课);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60%)为随堂考查,为指定教学内容按照要求设计一份教案,并选派小组代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试讲。

在第二阶段,笔者采用行动研究法,一边实施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教学,一边调整教学计划,使现有特殊教育教学法的设置逐渐符合特殊教育学校需要。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整理资料、撰写结题报告

这个阶段笔者将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法这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教案、课件、教学案例集和学生实践作品集汇编成教学资源包,这些既是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也可以为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讲授特殊教育学科教学法提供参考。

四、实践效果及反思

本课题立足于特殊教育学校对师资的需要,通过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教学研究,使学生初步掌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数学教学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数学教学能力。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法的教学获得学生基本认可,学生在见实习过程中小学数学教学技能也获得见实习单位的肯定,2012级学生现已毕业,就业率达到百分之百,用人单位对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非常认可。

第8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师资;实践性课程

一、问题提出

特殊师范教育担负着为特殊教育领域培养、输送合格教师的重任。教学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但受我国长期以来教师教育体系的影响,教师培养往往重学术轻实用,重理论而轻实践,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之间严重脱节,导致师范生的实践知识普遍欠缺,实践能力严重不足,使他们从“准教师”向合格的教师转变有着很大的困难。特殊儿童之间的差异很大,特殊教育教师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只有具备了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地实现创新,满足特殊儿童巨大的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差异的需要。

提出要加强特教师资培养中的实践性课程建设,目的就在于使学生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他们经过师范教育的学习,成长为既掌握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合格的特殊教育专业型人才。

二、实践性课程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的意义

我国师范教育实习的内容与形式一般都比较单一,学生主要是进行备课、听课或充当实习单位教师的教学助手,很少有机会真正参与到基层一线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因忽视多种教学策略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学生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职业素质也得不到培养和锻炼。因此,只有重视包括教育实习在内的实践教学环节,才能促进师范生在对教育教学工作内涵、技艺、方法等方面的必要认识。

实践性课程的开展能够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实现由知识应用型向应用创新型人才的转变。要改革传统实验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增加综合性、研究性和设计性实验,创建新的实践教学模式;改传统的以知识储备多少为主要评判标准的教育质量观,为知识储备与技能训练并重的新型教育质量观;由单纯的理论知识教育向理论与实践并举转变,提高实践教学的地;;改变过分强调学科理论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忽视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无视社会用人环境变化的情况,转向突出实践教学、注重学用结合、强调社会参与,从而提高特殊教育未来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

三、目前我国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近年来的研究可以看出,目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实践性课程所占比例少,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仍以师范院校的专业教育为主。纵观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课程,其在设置上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基础课,即语、数、外、马思哲等,二是专业基础课,如教育学、心理学等,三是专业课,其中理论课占绝大部分,而实用性课程较少,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更少,导致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各类不同特殊儿童、不同问题时不知所措。

2.实践性课程的实施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长期以来,教育实习、见习是师范教育课程中重要的实践环节,是师范生积累教育实践知识、锻炼教学能力、形成教学技能的主要途径。然而,现实中,教育实习、见习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流于形式,不能取得既定的效果。学生参与实习往往只能参与基层学校的一两次备课、听课,或充当教学助手,并不能真正地接近特校教师在学校的真实教学活动,缺乏参与特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机会。更有师范院校并不重视学生的教育实习,不统一安排学生的实习,也没有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指导,使教育实习、见习完全流于形式,学生在其中也得不到锻炼。

四、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实施

实践性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教学技能、技巧,能理论联系实际,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实践性课程应是基于问题情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师范学校应尽可能地完善学校的实验设备、实习基地等,教师应尽可能地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为学生创设情境,创造实践的机会。结合特殊教育专业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践性课程:

1.更新教育观念

教师首先要更新教育观念。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一定普通教育基础理论,掌握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相关理论和技术的专业工作者,为一线的特殊学校或相关的基层机构培养既有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又具有基本科研能力的专业人才。因此,必须改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将教育的重点平衡到理论和实际操作两方面。

2.实验教学

在实验中,要充分地激发学习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完善学校的实验设施,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例如:教育听力学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为听障儿童进行听力测试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实验演示使学生清楚测试的方法、程序,以掌握听力测试技术。

3.微格教学

微格教学是一种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来培训师范生和在职教师教学技能的系统方法,它包括学习相关知识、确定训练目标、观摩示范、分析与讨论、编写教案、角色扮演与微格实践、评价反馈、修改教案等步骤,实际上是提供一个练习环境,使日常复杂的课堂教学得以精简,并能使练习者获得大量的反馈意见。微格教学不仅能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记录,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以极大地提高训练的效果。

4.教育见习、实习

对于师范生而言,教育实习和见习是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实践性知识的重要途径。学校应与基层特殊学校或实训基地建立联系,发展教学实践基地,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参与一线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机会,让学生尽量接近特校的真实生活,使相关课程的学习有见习、专业考察的机会,以此巩固和加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时间安排上,也要改变原来固定的在毕业前和学期末的实习模式,应在每学期根据具体课程的需要进行分散实习和见习。

5.科研训练

实践性课程既要求师范生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中,同时也应在实践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创新理论。科研研究也是实践性课程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生而言更是如此,因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相比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在科研上仍存在很大的空白,这就为新理论和知识的研究创造了机会。科研训练的主要形式包括过学生撰写见习实结报告、学科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或者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等,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1]殷晓静.师范教育实践性课程思考[J].教师教育研究,2004,(16).

[2]有宝华.高等师范教育课程发展走势分析[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02).

[3]李军靠,魏宏聚.我国职前教师教育实践性课程开发[J].辽宁教育研究,2008,(05).

[4]钟经华.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构建应用性创新型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方案[J].现代特殊教育,2008,(11).

第9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范文

一、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策略

(一)将伦理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之中。

教育共同体固有的伦理特性使得特殊教育的各个环节广泛存在着道德与利益、善与恶、应有与实有、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等矛盾冲突[2],唯有将伦理教育融入特教师资培养的各个环节,才能培养出既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又有高尚职业情操的新型特教师资。为此,我校特教专业的老师们通过编撰专业伦理教材,进行职业伦理的理论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特殊教育工作的地位、性质和意义,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平凡与伟大之处,提高他们对本专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通过观摩特教影片、参观特教机构、为特殊儿童送教上门、到特殊班级当义工、去偏远地区的特教学校顶岗支教等活动,引导学生体验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获得的职业幸福感和荣誉感,在陶冶其专业道德情感的同时锻炼他们的职业道德意志,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

(二)建立康复训练室、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实践教学体系。

我校特殊教育专业不仅强调学生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而且重视其专业道德的教育与养成;不仅注重发挥传统的校内康复训练实训室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育人功能,而且积极拓展校外特殊教育康复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这两大专业实践基地。这种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实践方式,为学生创造了更多接触特殊儿童、了解特殊教育现状和亲自进行相关专业实践的机会,使他们的专业情感和专业实践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高。因此,本模式是探索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养成性教育的一次尝试,对于开办特殊教育专业,但是没有直属于自己的临床教学实验基地的特教师资培养单位来讲,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公益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是优质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可采纳的重要模式[3]。

(三)依托基地,服务社会。

特殊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纵观特殊教育的先进国家和地区,个别化、生活化、支持、生活质量等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我国特殊教育也在朝这些方向发展,由于多种原因,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新形势下,传统的从理论到理论、从书本到书本的人才培养模式早已不适合特殊教育实践的需求。因此,临床操作能力强,能思考和处理多种教学情境,满足特殊儿童多样化教育需求,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新型特教师资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追求的必然目标。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特别注重发挥各类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鼓励师生大胆地“走出去”,把众多实践基地作为平台,在增强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自己专业情感的同时,通过师生双方的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二、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实践教学中,重实践能力培养、轻职业伦理教育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特教师资培养往往极其倚重理论知识的传授,除了重庆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极个别学校外,国内高等特殊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大多采用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接触特殊儿童的机会很少,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实践活动,但是这种所谓的专业实践往往是走马观花式的,直接导致特殊教育的临床教学和管理经验匮乏。而在比重极其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中,常常存在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忽视伦理教育的问题。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为师生双方创造了广泛接触特殊儿童、体会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种种独特际遇的机会,在与他们互动的过程中很好地培养专业道德情感,磨炼职业道德意志,最终转化为积极的专业道德行为。

(二)缓解特教机构师资短缺、专业理论水平不足的问题。

我国现代特殊教育起步晚,发展水平较低,至今不少特教机构(尤其私立的康复机构)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师资缺乏、办学经验不足、专业技术缺乏等问题,本市的特教机构在这些方面的问题更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我校特殊教育专业从2010年3月起至今,组织、协调本专业骨干教师,为本市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和聋儿康复中心进行教师培训,共计200余学时,主题涉及“智障儿童的评估及智力品质的培养”、“自闭症谱系障碍的干预方法”、“行为矫正的原理与方法”、“手语及其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游戏及其在特殊教育中的运用”、“感觉统合训练”等。这种以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为主体,通过特教师生与基层特教机构的频繁互动进行学习和研讨的方式,不仅提高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学质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基层特教机构师资不足、理论知识缺乏的弊端,在优势互补的诸多活动中,开创了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缓解特殊儿童家庭的压力。

家庭是特殊儿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的成效将极大地影响其他任何形式的教育。任何家庭都面临着或多或少自身很难意识和解决的问题,特殊儿童家长、家庭面对的压力和挑战尤为大。目前社会提供给特殊儿童家庭的支持系统还很不完善,社会对于这类儿童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高。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在康复治疗、教育训练、法律援助、政策支持、资金援助等方面得到的社会支持十分有限,某些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处于被动、回避、等待及无奈的状态。在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观的指引下,我校特教专业的师生本着服务社会的原则,免费送教上门,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辅导,为其家长提供教育咨询和教育技能培训,缓解特殊儿童家庭的压力。

(四)解决康复训练机构、特教学校、校内康复训练室和特殊儿童家庭很难协调一致的问题。

在我国目前特教实践中,康复训练机构、特教学校、校内康复训练室和特殊儿童家庭几乎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虽然偶有沟通,但是这种交流缺乏系统性,很难做到围绕共同关心的特教问题,开展多主体间充分的交流与合作。在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中,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师生成为积极的活动者,我们开放校内康复训练室,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训练场地,为特殊学校及康复机构提供康复训练与教学设备,并提供专业训练技术及教学理论支撑。对特殊儿童进行诊断与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实施个别辅导教学,并为特殊儿童接洽适合于该儿童的康复机构或特教学校。他们组织策划家庭学校的联谊活动,邀请康复训练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同参与,相互之间进行专业问题的探讨,构建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教育模式,促进特教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效果

特殊教育专业学生通过特殊教育从业人员伦理教育,各项实用、高效的教师通识性或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掌握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和相关的特教康复及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教学能力和技巧,把所学得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

(一)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明显提高。

特殊教育学生能够进行接案,熟练地运用诊断评估工具,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个别与团体教学。学生运用独特的构思,设计出盲文摸读辅助教具、自闭症儿童结构化教学沟通板等一系列教学用具,获得特殊儿童的喜爱和家长及学校的一致好评。熟悉特殊儿童的各种类型,根据不同障碍类别进行专业护理,并给予特殊儿童家长正确的指导。学生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到理论层面,形成科研论文,并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学生多次参加省级和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屡获嘉奖。

(二)师生的职业情感明显提升。

我校特教专业的师生们广泛参与助残日活动、自闭症日宣导活动、残奥会宣传活动、特教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的个训等活动。这些专业实践活动,使师生双方置身于特殊教育的诸多真实情景,增加了对特殊教育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发掘特殊儿童潜力,使其平等参与社会的意义。师生们普遍反映,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于特殊教育专业,也由最初的不了解甚至排斥,逐步转变为喜欢从事这一职业。在与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接触的过程中,他们的专业情感和专业实践能力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高。